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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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篇1:公司培训规章制度

新员工入职培训

为了使新员工在短时间内熟悉企业环境,尽快进入角色;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该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性质、文化、经营方针、组织构架、产品及服务、规章福利、行为规范等。

新员工在入职的第一周内应参加入职培训;部门主管有督促本部门新入职员工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责任。

因公不能参加入职培训者应至少提前半天通知人力资源部。

公司的内部培训

为保持公司人力资本存量不断增长,公司将为员工安排与其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

外派培训

公司视员工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出外接受培训,员工在外出培训之前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公司为员工提供合同上约定的相关培训费用。

乙方应在培训结束后,回到甲方单位工作,在合同约定的年限内不得提出调离、辞职或擅自离职。乙方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调离、辞职,必须符合甲方相关规定,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并向甲方返还为乙方在培训期间支付的各类费用及赔偿相关损失。

常规培训守则

1、目的

为了使员工接受正规化培训,使课堂氛围和学习效果达最佳,特制定本守则。

2、适应范围

所有参加培训的员工。

3、细则

(1)如员工因紧急事务不能参加已报名的培训,须至少提前半天通知人力资源部,并附有部门经理确认的请假单。

(2)员工遵守上课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课堂。中间休息后按时回到座位上。

(3)上课期间,将呼机和手机设为静音状态。违者罚站1分钟。

(4)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出入课堂,影响课堂秩序。

(5)在课程进行期间请勿谈论与课程无关的话题。

(6)积极思维,踊跃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积极参与小组讨论,提高课堂效率。

(7)真实完成课后评估问卷。

篇2:培训公司规章制度

一、培训条例

第一条为配合本公司发展目标,充实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发挥潜在智能,以提高效率,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业人员的培训由管理部统筹执行下列各项:

1、综合并直辖市各单位培训计划,拟定全年度培训计划;

2、依全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3、收集及编制培训教材及辅导资料;

4、检查各项培训实施情况并分析成效。

第三条培训范围:

1、新进人员的培训;

2、市场业务人员的培训;

3、督导人员的培训;

4、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四条培训的实施:

1、主管人员应利用会议、面谈等机会向下属进行培训;

2、公司开展的培训或参加公司与其他单位共办的培训;

3、选修大专院校研究所的有关课程;

4、参加国内培训单位所举办的培训;

5、参加国内参观考察;

6、选派国外受训或考察。

第五条培训的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

依实际情形分为:

1、测验;

1、提出考察报告;

2、提出受训报告;

3、上课情形或受训后应用成果评定。

(二)奖惩:

1、受训成绩优秀者除发给奖状外,可加发奖品以资鼓励;

2、受训人员必须按时到训,因故未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转报主办单位,无故不到者以旷职或旷工论处。

第六条培训费用按各单位参加人数分摊,其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讲师酬劳:

1、本公司从业人员担任讲师者,可酌情支付讲师酬劳,但如为职务范围内者,不另给酬;

2、顾问担任讲师者,可视实际情形支付钟点费;

3、外聘的讲师,其酬劳依实际情况支付。

(二)受训餐点:由公司内部组织的培训,酌情供应受训人员餐点。

(三)受训差族费:赴外地参加训练或担任讲师者,依国内外出差办法之规定办理,但勤务时间除外,接受训练者,不以加班论。

第七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培训方法

培训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四大类型:

1、教学法

即以语言启示,如:讲演、讨论、会谈、讲评等方式,辅导教学;然后再运用讨论方式讨论,沟通或树立正确的观念;而后再依人员与环境的各种情势作个别辅导、集体辅导,以适应其需要。故此法又分为集体教学个别教学两种。

即以示范、体验、协作等方式,辅助受训人员自我形成,以养成正确的习惯、态度、技能、行为;例如活动指导、生活辅导、共同作业等。其要领在于以身作则,由受训人员试行模仿,再检讨得换,同时协调其养成标准行为。此法适用于动作性内容的培训。

2、情境法

指导用情境的影响力进行培训。例如自然观察、社会调查、团体活动、工场参观、文物展览,放映影片等,使受训者在动态环境中体验、顺应,从而达到培训训练的功能。

3、案例研究法

此为美国哈佛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所创,目的在使参加受训者对工作实况的处理,作广泛深刻的思考、研究和学习。其具体内容是提出实务问题或个案,由大家参与座谈讨论,提供意见及解决之道;其原理在于通过交流,提出各种不同看法,以交换经验、沟通思想。

以上各种方法,具有普遍的可行性,但其如何应用,视实际需要及训练内容而定;进行时,应把握培训与专业培训并重的原则。

三、培训计划

制定培训计划应考虑到有关培训实施的许多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何时需要培训:

培训是公司产生某种人力资源需求时才提出的,这些需要包括:

1、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提高员工的士气;

2、确立在同业竞争者中的优越地位;

3、提高营销技巧;

4、促进产品销售;

5、提高公司营运的效率;

6、改善业务内容与工作流程;

7、职员晋升;

8、提高技能与开发新技术时;

9、要担当职责以外的新任务时;

10、公司有新进员工时。

(二)培训总体计划包括:

1、明确地指出培训的必要性与目的;

2、造成实施培训的气氛与环境;

3、确立培训方针,并在公司内彻底施行;

4、决定负责培训者与确定培训组织体系;

5、拟定培训计划与准备关联业务;

6、拟定培训内容的详细计划与准备必要的教材;

7、培训的实施与进展;

8、实施后效果与内容的评价、检讨。

(三)制定培训计划的方法。所谓制定培训计划的方法就是在设计培训实施应该考虑那些具体的操作内容,即所谓培训的“七W”要素:

1、WHY“培训的目标是什么?

2、WHAT:培训的内容是什么?

3、WHO:谁负责培训?

4、WHOM:培训什么样的人?

5、WHEN:培训的时间及所需时间?

6、WHERE:培训的场所设施?

7、HOW:如何进行培训(包括培训的方法、方式、资料、工具、教材等)。

另外,还需考虑有关培训质量、评价方法指导、与工作业务的关系等,将上述事项综合考虑即可制订出详细的培训计划。

四、培训的分类操作

(一)职前培训(也称为岗前培训)。职前培训是培训实施中的一个环节,指的是对于新进人员或初次寻求工作人员所初设的一种任职前的短期培训,目的在于配合组织特定的需要,传授某种专门知识与技能,以适应任职需要。而在所谓教、考、训、用的人员管理体制中职前培训是人员任用的前提基础。

1、职前培训的目的和功能

新进员工即使学识丰富,见闻广博,但由于缺乏特定的实际工作经验与认训,必须加以职前培训,才能配合未来任用的效果。职前培训的主要理想目的。可归纳出下列几点:

(1)提高管理效率,以合理提高企业投资之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与实际成效之间的适当比率。

(2)发掘并鉴定新进人员的才能,以补考试方式之不足。其目的在于使人尽其才,量才使用,并使人员适才适所。

(3)不断改进求新,

以奠定训练的基础标准。

2、职前培训的内容

实施职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解公司历史、业务性质、现行政策、产品特质、工作流程等等,以表明组织机构稳定情况、声誉及未来目标。

(2)说明工作规章,使新进人员明了工作条件、本身地位、工作职责,以建立员工自尊心及工作重要性的观念。

(3)发工作手册、沟通重要观念,并授予基本技能。

(4)表示对员工意见及需求,直接永久接触的意愿。

(5)介绍公司环境及器材设备的利用法则。

3、职前培训的方式

(1)推行委托合作。途径有三个:委托和知名高校代为培训、企业高校合作培训、企业自己培训。企业为储备人才,提高人员素质,必须与企业外的知名经济管理商学院保持联系,以保证人才合理储备。

(2)实施专业培训。为实际培养熟练的技术员工,企业多向外公开招考一批人才,予以一年至二年的专业培训,培训某种专门课程和特殊技能,甚至派赴国外受训,此种专业性职业培训,对于科技性质工作,尤其适用。

(3)新进员工的始业培训。此种职前培训方式是对于新进员工予以短期的讲习或培训,使之明了企业的组织沿革及业务概况,并告之其所任工作在本企业全部工作中所占地位及其与其他部门关系。此种方式为期较短,大约是一周至一个月,然后分发到各部门实际作业。

(4)实践性培训。即一面工作,一面学习。详订课程及进度,实地培训,并指定专人指导。可分为巡回实习及指定实习,前者使受训者获得各方面知识与技能,依实际办法及进度,进行定期实习训练,并考核其实际工作成效。后者指定在某部门或数部门实习,期满合格正式任用,不合格则予以淘汰。

(二)在职培训

1、在职培训的类型。员工的在职培训,就其内容及目的而言,可以有三种范畴:(1)改善人际关系的培训;(2)灌输新知识、新观念及新技术的培训;(3)为晋级准备的培训。

(1)改善人际关系的培训。此类培训主要是使员工对下述人际关系问题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这包括: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感情、交往;员工自己本身的社会关系和心理状况;员工对单位、整个组织的认同感或疏离感;以及组织内单位,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等。

关于人际关系,

组织方面所要求的,一般是合作、协调、忠诚以及员工具备高度的感受力等。总括来说,就是要求员工的态度必须倾向于组织目标的达成。

(2)新知识、新观念与新技术的培训。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如果要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就必须随时注意环境的变迁,随时灌输新知识、新技术和新观念给员工,否则员工必然会落伍。

因此,新知识、新观念与新技术的培训也就成为公司在职训练的重要形式之一。

(3)晋级前的培训。晋级是公司中人事管理的必然过程,由于编制的扩充、人员退休、离职等各种原因,较低级的职员一定有机会晋升。

大体上,一个员工在刚刚接任一个新的职务时,总是觉得很生疏,不知所从,这是难免的。然而,我们可以通过培训来减低其生疏感,并增加其信心和适应力,这就是我们对于新进员工要施以职前培训的原因。同理,当一个员工要从他久任的旧职晋升到未曾担任高的新职时,其情况是和新进员工所具务的职务陌生感相同的。因为,为了让即将晋级的员工,在晋级之前先有个心理准备,并且获得有关的知识、技能和资料等,组织必须对其施以培训,而此种培训也是在职培训的一种。

2、在职培训的规划。举办在职培训,必须先明确组织目前的状况及所需要的培训是什么,这些都一定要在事前加以规划妥当的。

通常,这方面的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业务分析。了解组织目前的业务状况,把生产或服务的业务按顺序列出步骤,然后依工作简化法盘查这些步骤,认为无必要的步骤就应该加以汰减,使公司的业务分明。

(2)组织分析。组织的状况会影响个人与集体的工作成绩,如果将组织加以分析,发现它的弱点,就可以找出个人和团体需要培训的线索。组织分析应包括:目标是否达成、计划的执行是否混淆、授权是否不当、纪律是否不严、赏罚是否不清、工作是否有标准、人事是否正常、工作的配备是否合理等。

(3)设备分析。了解工作人员操作机器的情况,以决定何种新技术、新知识是为工作人员所必需,同时,也可以知道,设备是否充足,是否需要更新。

(4)确定培训的需要。以上述的分析结果作为基础,对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加以考察,并举行团体会议、面谈及问卷调查等,再配合人事记录、组织的政策和发展计划,就可以制定出一套符合业务需要的在职培训计划。

3、在职培训的方法。规划好员工的在职培训计划之后,剩下的就是执行计划的问题;也就是要以何种方式来实施在职培训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极为复杂,可以就两方面以讨论:

(1)组织自行实施的'培训。一般而言,只要是稍具规模的组织一定会自行举办员工的在职培训。其方式有所谓的工作轮换、批派特别业务、举办专业研讨会、聘请专家学者演讲或讲课。

(2)委托组织以外的培训机构代为培训。利用委托培训机构代为培训的方式,具有很好的效果,它在组织在职培训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五、管理人员的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在以下五方面:

1、熟悉开展工作的环境。对于管理人员要求他们对于公司的经营性质、管理制度和所分配部分的工作性质要充分了解。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

2、注意团队生活的培养。在团体中生活,向具有经验的老手或干部学习工作经验是最快速有效的方法。所以,培训各级管理人员要先打入团体,成为团体的一分子,直接参加团体活动和生产行列,在工作中获得经验。此外,工作的安排最好由最基层干起,

使他们确切了解基层人员的工作情形、心理状态和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疑难。这在将来的主管工作中是最好的经验。

3、提出工作报告。在初期的培训工作中要求被培训人员定期提出工作报告,最好以三天或一星期为一期。内容至少要有工作日记、心得报告、专案报告和改善建议等事项。每份报告均需向其工作的主管提出并经逐层详阅,使每一级主管人员均能了解该人员的学习进度和深度,以便作必要的高速和加强训练。主管人员必须对每份报告内容了解后,以疑难的方式予以解答或指示如何自行发掘答案。有错误的要改正,有合理的建议的意见要立即实行。

4、随时进行工作考核。除了定期的工作报告外,主管应以随机测验的方式作不定期的考核。这种测绘方式可使主管更深入了解被培训人员的工作绩效和培训成果。主管人员更可藉此机会与他们进行沟通。

通常工作考核可由被培训人员的逐层主管进行,但主管有必要自己亲自了解其部门内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绩效。这种随机测验的方式可以以单独会谈的方式进行,使被测验人员不至于因紧张拘束而影响其表达。

就是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也可采用随机测验的方式进行,测验的结果要记录,以便前后比较在被测期间的进步情形。

5、合理的工作调配。在管理人员对某一工作熟悉后,最好能安排调动其他的工作,特别是一些能力较高,有前途和有发展潜力的新进人员尤不可使其长期做同一工作,以免浪费人才,而造成士气低落和离职他就的危险。适当调动工作,使其能在最短时间内学习最多的工作经验。

篇3:公司规章制度培训通知

公司规章制度培训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公司《关于企业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公司修订完善、下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理顺管理流程,规范工作秩序,让员工充分了解和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人人学制度、懂制度、遵制度的法制体系,公司决定对全体员工进行企业管理制度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每天下午五点到六点

2、地点:十三楼会议室

三、培训要求:

1、参加人员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2、组织安排

本次培训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

3、培训考核

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因个人原因请假一律按缺勤处理,未经请假按旷课处理,并按集团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对因未参加培训造成对制度不理解的、不清楚的,希望通过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并严格按制度规范管理工作及日常行为。

特此通知

xxx人力资源部

20xx年12月29日

篇4:教育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篇5:治安防范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防范

1.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加强对库房、生活用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配齐配足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对学校线路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5.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6.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器材及体育、艺术等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学生上体育课,教师必须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

7.对于要求接学生放学的家长,教师一定要确认其身份才能将学生交其接走。

8.学校劳动教育及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进行打扫,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

9.学生实验应充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实验课教学要有科学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质。有关实验老师要认真负责,严防实验事故。

10.学校电脑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经常进行维修,由电脑专任教师负责,

如发现电线有异味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予以妥善处理。

11.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奔跑跳跃、追逐打闹、随带利器火种。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电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学生经常传授自护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识。

12.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学校门卫值班人员严格值勤保卫和夜间巡逻制度,并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14.学校配置消防设备,在消防部门配合下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总务处、校长室负责做好。

15.学校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预案,严防传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训管理

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长负责,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校内各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则,共同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学校的每个教职工都有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3.坚持经常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进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培训,在学生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增强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锻炼和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4.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门卫、食堂等专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治安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以及全体教职工的法律知识教育和治安防范意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抓好门卫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5.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篇6: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训机构健康快乐的学习,本机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本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协议如下:

一.学生上,下课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家长将学生送到机构后必须交其代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经教师同意方可离校。如没有家长接送,学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机构概不负责。

二.学生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擅自行动,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本机构概不负责。

三.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若需要学习用品,一律由教师统一采购,禁止擅自行动。如没经教师许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机构概不负责任。

四.学生上课期间,需自觉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以及因损坏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必须向代课教师请假并出示请假条,经教师签字允许后方可离校。如未经教师签字允许,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学生就读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篇7: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民办学校设置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请设立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面向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设置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四条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第二章 设置条件

第五条 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

(二)拟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

(三)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

(四)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房屋产权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

(五)举办计算机专业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六)举办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其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举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照办学规模保持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设备总值应不少于100万元,图书资料不少于10000册。按照不低于20∶1的生师比配备专任教师,参照有关规定配备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人员。

(七)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八)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较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类培训。

(九)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或方案。

(十)有2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

(十一)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

(十二)2名以上专职行政管理人员。

第三章 设置申请

第六条 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由申办者向拟设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凡申请举办卫生、体育、保安等内容的教育机构,须先经区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 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和学校名称、办学校址、经费筹措来源及数额及管理使用办法,办学内容、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设施、设备等)、内部管理体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档案关系所在单位意见。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应加盖公章);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卫生合格证明文件。

(五)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名称、办学地址;

2.办学宗旨、内容、规模、层次、形式等;

3.资产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条件;

8.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理事长(董事长)及理事(董事)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十)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十一)联合出资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并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各自权利、义务,争议调解解决方式等。

第八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聘请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均需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并签订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

第九条 教育机构对聘用的专职教职工,应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办理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

第四章 评议审批

第十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受申办者的办学申请后,对符合办学基本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申办者,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察和集中评议,并根据本区县教育发展规划、教育结构布局和教育需求等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报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名称一般应为“××培训 (专修、研修、自修、补习、辅导)学校或中心”,不得称做 “××学院”,名称前须冠以“××区(县)”的字样。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审批机关核准的章程,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依法开展办学活动。

第十四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需到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法人登记,到区县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将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十五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所使用的名称须同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相一致。

第十六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应当与向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相一致。

第十七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将招生和其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实施。

第十八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在交费时应将有关退费办法向学生进行公示,并与学生签订退费协议,退费时依照协议处理。

第十九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和学生学业成绩档案。

第二十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或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以外增设教学地点,应重新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内增设教学地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于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批机关报告年度办学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办学资金是否到位、有无转移、抽逃、挪用现象;财务收支及管理、纳税、票据使用情况;合理回报数额、留存发展基金是否达到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25%等情况。

(二)由校长签署的学校依法办学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登记表。

(四)房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卫生、消防、公安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举办者资质证明(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校长、董事长(理事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督导、评估,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监督。加强与财政、税务、物价、审计、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管理工作。

第六章 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应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举办者应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四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合并,应当进行财产清查和财务结算,并由合并后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妥善安置原在校学生。

第二十五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因故无法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举办者或校董事会根据章程规定要求停办的,应当依法进行财产审计和清算,在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后,审批机关可予以解散或停办。

第二十六条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终止时,应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办法(试行)》(京教社〔〕5号)、《北京市民办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置标准》(京教计〔〕78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8: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 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二)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组织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 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 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 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五)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 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五章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由公安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

篇9: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规章制度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教育培训机构也有自身的安全规章制度,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训机构健康快乐的学习,本机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本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协议如下:

一.学生上,下课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家长将学生送到机构后必须交其代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经教师同意方可离校。如没有家长接送,学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机构概不负责。

二.学生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擅自行动,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本机构概不负责。

三.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若需要学习用品,一律由教师统一采购,禁止擅自行动。如没经教师许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机构概不负责任。

四.学生上课期间,需自觉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以及因损坏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必须向代课教师请假并出示请假条,经教师签字允许后方可离校。如未经教师签字允许,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学生就读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篇10: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

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财务部门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做好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学校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

2、贯彻勤俭办学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负责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计发教师课酬和管理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办理收支、审核、出纳、报账、记账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5、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6、每会计年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应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予以说明。

7、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平。

8、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

9、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部门职责

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

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各学科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必须选派有较高素质和组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2、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3、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勤,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

4、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学校环境的整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经常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密切与任课教师的联系。

(八)、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用人条件:本校系中等文化艺术教育层次的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必须有较高素质。条件如下: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2)、教师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适用期,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2、聘用程序

(1)、根据用人需要,登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目、学历、工作经历、从事专业、从教年限、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优缺点、部门使用意见等)。

(2)、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由校长面试审核、试讲最后确定录用与否,凡录用人员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者签发聘书。

3、人员管理和考核

(1)、按奖惩条件中的各项规定,管理人员由校长负责,教师由主管部门负责。

(2)、教职工每学年根据学校要求写出工作总结,作为考核基础。

二、管理人员岗位分工职责

1、张自力:校长,法人,承担法律责任。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全面计划安排,总结、年审。分管:教学文书档案、影视编导。

2、朱强章:副校长:主管师生教材;日常工作任务:主管科目招生,按照教学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对学生管理并抽查记录。按要求完成主管各项工作任务。

3、邓丽:影视编导文艺理论教学。

4、王飞飞:影视编导影视赏析教学。

5、高宏:影视编导故事写作教学。

6、龚红梅:办公室行政。

7、韩梅:会计。

8、李望玲:出纳。

9、朱刚章:保安。

三、管理人员值班职责

1、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开教室门窗通风,挂年级标牌。

2、接待家长态度要和蔼,做到百问不烦。按学校统一规定给予耐心的解答。

3、把好门卫,家长、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进校,上学、放学一律在自动门外等候,报名交费家长进招生办办理,不得进入校内,报名学生按登记表项目登记、收费。

4、课前、课间要在学生活动现场管理好学生课间活动,学生不得在楼梯、操场跑闹,严防事故。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如学生发生事故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立即报告校长。

5、上课期间要巡视各班上课情况,如发现课堂教学秩序问题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进行研究处理。

6、认真管理考勤,一节课后,要立即检查各班出席情况,凡缺勤学员要马上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

7、第二节、第三节课间时按教学日志要求项目,进行登记。

篇11: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为适应学校规模化,企业化发展的需要,保证政令通畅,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我校档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安全性,对学校的文书、档案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1、归档单位:

学校设立机要室,管理、存放学校机要档案,归行政部领导,设专管人员负责。

2、归档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学校的红头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协议、意见书、可行性报告、合作合同、购销合同、加盟合同、获奖证书、主要会议记录等经营性文件。

2)学校员工档案、教师档案、学员档案、业务关系档案。

3)学校教研成果、优秀教案、教材等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总结性材料。

4)学校宣传的传单、报纸、杂志、广告、剪报等有关学校的报道(报纸、音像)

5)其他的有本校缮印的公文(含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3、收、交档案、归档案:

1)学校全体员工应具有存档、归档意识,积极配合学校机要室做好机要档案管理工作。

2)学校经营性文件要及时归档,各分校、部门签收的外来文件要在两个工作日内送机要室归档。

3)各分校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录音带、录像带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都必须由承办人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有关人员核对整理后,于年底交于行政部归档,各单位,经办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

4)学校员工、教师应在签定用工合同两个工作日内由人事部收齐人事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送至专管员归档,如有续签及变更合同的,应由机要室提前两个月通知及时办理,旧合同继续保留,任何分校没有签发、存放权。

5)学员档案(含成人、少儿、中学生及所开设的新业务的学员):各分校应于每月3号前把上月结课的档案上交客户服务中心。

6)凡有外联业务的部门、分校、个人,应每周二下班前将新增的详细信息及时送交机要室补充进业务档案。

7)全校所有部门、分校的总结性材料完成后应由该部门或分校负责人拷贝收集后每周一下班前及时交机要室归档。

篇12: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当今社会知识的快速增长、技术的迅猛变革,使企业务必不断更新技术和管理,管理者和员工不须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在许多大中型现代企业中,教育培训已经从满足生产经营的辅助经营管理环节转变成为职工的一项重要的福利待遇。__厂作为_钢铁路线桥的主体维修单位,是整个铁路运输系统“链条”中的重要一环。20__年顺利划归铁运公司后,__厂的改革、发展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适应日益繁重的运输保产形势、不断提升的技术装备水平、逐步迈进的企业管理水平,对加强企业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成果项目的主要资料

本成果针对_钢铁路线桥维修的人才培养要求,在“以服务运输保产为宗旨,以提高全员素质为导向”的教育培训思想指导下,以“工学结合”为核心,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切入点,力求创新出一种适应_钢铁路线桥维修需要,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教育培训模式,其核心资料有如下三个方面:

1、培训模式实现创新。教育培训形式采用“技术理论培训+培训基地演练+作业现场应用”模式,将企业的教育培训活动与生产经营紧密地结合起来,共同作为教育培训资料,将“工学结合”的理念贯穿于教育培训的全过程。第一,完善教材及课件,提高教学质量。组织总结制作了《线路测量教学片》,首次采用三维动画形式,精确描述了直线、曲线、道岔、桥涵等线路的测量方法,为搞好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技能创造有利条件;第二,组建技术人员试验班,提升创新水平。针对我厂20__年确定的“攻七化、创三优”发展目标,研究制定了21个科技攻关项目,从全厂专业技术人员中组建试验班,凝练铁路维修前沿技术,为科技人员成长带给充足的创新空间;第三,定期举办“技术论坛”,交流技术心得。厂里每季度都有铁路维修技术讲座,将组织技术交流状况作为考核科技拔尖人才和岗位带头人工作的重要资料之一,并把参加技术交流的状况作为考核班组长创新潜力的指标之一。

2、实训基地全面建成。围绕“工学结合”实际演练等重要教育培训模式改革与建设的关键环节,在厂党政工的大力支持下,在已有的理论培训课堂的基础上,建立职工技能实际演练基地,从培训线岔铺设、师资队伍培训、实训项目设置以及基地日常管理等方面推进改革建设。第一,树立“工学结合”的教育培训理念。强调相关技术和潜力在生产实践中的有机联系,从生产实际中发现和提出问题,引导职工思考,应用所学知识探究规律和致力创新;引导职工主动学习,带给更多的现场实践课程,增强职工的职责心和执行力,强调“走进矛盾、难题”的理念养成,建立和加强学习反馈机制;第二、创新实践机制与试验平台。透过实施项目课题组、导师带徒等机制,更好地发挥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的作用,给职工创造参与科研创新的机会,鼓励职工结合科研项目进行设计选题,透过科技攻关培养职工的创新潜力;第三,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如组织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考察_钢鲅鱼圈新区铁路线路、路局辽阳工务段、砼枕制造厂,了解路局和兄弟单位铁路维修发展前沿,进行交叉式学习,促进我厂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3、培训制度得以完善。建立企业培训机制的核心,就是透过机制引导,激发职工岗位练功、竞争创新的用心性与主动性。为此,我们制定了相关的培训教育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激发职工学习的用心性,同时给素质相对较高的职工带给更好的岗位和,整体实现职工由“要我干”向“我要干”、由“要我学”向“我要学”的根本转变。两年来,我们相继出台了《__厂教育培训工作实施计划》、《__厂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__厂班组长专项技术培训计划》等培训制度,对各级干部和职工的培训时间、培训资料、学分和学习纪律提出了硬性要求,制定了奖惩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职工学习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成果项目的创新点

本成果项目,在培训体系和教育资料设计中体现了“过程控制、行动学习”的教育培训创新思想。专业技术人员的核心技术培训、操作岗位人员的实际演练培训和现场岗位的应用潜力培训,均按照“过程控制”的创新思想设计培训资料,强调来自于生产经营的、典型案例式的培训资料,并透过“行动学习”的课程设计,体现“过程控制”的完整性和以学员为主体的教育培训创新,关注各层次职工的职业成长体验,在培训职工理论与实际知识的同时,促进职工现场隐患的解决与处理潜力,提高其综合素质。

注:行动学习是英国的瑞文斯(RegRevans)教授1971年正式提出的理论与方法。

行动学习的流程如图所示。由此可见,行动学习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组织得以持续改善。

为实现学习培训的创新,我们__厂用心导入行动学习培训法:第一,以攻克难点重点问题为主线,进行“研究式”学习培训。今年年初,我们确定了21个科技项目,在全厂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骨干中组织攻关,到目前,大部分攻关项目已经完成。如_钢及市劳模许树贵,就是个科技攻关迷,他研制的铁路设备维修管控系统,被誉为__厂的“ERP”,在铁修保运保产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他研制的砼岔枕已经试铺成功,全面铺开后,将给_钢铁路岔群维修带来革命化的变革;我们推荐的铁运公司共产党员品牌徐慧用心组织各维修车间利用钢轨调边、工程利旧、尖轨打磨、旧料修复,以及对小型机具设备进行自修等多种途径,综合降低维修成本近千万元。

第二,以实践锻炼为基础,进行“体验式”学习培训。坚持以练促学,学练结合,坚持在创新实践中练创新。如20__年我们承办的_钢铁路维修工技术竞赛,就是透过赛前全员培训,要求人人参赛、层层选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出我厂的参赛选手。在有矿业公司高手参赛的状况下,我厂选手阵前冷静,发挥超常,最后包揽了前15名,受到了_钢集团相关部门的高度赞扬,展现了我厂职工学技术、学本领、练内功的丰硕成果。

篇13: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现代农业园区党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市委(扩大)一系列会议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多举措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方位提高农业园区党员队伍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园区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现将现代农业园区2014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哈密市现代农业园区党委下设5个党支部,其中机关党支部1个,国营农场党支部3个,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1个。现代农业园区现有党员90名,其中机关党员22人,农场管理人员中党员18人,农牧民党员39人,国营农牧场退休党员4人,其他党员7人;少数民族党员30人,女党员28人,35岁以下党员27人,占党员总数的30%。今年预备党员转正3名,发展党员6名,确定积极分子12名。

20__年党员教育培训共计380余人次。其中,培训农村党员330余人次,机关党员140余人次;开展新党员培训1批,共培训14人次。农业园区党委共计5个党支部,按规定要求全部组织开展“__”。

二、主要做法

第一:坚持以上好“党课”为主,创新教育培训管理机制。我们把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始终把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治本之策,长久之计,在培训方式上,采取以上党课为主,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阵地的作用,采取分级负责、分级教育管理的办法。在培训内容上,突出邓_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法律法规和党员教育管理知识等。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上,推行党员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集中组织党课2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14人次。

第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教育管理行为。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行为。从日常教育管理,对组织关系转移、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各支部也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了相应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同时,我们还就党内组织制度,党员定期学习制度,__制、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各党支部能够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每月正常组织一次活动,一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进一步规范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第三:扎实开展党建活动,丰富教育管理内容。我们本着将党员教育管理融入党建活动之中,以开展深入扎实的党建系列活动来不断丰富党员教育管理内容。今年我们坚持面向园区广大党员,服从服务于园区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找差距、干事创业促发展”和红色教育等“庆七一”活动。

第四:健全党建责任体系,强化教育管理职责。我们把加强领导作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在深入开展“三级联创”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狠抓落实。一是落实党建及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制。经常研究并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避免时紧时松的现象;二是强化教育管理。在对党员教育管理中,严格制度,在明确教育对象、教育时间、教育内容的同时,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争先创优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从制度上强化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三是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今年园区后备干部中1名推荐在地区政法委挂职,1名由组织部选派到五堡镇任副镇长,1名参加地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使年轻干部进一步得到锻炼和提高。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党员宗旨观念和模范作用淡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明显,有的甚至混同于一般群众。

二是村级经费没有保障,未纳入哈密市统一管理,现在各农场还是按照企业化管理,与其他乡镇有所不同。

四、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从根本上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每个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解决能否代表、如何代表的问题。

2、改进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制订长远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适应当前形势和发展的需要,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改进培训方式,利用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加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3、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挖掘先进党员的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为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农业园区党委通过党员干部教育,正努力建设一支“内有凝聚力、外有亲和力、近有带动力、远有发展力”的结构优化、纪律严明、党委满意、群众信任的干部队伍,一支适合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支现代经营管理者队伍,为现代农业园区的快速发展培育可塑之才。

餐饮加盟合同范本

人员劳动合同

人事岗位职责书范本

餐饮连锁加盟合同

短期工劳动合同范本

厨师劳动合同范本

会计代理合同范本

班组长岗位职责范本

人事的岗位职责

各种经理岗位职责范本

教育培训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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