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制度

时间:2024-02-08 08:29:37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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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制度

篇1:加班制度

1、加班调休

⑴ 员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⑵ 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含3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经行政部门审批。

2、加班补贴

⑴ 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餐补和补贴。

⑵ 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

⑶ 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3天(含3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⑷ 加班补贴分餐补和加班工资:餐补为10元/餐;加班补贴工资为:10元/小时(注: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计时自每日19:00起计时,每30分钟为整数累计,每日加班时数累计不到2小时(含2小时)只计加班补贴,不享受加班餐补)

篇2:加班制度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篇3:加班制度

1、要求加班前,首先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主管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内容及预计完成时间,由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3、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 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时,需将员工的加班申请与实际打卡时间统计核对)。

⑵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⑶ 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

⑴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 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

⑶ 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

篇4:加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光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文秘资源网需要在规定时光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光: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终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景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光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光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光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光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光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光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光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下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光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光,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光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光;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光。

篇5:加班制度

为完善教职工加班制度,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景,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加班原则

1、各处室按照本处室的职责范围、岗位职责制及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上班时光,完成各项任务,尽量不要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光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加班完成任务的,方可安排教职工加班。

2、学校各处室需安排教职工加班,处室负责人应先向校长室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3、确需加班的要事先周密安排,做出计划,说明完成任务的工作量、加班时光和人数。且要严格控制加班次数和人数。

二、申请加班及加班费发放程序

1、休息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各处室负责人需事先制定书面加班计划和事由,到校办公室领取和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校长室批准签字,方可安排加班。

2、若遇特殊情景,各处室来不及填写《加班申请表》,各处室负责人须事后及时补办加班手续。

3、审核人对实际加班工作完成情景应予即时检查,确认加班具体人数与实际加班时光,填写加班检查表,即时上报校长室存档。

4、校长室对于加班工作完成情景每月统计,每学期汇总,年底统一发放。

三、加班补助费标准

经批准工作日晚上加班、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5元人。

四、本暂行规定自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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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加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三章:加班原则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五条: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第六条加班时光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景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第七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四章:加班程序

第八条: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九条: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景,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条: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情景,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一条: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1。5倍×加班时光22天×8小时

第十二条: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光22天×8小时

第十三条: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个人月工资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光22天×8小时

第十四:条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六章:调休

第十五条: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六条: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七条:调休时光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特殊或紧急情景处置可突破加班时光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篇7:加班制度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光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二、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光限制:

(1) 正常工作日加班不超过2小时,特殊情景每日不超过3小时;

(2)公休日、节假日加班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景每日不超过10小时。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光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光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加班调休原则。

员工加班后,需按时光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根据时光按工作日计算。

四、加班认定

1、仅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工作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时光外、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光内进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景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2)延长工作时光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3)开会、培训、应酬的;

(4)正常工作时光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现公司实行周一至周六上午固定上班工作制。

五、加班调休

1、加班调休

(1) 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光安排员工调休。

(2) 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光累积到一齐调休,但调休时 间最长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三天,一月不得超过三次。具体调休时光由员工领导安排。

(3) 员工如有需要请假的,可按加班调休申请。

2、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

(1) 高层以上员工

(2) 临时工人、司机因工作情形有别,不享受加班。

六、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光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加班必须提交加班申请单。

3、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

出勤者一次扣罚50元。

七、加班请假

1、操作人员如有异常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声明,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岗。

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或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导说明情景,方可休息。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领导请假,次日上班后再出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

八、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光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光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九、其他

1、特殊或紧急情景处置可突破加班时光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篇8:加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规范公司加班、值班与调休的管理, 遵照国家《劳动法》的要求,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员工在工作时光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景下,部门加班过多,说明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门负责人负有领导督促职责。

2、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景安排加班或调休。

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加班审批

5、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资料,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分管副总批准后交人事部门进行核实和登记。

6、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所以,平时必须在午时16:00之前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事部门,周六、周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事部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7、紧急任务:特殊情景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主管或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加班申请单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至人事部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8、加班、加点的形式:

a)平时加班、加点:在规定工作时光外延长工作时光一次超过8小时的计为1个加班,一次超过2小时不到8小时的计为加点。

b) 双休日加班:常日班次的员工在双休日上班的;倒班班次员工在倒班轮休日工作的。

c) 法定节假日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者。

9、加班时数:加班申请单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光进行监控和评估。人事部将不定期地深入加班现场了解加班的进展情景,督察员工在加班期间坚持应有的工作效率,一旦发现有冠加班之名而无加班之实的员工则立刻进行处罚,通报全公司,以儆效尤。

10、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有的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按照规定时光把未曾全部签名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事部,同时相关领导事后回来后补签意见。

11、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光。如遇特殊情景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对于加班人事部门不予计算。

第三章 调 休

12、非一线员工(总经办、人事、供应、销售、后勤、财务、仓库、车间办事员) 在非法定假期间的双休日加班,应在3个月内按加班的等同时光给予补休。

a) 补休的时光应为4小时的整倍数。

b) 补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c) 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在3个月内安排完毕的,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d) 夜间值班人员如遇抢维修,(可按照规定补批加班申请单)可由部门第二天酌情安排休息。

e) 补休一般应由部门车间负责人安排。部门负责人必须安排好人员暂代调休人员的工作,不能影响工作及生产的正常进行。员工提出补休的,应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同加班申请一样,不论是部门安排调休还是个人提出调休,都必须提前一日填写调休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人事部门统计。

13、调休时光不影响当月的全勤奖。

14、生产一线员工(机电仪维修工及倒班员工)

a) 补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b) 多出的加班时光当月计算加班工资与当月工资一齐发放。

第四章 值 班

15、值班是公司为了及时发现、处理意外安全故障,安排特定岗位的员工在岗值勤。值班不等同于加班,值班期间或值班结束后员工能够休息。公司每月会按照规定发放值班费。

第五章 加班、值班工资

16、生产一线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平时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周末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月度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17、年薪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有相应补贴。

18、值班费发放标准:

一线员工晚上值班,工作无异常需要,次日尽量安排休息,休息算出勤,另外补贴40元,如果有工作需要第二天再上班,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能够再算一个班。

值班期间如遇有突发性工作,按照加班审批流程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19、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从201月1日起废止。

20、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篇9:加班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时光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一样有不一样的核报标准。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率,对加班严格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确认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3、时光原则。加班两个小时以上算加班,同时工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四小时以上均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4、工资原则。加班费用为平时工资的两倍。

五、加班申报程序

1、各部门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报表》,并按照加班申报程序予以申报。

2、员工在加班开始时光和结束时光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时光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并请负责人签字。

3、对于每日加班情景,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景进行检查。

六、不予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报单》的。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填写未打卡证明的。

七、附则

1、《加班申报单》作为附件,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行政部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

篇10:加班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时光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一样有不一样的核报标准。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率,对加班严格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确认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3、时光原则。加班两个小时以上算加班,同时工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四小时以上均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4、工资原则。加班费用为平时工资的两倍。

五、加班申报程序

1、各部门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报表》,并按照加班申报程序予以申报。

2、员工在加班开始时光和结束时光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时光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并请负责人签字。

3、对于每日加班情景,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景进行检查。

六、不予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报单》的。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填写未打卡证明的。

篇11:加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光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光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光: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终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景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光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光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光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光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光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光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光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下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光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光,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光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光;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光。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光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光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篇12:加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职责: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资料: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光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午时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头签收时光,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终一个星期五的午时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头签收时光,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终一个工作日的午时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头签收时光,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所以,如果不能在规定时光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光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光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景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光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光。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齐发放。

篇13:加班制度

1、目的意义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光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确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将按照加班时光优先安排调休,无法调休的,将根据此制度支付加班人员相应补贴。

2、适用人员

xx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各部门领导

4、具体资料

4。1、加班申请及记录

公司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如未能在规定时光提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a) 相关部门领导经过邮件提前写加班申请,说明加班事由,发送给总经理审批并抄送行政部经理、考勤员备案。经过总经理批准的视为加班,未经批准、未能准时下班的一律不算加班。

b) 工作日加班:部门领导需在实际加班日的午时三点钟前,把经过总经理批准的加班邮件抄送至行政部考勤员处,以便安排加班订餐。

c) 周末加班:部门领导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星期五午时三点钟前,把经过总经理批准的加班邮件抄送至行政部考勤员处,以便安排加班订餐。

d) 假日加班:部门领导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终一个工作日的午时三点钟前,把经过总经理批准的加班邮件抄送至行政部考勤员处,以便安排加班订餐。

工作日加班部门领导能够统筹研究安排在周二、周四。

紧急任务:特殊情景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领导要经过补发邮件申请并加以额外的说明。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邮件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领导需要对加班时光进行监控和评估。

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光。

工作日下班半小时后开始计算加班时光,不足半小时的部分不计入加班时光内,并不得累计计算。

如果前一天加班较晚第二天延迟到公司,需上报部门领导审核,最终报行政部经理批准,并通知行政部考勤员记录,晚到公司小时数不得超过前一天加班小时数。

4。2、加班补贴

高级工程师、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在核薪时已有研究,故不享受加班补贴及加班费,在项目完成时可申请调休。

加班时光可根据工作情景安排调休,当月出勤天数

足月考勤天数时,可用累计加班时光进行冲抵,隔年无效、

加班时光原则上安排每年年底前调休完毕,实在无法调休完的,公司将在年底一次性给予补贴。

5、颁布者

xx公司

6、生效时光

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篇14:机关加班审批制度

关于机关加班审批制度

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

随着新形势下劳动用工特点的变化和规范单位用工行为要求的不断提高,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对维护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为进一步规范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加强审批监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要求,现就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殊工时制度的分类和职工工作时间的界定

(一)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购销人员、装卸人员、长途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小车驾驶员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人员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半年、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交通、铁路、水运、航空、旅游、地质、石油、建筑、制糖、制盐等行业和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经营任务不均衡的部分工作岗位人员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人员,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二、调休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轮班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调休、弹性工作制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其工资支付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150%的加班工资。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是法定节假日,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办法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除以21.75天或174小时折算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

三、特殊工作制度的审批管理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范围包括:

1.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在主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及北部新区)工商注册且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用人单位;

3.分支机构跨区等情况特殊的用人单位。

(二)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范围包括:

辖区内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及中央直属企业外的其他用人单位。

四、用人单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需提交的材料

(一)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书(附电子文档)。申请书应当写明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详细理由,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工种)职能特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涉及职工人数,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周期,本次申请的有效期限等。

(二)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时限及程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最后确认的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书后的20日内予以批复。每次批准实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批复有效期满需再次申请按月续办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报告上期实行情况,再次申请的理由,并于批复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提前20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提出申请。

六、监督检查

市、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同意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向社会公布,并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特殊工时制度申报、审批文件的公示程序,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监督检查,将用人单位执行工时制度情况纳入信用监督机制。对于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作出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原《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审批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125号)废止。

篇15:节假日加班补贴制度

关于节假日加班补贴制度

一,首先加班劳动单位是要支付加班费的。

二,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你说的双倍和三倍指的是44条中的第二款和第三款情形。

而按照国务院1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节假日及休假规定》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以上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同时符合劳动法44条规定的,是要支付三倍工资的。

至于厂家不支付加班费的话,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向劳动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另外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十一黄金周,大部分职工来了个彻彻底底的放松,从头到尾享受了7天的假日,但也有不少企业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度过了黄金周。自己到底能得到多少加班费?同样是加班,为什么自己的加班工资和同事的却不一样?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前三天、后四天加班工资不同

据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10月1日、2日、3日3天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5日、6日、7日4天为休息日和倒休的休息日。在1日、2日、3日加班的劳动者,应该领到不低于300%的日加班工资,在4日、5日、6日、7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该领到不低于200%的日工资。

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日工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20.92天×300%。休息日加班的日工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20.92天×200%。

法定节假日不允许“补休”

一些用人单位一方面想让劳动者在节日期间坚守岗位,一方面又想省下加班工资,就以“节后给你假期补休”为借口,拒绝支付员工的加班工资。而根据国家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资;而在休息日可以以补休形式代替加班工资。根据规定,休息日加班若安排了补休可不再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补休的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因此,“十一”黄金周前3天加班一定要“补钱”,后4天可以“补休”。

《劳动法》:国庆加班应得三倍工资(不得以补休代替法定节假日加班)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基本日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凡不能得到足额加班费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要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25%作为赔偿。

加班费基数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节日期间加班的300%、200%的工资,应该以什么作为基数来计算?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集体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上述约定的,可以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基本工资确定。

按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加班工资中不包括正常支付的工资

在工资支付的相关法规中,还强调了“另外支付”。“另外支付”应该理解为除正常支付外,还应该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举个例子来说,一名职工的月工资为元。若10月1日加班一天,那么他在10月1日这一天的加班工资应该为2000元÷20.92天×300%,合计为286.8元。这位职工10月的工资袋中,除了有正常应得的2000元工资外,还应有286.8元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另外,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要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200%支付其工资。

篇16:值班加班制度、值班人员职责

值班加班制度、值班人员职责

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在休假日与国定假日做好与施工单位的联系,特制定本值班、加班制度。

1、    逢休假日与国定假日,办公室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天一人,时间与工作日一致,值班表由综合协调组编制,如有个别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    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

3、    除工作时间外,因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工作组负责人安排加班时间与人员。

4、    加班人员应填写加班单,由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协调组汇总。调休的应在调休日的当月由各部门统一交综合协调组核销。

5、    值班、加班过程中,确实需要外出,应向领导说明,经同意后方可。

附:《值班人员职责》

值班人员职责(工程现场)

一、    值班人员应做好与某某人民大会堂和施工单位的`联系,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我方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汇报。

二、    在施工期间,值班人员应协助施工单位注意施工安全,防止意外。

三、    发现紧急情况时应视危险程度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如切断各种火源、电源,召集抢救人员等。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各类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    检查消防设备是否短少或损坏,对各类消防器材及时维护、保养,要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方便。

五、    值班人员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将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带入办公室或施工现场。

六、    做好值班记录,将值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提出整改意见,记载在值班记录本中。

七、    严格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准饮酒、娱乐。

八、    按时上岗到职,及时做好交接班,不准擅离职守,确保安全

篇17:加班管理制度

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加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率,对加班严格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确认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3、时间原则。加班两个小时以上算加班,同时工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四小时以上均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4、工资原则。加班费用为平时工资的两倍。

五、加班申报程序

1、各部门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报表》,并按照加班申报程序予以申报。

2、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时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并请负责人签字。

3、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六、不予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报单》的。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填写未打卡证明的。

七、附则

1、《加班申报单》作为附件,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行政部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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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加班管理制度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 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加班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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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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