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复工令范文(精选15篇)由网友“jgj123”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工程复工令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工程复工申请报告
益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根据你站要求对春节过后复工工地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在xx年2月15日对在建项目的景湖春天工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重大危险源、文明施工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整改,已符合复工条件,申请复工。 附:检查情况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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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复工通知书
编号:FGTZD—001
说明:在施工单位按“停工通知单”提出的要求整改完毕后,并经有关单位复查,符合规定要求;有关部门盖章审批后,才可以继续施工。
编号:FGTZD—002
说明:在施工单位按“停工通知单”提出的要求整改完毕后,并经有关单位复查,符合规定要求;有关部门盖章审批后,才可以继续施工。
编号:FGTZD—003
说明:在施工单位按“停工通知单”提出的要求整改完毕后,并经有关单位复查,符合规定要求;有关部门盖章审批后,才可以继续施工。
春节放假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已过,经公司、矿领导研究决定:今年春节放假后定于二月二十七日正式复工。为确保安全、正常进行停复工,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请有关人员及各部门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
一、成立复工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机电矿长 通风(区)队长
成 员:矿各科室(队)负责人,监理单位、施工队负责人
二、复工前一般安全措施:
1、复工前,复工领导小组,必须到井下各施工地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在复工前处理好。
2、复工前,巷道有漏顶、偏帮要进行整修、放顶或用锚网维护均必须在复工前全部处理好。
3、各施工地点有水涌出的`,必须及时抽出工作面。 4、有淋水地点的所有电器设备都要运至干燥地点,严防设备受潮。
5、应清理作业地点和沿途巷道的浮煤、杂物、材料成堆码好。
6、用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工作面,必须由通风科对风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确认设备完好无误。由瓦斯检查员详细检查后,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方才能进入工作面。
7、复工期间,水泵司机每班必须有人下井排水。要坚持八小时工作制,认真搞好交接班,严禁提前离岗和空岗。
8、复工前,领导小组必须提前一班组织各队队长、安监员、瓦斯检查员、技术员等到井下各工作面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复工时领导小组必须认真布置各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各队所在工作面的作业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篇3:工程复工方案
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金山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指示,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疫情期间建筑工地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方案。
2.工作目标
坚持“五分一闭环”原则(“分类、分区、分级、分时、分散”和“全过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建筑工地完善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建筑工地逐步恢复施工,力争实现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经济运行秩序。
3.适用范围
3.1本方案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民生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3.2本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建筑工地可参照执行。
4.文件依据
根据《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1.0版》(沪建办发联〔2022〕171号)、《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关于本市建筑工地实施疫情防控分类管控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187号)等文件精神,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5.责任分工
5.1区建管委职责
5.1.1区建管委负责统筹指导各建筑工地有序复工复产。
5.1.2区建管委成立派驻指导组,对复工项目一对一进行现场指导,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自查问题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5.2属地管理职责
5.2.1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街镇(园区)管理。
5.2.2各街镇(园区)应当依法落实属地责任,制订本区域工作方案,明确沟通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机制。
5.2.3各街镇(园区)要积极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做好核酸检测点设置和提供检测服务,对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保障提供托底服务。
5.3企业主体职责
5.3.1建设单位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主体,施工总包单位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现场监管责任主体。
5.3.2建设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5.3.3各参建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管理到位、疫情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生活物资保障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5.3.4面对突发疫情,各参建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就地隔离、现场消杀等应急措施。如因迟报、漏报、瞒报导致疫情扩大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顶格处罚。
6.复工前准备
6.1建筑工地实行分类管控
6.1.1各建筑工地应按照《关于本市建筑工地实施疫情防控分类管控的通知》要求,实行三色分类管理,根据疫情情况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类型。
6.1.2建筑工地应按照疫情传播风险,对区域、人员、物资、环节等因素实行三色分类管理,红色和黄色的应作为疫情防控重点管理内容,采取设立警示标示、增加场所码、加强消杀力度、增加核酸频次、做好个人防护等措施。(分类标准见附件1)
6.1.3绿色工地根据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复工准备后,可按程序申请复工。复工后的工地转为红色或黄色工地,立即停止施工,待工地转为绿色工地后,重新申请复工。
6.2疫情防控小组
6.2.1各建筑工地应根据规定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施工总包单位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劳务员,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安全监理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
6.2.2分包单位应设置专人与疫情防控小组对接,服从疫情防控小组所有涉及疫情防控的管理。
6.3关键人员到岗履职
6.3.1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所有成员必须到岗履职,确保疫情防控小组正常运转。
6.3.2未到岗的管理人员,如居住在本区防范区内,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抗原检测阴性后方可进入工地,进入工地后需设置2天的静默期,落实独立的宿舍和必要生活保障条件。核酸检测及抗原检测频次为“2+2”,即第一天测两次抗原(上午、下午各做一次),第二天上午测抗原、下午测核酸,果为阴性者,方可安排进入工地。
6.3.3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以及本区外的管理人员暂缓返回工地。
6.4建立“一工地一方案”
各建筑工地应根据工程性质、规模、特点,牵头建立符合实际的疫情防控方案,明确人员管理、物资保障、过程实施、应急处置、街镇(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环节。
6.5实施全封闭管理
6.5.1建设工地必须实施全封闭管理,生活区必须设置在工地范围内,工地只开一个出入口,并设立两道门卫检查岗,间隔20米左右,当中作为缓冲区,并安排专人负责消杀工作。
6.5.2施工现场设置高清摄像头,能够覆盖出入口、所有围墙、主要通道、材料堆场、办公区、食堂等场所,并提供接入端口,供管理部门调看检查。
6.6开展一次全面消杀
各建筑工地在复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建筑工地消杀工作,并做好消毒人员、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业时间、作业点位等方面的台账记录、水印照片,做到消毒作业全过程可追溯。
6.7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6.7.1现场防疫物资应由专人负责,按照14天以上要求储备足量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级别)、医用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屏)、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
6.7.2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储备足量的常用医疗器械和药物。
6.8设置临时隔离点
6.8.1临时隔离点应选择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在与住宿区、办公区有明显“硬隔离”分割的区域内,并设置监控与门磁。生活区如离施工现场较远,施工现场也应同时设置临时隔离点。
6.8.2临时隔离点设置房间数量应与工地需要隔离人员数量相适应,房间数量应按照不低于50人1间的比例标准设置,且不少于2间。尚无需要隔离人员的工地应提前准备临时隔离点。
6.8.3临时隔离点内应保证一人一室,并设有专用卫生间(便桶)。
6.8.4临时隔离点应配置专职工作人员,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临时被隔离人员严禁随意离开隔离房间。
6.8.5临时隔离点应采用不接触配餐制度,由防护到位的专人负责定点为临时隔离人员配送三餐及生活保障物资。
7.复工申请
7.1建筑工地
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制定疫情防控和封闭管理方案,开展复工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自查,填写《金山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条件自查表》(见附件2)及《金山区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申请表》(见附件3),向区建管委及所在街镇(园区)申请复工,区建管委会同属地街镇(园区)开展现场核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施工。(流程图见附件4)
7.2其他行业
其他行业工地可参照执行,并向所属行业管理部门及属地街镇(园区)申请复工。
8.复工期间管理要求
8.1加强出入口管理
8.1.1强化出入口值守,施工人员原则上不进不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的聚集和流动。
8.1.2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在岗查岗(作为必要条件),门口需张贴“场所码”,所有进入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并核查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现场抗原检测阴性证明。
8.1.3施工材料及物资进场前要在过渡区做好消杀工作,方可进入工地内场。消杀标准及静置时间:使用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30分钟。喷洒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使物体表面完全润湿;不能擦拭或喷洒消毒的,应放置于专用场所静置2天以上。
8.1.4配送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能不下车就不下车”,物料配送完毕后应尽快离场。
8.1.5除经核查符合条件工地返回人员、建材运输人员、机械维保人员、应急抢险人员等必须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8.2加强人员管理
8.2.1本区建筑工地人员根据疫情风险情况分类管理。
8.2.2要重点加强食堂工作人员、采购人员、出入口安保人员、机械维保人员、物料卸货人员、物料运送人员、垃圾收运单位人员、临时隔离点配餐管理人员等红色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各项防护措施,采取每日“抗原+核酸”一检一测,间隔12小时。
8.2.3现场巡查人员、专业消杀人员、现场保洁人员、医务人员等黄色人员采取每日测抗原,每2天测1次核酸。
8.2.4绿色人员采取每日测抗原,并严格执行所在街镇(园区)核酸检测安排。
8.2.5参加外区方舱医院建设的人员,返金后应进行7天封闭隔离观察,开展4次核酸(第1、2、4、7天)和3次抗原(第3、5、6天),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安排进入工地。
8.2.6疫情防控小组应落实专人负责工地人员信息统计和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计信息中应包括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三色分类情况等关键要素,还必须明确所属单位、班组长姓名、在沪目前实际居住地(具体到村(居)、小区楼栋)等信息要素。
8.2.7所有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小组还需做好工地人员的疫情防护培训。
8.3加强后勤管理
8.3.1工地应采用外订餐食或外订食材自行加工的方式,由餐饮企业或食材配送人员配送至工地门口。
8.3.2配送人员需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现场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并对配送物料及包装进行全面消杀,相关配送人员禁止进入工地内部。
8.3.3外订餐食由工地安排人员统一配送至宿舍用餐。
8.3.4外订食材自行加工的,工人到食堂排队间隔2米打饭,全程佩戴口罩,返回宿舍用餐。
8.3.5餐厨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保安保洁人员、物资采购等外勤人员应相对集中居住,并与生产作业人员分开。
8.4加强公共卫生间和浴室管理
8.4.1加强公共卫生间和浴室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改善卫生条件,增加消杀频次。
8.4.2加强开窗通风,通风不良的设置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装置。
8.4.3按一定间隔设置便池,在如厕高峰期应加强引导,如厕一定要佩戴口罩。
8.4.4淋浴设施应错峰使用,加强引导,间隔使用淋浴设施。
8.4.5有条件的建筑工地,应按工地人数增设厕所和淋浴设施。有条件的建议分区使用厕所和淋浴设施。
8.5加强宿舍管理
8.5.1住宿区设置且仅设一个出入口,设立值班人员,实施门禁管理。
8.5.2入住区按照人均使用面积大于4平方米要求合理安排住宿人数,且房间应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进行分配,并详细登记归档。
8.5.3宿舍门上张贴卡牌标明居住人员,并注明对应班组长。
8.5.4宿舍环境消杀应由班组长落实专人分区负责,班组长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及其他健康状况指标。
8.6加强消毒管理
8.6.1各建筑工地应加强预防性消毒工作,明确专门消杀队伍并做好培训。
8.6.2消毒范围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隔离区、厕所、盥洗室、食堂、会议室、施工现场、其他设施、运输车辆等。
8.6.3消毒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台面类、把手类、按键开关类、座椅类、废弃物处理区等。
8.6.4厕所、盥洗室、淋浴间应落实每2小时一次消杀。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液的抹布擦拭消毒,或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10-30分钟。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润湿。
8.6.5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消毒2次,用250mg/L~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10-30分钟。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润湿。
8.6.6临时隔离点每6小时进行一次消毒,异常人员转运后应立即进行终末消毒。用1000mg/L含氯(溴)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
8.6.7住宿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公共区域等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工人宿舍、杂货店、食堂、办公室、垃圾收集场所等每日消杀不少于3次。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10-30分钟。采用拖拭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使地面完全润湿。
8.6.8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1次。使用250mg/L~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10-30分钟。
8.6.9脚手架作业面、模板支撑作业面、临时操作平台、各类登高设施、施工升降机轿厢、塔吊驾驶室、工人茶水亭、物料仓库、单位工程楼层等区域,落实每日1次消杀。
8.6.10消毒应区分不同的消毒部位如物体表面、地面等,选择合适的消毒制品及方法,进行针对性消毒。相关场所应加强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
8.6.11相应消毒记录应张贴在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明显位置,消毒过程使用带时间水印的照片留档备查。
8.7加强垃圾清运管理
8.7.1疫情防控小组应主动和属地街镇(园区)相关部门联系,指派专人对接垃圾清运工作。
8.7.2各工地及时将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运至工地出入口缓冲区,并进行集中消杀后,由垃圾清运车在工地缓冲区内进行装运。
8.7.3垃圾清运人员应全程戴口罩、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进行现场抗原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避免与工地现场人员直接接触。
9.应急处置
9.1应急措施启动
9.1.1接报疫情事件后,疫情防控小组应即时启动应急措施。
9.1.2疫情防控小组接报工地人员核酸检测(含抗原试剂检测)结果异常或接报流调发现工地存在密接人员应判定为红色工地。
9.1.3疫情防控小组接报流调发现工地存在次密接人员及其他疫情事件应判定为黄色工地。
9.2临时隔离点安置
9.2.1涉疫人员应立即安顿进入临时隔离点,未转运前不得擅自离开隔离点。
9.2.2临时隔离点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服务,餐饮及排泄应与生活区、办公区严格分割。
9.3紧急报告和转运
9.3.1判别属于红色工地时,疫情防控小组应立即上报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和区建管委,由属地街镇(园区)安排专车将其送往相应地点分类救治或隔离观察,并等候结果。
9.3.2判别属于黄色工地时,疫情防控小组应立即上报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将相关人员分别安顿现场隔离点,安排专人值守,采取7天工地集中管理+7天自主健康观察,在观察当天、第2、4、7、14天联系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安排核酸检测,在集中管理期间不得与其他人员交叉接触,如工地不具备工地集中管理条件的,应及时向属地街镇(园区)说明情况并服从区防控办的统一集中管理。
9.4内部排摸和处置
9.4.1疫情防控小组应指派专人负责通过网络、电话等“零接触”方式配合疾控部门全面摸排14天内行动轨迹,排查相关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9.4.2红色工地排摸发现的密接、次密接人员应立即分别安顿进入临时隔离点,并向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和区建管委补充报告。
9.4.3红色工地排摸时若发现与其他工地相关联,应立即通报关联工地启动应急响应。
9.4.4黄色工地排摸涉及的相关人员应采取2天工地集中管理+12天自主健康观察,在观察当天、第2、4、7、14天联系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安排核酸检测。
9.5暂停施工作业
9.5.1红色工地应暂停施工作业,配合区疾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控。
9.5.2黄色工地,次密接人员所在班组(部门)及交叉作业区相关人员立即暂停作业,并与其他班组隔离,谨慎安排其他班组施工。
9.6清洁消毒
9.6.1红色工地,应对相关人员涉及的相关场所实施终末消毒,环境采样阴性后可恢复使用。对相关环境(食堂、楼梯扶手、门把手、公共卫生间、垃圾箱等)加强清洁,提高消毒频次。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报告属地街镇(园区)和区防控办,配合相关部门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9.6.2黄色工地,应加强建筑工地宿舍室内通风,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抽气扇加强空气流通。加强宿舍等清洁消毒,对重点公共区域(食堂、公共卫生间、垃圾箱等)加强消毒频次。
9.7现场管控与核酸检测
建筑工地其他人员立即落实现场管控,在工地集中管理,期间不得与其他宿舍人员交叉。加强内部摸排,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管控时间和核酸检测标准根据防控办提出的具体管控和检测措施实施。
9.8环境采样和筛查
9.8.1建筑工地应服从属地街镇(园区)和区疾控部门安排,配合开展环境标本采集与检测,评估污染情况和消毒效果。
9.8.2根据属地街镇(园区)要求,应在区疾控部门对工地周边关联地区开展核酸筛查过程中提供便利和帮助。
10.安全生产
10.1抓好疫情防控阶段安全生产
10.1.1各单位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10.1.2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及全员安全教育,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针对深基坑、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平台、临时用电等内容、环节进行严密排查,组织分包单位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保和调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10.1.3区建管所应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自查工作不力、整改不落实、违反防疫规定强行施工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10.1.4在复工后,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分析研判,分析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薄弱环节,研判疫情防控动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工作这根弦,切实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安排好、部署好、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10.2做好疫情防控阶段消防管理
10.2.1各单位在复工复产前重新梳理一次施工工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对于临时调整的消防岗位人员要进行责任交底。各单位要结合岗位职责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组织重点岗位、调整岗位和新入职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10.2.2针对疫情带来的消防安全变化情况,各单位组织各级开展风险研判,专题研究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火灾风险,明确预防性措施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10.2.3建筑工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巡查,对消防设施设备开展自检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对于消防重点部门要加大安全巡查力量投入和频次,对于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即知即改,对于不能及时改正的,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看守措施。
10.2.4各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吸烟管理,加强动火作业现场监护,重点加强人员住宿区域的用火用电管理,突出做好厨房与住宿区域的防火分隔。
10.2.5各建筑工地要发动在岗人员成立消防应急处置队,结合生产作业风险和防疫闭环管理特点,细化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疏散逃生演练。
10.3建立熔断机制
10.3.1建筑工地发生以下情况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0.3.1.1.存在未经属地街镇(园区)、区建管委审批同意,擅自复工复产的;
10.3.1.2.申请复工复产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具备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的;
10.3.1.3.施工现场发生疫情的;
10.3.1.4.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10.3.1.5.发生生产安全、火灾等事故的。
10.3.2街镇(园区)、有关执法部门发现熔断情形的,根据违法违规情况,按相关执法权限、执法流程办理熔断手续,报区重点企业保运转工作专班、建筑工地所属街镇(园区),并开具相关法律文书。
10.3.3建筑工地应主动配合做好熔断后续整改等工作,确保熔断期间安全可控。
10.3.4建筑工地整改后,不再符合熔断情形的,由建筑工地向所在街镇(园区)、区建管委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所在街镇(园区)、区建管委会同相应执法部门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10.3.5街镇(园区)将复工复产情况报区重点企业保运转工作专班备案。
10.4做好信息报送和动态研判
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应对照自查表,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工作。监理应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视频会议,通报近阶段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并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篇4:工程复工方案
目前新冠肺炎的防治工作仍然不容忽视,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复工,保障项目部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问题总结如下:
一、防疫问题
所有新入场复工人员要做好登记,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防疫工作,疫情结束前每天测量体温两次,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隔离观察(地点:悬山岛租赁宿舍)或送定点医院治疗。此外,外地来舟复工人员还要第一时间(到达六横后一小时内)按六横当地政府要求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二、安全方面
1、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帽、救生衣、救生圈等安全防护用品不足及时购买、每个班组成员进入项目部施工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2、新入厂工人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防护意识。
3、施工区域内正确树立安全标识牌,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区域
三、质量方面
码头现浇砼面层施工中注意问题:
1、码头现浇面层施工前,需对钢筋进行除锈。
2、混凝土浇筑前需将底部杂物清理干净,用水将底部泥土冲刷干净,严禁使用海水冲刷,确保混凝土内在质量
3、搅拌船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检验水泥、石子、砂等计量器具,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篇5:工程复工方案
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办明电〔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治信息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复工条件检查
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地在有效落实防疫措施的情况下方可组织既有人员继续施工,但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
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暂不得复工或新开工,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可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做好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的各项准备。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并通过工程监督机构复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机构
各建筑工地应成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劳务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劳务单位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及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建筑工地用工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临时招募散工、点工。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处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肥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各项目可根据各自管理要求自制,但应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户籍地、身份证号、单位、工种、健康状况、手机号码、以来的驻留地及时间、何时从何处来肥、是否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有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是否接触过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等信息),并应核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疫情结束前,企业不得通知其来肥,不得允许其进入工地。
(2)途经疫情严重地区以及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安排来肥进入工地。确需安排的,用人单位应在工地外安排隔离点,安排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
发现应隔离未隔离过的人员,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并落实专车就近送至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3)其他非疫情严重地区来肥、也未途经疫情严重地区、同时未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测温处应设有供发热人员隔离的隔离场所,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2)施工单位应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口罩纳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每名进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只口罩,储备不得少于1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详见附件1)。
2.复查和申请。各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公章后,向工程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工程监督机构收到复工申请后,应及时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凡未通过复查或复查不符合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二、强化施工过程管控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防疫措施不到位的,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立即安排场所隔离并及时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隔离人员,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2.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进行消毒。尤其要加强对墙地面、物体表面、楼梯扶手、门把手、对讲机按钮、便器、洗手水池、水龙头、餐饮具、饮水机水嘴及按钮阀门、通风设备(空调、排风扇)等的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人员活动的房间每日开窗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能自然通风的,可采用排气扇等设备进行机械通风)。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不集中堂食(餐桌间可采用隔板、屏风等分隔成单独就餐区域),采取分餐、错时用餐(在同一餐桌错时用餐的,用餐区域需一客一消毒)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6.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每天中午十一点前向工程监督机构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详见附件2),工程监督机构每天十四点前将辖区项目防控情况报市城乡建设局(详见附件3),突发情况立即报送属地街道(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各部门逐级上报。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
(一)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用工(劳务)企业是选工用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把第一道关的主体责任。项目部是复核进场人员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
(三)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四、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防疫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街道(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建筑工地过程管控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市城乡建设局随机开展督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曝光、记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
2.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4.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五、适时优化完善防控措施
我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篇6:工程复工的通知
XXXX(单位):
你单位报送的XXXX项目整改报告书收悉,经我站复查认为:XXXXXX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同意复工。
特此通知!
安全监督员:XXX
审批站长:XXX(公章)
20xx年X月XX日
施工单位签收人:XXX
签收时间:20xx年X月XX日
监理单位签收人:XXX
签收时间:20xx年X月XX日
篇7:工程复工的通知
辉县市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你单位 年 月 日报送的 封丘县佳联国际
8楼工程的桩基施工资料及桩基初步检验成果报告收悉,经我站复查,同意复工。
签发人:
封丘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盖章)
年月日
签收人: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4份,质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1份。
篇8:工程复工的通知
XXXXX:
你单位20xx年X月XX日报送的XXXXXXXX工程的《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收悉,经我站复查整改情况符合建设工程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同意复工。
监督组组长:XXX
签发人:XXX
工程质量监督站
20xx年X月XX日
签收人:XXXX
20xx年X月XX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篇9:工程复工的通知
XXXXXX:
你单位20xx年X月XX日报送的XXXXXX工程的《工程复工申请报告》收悉,经我站复查,同意复工。
签发人:XXX
质量监督站
(盖章)
20xx年X月XX日
签收人:XXX
20xx年X月XX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4份,质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1份。
篇10:工程复工申请报告
编号: 登记号: 常州市武进区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根据你站年 月 日发出的编号 《局部停工通知书》的要求,工程现已整改完毕,申请复工,特此报告。
整改情况简述:
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安全科科长:(签字):
年月日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205月3日
篇11:工程停工复工申请报告
xxx部门领导:
我司承建的庄士·映蝶蓝湾二期项目于1月18日至2月5日期间停工,现春节假期已结束.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及各班组的工人都已归队,现已对入场的各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我项目部协同监理单位已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临时用电、临边防护、外排栅、起重机械等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力争全面做好复工工作。
我单位特提出复工申请,请予批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YJBYS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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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
致:
根据贵单位 201X年 3 月 11 日签发的 0302 号《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的要求,我项目立即组织了整改,现已将 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毕。特此报告,申请复工。
整改情况: 1.直接搭设在钢管上的电线已整改,陈旧破损的配电箱已更换上锁。 2.作业通道防护栏已更改。 3.脚手架搭设已按方案实施。 4.作业平台防护栏已铺满。 5.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全部到位。 6.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已购买。 7.急救器材已配置。 8.施工日记已完善。 9.十二号,十七号,二十六号危岩体已出施工设计方案。11.已安排专人值班巡视检查危岩体。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编 号: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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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复工的通知
XXXXXX:
你单位20xx年X月XX日报送的XXX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收悉,经20xx年X月XX日检查后,现提出如下复工意见:XXXXXXXXXX。
同意复工。
签发人:XXX
(安监机构公章)
20xx年X月XX日
建设单位签收人:XXX
电话:XXXXXXX
监理单位签收人:XXX
电话:XXXXXXX
施工单位签收人:XXX
电话:XXXXXXX
20xx年X月XX日
注:本通知一式四份,安监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篇14:春节后工程复工申请报告
xxx部门领导:
我司承建的庄士·映蝶蓝湾二期项目于1月18日至2月5日期间停工,现春节假期已结束.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及各班组的工人都已归队,现已对入场的各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我项目部协同监理单位已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临时用电、临边防护、外排栅、起重机械等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力争全面做好复工工作。
我单位特提出复工申请,请予批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年**月**日
篇15:春节后工程复工申请报告
xxx部门领导:
根据xxx的要求,年前我施工队已接受了停工指令书。
现在,春节已过,施工队的工人都已归队,工地准备工作都已就绪,为了不影响全年工期,我公司特向各部门提出复工申请,望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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