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共18篇)由网友“麦吉可可”投稿提供,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过的出差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参考,也相信能帮助到您。
篇1: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三、申请及批准: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审批手续;
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备案;
3、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3.1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四、出差补贴范围及办法:
1、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标准: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将不予以报销。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贴: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票(卧铺、动车、高铁)、汽车及(公交车自理),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员工
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五、出差规定:
1、出差必须是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方可执行。
2、原则上要按照预定时间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出差时间,必须遵守法纪法规,严禁滋扰生事,破坏公司声誉,若有违反,将受公司严重处罚。
4、严禁假公济私,以出差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出差归来,须在3日内(周末除外)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及财务告之清楚。
6、出差期间,除因公需要,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7、和领导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报销须据实执行,严禁虚报假报。
8、外出人员须将每日工作汇报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出差报销流程
1、报销的审批权限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内勤于每周一,周四统一交财务核算确认,然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所有单据交由部门内勤协助办理。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未出本地区且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补助标准额
2.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交通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3)、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3.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火车,汽车,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3.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3.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1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50元。
七、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篇2:出差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市内(县、区)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二、本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以下统称出差)因公发生的差旅费开支。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差借款等手续。
三、出差借款金额: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
2、长途出差:3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3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五、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
六、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七、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八、市内差旅费支付。
1、市内(其他县、区)出差原则上要当天返回,若因公事需住宿按标准包干使用(市内差旅费标准详见附表1)。
2、出差地市内交通工具一般采用公交车,特殊情况可使用出租车,使用出租车要经主管批准,遇紧急情况事后要说明理由。交通费不能超过标准。
九、远途出差差旅支付。(差旅费标准参见附表1)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费补助标准(单位:元/天)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远途出差需搭乘飞机的,需报经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机票。乘坐汽车、轮船的按实际长途出差需搭乘长途汽车的以实际票面价报销,火车以硬座、硬卧价报销,轮船按三等舱报销。
十、不同职务人员一起出差时,差旅费按高职务标准计算。
篇3: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两类:
(一)、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者;
(二)、远途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第二章 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四条 公司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一),并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人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二)、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三)、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 员工出差时限由派遣领导予以核定;几人协同出差的,由主办部门或人员填写;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
第六条 所有员工出差前应到公司管理部办理备案手续,返回后及时报到。
第三章 出差费用标准
第七条 当日出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有员工在广州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的出差,按实支报销;
(二)、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无特别原因,不得乘出租车;
(三)、杂费按照凭证报销;
(四)、招待费需提前申请由分管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第八条 远途出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费
公路、铁路、船舶、飞机等,包括抵达目的地后因无客户或接待方车辆接送产生的公交(包括巴士、地铁、摩的)车费,出租车费等。
(二)、食宿费
住宿、用餐(包括早餐、午餐、晚餐)
第九条 公司员工远途出差按以下标准报销费用
(一)、所有员工按《出差报销标准》报销费用(见附件二);
(二)、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花销,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的审核;
(三)、对于动车组或高速铁路,除非紧急情况,否则不安排乘坐,如需乘坐按照最低等级舱位购票;
(六)、连续乘火车5小时以下乘坐座席,标准中不另行规定;
(七)、港澳地区、国外食宿标准另行审批;
第十条 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审批单》上列明原因,交由分管领导审核。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按照人/份购买航空意外伤害险。
第四章 出差费用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费用必须在以上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
第十三条 出差人到财务部填写借支单,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四条 出差返回后,应于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原则上不允许单人自驾车省外出差,若司机驾车随同出差,可随出差人员食宿。
第十六条 参加广州市内培训或会议,除会务组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不住宿。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出差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故意拖欠差旅费借款,逾期不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的,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外,取消其借支差旅费的资格。
第十八条 涉及国外学习、考察、参观的出差计划、费用一律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并报管理部备案。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律按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出差申请单》;
附件二 《出差报销标准》;
篇4: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有关问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领导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出差人应遵照执行。
(二)出差人凭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存档以便核查开支的审批。出差人返回后一周内应报清费用并结清暂支款,未在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申请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后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指定并核准。
第四条 工作日出差不得计加班费,但假日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工作需要或因病及意外事件,经请示延时外,不得借故或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六条 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七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由财务部另行确定。(财务总监制定)
第八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超过标准自付。
(二)膳食费、通讯费按规定补贴标准领取。
(三)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四)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由经理核准后,才能报销。
篇5: 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规定
目的:
为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规范公司出差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总原则:不损害公司形象,提倡节约,反对浪费;超额自理,节约归己;透过信息沟通和周密计划降低费用。
一、出差审批规定
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高层管理人员因业务、会议、学习、考察等事项需要出差,须填报《出差申请表》,经主管副总和常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公司各部门人员因业务、会议、学习、考察等事项需要出差时须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出行,除经常性出差的司机、销售、采购人员外,其他人员出差须填报《出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出差申请表》中须明确填写:“部门、申请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项和工作要求”以上资料要认真填写,《出差申请表》作为差旅费报销凭证,财务部存档。
各类会议、学习、考察出差回公司后,要构成书面汇报材料,报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必要时抄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差旅费预支程序:
1、凡因业务、会议、学习、考察等事项需要出差的人员,可根据出差的时间、地点到财务部预支相应的差旅费。
2、已预支过差旅费的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务必在3日之内到财务部填报结算,逾期不结算者(不含批准后的时间),财务部应在当月发工资时按20元/天扣罚(最多200元),。财务部应定期清帐、查核借款状况、通知本人和单位负责人。
3、预支差旅费程序:出差人员填写《借款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副总)和常务副总批准→财务部审核付款。(批准人员外出时,如有紧急事项需借款且前期报销票据结算审核完毕时,可由其他书面委托人或总经理直接签批借款)
4、《借款单》中要明确“单位名称、借款人、借款事由、经由地、目的地、借款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事项,《借款单》作为原始凭证,由财务部归档。
5、超标准住宿需事先申请,报销时经部门经理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报销。
四、差旅费审批报销程序
1、根据财税要求,无论单据是否与报销标准贴合,出差人员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附上所有单据,包括住宿发票(但不以住宿发票金额计算报销款)。未附上住宿发票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2、非差旅费项目开支如:招待费、礼品费等费用单据不能粘贴在《费用报销单》上报销,需由总经理事先批准开支标准、在财务审核后的单据上签字、单列报销。
3、超标准住宿,需经部门经理审查、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和)常务副总批准报销。
4、报销流程:出差人填单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和)常务副总批准→财务部报销付款。
五、各项报销、补助标准
1、公司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可乘坐客车硬座或火车硬座等交通工具,夜间乘车连续10小时以上的能够乘硬卧,往返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因公出差可乘坐客车硬/软座或火车硬/软座,夜间乘车标准同上,往返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3、根据工作需要和事先申请,副总经理以上高层干部可乘坐飞机或软卧(夜间乘车连续10小时以上),往返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4、贴合夜间乘硬卧标准而未乘硬卧的,按100元/(中层以上)、40元/(一般人员)予以补贴,同时取消当日住宿补贴
5、住宿、餐饮、市内交通实行分类、分项包干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单位:xx元/天
注:1、计划单列城市为: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
2、中层以上干部为:按公司文件任命的车间主任、部长及科长、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暂缺部门主管。
3、住宿天数按实际住宿时间计算;餐补根据出差实际时间细分到每餐进行补助。
4、市内交通费补助界定为:自带车辆的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助;不是自带车辆的业务员出差,从到达目的地的当天起按整数天数计算。
5、同一地点长期出差(包括学习、培训等)的,出差报销标准视培训通知等实际状况制定,事先申请确认,保留培训通知等相关依据,附在报销单据后报销。
6、到邹平县或到当日可往返的邻近地区的出差人员,只对实际发生的中餐或晚餐进行补助,同时取消公司的工作餐补助。邹平县内的交通补助减半,邹平县外的按第5条第4项标准。
六、其他
1、因公出差人员在出差过程中乘出租车不报销,特殊状况需事先申请、(常务副总)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按(常务副总)总经理签字报销。
2、出差人员的与公务无关的绕行车船交通费用自理。
3、出差公务行程均视为工作时间,不报销加班费,必要时可安排调休。
4、享受提成的业务人员按提成规定,不享受上述补贴和报销待遇。
5、出差时有中途上车、特殊地区、特殊时间、无规范的(计算机)打印票据状况时,参照本规定附件:《无规范票据地区的车票报销标准》报销。该标准由财务部组织2个以上部门人员了解、核查实际状况,随时补充修订,签字确认或更改附件中的报销标准。
6、本规定中的未及事项,由常务副总酌情处理,必要的重大事项报总经理处理。
7、本规定自2月16日起执行。(16日后出差的即可执行本规定,之前已在外出差员工的费用报销仍按原规定执行,待下次出差时执行本规定)
篇6: 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务必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个性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到达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员工出差以及回到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员工出差回到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状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出差路线的选取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二《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
3.1.2.2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篇7: 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的:明确出差流程,确定出差各项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出差费用,规范出差管理。
`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江苏圣行航空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圣安众合置业有限公司
所有员工
三、出差审批流程
1、公司人员出差务必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资料,经部门经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总经理审批即可;部门负责人出差,需由分管总经理确认,董事长审批;总经理副总出差由董事长确认签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务必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总经理签字,借款在1000元以上者,须由董事长签字,董事长不在,可由分管总经理代签。
3、出差人员出差前,务必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总经理同意,并及时报行政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见附表)
1、交通费
(1)依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能够乘坐上一级标准。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回到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
(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回到;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2)长期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或相邻)出差天数超过7天以上者,住宿标准下浮5%;
(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
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日通讯费。
4、特殊状况报销标准
(1)赴外地开会(学习)者,若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或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资料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2)出差人员若住宿费、伙食费及车旅费已由客户、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的,不允许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报销,违者,一经查实,酌情处以1-2倍罚款。
(3)陪同领导(专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
(4)出差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按职务补贴/24小时*实际出差的时间;
(5)出差家乡无差旅补贴,仅报当日公交车费;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差毕报销差旅费务必先到人力资源部确认考勤(即出差时间)后,方可到财务部凭《出差申请单》及票据根据财务制度报销。
2、出差人员差毕,务必一周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要进行处罚,15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20%扣除结帐,30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30%扣除结帐,30日以上不予报销,并追回欠款。
3、差旅费报销单据要求单据齐全(指车票及住宿发票),粘贴整齐,分类有序,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经理负责核对,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如果报销项目遇特殊状况,务必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不予以报销。
5、审批职责:出差报销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或审核者把关不严造成差错,要首先追究审批者或审核者职责,并酌情处以差错部分1-2倍的罚款。
六、出差纪律
1、每次出差以车、船、机票的日期为准计算:员工出差于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4个小时上班。
七、附则
1、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异议或不完善之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2、本制度若有与以往制度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篇8: 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制度
为了统一、规范管理我司员工因公奉派出差,现对出差制度做出调整,即日起,请大家按照本制度规定实行。
出差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
除公务紧急的状况,出差人员应提前2-5天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核准。
2,差旅机票
《出差申请单》一旦核准,交由工程项目助理(lily),按照申请单上的日期订来回机票。若事先不确定回程日期,在出差期间确认日期后应第一时间告知lily订票。若因员工个人延误,导致行程变更,更改机票所发生的退票、改票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3,差旅预支
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处填写预支单,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
4,差旅报销
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呈交一份《出差申请报销明细表》。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报销,若个别没有发票的,以收据为准,并以相同金额的出差所在地的其他发票抵充。
篇9: 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回到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能够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回到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回到后一星期内务必报账(特殊状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带给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能够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控制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状况,务必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城市级别阶层沿海特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地市级城市
县(区)级城市
伙食费住宿费
伙食费住宿费
伙食费住宿费
注:(1)沿海特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宁波、温州、大连、青岛。(2)出差打的费用按实际状况可予报销。
七、当日往返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状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午后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回到本地午后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午后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务必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持续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受贿、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10: 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能够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能够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能够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务必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能够呈请总经理核发个性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齐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能够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状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回到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理解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透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篇11: 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员工出差管理、费用报支有所依循,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中电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员工、销售员职责
员工及销售员应对以下事项负责:
1)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确保人身安全,对于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或放在安全的地方以防止公司财产(例如:合同、现金、票据、电脑等)被盗或丢失;2)严格遵守公司的报销政策及报销流程要求;
3)员工及销售员有职责保留欲报销的费用票据并提交所有的正式发票(由税务局监制),报销时需带给正确、合理的费用说明。2.部门经理及总经理职责1)部门经理职责:
部门经理(业务)审核员工报销费用的真实性及合理性,杜绝任何虚假报销;行政部经理:正确记录考勤数据、妥善保存相关行政单据(请假、出差),以备核查;
财务部经理负责向员工解释报销政策和报销流程,严格禁止任何违反本公司报销政策和程序的行为,对情节严重者可进行适当的处罚(需报请董事长批准);
2)总经理职责:
对部门经理(业务、行政)、财务部审核透过的凭证进行审批;
四、各部门管理权责
1.人事行政部:出差登记与考勤(行为属性审核);
2.业务部门:审核费用报销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业务属性审核);
3.财务部:审核报销单据财务合理性及报销单据的复核与报销(财务属性审核);4.总经理:负责经营审批(领导属性审核)。
注:签订销售协议的员工无需(行政、业务)部门审核。五、出差申请、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应按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1)出差前需事先填写《出差(外出)任务派遣单》(格式见附件),并经部门经理审核、部门经理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出差;
2)因事情紧急,来不及提前办理出差申请者,回来后需提交书面说明补办出差申请手续,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报销差旅费;2.出差回到:
3)出差员工在工作时间回到,应首先到公司报到,并办理出差报销手续;
4)出差回到公司后一周内(以票据凭证为准),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照报销流程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单》需附正规、合理的有效发票,定额报支项目可不用发票,其他票据一律不得报销;
5)所有出差费用报销填写格式及粘贴格式须贴合要求,否则审核人有权退回;6)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出差人应按照出差日期顺序、区域、任务,以及费用类
别分别填写;
7)由公司出发至机场、车站及从机场、车站回到公司的车费不属于“市内车票”,应填写在“出发、到达”处。在出差地发生的车费属于“市内车费”,应汇总填写在“其他费用-市内车费”处,并要求在车票上注明出发地及到达地。3.出差费用报销签核流程:
出差员工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粘贴有效发票→业务部门审核→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到出纳处领取报销款或收据六、差旅费报支标准
1.员工出差可报销的交通费:
1)在火车票代售点购买火车票而产生的订票费,允许报销5元订票费,但需带给正规发票;
2)员工出差离开公司去机场、车站及出差回到后从机场、车站到公司可乘坐出租车,出租车费用凭发票报销,但最高报销金额不得超过50元(单程),超过部分自行承担;与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搭售的保险费用,须带给正规保险发票;
3)因临时改变出差地,导致产生退票费,经总经理批准并带给正规票据后予以报销;4)员工报销应带给正规合法发票。连号发票、重复打印发票、不在出差时期发生的费
用发票等不合理票据不予报销;
5)12:00后出发或者17:00前回到杭州,半额报支当日出差补贴。
6)自备交通工具出差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标准给予公里数补贴,并报销过飘过桥费和出差补贴。2.住宿费:
1)出差地带给免费住宿的,不得报支住宿费,但能够报支出差补贴;
2)数人出差同一地点时,应两人(同性别)同住一间房,并由两人按规定标准分别开具发票报销住宿费。如确实无法分别开具,应在住宿费发票背后载明住宿人员姓名及时间;出差补贴及标准:
注:1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2类地区:除1类地区以外
3.其他:
1)发票抬头务必是公司名称全称;
2)出差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需另行报支,同时扣除当餐的出差补贴;
3)员工出差,须带给出差所在地的住宿发票、交通发票,带给发票的时间及地区应与出差申请中的地区及时间范畴一致;
4)财务部须严格审核数据准确性、票据的合法性、黏贴的规范性,确保真事真发票;
5)差旅费原则上应在员工出差回公司两周内报销完成,(以票据最后发生日计);超过时间者,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应一次一报,不得分次报销。
七、公出
1.员工因公外出杭州市区可报销市内公共交通费。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因公外出可乘
坐出租车,其他人员乘坐出租车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2.市内公共交通费实报实销,员工应在车票背面注明出发及到达地;
篇12: 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规定
1.目的:规范出差流程,统一出差人员开支标准,满足出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正常需要,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3.管理职责:3.1出差审批权限:
1)根据工作需要出差人员需填报《公出差旅费申请单》报批,出差审批权限为出差人员所属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和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员工出差应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董事长批准;
2)因公出差应自接到邀请函、通知等信息三天内或因工作需要确定出差时间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填报《公出差旅费申请单》报批;
3)出差人员还应填写《未打卡说明单》报行政部备案,作为员工考勤统计的依据。3.2财务部职责:根据《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及财务相关报销规定办理报销手续。4.出差办理程序
4.1出差人员需认真填写《公出差旅费申请单》,按出差批准权限审批。
4.2出差人员根据需要凭经批准的《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借款单向财务部门暂借相应数额的差旅费。
4.3出差期限需要延长时,出差人员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延长出差期限,同时由批准主管领导负责通知公司行政部修改备案。
4.4出差人员如遇紧急状况无法提前提交《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行政部取得联系,并在回到工作岗位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打卡说明单》报行政部核准。4.5出差结束回到公司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清预支差旅费,如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视情节给予50元以上处罚,二十个工作日未办理的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5.出差发生的各项费用核销标准:5.1交通工具:
1)公司总经理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动车组;2)公司部门经理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动车组;
3)其他员工乘坐火车硬座、长途汽车。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硬卧票;
4)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5)因公外出办事的交通费,如特殊紧要状况,在无公司派车状况下,经部门经理允许可乘坐出租车,其它状况只报销公共交通工具费用;
6)各级员工应根据实际状况,在不影响工作效率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开支为原则,合理选取交通工具。特殊状况需超过以上标准,务必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批准。5.2出差补助:5.2.1出差补助说明:
1)出差期间出差地市内交通(公交)费用实报实销;
2)出差人员给公司有关部门邮寄的各种重要资料的邮费、向公司汇报工作传送资料的传真费给予实报实销;
3)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出差费用实报实销者和出差参加各项由公司带给、出资的培训者,无出差补助;
4)公司人员至出差地,能够给予安排伙食的,不再享受和报销餐费补贴,住宿费用按照省内、外标准执行;
5)以上所列以外的费用,一般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确因工作需要超过补助标准或超范围费用,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5.2.2餐费补贴标准:
1)在本市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20元,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40元;2)市区(市郊)以外出差每日餐费补贴标准:公司总经理级:90元/天;公司部门经理级:70元/天;
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50元/天。5.3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5.3.1每日住宿费标准:1)公司总经理级:600元/天;2)公司部门经理级:400元/天;
3)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200元/天。5.3.2住宿费报销说明:
1)出差人员凭住宿费报销单予以报销,如高于标准,仅按规定标准上限报销;
2)两人以上共同出差,住宿费最高报销标准按同行人员之高标准执行。但公司提倡节约,鼓励员工采用最为合理且较为经济的方案;
3)住宿费报销须附明细单据,除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自理;
4)参加会议、培训时,由组织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用据实报销,公司鼓励员工采用拼房等较为合理、经济的方案。6.出差具体要求:
6.1出差过程视为正常工作,不得报支加班费。
6.2出差期间(包括出国)须随时持续电话通畅以及及时查看、回复邮箱,手机不接听或联系不上,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3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补助、住宿标准等涉及到的职级确定,均按公司下发正式聘任文件为依据。
6.4实行绩效提成工资制的员工,出差期间按照工资标准发放薪资。
6.5出差期限如未经批准私自延长者,超期一切费用本人自理,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6.6出差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差路线,不得从非正常出差路线经过和在途中无故逗留,否则仅报销正常路线和合理交通工具的费用,并扣除因此所耽搁当日的出差补贴及因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等,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等公司不承担任何职责。6.7结束出差工作当日,能够回到公司的应尽量回到,如确实当日不能回到,第二天应尽量安排所乘交通工具最早班次回到,擅自延长出差所在地逗留时间,超期一切费用本人自理,并扣除当日出差补贴,同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
6.8出差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费用单据和报销实际未发生的费用等,凡一经发现类似状况予以辞退处理,票据报销日期、项目等务必与业务日期一致,否则不予报销,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6.9参加培训人员,在报销差旅费之前,应将培训资料上交公司行政部,并签定《员工培训登记表》,报销单据经公司行政部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6.10特殊状况无法界定是否报销或报销标准等,由公司总经理批准。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7.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相关制度即行终止。
篇13: 出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明确出差费用标准、手续签批等事项,保证公务
出差以安全有效、节俭方便,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差范畴及审批
(一)出差范畴:
各种因公出差事项,包括业务、会务、培训。
(二)审批:
员工因公务出差均依公司及部门负责人指派,据实际需要确定地点、日期及费用,填报《出差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
综合管理部备案,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标准统一进行预订安排车票及住宿酒店,如因临时紧急安排的出差计划,出差人应根据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出差细则
(一)出差借款:员工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按签批程序签批后至财务办理借款手续,出差借款只用于支付交通费及住宿费,借款额标准不超过400元/日,差旅费前借未清不得再借。
(二)住宿酒店应选取当地接近办事地点的经济型酒店,以知名全国连锁酒店为宜;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费。
(三)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务必的飞机、火车、汽车、船票费用,按实际报支;
其他零星费用(市内交通费、餐费等费用)均在住勤补助限额内,据实报销不再另行支付。
(四)出差期间凡会务、培训或业务方有接待者,无需解决餐饮及交通者,
不再报销住勤补助。
(五)乘坐火车从20:00至次日7:00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卧票;特殊状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可乘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及轮船经济舱以上舱位。
(六)出差期间,严禁用公费游山玩水、请客送礼、理解礼品,发现违反者,所需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
(七)员工出差期间,事先经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所占用工作时间视同请假,期间发生的费用自理,不再报销住勤补助。
(八)员工出差中途除因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如有更改,需报请分管负责人同意,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视同旷工。
(九)因公学习、考察等出差取得的技术、经济资料,须交存相关部门存档,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十)出差人员如丢失公款、公物,须照价赔偿(不可抗力除外)。
(十一)下级员工与上级员工一齐出差时,下级员工住宿标准可按上级员工待遇标准执行。(是实际状况而定)
(十二)同性人员两人一同出差,应预定标准间,按较高级别者的报销标准报销一人住宿费用。(是实际状况而定)
三、报销标准
员工因公务出差按以下报销标准执行(标准内据实报销,超出标准部分自负):
工住勤补助(零星费用: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补助费:50元/天/人(按实际出差天数报销)一级城市:360元/天二级城市:260元/天三级城市:180元/天一级城市:260元/人二级城市:180元/人
三级城市:130元/人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船的,实报实销。交通工具为飞机等特殊状况的,报请总经理审批。补助费:40元/天/人(按实际出差天数报销)
注:
1.一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直辖市及东南沿海大城市
二级城市包括:南京、大连、青岛等省会城市及副省级城市的大中城市
三级城市包括:地级市以下的中小城市
2.本表一、二级城市所列住宿标准首先以当地经济型酒店(全国连锁经济型酒店)住宿标准为准3.如遇出差地时值旅游旺季或全国性大型会议的举办地,可由综合管理部进行调研后写出书面状况审批说明,住宿费用可上浮20%。
四、差旅费报销
(一)报销程序:报销人凭批准后的《出差审批单》及有效票据填写财务部的《费用报销单》,列明出差天数、人数及费用明细,票据按类整齐粘贴,按公
司签批程序报销。
(二)报销时限:出差回到后7日内需办理完毕报销手续,并归还借款。超过时限的,公司不再予以报销。
(三)报销票据务必是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白条、收据等非正规票据不得报销。
(四)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带给各类税务发票,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款额追回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公司副总以上(含副总)不享受出差补助。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不享受出差补贴:
(一)出差当日往返的;
(二)项目人员出差的,因其享受项目奖金提成,不再享受出差补贴;
(三)陪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的;
(四)公司安排外出考察学习的;
(五)公司安排外出培训的;
(六)公司安排外出旅游的。
六、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财务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14: 出差管理制度
1、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职责,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回到公司后,有在必须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职责。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回到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回到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备注
区域间区域内(市或县内)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
各部门主管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按上限4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16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1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35元/人日补贴按25元/人日补贴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8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60元/人日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回到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8、附则:
8-1、本制度属于管理制度,经行政管理部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篇15: 出差管理制度
业务员出差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务必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构成出差完成状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状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职责。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职责自负,特殊状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职责。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状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一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午后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午后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午后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午后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贴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状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状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状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状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一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状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回到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一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16: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省局机关差旅费开支范围,统一开支标准,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及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
轮 船
(不包括旅游)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应遵循以下原则:
处级以下人员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填写《安徽省国税局工作人员出差乘飞机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同意,由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一般人员与处级以上人员一起出差的,可参照处级以上人员乘坐飞机普通舱或其他同种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能够证明乘坐飞机票价低于按规定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票价的,可自主选择乘坐飞机。
到北京出差的人员可乘坐特快火车软席。
第六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七条 出差人员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不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出差人员前往火车、汽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不予报销。
第八条 自带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款不予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含处级)每人每天150元。
处级以下出差人员(含处级)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每人每天300元以内,财务部门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住宿费实际开支如有差异,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上限,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
第十条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应选择定点饭店住宿,定点饭店因故不能接待或当地没有定点饭店的`,可选择到非定点饭店住宿,标准同前。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票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内或省外出差,由相关单位按标准安排接待的,出差人员应如实申报,不享受伙食补助。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 参加会议、培训等的差旅费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含各类报表汇审会议、小型调研会等)或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非学历、学位的业务学习、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视不同情况规定如下:
1.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凭承办单位统一开据的会议、培训费等凭据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不享受伙食费、公杂费补助。
2.承办单位未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七条 到不在同一城市的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十九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一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不得转嫁到其他单位。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定标准和伙食补助费标准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出差人员无有效住宿发票、有效城市间交通费凭据,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参加经单位批准的各类学历学位教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执行,不享受伙食补助、公杂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 非公务活动(如职工经批准外出就医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费用自理。
第二十七条 因保管不当丢失出差期间交通票据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提供有效证明,经本处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报销。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出差返回单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并采取一事一单报销制。报销单采用省局统一格式。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篇17:企业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 的:明确出差流程,确定出差各项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出差费用,规范出差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市力德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三、出差审批流程1、公司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经部门经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副总审批即可;部门负责人出差,需由分管副总确认,总经理审批;副总出差由总经理签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必须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副总签字,借款在1000元由以上者,须由总经理签字,总经理不在,可由分管副总代签。 3、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同意,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四、差旅费报销标准1、交通费(1)依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可以乘坐上一级标准。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2、住宿费(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返回;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2)长期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或相邻)出差天数超过7天以上者,住宿标准下浮20%; (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日通讯费,4、特殊情况报销标准(1)赴外地开会(学习)者,若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或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内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2)出差人员若住宿费、伙食费及车旅费已由客户、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的,不允许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报销,违者,一经查实,酌情处以1-2倍罚款。 (3)陪同领导(专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 (4)出差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按职务补贴/24小时*实际出差的时间; (5)出差家乡无差旅补贴,仅报当日公交车费;五、差旅费报销规定1、出差人员差毕报销差旅费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确认考勤(即出差时间)后,方可到财务部凭《出差申请单》及票据根据财务制度报销。 2、出差人员差毕,必须一周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要进行处罚,15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20%扣除结帐,30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30%扣除结帐,30日以上不予报销,并追回欠款。 3、差旅费报销单据要求单据齐全(指车票及住宿发票),粘贴整齐,分类有序,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经理负责核对,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如果报销项目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不予以报销。 5、审批责任:出差报销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或审核者把关不严造成差错,要首先追究审批者或审核者责任,并酌情处以差错部分1-2倍的罚款。六、出差纪律1、每次出差以车、船、机票的日期为准计算:员工出差于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2个小时上班。七、附则1、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异议或不完善之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2、本制度若有与以往制度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篇18:出差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一、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三、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四、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呈请技术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财务部销差后应于两日内呈报核销,如两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扣除。
五、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餐费。
六、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飞机、汽车、火车、出租等费用,凭票报销。
七、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长出差时间,须经营销总经理特准者,后方可承认报销费用。
八、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一律开除。
九、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补费、通信费、办公费用等。
十、出差费的报销。
1、出差人员出差完成后,凭所花费用的各项单据,由营销总经理审核,技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2、出差费用的各项标准由营销总经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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