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采矿权转让协议(合集16篇)由网友“chenhao895716”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矿山采矿权转让协议,希望大家喜欢!
篇1:矿山采矿权转让协议
矿山采矿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________(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1.6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________申报。
第2.2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________元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元人民币。
第2.3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2.4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银行分行,帐号为________ 。
第2.5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不可抗力
第3.1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违约责任
第4.1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
第5.1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________乙方
住所地________住所地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________电话号码
电传________电传
传真________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6.1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第7.1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第7.3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有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县)签订。
第7.4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2:矿山采矿权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11月6日 甲方通过竞价取得三门县健跳镇健农村高湾山建筑石料采矿权,现甲方将采矿权及部分设备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三门县健跳镇健农村高湾山建筑石料采矿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为叁佰万元,一次性付清。
三、在乙方付清转让后,甲方即应将岩场交付给乙方,交付乙方后岩场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致使采矿权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五、如乙方未按时付款或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付给对方违约金10万元。
六、在办理采矿许可证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各半承担,办理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过户手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职能部门存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矿山采矿权转让合同格式
甲方:(原采矿权人)
乙方:(现采矿权人)
按照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晋煤组办发[20___]30号的文件精神,就甲方采矿权转让整合事宜,经襄垣县向家庄联营煤矿与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原山西省襄垣县地方国营襄垣煤矿),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资产处置:
甲方同意将该拥有的采矿权转让给乙方拥有,乙方按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给予经济补偿。
二、安全生产责任:
用方所属煤矿为20___年度省确定关闭矿井,不存在安全生产事宜,乙方配合甲方输好矿井关闭的善后工作。
三、社会责任: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担的社会责任,乙方将按照省煤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承担。
四、本协议签定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矿山采矿权转让合同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依据《矿产资源法》、《采矿权探矿权转让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将 的采矿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总计人民币 ,同时转给乙方的房屋及设备,巷道斜井等工程。
二、,采矿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核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开采深度: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地点:
方式:按照审批管理权限,经 审批依法办理采矿权转让及资源整合手续,审批结束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方可依法采矿。 四、受让人继续履行采矿权人的义务和承诺
1、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开采; 2、高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3、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4、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5、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五、受让人对继续审批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生产的承诺:
1、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不得随意增设井口或者改变开采方案,不准采富弃贫或者任意丢弃矿体;
2、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规定测绘采矿工程平面图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近期出具税费完结证明及转让应提供的相关手续,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转让金,甲方有权不提供转让手续及合同证件。
七、必要的说明
1、转让合同方签订后,甲乙双方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办理采矿权转让审批手续,转让手续依法审批后, 的一切所有权、采矿权、经营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2、采矿权转让后,该矿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再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篇5:矿山采矿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 (附地理位置图)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2.4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
行 分行,帐号为 。
第2.5条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 不可抗力
第3.1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
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4.1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篇6:矿山采矿权转让合同格式
甲方(兼并重组前原采矿权人):
乙方(兼并重组后采矿权人) :
丙方(兼并重组主体、乙方出资人):
鉴于:
1、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3号)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基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需要,丙方作为古县部分煤矿企业整合主体,收购甲方实物资产,并同意甲方将采矿权转让给兼并重组后设立的子公司乙方。
2、甲、丙双方已于 年9月30日签订了《兼并重组整合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煤矿兼并重组有关政策规定和统一安排,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合同:
一、转让方式
篇7:矿山采矿权转让合同格式
九、违约责任
(一)若因本协议任何一方实质性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守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违约方除返财产外,还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二)如果乙、丙两方未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每延迟一日,则应向甲方支付迟付的当期转让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甲方拖延资产交接,或甲方拖延履行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的,每延迟一日,则应向乙、丙两方支付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是双方于 月 日签订的《兼并重组整合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加盖企业公章,乙方由丙方代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由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组监章。
(四)本合同一式 十一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三 份,其余报相关部门备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山西西山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古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组(监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矿山采矿权转让合同范文篇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
第1.2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第1.3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
第1.6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第2.2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
该探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
第2.3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2.4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帐号为。
第2.5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不可抗力
第3.1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违约责任
第4.1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
第4.3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地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6.1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第7.1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第7.3条本合同于年月日有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7.4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8:矿山采矿权转让合同格式
甲方经出资人同意将其拥有的编号为 的采矿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丙方同意乙方受让甲方采矿权。
二、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的采矿权即: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编号为1400000632427的《采矿许可证》。
该采矿权许可证载明基本情况如下:
采矿权人:
地 址:
矿山名称:
经济类型: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生产规模:
矿区面积: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矿区坐标拐点范围:
开采深度:由 米至 米标高,共有 个拐点圈定
根据山西省国土厅《<山西省 煤矿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资源储量备案证明》,甲方煤矿底保有储量为 万吨。甲方剩余储量以有资质机构实际测量为准。
三、甲、乙、丙三方基本情况
甲方为股东 、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 。
乙方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独资),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是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与太原西山劳动服务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车树春,住所:太原市西矿街318号西山大厦。
四、乙方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
乙方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以(晋)名称预核内[]第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金): 万元人民币
投资人、投资额、投资比例: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万元(100%)
五、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采矿权转让价款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臵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83号)规定执行。支付方式按照《兼并重组整合协议》约定执行。
六、资产资料移交
(一)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现续,并由各方参与交接的人员共同签署《现场移交单》作为本协议附件。《现场移交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方应移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等煤炭生产的相应资质证照、工程技术资料与采矿权有关的批复文件及合同等法律文件。至移交完成之日起,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全部证照手续的变更。
七、各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按本协议约定将相关资料证件完整地交付给乙方。
2、甲方应签署一切必要文件并协助乙方完成为使本协议项下的采矿权转让生效所需要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或促使第三人签署任何文件或申请,或者获取任何有关批准、同意或许可,或者完成任何有关的变更及过户登记和备案。
3、甲方应负责协调矿区所在地与周边四邻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接收采矿权不受干扰。
4、甲方承诺所拥有的采矿权没有设定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采矿权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二)乙、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按本协议约定付款。
2、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接替甲方享有对受让采矿权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和处臵权。
3、乙、丙双方承诺,丙方在乙方公司中控股(51%以上)情况,自采矿许可证颁发后两年内,不发生逆向变化(不得少于51%)。
八、其他约定
(一)此采矿权转让合同只涉及采矿权的转让。煤矿所属的其他资产、负债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三方另行约定。
(二)对于本协议签署之前甲方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由甲方负责解除并做好善后工作,因解除合同需向对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受让采矿权后,应履行采矿权人的义务,并按经审批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生产。
三方应做好交接工作,采矿权一经转让,乙方将依法行使此采矿权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让之前原采矿权人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而未承担的法律责任由甲方依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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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矿山采矿权转让合同
第五条 通知
第5.1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6.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第7.1条
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
第7.3条
有中国
第7.4条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矿山采矿权转让合同范文三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矿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矿区范围由_________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为_________(具体位置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
第四条 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采矿权受让人取得采矿权,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纳采矿权价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其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此费用不包括地质环境保证金、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登记费等。
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在成交后15日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采矿权出让机关_________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取得该矿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机关从受理采矿权登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依法为乙方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七条 乙方在采矿权规定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矿产品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_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对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乙方必须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开采,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当地的生态及地质环境。
乙方在开采期间,应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资源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费。
第九条 乙方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提前结束本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届满,采矿权人未依法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或者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未获批准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采矿权,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并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等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移动和拆除采矿权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继续采矿,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的30日前向采矿权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符合继续办矿条件的,采矿权出让机关以批准申请方式将采矿权重新出让给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或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采矿权出让机关有权不批准乙方的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请采矿延续登记:
(一)矿山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税费的;
(三)严重违反矿业法律法规,受到地矿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
(四)地矿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认为应当取消采矿权人申请采矿延续登记资格的。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可不负责违约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由于当事人主观原因延误,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20日内,向另一方报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条 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矿权价款或逾期不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视为放弃采矿权,所交保证金及已交采矿权价款甲方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矿权或延期占用采矿权的,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有效期限相应延迟。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采矿权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第十七条 未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转让采矿权,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给他人开采经营。采矿权转让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后,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转让条件的采矿权,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可以作为出租人将采矿权租赁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
乙方经地矿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可以抵押采矿权,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抵押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无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称: 法定名称: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三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及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条 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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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矿山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xx公司xx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转让矿山座落于xx,四至以甲方交付给乙方的采矿证为准。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万元,于协议签订时起,乙方付给甲方预付款xx万元,余款xx万元于变压器上完通电后付清。如乙方不按约定将款付清,甲方有权收回矿山,并不退还预付款。
三、转让后甲方应协助乙方调解与当地村民和村委会的关系,涉及上级主管部门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
四、转让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全部归乙方所有。如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
五、如遇国家征用,地上附这物及土地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
六、花草树木及土地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矿山转让协议
因目标公司存在的任何债务而给乙方及目标公司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从甲方应得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税费的承担
5.1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的履行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目标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由目标公司承担。
5.2 在甲方及目标公司完成本协议3.1.1款中所涉相关账务处理并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3.2款中约定的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存在的事实而给目标公司带来的税务问题所致的损失,不论任何原因,由甲方承担并给予目标公司全额补偿。乙方有权从甲方应得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6.1 甲方保证已通过必要的行政申报和审批,完全具有与乙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的权力。订立本协议不会导致甲方违反任何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6.2 本协议项下全部的采矿权,包含目标公司所属矿山现有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探矿工程等全部固定资产形成净资产全部为甲方及目标公司合法所有,并享有完全及独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且未曾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其他性质之权利限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承担处理完成该企业拥有采矿权期间相关诉讼法律事项、处理完成施工合同、各项与本企业相关合同法律事项;负责处理完成本企业债务与或有负债。
6.3 本协议项下股权之转让,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 甲方完全具备将之作价出资和转让的条件,可以依法转让;在股权转让完成以前,办理完毕因股权转让所需的全部评估、申请、备案及审批等手续。采取合理及必要的措施保持采矿权的合法、有效延续,相关矿权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4 提供全部采矿权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采矿权证、地质资料、试验资料、分析资料、科研资料、设备技术资料、法律文件等给乙方。对变更设计工程应提供变更设计文件(指设计院文件),并与采矿设计一起由甲方组织技术交底。上述全部甲方及目标公司所拥有(土地)、占有的建筑物、矿山井巷工程、选矿厂、尾矿库、构筑物等资产均作为股权转让标的的组成部分给乙方。为乙方现场考察与尽职调查提供必要条件和帮助。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文件均客观、真实、完整,不存在任何的隐瞒和欺诈。
6.5 在本协议生效履行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对目标公司XXXXXX平方公里的矿山进行开采,不得以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采矿权为标的与他人签署任何的转让、合作协议,亦不得对全部或部分的采矿权作出质押、抵押、托管等处分措施,不得对已提交给乙方的属于资产清单内的任何资产作出任何的处分。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7.1 乙方保证其已通过必要的公司内部授权,完全具有与甲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的权力。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乙方违反任何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7.2 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支付各期转让价款。
第八条 本协议解除与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或违反于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视为违约行为。如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协议守约方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8.2 若单纯因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原因(可能存在安全生产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债权债务与或有负债)而不能将目标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在此情形下,乙方给予甲方2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宽限期届满,相关股权仍未能转移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并按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违本约定乙方相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8.3 若本协议项下之股权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和其他非甲方原因不能转让,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目的不能实现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即时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
8.4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违约,并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经有权机关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提供给协议对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9.1 对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相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2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条 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并生效。如果股权转受让之工商管理登记机关要求各方对本协议或对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文件进行修改,则各方应当在不违反本协议原则和目的的前提下,根据工商管理登记机关的要求对有关的文件进行修改或按登记机关要求的格式文件提交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唆使或促使任何第三方与其达成与本协议类似的交易,如收到类似的查询或要约,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停止继续与这些第三方接触。
11.2 本协议的条款和已签定本协议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及已签定了本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有需要知道并同意遵守本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和存在,或提交给任何相关审批或监管部门。
11.3 目标公司原股东、法定代表人XXXX先生自目标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持有和管理公章,其自愿为目标公司公章的保管和使用中可能给目标公司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法律和税务责任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并提供其剩余的目标公司XXXXXX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并办理相关质押手续。若因此而给目标公司及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从XXXXXXX先生应得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其追索。
11.4 XXXXXX先生持有目标公司XXXX的股权,其对甲乙双方的股权转受让的商务谈判和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知情和理解,自愿放弃其作为目标公司原股东在本次股权转受让协议中所享有的优先受让权。
11.5 本协议壹式伍份,由甲方XXXXXX位股东、XXXXX公司及目标公司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转让协议范文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xx矿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愿共同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xx矿的xx%股权计人民币xx元,乙方同意接受。
2、在本协议签署前甲方的原股东已于xx年xx月xx日作出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本次全部股权转让。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全部股权转让金额xx万元,乙方按以下方式付款:在本协议签订后支付xx万元给甲方为定金,余款xx万元在甲方交付乙方《采矿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转让款包括甲方办理合法有效证照转让手续至乙方的所有费用。乙方支付甲方款项到以下账户:开户行:xx户名:xx账号:xx。
4、本协议生效乙方即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定金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股证、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及矿井所有资产的交接(详见交接清单),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乙方办理的证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股权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原股东依法承担。
7、股权转让后,甲方不享有xx矿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
8、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办妥《复产通知书》给乙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
9、违约责任: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办齐相关证照及移交资产,甲方因证照、《复产通知书》或资产交接等原因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应当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余款,逾期15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双方的其他违约事项按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10、争议解决约定: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1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章的文书资料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矿山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鉴于
(1)甲方为XXXXX公司(下称目标公司)XXX位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司95%的股权,其中XXX先生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XXX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XXX先生持有目标公司25%的股权。目标公司另外5%的股权为XXXX先生持有。
(2)目标公司合法享有XXXXX平方公里的采矿权,采矿权证情况如下: 采矿许可证证号:XXXXXXXXX
采矿权人: XXXXXXX有限公司。
有效期限:XXXXX年,自XXXX年XXX月至XXXX年XX月。
开采矿种:XXXX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XXXXX万吨/年。
矿区面积:XXXXXX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点号 X坐标 Y坐标
开采深度:由XXXX米至XXXXX米标高,共有XXXX个拐点圈定。
发证机关:XXXXX省国土资源厅
(3)甲方历年投资及目标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名下矿山现有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探矿工程等形成的全部固定资产、占有的土地、建筑物、矿山井巷工程、选矿厂、尾矿库、构筑物、库存等资产。详细资产清单由甲方及目标公司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95%股权(及目标公司所合法享有的XXXXXX平方公里的矿山采矿权)与乙方达成以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权转让:
甲方三位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出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具体比例为:
(1)XXXXXX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XXXXX的股权
(2)XXXXXX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XXXXX的股权
(3)XXXXXX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XXXXX的股权
第二条 陈述与保证
2.1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向乙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2.1.1 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未对目标公司中的股权对外设置任何质押或因此从中获得贷款;
2.1.2 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未被国家司法机关采取任何形式的查封、冻结等措施,也没有任何诉讼、仲裁事项;
2.1.3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保证不将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不将目标公司的资产抵押给任何第三方,也不以任何形式将目标公司的资产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如遇重大诉讼、仲裁应及时通知乙方。
2.2 为本协议之目的,乙方向甲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2.2.1 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在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有义务及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有权受让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
2.2.2 乙方保证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款且该资金来源是合法的;
2.2.3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能够承担本协议中的所有义务及法律责任。
2.3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保证上述其各自做出的陈述和保证是真实、自愿的。
第三条 转让价款与款项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让的目标公司合计XXXXXX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万元),其中XXXXX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XXX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万元),XXXX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XXXX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万元),XXXX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XXXX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X万元)。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目标公司开立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以收取和支付上述款项,并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X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前述银行资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X元)作为保证金。在乙方保证金到位后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开始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并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完整有效文件资料,同时目标公司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所有开户银行预留印鉴所涉私人名章及银行支付密码器、网银UKEY及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中列入资产清单范围内的目标公司所有的资产应即刻进入双方共管状态。其余款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时间由乙方支付至上述银行资金共管账户:
3.2 于下列事项完成后XXXX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X万元)。
3.2.1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即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税制度为依据着手规范和完善目标公司的账务处理,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担任目标公司进行前述账务处理的财务顾问,在所有账务处理完成并经乙方书面认可后由上述具有资质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作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甲方承诺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的目标公司的各项负债实际应为零。甲乙双方确认前述建账和账务处理的责任由XXXX方承担,XXXX方同意承担与之相关的XXXXXX税费。
3.2.2 在甲方全面进行公司交底和技术交底的前提下,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报告并取得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前述资料同时作为本协议附件。
3.3 在乙方完成本协议3.2款约定的相关付款义务的当日即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办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手续,在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XXXXX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XXXX元)。同时原处于共管状态的目标公司的各类印章及资产转由乙方单独管理。
3.4 余款人民币XXXXXXX元整(人民币XXXXXXXX元)在目标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完成后的XXXXXX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债务的承担
甲方承诺并保证目标公司无任何实际债务及任何隐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4.1 目标公司对内对外已存在合同、协议中属于目标公司应尽义务而使目标公司需要承担的支出。
4.2 目标公司已取得的各项权利证书应具有完整的权利,不存在任何的瑕疵和应付未付的款项。
4.3 目标公司不存在其它任何重大未知的负债、或有负债、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索赔等使其股东权益受损之事项。因目标公司存在的任何债务而给乙方及目标公司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从甲方应得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税费的承担
5.1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的履行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目标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由目标公司承担。
5.2 在甲方及目标公司完成本协议3.1.1款中所涉相关账务处理并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3.2款中约定的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存在的事实而给目标公司带来的税务问题所致的损失,不论任何原因,由甲方承担并给予目标公司全额补偿。乙方有权从甲方应得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6.1 甲方保证已通过必要的行政申报和审批,完全具有与乙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的权力。订立本协议不会导致甲方违反任何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6.2 本协议项下全部的采矿权,包含目标公司所属矿山现有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探矿工程等全部固定资产形成净资产全部为甲方及目标公司合法所有,并享有完全及独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且未曾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其他性质之权利限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承担处理完成该企业拥有采矿权期间相关诉讼法律事项、处理完成施工合同、各项与本企业相关合同法律事项;负责处理完成本企业债务与或有负债。
6.3 本协议项下股权之转让,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 甲方完全具备将之作价出资和转让的条件,可以依法转让;在股权转让完成以前,办理完毕因股权转让所需的全部评估、申请、备案及审批等手续。采取合理及必要的措施保持采矿权的合法、有效延续,相关矿权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4 提供全部采矿权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采矿权证、地质资料、试验资料、分析资料、科研资料、设备技术资料、法律文件等给乙方。对变更设计工程应提供变更设计文件(指设计院文件),并与采矿设计一起由甲方组织技术交底。上述全部甲方及目标公司所拥有(土地)、占有的建筑物、矿山井巷工程、选矿厂、尾矿库、构筑物等资产均作为股权转让标的的组成部分给乙方。为乙方现场考察与尽职调查提供必要条件和帮助。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文件均客观、真实、完整,不存在任何的隐瞒和欺诈。
6.5 在本协议生效履行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对目标公司XXXXXX平方公里的矿山进行开采,不得以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采矿权为标的与他人签署任何的转让、合作协议,亦不得对全部或部分的采矿权作出质押、抵押、托管等处分措施,不得对已提交给乙方的属于资产清单内的任何资产作出任何的处分。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7.1 乙方保证其已通过必要的公司内部授权,完全具有与甲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的权力。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乙方违反任何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7.2 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支付各期转让价款。
第八条 本协议解除与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或违反于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视为违约行为。如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协议守约方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8.2 若单纯因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原因(可能存在安全生产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债权债务与或有负债)而不能将目标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在此情形下,乙方给予甲方2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宽限期届满,相关股权仍未能转移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并按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违本约定乙方相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8.3 若本协议项下之股权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和其他非甲方原因不能转让,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目的不能实现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即时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
8.4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违约,并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经有权机关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提供给协议对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9.1 对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相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2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条 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并生效。如果股权转受让之工商管理登记机关要求各方对本协议或对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文件进行修改,则各方应当在不违反本协议原则和目的的前提下,根据工商管理登记机关的要求对有关的文件进行修改或按登记机关要求的格式文件提交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唆使或促使任何第三方与其达成与本协议类似的交易,如收到类似的查询或要约,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停止继续与这些第三方接触。
11.2 本协议的条款和已签定本协议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及已签定了本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有需要知道并同意遵守本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和存在,或提交给任何相关审批或监管部门。
11.3 目标公司原股东、法定代表人XXXX先生自目标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持有和管理公章,其自愿为目标公司公章的保管和使用中可能给目标公司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法律和税务责任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并提供其剩余的目标公司XXXXXX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并办理相关质押手续。若因此而给目标公司及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从XXXXXXX先生应得股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其追索。
11.4 XXXXXX先生持有目标公司XXXX的股权,其对甲乙双方的股权转受让的商务谈判和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知情和理解,自愿放弃其作为目标公司原股东在本次股权转受让协议中所享有的优先受让权。
11.5 本协议壹式伍份,由甲方XXXXXX位股东、XXXXX公司及目标公司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矿山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矿点转让事宜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及价格:
1、甲方将二扒山的洞口、大线及机械设备等全部转让给乙方所有。
2、甲方1甲方2转让总金额为元整。
二、甲方的负责义务:
1、甲方:必须确保:①软件全部所有证件变更为乙方所有。②固定资产、机械设备清点后全部移交乙方所有。③转让前乙方1公司相关的合同书、协议书和资料交于乙方保存。
2、甲方2采矿权证变更为乙方所有。
3、甲方1的同等转让时间归乙方所有。
4、甲方以前的债务乙方一律不承担。
5、甲方1与乙方全部交接完毕时,乙方重新更换原甲方1。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转让金。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1和甲方2变更相关证件,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手续。
3、转让后本协议范围内的债权和债务由乙方负责。
4、分成方式:除一切投资成本以外的利润,甲方按30%分成,乙方按70%分成。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矿山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鉴于
(1)甲方为XXXXX公司(下称目标公司)XXX位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司95%的股权,其中XXX先生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XXX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XXX先生持有目标公司25%的股权。目标公司另外5%的股权为XXXX先生持有。
(2)目标公司合法享有XXXXX平方公里的采矿权,采矿权证情况如下: 采矿许可证证号:XXXXXXXXX
采矿权人: XXXXXXX有限公司。
有效期限:XXXXX年,自XXXX年XXX月至XXXX年XX月。
开采矿种:XXXX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XXXXX万吨/年。
矿区面积:XXXXXX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点号 X坐标 Y坐标
开采深度:由XXXX米至XXXXX米标高,共有XXXX个拐点圈定。
发证机关:XXXXX省国土资源厅
(3)甲方历年投资及目标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名下矿山现有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探矿工程等形成的全部固定资产、占有的土地、建筑物、矿山井巷工程、选矿厂、尾矿库、构筑物、库存等资产。详细资产清单由甲方及目标公司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95%股权(及目标公司所合法享有的XXXXXX平方公里的矿山采矿权)与乙方达成以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权转让:
甲方三位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出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具体比例为:
(1)XXXXXX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XXXXX的股权
(2)XXXXXX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XXXXX的股权
(3)XXXXXX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XXXXX的股权
第二条 陈述与保证
2.1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向乙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2.1.1 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未对目标公司中的股权对外设置任何质押或因此从中获得贷款;
2.1.2 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未被国家司法机关采取任何形式的查封、冻结等措施,也没有任何诉讼、仲裁事项;
2.1.3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保证不将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不将目标公司的资产抵押给任何第三方,也不以任何形式将目标公司的资产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如遇重大诉讼、仲裁应及时通知乙方。
2.2 为本协议之目的,乙方向甲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2.2.1 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在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有义务及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有权受让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
2.2.2 乙方保证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款且该资金来源是合法的;
2.2.3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能够承担本协议中的所有义务及法律责任。
2.3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保证上述其各自做出的陈述和保证是真实、自愿的。
第三条 转让价款与款项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让的目标公司合计XXXXXX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万元),其中XXXXX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XXX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万元),XXXX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XXXX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万元),XXXX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XXXX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X万元)。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目标公司开立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以收取和支付上述款项,并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X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前述银行资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X元)作为保证金。在乙方保证金到位后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开始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并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完整有效文件资料,同时目标公司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所有开户银行预留印鉴所涉私人名章及银行支付密码器、网银UKEY及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中列入资产清单范围内的目标公司所有的资产应即刻进入双方共管状态。
其余款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时间由乙方支付至上述银行资金共管账户:
3.2 于下列事项完成后XXXX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X万元)。
3.2.1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即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税制度为依据着手规范和完善目标公司的账务处理,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担任目标公司进行前述账务处理的财务顾问,在所有账务处理完成并经乙方书面认可后由上述具有资质的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作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甲方承诺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的目标公司的各项负债实际应为零。甲乙双方确认前述建账和账务处理的责任由XXXX方承担,XXXX方同意承担与之相关的XXXXXX税费。
3.2.2 在甲方全面进行公司交底和技术交底的前提下,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报告并取得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前述资料同时作为本协议附件。
3.3 在乙方完成本协议3.2款约定的相关付款义务的当日即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办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手续,在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XXXXX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人民币XXXXXXXX元)。同时原处于共管状态的目标公司的各类印章及资产转由乙方单独管理。
3.4 余款人民币XXXXXXX元整(人民币XXXXXXXX元)在目标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完成后的XXXXXX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债务的承担
甲方承诺并保证目标公司无任何实际债务及任何隐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4.1 目标公司对内对外已存在合同、协议中属于目标公司应尽义务而使目标公司需要承担的支出。
4.2 目标公司已取得的各项权利证书应具有完整的权利,不存在任何的瑕疵和应付未付的款项。
4.3 目标公司不存在其它任何重大未知的负债、或有负债、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索赔等使其股东权益受损之事项。
篇15:矿山探矿权转让协议
矿山探矿权转让协议
第一章总则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探矿权。
第二章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
第五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第六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第七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_____(附地理位置图)
第八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
第九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十条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三章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十一条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_____申报。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
该探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银行分行,帐号为_____。
第十五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_____ %的违约金。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合同
第六章通知
第二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地地址应为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法人住所地_____
邮政编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电话号码_____电话号码_____
电传_____电传_____
传真_____传真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篇16:矿山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股权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 同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将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和开阳县金中镇寨子村签定的联采协议,和与寨子村老房子村民组杜迁宇购买的井口位占地和二零零五年六月八日同杜明高签定的山林补偿协议,杜明礼、杜迁华过路征地协议,系黄利占该矿山100%的股份,该矿山已投入资金玖拾余万元整。
二、甲方将自愿将该矿山股份转让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
三、矿山转让后,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共同承担后续费用,盈亏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投资费用按股份投资。至该矿山采完为止。
四、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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