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上诉状范文

时间:2022-05-08 12:11:1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物业费上诉状范文(精选20篇)由网友“Niykee吃萝卜”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费上诉状范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物业费上诉状范文

篇1:物业费通知单

您可以以下方式之一缴付有关费用:

1、在办公时间(上午8:00-下午6:00)带现金到本处缴付。

2、将管理费用存入当地中国建设银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账号:350885 0900 12215 0000 ****。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本处,您的物业客服人员:

(先生/小姐),电话:

篇2: 物业费包括什么

物业管理费项目构成

1、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2、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3、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4、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5、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6、管理者酬金;

7、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8、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9、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0、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13、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14、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职责保险的支出;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篇3: 物业费包括什么

物业费包括清洁费用及绿化养护费管理费、公用水电的支出、办公费用与人员工资还有法定税费。

但它不包括住宅内部设备维修费,还有一个最常见的因房屋质量而导致的问题,这也不归物业管。

那么什么状况下能够不交物业费呢?

物业公司带给的服务未到达合同上的标准、未履行职责;

物业公司未经过业主同意、未经过物价管理部门的审批擅自提高费用,滥收费用。

篇4: 物业费包括什么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一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持续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一天清扫2次;扶手每一天擦洗2次,持续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状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一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一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状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贴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2、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3、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四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4、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四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6、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一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持续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一天清扫1次;扶手每一天擦洗1次,持续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状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一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一天清洁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状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贴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25%以上;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一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

2、公共楼道每一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持续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状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一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状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0、饲养宠物贴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基本封闭;

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公共秩序维护】

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一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

2、公共楼道每一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持续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状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一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2个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状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10、饲养宠物贴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务必到达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贴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篇5: 物业费包括什么

一、小区物业费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物业费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级管理,市和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指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资料和收费标准的除外)。写字楼、别墅、公寓、商铺等其他各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物业费包括什么

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具体来说,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2、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3、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5、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职责保险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二、小区物业费是否务必要交?

(一)缴纳物业费是一项法定义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一项法定的义务。从法律的角度讲,业主既然入住时已经和物业公司达成交纳物业费的协议,那么,业主就就应无条件地交纳。

(二)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问题时能够不交物业费吗

对于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的这个问题,就应“另案处理”,业主能够根据实际状况主张自己的权利,但绝不能成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业主能够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透过协商解决;也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透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加以解决;必要时也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确实差而透过上述途径不能解决,业主还能够透过业主大会决定解聘服务质量差的物业公司,选聘新的公司。

以上就是对“小区物业费包括哪些,小区物业费是否务必要交”的解答,期望能对您有所帮忙。总的来说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即使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问题也就应透过正当途径解决,而不能单纯的不交物业费,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样做不仅仅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还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所以遇见这种问题,最好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做出最明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取。

篇6:物业费公告

各位小区业主:

小区自治管理已经一月有余,陆续需要缴纳的各项小区运维费用,包括长胜所欠水电费近5万;小区保安费,保洁费,绿化养护费,工程修理等,各项费用。小区结余已经不够下月支出,在没有物业公司进来预支垫付前,这些欠费可能影响小区的正常运营。

业委会号召大家缴纳下年物业费,

共度小区难关。

【收费时间】 周一~周五:晚19:30~21:00

周二: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30

xxxxx

年月日

篇7:物业费公告

尊敬的业主:

您好!

物业服务中心感谢业主一年来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感谢对物业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努力与您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是离不开业主的支持,的物业费即将到期,物业服务中心将于即日起开始收缴物业费,请还未缴纳的业主(住户)及时到物业缴纳。因门禁卡权限与物业管理服务费时间相同,请各位业主在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同时,带上门禁卡,以便授权延期。

敬请广大业主积极支持配合,物业管理中心全体员工将竭尽所诚为您服务,接受您的监督和建议,持续改进物业服务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美丽的家园。

收费时间:周二至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4:00

物业客服中心电话:180311505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龙海南苑物业

年12月1日

篇8:物业费公告

尊敬的橡树湾业主:

您好!非常感谢广大业主一年来对物业公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了保持小区服务品质,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保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正常开展。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和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规定,物业公司将收取物业服务管理费和车位管理费。业主和住户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需履行的义务,请暂未交费的业主(住户)积极按时足额交纳。

物业费标准:高层住宅 每月每平方米2.6元;洋房住宅 每月每平米 2.8元。

按建筑面积一次性收取一年费用。

车位管理费:每个车位 80元/月,一次收取一年费用。

收取办法

1、为方便业主交费,每日收费时间将延长,业主可到物业客服中心交纳,时间: 11月20日至12月31日 早8:00-19:30(节假日不休)

2、业主可电话预约,我们将派人上门收费,现金刷卡均可。

汇款

账户名称:华润置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公司

账号: 0403013609300077117

开户行: 工行唐山天元支行

xxxx

年月日

篇9:物业费催款函

各位业主朋友们:

大家好!

如果您的物业费尚未交齐或即将到期,请您见到通知单后,到客户中心缴纳物业管理费。如有不便请与管家联系,您的管家将会上门收取。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才能使物业公司更好地为您服务,祝您天天开心!

客户中心财务电话--------,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欢迎及时反映!

某某服务有限公司

xxx年4月

相关知识

问:房屋产权所有人能否参与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制定?

答: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以独立小区为单位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单位可在政府指导价格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实行经营者定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单位与小区管理委员会(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物价部门在核定收费标准时,应充分听取物业管理单位和小工管理委员会(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使用人意见,既要有利于物业管理服务的价值补偿,也要考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物业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的基础,结合物来管理单位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深度核定。物价部门对核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应根据物业管理费用的变化知时进行调整。

问:物业管理费由那些部分组成?

答: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3、绿化管理费。4、清洁卫生费。5、保安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8、法定税费。

物业管理费的利润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或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明文约定。

篇10:物业费应诉答辩状

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等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根据相关法律及事实答辩如下:

一、 天地人和物业公司未履行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业主拒交物业费合理合法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在物业纠纷中,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存在严重瑕疵,业主依合同法的规定,完全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抗辩。

被告是盛业家园小区的业主,与开发商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天地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约定由天地人和公司负责小区的管理、房屋和公共配套设施的维护养护,负责小区内所有绿化的维护和管理等也是事实,按理业主确实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但是,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使物业管理十分混乱,小区内私搭乱建、公共绿地被损毁、侵占、小区环境卫生恶劣、排水不畅、污水横流,电梯不进行正常的维修使电梯带病运行、时常出故障,最长一次停运达时间一个多月时间、严重危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小区治安案件频发......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大部分业主由于物业公司的严重合同违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大部分业主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交物业费,完全是情理中的事,是逼于无奈!合理合法。

被告认为:被告因为原告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同时由于原告严重违约,原告已经于 年 月 日被全体业主逐出盛业家园。

被告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三点:

一是被告与天地人和公司的《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是否有效,也即被告是否受天地人和公司合同的约束;

二是天地人和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是否严重违约,进而业主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三、约定的合同期限期满后,业主是否继续受《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束?

第一个焦点: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玉林市天地人和物业管理公司于签订的《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否有效?

20XX年玉林市住建委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答复意见》:“......而当前盛业家园就是因为规划核实验收没有通过,所以......”证实,盛业家园至今没有竣工经验收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末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的法律强制性规定,而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但把没有末经验收的楼盘交付给业主的行为违法,而且把物业管理权交给没有物业管理资质的原告管理,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第二个焦点:由于原告的物业管理权利来自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授权,但是《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被告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自然无效。

同时,由于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选聘玉林市天地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于没有到住房建委等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也应该认定《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原告与盛业家园所有业主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更为重要的是前面说过,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了合同义务,严重违约,进而业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完全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同时由于合同无效,业主还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第三个焦点:小区的物业管理,业主既可以自己管理,也可委托他人管理,《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继续收取业主的物业费就失去了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业主当然可以不受《盛业家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条款的约束。

二、 退一万步说,即使合同有效或者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但由于物业公

司没有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严重不符“合同”约定,业主基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可不交物业费,依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首先,业主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已经证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电梯维修义务,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共用部位及配套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是物业服务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被告与天地人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也有此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履行其对共用部位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之职责,但是电梯长期带故障运行,时常出故障,最长一次停运达时间一个多月时间、严重危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物业公司不但严重法律的直接规定,同时物业公司构成严重违约的行为。

其次,物业公司和业主是平等主体关系,在实际履行中应是物业公司先履行服务管理义务,业主后按约定缴纳物业费,先服务后收费,而不是不服务也收费,服务不符合约定也收费,业主提交的大量的证据证明,本案中,天地人和公司事实上明显未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服务,比如被告自己花费修理电梯、自己交电梯费,物业公司还偷拆、强拆业主的水表、停止供水,不但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给生活带来严重不便,由于天地人和公司对小区的`管理服务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小区内绿地被严重损毁,私搭乱建现象比比皆是,......因此原告不是一般的违约,而是严重违约,业主在物业公司未履行约定义务或履行有严重瑕疵时,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业主有权拒绝其履行交费的要求,合法地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判断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抗辩是否系“正当理由”是本案审查的重点。

被告认为,物业费在形式上表现为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服务所支付的对价,是全体业主享受物业服务的物质基础,如果允许物业公司不提供服务和服务低劣也可以收取服务费,在业主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后,物业公司变本加厉地不履行合同,最后借助司法权力强迫业主就范,让不法物业公司获取非法利益,如果法院不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简单地支持物业公司的无理要求,是不利于业主公共利益的保护的,不得作为弱势群体的业主的利益的保护,也是十分不公平的,因此,我们广大业主不希望法庭偏颇那一方,但请法庭认真审查业主的抗辩事由、业主不交纳费的真实原因、业主的先履行抗辩是否正当和合理?对物业服务企业拒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是否存在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xiá疵cī?作出一个正确的评判!

三、被答辩人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无权要求原告支付物业费。

1.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原告只有履行了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才有权要求原告履行付费。

然而原告没有举证证明自己履行了合同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可推定原告并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2.实际上原告也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① 房屋漏雨、管理混乱,垃圾清理不及时,卫生无人打扫。

乱摆的小区摊子、一天到晚都在播放的声音,一楼汽车的乱停放

② 占用小区维修基金帐目。

③ 侵占本属于包括被告在内的小区业主的费用。

根据《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所以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性收入,如电梯出入口的广告费用,小区里的广告费,(如:横幅,LED广告牌,汽车出入拿的广告卡,等等,)归全体业主所有,比如:教育中路门口的烧烤摊一年交的场地占用费,小区里停车位收费呢。

④ 原告只安排了二十来个保安同志穿着保安服坐在小区停车场出入口发放门卡,小区停车场有二个出入口,而小区的进出口却四通八达,二十个保安只是坐在停车场出入口三班倒,二楼只安排一个保安三班倒。

未有正式的保安队伍,安全问题严重失控,已发生多起入户盗窃和物品,车辆丢失案。

⑤ 小区消防通道长期被车辆停放而无人管理,小区内随意施工和维修养护不当,造成小区业主出入不便,小区环境脏乱差,业主们忍无可忍,为此多次口头及书面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但物业公司却一拖再拖,从未有过整改。

业主曾于20XX年8月1号进行过维权,但物业公司依然如故管理。

业主已经明确提出了保安人数的具体数字,物业公司如否认,就应由物业公司提供其聘请保安的合同、支付工资等情况的证据,如物业公司不能提交或者拒绝提交则应由物业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业主是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滞纳金问题

如果上述物业“合同”有效,由于合同由物业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当中约定的滞纳金条款,由于原告方没有履行说明义务,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9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该条对何谓“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进行了明确规定,显然,本案“合同”中约定的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比例过高,法院应当按业主的请求予以调整,驳回原告的有关滞纳金的请求。

更为重要的是,出现业主拒交物业费完全是由于物业公司违约行为造成,业主是行使正当的抗辩权,因此业主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是惩罚违约的行为,因此业主不应承担违约金损失的义务。

四、答辩人诉求的物业费中部分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① 原告诉称水费、垃圾费代理相关单位收取,但没有相关单位的委托书。

因此是无效代理,被告有权不予承认。

而且水费也不是原告代业主交纳的,而是开发商。

② 根据《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第四条(即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对所开发的住宅小区质量负最终责任,不得将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配套不完善的房屋交付使用。

),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或配套是否完善的主要依据是是否通过综合验收。

由于盛业家园小区并没有通过综合验收,虽然住宅已实际交付使用,但由于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全部没有通过验收时至今日也没有交付使用。

因此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即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之规定,对于物业费中包含的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部分应由开发商承担,而不是包括被告在内小区业主。

③ 对于20XX年1月前发生的物业收费已过诉讼时效,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物业费应诉答辩状范文二:

答辩人:,汉族,自由职业,。

现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为澄清事实,分清责任,特提出以下答辩意见供审判庭参考:

一、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陈述的购房时间,接房时间事实部分基本没有异议,其余事项均与事实不符,并对被答辩人与本案第三方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表示知晓并了解。

但在委托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未签订任何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无故成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被告存在疑问,双方无法律效力的约可签,哪来违约,希望被答辩人给出合理解释,以期让人信服,法庭明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67条其实已明确了“物业可以直接起诉小区欠费业主”的前提要件是:

1、小区已成立了业委会; 2、业委会已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了验收并确认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业委会已明确督促业主“在一定期限内按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所签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交纳物业费给物业公司”;

4、业委会督促业主时所明确的交纳期限已届满,但业主“逾期仍不交纳”。

按照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物业公司有权起诉委托其管理小区的开发商或业委会代表的业主大会,但无权起诉与自已并无合同关系的单个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在业委会还没能成立起来之前,前期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之前直接起诉单个业主,没有法律依据。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所签,前期物业公司的直接起诉对象也应是开发商。

开发商承担责任后可依其与业主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相关约定要求业主分摊物业管理费用;但开发商也必须“对物业公司是否已按合同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进行验收审核工作”!

二、该案委托人是7月20日通过预售购买的该房屋,此时被答辩人公司都还没成立,现在作为已经改头换面的新来的物业公司,由于我们共同的甲方(融侨长江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前在建设施工等方面的违约(附件优盘中的文件作证),造成委托人对之前知晓并了解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物业服务内容的理解都发生了巨大改变,被答辩人可以认为这些证据与你无关,但我可以提醒你,在你决定冒然去与你的甲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是否考虑过其中的风险,因为在物业收费单价问题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问题上、小区绿化标准达标等问题上,委托人都是认为有问题的(附件优盘中的文件作证及其他业主作证),但这些都是被答辩人你将来提供服务的平台,当许多平台都缺失、滞后或不完整,你提供给我的物业服务就不能达标就成为自然了。

当然,也感谢你们在有些问题上也积极的帮我们去我们共同的甲方那里去反映过,但事后都不了了之,这就是我和大多数业主现在不愿意冒失的把物业费交给你们的原因。

当然,你起诉状中所陈述的“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可以向你的合同方汇报,那与我无关。

三、被答辩人物业单价虚高,与所提供的服务严重不匹配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陈述的委托人至20XX年2月累计欠费5760元,是按照2.20元/平米(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的,该房屋在预售签订当年,市场上独栋别墅的物业费单价才3元左右,我们都期望着住进一个优雅舒适的物业服务的小区,贵点也是物有所值,但事实是完全相反。

从委托人住进那天开始,就有不分白天黑夜的噪音、灰尘、偷盗等时刻伴随在32栋2-2周围,简直就是住进了一个巨大的建筑工地,由于融侨二期现场施工紧靠阳台及卧室窗户(零距离),为此还多次与现场施工工人发生争吵辱骂,最后小区保安出面协调,但保持不了多久又持续依然,无奈只好晚上打110、白天就电话向有关部门电话反映情况,一直持续到上半年,二期施工结束为止。

这样的环境谁会相信能够提供2.20元/平米(建筑面积)标准的服务。

后来又发生了融侨城A区大门口有一名保安多次对夜归的女业主无故的语言骚扰,多次后,在物业公司所谓协调下也不了了之。

被答辩人和开发商一起将小区公共绿化带擅自改成停车场收费、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费等都收益,本是委托人及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现在也有被被答辩人非法侵占的嫌疑。

总之,对于被答辩人提供的低标准高价格的物业服务,由于处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没有签订任何有效的合同,答辩人保留辩论、质疑、缓缴并提供其他业主作证的权利。

目前绝大多数的所谓欠费业主,都并不是不想交物业费的老赖,只是不甘心如此不明不白地按高标准交费给前期物业公司。

任何服务合同的提供服务方,都是只有“自已确实已按合同要求提供了完全到位的服务”后,才有资格向合同对方“全额索要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报酬”的。

单个业主无力验收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业主委员会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约主体,才有“验收物业公司的工作质量、审查物业管理费用的实际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能力和责任。

所以,67条才会“在特别授予物业公司对单个业主直接诉权的同时,又给物业公司的这一特定诉权”加上“物业公司所述业主欠费金额,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确认无误,并已经业主委员会督促限期交纳”这样一个适用的前提条件。

四、为维护被答辩人及我的委托人的利益,我有几点意见。

首先,被答辩人自动撤销起诉。

其次,尽快和开发商一道支持包括开发商在内的业主们按政府的规定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代表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业委会督促业主,让自已的起诉符合67条所限定的前提要件,彻底解决物业费难收的问题。

综上所述,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因物业纠纷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只能在公平、公正、对等的前提下进行讨论,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承担各自的责任。

在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的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〇xx年六月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1份

答辩状副本1份

入住期间小区环境照片电子文档1份(优盘1个) 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各一份

篇11:欠缴物业费答辩状

答辩人:,汉族,自由职业,。

现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为澄清事实,分清责任,特提出以下答辩意见供审判庭参考:

一、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陈述的购房时间,接房时间事实部分基本没有异议,其余事项均与事实不符,并对被答辩人与本案第三方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表示知晓并了解。

但在委托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未签订任何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无故成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被告存在疑问,双方无法律效力的约可签,哪来违约,希望被答辩人给出合理解释,以期让人信服,法庭明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67条其实已明确了“物业可以直接起诉小区欠费业主”的前提要件是:

1、小区已成立了业委会; 2、业委会已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了验收并确认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业委会已明确督促业主“在一定期限内按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所签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交纳物业费给物业公司”;

4、业委会督促业主时所明确的交纳期限已届满,但业主“逾期仍不交纳”。

按照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物业公司有权起诉委托其管理小区的开发商或业委会代表的业主大会,但无权起诉与自已并无合同关系的单个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在业委会还没能成立起来之前,前期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之前直接起诉单个业主,没有法律依据。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所签,前期物业公司的直接起诉对象也应是开发商。

开发商承担责任后可依其与业主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相关约定要求业主分摊物业管理费用;但开发商也必须“对物业公司是否已按合同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进行验收审核工作”!

二、该案委托人是20xx年x月xx日通过预售购买的该房屋,此时被答辩人公司都还没成立,现在作为已经改头换面的新来的物业公司,由于我们共同的甲方(融侨长江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前在建设施工等方面的违约(附件优盘中的文件作证),造成委托人对之前知晓并了解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物业服务内容的理解都发生了巨大改变,被答辩人可以认为这些证据与你无关,但我可以提醒你,在你决定冒然去与你的甲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是否考虑过其中的风险,因为在物业收费单价问题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问题上、小区绿化标准达标等问题上,委托人都是认为有问题的(附件优盘中的文件作证及其他业主作证),但这些都是被答辩人你将来提供服务的平台,当许多平台都缺失、滞后或不完整,你提供给我的物业服务就不能达标就成为自然了。

当然,也感谢你们在有些问题上也积极的帮我们去我们共同的甲方那里去反映过,但事后都不了了之,这就是我和大多数业主现在不愿意冒失的把物业费交给你们的原因。

当然,你起诉状中所陈述的“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可以向你的合同方汇报,那与我无关。

三、被答辩人物业单价虚高,与所提供的服务严重不匹配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陈述的委托人至20XX年2月累计欠费5760元,是按照2.20元/平米(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的,该房屋在预售签订当年,市场上独栋别墅的物业费单价才3元左右,我们都期望着住进一个优雅舒适的物业服务的小区,贵点也是物有所值,但事实是完全相反。

从委托人住进那天开始,就有不分白天黑夜的噪音、灰尘、偷盗等时刻伴随在32栋2-2周围,简直就是住进了一个巨大的建筑工地,由于融侨二期现场施工紧靠阳台及卧室窗户(零距离),为此还多次与现场施工工人发生争吵辱骂,最后小区保安出面协调,但保持不了多久又持续依然,无奈只好晚上打110、白天就电话向有关部门电话反映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上半年,二期施工结束为止。

这样的环境谁会相信能够提供2.20元/平米(建筑面积)标准的服务。

后来又发生了融侨城A区大门口有一名保安多次对夜归的女业主无故的语言骚扰,多次后,在物业公司所谓协调下也不了了之。

被答辩人和开发商一起将小区公共绿化带擅自改成停车场收费、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费等都收益,本是委托人及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现在也有被被答辩人非法侵占的嫌疑。

总之,对于被答辩人提供的低标准高价格的物业服务,由于处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没有签订任何有效的合同,答辩人保留辩论、质疑、缓缴并提供其他业主作证的权利。

目前绝大多数的所谓欠费业主,都并不是不想交物业费的老赖,只是不甘心如此不明不白地按高标准交费给前期物业公司。

任何服务合同的提供服务方,都是只有“自已确实已按合同要求提供了完全到位的服务”后,才有资格向合同对方“全额索要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报酬”的。

单个业主无力验收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业主委员会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约主体,才有“验收物业公司的工作质量、审查物业管理费用的实际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能力和责任。

所以,67条才会“在特别授予物业公司对单个业主直接诉权的同时,又给物业公司的这一特定诉权”加上“物业公司所述业主欠费金额,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确认无误,并已经业主委员会督促限期交纳”这样一个适用的前提条件。

四、为维护被答辩人及我的委托人的利益,我有几点意见。

首先,被答辩人自动撤销起诉。

其次,尽快和开发商一道支持包括开发商在内的业主们按政府的规定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代表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业委会督促业主,让自已的起诉符合67条所限定的前提要件,彻底解决物业费难收的问题。

综上所述,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因物业纠纷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只能在公平、公正、对等的前提下进行讨论,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承担各自的责任。

在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的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〇xx年x月xx日

篇12:物业费民事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冯XX,公民身份证号:XXX,男,汉族,住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C区XXX。

被答辩人:济南深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市中区岔路街308号楼南段1-305室。

法定代表人:陈耀忠,总经理。

一、首先,由于被答辩人没有证据证明被答辩人按照《领秀城C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了物业服务,因此,被答辩人请求答辩人向其支付物业费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所以,贵院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如下:被答辩人在起诉时向贵院仅仅提交了一份被答辩人与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于1月20日签订的《鲁能●领秀城C1地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领秀城C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仅对物业基本情况、服务内容和质量、服务费用、物业的经营和管理、物业的承接验收、物业的使用与维护、专项维修资金、责任和义务等前期物业服务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但没有提交履行该合同的证据材料。

二、其次,如果被答辩人有证据证明其按照《领秀城C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了物业服务,那么本纠纷也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贵院应依法驳回起诉。

事实和理由如下:《领秀城C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8:00。

被答辩人现没有证据证明《领秀城C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续签,也没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因此,本纠纷诉讼时效应该从1月1日开始计算,所以,本纠纷诉讼时效至被答辩人提起诉讼之日

篇13:物业费催缴通知

尊敬的xx业主:

大家好!

感谢广大业主一直以来对xx的关注与支持!正是有了大家的支持,才使我们的物业服务品质不断地提升。物业管理费收入是物业公司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开支的来源,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

(催费年限)年工作已接近尾声,至今仍有部分业主未能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管理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次郑重提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名称)物业服务协会或(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义务向物业管理公司按(交费周期)在首季(交费日期)交纳物业管理费,逾期未缴纳,从逾期之日起将产生违约金。

请拖欠多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在(规定的日期)前,将拖欠多年的物业费一并交齐。对逾期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将秉公办事,按照《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并从逾期之日起收取违约金。

物业管理费应缴金额您可前往物业管理处或致电(服务电话)查询,如您平时工作繁忙,也可通过汇款的方式缴纳。

公司名称:北京(物业公司名称)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账号)

开户行:(指定的的.分理处)

物业管理处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竭诚为业主服务,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祝您及家人在(物业管理项目名称)生活更愉快!

北京(物业公司名称)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处

日期(大写)

篇14:物业费催款通知书

关于拖欠物管费的重要催告函

尊敬的 先生/小姐:

********物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对********物业及其配套 设施进行了物业服务。您于******** 栋 的物业,未按照《临时管理规约》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之约定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电费。截止 ******** 年 ********月,您欠缴 至 物业服务费: 元; 至 公摊水电费: 元; 已产生 个月的逾期滞纳金。

现我司正式通知您:********年********月********日前结清上述欠款,否则将计收(每日千分之三)逾期滞纳金,我司将按照物管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条款执行:停止对您的服务,并通过法律手段来主张我司权利。

如果您有其他原因或问题需解决,请在本月15日前联系我司物管处协商解决,欢迎您的垂询。客户服务中心:********

特此函告!

缴费方式:1、至********客服中心缴费;

2、转账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行账号:****************(请备注缴费房号)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处

******** 年 ******** 月***** 日

篇15:物业费催款通知书

尊敬的 业主:

您好!

贵商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综合物业服务费 元,您至今尚未缴纳。望接通知后请于 月 日前到物业公司办公室缴纳。如有困难可预约我们上门收取(联系人: )。逾期未缴纳的,将根据物业相关规定处理。

感谢您好对物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爱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篇16:物业费催款通知书

缴费催款通知书 业户:

____年度物业费收缴工作已临近尾声,经管理处统计,您户的物业费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还未缴付。上述欠款已超过缴纳期限,本司唯恐阁下事务繁忙,一时遗忘,现特函告知:为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及保证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请您配合及时交纳物业费。

为了方便您的缴费,可采取以下方法:

1. 电话预约(63259119),物业客服人员上门收取;

2. 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缴费(每日8:00-20:00);

3. 通过银行直接划账至物业公司(账号:

(注:如在 12 月_25 日之前,仍不缴纳所欠物业费,我司将停止相关物业服务,并从当月首日起计收钱款总额每日0.3%的滞纳金,届时不再另行通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欠费户自行承担。)

公司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山西北路3号二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391243239

浙江鸿翔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兴瑞物业管理分公司

圣 和 圣 广 场

年____月___日

篇17:物业费催缴通知书

物业费催缴通知

致XX小区业主:

尊敬的XX小区各位业主您好!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20xx年度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已接近尾声,但至今仍有少数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按时交费。

物业费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如果各位业主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和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一次郑重提示,请您在即日起至12月31日之前缴纳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逾期未交费的业主,我司将按有关法律规定按日收取3‰滞纳金,并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条规定依法进行追缴,请未交费业主尽快抽时间到物业公司交费,物业公司也会适当的给予一定的优惠。

XX小区物业

20xx年10月17日

电话:XXXXXXX

篇18:物业费催缴通知书

物业费催缴通知单

尊敬的九洲大厦各业主:

您好!我公司于20xx年1月1日起收取物业管理费。楼号:XXXX;业主姓名:XXX;物业费:XXXX元。您至今未缴,请于月 日前到物业公司办公室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业户按物业管理费的千分之三收取违约金。

感谢您好对物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XX大厦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X年X月XX日

篇19:物业费催缴通知单

尊敬的(物业管理项目名称)业主:

大家好!

感谢广大业主一直以来对(**物业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正是有了大家的支持,才使我们的物业服务品质不断地提升。物业管理费收入是物业公司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开支的来源,是小区治 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

(催费年限)年工作已接近尾声,至今仍有部分业主未能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管理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 身利益,为此我们再次郑重提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名称)物业服务协会或(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义务向物业管理公司按(交费周期)在首季(交费日期)交纳物业管理费, 逾 期未缴纳,从逾期之日起将产生违约金。

请拖欠多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在(规定的日期)前,将拖欠多年的物业费一并交齐。对逾期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将秉公办事,按照《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 法进行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并从逾期之日起收取违约金。

物业管理费应缴金额您可前往物业管理处或致电(服务电话)查询,如您平时工作繁忙,也可通过汇款的方式缴纳。

公司名称:北京(物业公司名称)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账号)

开户行:(指定的的分理处)

物业管理处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竭诚为业主服务,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祝您及家人在(物业管理项目名称)生活更愉快!

物业(物业公司名称)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处

日期(大写)

篇20:关于物业费上调公告

关于启明小区一期物业费上涨的公告

启明小区一期共计616户,总面积67513.93平方米,关于启明小区一期物业费上涨宜事,现以逐户走访形式召开了业主大会表决,已有326户(面积35958.15平方米)同意物业费上涨至每平方米一元钱,同意票数和面积均超过半数。依据《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第二项规定,小区物业费上涨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票数超过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及户数占总面积和总户数的一半是为通过。

特此公告

民事上诉状物业纠纷

物业毕业论文:物业管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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