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篇小说读后有感(合集19篇)由网友“波浪波浪鱼尾巴”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家长篇小说读后有感,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草房子长篇小说读后有感
我曾多次捧起《草房子》阅读,而每次的感受却不一样。但相同的是每次看完,我闭上双眼就感觉,我也居住在草房子里,与桑桑、细马、纸月他们玩耍,无比欢乐。
《草房子》主要描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伧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终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此刻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理解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啊,我多么想向桑桑他们一样,有一座金色的、阳光的草房子。我能够和他们一齐玩耍,用一颗纯洁的童心去感受世界、认识世界,过完欢乐的六年时光啊。在此刻处处是竞争压力,处处是骗钱,处处是兴趣班的社会,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的当今世界中,我更加期望有这么一座充满笑声、童趣的屋子,有这么一群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的孩子们,伙伴们。
篇2:灿烂千阳长篇小说读后有感
《灿烂千阳》以两个女人的一生作为主线,讲述了在**中阿富汗人民的生活,更让我清晰地看到了生活在那里的女人的不能自主的悲惨命运。
莱拉是幸运的,从小在开明的父亲呵护下无忧无虑地成长,随着房子被击中父母离去,她被希拉德救出,却又被希拉德设下的圈套误以为塔里克已经死去。她想逃跑,但意外发现自我有了塔里克的孩子,为了这个孩子她违心地嫁给了希拉德。可是经历了种种磨难她最终得到了她想要的幸福生活,那就是与塔里克还有孩子们在一齐。
玛丽雅姆作为一个“哈拉米”(私生子)从出生便注定了一生的不幸,从那么期盼父亲的到来到去找父亲结果被远嫁到遥远的地方,离开了家,母亲因为她的出走而自杀,希拉德是个残暴专横的人,常常毒打她,也打莱拉。以往与母亲娜娜在房顶看月亮,在树下看落叶,在河边钓鱼的日子只能是美丽的回忆,欢乐只属于过去。最终,她选择自我一人承受杀人的惩罚不肯与莱拉共同离去。
命运让莱拉与玛丽雅姆相识,并同在一屋檐下受着希拉德的非人折磨,从最初的敌视到之后的亲密如母女一般,莱拉在玛丽雅姆的帮忙下(与希拉德对打中打死了他)脱离了苦海,而玛丽雅姆却被执行了死刑。可是玛丽雅姆在最终是平静淡然的离去,她在生命的最终几年得到了莱拉与莱拉孩子真心的爱,她用自我的最终力气帮忙了她们,她觉得自我这么做是值得的。而当莱拉回到玛丽雅姆生活的小村庄,见到了玛丽雅姆生前喜爱的毛拉之孙,并打开了玛的父亲留给她的东西与信,莱拉哭了,玛丽雅姆的父亲扎里勒的忏悔与道歉来得太晚了,一切都成为了迟到的爱。
《灿烂千阳》引领着我用眼、用心去领略这个国家的风景、人物、事件,没有机会也不大可能走到更多地方的我,使得书发挥了它巨大的作用,使我这个井底之蛙能够读到并感受到那些未曾感受和经历过的体验。也许我还是不能更深刻的领会书中的内涵,还是无法想象那里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对一切仍只是停留在表面,只是肤浅的认知,可是,这已然为我打开了一扇窗,看到更广阔的世界与更纷繁复杂的命运。
初看《灿烂千阳》的名字,我错以为应当是简便欢乐的故事,当翻开书,一页页一字字地认真读过之后,便发现我真是大错特错了,虽然作者为这两个故事设置了还算不错的结局,但其中间的波折、痛苦、欺骗、暴力、水深火热却更让我记忆深刻。不明白灿烂的千阳是否能够最终照耀在他们身上,不明白风筝是否最终能够欢乐地飘扬,仅有祝福、仅有祈盼。当经历了如此创伤的人们重新看见灿烂的太阳与舞动的风筝,那将是一幅更加完美与幸福的景象吧。
灿烂千阳长篇小说读后有感2
阿富汗是一个会被人们淡忘的国家,关于的新闻基本都跟战争有关,属于他们的似乎永远都是不平和。但看到《灿烂千阳》这部小说还是蛮震撼的。是书中的时间的让我震撼,将近,离我们这么近,但却像不属于我们80后时代的中国,甚至能够导致于中国的清朝时代。
第一次看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是经某人推荐的《追风筝的人》,看后还是挺震撼的,两个小男孩之间的纯真友谊,以及阿米尔为自我的那次懦弱一辈子的良心不安,以及一向追逐自我内心救赎。《追风筝的人》高潮和转折点应当是哈桑被侮辱那次,总体而言,整体小说还是趋于平淡细腻的发展的。
《灿烂千阳》给我的冲击远比《追风筝的人》强多了,它描述的完全是一部完全是一部杯具,两个女人的杯具,不是三个人,不,或许是那时整个阿富汗妇女的杯具。有时想想我们总抱怨现代的社会不好,但我们庆幸我们所在的时代,这个中国,它是和平的。至少大多数的我们不用担心温饱问题,不用担心随时而至的炮火取走我们的生命。在必须程度上,我们能够经过途径捍卫我们正当的权益。
小说一开头,就渲染一个女人的杯具,娜娜,但比起她的女儿玛丽亚姆和莱拉,她还是幸运的吧!至少她有自由,那个时代,让一个女人争取权利,不现实,尤其是一个本就地位低下的女人。玛丽亚姆14岁被逼嫁人,一生无子女,她自认为这是她害死娜娜该有的报应。整部小说,我认为最杯具就是玛丽亚姆,莱拉受过教育,至少她的思想一向是自由的,但玛丽亚姆从来都是逆来顺受。是不是一个女人太善良就是意味着被伤害,所以我觉得一个女孩子还是泼辣点好,太温柔迁顺,到最终自我都麻木了,女人首先要学会的就是爱自我。
莱拉这个主角是我比较喜欢的,她敢爱敢恨,在那么一个环境,她应当算是个勇敢的女人了。看到最终,明白塔里克并没有死,一切可是是个杯具,她浪费那么多的青春。可是小说对于她的结局还是完满的。也让我们看到了阿富汗的期望。
这部小说以女性的视角展开的,女权问题我觉得是每一个国家一个时期的必然问题,在中国对于女权现状可是说欣慰,但不是完美。我不敢想象上个世纪阿富汗还处于那么一个封闭的情景,总觉得他们战火不断,但思想其他应当跟我们处于同一水平线,果然是自我视野狭窄了。
在我心里,一个完美的女人,应当有自我独立的思想,独立的经济本事,有一个尊重自我,尊重自我梦想的爱人,一个完整的家庭。有强大的包容性,但原则问题从不退缩。为这个目标好好努力。
篇3:巴黎圣母院长篇小说读后有感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艾丝美拉达在广场上欢快的舞着,她有着美妙的歌声,使得所有人都被她吸引。与此同时,平时被人唾弃的卡西莫多成为了丑人王被大家簇拥着。
卡西莫多被副教主支使去做坏事,伤害了艾丝美拉达。但在卡西莫多遭鞭打时,艾丝美拉达不计前嫌,用她善良完美的心灵包容了他,让卡西莫多心中深深的刻下了她的美丽。
卡西莫多为了救她不顾一切,可是并没有出现什么奇迹。在艾丝美拉达死后,他便紧紧地追随着她。在看完《巴黎圣母院》后,最多的就是对卡西莫多的同情,他的正直与单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他自小因为畸形而被抛弃,由副教主收养,长大后也不曾离开教堂。
他从没有得到过别人的一点关爱,可是他的心灵却和他的外表大相径庭。他向往着美和感情,然而,艾丝美拉达太优秀了,对他来说,艾丝美拉达是一位女神,是高高在上的,也绝对不容一个污点。他开始自卑,痛苦,他的感情给他带来了痛苦。可是他们的爱超越了生与死,上帝终究给了他们一个爱的世界。最终的结局正是文章出彩的一笔,也是我最喜欢的。
前几天去内蒙古博物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两只头对头倒下的恐龙骨骸。那段时间我们也恰好听到了实习导游的讲解,他们倒下的形态是十分奇妙的,好似是互相搂抱着。
导游开玩笑说这是恐龙界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而我却以为这是巴黎圣母院的翻版。也许,卡西莫多和艾丝美拉达就是感情的化身,代表着至死不渝的感情。
巴黎圣母院长篇小说读后有感4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文学家维克多雨果所写的著作,是大小读书爱好者所熟知的世界名著。故事围绕着富有历史积淀的巴黎圣母院展开,主角有美丽的吉普赛女人、狡诈的副主教和被副主教养大的丑陋驼背敲钟人。该著作被多国翻译及改编为电影、电视剧及音乐剧。该著作不止能够年少时品读,更在即将步入社会时品读,会得到更加不一样的感受与体会。
作者维克多雨果生活在一个动荡并文化激荡的时期,他以笔杆来挑逗,激起人们内心中的反抗。运用许多的冲击比较来到达抒发本真思想。充满浪漫主义的他,以巴黎圣母院的小说,经过描述善良的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尔达在中世纪封建专制下受到摧残和迫害的杯具,反映了专制社会的黑暗,反动教会的猖獗和司法制度的残酷,突出了反封建的主题,充分表现自身的特色。
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加西莫多为救女郎舍身。故事情节复杂,人物性格夸张,整部作品以色彩浓郁的笔墨写出,充分体现了浪漫主义小说的特点。小说在资料的安排中,将腐朽的封建王朝和高尚纯洁的“奇迹王朝”,两个法庭,两种审判,两个绞架,两个社会等进行比较描述。而在细节上体现美与丑的比较,善与恶的冲突,杯具中又能体现喜剧,种种任务上的性格突出到种种特色赋予了巴黎圣母院不一样的历史风貌,给人以情感上的共鸣。
年少时看,感受的是人物本身的性格特色之间的冲突。经过这几种矛盾对照格局,小说实现了“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恶并存”。浅层的联想到杯具的存在是为了衬托其中的矛盾。
即将步入社会时重温,感受更多是联想此刻的社会,此刻自我身边的社会以及自我的存在。社会同样是多彩的,在彩色的其中也包括了黑暗与光明两种色彩,它们都不是纯粹的颜色,其中会参杂其他的颜色,正因为社会是由人所组成的大家庭,所以才会有这纯粹中带着不纯粹的我们。其中的丑与美,善与恶,杯具与喜剧,统统会出此刻人们的身边。其中的冲突又何其多,而与此同时,抨击的又会是什么,就靠个人体会与着重。步入社会,就是进入新的社会,将体会更加不一样的世界,从而更多的是从学会学习到学会生活。人无法自我生活,只能依靠社会,所以只能你去适应社会,而不能让社会来适应你。从《巴黎圣母院》著作中,更多的是体会此刻自身的社会情景,从而有想法的走出一条适合自我的路,一条自我能迎接走向社会的路。
每次阅读《巴黎圣母院》,都会有不一样的感想,正是这种不一样的完美,才会让人心生活力,都出不一样的风采。
篇4:包法利夫人长篇小说读后有感
开始读这本书觉得艾玛挺过份的,但是想想现在社会的现状,也差不多是这样吧,人性本来就是这样,一方总以为我爱你就是用我自己觉得是爱你的方式爱你就是非常爱了,就像夏尔对艾玛的爱一样,他却不知道他的爱在包法利看来就是一种厌恶,只有当两个情夫抛弃她的时候,她才有一点点觉得夏尔好,但是这不是爱,只是一种心灵受伤给自己的一点安慰,一但有对比,就会有伤害了。夏尔就像现代所说的备胎一样,天真可怜,以为自己多幸福快乐,却不知道自己正是被艾玛随时可以随便伤害还不带内疚的对象。就是想不通一点,艾玛也不喜欢包法利,为什么她宁愿死也不愿面对包法利,是因为怕舆论还是因为体验够了人世间的人情冷暖呢。她骗了包法利这么久,大多数说谎都没有愧疚,也觉得他会体谅她,最后为什么不会想包法利会原谅她呢。
然后她一死,整个家都破碎了,特别可怜的是她的孩子。至于艾玛的两个个对象,跟现在的差不多,为了自己的前程,为了自己的未来,都是自私自利的,他们都是玩腻了就甩掉艾玛了,艾码也是很傻呀。作为一个女生,最后学到的就是女生要自尊自爱,你可以幻想,但不要不切实际,也不要靠着别人来帮你实现,特别是男人。如果你运气好能遇到像夏尔这样爱你的男人,那就好好珍惜吧。生活本来就是平淡的,只是需要你来增加五颜六色,两个人的生活多的是沟通,而不是背叛别人快乐自己。
包法利夫人长篇小说读后有感4
《包法利夫人》这部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足平庸的生活而逐渐堕落的过程。主人公爱玛为了追求浪漫和优雅的生活而自甘堕落与人通奸,最终因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而身败名裂,服毒自杀。这里写的是一个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很常见的桃色事件,但是作者的笔触感知到的是旁人尚未涉及的敏感区域。爱玛的死不仅仅是她自身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作者用很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主人公情感堕落的过程,作者很努力地找寻着造成这种悲剧的社会根源。
书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出生在外省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农家。她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
这时莱昂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在频繁的交谈中,莱昂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可莱昂不敢向爱玛袒露自己的心迹,他怕被爱玛拒绝。最后,选择了逃避,去了巴黎。爱玛在莱昂离开之后才后悔没有挽留他。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怀念被渐渐冲淡了,另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罗多尔夫第一次见到爱玛就被她与众不同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乎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他很自信自己能够成功,因为他有钱。罗多尔夫用尽花言巧语是爱玛神昏颠倒,她的虚荣心迅速膨胀起来。一开始爱玛有过犹豫,但在罗多尔夫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下,她臣服了。爱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感到既刺激又欣喜。可是爱玛的独占欲很强,久而久之,罗多尔夫对她产生了厌倦。当爱玛下定决心抛弃眼下的生活,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他退缩了。罗多尔夫觉得一切都是逢场做戏罢了。他狠心的写下了一封信,可笑的事文字中完美的掩饰着自身的疲倦,反之把一切都归咎于“命运”二字,极力地推卸责任。他无情的走了,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走了。爱玛崩溃了,从此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爱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臣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
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在繁华和虚荣里,也许你会忘了自己的正面目。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珍惜自己获得的,不要总陷入没有结果的幻想中,来虚度光阴。
篇5:家经典名著读后有感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述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可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明白,并且我始终就不曾想明白……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一样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那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期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可是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终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感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明白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并且它一向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家经典名著读后有感2
社会是不断的在提高,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礼貌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我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并不是说我们也要反封建社会(此刻我们不是在封建的社会里),而是勇敢的反对社会上错误的腐败的思想意识,要敢于开拓创新,坚持遵纪守法,相信科学,坚持科学真理,反对迷信。就拿文中的例子来说吧!文章中的“鸣凤”是一个丫鬟,她喜欢了“三少爷”,但之后她被“老太爷”卖给“冯老板”做小老婆,她心中不愿,但她身份低下,无选择的权力,最终跳湖自尽。再比比我们此刻的社会,此刻的社会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没有主仆之分,一视同仁,并且每一个人都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像封建社会那样,身份低下的人,能够随便给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老爷当作礼品或物品用金钱买卖,完全没有了人身自由。
《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此刻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经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此刻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能够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比较,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礼貌在提高,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能够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理解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我,要为自我的梦想去奋斗。
《家》描述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经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日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可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当满足,应当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日,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欢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我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不管怎样,今日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可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先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当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篇6:追风筝的人长篇小说读后有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感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完美,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完美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我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我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我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我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期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明白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可是来,最终,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我挺身而出……
在最终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我,结局是那么完美,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我,却发现,自我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我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职责,即使自我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理解,我很少为自我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我挺身而出!
追风筝的人长篇小说读后有感3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那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以往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我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明白了哈桑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向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最终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终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感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仅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篇7:狼王梦长篇小说读后有感
<狼王梦>这本小说的主角是一匹叫紫岚的狼,当初爱上了一匹叫黑桑的大公狼,之后黑桑被野猪用它那常又尖的獠牙捅向了自我的喉咙,失血过多而导致窒息死亡,从此紫岚就过上了独立生活的日子了。
不久,紫岚在一个挂着大风的夜晚生下了五只狼崽,第一只、第二只……当第四只狼崽快要被带到洞里时,最终一只狼崽握着自我的身体,大风吹着他,它好像很冷似的,紫岚担心了,他迅速把第四只放回山洞,想立刻赶到最终一只狼崽那里,可惜已经晚了,它死了,它的全身都已经僵了,并且十分的硬,紫岚把它带进洞里,悲痛地看着那匹死去的狼崽,她哭了,她不明白该怎样做,不知不觉,她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地叫了,她饿了,此刻没有可充饥的小动物,她想了想,最终想出了办法,可是,这个办法或许是有些太残忍了。
她想把那只死去的狼崽作为充饥的食物,可是她每吃一口,心就会痛一下,最终,她还是把它吃了下去,别提此刻有多悲痛了。
紫岚剩下的四个小狼有三公一母,最大的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最小的是个母狼,叫媚媚,他们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最让紫岚疼爱的,就是黑仔,因为她想让黑仔……成为狼王!
以上就是这本书的一部分故事,虽然经历了很多曲折,可是最终那四匹狼一个都没有登上狼王的宝座。
篇8:长篇小说《狼图腾》有感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留给我们和后代的仅仅是一些道德诅咒和刻毒谩骂的文字符号。如果不是因为此书,狼——特别是蒙古的草原狼——这个中国古代图腾崇拜和自然进化的发动机,就会像某些宇宙的暗物质一样,远离我们的地球和人类,漂浮在不可知的永远里,漠视着我们的无知和愚昧。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但我们欠缺的,就是狼的精神,正因为我们没有这种精神,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狼,一只现代狼。我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日本跟着中国儒家学了一千多年,却在世界上默默无闻。可是跟西方海狼才学了30多年就一飞冲天。
而中国呢,西方的东西一进来,整个民族就在民族性格上发生强烈排斥反应,如羊见狼,不管好坏,几乎全民族抵制,从皇帝到义和团,反洋灭洋,结果被列强抢走大片国土,沦为半殖民地……我们必须要思考一下:日本和中国,同样是东亚黄种,同样是儒家文化,同样接受佛教,然而,为什么日本的维新迅速成功,而中国的维新仅仅百日就被砍了头?不从民族存在和民族性格上找根源,中国人就永远掌握不了自己民族的命运。在民族性格上,我们要走出“现代文明狼”的道路。必须适度地释放和高超地驾驭人性中的狼性。狼性充满凶猛强悍的活力和生命力,同时又充满疯狂的贪婪、掠夺和破坏力。人性中的狼性特别像热核反应,能量巨大,破坏性也巨大,控制得好就能造福人类,控制不好就会毁灭地球。人类整个历史和中国这段历史都深刻证明了释放和驾驭人性中狼性的高难程度:像儒家和封建专制那样全面镇压民族性格中的狼性,其结果是全民族性格羊性化,落后挨打,死路一条;像法西斯那样疯狂释放煽动狼性,则将把世界变成人间地狱,也是死路一条。
只有适度释放狼性,并采用惟一能够控制和驾驭狼性的真正民主制和法治,抛弃橡皮图章式的假民主,这才是中华民族的惟一出路。
篇9:经典长篇小说《百年孤独》有感
全书的资料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向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异常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我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明白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礼貌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之后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最好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独家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那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篇10:经典长篇小说《百年孤独》有感
时光如梭,岁月飞逝,一转眼就到了暑假,漫漫长假中我觉得不能浪费,我看了一些书,虽然寥寥数本,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明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者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这是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篇11:经典长篇小说《百年孤独》有感
这个假期又重温了一遍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还记得第一遍读它的时候,我被各种“差不多”的姓名,各种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整个人都不好了,经过时间的沉淀再看,连同这本书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解,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由此孤独的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篇12:长篇小说《家》读后感500字
《家》这部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篇13:长篇小说《家》读后感500字
家,一个因为充满爱而温暖的地方,给人们的印象总是那么美好,温暖,慈祥。而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大家庭却如同恶魔,一个噩梦。
小说中,许多情节都让我感受到悲愤与痛心,我是多么庆幸自己是一个从新社会走出来的孩子。那吃人的封建社会已经被无数被折磨的
先人深深埋下。他们愤怒了,他们爆发了,无法忍受再看陪死的生命了。他们开创了新的时代,那条饱含女子血泪的路,我们不必重走,新人多么幸运!
书中,明明白白的为我们展现了埋没在封建社会的过程。梅,年轻貌美,因母亲的态度,与自己深爱的高觉新擦肩而过,早早守了寡,抑郁而病吐血而死。瑞珏、鸣凤等等数不清的少女都在青春如火、豆蔻年华之时,被旧势力推上断头台。
还一个懦弱的典型,那就是高觉新。本有着大好的期盼与前途,为了不敢去担任不孝的罪名,他忘记了梅,屈服了,只是因为在旧势力前退缩了,屈服了,可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梅,失去贤惠忠贞的妻子,失去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当了一个刽子手。他失去爱情,失去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太爷的封建思想、整个迷信夺走了多少青年人的生命。
我们需要逃出旧势力,正如觉慧所说的:“我是青年,不是倚人,不是愚人,应该自己把幸福争夺过来!”
篇14:《狼图腾》读后有感
《狼图腾》读后有感800字
《狼图腾》这是本好书,值得一看,于是我就借了一本,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终于看完了。虽说读得不是很精细,但是有几个精彩的环节还是留在了我的脑海中,也引起了我对人生的一点点思考。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这一点是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狼的各种策略就是在这种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
人不是狼,但我们却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学习草原狼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最大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我喜欢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篇15:《朝花夕拾》读后有感
一、
鲁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如果要我来回答:他是我中学时代不怎么喜欢的一个“课文作家”,一个面容冷峻眉毛浓密嘴唇上都是胡子的男人,说话半文不白的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不喜欢的原因呢?
一言难尽啊!
我第一次接触鲁迅,大概就是小学时代的那篇课文《我的伯父鲁迅先生》。文章讲了什么,我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但一直记得这个片段:
鲁迅说他小时候鼻子又高又挺,后来碰了几次壁,鼻子就变平了。作者问他“为什么会碰壁”的时候,鲁迅回答:
“你想,四周黑洞洞的,还不容易碰壁吗?”
这句话被放在课后习题里重点分析。于是我知道,“黑洞洞的”是表示当时社会的黑暗, “碰壁”是形容革命遭到了挫折,而鲁迅先生幽默的说法表达了他乐观的革命精神和坚定的革命决心。
虽然我一点儿都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好幽默的,但这个初次相遇的确在某种意义上奠定了鲁迅的基调:六年的时光里,他的影子苦大仇深地飘扬在语文课本的字里行间。每一次出现,他肯定在严厉地抨击什么、无情地批判什么、辛辣地讽刺什么――这些“什么”内容很丰富,但无非就是“吃人的”封建礼教啊、反动派啊、“旧势力”之类的很抽象但一听就觉得“不像个好东西”的事物。
如果鲁迅是我们身边的一个人,那他一定在不停地抱怨、抱怨、再抱怨……
而谁会喜欢一个一天到晚传播“负能量”的人呢?
再说了,他说话还文绉绉的,看着就头大……所以他哪里是在传播负能量,他就是负能量!
二、
去年春节的时候,在老家翻书架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本薄薄的《朝花夕拾》――只见标题的正上方,赫然写着“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
我当然知道这本书了!我还记得它是散文集、还记得它最初发表在《莽原》杂志,原名“旧事重提”。
你看,我没背错吧?!
在书的第一页,“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很贴心地为小读者们准备了一篇导读:先介绍鲁迅、再介绍创作背景,然后对10篇作品的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进行了分别概括。
我一直觉得写导读剧透是一件很没意思的事情,就像看《我是歌手》之前不小心看了一眼微博,然后发生了什么、最后的名次是什么全都知道了,再去看节目趣味全无。
于是我跳过了导读,花一个上午的时间,慢悠悠地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
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有点不敢相信:天呐!我竟然读完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我竟然又读了一遍《阿长与山海经》《藤野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更要命的是,我竟然觉得每一篇散文,都挺“有意思”的!而同样的文章,多年前,恰恰造成了我痛苦的中学语文学习体验。
当我返回到导读的时候,读着读着就开始困惑了:我眼中的《朝花夕拾》明明就是一个经历了人生酸苦的成人回忆童年、少年时光的文字集,怎么被这位署名为“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的作者导读得充满了政治斗争的味道?
三、
我不太明白“革命家”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但大概觉得是这一种以革命为职业――或者事业――的人吧?钢琴家弹钢琴、舞蹈家跳舞、歌唱家唱歌……所以革命家天然搞革命:不仅搞,还要比别人搞得好、搞得精、搞得频繁。
可是,钢琴家也有不弹钢琴而吃饭的时候,舞蹈家也有不跳舞打开微信水一水朋友圈的时候,歌唱家除了唱歌有时候还是会说说脏话的……因此,革命家在搞革命之余,也有自己作为普通人类的一面――而人,是复杂的。
中学语文课上我见到的鲁迅“一点儿人味儿都没有”;而今天我读到的《朝花夕拾》中的鲁迅却颇为真实。
打一个不太恰当地比方:鲁迅就像我一个研究生毕业、进了事业单位的老同学,偶尔聚会跟我讲起他的童年和青年时代的“心路历程”――他是个性格有点叛逆、言辞时不时过激的老青年,经过世事磨练因而眼神浑浊、叙述往事时难免感怀一下现实艰难。
他会怀念生命中遇到的一些人:世俗而善良的保姆(阿长)、对他关爱有加的师长(藤野先生)、命运坎坷的朋友(范爱农);他也会想起一些不怎么让人开心的人――比如有些猥琐、自私、病态的长辈(衍太太)。
他同样会怀念起往事:比如小时候读的一些书,回想起来却觉得那些故事荒唐而虚伪(《二十四孝图》);小时候去看玩耍之前,被父亲要求学习,以至于最后去玩儿了都没有觉得快乐(《五猖会》);离开家去读小学,感叹旧时光逝去,但在小学的日子似乎也并不是完全乏味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去外地读书,读了几个大学,结果发现大学教育不太对自己的胃口(《琐记》)……
如果去掉上面两段中括弧里的内容,一遍读过来,我会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丰满而又正常的人应有的生活轨迹。
鲁迅文笔犀利是显而易见的,但他并未失去凡人所应有的情怀。
可是导读的部分解释却总让我觉得用力过猛:
比如说《五猖会》吧,导读表示这篇文章“指出了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我实在不明白什么是“封建教育”?按照文章的情节,在看迎赛神会之前,父亲要求幼年鲁迅背《鉴略》,背不好就不让出去玩,这个难道就是“封建教育”吗?既然可以指出当时的“封建教育”落后,今天的教育起码应该是“非封建教育”或者“不那么封建的教育”了吧?我很难回答今天的教育是否很好地保护了儿童的天性。何况什么是“儿童的天性”,这个东西是否需要“保护”以及怎样才算是“保护”,这些似乎都是可以扔到清华大学辩论队里辩上三天三夜的问题。
再比如说《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导读中认为这篇文章“揭示儿童广阔的生活情趣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又来了!“束缚儿童天性”、“封建私塾教育”……这二者怎样界定、是否对立、以及文章是不是表达了这样的对立……这都是非常令人困惑的问题。在读了三遍原文之后,我总觉得鲁迅离开百草园之后虽然依依不舍,在三味书屋被“束缚天性”之后也在“苦中作乐”,二者之间并没有“尖锐的矛盾”。快乐的童年逝去,鲁迅固然不舍,在三味书屋的日子似乎也是“快乐”的一部分,或者说起码不痛苦。
我宁愿相信这两篇文章只是表达作者的遗憾和怅惘这样容易被理解的情结,而不是恶狠狠地要用自己一个人的亲身经历来控诉教育。
毕竟一个理性的作者和读者都不应该由“我一个人的童年时代受教育不快乐”得出“这个教育是摧残天性的”。
四、
当然,《朝花夕拾》中的讽刺、抨击、批判是非常普遍的。这些批判有些在辛辣老到的文字中非常直接和明确,还有一部分隐晦到需要借助于文章的尾注来了解历史背景。比如《狗猫鼠》这篇散文,如果读者不了解鲁迅和陈西滢、徐志摩的论战简直不知道鲁迅在说什么,《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如果没有对“新文化运动”的了解也会感到不知所云。
如果读者没有文学史的研究任务或者特别的兴趣,我相信这些内容非但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反而会增加阅读负担、降低阅读效率。
我们想象一百年以后,“方寒大战”期间的各种各样的长微博被集结成册并由认真的编辑加入注解。读者读到“这是真的吗?”、“这就是xxxx的又一铁证”……等等的时候,必须了解当时发生了什么样的论战、双方是怎样表现的、围观群众是怎样反应的才恍然大悟:哦,这个短语或者句子原来是方舟子说过的原话,它被引用之后有的确会有奇特的修辞效果。
一个对方舟子、韩寒感兴趣的读者也许会如饥似渴地挖掘这段历史,更多无关的读者却容易被搞晕然后“读不下去”。
我总觉得一篇杂文、时评,首先必须要做的功课是交代好前因后果,其次才是有针对性的攻击或立论。对时事的评论在其他文学作品如狭义的散文、小说中隐晦的带入不应当影响文章的可阅读性。这样一个普通读者可以读到一个流畅运行的故事或者感悟到一种人类共有的情感,而一个喜欢考据和历史知识丰富的阅读者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探测到还原的史实和作者的态度。
但鲁迅和很多其他的作者并不这么认为,起码我就见过不看尾注、不用Google就根本看不懂的文章,看起来相当伤脑筋。
五、
让我从自身的角度,来总结一下鲁迅曾经带给我痛苦的语文学习体验的原因吧:一方面是语言的隔阂――中学时代的我,对于半文不白的汉语没有很好的兼容能力;另一方面则是生活阅历和历史知识的欠缺;最后,最重要的一点,则是由于教材编写者和语文老师的生硬解读所造成的刻板印象。
而今天我觉得《朝花夕拾》是一本不错的散文集并且喜欢阅读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年龄大了以后,阅读汉语的能力增强;另一方面则是在有了一定的生活阅历之后,我开始能够理解鲁迅的一部分思想感情。
阅读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阅读应当是一种乐趣,而不应当是负担;阅读是去了解世界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去浏览已经定义好的世界的说明文档;阅读应当锻炼感性和理性的思维,令读者感受到文字的张力和语言的美好――而思维和美好,是冰冷的“标准答案”和“答题要点”所不能给予的。
事实上,我认为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正确的思维方式,怎么解读鲁迅和他的文字都不应为过。重要的不是答案,重要的是阅读和思考的过程。对于语文教育者来说,在阅读方面授之以渔比授之以鱼要可贵得多。
当我们看到网上的“论战”中,笔仗的双方都罔顾逻辑的缜密而忙于不断的人身攻击的时候,我都在怀疑:这样批判性思维的缺失,跟语文课上的阅读教育是否有关联?起码在我的眼里,这些论战的主角和我的语文老师门一样,都在做着“告诉你一个无比正确的结论”这样的事情。
我不知道现在的中学语文教材是如何解读鲁迅文章的,也不知道现在的孩子们能否理解鲁迅和他的语言。不过想想看,今天的互联网是如此的发达,还有什么事情他们不会懂呢?
即使今天不懂,以后也会懂得吧?但愿他们有能力懂得的时候,还有阅读的习惯。
十年后,第一次读完《朝花夕拾》。我更加坚定地认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贴附在文字上面的那些花花绿绿的标签都会随风剥落,文学作品中与人性最接近的那一部分才是永恒的。
十年前我可以乖乖地在试卷上写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表达了对封建私塾教育的控诉,十年之后我会指着当初的试卷追问自己“What?”、 “Why?”、 “When?”、 “Where”和“How?” .
再加上一个:“Seriously?”。
篇16:金银岛读后有感
想必大家都有读过一本有名的名著――《金银岛》。这本书里,从头到尾都围绕着一个冒险故事旋转,在这里面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他无意之中发现了老海盗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于是,他与别的朋友商量,他的朋友带着一群水手踏上了探宝之旅。但是不久,他们船中的一群水手叛变,就此双方的激烈对战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满载而归回到了家乡。
虽然我没有亲身去到那儿冒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总能浮出一丝景象,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总能出现,在他身边他是显得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制服海盗,取得胜利,他是多么勇敢!当我听到他这句话时震撼得全身发抖,如这一段……我们看见陆地的那天夜里,我就在苹果桶里,我听到了你――约翰,还有你――迪克.约翰逊,还有汉兹,他现在是在海底了,我还在一小时内,把你们说的每句话都报告了。至于纵帆船吗,使我割断了船的缆索,是我杀死了你们留在船上的人,是……就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十分震撼一个少年能有那么大的勇气说出这些,这让我很佩服。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西尔弗为代表的人物,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非分、邪恶的,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越想到金钱脑子空空,仅剩下杀人的念头,想一个接一个的把人喉管割破,横行霸道。让我的脑子里全部浮现出他们带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恐怖的狞笑拿着水手短刀疯狂的杀了很多人,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丧失人性。
虽然,这篇小说以假乱真,但是他的作品中体现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告着我们干什么都不能自私,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
我在暑假中读了一本名叫《金银岛》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孩子吉姆历尽艰辛寻找宝藏的故事。故事的内容十分精彩:在一次偶然中,吉姆从一个海盗的手中得到了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藏宝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屈利居尼和医生李甫西的兴趣。为了找到财宝,他们雇了一个船长和一群水手驾着一艘帆船去探险。不料船上有一伙水手,在独脚吉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走大船,独吞财宝。吉姆发现了他们的阴谋,告知了船长等人,并同其余的水手联合起来,巧妙地和坏人周旋。最后吉姆凭借自己的勇敢机智,夺回了大船,找到了财宝,回到了故乡。
看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像吉姆这样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孩子,能做出这样一番大事,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虽然在吉姆身上也有不少小缺点,特别是经常容易产生冲动,但是他身上的那种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勇敢机智的好品质,还是令我深深敬佩。如果我们也能像吉姆那样的话,有多少问题能迎刃而解呀!在我身上就有过类似的经历:那一天,我去游泳训练。忽然,看见一个戴粉红帽子的大女生在水中浮沉,我一个激灵:“她溺水了”。可因为人比较多,教练竟然没有发现。眼看她又要沉下去了,我赶紧向她游去。虽然我会游泳,却从来没救过人。当我一靠近她身边,就被她死死地拽住,一下子我也沉了下去。“危险!”我急中生智拼命把她的一只手掰开,在水中一个翻身绕到她的后面,抱住了她,拼命打腿,终于浮上了水面。这时教练也发现了这里的状况,忙跳到水里把我们都救了上来。……旁边看台上的人纷纷赞扬:“这个小男孩真勇敢!真了不起!”我也为自己的机智勇敢而感到骄傲!不过事后想想还是有些心有余悸。
我明白了:在危险来临时,恐惧和放弃是没用的,只有勇敢地面对它,积极地想办法,再加以付出实际的行动,才能战胜危险和困难。
篇17:《西游记》读后有感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师徒四人要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才能取到真经,里面的人物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最有趣的两个人物是孙悟空和猪八戒啦! 来自:作文大全 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
孙悟空是花果山灵石孕育,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救下孙悟空。孙悟空很感激,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孙悟空性格聪明、活泼,勇敢、敢于反抗,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也是个呆子。原为天宫中的.天蓬元帅,后来,被罚下人间。但投了猪胎,长成了猪脸人身的形状。猪八戒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欢,对师傅也是很忠诚。 猪八戒的兵器是九齿钉钯,只会三十六种变化。
他俩是唐僧之徒,沙和尚也是唐僧之徒。
沙和尚,又名沙悟净、沙僧。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扁入人间,在流沙河当塘虱精,因他最后拜唐僧为师,一路上任劳任怨,负责挑担。使用的兵器是降妖宝杖。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他们师徒四人组成了西天取经的团队,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很团结,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现在我知道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美好的理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必须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篇18:弟子规读后有感
弟子规读后有感
弟子规读后有感《弟子规》是一部成书于清朝并广为流传的儿童启蒙读物,目的就是要对孩子进行启蒙教育,为其将来成长和发展奠定基础。它采纳《论语・学而》篇中“弟子,入则孝, 出则弟, 谨而信, 泛爱众, 而亲仁, 行有余力, 则以学文”的文意,加以引申扩展,以三字一句,两句一韵的形式进行论述,阐释了“弟子”在家、在外、待人接物、为人处世、求学等方面应具备的礼仪与规范。
作为一部传统道德教育著作的纲领,弟子规在现代人的生活中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与教育意义:
在我反复品味这千余字后,得到了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入则孝,为人子女在家当尊敬长辈孝敬父母。
弟子规入则孝中,开篇便提及"父母呼 应勿缓 父母命 行勿懒 父母教 须敬听 父母责 须顺承"。这一段意在告诫我们,作为子女,我们应当在日常生活中多去聆听父母的建议,多为父母考虑,应当保持一种恭敬的态度。作为在叛逆期的我们青年人,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而忽略或是厌烦父母的唠叨。这恰恰违背了弟子规认为的,为人子女应有的态度。仔细探讨,父母虽不一定什么都对,但是作为子女,我们应当对生养我们的父母,保持一种感激的态度,就如弟子规所提到"谏不入 悦复谏 号泣随 挞无怨"当我们在理的时候,不应该持有一种得理不饶人的态度,而应该静心与父母商量探讨,而不是持有一种"抗争"的态度。这是该篇中我所感悟的为人子女我们当有的态度。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弟子规又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呢?弟子规有云:"冬则温 夏则酢〕吭蚴 』柙蚨ā〕霰馗妗》当孛妗【佑谐!∫滴薇洌⒄庖欢问窃谔峤湮颐牵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考虑父母的感受,尽力去让他们过的舒服安心,即便出门在外,也应当尽力让父母不为我们担心劳忧。古代有黄香温席,郯子鹿乳奉亲,卧冰求鲤等等的例子,现实生活中,我们即便做不到如此,也应当尽我们所能去满足父母心愿,让父母活得更加舒心。
出则悌,对待亲人当懂得礼数尊老爱幼。
在出则悌中,大篇幅教育我们"事诸父 如事父 事诸兄 如事兄"在面对亲人长辈的时候,我们应当像对待自己的亲父母,兄弟姐妹一样。该篇大篇幅描述我们对待长辈应该持有的态度,以及所应有的礼节,在我理解中,是提醒我们维持家庭和睦的.重要。作为晚辈,我们有责任去维护家庭环境的和谐团结,所以才会一再强调"兄道友 弟道恭 兄弟睦 孝在中""或饮食 或坐走 长者先 幼者后"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这个高速化的时代,亲情的味道已经略显淡薄。或许从弟子规的出则悌中,我们能学到的就是一种维持家庭气氛,促进家庭团结的方式和态度。
谨,出门在外,慎思而行有礼而为。
弟子规谨中,全篇向我们叙述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行为规范,比如"朝起早 夜眠迟 老易至 惜此时 晨必盥 兼漱口 便溺回 辄净手"等等这一系列的行为标准。我们仔细想想,为何作者要花大篇幅去列举写不清的规范行为,而不是直接说理?在我看来,作者是希望我们醒悟,在日常生活中,不要放松自己,要严于律己,做到行为端正。也许我们现代人会感觉不以为然,但换个角度思考,像网络上传出的一些乞丐毫无顾忌的躺在公共场所的长椅上等行为,难道不为我们所厌恶吗?那么我们自己呢?规范的行为让人感到清爽,更可以拉近人与人的关系,一些在我们看来无所谓的行为,比如清扫居室卫生,难道和那些乞丐有区别吗?不得不说,在今日,在当下,弟子规仍然有太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信,人无信无以立足,有信者人恒信之。
"凡出言 信为先 诈与妄 奚可焉 话说多 不如少 惟其是 勿佞巧"信篇开头便给我们当头一棒,告诉我们说话诚信的重要,如果是谎言,与其说的再多不如不说。这里所说的信,除了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诚信以外,更是一种对于出事的良好态度的归纳。所谓信,是一种律己,一种戒骄戒躁。作者在这里更多的是强调对真实,诚实的肯定,以及对于勇于面对错误的态度的推崇。在生活中,总是少不了尔虞我诈,作者在这里继承了一种儒家的仁爱思想,肯定人与人之间信任的重要性,而做到这样的信任,更多的是一种对于自己行为负责,对于自己诚信的约束。所以,在当下,弟子规对于我们的劝诫仍然值得我们去思考,去学习和借鉴。
泛爱众,仁义为己任,天下可大同。
作为一部儒家思想的典籍,在泛爱众中,作者就写道:"凡是人 皆须爱 天同覆 地同载"开篇就把儒家的仁爱思想提出,告诫我们要成为君子。这里的君子,就是指儒家意义上的君子,他兼备对于大众的仁爱,不轻慢穷人,不附庸权贵,严于律己,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友爱兄弟姐妹,彬彬有礼,张弛有度,为人诚信可靠,并且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感化他人。其实从这里开始,就是对于前文的总结,或者说对于达到前文要求后的形象的总体描述,让人觉得有依可循,更是一种对于建立天下大同的理想社会的描写憧憬。
亲任,谨慎择友,亲贤而远小人。
"同是人 类不齐 流俗众 仁者希 果仁者 人多畏 言不讳 色不媚 能亲仁 无限好 德日进 过日少 不亲仁 无限害 小人进 百事坏"短短四十八个字,作者就像我们展示了择友的重要性。在择友上,我们不能全凭自己的喜好,要分辨贤与妄。择友就像喝茶,要学会分辨好坏。仁者就像是回味悠长的茶,也许你一时半会感觉不到他的好,但是随着你与他的交集越来越深,你会从他身上学会有用的有益处的东西,得到无数的好处。而如果不慎与小人交友,你就会如同喝了一杯品质极差的茶,或许入口沁人,但回味只会是无穷的苦涩,你会发现自己只会拥有无穷的损失。
余力学文,端正态度,谨慎选书。
在最后一篇中,作者讲述了做学问的态度与要求:"不力行 但学文 长浮华 成何人 但力行 不学文 任己见 昧理真"作者告诫我们,要想读书,要先学会做人,我们仔细想想,一个只会读书不懂为人的人,终只能成为一个书呆子,甚至可能会危害到社会。只有当行为端正,品行规范了,才拥有做学问应有的条件。而作者随后又告诫我们,在做学问时,要有着用功刻苦的态度,肯钻研的决心与毅力,还要有良好的学习作风与习惯。其实这是浅显易懂又容易让人忽视的道理,拥有这些态度与要求,往往会让我们事半功倍,不过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自己的习惯与惰性而忽视了这些要素,往往变成吃力不讨好的恶性循环。
弟子规所讲的道理,正是圣人的训诲,我们可以当成个人反省的镜子与行为的指针。然而,作为一部受到程朱理学影响,被一些人批判为伪儒学的典籍,我不得不说一下我对之的一些不赞同的观点:
首先来说,弟子规是很明显的一言论。它单纯的提及善言善行对于我们的好处,而忽视了对于我们的坏处。例如入则孝的观点,那我们反过来看,父母吸毒难道子女也该顺从吗?父母不孝祖母,子女也该学习之?父母投毒害人,子女难道也该无条件服从吗?纵观历史,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光凭哭劝是无能为力的。智者可以辨证取舍,愚者必然死执之。如此看来,弟子规难免有些片面化了,这种偏向恰恰与儒家所推崇的中庸,辩证的思想相违背,难怪会被称之为伪儒学。
再者,我认为弟子规过于理想化,过于死板。作者严格按照封建的思想去规定了行为的对错,而忽略了现实的多变。在商业战争上,难道你不告诉竞争对手你的商业秘密,与其尔虞我诈就是错误的吗?难道对身患绝症的病人隐瞒真正的病情是错误的吗?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不同的角度,而弟子规明显过于偏着,硬性规定了对错的标准,导致了这部典籍在某些方面显得迂腐落后。
然而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弟子规从目标上是希望培养优秀的人才,而它的观点,大多数也是正确的,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从中感悟的。或许弟子规不够变通,有些迂腐,但我们是可以变通的,我们可以从它里面学习到中华传承的美德与优良品质,可以从中自我反省得以升华自我。
篇19:《悲惨世界》读后有感
面前摆的百余万字的巨著《悲惨世界》。读上百万字的书是需要些耐心的,写百万字书的人则需要那种让读者不忍释卷的才能。
雨果有。他甚至还能让不能忍耐他唠叨的读者终于在他的唠里唠叨里为他的冉阿让流一滴圣洁的泪。
他靠的是情节和情感。尚奇与情感热烈是法兰西民族的天性,因此也造就了《基度山伯爵》的奇巧与《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奔放。而雨果的叙事无疑同时具备这两种品格。雨果全心全意地爱着巴黎,爱着法国,爱着自由与进步,爱着他的上帝。他的笔势不懂节制,但他构造情节网络时却有条不紊,极具匠心。
雨果经历过多次法国社会大动荡,故而他带着强烈的历史感敷衍巨制。他是最会铺垫的。一段历史,一场战役,一个酒店,甚至一次下水道里的地陷,费铺满垫足不可。阅读过程中最不能忍受的往往就是这些铺垫――它们牵扯情节,延宕事件的进程。可只要耐心读下去,你就会觉得,那些铺垫中,冗笔并不多。雨果在写史,不是写冉阿让一个人,他显然不满足于情节离奇、但仅以满足读者好奇心为满足的记述。他要写出他所有了解的,和所有自认为必须发表的议论。他为民族、进步、正义、上帝而写。
读完《悲惨世界》,不由得会感到上帝不但存在,而且无处不在。这上帝,换种叫法,便是道义。这道义包容一切,原宥一切。它主要经由两个人物传达:卞福汝主教和冉阿让。写主教那一卷可以说是纯粹的铺染,但没有卞福汝便没有冉阿让,这一卷笔墨是完完全全必要的。类似地,不批评修道院怎能显出冉阿让从修道院带出珂赛特的必要呢?如果不尽全力描写滑铁卢,大如后文的党派之争,细如德纳第与马吕斯的恩怨又怎能说清呢?
但事总有两面,过分强烈的写史意识确实使小说拖沓了。议论破坏小说是古往今来大小作家的通病。雨果和托尔斯泰都未能幸免。小说靠人物说话,离开此轨,便无所谓小说。议论时政、议论黑话、议论污水处理问题,诸如此类,也务求通与全,结果得不偿失。并且,这些太长的议论几乎也都是自成一卷,这时,小说家履行了额外的义务,小说的空间因而被填充得过满了。
此外太满的还有一些追击前因后果的补叙。作者似乎对读者的想象力不太放心,一定要在写到某些关节的时候停下来,源源本本交代清楚。
毕竟是法兰西的儿子,懂恣肆而不懂含蓄,不知中国人所谓的“留白天地宽”。
但恣肆也有恣肆的美,并且我们必须承认,《悲惨世界》的精彩首先得自于这种恣肆。全书最震动人心的叙述在商马第案中冉阿让的心理活动,具体地说,是一夜人与上帝的搏斗,进或退的抉择,善与恶的较量。这几页文字显示了雨果渲染功夫的极致。这时只需恣肆与坦白,必须恣肆与坦白。在这样的时刻用这种笔法才可谓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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