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黄的田野故事随笔:绝唱(推荐15篇)由网友“ID是吃货”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关于金黄的田野故事随笔:绝唱,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关于金黄的田野故事随笔:绝唱
盼黄盼割叫完了田野的金黄
把秧苗插得满山梁
沟沟坎坎埝边,写满了她的慌乱
没有人知道她的心酸
有多少丰收的庄稼被天雨阻拦
和着雨水,一同腐烂在田
田间地头小路边
长满了绿绿的麦苗,那是他的遗憾
天天废寝忘食昼夜呼喊
苍天却风雨做乱
在明媚的日子中涂满了阴暗
害得农夫有苦难言
一年的汗水在风雨中霉变
只落得两泪涟涟
空嗟叹
年年岁岁六月天
你不曾间断
那是一种精神的永传
你一传就是千年
在凄风苦雨烈日的暴虐中
你不曾抱怨一言
只是拼着血汗把泪洒干
那满地的金黄啊
是你奉献的最佳证件
颗粒归仓,了了农人的心肠
可你去了哪方
天空中再也找不到你的方向
耳边萦绕着你的心伤
美丽的鸟啊
你用歌声把自己送到了天堂
本文作者:王天震(微信公众号:三贤文苑)
篇2:金黄的田野作文
金黄的田野作文
夏姑娘带着炎热的天气走了,秋姑娘穿着金灿灿的礼服来了。
田野里,农民伯伯正在收割着大豆、高粱。在这金色的'季节里不只有收获,看!那大豆摇摆的地方,蝈蝈们还在开演唱会呢!“吱吱吱”“吱吱吱”……它们唱得多开心呀!果园里的果娃娃们可真开心呀!苹果娃娃在树上开心地跳舞,把树枝都压弯了腰。梨娃娃淘气地在风中摇来摇去,有几个不听话的梨一下子就掉到了地上。石榴娃娃开心得很,把肚皮都给胀破了。在树的边上有几个小孩在玩耍,他们比果娃娃还快乐。
在这硕果累累的季节里,万物都很开心。
篇3:藏在大山里的故事随笔:绝唱
我非常熟悉那些山,闭着眼也能看见它们的清晰面容。长得都不高大,也不陡峭,这座和那座相连,那座又和另一座对接,此起彼伏,像波波相连并缓慢鼓荡着的波浪似的,渐渐向远处铺展,延伸。山都太普通,连个响亮的名字也没有,更别说特别的风景了。山上的植被也极普通,草是茅草,树是洋槐树。
茅草是不用人种的,年年岁岁按季节自枯自荣。洋槐树虽然需要人种,却极好养活,植树季节,随便挖个半米多深的坑儿,栽上一米来高的树苗儿,浇一桶水,就再不用管。它们自会把根深深扎入泥土或石头缝隙里,听风沐雨迎霜雪,仿佛只是眨眼间,就从婴儿长成青少年,把一座座山,一条条沟坎,还有村子里的街巷角落占满。
洋槐树真是个慢性子,发芽儿那么迟,桃花杏花梨花都开满树,杨树柳树的叶子也都展开了眉眼,它们还一如既往地沉睡,整座整座的山也跟着沉睡,稀疏寥落,苍茫而荒凉,像被冬天施了魔法,再也醒不来。性子急的人还以为它们都死了,伸手折一小断细枝子下来,细细看那断面,断面上是极淡极淡的湿润的绿色,那是洋槐树暗暗蕴藏着的冲破魔法的力量。
直到桃花杏花梨花芳菲尽,杨树柳树的叶子也已经密匝匝显出成熟风韵,洋槐树才慢悠悠打个呵欠,伸个懒腰,再猛然抖抖身子,唰地一下,将魔法抖落,枝头的嫩芽儿也就都趁机跑出来。一起跑出来的,有叶子的芽儿,也有槐花的芽儿。细小的槐叶芽儿和槐花芽儿站在枝梢上,在东风里颤悠悠地荡漾,一个转身,便绿满整棵树。一座座的山,也都呈现出清醒活泛的绿。那是一种极新鲜极纯净的绿,直让人心慌意乱神不定,不知如何是好。
然而更让人不知如何是好的,是槐花儿盛开时的景象。
四月底,五月初,槐花儿们简直失去控制,开疯了。她们连成串,挤成堆,淹没了叶子,把树枝压得低垂下来,一棵树挨一棵树,都是白色。整座整座的山也都成了白色,风一吹,像翻滚起伏的浪花般,颇具震撼人心的气势。
她们不停地把清甜的香味儿发散到空气中,每缕空气里都带了这样甜滋滋的味儿,不管在山上,还是在村子里,只要一吸气,就能闻见。人处在这样的环境里,总是没来由地心生欢喜。
槐花儿的脾气性格那么好,长在树上好看,采下来好吃。可以直接生吃,也可以和玉蜀黍面混在一起捏槐花饼,蒸槐花苦累。我喜欢槐花苦累。将槐花洗净,拌到玉蜀黍面粉里搅匀,上锅蒸熟,松软甜香,滑嫩可口。也有人做槐花儿粥,或是槐花儿汤——不管怎么做,槐花儿都不恼,尽心尽力地配合,温顺体贴,既好吃,又能清热解毒、凉血润肺、降血压、预防中风……
槐花儿一开,花间的蜜蜂自然少不了。它们整日里嗡嗡嘤嘤,从这朵花儿飞到那朵花儿,又从那朵花儿飞到别的花儿,绕来绕去,最后又去拜访最早去的那朵花儿——它们把自己弄糊涂了,不知道哪朵采了,那朵还没采。
这样的槐花儿盛宴,自然也不能少了人。
几乎全村儿的人都上了山。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有的在树上,有的在树下。大多数人都没吃早饭,来到槐花儿跟前,不管三七二十一,伸手便撸下一把,一张嘴,全塞进去,咯吱咯吱大嚼起来。这口还没咽进去呢,手又塞进了第二把,腮帮子撑得鼓鼓囊囊,都倒不过嚼来了。也数不清咽进去多少把鲜嫩槐花儿,空了一晚上的胃才终于填满,人们也才腾出空来,边把撸下来的槐花装进背篓、篮子,或是布袋,边和临近的人说些闲言碎语,或是逗笑取乐。顷刻间,整座山上的嗡嘤声更响亮起来,分不清哪些是蜜蜂翅膀发出来的,哪些是人嘴里发出来的。
槐花儿采回家,留下些趁新鲜做饭,其它的,都摊到院子里或房顶上晒干,再装到袋子里存放在干燥凉爽的地方,待青黄不接的日子里,帮人度过难关。脱水的槐花儿也是喂猪的好饲料,搓一簸箕倒进半锅井水里煮熟,便是猪的一顿好饭。过年的时候你尝尝那猪肉,肯定能尝出一缕槐花香。
半个月的花期一过,槐树便安静下来,整座整座的山也安静下来,此时,便是槐叶的天下了。它们像槐花一样,长疯了,一束束新叶子争着往外生,新的叶芽儿刚冒出来,旧的叶子便已经变厚,颜色也由浅绿变成深绿。整座整座的山也变成深绿色。那是一种沉甸甸的成熟繁茂的绿。蝉从藏了好几年的地底下爬出来,躲在这些深厚的绿色里,一张嘴,便扯着没发育好的嗓子破声跑调地宣布:夏天到了。
我喜欢秋初的槐叶。
秋初的槐叶,不像春天的那么娇气,不像夏天的那么霸道,而是像一个中年的女子,经过岁月的洗礼之后,性情变得湿顺谦和,也把前行的步子迈得慢下来,从容地发芽儿,从容地生长,每片叶子都尽力舒展开,极优雅。若站在树下,抬头向上望,一对对叶片薄而透明,在逆光里呈现出梦幻般的绿,伸手摸一摸,温软润泽,恰似婴儿的肌肤。
我坐在槐树坑的边沿,和别的孩子说我的来处:那年冬天,下了很大的雪。我爹来山上扫雪,扫啊扫啊,突然听见咯哇咯哇的泣哭声。跟着哭声找到一个洋槐树坑前。我爹把坑里的雪扒开,见树边上躺着个女娃娃,赶紧用棉袄裹住,抱回家。那个女娃娃,就是我。
别的孩子听了,张大嘴,瞪大眼,万分惊奇。接着也都讲了他们的来处,有的是从茅房里找见的,有的是从猪槽子里找见的,有的是从房子仡佬里找见的——哪个都不如我的来处干净。有个孩子说,怪不哩你这么白,日头也晒不黑,躺在能开白槐花的树下,盖着白雪,哪里还能黑?我便更加得意起来,越发觉得槐树和槐树坑亲切。
这时候的槐叶,也像当初的槐花一样受人青睐,采回去,可以做槐花那样的饭。虽不及槐花香甜,到底也能果人腹,大多时候,是果猪的腹。猪,也便能多长些肉。
这时的槐树枝杆,也最结实。谁家买了新铁锹,需要根铁锹把儿,谁家编新了篓子,缺个篓子系儿,谁家的新镰刀也要配个崭新的把手——便都去找槐树要,拣挺直顺溜,粗细合适的砍下来,去旁枝,去皮,修光,按需要造型,做出来的物件儿又趁手又经使。
秋色渐浓,槐叶渐黄,满山的槐树林里飞舞起黄蝴蝶,翩翩然,缤纷异常。人们又都汇到山上来,背了背篓,扛了筢子,把落叶筢到一起,收回家,当作烧饭用的柴火。
槐叶落尽,也就入了冬,槐树开始冬眠,一棵又一棵,一座山又一座山,都沉寂下来,荒凉寥落,亦有些悲壮的意味儿。
下雪了,像当初槐花凋零的时候一样,一片又一片,纷纷扬扬,慢慢堆叠,槐树便成了雪树,山也成了雪山。
雪停的时候,天也晴了。我约了别的孩子,一起去山上找娃娃。我们在没脚的雪地里走着,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上了山,都停下来,屏着气,侧耳倾听娃娃的哭声。此刻,正是半下午。没有风,阳光从西边的半天空斜照过来,把槐树的影子拉得很长,把我们的影子也拉得很长,水墨画的境界。雪反射了太阳的光,星星点点,比钻石还亮,刺得人睁不开眼。听啊听啊,什么声音也听不见,四周安静极了,好像整个世界都在雪的怀里沉沉入睡。
我不甘心,想着娃娃们恐怕也睡着了,睡着了自然就不哭。便跑到槐树坑里去刨雪,刨了这个刨那个,希望刨出个正在槐树底下甜甜酣睡的娃娃。别的孩子也和我一样,起劲儿地刨。
直到太阳落到西山头,空把棉衣棉鞋弄得湿透,什么结果也没有。没刨出女娃娃,也没刨出男娃娃。
槐花儿开了又落,槐树们越长越高,我越长越大,也才终于明白,雪底下的槐树坑里是没有娃娃的,那是大人对孩子探索生命之源的敷衍。尽管如此,也减不轻我对槐树习惯性的依恋,一见它们,便心生亲切。
又是一年的秋天,盖新房的人家一下子变得特别多,人们开着拖拉机到村子里来收购槐木做建筑材料。当时,所有的槐树已分给私人所有,谁家都不想错过这个发财机会,争着上山去锯树。我家也不例外。我和两个妹妹都上学,太需要钱。
周末,我也上山,帮娘收拾锯下来的槐树枝,把它们整理成大小一致的捆,拖下山,再用独轮车推回家。
我正跑来跑去忙得欢,猛然发现一棵槐树上有槐花儿,这真是太神奇了,槐花都是春天开,它怎么秋天也开了?再去看别的树,居然也都有。有的开得多些,有的开得少些,掩映在槐叶里,伶伶俐俐,极纯净的白,虽不如春天的旺,也挺惹眼。我摘下一串,先拿在手里把玩欣赏,再揪一朵尝尝,不如春天的甜,却也别有一番清凉滋味儿。
上了年纪的人议论,槐花儿反着季节开,不寻常,恐怕要有大事发生。
一棵又一棵槐树被锯倒了,先是大人腿粗的,再是大人胳膊粗的,或者更细的,都倒下来。即便自家人不锯,也会有贪财的人趁了月黑风高夜偷窃。一天天过去,渐渐的,整座整座的山像是人脱去了衣裳,光了身子,露出或浑圆或弯曲的曲线,站在这个山头,就能望见站在那个山头上的人。这在以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秋天过去,山上稍粗些的槐树都不见了,连那些树根也被人刨出来,运回家当劈柴,只剩下些落尽叶子的小树,一眼看过去,空荡荡,像没娘的孩子一样,无依无靠,天可怜见。
第二年春天,这家的牛,那家的羊,都到山上吃小槐树上刚发的芽儿。
四月末,五月初,没看见雪样的槐花整山整山地开——从此,多少年过去,再没看见过整山整山的槐花开。
山失去了洋槐树,也就没人能挡得住雨水冲刷山体,缓坡冲成陡坡,宽路冲成窄路,窄路冲成断路——就像人没有衣裳保护,极容易碰破皮肤,伤及肌肉,血淋淋的疮口,不知何时能愈合……
我慢慢地明白,那年秋天,槐花儿反着季节开放,是无言的抗议,是对生命的不舍与依恋,是一曲充满无奈与忧伤的绝唱。多少年来,这绝唱以荒芜凄凉的姿势在山野间游走,低吟,希望有人能注意听,并明白其中的警世之意。
本文作者:曹淑风(微信公众号:草根叙事)
篇4:关于金黄的麦田故事随笔:春
阳光如流金,耀眼而清澈,我孤独立在一片金黄的麦田里,心内恍惚,春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裙子,蹦跳着穿过麦田,清脆地喊着,小石哥哥。她眉眼弯弯,喜悦漾在圆月般的小脸上,笑着笑着,突然就呜咽流眼泪。我蓦然心一惊,睁开眼,披着外衣坐起来,窗外夜色深沉,柔和的月光淡淡洒进来,朦胧的黑色树影,远山舒缓蜿蜒,寒意已浅,暖春也不远了。
每年春天,我都要从远方赶回家,出生的这个山村,在初春的时节,草木清绿,山风怡人。每次回家,便不由自主地都要去那条人迹罕至的小路走走,这条路很平常,曲曲折折,高高低低,布满了石子和泥坑,偶尔被人走走,常常被人遗忘。逢着下大雨,它会被泥水冲刷掉,从此销声匿迹,这就是一条路的命运,人何尝不是。我走到这条路上,就是为看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叫春,因为生于春天,是一个伯伯家领养的女儿。她五岁时来到这个村庄,来的那一天,伯伯家特意摆了几桌酒席,招待亲朋好友,以庆贺拥有了一个女儿。这在春的生命中,是唯一一次,众人因她也是为她而忙碌。那个怯怯的春,五岁的脸上,眼眉低垂,偶尔抬起的眼皮下是无措的恐惧。离开亲妈一小会儿的孩子,都会因为没有安全感而嚎啕大哭吧。但她始终低着头,紧闭嘴唇,看不出任何表情。可能她也知道无所依侍,哭也没用吧。
乡风淳朴,山民善良,虽然没有余钱,伯伯一家人也是视如己出。令人惊奇的是,她很聪明,比其他孩子伶俐许多,渐渐的,得到一些家庭温暖的春,显现出活泼机灵的一面。嘴巧手乖,小小的她,能看出人的眉高眼低,懂得察言辨色。村里人爱逗她,放别的孩子身上,便是童言无忌,但逗她,从来不会得罪任何人。小小年纪,却是十分的圆滑。除此之外,像所有孩子一样,爱玩爱吃,看到好吃的,眼睛就不转了,也就走不动了,每次到家里来,家人格外怜爱这个小姑娘,有好吃的都尽数拿给她。
记得一个夏日的中午,在外工作的堂哥,拿回来一个照相机,她看着这个小黑玩意,爱不释手,想要照相,就在这一次,照了好多相片,她照相之前和别人不一样,她懂得把衣服规制整齐,头发用手梳梳,要照镜子看脸干不干净,还要问时髦姐姐借一个小皮包,完全不像一个在乡野里撒欢的小孩子,那会估计七八岁吧。现在家里还有她的照片,小小的人儿,穿着蓝色裙子,一本正经的夹着小皮包,双手交叉在胸前,眼睛里都是笑意,是一个稚嫩的小大人。
如果这样下去,她会慢慢长大,成长为一个健康的大姑娘,嫁人生子,与所有的山村姑娘一样,基于出身的条件,过着灰色暗淡的日常,基本没可能遇到一个解救灰姑娘的王子。灰姑娘尚有一个贵族的父亲和一个逝去的母亲,而她却连她的亲生父母都不知道是谁。她的身世,始终是一个谜。直到现在,我才能想到,一个未知身世的孩子,从未提过她的过去,也从未提过任何疑问,是何等的不易。似乎她明白,这就是她的命运,只需接受,无须疑问,无须提起。她对她的家人,毫无隔阂,亲热的犹如亲生父母,熟悉地如同自出生便长在这家,没有任何过去。这哪里是一个孩子,分明是一个隐忍的大人。
人的不易,就在于,你以为这都已是不幸,然而,不知道的是,这也只是命运给你开的一个小玩笑。
春在一个春天离开了,死因是一个梨子。伯伯一家人虽然也在乎她,只是,他们的木讷,乡医的昏庸让一个吃了坏掉一小块梨子的小姑娘,最终躺在床上,软瘫无力,脸皮黄青。恰好,父亲那天去借一个农具,意外地看到瘫在床上的孩子,二话不说,叫人找车要把孩子送到县里医院。就在去医院的路上,春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我不敢去想,那个孩子,是怎样熬过濒死的那几天。我想,无论是谁的眼泪,无论是怎样的哀思,都已无比的苍白。命运,可以归咎为她的命运,待她实在是太薄凉。
山野的鸡犬,都活的自由自在,活窜乱蹦的。一个孩子,就因为生了一个小病,竟就不在了。众人提起她说,那大概是她的命吧。听到这里,我默然。人虽为动物,但却是高级动物,一个天资聪颖的,有着强烈好奇心的孩子,怎会满足于日常茶饭的滋味,她会想要尝尝梨子的酸甜 ,也想看看外面的精彩,将来长大了,会想要的更多。一个有灵性的人,怎会安于平如死水的生活,她总是会想着要去探索,但,她的成长路上,没有人可以去护佑她的灵性,没有人为她的好奇心护航。她不知道那个梨子会要了她的性命,她仅仅是因为梨子太稀罕,她想要尝尝那种酸酸甜甜的滋味。
有些春天的花,有时候开的过早,春寒袭来,甚至是春雪,那便是花的哀处,愈是鲜艳,愈是凄凉。
后来我才知道,她本就是一个不该出生的孩子。她父亲年轻,担不起妻儿的责任,临阵脱逃。她母亲未婚先孕,也为了挣得自己更美好的前程,将她送给了一家膝下单薄的家庭。不久,那家便有了自己的孩子,于是想着把她送出去。就这样,在几桌酒席的欢宴里,她来到了这个山村。
幼年的几经辗转,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一种怎样的无助心酸的体验。估计无从得知了,因为,她已经不在了,她等不到那个可以听她讲这些年酸楚的那个人,也等不到那个疼惜她命途坎坷的那个人了。
她的不幸,到底是谁造成的?是不负责任的父母,还是抛弃她的那个家庭,抑或是木讷的养父母,或者是庸常的乡医。不完全是谁造成的,但每个人都把她往前推了一把。如果少了其中的任意一环,也许,她的人生就是另外一种轨迹。
这个时节,虽乍暖还寒,但已处处是鹅黄新绿,红英缤纷,又是一个新的开始。而她栖息的地方,几株迎春花正是灿烂。春活过的意义,也就在于此,改写一个人的命运,有可能是一点冷漠、抑或是一点温暖。想到这里,我沉重的心稍有宽慰。我们每个人都还有机会,去做人生路上,温暖的一站。
本文作者:赵学敏(微信公众号:三贤文苑)
篇5:金黄的田野作文250字
金黄的田野作文250字
金黄的'田野作文250字大庆机关二小三(6)班 周 童
夏姑娘带着炎热的天气走了,秋姑娘穿着金灿灿的礼服来了。
田野里,农民伯伯正在收割着大豆、高粱。在这金色的季节里不只有收获,看!那大豆摇摆的地方,蝈蝈们还在开演唱会呢!“吱吱吱”“吱吱吱”……它们唱得多开心呀!果园里的果娃娃们可真开心呀!苹果娃娃在树上开心地跳舞,把树枝都压弯了腰。梨娃娃淘气地在风中摇来摇去,有几个不听话的梨一下子就掉到了地上。石榴娃娃开心得很,把肚皮都给胀破了。在树的边上有几个小孩在玩耍,他们比果娃娃还快乐。
在这硕果累累的季节里,万物都很开心。
指导教师 聂东
篇6:秋天金黄的田野作文
秋天金黄的田野作文
秋风早已来过了,现在仍旧在田野中徘徊。在秋风中,农作物早已成熟了,只等着人们来收获它们的成果。
不知为什么,这时候的田野永远是最美的。因为春天是生命的开始,是一年的源头,人们在田野中忙忙碌碌地,谁还会在乎别的呀,可是人们日复一日的,都在田野里工作,生活显得枯燥,无趣。夏天那炎热的天气,则叫人烦躁,使人们一整个夏天都待在家里,田野根本吸引不了任何人。最后是冬天,冬天是一片死气沉沉,厚厚的积雪铺在田野上,与其说是田野,不如说是雪地,而这时,人们正在家中享受着生活。而只有秋天,才显示出田野的美丽,因为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而田野则是专门完成收获这个使命的。田野它拥有着金黄色的收获美。可是不管它有多么的美,有些人或许一辈子也见不到。
然而时间真快啊,转眼间,冬风正在慢慢地赶来这儿,田野上只剩下几个I枯黄的杂草堆,我坐在草堆上,望着天空,准备过冬的雁儿们正飞向那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远处的水车在转动着,时间也在流淌着。我不敢想象将来,我还会坐在这吗,这个美丽的田野又将会在哪呢,我只能看着时间慢慢地流走。
雁儿每年都在飞,飞得真快啊;水车每年都在转,转得真慢啊!雁儿之所以飞得如此之快,是因为它怕自己被时间落下,否则冬天就来了;水车之所以转得如此之慢,是因为它可以毫无意义地度过它的一生,悠哉悠哉的。而我呢,我应该如何选择呢?
又一个秋天来了,田野又变为金黄的了,雁儿又掠过天空,水车又继续转着,时间仍在流淌着……
篇7:荆棘鸟的绝唱生活随笔
荆棘鸟的绝唱生活随笔
我隐逸在蓝天之上,没有生灵见过我尊贵的面容与华丽的彩羽。每当九天之遥出现五彩的华光,那边是我傲然飞翔是伸展开来的翅膀。
——题记
不想绽放
上帝说:“荆棘鸟毕生的宿命,就是用让世界上说有生灵都落泪的歌声,去拯救那些堕落的灵魂,用自己璀璨的生命,去挽救即将颓废的世界。荆棘鸟的一生,为绽放而绽放。”
可我不想绽放。
世世代代的轮回,我已经厌倦了用最后的灿烂去彰显自己。先辈们曾经热血沸腾的寻找着那根最长、最尖的荆棘,然后放声歌唱。一次一次的重演着,不是为了欣喜的重生,而是因为那自甘沦陷的大地。否则,为什么要我们世代去演绎呼唤?去呼唤那最淳朴,最和谐的世界?
不,我才不做这所谓的牺牲。我有一颗冰冷坚定的心,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用什么方法去融化心里的坚冰。
学习歌唱
我藐视一切生命,他们都不如我高贵,可我乐于让自己栖息在某处枝条上,理理我的羽毛,舒展我的歌喉,坦然的接受赞叹的目光。
这一切,都建立在我没碰到那只夜莺之前。
我记得那是皓月如霞的一晚。我正在云朵间休憩,突然听到一阵悠扬的歌声,无疑言传的美妙连大树都纹丝不动,仿佛陶醉在了这一片旋律的海洋中。
月光在我身上洒下银霜,使我的羽翼显得更加炫目了。我傲然飞临这片深林,在他结束自己的歌唱之前,找到了他。
原来是这副尊容,我不禁莞尔一笑。灰不溜秋的身子,短小的尾羽,除了动听的歌喉外简直一无是处。
他不像那些对我顶礼膜拜的鸟儿,放到是静静地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让我恼怒。
我用锐利的尖叫唤来了所有的鸟儿,然后放声歌唱,所有的鸟儿都发疯般地舞蹈,飞翔,唯独我面前的那只该死的夜莺!
我唱罢,看着自己身边无比崇拜的同类,用挑衅的语气向夜莺宣战:“来比比吧,看看你到底有多强?”
也应用他优雅的微笑回应了我,然后歌唱。
刹那间,我感到自己置身在一片宁静的大海中,微风阵阵,泛起波浪,静谧的海水中传来生命开始涌动的声音,是是欣喜之声!然后海水变成了陆地,植物开始生长,后来,再后来……这么多动听的生命之歌啊!
身旁的鸟儿各个都如失声一般,洁白的月光中仿佛只有夜莺而已,我的.光芒,已经完全消逸了……
恍惚间,我只听见夜莺留给我的一句话:“荆棘鸟,你的歌声只不过能够掀起一场茫然的风暴,而我,却可以改变整个世界!学习歌唱自己的内心吧!也许,你还能成就你的辉煌!”
我的……辉煌……
从此以后的一年又一年,我都在学习用自己的灵魂歌唱。我一遍又一遍的学习着天之弦,海之音,去呼唤自己内心的温暖。终于,我能够感到,自己心里的寒冰,正在一块一块的破碎,消逝。
而世界,却在遭受着灾难,洪水肆虐,文艺丛生,大地枯泽,到处都在祈祷,到处都在死亡……好逐渐感到,或许是我成就自己的时候了,可是……我从不想用生命去交换结局的灿烂……
延续着美丽
我的声音能够传到天堂,却无法带给他足够的震撼。我必须找到那只能让我醒悟的夜莺。
我飞过一片友又一片的土地,彻夜不停地呼唤着。干旱,灾荒让我的心痛苦的抽搐着,我明白,我没有多少时间了。
终于,我在一片成了火海的森林中找到了他。他奋力地救下了一只受伤的鸟儿,自己却已被火焰烧伤,奄奄一息。
我冲进火焰,就下了他,纵然熊熊大火焚化了我的羽毛。
夜莺知道我的来意,只是无力的指了另一个方向,断断续续地说:“荆……荆棘……”
我愕然,如果真的要选择死亡,我又何必苦苦学习呼唤和谐的歌声?你以为我不明白吗?我的歌声在死亡的那一刻才是最美丽的,它可以召唤世界的宁静,可以洗涤心灵,可以……可以让世界回复最本质的状态,那就是最和谐的状态!
你以为,我会选择绽放?
突然,天空传来上帝的声音:“荆棘鸟,难道你还不明白?你一直在寻找,在学习的声音,就蕴藏在你心里。你最珍贵的美丽,只有你才能换出来!”
暴风雨袭来,却掩饰不住我的泪水。我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放下昏迷的夜莺,我向天际飞去……
另一场轮回
一只荆棘鸟的死亡,不需要赞赏;
他只是在寻找最美的地方,梦的方向
然后歌唱歌唱
很久以后的一天,朝阳正从海平线的那端跃起,绿茵茵的草地,鲜艳的华腾,参天大树,还有互相嬉戏打闹的动物。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仿佛在这片土地上不曾有过什么灾难。
天际,一只美丽的鸟儿正在翱翔,美妙的歌声英气动物纷纷抬头观看。在海边,一只不经看的小鸟安然德丽理理自己的羽毛,仔细?a href=“/huati/muqin/index1.html”>母亲』矣鹣卵だ龅纳彩,然后清了清嗓子,用另一种不尽相同的歌声歌唱?/P>
他们都在寻找,寻找世界间最和谐的篇章。
篇8:金黄的宝贝的故事童话
金黄的宝贝的故事童话
故事主要是对对一个出身微贱而最后发展成为“在整个国家里驰名”的穷家孩子的诵歌。这个孩子的胸怀中有一个金黄的宝贝——“声音的力量,而且这种力量在他的提琴上爆发。故事的调子是轻快高昂的。
一个鼓手的妻子到教堂里去。她看见新的祭坛上有许多画像和雕刻的安琪儿;那些在布上套上颜色和罩着光圈的像是那么美,那些着上色和镀了金的木雕的像也是那么美。他们的头发像金子和太阳光,非常可爱。不过上帝的太阳光比那还要可爱。当太阳落下去的时候,它在苍郁的树丛中照着,显得更亮,更红。直接看到上帝的面孔是非常幸福的。她是在直接望着这个鲜红的太阳,于是她坠入深思里去,想起鹳鸟将会送来的那个小家伙。(注:据丹麦的民间传说,小孩子是由鹳鸟送到世界上来的。请参看安徒生童话《鹳鸟》。)于是鼓手的妻子就变得非常高兴起来。她看了又看,希望她的小孩也能带来这种光辉,最低限度要像祭台上一个发着光的安琪儿。
当她真正把抱在手里的一个小孩子举向爸爸的时候,他的样子真像教堂里的一个安琪儿。他长了一头金发——落日的光辉真的附在他头上了。
“我的金黄的宝贝,我的财富,我的太阳!”母亲说。于是吻着他闪亮的鬈发。她的吻像鼓手房中的音乐和歌声;这里面有快乐,有生命,有动作。鼓手就敲了一阵鼓——一阵快乐的鼓声。这只鼓——这只火警鼓——就说:
“红头发!小家伙长了一头红头发!请相信鼓儿的皮,不要相信妈妈讲的话吧!咚——隆咚,隆咚!”
整个城里的人像火警鼓一样,讲着同样的话。
这个孩子到教堂里去;这个孩子受了洗礼。关于他的名字,没有什么话可说;他叫比得。全城的人,连这个鼓儿,都叫他“鼓手的那个红头发的孩子比得”。不过他的母亲吻着他的.红头发,把他叫金黄的宝贝。
在那高低不平的路上,在那粘土的斜坡上,许多人刻着自己的名字,作为纪念。
“扬名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鼓手说。于是他把自己的名字和小儿子的名字也刻下来。
燕子飞来了;它们在长途旅行中看到更耐久的字刻在石壁上,刻在印度庙宇的墙上:强大帝王的丰功伟绩,不朽的名字——它们是那么古老,现在谁也认不清,也无法把它们念出来。
真是声名赫赫!永垂千古!
燕子在路上的洞洞里筑了窠,在斜坡上挖出一些洞口。阵雨和薄雾降下来,把那些名字洗掉了。鼓手和他小儿子的名字也被洗掉了。
“可是比得的名字却保留住了一年半!”父亲说。
“傻瓜!”那个火警鼓心中想;不过它只是说:“咚,咚,咚,隆咚咚!”
“这个鼓手的红头发的儿子”是一个充满了生命和快乐的孩子。他有一个好听的声音;他会唱歌,而且唱得和森林里的鸟儿一样好;他的声音里有一种调子,但又似乎没有调子。“他可以成为一个圣诗班的孩子!”妈妈说。“他可以站在像他一样美的安琪儿下面,在教堂里唱歌!”
“简直是一头长着红毛的猫!”城里的一些幽默人物说。鼓儿从邻家的主妇那里听到了这句话。
“比得,不要回到家里去吧!”街上的野孩子喊着。“如果你睡在顶楼上,屋顶一定会起火(注:这是作者开的一个文学玩笑;这孩子的头发是那么红,看起来像火在烧。),火警鼓也就会敲起火警。”
“请你当心鼓槌!”比得说。
虽然他的年纪很小,却勇敢地向前扑去,用拳头向离他最近的一个野孩子的肚皮顶了一下,这家伙站不稳,倒下来了。别的孩子们就飞快地逃掉。
城里的乐师是一个非常文雅和有名望的人,他是皇家一个管银器的人的儿子。他非常喜欢比得,有时还把他带到家里去,教他学习拉提琴。整个艺术仿佛是生长在这孩子的手指上。他希望做比鼓手大一点的事情——他希望成为城里的乐师。
“我想当一个兵士!”比得说。因为他还不过是一个很小的孩子;他仿佛觉得世界上最美的事情是背一杆枪开步走;
“一、二!一、二!”并且穿一套制服和挂一把剑。
“啊,你应该学会听鼓皮的话!隆咚,咚,咚,咚!”鼓儿说。
“是的,只希望他能一步登天,升为将军!”爸爸说。“不过,要达到这个目的,那就非得有战争不可!”
“愿上帝阻止吧!”妈妈说。
“我们并不会有什么损失呀!”爸爸说。
“会的,我们会损失我们的孩子!”她说。
“不过假如他回来是一个将军!”爸爸说。
“回来会没有手,没有腿!”妈妈说。“不,我情愿有我完整的金黄的宝贝。”
隆咚!隆咚!隆咚!火警鼓也响起来了。战争起来了。兵士们都出发了,鼓手的儿子也跟他们一起出发了。“红头发,金黄的宝贝!”妈妈哭起来。爸爸在梦想中看到他“成名”了。
城里的乐师认为他不应该去参战,而应该待在家里学习音乐。
“红头发!”兵士们喊,比得笑。不过他们有人把他叫“狐狸皮”(注:有一种狐狸的毛是红色的。这儿“狐狸皮”影射“红头发”。)这时他就紧咬着牙齿,把眼睛掉向别处望——望那个广大的世界,他不理这种讥讽的语句。
这孩子非常活泼,有勇敢的性格,有幽默感。一些比他年纪大的弟兄们说,这些特点是行军中的最好的“水壶”。
有许多晚上他得睡在广阔的天空下,被雨和雾打得透湿。不过他的幽默感却并不因此而消散。鼓槌敲着:“隆咚——咚,大家起床呀!”是的,他生来就是一个鼓手。
这是一个战斗的日子。太阳还没有出来,不过晨曦已经出现了,空气很冷,但是战争很热。空中有一层雾,但是火药气比雾还重。枪弹和炮弹飞过脑袋,或穿过脑袋,穿过身体和四肢。但是大家仍然向前进。他们有的倒下来了,太阳穴流着血,面孔像粉笔一样惨白。这个小小的鼓手仍然保持着他的健康的颜色;他没有受一点伤;他带着愉快的面容望着团部的那只狗儿——它在他面前跳,高兴得不得了,好像一切是为了它的消遣而存在、所有的枪弹都是为了它好玩才飞来飞去似的。
冲!前进!冲!这是鼓儿所接到的命令,而这命令是不能收回的。不过人们可以后退,而且这样做可能还是聪明的办法呢。事实上就有人喊:“后退!”因此当我们小小的鼓手在敲着“冲!前进!”的时候,他懂得这是命令,而兵士们都是必须服从这个鼓声的。这是很好的一阵鼓声,也是一个走向胜利的号召,虽然兵士们已经支持不住了。
这一阵鼓声使许多人丧失了生命和肢体。炮弹把血肉炸成碎片。炮弹把草堆也烧掉了——伤兵本来可以拖着艰难的步子到那儿躺几个钟头,也许就在那儿躺一生。想这件事情有什么用呢?但是人们却不得不想,哪怕人们住在离此地很远的和平城市里也不得不想。那个鼓手和他的妻子在想这件事情,因为他们的儿子比得在作战。
“我听厌了这种牢骚!”火警鼓说。
现在又是作战的日子。太阳还没有升起来,但是已经是早晨了。鼓手和他的妻子正在睡觉——他们几乎一夜没有合上眼;他们在谈论着他们的孩子,在战场上、“在上帝手中”的孩子。父亲做了一个梦,梦见战争已经结束,兵士们都回到家里来了,比得的胸前挂着一个银十字勋章。不过母亲梦见她到教堂里面去,看到了那些画像,那些雕刻的、金发的安琪儿,看到了她亲生的儿子——她心爱的金黄的宝贝——站在一群穿白衣服的安琪儿中间,唱着只有安琪儿才唱得出的动听的歌;于是她跟他们一块儿向太阳光飞去,和善地对妈妈点着头。
“我的金黄的宝贝!”她大叫了一声,就醒了。“我们的上帝把他接走了!”她说。于是她合着双手,把头藏在床上的布帷幔里,哭了起来。“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安息呢?在人们为许多死者挖的那个大坑里面吗?也许他是躺在沼泽地的水里吧!谁也不知道他的坟墓;谁也不曾在他的坟墓上念过祷告!”于是她的嘴唇就隐隐地念出主祷文(注:主祷文是基督教徒祷告上帝时念的一段话。见《圣经·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六章第九至十三节。)来。她垂下头来,她是那么困倦,于是便睡过去了。
日子在日常生活中,在梦里,一天一天地过去!
篇9:田野不见了美文随笔
田野不见了美文随笔
望着田野中那一片片绿油油的庄稼,和挺拔的白杨树,闭上双眼,聆听风赐予的美妙的声音,一丝惬意涌上心头,于是我动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假如我们失去了这一切,假如我们失去了农村。
失去了绿油油的庄稼和挺拔的白杨树,失去了人们赖以生存的粮食的来源,温饱问题难以解决,思想上也难以跟得上,世界变的死气沉沉,一个小男孩牵着爸爸的手朝着我的方向走来,我不经意间瞥了他一眼,却迟迟不肯离开,他的模样实在让我难以想象,小男孩头发发黄,微微上翘着,瘦瘦的脸颊显得眼睛更大了些,眼神中充满了他这个年纪本就该有的天真,纤瘦的胳膊,纸片般的身材,不禁让我一股酸意涌了上来,他的.手里拿着一个不知名的果子正无精打采的啃着,喃喃地说道:“爸,你们小的时候也是吃这种果子吗?不知怎的,我吃完不一会儿就会饿了,这样我就不能像超人那般有力量了呢。”父亲被孩子充满童趣的话语弄得哭笑不得,他回道:“儿子,我们小的时候可不吃这个,那个时候,人们勤劳能干,种着大片大片的庄稼,家家户户都能吃饱,并且能够增强体能,哪像现在啊,时代不同了,人们好逸恶劳,再加上环境恶化,大风肆噱,导致庄稼都难以生存,瞧把我儿子饿成什么样了。”
听到这,我才慌个神来,什么!庄稼难以生存了,不可能的,我跑到曾经绿过的土地上,一片片土黄色刺痛了我的双眼,原来的绿色真的不曾拥有。忽然,一阵大风卷起,黄土迷离了我的双眼,我逃离似的跑到了人声鼎沸的街道上,嘈杂的声音立刻充斥着我的双耳:“这日子没法过了,怎么办啊,没有粮食,庄稼也养不活,大风疯了似的刮着,真是造孽啊。”一位微胖的大婶带着哭腔喊着,盘腿不顾形象的坐在满是黄土的地上,双手一起一落的拍打着地,时不时的还擦拭一下眼泪。我也想到了那个大风,人们过度的开垦林木,扩大耕地范围,也难怪风会越来越大,以至于连庄稼都卷的一丝不剩。
现如今最大的问题便是人们的温饱问题,当饥饿的人们将目标转向了牲口准备吃肉时,又一个新的问题产生了,那便是燃料的问题,没有了庄稼,作为可替代燃料的东西可不多了,煤、本就稀少的树木、天然气等变得格外抢手。终于饥饿的人们饱餐了一顿,日复一日,好逸恶劳的人们逐渐意识到可替代燃料的减少,并且风也比以前大了许多,但他们却不以为意。
风仍猛烈的吹着,它越吹越狂妄,我站在那一片土黄色的地上,看到不远处那个瘦小的身影,那不是那个小男孩嘛,在狂妄的风中他一个踉跄差点摔倒,我连忙走上前扶住他,问:“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块面目全非的土地上呢?”小男孩天真的说道:“爸爸说这里有大片大片的庄稼,我好奇就过来看看,可是什么都没有。”“对,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人们自己酿成的苦果。”我语气中不自觉得充满了讥讽,小男孩则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
我站在这片土地上,无奈地听着风狂妄的声音。人们处于一片混乱之中,农村没有了,庄稼消失了,没有粮食,有的只是人们用不知悔改的腔调发出的更加狂妄的声音。
“太可怕了!”我惊呼着睁开双眼,却发现原来是个梦,难怪那么的不可思议。幸好只是个梦,可这真的只是个梦吗?
篇10:田野的写景随笔
田野的写景随笔
山峦起伏,风景在车窗外一闪而过,视野里出现了大片大片的田野。田野是花草的天堂,是种子的沃土,是河流的温床……美丽的田野,像一幅美丽的水粉画,随着四季的转换展示出春种、夏长、秋收和冬藏的四季美景。
春。
春天的田野是生机勃勃的,是万物的开始,是忙碌而欣喜的。春天的脚步走得轻巧,走得匆忙,走得矫健,像朝阳,像清风,像匆匆谢去的荼靡。它来了,像一条苏醒的溪水;它走了,像一朵匆匆开放的梨花;它睡了,像一只刚出生的小鹿……
春雨潇潇而下,立春过后的田野,长满了嫩绿色的草芽。耕牛走过开满花草的野地,留下浅浅的脚印。山脚下的.小溪,流水淙淙,溪水边的小果蔷薇开出粉红色的花朵。河水在空无一物的田野上蜿蜒,偶尔能再水面上看到水鸭追逐水草,给寂静的田野带来生机。
清明节前后,天气突然转暖,阳光浅浅递洒落,桃花盛开,油菜花开出黄色的细碎的花朵,蜂蝶翩翩。向阳坡上开满了一簇簇红色的映山红。农夫赶着耕牛在水田里辛苦地劳作,水田里站了几个人,插出一行行整齐的秧苗。经常是几个日夜,整片平原变得绿油油的。孩童在水田边采摘野花,相互嬉戏,时光如流水般在短暂的春日里消逝。
夏。
夏天的田野是热烈的,激昂的,充满生命的活力。热辣的阳光照在一片绿意盎然的田野上,夏风吹过,翻起绿浪,水稻起起伏伏,像一首热闹而奔放的诗。远处的山脉连绵起伏,就连河水都变得脚步匆匆,在石头上激起浪花,奔流向远方。
夏天的田野,水田里站立着一群白鹭,时而飞翔,时而站立,时动时静,寂静的田野变得趣意盎然。燕子在天空中盘旋,像身着燕尾服的绅士,时而展翅,时而滑翔。电线杆上站满了麻雀,叽叽喳喳的议论着夏天的炎热。
秋。
秋天的田野是喜悦的,是饱满的,是沉甸甸的。金黄色的稻田,稻田一夜之间变成金黄色,秋风吹过,翻起稻浪,扑鼻的稻香让人心旷神怡。
天空是那么的高远,田野是那么的空旷。站在金黄色的稻田间,闭上眼睛,仰望天空,突然觉得,天地间的烦忧都消散,就连呼吸都变得轻飘飘。
农夫开始收稻子,挥舞着锋利的镰刀在田间劳作,汗水低落在略带湿意的土壤里,满头大汗,却乐此不疲。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瓜果成熟,稻子丰收,就连田边的野菊花都来得汹涌,心也变得明朗起来。
冬。
冬天的田野是沉寂的,枯黄稻茬在水中枯萎。燕子早已飞向南方,只有不畏寒冷的麻雀依旧在电线杆上叽叽喳喳。田边的板栗树落光了叶子,河水依旧潺湲至远方。花已谢了,草也枯了,田野变得安静,像一个洗净铅华的戏子,一脸素颜,安静地睡去。
少年牵着牛缓缓地走过田间小路,太阳照在山峦上,万籁俱寂。耳边偶尔能听到池塘里的鱼儿跳出水面的声音。进入腊月,偶尔会下一两场小雪。雪花纷纷扬扬地落满田野,空旷的田野盖上了一层薄薄的棉被。白雪皑皑,像即将落幕的哑剧,安静,恬然。
“为什么你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肥沃的田野,是美丽的,是宽广的,是沉寂的。没有高歌,没有炫舞,没有浮华,有的只是默默的奉献和沉甸甸的胸怀。田野是一首歌,唱不完你的沉默;田野是一首诗,写不尽你的孤寂;田野是一幅画,画不尽你的神韵……
篇11: 田野遇险记生活随笔
田野遇险记生活随笔
想起那次田野遇险记,真是吓人啊!
那是一个十分炎热的暑假,我和表哥背着家人偷偷地溜到了田野里去玩了。
说到田野里玩儿,可表哥又说要到邻山去“冒险”,没办法,本来想去抓青蛙的我只好跟着表哥去搞那个什么所谓的“冒险”。
嘿!还别说!刚到邻山我们可就就发现了个“大宝藏”——河边的一棵柿子树!虽说我不爱吃那玩意儿,可这毕竟是我们“冒险”的收获,所以我们还是三下两下的爬上那棵大树并随手就摘下了几个柿子塞到口袋里。
正当我们满载而归之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有一只一米多长的大黄狗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表哥真不够朋友!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一溜烟就跑了,在大黄狗还没有追上时就跳到一条小水沟的另一边逃走了!却让我单枪匹马地跟大黄狗作战!
当时我本来想冷静下来,等候大黄狗离开的`,可谁知大黄狗却我主动发出进攻!当时的我急中生智,从口袋里抽出一个柿子扔了过去,呀!好准!我既然打中了大黄狗的脑门!(唉,不去当投弹兵真是太可惜了。)
这一扔可不得了!也许大黄狗被我扔得神经错乱了!汪汪地狂叫着,然后拼了命似的朝我奔来。此时此刻,没想起了一件事有什么办法比逃跑更好了,于是我拼了命似的逃跑。
跑着跑着,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奶奶曾经告诉过我——遇到狗时千万不能乱跑,好好地蹲在地上看着那条狗,那狗就认为你要发起进攻了,所以就会逃走。
我不管那么多了,转过身来一蹲。
只见那狗先是一愣,看了看我,夹着尾巴就溜走了。
我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下了,我还以为大黄狗会咬我呢!
打跑那条狗后,我立马回家了,并对亲人们叙述了我这次历险的过程,还嘲笑了胆小的表哥。
打那以后,就是再大的狗我也不怕了,因为我明白,许多狗都是以为人好欺负才追我们的,我们太重看了那些胆小的狗了!
篇12:关于新疆的随笔:最是迷人数金黄
为了找寻秋日的斑斓,为了聆听秋天的诉说,也为了觅获秋季的欢歌,在这个秋日畅、秋水长、秋草黄的深秋,我们一行行走在祖国的边地之边,西北之北,畅游了新疆之疆。
我们赴新疆的首程就是阿尔泰山南麓的喀纳斯湖。早上七点从乌鲁木齐出发,经过十几个小时跋涉,穿过茫茫戈壁,走过漠漠沙海,奔驰近两千公里,途中远观寸草不生的火烧山,亲抚古尔班通古特沙漠,晚上七点多到达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那里距喀纳斯不到200公里。次日早上六点钟准时向阿尔泰山、喀纳斯进发。
阿尔泰山位于准噶尔盆地的东北侧,它在蒙古语中意为“金山”,民谚有“阿尔泰山七十二道沟,沟沟有黄金”,因其富含金矿,盛产黄金,故名金山。同时因为阿尔泰山植被丰富繁多,生长着西伯利亚冷杉、落叶松,云杉、雪松和白桦、白杨等等,水草丰茂,风光壮美。特别是每到秋天,漫山遍野一片金黄,看上去就象一座金山。
走在喀纳斯湖边,只见每座山都有不同的景致。有的山树树皆黄色,叶叶染金晖。有的山一丛丛金黄,一层层翠绿,层林尽染,秋色灿烂。喀纳斯湖水湛蓝澄澈,明静如练,这山光水色令人陶醉。在卧龙湾,水中的沙洲酷似卧龙,绕洲清流如浣洗碧纱的乳汁,绿水似明镜,照出美人影。在富有诗情画意的卧龙湾、月亮湾、神仙湾,即使天上下着些微雨,地上有些微寒,但丝毫不影响大家勃发的激情,各类各色美女依然颔首对着镜头微笑。特别是在月亮湾,那一湾呈“S”状的清泉,映衬着满山的金黄,无论怎样拍照,都是绝色的美妙。在喀纳斯农庄家访,聆听蒙古族图瓦老人吹奏的苏尔,从动人的旋律中,我们听出风声雨声波浪声和牛羊欢叫声,也想象到图瓦居民“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的游牧生活。当地图瓦人传说,湖中有巨型“水怪”,常常将在湖边饮水的马牛拖入水中,这些传说给喀纳斯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但据科学家考证,所谓“水怪”应该是当地特产的一种大红鱼——哲罗鲑在作怪。这种鱼通体红色,体型巨大,性情凶猛,出没时在平静的湖面上掀起巨浪,搅得湖水汹涌澎湃,十分雄奇壮观。神秘莫测的喀纳斯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深深地吸引了喜爱探秘的游客。走在喀纳斯湖边,抬眼望,蓝天纯净,白云纯粹。脚下绿水长流,黄影密布。黄叶白杆的白桦林、毛白杨一丛丛,一片片染黄了几座山,美轮美奂!走到临水栈道,只见金黄的桦树叶星星点点散落满地,先生指着一地金黄,就坐这里吧,给你来一张!于是我的这一瞬间被定格在金黄的美丽中。
走近布尔津乌尔禾,那8万亩野生胡杨林蔚为大观,简直是一片金黄色的火海,一直“燃烧”到天边!维语称胡杨为托克拉克,意即“最美丽的树”。维族美女带着我们参观生长了8的“夫妻”胡杨,一个粗壮的树蔸,生发出两棵壮硕的树枝,枝枝丫丫都有那些祈福的人们挂上的小红布条在飘扬。维族美女介绍,胡杨林里有很多宝贝,如野生黑枸杞、罗布麻,这些都是现在治疗“三高”的良药。她还告诉我们辨认骆驼刺丶芨芨草等。她指着两棵并立的大胡杨介绍,这两株胡杨生长了300多年,是你们汉族人的门神树”,同伴们顿时肃然起敬。看着铺天盖地诱人的金黄,一个个啧啧称赏。有的抚摸着纹路清晰而粗糙的树蔸或树桩,有的拉住黄红的枝叶,还有的干脆地爬上树丫或站或坐,一个个心花怒放。在西北,胡杨抗风沙、抗干旱、抗盐碱,有着坚韧不拔的精神、顽强的生命力,被人们誉为“沙漠英雄树”。胡杨生长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下一千年不朽!在新疆,胡杨就是一种励志树,它教人坚强,给人启迪。
走进白沙湖,只见碧波荡漾,莲荷飘摇,绿苇点头,尤其绚烂夺目的是那一湾金黄的白桦树和金红的欧洲山杨,迎风招展,在蔚蓝的天幕下,在银白的沙丘边,象一片金红的云霞,染红了半边天。一群群爱美的女士们把所有的“道具”,那鲜艳漂亮的纱巾、绚丽多彩的帽子都舞起来了,她们从不同的角度,摆出各种姿式留住美丽迷人的瞬间!长沙同行的一家三口,那位爱心美女为给父母抢拍一张好照片,整个人匍匐在沙丘上,把那耀眼的金黄作为背景摄进了相框。而这一家三口的甜美又被我那有摄影行家眼光的先生所抓拍!白沙湖的美景被称为“沙漠奇景"丶“塞上小江南”,那美妙的湖光树色的确令人流连忘返!当时站在湖边银白色沙丘中,只见黄红白绿树影婆娑,花影摇曳。湖中碧水如鉴,映照出那漫天金黄!我想,白沙湖的美景就象是那位油画家的画作一样唯美。
在生产建设兵团某师立有“六分场一连”标牌的连片的庄稼地里,那一望无际的向日葵、玉米地,闪烁着一幅丰饶图景的金黄。在长途车上,我能清楚地看到那已经收割的大片金黄的玉米根蔸也很是壮观,依然能感受到丰收的意味。
在天山天池边,有一大片金叶红果树,那些树有一人多高,叶子金黄,斑斓耀眼,那串串小红果子如玛瑙般鲜红亮丽。在天池边,好多人排成长龙等着在写有“天池”的风景石边留影。而我和先生却“贪婪”地在那片金黄中穿梭游走,沉醉不知归路。回到车上,我把微信头像换成了金叶红果中的微笑。那金叶红果真的很漂亮,但究竟是什么花呢,先生下载了个“形色”软件,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那叫欧洲荚迷,因着花头顶又名佛头花,更因首先发现于浙江天目山,故名天目琼花,她是名叶花果均美,美得名副其实。
记得去新疆前,先生多次与大学同学于总沟通,了解西北游的最美路径。于总原是湖南平江人,本就热情好客。到新疆当晚他们一家就请我和先生,还有在乌鲁木齐工作的另一个同学的一家一起到维族特色酒店米拉吉大块朵颐,品尝美食,于夫人还给我们准备了几种鲜美的葡萄第二天旅途中享用。因新疆与湖南有两小时时差,常常到下午七八点还是霞光满天。因我们跟团旅行,每天晚上到酒店比较晚。于总很热情,每天都与先生电话,还要再请客。她夫人与舞蹈家杨丽萍同姓同名,同样美貌动人,且热情贤淑。先生问于总退休后是否回湘养老,于总说即使老了,乌鲁木齐还是要住的。从20岁参加工作到现在已三十几年,他把青春年华和心血汗水奉献给了新疆,早把故乡作他乡了。于总说起家人一脸幸福,谈起新疆眉飞色舞,其爱边恋疆之深情溢于言表。巧的是他名字叫“黄金”,如调过来,正契合我这篇文字的题目“金黄”。
新疆人不仅热情好客,而且个个能歌善舞。在新疆处处充满歌声,充满欢乐。在天山天池边、在吐鲁番葡萄架下,甚至在维族特色酒店米拉吉大厅回旋的都是欢快的《咱们新疆好地方》、优美的《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的旋律,无论维族、哈族,还是汉族,无论姑娘小伙,还是大爷大妈,都随节奏跳起欢乐的舞蹈,我们置身其中,禁不住一起手舞足蹈。
在大西北,在大新疆,有荒漠、有绿洲,有高山、有盆地 ,有戈壁、有清流,有雪山、有草原,有森林、有湖泊,还有汗水和丰收,更有发展和跨越。在新疆所到之处,我们时时都感受到欣欣向荣的奋进,处处都能体验到蒸蒸日上的创新!这一幅幅金黄的美景,一张张丰收的画图中凝结的是生产建设兵团战天斗地的汗水,凝聚的是新疆人民向勤向善的智慧!所以说,在大西北,在大新疆,一朵朵花有花的坚贞!一株株草有草的坚韧!一棵棵树有树的坚守!
在吐鲁番绿色的葡萄架下丶在建设兵团洁白的棉花田里、在金黄的向日葵和玉米地里,在哈萨克老大爷黄灿灿的烤羊肉包子里,在乌尔禾那片蔚为壮观的黄杨红柳中,在喀纳斯那一山白桦树的金黄里,我们看到了一个硕果累累、丰收在望的新疆,感受到了一个辽阔浩瀚、广袤丰饶的新疆,更是体会到一个米拉吉(维语即节节攀升)、亚克西(维语即好棒)的新疆。
壮阔新疆,无限风光。一个星期的北疆游,我们穿行在瓜果之乡、歌舞之乡、黄金玉石之邦,切身体验了缤纷多彩丶绚烂多姿的新疆。但我想,在新疆,在深秋,最是迷人数金黄。
本文作者:肖玉冰(来源公众号:草根叙事)
篇13:故事随笔
她们三个人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大女儿把钻石给了二女儿和仙杜丽娜。二女儿把漂亮的衣服给了大女儿和仙杜丽娜。仙杜丽娜把三块糖果给了大姐和二姐。三个人别提多高兴了!
她们三个更像同父同母的一家人了。
有一天,仙杜丽娜被邀请去参加舞会,两个姐姐嫉妒了,气愤地说道:“仙杜丽娜,为什么?我们也不比你差,为什么他只邀请你?不邀请我们?为什么?”
“不、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样的?说啊!那是怎样的”
仙杜丽娜哑口无言了,不知说什么好了。
“说不出来了吧!你就是不让我们去参加舞会!”
“不!我没有。”
两个女儿把这件事告诉她的妈妈,并说是仙杜丽娜不让她俩去的。这下仙杜丽娜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她的后母相信两个女儿的话了。开始对仙杜丽娜不好了,让她啃干面包、让她和水、不给她穿新衣服了,只给她一件破破烂烂的裙子,一双木板鞋。让她做她的仆人,仙杜丽娜的爸爸也无话可说只好那样的了,仙杜丽娜的后母让她谁在厨房的灰堆里,每天她都黑乎乎的两个女儿都叫她“灰姑娘”还好动物们可怜她,每天都有动物们帮她,小鸟叫她起床,老鼠给她整理衣服,松鼠给她铺床。她还是快乐的生活了。
篇14:故事随笔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留醉。
几时重?
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题记
是从《乌夜啼》中让我认识了他,让我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在南边的南边,江南的烟柳画桥风帘翠幕之中,参差着十万人家,这里曾经有着一个叫做南唐的国家,玉楼琼殿中生活着一个名叫李煜的皇帝,是他让我感到空前的惆怅,那种悲伤的无可奈何。
正值春红的时节,江南的景色犹在清风里摇曳,绵绵的细雨亦柔柔地滋润着无边的春色,然而夏天却已在不经意间悄然逼近。在飘零的桃色中,传来阵阵悲伤的古琴歌声,无奈之情荡漾于弹琴人周围,其中还夹杂着对苍天不公的恨。一切温软的情愫在轻轻地消退。无奈时光太匆匆,想一想经过的往事走过的路,迷迷茫茫恍然如一梦。
曾经憧憬岁月如歌,无论朝雨寒风,每一天都可以快快乐乐,为了心中的梦想,即使风雨也执着。也曾吟那甜美的诗句,感动于那风花雪月的情意,心伤那凄婉的故事;也曾期待那快活的天堂,流连在理想的诗情画意,期盼流传不朽的传奇。而如今这理想却消磨在岁月的长河里不见踪影。
南唐在中主后期,已称臣于宋。李煜在位时,一直卑屈事宋,岁时贡献,府藏为之空竭。但他仍不思振作,浮华奢侈,迷信佛教,终于被宋所灭。有人说,在我国历史上,如果少了象李煜这样一个皇帝人们也许不会太在意,但是,如果少了像李煜这样一位词人恐怕就会给后人留下一些遗憾。从帝王变成囚徒,在各朝君主中,恐怕再难找到像“南唐后主”李煜这样的人,可他却无疑是一个伟大的词帝。“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他也想治理好国家,但是上天弄人,这才会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感叹,才会有“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凄凉。他也为亡国而悲伤愤恨,只不过他没有将这样的恨转为奋战沙场的力量。“无言独上西楼”看似平淡,意蕴却极为丰富,“无言”并非真的无言,从一个“独”字便可看出,是无人共言。登“西楼”,词人可以东望故国。仅六字,一下子简练的勾勒出主人公的凄惋、悲苦的神态……是他错了,还是苍天错了。
他希望以自己的一片赤诚,换取宋太祖的宽容之心:他主动削去唐号,称江南国主,请罢诏书不名,贬损一切制度;宋使来唐,他衣紫抱,去瓯吻;他每年从国库拿出大量财物贡宋,名定曰助祭、助葬,名之曰犒师、买宴、贺节令;他还奉宋旨意,写书与南汉主刘鋹,约与俱事宋。开宝六年,宋卢多逊来求《江南图经》,李煜深知这是宋将南伐的前奏,但他还是令人抄录一本送去了。他存的是侥幸心理,南唐晚亡一天,似乎他这个嗣主便算尽到了义务,也算对得起列祖列宗了。他太天真了。
无奈降后,李煜心情抑郁,务为长夜饮,宋宫每日供酒三石。作为降王,宋帝在生活上并没有难为他。但是他们却剥夺了他的人身自由,并且百般凌辱他的人格和尊严。
这恨是那样深长,那样强烈。他无法摆脱,剪不断,理还乱。他有时拼命饮酒,为的是暂时麻醉一下痛苦的神经,但酒力一过,哀愁忧苦又一齐涌来;他有时又寄情梦幻,一饷贪欢,而一梦醒来,终究是幽凄寂寞。“此中日夕,只以眼泪洗面。”他只有用笔,用颤抖的心音,填写一首又一首小调,长歌当哭。
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生命,着实令李后主醉倒。
最让他感触深刻的就是“胭脂泪。”
李后主所谓“胭脂泪”实以美人象青春,也即哭美人。
哭美人,就是哭青春、哭生命。
之所以以美人象青春,是因美人独受钟于自然的恩泽,若花季之炫烂。美人之美艳又似妖桃之短暂。
李后主的“醉”,实际是一种醉后的哀哭。在帝王的享乐生涯中,深深隐藏着一种悲哀。是一种平常人难以企及的大悲哀,那就是好景不长。
哭是爱的高级情绪。哭也是人的柔弱之美。人的哭,是生命的体验,也是人生的美学自觉。人生在这个世界,若不会哭,则是一种浅薄。
人伤心于理想之爱的虚幻,更伤心理想之爱的可贵。
哭,似平无能为力。但是哭也可以感天动地。泪也可以流为爱河。
哭,人的高层次醉倒。人一旦到达美的境界,便会哭,尤其是艺术天地。
胭脂泪,不知何人又再为它心醉,又不知几人再为它心碎?这一刻的心痛,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林花匆匆开过,又谢了,但它终究开过,美丽过。虽然匆匆,却已够了。
篇15:故事随笔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天空完了无云。几只小鸟在枝头“唧唧喳喳”着好像在说:“早上好早上好。”
再过几天就是教师节了,同学都都在讨论送老师什么,小红也在犯愁送老师什么。突然小红想到老师喜欢菊花,她便想送菊花给老师。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教师到,小红拿着刚刚采的菊花准备送给老师。到了学校,可是小红怎么也不敢到老师办公室去送花。于是她扭扭捏捏的来到了老师办公室窗前。小红见老师不在,心里不在紧张了。她想“老师可能又为我们工作了一个晚上,去看早读了。”小红插花时想“老师看到了花,肯定会很高兴的。插完花,她想“老师为了我们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这时一个声音传来,小红想可能老师来了,她便蹦蹦跳跳的到另一个老师的办公室去了。
老师为了我们,花费了多少心思啊。有一句话说的好:“老师是辛勤的园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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