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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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惩制度

篇1:学校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长治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各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联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

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

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

1.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发生重伤、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或系统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追偿经济损失。

2.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指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全系统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重度中毒4人,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2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4.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责任追究办法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联校和教育局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党政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2:学校奖惩制度

学校教师的结构工资与工作业绩、贡献大小挂钩,学校设月份奖、半年奖、年终奖及特殊贡献奖四项奖励,以奖金为主。

一、月份奖金

(一)师德奖(10元)

1、教工在当月中能做到师德规范“十不准”各项规定的发给奖金5元,如违反一条的不得此项奖金。

2、在当月中,教工工作职能范围内无不安全事故发生,发给安全奖5元;如有不安全事故发生,则不发安全奖;如因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除不得安全奖外,还得追究其责任。

(二)出勤奖(20元)

3、教工当月内无病事假,迟到、早退及私自离岗现象,发给精勤奖2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四小时,发给满勤奖15元;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超三天者不发给出勤奖;迟到、早退及私自离岗者取消出勤奖;病事假超过一周者,取消当月月份奖励。

(三)教育教学质量奖(20元)

4、按时完成当月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发给奖金20元;如教案缺项,不够进度,书写不规范,学生本簿不够次数,批改不及时,错批、漏批,讲课出现知识性错误,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出现一次少得奖金10元。教学质量抽测“三率”,有“一率”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5、学校领导、后勤人员此项奖励,比照一线教师。

(四)其它奖励

6、按班级人数,奖励班主任教育管理费每生每月0。5元,另奖班主任每月班级活动管理费30元(其中10元为责任区奖励),月活动少参加一次者扣10元。

7、科任教师按要求完成副班主任及卫生责任区工作奖励10元,经检查不符要求者一次扣2元。

8、教导主任岗位奖励60元,校级领导岗位奖励90元。

9、参加各类教学竞赛获最佳成绩者及撰写论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予以大会表扬,并作为评优选先时优先的参考依据。

10、学年(学科)组长月奖励10元;科研室组长每月奖励10元。

11、专科教师值周工作认真、负责、时间上无缺漏者,一周奖励10元。

12、专任教师教学课时标准为16——18课时,超过18课时者,每节奖励2元;代课一节,奖励2元。

13、学校设纪律、卫生红旗,中队获纪律、卫生红旗一面,奖励一元;连续获双红旗4次者,另奖励10元,连续4次未获一面红旗者,扣教育管理费5元。

14、每月奖励文明办公室,每次奖励科室每人2元。

二、半年奖励

1、教工出勤半年内达精勤者,发给奖金60元;满勤者,发给奖金4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天);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离岗位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奖金无。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事假超过三天奖金无。

2、学期中师德“十不准”,教案、学生作业、安全、各项活动无差错,班主任三率达标者,发给奖金100元,校级领导、教导主任依照班主任。专科教师及后勤人员发给奖金80元。如有一项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3、半年内按时参加师培活动,并能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的,被评为优秀者,发给奖金50元,合格者奖金30元,及格者奖金10元。

三、年终奖励

1、全年精勤者发给奖金80元,满勤奖6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天)。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事假超过六天奖金无。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离岗位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奖金无。

2、教育教学质量(按学年度计算)、教案、学生作业、安全无差错,三率达标、班级管理无“三生”,班主任发给奖金100元。校领导、教导主任依照班主任。专科、后勤人员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发给奖金70元,如有一次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3、全年内按时参加师培活动,并能完成任务,被评为优秀者,发给奖金50元,合格者发给奖金30元,及格者发给奖金20元。

四、特殊贡献奖

1、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经实践效果好的,一项发给奖金30元。

2、除本职工作外,优质完成学校交给的特殊任务的,发给奖金100元。

3、在市、区开展的各项大型活动中为学校取得最佳名次的,受到重大奖励的发给奖金100元,单项发给30元。

说明:

1、教工奖惩由各方代表组成的评估小组,按期进行评估(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少先队、后勤)。

2、此项奖惩制度不包括教师福利待遇,学校福利待遇不低于700元(包括教师节)。

3、教师奖惩情况作为年度评优选先、晋升职称和教师聘任的重要参考。

4、此奖励制度中的奖励数额为暂行规定,随学校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篇3:学校奖惩制度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及“分线分组条块管理”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零”指标,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安全制度与绩效工资考核相结合。

一、各路队负责人:

1、分管线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2、分管线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的,扣5分。

3、校务值周巡视到位,及时到岗,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处理并上报,并对值周教师进行提醒,在《校务值周记录》上记录。其中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周安全总结,在《班主任手册》上有记录。少一次扣1分。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及时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3、发现学生攀爬学校围墙,发现一人次扣1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5分。

6、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未做到以上一项的一次扣5分。

三、学科教师:

1、值周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学校值周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上报综治办,并与相关班主任沟通的。任一项未做到扣5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发现学生不在课应立即上报班主任。一项未做到扣5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到岗、不作为的扣5分。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四、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何一项,学期中各项荣誉评比,职务晋升,考核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发生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师生或劫持学生案件;

2、师生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师生进京进杭上访、罢课及非法游行、集会事件;

4、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故事件;

5、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实的。

篇4:学校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实行奖励。

2、年初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学期末奖惩。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学期末的绩效工资中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对安全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6、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7、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8、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篇5:学校奖惩制度

为落实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谁相关谁负责,相关任务由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同常工作要点、部门工作总结、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环境教育任务目标未落实的,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优资格,并对目标奖降等处理。

二、各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渗透内容正确,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教案,期末试卷中应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能级评定、三年达标结论挂钩。

三、学校图书室、阅览室、音像资料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推荐使用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不到位的,考核奖降低系数,相关资料损失、损坏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四、学校大队部、年级组、班主任等,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活动、有总结、有台帐、有成果。每学期环保专题宣传板报不少于1次、环境教育专题班会不少于2次、参与社区环保专题活动不少于1次。

五、环保意识差,环保行为差,违反“双禁”规定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有意或无意污染、破坏环境的,视后果严重程度予以批评教育、扣奖金乃至行政处罚。

六、师生参加征文、科技制作、书画比赛等各种环保活动以及环保论文、总结,获县市以上环保、绿化、卫生等部门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校再次嘉奖。为学校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由校长室颁发一次性奖励,并在评优时优先考虑。

篇6:学校奖惩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教师综合素质的训练工作。塑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校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按时参加教师综合素质培训,认真完成作业、在研讨活动中发言积极的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2、能把所学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教学成绩突出者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积极撰写论文,并发表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4、结合所学内容在校级做公开教学的教师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5、在校组织的综合素质培训有关竞赛中获奖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二、惩罚制度

1、如一学期中在培训时请假超过三次,那么将扣掉一定的学时分。

2、如无故善自不参加学习者,按旷职处理。在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不记学分。

3、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教师将不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记入成绩。

篇7:学校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学校管理制度,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依据学校的其它相关制度及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的种类及制度:

(1)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条件为:

①思想好,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

②业务能力强,工作扎实,有创新精神。

③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所教科目学生成绩较为突出,能力提高快,进步幅度较大。

(2)教研总结经验奖。其条件为:

①能适应新的教育教学改革要求,不断学习研究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取得一定成果的。

②能将教研成果总结成经验,并推动全校教育教学革新进程的。

(3)优质课奖。凡参加(学校、乡、县)优质课比赛,并在比赛中获得奖项的,学校将按其取得的奖等,给予相应的奖励。

(4)合理化建议奖。凡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改革献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则给予该项奖励。

(5)精神文明建设奖。所带班级整洁、卫生,布置有特色,文化氛围浓,学生行为规范、有礼貌。

二、奖励的方式及办法:

按照所做贡献的大小及不同性质,学校奖励办法定为:奖品(物质)等。

三、处罚的种类及制度:

(1)缺学期教学计划或总结,扣除绩效工资5元。

(2)旷课一节,除不发课时工资外,另扣一节课工资。

(3)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2分钟—15分钟)扣工资5元。

(4)缺教案或教案不符合要求的',每节教案扣工资2元。

(5)作业不按要求布置,或少批改,每少一次扣工资1元,缺作文一次扣工资10元。

(6)上课、辅导时,若有人违反课堂纪律,扣除工资3元。

(7)开会迟到一次(3分钟以上),扣除工资5元,缺席一次扣除工资10元(请假经批准的除外)。

(8)教师上课仪表,穿着不符合要求,在学生中影响不好的,上课抽烟,喝茶,坐着讲课,随意离开课堂的,扣除工资5元。

(9)上交的各种表册、资料,迟交一次扣工资2元,缺交一次扣工资5元。

(10)教育学生手段不当(侮辱人格、体罚等),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视其情节酌定。

四、奖罚制度的原则:

在实施奖惩制度的过程中,实行“论—功行赏、论过施罚”的基本原则。任何人员只要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出成绩,做出贡献就要给予奖励。任何人违反了纪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都要给予惩罚,不因为其有功而不罚,

功过分明。实行“论—功行赏、论过施罚”的基本原则,不但能使一切损害学校教育事业的行为得以及时制止,并且促使有功的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同时还有惩前毖后的效果。

五、奖惩的执行

(1)奖与惩都是一种教育手段,要着重在教育。目的是使教师的思想符合办好学校的有关要求和各项制度,在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要坚持以奖励为主,处罚为辅;要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既要宁缺勿滥,又要敢于严惩重奖;还要选择时机,使奖惩更具针对性和教育意义。

(2)奖惩要照章办事。一般性奖惩,经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由校长执行,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大奖大罚,重奖重罚经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由校长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篇8:学校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教师诚信奖惩制度:

一、师德:

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做到教师“八条禁令”规定。认真研读教师诚信“十不准”,树立以德立教,以诚立信,为人师表的思想,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平。严禁有损师德(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参与赌博、搞不团结及有偿家教、参与邪教活动宣扬封建迷信、工作期间饮酒、下棋、网购、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等)、有损学校声誉、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发生。 学校实行记分制,如无违反师德规定,每学期诚信得分为满分;如有家长、学生、社会群众或上级部门来电、来信或来人向学校领导反映有违反教师诚信“十不准”的现象,并经调查核实,按照教师失信信息录入标准规定减分,录入并上报教育局失信教师信息。并与教师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二、考勤:

每一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做到有事请假,有病请假,不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调课、停课、缺课。每位教师应请假应由校长批准,并交教导处备案并及时销假。如未请假则按旷工对待计入教师失信息档案。

教导处要对教师到校和离校情况根据及时告知和无告知按周进行统计,每周定期以公告形式进行公布,并作为年度考核和评选诚信教师的依据之一。

三、能力:

教育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教师的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好坏。因此,每一位教师必须认真抓好教学和教研工作,做到不备课不上课,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积极参加高学历进修,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业务和理论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服务。学校设以下各项奖励:

1、教师的教改论文及经验介绍发表学校给与相应的奖励。

2、教师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凡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各级教学业务类的集体竞赛进行奖励。

3、教师个人上公开课,按照级别给与相应奖励。

4、凡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各级立项的获奖教育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以上奖项必须独立完成,不能抄袭他人论文和教学成果,购买虚假证书骗取荣誉。如若违反将录入失信信息,并与教师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四、业绩:

全镇教师要树立校兴我荣的集体主义荣誉感,为学校的集体荣誉,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档次团结协作、努力工作。镇教办特设集体荣誉奖,内容包括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综合性先进集体及有关单项、专项的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评估、督导、检查等。

篇9:学校学生奖惩制度

一 、设立奖励制度

1.奖励内容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2.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二、对违纪学生的处罚规定

凡违反《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1)批评教育:

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班主任对因有较明显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受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无悔改者;

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政教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3)严重警告:

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严重警告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政教处批准,并在全校大会宣布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过:

经严重警告后仍无效者;

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记过由政教处上报材料到校长室,通过校办公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处分后,考察期为一学期,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经本人申请,可予撤销处分。

篇10:学校教职工奖惩制度

一、全园职工一学期无旷工、无迟到、无早退、无不安全事故的,园内授予出勤安全奖50元;因请假不上班扣10元岗位责任奖。

二、考勤部分:

1、早晨非接车教师7:30到校,7:4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准备接待学生,下午等学生全接完教师离园;接车教师随车接送,但早晨不能迟于8:30进园,下午不得早离园。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矿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10元。

4、因事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工资,因病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工资。因旷工或未办理请假的人员扣发三日工资。

二、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每一位教师每一月必须讲一次公开课;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奖50元,市级奖80元,省级奖100元,国家级奖150元。

三、教师上课,必须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先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达到进度的,一次扣20元。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早晨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5元。

四、上班期间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不安全事故者,相关人员要承担事故责任,并在全园通报批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于在班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药费,保险公司拒赔部分,老师承担80%,开饭期间发生不安全事故(如烫伤),老师承担80%,食品卫生发生中毒者,根据情节轻重相应追究主管幼儿灶、炊事员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参照上述办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五、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3、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20元的处罚。

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六、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5元。幼儿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为消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5元

七、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10元

八、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工资50元。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10元。

九、放学后,各班必须要把教室和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要摆放整齐,扫帚、垃圾篓、撮箕要摆放好,门窗要关好,文具柜要收拾整洁,每天放学后检查,发现教室或清洁区不干净,不整洁的,门窗没有关好的,一次扣5元。

十、班务工作、财产管理部分:

各班每学期初到园长或保教员处领取保教必需品,由园长或保教员登记造册,一学期结束后清点财产,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破损的,到园长或保教员处报损后,由园长或保教员备注后更换。

篇11:学校教职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落实学校二级管理制度,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工作热情,增强教师责任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工作量分为三部分:教学工作量(授课工作量、与教学有关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

第三条 教师工作量采用积分方式计算,工作量合格分为100分,其中教学工作量为60分,科研工作量为30分,其他工作量为10分。教学和科研两项工作量在达到第四条要求的基础上可以互补,其他工作量单独计算。

第四条 教师年度授课积分必须达到50分,科研积分必须达到15分,教授、副教授为昌平本科生授课必须达到56课时,讲师为昌平本科生授课必须达到43课时,助教为昌平本科生授课必须达到28课时,参加教研室和院组织的活动积分必须达到10分。

第五条 教师年度考核优秀标准为110分(含),其中科研积分必须达到30分以上(含),课时积分必须达到60分。

第六条 教师工作量与院年终奖挂钩。积分以100分为基础,每超过10分,奖金系数增加0.1;低于100分的,每减少5分,系数降低0.05,不足5分,按5分计。

第七条 本办法工作量计算只适用于我院,教师参加职称评定等事宜,仍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第八条 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授课工作量计算(50分)。

(一)必修课以一个自然班为基数计为1课,每增加10人,课时增加0.1的系数;

(二)选修课以15人为基数计为1课,每增加15人,课时增加0.1的系数。

(三)新课每课时按1.3课时计算。

(四)重复课每课时按0.8课时计算。

(五)双语教学课时每课时按1.3课时计算。

(六)课时与积分核算

1、教授、副教授每课时折合0.35分。

2、讲师每课时折合0.47分。

3、助教每课时折合0.70分。

4、教师授课积分满50分后,每课时折合0.5分计入。

二、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计算(10分)。

(一)与教学工作有关的学时,每学时折合0.2分。

(二)命题学时计算

1、本科生考试,每份1学时,折合0.2分;本科生考查,每份0.5学时,折合0.1分。

2、教研室集体命题,每人1学时,每人折合0.2分,命题组不能超过5人。

3、研究生命题,每份1学时,折合0.2分。

(三)监考每次0.5学时,折合0.1分。

(四)阅卷学时计算

1、本科生考试每份0.04学时,折合0.008分;本科生考查每份0.02学时,折合0.004分。

2、研究生试卷,每份0.1学时,折合0.02分。

(五)学生论文指导学时计算

1、本科生毕业论文,每篇3学时,折合0.6分;实习论文,每篇0.2学时,折合0.04分。

2、硕士生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每篇22学时,折合4.4分;学年论文每篇3学时折合0.6分。

3、博士生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每篇44学时,折合8.8分;学年论文每篇3学时,折合0.6分。

(六)论文答辩学时计算

1、本科生论文答辩,每生1学时,折合0.2分。

2、参加非本人指导的硕士生论文答辩,每生3学时,折合0.6分。

3、参加非本人指导的博士生论文答辩,每生6学时,折合1。2分。

(七)经院级领导批准的学术讲座,每小时为3学时,折合0.6分。

(八)参加院组织的模拟法庭,每次4学时,折合0.8分。

(九)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带队每天按1学时计算,折合0.2分。

(十)带队指导学生参加专业实习,每天按2学时计算,折合0.4分。

(十一)按院计划编写教材,每千字按1学时计算,折合0.2分。

(十二)为我院各种自考辅导班、研修班授课,每小时按0.3学时计算,折合积分0.06。

(十三)担任本科生导师,每班每学年按10分计算。

(十四)教学工作量减免,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科研工作量计算

一、科研成果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关于科研成果认定、科研考核、科研评价、科研奖励办法(试行)》为准。

二、每完成1项科研成果,积分为15。每学年完成两项获积分30.

三、超过两项部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论文。每增加1篇论文:

1、特类期刊,每篇计30分;

2、权威期刊每篇计20分;

3、核心期刊每篇计10分;

4、普通期刊每篇计5分。

(二)著作。每增加1部著作:

1、主编计20分;

2、副主编计10分

3、参与者,每10万字计10分;

4、不足10万字计5分;

5、独著计30分。

(三)教材。

1、教育部全国统编教材,每部主编计30分,参与者每10万字计20分,不足10万字计10分;

2、八所以上重点院校共用教材,每部主编计20分,参与者每10万字计计10分;

3、院组织编写的教材,每部主编计10分,参与者每10万字计5分,不足10万字计3分。

第十条 其他工作量计算

一、其他工作量是指,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校、院指定参加的活动。以及校、院批准参加的校、院以外的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兼职等。经济活动不在此限。

二、院组织的学术沙龙、论坛,每次计0.5分。

三、教研室活动,每次计0.4分。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每次计1分。

五、参加校内外有关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或作主题发言、评论者,国际性会议每次计4分;全国性会议每次计1。5分;行业性会议每次计1分,区域性会议每次计0.5分;

六、参加立法活动,每次计2分。

七、担任校外专家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等,每项计1分。

八、就业指导。教师在法学院就业办公室值班1次,计0.5分;

九、成功指导就业1人(以签订就业协议为准),计2分。

十、就业培训,每自然班每小时计1分,每增加10人,增加0.1分。

十一、成功建立一个教学实践基地,计1分。

十二、成功联系一个集体实习点(10人以上),计2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确定的教师工作量由教学科研办负责核算,每学期末核算一次。获得校以上科研、教学奖励的,按照国家级30分,省部级20分,校级10分标准计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法学院全体教师大会参会者半数以上通过生效,修改亦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法学院院务会。

篇12:学校教职工奖惩制度

一、考勤奖惩:

为充分利用教师八小时工作时间,发挥最佳效果,保证教师个体与整体工作协调同步,定时、定量完成工作任务,做如下考勤奖惩规定:

1、严格执行教职工上班期间劳动纪律规定:擅离职守的按离岗对待;一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婚假、丧假除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一学期内请假超过一个月,扣除期末综合考核奖。

2、未请假者或未经学校同意,擅离岗位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给予警告批评,两次以上者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3、教师上班迟到或早退8次(或突击检查3次),折算事假一天;对无故不参加集会、学习三次者,按事假一天对待;病假需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

4、上课铃响后,无故不到或上课不在课堂上,视时间长短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给予不同处理。

5、婚假、产假提前上班的,按每天10元奖励。

6、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误课费每节2元,代课费每节3元。

7、特、重大疾病视情况而定。

二、量化评估:

在学校管理实践中,建立让教师参与到管理中来,让领导深入到教学之中的方式,每位领导的工作绩效与所对应负责的教研组教师教学成绩紧密挂钩,采取情感激励、制度激励和目标激励三结合的方法,鼓励教师为学校奉献自己的热情和能力,促进学校管理绩效提升。

1、评比原则

(1)目标管理下的量化评比,是在重奖和小数额奖励的原则下进行的,重奖与优异绩效相联系,工作成绩特别显著者可以获得(如在出色完成教育教学的同时在全国及省、市、区各项比赛中获奖者)。小数额奖励是针对全体教职工的一种激励手段,其目的在于增强集体凝聚力。

(2)量化激励视学校资金情况每学期末发放,并与期末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

(3)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坚持过程监督,在学校层层组织结构中,一层抓一层,互相沟通,每月例会总结。加强对教职工经常性考核,把岗位责任制、目标量化管理结合起来进行。

2、分配方案:

见《教师量化评比表》。

3、综合考核奖:

综合考核奖按规定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综合评定其德、能、勤、绩、廉。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级。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政治思想品德恶劣,有挑拨离间、搞不团结、影响工作或损害学校荣誉的。

(2)不服从学校按排或因主观原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3)职业道德差,工作不负责任,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篇13:学校教职工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成双重任务,树立正气,明辨是非,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以促进改革,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有成绩,被考核评为年度优秀者。

2、努力钻研业务,改革创新,在有关幼儿杂志投稿或发表论文者。

3、服从领导安排、调动,热心关心幼儿园工作,超额完成工作量,不计较者。

4、提出合理建议,并对改进工作起重大作用者。

5、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产假、丧假不休,坚持工作,婚假利用假期者。

7、全年全勤者。

二、奖励办法:

全园大会表扬,并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惩罚范围:

1、工作人员违反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制度、要求、常规及园里的规章制度,造成工作质量低及事故者。

2、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制造事端影响工作者。

3、对园里领导有意见,或同志间发生矛盾不能正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发牢骚、说闲话、漫骂等不文明行为及背后议论他人,传闲话,制造矛盾事端,影响团结者。

4、对幼儿进行体罚、变相体罚,造成不良后果者。

5、给幼儿不按时吃药、拿错药、吃错药者。

6、接到家长投诉,并符合事实者。

7、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骨折、缝针、丢失等。

8、与家长争吵,有失教师尊严者。

四、惩罚办法:

凡发生以上条例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全园大会批评,口头检讨或书面检查。其次,扣发当月奖金,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并扣年终奖及结构工资(结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学校控烟工作自查报告

医院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疾控中心控烟工作自查报告

班级管理奖惩制度

酒店保安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教职工奖惩制度

班级奖惩制度

无烟自查报告

学校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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