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报名12月1日开始(合集6篇)由网友“longzhiwen1980”投稿提供,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过的北京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报名12月1日开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北京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报名12月1日开始
北京07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报名12月1日开始
网上报名时间:非首次报考人员:12月1日至12月14日
首次报考人员:月1日至12月9日
资格审核时间:年12月6日至12月9日
资格审核地点:北京市税务学校(地址:丰台区青塔西里3号)
注: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6年12月14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函[2006]4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16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4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注字[]11号)、《关于做好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3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为年6月22日至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2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4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五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须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12月1日至12月9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资格审核表》需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
3、报考人员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军官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06年12月6日至12月9日到北京市税务学校(地址:丰台区青塔西里3号)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6年12月14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6月19日至6月21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1、资格审核点联系电话:68678305、68675550-8280或8278
2、考试咨询电话:1605700、63959161、63959162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会计篇2:北京普通高考12月1日起开始网上报名
北京普通高考12月1日起开始网上报名
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2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于12月进行,12月1日至5日考生网上报名,12月 20日前完成报名资格确认工作。
据中国教育在线了解,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2012月5日前在京落户者);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考。报名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具备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中国教育在线获悉,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时间:年12月1日8时至5日18时
网址: www.bjeea.edu.cn;www.bjeea.cn。
缴费标准及网上缴费系统支持的银行见附件1。
第二阶段:确认报名资格
时间:由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12月20日前自行安排。
地点:应届毕业生到学校所在区(县)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由学校通知;社会青年原则上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
确认要求:完成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并缴费的考生本人持户口簿原件(在职职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报名资格确认期间将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在报名资格确认地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各报名单位应组织考生核对、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
附件
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费标准及网上缴费系统支持的银行.doc
learning.sohu.com/upload/56-111111110729.doc
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部分项目测试安排.doc
learning.sohu.com/upload/56-111111110823.doc
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流程.doc
learning.sohu.com/upload/56-111111162241.doc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大学网篇3:北京市会计职称考试11月10日开始网上报名
北京市会计职称考试11月10日开始网上报名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45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有关政策要求
(一)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11号)中的规定执行。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
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
(二)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如果上一年度在外省市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需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应提前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到原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合格成绩转出手续。
(三)报考人员每个年度只能办理一次报名手续,报名后,不办理退报名或改报名手续。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 试 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1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0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为了减轻报考人员的负担,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北京市等部分省市的20度考试报名工作中试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一)初级资格报名
初级资格报名采取网上提交信息、现场缴费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请于11月10日至11月16日期间登录北京会计网,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初级信息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像片。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初级信息表》,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如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需本人签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在《初级信息表》上审核盖章。
3、报考人员持《初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驾驶证执照、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和与自行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照片一张(规格34mm×45mm)于2011月13日至11月17日期间,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见附件2)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4、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中级资格报名
中级资格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
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为成功在北京地区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首次报考人员”为20未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1、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2、首次报考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请于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中级信息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中级信息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3)报考人员持《中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从附件3所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中选择一处进行资格审核。
(4)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24小时后,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06年11月24日。
3、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
会计篇4:吉林省高校招生考试报名12月1日开始
吉林省高校招生考试报名12月1日开始
一、报名时间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12月1日-10日。其中报考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三级)考试时间为12月1日-5日。
(二)职业对口升学考试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应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三级)考试;报名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同步。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省内公民均可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4.持外省籍《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在我省报考条件为:
⑴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考生,户口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07年12月31前迁入),并经我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考籍手续,在我省高中就读,参加我省高中会考并成绩合格。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转籍手续及会考证书。
⑵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往届生,户口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07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报名时须出具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和会考证书。
⑶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考生,经我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学籍转籍手续及会考证书。
⑷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往届考生,户口必须是201月1日(不含1月1日)前迁入,报名时须出具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和会考证书。
5.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 年因严重舞弊被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和下一年不准参加普通高考(论坛)的人员。
(三)特殊考生报名资格的审定
1.户口不在我省,家长(父 、母)是经我省县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招商引资的投资法人代表(有县以上政府文件证明),其子女在我省就读一年以上的,无论学籍是否在我省,须出具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证明材料,经省招生办批准后,可在我省报考。
2.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区市,但考生本人一直在我省初中、高中连读,有初中、高中各阶段毕业证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凭高中录取名册),可在我省报考。
3.原籍不在吉林省,但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小学、初中、高中连读,户口迁移时间不满三年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出具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学籍、考籍证明(原始材料)可在我省参加报考。
4.户口在我省,现在外省区市就读的应届生,按吉招办字[2006]54号文件规定,回我省户口所在地招生部门参加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者必须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准持临时身份证)参加高考报名。没有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在高考报名前办理完毕。
(二)应届毕业生由毕业中学按在籍学生名单在当地招生办集体报名,并由当地招生部门按省招生办提供的在籍学生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社会考生(往届考生、补习班考生)须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三)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到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需持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侨居民证》,经省招生办同意后,在居留地的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五)参加保送生(含一级运动员)和小语种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并获取所在高考报名地招生办提供的14位考生号后,方许参加招生院校报名考试。
(六)报考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前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在高考考试类型栏目中由本人确定仅参加全国统考或国家体育总局提前单独考试其中一项,或者选择全国统考和国家体育总局提前单独考试全部参加,且必须在相应的涂点上进行填涂。已被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准再填报高考志愿,否则后果自负。
(七)报考残疾人特殊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在高考考试类型栏目中选择非全国统考涂点,再参加招生院校报名及考试。
(八)高职(3+2)转段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报名,以便形成电子档案,未参加报名者不能转段。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
(一)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与考生报名同时进行。考生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自觉履行承诺。《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考生留存,另一份由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保存。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信息采集,应届毕业生和其他考生分别由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招生办负责。
应届毕业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联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电子档案内。社会(职业对口升学)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的评语填写在《报名卡》中的“考生政治思想考核评语”栏内。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准确的鉴定。
其中对犯过错误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没有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和不遵守《考生守则》的。
(四)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自愿遵守高考有关法规、规定的考生,不准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提前考试的时间安排
(一)我省20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时间为2010年 12月30日。
(二)吉林省艺术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时间为:年1月8日。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报考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的考生由县(市、区)招生办打印2011年吉林省艺术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或资格证,考生持2011年吉林省艺术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或资格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
(篇5:浙江会计职称考试12月31日开始报名
浙江会计职称考试12月31日开始报名
从浙江省财政厅获悉,浙江省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从12月31日开始。具体报名通知请大家继续关注网上的信息发布!
篇6:北京明年高考6类考试时间已确定 12月1日起报名
北京明年高考6类考试时间已确定 12月1日起报名
明年高考6类考试时间已确定。其中,最早进行的艺术特长生统测在今年年底进行,其他考试均安排在明年进行。另外,高考网络报名将在12月1日至12月5日进行。根据市教委公布的信息,相比今年高考,明年北京应届考生规模将继续减少。据统计,包括非户籍学生在内,2009年本市高中入学新生不足6.6万人,比前一年减少2000余人,预计明年高考北京考生规模将延续近年减少趋势继续探底。而今年高考本市7.6万考生中,有近6.3万人被全国各高校录取,升学率近83%。
市教育考试院要求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前提交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条件的.个人信息。高考网报结束后,考生的加分照顾资格信息将与报名信息一并封存,任何人不能更改。提前锁定考生加分信息,将避免部分考生在获知加分政策后更改身份,骗取加分照顾。
-六类考试时间
艺术特长生统测:12月17日、18日、24日、25日,考生要在12月12日前完成报名资格确认。
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2012年1月2日
高水平运动员测试:2012年3月31日
体育专业考试:2012年4月14日
体育竞赛优胜者及等级运动员测试:2012年4月21日
外语口试:2012年4月21日、22日 (记者 施剑松)
作者:施剑松 (来源:北京晨报)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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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考课程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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