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整理12篇)由网友“shishengit”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篇1: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在当事人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或者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离婚协议里约定的事项。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发生其中一方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向法院申请强制履行。下面魏绍玲律师团队分析一则前妻诉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例。
案例:
刘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合于1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张某名下两套房屋归刘某所有,子女归刘某抚养。离婚后张某迟迟不给刘某办理过户手续,刘某百般无奈之下,委托本团队律师代理了此案。
法律分析:
刘某与张某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已经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虽然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其并不具有可强制执行性,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拿着离婚协议,直接去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有一个很典型的事情,经常会有一些当事人到我们所里跟我说:魏律师,我这离婚协议执行庭不管我该怎么办?
其实是当事人混淆了其中的关系,离婚协议生效并不等于法律赋予了可强制执行性,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应起诉到法院要求继续履行,法院的.判决下来后,才可申请执行庭强制执行。本律师根据以上分析代理刘某起诉要求张某继续履行离婚协议。
庭审过程中张某认为其与刘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只取得两套房屋,离婚协议时都给了刘某违反了公平原则,离婚协议应当撤销,不予继续履行。
魏绍玲律师认为:
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而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刘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所以其要求变更或撤销于法无据。同时张某提出变更撤销离婚协议时已经超过了1年的时限,《婚姻法解释二》中的1年应为除斥期间,非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2、刘某与张某的离婚协议并不存在不公平现象,刘某虽然分的两套房屋,但子女贵刘某抚养,所以2套房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刘某的照顾和补偿。
最终法院采信了本律师的观点,判决张某继续履行离婚协议,配合刘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在刘某已经办理完毕相关的过户手续。
魏绍玲律师点评:
现在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子逐渐增多,不排除有些当事人本身离婚的时候就是冲动的,没有考虑清楚,但是生效的离婚协议是很难撤销的。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慎重,对双方负责。
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篇2: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后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后怎么办?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
篇3:离婚后一方未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该怎么做
离婚后一方未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该怎么做
离婚后一方未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你的问题即属于此类,所以你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相关案例
张某与陈某原是一对夫妻,二人由于性格不合产生矛盾最后决定于协议离婚。二人离婚时适逢所居住的房屋面临拆迁,双方遂约定在房屋拆迁费到账后,由男方向女方一次性支付补偿款10万元。但陈某在支付张某6万元后便表示拒绝支付剩余钱款,于是张某便诉讼至济南市某法院,要求陈继续支付人民币4万元。
陈某曾于两人离婚当日写过欠条一张,写明将于拆迁款到账后支付张小兰人民币10万元。该欠条在双方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后被陈某要回。同年7月,陈某向张某支付了人民币6万元,并明确表示拒绝支付剩余钱款,张某表示反对,双方意见不合,针锋相对,张某甚至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庭审期间陈某却称当日自己曾向张某支付全额10万元,两人是因为其他琐事造成矛盾而拨打了报警电话,并称张某因收到10万元货款才将欠条归还,同时还出具了当日陈某自己的银行卡交易记录,证明自己曾于当日在银行取出9万元用于还款。
法院审理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陈某还款的数额,由于补偿款的支付在离婚协议书上已有明确规定,不需要陈某再出具任何欠条,所以该欠条并不是张某要求陈根生还款的凭据。虽然陈某表示该欠条是于207月还款后收到的,但其并不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在此之前张某一直持有该欠条。
因此,陈某持有该欠条不能证明其已向张某如数还款的事实,且银行卡交易记录也无法进行佐证。由于双方均认可还款当日因纠纷拨打过报警电话,而陈某并不能说明具体原由,遂对于张某的.说法予以采信,从而可以认定陈某已向张小兰支付补偿金6万元,法院最后判决陈某继续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向张某支付人民币4万元。
关于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
篇4:离婚后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离婚后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离婚协议的反悔 协议离婚后,能否对离婚协议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 离婚协议的反悔协议离婚后,能否对离婚协议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对于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形,根据解释(二)的立法本意,一方面,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订立,立约双方即应当遵守,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一方面,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而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为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的`法定理由后,法院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然该解释第九条对于在协议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的,实际上也明确了可撤销、变更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相关条款中所涉及的财产范围,为离婚协议中明确的财产;对于协议中未涉及的双方共同财产,均不受此解释的限制。
对于在未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如何认定离婚协议效力的问题,目前有二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最高院解释(二)中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
但也有人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根据最高院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效力。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后不愿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依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离婚协议书一方面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另一方面是确认双方对协议上列明的财产的分割意见,法院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篇5:不履行离婚协议要怎么解决
不履行离婚协议要怎么解决
王女士和李先生曾是夫妻,10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其中一条约定:男方名下位于x区x路的房屋归女方所有,在离婚后2个月内,男方配合女方过户房屋产权。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李先生不履行离婚协议,不配合王女士过户房屋产权。因此,王女士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李先生配合王女士将x区x路的房屋产权过户给王女士。
庭审中,李先生辩称,他自己只有一套住房,如果过户给王女士的'话,自己就什么都没有了,也无家可归了。所以如果非要把房子给王女士,他要求王女士向其支付20万的补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对原、被告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协议书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李先生认为,房屋过户需王女士支付20万补偿,属于增加的附条件,不是在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故该抗辩理由不予采信。
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0日内李先生配合王女士过户房屋产权。
篇6:协议离婚后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即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就是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篇7: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后悔的解决办法
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后悔的解决办法
1、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
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因为离婚证对男女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恢复婚姻的,要按照登记程序办理。一方反悔的,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发现,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即这种情况不能反悔的,因为离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发生效力,但如果一方在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里一年是除斥期,超过一年的法院也不予以受理。
3、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反悔的
请求变更或撤销子女抚养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或者不具有变更子女抚养的正当理由的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篇8:离婚后户口怎么办离婚协议能否撤销
在结婚时,夫妻双方需要把户口迁在一起,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应该怎么办呢?通常来说,离婚夫妻需要将户口迁出,但是迁出要走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孩子的户口是否迁出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那么,离婚后户口怎么办?为您解答。
一、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离婚后如何迁出?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是什么?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三、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离婚后户口分户怎么办?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四、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本文详细地说明了离婚后的户口问题,包括如何迁、办理程序、孩子户口问题等等,都可以找到答案。在办理户口迁出的过程中,需根据相关的法律程序,带上需要的证件资料办理。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向专业律师咨询。能为您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
离婚户口怎么处理
离婚后户口的处理并不向结婚那么简单,其涉及户口注销、办理户口迁移证等问题。就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作如下介绍。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1、注销
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户口迁移
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分户
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总之,离婚户口处理一般包括2个程序:注销和户口迁移,特殊情况下还包括分户,离婚当事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以处理。如有拿不准的地方,建议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节约当事人解决问题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会面临着户口迁移的问题。那么诉讼离婚户口迁移的手续是什么?协议离婚户口迁移的手续是什么样的呢?离婚户口迁移的程序又是如何办理呢?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
(一)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二、离婚户口迁移的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离婚户口的迁移手续的问题,希望对您的离婚户口迁移能够有所帮助。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复杂的问题,更多的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问题,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女方的户口要从男方的户口所在地迁出,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是什么?下面,小编教大家离婚后户口怎么迁出。
一、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是什么?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离婚户口问题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办理户口迁移,下面,为您介绍离婚后如何迁出户口、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以及离婚后孩子户口等法律知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离婚后如何迁出?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三、离婚后户口分户怎么办?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四、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离婚以后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婚,他们所关注的问题不仅仅是包括财产和孩子,还有就是户口的问题。那么离婚以后户口怎么办呢?
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可直接在户口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离婚户口迁回原籍的手续
一、离婚后如何迁出
(一)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二)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三)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总之,应对离婚以后户口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离婚以后户口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篇9: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篇10: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
篇11: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办
当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友好分手,即协议离婚,这表明社会文明的进步。毕竟一旦为离婚上到法庭,不仅容易加剧双方原有的矛盾,尚存的一点“温存”也许就荡然无存,等于在原有的“伤痕”上再撒上一把“盐”,而且由此造成对孩子的伤害更大。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诉讼所耗费的时间和财力也相对较大。因此协议离婚应是离婚的首选方式。只有无法达成协议时,不得已才诉至法院。 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须是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主要内容是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及补偿、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及费用的分担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名表示认可。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实际上也是一份“合同”的订立,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依法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应予遵守,全面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即使另一方的权益受到损害,依法也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还必须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确认生效后,才能按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审查时,只要认定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都会依法确认离婚协议的合法和有效。 本案争讼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是,究竟是以达成离婚协议时的约定(7月16日)为准,还是以签订离婚协议(7月19日)为准。因为双方均承认7月16日男方转了4万元给女方,这是否就是《离婚协议书》约定的4万元分割财产的补偿款。按照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前达成的协议并无法定的效力,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在于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确认之时,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对于协议书的理解应当是以登记时双方确认的离婚协议书为准。即使在此之前有双方签名的离婚协议书,也必须是以办理离婚登记时再次确认为有效,否则无效。这样理解自然就不难判断双方争议的4万元补偿款是否实际履行。
篇12:夫妻离婚时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一、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后果如何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法院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哪些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必须有法律规定。因此,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一定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虽然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协议内容,请求法院对不履约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履行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经过判决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费等问题,就可以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离婚协议不履行的后果就是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进行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有关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后果如何,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离婚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婚姻法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 离婚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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