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时间:2023-09-02 08:07:0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共20篇)由网友“听她听惯你的声音”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篇1:《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我读过的第一本社会科学著作(姑且这么定义),书中对农村基层民主、乡村风尚之类的探讨,说实话,匆匆一读,很难参悟,只能形成一个粗糙的印象。却让我不禁开始回望我的村庄,不由感叹,这个我自幼生长,又终究离去的地方,真的越来越荒芜。

陶渊明和王维笔下的田园,终归是文人渴望皈依自然的臆想,它们存在于古籍的盛世中,被人怀想追念,而只有真正沾染过土腥味的人才有资格判断,世上是否有“蔼蔼堂前林,中夏贮清荫”,或者“野老念牧童,相见语依依”的田园。

我记忆中的村庄、田野和山林,也可以充当陶渊明和王维歌咏的对象,自然风景足以让来自城市的人大为惊叹。他们的相机里或许储存着山野树林的清新,油菜花紫云英的绚丽,脚步却丝毫不会靠近气味逼人的猪圈牛栏。

我的村庄远在深山,所以可以逃过城市的圈地与拆迁,但是,却被城市用另外一种方式掠夺。

除了岁末,在家乡几乎很难看到几个青壮年,甚至孩子。一个农村家庭的普遍生活方式是,青壮年的儿子儿媳远在城市,年迈的祖父母带着孩子在家。稍有余力的人家基本都将孩子送往县城读书,从小学开始,由母亲或者祖母相伴陪读。所以,在假期以外的日子,曾经十几户人家屋宇相连,聚族而居的村庄只有四五个人,分外寥落。回家的时候我与几个也在无锡打工的同乡同车,面包车在积雪未销的山道上波折前行,音响里十分应景地嘶吼着“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他们一路烟雾缭绕,谈论着这一年在外的种种,收入固然客观,但这其中的辛苦也是旁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愿意背井离乡,但是又不得不承认留在家里没意思,田地的庄稼不足一家人的口粮,种植天麻灵芝又算不准市场价格的变化,传统的生产方式已经被时代的变化远远甩在后面,而与新生活的磨合又必然饱含酸楚。

在家乡,有的家庭甚至合家进城打工求学,空留下装修完备的小洋楼——等着年老力衰的时候,回来养老。生于土地的人终归还是要回到土地,不是因为眷念,而是因为除了土地之外别无依靠。而等到真正年老的时候,土地又能给他们带来什么?这不得不牵扯到另一个问题,每次回家,都不免见到这样的悲剧,曾经心心念念养儿防老,以家里没有“赔钱货”而自豪的老人,如今在对人悲悲切切地哭诉:“娶个媳妇死个儿”。邻村一位老人,辛劳一生,将所有家产毫无藏私地分给两个儿子家,自己本想安心养老,结果两个儿子儿媳都认为他对另一家偏心,都把他视为“死老头子”,老人某次摘了儿子家菜地里的菜,被儿媳骂得狗血淋头,上吊自杀。更多的时候,两辈人之间的矛盾是一把钝刀子,一点点磨损着孝情亲情。而在这个时候,即使再亲近,有威望的长辈也很难直接上前训斥,只能借酒壮胆后旁敲侧击地提醒。其他人除了谴责、同情之外,只能反复说一句:“各凭良心”,可是,越寄希望于“良心”只能越让人寒心。

这种老来的荒凉已经是家乡,或者说是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许多未老或已老的人能够人望见的结局。

我的种种思考,都是由《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所引发的,但是无论在读这本书之前还是之后,我还是看到了,家乡这二十多年的种种可喜的变化。土路变成了村村通的水泥路,泥巴屋变成了一栋栋不输别墅的小楼,过去只有过节吃肉到现在几乎餐餐有肉,等等。铁路刚刚修通,和谐号动车在山间飞驰的时候,有很多人专程跑去观看,因为大家都觉得在大山沟里通火车实在不可思议;邻村那个几年前做了换心手术的人走到哪里都还会吸引人们的目光,因为大家觉得换心脏不可思议。一过了正月初六,返乡过年的人们又都离开了荒芜的田园,但也有人留下。他们大多选择从事养殖业,黑毛猪、土鸡、山羊等等,然后用电子商务的方式贩卖农产品,在深山的村落里,道路两边人家的土墙上,可以看到很多巨大的二维码,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同样是不可思议的。

我希望,这种种不可思议的变化,配合着时代滚滚向前的潮流,让荒芜的田园焕发出新的生机。

篇2:《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熊培云说:“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可是,谁没有故乡呢?没有故乡的人还是人吗?沈从文死后,葬在故乡凤凰,他的外甥黄永玉将他的这句话刻在墓碑上: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可以说,活着的人,都像孤魂野鬼一样四处奔波飘零,而死去的人,才真正回到了天堂一般的故乡。

静心阅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行走在熊培云式温暖柔和、清明理性的语言缝隙,我时不时地想起我内心的村庄,我眼里的中国。有回忆,有对比,有感动,有沉重。为熊培云式提着笔杆子出了乡村又时时不忘回顾反哺的游子,也为我兄弟姐妹一样无数远离家乡四处打工觅食的民工,还为那些留守故园陪伴日升月落鸡鸣犬吠的老弱,更为滋养了我的童年我的悲喜我的理想的那一片山水——我的眼里时常涌起泪水,我的心头时常挂起一轮明月。

今年正月,回家过年。村里又是一番新变化。村口新修了宽敞的水泥路,安装了高高的路灯,就连各个小巷也铺了水泥。母亲说,村里正在忙着搞“三直”。所谓“三直”,就是将所有田地重新整合成一块块整齐划一的方格,中间开辟一条条笔直的机耕车道,以适应机械化耕作,即田埂直、沟渠直、道路直。这不就是我小时候村里搞过的“园田规划”吗?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这也算是世易时移,变法宜矣。那么,田野之间的一个个河塘呢?我着急地问。母亲说,也都推平了,不要了,只留下了后港没有动。我又问:大家的自留地呢?母亲说,自留地也都推平了,会重新分配。陡然间,我的`心情黯淡下来。那些池塘,可是我童年嬉戏的场所啊!车水、游泳,采莲、摘菱,捕鱼、挖藕……怎么说不要就不要了呢?他们还起着灌溉的大作用呢!母亲也说不出话,只是一声叹息。之后我和村干部聊起,他们说,灌溉的事不用担心,村里准备投资改造电排站,需要抗旱的话就从村前的大港(万年河)取水。那万一大港也干得没有水呢?我的诘问,村干部答不上来,他们只强调是上边叫这么干的,是政府统一部署。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而是土地拥有农民?熊培云的诘问,直达问题的内核。假如农民是土地的所有权人,农民自然会知道怎么打理自己的地产,用得着并不真懂种田的官员们指手画脚吗?关于土地权属问题,其实最和中国农民的切身利益相连。“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不过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要求,而大部分中国人为什么还是可望不可即呢?眼下烽烟四起的腐败卖地、野蛮拆迁,就为这种国有民无的土地政策作了鲜明的注脚。征询村干部今年还有什么新规划,他们说正在申请县里立项,全面建造村里的自来水管网,使村里人都喝上自来水。我说,现在的村民喝水都是自己使用手动压水机,不要花钱的,如果换了自来水,费用可不能贵了,否则村民们不会要的。村干部说,也就收一块左右一个立方吧。对此,我只存疑。因为在走访外地的村庄时,我也见到过不少弃置不用的自来水管网,白白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试想,在有免费水喝的前提下,哪个村民希望多花钱呢?应该说,我家乡的村干部还是想干点实事的。他们对村里的卫生、休闲、文化等设施改造与重建,都有一些良好的愿景或规划。但怕就怕他们受了上级部门的瞎指挥,不征求村民的同意,干一些乡邻们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他们是通过村民选举上来的,但这个选举更多的是掺了宗法宗族的势力,而且监督机制远不完备。目前,靠的还是个人的一点德行吧。但,只有德行,靠得住吗?

我的村庄比较大,有近两千人口,农田近两千亩,山林数千亩。面对如今盛行的卖地、卖山、卖树歪风,村干部一行把持得住吗?我心头不能不泛起“谁人故乡不沦陷”的忧思。

关于中国乡村,各人有各人的观照角度和愿望期许。

很多城市生、城市长的知识分子,研究三农、评判三农,更多的是站在“局外人”的视角,持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态度,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记得在南京参加一个关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论坛时,来自某县县委的一个干部说到村民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很是落后、急需教育时,听讲的一个出自河南农村的学者愤而站起,当堂责问:你们干部的素质就比他们好吗?我看还不如他们!其实,在我看来,他们说的也许都没错,只是各自的视角不同,观点就不同。但在情绪上,我还是赞同后者的观点。在当今中国,重要的不是教育人民,而是教育官员。就拿村委会选举来说,真正的民主应是自上而下的,哪有上面是专制的锅盖,而指望闷民主的熟饭呢?这样的熟饭不变味变馊才怪!这样的民主不被闷死才怪!就像小沈阳说的,你忽悠人可以,但不带这样忽悠人的!

我根据自己的观察和体会,觉得在对待三农问题上,国人最应该防范的几种心态是:

1.观光客心理。

国人拜改革开放所赐,腰包略微鼓了起来,于是旅游之风大兴。很多游客有这样的心理:希望看到更多原生态、原始状的风景,比如少数民族的传统习俗、边远山民的生活状态、乡村田园的自然样貌。走到一个地方,就希望有古老阴暗的民居,有破败不堪的古董,有曲里拐弯的小路,最好还要有衣着破旧的老人、辛苦劳作的农夫作为点缀。然后拍照、合影,吟诗、写游记。让他们留宿一两晚,则照片拍得更多,诗文写得更好。但若要他们从此留下来,做一个永住民,他们则是不干的。因为,受不了这里的清苦和闭塞,寂寞和冷清。那么将心比心,你需要舒适、富贵、高质量的生活方式,他们就不需要和不向往吗?你认为要保留、挽留的乡村生活、乡村文化,如果不是他们想保留、挽留的,你有什么好叹息好批评的呢?追求幸福,是每一个地球人的权利。在国家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中,无数村民也期待着革故鼎新,从此过上城里人的日子,享受国家正式公民的福利待遇,这有什么错呢?不能因为要照顾你的旅游你的拍摄你的写作,就让他们长期生活在看上去很美很诗意、实际上落后、清贫、辛劳的境遇中;也不能为了满足一部分文化人的所谓学术研究工作,而使另一部分人躲开现代化,仍旧生活在古代吧。

2.吊丧者心理。

几十年来,虽然城乡剪刀差依然严重,但乡村的巨大变化也是有目共睹的。纵向比,乡村的进步指数、乡民的幸福指数显然有大幅度增长,试问儿辈、孙辈的生活感受,是不是都远远地强过父辈、爷辈;横向比,和中国城里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那些城市无产者的生活水准可能真的还不如农村,怪不得一些地方的农业户口比非农户口更受捧,一些有钱人也将房产投资的眼光落在乡村的土地上。当然,这一切变化,源于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逐步兑现,源于广大青壮年村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城务工赚得一些血汗钱,还由于城市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衍生了一系列居住、饮食、环境、交通等方面的恶劣问题,使得城市居民略有啧言。我就有亲身体会:每次回乡,都会捎带一些母亲、岳母亲自耕种的蔬菜;每次吃着家乡的饭食,都觉得余味不绝;看着亲邻们建造的宽大楼房,对比一下自己的套房,简直有蜗居之感。还有他们的悠闲,缓慢,也是我们上班一族颇为艳羡的。

但有一部分身居城市的人,眼光和思维总是停留在前几十年的光阴里,看到的总是残破的村庄、贫穷的村民,想到的总是无尽的哀伤、不绝的痛苦。我承认,农村的确还有残破、贫穷、哀伤、痛苦,但一定不是大面积的,不是主流的面貌,而他们往往喜欢选择性取材,用放大镜观察农村的弊病,用立体音响聆听农人的呻吟,于是常发吊丧之痛,常写哀鸣之字。这些人往往喜欢舞文弄墨,遐想行吟,过度继承“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屈原情怀。

当然,中国的乡村远未达到我们理想的境地,比起英美日韩等国的乡村主义、乡村精神来,差距何止千万里。但我们不正在追赶吗?不正在建设吗?我们需要鼓舞,不需要吊丧;需要批评,不需要悲泣。

3.救世主心理。

中国人吃透了“救世主”的亏。远的不说,我们父辈眼里的救世主,就是那将天下打得一片血红的东方红老人,他真的救了国人救了世人吗?公道自在人心,历史当有定论。

自从湖北某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喊出“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心声后,三农问题就更加引发了朝野关注。的确,欲认识中国,必先认识中国的乡村;欲发展中国,必先发展中国的乡村。无他,只因中国是一大农业国也。无数有识之士都投入到认识中国乡村、发展中国乡村、拯救中国乡村的言论或行动中来。他们的心愿,或曰动机,不可谓不好,不可谓不高尚。著书、立说,捐款、捐物,建希望小学、做图书馆,宣传民主、发动选举……做自己想做的,做自己能做的,作为农民的后代,我常常为之感动,为之眼湿。济弱扶倾,仁慈隐恻,人心向善,善莫大焉。但若据此高人一等,颐指气使,以为布施,居功自得,俨然一副救世主心理,那么这样的拯救不要也罢。

其实,乡村是有自救血统的。千百年来,中国乡村有着厚实的伦理根基,长期稳定有序,建设有加。是近现代史上的所谓革命,所谓主义,将它颠覆破坏,盘根推移,而今元气大伤,人心不古。

说到乡村的自救,我们很多城市居民当会脸红气短。今年春节前后,广东陆丰乌坎村反腐游行,理性抗争,争选举自由,保自家权利,可谓震惊中外。谁说农民见识浅陋,贪图小利?谁说农民卑微如草,素质低下?还有那些在圈地运动中长年上访,对侵权行为坚决说不的无数村民,他们的所作所为,难道还称不上是英雄壮举吗?在这样一个羊恋上狼,狼欺负羊的时代,究竟谁更需要拯救?

乡村建设无须悲观。只要全能政府不再全能,撤出不必要的管理触须,还自由于民,假以时日,我们期许的乡土中国可复苏矣!

当然,这需要我们全体国人的努力,抗争。

熊培云把故乡比做灵魂的庙宇,有故乡的人当心存敬畏。我心有戚戚焉。

网上读到浙江陈国明先生所作的七律一首:

清宵作梦到山乡,野菊花开特地香。

半亩寒塘鱼跃水,三间暖屋竹齐墙。

村头犬吠新来客,宅畔人喧旧晒场。

一觉醒时天露白,倚床枯坐忆亲娘。

哪里有亲娘,哪里就是我的故乡;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

故乡啊,祖国!

篇3: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林洁

托马斯・沃尔夫说:”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寻找到故乡的办法是到自己心里去找它,到自己的头脑里,自己的记忆里,自己的精神中以及到一个异乡去找它。《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就是这样一本书。

本书以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的村庄为起点,从各个侧面梳理了中国乡村这一百年来经历的多次不成功转型,以及由此带来的乡村衰败。这本书的后记归纳了书中各章就中国乡村一百年来经历的现代化、革命化、城市化三大转型浪潮,指出由此导致中国的文明重心及人力、物力资源开始由乡村转向城市,成为农村萧条之始。

这是一本闪耀着对乡村、农民深切关怀的`人文主义精神的佳作。这本书的源头,或者说生发观察与思考的引子,是在熊培云先生个人的故乡村庄,但记述的问题却带有普遍性,甚至可以说是中国乡村百年来遭遇多轮外力驱动转型的负效应的总结。书中提出的思考,并非作者臆造,也非理论观点对历史和现实的简单投射,而是建立在作者对方方面面文献资料的收集分析基础上,以及坚实的实地访谈。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懂村庄,读懂中国。熊培云数年沉潜,心血之作,其中部分 篇章曾以“乡村纪事”连载于《南方周末》,写作时间跨越十年,备受各界关注。()以自己家乡的村庄为考察对象,以小见大,通过一个村庄的历史,反映现代中国百年历史的发展脉络与兴衰。

篇4:《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我阅读过的第二本熊培云老师的书籍,上一本还是高中时读的《自由在高处》。时隔两年多再次翻开他的书,他的文字对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读着这本书,感受到他对故土的思索与哀痛,就像是听一位老朋友在向我娓娓道来他的人生经历与所思所想。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讲述了熊培云回归自己魂牵梦绕的江南故乡――小堡村之后,结合历史过往与现实中的人情事态,探寻曾经的杏花春雨的精神家园为何消逝,并且他结合社会、文化、经济、宗教,试图从村庄沧海桑田的变迁中以小见大,摸索出国家乃至整个时代发展的脉络。

在他的笔下,现代的村庄日渐衰落:大量的年轻人离开乡村去往城市打工,村庄里的人越来越少;村庄里作为时代变迁见证的古树或被卖进大城市、或被偷进大城市,那些关于古树的回忆和人与树的羁绊一去不返;乡村物是人非,曾经的乡村精神无从再现……并且,作者还描述了曾经小堡村中发生过的日军的屠杀、人民公社、现代工业污染等等,哀痛于农民遭受的苦难和家乡的败落。作者曾说过“我的村庄就是我的世界”即是他的一种精神生活,当他深爱的村庄被摧毁了之后,想必他的精神世界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他在书中写道:我们虽不亲身经历死却见证了无数的生离死别,故土不再,亲人不再,往昔不再。我们畏惧的是,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守不住那些美好的事物。而且,我们无一不面对这些,无一不在各自的有生之年,年复一年见证死,见证美的消亡,任凭她在可望不可及处褪尽容颜,谢了芳菲,或像金色流沙从指间流逝。

中华文明曾经的内核是农业文明,华夏大地正是因为农耕文化而孕育繁衍了许许多多的后人。中国古代有无数描写乡村的诗句,从“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的忙碌,到“山上层层桃李花,云间烟火是人家”描绘出的乡村的美好烟火气息,再到陆游诗中“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的`闲适宁静,古代人眼中的乡村是一处能使人心旷神怡的归宿。但伴随着工业文明的兴起,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乡村的土地不断被蚕食,乡村走向衰落,后人们或许再难以真正回到乡村寻根。我叹息于曾经生机盎然的村庄的没落,感悟到它们遭受苦难之后未必能够重生蜕变,走向辉煌,而是也许就此渐渐湮灭于时代的车轮之下,成为一粒微小的尘埃消散于风中。也许这是时代的发展注定要发生的事情。

我虽然没有熊培云老师那么浓重的故土哀思,但我其实能够理解他。我虽然是出身在城市里,但是因为我的母亲的故乡在一处江苏北部的乡村中,每逢过年或者假日,我就会被母亲一起带着回老家去看望我的外公外婆,因此我对乡村并不是很陌生。我还记得我小的时候和表妹在乡村里的快乐时光,我们不仅能和大自然亲密接触,比如一起在田地里玩耍、在小树林找不同的树叶和昆虫,还可以和小动物友好相处,比如近距离观察小羊小牛,追着外婆家的小鸭子到处乱跑。晚上不仅可以在天空中看到漫天的星星,拨开草丛,还可以发现萤火虫组成的另一方流萤小天地,而城市夜晚的天空中永远只有零星几点,钢筋水泥的高楼大厦也将人类与大自然远远隔开。所以乡村对于儿时的我是一片乐土。但是现在再回到那个小村庄,它变得陌生起来,以前的小树林不见了,变成了几栋矮矮的楼房,曾经我嬉戏的田野上修建着不知名的建筑。虽然这代表着这个村庄物质经济上的进步,我相信这种发展对于当地人的物质生活是好的,但看着村镇渐渐变少的人和远处工厂烟囱中冒出的烟,我还是无比怀念我小的时候它的样子,我很担心下次我再回去的时候,黑夜里漫天的繁星再也不见,只剩下漆黑的天空。

在鲁迅在《故乡》中,描写了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现实中的和理想中的。每个人都回不去回忆中的故乡,不得不面对现实中的故乡,并且希望故乡未来能回归理想中的样子。我理想中的乡村,既能够得到经济上的一些发展,又保留下乡村特有的精神传统与文化习俗,不要过度的商业化。希望在疲于快节奏的城市生活后,人们回归乡村能够静下心来,得到一种“慢”的体验。如熊培云在书中写道:我在书中屡屡提到的需要保卫的乡村,并非只是地理意义上的乡村,更是一种乡村主义与乡镇精神,一种热爱生活的态度,一种建设家乡不奢望天堂的从容不迫。这样的乡村,既不拒绝人类共有的价值,另一方面又与所谓的主流世界保持着必要的距离,它不会因为一时心血来潮而丢掉自我,迷失于狂飙突进的时代游戏。

除了他的故土哀思,书中提到的很多问题都是很现实的问题,比如三农问题、乡村的民主建设的挫折、环境污染等等,有一些已经有了解决之道,而有的问题该如何解决至今仍在摸索之中。并且书中有提到一些政治方面的问题,因为我以前学的是理科,其实有的问题我具体也不太了解,所以也不做过多阐释,但我能从书中感受到农民的不容易,希望政治政策能够不断完善,使农民们过上更好的生活。

读了《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这本书后,我觉得熊培云有一种悲悯的情怀,书中饱含着他真挚的情感,并且他不仅对他的村庄、村庄里的村民有情,对草木动物也充满爱怜。除此之外,他能深入乡村,耐得住寂寞,沉下心来写下书中的一些问题和思考,真的很不容易。能有这样一个机会读到这本书,我也有很多收获,对故乡这一个词也有了更深的理解。最后,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一个心灵的栖息地,不要无处可依。

篇5: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在经历了三十年多改革开放这样深刻变革的时代,我想,一定有很多人有过村庄的回忆。要离开村庄,如今并不困难,背上一个行囊,北上或南下,就能够迅速地让村庄成为你的思念。但是,离开村庄的你,还回得去吗?

也许,你的村庄消失在钢筋水泥的楼群里,你的老屋早已推倒,成为一座新城的一角。总之,你住过的村庄已然不在。或者也许,你的村庄非常幸运地、依然青山绿水地耸立着,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你城市生活的梦还能嫁接得上那里的十里稻香吗?你还能追寻得到乡村少年的足迹吗?现在的村庄还是你住过的村庄吗?

读熊培云先生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总是让我发出这样一个又一个的追问,关于村庄的追问。也许,是因为我也有过在村庄里生活成长的经历,也有过几乎逃离般地离开村庄的历程。有过这样的经验的,一定有许多许多人。就如熊培云先生所说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治理模式,束缚了农民的手脚,当农村源源不断地把生产资料送往城市的时候,城市的工业化得以提速,城市生活有了切实的保障,而农村却因资金贫乏、人才匮乏、政策限制,而呈现出一定的衰败和沦陷。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子弟,通过升学、入伍、进城打工的方式,离开他们的家园。这有什么办法呢?不离开,就意味着可能没有前途,没有更美好的生活。

作为千千万万离开村庄中的一员,我承认,二十多年前,当我离开村庄,踏上城市、跨进工厂门槛的那一瞬,是多么欣喜,值得庆幸。但随之而生的,是我对村庄的无限牵挂,因为那里还生活着我的父母。有时候,我倒是觉得,村庄已不是我的村庄,这不是我的错,因为,当我离开村庄的时候,我的田地就被其他村民“瓜分”了。只要户口从村里迁出,虽然是生于斯长于斯,但从法律意义上你已彻底不属于这个村庄了。城乡之间的楚河汉界就是如此分明。

造成这种诡异结局的原因,常常会直指那个阻碍城乡交流的户籍制度。好在,冰封了半个多世纪的户籍制度,到今天似乎有了消融的一天。社会的改良和变迁,并不像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那样立竿见影,总是在经历很长的努力后,才艰难地向前迈上一步。所以,我们对于村庄的期待,也不必那么悲观和失望。

对于许多人来说,现在的村庄大多看不到古树,也不见了小桥流水、鸡鸭成群、牧童横笛。可是,没有这些就不是村庄了吗?对于这些心怀念想没有问题,谁心中都会有一个自己的村庄。但是,究竟是谁,还想保留着这样原生态的农村?如果出于对农村乡土历史的研究,这情有可原;出于对乡村旅游前景的考虑,也在可以理解的范畴。可是,如果仅仅是为了让早年逃离乡村的人——如今的新兴的城市人,满足他们的怀乡之心,就要让这样的村庄长久地保持着她的原始模样,那就显得过于矫情或者是自私了。因为,经历过原生态农村生活的人,都会苦恼于在农村谋生的不易、出行的艰难,还有生活环境、卫生状况的糟糕。

谁人故乡不“沦陷”?也许真的是如此。但是,在“沦陷”的同时,是不是又有一种新生的力量在生长?当我的村庄被拆得只剩下几户人家的时候,我也并不想坚守。因为新农村的建设更符合现代化的标准,出行更加便利,生活更加舒适,父母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会更加健康长寿。当年过古稀的父母也领到了社保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种种好处,我深切地感受到,如今村庄的变化,已不仅仅只是她的外形,还有影响人的内心的东西也在滋长,村庄里的人也显得更加自信了。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也能感受到熊培云先生对他所住的小堡村以及类似中国村庄的认识也在一步一步地深化。他是一个建设型的学者,他在叙述着对村庄的依恋,也在用他的力量,试图一点一滴地改变着村庄的面貌。他在他的小县城建起了一座图书馆,以实现他的“两千分之一”的改变——因为中国有多个县,如果你改变一个县,就是两千分之一的改变。

我们是不是可以如熊培云先生那样,不管曾经以何种方式逃离村庄,今天都能够以自己的能力去回馈你的村庄,让她更加富足、文明,自由而富于理性。只有这样,才可以打破人才、资源在农村只出不进的所谓“鱼笱效应”,通过反哺与回流,实现现代乡村的复兴。到那时,你住过的村庄还在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已经不重要了。

篇6: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联系起来了。

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中国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中国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中国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戒严”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

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

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

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中国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篇7: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春暖花开的季节,玩伴三三两两在田埂间追逐嬉闹,看那油菜花将大地装扮成一块芬芳柔软的绒毯,这是我对故乡儿时的记忆。时光流逝,如今我离开故乡在外求学。当我走向城市,城市也悄悄的吞噬着我的故乡。在浩浩荡荡的城市化进程中,如作者熊培云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里所说:“在中国,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正所谓谁人故乡不沦陷。

《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谈到了农村行政组织的局限性,农村在不断的适应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辛酸。

“又有几十人来到,有的人手拿盾牌,头戴钢盔,用推土机推进。”这是书中所描述的拆迁的一幕。原本宁静祥和的小村庄骤然间笼罩在“战时气氛”中。媒介发达的今天,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各大媒体或报纸上看到类似消息。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正如《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书中所说:“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的关系。”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别人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没了。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当农民在拆迁中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在抗争中又会被弱肉强食的剥夺生命权,或是受到威胁。一个国家的文明取决于对弱者的态度。尽管农民失去土地后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失去了最大的财富——土地。而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他们又无法成为城市人,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和家园,另一方面城市的大门并未向他们敞开。这就像船即将沉没,而船上所有的乘客被禁止弃船逃生。

英国一位首相威廉皮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说穷人的房子可能很破旧,风雨飘摇,但是国王不能踏进,即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财产权对于穷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的《物权法》同样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然而现实中的拆迁往往让那些手持农具的农民们感到无助。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土地更多的是出于无奈,若不是被逼至极,谁会选择以命相搏。

我国自古就是农业社会,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与农业息息相关,而农村作为这一切的摇篮,如今却在被以建设之名,配上一个“拆”字判处极刑。然而如作者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所述,不仅小堡村,中国的农村几乎都有一段悠久的历史,每个村庄都是如圆明园般珍贵。那里有代代相传的宗族文化,传统技艺,甚至是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幸的是雨果笔下的两个强盗已不在中国存在,体现了弱肉强食的暴力却并没有在这土地上消失,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和村庄,而这又往往被美其名曰“保护性拆迁”。

“农村是中国的大后方,是转型期中国的根据地,而农民正是中国社会金字塔的地基,是藏于泥土的一部分。”这是作者对农村在我国发展中的定位,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否发展经济就一定要以牺牲农村为代价?放眼世界我们就会发现,农业往往在发达国家的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如美国是世界上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国。而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家,我国却是世界上主要的农产品进口国。如何提高我国的农业水平,为顶层设计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需要我们重拾《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提到的小岗村当年土改的智慧,使农民的农业生产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新的引擎,这应当是发展者所关注的重点。

城市化是大势所趋,但也应该合理规划,做好相关的辅助工作。只有在充分保障公民权利,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户籍制度的壁垒,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当农民意识到土体不是他们唯一的安身立命之本,他们的生活不会因为失去土地而无所依靠,社会和政府能够做到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则拆迁不会再如战争一般充满硝烟与鲜血。

城市化与现代化并不意味着乡村的终结。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人们回到乡村的逆城市化是城市极端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正如作者所说:“没有乡村,城市就像一个无根的漂浮物。”城市化与乡村并不对立,而应该城市化是乡村的复兴,政府如果能在城市化中缩小城乡差距,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则乡村也可能对城市病的消除起到有效作用,如作者所说:“乡村可以分解城市的极端发展,避免它们膨胀成一个巨大的怪胎。”这可以从“北上广”等大城市如今所面临的城市问题可以看出,而近年来兴起的农家乐正说明了乡村才是人们的理想休憩之所。

无论城市生活如何流光溢彩,乡村才是我们的家,每年的春运便是最好的说明。那些工作在城市的人们,不远万里爬山涉水回到乡村,这一切只是应为我们热爱自己的家园与土地,不在于它是否富饶,不在于我们有多大成就,而在于我们在那里度过了流金岁月,我们终会回去,因为那是安顿灵魂的所在。

篇8: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几年前读费孝通《乡土中国》的时候就耳闻过这本书,当时是想啥时候有时间再找这本书来读一下,可是不想一晃两年多过去了。从7月份在家开始,中途在长沙呆了一个星期,之后又来到石家庄,这本书断断续续的花了二十多天,变换了两千公里的地方才看完。进入研究阶段,明显感觉时间不像本科时期那么充沛了,读杂书都基本是睡觉之前,吃饭时候挤出的时间。

估计以后也这样,形而上学的东西不能缺少,但是花费过多时间去在这个上,则会影响当前的工作。本书也是直接在平板上看完了,电子书看起来方便,但一些需要反复读的书则没有纸质书的优势大,看完之后总结起来很麻烦,纸质书随手一翻很快就能找到要复习回顾的地方,值得反复读的书,该买的还是得买。

我自己本身就从村庄里走出,对村庄里很多东西看在眼里。但很早就出来读书,每次回到家里,村里小我一些的小孩几乎都不认识。村里发生什么事,也大多只是耳闻而已,特别是最近几年,每个假期就回家半个来月,一年在家不足一个月,难免渐渐与故乡隔离了。

熊的文字开始很不习惯,感觉乱,杂。但是熊描述的乡村,许多我是深有感触的。比如乡村的树木,在小的时候,在河边有很多大树,中午的时候去河里摸鱼,河水清澈见底,走过河边,高大的柳树苍翠欲滴,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投下一点一点,清风徐来,好不快活。但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为了赚点钱,河边的大树被卖给了外地的商人,现在的河边光秃秃的只剩稀稀疏疏的杂草,河里由于上游的煤矿污染,鱼几乎绝迹了,水也总是浑浊的,小时候每到晴天,总有很多人在河边洗衣服,大家欢声笑语扯着家常,算是乡村的一类娱乐了。现在还有一个记忆,母亲在河边洗衣服,我在河里石头下摸鱼,摸了的鱼拿到邻居家里串在衣针上串着烤……

上次回到家乡,听说最近当地的煤炭企业全都被勒令关闭了,煤炭曾是当地人经济的主要来源,煤企一停,许多人没了工作,天天窝在活动中心打牌,有些则远走故乡,去外地打工挣钱。就在从宣威回长沙的车上,遇到几个去河南郑州打工的四川人,那个四川人外出打工二十多年,家里的土地已经很多年不种了,就任它荒下来,因为外出打工挣的钱比在家里刨地球赚的钱多多了,据他说,在他村里,家家户户都这样,村里现在的青壮年不是出去读书,就是出去打工,几乎没有留在本地的。看来这已是中国农村的遍相。

谁人故乡故乡不沦陷……当然这只是我记忆里的乡村,事实上,乡村里的很多事情我是缺乏了解的。比如村庄的长幼秩序,家族传统,宗谱,乡村民选政治。宗谱记得高中的时候一位有德望的长辈曾经主持修过家谱,每户人家发了一份,不知道发谱的时候有没有熊在书里写到的热闹。至于乡村民选,我记得在初中的时候全镇选举各办事处书记,支书。那时候混社会的,做煤生意的纷纷加入,有钱的直接拿钱去买,有的甚至几百一张选票。去年家乡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年轻人被选举为支书,听说找了不少人,花了不少功夫。至于乡村的麻将政治,那是从小就耳濡目染并且至今经久不衰的。小时候,几乎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来到我家里打牌,看电视,这几年阵地稍微转变了,但打牌,打麻将是仍然是农村的娱乐主角。听说家乡附近,一些人因为赌牌,赌麻将赌得倾家荡产,负债累累。而且从此执迷赌博,不再工作。

即使乡村正在遭受劫难,环境受到污染,青壮年人口流失,土地遭到荒废……但是熊培云对中国农村的未来还是看好的,他相信,随着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从乡村里走出去的人,会更多的选择回到农村休养,而且广袤的农村也蕴藏着巨大的机遇。中国农村的衰落不可避免,但农村绝不会消失。

我看到乡村里越来越多的人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门前的河里又恢复了往年的清澈,乡村的公路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乡村的学校越来越高大明亮而不亚于城市,移动电信网络走入了寻常百姓之家;电脑,冰箱,太阳能,电磁炉成为普通家具;电网得到改造,甚至电价比在城市还便宜。乡村正在以另一种方式复苏!

在外求学多年,每次回到家里,总是感觉到放松。在乡村的生活是惬意的,慢节奏的生活是对城市生活的一个补充和治疗。或许多年以后隐退江湖时,我也会选择不时就回到乡村住上个把月,修生养息。想象间,充满了期待。

篇9: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带一本书回家乡,也算是了却平生一个心愿。愿我的故乡和所有人的故乡永远阳光明媚,空气清新,万物生长;也愿我几年来的这点思考与写作,能够为读者呈现更多真实的大历史与小历史,打开一段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

这段话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自序《我的村庄我的国》的结束语。我记得我在自己编印的文集那篇代序《“冰清”和我》中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面对死亡了,我希望这本《冰清文集》能保存在这个世界上,翻开它,便能看到一个鲜活的生命,她是这样地走过来了。

虽然怒放的生命之花总有凋谢的那一天,但是,‘冰清’依然活着,她是生命之树上最后的那片树叶,永远不会随风飘落。”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无非是希望在这个世上走这么一遭时留下些痕迹,证明你来过。而能够带一本书回家乡,也算是对生养我们的故乡的一种回报,同时它也在证明着一个村庄或者一个城市曾经这样地存在过。如果每个从故乡走出去的人都能为家乡写这么一本书,历史便不复是统治者和所谓学者口中或笔下的宏大叙事,它会具体到书写一个人、一个村庄或城市的命运,它是一部最真实的平民的史诗。“如果不能走进平常人的命运,你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民族的屈辱与抗争,了解历史事件背后的逻辑,了解一个国家的现在与未来。”

熊培云,就是写作《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这本书的作者,一九七三年他生于江西永修县小堡村,这本书便是由小堡村及永修县,再写到江西省,乃至全中国,揭示中国农村过去和现在所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思考。这些问题和思考书中写得都很详细,我的读书笔记对此就不作重复记录,只是将书中一些我认为比较精彩的话辑录下来,并说出我自己的理解。

“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失去了故乡的人灵魂无所依托,他才会恐惧害怕,因此需要想象一个天堂出来安慰他的灵魂;而有故乡的人,故乡便是他的天堂,所以他不需要寻找天堂,只需要回到故乡。我曾经写过一篇《梦里不知身是客》的散文,在那里我便是一个失去了故乡的人,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将要去何方。现在我明白“只有乡村,才是游子栖息灵魂与双足的地方。”

“没有谁愿意抛舍自己童年时的田园与记忆,没有谁愿意故作忧伤。尽管我所谈论的村庄原来也几乎一无所有,尽管它现在也在生长希望,然而,当我看到近年来故乡沦陷的种种,并且为此伤感时,我总是同样忍不住去想——笼罩在普通中国人身上的最真实的黑暗与无奈,不是遥远非洲的某场屠杀,不是地中海东岸的冤冤相报,甚至也不是外国势力对本土势力的觊觎,而是这片土地上的势如破竹的弱肉强食,沦陷了一座座城市,淹没了一个个村庄。”

每次回家乡,我都会坐在车窗前贪恋地望那片土地上的房舍与农田,我多么希望她永远保持那样一种淳朴的状态,永远不要被现代化的水泥丛林所包围,不要被各种各样的化学气味所包围,希望山永远是绿的,水永远是清的,天永远是蓝的。每次见到一座被削掉一半的山心都会痛,每次看到溪水里漂着的垃圾都会叹息,还好,乡村的天依然是蓝的,那片蓝给了我最后的一丝希望。婺源是我曾到过的最美的乡村,但我后来每一次去都发现与我初次与她相识时又变化了一些,就连那些淳朴的乡民也变成了精明的商人,于是,婺源在我心里的形象变得不那么美了,我真怕有一天我会再也不愿意踏上那片乡土,因为我不想看到我的梦之故乡的彻底的沦陷。

“‘人们忍受着没有时间的痛苦’(法.德莱姆)。想来也是悲哀,现代人虽然早已经衣食无忧,却像是被‘成功学’诅咒,绝大多数人都在为并不存在的事业终日劳碌,荒废自己宝贵的人生光阴。”

“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时间去过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最有名的故事是一个富翁与一个渔夫的对话,富翁去海边渡假,他看到渔夫躺在沙滩上晒太阳,于是他就问渔夫为什么不趁着好天气多出海捕鱼以收获更多的财富,渔夫反问他:你拚命挣钱,结果不还是跟我一样也是为了来这里晒太阳吗?当财富积累到一定的数量,足够你生活,能满足你物质和精神的需求,那么再多便是浪费,所以说当一个人到生命结束的时候还拥有大量财富那并不是这个人的光荣,其实那是他的耻辱。西方许多富豪到晚年都将大部分财富捐献出来,说明他们对人生有深刻的了悟,并且他们的人生是拥有大爱的人生,这样的人才会永远被子孙后代所铭记,他们的身体虽然消亡了,灵魂却不朽。

有的人穷其一生都在追求物质财富和权力地位这些身外之物,他们以为这就是他们的事业,不惜为此付出健康、尊严、人格,甚至牺牲掉最宝贵的情感,而事实上这些所谓的成功到最后都是一场空,赤条条来你还得赤条条地去,唯有爱与你相伴,你永远只活在爱你的人的心里。所以最成功的事业应该是收获许多爱,亲人的爱,伴侣的爱,朋友的爱,乃至陌生人的爱,那是一种大爱。

王尔德说:“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

“民主的精髓,首先也是身份的平等。”

所以无论是圣人还是罪人,他们首先都是人,在一个真正平等的社会,我们允许圣人有不光彩的过去,也应该允许一个罪人享有一个未来。请记住这句话:人,生而平等!

“奥地利诗人里尔克说:‘灵魂失去了庙宇,雨水就会滴在心上。’生活在这粗砺的世界,那柔弱的人心,是需要一座庙宇的。如果从这个角度来检视二十世纪中国人的心灵生活,你满眼所见恐怕尽是冰凉的雨水,从天而落,滴透人心。”

无需我举例,人人都在疾呼这是一个道德沦丧人性泯灭的时代,但有多少人敢指着自己说:我对得起我的良心!请不要只是指着别人愤慨,还是想想自己是不是尽到了一个作为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提醒自己也教育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具美德有修养讲文明的人吧,只有每个人都做到了这一点,这个世界才会重新变得干净起来。

“‘要么忙着生,要么忙着死’,许多人都记住了《肖申克的救赎》里的这句台词。其实,对于任何一个生命来说,生与死都是同时进行的。生是一辈子的事,死也是一辈子的事。”

记得好象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生和死是一对孪生兄弟。就像面对着镜子,我们既在生中看到死,又在死中看到生,生和死虽有着两副相同的面孔,却长着两颗不一样的心,一颗是热的一颗是冷的。其实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生与死就同时伴随着我们,走得越长离死亡也就越近,所以人生可以说是见证生命的里程,也可以说是走向死亡的里程。只有“向死而生”的人才懂得时间的有限,才知道珍惜这有限的生命。

篇10: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有感

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有感字

刘青

如今读书真是一种奢侈,不是没有时间,而是内心无法安静,不同的APP给我们带来太多资讯。每年给自己定的读书计划,很多时候都无法完成,但是我却在断断续续的时间里读了两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每一次都感慨万千,都会不断地回想起自己的故乡。我脑海里浮现着春暖花开的季节,和小伙伴们三三两两在田埂间追逐嬉闹;硕果累累的秋天,和小伙伴们放牛、挖猪草捉迷藏……整个田野,充满了小伙伴们的欢声笑语。时光流逝,我日夜思念的故乡正以一种我措手不及的方式衰落了,我曾奔跑的马路上没有了足迹,和小伙伴们追逐嬉闹放牛的绿草地变成了一片荒芜。

我生长在江西最南面的一个小村庄里,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童年就在放牛、挖猪草、摘桑叶和小伙伴们的各种玩耍中度过。直到今天,那些挖猪草的小伙伴们和那段天真烂漫的日子还记忆犹新;那担着满满的猪草好似英雄凯旋归来似的成就感充满了那时候我们年幼的心,迎着落日,吹着晚风,唱着不完整的歌曲,一群小伙伴,踩着黄昏浩浩荡荡从田野归来的情景,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那在田野里和小伙伴们无忧无虑追逐的欢乐岁月,无论我身在何处,年龄几何,只要想起,内心都无比的欢喜。

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那是江西万千个自然村中的一颗微粒而已;书中描述了它的发展历史以及现状,描述了农村在不断的适应国家发展,这一过程的痛苦和辛酸。而书中作者例举的故事无一例外的在我生长的村庄上演,那些抵挡不了的砍伐、那些简单粗暴的拆迁……那些难以抗拒的变化、那些令人难过的变化、那些蕴含着希望的变化,当我通过这本书联想起自己故乡的这些年,似乎更加明白那些发生过的和正在发生的变化究竟意味着什么。在浩浩荡荡的城市化进程中,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消失了,我父亲退休前工作的农村小学,仅剩3名学生和父亲一名老师,在父亲退休那年学校因生源问题不得不关闭了。我相信在江西农村,有无数这样的小学因为同样的原因被关闭。

作者极度悲观地认为中国式村庄很快就会消失,理由就是越来越多的村民后代外出求学或就业,他们大多如我这般在他乡安家落户,村庄日复一日地荒芜萧条;记忆尤为深刻的是我先生从小生长的村庄正是在这股大潮中“与时俱进”地消亡了,每每经过,他总要向我讲述那里曾经的繁荣,村里有商店、学校、医院……村口有一条河,河边有很多大树,中午的时候一群淘气的男孩在河里摸鱼,河水清澈见底,他们在河里嬉戏玩耍,快乐无比;村里的妇女利用工休时间在河边洗衣服、拉家常;走过河边,高大的柳树苍翠欲滴,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投下一点一点,倒映在河里那么美;而今,河水浑浊不堪,大树已不知何时被砍伐,由于无休止对稀土的开采,河边只剩下稀稀疏疏的杂草,鱼虾几乎绝迹;每一次讲起,都能深刻感受到他对村庄的无限怀念和对于村庄消亡的无比遗憾,仿如一个游子在离家数年后走在回家的路上却找不到家门的悲伤……

我如书中作者一般深刻感受到乡村正在遭受的劫难,环境受到污染,青壮年人口流失,土地遭到荒废,许多农民在各种拆迁中失去了对土地的使用权,而在抗争中又遭到被弱肉强食的威胁;媒介发达的今天,经常都能看到关于农民用生命来捍卫自己土地的报道,那些粗暴至极的拆迁让手持农具的农民们感到无助,却又无可奈何,若不是绝望透顶,谁会拿生命去与比自己强大不知多少倍的'人斗争?!尽管农民在失去土地后获得了相应的补偿,但是却失去了作为农民最大的精神支柱―土地,那是绝望后的放弃。农民对土地的情感正如书中所说:“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最好的财富就是土地,土地是一切的象征,勤劳的农民认为土地中有取之不尽的财富;农民有了土地就有了活着的安全感。”据统计,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近,伴随着城市对土地的需求,已经有超过7千万农民失去了土地。我的父母也在这股发展的大潮中失去了土地,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劳碌耕种了一辈子比生命还重要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像变戏法一样没有了。他们忧心忡忡的担心养老没有保障、种田无地使他们感觉失去了一切。我的父母和所有老一辈农民一样他们永远也成为不了城市人,虽然他们失去了比生命还重要的土地,城市的大门却并未向他们敞开;那些被冠以美名的“新农村建设拆迁”,毁灭了多少农民赖以生存的家园,以及多少外出求生的农民后代的心灵寄托!

虽然在发展中的农村有那么多令人担忧的事实,但是也看到许许多多农村,正在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复苏!对于农村的未来还是应该充满信心;我坚信,随着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从乡村走出去的村民后代,会更多的选择回到农村颐养天年,也会有更多的城里人因为厌倦城市匆忙的节奏而选择回归田园;广阔的农村蕴藏着巨大的机遇……中国农村的衰落在某些特定时代不可避免,的确也有许多小村庄在时代的洗礼中走向消亡,但大多数会在许许多多农村后代中崛起,绝不会消失。我们欣喜地看到现代化电器包括网络越来越多的走进了寻常百姓家;电脑,冰箱,太阳能,电磁炉成为了家家户户必备的普通家电。

无论城市生活如何丰富多彩,乡村才是众多农民的家,每年的春运便是最好的说明。那些在城市工作的人们,不远千里攀山涉水回到乡村,只因那里有自己热爱的家园与土地,不管它是否富饶,不管我们在城市有多大成就,而在于我们在那里度过了一段成长的岁月,仿佛只有回到那里我们才能找到灵魂安顿的地方。

年过四十的我,依然会在每次回到家乡深感内心的喜悦,无比放松;乡村的生活非常惬意,慢节奏的日子是厌倦城市生活的治疗;或许多年以后我也会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回到那个我从小生长的乡村,修生养息、颐养天年。

篇11:诗歌《村庄里》作文

诗歌《村庄里》作文

绵延起伏的山峰,

漫山遍野的薰衣草,

还有清澈见底的河水。

宁静安详的`村庄,

只听见河水在叮咚作响,

听见孩子们的嬉闹声;

只看见蝴蝶在翩翩起舞,

看见花朵在竞相开放......

篇12:村庄里的春暖花开作文

村庄里的春暖花开作文

漫漫长夜,月光下的一切都披着一层薄纱,朦胧悠远。远处,一个小村庄发出淡淡的亮光,格外耀眼。

一所破旧的学校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不是很齐,但慷锵有力。只有一墙间隔,有一个狭小、阴暗的角落里,那是一个孩子,他身形孱弱、皮肤黝黑、衣衫褴褛。嘴巴不时张合着,嘴里嘟嘟囔囔地说着什么,和其他同学一样在读着课文,他聚精会神地看着老师,眸子里闪着亮光,一丝不苟。他是热爱学习的,但因为家庭条件拮据,情况特殊,所以来偷学,这个孩子叫铁蛋。

月色皎洁,放学铃响了,其他同学都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家了,但是谁都没有注意到,一个小小的身影在学校里游荡。没错,是铁蛋,他悄悄地走进一间教室里,小心翼翼地捡起了扔在垃圾桶里的两本旧书,如获珍宝般捧在手心里,对他来说,这简直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他飞快地跑回家,眼里流露出坚定的神色,他使劲的、撕扯着嗓子大喊:“我一定会来上学的!”音音环绕,久久不绝……

铁蛋是个留守儿童,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到外地打工了,一直以来都是爷爷来照顾他,现在爷爷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铁蛋很懂事,抢着去给爷爷帮忙,不让爷爷去田里耕地,为爷爷减轻负担。伙伴们喊铁蛋一起放风筝,他拒绝了,因为他要洗碗、砍柴……伙伴喊他去看河边的`老黄牛,他拒绝了,因为他要烧水、做饭……

每到夜幕降临,铁蛋都会早早的回来照顾爷爷,服侍爷爷睡觉,当爷爷进入梦乡后,他便蹑手蹑脚的离开家,锁上门,一溜小跑地奔向麦田,他拿起锄头,低头苦干。云卷云舒,任凭汗水打湿他的衣衫,绝不埋怨。

清晨,他拖着劳累的身躯,飞奔回家,轻轻地扭开锁,拉开门,生怕把爷爷惊醒。其实,谁也不知道,爷爷早已醒来,他的眼泪肆无忌惮的、簌簌的流了下来,他的心灵早已被濡湿,但是他忍住了,一言不语,只是默默地配合孙子演这出爱的戏剧。

其实,铁蛋不知道的是:每天爷爷都会趁着他去偷学的空档,来到田地,辛苦耕田。即使爷爷再劳累也是快乐的,因为他明白孙子的良苦用心,明白孙子真挚的爱意。

最无言的爱更显高贵,爱就是那村庄的春暖花开。

篇13: 村庄里的父亲散文

村庄里的父亲散文

我需要一个村庄,还是记忆中的模样,风带来尘灰想将它掩埋在深处,雨却一年年地将这些尘灰洗去又带走。我的村庄生于泥土,在漫长的岁月里,它在风雨中渐渐地站住了脚,有了石头的颜色,也有了石头的硬度。但我知道,在它的深处一定有一g最柔软的泥土,始终保持着最初的质地,拒绝石化,不管时光流逝了多少,那里依旧温暖、潮湿,是村庄的心。

我更需要一位父亲。他已经衰老,双腿陷在了土里,并且越陷越深;他的身体越来越矮,土地和庄稼的引力让他已经无法直起腰板;他满面皱纹,像他曾经辛勤耕种过的田垄;他满头白发,像老秋时挂满霜花的麦秸;他的双手屈曲着,无法伸直,似乎一直握着镰刀的木柄,撒不开手。但我还是需要这样的一位父亲,虽然我的躯壳已经被命运锤炼得坚硬无比,但我也必须让我柔软的心和他的心相通,我甚至比年少时更需要这份彼此的牵挂。

我的父亲如今就生活在村庄里,他和许多年迈的老人一起坐在村庄的中心,那里空气温暖,阳光将他们的影子印在墙上。他们静默着,彼此并不交谈,就像一尊尊雕像,安详地坐在时光的水边,浑身渐渐地现出了一道道裂纹。

在这些老人的面前,是一片宽阔的空地,这里曾经是村庄的打谷场。几十年前,父亲和村庄里的男人们一同将稻谷铺在这块地上,然后就有一匹老马,拉着石滚子,一圈一圈地顺时针在上面走。父亲一手牵着马缰绳,一手抱着鞭子,走在老马的头侧。他十分娴熟地掌握着步伐,仿佛踩在了一根秒针上,不快一步,也不慢一步,一直稳稳地合着时间跳动的节拍。

这一块土地,如今已经铺上了平整的石砖。那些早年稻谷的香味,被禁锢在了石砖下的泥土里,将一直伴随着村庄,直到永远。而在石砖的上面,此刻正有一群儿童在嬉戏玩耍。他们绕着圈子跑,为了躲避中间那个蒙着眼睛的男孩。蒙眼的男孩追啊追,到处乱摸,他有一刻就摸到了父亲和老人们端坐的墙边。但他是聪明的,将老人们逐个摸了一遍,很快就掉了头,向孩子们嬉笑的方向跑去。

我要是那个蒙着眼睛的男孩多好,摸到父亲的手时,兴奋地摘掉眼睛上的布条,再惊喜地将父亲抱住,大喊一声:你跑不掉了。可是我已经到了四十五岁,而且远离着父亲。我年少的时候一直跟在父亲的身后,走在他趟出的路上。也许是我走得太心急了吧?竟然将父亲追老了,走不动了。现在,父亲把路让给了我,他不得不坐在原地休息,换成我继续前行。路太难走,我没有精力回头看他,但我知道,父亲就坐在我的身后,一束目光粘在我的脊梁上,让我不能停下脚步,也不能弯下腰。

到今天,父亲已经七十一岁了。他艰难地跋涉到现在,满面尘灰,身心疲惫,几乎耗尽了力气。他十八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亲,硬靠着一副肩膀撑起了压在全家头上的困苦。关于父亲的记忆是在我五六岁的时候开始的.。那时父亲正年轻力壮,他沉默地走在我的前面,用身体挡住了所有的风雨,但他闭口不言,所以我那时一直体会不到风雨打在他身上的痛楚。

父亲一生与土地和庄稼为伴,他的时间有一大半都被玉米田吞噬掉了。我能记起童年的事。他早晨走的时候我们还没有醒,他晚上回来的时候我们已经睡着了。但我知道,他每天走的时候都会挨个地摸摸我们的头,从大哥的头摸起,然后是我,最后是我的三弟。他回来的时候也会这样摸我们,从三弟的头摸起,然后是我,最后是睡在炕梢的大哥。他摸完我们,就默无声息地接过母亲递给他的饭碗,坐在黑暗里吃饭。

记忆中父亲中午很少回家,庄稼绊住了他的脚,他在玉米地里干了一上午,又干了一下午。每天中午都是母亲将饭送到地里。我十岁的时候独自给他送过饭。他躺在地垄沟里,头枕着锄把,身上全是绿色。一只蚂蚁把他当成了土地,从他的裤脚往上爬,一直爬到了他的脸上,他却浑然不知。

在村庄里,我们兄弟三个就是三株玉米。我不得不钦佩我的父亲,他就如一块干巴巴的海绵,在重压之下,总是能奇迹般地挤出一滴又一滴的水来,滋润着我们,让我们茁壮成长,不被其他庄稼拉下。而他却越来越干瘪、破旧,变成了一块破抹布,躲在了丰收之外。

父亲越来越老,也越来越固执,他执拗着不肯离开村庄一步。他像其他所有的老人一样,双脚已经在村庄里扎根,血脉已经与村庄相连。他们就是整个村庄的心,被包在了村庄的深处。

这些年父亲忽然开始信仰了基督教,他笃信人死后可以升入天堂。他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捧着一本圣经在看。父亲之前并不认识几个字,但他现在却能把圣经通读下来,这令我十分惊叹。我总希望父亲的心再虔诚些,更希望在我们的头上真的有一个天堂,这样,在父亲把人生之路走完的时候,就能洒脱地切断对我们的牵挂,彻底地忘记尘世给他带来过的磨难,轻松地进入一个令他愉悦的世界。

篇14:今夜的村庄里的现代诗歌

过去的莲花落,还在

西风里摇晃

驼背的方言,咳嗽,皱纹,老寒腿

年年用新绿覆盖

你看不到那些沉默的门礅上——

坐着的伤

零零散散,有人从自己的梦里回来

带着疼和锅台边的黑

经年的.老屋,从不说话

像找不到喉咙的哭,却容得下黄昏里

那么多萎缩,破碎,冷

和回家的人

今夜,村庄里只剩下老人

还有土坯墙的裂缝

·初秋的细雨

细雨清洗着

南瓜叶子上夏日残留的

痕迹

悄无声息。一个巨大的身影在缓慢地消失

无数双手在掩埋

这巨大的工程,是在一只

候鸟的体内运行,它潮湿的羽毛

在屋檐下微微颤动

穿黑风衣的人已经来临

在我的房前屋后

转悠,察看——

它被雨水引导着,为村庄的事物分发令牌

与那些高高的梧桐,雀鸟,牛栏石

交谈。它们的交谈不会留下痕迹

土路已经酥软,风吹着雨

在野外暗色的玉米地里追逐,围剿着

残余势力

篇15:破落的村庄里随笔

破落的村庄里随笔

我租住的房子,在一个荒凉的村子里,这里己经拆迁过了,不过,这里有几家本地人还未搬走,应该是没有谈妥拆迁条件,故而留在了村子里。一般拆迁完的地方,什么都会扒完,也会掐断一切,不会有住人的条件的,但这个村子里仍旧供水供电,是我们外乡打工者最佳选择地,因为房租是极为便宜的。

村子里的房子多半被推倒了,残垣断壁的',破败的墙体,荒芜的地表,脏乱的垃圾,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不堪入目,让人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地方还住着人。除了几家本地人,更多的是我们外地人入住在这里。

我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的房子便宜,便宜到让人感不到花钱的压力。这里大部分入住的人,大概都是缘于这个原因,才会聚居这个村里的。在外打工,目的就是为了攒钱,住的简陋无所谓,可以让手里的积蓄多一些儿,可以给家里添补更多一些儿。

在这个村里住,看着破破乱乱的景象,使我常常想起聊斋故事里的幕景。我想,如果在夏秋天里,来这里拍个鬼故事,这里的环境会特别适合。草长萤飞,处处显示着神秘与诡异,破败与绿色生机相映衬,让人的心里突增莫明的恐惧,无论在墙角的背处,还是草丛的深处,都有一种莫明的恐怖氛围在人的心里萦绕。即便是我一个大男孩,在傍晚时候,或是清晨早间,我都不敢随处走动。

这个地方就有这样让人害怕的感觉,村子本就是要被推掉的,只是有些问题未得到解决,才住进来一批外地人。村子里有大片倒掉的房屋,我们住的房子也是破败不堪的,没有人去重新修葺,卫生也没有人专门打理,所以村子里的一切,看起来满目疮痍。

即便是这样,仍然有人搬进来,我相信没有人愿意住进这样的地方,但生活让很多人不得不选择这样的地方入住,为的就是省钱。

在许多的地方,这样的环境都有存在,看起来是一个荒无人烟的村落,却落住着很多为生活打拼的人。我在想,会不会有一天,不花太多的钱就可以让我们外乡打工者住进好的环境里,没有压力地生活着。好的环境,好的日子,一切都是如心的生活,该是多好!

篇16:村庄里的树随笔散文

村庄里的树随笔散文

在我出生和生长的地方,这里的乡亲们不仅仅只种植庄稼、收获粮食。他们也会在家前屋后、河岸溪边、阡陌野外,有意或者无意地栽种上一些树。榆树、桑树、洋槐树、柳树、或者椿树,还会有枣树、桃树、杏树、柿树这些可以开花结果,生长类似粮食的树。这些树从不挑剔生长的土壤和环境,它们和人共同生活在一个村庄里,和人们一起成长,感受着村庄的快乐、艰辛、苦难和荣衰。

这些树,每一棵都有着各自的使命、思想和活法。就若桃树,不只是在阳春开花妩媚,仲夏结果,给人们献出自己甜蜜的果实,还会让抱孩童出门的人折上一枝,随身携带,沿途用作辟邪求得吉祥。比如白杨树,这种树比任何的一种树都挺拔疯长,高大粗壮,虽然因木质松散工匠不肯用它作料,但当时的人们却都喜欢拿它作为做饭取暖的柴火,用它的光和热,温暖滋润人们的体魄和心灵。其中,柳树几乎是最易生根的,那时的柳树并非诗中“万条垂下绿丝绦”般的垂柳,其主干高直,分枝繁多,仅新生的树梢会略有弯坠。因柳和“留”谐音,在村庄,若有人逝去下葬时,亲人会截取柳棍做哭丧棒,表示对已逝故人挽留之意。引领故人下葬后,还会随手把柳棍插入坟冢中。柳树易成活,生长快,也寓意后代兴旺。记得村里三老爹下葬时,家人们把一根手腕粗、二尺多长的哭丧棒插在坟头,不久就有新枝陆续冒出。没过几年,就已成了树的样貌。

椿树作为树中之王,它无论生长在什么环境下,它都会超越其它而生存。村里有一棵椿树,约有百年,长势郁郁苍苍,有几人合抱之粗,是乡亲们眼中的树神,村庄里时常有人在树下烧香祷告或者祭拜,以求神灵保佑,图个内心踏实安稳。记得庄上的刘小四小时候长得慢,个头小,父母为他着急,自己也很是自卑。村中老者就告诉他,在年三十夜、三不知时让他一个人用力去拥抱那棵椿树,并让他记下一个口诀,嘱咐到时要避开所有人,千万不要念颠倒了。刘小四记在心里,等到了那个漆黑的除夕之夜,真的用尽了全身力气去拥抱了那棵椿树,口里不停地念叨:椿树王,椿树王,你长粗来我长长。你长粗来做栋梁,我长高来壮儿郎。后来,刘小四竟然真的长高了!真是奇怪?

在村庄里,榆树是最普通的,它没有传说也不能辟邪,树皮干枯,满身疙瘩,注定无法成为人们膜拜的寄托和信仰。然而,榆树却是属于生活的,在饥馑的岁月,穷困潦倒的人们就会从一棵棵粗糙卑贱的榆树身上找出粮食的来源,喂饱胃、身体以及精神,渡过乡间艰难的日子。我清楚地记得,年少时的日子清苦,尤其是在青黄不接的春季,四野空空,家徒四壁。饥饿整天如影随形。每天放学回家,饥肠辘辘的我只能喝上两碗照出人影的稀饭。母亲是无奈且心痛,愁容与日俱增。她时常盯着门前那几棵渐渐露出新丫的榆树,那焦急的目光里,隐藏着我许久的疑惑。直到一天放学归来,早早就站在榆树下的母亲看见我,脸上舒展着苦涩地微笑,急切地对我说:快到榆树上捋些叶子下来,今天我给你弄点好吃的……那段时日,母亲每天都会用一片片翠绿鲜嫩的榆树叶和玉米面,做成香喷喷的榆叶饼,在煎熬的岁月里,填补着生活的无奈与饥荒。直至今日,我乃认为那是我今生吃到的`最好的食物了,美妙滋味至今还盘桓在心底。

村庄里最老的树应该是村口那棵盘根错节的老槐树了。我问过村庄里最老的七爷,七爷说“我小时候,槐树就像现在这样大了”。槐树发芽最早,每年三四月间开花,花开时,花骨朵重叠悬垂;冰清玉洁,满树的馥郁芬芳把整个村庄都浸润在甜蜜又悠长的馨香里。熬过了春上的苦日子,终于盼来了槐花开。人们提篮携斗奔涌至树下,踮脚仰首,扬起手中的细长竹竿,轻而准地敲落一串串槐花,抓一把入口,又甜又脆,清香沁人心脾。饭后,每个人都会陶醉在缕缕的槐香里。

不仅仅只是这些,那时的村庄里还有许多熟悉的和不熟悉的树,每一棵树都若是村庄中的一员,质朴无言地在这个村庄里生长、生活着,默默地屹立在故乡的土地上,在彼此的守望中抚摸着每一个共同走过的日子……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现在的故乡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越来越好的人们已陆续住进了宽敞、明亮、整洁的楼房别墅。村庄里的一些老树也终将会消失在日新月异的现代化进程中。

记下以上的文字,时时提醒着我要记住故乡的模样,记住那些曾经伴随着我们一起成长,用各自不同的方式给予了村庄无尽的期盼和希冀的榆树、椿树、槐树、柳树……让我们之间浓浓的情意,永远留存在自己的记忆中。

篇17:村庄里的清晨四年级作文

村庄里的清晨四年级作文

四月初夏,跟随爸妈们入住一个位于山顶的村庄,让我有机会感受一次别外宁静,而又缤纷多姿的清晨。

来到阳台上,痴痴地眺望着远处几座直插云霄的山峰,偶尔有早起的鸟儿穿过天空,唧唧叫着,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打破了宁静。转眼间,朝阳喷薄而出,把大地染红,万物披上了红装。回头刹那,山上朦朦胧胧的雾气,和村庄中几缕冉冉上升的炊烟融在一起,袅袅的,轻轻地,柔柔的,淡如云烟,轻若薄纱。整个世界显得那样缥缈,那样迷离,又是那样曼妙。

走到田野里,动物们也出来“伸展筋骨”,狗、鸡、羊、鸭……成群地出来,用自己的声音互相打着招呼。阳光把他们染得红彤彤的,显得精神十足,朝气蓬勃。远处,不知是谁的一声响指,让动物们不约而同地走向同一个方向。动物们走后,我伫立在田野里,只听见传来的'各种叫声越来越远。在这大自然的声音里,单调的声音凝成了美妙的和声,再单调的声音也觉得美妙。

谁料到,天空不一会儿下起了小雨,村庄那头越来越热闹,喧闹声越来越大。我知道,早饭时间到了。鸡、狗给我带路,也没有打伞,就这么走在雨中,漫步于雨中。

吃完早饭,雨已停,天空上高高地挂着一座彩虹桥,冲着我们微笑。此刻,村庄更显得别样宁静安然……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轻轻柳色青。”眼前所见,好像古诗里的画面,多美的一幅山村晨景!

篇18: 村庄里的贼短篇散文欣赏

村庄里的贼短篇散文欣赏

有一年,家里遭了贼。天刚擦亮,父亲拎了盆到仓子里面的大缸去拿冻豆包,见头晚锁得好好的仓门大敞实开着,仓里的一把锄头被拿出来,支在仓门上。挂在仓里土墙上的两张已熟好的羊皮不翼而飞,还有半袋土末啷唧的破瓣豆子。家里其实还有十几斤预备过年的大米,就藏在贼眼皮子底下的一只小缸腿里,贼居然没有发现,幸免于难了。天放亮的时候,父亲和母亲,沿了地上的脚印,一路追下去,那贼是从屋后的村路向了西走的。在村西头路北一户人家的猪圈石墙上,那半袋华而不实的土瓣豆子,被贼扛了一段路后丢弃了。那地上的摸棱两可的脚印却没有停,而是一路往西,出了村子,父亲就断定那贼是从河西岸来的。

听说,有的贼很凶,夜里来了也不背着你,先朝你的院子里扔一块下了药的馍,结果了你家狗的性命,从而这不知死活的“报警器”就消停了。而后那贼们拿根棒子把你家屋外的房门一支,吼一声,别出来啊,我们手里有洋炮,就肆无忌惮地开始翻仓子了。屋内的人则如热锅上的蚂蚁,束手无策着干着急,只得吃哑巴亏。

也有的贼是临时起意。比如他们出去闲溜,也到别人家串门儿,见你们家人正在村里的一户人家玩扑克或打麻将,钻头不顾腚地玩得暗无天日,就料定你们一时半会散不了,所以他半路从那户人家像一个看热闹看倦的人一样,偷偷地潜出来,而趁了夜色到你家的院子里,把你摞在窗下的黄豆扛走两袋。其实,这样的'贼都还是平时看着挺不错的人呢,没准儿,你们白天还在哪家哥长弟短地一起喝过酒。

贼,是够贼,他们的眼睛贼,心也贼,那心里常不露声色地惦记着人家的东西,那眼睛里时常见了人家的东西就闪着贼光。那一年,收秋的时候,我发现地里丢了有半车的葵花,菜板大的半车葵花头生生地被人割去了,我们白白付了一年的辛苦,到头来竟被贼人捷足先登,且那贼眼光锐利,专拣大头的掐,小头的都原原本本地给我留在了地里。我暗忖,这贼可真能掐算时日,在排排片片,那么茂盛的田野里,他居然最知道哪块地的庄稼长得好,上得成,而赶在人主人之前去把它收拾掉,而此时那地的主人很可能正在村庄里面拿稳,说再让那庄稼上得成一些。他哪知道,在他经过了一夏的农闲,还没完全收拢起散漫的心思的时候,那贼已经先下手了,他们真无愧于“贼”这个封号,贼得邪乎。站在那块地里,看到那些根根秃头的葵秆上的伤疤,我和妻就心痛不已,一边拎着镰拣人家的残羹,一边不住地扼腕。

做农人不容易,种点子地也受贼的气。每个村庄都有养牛羊的,你的地又不在家跟前,在几里外的山里。这些丧尽天良的小子,趁你不在地边,敢把成群的牛羊赶进田里去,把你的田糟蹋得不成样子,和贼无别。

村里多麻雀,村人向来管它叫“家贼”,它自己不垒窝,专盗人家的房檐子,钻了洞藏身,又总看着农人院中的猪食槽子和鸡食盆子,打食吃,呼地一群,赖皮地见势起落。它们也看着农人场里的粮食,在谷糜的垛上落了黑压的一层啄食。有这东西,村民便不敢种麦子。因麦子熟得早,又种得片量小,就被麻雀给看上了,地里多处支了木杆,挂了衣服,可时间久了,那麻雀敢往那假人的身上拉屎。无奈,农人只得拎了一破锣,整天铛铛地在田里敲打,并扯了粗犷的嗓子吆喝,可那麦子还是被弹得遍地。

在麻雀于村里村外横行的时候,平时一向以仁者形象示人的喜鹊也开始溜进村里兴风作浪。它们常趁夏里农人下田,家里无人的当,抓农人院中葵花秆夹的栅栏内的鸡雏吃。农人回来,趴栅栏一看,鸡雏就无缘无故的少了几只。这么干的,还有老鼠,它们撅着屁股从石墙的缝子里面钻出来,咬小鸡,肠子都拽出来。见人来了,就拖着笨拙的身子一头又钻回墙缝子里面去。有老鼠,家里的粮食就不敢就地搁,都得用石板或木杆搪起来,可还是会被老鼠把那麻袋盗得尽是窟窿,粮食撒了一地。也有的人家把夏里的炸子从家附近的田中撤回来,就随手放在了仓房地上的一角,时间久竟忘了。不知在哪个夜里,被只嘴贱的老鼠闲磕牙给嗑响了,房子盖差点没给掀了,一家子人都被猛地惊醒了,还有左右的邻居,全以为地震了,可那老鼠竟连个影儿都没找到,早炸飞了。

村人家的狗和猫也都不是省油的灯呢。母亲家有一年杀年猪,在院子中给猪开膛,边卸肉边往仓子中倒腾,一个没看到,竟让村中赵家的一条老狗给钻了空子,几十斤的一个猪肘子被它给拽去了。一家人还以为出了鬼,吃到了怎么找也少一个肘子,过去了大半年才听那家人说,她家的狗叼回去了一个大肘子,卧在她家的柴垛下吃了好几天。猫也得防着,一不注意,你过年买的一条鱼或几块冻豆腐就有可能被它给啃去了半拉。

老鹰就更不必说,它们在庄里向来是挂了贼名的。它们常常风筝一样地在村庄的上空盘旋。母亲家曾有一只母鸡被老鹰给捉了,就按在院落外的胡同里啄食。母亲走出院门时,那鹰正躬着背,勾着脖子,背对着母亲,静得石头一样地按着那鸡吃呢。母亲老眼昏花,还以为是谁家跑出来的火鸡。可就在她走近的时候,那鹰回过头来,冷峻地看了一眼,才一震宽大的翅重又飞到庄子的上空去了。母亲一看,那鸡已被吃完了半拉,竟还活着。母亲把那只可怜的鸡抱回屋里让父亲杀掉,炖了,人吃剩下的一半。一走路都直散脚的父亲竟还埋怨母亲,说要是他,就把那鹰给抓住了,鹰已经贪吃得忘形,伏那了。母亲听父亲这话就生气,父亲已经老得越来越认死理儿了。

看似平静的村庄,其实也蛮不太平,村庄里有这么许多的贼,可是我们还得生活,总不能听啦啦鼓叫唤就不种地吧?对于这件事,我用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解。

篇19:村庄里的桐树散文

村庄里的桐树散文

乡下人种树讲究实用,很少单纯为了观赏而种树。成材快,极易成活的梧桐树成为首选,家家户户的房前屋后都种着梧桐树。

梧桐又叫悬铃木,叶翠枝青,亭亭玉立,一直被作为吉祥的象征。诗经有诗云:“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菶菶萋萋,雍雍喈喈。”人们常说:家有梧桐树,引来金凤凰。把梧桐与世上最美丽神圣的凤凰连在一起,大概是因为梧桐高大挺拔,有树中佼佼者的风范。

城里梧桐树很少见,在乡村的田间地头、道路庭院,到处都可以看到桐树的身姿。乡村四月,绿野无处不飞花。在和煦的春风中,梧桐树那原本光秃秃的高大树冠上,缀满了梧桐的花朵,梧桐花没有牡丹的富贵,没有梅的清香,藕荷色的花萼吐出白色、淡粉色、浅紫色的小喇叭,满树冠淡紫色的花朵微微张开着,在树梢遥远的高傲着,如同摇曳着一树的风铃,夹着泥土的芬芳与清新,开的那么热烈、执着,心中的怜痛在一点点的晕染。在欣赏着梧桐花的美丽时,喜欢看那梧桐花落的时刻,每当清风拂过,一朵朵鲜艳的梧桐花便纷纷落下,就像是一场美丽的花瓣雨,俯身拾起一朵,举于鼻尖,香味顿时沁人心脾。

梧桐树阴翳遮蔽,古朴幽韵。高大身影,茂密绿叶,清幽的'花香,桐荫的清凉装扮丰富着乡下人的生活,桐树也就成了乡下人生活中的亲密伙伴。夏秋之夜,搬张凳子在桐树下小憩片刻,顿觉凉风习习,拂面而来。左邻右舍的村童在桐树下玩耍嬉戏;大人坐在板凳上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不时地爆发出爽朗的笑声;老人眯缝着眼睛,舒舒服服地斜靠在躺椅上打盹,天空中繁星点点,在流萤漫舞的夜晚享受一分安谧与闲适。

梧桐虽为普通树种,却为登大雅之堂中良木。跟远避人烟、稳居山间的松树相比,梧桐是亲近人的,是居于炊烟与鸡犬之间的雅士。那时乡下不富裕,再穷的人家,种几棵桐树作为女儿出嫁时,陪嫁的嫁妆里的家具。远古时代,人类始祖伏羲氏就告知人们,梧桐为良材,奇造化之精气,堪为雅乐,是古代造琴之佳品。明代文学家冯梦龙所着《醒世通言》中,《俞伯牙抚琴谢知音》一文中,就专讲梧桐木造瑶琴的故事。古琴与离情别愁总是难脱干系的,也就难怪梧桐会以一个情感符号的形象行走于唐诗宋词里,成为文人墨客笔下的爱物。在李清照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李煜的“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孟郊的“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这些脍炙人口的诗词里,梧桐始终以自己的方式兀自挺立,弥漫着唐诗宋词的芬芳气息。

如今,乡村桐树花儿又开,村庄掩映在梧桐花之中,荡漾起片片温柔,流露着淳朴的乡间气息,苍劲,挺拔,斜逸远扬,撑起一片荫绿。

乡下人种树讲究实用,很少单纯为了观赏而种树。成材快,极易成活的梧桐树成为首选,家家户户的房前屋后都种着梧桐树。

梧桐又叫悬铃木,叶翠枝青,亭亭玉立,一直被作为吉祥的象征。诗经有诗云:“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菶菶萋萋,雍雍喈喈。”人们常说:家有梧桐树,引来金凤凰。把梧桐与世上最美丽神圣的凤凰连在一起,大概是因为梧桐高大挺拔,有树中佼佼者的风范。

城里梧桐树很少见,在乡村的田间地头、道路庭院,到处都可以看到桐树的身姿。乡村四月,绿野无处不飞花。在和煦的春风中,梧桐树那原本光秃秃的高大树冠上,缀满了梧桐的花朵,梧桐花没有牡丹的富贵,没有梅的清香,藕荷色的花萼吐出白色、淡粉色、浅紫色的小喇叭,满树冠淡紫色的花朵微微张开着,在树梢遥远的高傲着,如同摇曳着一树的风铃,夹着泥土的芬芳与清新,开的那么热烈、执着,心中的怜痛在一点点的晕染。在欣赏着梧桐花的美丽时,喜欢看那梧桐花落的时刻,每当清风拂过,一朵朵鲜艳的梧桐花便纷纷落下,就像是一场美丽的花瓣雨,俯身拾起一朵,举于鼻尖,香味顿时沁人心脾。

梧桐树阴翳遮蔽,古朴幽韵。高大身影,茂密绿叶,清幽的花香,桐荫的清凉装扮丰富着乡下人的生活,桐树也就成了乡下人生活中的亲密伙伴。夏秋之夜,搬张凳子在桐树下小憩片刻,顿觉凉风习习,拂面而来。左邻右舍的村童在桐树下玩耍嬉戏;大人坐在板凳上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不时地爆发出爽朗的笑声;老人眯缝着眼睛,舒舒服服地斜靠在躺椅上打盹,天空中繁星点点,在流萤漫舞的夜晚享受一分安谧与闲适。

梧桐虽为普通树种,却为登大雅之堂中良木。跟远避人烟、稳居山间的松树相比,梧桐是亲近人的,是居于炊烟与鸡犬之间的雅士。那时乡下不富裕,再穷的人家,种几棵桐树作为女儿出嫁时,陪嫁的嫁妆里的家具。远古时代,人类始祖伏羲氏就告知人们,梧桐为良材,奇造化之精气,堪为雅乐,是古代造琴之佳品。明代文学家冯梦龙所着《醒世通言》中,《俞伯牙抚琴谢知音》一文中,就专讲梧桐木造瑶琴的故事。古琴与离情别愁总是难脱干系的,也就难怪梧桐会以一个情感符号的形象行走于唐诗宋词里,成为文人墨客笔下的爱物。在李清照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李煜的“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孟郊的“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这些脍炙人口的诗词里,梧桐始终以自己的方式兀自挺立,弥漫着唐诗宋词的芬芳气息。

如今,乡村桐树花儿又开,村庄掩映在梧桐花之中,荡漾起片片温柔,流露着淳朴的乡间气息,苍劲,挺拔,斜逸远扬,撑起一片荫绿。

篇20:游弋在村庄里的鱼诗歌

一尾鱼,游弋在村庄的腹部

鳞片割裂寒冷的风

一个摆尾,生活离他近了一步

鱼,从来不懂后退

遇上壁垒,选择转弯

村庄里,一尾尾鱼有规律地出入

他们的姿势,如出一辙

向前,转弯,再向前......

【江上渔者】

清晨,撒下一张网

网住一丝薄雾,收回几声鸟鸣

一条鱼,擦网而过

黄昏,撒下一张网

网住一轮落日,收起几许霞光

一条鱼,擦网而过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

都在人生的江面撒网

渔着的,是生活

漏了的,是鱼一样的'时光

【山村夜市】

暮色,割断炊烟的尾巴

村庄用几盏灯火,抵制一场吞噬。

一条小路伸向远方,

又像是从远方伸进来一条小路。

没有影子,没有脚步声。

弱弱散散的灯光,是农家唯一的夜市。

几声犬吠,贴着村庄的腹部传出,

是夜市里仅有的喧闹。

戌时之后,村庄正式打烊。

村头的王老二上床前的那声咳嗽,

村后的李老三听得很清楚。

灯火,没能顶住黑的阵势,

留下一缕清风,抚摸村庄里的鼾声。

【走过四月的雨巷】

流水,落花,

在四月的雨中,

一方激情,一方残败。

暮春的雷,叫醒农事。

犁铧上的词藻,

摊开田野的情怀。

一尾雨燕,

割裂倾斜的帘。

竹子在拨高雨韵,向着

天空,阐述大地的厚实。

我的笔尖,注满雨水,

写着最后一阙春词。

走过四月的雨巷,

我将接近荷塘,

雨停风住的日子,必有

亭亭玉立的一枝,旁边

站满蜂蝶的翅膀,

与我的目光。

【村头那棵老树倒了】

老树倒下时,没有挣扎的痕迹。

苦痛,弥散在黑夜。

风与雪,在现场。

心被掏空,年轮消失在年轮中。

曾悬挂过我童年的枝杈,

与泥土贴得很紧。

一个枯旧的鸟窝,

被甩出很远。

村头那棵老树倒了。

我的记忆一直站立在那里。

在我记忆的方向,有一只雁

正从南往北迁。

我在猜想,它进入村庄时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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