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景区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景区管理规章制度1
一、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景区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部门、员工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二、建立健全景区安全检查制度。进行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政策的情况、景区安全管理、安全条件、存在的隐患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对各单位、各级领导、部门、员工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岗位安全技能方面进行检查;
2.对景区的.环境、标志、安全设施方面进行检查;
3.对所属单位的安全机构、人员、职能、制度、经费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促使各单位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外,每年应定期进行2—4次群众性大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5.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要有台帐记录。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三、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景区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训教育规定》的要求进行。特殊工种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旅游景区内有潜在危及游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在危险地段要安置防护设施以保证游客的安全。
五、景区内的缆车、高架索道、游乐等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六、要制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制订相对应的援救措施。景区内应备有常用应急药品,以便能及时为游客提供帮助。
七、景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景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确保景区安全。
八、景区环境必须清洁、干净,及时清除旅游垃圾,保护景区不被人为污染。
景区管理规章制度2
前 言
为了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培养企业文化,创新企业风格,增强企业凝聚力,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之有关规定,结合风景区的工作实践和现状,特对原有工作制度加以重新拟定、修改和完善。
“无规矩无以成方圆”,此番拟定的“管理规范”将作为本公司的内部规章,以“从严治区,划清职责,自戒自律,赏罚分明”为原则。力求条款合理,操作简便,管理规范,有章可循。通过规范化管理,使公司干部职工,从个人到集体形成与公司“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同心同德,荣辱与共”的企业风格,形成“自尊自强、自勉自励、务实创新、爱岗敬业、团结奋进”的新的道德时尚。以制度来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指导员工操作,调控员工心态,力求公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企 业 精 神
发展方针:
拉大框架,完善设施,强化管理,改革创新,打造品牌。
奋斗目标:
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搞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
团队风格:
自尊自强,敢为人先,务实创新,爱岗敬业,荣辱与共,团结奋进。
服务宗旨:
一切为了游客,为了游客一切,为了一切游客。
工作准则:
旅游无小事,事事必认真。
第一章机构设置
一、总经理办公室(总办)
二、财务部
三、接待部
四、营销部
五、市场部
六、票务部
七、水上运动娱乐中心
八、建设部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遵法制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员工。
第二条:爱集体
和本企业荣辱与共,关心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经济情况,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牢固树立“团队”、“竞创”、“协作”、“责任”的企业精神。
第三条:听指挥
服从领导指挥,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要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支持、热情帮助领导开展工作。
第四条:守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上班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在禁烟区吸烟,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私设灶具自制饮食,不做有损团结的事。
第五条:重仪表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严禁酒后上岗,上岗按规定着装、佩标。男不留长发,不留胡须,女打扮适度,淡妆上岗。
第六条:讲礼貌
处处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不以肤色、服饰、种族、信仰取人。与客人相逢要主动谦让,与客人同行,礼让客人先行,同乘车辆,主动让座让客人先上先下。
第七条:讲卫生
常洗换衣服,常理发,常剪指甲。身上无汗味、无异味。戒烟酒,勿食生葱生蒜,保持口腔清洁。
第八条:讲站姿
1、站要直。挺胸、收腹,沉肩。
2、双脚着地,双膝开分约15公分。
3、双臂自然下垂于身体两侧或放于背后。放于后时,左手放在右手的手背上。
4、头部端正,目视前方。面部表情自然,略带微笑。不得前俯后靠,不得两手插兜或叉腰抱肩,不得前后踢腿或单腿打点,不得东张西望或摇头晃脑,不得与别人长时聊天。
第九条:敬客户
1、接待客人时要尊重其人格。与客人交谈时要站立端正,面带微笑,态度诚恳、谦和,语言文明有分寸。听取客人意见时要耐心,不抢话,不插话,不争辩,必要解释时,不起高腔,冷静面对并及时上报。
2、尊重客人风俗习惯,不指点,不讥笑,不议论。对生理有缺陷的客人或小孩不歧视、不嘻戏。不得收受客人所赠礼品。
3、对待客人咨询,做到有问必答,不得以“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行”等生硬、冷淡的语气和态度回应客人。
4、接电话要及时,铃响不得超过三声,接话时要先说“您好”,然后细心聆听对方说话,回话时声调温和,注意使用本岗位文明用语。重要内容的电话要做出电话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5、会见客人时,不必主动伸手,必要握手时要面呈笑容,姿势端正,用力适度,注意不用左手,握手时另一手不得插入兜内。
6、面对客人不得有化妆、修指、剔牙、挖耳、打饱嗝、伸懒腰、打响指、哼小调等举动。
第十条:守机密
在与客户和外人交谈中,不谈论本公司的一切是非,不议论客户长短,不透露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中的任何内容,下班时先对以上资料收锁后再离开,保证无泄密。
第十一条:保廉洁
不图私利。馈赠品如数交公,不得私留。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不以权谋私,勇于揭发不法行为,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树立正人正气,打击歪风邪气。
第十二条:勤节俭
克服“家大业大,浪费难免”论,消灭“长明灯”、“长流水”,珍惜设施设备,节约器具器材,做到物尽其用,精打细算紧缩开支,切忌铺张,发扬勤俭兴业的优良传统。
第三章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总经理办公室(即总办)工作职责
(一)围绕景区公司全局工作目标的实施,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高效、优质的为领导,和各部门提供周到的服务。
(二)做好上下、内外“三个协调”工作(即公司与上级、公司与当地村、组、公司与内部各部门),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贯通和反馈。
(三)按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及时地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督查、促办、考核、记录、统计、上报和公布等,确保上级指示,领导决策和全局工作得以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
(四)加强调研和信息的综合处理工作,负责对涉及全局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印刷、传阅、建档、归档日志填写等项工作。
(五)及时做好公司领导层、中层干部及其它有关会议的组织,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公司各阶段的工作在各部门的贯彻落实。
(六)做好上级领导、兄弟单位来客、来访人员的接待、食宿安排、陪同参观、调研等各项工作。
(七)做好劳动人事的管理工作,及时编报劳动人事工资计划,严把劳动人事工资手续关。
(八)负责组织全局性的政治业务学习、人员培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
(九)严格按照国家计生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抓好本景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十)抓好人员的考勤、考核,会同各职能部门抓好卫生、车辆、安全和后勤供应等各项工作。
(十一)做好对外的宣传、推介、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月必须向县级以上媒体上报信息两条,对表现突出者,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财务部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办事,严把“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两道关。
(二)严格审查原始报销凭证,严格执行公司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签字制度不走样。
(三)准时向上级部门呈送报表,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财经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无误的决策依据,并配合领导合理运筹资金流向。
(四)恪守财务工作操作规程,记账准确、及时、完善,做到手续完备无缺,数据准确、清楚、无误。
(五)严格现金管理规范,及时收好各部门应缴资金,严禁截流、挪用。确保领导外出及参与重大涉外活动的资金正常供应。
(六)严格票证管理规范,杜绝白条入账、充账,认真做好票证的发放、使用、核销和票款入库工作。及时购置票证,保证正常业务供应。确保无差错。
(七)加大对景区所有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查工作力度,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并对固定资产和所需物品的购进、使用、消耗情况进行全面监控,保证不铺张、无流失。
(八)严格恪守财务保密制度,确保任何有关财务信息不得外泄。
(九)随时做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接待部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照《家庭宾馆管理制度》对景区内从事宾馆行业的商户进行规范化综合管理,杜绝无照经营、无序经营、私拉乱接、欺诈游客的不法现象发生。
(二)统筹协调管好旅行社(团)及散客的接待和食宿安排工作。
(三)配合工商、公安、卫生等上级主管部门按《家庭宾馆注册登记制度》和《验收标准》、《游客登记》、《卫生许可》等项规定对申请开业的商户进行严格验收,办理相关证照,保证从业人员合格上岗。
(四)配合相关部门经常检查入户游客的登记、查房、补漏、卫生状况、饭菜质量、价格、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就地处理,及时解决。
(五)按收费标准,对家庭宾馆按时足额收费,不准拖欠或徇情少收或不收。
(六)经常开展家庭宾馆的评优表先活动,该奖励的奖励,该升格的升格,该挂旗的挂旗,引导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树立景区良好形象,让入住游客住得舒心,吃得顺心,玩得开心。
(七)接待中心要坚持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串岗或漏班。
(八)根据游客所需语种提供导游讲解服务。
四、营销部工作职责
(一)营销部各驻外办工作人员要有超前的个宣意识和宣传思维能力,认真组织客源,强化宣传辐射范围,善始善终,无论在何时何地不得有损重渡沟景区声誉的事件行为发生。
(二)注重和各旅游景区、旅行社网络联系,攀新结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客于门外。
(三)各旅行社要按重渡沟风景区与旅行社之间签定的协议标准执行,淡旺季节、省内外来客一视同仁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优惠标准。
(四)对军人、记者、残疾人、学生以及老年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并要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
(五)营销部要采取各项营销措施,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使风景区达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名、电台有声。
五、市场部工作职责
(一)市场管理
1、依照《市场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景区实际开展创建文明景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活动。
2、合理布局,规范定点,挂牌亮证,优质服务,创建市场经营设施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三化”治理模式。
3、做好景区市场门面、摊位的合理招标出租工作,加强对从业营销人员的技能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景区市场经营有序。
4、结合工商、税务、物价和技术监督部门对商户进行质量、价格、计量、位置、售后服务管理,严厉查处欺客、宰客、缺斤少两、哄抬市价、强买强卖的不正之风,对查处的违规现象依照《市场处罚条例》,公开、公正地就地予以重罚。
5、负责落实景区市场内所有摊位、门店的卫生管理,保持市场店面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并按有关法规收取商户的摊位费和卫生费。
6、负责市场外部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对购物进行集中管理,保持市场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
7、严禁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不防碍游客抢占道路和景观空间。 8、负责景区公共场所、游览区、生活区、道路、停车场、卫生间、餐饮区的环境卫生打扫与管理。及时把景区垃圾拉运到指定地点。 (二)停车场管理
1、保证进入景区旅游车辆通行有序、停放到位、安全行驶、道路畅通。
2、文明执岗,礼貌待客,礼貌应答游客、司机咨询。
3、督促环卫工及时清理场地垃圾、油渍,保障停车场无脏、乱、差现象。
4、严禁农户、游客在停车场内点燃明火,确需燃放烟花爆竹和点燃篝火,必须在景区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按照指定地点举办篝火晚会和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停车场和周边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5、看护停车场夜间停放车辆及出入登记工作,防止停车场盗车、损车行为发生。
(四)旅游安全管理
1、负责对景区游乐项目的监督管理。
2、负责对景区爬梯、栈道进行检修,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在危险地段设立安全标识。
3、旅游高锋期在景区主要路段设专人疏导,避免拥挤而造成安全事故。
4、配合安全部门对游乐项目进行安全设施检查及安全培训工作。
景区管理规章制度3
1、范围
随着玉龙雪山旅游景区的发展,事故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作为景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实施部门,负有安全生产职责,有必要不断加强对本公司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因此,对高原红公司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做出指导性的规范。适用于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为使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3、方针
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细则
4.1旅游景区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保证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各项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不能为了赶任务、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
4.2旅游景区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三结合的监管模式。
4.3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旅游安全。
4.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4.4.1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4.4.2组织制定本景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4.3保证安全管理资金的投入,配备必要、有效的安全保障设施;
4.4.4定期研究本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4.5组织制定并实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4.6负责调查、处理本景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
4.4.7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类旅游突发事件;
4.4.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5、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是旅游景区依法设置的专职安全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其应尽的义务。是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要求的执行人,其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而综合制定的。主要职责是:
5.1接受旅游、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5.2建立并完善本景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3建立并落实本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4建立本景区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
5.5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本景区各类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6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演练,新聘员工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5.7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主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5.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6、建立安全管理例会制度
安全管理例会是指以安全为主要内容定期召开的会议。
旅游景区要形成定期研究各种安全问题的机制,以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的形式,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同时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检查验收,将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旅游景区内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7、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7.1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以往的经验教训,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部位,利用现有条件和科学手段加以控制和预防。
7.2旅游景区是区域安全的责任主体,根据各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分析和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找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和环节,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达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的目的。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消除;难以及时消除的,应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免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8、建立游览安全管理制度
8.1按照《旅游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景区规划容量的测算,将游客数量控制在最佳接待容量之内;
8.2完善景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人员规范操作规程;
8.3在景区内重点部位和危险地域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8.4在节假日、黄金周等重点时期设立景区游客安全疏导缓冲区;
8.5禁止游客在未开发或无安全保障的地域开展旅游活动;
8.6景区安保人员要加强景区内巡视,禁止游商尾随游客兜售商品,保证景区内良好的游览秩序。
9、建立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9.1通过有线广播、安全须知、宣传手册等形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天气变化、洪涝汛情、交通路况、治安形势、流行疫情预防等安全警示信息以及游览安全提示信息;
9.2根据消防、用电以及道路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景区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9.3完善景区的解说系统,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无障碍游览通道;
9.4景区内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易于识别的安全提示标志;
9.5非游泳区、非滑冰区、防火区、禁烟区等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
10、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违章用电。
10.1景区用电装置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配电装置的清扫和检修应当按照《用电单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10.2景区安装或者移动电器设备,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3景区内重点用电设备应当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对该类装置的拆卸和移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1游览线路的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道路交通条件;运营中的游览工具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游览工具的驾驶员应当经过专业技能培训;景区内夜间游览区域应当配备数量充足、功能有效的照明设备。
12、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
12.2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组织所属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12.3加强景区内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易燃、易爆物品;动火、用电应当按照《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12.4有森林资源覆盖的景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消防管理;
12.5景区餐饮场所内灭火器材配置点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厨房操作间、燃气调压室等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
12.6景区停车场应当配备专用灭火器材。
13、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游览活动的有序进行。
13.1景区内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每日设备运行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13.2景区内各类游乐项目的运营场所应当公示安全须知;对游客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和安全事项说明,并配备相关人员具体指导、帮助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严禁超员运营;
13.3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劝阻游客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13.4在景区内开展的攀岩、冲浪、漂流、骑马、拓展、蹦极、速降等特种旅游项目,应当制定内容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提示手册;
13.5景区内的制高点和高层建筑设施应当安装避雷、防雷设备,并在每年雷雨季节之前进行检测和全面维护;
13.6景区应当向参与特种旅游项目的游客推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3.7景区装置的电视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
14、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景区内生产和销售食品,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餐具、饮具、酒具等器皿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餐饮场所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15、建立安全环境监控制度
景区内环境噪声应当严格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规定,景区讲解员及导游人员不得使用扩音设备进行讲解;空气质量应当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规定。在突发疫情期间,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防疫警示等安全防范措施,为游客创造安全的公共环境。
16、建立大型活动风险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举办大型活动前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主动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事前风险评估,制定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17、建立应急预案制度
17.1根据各类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突发意外事件后,救援人员能够按照景区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启动救援机制,有效开展救援行动。
17.2根据本景区内易发事故的特点建立消防、用电、交通、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处理与救援程序、紧急处理措施等部分。
17.3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
18、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发生后,景区应当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19、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制度
旅游景区将经营场所或大型娱乐项目出租或承包的,应当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旅游景区对各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20、健全完善医疗救援机制
旅游景区内设置医疗急救中心,各经营单位设立医务室,配备专业救护人员及急救车、急救箱、担架、医用氧等设施设备,对外公示救援联系方式。
2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景区运营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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