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范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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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范文1000字

篇1:《棋王》小说读后感1000字

不读小说,于我来说大约已经二十五六年了,原因很多,大抵是由于小说的思路过于格式化的缘故,亦或是忙于事务没有那许多闲暇的时光罢。然而《棋王》我却是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读过三遍的,这样的读法对我来说也算是个奇迹,许是太懒读书很少有重复的习惯。

对于《棋王》的写作风格,我实在不想多说,也确实说不出什么新的意思来,只要是看看我写的这篇文字,就知道跟阿城先生一样,我特别的喜欢鲁迅先生的文字,只是因为职业的习惯,已经大约二十余年没有写作这样风格的文字了。读《棋王》我是动用了特别的神经的,泪流满面的地方有好几处,我在这里要特别引述的是其中两段关于吃饭的描写:一处是当棋王得知“我”也挨过饿的时候问“我”如何得到吃的,“我说:‘后来碰到一个同学,他要用书包装很多东西,就把书包翻倒过来腾干净,里面有一个干馒头,掉在地上就碎了。我一边儿和他说话,一边儿就把这些碎馒头吃下去。不过,说老实话,干烧饼比干馒头解饱得多,而且顶时候儿。’他同意我关于干烧饼的见解,可马上又问:‘我是说,你吃到这个干馒头的时候是几点?过了当天夜里十二点吗?’我说:‘噢,不。是晚上十点吧。’他又问:‘那第二天你吃了什么?’我有点儿不耐烦。讲老实话,我不太愿意复述这些事情,尤其是细节。我觉得这些事情总在腐蚀我,它们与我以前对生活的认识太不合辙,总好像是在嘲笑我的理想。我说:‘当天晚上我睡在那个同学家。第二天早上,同学买了两个油饼,我吃了一个。上午我随他去跑一些事,中午他请我在街上吃。晚上嘛,我不好意思再在他那儿吃,可另一个同学来了,知道我没什么着落,硬拉了我去他家,当然吃得还可以。怎么样?还有什么不清楚?’······‘你恐怕还是有些呆!要知道,人吃饭,不但是肚子的需要,而且是一种精神需要。不知道下一顿在什么地方,人就特别想到吃,而且,饿得快。’”一处是对于棋王吃饭的描写:“他说拿到饭后,马上就开始吃,吃得很快,喉节一缩一缩的,脸上绷满了筋。常常突然停下来,很小心地将嘴边或下巴上的饭粒儿和汤水油花儿用整个儿食指抹进嘴里。若饭粒儿落在衣服上,就马上一按,拈进嘴里。若一个没按住,饭粒儿由衣服上掉下地,他也立刻双脚不再移动,转了上身找。这时候他若碰上我的目光,就放慢速度。吃完以后,他把两只筷子吮净,拿水把饭盒冲满,先将上面一层油花吸净,然后就带着安全到达彼岸的神色小口小口的呷。有一次,他在下棋,左手轻轻地叩茶几。一粒干缩了的饭粒儿也轻轻地小声跳着。他一下注意到了,就迅速将那个饭粒儿放进嘴里,腮上立刻显出筋络。我知道这种干饭粒儿很容易嵌到槽牙里,巴在那儿,舌头是赶它不出的。果然,呆了一会儿,他就伸手到嘴里去抠。终于嚼完,和着一大股口水,‘咕’地一声儿咽下去,喉节慢慢地移下来,眼睛里有了泪花。他对吃是虔诚的,而且很精细。”

之所以大段的引述还感动的哭,实在是深有同感的缘故罢。在我的幼年甚至青年时期挨饿实在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了,记得十几年前第一次来北京已经是深秋了,我穿着南方初秋的衣服由于没有着落整整的在北京的大街上“流浪”了十几天,在那些日子里,饿了就喝自来水,困了实在没有办法不能睡觉,没有地方可以睡觉,只有等下夜班的人们都走尽了的时候找一棵松树,往树窝下一躺再收拾些白杨树的落叶算是床垫,早晨在上早班的人们没有走动之前赶紧从树窝里爬起来,抖抖身上的尘土,找个水龙头的地方洗个脸算是一天的新生活,那个时候不只是饿的无以言表,瞌睡的更是厉害,甚至不能站着跟人说话,稍一站住就会睡觉,只能不停的在大街上来回的走动···。许多年过去了,对于当年的这些记忆依然在昨天,只是我不轻易的回忆这样的过去而已,读了《棋王》感觉遇见知音了,挨过饿的知音实在难得的很啊。

人生如棋,只是这人生是无法重新来过的,更无法悔棋,对于棋道我确实不懂的很,发出这样的感慨来也许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吧,当然也可能是牵强附会,想是阿城先生写作《棋王》的本意也许就在这里吧。

篇2:《棋王》小说读后感1000字

《棋王》讲的是一群知青的故事,“我”在下乡的火车上遇见了后来的棋王,并且成了朋友。他们被分到了不同的农场,很长时间没见面。后来棋王请假来农场看“我”,和“我”的舍友,一个下棋高手相识,以棋会友。后来举办象棋大赛,棋王因为经常请假到处下棋而没有得到假期,失去了比赛机会。他没有着急,也没有恼怒,决定赛后私下找前三名切磋。赛后季亚军一起来了,他说同时和两个人一起下,后来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包括冠军共九个。一场大战开始了,上千人围观。最终他赢了,僵在椅子上没了知觉。

故事很简单。当然主题也有很多。我从棋王的身上看出来的更多的是,那个玩泥巴的孩子的精神。那些单纯的以玩泥巴为乐的孩子的纯真。棋王,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别人的眼光,而是象棋。他的全部心思都在象棋上,包括“呆子”的外号,包括外人怪异的眼光,没有什么能动摇他。“王”的称号也是别人给的,他不在意,他不管什么王不王,他在意的只是棋。只是楚河汉界的风云变换。

也许胜利能给我们喜悦,也许别人的夸奖能给我们喜悦,可是,我们是不是很久没有单纯的沉浸在某件事中快乐了,哪怕玩游戏。我们总是在比较,看着别人的眼光,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博得掌声。其实,我们很早就失去了这种快乐,做什么无所谓了,只要能有赞扬,有鲜花和掌声。渐渐得,我们在别人的眼光里改造着自己,自己的天赋也慢慢被磨平了。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政治课本里有,可是又有几个人会信服,然后为了全人类的幸福奋斗终生,在现在这个思想开放的年代,应该很少有这样的人了。所以人在思考,思考活着的意义。周国平说过,人只有找到永恒的价值,人才能找到人生的意义。

所以有宗教,可惜,尼采一句“上帝死了”,打碎了所有人的梦。科学,已经毫不留情的打败了宗教。虽然我们没有宗教传统,可是我们的祖先都在为了留名青史奋斗终生,他们有明确而坚定的目标,他们感觉自己所做的事是有意义的。而现在,价值中空,谁也无法否定。所以,我们怎样生活下去,那就是生活的乐趣,因为生活太美好,所以我们愿意激情地生活。象棋是棋王的一切,有棋下的日子就是好日子。我们能,如果只是为了他人的评价,别人的夸奖足以支撑我们一声?不会所有人都赞扬的,当褒贬不一的时候,我们是否会动摇。我们需要做回玩泥巴的孩子,我们需要忘我的喜欢生活,这样的人生充实而有意义。当然,如毛姆所说,我们的乐趣应该是健康的,并且有利于成长的。

当然,人是需要社会化,需要融入社会的,可是,我们难道就必须泯灭自己的所有个性吗?特别是在中国,我们好像更在意他人的眼光,长期的村落生活,人们好像已经习惯了透明的生活。从小我们接受的就是要做让大家都说好的事。集体的价值观,意志,行为方式才是正确的。所有的人,不管天资如何,总是在用统一的普世的标准在培养。所以,我们很难出现天才。就像诺贝尔奖。我想爱迪生在火车里发明灯泡的时候,一定没想着要让谁夸奖,要让谁表扬,而是纯粹的喜欢,就像自得其乐的玩泥巴的孩子。

从《棋王》中,我想我们也许该做回最初那个毫无顾忌的,随心所欲的玩着泥巴的孩子。我们也该学会不把别人的目光当成唯一。我想如果我们没有损害他人利益,他人这就不会干扰我们了吧。这将是一场持久的挣扎,从我们深深的传统中。

我们的生活需要这样纯粹的快乐,这些快乐会让我们爱上生活,生命的价值也无非是在最热爱的事业中绽放。当然,这些还会有副产品,比如天才的创造,比如诺贝尔。

该行动了,把注意力从大人的赞扬转移到手中的泥巴上来。捏的像不算什么,也许你会捏出下一个沉思者。

篇3:《棋王》小说读后感1000字

看完阿城的中篇小说《棋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主人公王一生所悟出的“人还要有点儿东西,才叫活着”这一句话。

看完小说,感慨万千,也让我开始思考人,难道只能囿于衣食,就别无所求了吗?答案是否定的,衣食只是生存之本,除此之外,我们活着,还要“有点儿东西”。

《棋王》是阿城的处女作,被誉为寻根文学扛鼎之作。采材于他本人亲身经历的知青生活。但无论在主题意旨还是表现形式,都比通常的知青小说更胜一筹,《棋王》的主要魅力来自于主人公王一生。他天性柔弱,在浩劫中,好比狂风中的沙粒,无所依靠,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下棋。“何以解忧,唯有象棋。”他受益于一位神秘拾垃圾的老头授予的超绝妙棋艺及道家文化的精髓,这便是阳之气相游相交。“若对手盛,则以柔化之。可要在化的同时,造成克势。柔不是弱,是容,是收,是含。含而化之,让对手入你的势。这势要你造需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即是道……”这讲的是下棋的要领,但同时也是讲万事万物造化之道,王一生以生命的本能领悟了这些道理,把棋道和人格融为一体,此后他的人生变成一种“无为而无不为”的体现。王一生在象棋中寻找自己的世界,并最终在棋艺和道德上实现双重升华。

小说对王一生独特的描绘还有一点:他看似阴柔孱弱,其实是在无为中静静积蓄力量,一旦需要有所作为时,内力鹊起,阴极而阳复,便迸发出强大的生命能量。我们在年少气盛时,做学问、处世为人,都应该谦虚谨慎,修炼内功,厚积待发,有朝一日,羽毛丰满了,便能一飞冲天,向别人展现出无可比拟的博学多才和人格魅力。

因此,我们都应该在浩瀚如烟的大海中,在愉悦迷离的旅行中,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寻找那些东西。

篇4:小说《输赢》读后感1000字

《输赢》是本很适合销售培训的精彩商战小说,我们都不是傻子,没有人比其他人聪明很多,聪明的是精神还有做人的方式。请相信成功之人必有其过人之处。输赢中每次商场竞争的精彩演绎都能让我怦然心动。这本真正的好书应该从头到尾都让我酣畅淋漓,《输赢》的的仅仅是那个全国最大的it采购定单吗?作者最终被自己设计的情节套牢,结局不免显得虎头蛇尾。可是好书终归是好书,一本好书不会仅仅因为过程不够完美而沦落,至少让我学到很多销售技巧,其中几个主要人物的行为方式,敬业精神还有最后故事体现的人情与法律的反思,剧情中msn上神秘人的出现过程,一直将故事引向高潮。正如介绍所言“个人和团队、能力和手段、原则与变通、交易与规则都得到了最鲜活的展示”,除此而外,很多感情片断让我潸然泪下,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我们要不忘一个主旨:“人生本是过程,结果并不重要,享受过程,永不放弃”,拿出来与大家共勉。

《输赢》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三个人:周锐,骆伽和方威和周锐的销售绝招“天龙六式”。毫无疑问,周锐是个成功的管理者,人是最难管的,一个成功的管理者并非是自己的能力有多强,而是手下汇集了一群具有团队凝聚力的优秀的人才,周锐做到了,他令方威为他抱不平,令孕妇林佳玲想为他辞职,令初恋情人兼对手骆伽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去国外,并把自己的职位供手相让,他是最初的弱势且有成为失败者的趋势。但他的沟通能力,洞察力,亲和力还有对下属的真诚,对家庭的忠诚让他成为销售精英。周锐把自己多年销售经验提练成“天龙六式”,我们说练功容易,成道难,他在鱼龙混杂的商品社会中没有泯灭人性,没有牺牲灵魂,没有练“葵花宝典”走火入魔,没有象刘丰一样害了自己和儿子的幸福。

他的第一式也就是销售人员最常面对的,存在一个项目,做销售的第一步要怎么做,不少的销售人员会直接冲锋陷陈,结果战死沙场。兵家有云:知已知彼方可百战不贻,这就是周锐的天龙六式的第一式收集和分析资料并发展内线,所以在这个内线发展的问题上他首先考验了方威此方面的能力,出了个考题让方威去要赵颖的联系方式,方威在这一环中不仅用表弟为借口了,还完美的把赵颖的密友发展成了自己的内线;第二式就是建立关系,并发展关系。客户关注产品,关注产品,同时也关注彼此之间的关系与利益。这就是为什么做业务的人很多人都是拿亲戚、朋友先下手,“为什么要欺骗那些相信你的人?”说白了不相信你的人你欺骗不到。因为彼此之间已经很信任了,做起来成功的机会也就大了很多,也许这些了解都会成为工作中的默契;第三式就是引导并掌握需求。有需求用户才需要你的产品,你要准确把握真正用户内在本质的需求,并通过此需求带动并产生其它的销售机会,林佳玲作为市场总监就是把客户的需求转化为了商务谈判的一个优势,她对客户需求的把握已经淋漓尽致,使得很多客户反响剧烈。就如一个老太太去买李子,如果你没进行很好的需求确认,你就不知识老太太是需要买酸的李子给媳妇吃

篇5: 小说《家》读后感1000字

现在的我们几乎都是在家中父母的怀抱里长大的,因此,对于家,我们会觉得家是温暖的。可是在巴金先生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里面的家却更像是一个虎穴。

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的四川成都的一个封建大家庭里,这是一个地主家庭高公馆。其中,高老太爷是家族中的最高领导人,典型的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制的代表。主人公高觉新是家中的长孙,性格懦弱胆小,对长辈之言都是言听计行。在毕业那天,觉新就因为长辈的安排被迫放弃自己的出国深造的机会,还和深爱的钱家梅表妹分开而和另一位姑娘瑞珏结为夫妻,而梅则嫁给了省城外的赵家。可好景不长,没多久梅姑娘便守了寡,而瑞珏也因太太们以“血光之灾”的理由送到城外待产,结果难产而死。觉慧是家中的老三,因参加了向总督的队伍曾被软禁家中,所喜欢的丫头鸣凤也因高老太爷的逼迫跳湖而死。相比于觉新和觉慧,觉民则幸运许多。觉民心里爱的是姑娘琴,并且为反抗高老太爷而逃离高公馆,高老太爷临死前终于才答应不再逼迫他。最终,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在觉新的理解下离开了这个家。

小说中塑造了一个四代同堂的家:既有独裁的高老太爷,封建礼教的维护者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也有以死抗议的丫头鸣凤,善良却不敢反抗的梅姑娘,用情专一的瑞钰等;以及敢于“叛逆”的觉慧、觉民、琴等。这个家并不像是一个纯粹的家,更像是当时的社会。它由两大势力组成:一是以高老太爷和冯乐山为代表的封建势力团体,二是以觉慧、觉民、琴等为代表的新思想流派。而觉新、梅姑娘等就是封建势力下的牺牲品。这些人物在当时社会都有,而巴金的《家》则将这些当时的各类人物集中在一起,可以说《家》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在《家》中,只有以觉慧、觉民、琴等为代表的新思想流派取得了胜利,而以觉新、梅姑娘等为代表的不抵抗流派则是被封建势力团体所残害。在这个家里,封建团体注定会失败,因为它有着太多的污点;而也只有坚持、勇敢的“反叛者”才能迎来胜利的曙光。

《家》这个作品中,揭露高老太爷等的冷酷、无情、残忍,批判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表达了作者的愤怒;也体现觉新、觉民、觉慧等各自的爱情故事的美好纯真,使得作品中弥漫着一种清新的香味;更多更重要的是歌颂追求自由的反叛精神,那人性中的光辉,这是点亮黑暗的至为重要的一点。

在那个革命的年代里,敢于追求自由的年轻一代和封建的长辈一代展开了艰苦的战斗,胜利终究属于年轻一代,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个年代里,《家》中的敢于追求,敢于斗争,敢于开扩的精神仍然是必须的,就让我们为了理想而奋斗吧!

篇6: 小说《家》读后感1000字

本书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财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篇7:活着小说读后感1000字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应该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知道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通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非常危险的压力,黄、赌、毒、法、黑应运而生,四处泛滥,甚至部分地方政府与黑道相互勾结,以榨取普通市民的利益来达到其富贵的目的;而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总之,我们活着就要有意义,不管你经历怎样的痛苦,你还是要走你以后的路,只有不断努力,我们才能更好地生活,才能让我们的未来更美好。

篇8:活着小说读后感1000字

其实,早在几年前,我就看过根据这部小说改编成的电视剧,但也只是粗略的看了点,故事情节也是听我妈告诉我的,但是,我记住了这个名字,活着。这个名字,十分简短,十分好记,十分平凡,又十分深刻,当时我就想着,一定要看看这本书。与当时隔了有四年了吧,我终于在前几天想起了,终于在今天下午,一口气读完了。

只看前言,我就已经被余华文字之中所体现的那种深刻所折服,他内心的挣扎,以及为了摆脱这挣扎而进行的思考,我相信,每个真正喜欢文字的人,都能感同身受。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余华如是说。

福贵,一个曾经地主家的少爷,喜欢逛青楼,喜欢赌博,挥金如土,不学无术,有着一个宠溺他的娘,一个和他一般模样但如今却恨铁不成钢的爹,还有一个对他言听计从,低眉顺眼的媳妇,这三个人,谁也管不了他。他爹说,我们徐家就是老祖宗养了一只小鸡,小鸡长大变成了鹅,鹅长大了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这样发起来了。他爹把徐家败成了一只鹅,到了福贵,他把徐家又变回了一只鸡,于是,他不再是少爷了,他爹被他气死了,他们家要开始过苦日子了。其实,福贵还是有良心的,他没有再向从前那样游手好闲,他开始像个穷人家那样开始过日子,他们面黄肌瘦,骨瘦如柴,但亲人在身边的日子,他们不觉得苦,只是,命运从来不可怜任何人。他娘死了,他闺女病了成了哑巴聋子,后来,他有了儿子,后来他老婆得了治不了的病,后来,他儿子死了,到这的时候,我心里有个声音说:够了。他已经受尽折磨了,可是余华嫌不够,命运嫌不够,女儿终于找了个好归宿,后来女儿生完孩子大出血死了,后来他老婆死了,后来女婿也死了,后来孙子也死了,后来,他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再后来,他买了一头牛,牛的名字,就叫福贵,他自己给牛起的,他觉得他跟这头牛像,两个老不死的。

我不知道,作者为何要赋予此人如此坎坷悲惨的命运,为了什么,为了诠释“活着”?也许,作者当初也想过说:够了。让苦难停下吧,但似乎不足以诠释“活着”,于是,选择了继续残酷,最后,只剩他自己,依然活着,也没有想过去寻死,似乎过去的一切苦难都只是他的经历,是他用来回忆,思考,感叹,不是让他去寻死的,似乎真的就像余华说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福贵活着,和他老不死的牛一起,为了活着而活着。

篇9:小说红岩1000字读后感

红火的年代,赤胆的忠心,革命者那穿透一切的目光,这是我怀着热血沸腾的心情读完了《红岩》之后,脑海中始终不断浮现出来的情境。

《红岩》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共产党的热血和火一般的革命热情,这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他们都有着共同的信念,共同的感情,和永不畏惧敌人的精神,他们用鲜血染红了旗帜,也染红了我的内心。

读《红岩》,不像电视上热播的那些战争片,地下党每次都会化险为夷,每次都会简简单单取得胜利。或许像《红岩》这样才算是真正的革命,只有付出和牺牲才能换来最后的胜利;或许这就是共产党真正的精神,为了实现心中最美好的心愿,他们早已将生死置于度外。

在这些英雄当中,令我最佩服和崇拜的,唯有江姐了,她身上散发出的是那种永不屈服,坚持不懈的革命精神让我们感动。她一心为着共产党效力,她把一生都奉献给了革命。

深沉的暗夜,瑟瑟的寒风,还有那摊满刑器的刑讯室里,愤怒的吼声不断地响起··· ···

面对这一切,江姐的脸上是充满信心的刚毅神情,她相信革命会取得胜利。她让敌人从恐怖的狞笑声变成绝望的吼叫声。

“还是不说?!钉!”

一根竹签对准江姐的手指··· ···顿时血水飞溅。 一根!两根!··· ···竹签深深地撕裂着她的血肉。

还有一阵又一阵令人心悸的泼水声时不时响起。

然而,除了敌人魔鬼般的咆哮,江姐没有任何的声音,甚至没有一丝丝的呻吟,那可是十指连心的痛啊!江姐强大的意志竟然能够忍下来,那是因为“竹签子是竹做的,而共产党员的意志是坚硬的钢铁铸成的!”

这样的意志没有人能不佩服的,我也想象过这样的情景如果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会怎么去做,可是,我想我是不可能像江姐一样坚强不屈,永不低头的,我是做不到的。

还有另一个共产党也一样让我非常敬佩。他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哪怕变成鬼也要让敌人丧命的人,他就是“老许”,自始至终形象都是那么高大的许云峰。在山城即将解放的时刻,在敌人的狰狞面孔和死亡面前,他毫无畏惧之色。他平淡地说过:“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是他们这些英雄,带领亿万中国人民脱离贫困和痛苦,走向光明,告诉世人,是共产党救了中国人民!是中国共产党,驾驶着新中国的大船,满载着信心和希望,沿着中国社会主义道路,向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扬帆起航,阔步前进!

篇10:小说红岩1000字读后感

60年峥嵘岁月,五千年血色中华。

历史的长卷翻过一篇又一篇,而我们的祖国始终屹立在历史的长河,无论是苦难还是辉煌,都必将是人类历史上绚丽的篇章。

1948—1949正是新中国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敌人的镇压与破坏比任何时候都要残酷,在滓渣洞和百公馆,无数中国共产党人靠不屈不挠的精神和毅力,反抗,斗争,谱出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在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中,最被大家所熟知的应该就是江姐了,她,是一个坚强,宁死不屈的共产主义战士,在滓渣洞集中营,她曾保守折磨,当竹签钉进她的手指,热血顺着指尖流下,十指连心,而江姐把这种刻骨铭心的痛化作更坚定的信念。她用自己的行动激励,鼓舞占有们坚持斗争,然而最终,江姐为了不暴露计划,还是毅然决然的走向了刑场,用自己的生命,谱出一曲感人肺腑,令人热血沸腾的生命之歌,他永远是我们的英雄。

红岩就是生命之石,唱出了厚重的生命之歌。就像一面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心中的理想和信念热坚持不懈的奋斗,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共产党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正有他们的努力坚持,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需要我们去面对,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越需要坚定心中的理想坚持不懈地去努力。

为心中的目标奋斗,不只是在战争时代、也是在当今社会世界价值观所需要的一个精神。

我也曾立过许多目标:每天背单词、每天跑步锻炼身体、学一门乐器。开始时热血沸腾,积极完成。过了几天,就心生厌倦。每天背单词很难,于是将书包甩到一边,看向窗外,黄昏前的天空像被火烧过似的,泛着红光,格外地显眼,不由地想起江姐和那时代的共产党员,他们坚持和敌人反抗,就算付出生命,也要坚持,只为他们心中共同的目标——解放中国,让全中国人民过上辛福生活。在江姐面对敌人的折磨的时候,她从没有感到惭愧。在战争时代,共产党人为坚持解放中国而抛头颅洒热血。而今天,我为什么连区区背单词也坚持不下。责备不断地从我心中响起,如黄钟大吕直敲我心间。于是重新抓起书,沉下心情,又接着背。

坚持它存在于每一个时期,坚持也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实际行动。

因为身处中学,只感受到学校里的氛围并不是一个澎湃激情与梦想的地方。相反,很多人被整天堆积如山的作业而苦闷,枯燥无法坚持,相比于革命年代青年学生日日夜夜学习的劲头,我不禁为我们这一代人汗颜。看着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江姐坚毅瘦弱的蓝色旗袍上鲜红的毛衣,就像是一面红色的旗帜,在迎风飘扬,也许《红岩》如生命之石不断提醒青年人:要身怀远大抱负,为建设更加富强国家而坚持奋斗。

篇11:小说红岩1000字读后感

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一本名为《红岩》的书。

它讲述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对中国的大肆破坏,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坚强不屈、艰苦奋斗为保人民利益,即使受尽毒刑、受尽折磨,也不透露共产党的丝毫机密。即便是美国48套刑法,即便是各种血淋淋的痛苦,即便是严刑拷打、好言相劝、间谍离间,也无法撬开共产党人的嘴,也无法得到一丁点线索。在牢中,意志坚强的共产党人相互鼓励,那一篇篇激人奋斗的诗篇,那一句句勉励人心的话语,无不使人为之振奋。小到年幼的学生,大到沧桑的老者,共产党人每人都急切的想为党贡献一份力量。

任凭特务们耍尽花招,任凭行刑队用尽酷刑,任凭可恶的国民党想方设法截断狱中共产党人与狱外共产党人的联系,任凭狡猾的叛徒想方设法从他们嘴里套出关键的线索,忠于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人都不动声色的忍下酷刑,麻痹对手,发现间谍。使敌人无措可施。

而且我发现,其中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共产党的领导是为人民的,是不惜自己辛苦的。国民党的领导,却是只顾自己享乐,不顾灾民,对手下吹胡子瞪眼,想方设法扩大自己的威风。

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预示着,国民党注定的败局。这也就是为什么共产党人在狱中的绝食战争,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书中说,革命烈士龙光华因为一潭清泉,与特务有了纠纷;阴险的看守长借此除掉了龙光华。龙光华的难友们非常悲痛,并用绝食抗议的方法与特务进行了斗争。后来,看守长终于妥协,同意了大家提的四个要求。人们无比肃穆的为龙光华,举行了追悼会。

里面的人物性格特点都非常鲜明。例如高大勇敢的战士龙光华,风趣多谋的农民丁长发,淳朴忠厚的工人余新江,温和有礼的共产党江姐,多才多艺的诗人刘思扬,慈祥厉害的双枪老太婆,以及天真机敏的小萝卜头。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为党奉献,甘愿牺牲自己,毫无架子,处事不慌的领导许云峰。而那阴险狡诈的特务黎纪刚、郑克昌、甫志高等让我简直恨得牙根痒。

革命前辈的一句句名言警句,引导着革命后人走向辉煌的未来。牢内的温暖使我无比感动,正是有了这些革命烈士,才保全了中国,保全了后代的幸福生活。

随着现在科技发达,生活安定,小学生都忘了革命前辈的付出与努力,现在想想,真是惭愧。革命前辈尚且在狱中都在学习。我们处在和平时代,不用惊慌的躲避国民党,不用惊慌的躲避宪兵,不必惊慌的躲避炸弹,不用忍受盛夏的酷暑,深冬的严寒,不用忍受缺水的干渴,蚊虫的叮咬,不用担心文具从哪里来,学费从哪里来,怎有理由不好好读书来效忠祖国呢?是呀,祖国的和平,是前辈烈士维护起来的。我们将接了这时代的接力棒,将祖国的薪火代代相传,我们将接了这时代的接力棒,使祖国的科技突飞猛进。而不是贪图享受,做啃老族,做寄生虫。同学们,人民需要我们努力,大家需要我们努力,祖国需要我们努力。努力保护一个国民都富强的大家庭。努力学习,学习更多更好的知识,发明更多更好的科技,中国需要我们的时候,要奋不顾身,挺身去守护,守护祖国,守护人民,为祖国效忠,为人民效忠。同学们,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让先辈的英灵自豪的惊叹:中国的发展日新月异!让我们建立一个能与盛唐相比的强大中国!

篇12: 小说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做真实的自己,择一颗不凡的心。

――题记

儿时,每每碰到两样或几样让人舍却不下的东西,我们都会伸出手指在他们之间来回点道:“点兵点将点到谁……”手指停留在哪里,它就会被我荣幸地选中。也不知道这是从谁人嘴里听来的口诀,最后我有了选择恐惧症一般,总让“上帝”来安排我的“命运”。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终于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我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从小太内向,“乖得像个女孩”,街坊面前我常常一言不发。“真是不够勇敢啊!”怯懦或勇敢,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成为我的选择题,退缩,望着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对自己说,生活本该更精彩,于是努力选择坚持与勇敢。六岁开始选择学琴和书法,漫长的学习意味着远离了许多的游乐,烦躁过、哭过、想放弃过。可终于坚持着,当感觉那朵孕育已久的花骨朵慢慢绽放,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

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人的一生中总是会面临很多选择,当我们要做出选择时就意味着要放弃,而放弃总是那么不舍,不论是美食、新衣、刺激魔幻的电脑画面。但放弃才能有更宝贵的所得,也许是更大的所得,至少是期望中的收获。得舍得,不舍何来得?当我“点兵点将”而获得自己内心中真正想要的那一件东西,随之而来的是满心欢愉,舍去的不快早已化作烟尘。“点兵点将”,也许我应该学会的是用一种自信去面对选择的能力,这一种生存的本能。人生中的.选择尽管多,可它是有限的!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

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是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选择,抑或选择仰望天空,抑或选择脚踏实地,但无论是什么选择,我们都要让它成为我们的骄傲。我要做真实的自己,择一颗不凡的心,让我成为自己的希望,自己的骄傲……

篇13:莫泊桑小说读后感1000字

生活不可能像你想象得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得那么糟。我觉得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有时,我可能脆弱得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莫泊桑《一生》

去读这本书源于偶然之间看到了这样的一段引文,很有感触,同时也很好奇怎样的一生会让作者有如此结论。莫泊桑1850年8月5日生于法国西北部诺曼底省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莫泊桑出生不久,父母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父亲侵吞了母亲的财产,最后两人婚姻关系彻底决裂,这或许是莫泊桑日后写了大量以父母离异而造成家庭悲剧的短篇小说的原因。

《一生》是莫泊桑知名的长篇小说,风格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了描写一位出身同样是破落贵族的纯洁天真、对生活充满美好憧憬的少女雅娜嫁为人妇后,历尽沧桑,在对生活的失望中逐渐老去的过程。这一生被总结为前面那段引文。

主人公雅娜,她家世不差,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也许觉得那就是她的真爱,便迫不及待地结婚。婚后,丈夫与自己的使女偷情,和伯爵夫人偷情。纯真的主人公万般没有想到,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现实。雅娜逐渐变得消极,丧失了对生活的热爱、对明天的希望。丈夫无法依靠,所幸还剩下儿子。于是儿子成了她唯一的希望,她把自己的深爱都给了儿子。如文中,“我的保尔,你就是我的希望,你能不能回来看看我。”而最后,她的老年生活却是孤独悲惨的。

小说中有这样一个小情节让我印象很深刻,老年的女主只能和使女一起依偎着生活,有一次她偶然翻出过往的日历,一个人对着日历想着以前发生了什么,可除了她最初几年的幸福时光,后面的日子却都已经记不起来了,毫无痕迹的生活只留空白。

生活是什么呢?在老人家眼里是记忆的拼凑和对继续生活下去的满怀热情吧。生活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也没有那么糟,希望失望都是并存着的吧。读后感www.simayi.net像女主人公就是不断地在希望与失望之间反复徘徊。对婚姻和爱情充满希望,却惨遭背叛,阴郁度日,丧失希望。又重新在儿子即代表生机与活力的青年人身上寻找希望,又只得失望,孤苦度日。其实人也是,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坏,尊重与被尊重都是平等着的。

纵观雅娜这一生,也许女权主义者会说她不够自立自强,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可只要还有希望就不是消极吧,或者其实是虚假积极也说不定,无从定义。我只觉得作者想写出一个悲剧,却又毫无保留地加了一点甜。

篇14:短片小说读后感1000字

鬼使神差,本来这周要读的书是余秋雨的《跟随余秋雨的脚步》,结果不小心把书放在床头,周一没有带到办公室。直到在做事的途中刚好看到我的同事们在整理书籍,就去借了一本,有一本书封面是淡蓝色的,还有个透明的塑料封面,上面飘着一些雪花,甚是漂亮。拿起一看,是迟子建的《雪窗帘》短篇小说集,就决定读下去了。

里面的《一坛猪油》是我读大学的时候看过的,现在第二遍阅读,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迟子建的书体现的风土人情,正如她自己在微博上说的“那种苍茫和辽阔,正是我生命和年的底色”。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甚是羡慕啊。我所居住的地方,就是我生长的地方,这里没有苍凉可言,每次与人交流起南方的树和北方的树时,抬头满眼还是绿葱葱的一片,目之所及,也还是一如以往地绿着。我们的冬天在没有用人的体感来说明的话,只用目测时,与其他季节无差别。

她的书里的角色多是嬉笑怒骂中现温情。里面描写的小人物,总是有血有肉有拌嘴能力的,这在北方人里叫“贫”。《花瓣饭》里,父亲和母亲本应该在家里等对方,可因担心对方有危险,愣是回到家发现对方不在,又跑出去找。就这样来来回回,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出去找对方,就这么找了个四五回,最后终于一起回来了。这篇文章的语言甚是有趣,抛开自家弟弟的愤青人设先不说,光是里面的“我”,在面对着自己的“对手”对妈妈游街时扔鸡蛋,“我”是这么说的“哼,杨菲菲家的鸡一定天天刨厕所的蛆吃,不然怎么下出来的是臭蛋!”有时候,温情的表达不一定是温情的方式,在迟子建的书里,人们的交流方式大都是贫嘴打趣、看似骂人但是能体现出对对方关心的那种交往。

《雪窗帘》讲述的是“我”目睹着一位老妇人在火车上的遭遇。老妇人提着给逝去的老伴祭祀用的小篮子上的火车,谁知并不了解火车上的规定,要跟列车员换票才能得到卧铺,所以她的卧铺被一个胖子占去了,她就被安排坐在过道的小座位上。老妇人的面对自己本该有的权益,没有去争;面对热心的乘客伸出的援手,没有接受;跟同车带着孩子的妇女聊天,没有忌讳自己所带的东西,所去的地方;乘客要送她一个橘子,也没有收下。她看着窗外,对夜里亮着的灯有疑惑,看着电线杆,也有意或,火车里的过道的凳子是自动会弹起,也有疑惑,可她的疑惑都是在自言自语中吐露出来,没有问别人,她无聊了会用手指去刮车窗上的霜花,并且埋怨说自己可以在地里几宿不睡但在这车里憋屈得很……这样的小人物,别人看她觉得可笑罢了。在细节之处,一个淳朴的老妇人形象就是这样子在纸上跃然而出。这是多么常见的小人物。

作者最擅长的就是刻画这些小人物,他们的命运不见得有多好,普通得就像你乡下的某个亲戚。那些在忙着的农活,那些在劳作着的人们,不就是中国农村的缩写吗?离开乡土的琐事太久,每天为生活奔波,被贩卖的焦虑萦绕,再读这些有温情的文字,觉得时光慢下来了。

篇15:短片小说读后感1000字

《山河之书》的作者是余秋雨,他曾经获得许多荣誉称号。二十多年前,他毅然辞去一切行政职务和高位任命,孤身一人考察并阐释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这些遗址由此受到保护和弘扬。他也被公认为当代中国重新梳理传统文化的主要代表人物。

刚刚接触这本书时,觉得里面的文字枯燥乏味,但通过后来的阅读,才发现这本书的字字句句都十分哲理、经典。

有这样的一个场面:两只蚂蚁在大地上相遇了,由于矜持互相没理。爬过很久都后悔了,毕竟是同类啊,怎么没有拥抱一下?

我们人类就是蚂蚁。

我们再渺小,也算拥有了生命。生命,有它的本性。本性之一是聚集,本性之二是延续。对于智能高于蚂蚁的人类而言,就会因为聚集和延续,呼应前后左右,既自我安慰,又互相安慰。

人类的自我安慰和互相安慰,主要办法是寻找“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命的意义,聚集的意义,延续的意义……这在早期比较容易,只要有聪明人站出来,一说“意义”,大家就相信,一到现代就难了,既然大家从小已经知道了银河系和地球的一点点真相,那就很难再从根本上信任各种“意义”。所以,现代智者特别苦恼,必须把知道了的一切当做并不知道。这种情景,作文https://wWw.ZuoWenwang.Net/就像哈维尔所说的那样,在汪洋大海里寻找一个“意义的岛屿”。

“意义的岛屿”可以令人类忘记无边无际的茫茫,忘了惊涛骇浪,产生精神上的安全感,从而居住下来。这,便是文化。

当天灾降临个人、家庭、村落、乡镇、城市几乎都无法自救。若能够延续生命、保存文明,必然是互相救助的结果。那么中华文化为什么能够成为全人类唯一没有中断和湮灭的古文明?我想应该与一次次灭顶之灾中的守望救助有关。据资料显示,亚洲别国好几个天灾现场,美国遭遇飓风的一个灾区,救援情况都远不如中国。

在“自然暴力”面前,人类确实微不足道,但是,即使毁灭降临,在毁灭前一刻的互相救助,也可能会成为人类到地球的一次最终安慰,或是人类各个文明之间的最后比赛。这种善良互助在平日里很可能被掩埋,掩埋得连自己也不知道;一旦天灾降临,却“震”出了集体本性,这便是文化自醒。

历史文化是山河铸造出来的,连山河都可以随脚而过,那历史就更不在话下了。地球的寿命是任何一个人无法估计的,人间的祸福也是无法预测的,却希望有更多的人走在路上。中国该去的地方不少,年轻的行走者们应该先去感受渗透了文化的美丽山河,感受可爱的中国文化,必定会有一些新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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