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色笔写借条的案例

时间:2023-11-09 07:52:0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褪色笔写借条的案例(共3篇)由网友“valin”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褪色笔写借条的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褪色笔写借条的案例

篇1:褪色笔写借条的案例

褪色笔写借条案例

借钱立字据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双方立好借据后,不到一小时,借据上的字迹竟然完全消失,11万元的借条转眼成了白纸。绍兴的阮先生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么离奇的事情。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介绍,这是该院遇到的首例利用消字笔逃避债务进行诈骗的案例。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将字迹进行了还原,法官说借款人立字据时可能使用了“褪色笔”。(10月23日《钱江晚报》)

“褪色笔”也叫气消笔、隐形笔、临时记号笔。就是一种到一定时间在空气中能自己消失的记号笔。因为它特殊的功能,很多服装厂和十字绣爱好者会用来做记号。这种笔的发明也是现实的需要。只不过是被不法人员利用了。

绍兴市越城区的法官说,这是他们遇到的第一例“褪色笔写借条”的借贷纠纷。那么,“褪色笔写借条”在越城区是第一例,在全国是第几例呢?其实,已经不能用第几列来回答这个问题了。在搜素引擎里搜索了一下,发现“褪色笔写借条”的借贷纠纷很多,从的时候就出现了。有一位市民出借了40万元,可是两天之后就变成了一张白纸。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越来越多。

不过,相同的案件得到的结果也是不同的。有的地方,由于受到了技术的制约,虽然也高度怀疑属于“褪色笔写借条”的行为,但是由于难以获取证据,也就无法追责了。有的地方,虽然经过鉴定确认了“褪色笔写借条”的事实,但是由于这样行为的人在顺利拿到钱款之后,早就隐藏起来了,也难以为当事人追回损失。

我们需要说说“褪色笔写借条”的追责问题。搜索了很多相关案例,发现处理的时候,大多是按照借贷纠纷处理的。有的时候,上了法庭之后用“褪色笔”写借条的人会因为法律的威严,而主动承认错误,将钱款返还。有的时候,做了技术鉴定之后也不赖账。真相大白了,钱款返还了,是不是就结束了?对于相当一部分此类纠纷来说,到了这一步也就画上了句号。

偿还债务不是正义的终点。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做的就挺好,在确定了事实之后,他们不是简单判决这起案件,而是立即将这起案件移送给了公安机关。他们认为这不是普通的借贷纠纷,有了“故意”的成分,已经涉嫌诈骗了,不能只是偿还钱款了之。

可以说“褪色笔写借条”被追究涉嫌诈骗的刑事责任,具有典型意义。这不是普通的借贷,在借贷的时候,不法人员就已经做了积极准备,借钱的目的不是借钱,而是事实上的骗钱,对于这样的行为,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就不能只是查看借据的真伪,而是要看到“褪色笔写借条”背后的诈骗本质。

当然,对于市民来说也是需要反思的。市民在签订合同、票据结算等过程中,最好出具打印合同;如果必须要手写,最好自带签字笔,并且使用黑色的碳素笔,因为碳最稳定,必要时加盖印章或按手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借条的主要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篇2:借条写错案例

借条写错案例

一字之差让万元欠款打水漂

张某手握着杨某给他打的4.2万元的欠条去法院诉讼时,却被法院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10月,家住郑州的杨某因家中需要翻盖房子,就向老战友张某借钱4.2万元。当年10月6日,杨某给张某打了个欠条,欠条载明:“今借张××四万二千元,杨××,月4日 。”杨某的邻居许某在欠条上签字作了担保。

7月,张某在多次向杨某索债无果后,将杨某及许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许某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理由是,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在两年时间内主张过该权利,现在该主张已超过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所以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注意看了!上面举的例子,他们所立下的字据是欠条,那么如果他们立下的字据是借条,事情会不会发生大反转?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自出具借条之日起超过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借条和欠条到底有什么不同?请继续往下看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两者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证明力欠条:单独一份欠条不能产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效力,实务中往往还需要其他的证据来佐证,如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债权债务是否实际存在,债务债务是否合法等等,即需要证明欠条所反映的债权债务事实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合法等等。

借条:单独一份借条基本可以产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效力,但为了谨慎起见,也会要求同时提供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发生的证据,如收条等进行佐证。

2、格式欠条:除要有债权人姓名、债务人姓名、明确具体的债务标的外,还应该有欠款产生的原因和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具体期限。

借条:只要有债权人姓名、债务人姓名、借款金额及借款日期即具备法律效力,其他内容如借款利息、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可自选选择是否写明。

3、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不同

如果借条和欠条都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两者的诉讼时效都是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

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

欠条: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的次日起2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篇3: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案例

写借条常见的八大陷阱案例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三)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05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四)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五)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六)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七)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八)借条不写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借条8大陷阱

欠钱不还起诉书范文

七夕古诗鉴赏:秋夕

《云州秋望》全诗翻译赏析

白杨教学反思

五年级白杨教学反思

《秋夕》 赏析

客堂秋夕,客堂秋夕戎昱,客堂秋夕的意思,客堂秋夕赏析

《白杨》语文教学反思

借条的标准格式

褪色笔写借条的案例
《褪色笔写借条的案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褪色笔写借条的案例(共3篇)】相关文章:

白杨教学随笔2024-03-13

杜牧《秋夕》原文译文及赏析2022-12-15

秋夕古诗的意思2023-08-10

秋夕的诗意2023-03-19

请假申请书格式范文2022-07-19

请假格式范文2022-12-29

请假情况说明书范文2023-06-06

请假范文2024-02-25

写柳树借物喻人的作文2022-12-01

历史典故:一字断案2023-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