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紧急避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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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紧急避险范文(共16篇)由网友“惊世小狗仔”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论紧急避险范文,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

论紧急避险范文

篇1:防汛紧急避险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xx县东北部,金溪下游,总面积252.2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xx村距县城20公里。全镇辖12个村委会、75 个村民小组,总户数有3189户,总人口11208人(其中农业户2582户,人口10036万人),镇党员总数495人(农村党员403人),其中女党 员78人。全镇有耕地面积1.70万亩,其中水田1.68万亩;旱地面积221亩,林地面积23.7万亩,水果8635亩。现有各类企业27家,其中规模 以上企业6家。

二、指导思想

本预案是当汛期出现暴雨天气和洪涝灾害时,有关部门和职员所采取的不同于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工作方案,以确保紧急状态时迅速安全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力争做到“不死人,少损失”。

三、主要易发灾害点

小松水库下游低洼处主要有小松街尾、李园屯中、定高黄塘、湖头埂头、埂尾、湖头、上元外碓七处易发点,易滑坡等地质灾害点主要有18处,具体住户、人数、财物、联络电话、险情分析及应急转移方案具体见各村的防洪工作预案。

四、健全组织指挥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镇防汛抗灾调度,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指 挥:黄朝阳(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林其明(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指挥:吴宗贤(党委副书记)

魏 智(党委武装委员、人武部长)

肖 和(综治副镇长)

成 员:詹作全(党委办负责人)

宋发成(政府办负责人)

杨瑞忠(水电工作站站长)

吴彬祥(民政办主任)

余泉华(国土资源所所长)

严和荣(农技站站长)

沈灼泉(公路站站长)

林 敏(财政办主任)

雷建斌(企业站站长)

吴火生(农机站站长)

叶礼旺(小松公安派出所所长)

肖福生(小松水库管理所所长)

方淑勇(小松广播站站长)

张扬薇(小松卫生院院长)

李陈枝(小松林业站站长)

林 茂(小松中学校长)

宋起燚(小松中心小学校长)

杨瑞旺(小松供销社主任)

李祖华(小松供电所所长)

吴建萍(小松邮电支局局长)

谢正辉(小松村村主任)

廖弼满(高历村村主任)

下设六个专业组:

1、综合组

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 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雨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各有关单位;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 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组 长:林其明

副组长:詹作全、宋发成

成 员:杨瑞忠、余泉华、吴彬祥、严和荣、沈灼泉、林 敏、叶植茂

2、工程抢险组

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 通讯、道路畅通。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 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组 长:吴宗贤

副组长:魏智、王仲海

成 员:肖福生、李祖华、吴建萍、杨瑞旺、雷建斌、吴火生、肖大雄、管立新,镇应急分队其余职员(名单附后)

3、转移安置组

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职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职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挥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 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地质灾情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职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组 长:肖 和

副组长:余培胜、魏智

成 员:叶礼旺、汤志荣、余泉华、肖大雄、朱荣光、林 敏、吴彬祥、管立新,镇应急分队其余职员(名单附后)

4、卫生救护组

任务是: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组 长:余光洪

副组长:张扬薇

成 员:镇卫生院医疗职员6人,乡村医生37人

5、学校安全组

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组 长:平静

副组长:林 茂、宋起燚

成 员:龚锡龙、张兴明、余长春,各村(场)完小校长

6、治安保卫组

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组 长:叶礼旺

成 员:小松公安派出所干警4人,各村(场)治保主任16人。

五、值班制度

1、汛情分级

根据预报降雨量或预报洪水位2个指标将汛情划分为一般(Ⅴ级)、中等(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五个级别。

(1)一般汛期(Ⅴ级):预报有超5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超警戒水位的小洪水;

(2)中等汛情(Ⅳ级):预报有超10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超危险水位至一遇的中小洪水;

(3)较大汛情(Ⅲ级):预报有超15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可流有10~一遇的中等洪水;

(4)重大汛情(Ⅱ级):预报有超20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

(5)特大汛情(Ⅰ级):预报有超25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2、值班时限: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限为4月1日至10月15日,非汛期若遇有重要天气预报,视情况安排值班。值班地点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3573136。

3、值班规定

(1)做好接收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来文时间、单位、内容等信息,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需要处理或请示的事情办理完毕后,要记录办理情况。

(2)主动跟踪了解并及时掌握以下有关重要信息:暴雨及洪水警报、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小松水库超汛限水位情况、险情、灾情等,并做好有关记录,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汇报。

(3)若接到重要险情、灾情等信息,迅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及时跟踪整理信息。

4、值班纪律。遵守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职责。按照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做到不漏岗、不断人。

5、防汛通信。采用广播、电话、短信、报警器、锣鼓号等方式。

篇2: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

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

5月中下旬,在浙江省桐乡市市民中引发了一场争论,争论的.起因是一个出租车司机碾死歹徒案.他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如果是正当防卫,该司机则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是紧急避险行为而导致过失杀人,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而且,据该司机说,歹徒共有三人,一人被他碾死,另两人则逃跑了.事情是否真像他所说?而且现场除了死者和司机,没有别的目击证人,这其中是否还有蹊跷?如果是一起交通事故,司机趁机掩盖了真相,说是正当防卫行为,那么对死者来说则是天大的不公平了……一时间,市民街谈巷议成为热点(引《浙江法制报》206月2日一版).

作 者:同行人  作者单位: 刊 名:驾驶园 英文刊名:DRIVER'S WORLD 年,卷(期): “”(8) 分类号: 关键词: 

篇3:区防汛紧急避险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工作,确保xx供电所10kv配电线路及以下电力设施安全度汛,我所按照局要求,并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了20xx年防汛预案。

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做到“思想、组织、计划”落实到位,“人力、物资、措施”落实到位。

2、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防抢结合,立足于防”的原则,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准备,落实防汛责任制,全力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

3、防汛值班起止时间位为6月1日至9月30日,值班人员要在防汛期间实行昼夜值班,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防汛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做好汛情到来前电力设备的安全检查。汛情到来前严格按照我局防汛检查要求对线路的防风能力和抗洪能力进行检查,对防风抗洪能力下降的线路杆塔进行处理,对低洼地带和行洪区的杆塔进行护坡加固。对用户防汛用电设施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不得超过5天。检查辖区公变供电线路及设备运行情况,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对检查测试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备好足够的材料、工具及抢险救灾器械。做到抢险、抢修所需设备和运输车辆要处于完好状态,以备应急时使用;

6、进行防汛反事故演习,提高职工防汛技能。

7、定期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及时掌握汛期天气情况。

8、完成上级交待的其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预案一:10kv开关跳闸,造成全线停电

1、对所属辖区的供电线路、杆塔、拉线、线路弧垂、变压器等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报告供电所所长,通知全所职工对线路进行巡视检查。

3、分段巡线人员如查出故障点,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通过认真检查巡视,如没有发现故障点,由所长在确认线路上无工作人员的情况下,通知调度员再次试送。

预案二:某配电变压器雷击或烧坏

1、根据季节和时段,对所属辖区的供电线路、杆塔、拉线、线路弧垂、变压器等进行检查维护,测量接地电阻、变压器负荷、检查漏电保护的当中灵敏度,高低压避雷器的接地和完好情况,检查接地线和零线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一旦发现某变压器损坏,由负责人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报告所长。

3、如果变压器确实雷击或烧坏,由供电所物资保管员组织物资迅速运到现场。

4、更换前,应将该台区跌落式熔断器拉下,将低压保险拉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预案三:10kv线路某处倒杆断线

1、根据季节,对所属辖区的供电线路、杆身、拉线、线路弧垂、杆根等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立即与调度取得联系,将该线路开关断开。

3、将线路倒杆、断线情况向所长汇报,联系抢修物资。

4、如线路不能在当天恢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电线被盗。在物资到达后,集中力量全力抢修,争取尽早恢复供电。

篇4:浅议紧急避险车道的设计应用

浅议紧急避险车道的设计应用

本文根据某路段紧急避险车道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了应用紧急避险车道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同时对避险车道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措施.

作 者:邓瑛 卢大礼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兴国分局,江西赣州,342400 刊 名:科技与生活 英文刊名:TECHNOLOGY AND LIFE 年,卷(期): “”(5) 分类号:U412.366 关键词:紧急避险车道   避险效能   完善措施  

篇5:现行紧急避险制度的反思

现行紧急避险制度的反思

金泽刚

反思现行的紧急避险制度,为负有特定职责人员的紧急避险权留有余地是必要的。不过,为了避免规避职责的情况,应当对特定职责人员的实施紧急避险做出严格限制十多年前,发生在湖南衡阳衡州大厦的那场大火,导致了20名消防干警殉职的严重后果,也成为我国消防救灾史上最为惨痛的一页。而去年,在北京石景山一商场发生的火灾中,也有两名消防员以身殉职。痛定思痛,我们在讴歌救灾伤亡的英勇时,是否还应该对我们抢险救灾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反思呢?除了事后慰抚伤亡人员,查明致灾原因,追究责任外,是否还应该反思救援人员自身的人身安全保障机制呢?事实上,抢险救灾人员的职务行为除了受相关行政性法规约束外,刑法规定的紧急避险制度亦与其密切关联,尤其涉及生命权的紧急避险问题。

论及紧急避险,最早可以追及于中世纪教会法中的一句法律谚语“紧急状态下无法”。而公元前2世纪希腊哲学家卡尔奈德提出的“卡尔奈德之板事例”(即在大海中船舶遇难的场合,若为保全自己的生命,夺取他人手中仅能负荷一人的木板,将他人推落海中溺毙,是否属于正当行为)较早涉及生命权紧急避险的制度。自十九世纪英国法院对“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即1883年澳大利亚一艘游船前往悉尼途中沉没,四个幸存者中三名船员吃掉另一名船员,以求生存的案例)做出判决以来,对生命权的紧急避险问题引起更普遍的关注。哈佛大学的富勒教授提出的着名虚拟案例“洞穴奇案”就是以这个案件为基础的。

紧急避险作为一种“损人利己”的不道德行为,其法律的正当性何在,不同的法学理论流派有不同的理解。自然法学派秉承天赋人权论,认为紧急避险是自然法赋予的权利,是一个理性人将自己神圣的私权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让渡出一部分后,对个人生命、自由权利的I卫,人定法不能剥夺,只能放任。功利法学派认为,紧急避险是冲突法益不能两全时客观上不得已采取的措施,不存在谴责行为人的根据,不应处罚。依照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紧急避险行为能够为增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出贡献,是一种美德。自由意志论者认为,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行为人往往丧失意志自由,其行为与无责任能力人行为性质相同。

德国哲人康德对于“卡尔奈德之板事例”的看法是,一个方面,法律的强制力不允许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另一方面,人在紧急状态下本能地采取一切方法来求生存。两者发生冲突时,自然的强制超过法律的强制,法律因此不能够惩罚紧急避难人。黑格尔则引入法益比较的原理,来论证避险权的合理性。黑格尔指出:“当生命遇到极度危险而与他人合法所有权发生冲突时,它得主张紧急避险(并不是作为公平而是作为法)。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定在遭到无限侵害,从而会产生整个无法状态,另一方面,只有自由的那单一的局限的定在受到侵害,因而作为法的法以及仅其所有权遭受侵害者的权利能力,同时都得到了承认。”黑格尔将关于紧急避险的思想被称为冲突理论,以法益衡量为出发点,实为刑法理论在认识这一问题上的进步。

法国刑法学家卡斯东・斯特法尼曾论述道:“在发生冲突的利益之间两者价值相等时(例如两个人的生命),从社会的角度看迫不得已的违法行为可以在所不问,因为,社会并无任何利益去袒护这一生命,而轻视另一生命。有时人们也这样认为,‘迫不得已的违法行为’是一种‘超法规’的行为,刑法即不强迫人们作出牺牲,也不将英雄主义强加于人。”日本的木村龟二则认为,“即使在紧急状态下侵犯作为社会生活基本支柱的人格,从法的观点来看,也应认为不能允许,所以,关于生命、身体的紧急避险是违法的。但是,从一般人的观点来看,当不能期待产生合法行为的决心时,应理解为由于缺少期待可能性而阻却责任。”不过,德国学者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等人持否定论,耶赛克认为:“任何法益均可因紧急避险的介入而做出牺牲。唯有相关人的生命属于例外,因为,人的生命价值是不存在差别的。在数人的生命共同面临危险,以及以牺牲一人来挽救多人,无不同样如此。”美国的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 A.Posner)教授则从法经济学理论对此问题进行较为功利化的分析,他说:“即使在通常意义上达德利和斯蒂芬斯一案中的交易成本不是很高,大部分人也还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应有一个人献出自己的生命以使其他人继续生存从而增加社会福利。如果可以证明出航前船员们同意在挽救其他人所必要的条件下由最虚弱者作出牺牲,那么在协议不得不被实施的情况下就将存在允许紧急避险抗辩的经济学理由。”

在我国,根据《刑法》第21条第3款规定,紧急避险制度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职责的人。”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主要是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保护更大利益的考虑,如果危险来临,这些人员为了保全自己而不去救助他人势必会造成社会的混乱。但是,如何进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大小的比较,一直存在诸多难题。特别是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在救灾过程中,其自身的生命健康权益处于何等地位,他们的人身权益和被救援者相比,熟轻熟重?难道消防队员在任何灾难面前,只有唯一的选择,那就是赴汤蹈火至死不渝吗?

就消防队员而言,不管他们负有什么样的义务,他们仍然还是一个公民,是自然人,其最基本的生存权应当受到法律平等保护。而且,即使他们具有排除危险的职责和技能,通常情况下确实可以在不损害自身较大权益的条件下排除危险,但也有无力排除灾害甚至自己遭受重大损害的特殊情况。湖南衡阳大火事件证明,当消防队员面临明显已无法控制的重大灾情时,继续救灾对于丧生火海,此时的施救不但救不了他人反而搭进救援者的生命。此时的对国家和社会的整体损失只会更大。()这明显有悖紧急避险的宗旨。“大火无情人有情”也应当把消防战士的生命涵盖在内。

所以,反思现行的紧急避险制度,为负有特定职责人员的紧急避险权留有余地是必要的。不过,为了避免规避职责的情况,应当对特定职责人员的实施紧急避险做出严格限制。以消防队员救灾为例,应当强调:一是在救灾过程中,消防救灾人员在履行救灾职责过程中,遇到明显危及自身生命安全等重大险情,救助他人已不可能时,救援人员可以考虑选择“救自己”而紧急避险。二是根据当时的危难形势和技术条件已不可能排除危险,如果要求消防队员继续深入施救,随时会造成他们自身的伤亡,引起新的人员伤害。在此等情况下,指挥抢险救灾人员应当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避免给救灾人员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为此,在消防队员救灾过程中,需要及时正确地判断灾情形势,避免一味地追求英雄主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这既是尊重救援者的基本权利,亦是国家和社会的福祉。

篇6:刑法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研究论文

刑法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研究论文

摘要: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迫不得已的情形下而采取的牺牲另外相对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在现实的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为了保全一方的生命而牺牲另一方生命的案件,在这种一命换命的情形下,是否还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中的紧急避险来免责?一命换命从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的角度来看又属于什么法律性质?生命权是否可以作为我国紧急避险的客体呢?这些问题都是近年来我国刑法界学者讨论和争议的焦点。本文主要是从我国刑法中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入手,分别论证生命权是否可以作为我国紧急避险的客体及紧急避险在涉及到生命权并造成他人生命权损害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以紧急避险来主张免责等方面来论证。

关键词: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生命权;紧急避险的客体

一、我国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分析

目前世界各国对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的分析主要分为两种主流观点:第一种观点是紧急避险所要保护的权益必须要大于其所要损害的权益。代表国际主要有:俄国、美国等国。第二种观点是紧急避险所要保护的权益一定要大于或者等于其所要损害的权益。代表国家主要有:日本等国。我国刑法第21条明确的规定了:“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①从我国刑法第21条中不难看出,我国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正在发生的危险,主观条件是为了使合法的利益不受到侵害,除此之外我国的刑法还为紧急避险设置了一个限度条件———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于究竟什么是必要的限度我国的刑法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学理界对限度条件持有不同的看法,其中张明楷教授和陈兴良教授赞成第二种观点②,即紧急避险所要侵害的权益可以等于行为人所要保护的权益,但是二人都认为这种情况只能发生在“迫不得已”且“唯一手段”的情形下,否则不得适用。但是我国还有不少的学者反对这种观点,这部分学者支持第一种观点,认为紧急避险所要保护的对象必须也只能大于所要侵害的对象这些学者认为如果法律允许保护的权益与损害的权益相等,那么必然会导致在发生紧急避险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残杀,弱肉强食,这样强者必然会打败弱者,弱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也有可能会造成两败俱伤。这与法律的本意是相悖的,不利于我国法治进程的发展。笔者更赞同第二种说法。一般而言,我们所说的权益包括两种,一种是财产权益,一种是人身权益。当紧急避险所涉及的仅仅是财产权益时,我们往往是按数量的多少,价值的多少来衡量大小,来决定所要保护的权益是否大于所要损害的权益,来考量是否符合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当紧急避险所涉及到的不仅仅只有财产权益,还涉及到人身权益时,我们往往认定人身权益要大于财产权益,我们需要保全人身权益而牺牲财产权益,这不仅符合立法的本意,更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紧急避险涉及的是生命权,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去评判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有的学者认为生命权是平等的,生命权是人最至高无上的权利,是不可以用来衡量的。而有的学者则认为生命权既然是一种权益,它就可以用来衡量大小③。

二、生命权是否可以作为我国刑法中紧急避险的客体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最重要的人格权,是自然人维持生命存在的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也明确的规定了“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⑤,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中也规定了人人享有生命权⑥。生命权是一切其他权利的根本所在,没有了生命权其他的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从法律上来说生命权既不可以用来转让,也不可以抛弃。有的学者认为生命权仅指的是生存权,而有的学者对生命权做了广义的解释,认为生命权所具有的内容是复杂的⑦,认为生命权不仅仅指包括生存权,它还包括许多的权利,比如健康权、存在权、劳动权,救济权等权利。⑧对于生命权是否可以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国内学者存在不同的观点,主要有三种主流的观点:第一是否定说,传统的大陆法系的学者认为“任何法益均可因紧急避险加入而做出牺牲,唯有人的生命属于例外,因为人的生命是不存在差别的”。⑨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⑩,生命权是一个自然人存在的根本,是无法用来进行衡量的,法律要绝对的保护公民的生命权,所以生命权是绝对不可以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的。个体的尊严要受到全社会的尊重。○11黎宏在他编写的《刑法总论问题的思考》中提出了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人的生命权都不可以用来作为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仅仅只能作为目的,黎宏多提出的这个“人不可以作为手段只能作为目的”○12的观点,这里所提到的生命权只能作为目的,是指生命权的目的性。“一部分人的生命,不可以成为保护另一部分人生命的手段,不能为了保全一部分人,而剥夺另一部分人生存的权利”○13,这是体现了否定说———生命权不可以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第二种是肯定说,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从法律上讲,在法律的面前生命权是不分等级,不分轻重,都是平等的。既然是平等的,牺牲一个人的生命换取另外一个平等的生命是我国刑法中紧急避险所允许的,也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从道德上讲,能够在发生危难的时候牺牲自己的人毕竟只是少数人,多数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都会选择自救,在危难的时候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牺牲他人的生命是人性的一种体现。支持肯定说的观点大多数是赞同功利主义思想○14的,功利主义认为集体主义的幸福要大于个人主义的幸福,多数人的生命要比一个人的生命更具有价值。我国的部分法学家认为“生命虽然在质上没有差别,但是在量上还是有差别的,是可以比较的”。○15还有的法学家指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牺牲一个人的生命来保全多数人的生命,这种行为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16而法国著名的刑法学家卡斯东.斯特法尼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刑法既不强迫人做出牺牲,也不将英雄主义强加于人,在此时法律惩罚的威吓不可能比此时此刻害怕失去生命的危险具有更大的力量。”○17第三种是折中说,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生命权能否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要适情况而定,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以一个人的生命来换取两外一个人的生命,这种情况很难把它认定为合法。但是假如是用一个人的生命来换取一群人的生命呢?如果我们认为是不合法的,那么就会发生一群人死掉,一个人存活,这样的结局是否有能被我们所接受呢?有的学者提出,当我们在考虑涉及到生命权的紧急避险时还应当考虑到当时的环境,被牺牲的人的存活率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即使没有被牺牲,在当时的情况下也是不可能存活下来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紧急避险。还有的学者认为,在共同处于危难的时候,如果一个人表示愿意牺牲自己来保全他人,这样是应改被法律所允许的。笔者同意折中说,第一种和第二种观点都太过于绝对化了,生命权是自然人最重要的权力,是其他权力的基本所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的情况下都不可以牺牲,有些时候附加限制条件的以生命权去保护生命权,也是法律所允许的。

三、当紧急避险时涉及到生命权时,以命换命的性质

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以命换命的案例,那么以命换命的行为到底是属于什么性质?以命换命的法律性质要视情况而定。我们从两个角度量分析:第一是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一对一”的模式———牺牲一个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生命,另一种是“一对多”的模式—牺牲一个人的生命来换取多个人的生命,这种情形有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牺牲一个无辜的人生命来换取多个人的生命,二是牺牲同一危险体中一人的生命保全其他多个人的生命。下面我们来一一分析:(一)“一对一”模式案例1:著名的卡纳安德之板案○18:一艘船沉入大海后,两个人落入海中,二人同时抓住一块浮板,但是这块浮板只能支撑住一个人的重量,如果其中的一个人不撒手,两个人都会死掉的。结果是体强的人推开了体弱的人,最后体弱的人被淹死了。案例2:甲乙一起乘坐热气球玩,热气球升上空中后突然的发生了事故,两人坐在吊篮里看着热气球马上就要坠落,热气球此时只能承载一个人的重量,而甲这时进攻乙,把乙推下了热气球,导致乙摔死了。笔者认为这种情形下是不可以以紧急避险来主张无罪的。应为法律的正义性是绝对不允许我们将一个人的生命去当作救命的手段。生命权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是在危难的时候也不可以去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如果这种行为被法律所肯定,必然会导致不公平的长生,还有可能会导致故意犯罪的滋生。如果是牺牲者自愿做出的选择我们可以尊重他的意愿,但是在他们没有放弃生存权利的时候,不去侵害他人是我们最基本的法律要求底线。所以在两个人同时处于危难中,以牺牲他人的性命来保全自己是犯罪行为,不可以免责,但是根据我国的刑法和立法的本意,可以根据当时的环境,侵害的程度,手段,牺牲者在当时可以生还的可能性大小的多个方面考虑,可以适当地减轻处罚。(二)“一对多”模式1.非危险共同体:牺牲无辜的第三人来保全多数人的行为所谓的非危险共同体是指被牺牲的一方自然人并没有处于危险之中,只有被保全的人处于危险之中,这一类的避险行为是将危险从被保全的人身上人为地转嫁到了被牺牲一方。案例1:哲学家PilippaFoot提出了著名的“电车难题”。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了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之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五个人都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另一个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如果五个人中的其中一个人拉了拉杆,这个行为会构成什么罪?案例2:“扳道工案”一条废弃的铁路有两个岔口,一个岔口上有一个小女孩在玩耍,一个岔口上有五个小孩子在玩耍,这个时候一辆火车飞快的向五个小孩子驶来,扳道工发现后,迅速的扳动道岔,这时火车驶向小女孩的那个岔口,导致了小女孩的`死亡。笔者认为,此种情况下,把危险转加给无辜的第三人必然是犯罪行为,因为无辜第三人并没有共同的处于危险之中,不是危险的承担者,在危难的时候迫不得已的将危险转嫁给无辜的人,侵害无辜第三人的生命权。这是具有攻击性的,这种行为法律是不允许的。如果法律连这种情况都可以认定为紧急避险,那么我们的生命还有什么保障?如果无辜的人的生命权可以这么随意的被拿来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这样不利于社会的安定,也不符合紧急避险的立法本意。2.危险共同体:牺牲其中一人的生命来保全多人的生命所谓的危险共同体是指被牺牲和被保全的人都同时处于同一危险中,双方共同承担危险,这类避险行为是将危险全部由被牺牲一方进而来保全被保护一方的。此种情形有分为两种:一种是非危险源型,另一种是危险源性。非危险源型是指危险不是由被侵害生命权的人所引起的,这类紧急避险行为又被称为“防卫性紧急避险”。危险源型是指危险是由被侵害生命权的人引起的,这类紧急避险行为又可被称为“攻击性紧急避险行为”。(1)非危险源型。案例1:5个人共同去爬雪山,爬到山上后,突然遇到了雪崩。5个人便被困在了雪山里,三天后,他们的食物都吃光了,又冷又饿。到了第五天大家都坚持不住了,开始商量怎么办。这时,其中的一个人出来个主意,提出可以杀死其中的一个人,用他的肉来维持剩下4个人的生命,可是没有人愿意自愿做出牺牲。又过了一天,其中的一个人生病了,于是大家就把生病的人给杀了,以其肉充饥。最后5个人获救了,但是他们以谋杀罪被告上了法庭。案例2:英国著名的杜德雷和史蒂芬森案,其内容大约是,两名被告人和另外的两个人同在一艘游艇上工作,其中一名是船舱的服务员。有一天,游艇失事了,四个人在大海是漂泊了好几天,食物都吃完了,于是两名被告人向另一个人提出杀死船舱服务员,以维持他们的生命,但是遭到了拒绝。又过了五天,两名被告杀死了生病的船舱服务员,三人靠吃船舱服务员的尸体存活了下来。但是很快被告人被指控谋杀罪,并且也被认定为了谋杀罪,但是考虑到当时各种因素,最后只判了他们6个月的监禁。也许杜德雷和史蒂芬森案的结果很多人都无法接受,但是笔者认为,该法院的判决是合理,因为结合当时的情况,船舱服务员在生病的情形下,支撑到救援到来的机会有多大呢?这种情形是犯罪行为,但是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来适当的减轻处罚。(2)危险源型。案例1:“绳梯案”○19,其内容大致是讲在一次船舶失事的事故中,随着船舶的逐渐下沉,乘客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这时能救他们的唯一办法就是爬上绳梯,但是其中的一个人由于极度的惊慌而阻在绳梯口而导致大家无法上绳梯,这时大家没有办法,如果不推开他。可能大家都会丧失生还机会,都会死掉,于是大家推开他纷纷上了绳梯,后来堵住绳梯的人由于众人的拥挤而没有爬上绳梯沉入大海。案例2:在一次船舶失事的事故中,有10个人被困在了大海上,由于其中一个人的错误的决定将大家陷入的危险之中,为了大家的生命,大家只能选择来阻止这个人,但是此人还是坚持大家的看法,最后的结果是在阻止的过程中导致了该人的死亡。这类紧急避险的行为之所以被叫做“防卫性的紧急避险行为”,从主观上了讲行为人是没有恶意的,被牺牲的人引起了危险,他人有权为了自保而做出合理的,适当的反击,这一点从法理上来说和正当防卫○20是相同的。在此种情况下,行为人不构成犯罪,是合理的防卫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与“防卫性的紧急避险行为”相比,“进攻性的紧急避险行为”从主观恶性上来说就更大一些,危险不是由他人引起的,而行为人却为了保全自己而牺牲他人的生命,这种情形是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

四、总结

综上所述,生命权是否可以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要是情况而定,不可以太过于绝对了。涉及生命权的紧急避险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非危险共同体,一种是危险共同体。危险共同体有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受害者是危险源—“防卫性的紧急避险行为”,一种是受害者非危险源—“攻击性的紧急避险行为”。“防卫性的紧急避险行为”可以是适用我国刑法中的紧急避险来主张免责;“攻击性的紧急避险行为”是一种犯罪性为,可以是适用我国刑法中的紧急避险来主张免责,但是可以根据当时的环境和被害人的生还可能等综合因素,予以减轻处罚。

篇7:紧急

紧急集合

11月24日 星期四 晴

紧 急 集 合

五(2)班 薛昊

把衣服当裤子穿,裤子当衣服穿,这怎么可能呢 也许你会认为这些不可思议的事不真实的,逗逗人的.而这些事偏偏降在有个人身上――我.

在那朦胧的夜色中,突然,“嘘嘘嘘――”一阵短促而响亮的哨声穿入而中――紧急集合啦!同学们立刻爬起来,有的像神州六号发射,有的像赛车奔驰,有的像战斗机冲刺,有的像刘翔110米跨栏,还有的像老虎扑食似的,随手披上军装狂奔出去.我更是加快速度,拿起“裤子”立刻穿.可这“裤子”怎么也不听话,一只脚塞进后,另一只怎么也塞不进去.唉,还是先出去吧,便立刻冲出去,在走廊上边走边穿,可还是穿不进.我想:该死的,早穿得进,晚穿得进,偏偏这时穿不进,老天对我怎如此不好,要报复我也别在这个时候呀!我一边拖着一只脚的“裤子”,一边快速地走着.当我走到楼梯口时,叶老师看见了我,她见我这副样子,哈哈大笑起来,着笑声引来了周围的老师,他们也纷纷过来凑热闹.见到此景,有的老师也哈哈大笑,有的老师还大叫祝老师,让她也来看我的洋相,有的老师还纷纷议论,还有的老师竟用照相机拍下了我狼狈可笑的照片.我耳根通红,像苹果一样,恨步得在地上找个缝钻进去.时间一秒秒过去,非常紧迫,越慢名次就会落后,我顾不得旁边这一切,在楼梯上边走边穿,可还是穿不进,我急得都快哭了.这时,刘老师说:“薛昊,你怎么把衣服当裤子穿了呢 ”我一看,啊!真穿反了!原来刚才太黑看不清,把衣服当裤子穿了,闹得笑话百出.我走到下面后排队,还好 ,我不是最后一个.突然,感到脚上冰凉――袜子忘穿了,原来刚才太紧张了,都忘穿袜子了!

唉,今天真是洋相百出,狼狈不堪.

11月24日 星期三 晴

紧 急 集 合

郭振宇

在我们睡觉的时候,紧急集合的哨声吹了起来.我们5(2)班同学一听到这个哨声立刻从睡梦中醒来.

我起床的'时候,非常紧张.怕自己会来不及随便拿了条“裤子”.我穿上去时,发现不对头了,怎么是开档的,往下一看,原来这条“裤子”是衣服.真是惭愧,马老师一开始说过,每次都有人会把“衣服当裤子穿”,难得这个人就是我吗 我重新整理了一遍,裤子正确地穿好了以后,衣服拿在手里,就冲出去了.我以最快速度穿好鞋子后,这“上厕所的事情”又让我烦恼.管他“三七二十一”,忍住再说,反正这紧急集合又不会多久.我心里暗暗地想.我边走楼梯,边把自己手上的衣服穿好.等穿好了以后,已经集合了.我不停地找着衣服上的纽扣,可就是扣不起来.教官再一次大声喊道:“帽子戴好,衣服的纽扣扣好.”我被教官发现了以后,他问我:“为什么不把纽扣扣好 ”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扣不起来.”他仔细一看,发现我衣服穿反了.正所谓“急急忙忙,惹人笑断肠.”我把衣服穿反了的这件事让这里的180多个人几乎都听到了.我羞红了脸,排到了最后一个,又把衣服穿了一遍,总算是OK了.这时,几位老师还来给我这个衣服穿反的人拍照片.我更加难为情了.

就在今天晚上,我明白什么叫做“急急忙忙,惹人笑断肠”了.

篇8:避险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了《现代员工防灾避险应急手册》一书,使我深刻认识到防灾避险知识应该是每一个人必需掌握的,因为任何时候安全都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危险才是绝对的。生活、工作中,危险无处不在,任何时候突发的灾害、任何微小的失误或是一念之差,都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所以,提高防险避灾意识,对于保证安全至关重要。国为只有意识到危险,才能防范危险,避开危险,消除危险,真正保障我们的安全。根据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会遇到各种灾难与险情,结合对《防灾避险手册》的学习,谈一些自己的心得。

常言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天灾人祸总是与人类相伴相生,如影随行,从来没有远离。其实又岂止是天灾,生活中还有太多看似微小的,不经意的事,一些司空见惯根本不被人注意的细节,都可能给我们带来不可挽回的、致命的后果。虽说危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但只要我们小心提防,时刻保持高度的防灾避险意识,全面掌握丰富的防灾避险知识和技能,关键时刻会自救更会救人,必然也会绝处逢生,把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突破险境,逃出生天。

在面对突发的灾害与紧急事故,要学会避险自救,掌握急救方法,临危不乱,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会急救常识,多一些急救知识就多一线生机,危急时刻拯救生命就是争分夺秒,就是与死神赛跑,早一秒钟展开急救就有可能留下生的希望,所以急救常识不仅仅是医生的专业知识,更应当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必备常识,使我们在关键时刻救人生命。学习自救,急救知识,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守护,更是对他人生命的关爱与尊重。

做为一名烟草员工,要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安全隐患,做好岗位安全事故的防范,消除隐患,杜绝违章操作。在日常工作中,除了严重威胁我们生命安全的灾难和事故之外,工作中的危险也要高度注意,一不小心也可能会被夺去生命,带来伤害,所以警惕岗位安全,保证岗位规范操作,减少违章违纪,学会事故应急处理和自救逃生方法是非常重要的。然而,日常生活安全也要加强防范,因为日常生活琐碎而繁杂,危险也如影随形,时时存在。所以,生活安全更应全面防范,注重细节,防微杜渐,消除一切生活隐患,杜绝一切危险因素,掌握关键逃生技巧,才能化险为夷,长保安全。

《现代员工防灾避险应急手册》一书是员工危急时刻化险为夷的随身秘宝,它教会我们的不仅是常识,更大的是教会了我们在各种危急情况下逃生、自救、和互救的能力,是一门技能。生命安全,重于泰山。我们要时刻清醒的提高防范意识,因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中做到不违规不违章,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知道应该遵守什么安全生产规定,做到心中有数,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避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出现,做到不犯错误,工作中处处留心,及时提醒其他同志,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总之,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积极学习防灾避险知识,加强防灾避险意识,提高防灾避险技能,才能真正面对无处不在的危险,应对突然而至的灾祸,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和幸福。

篇9:中心学校紧急避险安全疏散演练的策划方案

一、演练目的

通过应急演练,使全校师生掌握教学楼应急疏散的工作方法,熟练我校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确保在突发事件来临时,我校的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多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全校师生生命安全,特别是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害。同时通过演练活动培养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德,提高师生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能力。

二、演练时间与地点

时间:12月22日12:25(上午大课间)

三、参加人员

全体教职员工、所有在校学生。

四、准备工作

1.成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的“紧急避险领导小组”统筹全局,并由政教处具体负责落实。

2.从12月15日起,由各年级组分别向教职员工和学生传达演练方案的各项要求,各年级采取班主任负责制,确保传达到每个学生。

3.12月15日起,学校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发布演练公告,在教学楼每间教室、学生食堂、信息公告栏、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张贴演练公告;

4.各年级必须根据本方案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并于12月19日前上报学校“紧急避险小组”,确保整个演练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5.各年级在12月15日—19日必须向本年级教师和学生讲解紧急避险疏散演练顺序及要求;

6.各年级在演练前做好本年级安排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告之每一个教师和学生;

7.各年级提前准备好照相机等设备,安排专人记录演练实况;

8.全校12月22日演练期间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演练期间校内所有车辆禁行。

五、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务必保持镇静有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师生员工在演练过程中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3.全体师生应认真学习紧急避险疏散知识,严肃认真、高质有序地完成各项演练任务。

六、演练组织与管理

1、学校领导小组成员

总指挥:袁丽(学校校长)

2.副总指挥:汪清海(学校党支部书记)

3.领导小组成员:石秀芳(学校副校长)

马宏政(工会主席)

李留根(学校党支部副书记)

马桂兰(德育主任)

韩静(九年级主任)

苏青(八年级主任)

刘秀梅(七年级主任)

张辉(音体美主任)。

篇10:避险搬迁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榆林采沉区避险搬迁安置工作,根据《抚顺市榆林采沉区住宅房屋避险搬迁安置实施办法》(抚政办发〔20XX〕39号)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避险搬迁安置范围。

西自略阳街、东至东洲区搭连路西段,北自浑河南路、南至东露天北邦等相关区域,涉及新抚、东洲两个城区。

二、避险搬迁安置主体。

所属区政府是避险搬迁安置和临时避险的主体;抚顺市采煤沉陷搬迁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管理;被避险搬迁人是指避险搬迁区域住宅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房屋承租人是指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租用人)。

三、避险搬迁安置地点和方式。

安置地点为城东31方块;安置方式为产权调换。

四、避险搬迁安置套型。

安置套型共分十二类,最小套为40—45平方米,最大套为105—110平方米。

多层楼房套型是40—45平方米至60—65平方米;高层楼房套型是75—80平方米至105—110平方米。

每个套型区间不包括起始面积,包括终止面积。

一类套型:40—45平方米

二类套型:45—50平方米

三类套型:50—55平方米

四类套型:55—60平方米

五类套型:60—65平方米

六类套型:75—80平方米

七类套型:80—85平方米

八类套型:85—90平方米

九类套型:90—95平方米

十类套型:95—100平方米

十一类套型:100—105平方米

十二类套型:105—110平方米

五、避险搬迁安置政策。

(一)多层楼房安置政策。

对私有产权房屋,按原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上调10平方米就近户型安置。

如果被避险搬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搬出,再给予优惠扩大5平方米。

原面积不收款,扩大面积部分享受优惠政策价1200元/平方米。

具体操作时,按15平方米优惠面积先行组织实施。

对于未按搬迁协议及时搬出的,其先行优惠扩大的5平方米按综合成本价收款。

上调15平方米后仍不足40平方米的安置到40—45套型,抓阄确定安置房面积及享受政策面积,45平方米内扩大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收取扩大面积款。

由于在实际安置中,是将同一套型档次的房源捆在一起进行抓阄,以实际抓阄面积确定最终安置面积,因此实际抓阄面积可能大于15平方米,也可能小于15平方米,以15平方米为基准上下浮动,自然差享受优惠政策价1200元/平方米。

(二)高层楼房安置政策。

高层楼房安置是在多层楼房安置政策基础上,再赠予原面积10%公摊进入安置套型。

高层安置次序为:首先赠予原面积10%公摊,其次上调10平方米、以及再给予奖励优惠扩大5平方米,进入相应套型进行安置。

(三)大户型安置政策。

1.原房屋面积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下较大户型安置政策。

原房屋面积86.36平方米以上至300平方米的,原则上还原面积安置。

可安置到最大户型;在原房屋面积以及安置房源允许的情况下,也可分户安置。

仅享受一次高层赠予原面积10%公摊面积,及扩大10平方米,奖励5平方米政策。

实际安置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按综合成本收取扩大面积款。

少于应安置面积部分,如实际安置面积未享受赠送10%公摊面积,给予综合成本造价货币补偿;如实际安置面积未享受到10平方米和奖励5平方米优惠扩大面积,则给予综合成本造价减1200元/平方米补偿;实际安置面积小于原面积部分,按照综合成本造价予以货币补偿。

2.超大原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安置政策。

在原房屋面积允许的情况下,采用老少三辈内分户安置。

18岁以上的未婚的可独立设户,结婚的夫妻共为一户,一户一套房屋,110平方米乘以分户数确定核定面积,最小核定面积为300平方米。

核定面积加上依次赠送10%公摊以及10平方米和奖励5平方米优惠扩大面积确定应安置面积。

核定面积以及赠送部分不收款,再扩大15平方米部分享受优惠政策价1200元/平方米。

最大套型不足,在避险搬迁安置十二个套型中调剂。

实际安置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按综合成本收取扩大面积款。

少于应安置面积部分,按照安置次序,如实际安置面积未享受赠送10%公摊面积,给予综合成本造价货币补偿;如实际安置面积未享受到10平方米和奖励5平方米优惠扩大面积,则给予综合成本造价减1200元/平方米补偿;实际安置面积小于核定面积部分,按照综合成本造价予以货币补偿。

原房屋面积减去实际安置面积剩余部分予以重置评估价补偿。

(四)户型调整政策。

对于因套型短缺而无法安置的,可依次上靠套型安置,10平方米之内按建筑成本价收款,再扩大部分按综合成本价收款。

(五)未登记房屋安置政策。

对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前建造没有产权登记的房屋,有(无)土地使用证,户口在搬迁安置范围内且长期居住,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且未得到过征收安置补偿,近五年未有交易记录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区认定公示,市联合调查组核定后,按“零平方米”安置政策安置。

即原面积从零算起,45平方米内(含45平方米)按元/平方米收取,45平方米以上按综合成本造价收取。

(六)楼房中“窗改门”住宅安置政策。

利用地面住宅从事经营活动房屋,在按照房屋权属证照记载的住宅性质进行安置基础上,经社区、街道认定,主管副区长、区长签字后,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补偿费用。

(七)扩大面积综合成本价安置政策。

对安置后居住确实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再行扩大面积安置,扩大部分按综合成本价收款。

(八)特殊群体政策。

持有《抚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辽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低保户,无力实行产权调换的,可先行入住,按公有承租房缴纳扩大面积部分房租,待交齐产权调换扩大面积款后,再行办理产权。

凡属重大疾病、下肢残疾、失去行走能力、双目失明、80周岁以上老人的避险搬迁居民,如房源允许,经本人申请和有关部门认定公示后,可优先在一楼进行安置。

(九)公租房政策。

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原则上先进行房改。

特殊情况不能房改的,经甄别承租证合法性后,按照公有住房予以安置,安置后房改。

(十)产权合并安置政策。

同一个人名或为夫妻共有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产权要求合并安置的房屋,可按一户产权房屋进行安置,只享受一次上调10平方米、优惠扩大5平方米奖励并就近户型安置政策。

安置到高层的,赠送原面积之和的10%公摊。

六、避险搬迁安置相关规定。

(一)安置原面积的确定。

避险搬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建筑面积以认定房屋合法使用证照记载为准;避险搬迁私有房屋,建筑面积以认定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准。

(二)成本造价规定。

建筑成本造价为2000元/平方米,综合成本造价为3800元/平方米。

(三)物业费规定。

城东31方块小区高层物业费1.5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费)、多层0.8元/平方米×月。

七、避险搬迁安置证照甄别。

市住建委、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市采沉办组成联合调查组,各相关区政府组成避险搬迁安置居民证照甄别小组。

各区甄别小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房屋证照、土地证照、居住房屋进行甄别,对农村集体产权房屋,既要甄别核定宅基地面积合法性,又要甄别核定房屋产权合法性,最终确定安置面积。

甄别后的所有证照复印件要加盖区甄别小组印章并经组长签字后报联合调查组进行审核认定,区政府负责将甄别结果进行公示。

八、统一抓阄选房。

由市采沉办选择地点,安排时间抓阄选房,新抚、东洲区根据时间安排分别组织本区抓阄选房居民到指定地点,按套型统一抓阄选房。

九、奖励、优惠及惩处政策。

鼓励避险搬迁安置居民按照政府要求,积极配合政府实施避险搬迁,政府给予以下优惠和奖励:

(一)避险搬迁居民应承担的维修基金予以减免,由政府承担。

(二)对按规定的时限内,搬离危险区域原房屋的居民,按原房屋面积予以100元/平方米的现金奖励,由各相关区采沉办发放,其搬离期限由所在区政府采沉办确认。

对于市、区、街道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有用权谋私、倒买倒卖房屋、套取政府给予避险搬迁居民优惠,借机牟利,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予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伪造证照骗取避险搬迁安置补偿的人员,一经查实,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设立举报奖励政策,对举报的情况经查实的,给予5000元奖励。

(三)对于购买安置小区车位和车库的避险搬迁居民,给予车位和车库价格8折优惠。

(四)按规定时限内,签订避险搬迁安置协议并搬离危险房屋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不包括未登记“零平”安置的居民),免收房屋交易费和登记费。

(五)减免税费程序。

居民持避险搬迁安置协议、区政府出具的已按期限要求搬离证明,到市房屋交易中心盖章认定,待办理产权登记时,即可免收房屋交易费和房屋登记费,并由税务机关征收契税。

购房人持契税收据到购房所在地的区财政部门领取契税补贴。

居民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避险搬迁安置协议、没有在规定期限搬离危险区域原房屋的,不享受优惠及奖励政策。

十、避险搬迁安置程序。

(一)启动榆林采沉区避险搬迁安置工作。

(二)颁布实施《抚顺市榆林采沉区居民避险搬迁安置实施细则》。

下发新抚、东洲城区组织实施。

安置细则在新闻媒体公示。

(三)进一步核定榆林采沉区避险搬迁居民基本信息,由社区、街道和区政府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副区长和区长签字确认,对所有认定的避险搬迁户建立一户一档,在区网站、居民所在社区、街道公示7天,无误后报市采沉办,并报市监察局备案。

(四)新抚、东洲区分别发布本区避险搬迁安置公告,同时,避险搬迁区域封区。

(五)居民提出避险搬迁安置户型申请,新抚区、东洲区分别预配户型,报市采沉办核准,各区进行公示后,印制居民抓阄房源信息册。

(六)新抚、东洲区政府负责开展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

(七)新抚、东洲区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地籍调查、证照甄别、产权调换协议签订、价格评估等工作。

(八)市采沉办会同新抚、东洲区政府组织居民抓阄选房,市公证处公证,同时将抓阄结果报市监察局备案。

新抚、东洲区政府分别公示本区抓阄安置结果,开具采沉区产权调换交款通知书、审批单。

(九)新抚、东洲区政府组织居民持搬迁协议、交款通知书、审批单,到市采沉办缴纳扩大面积款,腾空并交出旧房。

市采沉办开具进户通知单,安排居民进户,同时,新抚、东洲组织拆迁公司拆除旧房。

旧房拆除后,市采沉办组织验收工作。

(十)新抚、东洲区政府组织建档工作,一式两份,区政府留存一份,交市采沉办一份。

十一、强制避险搬迁。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地质灾害区内已出现地质灾害问题,可能造成区域内居民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对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搬离危险区域原房屋的居民,由新抚、东洲区政府组织公安、综合执法、公证和街道等部门共同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处于灾害威胁的'居民全部搬离地质灾害区,保证地质灾害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篇11:避险搬迁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节约用地、方便生产生活”的要求,把地质灾害灾后重建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指导的原则;

(二)坚持自力更生为主、社会帮扶和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鼓励集中搬迁的原则;

(四)坚持与发展经济、改善人居环境,安居工程、农村“三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坚持专款专用、分类补助的原则;

(七)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工作职责

县国土局是全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方案拟订、技术保障、建房选址和业务指导;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县住建局负责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农户的建房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避让搬迁农户安置工程的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规划概况

(一)搬迁对象:依据《四川省蓬安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四川省蓬安县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区划报告()》及《蓬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上级下达给我县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任务,20XX年实施省级避险搬迁100户、县级避险搬迁根据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对农户的威胁情况适时确定。

(二)安置形式:就近分散安置、就近集中安置、异地安置(自主购房、投亲靠友等)。

(三)资金来源:省级拨款、县级匹配、个人自筹。

(四)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5日前。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4日)

县政府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县电视台和各乡镇要开办宣传专栏,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要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各乡镇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要逐一动员其主动避险搬迁,同时要组织召开好村干部会议、社员大会,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操作实施阶段(20XX年6月15日—12月15日)

1.确定搬迁对象。

拟搬迁户属于《四川省蓬安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20)》《四川省蓬安县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区划报告(20)》或《蓬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0)》范围内的,由县国土局提供名册,经乡镇政府和乡镇国土所对照核实,确定为搬迁对象;属于突发性地质灾害亟需避险搬迁的农户,经乡镇政府和乡镇国土所共同到现场勘查属实,确定为搬迁对象,报县国土局审核。

2.实施搬迁及验收。

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组织搬迁对象在规定时限内(20XX年8月31日前)实施搬迁,并对原宅基地进行复耕。

乡镇政府组织国土所、建管所、安办等部门进行验收(20XX年9月1日—9月30日),并出具验收意见,报县国土局审核。

县国土局负责对搬迁工作进行监督,并对搬迁对象进行抽查核实,抽查率不少于50%。

3.上报资料时限。

各乡镇于20XX年10月10日前将验收合格的搬迁对象及相关资料报县国土局审核,由县国土局拟订搬迁补助对象名册,报县政府批准。

4.发放补助资金。

县财政局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避让搬迁补助资金按省级补助标准一次性打卡直发到搬迁补助对象。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搬迁农户统一享受房屋建设规费全免收政策;享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关优惠政策;在规模较为集中的安置点,推行新村建设。

(二)土地保障。

坚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由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协调,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采取转租、调换或根据就近原则将基层织织未承包土地及闲散地调整给搬迁户耕种等多种方式,支持户户互换、社社互换或多户交叉分块对换。

对于原宅基地,能复耕的,必须复耕,确保新建房屋占地后耕地总量不减少。

(三)资金保障。

搬迁安置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

财政局直接将资金直发到受灾农户的粮食直补账户,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制度保障。

按照避让搬迁涉及的各部门职能职责,严格工作进度考核,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对在避险搬迁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篇12:避险解困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搬迁工作的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尊重移民意愿,以居住不安全、生存环境恶劣及生产生活特别困难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为扶持重点,以龙河口水库库区为主战场,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综合采取搬迁安置、完善设施、产业扶持、培训就业等措施,加快解决水库移民特殊困难问题,努力把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水库移民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小康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移民自愿和政府统一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国家扶持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保移民居住安全与保基本生存条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改善当前生存环境与促进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稳定和谐,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为移民“输血”与帮助移民“造血”相结合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一)目标任务。

避险解困试点实施年限为20XX年至底,规划搬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236户944人。

(二)实施范围。

避险解困试点范围为牛角冲村环湖路50米内范围内已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农村移民,以及避险解困第一批规划人口中的部分非移民户。

具体包括经乡级国土资源部门鉴定,居住在滑坡、崩塌、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或因地面塌陷、地质沉降其房屋安全受到严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农村移民;基础设施极其薄弱、生存环境极端恶劣、不搬迁难以摆脱生活困难的农村移民。

三、安置方式和工作流程

(一)安置方式。

我乡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采取异地安置方式,分中心村集中安置、集镇安置和乡城安置三种方式。

试点对象在“移民自愿,生产门路和生活出路已经落实,安置后不留后患”的原则下,可以自主选择到本县城关镇或乡镇安置。

中心村安置坚持就近原则,避险搬迁后,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生产资料,不需要调整或置换土地,人文环境相同,将搬迁后的`适应性风险降至最低。

(二)工作流程。

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申报→调查核实→由村两委一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报乡人民政府初审核实→村两委进行二次张榜公示→申请人填写上报审批相关表格→与乡人民政府签订协议”的工作流程有序推进。

实施避险解困试点安置的移民,以户为单位签订避险解困安置协议,协议双方按照条款履行搬迁安置,避险解困安置协议主要明确以下内容:搬迁移民姓名、家庭基本情况、搬迁类型、安置方式、安置地点、安置补助标准、可享受建房补助人口数、补助资金及发放方式、保证金及购房资金付款方式、搬迁时间、原有房产及宅基地处置方式等。

协议文本由县移民局提供,由乡政府组织签订。

(三)、安置地点及建设方式

安置地点在牛角冲村中心村庄南延伸环湖路北侧。

建设方

式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搬迁户购房,政府补贴,合理定价,一次付清。

四、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

(一)补助标准。

中央安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对避险解困试点工作予以适当补助,方案按人均2万元计算。

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建房及基础设施、宅基地和生产资料调剂,其中,对到县城购商品房安置的按照人均1.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到集镇、牛角冲中心村庄安置的按照人均1.5万元给予建房补助,余下的人均0.5万元用于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发放方式。

在县城安置点移民建房安置的,凭房屋建房合同、购房发票,发放搬迁建房补助费总额的30%;凭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发放至搬迁建房补助费总额的70%;拆除旧房并经乡人民政府签字认可后,发放至搬迁建房补助费总额的100%。

在集镇和中心村安置房屋实行村民自建,在新房基础完工后,发放搬迁建房补助费总额的30%,新房封顶后发放至建房补助费总额的70%,拆除旧房并经乡人民政府签字认可后发放至搬迁建房补助费总额的100%。

移民建房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通过农民“一卡通”打卡发放。

五、实施计划和检查验收

(一)实施计划

根据皖水移〔20XX〕96号的要求,经过认真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牛角冲村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年度实施方案,计划分四个阶段完成: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至7月)。

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项目理事会;核定搬迁安置对象并公示;完成安置点的用地审批和土地征用;完成安置点的详规设计、五通一平施工图及房型设计;完成牛角冲村的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配套资金;完成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工作。

(2)建设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6月)。

主要工作任务是与搬迁对象签定搬迁安置协议;完成安置点基础设施;完成安置房建设;同步开展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3)迁入阶段(20XX年6月)。

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搬迁对象入住安置点并拆除旧房。

(4)验收阶段(20XX年10月)。

主要工作任务是对试点项目的整体检查验收和后评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为保障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必须落实如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乡人民政府成立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农经站、财政所、国土所、水利站、民政办、扶贫办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设办公室。

并成立征地宣传组、规划建设组、业务指导组,各工作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相关工作。

(二)广泛宣传,阳光操作。

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事关移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必须坚持原则、核准对象、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要坚持政策公开。

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移民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相关政策,确保家喻户晓;要坚持程序公开。

村在核准对象时,要严格按照实施对象条件进行评议初审,评议初审结果及时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移民群众监督;要坚持结果公开。

通过核定的安置对象经二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与乡人民政府签订避险解困安置协议。

(三)科学规划,合理选址。

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各移民户实际情况确定安置方式,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安置点选址必须科学、安全、合理,尽量不占用耕地。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严把项目审核关,切实规范项目立项、审批、计划、实施、监督、评估、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补助资金年度预决算管理。

加强对移民避险解困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管理,严禁专项资金挪作它用,坚决杜绝和防止弄虚作假行为。

加强审计监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法追回补助资金,同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整体推进,确保稳定。

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落实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措施,制定社会稳定应急预案,组建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答复工作,确保处置及时有效,切实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篇13:避险解困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政府移民办、发改委及财政厅《关于郑州等6市10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作试点方案的批复》(豫移办„

20XX‟71号文)和灵宝市移民办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实施我镇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切实改善库区特困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现结合我镇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批复的试点方案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以“保安全、保基本、促就业、促增收”为基本目标。

从移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以居住在危险地带、资源严重不足、生活特别困难的移民为重点对象。

采取搬迁安臵、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产业扶持为具体措施,改善特困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移民增收致富步伐,让移民安居乐业,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促进库区和安臵区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移民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国家扶持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以移民居住安全与基本生存条件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解决现实困难与解决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为移民“输血”与帮移民“造血”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xxx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实施对象为我镇杨家村杨家组、李家组共2个村组,原有移民人口226户,1065人,连带影响人口105人。

由于移民农户在实际搬迁过程中,有一家分2户或3户现象,现实际移民农户为302户,连带影响人口105人。

三、项目具体内容 该项目总投资4815.13万元,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一)房屋改造,原计划投资1872万元,新建房屋23400平方米。

现结合杨家自然村、李家自然村目前移民农户已经搬迁的现状,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采取“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逐户进行房屋改造,对原居住的一层房屋加盖二层,建筑面积为80㎡/ 户。

并对外墙及院墙进行统一粉饰,门口统一新建花池和在屋顶增设女儿墙,每户平均投资4.23万元(加盖二层80×450=36000元,院墙粉饰100×40=4000元,新建花池及房顶女儿墙,每户2300元,合计42300元)。

杨家自然村和李家自然村原有移民户226户,现由于在搬迁过程中出现分户情况,实际移民户为302户,房屋改造共需资金1277.46万元,结余房屋建设资金594.54万元(1872-1277.46=594.54万元)。

此部分资金用于以下四项工程:

1、新增硬化道路8000㎡,增加资金80万元;

2、新增养老院一座,增加资金300万元;

3、幼儿园扩建,增加资金193万元;4、卫生室扩建,增加资金21.54万元。

(二)土地调剂:因为移民群众已搬迁,房屋新建变为改造,将原批复的土地调剂费337.44万元,用于以下三项工程:

1、村庄亮

化工程新安装路灯200盏,需投资金100万元;

2、杨震大道绿化工程,需投资金187.44万元;3、安装科技防控工程,需投资金50万元。

(三)基础设施建设,原计划投资802、80万元,现计划投资 为1405.8万元,含结余资金603万元,用于硬化道路、实施绿化、亮化工程、新建幼儿园、卫生室、养老院、舞台、文化广场等设施,把杨家移民新村建成具有豫西民俗风格的新型农村社区。

(四)生产扶持项目,投资1348万元。

建日光温室大棚100个,万只养鸡场1个,引导移民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五)技能培训,投资50万元。

开展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培训人数为1000余人。

四、 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任务 (一)xxx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搬迁计划在9月底完成,具体为:在xxx杨家村中心村需搬迁安臵移民300户,移民1065人,连带人口105人。

其中,杨家自然村移民140户,移民510人,连带人口53人;李家自然村移民160户,移民555人,连带人口52人。

(二)移民安臵区基础设施建设在搬迁时同规划、同建设,要满足移民搬迁后所需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209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移民的生产扶持和技能培训要同时开展。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组织,细化方案

镇政府成立xxx杨家村移民避险解困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杜继英,常务副指挥长李全兴,成员由移民办、建委、林站、财政所、国土资源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是工程建设组、工程协调组、综合服务组、财务后勤组。

(二)广泛宣传,全面启动(9月1日至9月10日) 组织召开杨家村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动员会,镇政府、相关单位、杨家村负责人和主要工作人员参加。

宣读批复文件,确定工程实施方案,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工作任务等,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启动。

(三)核查审批,签订搬迁协议(209月10至15日) 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使移民群众全面了解移民解困避险安臵政策、程序、实施办法和要求等。

在此基础上,镇政府及杨家村要严格按照批复的人数和报批程序,确定对象,再次认真逐户逐人核查搬迁人口。

征求群众意愿、制定规划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同移民户签订协议。

(四)项目前期筹备(20XX年9月16至10月30日) 通过招标,确定勘测设计及监理单位,完成项目规划、地质勘探、设计,项目监理,土地征用报批和拆迁,三通一平等工作,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和审批后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企业。

对产业扶持及技能培训项目进行规划、可行性论证、设计评审及审批,做好开工准备。

(五)项目实施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统筹安排整体项目建设。

合理安排工期,分阶段抓好工程建设、产业扶持及技能培训。

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 名称 具体内容 完成时间 房 屋 建 设 房屋改建 3月中旬—6月底 围墙、房屋粉刷及喷漆 4月上旬—7月底 花池修建、门前绿化 3月上旬—5月底 巷道硬化 5月底 路灯安装、排水设施 7月底 基础 设施 建设 规划设计招标 12月25日前 施工设计 元月10日前 工程招标 2月5日前 工程建设 2月-8月底 生 产 扶 持 土地流转签订协议 元月底前 生产道路、水电规划 元月底规划结束,4月底前完工 新建蔬菜大棚100个 6月—8月 养殖场建设 6月—9月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工程建设指挥部要定期检查和监督指导,以项目监理单位为主体,杨家村代表要广泛参与。

项目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六)检查验收(20XX年10月1日至20日) 施工企业和各管理单位要做好竣工资料收集整理,项目完工后及时验收,按程序申请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验收。

(七)竣工移交接受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 将项目资产移交给移民户及村集体,建立相关手续。

(八)移民避险解困安置建房须坚持以下程序:

1、书面申请。

要由移民户本人向村组提出搬迁安臵和搬迁去向书面申请,并将本人的居住房屋拍照留存,报送至有关部门核查;2、民主评议。

村两委要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由支委会提议,村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3、乡镇审核。

经村两委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将结果报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核,并汇总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4、市级复核。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镇审核意见,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将结果反馈到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果报上级审批备案,核定移民搬迁安臵对象和补助资金;

5、签定协议。

(1)村组织与移民户逐户签订房屋改建协议,并报镇政府审核公示。

按批准的计划和名单由乡镇人民政府与相关各方签定补偿协议;

6、工程建设。

按照方案、规划、协议等相关规定,完成移民搬迁户改建工程任务;

7、联合初验。

完成避险解困安臵建房任务后,由镇向市领导小组申请验收。

验收工作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8、上级终验。

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验收情况,按程序报三门峡市初验、省组织终验;

9、及时付款。

根据施工计划、安臵协议及验收情况支付有关款项;

10、按户建档。

由村负责收集资料,镇负责按户规范建档,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存档。

六、资金使用管理 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具体按财政部门文件执行。

七、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移民自愿原则。

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xxx移民避险解困项目建设指挥部,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和监督管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杨家村部。

篇14:遇到泥石流如何避险?

什么是泥石流?

泥石流是山区沟谷或斜坡上由暴雨、冰雪消融等引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巨石的特殊洪流。泥石流常与山洪相伴,其来势凶猛,在很短时间里,大量泥石横冲直撞,冲出沟外,并在沟口堆积起来。

泥石流的破坏性很强,冲毁道路,堵塞河道,甚至淤埋村庄、城镇,给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带来极大危害。1970年南美秘鲁的安第斯山发生冰川泥石流,将3000多万立方米的冰雪泥石冲入容加依城,顷刻间全城被彻底摧毁,3万居民全部遇难。

在泥石流多发地区建新房,切记一定要选择安全地带。当地居民要随时注意灾害预警预报,选好躲避路线,避免到时措手不及。

遇到泥石流如何避险?

1、在沟谷内逗留或活动时,一旦遭遇大雨、暴雨,要迅速转移到安全的高地,不要在低洼的谷底或陡峻的山坡下躲避、停留。

2、留心周围环境,特别警惕远处传来的土石崩落、洪水咆哮等异常声响,这很可能是即将发生泥石流的征兆。

3、发现泥石流后,要马上与泥石流成垂直方向向两边的山坡上面爬,爬得越高越好,跑得越快越好,绝对不能往泥石流的下游走。

4、暴雨停止后,不要急于返回沟内住地,应等待一段时间。

注意:野外扎营时,要选择平整的高地作为营址,尽量避开有滚石和大量堆积物的山坡下或山谷、沟底。

篇15:应急避险方案

应急避险方案

应急避险方案怎么写?应急避险有哪些措施?请看下面:

青云三中应急避险演练方案【1】

一、演练目的

为了使学生了解防震、疏散等应急避险知识,掌握应对危险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险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总指挥:张新秀

副指挥:王国进 梁 锋 王悦汉 刘兆亮

办公室成员:武金一 冀承军 徐勤俭 王道普 李志诰 陈 琳

田新泉 陈传高

三、演练步骤

1、让学生熟悉应急避险的方法。

2、让学生熟悉避险集中地点和途径的路线。

3、进行模拟发生危险的演练。

四、演练安排

1、演练时间: 5月26日 2、演练内容:

防震演练;疏散演练;防踩踏演练。

3、警报信号:

应急避险和疏散以警报声作为启动信号。

危险发生的信号:三次长警报声;代表发生危险,学生进行应急避险。

危险发生后,组织疏散的信号:连续长警报声。

听到警报声后按预订方案进行演练,全过程要求在5分钟内完成。

五、管理人员职责

应急避险演练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

各班主任及工作人员在演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领导和老师要预先做好部署,做好分工,亲临指挥,既要确保演练顺利进行,通过演练来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使学生得到锻炼,也要防止在演练中发生意外的事故。

管理人员及老师应做到:

1、明确职责,负起责任,演练开始前要到达所负责的岗位,路口、疏散路线每个拐弯处等,都要有人负责。

张新秀——总指挥、总负责 王悦汉——负责意外事故处理 武金一 ——负责警报信号 徐勤俭——负责后勤保障

田新泉---及各班主任负责本班避险指挥。

2、要严肃,要当作是真的危险发生,而不是一种游戏。

3、及时纠正学生不正当的动作。

4、当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作出处理。

5、集合后及时清点人数。

六、地震发生时的应急避震演练程序

从你意识到这是一次地震,到地震结束,一般只有十几秒钟的时间(唐山地震12秒、汶川地震22秒),很少会持续一分钟以上。

要把握好最早的几秒钟,赶紧躲到最近的安全地方。

躲避到地面停止摇动,再也没有东西落下来为止。

1、启动程序:做好准备,各就各位

2、上课教师(演练时为班主任)立即停止上课,转而成为教师演练负责人,立即告知学生“地震来了,不要慌”,并指导学生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下或课桌旁,尽量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并尽可能用书包保护头部。

演练持续1分钟。

3、1分钟后,信号员发出解除“地震警报”信号(一声长哨) 4、学生复位,老师告知学生,地震已过,现在撤离教室,进入紧急疏散演练环节。

当听到地震发生的信号后,学生们立即开始演练,应该做到: 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

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房屋。

2、在室内的学生,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

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书包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室外的同学,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6、老师要按预先的分工,迅速到每个教室检查避震的情况,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要及时纠正。

七、防踩踏应急措施

1、发生踩踏事故时,应及时送受伤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学校、家庭、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3、注意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

八、疏散的集中地点和路线

等到危险结束后,为了防止有次生的危险发生,应该立即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去躲避危险。

疏散的集中地应选择坚实、平坦的开阔地,远离高大建筑物的场地。

当听到疏散的信号后,按预定的路线和集中地、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一)、疏散路线和集中地 全体学生疏散撤离到楼前集合。

(二)、疏散注意事项

1、要有顺序地疏散,在出教室门时,不准学生互相拥挤,避免跌倒,出现踩踏事故。

2、老师指挥学生有秩序疏散。

具体安排如下:

1)、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以防被砸。

2)、疏散过程中,要迅速,要排队有秩序前进,不要慌乱奔跑,不要争先恐后。

3)、疏散途中不能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4)、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学生要蹲下,保护头部。

等到演练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九、演练结束

当各班到齐集中地点,经查实人数无误后,可以宣布演练结束。

老师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学生应急避险演练的效果。

(望各位教师认真阅读,做好演练工作,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的能力)

行车应急避险措施【2】

1、制动突然失效怎么办?

行车中突然感到“没有刹车”时,应继续不断地用力踩踏制动器踏板,同时慢慢拉紧“手刹”,并开危险报警闪光灯,鸣笛,以示警其他车辆。

如仍不能停车,应迅速将变速杆换至低挡位,并利用路旁土堆、树木等坚实障碍物擦剐车体减速。

2、行车中发动机突然熄火怎么办?

汽车在行驶中,如果油路、电路出现故障,一般都有先兆。

比如发动机发出“突突”的声音,动力忽高忽低等。

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千万不要摘挡,不要踩离合器。

要利用车辆惯性,带动发动机再次起动。

如果起动失败,要靠边停车,打开双闪灯, 检查故障。

首先要检查汽油滤清器里面有没有汽油。

如果没有,说明是油箱没有油、油路堵塞、汽油泵损坏;如果有油,说明油路正常。

其次再检查电路。

检查电路时,要先检查分缸线。

如果分缸线没有高压火,再检查高压线有没有高压火。

如果高压线有高压火,说明分头线和分电器盖损坏。

如果高压线没有高压火,再检查点火线圈低压线是否有电。

检查的方法是把低压线和车身点接触搭铁,如果低压线没有电,就可能是点火系统保险烧断,或是点火开关烧蚀,如果检查保险盒没有保险烧断,就应该把点火开关后面的线头全部拔下。

最粗的(红色) 是电源。

把另外几个线头依次连接,观察仪表有无反应,有反应的是点火线。

连接好以后,再找起动线,便可以起动发动机着车。

这里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您开的车是带转向助力的车型,发动机一定不能停转。

如果上述故障已经出现,就要利用车身惯性带动发动机转动,赶紧靠边停车。

因为发动机一旦停止转动后,转向助力马上停止,制动助力也马上停止。

此时打转向轮很沉, 车辆继续滑行时,踩制动也是特别沉。

驾驶人如果没有一定心理准备,就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所以出现故障后不要慌,采取措施要果断,事故还是可以避免的。

篇16:雷电天气,如何避险?

雷电通常会击中户外最高的物体尖顶,所以孤立的高大树木或建筑物往往最易遭雷击,人们在雷电大作时,在户外应遵守以下规则,以确保安全。

1.雷雨天气时不要停留在高楼平台上,在户外空旷处不宜进入孤立的棚屋、岗亭等。

2.远离建筑物外露的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及电力设备。

3.不宜在大树下躲避雷雨,如万不得已,则须与树干保持3米距离,下蹲并双腿靠拢。

4.如果在雷电交加时,头、颈、手处有蚂蚁爬走感,头发竖起,说明将发生雷击,应赶紧趴在地上,这样可以减少遭雷击的危险,并拿去身上佩戴的金属饰品和发卡、项链等。

5.如果在户外遭遇雷雨,来不及离开高大物体时,应马上找些干燥的绝缘物放在地上,并将双脚合拢坐在上面,切勿将脚放在绝缘物以外的地面上,因为水能导电。

6.在户外躲避雷雨时,应注意不要用手撑地,同时双手抱膝,胸口紧贴膝盖,尽量低下头,因为头部较之身体其他部位最易遭到雷击。

7.当在户外看见闪电几秒钟内就听见雷声时,说明正处于近雷暴的危险环境,此时应停止行走,两脚并拢并立即下蹲,不要与人拉在一起,最好使用塑料雨具、雨衣等。

8.在雷雨天气中,不宜在旷野中打伞,或高举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棍、锄头等;不宜进行户外球类运动,雷暴天气进行高尔夫球、足球等运动是非常危险的;不宜在水面和水边停留;不宜在河边洗衣服、钓鱼、游泳、玩耍。

9.在雷雨天气中,不宜快速开摩托、快骑自行车和在雨中狂奔,因为身体的跨步越大,电压就越大,也越容易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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