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酣生活随笔(通用20篇)由网友“宝塔糖”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酒酣生活随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酒酣生活随笔
酒酣生活随笔
踉踉跄跄走出门外,我挥了挥手,示意不必担心。
门口就是下楼梯,风水上讲是漏财之相。我一只脚轻,一只脚重,晃晃悠悠的下了楼梯。
出了小区,站在大街上,一时不知该往哪走。我定了定神,极力睁开半眯着的眼睛。辨清了方向,就沿着道路直走。
经过一个超市,对面是广场,一群人伴着歌声在跳舞。我驻足了一会儿,人还挺多,十分热闹。
超市过去,是一段下坡的路,继续直走,嘈杂的声音远去。两边都是商铺,两排都是樟树,路灯杆子上挂满了国旗。
这条路过去就是国道,我走在花坛边上的人行道上。身体不自觉的向左倾,走两步我要调整一下,像蛇一样蜿蜒前行。路上行人不多,只有车子呼啸而过。花坛里的水仙在休眠,看起来和蒜苗一样。
一座桥横跨在江面上,有百米长,巍然不动,像个忠诚的卫士。
我上了桥,秋风似少女的手,轻柔的拨动江面,荡起圈圈波纹,在夜色下泛起点点白光。晚风带来湿润的水汽,拂在人的.脸上很是舒服。我身上燥热,脸像火烧一样,于是在桥上徘徊了许久。
桥下是赣江,由章水和贡水汇聚,自南向北流过庐陵,途经滕王阁,最后进入鄱阳湖,成为长江的一部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是她的真实写照。
下了桥,有个红绿灯。过了红绿灯,又是一段下坡的路。从右侧走过几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叽叽咂咂的讨论去哪玩儿。我越过她们,朝前走着。
这时我的身体向右倾,打了个饱嗝,借着惯性前进。前面一排排的灯光刺得我眼睛发疼,脑袋也是晕的。我只好抬头望向天空,黑幕如盖。远处一道巨大的光束贯穿天际,不停的变换方位,划破了漆黑的夜。
走到个十字路口,车辆川流不息。我站在红绿灯等候点,纵横交错的两条马路像切蛋糕似的把这片区域分成了四块。我正对着马路中心,对面是个超市,背后是个药店。左手边是个广场,摆了许多夜宵摊子。右手边是个农商银行,以前是我们县城最高的建筑。
我过了十字路口,向右行走。上了坡,这是以前老党校所在。进入一条巷子,这里就静谧了许多。巷子也是个上下坡的路,中间高,两头低。我刚走入,对面坡后就亮起一道橘黄色的光,越来越近,眼前简直不能视物。汽车滴滴两声,我赶忙向旁边躲避。
向下走,是一个涵洞,上面是火车轨道。沿着轨道边的水泥路走,火车经过时发出的哒哒声听得很清楚。远处有狗叫声,此外还有树叶婆娑的沙沙声。我脚步稳健,人也精神了许多。
路过两个大灯笼,拐进一条漆黑的小巷。哦,到家了呀!
篇2:生活随笔:酒缘
生活随笔:酒缘
酒缘
我醉了。醉人的是酒,但我没喝酒,因为我从不喝酒。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喜欢上了酒的香味儿,准确的说应该是白酒的香味儿。啤酒的不好,味太重,还有点酸酸的不好闻;红酒的也不行,虽说是淡淡的还略带着点儿甜,可我还是不喜欢。我喜欢的酒的香味儿是纯粹的酒的香味儿。这种香味儿不能沾到人的身上,更别说喝到肚子里,因为一但沾到人身上或者是喝到肚子里再从嘴里喷出来的就不是酒香而是酒气了。我喜欢的是倒在酒杯子里的酒散发出的香味儿或是打开瓶盖儿的酒瓶子里的酒散发出的香味儿。总之,就是盛在器皿里的酒的香味儿。不过,也没那么多的讲究,不是非得用酒杯,只要是干净的不会影响酒的气味的象饭碗什么的都行;有的装在瓶子里的'酒不用拆开包装就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酒香,这时的香气似有似无、且时远时近又时有时无,真让人怀疑自己的嗅觉;有时不小心把酒瓶碰倒了或是把酒洒在地上了,更会酒香四溢。不过,得提一下,就是酒味儿不要太浓烈:因为浓了就失了酒的沁香,失了酒的绵纯,浓了就会刺鼻,甚至对它生厌。
我喜欢酒香,不过也不是什么时候或是什么地方的酒都行的。我就不怎么喜欢酒席上的酒香,因为这个时候在这种场合下的酒香不是纯粹的酒味儿,是夹杂着一桌子菜味儿和呛鼻子的烟味儿的酒味儿,闻起来让人头疼,让人反感,再说喧喧嚷嚷中人是浮的,更别提入心了。
我喜欢酒,但从不喝酒。因为喝酒的人身上甚至嘴里散发出的酒气,实在令人作呕,我讨厌这种让人不舒服的气味儿,也讨厌这种不尊重别人的作法,更讨厌喝得酩酊大醉乱喷酒气的人。
我不喝酒,但却喜欢酒文化。它巧夺天工的制造工艺;它得天独厚的内涵特质还有那绵远悠长的深厚的文化底蕴都让人叹为观止深深折服。酒,从复杂考究的酿造依始一直沿着“沉醉东风”醉着 ,“醉了山童不劝咱,白发上黄花乱插”,文人雅士醉了,浴血沙场的将士醉了,多少人为它醉了又醒、醒了又醉 ,直到醉成了神,醉上了天。
我喜欢酒、欣赏酒文化、赏闻酒香,但从没为自己买一瓶或是倒上一杯静静的赏味,倒是从开盖儿的瓶口凑过去闻过,既是偶尔闻到,便是好的。所以,对它我不会过多的触碰,多了或会迷了自己,也失了它的美。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吧,我觉得就这样蒙蒙朦朦胧胧的也挺好。
我们匆匆忙忙为生活奔波,倦了,累了或是久了才会寻一处休闲的处所。其实大可不必,因为我就是在不经意间闻到了酒香,有些快意,觉得好就记下了,进而又发现它是美的。生活中,许多美好的东西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在意 。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生活只有在平淡无味的人看来才是空虚和平淡无味的”,“美即生活”。不用刻意去寻找,热闹中的是奔放、静中的是安逸,只要可以超然,身边的一切都是好的。美,就在我们身边!
篇3:酒酣独语的诗歌
酒酣独语的诗歌
一杯老水酒
荡漾出梅雨很深的浓情
饮一口 时光却穿越了
青葱踱步的风情万种
在转身的时刻
小巷很深的气氛里
雨声总在提醒着
风吹过的丁香花逸
流散着-些精致的倾诉
透过了窗前的水
却看见了迷离的情景
朦胧恍惚却酒意实足
就像梦见了夏天的莲放
很多平静流过的回忆
缘于-刹那的.酣醉
清晰的如同
田塘中蛙声歌唱
当无所作为的流浪
磨秃了激情的双浆
顺流而下的定势
只能喑淡着憧憬
那些许多有月的夜晚
然而,还想尝试着歌唱
或在想象的边缘
或者在-个漂浮的倒影中
左左右右丰富着激荡的旋律
这本该是个只听雨的时光
屋檐下滑落的浪漫
不-定在湿润着在心中发芽
已经习惯了很多自我释怀
推迟了梦象夏花一样开放
只能在酒中迷路了
猜不透的风中谜语
始终萦回了一种传说
断断续续地链接着温情
篇4:朋友如酒-生活随笔
朋友如酒-生活随笔
一个偶然的机会,听到“朋友如酒”这首歌,就被其中一句歌词感动着:理想改变了我们的模样,也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朋友的肩膀,阳光总会在风雨之后,撒向苍茫,让我们抬起头学会了坚强。
我们的人生当中,会结识很多的朋友,从入幼儿园开始,每个阶段都有着朋友,而朋友的情义程度,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随之变化着,或淡或浓。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成为朋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态度、处世方式、情趣爱好和性格特点,选择朋友也有各自的标准和条件。交朋友应该是追求心灵的沟通,是相互的,是真诚的。
每当夜深人静时,我总会想想过去的那些美好回忆,一些琐碎的回忆让我感慨万千,就是这感觉,让我明白属于我的朋友,会向我走来,不属于我的朋友,留也留不住。如果真到了一躬而别的时候,无须哀怨,更不能太计较太执著了,因为人活着,不是为了痛苦。在友谊面前,人与人之间,不是彼此妨碍,而是相互照耀。
友谊是需要我们去经营的`,更需要的是两颗心的真诚相待,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痛感它的可贵;漫漫人生路,有几个真正的朋友?学会宽容,让我们用心去呵护那份纯洁的友谊。珍惜身边的友谊,珍惜手边的幸福,珍惜拥有的朋友。
篇5:酒的味道生活随笔
酒的味道生活随笔
酒的味道是什么? 有人说是甘甜的,有人说是苦涩的,有人说酒是……
我觉得酒是苦涩的,但是却不知道大人们为什么是那么的喜欢,聚会,吃饭,甚至一个人在家里看电视都要喝上一两口!酒明明是苦的,可是他们却是那样的喜欢呢?为什么呢?现在我知道了……
人的一生是在苦难,压力,辛酸,被排斥…中打滚的.。你滚的越厉害,你的心也就会越疼痛,可是人也奇怪,由于经常的疼痛后便把它当成了种习惯,于是心里一直受着外界的压力,越来越紧...最后被压的喘不过气来,在这样一直被挤压下,人们发明了一种和人生中经理的感觉一样的东西-酒。
自古以来酒能穿肠,它可以让你兴奋,同时让你更加的消沉,因为酒是苦涩的,和人生中经历的空哭,孤单,压力……那中感觉是象很象的,苦苦的,喝多了就不感觉苦了,并且还有种甘甜。
我觉得那是人的心经历了那些磨难后,然后又用身体上的莫种器官再去感受下那份苦涩,有种苦涩中带甜的回忆… 那些回忆证明了自己曾经经历过那种磨难…
篇6:酒的那些事-生活随笔
酒的那些事-生活随笔
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喝酒,已经记不清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戒酒,也记不清了。期间喝酒的故事却总是或明或暗在脑海中荡漾,和朋友闲聊时顺便从记忆的匣子里摸出两个来分享一下,那感觉,绝不亚于两碗子辣酒下肚,怎一个爽字了得!不喝酒了,酒味依然很浓……
司机也晕车
我有一个乔子,早年干个体司机。那时个体司机这行竞争很是激烈,为了抢客源有时会大打出手。我这个乔子身强力壮酒量大,为人豪爽,有时还替人家行个仗义,所以在客运这行小有名气,生意干的也算是顺水顺风。
那时我在学校主管教学,中考拉学生用车是一大块,两乔这关系自然就派上用场了,当然主要还是他的驾驶技术过硬,那时对于司机酒驾控制的不是很严,我这个乔子几乎顿顿喝酒,但从没误过事,要不再知己的关系咱也不会冒这个险。明天中考开始,今晚上要坐下来和司机们认真拉拉,这几天不能喝酒,和带队老师一块在伙房吃饭,全程注意安全等等,你还别说我这个乔子还真张脸,几年下来啥问题没有,在教育界还混了个脸熟,生意自然壮大了不少。中考结束后要结账,我这个乔子早已定好了饭店,把他认为的重要人物一一请到,在他看来我在酒场上要站在他一边,末了还要替他办点人事,也就是和领导多喝几杯酒。受不了的是他喝酒的作风,说喝几杯不容置辩,自己先干,空杯站立等你,你不喝他不坐。人家喝酒,那叫一个香,白酒一茶碗子下肚,点上一支烟,然后抱怨:“这三天,可把我靠煞咧。今天好不容易请到大家,您不喝陪俺喝还不行蛮。”作为一个司机,他也很讲究,平时喝酒早晨中午就一茶碗,多一蚊子腿也不喝,晚上放下车后放开喝,喝酒从来不碰杯。记得有一年在永兴饭店,他喝了三茶碗子辣酒,后改啤酒,一籀子啤酒全部启开,最后只剩了半瓶。酒量再大,喝超了量也难受。我这个乔子有个特点,酒喝得再多,当时不出丑,有时等到第二天才吐酒,所以一般人很难见到他酒后失态。
20xx年11月,家乡通了公交,个体客运全部停运,我这个乔子凭借过硬的驾驶技术被召进公交公司当了一名司机,驾驶镇内公交车,专跑山路。家乡的山路虽不是九曲十八弯,一般驾驶员跑一趟要出透好几身汗可不是吹的。我这个乔子就不同了,不管是几曲几弯,车速基本不减,会车时明明自己车速快,还嫌对方车技差,有时还爆一两句粗口,搞得全车乘客惊魂不定。好歹乘过他的车的乘客至今有惊无险,不过一趟下来怎么也有几个晕车的,他还算是细心,每个座位靠背袋里都准备了方便袋,一路上不住的吆喝:“咱要做文明乘客,注意车内卫生,有晕车的、想吐的拿好方便袋呃。”有乘客不住的唠叨:“车开的.慢一点不行蛮。”我这位乔子从不落折耗,强有力的一句“等你蛮”,反而车速更快了。
现在酒驾查的相当严,我这位两乔白天出车不敢再喝酒,晚上就放开了。那天晚上几个过去的同行来找他专门喝酒,一高兴超量了。第二天一睁眼,发车时间到了,蹄链普隆起来红着脸就去开车,一上道肚子里就想往上撞,心想到下个点上下车找个地方吐了,想着想着车速就快了,后面乘车的就两个老太太,这下都晕了。紧跑慢跑还是没赶到点上,半路上就憋不住了,在一个拐弯处紧急停车,右手拉手刹,左手摇车门,摇到一半,头一撇,甩出去了长长地一口,然后又干呕了几下,确认不再吐了,摇上车门,挂档继续前行。这一切,被晕车的老太太看到了,连发感慨:“唉,这世道啊是变了,都说是坐车晕车,这不开车的也晕车啊。”另一个还不住的安慰“大兄弟啊,不是玩啊,以后可得悠着点啊。”
“我以后戒了就是了。”
如今,我那乔子开着公交依旧跑在崎岖的路上,速度依旧那么快,酒量依旧那么大……
篇7:生活如酒
生活如酒
在一生中,将会有许多韵味不同的酒。
在你天真烂漫时,你将会尝到第一杯“葡萄酒”它酸甜的味道,让人想起是多么余味绕梁,他如同大海中翻腾不息的波浪,他在那大海中自由穿梭,还不时的反过来,倒过去。(童年)
当你在学校中努力学习时,你便会尝到第二杯“咖啡”在那苦苦的外表中却含有一颗令人愉悦的心,而这正是你的人生的转折点,你熬过那苦苦的外壳,你将会得到一颗用你的辛勤凝结,用你的泪水浇灌,用你的疲乏典当来的心,你将那心与苦一同含在嘴里,你的味觉,你的舌头,你的嘴巴,你的内心会告诉你一个道理——只有在暴风雨的“淋浴之下”,彩虹才会出现在那经过暴风雨冲刷的天空——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青年)
在你离开那温馨的家庭到社会中闯荡,你将会尝到第三杯“白酒”,面对从未见过的世界,一直生长在温馨“笼子”中的小鸟显得有些胆怯了,但挣脱束缚的力量,还是使小鸟飞向了它真正的家庭——天空。飞向天空的同时,小鸟也在想下一步该干什么?面对那翱翔在白云之上的雄鹰,小鸟在想什么?……这一切的问号,都要用小鸟的行动来回答。(成年)
生活如酒,这一杯杯令人喜怒哀乐的酒,要我们在今后的成长中去品味,去细细的品尝,去慢慢地品,去仔细的尝。
初三:人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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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男人就像酒,有些是白酒,有些是红酒,有些是黄酒,而你,我想是啤酒。
白酒,充满激情,热情奔放,但是却容易上头,容易醉人,人一旦醉了,爱情也就失去了它原来的味道。
红酒,使人很容易喜欢上那份其它酒所没有的甜蜜,陶醉在其中,但是喝久了便会感到甜蜜背后的阵阵酸涩。
黄酒,喝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感觉,到过后才会回味它的甜美,但是为时已晚,剩下的只有痛苦的回忆。
啤酒,大部分人在平时都会喝,似乎天生就会,似乎已经成为习惯,虽然觉得它很苦,但想放却放不掉,只有默默地承受那份苦涩。
我是个喝啤酒的人,天天体会它的苦,却天天沉醉在其中,无法自拔。有时会想如果从来没有喝过啤酒,是否现在的我会比较快乐?但是如果真的那样,我也将永远无法体会到它所带给我的美妙!
你就像啤酒,带给我太多太多的苦涩,可是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每当我想要扔掉这个习惯的时候,却还是会犹豫,到最后仍然依照从前,继续品尝那份想放却放不下的忧伤,而我的心却渐渐被啤酒的.苦浸碎了,再也无法回到原来的模样……
啤酒变得越来越苦,越来越找不到从前的味道,我却已经掉进了这个苦苦的深渊,爬不上来了……
这些你都知道吗?我最爱的啤酒……
.COM社区・潘多拉的猫篇9:酒的杂文随笔
酒—20xx年1月9日
为什么饭桌上喝酒的人的表情总是,举起酒杯,一仰脖子,紧锁眉头一阵儿后饮下,张开紧闭的嘴,发出『哈』的一声叫唤呢?
因为酒不好喝,尤其是啤酒。没人爱喝苦的气泡水。紧锁眉头是忍着那个难喝的劲儿,好容易喝下了苦水,那一声『哈』是对受苦的自己的慰藉和摆脱了痛苦的那一刻的松懈。
说酒好喝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没人觉得酒好喝,但是说不好喝显得自己不酷了,所以成熟的人都爱鼓吹自己对酒的热爱。
不过酒确实是有一点让人爱的。这一点绝不是味道,而是醉。
醉也是有讲究的,非得微醺才好,脑袋晕沉沉的最舒服。过头了就吐,身体难受,喝到断片也就没所谓舒服不舒服了,直接躺倒。
酒该是几千年的好东西了,虽然不好喝,但是世人总不爱活的太清醒。
篇10:酒的杂文随笔
中午下班回家,刚一进门,就听到从楼下传来一阵嘹亮的唢呐声。心中默想,又有人离亲人而去了……
疲惫的不想动,却还是一刻不停立即进厨房,儿子快回来了,下午还要上课,必须火速做饭,不然连一刻钟的休息时间都没有!? ?
忽然听到楼下的唢呐吹着《美酒加咖啡》,不对呀,丧事怎么会吹这种曲子呢?望窗下一看,原来是行乞的,衣着难得的洁净,一个年轻人吹着唢呐,走得极慢,唢呐声嘹亮而略带悲凉。身后一个穿着大襟青色衣服的老妇人迈着颤巍巍的小裹脚,一手拽着年轻人的后襟,一手拿着一个带把的白色搪瓷缸子,向前抻着,以更慢的步子向前逶着,那小脚每走一步都让人有一种钻心的痛的感觉。不知为何是这种装扮,好像是从旧社会穿越而来。
路人经过时大都回头注目,或许和我有相同的感受吧,不时有人把钱放进慢慢移动的搪瓷缸中。我也想为自己的怜悯之心买一单,但疲惫让我却步,实在不想爬楼梯,我知道我还没有大慈大悲到心中只有别人的境界,别人的悲苦始终是别人的,我,还在生活的漩涡中执迷不悟的追求自己的美酒咖啡。于是,我所做的,就是出神的望着那一对也许是母子的行乞者,直到他们慢慢消失在街尽头,而《 美酒加咖啡 》的唢呐声却久久回荡在耳边,令人思量久久,不甚唏嘘……? ?
其实,熙熙攘攘的人群,又有谁不是在追求自己的美酒咖啡呢?行乞者的美酒咖啡也许只是温饱;有温饱的人的美酒咖啡是更多的钱,更多的权;有钱有权者的美酒咖啡是更多的名;病者的美酒咖啡是更多的健康;忙碌者的美酒咖啡是更多的闲暇……,只要心中还有所希企,那就是自己孜孜以求的美酒咖啡,坚信它会带给自己幸福和快乐,并且愿意为它整日奔波,不辞劳苦,不畏艰辛
只是,穷其一生,不知有几人能得到自己的美酒咖啡?满足于已得的美酒咖啡,并且从此乐享余生,安稳度日呢?
生活,总要过得丰富一点,有趣一点,深情一点,才不负此生。喜欢上文字,可以让我把生活中冰凉凉的理性思维加以中和,也使俗常的日子在生活的透镜下折射出了缤纷的色彩。
篇11:酒的杂文随笔
酒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饮品。最开始是无意中发现有一些煮熟的红薯放在树洞里人就忘了。那是一个夏天下了一场大雨,雨水把那个树洞灌满了。后来经过几天的发酵一股不明的香味飘了出来,那个人突然想起来是自己前几天忘记在树洞里的红薯飘过来的气味。这个时候是人们还处在原始社会晚期的时候发明的。
后来就直接用红薯干来煮开进行发酵的,以后各种谷物皆可酿酒了,以及果子药物也可以做成各种味道各种功效的酒。最初是用来祭祀的一种祭品,后来人们发现酒可以治疗疾病故而用在医学上固有酒为百药之长的说法。至今仍然用在治病上。后来人们又把酒当做了一种富有魅力的饮料。
人类这样自有文化以来,酒就与人们生活结下了不解之缘。逢年过节,家人团聚,适量饮酒可以助兴,增加欢乐气氛,宴会饮酒可使宾主融恰。药酒名目繁多能治疗好多疾病。古往今来许多人都把酒誉为“玉液琼浆”。李白斗酒诗百篇。酒,成就了多少英雄好汉,酒,又狂喝烂饮醉了斗狠打架,害了多少性命。酒,一但成瘾,过量饮,会毁了你的身体。现在有很多的车祸事故,以及违法犯罪有很大一部分都与醉酒有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不太对。应为“对酒少喝人生几何”。酒少饮怡情。过则为祸为害,君子当戒之。
篇12:酒的杂文随笔
她酒精过敏,从不沾酒,却总是想尝试一番。没办法,我买了几瓶果啤,做了点小菜,陪她一起喝。
我较常喝酒,兴致缺缺喝了一瓶又一瓶果啤,在嘴里感觉是菠萝味的碳酸饮料,可能加了一点啤酒花,尽不了兴。连着几杯下肚,她还是抱着之前我给她的那瓶,
硬说,她才喝了一杯不到。一次抿一点,看着喝的次数多,实则量很少。
她皱着眉头,每次喝下去就像吞药丸不情愿。
我把她的酒夺过来,她抱着哼唧唧不放手。
乖,放手,不喜欢喝酒别喝了。
她摇头,不吭声。
我问她,好喝么。
她说,不好喝,像在吃泡沫。
那就别喝了。
不行,她摇头,这是我唯一能喝的酒。
她扭头亲了我一口,又扭头嫌弃我口中也是菠萝味。
废话。我白了她一眼。
你喝的那些酒好喝么?她灌了一口,这次喝的挺多。
不好喝。我回答道。
那啥要喝?她嘟嘟囔囔的说着方言,我差点没听出来。
我说,想喝就喝了。
咕!
她捂住嘴打了个小小的嗝,眯着眼睛,表情看起来不好受。
气上来了?
她脸红着,嗯……
别喝了。
好……
我把酒瓶从她手中拿下来,放回桌子上,想睡觉么?
嗯……
脑袋都喝迷了?
没有,晚安,我先去睡了。
晚安。
最后,我把剩的果啤喝完,也睡去了。
篇13:酒的杂文随笔
张艾米最好的朋友谈了恋爱,两个人在校园里拍的情侣照特别好看,张艾米很羡慕。但是,在同样的校园里,张艾米的爱情故事已经没有了进展余地。于是,这天,张艾米走进了凯文先生的酒馆,向来只听故事的她第一次说了关于她自己的故事。
张艾米同学有个神奇的恋爱锦鲤体质。自从女孩子们跟张艾米吃过中午饭,她们就都相继有了男朋友。
女孩子们跟张艾米关系都不错,于是也总关心着张艾米同学的情感生活。但是,自从高一决定出国,张艾米就打定主意高中三年都不谈恋爱。她跟大部分人关系都很好,坐在沙发上玩游戏两边的人居然在说着关于她不一样的八卦,而张艾米同学对这一切无动于衷,依旧过着和自己欣赏的人们在校园里晃晃悠悠,在活动室里谈天说地的自在生活。直到有一天,张艾米同学喜欢上了一个人,碰巧他也出国,张艾米的决心动摇了。
张艾米是个很奇怪的人。她可以自如地跟任何她身边的人交谈,却唯独对他没有话题可说。久而久之,不管内心有多喜欢他,张艾米同学和他始终保持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关系。就算做什么都想着他,连考试都不小心分了神,张艾米同学依然不找他聊天,不给他点赞,甚至很少跟他交流。别人给她倾诉的机会,问她有没有喜欢谁,张艾米都选择了不说。终于有一天,张艾米发现男孩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
这件事情对张艾米来说像晴天霹雳,但好像连崩溃大哭的资格都没有,于是朋友们认识她两年第一次看到她阴沉着脸发呆。问她怎么了,她居然好笑地说自己失恋了,于是大家都觉得她在开玩笑地没再问起过。
男孩最终没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他要出国了,他说他不能伤害一个好女孩。两个月之后,男孩走了。张艾米没去见他最后一面,给他折的星星被张艾米扔进了门外的垃圾桶里。
这个秋天,张艾米高三了。终于,她用一个忙碌的暑假不再时刻想着那个男孩。她熟悉的人搬到了另一边的楼里,张艾米开始了新的生活。很快,又一个每天和她吃午饭的女孩有了男朋友,张艾米希望她特别开心。那个女孩和她的男朋友努力想让张艾米谈恋爱,于是最近开始各种给张艾米推荐人选,而张艾米恢复了高一时候的坚定,百劝不听,以最原始直接的方式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这一次,她比原先更加肯定。张艾米现在待的这个学校里,恐怕再也不会有一个让张艾米觉得不敢接近却无比关心的男孩出现了。
篇14:酒的杂文随笔
八月的初旬,回到故里。路上的花花草草。让我沉醉却不知归路。故里还是那么熟悉,那么近乡情更怯。
遇到有趣的事情很多和小童鞋在池塘捉鱼捞虾,可供享用。可惜我对虾过敏…
农田里的白莲也竞相开放,去采摘了莲 把自己弄的浑身是伤 满身泥泞……也感受了什么叫出淤泥而不染的花中君子 。莲花未眠 田园心 天也蓝 安然如初 质朴淡然。
风尘碌碌 家乡秋风,满天金黄。稻谷的丰收时节 爷爷奶奶家粮仓 还未满读的众生的百态 阅得世间冷暖。还有一颗浸透人间烟火的心。
在故里人烟 炊烟袅袅 闻的那铁锅中翻炒瓜果蔬菜的香味。奶奶 在塘里捕捉到的小螺超级好吃 可惜自己还是不能吃 啊……
总有一些阴晴圆缺…佛前的一株草总有千千万万的过往 前世的缘 才化得今生的人形 双手合十 愿化的苦尽甘来
有蓝天白云, 竹林深处的人家。
有摘了点野果子“(扁担杆)”,酸酸甜甜的去泡酒喝……沙子堆玩沙子 好久没光着脚丫走在沙堆上了看日暮 看着旁边刺荆灌木中 紫薇陌上花开想起小时候 我们仨最喜欢在大夏天日落时候在这里玩沙堆听某个大童鞋讲“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忽悠我们俩 说那一堆堆的沙子是盘古的骨头 然后我们两个小屁孩特别认真的相信了.明明说好第二天给我们俩讲完的 到现在还没讲完 总有一颗童话故事的好奇心 也有些童话故事里的遗憾“山川未改 ,爷爷奶奶也沧桑了许多许多。”不过那时候的爷爷和大童鞋真的很会编童话故事 被忽悠的 相信了很久很久。现在 爷爷奶奶饭后闲茶时 也偶尔给奶奶编童话故事 给奶奶讲 有时爷爷自己邻村 做工的有趣故事 我们听了 只是笑笑 。难得经历了几十年的童心 属于爷爷奶奶的童心…
天空之城的一抹余光,还有夏蝉的声声鸣叫。
和奶奶一起去菜园摘菜,遇到人间烟火中的日暮。夕阳的美景 晚餐 奶奶煮菜味道超级棒 。
夜晚的故里,流萤在绿叶丛中闪闪烁烁。使繁星为之惊讶。故里人烟 故人归来 应是故乡明月 照亮游子回乡的路。月落的乌啼 夜深蛙鸣 秋虫声声语。已是人间七月的中元节“立秋已至,凉意可期 人间底事 往来如梭,亦是开始 或结束都是可期 像凉风袭来故里的绿叶 吹散庭院中的梧桐园。
“故里的景是生活的景与美。”
“如果我们能看见,那就去看见。”
“如果我们能听见,那就去听见。”
“如果我们能思考,那就去思考。”
一阵风过 雨后的麦田 起了草屋旁 竹林间
夜摇瑟瑟明月满山岗你扶杖而归望着来时的山路。 冬雪夜冷故人来。在秋季装点清秋的落寞。
原来风铃被风吹动一次就是为你念的一声佛
如果生命是一道墙 声声都有回响。
如果红尘中你我最初那次擦肩 则是你我前世的约定。
故里的人 是生命中的喜与忧是态度 与风度。情动于衷 言发于外的故里人烟…
愿 我们 美好如期而至!
愿 我们 的努力不被辜负!
愿 我们布衣荆钗 温酒煮茶
不管 是几许哀愁,几经沧桑都可以
故人具鸡黍 把酒话桑麻…
一位喜欢花茶的小童鞋
白天喝着花茶做肆意的梦
晚上 肆意 的出去梦游
我有花 你有茶吗?
欢迎你们的足迹
喜欢 就留下可好 愿你一生努力,一生被爱愿你的欢喜有人看见,愿你的快乐有人分享,愿你,有好的运气,也喜欢美好也喜欢自己,愿你的远方有诗也有梦。
篇15:酒的杂文随笔
壹
老酒姓徐,家住连云港,离花果山也就二十来里的路程。
老酒是个退伍军人,军人怎么能不喝酒呢?岂不让人笑话?可是那年夏天老酒下定决心将戒酒。
老酒具体得的什么病到现在我也没具体搞清楚,反正是十分凶险,可谓九死一生。于是不远万里,应该是不远千里,好像也不对,反正不远起码好几百里去到姑苏城最好的医院,住了几个月,花掉了半生的积蓄,总算捡回了一条命。出院的时候,医生一再叮嘱,千万不能再喝酒了。
戒酒,虽然心痛,但是老酒还是毅然决然的戒了酒。毕竟不喝,只是自己伤心,喝了,所有关心自己的亲朋好友都会难过。
那天,我们一群人从四面八方相聚连云港。老酒首先举起了酒杯“我戒酒很多年了,但是今天我没有不喝的'理由,但是过了今天,我依然戒酒。”
那一刻老酒不光是东道主,是个长者,更是一个军人,一个英雄。
我没有戒过酒,因为我根本不喝酒。但是那天我喝了二两白酒。对于从不饮酒的我来说,酒真的不是很好喝,简直难以下咽,但是那一刻我觉得必须得喝,喝的是一种感觉,一种心情,更是一种胸怀。
贰
大澄子姓李,因为他叫月澄,所以我们习惯这样称呼他。
那天晚上我们两个出去吃自助餐。吃着吃着,他说我们喝点酒吧?鸡尾酒怎么样?
我认识他两年了,大家经常一起出来吃饭,有时候就我们两个人,有时候好几个人一起,但是从来没有见他喝过酒,我以为他和我一样不会喝酒。
你会喝吗?我只能陪你喝一点点。鸡尾酒虽然我没喝过,但是在连云港能喝二两白酒,我想一瓶鸡尾酒应该没问题。
来回拿酒跑了好几次,大澄子竟然喝了十来瓶,而且一点醉意都没有,只是话多了起来。
从小生在东北,自然善饮。十二岁那年,父母双亡,哭干了眼泪的大澄子开始大口大口的喝酒。酒量一天一天的增长,性格却一天一天的孤僻。他的舅舅跑来摔了好几次酒瓶,他总一声不吭,等他走了,依然如故的喝酒。
三年前的冬天,带着大澄子过日子的奶奶病入膏肓,弥留之际,拉着大澄子的手说“孩子,以后你要好好的过日子,别把心思放在肚里,哪怕哭出来呢?还有,别喝酒了好吧,乖孩子,听奶奶的话,戒酒好吧?”大澄子从没那么绝望过,他拼命摇晃着奶奶的双肩“戒,一定戒,只要奶奶能好过来,怎么样都行。”
大澄子的奶奶终究在那个风雪交加的晚上离他而去了。处理完奶奶的后事,大澄子跟着舅舅来了苏州城,从那天起整整三年他滴酒未沾。戒酒 ,这是一个少年对这世上最疼最爱他的奶奶最后的承诺。
那天,正是他奶奶的三周年忌。那一晚,大澄子又喝酒了,而且喝了很多。那一晚,大澄子坐在我的对面,醉眼迷离,仿佛从这灯火通明的都市回到了记忆深处的故乡。“奶奶,我听你的,明天就戒酒……”。
大澄子兑现了自己对奶奶最后的承诺,他戒酒了,只是那一晚,他情难自控,多少往事上了心头,一个男人,大庭广众之下,要想不哭,除了喝酒还能干什么呢?鸡尾酒应该不算酒,大澄子没有再喝酒,那一晚,我想他饮下的只是梦中的思念与心间的惆怅罢了。
叁
“光”姓赵,辽宁人,患有罕见的疾病渐冻症。因为大澄子的缘故,我对东北人一向很有好感。所以知道了光的故事以后,我决定随欧阳姑姑一起去看他。
他比我们想像中更加坚强与勇敢,从不怨天尤人。既然上天选择让他承受如此的折磨,那没有比坦然面对更加有效的方法了。
光的父亲每天都要喝一小杯酒,或许坐在桌前,举杯时,那一刻的畅快淋漓才是属于他自己。更多的时候,他只属于光,他不但是他的父亲,还是他的老师,他的朋友,他的保姆,他的现在未来都不能倒下的那片天。
“你能喝酒吗?”说出这句话我就后悔了。我这是拿光寻开心吗?没想到光的父亲说“能喝,啤酒,他高兴的时候可以喝。”
很幸运,虽然我因为口无遮拦,在简书的文友当中人缘不怎么好,但是那一天光无疑是高兴的。当然比看到我更高兴的是他的欧阳姐姐也在。
那天,我们都喝了酒,虽然喝的不多,但是却喝的波澜壮阔。对于有的人,戒酒是一种毅力,而对于有些人,端起酒杯也是需要一些勇气吧!那一天,我们喝掉的是感动,而光饮下的是坚强。
肆
我姓张,我的爷爷曾经是扬州城里小有名气的说书艺人。我很小的时候,五十余岁的爷爷就得了肝病离开了人世,我不知道那与饮酒有没有关系。只知道从小奶奶就不让爸爸,叔叔他们喝酒。自然我也从不喝酒,既然不喝酒,也就谈不上戒酒了。
但是这两年,在几个特定的场合由于不同的原因我还是喝酒了。前不久回家的时候,想起自己受伤的手,我第一次自己一个人喝了一瓶啤酒。喝到一半,妹妹夺过了瓶子,却还是还给了我。姑姑说“他是大人了,你让他喝吧,只是你要记住,喝酒只是你喝了它的滋味,切莫让它左右了你的思想。”
我不喝酒,却也是个感性的人。常辩一事之对错,时争一夕之短长。世上有多少伤心事我就流过多少伤心的泪,人间有多少有情人我就写过多少有情的诗。曾伴谁畅谈到天明,又曾陪谁对奕到黄昏?生命不可醉之失态,却不能没有酒之慷慨。或许我根本从没喝过酒,一次,两次,三次……我喝下的只是人生的感悟,还有岁月的情怀。
老酒,大澄子,光,我自己……人生各有各的苦难,岁月却需要同一种坚强。
人的一生总是会有高低起落,纵未曾惊天憾地,也必是跌宕起伏,这离合悲欢也罢,酸甜苦辣也好,只作一壶饮。多少事应该抛开,多少事却又要咽下?
将戒酒,杯莫停?公道自在人心。这戒酒难,而这诺大的世间寻一个心甘情愿与你大醉一场的知己更是不易啊!
篇16:酒的杂文随笔
中国人从古至今都是喜欢饮酒,酒文化在中国的历史十分悠久,大部分人都喜欢来一口。酒,有很多品种,白酒啊,黄酒啊,红酒,等等。女生多偏爱喝红酒觉得优雅,可是现在也不少人喜欢喝白酒。
酒,其实是好东西也可以是坏东西。偶尔喝一杯酒的话呢,对身体其实是有好处的,偶尔喝一杯可以驱寒活血化瘀等等,作用也真的是很多,是对身体也有好处的。可以如果过度的喝酒呢?过度的喝酒对身体十分不好,不禁会伤害到肠胃,喝酒过度后会呕吐晕倒昏迷等等,真的是有好处也有坏处。甚至有些人会为了喝酒,酒精中毒,以至于死亡。
真的是一桩又一桩的悲剧,让我们不禁咋舌,有人认为这没有真实性。我也经常喝酒啊可是为什么没酒精中毒呢?首先,你一次喝的酒不够多。第二,不要抱侥幸心理,幸运之神不会每次都眷顾你。第三,积少成多,迟早是会伤害肠胃的,也迟早会给你喝酒过度的结果悲剧。希望大家能够警醒,喝酒有好也有坏。
饭桌上,有些人喝了酒之后,还容易误事,不能开车,还会举止轻浮。本来衣冠楚楚的在饭桌上谈笑风生,酒过三巡后,却是醉醺醺的瘫倒在桌上,衣领都打开,没有一点的风度,尽是狼狈,嘴里还嚷嚷着要喝酒。从这里,就能开出过度喝酒的不雅之处了……
酒喝多了真的不好,爱喝酒的人啊,真的劝劝你,请慎饮酒。
篇17:酒的杂文随笔
乡饮酒礼,是由官府主持的乡人聚会饮酒时的礼仪,自先秦出现以后,一直到清朝光绪年间才被废止。其作用是劝励人们尊敬长老,强调尊卑之序。有了科举考试之后,也通行于儒学。《新唐书.礼乐志》载,唐太宗时期,州贡明经、秀才、进士以及旌表孝悌,均须举行乡饮酒礼。到了明朝,朱元璋不仅用它来惩恶扬善,还把它的形式也发展到了极致。
朱元璋对于法规宣讲的重视,可谓前所未有,做到了年年讲,月月讲,不仅有各种宣传,辅导讲解,甚至还要求人们熟练背诵。对于普通百姓,是「每季行之于里中」;对各级官员也没有丝毫放松,“其武职衙门,各卫亲军指挥使司,及指挥使司,凡镇守官,每月朔日,亦以大都督府所编戒谕书率僚佐读之。”在乡饮酒礼中,他也没有忘记突出宣读法规的内容。洪武十六年还颁行了统一的程式,规定府州县各级,每年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儒学行乡饮酒礼。酒肴则于官钱约量支办,那就是属于公费招待的。仪式开始时,照例有个主持者的开场白:“恭惟朝廷、率由旧章、敦崇礼教。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里。无或废坠、以忝所生。”接着就是唱读律令了,这时,“有过之人、俱赴正席立听。”他们必须恭立在正席周围,一直等到宣读完毕才能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这种仪式不仅行与儒学,还行于乡间里社,以一百户为单位进行。“除乞丐外,其余但系年老者,虽至贫,亦须上坐,少者虽至富,必序齿下坐,不许搀越,违者以违制论!”同样,有过犯之人,不管是否年长还是富人,“须坐于众宾席末,听讲律、受戒谕。”如果他们不肯去赴会,或者敢强横、依仗权势强行坐到了不该坐的上位,就属于“顽民”,那是要受到流放边远处罚的,主持者及与会的众宾,如果不能秉公品定,或者失察,让他们坐了不该坐的上位,也是要与之同罪的!饭桌上的褒奖和羞辱,也用于官员的考核,《明太祖宝训》说:官员们“考绩来朝,称职而无过者为上,赐坐而宴。有过而称职者为中,宴而不坐。有过而不称职者为下,不预宴,序立于门,宴者出,然后退。”
宛平县令沈榜在他的《宛署杂记》中,记载了与大兴县共同举办一次正月乡饮酒礼的具体规模是:上席六卓,上中席五卓,中席二十六卓,下席八卓。有趣的是,各个等级所上食品种类大致相同,却分别用银二两,一两三钱,六钱三分和三钱三分。所用猪、羊、牛肉分别为八斤,五斤,三斤和二斤。上席仅这三种肉,加起来就达二十四斤!此次所花银子为柒拾柒两一钱伍分,而一头牛的价钱为八两银子。
因为乡饮酒礼中的座位是关键,所以朱元璋对此多次强调要认真对待。洪武十八年,他又大诰天下:“乡饮酒礼,叙长幼,论贤良,别姦顽,异罪人。其坐席间,高年有德者居于上,高年淳笃者并之,以次序齿而列。其有曾违条犯法之人,列于外坐,同类者成席,不许干于善良之席。主者若不分别,致使贵贱混淆,察知或坐中人发觉,罪以违制。姦顽不由其主,紊乱正席,全家移出化外。”可谓做到了物以类聚,表彰了守法者,羞辱了作奸犯科者。反正好人是从坏人里挑出来的,坏人也是从好人里挑出来的,流放到边远地方的人还可以重新排座次。但强烈的光线照射出的阴影也必然特别浓重,坐上席、下席的,老是那几张固定面孔的逐渐流于形式,似乎也未必真能起到多少惩恶扬善的效果。
洪武二十二年,又有了具体化的规定:“凡良民中,年高有德,无公私过犯者,自为一席,坐于上等。”而“有因户役差税迟误,及曾犯公杖私笞招犯在官者,又为一席。”他们就只能坐于中门之外了。那些“曾犯姦盗诈伪,说事过钱,起灭词讼,蠹政害民,排陷官长,及一应私杖徒流重罪者,又为一席”,他们被安排在东门之内。三种人善恶不许混淆,连每席执壶供事的人,也要各用同一类人家的子弟!于是,坏人想变成好人也就难了,好人也只要但求无过就万事大吉了。
举行乡饮酒礼的最重要目的,应该是提升社会人群的道德水平,朱元璋却更多地用来为他的法规和说教服务。且不说过分地重于空洞的形式总会让人厌烦,从其根子上来说,还是只看到了浮在表面的奸民不守法,官员贪腐难禁,而没有充分地认识到要去下更大的功夫,去用正确的思想理念,培养提升他们的道德水准来比较彻底地解决问题,但这也是那个时代朱元璋们难以做到的死穴。
篇18:酒的杂文随笔
敬酒
暑假,一帮留学生到一山区靠勤劳致富的老农家作客,以体验中国人民富裕后的心境。
主人捉鱼杀鸡宰羊,热情地款待这些来自域外的客人。
即席,男女宾客们全体站立向他举碗敬酒,并都热情洋溢地向他竖起大拇指,由衷地赞赏他,都说“0K!”、“OK!”
老农不通英语,不知他们在说些什么,想必那大多是祝“幸福”、“发财”的意思(“升官”对他来说就免了!),于是他也兴致勃勃地站起擎酒碗回应:“谢谢光临,让我们大家一起米西、米西(日语:吃、喝的意思,这谁都懂)的吧!”
于是宾主欢笑开怀痛饮。它,令全世界都真切地感受到了中国人那博大、率真的情怀。
创新就业
下了岗的两夫妇,东挪西借自筹资金搞了一个流动摊点一一这就是开着一台旧摩托,上边加一块大平板,于黄昏时分去摆卖水果。
“城管”经常地来,他们也经常地跑,简直是在虎口边抠食吃。
这终归不是长久之计,于是他俩将摊子摆到“城管”看不见抓不着、且人流又多的地方去。那是一个重污染区,虽臭水纵横、垃圾遍地、“雾霾”遮天,但生意特好。不久他们灵光一闪,立马“转产改行”,很快卖了私家骄车。
原来他们于此地廉租了一个地方,开《夫妻氧吧》。
东拉西扯
*作家的梁奇才与诗人的老Q对酌。席间,前者向后者题赠了他的一部新著一一《把酒问月》。后者浏览一会,站起拍案大叫:“绝妙好书!”盛赞之余,他指着其中一章说“但,关于饮者级别,你只分酒徒、酒鬼、酒仙、酒神四个档次,这就有了重大遗漏啦!应在酒鬼之后加酒怪,酒神之后加酒圣。总共六个层级。”奇才听后大点其头,击掌称一一绝!
一一一个人的也有疵漏,只不过比我们常人少多点而已。
*造谣与夸张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本义: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揑造消息,以迷惑欺骗群众。后者本义:指为启发听者或读者的想象力和加强所说话的力量,用夸大的词句去形容事物。造谣目的在害人,后者则是愉悦人。
篇19:愁河酒河随笔
愁河酒河随笔
在昆仑山深处有两条河,一条是愁河,一条是酒河。五千年的纷纷扰扰,在心中盘旋。
从出生至今的繁华落尽,在心中时现。我坐在愁河的中间,似有冰结,暗流涌动我的愁肠千结,我的头发花白,我的行动迟缓,我的眼泪成霜。这凝固的空气让我窒息,这变黑的血液让我死亡!我慢慢沉沉在愁河的水中,没有一丝呼吸,莲花也停止了开放。
遗忘,我躺在酒河的怀中,似有杜康,亦有刘伶。我的容貌新颜,我的黑发重生,我的盖世雄心,我的'歌唱天涯空巷。这遗忘,我躺在酒河的怀中,似有杜康,亦有刘伶。我的容貌新颜,我的黑发重生,我的盖世雄心,我的歌唱天涯空巷。这快乐的心情鸟飞天外,这激湍的血液让我疯狂!的遗忘,我躺在酒河的怀中,似有杜康,亦有刘伶。我的容貌新颜,我的黑发重生,我的盖世雄心,我的歌唱天涯空巷。这快乐的心情鸟飞天外,这激湍的血液让我疯狂!鸟飞天外,这激湍的血液让我疯狂!
我陶陶醉醉在酒河的河中,这是天上,这是域外,这是完全释放的自我,遗忘。借三个人的滴血,太白金星的艳血,赵公明的红血,弥勒佛的空血,在下午酉时酿成美酒,让七仙女摘些蟠桃,伴着月中仙子的羽衣霓裳舞起舞。遗忘……
篇20:生活随笔
那是我离开成都的第二天早上,在这座大城市里的小城区,此时我正坐在观光车上,欣赏着这座小城的景象,街道周围的景象虽然喧嚣却不如成都的闹腾;虽然人来人往却不如成都的拥挤;虽然有着干净卫生的环境却不如成都的繁华。这儿虽然一切都好却都不如成都随心所欲。这里便是我的老家——重庆。
我带着好奇带着憧憬来到了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多亏了表哥的婚礼让我有幸来到这座许久没有踏上的土地,太多的想象、期待却始终没有自己亲自踏上这座城市的真实。在这之前我带着一肚的期待终于落到了这座城市。
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繁华、那么喧嚣、那么美丽。终是得自己看上一眼胜过任何的想象。时不时的竟会让我不知不觉迷恋起成都来。迷念起我曾经并没看上眼的这座生活了16年的城市,一个我连一所大学都没看上的城市,一个我曾经想要逃离却始终留在这里的城市,我的心里突然有了那么些从未有过的惭愧,有了想要留在这座城市的想法。
从小到大,在这座城市的感情是不能用语言描绘的,也许就在那一刹那激起了我对这座城市所有的感情。这里有童年的美好回忆;有对亲人的感恩回忆;有对老师的感谢回忆;还有对空气味道的回忆;对花花草草的回忆,这里的回忆太多太多,多得我不知应该如何回忆,就像是它已经存在我的骨髓里已经生长在我的身体里无法丢失。
那时候我们家还只是住在一栋80多平米的小楼层里,虽然老旧但却有着新颖的感情,虽离城稍远但却不失热闹。那时的我还小不明白真正的感情,当我们搬去崭新的电梯公寓,离城较近的繁华地带;当想起自己第一次学会叫爸爸妈妈;第一次学会吃饭;第一次背上书包上学;第一次拿笔写字;第一次写作业;第一次坐公交车......每当想到这些我还会常常遗憾自己曾经为什么会住在那样老旧不起眼的地方,就让我感到深深的遗憾。当我从不起眼的小学考上人才辈出的初中再到如今的高中,从经历挫折到明白事理,从别人看不上的小女孩再到做出成绩得到别人的赞赏认同,这所发生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成都。
不知是从何时起我开始不断的产生了一种对成都的依恋,开始想要在成都找到一所自己热爱的专业的优秀大学,开始想要一直留在这座城市。
我只想告诉这座也许在别人眼里不起眼的城市——我爱你大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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