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请示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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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请示范本(共15篇)由网友“火锅就是无敌”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请示范本,欢迎大家收藏分享。

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请示范本

篇1: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请示范本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申报对晓天镇汪冲村同意组滑坡、晓天镇三元村三桥组崩塌、晓天镇和岗村黄湾组滑坡、龙潭村联合组滑坡、白桑园村胜利组崩塌、苏平村梅树组崩塌、龙井村平峰山组滑坡等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25户74人实施避让搬迁。特此请示,请给予批准。

篇2: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请示

县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方冲村杨湾组滑坡、晓天镇汪冲村周(董)庄组滑坡、晓天镇和岗村黄湾组滑坡等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8户32人实施避让搬迁,以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威胁,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安置点(力戒切坡、乱挖乱填、阻塞泥石流等行洪通道等问题)对部分特别困难农户,及时帮助农户协调解决建房中遇到困难。确保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不回迁。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篇3:地质灾害搬迁请示

平顺县国土局: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一次搬迁”的原则做到“整体搬迁、长期稳定、逐步富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村的地理及荒地、废弃工厂场地的优势,在全村群众的积极倡导下,我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确定并于发改局和县扶贫办立项,因地质避灾集中扩充人口为指导思想,本村地质灾害避让40户,周边邻村、邻乡、偏远山区居住条件很差农户自愿报名30户,共人口300余人,平整移民新村地址15000平方米,设岸长200米高6米防止水土流失,特请贵局给予大力支持。

篇4:地质灾害搬迁请示

省扶贫和移民办:

我县地处江西省东北部,鄱阳湖东南岸,全县辖6乡6镇,人口40万人,面积1140平方公里。近年来,在贵办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我县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稳步开展,自20XX年实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以来,我县湖云乡白马村、齐埠乡星明沈坊村、梓埠镇邓家新村等7个地质灾害点已实施移民搬迁扶贫,搬迁安置人口471户2123人,建成安置小区4个、安置点1个,有效地减少了地质灾害的威胁,起到了积极有效的防灾避让效果,搬迁移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和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曾委托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了《万年县地质灾害搬迁规划》。然而,由于我县地质环境复杂,受暴雨、干旱等自然因素影响,山体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新增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为统筹做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县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对全县地质灾害情况再次进行全面调查,重新编制了《万年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规划(20XX-20XX年)》,根据规划,全县共有地质灾害点62处,需搬迁避让人口5745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早日解决地质灾害区百姓搬迁避让问题,恳请贵办给予大力关心和支持,解决我县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指标5745个为感。

特此请示,恳请批复!

篇5:地质灾害搬迁请示

云阳县国土局:

6月19日21:00至20日21:00,我乡发生了30年不遇的特大暴雨,造成大量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处房屋受到损毁。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全乡10个村(社区),共有8个村社发生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23处,冲毁或危房32户,128人的房屋70间,总面积1050平方,冲走猪14头,鸡45只。其中,枞林村1组发生面积20余亩,1万余立方米的山体滑坡。导致山下3户18人6间房屋或牲畜圈舍不同程度受损。据统计,全乡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

灾情发生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片长、驻村干部、安监办、城管办的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看灾情。一是紧急将32户群众撤离险区,临时安置在本组或本村安全处寄住;二是加强监测,明确监测人,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作出每一个单点防灾预案;三是组织抗灾自救,在乡村组的支持下,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为确保群众生命绝对安全,特请求对6.20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给予救灾救济,并作为避让搬迁对象给予项目支持。

篇6:地质灾害整体搬迁请示

临安市人民政府:

??? 板桥镇秋口村俞家坞系板桥镇秋口村白峰山整村搬迁工程安置点,现已有20余户安置户入住。该安置地旁产生地质灾害隐患,危及20余户生命财产安全,经邀请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并进行地质灾害治理方案设计,工程预算为183.5万元。为确保入住安置户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已进行部分治理工程,并支付工程款102.5859万元,由于该项目资金缺口较大,请给予补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专项经费150万元。

篇7: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为保护黄沙管委会煤矿采煤塌陷区域地质灾害居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解决区域群众的居住隐患,推进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域整体搬迁移民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搬迁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

2.坚持自愿申请,政策扶持的原则。

3.坚持统筹安排,理事会运作的原则。

二、安置对象

本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为黄沙管委会新岭村黄金、廖屋、李屋、竹兴、下湾等五个村小组农户。

三、安置方式和地点

1.就地集中安置:可选择在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黄沙管委会油茶站附近)宅基地建房安置。

具体安置办法见附件1。

2.进城进园安置:鼓励搬迁户选择进城进园购房安置,重点鼓励搬迁户到县引农进城进园移民搬迁试点项目(金塘花苑)购房。

四、政策扶持

1.基础设施项目:整合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支持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2.房屋拆除补助: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拆除土坯房房屋(主房)按照占地面积补助60元/㎡,拆除水泥房房屋按照建筑面积补助120元/㎡。

3.建房、购房补助:

(1)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的搬迁户,按一般户1.5万元/户、“四类人员”2万元/户标准进行补助。

(2)就地集中建房安置的,按搬迁户实有人口数(公职人员除外)给予14875元/人的项目资金补助。

(3)进城进园购房的,按搬迁户实有人口数(公职人员除外)给予17500元/人的项目资金补助。

20XX年3月31日前没有拆除本户在新岭地质灾害区内的所有房屋(包含主房和所有厨房、厕所、猪牛栏、围墙、临时建筑等附属建筑物)的搬迁户视作主动放弃搬迁,不享受上述任何政策扶持。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3月—6月底)。

重点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实施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意义,成立理事会,选举理事会成员,建立搬迁户基本信息库。

2.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阶段(206月—7月31日前)。

年7月15日前完成选址安置区土方工程预算;2014年7月25日前完成安置区建设项目规划。

3.组织实施,拆房建房阶段(2014年8月1日—20XX年3月31日前)。

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安置区征地拆迁工作;2014年9月10日前进场土方施工;2014年10月10日开始地质灾害区主房外房屋拆除;2014年10月20日前进场建房施工;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土方平整;2014年12月1日开始地质灾害区主房房屋拆除;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置区一层以上房屋建设及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20XX年春节前地质灾害户搬入新居;20XX年3月31日前拆除地质灾害区全部房屋。

六、组织机构

成立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有:黄沙管委会、县委农工部、县农房办、县扶贫与移民办、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矿管局、县煤监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献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成立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理事会,理事从本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中选举产生,并依照理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及时调度,解决问题。

实行定期工作调度和联席会制度。

每周由黄沙管委会牵头召开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建设调度会。

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由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2.细化措施,稳步推进。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责任领导和干部要深入实际和工作一线,认真了解搬迁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搬迁户的工作,确保稳定有序推进。

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理事会要全程参与搬迁安置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3.强化责任,严格考核。

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把握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实行工作倒计时、责任倒排查。

附件:1.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就地集中安置办法

2.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置换办法

附件1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就地集中安置办法

1.原则:坚持“一户一宅”原则,搬迁户可在新岭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区内选择一块宅基地建房。

2.建房户型:安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户型,分别为占地面积72㎡和88.8㎡两种户型。

3.户型选择: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含)以下的只可选择一块72㎡的宅基地建房;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以上的可任选一块88.8㎡或72㎡的宅基地建房。

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以已公示确认的为准。

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虽然在72㎡(含)以下,但因长期居住在新岭地质灾害区、无其他房源且人口较多等特殊情况的,经本户申请,理事会讨论决定,可选择88.8㎡的宅基地建房。

超过72㎡面积部分,搬迁户应对理事会予以补偿,具体标准由理事会另行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4.建房方式:集中安置的搬迁户由黄沙管委会会同理事会商议,选择有资质的建房企业,按照统一建设的模式,集中时间建设安置房基础及第一层房屋。

鼓励搬迁户对一层以上建筑部分集中一次性统一建设,相同建设要求的优先集中安排相邻区域建房用地。

所建房屋共基础共墙体或共基础各墙体。

5.选房原则:选择集中建房安置的搬迁户,按照签订弃房协议和缴交集中建房资金的先后顺序确定2个选房顺序,同一天的按照抓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待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后按照搬迁户的2个选房序号的平均数顺序,选择新建房屋。

6.用地成本分摊:建房户须按建房占地面积150元/m2的标准,分摊部分土地征用成本,分摊外的征地费用由黄沙管委会负责。

附件2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置换办法

1.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域所在地搬迁户宅基地使用权全部退出,予以注销。

另选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作为新的宅基地。

2.在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统一规划,按72㎡和88.8㎡两种户型面积的宅基地,提供给搬迁户建房安置。

3.根据《集中安置办法》,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含)以下的只可选择一块72㎡的宅基地建房;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以上的可任选一块88.8㎡或72㎡的宅基地建房。

4.搬迁户现有宅基地面积与新选择安置建房用地面积不一致的,面积欠缺方应按所欠缺面积以不超过560元/㎡的标准支付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金,具体价格由理事会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该补偿金全部用于补偿面积多余方,并按照自求平衡的原则确定受补偿的价格。

5.搬迁户原在新岭地质灾害区内的所有房屋及土地证照必须全部收回,待房产和国土部门注销后,方可办理新建房屋相关证照。

篇8: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成都市青白江区20XX年度地质灾害

避让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一步抓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改善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的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区20XX年度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顺利进行,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避让搬迁工程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配套设施,保证建房质量。

要依据《县级地质灾害区划与调查》成果,按照安全第一,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搬迁。

通过实施避让搬迁工程,逐步缩小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范围,切实改变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的生产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20XX年度我区共计划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157户,涉及5个乡镇,其中人和乡64户,清泉镇63户,福洪乡27户,姚渡镇2户,祥福镇1户。

按照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避让搬迁任务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XX〕28号)要求,有关乡镇应在20XX年6月30日前基本搬迁完毕。

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将纳入今年区政府对各乡镇的目标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避让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艾志秋担任,副组长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勇和区政府办副主任庞红英担任。

成员单位由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清泉镇、祥福镇、姚渡镇、福洪乡、人和乡组成。

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任务到人(各乡镇与农户签订协议书),确保避让搬迁工程质量。

三、搬迁避让工程实施及资金管理

(一)申报程序及审查确定

避让搬迁工程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加强监督机制,实行“阳光作业”,按程序操作。

乡镇人民政府、区国土资源局必须严把审核关,要把为民办实事工程办好、办实。

1.申报:各乡镇会同国土资源片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遵循搬迁农户自愿搬迁的原则,经核查情况后,在农户所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确定:对拟搬迁农户经公示无异议的,自愿搬迁农户在避让搬迁安置自愿申请表上盖手印认同,村、社、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分别签字、盖章,报区国土资源局汇总,审查确定。

凡被确定的搬迁户,由各乡镇负责建立档案,档案包括拟搬迁农户花名册、公示文书、避让搬迁户申请表,交国土资源片所审查后报区国土资源局备案。

3.选址:避让搬迁农房选址定点应本着确保安全,相对集中,便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各乡镇依据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地质灾害(补充)调查与区划报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规划》的选址成果意见书进行选址,国土资源片所负责初步审查后报区国土资源局审查。

(二)资金管理及建房标准

1.建房原则及标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由有关乡镇组织有建房资质的队伍进行施工,区建设局负责提供建房图纸设计和建房质量监督,区政府目督办负责监督检查。

新建房屋要以砖混结构为主,房内地面必须硬化,厨房、卫生设施分设,宅基地面积不得低于规定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2.资金管理:按市国土资源局要求,避让搬迁补助资金由区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工程竣工后接受区审计局专项审计。

补助资金实行分期预拨的方式发放,即破土动工时拨付总额的40%,建房施工中期和竣工验收后各拨付30%。

四、搬迁避让工程的检查验收

(一)工程期限。

避让搬迁工作从20XX年1月份开始申报确定,3月份开始启动,启动前避让搬迁工程领导小组将对建房图纸审查、建房质量做出要求;4月至5月在建房中将不定期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和督查;6月30日前对于基本搬迁完毕的农户,督促其旧宅基地进行还耕;7月至10月30日前将重点加强对困难搬迁户的实际困难进行多方面的协调、沟通等工作,力保10月30日前避让搬迁工程全面竣工。

(二)验收时间。

我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验收时间为20XX年10月30日。

各乡镇要制作避让搬迁工程竣工档案以供验收,竣工档案包括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申请表、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建房验收表、避让搬迁农户公示情况、避让搬迁农户补助资金发放清单。

资料齐全后,由乡镇向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验收申请和工作总结,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初验,并做好迎接市委、市政府验收的各项准备。

(三)验收内容

1.建房农户选址定点、占地面积、房屋结构是否符合规定;

2.房屋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旧宅基地还耕计划及措施是否落实;

4.搬迁农户建档资料是否完备;

5.搬迁补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每户的补助标准是否达到要求。

地质灾害搬迁档案一式三套,各乡镇留存一套,区国土资源局存档一套,报市国土资源局一套。

附件2:

成都市青白江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为确保避让搬迁工程顺利实施,成立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艾志秋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李 勇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庞红英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及职责: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搬迁农户名单的审查并确认,新建房的选址及搬迁资金的筹措,旧宅基地还耕计划落实。

区审计局:负责监督搬迁补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每户的补助标准是否达到要求。

区财政局:负责本区避让搬迁工程配套资金按时拨付。

区建设局:负责提供建房图纸设计和建房质量监督。

清泉镇:负责组织有建房资质的队伍进行本辖区内避让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

祥福镇:负责组织有建房资质的队伍进行本辖区内避让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

姚渡镇:负责组织有建房资质的队伍进行本辖区内避让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

福洪乡:负责组织有建房资质的队伍进行本辖区内避让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

人和乡:负责组织有建房资质的队伍进行本辖区内避让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金岭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胡蓉丽同志担任。

篇9:地质灾害资金请示

区政府:

经我街巡查发现位于南湾社区常春大街6号房屋后面山体严重开裂,经市国土房管局黄埔区分局地质灾害防治办和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工作人员、专家现场勘察,证实该处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出现山体滑坡、崩塌,危及附近居民人身、房屋及其它财产安全。根据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关于黄埔区穗东街南湾社区常春大街6号民宅边坡潜在地质灾害调查情况的函》(穗地调灾函[]005号)和黄埔区地质灾害防治办《关于做好南石市社区常春大街6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复函》的要求,我街已完成靠近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居民的搬迁安置工作,并安排社区专人监控、设立《危险警告》牌、下发《预防地质灾害安全告知书》。由于雨季来临,为尽快消除该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街根据区地质灾害防治办建议,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网站”公告的“广州省地质局地质灾害防治甲级资质单位情况表”中委托“广东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对前期作应急抢险处理工程进行设计和预算,共需经费为9.2万元(包施工、设计和监理等费用),经区财政局评审在合理范围内。根据区财政局《关于穗东街南湾社区长春大街6号地质灾害经费的办理意见》(埔财预办文〔2011〕215号),该项资金拟在历年区水利基金结余中解决。

妥否,请批示。

篇10:地质灾害治理请示

省财政厅:

屯溪区是黄山市市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土地资源紧张。全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处,共威胁193户595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应急抢险、工程治理、提高防灾意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防灾减灾成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加大全区地质灾害治理力度,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我区委托省地勘局332地质队编制了《黄山市屯溪区西杨梅山不稳定斜坡勘查设计书》,现随文上报。如无不妥,恳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将该项目列入省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妥否,请批示。

篇11:地质灾害资金请示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泰宁县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据统计全县有13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着近万间民宅及1056户6844人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几年来,我县在省、市上级国土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积极采取避让搬迁和工程措施治理相结合,目前全县已采取工程治理与简易工程措施治理隐患点26处。全县仍有三分之一的隐患点需进行搬迁或采取工程措施治理,且资金投入量较大。目前急需治理的项目有:

1、上青乡上青村滑坡治理项目。该灾害点“6.18”期间,受强降雨影响发生山体滑坡,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约1.5万立方米,山体出现多处裂缝,直接威胁着45多户19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几年6-8月份,每逢大雨,该处山坡坡面常发生小型滑塌。该项目8月委托省地矿建设集团编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重力式挡墙+锚索框架+削方+截排水沟,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资金230万元,自筹解决50万元。

2、大龙乡大布村桥头滑坡治理项目。该滑坡位于大龙乡大布村街道桥头,由于6.16连降暴雨引发山洪,发生严重山体滑坡达2.5万立方米,山顶处出现滑体后缘拉张裂缝长100-300M、宽10-30CM、深10M,直接威胁居民112户426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大该项目208月委托省地矿建设集团编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采用重力式挡土墙+削坡+锚索(锚杆)格沟+坡面防护+截排水沟。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自筹解决40万元。

3、新桥乡新桥村滑坡治理项目。该点属不稳定土质滑坡,20“6.18”期间,受强降雨影响,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约1.1万立方米,山体出现多处裂缝,直接威胁着32多户13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滑坡处于欠稳定~基本稳定状态,一旦受强降雨等不利的影响,将可以再次产生滑动,其危险性、危害性大。该项目年8月委托省地矿建设集团编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采用挡墙+削坡 +坡面防护+截排水沟,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资金130万元,自筹解决30万元。

我县为全省经济欠发达山区县,县乡两级财力有限。为此,恳请给予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补助计划。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篇12:地质灾害资金请示

天全县人民政府:

新场乡新场场镇老街,农户房屋临荥天河而建,涉及农户38户。目前,该人口密集点临河土层出现下滑现象,严重威胁到农户的房屋安全。今年6月,已有两户农户的房后护坎发生垮塌。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乡庚及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由国土资源局帮助联系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二”大队工程师现场进行了勘查。确定土层逐步下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荥天河水长期冲刷土层基础,导致土层基础淘空,因而出现下滑。“4.20”地震进一步加剧了土层下滑。

该地质局专家建议:可通过在农户房后浆砌护坎的方式解决该安全隐患。经测量,该护坎长度为320米,高度为2米,底宽1.5米。需要建设资金约30万元。请县政府帮助解决。

妥否,请批示

篇13:地质灾害治理请示

县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乡对大湾村杜榜组滑坡、大湾村徐湾组崩塌、竺山村袁岭汪尊启户屋后崩塌、竺山村汪湾组崩塌、竺山村袁岭组崩塌、茶棚村苍岭组崩塌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9户41人实施避让搬迁,以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威胁,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安置点。对部分特别困难农户,及时帮助农户协调解决建房中遇到困难,确保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不回迁。恳请县国土局将花石乡大湾村杜榜组滑坡等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搬迁避让项目,给予27万元 搬迁避让项目补助资金为盼。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篇14: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方案

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方案

一、情况简介

地理坐标东经118°29′59″,村民组位于版书乡西北约10km处。北纬30°15′25″,现有农户41户,159人,该村民组三面环山,村民组北有一160万立方米的山体滑坡,地质结构松散,坡度3545度,每年梅雨季节或雨水集中时,随时有下滑可能,直接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牵动着各级政府领导的心。自1995年发现山体裂缝以来,经有关专家实地勘察论证,认定村民组处已不适宜人群居住场所,要求实行搬迁避让。为此我也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解决版书乡清潭村民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实施方案》广大村民也要求政府从根本上解决此事。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确定村村民组为移址地点。年皖地灾办〔〕1号文件中把地质灾险点作为重点治险,并要求在年月底前完成避让搬迁工作。

二、安置点选址

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卫生医疗、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安置点选址工作,安置点选址总体思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要素相适应。经过乡政府、县国土、建设、民政、水利、交通、通讯等部门多次实地踏勘和论证后,最终确定版书乡村村民组。

距离省道2km处,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面积15亩(均为坡耕地和部分农田)中心平面直角坐标:区域内地势平坦,属地质灾害易发区,请省厅组织专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确定搬迁对象

将村地质灾害直接受威胁的41户、159人纳入避让搬迁对象,经乡政府慎重反复研究。待本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将搬迁对象对外公示,接受治理点的'群众和社会监督,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公示后,若有反映搬迁对象条件不符或其它隐瞒行为,乡政府将认真组织核查,妥善进行处理。详见附表)

四、安置点村庄规划方案

总占地面积约10000m215亩)安置搬迁户每宗用地面积160平方米,版书乡村民组搬迁户安置新村座落村民组。拟建房屋每户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该小区规划设计在保持原有地势、地貌上合理设计,利用地势,设计多个建筑室内标高。新区主干道设计为5米,小区的住宅方案图纸统一设计,设计体现徽派建筑风格。

五、居民房建设方案

7月初正式向农户供地,安置点居民房建设采取“政府协调、统一规划、全程监管、统一建设”方式进行。现完成路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需要集中安置户。并提供住房建设图纸,统一建设,月底前完成建房主体工程,月份统一实施水、电、通讯、有线电视、沼气等安装入户及农户粉刷、装饰。

六、搬迁、拆房方案

(一)搬迁

1乡政府计划安排月份为搬迁时间。村“两委”组织实施。

2考虑搬迁点的安置点有2公里路程。乡政府统一负责协调进行。

(二)拆房

1由乡治理工作组和村“两委”监督实施。

2考虑拆房涉及农户自身利益。不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但对拆除过程政府实施统一监督。

3对未拆的旧房及附属设施,乡政府将统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强行拆除。

乡政府均明确时间进度,以上各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了责任人。

七、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其余全部按户均16000元发放到搬迁户,按省下达补助资金标准除户均1000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外。具体发放规定是

(一)集中安置点建房并于今年12月26日前拆除原旧房(含附属房)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合部给予兑现。

(二)投亲靠友或迁至其他无地质灾害地方的经本人申请报县政府同意。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给予兑现。

(三)凡未搬迁或旧房(含附属房)未拆除的不得提前发放补助金。

(四)市、县配套的补助资金由乡政府统筹考虑用于此项搬迁安置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乡政府专门成立了村避让搬迁工作组。并从国土、司法、公安、财政、安全、水利等部门及村“两委”抽调专人办公。工作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即:

职责:1向村民宣传搬迁工作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组。细致做好村民思想工作。2对搬迁户实施调查核实,准确无误上报搬迁户数和人数。3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逐户落实搬迁、拆房时间。

职责:1落实拟定搬迁户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土地报批手续。2负责安置区公共设施基础建设。协调供水、供电、通讯和有线电视入户。3负责群众上访或信访问题的解答。4协调和解决居民房综合协调组

必要时外出帮助联系和采购。建筑材料供应渠道。

职责:1负责协调搬迁户的组织计划、交通运输、人员安排等相关事宜搬迁、拆房组。2深入各户做好拆迁动员工作。3督促、检查拆除旧房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方案要求。4做好村民的稳定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政府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涉及到搬迁户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尤其是确定搬迁对象、供地、补助资金等方面,坚决推行和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坚持“建一拆一”原则

帮助群众克服旧的传统观念,政府将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全过程。切实解决群众搬迁遇到困难,同时必须坚持“建一拆一”原则,对于已建新房,老房不拆的农户,政府必要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实施强行拆除方案。

篇15: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请示

自治州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自治州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博州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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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资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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