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那醉人的味道散文(集锦10篇)由网友“欧欧HULU”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难忘那醉人的味道散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难忘那醉人的味道散文
难忘那醉人的味道散文
寒冬的夜晚,冷冽的风呼呼地吹着,却吹不走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流。
空着肚子的我站在一个卖顶顶糕的小铺前,桌上的顶顶糕散发着热气,缕缕白烟在风中袅袅飘散。醉人的桂花香钻入鼻腔,我的口腔瞬间弥满了口水。
一个女人冲我笑,她穿着一件海绵宝宝的花围裙,一头黑发藏在白净的帽子里——显然是小铺的主人。她指了指嘴巴和耳朵,又摇了摇手,接着指了指单子,问我们需要什么,我愣了愣,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哦,原来她是个聋哑人。我用手点了点我喜欢的口味后,她便麻利地做起来。一铺、一抹、一放、一顶,白白胖胖的'顶顶糕便完成了。我接过洒上一层桂花酱的顶顶糕,准备吃完再走。
这时,我才仔细打量起这家人来:两位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娃娃——一家人竟都在这小铺子里。一只小小的白炽灯泡,照出一片光亮,一家人全坐在灯光里。那位爷爷佯装着要打那女人,女人也用手势夸张地向小娃娃求救。小娃娃见妈妈被人“打”了,清凉的小眼睛里闪着愤怒的目光,逮着爷爷就是重重的一拳,好像在说:“谁也不准欺负我妈妈!”全家人都笑了。小娃娃愣了一下,瘪了一下嘴,好像要哭,可瞬间就咧开嘴笑了!我站在一旁,看着他们用手势交谈着,脸上没有一丝身为聋哑人的郁闷与自卑,他们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心里不由淌过一阵暖流,瞥见他们的桌上写着的一句话:
虽然我听不见,但你们的微笑就是最美的声音。
我捧着那份顶顶糕,和着桂花酱,一同放入口中,只觉得一份甘甜的滋味与桂花的香气在唇齿间萦绕,一直飘进心间……
篇2:那一抹醉人心弦的春梦散文
那一抹醉人心弦的春梦散文
妹妹的小可爱和邻居的小家伙们又在窗台底下嬉闹了,我梳洗妥当,顺手抓起一把糖果,疾步出了门。
两个小家伙见我露面,都争先恐后小跑过来。一个喊叫着,迫不及待抱住我的腿,一个见没戏了,情急之下竟然拉扯住我的衣角!我笑着,照例将头昂起,小家伙便不约而同凑近我的脸颊,“吧嗒吧嗒”亲了两口!我笑得更舒心了。
一手牵一个,和往常一样带领他们去村外领略春日的万种风情。
女儿小时候体弱多病,多半是趴在我肩头长大的,我从没有像今天这么惬意的出行。也许是心态的问题,而立之后的我,饱尝了生活的艰辛,懂得了世间的大爱,感悟到了人生的暂短,所以才倍加珍惜拥有。不过,自从他打工,女儿上高中,我就把对他们的爱转变到了小毛孩,以至于周围每个人身上。
多年以前,名利,荣华就离我远去了,这刻不羡慕城市漂亮的楼房,不奢望锦衣玉食,能在这个僻静的小镇长久驻扎,倒也不失为我生命的另一番景象。心和血早已给了亲人,身体被那个我最爱的男人蹂躏的不成样子。所剩无几的,是我清醒,理性、超然、平和的思想和灵魂。
原来放下是那么的幸福。过去的恩怨,爱恨,死结,已随着我的病体被抛之脑后。吃饱穿暖,能看见日升月落,星转斗移就满足了。和音乐,文字为伍,乐此不倦。每天纠缠在孩子们中间,其乐融融,此生还有何祈求?不是说我悲观,消极,是看透了世事,是生命过于脆弱,有些东西虚无缥缈或者压根不属于自己,孤独何尝不是一种美,遗憾何尝不是一种境界呢?
回忆已经占据了我心灵大部分的空间,接下来就是寻找真实的自我,绽放美好的精彩瞬间。为别人拼命过,直至丧命,但结果不尽人意。用仅有的力气为自己活一天吧!春意盎然,万紫千红,脱胎换骨的我,清理好纷乱的思绪,将要迈出殷实的一步。
一成不变地享受着与富贵无关的生活,安然,踏实、快乐、开心,夜里常常是一觉睡到天亮,连周公也拒之门外。喜欢这里不着边际的田野,留恋湛蓝如洗的天空,以及纯洁无暇的云朵。那一抹绚烂流溢的彩霞在我看来,也是那么的妩媚动人。难怪我的步态轻盈似蝶。
前段时间将卷曲的头发拉成了直板柔顺的那种,这几天气温升高,不由退下厚重的棉衣,换上红,白、黑,三个颜色搭配的休闲服饰。这样起码看起来精神清爽些。女儿上星期回来,给我买了个紫色的小发卡,加上她特意的一番侍弄,对着镜子孤芳自赏,感觉自己年轻许多,又像是回到了少女时代。
两个小家伙走路摇摇晃晃,他们边咀嚼着糖,边像南归的燕子,叽叽喳喳对话不停。
惯性地徜徉在这条路上,熟人见了无不逗趣小家伙。其中一个打招呼:“哎呀,你这么悠闲幸福,有两个‘保镖’陪着!真是让人垂涎三尺!”
我听了心里比吃了糖果还甜,那久违了的两片红晕也浮现在脸庞。犹如老公说的,我兴奋的神情像怀春的花季少女。
“他们都是我的心尖尖,要是被我们的气氛感染,随时欢迎加入。”我笑着。
“嘿嘿,到时他们长大了,看你能混上一包果子吃不?”后面紧跟着的那个大姐玩笑道。
“来,庆庆,奇奇,让‘妈妈’吃口糖?”我故意张开嘴,等待两个小家伙的回应。
两个调皮鬼毫不犹豫,同时从嘴里给我取糖。我摇头摆手,乖,宝贝,不吃!天真无邪的奇奇不看我的脸色,只顾低头从嘴里费劲地掏。机灵的庆庆匆忙说,我的没咽下去,只抿了一口,姨妈你吃我的,我喂你,好不好?说着展开脏兮兮的小手,就将融化的奶糖硬塞在我的口中。
大家惹得哈哈大笑。她们走时情不自禁说,我没白疼两个小不点!又是一阵窃喜。我说不是亲生,但是培养出感情了啊!
往年,梨花满天飞,桃花映红大地。今年满园却是含苞欲放的花骨朵,枝头偶尔几朵开的耀眼,但为了所谓的风度也是在忍耐着全身的瑟瑟发抖。一向慈祥豁达的风婆婆这会有点嚣张,她吻过我脸颊的时候,明显夹杂着一股冷气。我并不跟她一般见识。我拨弄着柔顺的发梢,望着来来往往的人和车辆,望着飞扬的尘土,丝毫不觉得落入这份凛冽和喧嚣。是的,热情奔放的春姑娘温暖着我的身心。还有他留给我珍贵的那一抹足迹。
也是这样一个明媚的春日,也是和煦的阳光,他和我并肩漫步在这条路,那个撩人心扉的动作我至今回味无穷:他款款深情地望着我,说话异常小心,握着我的手也尽量放的轻柔,生怕弄痛了我。我的手心几乎出汗了,我痴呆地走着,走在这条自认为没有尽头的路上。那刻,我的'脑子一片浑噩,我甚至无视地里绿莹莹如韭菜似的麦苗,无视人们对我情感的急剧滑坡。
我陶醉在迷人的春光里。他给了我对生活不灭的温存,他给了我昙花一现的璀璨,他更改了我一潭死水的爱情,我不得不重新书写我的历史。曾说如果有来生,好想好想再嫁一回,说过不要名分,只要拥有爱就足矣。还说过受多大的苦痛也要生下我们的结晶。庆庆和奇奇分明是我梦寐以求的一对儿女啊!
那个爱我一时的人,那配合默契的情景,那心有灵犀的对话,那历历在目的往事,随着岁月的脚步一去无影踪。而我潜藏在内心深处那份炙热的情怀,完全没有破碎,也不可能难拼。这就是梦的无限魅力。梦延续着我的一线生机。我不想逃避,也逃避不了。好不容易冲出自己了,不会半途而废。
他是给我身心诸多的残害,但我不会以此封闭蜷缩爱的渴望,情的希冀、梦的等待。忘不了他奄奄一息倒在我怀里,用尽最后的力气明示:一定要健康地活着,无谓地活着。那一幕揪心的伤感无时不刻烙印在我脑海。他都那样了,我怎能辜负他沉重的厚爱呢?爱他就应为他明朗地活着,爱他就为他活的洒脱,历经生死离别,我不但要活的正义凛然,活的出类拔萃,而且活的气度不凡,活的美丽从容,活的有滋有味。为什么要钻牛角置自己与死地,还要以别人的流言蜚语和喜怒哀乐为中心?
都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让我说,岂止是海阔天空呢?不是放不下屠刀,不是立地成不了佛,不愿,不想才是人真正的心魔。我不再去想那些玷污心灵的东西,我不理睬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彻底取消一种叫诱惑的麻醉品。我从骨髓义无反顾抽出人性的善良,来救赎自己,也算体现我卑微生命的价值。
村子一步一步隐没在我的视线。跨入邻村的界限了,农人有的浇地,有的栽树,农妇们有的在挑荠菜,有的洒下希望的种子。路旁的草儿呢喃吟唱着,稀罕至极的小野花英姿勃勃,各种冬眠的昆虫也探出头蠢蠢欲动。孩子们挣脱了我的手,乐颠地追逐着,雀跃着。我的魂魄被他们勾走了,我仿佛回到了童年那段美妙的画面里。然,没有他们幸福,却深刻地怀念。
泥土说开,一时三会就消化了。过几天杨柳依依,芳草萋萋,河畔的梦也即将苏醒,想悄悄问你,做好来的准备了么?可别推诿你忙,我受够了漫长的相思,你是知道我没有耐心的,最好别让我茶饭不思,不然我会使性子的。你说接到我的问候和提醒,当夜就失眠了,你用迎春花的枝干为我精心编织了一个戒指,你跑遍全城为我购买了小白兔的奶糖,百变不厌回复,尽早、尽快送给我这个大孩子。
我不许你自私霸道。孩子们都在眼巴巴地盼望着,没有他们的份吗?你是我的不假,也是他们的主宰。你笑我的狼狈,笑我的娇宠,笑我的童心。我说爱你,爱他们,爱这个心旷神怡的春天。你说人美,心美,世界会更美。只要有爱的奉献,那么,就会有我们美好的明天。
孩子们抛弃我一大截了,我得保护他们了。我们的交谈到此为止吧!
你说想象着我的日子充实丰盈,你没喝酒,但都醉的一塌糊涂了。我说春意浓浓,春色关不住,春梦不醉人自醉啊!
篇3:醉人书散文
醉人书散文
酒卒为醉,酒能醉人,亦能醉己。但凡酒类,无不入口穿肠,散播五脏,侵入血液,行麻痹神经之功效,使人忘乎所以,飘飘然放浪于形骸之外而不自知。
酒不醉人人自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应是诳语,殊不知“举杯消愁愁更愁”。纵算解得烦忧,也仅是逞得一时快活,这段快活的时间和平常时间相比大可忽略不计。少顷,快活之感全无,身心复疲倦不堪,尤其更甚。酒能醉人,不能乐人,悲喜之间全在于饮酒的心情和度量。醉酒绝非酒之罪过,实人之贪醉。酒虽醉己,更殃及周边的人,或搀或扶,或担心忧虑,此诚是大罪过,称之为“罪人”亦不过分。
我尝醉酒,意识全无,所言所行都忘却烟消云外。及翌日早起,多诚惶诚恐,惶惶不能终日,一是生怕作出有违常理的事,二是念及若一睡不复醒而心生余悸。每每于此,多暗下戒酒之决心,却总无疾而终。于是退而求其次,以控制饮酒为行则,仍不能免于醉酒。综观如是,为身心懦弱意志不坚多有惭愧。近日复因醉酒,人生竟起波澜,懊悔不已。写醉人书,立书为证,势在摒弃恶习,不为酒而醉生梦死,不为酒而失却心智,拳拳之心,神明可鉴。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生活之乐也,以生活为乐,人自陶醉,欣然信然。
篇4:乡情醉人散文
乡情醉人散文
在距离村庄最近的公路边下了车,我一下子就被眼前曾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却又在记忆中渐渐淡去的乡景所倾倒,长途劳累顿时一扫而空。公路距我的村子还有四里多路,我谢绝摩托拉客者的搭讪,决定步行回家。不就几里地么,边走边赏风景,岂非乐事?不为心疼几块钱,只为补偿久失的乡情。
水泥小径两边,延伸至广袤的田野,除了绿油油的麦苗就是金灿灿的菜花。一条条沟纵横交错,把那菜地麦田分割得井然有序,如果在高空俯视,该是一幅多么美妙的图案。太熟悉了,这就是我的家乡,这就是儿时司空见惯的景象,此时我却忍不住热泪盈眶。故乡,我来了!
浓郁的菜花香,弥漫整条乡路整个乡野。我第一次感觉到,油菜花竟是如此动人,它的香味儿醉了游子的心。
在异乡,我很少见到花开叶落。工厂打拼,早七点晚八点关在车间劳动,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几乎忘了时光流转,只有在衣服增减中感知着季节交替。若有幸老板恩赐放一天假,外出购物时,见路边稀零几簇没完全凋谢的油菜花,才惊觉春天已去。然后“重播”日复一日地劳作,直至雪花飘落,便轻叹又是一年。异乡也有春天,但不属于我。我在万物凋零的冬季回归故里,过完春节复返工厂,连故乡的春也不是我的。
漂泊多年,这是我第一次在春天回乡。这个季节,黄莺结队粉蝶成双,野蜂采花忙。那鸟、那蝶、那蜂,便趁着花期恣意轻狂。我本是含蓄之人,也禁不住喜形于色,投入故乡的臂弯,何须矫情何须掩饰?故乡啊,游子归来,请用您博大的胸怀慰藉我切切归心,请用您浑郁的乡风洗去我仆仆风尘!
我贪婪、忘形地吮吸青草与菜花的混合香味,惊喜、兴奋地欣赏滴水的青绿与耀眼的金黄,哼着自己听得见的歌,陶醉在浓浓的乡野。身边偶有车辆行色匆匆,我视而不见。
这条不宽的乡路,不知承载了多少你来我往。我的脚步缓慢而轻盈,心情愉快而激动,仿佛回到童年与同学们一起踏青的时光。毕竟年届不惑,终究不敢学幼童欢呼奔行。我微笑着缓步前行,哼着歌子,思潮汹涌:这里是我的家乡,是我儿时戏耍的地方——春风十里荡碧水,青麦万顷映金花。再生花的妙笔也描不出我澎湃的乡情。
走过一座小拱桥,桥下水映桥上人,桥上人赏河边柳,我久久凝望。桥头草庐旁,白发老翁撒一把稻谷,“啯噜噜——啯噜噜——”,叫唤游散于田间地头的家鸡。刹时草动菜摇,鸡叫声此起彼伏,像极了十面埋伏的战场,从周围茂集的花草间窜出一只只红的、白的、花色的鸡,聚集在老翁身边啄食,不时抬首对老主人“咕咕”两声表示感谢。
鸡群活动,不但惊起缠绵的蝶儿与采蜜的蜂儿,还使那几株早熟的油菜花纷纷飘落。花落肩头,两袖芬芳。我轻拾一瓣托于掌心,嗅着缕缕馨香,不禁神思飞扬:如果用这金色的花酿成李白爱喝的酒,璀璨的唐诗中是否会增加一首脍炙人口的篇章?
不想让老翁发现我如痴如醉的傻样,又舍不得菜花的芬芳。儿时见惯了见烦了闻麻木了的菜花,久违之后才发觉,它散发的是家乡的'味道,它分明有着母亲亲切的体香。游子归来,我真的醉了,醉倒在一片乡色乡味间,醉倒在这片乡土上。
不知不觉行了大半路程,遥见前方浮起一大片淡红的“云朵”,那是我村去年刚培植的樱花园,一层层一团团初绽的樱花连成一片粉红花海,蔚为壮观。樱花的淡红与菜花的金黄、麦苗的碧油组合成这个春天最赏心悦目的色彩,令人不由诗意横生。近了,我隐约看到园中水榭亭台,那条全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畔,有几人在凝神垂钓。我缓缓行来,不敢高声语,恐惊钓鱼人,又忍不住想打声招呼,用我久违的乡音:“老乡,鱼儿可多?”还是忍住了,怕破坏这份美丽的宁静。明天我也想拿起一支竹竿,垂钓家乡的鱼。
谁家卷毛小黄狗儿,肉球般“滚来”,绕在我脚边友好地轻吠,难道它闻出了我身上的乡味儿,而对我表示欢迎?我知道,快到家了。
篇5:那蚕豆的味道的经典散文
那蚕豆的味道的经典散文
豆的爹和两个闺女都知道我爱吃水煮蚕豆,他们经常嘲笑我,世上这么多好吃的你不吃,偏爱吃水煮蚕豆,真是穷命一个。
其实他们不懂,我吃的不仅只是蚕豆,吃进去的,更多的是回忆。我对蚕豆的情有独钟,除了我,再无旁人可知。
蚕豆那是他的心,也只有我懂的。那时在读书,我和他是同桌。下午的地理课上,通过课桌抽屉的遮挡,他偷偷地送给了我一个纸包,接在手里,有点潮湿,打开一看,是一小包煮熟的蚕豆。我朝他会意地一笑,拿起一个放进了嘴里,我知道了,这是用清水煮的,连最起码的盐味都没有的,但我还是很有味地吃了。这一系列的小动作被身后的两个女同学发现了,她们也吵着要,我把打开的纸包放在手心里,趁着地理老师不注意,把手伸向身后的课桌,她们偷偷地放进嘴里有滋有味嚼着,接着其中的一个女同学就发问:“你妈会不会做饭?这蚕豆煮得咋一点味道都没有啊!”
“这是我妈做的青蚕豆汤,我吃到嘴里后,突然想到你说过你爱吃蚕豆,所以我又吐了出来,把碗里的锅里的都捞出来了,用水冲洗后带来的。”他用手遮掩着嘴巴,小声地说着。什么?这蚕豆是你从嘴里吐出来的?“呸、呸、呸……”两个女生连忙低头朝地上吐了出来。她们似有恶心,似有呕吐。他看了看她们的表现,感觉似有不妥,脸色变得很难堪,轻轻地把脸转向我,表情诧异,我望着他笑了笑,“甭理她们!”我继续吃着,他的表情不再那么严肃、紧张了。
两个女生使劲地在我背后用手捅我,嘴里不停地咕嘟着:“你没吃过蚕豆吗?他吐出来的,你怎么还吃呢?你这人怎么这样子不讲究卫生,吃人吐下来的东西呢。”
任凭她们怎么说,我都懒得去搭理。说实在的,此刻我在生她们的气,看到她们吐掉的蚕豆,我真心舍不得。我舍不得的不仅是蚕豆,而是送我蚕豆人的那份心。他吃到嘴里的一霎那,就想到我爱吃,所以从嘴里吐出来。这份纯真的心、纯朴的情,我咋不接受呢?怎么会埋怨他呢?
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即便是没有成绩我也愿意,因为我每天都很幸福、快乐充实着。他条件非常优越,但他从不嫌弃我和他的差距。他包容我的一切,我说的话他总能帮我实现,我做的事他都能理解。他时刻呵护我,好吃的,好玩的,他都会想到我。他很迁就我,从不与我发生争执。
我不知是老天的故作安排,还是因为我们的缘浅。一年半的聚首结束了,新的学期开始了,他却不在了。他没有留给我只言片语,就这么悄无声息地人间蒸发了。课桌上有他用刀刻下的痕迹,墙壁上有他留下的字迹,我心里有他留下的音容笑貌。
他就这么地走了,不仅是人走了,把我的心也偷走了。我关闭了心扉,每天像行尸走肉一般,缺少开心,缺少快乐。很多的日子里,我分不清,我是抑郁了,还是自闭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变得沉默寡言,没有欢声笑语了,也没有了朋友。我愿意让自己保持沉寂,让自己去时常回忆。那几年里我写了厚厚的几本日记,每天都对他诉说我的生活、我的思念。
我默默地在心里定下了十年之约,无论如何我等他十年。十年里我为他保留一切,我不期盼这小小的十年能感动天感动地,我只希望有朝一日与他重逢时,我的愧疚感能减少些。
十年之约的第八年,认识了豆的爹。豆的爹是用行动与真诚慢慢地撬开我的心扉,入驻了我的心里,而且一驻就是不走。他给我的爱与关心也是真诚与纯朴的。有时我在想,豆的爹是不是他给我找来的,虽然豆的爹不是一个高富帅,但在我的心里,他就是一个实足的`大无赖,赶也赶不走。十年之约的最后两年里,是豆的爹陪我走来的,但我坚守着我的约定。
二月初六这个日子是我订下的,这天,天很冷,我躲过了穿婚纱裙。这天,也是十年之约的结束。在这天的前夜,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如果这天他来了,他希望我和他私奔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婚礼,跟他走的。
在上婚车的一刻,我停住了脚步,眼睛在人群中四处搜寻着,仔细地关注每一个角落,生怕落下了,我怕他有意躲着我,错过了十年的最后一刻。我不知道一旦上了婚车,嫁作他人妇后,我还能给他什么样的承诺呢?
这么多年过去了,成为人妻后,他永远都在我的心里住着,他如同我的一位知己、一位挚友。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以及难以启齿的,我都会在心里向他诉说;生活中遇到无助和无奈,我也会向他说起,以求能得到他的佑护。每每在梦中与他重逢,那都是无忧的幸福。
当我独自静坐的时候,我会想,有一天,当我打开门时,站在眼前的是他,我会怎样呢?我会亲自为他煮一碗蚕豆,让他好好品尝,他肯定说好吃的,因为我在里面添加了“调味料”......
篇6:难忘那一劫散文
难忘那一劫散文
北大荒的冬天十分漫长。我生命中的二分之一都是在寒冷的冬天度过的。生命的一半啊,谁都会经历过许多难以忘怀的往事,然而,大都平淡无奇,微不足道。有个外国人说:“幸福的人生都是幸福的,不幸的人生却有各自的不幸。”缩小到一个人,也可以说“幸福的日子都是幸福的,不幸的日子却有各自的不幸。”难怪人们回忆往事,说起幸福的日子,只是“挺好”、“不错”,而说起痛苦的经历,就“唉”地一声:“说来话长……”
小时候,家乡的冬天要比现在冷得多。雪更是大得常常推不开外屋的门。十三岁那年,又一个穷人难熬的严冬,父亲去省城开会,妈妈带着我们兄弟四人支撑着家里的日子。租住的茅草房四下透风,只有土炕上的被窝里才是热的。喝饱了天天不变的苞米粥,兄弟们早早地钻进了被窝。妈说:“老二,吹灯”。地桌上放着那盏“洋油灯”,如果当时坐起身子,吹灭它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可是,怕冷啊。我裹在被窝里,扬起头,对准地中间那盏油灯,“噗”地一下,没灭;又“噗”地一下,还是没灭。接连吹了五六下,那火苗几乎与地面平行了,可就是不灭。弟妹们哄笑起来,我只好探出身去,猛地一吹,屋内总算回到了宇宙初始的状态。
天将拂晓,惨烈的呻吟声把妈妈惊醒了:“老二,你怎么了?”
“肠子抻折了,肚子疼,疼死了!”
妈说:“可能是凉着了,来,妈给你揉揉。”
这一揉可倒好,疼得我天晕地眩。我立即佝偻起身体,拼命地咬被子。妈妈十分奇怪:从来没见过这么个疼法,是冲着什么了?
总算挨到了天亮,被头已被我咬出了几个大窟窿,接连吃了好几次止痛药,还是疼痛难忍,妈妈更加确信,我是被“冲着”了。草草地吃过早饭后,赶紧背着我到镇东边很远的一个人家里,那个老头不知和妈妈说了些什么。回到家里,妈妈一连给我灌了几包香灰,也没能止住疼痛,倒过来盖着的被子又被我咬破了好几处。
当天夜里,那个老头子来到我家,在地上又唱又跳,又敲锣又舞剑,噼里啪啦一顿乱砍,家里的地桌、板凳让他给添加了许多刀痕。最吓人的是他把燃着的洋蜡头含在口里,颧骨以下血红耀眼,颧骨以上双眼狰狞,放射着刺骨的寒光,狰狞恐怖,十分可怕。这哪里是来给我治病,分明是阎王爷派来的牛头马面呀!吓得我一下捂住脑袋,连“哼”一声也不敢了。
在妈妈泪水的陪伴下,我又咬了一夜的被头,幸好父亲从省城回来了。
做为一名刚上初一的学生,我并没有接受多少新思想。那时的我们都认为,人可不能手术,手术会伤掉“元气”,一旦伤了元气,人的一辈子可就完了。于是,在县医院的手术台上,为了拒绝手术,我手抓脚踹,拼命挣扎。后来手脚被绑住了,我就破口大骂:“x 你妈!””妈字刚一出口,一根又粗又黑的大管子紧紧地箍住了我的嘴和鼻子,也箍住了我孱弱的小生命,眼前一黑,一切又回到了宇宙的初始状态……
听父亲说,手术途中,大夫让他进了手术室,看着我身边倒出的一大堆肠子,看着从腹腔里取出的一大碗还多的黄色浓水,他心都凉了。
过了一天一夜,我醒了。第一感觉就是,这世界真宁静啊,上午的阳光温馨和煦,斜洒在安静的病房内,洁白的被褥,印花的枕巾是我从来也没有感触过的。尽管肚子上裹着一圈厚厚的纱布,因为一点也不疼了,感觉浑身是那样的舒服。“呀,世界真好!”解脱了死亡,我第二次来到上帝为人类设计的.美好世界,完全不同于十三年前的第一次出世,现在的我,什么都明白呀。 妈妈见我醒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高兴,又抹起泪来。三舅妈在旁边一劲儿解劝。妈妈看着我惨白的面容,骷髅一样的身体,指着我两腋以下泛起的青斑,对三舅妈说:“你看,这两边肋骨上全是鱼鳞斑纹,没个好了。”
我含了几口妈妈喂过来的白糖水,满不在乎地说:“妈,你不用哭,死就死呗,早晚还不得死!”现在想起来,还真得佩服当年的童贞,小小年纪,却把死看得那么随便,“死就死呗”——如果那时我真的就死了,知情的邻居也许会惋惜地说:“可惜呀,他家的孩子才13岁,就死了。”同情的亲属少不了会到家里安慰妈妈一番:“想开点,你不是还有五个孩子吗?”善良的妈妈自然会后悔莫及:“都怨我,跳什么大神呀,是我把孩子给耽误了。”
可是,大难不死,我挺过来了。接连换了半年多的药,刀口总算愈合,佝偻了半年多的腰身也终于能直立起来了。于是,在翻腾着酸甜苦辣的历史长河中,又出现了我这个随波逐流的弱小身影。于是,爸爸妈妈多了一份远方游子的牵挂,兄弟姊妹多了一些逢年过节的期盼;妻子结束了抉择人生伴侣的踌躇,儿女得到了赖以生存成长的依靠。于是,校长手下多了一个桀骜不驯的刺儿头,三尺讲台多了一名呕心沥血的老师;朋友,多了一份无话不谈的真情,怨家,多了一层刻骨铭心的愤恨。
当然,这一切的一切,都和13岁那年咬着被头的疼痛一样,已经成为历史的陈迹了。除了妻子还始终如一地错爱着我这个曾经大难不死的伴侣,常常送来一些唠叨之外,退休之后,深居简出,像深秋过后,遗留在山崖石缝间的衰草一样,单调泛味地任凭风吹霜打,直到最后的干涸。可是,经历了一个花甲的风风雨雨,感受了太多的功利情仇,面对难以割舍的亲情爱情友情之偌大情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还能毫不留恋,满不在乎地说,“死就死嘛!”
篇7:秋日里,那醉人的乡土乡情散文
秋日里,那醉人的乡土乡情散文
一辆年代久远的客车行驶在回乡的路上,车的门、窗和机器零件在车的移动中发出美妙的音乐声,载着我和满车的渴望。当车停在我记忆中熟悉的路边的时候,我下了车,闻嗅着那一股股醉人的味道,我知道我又回到的久别的故乡。
工作和家事的繁忙让我几度忘记了生养我的故乡,当记忆即将蒙上一层薄纱的时候,母亲的一通电话又把我召唤到它的身边。十一长假的时间也是忙碌的秋收时节,不能让年迈的二老望着满地的金黄发出无奈的悲叹。即使想趁着长假的休闲去畅游山河,抑或约会故友,都已经不重要了,何况那熟悉的乡土和熟悉的乡音又时时地撩拨着我的记忆。见到二老,看着他们每一道皱纹里都含着笑意,每一丝白发上都闪着银光,我深深地知道我的归来让他们的身体中涌生出无限的快乐,秋收的担忧在儿子回来的那一刻就消逝得无影无踪。
“既为农夫子,且作稻田郎”,重温了久别的亲情后,和年迈而矍铄的父亲,健壮而有亲情的舅舅拿着必备的秋收工具向久候的田地走去。
踏在秋雨初歇的泥泞的土地上,每一步都能唤起一段儿时的记忆。在这条乡间小路上,曾经有我学车时的身影。记忆中,在沁人心脾的清风的吹拂中,在傍晚的夕阳的映照下,年幼的我只比自行车高过一个头,也想像成年人一样去征服眼前这个庞然大物,然后潇洒地在人旁急驰而过,带起一股飘逸的风。在这种小心思的鼓动下,我无惧那无情的铁家伙一次次重压在我的'身上,毫不怜惜那贪寒的年代母亲辛辛苦苦做的裤子的裤脚被碾刮在车链中,在经历了一次次的跌倒和爬起后,终于让自行车的两个车轮在我的蹬踏中顺畅地滚动。在这条乡间小路上,有着我儿时的记忆:在每个春季到来的时候,我都会邀约几个小伙伴,奔跑着,嬉戏在那“草色遥看近却无”的田野,感受着春的气息,释放着青春的激情;在这条乡间小路上,隐藏着我儿时的记忆:和父亲在“清风无力屠得热”的盛夏,顶着炙热的阳光,在绿色的田野间铲除着地上的杂草;在这条乡间小路上,沉淀着我儿时的记忆:秋日里,在每个放学后的傍晚,或者自己,或者和同学们,来到“焜黄华叶衰”的田野上,拔豆茬儿,以备学校冬季取暖烧炉子用。现在的孩子如果学校安排拔豆茬儿的任务他们还能完成吗?在这条乡间小路上,每一块泥土中都包藏着我儿时的记忆:在那白雪纷飞的冬日里,我和伙伴们奔跑在白雪覆盖的原野上,感受着“北风吹雁雪纷纷”的壮景。年岁渐长,经历了许多愿意和不愿意看到的世事后,回忆起儿时的一幕幕,心中涌动的总是甜蜜的味道。
来到自家的田地,见到的是一排排整齐得如列兵一样的玉米的秸秆。成熟的玉米低垂着,有的在层层包裹中还漏出了金色的黄,耐心地,等待着秋的收获。在微风的吹拂中,发出沙沙的响声,好像在告诉我,这又是一个丰收的年景。带上手套,拿好镰刀,我在等待着一个对我来说让人激动的时刻的来临。多少年了,自从师院毕业,我就很少从事农业劳动了,虽然偶回家收割,但都只是短暂的劳作,从没有像这次一样从头干到尾的,久不握农具的手是否还能找到曾经的感觉。我想,虽然我以前干农活就很慢,但这次,只要能像以前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父亲说:“割吧!”我们三人的镰刀就开始和玉米的秸秆亲密地接触起来。我右手握着镰刀,左手握着玉米的秸秆,右手的镰刀向斜上方用力,随后,左手扶着被割下来的玉米秸秆,把它们安放在田地上。经过漫长的发芽、拔节、抽丝、授粉、生长的艰辛成长过程,玉米也应该好好地休息了,看着它们在地上安睡的舒适的样子,我的胳膊虽然有些酸痛,但能够让它们再一次地臣服的收获的喜悦已经把劳作的累冲淡了。
割完玉米,在田野间进行短暂的休息。我一改往日师道尊严的面孔,惬意地躺在黑色的土地上,感受着土地的温暖,阳光给予的温暖。父亲和舅舅在一旁闲谈着,谈论着这个少雨的年景没想到竟是一个丰收的季节;谈论着这片黑色的土地即将被征占的前景;谈论着邻里间那些屯间轶事。而我,间或插进一言半语,更多的是倾听,倾听他们的谈话,倾听我所能听到的一切自然界的音响,那醉人的天籁。对于北方的农民来说,是“田家少闲月,十月人倍忙。”田野上传荡着收割机的轰鸣声,拖拉机的“突突突”的声音。每一处田地上都有着默默劳作的人们,他们是一群不事张扬的群体,但却做着人世间最伟大的工作。而这样支撑社会存在的最重要的一个群体,却千百年来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的伟大,在于在这种劳累的生活中,他们能够找到属于他们的快乐。啊!我犯了一个最低级的错误,我不能用“他们”这个词,我应该用“我们”才对。我,一个农民的儿子,虽然现在不以耕作为生,但我从来没有脱离这个群体。我的父亲母亲在这里,我的哥哥姐姐在这里,以后的我,也会属于这片土地,他们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我要在劳作中,感受到陶渊明一样的快乐。
轻轻地站起身来,我要和玉米进行一次亲密地接触,我要让他们呈现金色的黄。来到一铺玉米前,拿起一杆玉米,用手中的玉米梭子穿开玉米的外衣,让他们漏出黄色的身体,当他们完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的时候,用双手轻轻地一掰,让玉米和秸秆分离。一个,两个;一堆,两堆,在时间的推移中,在我的行进中,一座座金色的小山展现在我的眼前。在烈日的照耀下,长期运动的身体由于劳累也渗出了汗珠。流到脸上的,用衣袖轻轻地擦拭掉;滴落在地上的,渗进黑色的泥土中。手因为掰玉米掰得虎口疼痛了,没关系,揉一揉,继续干,这种体验谁能享受到;胳膊因为掰玉米掰得木涨涨的疼,不要紧,歇一歇,继续干,这是一种真正的切身体验,别人还羡慕不来呢!当站在土地的另一头的时候,回望时隐时现的黄灿灿的玉米,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成功的喜悦。
落日夕阳,在归巢燕雀的啼叫中显得愈发的灿烂,在黄晕的光中,哥哥开来收获的车,我们一面两人,把父母亲一年耕作的果实转移到车中。在我们的双手不停地运动中,穿着金色外衣的玉米在空中跳着旋转的舞蹈。黄色的光下金色的舞衣在不断地旋转着,眼前呈现的是一个灿烂的梦幻世界。当远去的车消失在黑夜中,我放松劳作时紧张的心情,漫步在来时的乡间小路上,聆听着天籁声,享受着“带月荷锄归”的闲适。
回到家中,久候的母亲不再因秋收的繁忙而焦虑。为了回报母亲的养育之恩,我在享受劳作的艰辛。作为儿女的,怎能让多病的母亲因秋收而心忧呢?丰盛的饭食是母亲对劳作的我们最好的犒劳。端起酒杯,庆祝秋收的结束。围坐桌前,在畅谈间感受久违的亲情。和亲人在一起是让人最放松的时候,是最幸福的时光。
在秋日里,在秋收时,我暂时告别了尘世的喧嚣与浮躁。只有在那生养我的土地上,我才能感受到那醉人的乡情,那纯净得不含一点杂质的人间至上的情感。
篇8:难忘那味道作文1700字
难忘那味道作文1700字
“妈”望着端菜上来的母亲,我皱了皱眉,“你不是知道吗,我不喜欢吃鱼。”
“我知道”母亲走来,笑了“我知道你不喜欢。但你总是要尝尝的,不是吗?”
于是我便没说话了,却依旧用表情表达着我的不满。鱼烧的很好,色泽红亮,鲜香四溢,还有几缕热气缓缓地升腾着。然而我却依旧没有什么胃口去动它,看着这油光红亮的鱼也不过仿佛在看一块烧的通红的砖。但既然叫我尝一尝,那就只能尝一尝吧。于是便拿起筷子,胡乱地捣一通——也是如同嚼蜡一般。
我不爱吃鱼,甚至可以说是深痛恶觉。
以至于我自己都对自己产生了一些疑惑,我为何如此不爱吃鱼?然而忽地想起我年少时,似乎是很爱吃鱼的,也不知是何时变成了现在这般地步。现在想想,也许是我那已经失去的,却又难忘的曾祖母吧……
我儿时,一家四代,十几口人都住在一个大平房里。曾祖父是倒插门进来的,在家里也没什么威望。而且,很早——大概五六十岁时——就去世了。我对他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家人的只言片语中。
而我的曾祖母呢?她活了很多年纪,在我被生下时她就已经有九十多岁了,是真正的上个世纪的遗民。也正因此,她的封建思想非常浓重。而与曾祖父不同的是,她在家中很有威望。只要是她说过的话,全家老少很少有反对,乃至反驳的——不过曾祖母很少在家中说话。当家中遇上大事,要全家一起讨论时,她也总是默默地坐在主座上,很少开口。尽管如此,只要那个苍老而沙哑的声音响起,原本讨论地热火朝天的众人必然都会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聆听着她的发言。
因此,家中大部分人还是非常尊敬,以至于说畏惧她的——却不包括我。
已经说过,我被生下来时,曾祖母已经很老了。我的出生对于已过鲐背的曾祖母,可以说是一个意外之喜。再加上我又是个男孩,封建的曾祖母自然是更加喜笑颜开,对我的宠爱甚至已经可以说是溺爱了。我在记忆中甚至搜寻不到她对我大发雷霆的样子。
于是,我便成为这家中唯一不怕曾祖母的人了。
尽管如此,我对她的记忆却总是残缺的。除了那几根花白的头发外,我对曾祖母印象最深的,便是她最拿手的菜——红烧鱼了。
曾祖母裹了小脚,诸事不便。平时煮饭烧水都是由母亲或祖母来做。然而每逢节日,或是亲朋好友到访,她必定要人扶着上厨房,亲自下厨。这,便是我平日里最期待,也是最盼望来到的时刻了。
曾祖母设宴,第一道菜必然是一道凉菜,或是凉拌黄瓜,或是凉拌木耳,总之都是我不喜欢吃的。这时我便会感到稍稍地失落,却又把头转向厨房。厨房的门虽然是紧闭的,却可以听到从里传出的翻炒声,还有不是飘来的几缕酱油香与蒜香。我失落的心就又提上来了,这不正是我最爱吃的菜——红烧鱼吗?我不禁期待地咬住筷头。然而随着父亲他们与客人的寒暄声越来越少,厨房里的翻炒声却越来越大,且没有丝毫停住的趋势。我便感到有些焦急了。然而就在此时,厨房里的翻炒声却突然停止了,紧随而来的是装盘声与扣盖声。我的眉毛向上扬了扬。祖母出来了,手里还端着一个大碟子。而我在看过那个碟子后,却大失所望了——那是装烧鸡的碟子。还没等我有所表示,祖母便快步走到我的身边,不做停留,那青花白瓷碟一放,“砰,砰”地响;那红彩黑瓦盖一掀,里面赫然放着——我的眼睛瞪大了——红烧鱼。
蒜瓣是白的,小葱是青的,鱼汤是黄的,鱼肉是白里透着红的。鱼鳞被剥的一片不剩,鱼皮却完好无损,浇着滚烫的汤汁,还在缓缓地流动。撒着一层青白相间的翠玉葱花,缀着几只外黄里白的`琥珀姜片。珍珠般的鱼子,宝石般的笋粒。热气缓缓地升腾着,几缕几缕地游离在鱼身之上。
我的眼睛瞪大了,转头望向曾祖母。我看见她笑了,嘴角提起又舒展,充满着灵气。那笑容慈祥又可爱,我生平从未见过如此可爱的笑容。看着她,我也想笑了。
后来,曾祖母去世了。
那天下着雨,三两乌鸦在枝上啼叫。
曾祖母是死在自己的房间里的。他们说她睡着了,就没有再醒来。我定在她的屋前,雨打湿了我的头发。
几名高大的男工人在我身边忙碌,把什么东西搬进,又把什么东西搬出。他们与我擦肩而过。父亲在一旁指挥着,声音大到暴躁。我只是依旧在那站着,没有动。
雨下了几天几夜,我们家为曾祖母的丧事也忙了几天几夜。我没有流下一滴泪,同时我也很难感到有一点悲伤。母亲要我磕头,我便磕头。母亲要我哭丧,我便哭丧。与此同时的,在我的心中有一种,我不知该称呼为什么的东西,悄悄地蔓延开了。
最终,曾祖母还是走了。她被装在一个冰冷的,漆黑的棺木中。载上了卡车。
卡车缓缓地走远了。泥土仍是湿的,榕树林被云雾织隐去了尽头,又织上了青衣。我抬头看向身边的父亲。我头一次发现,他的眼睛是那么黑,那么黑。卡车声渐渐远去,直至消失。载着曾祖母一生重量的卡车走了,隐没在路的远方。
我又想起了曾祖母的笑容,它是那样的真实。
这之后,我少了一个亲人,而多了一份只停留在记忆中的味道。
因此,我不爱吃鱼,甚至可以说是深通恶绝。
篇9:醉人的黄昏散文
醉人的黄昏散文
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记得在前,在汉口保成路音像店淘得一张唱片,是日本索尼公司出版的cd, 做工优良。是曼陀瓦尼乐队改编世界古典名曲的唱片,我马上就被他迷住了。
此后,我一有时间就像朋友推荐曼托瓦尼。曼沱瓦尼演奏的曲子给人一种愉悦,欢快的感觉,第一首曲子就深深地打动了我。弦乐轻轻的荡漾着,仿佛从遥远的'天边传来,忽然在 管乐的撩拨下掀起了弦乐在最高音区飞翔,柔曼而婉转,尤其是在大提琴微微的弹拨下小提琴的一段独奏,让人柔断寸肠,至情至爱,给人一种此曲只有天上有的感觉。曼托瓦尼真正自己的作品很少,绝大多数是改编世界名曲和外国民歌。
比如 月亮河,一路平安,鸳鸯茶,这让曼托瓦尼染上了他自己的色彩,传遍世界各地。他对民歌的这种挚爱,对民歌的重新挖掘和演绎,是他对音乐的一种态度。,他不仅仅对古典音乐精心演绎,面对世界各地的民歌也是钟爱有加。他对古典音乐的演绎是和其他乐队不同的,他更注重打造古典典雅的意境,他的乐曲细腻非常。玲珑剔透,他不用拉斯特乐队的打击乐,更多的是运用小提琴来表达唯美的感情,曼陀瓦尼最擅长的是弦乐,尤其是庞大的小提琴乐队,他让小提琴发挥到极致。他总让小提琴出尽风头。他的每把小提琴都像是伸出的一只温柔的小手,紧紧抓住你的心。
曼托瓦尼适合在迷离的黄昏和菲菲的细雨中,慢慢得听,适合等待,遥望,冥想。
篇10:北山,秋色醉人散文
北山,秋色醉人散文
十月,秋的深处,空气中的清寒,更加浓郁。如蝶的叶,依然纷飞于秋的旷野,落入眼帘时,却没有了凄凉,是一种安然与静美。
再一次,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时光已推移九年。时光,用锋利的刀,磨平了曾经的棱角,更让我们的容颜,平添了几分岁月的痕迹。年龄在不断增加的同时,人生的经历更是在不断丰富。那些走散的人,那些遗失的情怀,在记忆深处,已不见了痕迹。而关于这片土地,却始终清晰驻足我的脑海。
九年前,也是十月长假,病中的我,被好友拉上车,然后在半梦半醒间,来到了这里。一路都在昏睡中,下车时,却发现自己置身一片山林。四周全是高大挺拔的树木,还有雄伟的山峰。那叶,融合着绿色、黄色和红色;那山,清秀陡峭,山上的植被郁郁葱葱,山顶,似乎直插云霄;那河,一路蜿蜒流淌,澄澈明净,可以清晰看见河中的石子。还有一些鸟儿,在山林里,快乐地鸣叫,没有百灵婉转的歌喉,但清脆空灵。只是一眼,我已醉在,这片怡人的秋色。好友说,路上的景色,其实更美,只是看我身体不舒服,没敢在途中唤醒我。不过也好,目的地,总算没让我们失望。后来,这些驻足我脑海的景致,便又成为我温暖的回忆。
九年后,当我得知要去那片山林时,却不肯,再错过任何途中的风景。虽然,这是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但似乎外出的人,依然很多。车行驶在去往北山林场的路上时,发现这长长的车队,居然都与我们是同一目的地。也是,这个季节,北山林场的秋色应该是最美的。路过村庄时,我又看到了一些田地,庄稼大多都已收割,田地是空旷的,散发着熟悉的味道。一路,走走停停,一座座远山,在视野里逐渐清晰,然后,又渐渐远去。山上的植被,似乎依然葱郁,但那一片红叶林,却格外醒目。我不知道,那红叶,是什么树木,相隔太远,我无法看清。但这种远观,带着一种朦胧的美感,却有着别样的韵味。湛蓝的天,悠闲的白云,空旷的视野,一路蜿蜒的小河,心安然行走于这样的景致,变得淡然清宁起来。
车行驶至十二盘坡时,许多人,停下来拍照。站在观景台,低头向下望,十二盘宛如一条蜿蜒的蛇,盘踞于山岭间。那是一段需要小心行驶的路段,它共有十二个弯道,而且弯急、坡陡、路窄。这是去往北山的必经之路,但也是一道别致的风景。因为看着这条路,无形中为深处的北山林场,增添了几分神秘感。
驶过十二盘,距离目的地北山,就更近了。继续往前缓缓行驶,时常会看到途中,在路边的空地上,有许多人在绿意未尽的草坪上铺着防潮垫,然后坐在上面悠闲地聊着天。垫子中间,摆满了各类小吃。青海的酿皮、甜醅、酸奶等,还有瓜子,鸡爪等尽在其中。也有人,在靠近河边的位置,置起了烧烤架,品尝着自己动手,制作烧烤美食的乐趣。看着眼前这些,置身于闲适时光的人们,他们的脸上,都是轻松愉快的表情。于是想:其实, 繁忙与琐碎之余,我们还可以拥有这样的闲散时光,这份乐趣,应该源自于一种对生活的良好心态。
当我们终于到达互助北山林场时,车在路上,一路走走停停,行驶了三个多小时。但这三个多小时,我并不觉得无聊,因为我收获了更多美景。我们去的是“浪士当景区”,总面积有57平方公里,气候湿润,植被茂密,空气清新,是北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主要景区。在这个景区,还有许多小景点,分布在林场不同的位置。好在,过了旅游的高峰期,车可以开进去,这样省了不少时间与精力。进了林场,就不得不说具有民族特色的农家乐了。我没仔细数过,林场里,到底有多少农家乐,但似乎每一家,在建筑上相似,但却又各具风格。而农家乐里,最值得一说的,应该是篝火晚会。如果不是假期最后一天,我的确想在这里住一夜,感受一下夜晚林场的静怡与惬意,还有篝火晚会的欢愉时光。试想,繁星缀满天空时,身着不同民族服装,来自不同地域的人们,一起围着篝火,欢乐地载歌载舞,火苗映红着每一张笑脸,那会是一个多么美妙、有趣的夜晚。
站在德仙湖边,那湖水,清澈见底。碧色的水中,映着秀丽的.山色,蓝天和白云。湖边的山坡上,长满了绿色的草儿,那些草儿,还是繁茂的模样,似乎季节的更替,暂时与它无关。而周围的树木,那大片大片的黄叶,在风起时,叶片沙沙地响。尔后,轻轻落入草丛。那黄叶,还未干枯,落下时,叶片残留着生命的温度。黄色的叶片,与绿色的草儿,铺设成一条彩色的地毯,让途经的人,总忍不住,想要驻足,留下这明媚的片断。
对于北方,因为气候等原因,能存活于山上的植被,很少。但互助北山,包括它附近的山却不同。向阳的山坡上,长满了植被.只是那山,有许多是石山。松柏、白杨、柳树、桦树,还有我叫不出名的植物,在这片土地上,生长数年。这片山林,不仅有茂密的树木,还有丰富的野菜。在德仙湖旁,就有卖鹿角菜的和地皮菜的。鹿角菜,生长在石崖间,形状酷似鹿角,将它洗净,在水中煮沸,凉拌也是道不错的小菜。 雨后,山坡上,会有黑色的地皮菜,但它模样小,拾捡起来,不是件容易的事。清洗就更费精力了,因为拾捡时,会混入泥土和小小的枯草,需要数次淘洗和清理,才能变成口中的食物。用它来做包子,味道还是很不错的。我之所以能清楚地叫出这两种野菜名,是因为母亲曾经做过。
当“神龙潭瀑布”映入我眼帘时,我却惊奇地想,那山间流淌的瀑布,究竟是如何从山顶,绿树丛林中,飞泻而下。“神龙潭瀑布”高达五十多米,宽五米,那一道水帘,不急不缓,只是安静地落下。许多人,在赞叹它的神奇时,却也纷纷举起手中的相机或手机,留下这值得收藏的景致。还有“胡勒天池”,听说它有大小两个天池,海拔3600米以上,大天池面积有70亩,小天池面积10亩。池水澄澈明净,映着青山、丛林,宛如镶嵌于高山之上的一块巨大翡翠。但因为天池在山上,坡太陡,车多人多,上去很吃力,所以我们未能到达天池。只是在途中休息时,听游客讲起,感觉一定也是壮美而丰盈的画卷。
漫山的红叶,炫丽秋的散章。那红叶,初入眼眸,只觉热烈,带着张扬的味道。风起时,亦会随风轻舞,叶片沙沙作响,不知是不是轻奏着秋的乐章。偶尔,也会有红叶,似一只只红色的蝶,曼妙的舞姿,总令人想要伸手捕捉它灵动的身影。走近时,却发现那红叶,多了一些内敛与沉静的底蕴。那红叶似火的植物,原来是红桦。而这片红桦林里,不知又有多少,情真意切的约定,多少唯美浓郁的爱情故事。因为人们称红桦林为“情人林”,红桦树木质细腻,那红叶热情似火,不正似恋人间那甜蜜的爱情。相比之下,白桦林,显得低调而沉稳,静默而深邃。
时值深秋,能看到的只是秋的景致。倘若春天,还有红色的杜鹃,开在漫山遍野,那幅生动的春天画卷,又会令多少人,回味悠长。夏日,河面上,还会有漂流,那是项惊险刺激,却有趣的运动,许多年轻人,都喜欢去尝试。冬天,这片银装素裹的山林,又会有多少诗意在缓缓流淌。美,其实在每个季节,都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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