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23-09-17 08:46:50 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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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篇1:党支部工作条例

最新党支部工作条例全文

一、总则

第一条 党支部在校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支部的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支部的年度和学期计划,或短期工作要点,并负责实施。

第三条 领导和组织所在部门的教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形势任务教育,与部门行政领导一起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条 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党员党性、党纪、党风教育计划,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教育引导党员带头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三、制度建设

第五条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对犯有错误的党员的纪律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应对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作好准备;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建立会议台帐。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至2次,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支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每次会议都应有明确的议题和讨论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2次。主要内容:组织党员政治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每月一次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党小组长要认真准备,组织开好会议;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纲、督促党员按照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党委组织的党课教育活动,也可单独组织党课教育。

第六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支部要严格执行党委的统一部署,搞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第七条 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认真做好党小组 每月一次 和党支部 每季一次 检查考核工作,使党员责任区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 报告工作和请示汇报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

党支部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总是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应及时请示校党委。支部还必须按年度向党委汇报工作,特殊情况下应及时汇报。

第九条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支部要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党员要有确定的联系对象,支部要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台帐。

四、组织建设

第十条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制定培养、教育、发展规划,指定专人作申请入党同志的培养联系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台帐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台帐。

第十一条 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责任制。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委员要各司其责,凡属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1、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对上级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贯彻和检查。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向党员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定期研究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作总结,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开好支委会,加强团结,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5)全面掌握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内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2、组织委员会职责:

(1)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3)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协助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委教育。负责支部的纪检工作。

3、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宣传教育。

(2)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出学习计划并组织好各党员小组的学习。

(3)负责收集各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宣传和交流。

(4)及时了解党员各个时期的反映,并积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小组长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向支部反映汇报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3)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及时向支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做好事。

(4)协助支部做好入党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按时收缴党费。

五、其它

第十二条 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督促党员用好《党员手册》。

第十三条 坚持支部工作月报制度。

党支部一般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党支部。

篇2: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支部工作会议的法规。它对支部多个不同领域进行了界定,进一步将支部工作制度化,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推动支部建设全覆盖、全渗透。《条例》中指出,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中央想要发展,离不开千千万万的基层党支部这一基础单元,要吸收优秀人才,就需要建强、建好基层党支部,为党的肌体注入健康、新鲜、有活力的血液。只有真正做到基层党支部的全覆盖,才能让党组织的力量常随百姓身边。

推动支部体系的完善。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础。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把党支部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能够带动党员充分发挥自身主体作用,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动支部工作的开展。条例规定了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标明了各类机关党支部不同的工作重点。杜绝千篇 一律的工作方式,开展更加适合支部工作的工作。基层党建工作需要建立严明的体制机制,划分岗位,明确责任,让每个党员认清“糊涂账”的危害,主动承担责任,这是新时代中国对党支部、党员干部的要求,能够督促党员干部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党员。

篇3: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从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等方面对党支部的工作方式以及工作内容进行了说明,细化了工作分工和责任,有利于从严治党的实际践行,有助于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新时代下党支部的完善、党组织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了标准。

通过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我们既能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又能提高对于党支部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综合素质。作为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不断学习,在学习中认识到自身的缺陷,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结合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严格规范各个党支部,严肃党组织环境,完善工作制度。通知指出,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我们要紧跟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在打好基础的前提下,发挥创造性思维,推进新的发展。

篇4: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过个人自学,我对《条例》的印发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每名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党的工作落实必须要落实到每个支、每名党员。《条例》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建设的突出位置,对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有重要意义。

二、对我们工作的帮助。《条例》详细介绍了党支部设置标准、成立要求、换届程序等,规定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基本任务,明确了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的会议要求,以及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的主要内容等,对日后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我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并引导党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增强下属支部党员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篇5:有关《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心得

《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正所谓正人先正己,党员领导干部需要严格自律“四个注重”。一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现象作斗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从最近身的地方构筑起预防和抵制特权的防护网。二要注重选人用人上把握好方向、守住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三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四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对当忠诚老实,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党组织也决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放松监督。

做政治的明白人,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这是《条例》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目的是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推动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与时俱进,权威深刻。《条例》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从制度层面作出系统谋划、全面部署。明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严把选人用人档案关、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应用、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力促以制度创新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定位精准,注重效用。《条例》明确了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定位,提出了干部人事档案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始终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注重完善分级负责、集中管理体制,打造政策统一、相互衔接、有机配合的工作新格局,形成以宏观指导和原则要求为主,兼顾实际操作的党内法规;完善并丰富档案内容,注重收集体现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等方面的材料,增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要求,为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提供翔实的档案信息。

设计规范,要求严格。《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并针对不同类别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在工作机制方面做了详实规定,用以推动形成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新引领,全国各级各类人事档案管理政策融通、机构联通、流转畅通的新模式;对于近年发现的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条例》从制度建设入手,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树立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从根本上铲除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存在的条件和土壤;新设专章明确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为全面规范档案“建、管、用”进行了制度规范。

《条例》的出台,为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标准规范,将有力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管理干部,全面、从严、系统地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条例》指出,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作为一名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层组工干部,在学习了《条例》后我深刻的感受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在政治上提高站位,在思想上时时警醒,筑牢精神之坝,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定管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岗位,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二是严格工作标准。《条例》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的主要内容和分类,并就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提出了要求。在我们日常管理和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档案内容进行分类,在档案数字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强化标准理念、把控环节流程、执行技术规范、保证工作质量,确保人员基本信息准确,目录录入规范、原始图像与纸质档案一致。

三是发挥服务作用。《条例》指出: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应当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利用程序,创新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体现凭证价值。我们在档案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作用,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审核制度,在换届中做到凡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必审,凡干部公示信息必核,凡发现档案造假的必查,有效保证干部工作的准确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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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

《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维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和运行的准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基层党员干部一致认为:党支部作为联系党和人民群众最直接的纽带,基层党员干部在党支部建设中的力量不容小觑。唯有坚持《条例》,基层党员干部方能在日常工作中为群众打造一个富有组织力的战斗堡垒、创造一个和谐友善的执政环境。各级党支部成员纷纷主动潜心学习和严格遵守《条例》,将规则内化于心,同时压实责任,创新举措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要想执行好《条例》,建议做到如下几点:创新学习方式,做到“一个声音说话”。对《条例》走马观花式的阅读,内容理解不够使得很多党员干部对《条例》解读存在偏差。因此,可开展《条例》知识竞赛,定期现场组织党员干部闭卷考试,将考试分数大公开,赏罚分明,如此能够倒逼党员干部主动投入理论学习并及时更新知识库。树立正反典型,力争“一把尺子量到底”。个别党支部仍存在创新意识不够、组织基本活动未按期开展、党员教育方法手段欠缺等问题。因此,要旗帜鲜明地树立正反典型,赏罚分明,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什么是高压线不能碰,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各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强抓支部的良好态势。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通知指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总结吸收党的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

鄙人看后深有感触,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发展选人用人的基本生命线,干部人事档案重在使用,俗话是“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审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强调要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眼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努力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经得起风浪考验,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关系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

人事档案工作是一项默默无闻的工作,不像其他工作那样容易引入注意,也不容易取得明显成绩。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人员包括部分领导干部对人事档案丁作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认为人事档案工作就是抄抄写写、保管的事务性工作,不是单位的主要工作,不能给单位创造经济效益,只要“守好摊”,不丢失,不泄密,能应付外调、查档就行了。因此。一些单位领导往往容易忽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未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由此形成“说起来重要,排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用起来需要”的状况。这样会导致人事档案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难以高质量地为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新时代的干部肩负着总书记赋予的光荣使命,因此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迫切需要大量优秀年轻干部挺身而出、主动担当、贡献力量。也迫切的需要把干部人事档案这项工作真真切切开展好,落实好。

学《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浅思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旨在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于基层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条例第一章第五条对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遵循的原则给予了分条描述。在认真学习了《条例》后,个人有着深刻的体会,认为其中要求遵循的原则中后三条对于乡镇(街道)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更有重大作用并可细化实施。

一是要完善层级系统,全面管理。建立完整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层级层级系统,对于乡镇(街道)来说,可以考虑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组建层级分明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线。加强队伍建设,档案管理人员选择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严守纪律的党员代表担任,选取各级领导层层管辖,互相制约。使干部人事档案处于全面严格的管理制度之下,真正做到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是要因地制宜为本,出台细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是中央出台的对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文件,基层应该因地制宜,细化内容,出台相关内容,助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序推进。如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基础上细化档案内容和分类,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加丰富和完善,以便于日后的利用。

三是要注重日常管理,防患未然。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中较为重要的几个点是保管、转递、信息化、统计和保密。基层更要注意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建立和维护科学合理的档案存放秩序,按相关要求建设档案库房等,做到专人专管。基层更要确保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按要求通过机要交通或安排专人送取。另仍需加强技术手段完善,提高档案信息化的效率。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出台,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必将有力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各地应紧跟党中央的脚步,因地制宜,细化原则,促《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

篇7: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支部组织专门学习,深有体会。

一、《条例》为党支部建设指明了方向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按照条例要求可以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的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作为基层党支部,长期以来党的组织功能弱化、政治功能弱化,从而影响到了党长期执政的基础,特别是基层党支部对组织党员方面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使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对组织没有归属感,对党员的权利义务认知不清,对党纪党规熟视无睹,从而导致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不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清,出现许多违反党纪党规甚至法律从而受到严惩的党员干部。《条例》的出台为党支部建设指明方向。

二、党支部功能进一步加强

《条例》要求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党支部的职责。党支部作为基础党组织的细胞,应该认清职责,对教育党员、管理党员责无旁贷,同时要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提醒帮助,使其严格按照党章级上级党委的要求履行党员职责,对党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安全对党员进行全面考核,使党员成为带头人、引路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新时代焦裕禄式的干部,吃苦在前、行动在前,迎难而上,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优秀党员、模范党员。

新《条例》学习有感

近日,中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干部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加以规范完善。

中央印发《条例》,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十九大以来我们确立了新时代我们党的组织路线,对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出重要的部署,这些都需要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从制度层面做好系统谋划、全面部署。从制度建设方面扎紧,我们应该知道,干部的人事档案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和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近年来,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我们迫切需要从制度建设方面入手去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滋生。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档案关、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应用、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我们应当将这些好的做法推广开来,用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切实的推动我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改革落实到实处,取得成果。《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出台和实行,让我们在以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有了模板,对于以偶后更好的开展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和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们党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公务人员的重要基础,而《条例》的出台为我国干部档案管理提供了一个可以遵循的依据,对于解决我国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供方案。

“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制度执行是关键所在。《条例》为新时代从严管理干部提供了坚定的制度保障,制度的执行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从严从实对待,需要每一个组织人事干部不忘初心使命,通过实际行动严格执行,为党和国家管好干部、选好干部、用好干部,共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前行。

篇8: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

同时,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要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条例》示范培训班,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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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党委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1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指出,地方党委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基础,完善这项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是治党治国的“重器”,必须用好。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层面看,条例是党内法规的最高形态,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与新近出台的纪律处分条例,再加上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教育培训条例等相配合,形成了比较全面的,涵盖从集体到个人、从指导到规范、从激励到约束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层面来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抓好了,地方党委的工作才会规范有效,地方的发展才有坚强的领导保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的审议通过和下一步的出台,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进一步加深认识,提前分析本地地方党委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前思考如何将条例贯彻好。只有这样,这个治党治国的“重器”才能发挥重要作用,才能确保党的建设更加有力,确保国家治理更加有效。

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 认真贯彻执行《条例》,首先要加强学习。各级地方党委应有计划地组织党委成员特别是领导成员学习《条例》,做到熟读、牢记、领会深透并在工作中融会贯通,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关键是要增强各级地方党委领导成员法纪意识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转变思想,强化法纪意识,增强自觉性,加强检查监督,是对各级地方党委贯彻执行好《条例》的客观要求,也是新时期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把贯彻执行牢固建立在自觉遵守的基础之上,《条例》的各项规定才能落到实处。

篇10:党委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自12月25日起,《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条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党的执政目标的实现为目标,内容由原来的7章40条调整为7章33条,这是原《条例》实施后首次“升级”,进一步完善了地方党委制度。

党的以来,中央提出了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对完善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但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原《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诸如地方党委的组织构成和成员配备无明确规定,全会决策监督事项与会职责规定不明确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地方委员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中央党校教授肖立辉说:“地方党委强不强、领导作用发挥好不好,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因此,新修订《条例》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提高地方党委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执政环境。

《条例》新增了“组织和成员”一章,并将原《条例》第5章“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压缩为1条,并入“职责”这一章,此外还完善了地方党委决策程序。创新了《条例》内容,理顺了地方党委机制,能有效防止书记“一言堂”现象的发生。

新修订的《条例》内容在五个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是巩固了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规定了党的地方委员会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明确了实施领导的7个方面。二是规范了地方党委组织构成和成员配备,规定了会委员名额: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三是对全会和会决策事项的范围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必须通过召开全会讨论和决定的9项重大事项,强化了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四是强化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任政府正职的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组织政府党组活动;不担任政府职务的党委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弥补了以往专职副书记因分管太多、各管一个领域而难以着力的局面。五是完善了地方党委运行机制,确立了“书记专题会议”,为很多缺乏有效酝酿机制的议题提供了平台。

篇11:党委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随着从严治党、管党的深入,随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深化,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宏观背景下,如何加强地方党委工作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课题。《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能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条例》在宏观上搭建了全党科学配置党内权力的平台。邓小平同志有一句名言:“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所以,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这十几年以来,从制度反腐到制度监督再到制度建党,制度建设的实质越来越涉及到权力结构。从十六大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到十七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以及十八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这都是一脉相承地在解决我党在执政治国中出现的问题,全党在科学分解、合理配置党内权力上,达成了越来越多的共识。地方党委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的关键一环,是地区重大事项的“真正决策中心”,对地方党委工作中出现的痼疾“开刀”,对症下药,去伪存真,在“破”“立”结合之间,不仅给地方党委提供了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立了规矩,拉起了“红线”,提供了制度保障,更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让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条例》在微观上抓住了是地方党委工作的根本。随着改革发展的逐步深入,有的地方党委抓经济“得心应手”,抓党建却敷衍应付,存在重经济社会发展,轻管党治党的问题;个别独断专行的领导在重大决策上造成失误后,不负任何政治或经济责任,拍拍屁股走人,成了“没事人”,主要领导干部主责意识不强;有的地方会代替全会决策,大包大揽,越俎代庖;一些地方党委仍然按照传统的经验方法进行决策,不注重征求广大群众和专家智囊的意见建议,让决策在执行中走样、变形,偏离“航线”“正规”,结果事与愿违。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是治党治国的“重器”,必须用好。地方党委要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紧密联系本地方实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涵盖从集体到个人、从指导到规范、从激励到约束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着力在选干部、配班子、强组织、聚人才和谋划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决策,创造性开展工作,在落实依法依规全面治党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条例》强调,地方党委要在聚力实现“两个百年”目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所以贯彻执行好《条例》要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上做好硬功夫,确保其“中枢神经”的运行跟上党中央的“大脑”行动节奏。

篇12: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6月11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这则8章39条的条例,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了全面规范,对党组的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

如何管理好党员、提升党员党性意识、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党组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管好党员应从抓好党组工作开始。

《条例》的正式发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它填补了党内法规的空白,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对党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党组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作用。

如何避免受此前党组制度不完善、没有专门的党内法规、职责不明确、议事决策不规范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的一些“拍脑袋决策、最后拍屁股走人”的乱决策现象,杜绝资源浪费,确保决策成效,《条例》立下了“责任追究”戒尺,首次确立了党组决策责任追究制,并且高级别地单设“责任追究”章节,规定了今后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等,不但要追究党组书记的责任,还要追究党组成员的责任,并且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将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这就意味着以往“集体决策无过错”的“潜规矩”终结了,严厉的终身责任追究,时刻敲打党组成员决策时,事先更需深入调研,多深思熟虑,心中更要多一份责任,少一份任性,多一点“民心”,少一点“私心”。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的颁布为党组决策提供了制度依据。

发挥党组更大作用,需要让立的“规矩”和“戒尺”掷地有声,只有规矩“明”起来,戒尺“严”起来,党组议事才能规规矩矩。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以《条例》为准则,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篇13: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按照局党委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我认真学习了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条例》共8章、39条,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做出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本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

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学习《条例》的体会:

一、是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所在

当前,一些党组存在着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承担起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管理不到位,提升不及时,一些党员党性意识、思想作风、先进性及纯洁性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质疑。

有一大批党员干部倒在了反腐的利剑之下,凸显出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从严治党,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

在第一章总则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被列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四大原则之中。

另外,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这系列制度的出台,就是要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终身问责制,让党员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

二、是落实思想建党的要求所在

条例规定,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条例将党组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这种规范本身就是对党组成员的一种有效约束,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是落实制度建党的要求所在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党组8.6万多个,党员人数已经超过8000万。

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任。

如何管理好这些“细胞”,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及使命的完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当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党组制度,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条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条例出台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条例凡能明确的尽量明确了,能细化的尽量细化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比如说:

条例对党组设立作了规范,明确了设立条件、设立范围、设立审批主体、设立程序。

对党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哪些重大问题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等作了列举和细化,以便实践中操作。

条例设定了领导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列席会议制度等,突出党组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方面的责任。

条例明确和细化了党组决策程序,对党组落实集体领导原则、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规定“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

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极端重要作用。

篇14: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年目标同向、任务相符、措施一致,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行动。为此,结合鹰潭实际,我们将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任务分解成具体项目,促使基层组织在形象建设上有新提升、在为民服务上有新举措、在制度建设上有新拓展、在加快发展上有新成效。

实施办公场所建设的标准化,提升政权形象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

基层组织直接面向群众开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人民群众就是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形象来认识我们党的形象。基于这一认识,我们按照“新建一批、利用一批、提高一批”的要求,重点解决鹰潭市部分乡镇办公条件简陋和村级无办公场所的问题,使基层组织办公场所整体上达到“基本场所适用、基本设施完备、基本功能健全、基本制度规范”的标准。在办公场所的建设上,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标准,如“六个统一”的标准,即统一悬挂国徽、统一升挂国旗、统一在交通路口设置乡镇政府指示牌、统一设置集镇建设规划图、统一办公室标识和办公设施、统一设置上墙资料和版式。

同时,立足县(市、区)和乡镇实际,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引导和鼓励各地在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将自身特色与标准建设互相融入、互为补充。目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都对办公场所进行了维修改造,基层机关工作环境整洁大方、生活环境方便舒适。办公场所标准化建设既提升了干部的“精、气、神”,增强了干部的自豪感和归属感,激发了党员干部干劲,又提升了基层政权形象,为更好领导和组织群众奠定了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向心力。

实施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标准化,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从群众最盼望解决的问题抓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最终检验标准。为此,鹰潭市在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的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按照“统一、规范、便民”的要求,不断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把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和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有机结合起来。

在抓好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的同时,着力构建“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服务模式。同时,建立了“一个起立、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声请坐、一杯茶水”为内容的“五个一”文明办公制度,突出了“紧急问题及时办、符合政策马上办、困难问题灵活办、敏感问题透明办、复杂问题耐心办”的“五办”要求,真正把便民服务中心建成了民心工程。此外,在农村,构建了上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下有村组民事村办点、中有乡村干部上门服务的全覆盖便民服务格局,做到了群众办事“琐事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在社区,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按照“一处固定场所、一套信息设备、一名信息员、一套管理制度、一个长效机制”的要求,建立了覆盖全市社区的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实施日常运行机制建设的标准化,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

针对乡镇干部管理难、村组干部待遇偏低、农村年轻党员发展力度不够等问题,围绕规划决策、组织协调、监督控制、考核奖惩、学习创新等方面建立了一套实用、可操作性强的运行机制。我们健全了乡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政班子联席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乡村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在乡村干部中实行工作绩效与津补贴发放挂钩;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青年农民党员的发展工作,全面实施党员发展“2+5”模式;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工作,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量化党员日常管理、业绩评定和民主评议。

实施日常运行机制建设的标准化,不仅要让基层干部知道干什么,还要使其明白怎么干,促使各项制度的落地生根。

为此,我们在全市开展了以“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服务群众”为内容的多项主题活动。日常运行机制建设的标准化,不仅充分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转变了干部作风;更重要的是有效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的生机和活力,增强了他们为民服务的热情和本领,帮助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使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实施集镇建设标准化,提升发展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推动发展,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最重要体现。按照促发展的目标,我们坚持以集镇建设标准化为龙头,充分发挥集镇在强经济、富群众中的带动作用,将集镇建设与产业集聚有机结合,以“特色、整洁、繁荣、有序”为目标,大力搞好集镇环境卫生,完善集镇经营管理机制,做旺集镇商贸、产业和人气,促进乡镇经济快速发展。

我们加大对集镇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整合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开发扶贫等各项资源,统筹安排林业、商贸、发改、体育等部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配套,切实加强管理,做到改善人居环境聚人气,优化投资环境旺商机。集镇建设标准化的实施,既解决了集镇交通不畅,脏、乱、差等问题,促进了集镇环境整洁卫生、管理井然有序,提升了集镇品位;又有利于吸引外来投资,引导产业集聚,促进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发家致富,有力推动了我市城乡统筹发展。

篇15:关于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根据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古城街道结合自身党支部结构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对过去的行为进行反思并设立了新的目标

古城街道共有党员567名,组成了机关支部、春和社区党支部、永宁社区党支部、城北社区党支部等13个党支部。我们深刻的意识到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古城街道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同时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的作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带领党员凝聚群众、服务群众。

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古城街道对今后的工作有以下设想:组织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小微工业园,走共同富裕道路,并计划在2019年成立泳装企业联合党支部,并发挥党组织牵头作用,为企业服好务,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古城街道经济全面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每一个基层战斗堡垒都强起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古城街道将把力量沉到基层,把重点放在支部,从严推进,精准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推进学习教育,明确具体方法标准引导他们,让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更好的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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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总结

上半年工作情况临时总结

述职报告标题

术前讨论记录范文

党委工作条例

防保站个人述职报告

讨论记录表范文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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