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章程(共9篇)由网友“祝您虎年大吉吧”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章程,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篇1: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全称: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简称广西建设标协)。
英文译名为GuangXiAssociation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ization(缩写GXECS)
第二条 本会是由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单位、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区性社会团体,是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化活动的专业性协会,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会员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规范行业行为,团结和组织广西工程建设行业从事城乡规划、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项目管理、开发、科研、教学及建筑材料、制品、设备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紧紧围绕着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任务,开展相关标准基础性研究、标准宣贯、以及标准实施的评估等活动,带领全体会员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反映标准化工作者的诉求,规范会员自律行为,团结和组织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者,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活动,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化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设在广西南宁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普及工程建设标准化知识,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活动;
(二)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工程建设标准的前期和基础性研究工作,为相关标准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撑;
(三)组织会员参与工程建设标准的制订、修订、审查、宣贯及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四)组织会员开展标准配套图集、标准设计图集及相关指导图集的编制工作;
(五)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培训;
(六)开展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信息交流、业务咨询;出版工程建设标准化书刊、资料;
(七)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协调有关标准化的技术问题;
(八)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工程建设标准化有关组织及其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在广西从事城乡规划、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项目管理、开发、制造、科研、教学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以及有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处审核,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宣传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研究、探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有关问题。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
(三)个体言行对本会名誉造成重大损毁的。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制订或修改本会会费标准;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由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协会工作,在业界有较大影响,群众基础好;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活动;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五)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二十六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本会设监事,在会员中推荐。本会理事、秘书长、财务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监事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疑和建议,并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三)监督本会领导成员工作,对严重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提请理事会予以罢免;
(四)监督本会的财务管理。有权提请理事会对本会的开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按本《章程》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的制订或修改,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费标准须在10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一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向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由具备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 本会章程修改,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9月28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2:建设生态文明村活动协会章程
建设生态文明村活动协会章程
建设生态文明村活动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
第三章 成员
第四章 大会和代表会
第五章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六章 寨政建设
第七章 经济开发
第八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九章 财物管理
第十章 其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双永村建设生态文明村活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或本会),是全体双永村人自愿组织起来,走共同发展道路,为把双永村建设成为文明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而设立的自律性协作组织。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是:动员、组织双永人,以把双永建设成为文明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为目标,联合开展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活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发展,摆脱贫困,逐步提高经济收入,共同奔致富路;从而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双永人素质,树双永人新形象,立双永人新风尚,建双永村新面貌,创建生态文明村,构建和谐双永,并世代相传。
第三条 双永人开展创建文明村活动,以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为指导思想,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和村委会、镇政府、县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违反法律和党的政策的行为。
第二章 职责
第一条 协会的职责是:
(一)组织双永人学习国家的法律、政策和道德文明知识,学习有关科学技术文化知识;
(二)组织双永人集思广益,组合资源,勤奋劳动,共同发展经济;
(三)组织双永人自己动手,艰苦奋斗,共同建设村寨公共设施,改造生活环境;
(四)组织双永人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技术,改变传统生产方式;
(五)协助村委会、村民组长做村民执行党的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履行村民义务的思想工作,帮助村民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
(六)组织双永人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组织双永人依法订立寨规民约,共同遵守;
(八)协助村委会、村民组长维护双永村民合法权益;
(九)协助村委会、村民组长解决发贡村民的实际困难;
(十)组织双永人创办集体福利事业;
(十一)协助村委会、村民组长维护村民团结,解决村民纠纷;
(十二)维护集体和成员共同利益;
(十三)奖励对创建文明村活动和维护集体利益贡献突出者,惩戒损害创建文明村寨活动和集体利益者;
(十四)代表双永人进行创建文明村活动相关的上报、外联工作。
第三章 成员
第一条 凡是自愿参加创建文明村活动的双永人,均为协会成员,包括双永村民和在双永出生或成长现在外地定居的人、与双永有其他渊源关系的人。(www.fwsir.Com)双永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村外双永人以个人名义参加。
第二条 双永人协会成员的权利
(一)依照本会的.选举办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协会工作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质询,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享用本会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
(四)获得本会的帮助。
第三条 发贡人协会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遵守国家和政府法纪,遵守本会订立的寨规民约;
(三)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维护集体和全体成员共同利益。
(五)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创建文明村活动。
第四章 双永人大会和双永人代表会
第一条 双永人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双永人大会,由年满十八周岁的本会会员组成(有缺席时必须达到百分之六十)。双永人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条 双永人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讨论决定创建文明村活动的方按、规划、计划等重大事务;
(三)听取和审议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罢免本会理事;
(五)审议本会财经、物资情况报告;
(六)审议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条 在因缺席人多使到会人达不到双永人大会最低限数时,以双永人代表会行使双永人大会职权。双永人代表会由年满十八周岁的本会会员百分之二十以上组成。
第五章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一条 双永人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11――19名理事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条 理事会是双永人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双永人大会负责,在双永人大会闭会期间,审议、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理事由双永人大会从协会成员中选举产生。理事须获得出席双永人大会的过半数成员赞成方得当选。
第四条 理事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和一定程度的组织管理能力,办事公道,热心集体事业,有奉献精神。理事还应当是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纪、相信科学、思想进步、有开拓精神、能团结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者。
第五条 理事会选举3――7名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第六条 常务理事会是协会的常设机构,行使理事会职权,执行本章程和双永人大会、理事会的决议。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向理事会通报情况,并代表理事会向双永人大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理事长、常务理事组成。
会长负责主持本会的全面领导工作,召集并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对双永人大会和理事会负总责。
理事长负责常务理事会的日常领导工作。
第八条 常务理事会可以聘任一位具有管理工作经验、热心“双永人创建文明村活动”的人员担任本会秘书长。常务理事会认为秘书长不称职时可以解聘。
第九条 秘书长主持本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双永人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和决定,做好联络与协调工作。秘书长对常务理事会负责。
第十条 常务理事会可以聘请关心双永人和“双永人创建文明村活动”、有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工作经验、有较高声望和影响的人士担任本会顾问。
第六章 村政建设
第一条 双永人协会组织双永人对双永自然村寨的道路、供排水、房屋建设、绿化、休闲体育等村政设施进行规划、改造、建设、管理。
第二条 村政建设管理贯彻科学、卫生、方便生产生活、提高品位、对后人负责的理念。
第三条 双永协会村政建设形成的资产,属于全体双永人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主张分割。
第四条 每个双永人应当树立“建设双永,从我做起”的观念。
第七章 经济开发
第一条 双永人协会动员、组织双永人转变观念、自力更生、组合资源,以依法创立经济实体、向家庭经济和个人经济提供服务等形式,帮助村民发展经济,增加经济收入,摆脱贫困,共同奔致富路。
第二条 双永人协会力争在争取政府扶持和外援、引进技术和资金、收集经济信息、办理相关手续等方面,为双永村民提供帮助。
第三条 每个双永人应当树立“一个双永人穷我心疼,一个双永人富我高兴”的观念。
第八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条 双永人协会组织双永人长期持久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二条 双永人应当培养和传承相信科学、崇尚文化、遵纪守法、抑恶扬善、追求进步、热爱双永的品质。
第三条 双永人协会建立功德记录制度,记载在创建文明村寨活动中对双永寨和双永人做出贡献的人和事,并进行公示。
第四条 双永人协会建立双永文化制度,对双永的历史、人文、传统等进行发掘、整理、传承。
第五条 双永人协会建立“赶鸭子”制度,对存在落后、消极、错误、过于自私、违法等行为,拖创建文明村寨活动后腿的人,进行公示,促其进步。
第六条 每个双永人应当树立“双永落后我羞愧,双永进步我光荣”的观念。
第九章 财物管理
第一条 双永人协会经费、物资来源:
(一)成员筹集;
(二)捐赠、支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双永人协会经费和物资,属于全体双永人集体所有,用于双永人公共事务或与双永人公共事务有关的事项。
第三条 双永人协会经费、物资的管理权由常务理事会行使。常务理事会聘任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和物资管理制度。因管理人员疏忽、失职,造成经费和物资流失、损坏、浪费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双永人协会经费和物资的使用,必须按计划使用,必须严格办理审批、领取、监用、核销、注帐手续,使用情况必须向常务理事会报告,由常务理事会公布。
第五条 双永人协会的经费和物资,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故意损坏。
第六条 每个双永人应当树立“维护发贡利益有功,损害发贡利益可耻”的观念。
第十章 其他
第一条 本章程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章程由双永人大会修改。以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
第三条 本章程自双永人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篇3:云南省农村清洁工程标准化建设初探
云南省农村清洁工程标准化建设初探
介绍了云南省农村清洁工程标准化建设的基本做法,提出了农村清洁工程标准化建设8种模式,为农村清洁工程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思路.
作 者:严婷婷 王红华 孙治旭 李树萍 杨家全 作者单位:严婷婷,王红华,孙治旭(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昆明,650034)李树萍(西双版纳州农业环保站,云南,景洪,666100)
杨家全(临沧市农业环保站,云南,临沧,677000)
刊 名:农业环境与发展 英文刊名:AGRO-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年,卷(期): 27(3) 分类号:X3 关键词:标准化 农村清洁工程 标准化建设篇4:云南省农村清洁工程标准化建设初探
云南省农村清洁工程标准化建设初探
摘要:介绍了云南省农村清洁工程标准化建设的基本做法,提出了农村清洁工程标准化建设8种模式,为农村清洁工程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思路.作 者:严婷婷 王红华 孙治旭 李树萍 杨家全 作者单位:严婷婷,王红华,孙治旭(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昆明,650034)李树萍(西双版纳州农业环保站,云南,景洪,666100)
杨家全(临沧市农业环保站,云南,临沧,677000)
期 刊:农业环境与发展 Journal:AGRO-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年,卷(期):2010, 27(3) 分类号:X3 关键词:标准化 农村清洁工程 标准化建设篇5:广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对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目标,通过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分析评定,查明工程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提供建设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资料及其相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目标,运用工程技术和经济方法,对工程的工艺、土木、建筑、公用基础设施、环境等系统进行综合策划、论证,编制建设所需的设计文件(含图纸、图表)及其相关的活动。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经过工程勘察设计。未经过工程勘察设计,不得进行施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电力、测绘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程勘察设计从业资格
第六条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七条 申请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需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证书的等级和申报程序,按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停业、撤销、合并、分立的,应当在变更或者停业、撤销、合并、分立后30日内,到原资格证书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执业,通过互认或者考试取得内地注册资格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士,已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执业的,还可以在本自治区再受聘于一个勘察设计单位执业。
第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允许个人或者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本单位的资格证书、图签、印章。
第三章 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持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发包给个人或者未取得资格证书、未持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单位。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实行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投标。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应急的救灾等工程项目,可以不实行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第十五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在其持有的资格证书规定的资格等级或者业务范围内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个人和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名义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十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可由两个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参加联合共同承包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都应当具有承包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相应的等级的资格证书,并共同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第十七条 经发包方同意,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中部分单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承包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转包给其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八条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国家和自治区没有规定收费标准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或者回扣、手续费等其他好处。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利用向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给予回扣、手续费等其他好处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篇6:广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发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强调: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篇7:广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的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第二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依据批准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有权拒绝发包方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违反前款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程序分阶段进行,达到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程勘察阶段划分应当与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相适应,符合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等要求。
工程设计阶段分为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城市大型民用建筑工程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民用建筑、城市雕塑等还包括方案设计阶段。
第二十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推荐淘汰和不合格产品,不得指定使用特定单位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第二十四条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由具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标明编制单位的名称、资质证书等级、编号,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设计人员及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人员执业专用章及国家规定的必须加盖的其他印章。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中需要修改工程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负责修改。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也可以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修改设计文件的工程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件修改部分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配合工程施工,说明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解决施工中因工程勘察设计而引起的技术问题,参加投产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
重大、复杂的工程应当按规定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第二十七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计算机软件及其所持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剽窃、抄袭。未经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出售、转让、重复使用。
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以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名义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对建设单位或者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规定进行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投标的;
(二)工程项目未经过工程勘察设计就进行施工的;
(三)擅自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其发包行为无效,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可降低其资格等级或者吊销资格证书:
(一)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停业、撤销、合并、分立等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
(二)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推荐淘汰、不合格产品或者指定使用特定单位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
第三十四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因工作失误,造成勘察设计质量事故的,应当无偿补充勘察设计、修改完善勘察设计文件。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减收、免收勘察设计费,并承担相应赔偿。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降低资格等级和吊销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决定。
第三十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越权限或者不按资格条件审批资格证书的;
(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索贿、受贿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还要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篇8: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章程
英文名称是Shanghai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est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是SCETIA。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规定,由本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促进行业经济发展。
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及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任务是加强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
(一)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以及产品推介等;
(二)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产业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参加人大、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
(三)代表行业企业参加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调查或者应诉活动,或者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提出调查申请;
(四)根据协会章程或者行规行约,制定本行业质量规范、技术规程、服务标准;
(五)参与地方或者国家有关标准的制定;
(六)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转移或者委托,开展行业评估论证、行业评比、技能资格考核发证、行业准入资质预审、行业统计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出具公信证明、价格协调等工作;
(七)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根据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八)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会员与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九)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十)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活动。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评估论证、培训考核、信息服务、科研开发、行业调研、编辑出版、会展招商、产品推介、咨询服务、技术交流、行业评比、能力验证等。
第八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二)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三)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四)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志愿加入本会;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是本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发给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员名册、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五)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不得利用其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限制其他会员在本会中发挥作用。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在一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本会章程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
会员如对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后答复。
第十七条 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二)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
经半数以上理事或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如会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或者会员可推选召集人。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会议代表并告知会议议题。
第二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制定、修改会费标准;
(三)制定、修改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选举办法;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
(七)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任期四年,到期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须换届延期的,应经本会理事会通过,报登记机关批准同意。理事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起草章程草案,会费标准草案,理事、监事、会长、副会长选举办法草案,报会员代表大会审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并依法向登记机关备案;
(五)决定会员的除名;
(六)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
(七)根据会长的提名,决定秘书长人选的聘免;
(八)根据秘书长的提名,决定副秘书长人选的聘免;
(九)决定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十)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二)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篇9:建立标准化体系 集中推进建设工程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在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苏州市吴江区,非公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是引领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8月11日,吴江区发布实施非公党建组织力标准体系,把组织力划分为5个部分,并细化成20个方面56条具体标准,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分层分类打造一个龙头、十家重点、百强示范、千企规范的非公党建新格局。
实证“党建做实了就是生产力”
●坚持把党建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中,在党的活动、考核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融合互动,以党建工作规范化带动提升企业管理科学化
“党建做实了就是生产力!”这是亨通集团党委书记崔根良对党建工作最深刻的体会。可党建到底是不是生产力,生产力有多大?这是萦绕在众多非公企业负责人心头的一个问题。
1991年亨通集团成立之初,就建立了党支部,2001年升格为党委。集团下属子公司符合条件的都同步成立党支部,集团党委在驻外办事处、研发生产机构全面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在外地的党组织实行集团党委和所在地方党委双重管理。可以说,亨通集团企业本身和党组织,就是一个命运共同体。
为了让党建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助推器,亨通集团坚持把党建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中,在党的活动、考核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融合互动,以党建工作规范化带动提升企业管理科学化。“长期以来,集团在生产经营时,都是党建先行。”亨通集团党委副书记吴如其介绍,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秩序,集团党委设立了“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能手示范岗”等“党员包干区”,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此外,集团党委还号召各下属党支部带头在党员职工中围绕革新一项工艺、研发一个新品、招揽一笔业务、减少一点浪费等广泛开展“从我做起、从一做起”活动,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对亨通集团而言,做好党建工作带来的经济效益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形成的“众人拾柴火焰高”的气势。
“党建工作,归根结底是一项凝聚人心的工作,党员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要在生产生活中处处做好榜样,带动身边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崔根良介绍,亨通集团特意设置了党员干部与员工结对帮扶制度,让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得益于优异的党建成绩,2011年,亨通集团党委成为江苏省首批20家受省委组织部双重管理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之一。多年来,集团党委探索构建“党建融入发展、工作融入管理、党员融入员工、企业融入社会”的“融入式党建”模式,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集团党委被评为“苏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崔根良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与此同时,靠着党建的力量,这家土生土长的吴江民营企业已经成长为中国光纤通信、智能电网领域规模最大的系统集成商和网络服务商,也是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企100强之一,现有员工11300余人,党员800多名。
无独有偶。“党建做实了就是生产力”的力证比比皆是。
吴江境内唯一一家世界500强企业——恒力集团,也有自己的党建特色。1997年9月,恒力集团成立了党支部,2004年成立党委,2010年,率先在吴江成立民营企业纪律监督委员会。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恒力集团始终坚持加强党建工作,并注重在组织建设、党员服务体系方面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恒力发展实际的党建之路。其党建品牌“丝路先锋”,更是将党建工作融汇在了一起,与企业品牌形成了“同频共振”的格局。
而在连续10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的盛虹集团,党建与企业发展的融合也十分紧密。盛虹集团坚持党群一体化工作方针,以党建为引领、以企业文化为载体,打造了“彩虹党建”品牌,努力实现“盛虹更红”的愿景。在经济上,党建工作已助推盛虹集团创造了近亿元的效益,而在社会效益上,党建工作不仅助力盛虹集团建立了和谐的劳动关系,也帮助其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非公党建组织力尝试实现标准化
●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纳入企业全员绩效考核之中,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激励
不过,在吴江如火如荼的非公党建工作背后,依然有着一个隐忧——缺乏标准化的评价体系。党建活动开展的效能如何,党建质量如何评定,每家民企都有每家民企的做法。
非公经济的主体是民企,要抓好非公党建,就必须抓住民企这一关键角色,同时,必须树立起一个蓝本,让所有民企向标杆看齐,有统一方向。吴江实施的非公党建组织力标准体系,便以亨通集团为蓝本,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而生。
吴江区非公党建组织力标准体系,把组织力划分为政治领导力、发展推动力、组织生命力、队伍战斗力和社会服务力5个部分,并细化成20个方面56条具体标准。
其中,政治领导力包含强化政治属性、形成政治核心、发挥政治引领等3个方面7个条目,主要体现非公企业党组织如何强化政治属性、突出政治功能的要求;发展推动力包含促进党企融合、人才同步培养、激励创先争优等3个方面7个条目,主要体现如何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组织生命力包含扩大党的覆盖、激发支部活力、提升保障水平等3个方面8个条目,主要体现扩大“两个覆盖”、夯实组织基础的要求;队伍战斗力包含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出资人等4个方面14个条目,主要体现加强队伍建设、壮大工作力量的要求;社会服务力包含构建亲清关系、服务职工群众、履行社会责任等3个方面8个条目,主要体现团结职工、协调各方、回报社会的要求。
“党组织有活动,你身为党员,没有特殊情况,不能不来。”“入党后,要有担当,要为党付出,不能只享受党员权利,而不承担党员义务。”对党员,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炳兴有如上要求,在他看来,要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根本上还是要提高党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吴江区非公党建组织力标准体系提出的5个“力”,就是做到这一点的最好抓手。“区里提出这一概念后,我们的党建工作就变得有的放矢了,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自身的缺陷,并可以参照方案进行补足。”李炳兴说。
“帮了大忙了!”对于标准体系的发布,富威科技(吴江)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行政负责人孙骏很激动,作为江苏省最大的铜板带材生产企业之一,如何开展党建工作并把工作做好一直是个令他们头疼的问题,“现在,我们只要按着标准体系去做就行了,再也不用像以前一样走一步看一步,一点一点尝试了。”孙骏笑着说。
当然,企业最看重的,还是发展,因此,标准体系在发展推动力上,明确了“党建就是生产力”“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目标导向,提出党建工作与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目标同向、与业主健康成长互促共进,党组织班子和经营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和管理层“双向互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业务和党建“一岗双责”。同时,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纳入企业全员绩效考核之中,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激励。
总结经验发出“吴江声音”
●推进“四个一”工程,目的是在以往基层党建创新工作中再加上一个考核坐标,对以往展开的工作进行新的归类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非公党建组织力标准体系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1月13日,在中共中央党校举行的“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民企党建实践创新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以亨通党建为参照样本,总结了民企的党建经验,普遍认为,亨通集团民企党建创新不是单向的某一个方面,而是全方位、全方面的系统创新、综合创新,为基层党的建设特别是民企党建工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8月11日,在吴江区非公党建组织力标准体系专家研讨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韩旭说:“这是十九大后非公党建领域原创性的对非公党建工作标准和内在规律的全面系统总结。”
吴江区一方面召开高规格的会议,向领导专家学者请教,另一方面也不断向辖区企业请教。
“您对这次的标准体系有什么意见?”一位组织部组织科调查员问。“我觉得最大的作用是给我们树立了榜样、指明了方向吧,希望能有专人来指导我们做好党建工作,给我们做做‘参谋’。”一位企业主反映。
“希望可以和亨通、恒力、盛虹这些企业有更多沟通交流的机会,来帮助我们提升在非公党建工作上的理解程度和行动力。”不少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对于收集到的问题,区委组织部组织科逐条进行归类,经反复研究后,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合理化修改意见,对于收集到的比较重大的问题,提交到更高层面进行研究和讨论决定。“我们很重视企业在具体操作中产生的一些问题,这是实践中的‘真知’,所以我们会确保合理化建议逐条过堂、一个不漏。”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更好地发出“吴江声音”,结合标准体系出台,吴江将同步推进“四个一”工程,即用三年时间,分层分类打造“一个龙头、十家重点、百强示范、千企达标”的非公党建新格局。
吴江区委书记沈国芳介绍,所谓“一个龙头”,是指以亨通集团党委为龙头,争取打造全国样板;“十家重点”是指以省、市双重管理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为主,培育选树10家重点企业,争取打造全省标杆;“百强示范”是指以近年来吴江区评选的百强企业为主,争取在全市形成特色品牌;“千企达标”是指在全区独立建立党组织的10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于洪生说,推进“四个一”工程,目的是在以往基层党建创新工作中再加上一个考核坐标,对以往展开的工作进行新的归类,通过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典型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以示范企业的实际成效带动提升吴江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凝结着吴江区6.1万余家民营企业的心血。在非公党建组织力标准体系实施半年后,吴江将根据实施过程中各方反映的情况,不断进行改正和完善,并探索对量化考核的结果运用,最终形成非公党建组织力指数。“未来,吴江将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非公党建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将继续解放思想,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不断探索非公党建的新路子新方法。”沈国芳说。
【党委党建范文】二
书记带头上党课、参观红色景点、观摩红色影片、参与“进博先锋行动”、开展互动学习交流……在公司党委的精心组织下,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各级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亮点纷呈,形成企业党建工作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党课教育与成果展示相结合。充分利用集团第十届“党建月”等活动载体,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为主题,通过集团和各工程公司书记带头上党课、行政主要领导参与上党课等形式,着力宣传动员党员干部振奋精神、主动作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企业发展战略和各项工作部署。设计研究院党支部以“不忘初心跟党走、基层党建添活力”为主题,开展党课教育,着力从强化党员责任意识、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和有效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等方面入手,要求党员和干部不忘初心使命、更好履职担当,在党员和干部中引起较好的反响。每年7月的党建月成为集团党委的常态化工作。在今年第十届“党建月”活动中,除了组织第五期党群工作者培训班以外,还重点开展微感言、微视频、微党课、微故事等征集活动,各基层党组织选送的学习成果、工作成果得到充分展示。第三工程公司党总支凝聚职工“五常五心”工作法被收录市国资委《新征程、新实践、新探索——上海市国资委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案例》一书。设计研究院党支部制作的《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新党章专题学习》荣获建工集团微党课征集优秀作品奖。
对标先进与先锋行动相结合。集团党委在庆祝建党97周年先进表彰大会上,集中表彰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关心群众的好党员”“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好干部”,命名了一批红旗党组织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并通过企业报、宣传廊集中展示先进典范的风采,掀起学习先进、宣传先进、对标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同时,不少基层党组织还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重点学习郑德荣、钟杨等7名全国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设计研究院党支部还将这些党员的先进事迹用展板方式集中在展厅展出,供党员和干部职工参观学习。围绕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召开的“冲刺100天,决胜进博会”誓师动员大会精神,许多项目党组织集中开展一次“进博先锋·党员行动”主题党日活动。周家嘴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浦东段项目党支部与高行镇华庭居委党总支携手举行“立承诺、争先锋、重行动、保进博”的主题党日活动。高行镇社区党校宣讲团张长富为与会的全体党员上了一堂以“红色引擎工程助力进博”为主题的宣讲,既宣传了进博会的知识,也增强党员们全力做好各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第五工程公司在“进博先锋·党员行动”动员会上,宣读了《进博先锋行动倡议书》,号召工程公司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通过党员榜样形象,立足本职、带动职工,凝心聚力,在进博建设攻坚战中建功立业,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确保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的强大动能。
红色景点与红色影片相结合。近日,集团总部各支部党员集体瞻仰中共一大会址,重温入党誓词,并观摩《建党伟业》,开展“红色电影之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以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身份与总部60余名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采用“景点+电影”相结合的模式,使党员和干部在参观红色景点之余,通过观摩与红色景点相关联的红色主题电影,更深刻了解上海这座城市所具有的红色文化、革命文化特质。连日来,按照集团党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围绕“守望初心,砥砺前行”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观看《青年马克思》《红海行动》《厉害了我的国》,参观中共一大会址、中共四大纪念馆和罗店红十字纪念碑等,不断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第一工程公司党总支组织党员参观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观摩《抗日战争与上海》《血沃淞沪——淞沪抗战史实掇英》《上海郊县抗日武装斗争图片展》等展区,进一步增强党员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宜宾大溪口项目党支部和都江堰青城大桥党支部联合组织观看《红海行动》,观影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持理想信念,在外埠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每一位党员的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努力奋斗。《建设铁军报》还设立专版,通过精选基层党员的心得体会,形成互动式的学习交流。
【党委党建范文】三
7月31日下午,江苏镇江市润州区金山街道迎江路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场别开生面的主题党日活动气氛正浓。社区党委联合江苏恒信集团等5家党建联盟单位党组织,通过讨论、陈述、投票等环节,最终确定党建联盟下半年5个主题党日活动。“我们与社区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党建走出机关,党员走进社区,更接地气、更有活力了!”长江镇江航道管理处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汤泉深有感触。
今年以来,针对城市基层党建条块融合不深、资源整合不足、整体效应不强等问题,润州区创新“六统十八联”工作法,聚焦政治统领、组织统联、阵地统建、队伍统管、资源统用、治理统抓6方面,做实三级责任联动、条块横向联手、示范片区联建、为民项目联认、党群事务联商等18项互联互动工作,全面增强组织的存在感和凝聚力、党员的归属感和向心力、群众的认同感和支持力。
政治统领 组织统联
“‘全域党建’就是要着力突破就基层抓基层、靠基层抓基层的‘顽疾’,强化区委牵引,组织、住建、民政、网信等各部门一起抓,街道、社区、机关、两新等各领域一起抓,队伍、活动、制度、保障等各要素一起抓,最终实现整区推进、整体建强。”润州区委书记高国成说。
为增强基层组织统联力度,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新设“全域党建”指导委,纵向与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三级联动抓责任落实,横向与网信、民政、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条块联手抓行业党建,推动全区7个街道、60个社区与210家驻区或跨区单位、企业结成“党建联盟”,签订“双向服务清单”300余张,开展共联活动500余次。
“红色一条街”行动支部是活跃在镇江市西津古渡历史街区的一抹红。“我们行动支部以社区党员、共建单位党员、社会组织党员、党员商户等为主,一起在景区开展文明引导、双语讲解、应急救护等服务,广受游客点赞。”西津古渡社区党总支书记史梅玲自豪地介绍。目前,润州区像这样按照趣缘、业缘、地缘、志缘,灵活组建的行动支部达130多支,已形成“边行动、边活动”红色风景线。
阵地统建 资源统用
“这下好了,‘红色驿站’建到了我们小区门口,还有行动支部管理,我们在党员微信群里商量好时间,下楼就能参加支部活动,参与率高多了。”滨江花城小区老党员刘扣祥开心地说。
老刘口中的“红色驿站”,是润州区今年着力打造的100个党建微家之一。按照就近服务、便于活动的原则,在居民小区、街巷广场、商务楼宇等区域,打造集学习、活动、服务、调解、议事功能为一体的小微型阵地,构建党员群众家门口的“组织生活圈”“红色服务圈”。
“我们社会组织自身的党建资源比较匮乏,以前组织支部活动难免捉襟见肘。现在,只要点开‘润州先锋’微信公众号中的‘红色地图’,周边阵地、设施等党建资源一目了然,预约就可以使用。”康乃馨惠民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杨海丽说起变化,体会很深。
目前,润州区全面打破体制、行业、区域限制,建立“全域党建”资源清单,全域237个阵地预约对外开放。同时,通过党费划转、捐助捐赠等途径,设立“红色基金”,全域统筹使用。聚焦党群需求,推行为民项目联认,通过常态化收集、项目化设计,2018年引导机关、共建单位、社会组织、志愿团队等认领承接服务项目196个,投入各类党建资金960多万元。
队伍统管 治理统抓
瑞祥集团是镇江唯一一家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但党建工作起步晚、底子薄,一直是集团党支部书记、副总裁顾建辉心里的一道坎。得知情况后,属地宝塔路街道凤鸣新村社区党委主动对接商讨,发挥“全域党建”机制优势。如今的瑞祥,享受到了派驻党建指导员、党支部书记培训、流动党员共管等一系列党建帮扶举措,而企业也依托自身优势不断反哺社区。
“以往企业与社区共建,更多是礼貌性接触、感情化维系,现在通过‘契约化共建’‘双向型服务’,真正让彼此越走越近、越拉越亲。”顾建辉说。
据悉,润州区实施红色网格联治,探索1个行动支部管理1个党建微家、服务1个红色网格的“1+1+1”模式,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引导党群事务联商,推行居民议事会、事务会商会等参与式方法,实现治理难题网格响应、全域统筹;做优六项服务联办,推行居民点单、党组织下单、志愿者接单,系统做实政务、生活、法律、文体、关爱、党员“六项服务”。
上半年,润州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1467起,成功率达100%;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7.5%,列镇江第一……一组组统计数据,在金山水城社区网格长罗春华看来,就是身边这个大型拆迁安置小区的有序管理、邻里和睦,“咱们社区,党员、党支部、网格长发挥了很大作用”。
【党委党建范文】四
近年来,陕西省平利县南城社区为解决社区党建工作力量分散、社区管理服务滞后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四抓四强”,使社区党组织组织力显著提升。
抓好支部建设,强化组织引领。坚持每周走访入户,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突出的困难问题,列出“办实事公开承诺”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对“实事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实地回访,倾听群众心声。着力加强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在社区、院落、楼栋亮出党员身份、亮出职责、亮出承诺,组建4支服务小分队,重点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沟通问候服务、搜集一批社情民意、发放一张安全感调查问卷、留下一个便民服务联系方式、评选一批平安家庭、征集一次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意见建议。
抓牢社会组织,强化载体功能。目前,南城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有700多人、占社区人口总数的10%左右。为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依、老有所学的目标,南城社区党支部指导爱心联盟协会承接社区慈善老年大学项目。建校过程中,实现了校办公场所和南城社区服务中心场地资源共享。设立校委会,制定各项制度及教学计划,开设体育、音乐、舞蹈、书画等课程。现阶段,该校学员达300余人。此外,南城社区党支部还邀请中医名家开展养生讲座,积极协调文体类社会组织定期为辖区居民教授太极拳、柔力球、广场舞等,营造人人爱健康的良好氛围。
抓实共驻共建,强化志愿服务。南城社区党支部将志愿服务与共驻共建工作紧密结合,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题,以“坚持自愿、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为原则,把社区志愿服务放在最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为增强志愿服务的实效性,针对志愿服务对象的需求、所需服务的时间长短不同,将服务对象分为长期服务型和临时服务型,把志愿者组建成矛盾调解、环境卫生、结对帮扶等不同的服务队伍。同时,利用节假日或下班时间推出公益活动,到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贫困户家中开展思想疏导、政策宣传、慰问帮扶等活动,打造“24小时”党支部。
抓紧网络创新,强化科学水平。针对城市新兴领域从业人员总体年轻、思维活跃、流动频繁等特点,从2017年起,南城社区开始智慧社区建设。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搭建“党建O2O服务群众零距离”便民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的办法,推行“网格+网络”双网治理模式。线下建网格,规范社区网格划分,把驻社区各单位和所有居民全部纳入;线上建立社区、居民小组、居民三级微信群,实行居民线上“点菜下单”,党员干部线下“接单服务”并同步完善人员结构图、管理制度、居组对接办法等,将党员干部的业务能力、日常绩效、公认评价进行量化考核,将服务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将工作项目化、项目指标化、指标责任化,推动绩效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为民服务更加深入。
【党委党建范文】五
去年以来,陕西省扶风县委组织部在谈心谈话、调查研究等近距离接触干部方式的基础上,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常态化研判,变“近距离”识人,为“嵌入式”考察,不断提高知事识人精准度。
将研判“嵌入”中心工作,跟踪考察干部工作实绩。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生态环保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推动落实中承担主要任务的单位和具体负责的干部为对象,及时在一线开展实地查看、考察谈话、听取意见、综合评价等工作。跟踪考察干部在关键时刻的政治态度、处置复杂问题的决策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能力,注意辩证分析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工作基础与实现业绩、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近距离掌握清楚干部推动工作和担当履责情况。今年4月,利用2周时间对全县8个镇(街)脱贫攻坚一线18名挂职干部开展研判,在253名镇村干部中进行谈话测评,根据研判结果对挂职干部进行了调整补充,有力推动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将研判“嵌入”干部调整,预先掌握干部现实表现。每次干部调整前,对社会关注度较高、一次性调整干部较多的单位进行预先研判,从严把好干部动议关,做到干部动议前既“见文”“见票”,更“见人”“见事”。研判中认真听取干部个人诉求,甄别分析单位内部不同声音,识别发现默默无闻但实在实干的干部,客观公正对待工作中出现失误但敢于担当、一心为公的干部,查准看清工作挂在嘴上、写在纸上的干部,切实增强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前瞻性、主动性、科学性。去年以来,先后在干部调整前对5个县级部门、9个事业单位进行研判,之后的干部调整中推荐考察人选与研判结果完全一致,干部群众反响很好。
将研判“嵌入”年度考核,分析评价干部履职情况。在每年年度考核“规定动作”中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研判,特别是年度考核中发现问题或出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情况较差等情形,考核组直接转变为研判组,就地开展工作。全面收集纪检、审计、政法、信访等部门信息,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结合工作成效,延伸看履职过程,既肯定正面成绩,更聚焦问题客观分析评价。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中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向单位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存在突出问题的,提出干部调整配备建议,促进领导班子健康运行。2017年考核结束后,根据研判意见,对3个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
将研判“嵌入”专项调查,全面找准干部问题症结。对日常收集到领导班子不团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出现问题或负面反映较多等不适任干部线索后,立即启动专项研判工作。全面搜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近年来重大部署、工作考核排名、发展数据、奖惩情况等基本信息,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并实地走访调查,重点了解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责任担当及工作绩效的评价。通过系统比较、相互印证,综合分析评估研判对象的一贯工作情况与关键时刻表现,对其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以及存在问题做出客观公正正确的评价判断。去年以来,根据专项研判结果,先后对6名不适任现职领导干部予以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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