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小说的写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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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小说的写作背景

篇1:《爱玛》小说的写作背景

《爱玛》小说的写作背景

艺术特色

《爱玛》是简·奥斯丁一部优秀的反讽基调格外浓厚的小说。《爱玛》中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见不到像伊丽莎白和达西那样的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应该说女主人公爱玛是作为一系列反讽的对象或牺牲品而存在的。而反讽的主体这一回是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的。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得到幸福的故事。由此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反讽特色不是体现在语言上(或不完全如此),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结构中。因此,结构反讽手法的运用在小说中占突出地位。

在小说的结尾,爱玛不再创造她自己想象的世界。她被迫在自身之外的现实世界中找到一个位置。这也是奥斯丁小说大部分女主人公的命运——她们必须被拽回到现实中。爱玛想象的世界一次次被现实所穿透:第一次是艾尔顿向她而不是向哈丽叶特求婚;第二次是弗兰克·丘吉尔与珍妮·费尔法克斯订婚的消息;最后哈丽叶特向她表白了对奈特利的爱慕。这些事实使爱玛成为她自己错误判断的讽刺对象。爱玛经历了痛苦的自我发现过程,这也是她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爱玛完成了自我教育。当她最终得到幸福时,反讽也开始消解。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时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内容简介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创作背景

奥斯汀来到伦敦去照顾弟弟亨利的时候。亨利是一位教士,住在文艺界人士聚居的切尔西的汉斯的家。当时给他看病的是摄政王的一个御医,这位医生也因此知道了《曼斯菲尔德庄园》和其他几部小说作者的秘密。而据说王子一直对这几部匿名出版的小说非常欣赏,在知道这个秘密后,他非常优雅和善地通过他的牧师克拉克先生通知奥斯汀小姐,告诉她如果手上还有新作的话,她随时可以献给王子殿下。《爱玛》就是献给王子殿下的作品。

《爱玛》是181月开始动笔写的,183月底写完。在这期间,《曼斯菲尔德庄园》出版后颇受读者欢迎,于是这部《爱玛》在这年年底顺利地问世了。一年多以后,奥斯汀去世,《爱玛》成了她生前最后一部与读者见面的小说。

作品主题

爱玛控制哈丽埃特的婚姻一事,不能说她是从私心出发。她确实关心和爱护哈丽埃特,在该书的许多篇章可以看到她总在为哈丽埃特的婚姻操心,而且从中她自己也得到了启发。“她出于叫人无法承受的自负,自以为了解每个人的感情秘密;出于不可饶恕的自大,硬要安排每个人的命运。结果证明,她全都做错了。”她在为人作嫁时,没有想到自己。可是等到她知道哈丽埃特爱上奈特利以后,她才突然发现自己一直爱着奈特利。故事发展在这里有了一个急转弯,她和奈特利成了夫妇。她原来反对哈丽埃特嫁给马丁,后来也对他们终于结合感到高兴。在爱玛看来,马丁不配做哈丽埃特的丈夫和哈丽埃特不配做奈特利的妻子是同样的道理。婚姻应当门当户对,这正是当时社会的婚姻关系,奥斯汀提出的解决妇女问题(自然包括婚姻问题)的办法是严肃的,然而表现在她的作品里又增添了喜剧色彩。在19世纪初,英国流行着一些感伤小说,奥斯汀现实主义的小说使读者闻到一股清新的气息。[6]

奥斯汀在小说《爱玛》中讲述的大多是平凡生活中的家庭琐事,作者塑造了一个聪明智慧,思想独立的女性形象。主人公爱玛在男权社会中要求男女思想的平等,有自己明确的婚姻观和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作者奥斯汀的女性主义观点。奥斯汀以其独特助女性视角,深刻剖桥了由男性掌控社会的现实,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处境。作者批判了男尊女卑的不公平现象,同时也肯定了女性应有的社会地位。因此,这部小说在一定程度上有着深远的社会现实意义。

作品影响

虽然《爱玛》在中国读者中的影响不如《傲慢与偏见》那样大,但它被一些评论家认为是奥斯汀在艺术手法上最成熟的作品。而且,在20世纪80年代,评论界还有一种趋势,把《爱玛》看作是“超越时空和作者的一个自足的文本,可以不管时代背景和永远也无法知晓的简·奥斯汀的观点而仅仅根据作品本身来对待”。简·奥斯汀曾把《爱玛》献给英国摄政王(乔治四世)。王子的秘书正式回函向她表示谢意。

篇2:关于爱玛小说读后感

E. M. Forster称述自己阅读Jane Austen小说的感受,说那是“with my mouth open and my mind closed(咧嘴大笑,不作深思)”,我以为这是一句极高的赞誉。Austen的小说读起来轻松有趣,没有深重的苦难和极致的悲喜,有的是片刻之间产生和消化的矛盾冲突,好像沙龙中的妙语,完全是一时智慧的迸发,过后虽则便忘却了,但那份兴冲冲的劲头和幽微难说的韵味却萦绕于唇间胸臆,久而不去。说起来,现在可再没有人会像Jane Austen那样写小说了呢。有时候我们会说某篇小说的描写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或者说故事情节极为生动好像一切就发生在自己身边一般,我想,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其实是因为这篇小说让我们忘了叙述者的存在。读Jane Austen的小说却不会这样,你永远都会感觉到除开书中人物的那个独立出来的叙述者的存在,甚至是18世纪那些动不动就来一句“读者们应该明白”、“各位看官”的小说,也不会有像Austen小说那样强烈的叙述者存在感。这个叙述者仿佛同我们一样在观看着整个故事的发展变化,然而她又比我们要高明了一层。她并不只是在叙述,她一直都在评判,或者说是在把早经确定的判断以叙述的形式不动声色地表达出来。这种评判与叙述交织的程度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所有的“曲终奏雅”和归纳提炼的结构都显得生硬冗余,故事原来可以这么说,而寓意就像金线般交杂于其中。

《Emma》这本小说初版于1815年年末,距离Jane Austen离世不过一年半光景,正如Austen其他的小说一样,它并不是率尔成章的,据信早在18前后,Austen就已经在构思和试写类似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Emma是个美丽而富有的年轻姑娘,由于母亲早逝、姐姐出嫁,早早地当家成了女主人,同体质衰弱的父亲Woodhouse先生生活在一起。Emma聪敏机灵,却自负聪明而以为能够揣测旁人的心思,洞悉世事的真相,而事实证明,那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更多时候,她只是蒙蔽了自己又蒙蔽了他人,致使好事多磨,尴尬连连。

可以看到,在《Emma》这本书中,除了需要制造点悬念的Elton先生和Frank Churchill之外,几乎所有人物甫一登场,我们就已经对此人的性格了然于心,作者会用对话和相关的情节描写,甚至是直接的判断语,将这个人的性格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而小说后来整个的故事发展不仅与人物的性格存在重要的联系,而且常常是由主要人物的性格来推动的,因此对于性格的完整描绘本身就是小说的渐次深入,写故事也即是在写人物。比方说,小说刚开头几段话就把Emma本人的性格给交代清楚了。

Emma Woodhouse, handsome, clever, and rich, with a comfortable home and happy disposition seemed to unite some of the best blessings of existence; and had lived nearly twenty-one years in the world with very little to distress or vex her. (全书第一段,Chapter 1)

艾玛·伍德豪斯,聪明,漂亮,又富有,生活舒适,性情快活,生而为人能够指望的所有好事似乎让她给占全了,来到这世上快二十一年了,还没有什么能教她忧心或是烦恼的呢。

The real evils, indeed, of Emma’s situation were the power of having rather too much her own way, and a disposition to think a little too well of herself: these were the disadvantages which threatened alloy to her many enjoyments. (第四段,Chapter 1)

艾玛的境况,如果真要说有什么不足之处的话,那就是她实在是太过不受检束而处处自行其是,而她又是那样一个自视过高的性子,因此尽管她占尽各种好事,却也还是白璧着瑕,隐患重重。

很显然,本书的主要故事情节已经隐伏在此处所说的evils之中了。

让我们来看看书中其他人物的性格特点。Emma的父亲Woodhouse先生虽然极有修养,受到邻居们的爱戴,但是就像小说第一章里所介绍的,“He was a nervous man, easily depressed; fond of everybody that he was used to, and hating to part with them; hating change of every kind. Matrimony, as the origin of change, was always disagreeable; and he was by no means yet reconciled to his own daughter’s marrying, nor could ever speak of her but with compassion, though it had been entirely a match of affection”(他是个怯懦的人,常常灰心丧气,凡是自己惯于打交道的人,他总是喜欢的,且极不愿意与他们分开,不管是什么样的改变,他都讨厌。婚姻,作为万变之源,总不那么让他舒服,即使是自己女儿的婚事,到现在他也还一点也没能接受,说起她来总是带着怜悯之情,虽说那桩婚事完全是两情相悦的结果)。可是小说刚开头,Woodhouse先生便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Emma的家庭教师、在这个家中生活了的Taylor小姐与此地的Weston先生成婚了,她从Woodhouse一家所住的Hartfield庄园搬到了Randalls,小说因此呈现出了一个小冲突的局面。厌恶婚姻的Woodhouse先生相当沮丧,每每提起她便说“Poor Miss Taylor”,前来拜访的熟人兼姻亲Knightley先生却一针见血地指出,“Poor Mr. and Miss Woodhouse, if you please; but I cannot possibly say ‘poor Miss Taylor.’ I have a great regard for you and Emma; but when it comes to the question of dependence or independence! At any rate, it must be better to have only one to please than two”(尽可以说可怜的伍德豪斯先生和伍德豪斯小姐,我可没办法说出“可怜的泰勒小姐”这种话。我非常尊重您和艾玛的感情,可要是说到是寄人篱下还是自己当家作主这回事嘛。不管怎么说,取悦一个人总比取悦两个人要好得多啊)。这么着,我们就找到了这本书中实至名归的男主角,永远正确的Knightley先生。

Woodhouse先生因为体质衰弱,还是一个格外关注健康问题的人,甚至可以说是过分关切,英语中将这类人称为hypochondriac(疑病症患者)。秉持健康的原则,他对于饮食、运动和居所的环境都显得极为慎重,而且显得相当顽固。比方说,他认为稀粥是非常有益于健康的,而晚餐则是对健康不利的,因此虽然他对来访的邻居Bates母女和Goddard太太极为慷慨热情,但是看到她们在自己面前享用晚餐就并不那么愉快,并且他总是不失时机地向餐桌上的所有人推荐稀粥(Chapter 3),当然,除了他的大女儿,同样过度关注健康问题的Isabella之外,很少有人采纳他的建议(Chapter 12)。

从兴办寄宿学校的Goddard太太那里,Emma认识了天真美丽的Harriet,两人成了好友。虽然Harriet是个私生女,被扔在寄宿学校里,Emma却只凭她一直能够收到数额不小的定期汇款,认定Harriet的父母是体面的上等人,而且在她看来,既然Taylor小姐和Weston先生的婚姻就是她首先发觉苗头并促成的,那么她也应当为自己的好友Harriet找一个好归宿,而那个人就是教区里的牧师, a very pretty young man and a very good young man, Elton先生。Emma一边固执地相信Elton先生是爱着Harriet的,一边诱导Harriet不知天高地厚地爱上了Elton,结果就是,在圣诞夜Weston家欢宴而回的马车上,以为Emma对他格外青睐的Elton先生趁着车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颇为热烈地向她求婚了。这一幕可以说是小说中最为戏剧化的一个场景了(因为Frank那边的真相大白是通过Weston太太的转述而得的,并非具体的场景),也是Emma偏执于自己毫无凭据的猜测所带来的第一个苦果,宣告她的match-making完全失败了。

事实证明,正如Knightley先生开始所警告她的那样,Elton绝不是那种可以不在乎财产地位,仅凭爱情的冲动去结婚的人,恰恰相反,财产是他相当在乎的东西。Emma带着对Harriet的愧疚,也在心里嘲笑家世较为低微的Elton对她的痴心妄想。然而,家世好的Emma并不是没有能够配得上自己的人,那个人就是Weston先生的儿子Frank Churchill。Weston先生曾经娶过一位富家小姐,他们的婚姻遭到女方家庭的反对,虽然他们还是结了婚,但是经济上却完全得不到帮助。富家小姐还是挥霍,Weston先生很快就囊中羞涩了,等到三年后这位小姐香消玉殒,女方哥哥提出将儿子过继给他们,他也觉得是个办法。之后的将近二十年里,Weston先生通过做生意又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而他的儿子Frank在Churchill家当然享受着更为富庶的生活。

Elton很快在Bath的度假中缔结了一段良缘,而Frank也终于在万众期盼之下来到了Highbury。一两次拜访、宴会之后,我们发现,Frank倒确实是个handsome young man,只是有些耽于玩乐,不过Elton太太却是个粗俗无礼、自以为是的人,三句话不离她自以为风头占尽的律师姐夫的家Maple Grove和四轮四座马车barouche landau,使Emma感到深为厌恶。可是,虽然永远正确的Knightley先生同样对Elton太太感到厌烦,他却并不对Frank有什么好的看法,不管是见到他之前,还是之后。在仔细观察Frank的表现之后,他甚至向屡屡受到Frank殷勤对待的Emma提出警告,认为Frank对待新近住回到Highbury姨妈家里的另一位姑娘Jane Fairfax的态度似乎不同寻常,他可能想要脚踩两条船。Emma自然不以为意,因为她知道,Frank对Jane的态度完全是因为自己向他透露了她对于Jane的感情生活的一些不好的揣想。事实证明,Knightley先生果然不负我们对他Mr. Always Right的封号,在作为择偶障碍的独断专行的舅妈Churchill太太突然过世之后,承受不住长久的隐瞒所带来的压力,Frank终于对父亲和继母坦言了自己同Jane早已私下订有婚约。而本想再度将Harriet代替自己推销给Frank的Emma也因此而了解到Harriet之前申明爱慕的并非Frank而是自己一直敬仰的Knightley先生,无端的揣测再次错误,但是这次却让Emma担心不已,因为她发现,自己其实一直爱着Knightley先生。Austen是这样写Emma那一刻的觉醒的:“Emma’s eyes were instantly withdrawn; and she sat silently meditating, in a fixed attitude, for a few minutes. A few minutes were sufficient for making her acquainted with her own heart. A mind like hers, once opening to suspicion, made rapid progress; she touched, she admitted, she acknowledged the whole truth. Why was it so much worse that Harriet should be in love with Mr. Knightley than with Frank Churchill? Why was the evil so dreadfully increased by Harriet’s having some hope of a return? It darted through her with the speed of an arrow the Mr. Knightley must marry no one but herself!”(艾玛随即将目光收回,她坐在那里沉思默想,有好几分钟,身子一动不动。这几分钟足以使她弄明白自己的心。像她那样的头脑,一旦产生疑问,便会快速探究答案。她叩问,她坦陈,她供认一切。为什么哈莉耶特爱上奈特利先生就要比爱上弗兰克·丘吉尔糟得多呢?为什么哈莉耶特有那么几分得到回报的希望会让事情变得格外糟糕,让人难以忍受呢?她猛然被击中了,仿佛被箭射穿了一般,奈特利先生不可以娶任何人,除了她!)(Chapter 47)

最后自然是皆大欢喜的局面。Knightley先生一直都爱着Emma(要不然为什么要这么仔细观察屡屡对Emma献殷勤的Frank呢),而事实证明,虽然两次的爱慕都落了空,但是Harriet完全是可以再次陷入爱情的(谁让她是天真稚嫩的Harriet呢),对Frank放了心而不再对Emma怀有妒意的Jane也热情地接受了Emma的来访,而Emma也对她表示了祝贺,在得知她与Frank对未来生活的安排之后,Emma说:“Thank you, thank you. This is just what I wanted to be assured of. Oh! If you knew how much I love everything that is decided and open!”(谢谢,谢谢你。我就想听你明明白白地告诉我这些。哦!你该知道的,我多愿意一切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Chapter 52)是啊,那样就不用揣测了不是吗?

在《傲慢与偏见》中,Jane Austen教导我们,Don’t judge people by appearance,不过我们发现,在Jane Austen的小说中,从人物刚一出场,对他或她的judge就已经开始了(judging people from first appearance),不管这种judge是由书中其他人物作出的,还是作者自己作出的。然而这绝不是什么善恶是非的大事,Austen会饶有兴味地揶揄书中人物无伤大雅的缺点,我们也尽可以饶有兴味地观赏这些无伤大雅的缺点及其带来的后果,而这些缺点,不需要我们烦恼着急,也自会有个完满的解决方式。

篇3:关于爱玛小说读后感

“爱玛.伍德豪斯是个聪明,漂亮,又有钱的姑娘……”,小说《爱玛》的第一卷第一章第一句话,就用如此直白的语句,把女主人公给概括了一下,也把她推到了一个人民大众的“对立面”。似乎我们觉得,小说人物尤其在开篇时,总是诸多缺点需要感悟,而不能那么优越。

而随着深入,我们也发现爱玛的确有很多缺点:任性,骄傲,看不起人。这对于19世纪初期比较保守的英国乡村或许是非常正常的,毕竟在那个门第观念很强的时代,有着3万英镑富裕家产和资深乡绅背景的爱玛的确有这个权利,去随心所欲的乱点鸳鸯谱,去自恋自己的才智和眼光是无可伦比的,去看不起或者厌恶一个个普通人,自由农出身的马丁,贫穷而又罗嗦的贝茨小姐。而对于现代人,可能多少会觉得,这样一个整天靠散步,闲聊,娱乐打发时间的公主党,靠了些祖上流传的财富和名声,如此自以为是的随心所欲虚度光阴,并非如何的得体,如何的“体面”。

幸好有乔治.奈特利先生,一个相貌,财富和家族名声都无可挑剔的人,可贵的是他的品德又是无可挑剔的,一个十足的绅士。从奈特利先生的身上,终于领会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绅士。或许相比那日不落帝国的无限荣光,盎格鲁撒克逊的男人们流传至今的贵族气质和绅士风度却依然可以寻觅到不少踪迹。

或许是奈特利的杰出,或许是奈特利的正确,爱玛面对这位亲戚时,能够相对的放下了大小姐脾气,比较客观的看待自己的不足。但,必须意识到,爱玛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显示出了她的优点。或许是绝不亚于她“聪明,漂亮,又有钱”这些优点的可贵优点,那就是能够看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能够认错。承认错误,说起来简单,但其实很多人未必做到。有多少人,特别是女人,是能够检讨自己的问题并且改正它呢。终究爱玛也有一颗正直而善良的心灵,一个沐浴良好环境下的是非观。她会犯错误,但她能改正错误,所以她又是完美无缺的。而对于爱情故事,简.奥斯丁的笔触又是如此嘲弄的。从《傲慢与偏见》到《爱玛》,偏见,谎言,自以为是充斥着情节,就是如此的琢磨不透吗?或许就是如此吧。而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后,会发现其实爱情也很简单,奈特利自己说在8年前就爱上了爱玛,而领悟到这是在半年前,而真正表白却是在最后。同样的爱玛也是如此。两个没来由的“独身”主义者或许早就彼此吸引,却被些奇妙感情左右而不愿意认可。幸好最后,最后没有错过,有了个好的结局吧。可是人生中,可就未必了。

喜欢简.奥斯丁,是从她脍炙人口的《傲慢与偏见》,一个英国味道十足的作家。而描绘的也多是些19世纪初期保守的英国乡村里中产阶级的生活。阶级观点不去评论,从文学角度来说,奥斯丁的细腻文字也让人佩服,一句句问话后,总能有个比想象中更精妙的回答。而前后的铺垫,英国式的幽默,又让小说非常丰富。和很多名人一样,简在2后的今天或许已经成了英国最受欢迎的作家,甚至在一战时,她的小说成了抚慰伤员的精神良药。我想她获得的荣誉是完全受之无愧的吧。

篇4:《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活脱脱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己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她。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貌美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

篇5:《爱玛》读后感

看到有些书友指责本书翻译腔太重,作为一名翻译工作者,我忍不住要站出来替同行鸣冤。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不仅仅是传达文章的意思,更是要将作品风格、异域文化传递给读者。换句话说,同样意思的句子,由于各国文化及思维方式的不同,表述出来可能会大不一样,而不仅仅是语言种类的差异。所以,文学翻译作品带上翻译腔其实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正是其魅力所在。就像意大利披萨要是传入国内都本土化成了大烧饼,该多没意思。译者一方面要尽量将作品风格及异域文化传达给读者,一方面又要迎合读者的口味,不能让这舶来文化的陌生将读者吓退,如何把握其中的“度”,是每个文学翻译工作者时时苦恼的问题。本书的翻译虽谈不上优秀,但说是大部分归功于百度及谷歌翻译,还是太过委屈。

再来说说《爱玛》这部作品,我越来越喜欢简・奥斯丁的书,表面看上去都是言情小说,可是人情练达,敏锐机智。加上每部作品的人物形象丰满,简直栩栩如生。我很喜欢爱玛这个人物,她本性善良,天资聪颖,不会将对异性的好感与爱情混淆,作为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难得能在男女交际中保持清醒。虽然她高傲任性,自以为是,有些自私,还喜欢乱点鸳鸯谱(当然这和她乏味的日常与狭窄的生活圈有关),但都是些不伤大雅的小毛病。最后,她嫁给了奈特利先生―一位良师益友,实属大幸。

再来说说简・费尔马克斯。本以为她是林黛玉般的可人儿,可越读到后面,越觉得她的那种清高太过做作。而且,看到自己的未婚夫与其他女人打情骂俏时,居然能保持一脸淡漠,作为我这种烈性女子,是怎么也理解不了的。弗兰克・邱吉尔实在算不上坦荡君子,他与简同样拥有寄人篱下的经历,当然比起爱玛来,更能走到一块去。

简与弗兰克这一对,还比不上哈里特与马丁。小家碧玉与奋发青年的结合,更为可喜可贺。

篇6:《爱玛》读后感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

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

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读后感《爱玛读后感》。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

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篇7:《爱玛》读后感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篇8: 《爱玛》读后感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人物对话中看到作者的一些长处和短处。那些长处决定于描述的全部力量,进行得熟练而精确,运用平静而带喜剧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展开交谈者的性格,正像在戏剧中一样。至于缺点,正好相反,是产生于作者着意安排的过分详细琐碎的描写。

小说还描写了性情古怪的`人或头脑简单的人,例如伍德豪斯老头和贝茨小姐,当他们首先出现是显得可笑。可是当他们在小说被摆在过分显著的地位,描述的过分冗长,他们的唠叨开始变得令人厌倦,就像在现实生活里一样令人厌倦。整个说来,这位作者的风格也使人想起感伤性质的小说或浪漫主义性质的小说,这种性质表现为田野,乡村房屋和草地――颜色斑驳的独家院宅的妥善经营的农产和壮丽的山峦景色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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