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锅炉工管理及交接班制度(共7篇)由网友“小宇宙”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公司锅炉工管理及交接班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篇1:公司锅炉工管理及交接班制度
1、实行24小时两班轮换制,锅炉工应做到按时交接班。
2、当值人员在交班前应掏净炉灰,并将炉火烧旺。
3、当值人员交班时,应将自己当值期间锅炉运行情况如实转告接班人员。
4、当值人员交班时,应保证锅炉房内外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5、如交班人员未做到上述要求,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
交班人:接班人:
篇2:公司锅炉工管理及交接班制度
1、违反操作规程,致使锅炉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
2、擅离工作岗位、值班睡觉、喝酒、打扑克等;
3、锅炉水温未达到要求温度;
4、锅炉房内外卫生不清洁、物品杂乱堆放;
5、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致使锅炉在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
有以上情形之一者,处以不低于50元罚款;如造成锅炉损坏等严重问题,要求依法赔偿经济损失:
篇3:公司锅炉工管理及交接班制度
1、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和用煤,煤充分燃烧彻底,不浪费,不外流。
3、经常检查锅炉和配套设施的运转情况,比如各种压力表、数量表、电机、控制箱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根据当日天气和员工入住情况,随时调整烧炉次数和给、回水温度,保证室内温度不低于18℃。及时清理煤灰、煤渣并放到指定地点。保证人身、锅炉和附属设备设施安全。
5、认真执行24小时两班轮换制,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漏岗,严禁在岗期间睡觉、喝酒、下棋、打扑克,有事需请假,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6、认真打扫锅炉房室内外卫生,经常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7、认真做好交接班和锅炉运行记录。
7、因违反操作规程和责任心不强,擅离工作岗位、值班睡觉、喝酒、打扑克、卫生不清洁等情况,学校领导、行政科科长和值班人员检查发现一次罚款当事人100元,绝不姑息迁就并严格执行。
篇4:锅炉管理交接班制度执行标准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1)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2)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3)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4)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5)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6)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1)锅炉运行情况。
(2)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3)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4)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5)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等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将所用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在指定位置,清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2.水质化验分析人员,在交班前对软水、锅水进行一次化验分析,将结果填人运行记录簿。
3.接班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岗位,进行设备检查,了解运行情况,认为符合交接班规定要求时,办理接班手续。
4.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能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篇5:锅炉管理交接班制度执行标准
1、机械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2、机械使用二班或三班作业的,必须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交接班记录由值班操作工在交班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4、接班操作工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5、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准离岗。
6、交接过程中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8、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9.、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9.1、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9.2、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0、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11、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交接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篇6:锅炉管理交接班制度执行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发电企业运行管理,统一、规范运行管理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以下简称三制)的标准化工作必须做到定时间、定线路、定设备、定标准,做到表格化,
使各项工作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检查、责任到人。各发电企业要加强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管理,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监督,持续改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提出“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管理办法,总结集团公司系统的先进经验,改进管理,全面提高系统的管理水平。
(二)对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单位“三制”标准化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提出考核意见。
第五条、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所属发电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的落实;
(二)及时解决所属发电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奖惩;
(三)不断总结所属发电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经验,向集团公司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发电企业的工作职责:
(一)厂长(总经理)作为本企业“三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三制”的标准化作业工作;
(二)生产副职作为“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分管负责人,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组织管理和质量负责;
(三)、总工程师作为“三制”的技术负责人,对“三制”制度、标准的起草、制定和完善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四)发电部作为“三制”的组织、管理、实施部门,负责“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制度、标准的起草牵头工作,负责“三制”标准化作业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质量负责;
(五)“三制”的标准化作业要实现计算机管理,并与运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整合;
(六)、安全监督部门对“三制”的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负有监督责任;设备技术管理部门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技术管理、对设备的检修维护质量和消缺及时性负有管理责任。
第三章、交接班管理
第七条、运行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发电企业运行岗位的交接必须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第八条、运行岗位的交接班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交接时必须进行整队交接。交接形式以书面文字为准,必要的口头交代必须语言规范、清晰、明确。
第九条、各发电企业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出本单位的交接班标准及实施细则。
(一)交接班标准要明确交接班前各岗位人员的检查时间、线路、项目、标准。
(二)交接班过程要做到交接双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交班前半小时、接班后15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特殊情况除外。
(四)交接班的内容:
1.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2.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重点核对接地装置。
3.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4.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负荷预计。
5.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
6.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
7.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8.现场安全措施、运行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
9.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卫生情况。
10.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
第十条、交班应做到:
(一)交清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交清设备运行状况和设备缺陷情况;交清运行操作及检修情况。
(二)对发生的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进行处理。
(三)对设备运行的各种情况进行准确、详实、全面的记录。
(四)对本班发生的异常情况按《运行分析管理标准》有关内容执行。
(五)做好管辖区域、CRT及表盘的卫生清洁工作。
(六)交清本班进行的定期工作,交清设备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异常及处理情况。
(七)说明调度、上级的指示、命令及下发文件。
(八)对接班人员提出的疑问,交班人应做详实的解答。
第十一条、接班应做到:
(一)接班前的检查:查报表、日志记录;查各表盘、CRT画面设备运行情况;接班时主要运行参数及现场实际设备运行情况。
(二)查管辖区域及表盘卫生应达到《文明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三)接班后,做到“五清楚”,即: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清楚;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清楚;操作及检修情况清楚;安全情况及预防措施清楚;现场设备及清洁情况清楚。
(四)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由班长安排专人进行接班前检查。
第十二条、遇有以下情况不能交接班:
(一)当班发生的异常处理不清及重大操作、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时不交接。
(二)岗位不对口、精神状态不好不交接。
(三)备用设备状态不清楚不交接。
(四)设备维护及定期试验未按规定执行不交接。
(五)调度及上级命令不明确不交接。
篇7:锅炉管理交接班制度执行标准
1、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感准备工作。包括:
⑴查看上一班的记录,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的运行介绍。
⑵检查仪表、工具、钥匙、对讲机有无损坏或遗失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2、交接班人要求:
⑴对于外单位施工监理,上一班应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一班应注意的细节。
⑵上一班故障维修未完成者,须与接班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且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交班。
⑶特殊情况按当班负责人安排进行交接班。
3、下列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交接班。
⑴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⑵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态不清而未找到顶班人。
⑶设备故障影响运行或营业时。
4、交班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离开岗位:
⑴接班人未按时到岗;
⑵交班时发生事故、紧急情况;
⑶交班前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完成应该完成的任务;
⑷交班前发生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须要别人配合的工作;
⑸交班前未打扫卫生。
★ 锅炉房工作职责
★ 锅炉房管理规定
★ 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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