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材料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精选4篇)由网友“福禄寿”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党建材料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专项检查工作通报
经学校第103次党委会同意,校纪监审联席会成员将于12月26日—30日期间对部分二级单位和二级党组织进行有关内容的专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抽查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情况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
抽查学院(部门):外国语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高职学院、工业技术中心
二、抽查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
抽查党组织:电气学院党委、机关第二党总支、电子信息学院党总支、设计与艺术学院直属党支部、汽车学院直属党支部
三、抽查部门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牵头部门:资产财务处、审计处
抽查部门:后勤基建处、科研处
四、各类访谈
牵头部门:纪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请各被检单位(部门)做好准备。
校纪监审联席会
年12月16日
篇2:专项检查工作通报
银江镇,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区国投公司、区城投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按照《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攀财监[]6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攀东委办[2008]22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8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隶属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协会和学会、区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
二、检查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或套(骗)取、虚列有关支出,未将资金收支等财务活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在法定账目中统一核算或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私存私放财政性资金和其他公款的行为。主要包括:
1、截留、转移、隐瞒国家和单位的收入,私存私放。
(1)部门、单位将经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使执法权应收缴的罚没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转移、隐瞒,私存私放。
(2)部门、单位将代管的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经营收益全部或部分截留、转移、隐瞒,私存私放。
(3)将单位取得的其他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转移、隐瞒,私存私放。
2、部门、单位违反规定取得的收入,私存私放。
(1)部门、单位利用行使公共权力,通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将违规收取的各项收入在擅自设置的账目内进行会计记录,私存私放。
(2)或将违规收取的各项收入转移到下属单位、学会、协会、工会帐户存放。
3、骗取、套取、虚列有关支出,私存私放。
(1)利用虚假发票或真发票假事项等欺骗手段,违规转出资金,私存私放。
(2)上级与下级单位或下属实体、相关单位之间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之外,私存私放。
(3)以虚假会计事项或以重复列支等手段虚列支出,将财政资金等公款转出法定账目之外,私存私放。
(4)通过伪造会计凭证、撤换并重新编制会计、篡改财务报告等手段,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私存私放。
4、利用学会、协会和工会帐户私设“小金库”。
部门、单位未执行批准的预算,未按规定程序、标准、范围,擅自向下属单位、学协会、工会补助或下拨资金并违规开支。
5、商业贿赂等取得的收入,私存私放。
部门、单位行使公共权力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违法违规取得的商业贿赂性等收入,在擅自设置的账目内进行会计记录,私存私放。
6、其他形式的私存私放。
三、组织领导:
(一)按照《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攀财监[2008]6号)文件的要求和《关于印发〈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攀东委办[2008]22号)文件的精神,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共同承担,区财政局牵头组织。成立由区委、常务副区长赵路任组长,区财政局局长向华、区监察局局长肖春义、区审计局局长代长华、区民政局局长肖学为小组成员的“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各成员单位抽调2名同志组成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财监办。
(二)“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检查计划,组织检查工作,加强督促,确保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按时完成。
四、检查步骤和方式:检查分为自查、重点抽查和整改处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各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隶属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协会和学会、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和省、市各项制度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边清理检查,边处理整改。于2008年8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报区“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二)重点抽查阶段:自查工作结束后,由区“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区属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三)整改处理阶段:11月底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认真做好调查取证,严格区分问题性质的基础上,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 2222649 联系人:梁纲
xx民政局 东区监察局
年八月七日
篇3: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
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
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活动要求,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县工业发展局等行政执法组单位参加,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按照三政办发(20XX)第75号文件安排,20X年7月12日前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阶段,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7月10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但检查工作开展至今,仅有14家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县法制办,其他部门对该次检查工作未引起重视,虽经多次督促,至今未报送书面自查报告。
(二) 按照三政办发(20XX)第75号文件安排,20XX年7月12日至20X年7月31日为重点检查和抽查阶段。县政府法制办、县工业发展局、县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从7月15日至7月23日,对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物价局、县质监局等6个行政执法单位及其下属队所进行了检查。检查的目的主要是发现并指出执法过程中的存在问题,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检查以书面审核为主、询问工作人员为辅的方式进行。检查的法律依据主要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各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的内容严格按照75号文件规定的`11项内容进行。
二、主要成绩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6个受检单位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能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往年相比有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执法职权均能够分解落实;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基本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案卷质量比以往有了明显进步。
三、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活动发现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证据收集有瑕疵。
部分案件处罚主体的资料不齐全,表现为:被处罚人为自然人的没有身份证明;被处罚单位没有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过半数单位对作为处罚证据的照片都没有经过当事人的确认,或案卷证据清单中注有照片,但案卷内没有收集。个别案卷复印件来源不清,既未注明出处、取证日期,也未在复印件上面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笔录制作不规范,主要表现为:
1、部分案卷询问、检查笔录过于简单,没有写清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情节,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过程,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相关内容;
2、有的询问、检查笔录,没有执法人员签名或只有1名执法人员签名;
3、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不符合规定,有的签字仅在末尾出现。
(二)程序方面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在检查中发现的程序错误主要有:在做出行政处罚前,没有事先告知当事人做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或者虽然告知了上述权利,但行使权利的期限尚未届满、当事人又未明确表示放弃相关权利的情况下,作出相关决定。
(三)法律文书制作存在欠缺。
某些法律文书填写不够规范,有漏项或填写不清楚;有的处罚案卷没有调查终结报告和结案报告;有的结案报告内容不充分,基本情况和案情叙述不清;有的没有领导签批意见;有的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没有加盖单位公章;有的法律文书案件承办人签字不规范。少部分单位的处罚决定书格式、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不具备,表述不够严谨。
(四)案卷归档装订不符合要求。
受检的大部分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案件进行归档,但有部分单位建档意识不强,档案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没有按照档案归档的要求制作卷宗,出现有漏页、缺页、页面大小不统一的情况;个别部门的卷宗编号、卷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排列、页码编序不规范;某些部门没有及时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装订成卷,而是将资料装入信封袋,有的甚至只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将资料订在一起。
(五)效能制度落实不力,流于形式。
在检查中发现多数行政执法部门不能遵守“20个平静工作日”制度,存在随意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部分执法部门多以特殊情况为由,未向涉企栓查审核办公室提出申请。
四、几点建议
规范部门执法行为,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对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对提高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对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有针对性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案卷制作水平。
(三)完善卷宗评查制度,常抓不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通过组织召开优秀案卷现场观摩会,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使执法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运行机制,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篇4:学院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学院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系按照学院《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现对检查及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办公用房超标
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系部所以办公用房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符合标准的办公用房进行重新分配,详见附表。
二、超标准接待
系部本年度共安排接待6次,分别为*招聘会、*招聘会、***招聘会、2018届毕业生双选会、**基地盘点审计和“2017年高职院*****”专业水平测试,均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接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以形式主义贯彻上级文件
系部严格按照《******系2017年目标责任制》要求,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根据目标内容、评价标准,落实责任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四、违规操办婚丧宴请
本年度系部没有教职工举办婚丧宴请。
五、收受礼品礼金
截至目前,系部未接到一起关于收受礼品礼金的举报和线索,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和学生通过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进行举报。
六、违规发放津补贴
本学年累计完成34个班级285门次的教学任务:其中理论课226门次,集中实训18门次,*2门,**21门,**13门,**5门。共计完成课时15939.46.其中理论课时9651.68个,实训课时6287.78个,组织听课60人次,收取听课记录表74份,通过反馈,教师授课效果显着提高,全系教学稳定率达到97%以上,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本年度实训室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履约质保金的`支付、实训室耗材、气管路费用、实训室文化建设等,涉及资金约*万元,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6。
七、文山会海
本年度会议包括教师节联欢会、自主招生面试和技能测试、校企合作专场招聘会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7。
八、公差旅游
本年度共计出差49次,出差事由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师资培训、参加技能大赛、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等,出差地点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地,出差人次:近100人次 ,均能按照规定时间出行,未发现借公差旅游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8。
★ 关于整改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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