试论基于信息管理技术的城市绿化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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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基于信息管理技术的城市绿化管理建议

篇1:试论基于信息管理技术的城市绿化管理建议

试论基于信息管理技术的城市绿化管理建议

【论文关键词】城市绿化 评价指标 信息管理

【论文摘 要】分析了城市绿化管理的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地理信息系统(GIS)在城市绿化管理中的作用,分别介绍了GIS、数据库技术和.NET技术三种技术在城市绿化管理中的应用,最后提出基于信息管理技术的城市绿化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城市绿地作为城市结构中的自然生产力主体,对城市系统和生态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改善城市生态质量,调节城市生态平衡的主要载体。我国城市绿地的破碎化程度很高,采取人工手段提前绿地信息的难度自然就变得非常大,运用信息系统对城市绿地进行规划管理能够推进城市绿地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提高绿地管理效率。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减轻城市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养护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复杂程度的有效方式,同时能够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提高城市绿化管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供数据信息,以便于统计部门进行规划,实现内部管理标准化和城市绿化管理条理化。

一、城市绿化评价指标

城市绿化系统的概念仍在不断完善中,与此同时,关于城市绿化的指标体系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国际上关于城市绿化的评价指标有很多,例如,联合国在提出市区公园绿地定额为60m2/人,而实际上,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很多城市都超过了这一指标。其他国家也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不同的城市绿化评价指标,我国基本建设委员会于1980年颁布了《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确定了城市绿地定额近期3-5m2/人,远期7-11m2/人,跟地区根据此指标也规定了本地区的绿地系统指标。

二、城市绿化信息管理技术

城市绿化信息涉及到大量的地理空间数据,因此对城市绿化管理与评价体系在技术方面提出了很大的挑战,随着信息技术发展,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技术应用于城市绿化管理,较为明显的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使用,关键技术包括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数据库技术和.NET技术。

(一)GIS技术

GIS最早出现在60年度,是从国外引进的一种数据管理技术,与传统的分析方法相比,GIS将传统分析方法中单一、静态的数据进化为多数据源、多时相以及时空结合的综合分析方式,能够进行数据综合和模拟分析,并且能够得到传统方法难以得到的重要信息,因此,这一技术已经应用到绿地管理的各个领域,成为各城市进行规划的必要工具。目前,国际上大多数的GIS软件公司已经把开发组件式软件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因为组件式的GIS技术成为现在各城市进行城市绿化管理主要应用的信息管理技术软件。国际上主要的组件式GIS商用软件的分类包括MapObjects和ArcObjects。MapObjects 技术能够实现人性化和清晰化的数据分析,并实现地图操作相关功能,ArcObjects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件平台,也是目前功能最强、组件最全、结构最复杂的平台。GIS在国内一些地理信息系统研究机构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例如中国地质大学和武汉大学地理信息系统研究中心都对这一软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我国发展GIS组件技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数据库技术

数据库技术能够将数据集合按照一定的结构、组织和描述性特点进行储存,具有较小的`冗余度,而且数据的独立性非常高,具有易扩展性,能够为多种用户进行共享,非常适合我国城市绿地管理中的信息系统管理与应用。在城市绿地管理过程中,数据库管理系统在确保数据安全可靠的同时,能够提高用户使用数据的方便性和简单性,用户对数据的操作能够通过数据库进行运行。数据库技术有很多,配合Windows服务器版操作系统进行使用能够提高其在城市绿地管理中的应用效率。

(三)系统开发平台(.NET技术平台)

NET开发平台是完全不同于传统应用开发的技术架构,包含很多组件,主要可简化且规范应用系统的开发与部署,进而可以提高城市绿化管理数据的可移植性,安全性和可再利用价值。.NET开发平台包含的各类组件、服务架构及技术层次都有共同的标准和规格,存在较好的兼容性,能够解决过去城市绿化管理中使用的信息管理软件无法使信息产品彼此实现兼容的问题。这一开发平台在我国各城市的绿地管理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并有大量的成功案例。

篇2:《常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市、建制镇的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本细则所指的绿地包括以下几类绿地:

(一)公共绿地:供群众游憩观赏的各类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和道路广场、河浜等处的绿地;

(二)单位附属绿地: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管界内的环境绿地;

(三)居住区绿地:居住小区、居民住宅区范围内的绿地;

(四)防护绿地:用于城市环境、卫生、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

(五)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

(六)风景林地:具有一定景观价值,对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起作用的林地;

(七)道路绿地:干道、街巷等行道树、分车带、隔离带绿化绿地。

第三条常州市绿化委员会是全市绿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统一组织全市城乡绿化工作。

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是常州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绿化工作。武进、金坛、溧阳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并接受常州市园林局的业务指导。各区建设(园林)管理部门在市园林局的业务指导下,管理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和组织辖区内的单位、住宅小区、居民区、宅院的绿化和管护工作。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损害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同时应当自觉履行保护绿化义务。提倡以自建、共建形式,搞好城市绿化。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和各所辖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和所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市园林绿化和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年度绿化建设资金计划,重点建设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

第七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划年限和范围;绿地系统布局;绿地指标和定额;各类绿地规划;树种规划;绿地近期建设规划;绿地规划的实施措施等。

第八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并根据本地特点,充分利用自然、人文条件,与文物古迹的保护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以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九条在城市新建区和各类开发区的城市绿地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在旧城改造区,城市绿地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城市生产绿地应当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0%;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城市绿地一般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40%,并按规定营造防护林带。

第十条城市绿化建设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的绿化,由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新建、扩建、改建的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并应接受园林绿化和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有绿化规划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完成绿化。

第十三条为了逐步实现城市园林化要求,根据城市绿化规划,凡是可以绿化的地方,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绿化规划发出通知,限期绿化。

凡是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围墙,各产权单位或个人都应建成或改建成敞开式围墙,围墙内五米范围内不得搞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在此范围内违章建筑要自行拆除,有妨碍的辅助用房要限期移建,空地全部用于绿化。

第十四条城市的各类建设工程,应当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前,邀请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商定绿化和保护绿化的具体措施。在树木保护区域(距树冠外缘1至2米范围内)不准“见缝建屋”,各类地下管线的埋设要与树干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城市的供水规划和建设,应包括绿化用水的管网和用水量。

第十五条生产绿地是城市园林绿化的物质基础,必须重视生产绿地的基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搞好生产绿地基地的同时,应积极支持、帮助有条件的机关、部队、厂矿、学校等单位开展群众性育苗,逐步做到苗木自给。

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绿化工程竣工后,经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者,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城市古典名园和20公顷以上公共绿地的绿化工程修复、设计方案,应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管理和保护

第十八条城市绿化的管理和保护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一)城市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管理;

(二)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和门前三包责任地段的绿地,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三)居住区绿地,由居住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四)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管理;

(五)公路、铁路、水利等单位在其规定的用地范围内栽植的树木,所有权归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管理;

(六)在私人宅院内户主种植的树木,所有权归户组所有,由户主负责保护、管理。

对上述(二)、(三)、(四)项的绿化管护工作,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建设(园林)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已占用的绿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变更现有城市绿地的,必须征得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补偿重建绿地的土地和费用;无土地补偿的,按城市不同地段,缴纳相应的绿地重建补偿费。应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必须经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和缴纳临时占用绿地费,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貌。

第二十条在城市公共绿地及其外围20米范围内开设临时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经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核发临时占用绿地许可证,并缴纳临时占用绿地费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报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实施。市政公用、电信、供电、水利、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需要砍伐树木的,可以先行处理,但应当在3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统一标志,由所在单位和个人负责养护,加强管理,严禁破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的,必须由各所辖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绿化专业队负责迁移,并按规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城市新建各类管线时,应当避让现有树木,确实无法避让的,在设计中及施工前,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确定保护措施。电力、交通、市政、公用、通讯、消防等部门维护管线需要修剪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必须经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

第四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城市绿化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采花、采果,在树干上刻划、敲钉、拴挂物,在树旁倾倒垃圾和有害污水、废渣,堆放物料、挖泥取土、借树搭棚,践踏绿地,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移植或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五)擅自在绿地内或绿地护栏上竖立广告、标语牌的。

第二十七条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由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对擅自改变已批准的绿化规划、缩小绿地面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公共绿地及其外围20米范围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由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由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临时占用绿地许可证,并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无审批权单位和个人擅自审批或超越审批权限批准砍伐、移植树木及占用绿地,其批准文件无效。已砍伐、移植树木及占用的绿地,按擅自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处理,依法追究越权批准者的责任。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细则的直接责任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市园林绿化、各所辖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细则的罚款标准,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赔偿标准,按市财政局常财行[1993]第77号、市绿化委员会常绿委[1993]第14号和市园林局常园发[1993]第57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四条各所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由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常州市人民政府1985年2月25日颁发的《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常政发[1985]42号文件)同时废止。以往所发有关文件,如有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篇3:《城市绿化规划管理》论文

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绿化规划编制是作为首位的,被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看作是个关键点。当前,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是我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保护的目的。主要有三方面问题需要在编制及实施绿化规划管理工作中注意。

“生态优先”的绿地规划理念没有真正的确立。生态自发、生态失落、生态觉醒以及生态自觉四个阶段是人类在建城活动中经历的生态意识。寻求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已逐渐被“生态城市”的模式所取代,这一趋势将是未来城市发展的一个方向。新世纪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是加强生态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相统一,而且建城区绿化规划建设是我们的绿化规划的主力,我们对城市的环境规划、保护以及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对这些问题存在重视的不够、力度不大以及重数量,轻质量、轻植物群落稳定的现象。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中还没有将建设城市生态圈真正的融入,构筑“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空间网络的格局还没有真正的实施。

在现实中还存在着一种思维以及工作方式,那就是“建筑优先”“绿地填空”。目前,总体规划层面是我们的城市绿化规划编制主要集中的,那就是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配合城市的规划实施管理的几个主要规划管理阶段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等等,绿化规划编制仍处于较弱化的状态,城市规划与它的'编制方法、规划指标以及管理体系是不能相对应的,在详细规划的操作层面,它不能在逐层实施中将总体规划落实到,特别是不能为一些方面提供科学依据如绿化用地的控制。

在城市的建设中,涉及众多职能部门的分工与协调城市建设在规划部门处于龙头地位,绿化管理作为城市规划的专业的规划管理,它在配合城市详细规划管理的过程中,面临的城市绿化规划实施的关键性问题是怎么样对城市详细的规划进行监督以及管理来确保绿化总体规划实施的有效性。但规划部门在城市的总体规划中怎么样控制绿化用地,在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厂矿建设审批等(如何留足绿化用地)等具体的的行政的审批中,则是确保城市绿化的前提及条件。

篇4:《城市绿化规划管理》论文

2.1建设管理的龙头和先导—加强规划编制,引导建设管理规划,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是首要的。在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过去城市建成区是我们要突破的概念,在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的规划中,我们从系统的角度整体规划,作为指导的是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生态分区规划,规划区内的城市建设的用地、农田的耕地、林地、牧草地、水域等具有多用途的土地空间来进行合理的整合。规划对象的扩大化和多元化趋势,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要做的首要工作是做好三个层面的规划重点和内容,它们分别是总规层面的分层的规划编制,合理的确定市域、大都市圈以及中心城区,来架构良好的自然的生态网络结构,配合城市的总体规划以及管理;接下来要做的工作是三个层面的规划编制:它们是以绿地的系统规划做为指导,加强及完善分区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详细的规划,在城市建设管理的各个层面都将绿地系统的规划落实到,来保证这些规划的真正实施,为了配合城市详细规划管理,要特别的加强详细规划的编制管理工作,在的时候,城市绿化行政的部门对城市的公共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的职能权限被国务院取消了,因此,加强在城市绿化建设管理中所需要的法律的的制定是加强绿化详细的规划层面的规划编制工作中所必需的;应及时更新以及完善地方性法规文件是最后要做的工作。在绿地系统的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分期建设是规划编制采用的方式,加强近期建设项目的编制是重点,引导、建设完善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框架是它的目的。

2.2从总规逐步到详规的实施过程中是用地范围线严格控制的,来进行绿化用地的空间布局是绿化规划的重点。鉴于此,我们在规划编制中划定了绿线以及灰绿线,为严格划定绿线来确保中心,我们还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城区划定了绿线以及灰绿线。我们要改善高密度下的人居环境的质量的重要措施就是城区要有一定的绿化用地比例。其中,绿线具有规划和控制城市绿地的作用,它严格控制着绿化用地的性质;

2.3要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管理创新,管理体制的完善,就要求我们要规范和规划审批的程序,审批的监督机制的完善,管理透明度的增加,《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我们要根据部门职能的调整,加强对绿化用地的审批、审查的监督及管理是在配合城市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所必需的,这样绿化用地的物质空间可以得以确保,绿地系统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的协作和监督关系要协调好,批前、批后监督管理机制监督要完善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以及规章要建立好,管理机构要建立稳定,为评估绿化建设情况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来监督绿化规划的实施管理。

2.4加强园林科研的工作

推进城市绿化科研工作,比较重要的是加强资源调查,这个调查是以植物为主的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信息化数据库系统要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区要合理的划定,移地保护对象要适当的选择,对乡土植物的研究以及园林引种的培育工作要加强,在促进城市绿化建设中,引入地带性植被群落要合理,以达到我们想要的目的,这一目的就是促进城市绿化自维持、减少建设养护成本。

2.5建立有效的管理队伍

如果想建立有效的管理队伍,绿化管理机构应建立并健全,管理队伍的专业素质要提高,绿化管理工作要有效的开展。同时,我们要采用科学化的管理手段,把管理效率提高上来。指导各区、块的详细规划以及批准规划要制定好,以可以采用数字化的管理方式,要评估城市每一块可以改造成绿地的空地或者改造地。

篇5:病案信息管理的医院管理作用建议的论文

摘要:病案是医务人员记录疾病诊疗过程的文件,它详细记录了患者的诊疗经过、病情变化、治疗效果等,是医学科学的重要原始档案材料。在医疗档案事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病案信息管理愈来愈受到重视,但相关工作在部分环节上还存在一定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病案信息;管理;医院

1病案信息管理概述

病案信息管理除了包括对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索引、归档等基础性工作外,还包括对病案信息的研究、分析、开发、加工、综合利用等。通过有效的病案信息管理,能够将病案的价值充分发挥出来,从而为医院决策、临床医学案例分析、医疗技术发展等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据[1]。在信息化技术支持下,病案信息管理也将逐渐由传统模式过渡至信息化管理模式,这有利于提升病案信息管理整体质量及效率。

篇6:病案信息管理的医院管理作用建议的论文

在医院日常管理活动开展过程中,病案信息管理属于基础性工作之一,其主要作用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反馈作用。科学化的病案信息管理及质量监控,可对病案所记录的诊疗行为进行合理评估,由此可反映出医务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及医院整体诊疗水准,及时发现问题并改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同时,通过有效的病案信息管理可反映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有助于医院把握潜在性医疗市场。这样医院便能够结合市场动态对医疗服务进行调整。在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可把部分医疗资源集中于某些重点需求内容上,从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2]。②为医院临床医疗提供信息支持。加强病案信息管理,意味着将患者基本医疗信息充分整合起来,包括症状描述、病例、手术记录、报告单等。在诊治部分疑难杂症时,可调用上述资料,省去一些检验环节,不仅能够减轻患者负担,还能够提升诊疗效率。同时,经过二次开发的病案信息是监督、指导医院日常工作的重要依据。③为科研教学提供依据。医学科研工作需要大量的真实临床数据作为支持,病案信息正是医学科学最基本的原始档案材料,其中涵盖了大量客观临床数据,可为医学科研教学提供重要信息数据依据,是医院医疗科研能力的基础保障。

3完善病案信息管理的相关建议

3.1充分融入信息化技术

在现代病案信息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医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以此来提升病案信息管理效率及质量。病案信息管理应该与医院电子信息系统充分关联起来,通过利用相关软件对病案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构建合理的信息检索。借助通信网络,能够让病案使用者克服时间、空间限制,为其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实现病案电子信息化意味着能够降低病案原件磨损,让病案原件得到妥善保护。利用信息化技术还能够实现病案信息共享。病案信息共享主要涉及两个层面,即医院内部病案信息共享与外部环境信息共享。医院内部要打通各部门、各科室信息端口,建立病案电子信息管理标准,让各科室、各部门之间能够相互调阅病案,方便诊疗服务顺利实施。同时,医院要与社会机构如保险、科研、公安机关等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3]。通过构建病案电子信息平台,并赋予一定权限,让病案信息能够为外界所利用,避免出现信息孤岛。当然,在病案信息电子化建设过程中,还要注重信息安全保护工作。通过应用专项保护软件、防火墙技术等,防止非法侵入,为病案信息管理提供安全保障。

3.2加强机构设置及专业管理

部分医院机构设置过多,存在一定的.职能重复,容易出现职能混淆,这也使得医院内部病案信息管理缺乏统一标准,影响了相关工作效能[4]。为缓解上述问题,医院内部应该强化机构设置及专业管理,成立专门的病案信息管理团队,由其履行病案信息管理职能,逐渐实现病案信息标准化、集中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病案信息管理的专业程度。

3.3加强相关人才培养

一方面,医院内部要加强病案信息管理相关人才培养。医院可聘请高校专家进行定期学术讲座,让医院病案信息管理人员能够了解专业动态,不断更新知识积累,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及业务能力,以增强岗位胜任力。另一方面,要加强病案信息管理学术建设。通过开展区域性的专业培训班,提升学科负责人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人才梯队建设,逐步将病案信息管理纳入到继续再教育当中。只有提升学科带头人水平及学术地位,才能让病案信息管理获得重视,进而带动地区专业发展[5]。

4结语

病案信息管理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应给予充分重视。通过加强病案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关人才培养、机构设置及专业管理,让病案信息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参考文献

1黄惠芬.病案信息管理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J].中国病案,,12(12):8~9

2张永新.病案信息管理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探讨[J].中国卫生产业,(36):81~82

3顾琳,郝新一.病案信息资料管理在医院发展中的作用[J].河南外科学杂志,,21(02):63

4杨传花.医院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实用医药,2011(03):267~268

5刘飞,丁立娟.病案管理在医院经营中的作用[J].中国病案,(01):8

篇7:数据库技术信息管理论文

一、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概述

科学技术的进步实现了计算机技术的全面升级,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能在满足信息统筹管理的基础上,对相关数据进行系统化整合。其一,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具有组织性特征。在计算机数据处理过程中,由于数据具有一定的连接性特征,因此,要将具有关联结构的数据整合在一起,从而形成统筹化的数据库。主要是借助一种特定的关系进行数据组织以及匹配,确保组织解构特征的实效性,也能强化数据之间的关联维度[1]。其二,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具有共享性,在数据应用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数据的共享模式,也是建立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主要目的,因此,要充分发挥数据的价值,就要结合数据模型和数据共享参数进行系统化处理以及信息管控,确保使用效率的完整度,也为信息利用效率优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计算机数据库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就目前技术的发展结构而言,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实际运行过程中,整体技术维度和技术运行机制也在发生改变。第一,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范围在逐渐扩展。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应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频率和市场前景越来越大,无论是工业、农业以及文化产业等,都将其视为有效的信息处理工具[2]。因此,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安全性和适配性尤为重要,各行业也在自身发展进程中不断摸索和技术优化,真正建立切实有效的管控模型和管理机制,确保管理维度的实效性,也为信息结构优化奠定坚实基础[3]。第二,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安全性也在探索中逐渐得到强化,也突显出计算机数据管理项目的具体要求,只有优化其安全价值,才能更好的建构高度机密性以及敏感性数据管理维度,保证了信息备份管理以及恢复功能的有效性,对于数据信息的复制和备份,要在优化信息维度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了数据库的安全性升级。

三、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优化路径

(一)优化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安全性

要保证数据完整性,就要从安全应用以及安全管控模型出发,建构系统化管理维度和管控要求,保证数据在得到共享的同时,相应的数据信息也是安全准确的。因此,技术人员要结合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相关要求,提升信息完整度和安全性[4]。

(二)优化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实践性

在实际信息管理和信息控制过程中,要积极落实理论和实践的融合机制,确保管理维度和管理效果的最优化。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将数据库原理和数据库管理技术模型进行深度管控,是提升数据科学性以及合理性的重要路径,也是研究数据分析机制以及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应用模型的重要参数,因此,要保证理论联系实践,建构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应用整体。

(三)优化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技术性

对于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来说,最基本的就是技术参数,因此,要保证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得到推广,最基本的就是要保证技术模型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并且积极落实计算机共享体系。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规避数据库被非法入侵,确保其技术安全和信息共享安全。但是,在实际管理机制中,信息的绝对安全存在风险。提升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技术安全性,能更好的落实信息应用价值,确保信息维度得到有效优化。因此,相关项目技术人员要利用加密技术对非共享信息进行系统化管控,提高管控效果的同时,积极落实技术性管理要求,借助权限管理机制、数据加密技术以及强制存取控制技术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技术安全性[5]。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信息管理过程中积极应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能在满足共享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信息的实用性价值,确保信息得到充分利用,也为实践优化提供动力,确保技术模型以及信息管理维度之间形成有效的控制机制,也为数据应用研究奠定坚实基础,保证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和信息管理之间的优化契合。

参考文献:

[1]王瑜.探究计算机数据库安全管理与实现途径[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15(11):2074-2074.

[2]温林芝.试析计算机数据库安全管理技术与方法[J].数字技术与应用,2015,15(04):183-183.

[3]赵宏飞,国静萍.试论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防范技术及安全管理[J].数字技术与应用,2014,15(04):190-190.

[4]申永芳.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管理措施探讨[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5(04):146-148.

[5]朱方娥,张晓宁,李娜等.针对计算机数据库安全管理的研究[J].电子测试,2016,12(15):101-102.

[数据库技术信息管理论文]

篇8: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应当遵守《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区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科学研究,组织培育、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植物新品种,优化植物品种的配置,使本市四季有花,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布后,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各部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具体绿化方案的编制。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由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代为编制,所需费用由该部门、单位承担。

具体绿化方案按照规定报经审查同意后,应当及时组织实施。超过第二个绿化季节(5月份以前)未实施的,由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该部门、单位承担。

第六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划定城市绿线。城市绿线划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线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按照实际用地面积计算;

(二)道路按照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计算;株距在6米以下的乔木行道树绿带宽度按照1.5米计算。

第八条 经批准安排异地绿化的,异地绿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下列费用应当纳入市、区财政城市绿化经费专户管理:

(一)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费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中提取的.城市绿化资金;

(二)依法收取的城市绿化费用;

(三)社会捐赠的城市绿化资金。

第十条 城市绿化经费应当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市绿化建设和维护;

(二)被损坏的绿地、树木及园林设施的修复;

(三)苗圃基地的扩大;

(四)新品种的引进;

(五)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六)技术人才的培训;

(七)城市绿化管理学术研究;

(八)对城市绿化建设、保护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九)对举报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奖励。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基本建设投资总额2%至3%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在开户银行专户储存,并告知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当全部用于附属绿化工程建设。建设单位使用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当告知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储存配套绿化建设资金的,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批准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第十二条 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参加。

第十三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道路、公园、广场、单位庭院、居住区等绿地的管护标准和规范,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绿化工作。

第十四条 鼓励创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市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小区予以命名和表彰。

第十五条 老城区依法收回的土地、拆除危旧房屋和违法建筑物腾出的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应当优先用于建设公共绿地。

闲置土地不得长时间裸露。土地闲置超过6个月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

第十六条 经批准移植树木的,移植树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专业单位实施,并保证成活;未成活的,按照“伐一栽三”的原则补植。

“伐一栽三”是指砍伐一棵树木应当栽种三棵规格相当的树木。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为保证电力、路灯、电车、电信、有线电视等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的,由管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修剪,所需费用由管线管理部门承担。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将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绿化用地擅自改作他用的,依照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 损坏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赔偿标准,由市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条 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挪用、截留城市绿化资金的;

(二)不按照规定收取异地绿化费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一条 市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其他建制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化,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4月1日起施行。

篇9:乌恰县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

乌恰县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

乌恰县位于天山南麓与昆仑山的.结合部.地处内陆,山高峰巅,四季积雪,冬季严寒而漫长,夏季温凉而短促,年平均气温6.5℃,属中温带大陆性荒漠气候,具有山地气候特征,干旱、少雨、风沙大,保护县城的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县城,树立城市形象,改善生活环境将在振兴乌恰县经济的不断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作 者:卢玉梅  作者单位:乌恰县建设局园林队 刊 名:农村科技 英文刊名:R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年,卷(期): “”(6) 分类号: 关键词: 

篇10:绩效管理信息管理论文

绩效管理信息管理论文

1系统组成框图

(1)数据管理模块数据管理模块的一个任务是通过串口读取X988指纹考勤机的考勤记录,记录到相应员工的表中。另外,数据管理模块还会接收其他绩效管理评价数据,并将这些数据统一送到数据分析模块进行统计分析。第二个任务是在数据统计分析模块从员工表中读取所有的数据,并在统计分析处理结束后,把统计分析结果记录下来。

(2)数据统计分析模块数据统计分析模块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人机交互界面获得命令,通过数据管理模块读取相应员工的记录,并实现员工工作量的统计分析工作。

(3)人机界面人机界面主要实现信息管理系统与操作人员的交互工作,把操作人员的命令下达给数据统计分析模块,并把分析模块的处理结果返回到人机界面,以比较直观的形式显示给操作人员。登陆系统后需要输入的信息有员工编号、个人密码和职位2人机交互界面数据处理终端会根据员工职位将所有员工划分为高管层、部门层和员工层。针对各个层次在数据处理层进行识别并采用不同的绩效评价方法。高管层采用平衡计分卡法(BSC)。基本的平衡计分方法应该涵括企业财务状况、客户、运营和员工标准[1]。财务结算的增长将直接驱动财务;其次客户标准包括客户消费满意度、产品质量和客户反馈,客户需求实现客户驱动;再次程序步骤包括提高企业运营的.若干方面,以提高流畅性为驱动力;创新和学习包括创新人才的选拔、向先进同行学习等。部门级别的考评采用关键绩效指标法(KPI),KPI通过结合部门职责和年度目标来设定。目标管理是KPI使用的主要方法,提炼出来关键指标,其操作性和合理性是其最明显的优势。普通员工层则采用考核量表法进行评价。考核量表根据行为、行为差别测评、行为分布测评和结果以及员工的具体工作和流程,设定相关的量表。量表成绩促使员工清晰哪些做法是公司希望和需要的[1]。

2系统实现

2.1硬件连接

计算机通信必备的基本配置之一就是串行通信,几乎每一台电脑都配有这种接口。X988具有标准的RS232接口,通过一根标准串行通信电缆线,可把JS30A与信息管理计算机连接起来,组成基于绩效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统。RS232的机械指标规定:RS232接口通向外部的连接器(插针插座)是一种“D”型25针插头。由于25芯中有许多芯是不常用的,IBMPC对其进行了简化,取其中常用的9芯,构成了9芯RS232串行接口,使其成一种事实上的串行接口标准配置。3IBMPCD9RS232连接器引脚定义由于通信距离较近(仅2m),因此采用三线制的连接方式,即仅把地、发送数据和接收数据三条线对应连接起来,连接方式简单;且不采用硬件数据交换方式,而采用XON/XOFF软件协议来实现数据交换。

2.2软件开发

由于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有比较完善的硬件接口控制和数据库操作功能,并且界面设计灵活友好,因此选用MicrosoftVisualC++8.0作为开发语言,开发结果证明能满足设计要求。在软件开发中主要有三部分程序比较特殊,一部分是串口通信,另一部分是数据库文件读写,第三部分是对数据库文件进行注册。下面对这三方面的程序进行简要介绍。(1)串口通信下面一段程序用于打开计算机串口COM1,并对串口COM1进行设配置,置为可读/写方式,因为通过串口COM1对X988进行控制是双向的。为了使计算机串口设置与X988的串行通信设置保持一致,还要对串口COM1进行配置。

(2)数据库文件读/写操作使用ODBC(开放数据库互连)方式对mdb数据库文件进行读/写:用Cdatabase类的Open函数打开数据源名称对应的mdb数据文件。如果是读操作,CdoubleRecord类的Open函数提交SQL语句,通过GetRecordCount、MoveFirst、MoveNext和IsEOF等函数遍历所有的数据;如果是写操作,用Cdatabase类的ExecuteSQL函数直接提交对应的SQL语句,更新mdb文件中的数据[34]。

(3)mdb文件注册MicrosoftVisualC++8.0采用ODBC方式访问access的文档,因此,必须在注册表中把使用的mdb文件注册。注册信息有数据源名称、使用的mdb数据库文件和默认的access驱动程序[56]。使用RegCreateKeyEx函数在注册表的指定位置建新的键值,使用RegSetValueEx函数设置键值为指定的数值。由于这两个函数的使用比较简明,在此就不展开介绍。

3结语

使用基于绩效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企业绩效管理标准化、自动化。X988数据通过串口输送到计算机,通过软件控制读取数据,最后在数据处理终端综合分析处理所有评价指标,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度,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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