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共19篇)由网友“okko”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够受用!
篇1: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统计工作是学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学院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制度。
1、学院办公室是学院统计工作的`管理部门。院级各类统计资料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上级单位下发至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的条线上的报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填报,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上报。
2、学院各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各专、兼职统计员必须按时、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
3、各部门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本部门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统计任务。
第四条
各有关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完成统计任务。
1、各专、兼职统计员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类统计资料及数据,并不得伪造、篡改;部门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资料及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强令、授意专、兼职统计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专、兼职统计员进行打击报复。
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学院办公室收集的院级统计资料,各部门专、兼职统计员在填报时须签字,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核、盖章后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院级统计资料的综合、上报工作。学院办公室有关人员在统计汇总材料上签字后交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签批后方可报出。
3、凡属保密的各类统计资料,有关人员应按国家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4、各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应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统计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的目的是对学校事业规模与结构、学科与专业、教学与科研、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财务与资产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与统计分析,便于准确反映学校发展状况,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服务学校科学发展。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及《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上级下达的统计调查报表;及时、准确收集和整理学校管理所需统计资料,反映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服务;运用统计手段,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分为综合统计工作和专项统计工作。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高基报表)、高水平大学办学绩效数据采集表、普通本科高校发展潜力指标数据采集表等综合统计报表。学校专项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上级对口部门的专业性统计业务报表。
第二章 织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学校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校领导担任统计工作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处是学校统计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职能。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的统计工作,并在发展规划处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相关统计任务。各学院与统计有关的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应指定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分管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纳入其岗位职责。
第八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综合统计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执行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全校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学校综合统计工作任务。
(三)审核对外报送的学校基本数据,编撰和印发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
(四)围绕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统计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推进学校基本统计数据的信息化工作。
(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各级部门及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统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业务情况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
(二)根据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学校下达的有关统计报表。
(三)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给学校的专项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四)根据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五)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历史资料。
第三章 统计工作内容与分工
第十条 学校统计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教职工统计由人事处负责。包括全校教职员工的人数、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务(称)、年龄、政治面貌、行政奖惩等内容。
高层次人才情况由人才办、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统计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
(二)本科教学及学籍统计由教务处负责。包括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及课时、专业设置、学籍信息、学生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教学实践、质量工程、教学成果、教学奖励、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成果等各类有关数据。
有关学生第二课堂、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统计由校团委负责。
(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及成人教育生等学生统计分别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研究生院、海外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包括招生情况、在校生人数、来源、年龄、政治面貌、奖惩、毕业生人数、学位授予等内容。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由学生处负责。
(四)科学研究状况统计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科研奖励、科研平台、知识产权与专利等内容。
(五)学科建设统计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包括各级重点学科、ESI学科建设情况等内容。
(六)社会服务情况由海峡创业育成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负责。包括横向经费、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等社会服务情况。
(七)资产设备统计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包括教学科研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数量及使用情况、学校占地面积和校舍面积(含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实验室面积、学生宿舍面积、生活用房等分类校舍面积)等内容。
(八)图书资料的统计由图书馆负责。包括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的种类、数量等,及各种有关的服务及设施使用情况等内容。
(九)基本建设统计由基建处负责。包括基建投资完成情况、校舍施工完成情况等内容。
(十)财务统计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包括各项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情况和分析比较、投入产出情况、工资总额等内容。
(十一)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合署)负责。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出国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赴台港澳交流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来访和回访、国际学术会议等等内容。
(十二)学校的新闻统计由宣传部负责。包括校外各级媒体有关我校的报道、校内媒体的新闻宣传等内容。
(十三)校友情况、社会捐赠统计由校友会负责。
(十四)各学院、研究院、研究所、基地、研究中心等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统计工作,并积极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
(十五)未列入以上范围内的统计项目,按其性质由发展规划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
第四章 统计工作流程与要求
第十一条 统计数据的采集。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严格按照统计调查范围、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统计数据,在报送期限内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来源有据可查。
第十二条统计数据的报送。上级下达的要求以学校名义上报的综合统计报表,由发展规划处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各类专项统计报表,由职责部门、直属单位归口负责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并送发展规划处备案。学校下达的校内统计报表,各部门(单位)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时报送。
第十三条统计数据的发布。为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全面、统一,学校的基本统计数据以发展规划处正式发布的基本统计数据为准,其他部门(单位)不得发布与其不一致的数据。发展规划处每年初发布一次《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更新学校主页网站的基本数据。
第十四条 统计数据的使用。各部门(单位)引用或对外报送学校基本统计数据,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发展规划处核实。涉及特定用途的基本数据,应结合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单位)采集并使用最新统计数据。
第十五条统计数据的变更。各部门(单位)对报出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的,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附情况说明,报学校核实审批后,再交上级统计单位更正。已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汇总的统计信息和数据一般不得更改。
第十六条统计数据的归档。各部门(单位)均应保管好本部门(单位)的统计资料、各种统计报表以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指示、通知、规定,对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要送交校综合档案室存档。属于国家保密的统计资料,统计人员须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篇3:学校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时间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组织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科研室主任、信息技术处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成立教育科研专家评审组,对教育科研课题进行指导与评审。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
总课题下的各子课题
科研室
(教导处)各学科教研组
校园网管理中心
校长室多媒体编辑、制作室
信息技术处电子阅览室
有线电视台
财产保管室
总务处
资料室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国家总课题组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科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发展规划”、“校教育技术工作实施细则”为纲,主动承担区级以上的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以上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本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以上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区级以上重点课题:
(1)、进行课题申报:申报课题的内容要完整。
(①课题名称;②确定课题的依据;③研究目标、主要内容;④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⑤课题组成员、负责人;⑥实验研究步骤及进度,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⑦课题经费等。)
(2)、科研室主任每学期初制定学校科研总计划;安排好学期研究课进度;期末完成一份阶段性小结。并做好所有资料(电子稿和文稿)的收集工作。
(3)、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要有严谨的科研态度,主动学习上级下发的各项文件,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过程研究。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每学期围绕课题研究的主题上1-2节实验研究课;完成1-2份资料汇总;每学年至少写一篇参与课题研究后的科研论文。
(4)、完成课题结题的各项工作。
(5)、重视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改良。积极参与各类科研比赛。
(6)、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随时准备上级的检查指导。
校级一般课题:
(1)、各教研组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规划与主课题方向,结合学科特点与教改精神,并从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理论文献中发现问题,制定各教研组的课题研究方案,填写《平二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并于每学年开学初上报科研室审定与备案。
(2)、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理论学习资料、研究报告等。
(3)、校级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课题活动计划”,每学期课题
组活动不少于4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及时做好“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每
学期末进行“课题活动总结”。每位参与课题研究的老师期末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
(4)、平时备课上课要贯彻课题要求,每位课题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5)、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的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校级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校科研室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填写《平二教育科研一般课题结题申请表》,并提供课题研究结题的材料。结题须经校科研专家鉴定小组鉴定,才能确定结题并发放结题奖。
2、凡本校教师申报的科研课题或教改课题,必须经校审查签署意见后再上报。校外合作科研计划,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经校研究认可后,报校科研室备案。
3、每年第四季度,在总结当年科研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下一年的科研计划预测和论证。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在校创收收入中划拨一定的经费用于科研室的正常运行、课题的研究和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五章科研成果的管理及确认
我校教师的科研课题、教改课题、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等必须署名平利路第二小学,并持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科研室登记确认,备案。
第六章科研奖惩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力量,保证科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定下列奖惩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国家及市、区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校级一般课题的研究人员。
(一)、平时考核:
1、日常考勤:所有相关课题组成员每月按时参加课题组活动(听课、评课),能及时交流合理化建议,并能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进行每月日常考核。
2、资料整理:每位课题研究教师在进行每一轮课题研究后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理归纳工作,且资料齐全、工整,格式统一的,每学期末能及时将资料交课题组长。
3、论文撰写:
期末在校范围评比优质的实验课、个案、论文等并与期末考评挂钩。根据各学科科研人员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开展课程整合,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科研的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年终奖励。
(二)、立项奖励:
1、参加各类全国、市、区、校级课题研究展示活动表现突出的,按分工及承担任务的轻重给予适当的奖励。
2、参加全国、市、区、校各级各类论文、课件、研究课比赛并获得一定奖项的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3、做好学校专题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不断扩大范围,拓展深度,为形成校园网站而努力的个人给予专项奖励。
3、按规定对参与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和奖励;对于奖励在项目争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给予组织管理奖;对于实施课题得力的个人,学校将按每个立项项目的比例予以奖励。
4、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是评优晋级的前提条件,有优秀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成果推广较好的教师优先。
篇4:学校教育管理制度
教育科研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科学性的学术研究活动,搞好小学教育科研管理是小学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等,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使我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形成具有城东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城东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一、目的意义:
搞教育科研是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方法,也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此,必须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通过对教育科研课题的专题研究,一方面使教师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培养一批科研型的骨干教师队伍。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小学教育改革的思路、策略和途径,形成我校教育科研特色。同时为促进教育科研成果尽快推广、应用,必须建立一套有利于操作、检测、评估课题的管理办法。
二、课题分类:
1、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课题为基础,校级立项课题是学校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此基础上逐级选择推荐,逐步形成由校、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分为学科类课题和非学科类课题两大类。
三、课题管理机构和管理内容:
1、校级各类立项课题均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根据相应级别教育科研机构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2、课题管理的内容包括课题申报、课题方案制订、论证及立项、课题的实施、阶段总结报告和实验报告、课题的中期检测、课题成果鉴定、课题成果的推广等环节。
四、课题管理程序: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1、每年九月份由课题负责人选准课题,填好课题申报表,写出课题实验方案送校教科室。教科室根据所报课题进行审阅。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进行论证,对有较高学术价值、便于操作的优秀课题向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推荐,争取立项。其余的作为校级课题。
2、立项原则:鼓励性原则。鼓励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并通过科研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实用性原则。强调教育科研对本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指导作用,强调教育科研对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正确,研究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分,内容具体,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二)、课题的实施
1、校教科室管理的课题范围是校级课题和以我校名义申报的各级各类课题。
2、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
3、周期一年以上的课题每学期必须制定阶段性课题研究计划,应按时写出阶段性研究总结。
4、课题组长要经常性组织教师研讨,收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体会,按月向校科研室汇报。
5、课题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要设法保证课题按时结题。同时,更要注意科研的科学性和对教育的实际指导意义,在研究过程中可作不断的改进或提高。
6、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因故不能按时结题或不得不中止的课题,须书面说明理由,由教科室备案。无不可抗拒原因而不按时结题的,不得申报新一年课题。
(三)、自查、检测
每位实验教师每学期末要写出阶段实验总结,向学校教科部汇报教育实验过程中的得失,并将实验过程中积累和收集的资料、数据等一并交校教科室存档,便于学校对实验中期、实验结果进行检测、评估。
(四)、课题结题与鉴定管理
1、凡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由校科研室负责鉴定工作。课题负责人向校科研室递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并附下列资料:课题研究主体报告、全部研究成果反映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文、图表、录音、录像、软件和事物等)
2、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由上级科研部门给出鉴定。
3、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五、奖励按实验成果价值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篇5:学校教育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是教学、教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长期不间断性的科研活动是每个教师必须履行的职责,每位教师都应认同学校的科研方向,并主动地、能动地成为教育科研的主人。要求每个科(级)组围绕小学校各时期主课题拟定科研子课题,35周岁教师做到“人人齐参与,个个有项目”。
2、学校科研工作采用“校长、分管校长领导—教科室具体管理—课题组负责落实”的管理模式,其中教科室是管理科研的职能部门。学校、科(级)组、教师开展课题研究要有五个基本环节:
(1)项目确立;(2)开题论证;(3)开展研究;(4)总结成果;(5)成果评价。
3、教育科研课题的负责人以及科研组长要根据学期进程周期性的特点做好管理常规工作。期初,主要对前一学期的课题研究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以便结合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制订新课题或抓好结转课题,即诊断性管理。期中,主要以课题计划所规定的目标,检查实验研究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行过程性管理。期末,主要作好实验检测、结果统计写好实验报告、进行终结性管理。
4、学期中定期开展活动,确保活动的实效性。各课题组至少两周活动一次,活动时间为双周四晚上,采用点名制度,活动要有详细记载。各课题组负责人每月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一次,交流、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5、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了解新信息。要求教师利用继续学习的时间结合自己研究课题,主动地、有针对性进行理论学习,作好学习笔记,教科室定时检查。每学期检查继续教育记录本各一次。
6、明确每个课题组成员在本课题研究中的任务与角色。对于没有参加实质性研究的教师,课题组长有权提出更名。学校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取消年度考核栏目的课题研究资格分数,以杜绝虚挂名现象发生。
7、科研与教研相结合,教师要把课题研究自觉地落实在平时的备课、上课、岗位练兵以及各种教育活动中,根据实验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合理、系统地操作实施。
8、注意原始材料的积累,分类归档。课题负责人和有关的实验教师要收集以下科研资料交到学校教科室存档,结题报告、证书交学校档案室(每学期期末收缴):
(1)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开题报告。
(2)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居住地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状况;实验教师的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等,填写《尧塘中心小学教育科研工作手册》。
(3)过程性资料。如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纪实,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外活动的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的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长、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4)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5)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及群体变化的资料,如测试成绩的统计分析度量、答案、试卷及有价值的学生作业、制作、作品等成果。
(6)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总结、论文、报告。
实验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建立课题档案要科学、适用。
9、教师要及时总结研究成果,每学期根据研究课题上好一节课题研究公开课,写好一篇论文或案例。第一学期缴交论文时间为:寒假后教师回校集中的第一天。第二学期缴交论文时间为:暑假回校日。
10、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中,要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教科室要加强科研过程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内容包括:对已立项项目实施过程的定期检查、监督和项目承担者定期汇报等,以利于对科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原方案或计划中的不妥之处及时调整,对遇到的困难给予及时帮助解决。
11、校长要想方设法争取扩大科研经费来源,支持课题研究,合理分配科研经费。对教育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书刊、设备及必要的会议、差旅费等,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给予资助;对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费,要确保专款专用,并对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检查。
12、在教育科研管理中科研处应特别重视对教育科研成果的处理。对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科研处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措施予以大面积的交流、推广和应用。
篇6:学校教育管理制度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得越来越迅速,当前我国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方面也相应地出现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影响了我国高等教育对人才的培养方面的作用。只有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建立利于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各职能部门之间协同运转,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才能更好地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更加快速、高效的发展。
关键词:高等教育;教育管理制度;问题及对策
培养人才越来越成为我国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任务。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要围绕着人才培养这一重要任务来展开。而当前正确看待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中的问题以及提出正确的解决方法就成了首要任务。
一、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中主要包含四个方面: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课程管理制度以及教学设施管理制度。因此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就主要从以上四个方面展开。
1、教师管理制度严重损害了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教师在学校的教学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积极性就成了提高课堂效率,健全和完善高校教育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在当前,大部分高校对于教师教学积极性的调动明显力量不足,相应的教师在教学研究和教学方法改革方面的动力也就不足,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以及教师职称评定方面。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是现阶段我国高等学校教师收入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教师教学的工作量是指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课时(40-45分钟)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一课时工作量。因此教师的课时量的多少就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以这种方法计算教师收入,教师在整个学期的教学过程中,授课周数越多,每周的实数越多,收入也就越多,但也会因此导致给学校压缩教学实数,调整课程结构造成很多的困难。学校的课程弹性少,不能够及时融入跟随社会变化产生的一些新课程,课程对于学生的选择性也会变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也会对我国高等学校教学改革、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发展产生阻碍。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的评定也是关系到教师自身利益的一个方面。一般的职称评定,主要包括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两个方面。教学评定的硬性指标是课时量,其中虽然对教学质量也有相应的要求,但高校对于教学质量评价方面的制度并不健全。因此教师就会把大部分精力用在科研方面,而对于怎样能够提高课堂效率,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师反而不会投入大量的精力。
2、课程管理过于微观。课程管理在广义上讲包括课程产生过程和课程实施两个方面,而在狭义上讲主要是课程产生过程方面,也就是课程的编制。由于高等学校课程管理的自主性不大,也就导致了课程编制缺乏弹性,不利于学生自主性和主体性的发展。我国高等学校制定课程主要是根据国家对高等学校公共课程设置标准来安排的。在国家的总体安排下,高等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来确定学生的培养方案。国家对课程进行全面、具体的规定,其中有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大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公共计算机课程,还有专业课的种类以及课程时数。只有部分专业课程由学校自行开设。这就导致我国高等学校课程开设的较为单一。
3、教学设施管理无法为教学管理提供充分的条件。高等学校对教学设施的管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包括教室的管理、物资的管理、实验器材以及实验材料的管理、图书馆资源的管理等。管理方式也主要有两种:一是学校全部负责对各种资源的管理与分配;二是学校负责一部分,另一部分实行社会承包制。但是不管是哪种管理方式,在学校教室资源、实验室资源以及学校的财务制度都是由学校自身来管理的。目前我国的这种管理方式出发点都是便于学校的管理,而对于人才的培养方面是不涉及的。高等学校的管理,大多是从自身发展和便于管理等方面出发的,但是在其中忽略了对于学生自身的发展问题,对教学活动的有效进行考虑的也并不全面。首先,在高校建设中,大教室的数量明显多于小教室。这样有利于学校上课方面的安排,但却对学生造成了诸多不便。而且教室的桌椅一般都是固定化的,也不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课堂氛围。其次,在校园环境中也是更多地考虑学校整体的环境,而并没有考虑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适合学习交流的环境。最后,在学校的图书馆中,实行的也是正常的工作时间制度,这样就不能满足学生在课余时间去图书馆学习的需求,使学生的活动受到了限制。
二、高等学校教育制度解决的基本方法
1、从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尽管在高等学校发展中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也有着重要作用,但是高等学校发展首先应该满足的还应该是人才的培养。在高等院校中,一个学校只要首先承担了培养人才的责任,其他两项就算没有得到满足,也可能是一所好的大学。相反来说,没有承担好培养人才的责任就不可能成为一所好的大学。我们要贯彻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理念,首先就应该使学校的各职能部门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一切教学活动、学校活动都应该围绕人才培养来展开。其次,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一定要跟随社会发展的潮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培养人才,将社会发展的潮流融入学生培养的过程中,保证人才培养的可用性、实时性以及有用性。2、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交流。高等学校的基本组成部分分别为:教师、学生、课程和基本的教学设施,在整个教学活动的`过程中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不可分离。只有各部分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才能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更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建立各部门协同机制,首先是要让各部门都融入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体制中去,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也会有相应的提高。其次,各个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各自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两者之间交流的途径,同时制定相关的制度,加强交流,各职能部门增加工作的了解,形成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沟通的良好的状态。
篇7:学校教育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工作职能信息中心是学校实施教育信息化的重要部门,担负着学校各类信息化应用的建设、管理、服务、维护的只能。具体的工作任务如下:
1、总体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信息资源的收集、制作、利用、发布的过程、方法和手段,承担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职能范围:负责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电话网等校园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以及计算机、电教、图书馆、阅览室、文印室、广播站和校报等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3、教学任务:承担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任务,贯彻执行本校的教学计划,提高全省信息技术课汇考的通过率。
4、培训任务:搞好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和办公软件应用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信息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信息化应用技能。
5、校园网建设:负责校园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6、网站建设: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更新,做好网上宣传和网上办公。
7、照相录像:承担校内宣传和教学工作的录像和照相任务,学科研究等专题片的制作,硬盘复制、光盘刻录、图片扫描、视频采集等。
8、课件制作:教学课件和教学素材的制作与保存。
9、信息采集:负责学校信息资源的收集与采编,建立学校资源库(课件、教案、试题、教学光盘等),发布在学校内部办公网上,为教育教学服务。同时,也为学校领导及其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10、电教服务:准备好各教研组多媒体课堂教学任务所用的电教设备,负责学校各计算机室的上机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11、维护咨询:负责对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计算机教室、各办公室、广播站、文印室、编辑部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各班教室的广播和线路,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2、团队建设:信息中心要逐步选聘、培养优秀人才,形成一支由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计算机硬件维护、软件开发、网站建设、教育教学、电教、管理及服务等各类人才组成的专业队伍,要有很强的业务经验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教师办公计算机管理制度教师办公计算机是学校实施现代化教育教学的重要工具,为保证其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1、各年级组的计算机,年级组长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各处室的计算机,处室主任(负责人)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
2、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
3、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尤其是不得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工作组名等。
4、拆卸计算机外壳,或维修零部件,应在管理责任人的同意下进行。
5、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也不能私自更换好的零部件作其它用途,如遇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请与信息中心联系,由信息中心检查维修。
6、计算机原则上不得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教师在上班时间利用年级组、处室计算机打游戏、聊天或做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不相关的事。
7、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预防计算机病毒,恪守信息道德,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允许浏览不健康网站。
8、学生不得使用办公室的计算机,若帮教师进行录入等工作,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9、应保持计算机和电脑桌的清洁,注意防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10、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时务必切断插座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篇8:学校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组织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科室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
科研领导小组(一级)、科研小组(二级)、校长室、继教处、教导处、少先队(三级)、县骨干、市骨干、优秀教师、学年组长、班主任(四级)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课题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继教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继续教育发展为纲,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省、市、县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本校承担的省、市、县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县级以上重点课题:
(1)进行课题申报:申报课题的内容要完整。(①课题名称;②确定课题的依据;③研究目标、主要内容;④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⑤课题组成员、负责人;⑥实验研究步骤及进度,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⑦课题经费等。)
(2)继教主任每学期初制定学校科研总计划;安排好学期研究课进度;期末完成一份阶段性小结。并做好所有资料(电子稿和文字稿)的收集工作。
(3)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要有严谨的科研态度,主动学习上级下发的各项文件,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过程研究。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每学期围绕课题研究的主题上1-2节实验研究课;完成1-2份资料汇总;每学年至少写一篇参与课题研究后的科研论文。
(4)完成课题结题的各项工作。
(5)重视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改良。积极参与各类科研比赛。
(6)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随时准备上级的检查指导。
校级一般课题:
(1)各教研组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规划与主课题方向,结合学科特点与教改精神,并从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理论文献中发现问题,制定各教研组的课题研究方案,填写《五家站中心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并于每学年开学初上报继教处审定与备案。
(2)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理论学习资料、研究报告等。
(3)校级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课题活动计划”,每学期课题组活动不少于4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及时做好“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每学期末进行“课题活动总结”。每位参与课题研究的老师期末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
(4)平时备课上课要贯彻课题要求,每位课题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5)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的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校级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校继教处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填写《五家站中心校教育科研一般课题结题申请表》,并提供课题研究结题的材料。
2、凡本校教师申报的科研课题,必须经校审查签署意见后再上报。校外合作科研计划,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经校研究认可后,报校继教处备案。
3、每年第四季度,在总结当年科研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下一年的科研计划预测和论证。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在校教育经费中划拨一定的经费用于继教处的正常运行、课题的研究和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五章科研成果的管理及确认
我校教师的科研课题、教改课题、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等必须署名五家站中心校,并持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继教处登记确认,备案。
第六章科研奖惩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力量,保证科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定下列奖惩制度: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校级一般课题的研究人员。
(一)平时考核:
1、日常考勤:所有相关课题组成员每月按时参加课题组活动(听课、评课),能及时交流合理化建议,并能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进行每月日常考核。
2、资料整理:每位课题研究教师在进行每一轮课题研究后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理归纳工作,且资料齐全、工整、格式统一,每学期末能及时将资料交课题组长。
3、论文撰写:
期末在校范围内评选的优质课、论文等与期末考评挂钩。根据各学科科研人员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开展课程整合,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科研的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年终奖励。
(二)立项奖励:
1、参加各类课题研究展示活动表现突出的,按分工及承担任务的轻重给予适当的奖励。
2、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课件、研究课比赛并获得一定奖项的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在县级、市级、省级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育论文分别奖励100、150、300元。
3、按规定对参与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和奖励;对于奖励在项目争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给予组织管理奖;对于实施课题得力的个人,学校将按每个立项项目的比例予以奖励。
4、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是评优晋级的前提条件,有优秀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成果推广较好的教师优先。
篇9: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统计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的目的是对学校事业规模与结构、学科与专业、教学与科研、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财务与资产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与统计分析,便于准确反映学校发展状况,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服务学校科学发展。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及《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上级下达的统计调查报表;及时、准确收集和整理学校管理所需统计资料,反映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服务;运用统计手段,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分为综合统计工作和专项统计工作。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高基报表)、高水平大学办学绩效数据采集表、普通本科高校发展潜力指标数据采集表等综合统计报表。学校专项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上级对口部门的专业性统计业务报表。
第二章 织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学校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校领导担任统计工作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处是学校统计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职能。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的统计工作,并在发展规划处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相关统计任务。各学院与统计有关的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应指定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分管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纳入其岗位职责。
第八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综合统计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执行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全校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学校综合统计工作任务。
(三)审核对外报送的学校基本数据,编撰和印发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
(四)围绕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统计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推进学校基本统计数据的信息化工作。
(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各级部门及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统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业务情况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
(二)根据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学校下达的有关统计报表。
(三)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给学校的专项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四)根据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五)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历史资料。
第三章 统计工作内容与分工
篇10: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统计由人事处负责。包括全校教职员工的人数、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务(称)、年龄、政治面貌、行政奖惩等内容。
高层次人才情况由人才办、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统计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
(二)本科教学及学籍统计由教务处负责。包括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及课时、专业设置、学籍信息、学生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教学实践、质量工程、教学成果、教学奖励、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成果等各类有关数据。
有关学生第二课堂、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统计由校团委负责。
(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及成人教育生等学生统计分别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研究生院、海外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包括招生情况、在校生人数、来源、年龄、政治面貌、奖惩、毕业生人数、学位授予等内容。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由学生处负责。
(四)科学研究状况统计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科研奖励、科研平台、知识产权与专利等内容。
(五)学科建设统计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包括各级重点学科、ESI学科建设情况等内容。
(六)社会服务情况由海峡创业育成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负责。包括横向经费、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等社会服务情况。
(七)资产设备统计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包括教学科研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数量及使用情况、学校占地面积和校舍面积(含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实验室面积、学生宿舍面积、生活用房等分类校舍面积)等内容。
(八)图书资料的统计由图书馆负责。包括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的种类、数量等,及各种有关的服务及设施使用情况等内容。
(九)基本建设统计由基建处负责。包括基建投资完成情况、校舍施工完成情况等内容。
(十)财务统计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包括各项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情况和分析比较、投入产出情况、工资总额等内容。
(十一)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合署)负责。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出国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赴台港澳交流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来访和回访、国际学术会议等等内容。
(十二)学校的新闻统计由宣传部负责。包括校外各级媒体有关我校的报道、校内媒体的.新闻宣传等内容。
(十三)校友情况、社会捐赠统计由校友会负责。
(十四)各学院、研究院、研究所、基地、研究中心等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统计工作,并积极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
(十五)未列入以上范围内的统计项目,按其性质由发展规划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
第四章 统计工作流程与要求
第十一条 统计数据的采集。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严格按照统计调查范围、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统计数据,在报送期限内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来源有据可查。
第十二条统计数据的报送。上级下达的要求以学校名义上报的综合统计报表,由发展规划处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各类专项统计报表,由职责部门、直属单位归口负责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并送发展规划处备案。学校下达的校内统计报表,各部门(单位)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时报送。
第十三条统计数据的发布。为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全面、统一,学校的基本统计数据以发展规划处正式发布的基本统计数据为准,其他部门(单位)不得发布与其不一致的数据。发展规划处每年初发布一次《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更新学校主页网站的基本数据。
第十四条 统计数据的使用。各部门(单位)引用或对外报送学校基本统计数据,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发展规划处核实。涉及特定用途的基本数据,应结合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单位)采集并使用最新统计数据。
第十五条统计数据的变更。各部门(单位)对报出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的,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附情况说明,报学校核实审批后,再交上级统计单位更正。已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汇总的统计信息和数据一般不得更改。
第十六条统计数据的归档。各部门(单位)均应保管好本部门(单位)的统计资料、各种统计报表以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指示、通知、规定,对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要送交校综合档案室存档。属于国家保密的统计资料,统计人员须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篇11:学校教育统计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统计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的目的是对学校事业规模与结构、学科与专业、教学与科研、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财务与资产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与统计分析,便于准确反映学校发展状况,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服务学校科学发展。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及《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上级下达的统计调查报表;及时、准确收集和整理学校管理所需统计资料,反映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服务;运用统计手段,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分为综合统计工作和专项统计工作。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高基报表)、高水平大学办学绩效数据采集表、普通本科高校发展潜力指标数据采集表等综合统计报表。学校专项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上级对口部门的专业性统计业务报表。
第二章 织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学校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校领导担任统计工作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处是学校统计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职能。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的统计工作,并在发展规划处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相关统计任务。各学院与统计有关的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应指定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分管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纳入其岗位职责。
第八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综合统计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执行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全校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学校综合统计工作任务。
(三)审核对外报送的学校基本数据,编撰和印发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
(四)围绕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统计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推进学校基本统计数据的信息化工作。
(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各级部门及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统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业务情况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
(二)根据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学校下达的有关统计报表。
(三)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给学校的专项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四)根据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五)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历史资料。
第三章 统计工作内容与分工
第十条 学校统计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教职工统计由人事处负责。包括全校教职员工的人数、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务(称)、年龄、政治面貌、行政奖惩等内容。
高层次人才情况由人才办、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统计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
(二)本科教学及学籍统计由教务处负责。包括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及课时、专业设置、学籍信息、学生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教学实践、质量工程、教学成果、教学奖励、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成果等各类有关数据。
有关学生第二课堂、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统计由校团委负责。
(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及成人教育生等学生统计分别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研究生院、海外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包括招生情况、在校生人数、来源、年龄、政治面貌、奖惩、毕业生人数、学位授予等内容。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由学生处负责。
(四)科学研究状况统计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科研奖励、科研平台、知识产权与专利等内容。
(五)学科建设统计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包括各级重点学科、ESI学科建设情况等内容。
(六)社会服务情况由海峡创业育成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负责。包括横向经费、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等社会服务情况。
(七)资产设备统计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包括教学科研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数量及使用情况、学校占地面积和校舍面积(含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实验室面积、学生宿舍面积、生活用房等分类校舍面积)等内容。
(八)图书资料的统计由图书馆负责。包括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的种类、数量等,及各种有关的服务及设施使用情况等内容。
(九)基本建设统计由基建处负责。包括基建投资完成情况、校舍施工完成情况等内容。
(十)财务统计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包括各项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情况和分析比较、投入产出情况、工资总额等内容。
(十一)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合署)负责。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出国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赴台港澳交流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来访和回访、国际学术会议等等内容。
(十二)学校的新闻统计由宣传部负责。包括校外各级媒体有关我校的报道、校内媒体的新闻宣传等内容。
(十三)校友情况、社会捐赠统计由校友会负责。
(十四)各学院、研究院、研究所、基地、研究中心等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统计工作,并积极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
(十五)未列入以上范围内的统计项目,按其性质由发展规划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
第四章 统计工作流程与要求
第十一条 统计数据的采集。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严格按照统计调查范围、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统计数据,在报送期限内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来源有据可查。
第十二条统计数据的报送。上级下达的要求以学校名义上报的综合统计报表,由发展规划处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各类专项统计报表,由职责部门、直属单位归口负责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并送发展规划处备案。学校下达的校内统计报表,各部门(单位)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时报送。
第十三条统计数据的发布。为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全面、统一,学校的基本统计数据以发展规划处正式发布的基本统计数据为准,其他部门(单位)不得发布与其不一致的数据。发展规划处每年初发布一次《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更新学校主页网站的基本数据。
第十四条 统计数据的使用。各部门(单位)引用或对外报送学校基本统计数据,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发展规划处核实。涉及特定用途的基本数据,应结合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单位)采集并使用最新统计数据。
第十五条统计数据的变更。各部门(单位)对报出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的,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附情况说明,报学校核实审批后,再交上级统计单位更正。已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汇总的统计信息和数据一般不得更改。
第十六条统计数据的归档。各部门(单位)均应保管好本部门(单位)的统计资料、各种统计报表以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指示、通知、规定,对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要送交校综合档案室存档。属于国家保密的统计资料,统计人员须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篇12: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培养学生具有民族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科学文化知识、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注重基础,鼓励冒尖,合理负担,讲究学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
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计划、课程大纲和教材的要求管理实施教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式,采用现代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教改科研工作,引进教改成果,推广本校教改经验。不断提升科研层次,以科研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三)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着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
(四)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着重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活动、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五)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教务处每学期组织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考试工作规程组织好各学科的会考、考查和升学考试。年级段、教研组在征得教务处同意的基础上可组织单元考试(月考),但必须严格控制次数。考后教师应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评价、统计和分析工作,分析注意研究学生的答题行为和反馈信息,反思调整教学行为,从提高教学质量上调控课堂教学。
(六)按学科设立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长的职责主要是组织本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
(七)执行《中学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学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加强健康教育、美育、劳技教育和科技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八)加强学籍管理,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健全学籍档案,严防优秀学生外流,严格学生借读转学制度。严肃教学资料征订和打印工作,教务处负责选择教材和辅导资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更不得兜售或强行搭配出售其它书籍,不得将编印的复习资料、试题等在学生中推销。
篇13: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一、备课要求:
课前做好充分深入细致的准备,是上好课的关键和前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也是教师专业文化知识的总结和教学经验的积累,同时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每个教师要严格认真地备好课不断提高备课质量。
1、要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科书,透彻领会大纲和教科书的精神实质,熟悉其主要内容,弄清楚重点、难点关键所在,要全面了解全体和个别学生的情况,从学生实际出发,编写切实可行的计划,加强教学针对性,还要钻研教学参考书,查阅有关资料,丰富教学内容。
2、开学初拟订好各科教学工作计划,分析基本情况,明确教学目标,提出改进教与学的具体措施,注意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分配好教学,周密安排好教学进度。
3、课时教学计划应确定每课时的教学目标,对教学内容作好全面安排,周密安排讲课的方法、采用的教具、提问的内容、板书的安排、实验的程序、课堂练习和课外作业的设计。做到突出重难点,深度广度密度要得当。
4、要做到超前备课,熟悉教案。教案应写在纸上、记在心上、发挥在课堂上。
5、学校领导和教研组长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备课笔记,然后集体讨论、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使编写的教案完善充实。
二、上课要求:
1、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预备铃响后,必须站在教室门口,正铃响后以饱满情绪进入课堂上课,不无故离开教室,上课时间不得接电话、会客。下课铃响应结束讲课,不拖堂。
2、要认真实施课时授课计划,面向全体学生,处理好“主导”与“主体”关系,努力提高四十分钟教学效率。
3、讲授要正确,明白,语言要正确,精练、生动、形象、有生趣富有感情,音量和速度要适宜,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4、板书要合理,字体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位置适中,能反映教学上合理的板书思路。
5、教师上课时要仪表大方,穿着整齐,教态亲切,对学生既热情又严格。
6、教师不得坐着讲课,学生在课内做作业,教师应巡回指导。
7、按总课程表上课,不得随便调课,如需互相调课,须先向教导处说明原因,同意后方可调课。
三、作业要求:
1、作业要精心设计,份量要适中,难易恰当,有层次。
2、部分作业要在课内完成,课外作业一年级一般不留书面作业。
3、教师应认真及时批改作业,加强面批,评语书写要整洁、规范,及时获取作业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统计,以便调整或改正今后教学。
4、学校领导和教研组长定期或不定期抽检作业批改情况。
四、辅导要求:
1、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因材施教,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要倍加爱护,热情帮助和爱护他们达到基本学习要求。
2、辅导既要重视知识的查漏补缺和学习方法上的指导,又要重视学习目的性教育和学习兴趣、习惯的培养。
3、辅导方式要适应群体辅导,个别辅导都要从实际效果出发,课外辅导时间教师要掌握好分寸。
五、考试要求:
1、重视平时单元考试,每次考试成绩都要记载入册。
2、认真做好考试试卷的分析和统计工作,认真及时填写好“教学质量分析表”。
3、学期成绩评定方法:平时考试占20%,半期考试占30%,期末考试占50%。
篇14: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督导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全面提升教师对教学常规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心,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把激励、创新、发展、进取的人文精神纳入教学活动中,努力创建和谐且富有竞争的教学环境,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备课
1、应有详尽、科学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2、严格遵守备课环节,分课时备课,课时应与教参同步。内容详尽,重点突出,难点准确,设计合理。
3、应备周前课,特殊情况不得少于3节。
4、严禁抄袭教案,要钻透教材,分析学情,书写规范。
5、考核方法:集中检查与随堂检查相结合。
二、教学
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全身心投入,杜绝坐教,随意代教及在课堂里玩弄手机等行为。课堂管理得当,纪律良好。
2、注重自身形象,着装整洁大方,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或露肩露背的服装进教室。教师用语要文明,不得用语言挖苦、讽刺学生。
3、任课教师要提前2分钟到达所在班级,提醒学生把教室桌凳摆放整齐,把相关课本整齐放在课桌上,等待上课。上、下课要起立,相互问候。严格遵守课堂常规。
4、充分利用小黑板、挂图、PPT等教学手段;教师要有激情,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有兴趣。
5、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课堂习惯,坐姿端正。回答问题积极,注意力集中。
6、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任意更改教学内容,把非笔试科目挪作它用。
7、要求教师教学严谨,经常性总结和反思课堂教学的得失,全方位评价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8、分单元按月对学生学业进行质量检测。对学生的学业质量评估要客观公正,要从中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与方法。同时要详细记录每次考试的数据。
9、学期结束任课老师要写好相关学科的教学总结,用统一格式书写上报教导处。
10、考核方法:教学常规月评考核和校领导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
1、作业布置分年段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杜绝作业布置的随意性,作业要精,要有代表性,要有创新性,要激发学生的思维。
2、各年级各科要统一作业格式,统一书写标准。
3、作业及试卷批改要及时,对于批改时发现的个性问题要批注,共性问题要记录并公开讲评。
4、统一作业批改形式。除试卷外以等级呈现作业质量,同时要有激励、提醒等语言批注。
5、禁止利用学生批改作业及试卷。杜绝错批、漏批和歧视性批改的现象发生。
6、考核方法按教学常规月评考核标准、作业检查评价标准及本条例执行。
四、辅导
1、任课教师要切实落实培优补差工作,要有详尽的方案和措施,要落实到人,不得流于形式。
2、科任要有辅导记载(包括对象、内容、措施、过程与效果)。
3、要有耐心、有爱心、有责任心。要正确对待和关爱学困生,要多与之交流解决心理上的障碍,解决学习中存在的诸如方法、习惯和盲目等问题,不得歧视、打击。
4、不得对本校学生实施有偿辅导,或在工作日内对校外学生实施家教。
5、考核方法按教学常规月评考核标准和本条例执行。
五、教研活动
1、科组长要组织本科组老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对于参加教研活动的人员进行点名登记。同时对活动内容、过程、结果要有材料记录,要定时举行本科组的教研总结会议。
2、任课老师要服从科组长安排,根据安排认真准备上好公开课或其它形式的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抵制。
3、任课老师每周听课不得少于1节。听课要认真写好听课记录,作好听后分析和总结。
4、科组长要提前3天向任课老师通报下一个教研活动的内容和要求。任课老师要认真准备,要有书面形式的发言或论述,不得流于形式。
5、每位老师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教研论文,以统一电子文档格式书写上交教务处(要求原创,严禁网上下载)。
六、管理
1、教学期间,任课老师既是本堂课教学的责任人,又是学生常规管理的责任人。要负责本堂课的点名,解决课堂中的偶发性事件,负责学生的安全等事务,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如因管理不当或失职对学生造成的伤害,本堂任课老师除将承担全部责任外,学校将视其情节处以罚金。
2、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体罚学生造成的事故自己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3、所有室外课,任课老师必须到教室将学生排队带到活动地点(指定专人检查电灯、电扇是否已经关好),并点名,对未到学生要追查原因并报班主任。同时下课也要由任课老师组织排队带到教室。一、二年级的室外课要提前2分钟回到教室。如因违反而造成的事故由任课老师负责。
4、体育课时,体育老师要合理安排内容,要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教学,如因管理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学生伤害负全部责任。
5、各种实验课,老师要严格规范学生的行为,控制好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程序及药品管理,对危险物品要专人管理。如因管理混乱,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及药品管理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学生伤害,任课老师负全部责任。学校并处以罚金。
6、教学期间,不管是何种原因而发生的大小事故都必须向负责人反映,以便作出处理。如因不及时上报所造成的损失自己负全部责任。
本制度自20xx年X月13日起执行。
篇15: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方面,占年度考核总分的35%。考核项目和内容如下:
(一) 教研活动(10%)
1、坚持按时参加集体备课,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每缺一次扣0.5分;
2、认真参加听课活动,每月听课不低于2节,每缺一次扣0、2分;各教研组组织教师参与集体听评课,每缺一次扣1分;
3、认真参加学校及上级布置的听课、研讨、观摩、优质课、演讲、竞赛等活动,有活动总结报告并组织教研组内学习,每缺一次扣2分。
4、每学年应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加计1分(最高加2分)。
5、应积极主动上公开课,每学期上一节,加计1分。
6、期末按时完成教学总结,上交学部存档,未完成的扣2分。
(二)教案(5%)
以教研组为单位,对每周进行的课要加以研讨,统一进度、内容和要求。各部根据每次教研活动检查和平时抽查结果,给出该项检查的分数。
1、教案完整或其他完整备课批注、条理、记录清晰等计2分;
2、设计“课课练”习题计1分;
3、坚持课后教育反思计1分;
4、按要求开学前备好两周课,计1分;
5、被评为优秀教案(不超过1/3)加计1分。
(三)课堂教学的组织(10%)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渗透思想道德教育,关注学生健康成长,计2分;
2、课堂教学组织过程中学生管理稳定、有序、安全,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和学校要求,计2分;
3、课堂组织得当,教学秩序井然;“学习型小组”建设组织完备、制度健全、考核评定及时,计1分;
4、坚持课改,探索尝试创新课堂教学新课题,效果良好,计2分;
5、课堂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按照课堂教学要求达标,计3分。
6、对教学中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责任教师扣除业务考核分数1分/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理。
7、通过听评课、推门课等形式对教师评定,取多次活动平均值。
8、以上以学校督导检查为主。
(四) 批改作业(5%)
每学期组织两次检查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每期不低于两次抽查。结合抽查和检查情况每期将评出批改作业优秀者。作业量化得分按检查抽查平均得分计算。
1、全改计1分;
2、批改认真,评定标准明确计1分;
3、鼓励性、激励性评价运用得当计1分;
4、分层次布置作业,针对性强计1分;
5、纠错认真,认真坚持零号作业计1分;
6、各部进行考核评定批改作业情况,优秀者(不超过1/3)加计1分。
(五)考试组织和试卷批改、讲评和纠错(5%)
各部根据教学进度组织教学检测活动,协调组织期中、期末考试、会考及中高考等大型考试。
1、组织严密,考试秩序良好,相关教师加计1分;
2、考后组织集体改卷,批改及时,数据统计准确,相关教师加计1分;
3、考后有试卷分析,相关教师加计1分;
4、考后进行“考后考”测试,相关教师加计2分。
5、考试组织出现失误,考后分析、评定、“考后考”测试不到位,相关教师扣除1分/次,后果严重的加倍扣分。
(六)体、音、美、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和劳技教师要求
体、音、美、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和劳技教师的教研活动、备课、要求等与各任课教师要求一致,应参与学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等活动,计分办法同年级任课教师。
1、体育课堂教学要求:
(1)学生全员参与,有家长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训练的特殊学生要求列席体育课,安排适合该学生轻微的活动量 ,计2分;
(2)教师上课应着运动装,课前要有集合点名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宣布课堂要求,计2分;
(3)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组织的活动,运动效果良好,无学生扎堆闲聊和无组织自由活动等现象,计5分;
(4)下课前有集合点评环节,计1分;
(5)体育课每缺少一名学生扣0、5分;出现学生扎堆闲聊和无组织自由活动等现象,每次扣5分;
(6)组织实施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检查考核结果,加计工作量。
2、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和劳技教师课堂要求同其他任课教师上课要求。
3、实验课要求(5%):
(1)学生全员参与,计1分;
(2)课前要有点名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宣布课堂要求,计1分;
(3)任课教师全程参与学生实验,组织有序,学生积极参与效果明显计2分;
(4)学生无提前离开实验室,下课有点评环节,计1分;
(5)实验课每缺少一名学生扣0、2分;学生有无所事事现象,每生扣0、1分。
(七)本方案经我校一届四次教代会通过,自XX年9月起开始执行。
篇16: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校培养人才、实施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教学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整个教育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培养人才的素质,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教学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目标管理,结合本校教育教学的现状,特制定《桃李园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教学常规
1、学期初各年级、各学科都要制定好学期教学计划,并努力做到教学目的明确,课时划分科学,教学进度清楚,时间分配合理,并于开学第二周上交教务处检查。
2、掌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做到教学目标明确,能抓住重难点,教材把握准确,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
3、学校采用定时检查(每月一次)和临时抽查的方式检查备课和作业批改情况,学期末收集各项教学资料。
二、备课
1、五年教龄以内的教师必须备详案,具有五年以上教龄的鼓励备详案(具有五年以上教龄,但第一次承担该学科教学的依然要求备详案)。
2、备课必须做到学期计划、单元计划、课时计划明确,学期结束时进行教学总结。
3、备课要做到备标准、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手段及教具、备作业设计、备学生能力培养。
4、不上无准备课,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现象,教师应超前一周备课。教案一般包括:课题、教材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具学具、课时分配、教学流程、作业设计、板书设计、课后反思。
5、要求尽可能做到一课一案,除备教材以外,还应该有练习课、复习课、测试课、试卷分析课、实验课等教案,各学科备课课时数应达到本学科教学总课时数的70%以上。
6、提倡电子备课,注意电教媒体的合理使用,所设计的课件、投影片的使用,在备课中体现出来,突出自己的教学风格。
7、各教研组要加强集体备课,争取做到统一进度、统一教案、统一测试,通过集体备课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上课
1、正确贯彻教学原则,掌握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相结合,知识技能、过程方法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
2、按教学计划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与研究,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上课前必须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如有学生未上课,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4、坚持上课铃前教师到位(音体美及实验课教师或者进专用教室必须在上课铃响前将学生整队带入规定场所,下课整队带回),上课期间不能离开教室,不能坐堂,不能使用信息工具,下课不得拖堂,学生做眼保健操时教师应认真巡视,并适时指导学生。
5、注意演示与示范,充分利用板书、挂图、标本、录音、投影、录像、多媒体等教学工具和手段辅助教学。
6、重视指导学生动手操作、制作。凡是有实验、操作任务的学科要按质量完成实验示范、操作,让学生人人动手做实验。
7、教学过程要组织严密,安排紧凑,结构合理,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无知识性错误,做到精讲精练,采用小组教学、讨论等方式,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做到自主学习,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营造和谐、欢快、民主的教学氛围。
8、关心爱护学生,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剥夺学生的上课时间。
9、坚持使用普通话,写字规范,语言文明规范,板书设计合理,口头表达自然流畅,生动形象,教态自然亲切,衣着整洁大方,不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
10、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占课,因病因事调课需要经教务主任同意,并填好调课单,更不得擅自将课改为自习、活动、体育等。
四、作业与批改
1、布置作业要明确,内容要精选,分量要适当,难度要适宜,时间要控制,杜绝机械重复或惩罚性作业。
2、教师应精选学生作业,课内作业要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当堂完成,家庭作业除《基础训练》外要适量,一二年级一般不布置书面作业。数学、英语每天一次作业,其他学科每课或节一次作业,作文每单元一次。
3、无论是课堂作业还是家庭作业教师都得要求学生按时完成,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和习惯,对作业要有统一要求,做到:字迹端正、整齐清洁、过程完整、格式正确、独立完成。
4、检查作业要及时,批改作业要认真,禁止只布置不批改的不负责的做法。课堂作业、作文与《基础训练》必须由教师全批全改,错误要记录,原因要分析。重视作业评讲,对学生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讲评和订正,对好的作业要予以表扬,同时督促学生订正错误,对无力订正的学生应进行面批。
5、作业批改要写清日期,批改简明易懂,写好等级(作业批改统一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次)。
6、严禁侵占学生休息时间在中午或课间布置作业、练习,或叫学生到办公室批改作业。
五、辅导
1、对于学习有困难和因病缺课的学生进行有计划的辅导,做好转化记录;对成绩优秀和智力较好的学生要适当提高学习难度,以满足他们的求知欲。
2、组织课外阅读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阅读水平,在培养学生合格加特长方面下功夫,四年级以上学生建立阅读笔记。
3、学生音、体、美、地方课程、综合课程、品德、常识课要满员出勤,任课教师不准在音体美等课时间内进行学习辅导,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4、晚自习结束后,辅导教师必须将学生整队带入学生公寓。
六、课外活动
1、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促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其个人才能爱好和特长的重要场所,指导好课外活动是学校和教师的职责。
2、课外活动以兴趣小组活动为主,辅导教师要按计划备课上课,努力培养学生的特长,学期结束前要对兴趣课成果进行考评并做好总结,使学生在兴趣课上真正学到知识。
七、质量检测
1、每单元或章节结束后,教师自行组织搞好质量检测(以年级为单位统一考试试卷),分析好学生的学习情况。
2、六年级以上以年级组为单位举行月考(其他年级只进行期中、期末测试),要求统一制卷、统一监考、统一阅卷。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做好成绩统计和教学质量分析,及时研究改进教学的措施,同时组织学生进行自我质量分析,针对出现的问题指导学生做好学习总结。
3、非考试科目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检测,组织多种活动了解学生各种知识、能力的掌握情况。
4、各种考试样卷,必须交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让文印室排版打印。
八、教育科研
1、每次教师外出学习、听课,回校后都要上汇报课或开理论讲座。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在会场随意交谈,认真做好记录。
2、学校教师上的各级各类教学观摩课、研讨课、示范课等,都要组织学校的同学科教师为其备课,充分打磨,让全体教师能够在活动前充分参与、在活动中内化汲取、在活动后得到提高。
3、教师在参加本教研组听课活动中,要做好听课记录,各教研组及时组织评课,并按时填好听课记录栏目,及时写好听课心得(至少3处以上),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30节。
4、学校组织的大型教研活动、业务学习,要求全员参与,认真记录,不得闲谈,不得擅自外出。
5、严格执行各组的教研计划,确保教研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有教研活动记录。
6、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写一篇教改心得或教学论文,一篇教学设计或案例分析。
7、认真写好理论笔记,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学期末上交教务处。
8、各教研组均有课题,每位教师每学期围绕教研专题开研讨课不少于一节。
9、有实习生或见习生上课,指导教师必须参与听课并及时给予评课指导。
篇17: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计划的制定
学期初,教师要及时制定规范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计划制订要作到:据标准(新课程标准)、依教材、切实际(符合时间排合理)求实效。
1、教学工作计划的'基本内容:①学生基本情况分析②、教材分析③、本学期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④教学进度计划安排。
2、计划在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并上交教务处审阅通过,符合要求准予实施,不符合要求者,重新制定。
二、备课
1、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坚决杜绝不备课就上堂讲课,新聘、调入教师必须按教材体系备好详案:要有较详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学任务重的老师可以备略案。
2、备课内容必须与上课内容符合(以学生班务日志记录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3、电子备课,每节备课应有:要有较详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
三、上课
1、教师在上课铃前1分钟应到达教室门口,巡视学生上课准备情况;上课铃响,进入教室,师生问好后开始上课。
2、上课要有计划,要实践教案。教学过程要运用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积极性。
3、上机、实验实作课应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
4、体育课、音乐课应有明确的课堂教学目标,每堂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严禁整堂课学生自由活动安排。
5、自习课教师可安排学生自主学习,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不得在走廊外聊天等。
6、教师要服装整洁,仪态端庄,精神饱满,不带个人情绪,上课禁止打接电话和抽烟等。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作业布置应目的明确,紧扣教学目标,难易适度。作业批改中杜绝大“√”大“×”现象,作业本上应可批注。
(一)初中
1、语、数、外、理、化书面作业检查要求:
⑴作业全批全改,每期批阅次数语、数、外不少于60次;物理、化学不少于50次;政治、历史不少于40次;地理、生物、音乐、美术按实际课时记数。
⑵期末复习阶段的作业可以试卷讲评为主,试卷讲评不做为作业处理,但如已批改可做为三次作业处理。
2、认真批改作业,每次作业应详批详改,无学生批改现象,无划大勾现象,严禁弄虚作假,一次批改多个日期
3、作业检查每月一次,年级组长负责组织检查,教导处抽查,教师应在检查前将收交的学生作业发还。作业检查以查学生登记收交记录和作业本为主。
(二)高中
数学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总量的2/3以上,语文、外语、专业高考科目的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量的1/2以上,非专业高考科目的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量的1/3,政治、礼仪、健康每期布置及批改2个大作业,非计算机专业每月一篇电子作业,语文教师每月应布置及批改两次作文。
五、考试、阅卷
1、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务处、年级组通知的具体时间提前准备试卷。
2、按时组织考试、认真阅卷,按时上交成绩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教务处保存)。
3、毕业班月考3天后,必须将成绩交到班主任处。
4、每次考试结束各年级组长组织该年级教师开好总结会。
5、对试卷准备不充分,师生反响强烈的和不按时上交成绩册的教师,不予发放该次监考、阅卷津贴。
6、对不尽职尽责而造成重大失误、严重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上报行政严肃处理。
六、常规检查
1、早晚自习由值周领导巡查,正课教务处巡查。
2、备课、作业分每月定期检查和每周不定期随机抽查。定期由教务处负责,不定期由行政会成员检查。
3、每次检查和巡查结果在下周周前会上公示。
七、处理意见
1、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的扣当期教学绩效50元。
2、备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备课;备课节数不足的每差一节扣教学绩效5元。
3、作业批改量没达到规定标准的,每差一次扣教学绩效5元。
篇18: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的教学常规能正常实施,我校现对各教学环节做出如下具体规定,希全体教师参照执行。
一、常规教学工作
(一)教学计划
1.学校要在开学前或学期初制定出教学工作计划。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根据市教研室和宣教办有关教学与教研的工作要点,结合学校的整体计划,作出周密的安排和布置。
2.学科工作计划要体现科学性和连续性,有完成各项工作的指标要求、措施方法和日期,有针对性地解决教学改革的问题,并制定相应重点工作进程安排表(行事历),做到长计划,短安排,每周都有明确的计划,明确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并形成常规。
(二)备课
1.教师备课要坚持个人钻研与集体备课相结合,应重视教学资源的开发、积累与共享,集体备课应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拿来主义。
2.备课要做到“五有”、“五备”。“五有”即脑中有“标”(课程标准),胸中有“本”(教材),目中有“人”(学生),心中有“数”(差异),手中有“法”(方法)。“五备”即备学生、备教材、备教法、备课标、备学法。备教材时提倡教师综合研究不同版本教材,做到心中有数。教师要对照课程标准通读教材,系统而准确地把握教材的知识结构,明确各单元教学重点及在教材中的地位,恰当地确定单元和课时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重点。变“教教材”为“用教材”,最终能够形成具有教师个人风格的教案。
3.精心设计教学方案。教案内容一般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板书设计、教学步骤、练习反馈、作业布置、教学后记等。教师个人已用的同课教案或网络上搜集的教案,可以作为参考,但要结合不同班级学生实际及教学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上课
1.教学目标明确。教师在上课时要做到课时教学目标清晰具体,合理定位课时目标在整个学段中的地位和作用,能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课程目标有机地融入到每一个教学环节、教学内容、教学行为之中。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要注意区别课程目标与课时目标。教学目标应相对集中,不宜太多太杂,并表述为具体、可操作的条目,让学生清楚明白。
2.方法科学有效。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学生实际和自身特点,科学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合理使用多媒体。倡导启发式教学,教师要引导学生在学习中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师要注重激发学生思考,引导学主动学习、学会学习,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要为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提供充分的时间和空间。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应注重内涵和实际效果,避免形式化倾向。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学生的学习情绪,学会设问;要鼓励学生多提问,敢于对教师的讲授提出不同的见解。
3.教学行为规范。教师要做到仪表端庄,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语言规范,语速适当,表达清晰;板书工整,条理清楚,书写规范美观。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不轻易打断学生的发言,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严禁在学生中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要按时上下课,严格按学校课表上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上课不得无故离开教室,上课期间不得使用手机,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4.课后反思及时。完成每课时授课任务后,要指导学生对本课教学的目标达成情况、教学内容要点等进行归纳总结;要从教学效果、个人体会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简要总结并形成教学后记。
(四)作业与辅导
1.精心设计作业。要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精心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内容。鼓励教师自行设计作业,如采用现有资料中的习题,应经过亲自研做,科学严格的筛选。要充分考虑不同学生的差异,有针对性、分层次地布置统一必做与自主选做的作业。适时适量地布置一些贴近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具有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等多样化的课外作业。
2.作业量要适当。要严格控制学生各科统一的作业总量。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为准,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四、五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书面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45分钟和1小时以内,初中各年级每天完成的课外书面作业的时间不超过1.5小时。原则上当天布置的作业要在当天完成,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或以大量作业为手段管理约束学生。
3.批改反馈及时。作业批改应以教师批改为主、学生互改自改为辅。一般作业(除作文外)的批改反馈不超过2天,单元试卷批改反馈不超过3天,作文批改反馈不超过1周。批改作业要杜绝形式主义,不准只批不改,更不得让学生代替批改,对学习困难学生的作业必须有重点地进行面批面改。要依照作业要求采取评分、等次、简要评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的作业给予评定。存在共性问题的作业要及时讲评。
4.注重差异,分类指导。辅导应根据不同的对象提出不同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要通过辅导,使学习困难的学生及时解决课堂遗留问题,完成作业,查漏补缺,排除后续学习的障碍。以个别辅导、分散辅导为主,不得以集体辅导为名进行集体补课。
(五)考试评价
1.明确考试目的,强化考试的诊断和反馈功能。注重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考核,发挥考试的评价功能,恰当使用考试结果。不能将学生成绩排队公布,不能按成绩分类编班。要将每次考试的成绩记录在学生的学业档案中,让学生明确努力的方向。
2.做好命题工作,保证试题的质量。要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制度,增强命题的科学性。命题要根据学科教学实际和学生学习的实际,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突出考查学科的主体知识,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编排要有梯度,题型应灵活多样,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适当控制客观题的数量,不出偏题、怪题。各学校要逐步建立本校的题库。
3.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采用考试与考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只在期末进行一次考试,如选用市教育局教研室提供的试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考试,考试工作由镇(街)宣教办和学校组织,考试结束后向市教研室提交有关数据和试卷分析报告。
4.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学校要统筹安排,组织各部门分工实施。考试时间应依据校历、教学时段进行安排。要做好考场试室、监考员的安排工作。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严肃考纪考风,创设良好的考试环境。要规范考试流程和考务工作,以良好的考风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
二、检查与跟踪
(一)常规教学检查
1、每次考核后要结合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前段教学的经验教训,加强薄弱环节教学辅导措施。
2、每学期,学校教导处对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有一次的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跟踪
1、每个科组针对检查结果,对相对薄弱的老师进行跟踪指导。
2、以第一学期检查的结果为起点,跟踪指导时间为一个学期,帮助老师的专业成长。
3、每学期结束,教导处、教研组、备课组、教师都要做好教学工作总结,教学工作总结须上交学校备案。
篇19:小学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计划与总结:
教学工作必须按照学校的总目标和整体规划统一要求,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的目的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方法措施、实验教改科研项目、测验考查安排、课外活动、各项竞赛等方面。教学计划力求简明精练、清楚、系统、实用。对施行所制定的计划后,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写出专题性论文或经验总结。
(二)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新课标为依据,以教材为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学科的性质、目的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要求的教学规则;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对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技能,教师要做到心中有数,理解严密准确,不出错漏。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重要的是备教法和学生的学法。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有利于激励学生当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好教案。教案整洁,条理清楚,切实能指导上好课,不搞形式主义;不能抄袭人家的教案;每一课的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具准备、提问设计、板书设计、练习设计;教案要明确地体现出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无教案不得上课。
6、备课形式以个人独立钻研备课为主,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每次集体备课要有一位教师作中心发言并指定专人作好活动记录。
7、学校建立教案检查制度,由教导处和科组长负责检查。教学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8、要求教师在备课时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独立制作教学软件辅助教学。
(三)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要求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向四十分钟要质量。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整洁大方。
3、上课前指导学生进行必要预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求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要漫无边际,东拉西扯。整个教学过程要严密组织,使课堂教学既层次分明,又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是要照顾到差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教师要充分利用每一节课,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学生学得有趣,学得牢,从而达到“减负”高质量的目的。每一位教师都必须牢记,自己既是一位教学工作者,同时又是一位德育工作者。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坚持教书育人,努力做到“文道统—。
6、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教学原则,尽量采用现代化的手段,给学生以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举一反三,能灵活运用。
7、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8、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带手提电话,不接电话,不抽烟,不坐教。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
9、尊重学生,偏爱差生,不谩骂、嘲笑、挖苦学生,坚决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包括罚站、罚抄书、赶出课室、罚晒太阳,任何形式的打人)。如果体罚学生,查有实据,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奖金, 情节严重,造成事故,要负法律责任。上课要认真负责,室外上课要采取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如因失职,而致使学生受到伤害者,要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0、课后要加强教后的反思,写好教后小记,检查教学上的得失和体会。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课内作业的设计要遵循“精、活”的原则,既要减轻学生负担,又要注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思维能力的培养。给学生创造多动脑、多动口、多动手的机会,加深理解,提高实效。
2、作业布置要适量,依纲靠本,坚决反对“机械重复”、“题海战术”。减轻学生课业过重负担。
3、作业要求要严格,同级同科对作业要有统一的要求。要严格要求学生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作业,当前要特别注意培养和训练学生从小养成细心审题、书写工整、格式规范的良好习惯。一定要从一年级抓起,级级把关,抓出成效。
4、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做到符号清楚,字体端正明了。作业错误要指出,批语要多鼓励学生,多教给方法并启发学生自行改正,作文要重视培养学生自觉修改文章的习惯,对于后进生,提倡面批。
5、要重视作业的讲评。要对学生的作业了解全面,掌握典型,分析综合,及时评讲,查漏补缺。对于后进生,要热情帮助,耐心指导。
6、建立优秀作业表扬奖励制度,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
7、学校建立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制度,每学期检查两次。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导处、科组长负责检查。
(五)辅导学生要求
1、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选拔和培育尖子,可以为学校在各项比赛中争取荣誉,为国家培养高、精、尖人才打下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做好提差和培尖工作。
2、必须热爱后进生,正确对待后进生,坚决反对厌恶、排斥、歧视、放弃后进生的做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后进生。
3、必须热情、耐心辅导后进生,及时帮助他们找出后进的原因,帮助他们改进学习方法,不断增强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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