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11月9日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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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11月9日开始发放

篇1:东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11月9日开始发放

东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11月9日开始发放

关于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从月9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领取办法:

(一)考生本人领取的`,凭本人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原件及准考证原件领取;

(二)委托他人领取的,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考生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原件、准考证原件领取。

(三)如遗失准考证原件的,需通过电话16842168查询原准考证号码。

三、领取地址:东莞市会计学会(东莞市体育路5号健升大厦15楼)。

四、咨询电话:0769-22995501、22995502

东莞财政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

篇2:宁波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发放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发放。请各主管单位凭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无主管单位及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凡考生报名在市直,证书领取地点:在海曙区人才交流中心,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三楼。其他各县(市)、区考生按原报名渠道到当地人事部门领取。具体领取时间看当地人事部门网站通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各县(市)区人事局 考试管理部门地址 电话一览表

县(市)区人事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海曙区人才交流中心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三楼

87258822

江东区人才服务中心

宁波市江东区广福街130号

87721449

江北区人才服务中心

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88号

87678954

东钱湖管委会

茗湖山庄

88366240

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人事科

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1楼

87911385

大榭开发区管委会

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农业银行左侧1楼大厅8、9号窗口

86768212

保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北仑保税区大厦2楼人力资源中心

86896592

鄞州区人事局专技科

鄞州中心区惠丰东路568号区政府大楼14楼

87525421

镇海区人事局培训考试中心

镇海区工农路148号一楼

86371105

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北仑区明州西路470号

86780620

余姚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

余姚市兰江路1号市府大院兰江办公楼二楼213室

62702640

奉化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

奉化市锦屏南路221号

88960877

宁海县人事局专技科

宁海县县前街3号

65563052

象山县人事局专技科(培训考试室)

象山县丹河路海岸带管理中心新楼3楼

65796620

慈溪市人事局培训中心

慈溪市北三环东路号

63938233

篇3:广州白云区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10月22日开始发放

广州白云区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10月22日开始发放

凡在白云区报名并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请于月22日后到白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领取资格证。领证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领,须同时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并提供委托人和代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

领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领证地址:广州市政通路28号白云区政府机关大院政府楼2楼217室(广园客运站斜对面)。

联系电话:020-86378853。

广州市白云区人事局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篇4:苏州吴中区会计职称合格证书开始发放

会计职称证书开始发放,请在吴中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自2月10日起(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确认表到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窗口(东吴北路64号)领取。

会计职称证书工本费15元。

年2月9日

篇5:淮安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11月9日-13日

09年淮安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11月9日-13日

会计初、中级证书发放通知

各位考生:

度会计初、中级考试证书已到。请成绩合格的'考生带准考证、身份证,于11月9-13日到财政局会计处领取证书。另请没有交照片的考生抓紧交照片。

篇6:无锡新区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11月9日起领取

09年无锡新区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11月9日起领取

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自11月9日起发放,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会计上岗证、准考证到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柜台领取。

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新华路5号

联系电话:0510-85253029

中级人员名单

报名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00045

李霞

1030452

00059

彭含珠

10200030357

00061

杨玉梅

10200040630

00121

吴虹艳

10200030610

00152

邹燕敏

10200030362

00153

戴晴

10200011088

00179

王海荣

10200030490

00200

焦丽萍

10200010068

00209

冯春华

10200030694

00231

童爱翠

10200040841

00237

吴应明

10200010269

00293

陆从兰

10200040677

00325

陈燕华

10200020860

00390

王艳芳

10200011172

00416

曹晓红

10200011174

00426

俞敏娟

10200030410

00216

陈晓燕

20260080261

00520

陈敏珠

10200040457

00529

陈恒峰

10200011082

00573

薛安梅

10200040823

00593

王蕾

10200021050

00667

钱慎

10200010390

00677

余荣华

10200011100

00020

杨静

10200030672

00712

史庆霞

10200010165

00733

苏峥嵘

10200020373

00749

姚尉

10200010257

00778

于芳

10200010007

00783

刘茹

10200041017

00262

黄萍

20260080391

00893

范翠平

10200040938

00913

赵景湖

10200010625

00944

陆珂

10200010943

00965

奚凌云

10200010664

00057

王菁

10200010584

00371

王隆

10200041001

初级通过人员名单

报名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00008

安爱子

20260050049

00009

吴玉琦

20260050137

00014

吴运生

20260070580

00026

周敏艳

20260060697

00030

钱文红

20260060420

00031

李惠芬

20260070235

00034

黄静月

20260050831

00047

朱艳

20260060442

00070

边丽英

20260060494

00076

庄珍珍

20260070477

00077

姜虹

20260080171

00080

严琳琳

20260050129

00088

虞淼

20260060292

00092

汤敏娟

20260060574

00105

徐冬梅

20260080387

00128

唐静娟

20260060392

00130

吕红

20260060451

00137

郑龙

20260060486

00155

金俊英

20260080204

00156

潘津晶

20260080230

00163

陈群

20260080319

00166

肖卉

20260080495

00181

张爱连

20260080409

00197

齐莹

20260080431

00198

陈君

20260060647

00203

陆星

20260070194

00206

韩纯珂

20260050323

00212

黄院子

20260080484

00227

吴丽芬

20260060506

00235

郑新蓉

20260080564

00254

周文君

20260050138

00268

许玲

20260050144

00269

桂莹

20260070452

00270

王艳玲

20260080458

00275

蔡萍

20260060594

00282

王丽

20260080374

00291

戴海霞

20260070355

00306

黄涛

20260080570

00311

王玉梅

20260050074

00313

朱叶

20260050807

00324

孟静

20260070214

00330

卜建刚

20260050599

00341

浦琰

20260060302

00342

钱海燕

20260070176

00343

张蓉

20260050142

00435

胡芸

20260080174

00448

张素玲

20260070244

00473

侯明鑫

20260050066

00475

钱悦月

20260070186

00477

祁占立

20260080459

00490

孟洁媛

20260070026

00495

金志勇

20260060089

00511

陈海文

20260050018

00515

陆婷婷

20260070130

00523

杨陆鸣

20260060144

00524

顾超华

20260060194

00547

陈萌

20260070299

00552

宋佳

20260050434

00559

刘豫

20260050003

00560

陈宏艳

20260080193

00565

李华萍

20260060788

00575

李玲玲

20260070600

00586

虞华云

20260070036

00610

丁琳

20260060174

00619

陈美兰

20260080410

00640

钱玲

20260060633

00642

朱开云

20260070529

00654

钱蕾

20260060337

00655

陆钰婷

20260070210

00676

张杰

20260060132

00692

韩欣

20260080418

00723

曹锌宇

20260060845

00748

陆丹

20260070196

00750

石波

20260050118

00761

顾琰

20260050197

00789

王倩莹

20260050540

00814

高培根

20260070583

00816

王元

20260080303

00820

钱晓华

20260070551

00823

朱宇栋

20260080212

00824

蒋浩

20260070347

00844

丁洁

20260080165

00858

王红梅

20260080260

00861

华刚

20260050149

00920

刘井荣

20260070488

00956

陈方芳

20260080040

00957

狄敏雪

20260080182

00967

吴小丽

20260080324

00973

苗庆娟

20260080364

00976

王霞

20260080500

00979

邱静

20260050476

00995

黄雅静

20260050037

01007

周君君

20260050457

01018

周道亮

20260080354

01033

李金

20260070218

01037

吴虹

20260050139

01039

彭建美

20260080493

01041

王萃

20260070134

01044

张茜

20260080237

01052

姜芝

20260070338

篇7:深圳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深圳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定于2月4日至2月15日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02月4日至2月15日(期间2月7、8日休息不上班,2月14、15日照常发放证书)。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二、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11号窗(中级),12号窗、13号窗(初级)。

三、发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文件相关要求,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本年度合格考生需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见附件1),凭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到以上指定窗口领取证书以及报名发证登记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一)、经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心核查,部分考生报名及证书资料有误或不全,因此证书未下发,请相关考生尽快于年2月15日之前补齐相关资料以便制作证书:

1、缺制证照片的:卓晔、钟雪英、刘金銮、曾志平、旷雁冰、曹丽燕、钟佳莉(以上人员级别为中级);唐玉琴、闫翠翠、黄月红、祝永辉(以上人员级别为初级)。以上人员需将一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帖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上,交本中心以便制作证书。

2、无报名发证登记表的:范懿丹、房赛平、郭晓丹(以上人员级别为中级);伍月华、陈紫红(以上人员级别为初级)。以上人员需补交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附件2下载后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到报名点签署审核意见)、一寸红底彩色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上,交本中心以便制作证书。

(二)、因工作安排,如合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请于2009年3月10日以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拨打电话83777159查询补领证书事宜。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九年二月二日

附件1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初级资格者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考试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

三、报考中级资格者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5号)的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以上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专业工龄和资格年限,计算到12月底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附件2 报名发证登记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篇8:大庆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发放:3月11日-13日

大庆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发放:3月11日-13日

关于发放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合格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合格文件即日起开始发放,请各单位人事部门速来领取。

领取时间:2009年3月11日至13日

联系电话:0459-6282187

地址: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二楼)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九年三月十日

下半年广东博罗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教育局工作情况报告

工作安排的通知

出纳岗位求职自我介绍

毕业证真假的鉴定

工作安排通知

银行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公司出纳员应聘简历

财务成本会计简历

物资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东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11月9日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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