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时间:2023-07-12 07:48:20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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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篇1: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在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在各科室密切配合下,围绕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以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各项创建行动为抓手,以构建和谐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大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园区综合生态环境、企业环境、人居环境和卫生环境,园区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加快园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对园区的环保工作进行自查: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尤其是今年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和国家卫生城市行动,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申成勇通知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袁伟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相关科室、社区和企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专题工作会,及时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各部门、社区、企业齐抓共管的良好管理局面。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水平

园区因有工业企业的落户,由此产生的各类环境问题也凸现出来。针对这些问题,园区利用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和居民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并形成宣传网络,实现环保宣传全覆盖。在各企业、社区设置环保义务督察员,加强了环保宣传及监督工作。上半年共计张贴宣传画160处,书写横幅、标语28幅,发放宣传资料1650余份,营造了良好环保宣传氛围。

三、狠抓落实,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一)严格审批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企业一律停止生产,限期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对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关闭或转产;对造成严重污染事件和群体性污染事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租赁厂房,未完成“三同时”手续的由园区管委会先行查封,要求整改,并经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

(二)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

(1)要求企业组织资金,尽快启动污水处理设备购买

及设施建设,配合环保局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否能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完善雨污分流、建设专业污水处理排放系统,对磷化池沉淀回用水池污水不能直接排入城污水管网,需要通过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处理或者循环使用。

(2)污水处理设施简单,运行不规范,操作人员文化层次低,未参加专业培训,造成污水不达标排放;对污水处理设备运行不正常的企业,要求立即停产整顿,对不合格上岗人员进行调整,务必确保正常运转并经县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并根据规范做好记录。

(3)根据环保督查要求,完善标识标牌,签订危废处理合同、转移联单及台账。

(4)加快实施任家桥污水处理站和人工湿地项目建设,力争20xx年5月底前正常竣工投产并试运行。并将雨污管网的治理纳入海绵城市规划,尽快实施。

(5)加快蓬溪县上游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废水处理厂工程前期工作,加强与各联系部门的协调工作,减少前期工作周期,确保项目于20xx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及时处理拓展区企业以及安置房污水排放问题,防止地表土污染以及水源污染。

(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措施:

(1)要求企业尽快完善中央吸尘系统。对原有吸尘系统损毁的尽快予以修复,投入运行。对中央吸尘器高度不够的予以整改,设置标志标牌,烟囱前段必须安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监测采样孔。

(2)加强环保网格化巡查小组的常态化巡查,第一时间对门业企业内部露天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阻止并将运送垃圾车辆暂扣,拍照取证后交由县环保局处置。

(3)对该使用防尘罩、防尘袋的必须严格要求使用,对达不到防尘和吸尘的功效,甚至直接排放或偷排在露天的企业,按要求进行严肃查处。

(4)禁止使用煤炭作为燃料,逐步淘汰锅炉,购买彩钢芯板替代。车间喷漆的车间必须设置收集装置,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罩等设备。

(四)固废污染治理工作措施:

(1)一般固废处理:门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必须规范化分类堆放,签订回收合同,建立台账和转移联单。

(2)启动一般固废处理厂的论证、选址、建设工作。

(3)危化固废处理:设置专门的油漆、漆渣堆放点,按要求采用工程措施设置地面防渗、防漏处理。磷化池废液、废渣等也必须由专业回收机构集中回收,签订回收合同,并建立台账。

(4)门业企业生产中使用的废机油、润滑油等必须建立购买、使用台账,设置专门的区域收集,打围操作,不得出现溢散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

(一)园区部分企业业主环保意识欠缺,环保资金投入不到位。项目工地不文明施工行为常有发生,噪音、炮损、扬尘污染、带泥上路、冒装撒漏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园区环境卫生状况。

(二)园区缺乏专业队伍,对企业巡查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忽视。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1.成立门业企业污染物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园区负责人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事务,安排人事及资金筹措。副组长由相应的分管领导担任,负责门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治理方案的审定及监督执行。组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环保局和园区共同担任,负责排查门业企业污染源,制定污染物治理方案,并督查企业污染治理措施、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向工作小组通报污染治理情况,协助环保执法部门对污染企业的关停、查封、停业整顿等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经信局下设门业企业环境治理综合办公室,负责污染企业治理的情况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2.每个门业企业必须明确一名环保负责专人,设立专门环保科(部)。根据企业环境管理需要设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专项资金,并将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报环境治理综合办公室备案。

3.成立梨园社区和华园社区组成的环保网格化巡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配合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发现、管控、查处机制,充分发挥梨园社区及华园社区网格管理人员的作用,实行常态化巡查,第一时间对露天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阻止并将运送垃圾车辆暂扣,拍照取证后交由相关部门处置。

(二)加强环保知识的学习与宣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门业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家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园区在交通要道搞好环保知识的宣传,企业每月将环保知识在公示栏进行更新、登载,并按要求做好宣传标识标语。深刻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三)加大项目投入。一是继续加快西华拓展区污水处理设施前期的各项工作;二是立即着手制定园区雨污管网整治方案并尽快实施;三是启动全县工业固废处理厂建设。

(四)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用好用活产业发展引导资金。20xx年对燃煤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技改扩能等企业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引导企业走节能环保发展之路。同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资源要素的倾斜力度,加大工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环保治理等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国有资产运营公司、银企对接等融资支持,原则上对于环保优秀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五)加大督查和奖惩力度。园区协同主管部门不定期的对门业企业环保工作进行督查,建好环保督查台账,发现一件、处理一件、整改一件;对在环保工作中获得中省市各类荣誉、认定和表彰的门业企业,年终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业企业的综合评定中予以加分奖励;优秀企业在享受中省市县产业发展基金和产业引导资金上优先支持。对于环保工作受到中省市通报批评或者受到处罚的门业企业,相应扣减综合评定分值,享受各类资金中不予支持;出现环保违法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的门业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篇2: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以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各项创建行动为抓手,以构建和谐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大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卫生环境,我办在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将我办的环保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工作小组。办党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由办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企业负责人和办内职工干部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建立24小时环境保护应急值班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突发情况。

二是加强宣传,加大督查力度。我办利用张贴宣传栏张贴了环境保护宣传顺口溜,充分利用LED、QQ、微信等媒体加强了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环保宣传氛围。制定并下发了《开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开江国资〔20xx〕110号),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我办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深入企业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资料收集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领导小组定期召集专题工作会,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时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1.县明月电力公司宝城寨电站技改项目,由于达州市所有的河流没有流域规划和流域环评,所以宝城寨电站技改项目的环评无法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有“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发展压力大,各供电所地处偏远,不便于管理;生态经济发展不足,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压力大。

2.县自来水公司净水厂设备老化,虽然对一些设备进行过改造,由于水质要求不断提高,需要进行彻底改造;供水处理、清洗水池的排污设备需要进行改造。

3.县城普(集团)公司开江县新宁河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无配套设施建设排水系统不健全,导致地下室积水,以及裸土未全部覆盖造成的环境问题;开江县化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距该项目10米有高于地下室顶标高5米的土方。项目工地不文明施工行为偶有发生,偶有噪音、扬尘污染、带泥上路、冒装撒漏等情况影响了我县环境卫生状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监管防控工作。我办将加强日常排查监管,一经发现相关企业出现违规排污情况,立即进行制止,向县环保局执法大队报告。

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环保工作人人知晓。使环保工作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参与的浓郁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工作开展。

三是督促县明月电力公司抓紧与环评中介机构联系,签订合同,尽快完善宝城寨电站技改项目的环评报告,切实推进规划环评进展速度;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加强供水管网建设,加大供水质量监测,确保城普两镇居民用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县城普公司加强扬尘治理工作,进出工地车辆必须冲洗,施工道路定时定人进行冲洗,保持路面清洁卫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新宁河棚户区改造项目排水系统进行规划。

篇3: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20XX年,我乡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农村环境、生态环境和企业环境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经济发展,全乡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为加快全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XX年全乡环保工作自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针对少数人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只讲经济发展,不讲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我乡坚持通过宣传发动,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分析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当前一些地区环境造成的危害,务必抓好环保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乡党委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在分析我乡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乡各村委会负责人、各单位、企业负责人会议;二是利用标语、板报、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借助“环境保护日”,印发宣传资料,设置环保知识咨询台等进行宣传;四是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真正营造起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加强。

二、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为确保全乡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一是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XX乡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年环保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行明确;二是建立班子,由一名副乡长主抓,明确一名具体抓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健全的管理网络;三是明确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20XX年全乡环保工作任务。在明确分工的同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分别与有关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严格考核,使环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夯实基础,把好关口

20XX年,我们确立了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的指导,在对全乡环保工作进行调查,坚持把好“关”,一是把好项目审批关。近年来,我乡突出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对此,我们在今年招商引资工作中,在将引进项目时,坚持深入调研,严格审批程序,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和项目坚决不引进、不办理,从源头把好环境保护的审批关。二是把好验收关。对新引进的项目,在工程建设竣工,进入正式投放阶段,我们及时登记检查验收,在确认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的情况下,准予其正式投产。三是把好排放关,对原有企业排放问题,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分别与他们落实达标排放计划,并跟踪督查抓到位,对重点排污大户,我们督促企业重视加强对污水处理的投入,完善排污处理系统,实现了废水循环利用,严格执行限产措施,保证了达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真正从源头有效控制了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齐抓共管,加强整治

20XX年我们针对环保工作目标狠抓重点治理:一是搞好建设项目管理。二是加强对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废弃物)的整治,督促有关企业加大经费投入,添置“三废”处理设备。三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的整治。针对农忙季节,农民大批焚烧秸杆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划定明确的禁烧区,及时下发通知进行制止,加强思想教育,使农民群众认识焚烧秸杆弊多利少,危害大,有不少农民主动停止危害环境的行为,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全乡辖区内无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发生。四是加强卫生死角的整治,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入手,开展卫生突击整治和创建绿色人居环境活动,组织人员对全乡卫生死角进行整治,并选择莲花村村委会进行绿色人居环境试点,宣传发动,落实创建方案,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效果。

20XX年来,我乡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并取得一定的实效,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尤其是农村卫生环境,重点企业的排污等方面的问题,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项措施的落实。围绕全乡环保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不断开创我乡环保工作新局面。

篇4: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为切实做好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工作,我局从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不断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将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今年来,为全面抓好文化系统的环境保护工作,完成20xx年度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目标,按照《xx年度环境保护及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取得良好成效。现将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文化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文化局党组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年初就召开领导班组会议,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文化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我局全面推进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使我局达到快速发展、文化基础设施齐全、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目标。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方位、立体式、有重点地宣传这项战略部署,使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行动规划人人皆知,推动全体文化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二是加大投入,保障资金。在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方面搞好规划和建设,并想方设法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投入与建设。三是认真开展卫生创城工作。加强对网吧和娱乐场所卫生状况的检查,先后敦促多家网吧和娱乐场所进行卫生整改,使之经受住了国家卫生城市专家检查组的.验收,改善了我市文化市场形象,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三、发挥职能作用,搞好本职工作

为了确保文化系统环境达到生态建设目标,我局把环境生态作为文化行政审批的前置,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新建营业性娱乐场所,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否则不予核发。同时,我局还积极行动,坚持对全市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噪声污染情况进行定期排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经营单位,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根据环保部门意见,可以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接到的群众举报,我局迅速出动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消除影响,保证居民正常生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新建娱乐场所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新建营业性娱乐场所,坚决不予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2、加强对现有娱乐场所的管理,确保不出现噪音扰民现象。

篇5: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XXXX年,我乡环境保护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在乡各科室密切配合下,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以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各项创建行动为抓手,以构建和谐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大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卫生环境,全乡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加快全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对我乡的环保工作进行自查: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我乡环境保护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尤其是今年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和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行动,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相关科室、村和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专题工作会,及时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各部门、村齐抓共管的良好管理局面。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水平。

我乡因有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的落户,由此产生的各类环境问题也凸现出来。针对这些问题,我乡利用闭路电视、张贴宣传画、书写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和居民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并形成乡村宣传网络,实现创模环保宣传全覆盖。在各村、社区设置环保义务督察员,加强了环保宣传及监督工作。全年共计张贴宣传画260处,书写横幅、标语68幅,发放宣传资料16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环保宣传氛围。

三、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结合市县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我乡进行了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任务,组织机关干部全力以赴,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我乡共纠正违规使用燃煤5处,没收销毁燃煤炉具5个,取缔燃煤销售点2处。建立了日常监督巡查制度,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村民相关投诉。防止新增燃煤使用点及反弹情况出现。为进一步提高我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实施了一系列工程项目:新增垃圾清运箱体10个,配置双体式不锈钢果皮箱80个,新装路灯照明设施20余处。

四、主要矛盾问题。

1、园区工程项目建设对我乡环保工作造成冲击。项目工地不文明施工行为常有发生,噪音、炮损、扬尘污染、带泥上路、冒装撒漏等情况严重影响了我镇环境卫生状况,群众关于噪音、扬尘等问题反映十分强烈。

2、农村污染治理有待进步加强。农村部分区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尚未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薄弱。

3、各村缺少必备的排污处理设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监管防控工作。我乡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一经发现相关企业出现违规排污情况,立即进行制止,向县环保局执法大队报告。

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年底环保工作知晓度达到考核指标。使环保工作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参与的浓郁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工作开展。

三是做好无烟区创建工作,全面铺开噪音防治、扬尘污染控制等工作,力求全乡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提升。

篇6: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8天,优良率84.4%;、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一、党建引领,以学促做,组织思想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年来,我们按照“创新思路抓党建,科学引领促发展”的思路,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方法,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争创一流业绩上下功夫,夯实党员干部思想基础,推动环保工作创新发展。

(一)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明显。以“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为契机,狠抓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坚持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干部群众,以环境保护工作的成绩来检验党组工作,始终把党组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每月2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党组“一班人”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定向把关能力和新形势下指导基层建设的能力。实施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要有强烈的集体领导意识,防止决策随意性、片面性要有强烈的民主意识,落实分工负责制要有主动抓落实的配合意识作为班子成员讲团结、求合力的基本标准,提高重大决策的正确性。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了《xx环境保护局20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和《中共xx环境保护局党组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班子成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增强了党组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 “三个年”活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在财经管理上,实行党组理财,一支笔审批制度;在干部任用上,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在履行职责上,做到按章办事,不徇私情。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7场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清退津补贴8.0555万元。

(三)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建立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统筹、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党组分管领导指导、相关责任人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将“支部学讲话、书记上党课、党员写感悟”活动与“主题党日活动”有机结合,各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以上。抓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充实党员队伍,发展党员4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名,开展党务和党的知识培训4次,完成135名党员的信息采集,上缴党费40864元。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愈加坚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集中学、集中讲、自学等多种形式,加深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章的理解,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先后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17场次,党员专题学习24次,专题辅导14次,举办全环保系统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班两期,培训100人次。

(五)加强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公仆意识明显提高。开展“四联双报到”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和公益性活动,4个党支部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次。深入开展扶贫攻坚行动,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1人,扶贫工作队队员2人;实施“一帮一联”结对帮扶,通过资金、物资、技术等帮扶方式,关心贫困户,服务贫困户,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局170名干部职工参与帮扶工作,共帮扶贫困户72户,先后筹措15万元资金,帮助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捐助物资1.5万元,资助8名贫困生完成学业。

二、精准施策,全面治污,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8天,优良率84.4%,未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天数分别比去年下降3天、10天,浓度平均值分别为66微克/立方米、4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基本持平,均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区空气质量除细颗粒物(PM2.5)外,其余5项指标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柳江河饮用水保护河段保持国家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功能区噪声昼、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控制标准限值。截止目前,全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xx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及措施;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我涉及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问题共有6大类10个问题,需向自治区提请验收销号的问题9个,目前已有8个问题完成整改,并向自治区申请验收销号。同时,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环境问题106件,办结100件,办结率94.4%,责令整改企业62家,立案处罚33件,罚金221.1万元,约谈29人,问责3人。

(二)全面落实“水十条”,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洛清江流域和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xx洛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列入国家项目储备库,正在加紧编制《xx柳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水质提升规划,努力提升我水环境质量。二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白沙污水处理厂(二期)和龙泉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计划年底竣工,届时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8万吨/天;8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完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了在线监控。三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根据划定的禁养区,开展畜禽禁养区专项整治,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四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专项清理整治,消除柳江河水源地交通穿越风险;对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柳江13条重点小流域进行水环境监测,开展、县两级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自查评估,科学保护水资源。五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并在全推行“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六是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实施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完成,二期工程已完成沿溪截污管网敷设工程量93%以上,并研究制定了竹鹅溪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工作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竹鹅溪河道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建设。七是推动保护水环境立法。结合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提出立法建议,并根据人大立法计划安排,组织拟定了《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初稿),推动建立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保障。

(三)深入实施“气十条”,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一是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加强钢铁、火电、水泥、造纸、制糖等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力度,完成全钢铁等8个行业超标问题整治,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开展城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扬尘治理“百日大会战”行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加大夜间渣土运输车、建筑施工场地的管控力度和黄土裸露专项整治力度,有效减少施工车辆、施工工地造成的各类扬尘污染,共查处扬尘污染类案件3249起,罚款金额546.48万元。三是推广清洁能源。结合我实际,组织编制《xx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研究报告》,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目前已上报政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区范围内建成充电点69个,充电桩631个,新增专用停车位3000个。加快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及推广应用,完成xx专供管道工程线路建设,完成柳江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并接通下游城燃气管网。四是强化机动车和油气污染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602辆,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217.74%。推进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完成率均超过50%。五是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根据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易发特点,及时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制定实施《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保完成“大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任务。六是开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在线监测试点。安排290万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6个。率先在全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河西子站安装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在3家企业共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设备4套。

(四)扎实推进“土十条”落实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不断降低环境污染风险。一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为全国四个、广西唯一一个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试点城,目前已对503个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遥感点位,完成45家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收集工作。二是开展农用地土壤详查。核实农用地点位5587个,完成农产品(晚稻)采样工作。三是推进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制定产粮大县、粮源基地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启动编制《xx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目前已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项目招标工作。四是加强污染地块管理。在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推广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分析利用。五是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十三五”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并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强破产企业重金属管理,监督、指导龙城化工总厂安全处置含锌溶液1万多吨。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5座尾矿库全部完成闭库综合治理,2座完成闭库验收销号。

(五)整治噪声扰民,不断营造安静舒适环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牵头组织编制《xx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xx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的通告》,统筹协调全噪声扰民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平均月投诉量较整治前下降13.4%。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活动场所噪声监管,实现对噪声的实时监控,投入25.5万元,在各城区各安装1套环境噪声自动监控系统。

三、深化改革,创新争先,环境管理水平不断跃升

结合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不断推动环保产业发展,不断创新和实践环境管理新模式,坚持延伸监管触角,前移监管关口,织密监管网络,增强执法威慑,实现了“千里眼”盯企,“大数据”管企,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环保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举办xx静脉产业投资发展论坛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为环境服务企业与xx企业搭建平台,推动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全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启动柳钢及柳工汽车拆解、建筑垃圾利用处置项目;静脉产业园建设全面启动,规划已经通过评审。推进“环保管家”,在阳和工业园区探索和实践环境管理第三方服务,有效提升园区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目前,阳和工业园区投入82万元,引进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业调查,并邀请环保部专家进行实地调研,全面排查园区环境污染状况,下一步将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深入、全面的环境分析,制定园区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大力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投入100万元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环境监测服务,对医疗废水、环统重点企业开展第三方环境监测。

(二)红黄牌警示管理全面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动态更新与定期公布相结合”原则,对涉水企事业单位实施环保红黄牌警示管理,加大企业环境警示力度,增强企业解决自身环境问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固废危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率先启用广西固废管理系统,将270多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8家经营单位、3家运输单位纳入管理,纳入管理系统的单位及企业个数居全区首位。率先办理了全区第一份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实现纸质联单向电子联单的突破,建立和完善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发放管理档案。率先向区环保厅提出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试点申请,推动区环保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我1个废铅蓄电池收集站、3个废铅蓄电池暂存点列入第一批制度试点,另有8个暂存点基本建成,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初见雏型。

(四)排污许可制度顺利实施。落实国家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最严格的排污准入机制。启用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核发了广西首张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完成13个重点行业30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五)环境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行为,每年对通过能力认定的7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2次实地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加强对排气检验机构的巡查监督力度,全14家排气检验机构、25条排气检测线与环保部门联网,对纳入管理的环保检测机构实行日常和随机监控,开展现场检查156次,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检测站停业整顿18次。加强环评机构的抽查和考核,共抽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72份,涉及环评机构30家,编制质量合格率91.36%。

(六)垂直管理改革和费改税工作有效展开。按照自治区要求,加强垂直管理改革期间的干部管理教育,严格控制干部进出、调整,保持干部队伍稳定;开展思想摸底,掌握人员思想动态,结合实际,对自治区垂直管理改革方案提出意见建议。贯彻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加强与财政、地税部门联系,定期召开费改税联席会议,参与制定《xx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与地税局开展联席办公,按照一户一档原则,采集填报环保税纳税人基础信息及税源信息,确保环保税户籍顺利移交;加强环保税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为环保税顺利开征奠定思想基础。

(七)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采取“三不三直”和“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加强现场监管,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077人次,检查排污单位266家,立案处罚56件,处罚金额335.47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件,限制生产11件。开展建材行业专项整治,共排查企业426家,规范整治建材企业107家,停产整顿建材企业88家,关停取缔建材企业151家,下达整改通知书、决定书161份,立案处罚29件,处罚金额113.98万元。开展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顿,229个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已完成清理217个,完成率94.8%,对未按时完成清理任务的12个项目,督促柳南区政府查处关停。

四、城乡结合,统筹推进,生态创建成效明显

把城乡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体系,广泛融入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统筹兼顾,同步实施,让城乡在环境保护中靓起来、美起来。

(一)生态示范创建有序推进。开展生态乡村创建,30个生态乡镇、13个生态村获自治区命名。开展生物多样性科普展示中心建设,园博园获“自治区级绿色环保教育基地”。推动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指导柳东新区开展创建工作,组织编制《柳东新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年内将完成初稿。推进环评审批服务,在北部生态新区开展项目落地建设环评审批工作试点。

(二)自然保护区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监管专项督查,开展“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治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现场核实并处理了7个遥感监测疑似问题。加强和完善自然保护区体制机制建设,唯一一个没有确定边界的自然保护区完成了边界确定,2个自然保护区完善了管理机构。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加快。加快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积极谋划和指导县区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鹿寨县获中央农村环境治理资金万,在23个行政村新建44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篇7: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区环委会作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实施大气、水环境等综合整治,确保了我区环境安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

一、优化环评审批,全力服务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法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产生。今年以来,我区共办理行政审批许可410宗,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97宗、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59宗、新发排污许可证70个、排污证续证153个、核发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许可证31个,限时办结率100%。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2个。

(二)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执行“一网式、一门式”服务模式,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后台审批区与前台窗口受理审批全流程做到无缝对接,压缩审批时限,承诺审批时限远小于法定审批时限,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群众办事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认真做好环境保护考核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要求,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先后召开了两次环委会会议部署环保考核工作,将我区环保考核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较好完成前三季度环保考核任务,第四季度环保考核已做好充分准备,基本能全面完成考核指标任务,预计考核成绩排名靠前。

三、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环境污染防控工作开展。

(一)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今年以来我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河流、水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滨江河主干流水质达Ⅱ类标准,乡镇饮用水源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1、加强对镇宇染整公司、鸿基染整公司等工业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和3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防止偷排废水和废水超标排放情况发生,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正常运行污水治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开展剿灭漫水河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在7月印发《xx清新区漫水河剿灭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8月中旬对山塘镇肖沛明养猪场违法建设的猪舍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强拆猪舍1200多平方米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拉开我区剿灭漫水河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序幕。在9月印发《xx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畜禽养殖场实施区域限批的公告》,对清西片区实施养殖业限批,将有效减轻水环境承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截止目前为止,已有7家养殖场关停、10家养殖场动工整改、19家养殖场签定整改协议书。

3、积极推进畜禽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一是按照《xx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部完成了2018年下达我区46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整治任务。二是我区确定的2018年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为260家,目前已拆除栏舍218家,共166960平方米,共支付补偿款2061.2万元。

4、为贯彻落实《xx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及区主要领导“区环保局、水务局要将1000人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现状进行评估摸底,镇场抓整改”的批示精神,我局协同区水务局对全区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查,排查出乡镇级以下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共计100多个。目前,我局正向区政府请示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二)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今年截止10月22日,我区环境空气优天数99天、良天数166天、轻度污染28天、中度污染2天,优良率为89.8%,首要污染物以臭氧8小时、PM2.5和PM10为主,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积极开展应对不良天气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今年以来,我局联合交通、公安、城综等多个部门启动不良天气应急措施25次,检查陶瓷、水泥、混凝土等行业企业243家,立案查处4宗,发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13份;对中心城区范围主、次干道,振港大道,城西服务区及大型工地周边加强清扫、洒水降尘,对遗洒、飘散载运车辆和“黄标车”加强路查,对在建工地扬尘、建筑垃圾乱堆放进行严管。出动清扫车、雾炮车、洒水车406车次,累计作业700次,确保中心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与振港大道、城西服务区、大型工地周边以及穿过中心区域的道路S114线城西大道段、S354线清四公路飞水路口至三坑段的路面整洁及湿润。检查车辆34026台,查获超限超载车辆482台、遗洒和飘散载运车辆260台,确保我区空气质量稳定。

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综合整治。督促区内广硕鞋业公司等7家省重点VOCs监管企业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方案编制并开展整治,年底前我区的省重点VOCs监管企业总整治任务量完成率不低于60%,达到省的要求。

3、加强燃煤锅炉整治。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全面完成我区禁燃区内16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

4、加强机动车废气防治。全面推行黄标车闯限行区电子执法处罚,设置“黄标车”限行抓拍设备,抓拍闯限行区“黄标车”。完成淘汰黄标车984辆,占全年淘汰任务的67.26%,并积极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严禁已淘汰“黄标车”继续上路行驶,12月前可完成清新区1463辆的淘汰任务。

(三)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企业的核查,完成了清新区40多家相关企业核查信息报送。区政府在6月印发了《xx清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计划行动工作方案》,我局联同农业、国土等部门正在按照省环保厅和环保局的要求开展农用地土壤点位核查,10月下旬确定了清新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以及农用地土壤核查布点。

(四)积极推进“创模”工作。一是制定我区“创模”2018年攻坚方案和工作细则,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落实。二是加快推进“创模”攻坚工作。①太和第一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完成62%工程量,工程正在抓紧推进。②完成了黄坑河清新段黑臭水体整治。③告星、禾云、太平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提标改造工程,其中太平、禾云污水处理厂已确定提标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正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告星污水厂已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了提标改造工程可研报告,专家正重新审核,污水厂提标改造完成后将进一步减少相关污染物的排放。④考虑到实际情况,我区决定暂停实施北部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的建设,待确定详细的方案后再推进实施;各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治工程从去年年底动工,目前已全面完工。三是何黄玉湘中学及保利等3个小区按要求完成2018年“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

篇8: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xx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评议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目标任务,对照评议内容及标准,我局在全市环保系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及时部署研究。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动员会召开后,我局迅速组织学习和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将评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局党政联席会议先后4次研究了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作为一大攻坚战来对待,将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的精神上来,统一到供给侧结构改革上来,统一到法治政府建设上来,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战略决策上来。

2、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呙滨辰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区县市环保局(分局)一把手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查处组,重点查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信息宣传组,重点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上下联动,全市一盘期,全面推进我市环保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序开展。

3、广泛征求意见。结合评议内容,广泛征求了意见,向县市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家、相关市直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215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大调研,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县市区环保部门意见。

4、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依法履职、优质服务、文明执法、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十四个分项内容,结合xx年工作、本年度工作任务及征求意见情况,组织局属单位和区县市环保局(分局)开展自查自纠。收集整理形成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推进有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依法履职方面。一是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健全环保责任体系不够,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改革进展不快的问题。二是对区县环保部门重业务指导,轻行政执法监管,与即将实施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要求还不相适应的问题。三是《xx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xx市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学习宣传不够,法规实践运用不好,打击水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2、优质服务方面。一是对中介监管力度和手段还不够,存在环评报告质量不高、环境咨询市场秩序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二是简政放权不彻底、程序优化还不够的问题。三是权责清单公开不及时,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性还不够的问题。四是争先创优氛围不浓、优质高效服务挖潜不够的问题。

3、文明执法方面。一是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还不到位的问题。基层环保部门人员力量不足、监督管理不到位,还不同程度存在随机抽查人员难落实、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二是推进文明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文明执法建章立制不够,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管不全面,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执法欠规范的问题。三是环境案件审查合理性有待提高的问题。四是投诉举报办理措施强化不够,对部分调处难度大的投诉举报还存在解决不及时、化解不力、回访不及时等问题。

4、监督管理方面。一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严肃性不够的问题。二是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还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对涉企检查行为的日常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集体领导。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立行立改。对优化经济发环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做到立行立改。自年初来,先后及时研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和工艺复杂的项目的审批问题。1月4日,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设项目环评审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要求迅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力助推了建设项目。二是及时研究部署,强化集体领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时限要求也高,问题也很具体,必须及时研究部署,强化集体领导。3月2日,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挖掘环评审批、环境监管等环保服务工作中的可优化空间,开展广泛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我市环保服务工作中的不足,并尽快整改,确保环保服务优质、高效,提高群众满意度。3月19日、5月9日,局党政联席会议分别研究了进一步下放权利、加快审批进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和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评议工作方案等问题。会议明确除重大项目与争议较大的项目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外,其他项目一律由分管局领导召集相关单位研究审批。会议要求创新载体,建立平台,集中开展下放行政执法权、加强中介机构监管、环境纠纷化解年、企业建言、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年、干部作风整治年等“六大整治行动”,以开展整治行动来完善制度、强化举措、严肃问责,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新的起色、新的亮点,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优质服务、作风过硬的环保铁军。

2、分解明晰责任,依法全面履职。一是全面分解责任。根

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评议工作要求,结合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制订《xx市环境保护局xx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责任,明晰责任分工,依法全面履职。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按照“一事一对策、一病一药方”要求,精准施策,加强整改。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区县市环保局(分局)、局属各单位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根据责任书要求,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任务,对本单位任务再次进行分解,确保任务上肩。三是加强研判调度。每月组织一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研究和调度会议,研究下步工作重点,加强工作调度,对未按方案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或未按调度要求落实的,要求责任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并视情节轻重和影响,提出通报批评或实施组织处理意见。

3、强化服务举措,优化政务环境。一是进一步下放权利。将行政审批权、处罚权、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到县级,切实增强基层工作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中介监管。依法依规,从严监管环评等中介机构,降低费用,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兑现服务承诺。全面缩短审批、验收、审查时间,作出和公开服务承诺,所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三分二以内。四是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整治“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强化“四办”(主动办、积极办、马上办、热情办)意识、创建“四好”(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窗口。

4、推进文明执法,优化法制环境

。一是严格“双随机”监管。落实环境管理“双随机”监管制度,对全市重点监管的企业列出清单,严格按照监察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杜绝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并落实执法检查企业反馈制度。二是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按照省自由裁量权制度,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突出纠正违法,注重教育引导,杜绝以罚代管行为。三是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环境案件审查,落实案件审查会议制度,提高环境案件审查合理性,最大程度减少对行政相对人的影响。年内组织两次全市环境执法案卷评查和两次以上全市环保系统法制培训。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十禁止”、“七严禁”规定,严禁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严禁违规对企业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行为。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在接受有关专项性、阶段性监督检查时暂停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五是规范执法行为。出台《xx市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三年实施方案(xx-)》文件,加大对区县环保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频次和稽查力度,及时纠正查办违规审批、处罚不当问题,制订出台文明执法规范。六是积极化解投诉举报问题。集中力量对xx年环境信访投诉调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访,解决一批重复投诉举报的突出环境问题,出台活动方案,制订考核细则,及时化解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实现环境信访投诉受理率100%、调处率100%、满意率100%目标。

5、强化问题查处,加强监督管理。一是修订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行政许可集中审批、环境案件集体审查等制度;切实落实好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二是强化问题查处。重点查处优化经济发展过程中违反“十禁止”、“七严禁”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排名靠后和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宣传度,推介经验,宣传典型,通报违纪行为,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今年来已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文章30多篇,通报违法案例26起,在本局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上发表优化经济环境报道160余篇,通报违法案例34起。

篇9: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护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建设环保绿色工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标准》、北京市政集团公司ISO14001环境保护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做好环保工作,坚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防止水土流失和空气污染,控制施工噪声;采取高新技术措施以消除或减少噪声污染,采取各种工程防护措施减少污染及可能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 二、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1、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业主、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决策、部署项目部 环境保护的重大事项。

(2)分析、部署、监督、检查各作业队、班组的工作或活动,听取安全日常管理部门的环保检查汇报,对破坏环境的作业队及其相关个

人实施处罚;对生产过程中保护环境工作典型和突出贡献的作业队及其个人实行精神、物质表彰和奖励。每月15日定时组织工程部、安保部、技质部、实验室、物资部进行全面的环保专项检查。 (3)任命环保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配备项目相应的使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保障。被任命的全体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本项目施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资质,且保持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兼职)的相对稳定。

(4)加大必要的经济投入,保障生产环境保护条件;积极开展集团公司和业主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样板)工地”创建活动,完成合同标书的安全管理目标的承诺。

(5)就本项目部安全环保生产情况与业主、监理单位、安全质量环保监督单位等部门进行联系。

(6)对本项目部相应等级的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3、办事机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部,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保部部长兼任。

职责:负责环境保护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监督检查环保小组会议执行落实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和实施材料向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提交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奖励、处罚、审核事项及事故处理的初步建议和意见;负责起草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按程序及时办理事故

报告的上报工作;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召开责任单位环境事故交谈会。

环境保护小组负责督促作业队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合理安排有关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尤其对施工因素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或水土破坏,开工前均应制定可行、有效的保护防护方案,经审查后允许方可工程动工。影响环境及水土保持的特殊工程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监控、观测方案,落实措施及人员。 四、本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影响情况一览表

神话四路桥梁工程在施工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预计的影响,针对项目工程施工可能出现的有关环境影响因素,项目分部制定相应的重要环境因素影响一览表,以指导本标段现场施工管理。

重大环境因素及其影响一览表

五、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GB/T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和GB12523《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

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施工场地的高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噪声措施。

(1) 为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外的影响,可以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

(2) 鼓励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同时做好设备日常维保工作。

(3)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应符合下表规定:

施工阶段噪声限值表

3、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少鸣笛。装卸材料应首选机械装卸,人工装卸时严禁抛扔。 六、光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和过往社会车辆的影响。

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七、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 行驶重载车辆道路

可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承重砖(构件)进行处理;一般走道,可铺设可重复利用的渗水砖。

2、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施工现场应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量和土方转运频次,有场地堆放条件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减少施工现场的土方存放量。 4、根据DBJ01-83-200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 5、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6、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7、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8、应对施工现场、施工周边环境(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适当的绿化和美化工作,改善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

9、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10、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11、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八、有害气体排放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1)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应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2)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选用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 3、施工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中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8588-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的规定。 九、水土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4、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6、施工作业现场宜采用环保移动厕所。

7、有毒有害废弃物定期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理。清运单位须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废弃物消纳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十、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1、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2、塔吊基础是遗留在土地中的施工固体废弃物之一,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可拆卸式塔吊基础,以减少地下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3、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 建筑垃圾是主要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 (2) 鼓励将施工、拆除和场地清理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中可直接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 十一、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2、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3、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4、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5、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

物管理部门。

6、施工现场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7、对于因施工破坏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土壤侵蚀、流失。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副市长在残疾人联合会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环保工作会议讲话稿

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统计工作会议主持词

领导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处工作总结

市长在全市公安工作总结会上的讲话

年度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农机人员年度工作总结

金融办监管整改报告

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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