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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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字左右

篇1: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了保护的概念。保护个人隐私权、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明确住宅70年产权自动续期……民法典就像一部百科全书,为护佑我们的生活提供更完善的法律遵循,谋求人民利益最大化。

民法典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经常收到垃圾短信怎么办?遭遇性骚扰,公司、学校该不该管?有人吃“霸王餐”,老板能不能扣下他的财物?这些问题总是困扰着我们的生活。民法典的编纂,对于社会热点诉求和我们身边的痛点、难点一一作出回应,切实保障了公民应享有的公平正义,促进了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传递出法律的温度。

民法典绝不是单独且生硬的法条集合体,而是一部充满着“关怀与温情”的权利保障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它以“平等”为基本原则,尊重与善待每一个法律主体;

它以“公平”为落脚点,规范着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它为老人儿童创设了“养老育幼”的制度设计,也为权利受损者打开寻求救济的通道。所以,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编纂民法典对司法机关来说,将提供全面、权威、系统的裁判规则;

对百姓来说,将指引和规范各种各样的民事行为。相信民法典一定会给我们的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我们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篇2:民法典公开课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月1日起生效。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宏观上看,民法典具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规范和法律适用科学化等一系列重要意义;在微观层面,民法典则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是调整一切民事主体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基本依据。

一、民法典的诞生:社会法制发展的里程碑

从世界范围来看,法律体系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即成文法法系和判例法法系。法典是成文法的系统汇编,往往标志着成文法的阶段性成就,从而成为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里程碑式的结果。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民事法律体系。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在这个时间节点,立法机关通过法典编纂的形式,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断积累的立法和司法经验予以总结,并回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课题。由此,民法典无疑与历史上存在的其他伟大法典一样,成为社会发展达到阶段性目标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丰碑,包含着浓厚的实践和象征意义。

当然,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完善是采取“先分后总”的立法路径,多数法律条文体现在民法典诞生之前已经通过的单行法律之中。因此,民法典的颁布在无缝对接现实生活的同时,不会对既有的社会活动产生系统性冲击。但民法典也包含了诸多创新内容,是一部凝聚并闪耀着中国人首创精神与中华民族集体智慧的伟大法典。

二、民法典的内容:包罗万象的社会百科全书

我国民法典采用了创新的“七编制”,体例独树一帜。这七编的内容包罗万象,几乎涉及民事主体一切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活动,与社会民生、市场经济发展等具有密切的联系。

第一,总则编。总则编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总则编首先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目的,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原则等民法基本原则。总则编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三类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者。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依自身意志决定法律关系的行为,是参与民事活动的主要途径。总则编同时规定诉讼时效制度,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权利即不受保护,其功能主要是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安全、稳定法律秩序。

第二,物权编。物权是财产权的主要类型,物权编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就是对财产权如何确权、具有哪些权能、如何保护等的规定。物权体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这一分编,分别规定了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是财产确权的基本依据。用益物权分编主要解决在不动产所有权上设立利用权的问题,无论是利用农村土地从事家庭承包经营、建造住宅,还是利用城市土地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都是建立在用益物权制度基础上。担保物权分编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典通过再造担保物权的功能主义、简化担保财产的描述要求、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制度、统一优先顺位规则等,完善担保交易规则,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改善营商环境提供源动力。

第三,合同编。合同编堪称市场经济的百科全书,维护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合同编通则是关于合同的一般性规定,包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变更、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涵盖市场交易的一般规则。典型合同分编规定在市场环境下常见的、定型化的交易形态。民法典将原合同法的15种典型合同扩张到19种,增加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以更加切合当下的现实生活和市场环境。当然,民法典并不排斥民事主体在这19类典型交易之外另行安排彼此之间的交易关系。基于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可以自主约定合同的内容,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上也承认其效力。

第四,人格权编。人格权法的单独成编,是我国民法典在编纂体例上的最大创新。突出对人格权的保护,彰显了我国民事立法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人格权与个人生活和商业活动均关系密切。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自然人赖以生存的基础性权利;名誉权、隐私权是个体人格尊严的反映;姓名权、肖像权等标表性权利具有商业利用价值;个人信息保护更是网络时代的主要法律议题之一。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鼓励遗体捐献的善行义举,人格权编确立了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为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人格权编明确了从事此类活动应遵守的规则。

第五,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这两编重点处理家庭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对社会生活有普遍性的影响。其中,婚姻家庭编的内容包括:结婚和离婚如何实施、具有何种效力;婚姻中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的成立、效力以及如何解除。继承编解决自然人死亡后的财富传承问题,规定了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两种主要途径,以及遗产的处理程序。继承编增加规定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对继承权法定丧失制度予以完善;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第六,侵权责任编。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侵权责任编可以视为对各种民事权利的保护法。在侵权责任编中,前三章是关于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具有普适性。其后各章则规定了各种特殊侵权责任类型,包括社会生活中常见的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饲养动物致损责任、建筑物致损责任等,其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的同时,也起到规范人民行为的作用。

三、民法典的影响:与时俱进的法律规范调整

民法典编纂,除对单行法律进行系统汇编外,还结合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对法律规范作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这些创新性内容,将产生深远的社会影响。限于篇幅,试列举部分内容。

第一,加强了对业主权利的保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财产权之一。物权编对该权利的保护作了完善: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按此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不能未征求业主意见,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外墙、电梯张贴广告等营利。

第二,增加了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居住权立法创新符合我国社会变化,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有利于满足特殊人群的居住需要,有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例如老人可以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相应的机构,同时为自己设立居住权,从而实现以房养老;企事业单位也可以利用居住权作为吸引人才的重要制度砝码。

第三,增加了禁止高利贷的规定。近年来,“校园贷” “套路贷”、暴力催收等乱象频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民法典明确借贷行为的法律效力、法律后果等,为今后处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四,增加了对性骚扰的规制。本次立法借助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契机,将对性骚扰行为的规制作为单独的条款予以明确,强化了对相关人格权益的保障。从条文内容上看,民法典将对职务型性骚扰行为产生更好的规制效果。

第五,强化了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编通过规定个人信息的定义、处理个人信息的程序要求、自然人对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等,初步形成了一套个人信息的保护机制,为包括网络环境下的各种个人信息利用情境提供了行为规范和依据。

第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30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30日期满后,需再次亲自到登记机关确认申请,方能完成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极大地改变了协议离婚程序,将有利于应对我国的离婚率数据不断攀升、离婚行为非严肃化的社会现象,有利于减少轻率、冲动的离婚行为。

第七,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的侵权责任体系。我国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抛物坠物责任创立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基于公平责任的补偿条款。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又对这一条款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增加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强调了公权力机关的调查和追责义务,以进一步震慑可能的侵权行为。

篇3:民法典公开课学习心得体会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文章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依法治国理论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笔者认为,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根基,只有筑牢这一根基,才能协调推进“三个一体建设”。民法典系调整人民群众、各行各业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的基本法,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颁布施行应成为全面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契机。

以民法典颁布施行为契机,坚定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人们在内心深处对法治的一种情感,这种情感包括认同、信服、尊崇、敬畏等要素,体现的是对法律自觉自愿地忠诚和尊重。民法典的调整对象系全社会占比最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民事主体的法治信仰状况决定了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水平。一方面,民法典是人民合法权益保障的宣言书,它通过确认和保护民事主体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能够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法律权利的“获得感”;另一方面,民法典为民事主体的各类民事活动设定行为规范和基本遵循,同时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贯穿与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的保障,凸显以人民为中心与保障人民权益实现的重要思想,体现秩序和充满美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应借助生动、易懂、精准的民法典普法活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就在其身边,且伴随其一生,以此逐步培育并坚定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同、信服、尊崇与敬畏等情感。

深刻领会民法典的精神要义,夯实全社会的法治理念。全社会要透过民法典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是要进一步厘清国家机关履职用权的界限。民法典是调整民事社会关系的基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执法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的决策、管理与监督等执法与司法活动要以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为底线,要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实现为追求,从而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人民性。三是要透过民法典深刻领会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毫无疑问,民法典要以确认和保护民事权利为首要任务,而民法典引入环境保护原则,重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等制度创新体现了其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的重要意义。

学好用活民法典,强化全社会的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较好地改变过去人民群众遇事找人不找法的现象,应通过学好用活民法典以强化全社会的法治思维。一是全体社会成员要认真地对待民法典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以法律思维来指导各类民事活动的开展。二是倡导全体社会成员将遵循民法典作为一种基本生活方式。民法典构建的社会经济生活基本秩序和践行的权利保护理念,是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生动体现,遵循民法典、遇事找法、化事靠法应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基本生活方式和新风尚。

篇4:民法典公开课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3月15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10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第一步已经完成,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第二步将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立法机关目前考虑分编为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争取于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1、民法、民法总则、民法典三者的关系。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规范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是民法典的总纲。纲举目张,民法典各分编在总则基础上对各项民事制度作具体规定。

2、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基本民事法律,但多年来立法机关奉行的分阶段、分步骤、粗线条的立法方针,造成目前法律法规既多且乱、虽多却漏、多且重复的矛盾现状,再加上数量众多的司法解释,使得我国的民商事法律领域成为一个迷宫。制定一部科学的民法典,可以在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各个层面发挥单行法难以起到的积极作用。

3、通过完善民事法律规范,有利于更好地提高国家治理能力;通过健全民事法律秩序,有利于加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规则,为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①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

1、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民法典重在保护私权利,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摇篮到身故”的切身利益的法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老百姓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在民法中找到依据。

2、民法总则既传承了我国优秀法治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法治文明的成果,是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民法总则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进一步明确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为民法典各分编和民商事特别法律具体规定民事权利提供依据。

②规范市场行为、激发社会创造力

1、立法应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关键期,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交往规则发生深刻变化,利益格局出现重大调整,改革成果需要民法典来确认、保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各方面制度趋于完善。编纂民法典经济社会基础已经具备,正当其时。

2、民法典素有“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之称,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发挥基础性作用。它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捍卫平等交换与公平竞争,能充分激发人们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持续性。保障每个人的智慧源泉都能充分涌流,让一切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

③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

有人评价说,中国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必然是一部法治与权利意识的成长史。从此次民法通则向民法总则的演进可以看出,其不仅仅是简单的一字之差,许多新规范的引入不禁令人眼前一亮。每一个老百姓都是民事主体,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享有民法总则规定的各项民事权利。例如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正是这些权利,保障了每一个老百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尊严,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都要受到民法总则的保护。

民法总则对胎儿权利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草案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司法实践中,继承案件中'遗腹子’享有何种合法权益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为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民法总则规定,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必将为今后类似司法实践提供法律依据。对胎儿权利的保护,体现出了民法对人全面、终极的关怀,也反映出我国法律文明的进步。

目前中国正值社会大转型时期,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成为社会之痛。针对这些现实情况,民法总则完善了监护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民法总则规定:子女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照顾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民法总则还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将“智力障碍者以及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辨识认知能力的成年人”也纳入到被监护人的范围。

在自然人权益保护之外,关于法人的规定也是民法总则中的一大亮点。为了更加突出法人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两类。将非营利性法人作为一类,既能涵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传统法人形式,还能够涵盖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新法人形式,符合我国国情。创设非营利性法人类别,有利于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加强对这类组织的引导和规范,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民法总则还充分反映二十一世纪网络时代的特点,对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型民事权利客体作了规定。民法总则将“数据信息”明确列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新型民事权利的客体,这顺应了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需要。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之际,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宏伟目标的重要历史节点,如何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的尊严得到充分的尊重、人民的智慧得到极大的发挥、社会的财富得到充分的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发挥的历史价值。

篇5:关于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精选

20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体育领域来说,“民法典时代”的到来意义重大,将为中国体育行业未来的发展夯实基础。

中国正在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竞技体育屡创佳绩,全民健身如火如荼,体育产业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体育的边界随着互联网时代各产业融合程度的加深而越来越复杂,体育行业也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产生了大量的新课题,民法典的颁布,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堪称一场“及时雨”。

对于体育活动中的人格权保护,民法典为体育领域中经常出现的肖像权纠纷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广度和强度都被放大,运动员等人群也在市场化大潮中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维护人格权的需求,这也成了体育行业的一个严峻课题。民法典对于人格权的相关规定,回应了互联网时代人们对于人格权保护的新诉求,在保障相关群体利益的同时,也为媒体报道、舆论监督规范了尺度。

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对于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进行了规定,有利于解除文体活动组织者的后顾之忧,让大家更有信心、有动力组织文体活动,最终将有利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相关赛事活动的蓬勃开展,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

对于体育产业,民法典通过对市场交易规则的梳理,将为体育产业相关各方提供稳定的行为预期。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各项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民商事活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行为规则和基本遵循,也将推动中国体育产业朝着更健康、更有活力的方向发展。

篇6: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字左右

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实施好民法典,需要充分认识民法典在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权利。民法是权利法,是由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社员权等构筑起来的权利大厦。人民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主要体现在形形色色、内容各异的权利当中,人民的权利得到了实现、维护和发展,其根本利益也就得到了保障。民法典不仅吸收了既有民事法律中的民事权利,而且根据时代发展增加了隐私权、居住权、土地经营权等权利,进一步丰富了民事权利种类。实施好民法典,需要认真对待权利,尤其要呵护好“新生”权利,创造、完善权利实现的条件,营造良好环境。

以人民为中心,还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已被民法典纳入保护范围的利益。我们常说的保护民事权益,既指保护民事权利,也包括对民事利益的保护。民事权利在民法典中有确切的名称,如生命权、名誉权、隐私权、所有权、著作权、股权等,而民事利益是指被纳入民法保护范围,但尚未成长为权利的重要利益。例如,在民法典正式接受隐私权为独立权利之前,隐私利益已经得到了保护。民法典并未确定个人信息权,但却用10个条文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这说明个人信息已经被纳入民法保护的重大利益范围。

相对于早已成熟、定型的民事权利,对“新生”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困难得多,毕竟对这些权利和利益的全面认识、普遍认同还需要时间,准确把握保护的界限还需要实践探索,有些甚至还需要进一步完备相应条件。

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的颁布,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民法”一词源自古罗马法,罗马法的核心是民法,立基于比较发达的商品关系之上。恩格斯指出,“罗马法包含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律关系”,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民法表达的是商品生产与交换的一般条件,包括社会分工与所有权、身份平等、契约自由。所有权是全部财产制度的基础,是身份平等和意思自治的舞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法律的精神就是所有权”这句名言。从罗马法以来民法的演变及发展来看,民法的发达程度与市场经济的繁荣程度呈正相关。民法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为基本原则,奉行主体平等、机会平等、权利平等、意思自治、契约自由、诚实守信和权利保障,通过构建主体制度、权利制度、行为制度和责任制度为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基本遵循。民法典进一步优化了民事主体分类、丰富了民事权利种类、完善了民事合同规则、平衡了民事责任和行为自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提供了制度支撑。

民法典以法典的形式肯定、固化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表述。民法典吸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将《物权法》“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修改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删除了时间限定,丰富了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从而有利于固根本、稳预期和利长远,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基本要义是规范约束公权力、保障私权利。民法典开出了需要保障的“权利清单”和“利益清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些权利和利益,是对党和政府提出的实实在在的要求。

实施好民法典,需要把握好市场和政府作用的边界。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首先要相信市场主体的理性、相信市场的力量,并认真对待市场主体的权利,避免行政垄断、行业保护、地区封锁等乱作为。我们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要对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有清醒的认识,从而更加自觉地在该作为的领域大胆、负责的作为,避免不作为、慢作为。比如,市场交换的前提是产权明晰,而不动产确权登记的职责在于政府,如果确权登记不到位、不准确,不仅影响市场交换的活跃度,而且越是交换频繁,可能造成的矛盾纠纷越多。这也就是近年来中央下大力气推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因所在。民法典删除现行法律关于不同动产担保由不同机构登记的规定,意在统一动产担保登记机构,提高登记效率和公信力。此外,民法典在不少地方明确规定了政府的责任。如针对业主大会成立难问题,第277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针对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认定难问题,第1254条明确规定:“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总的来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资源配置、微观市场活动则应遵循民法确定的基本市场规则。

实施好民法典,需要在立法、决策、执法及司法中妥当处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民法典对权利的规定,不仅是在为人与人之间划清行为自由的界限,也是为公权力的行使者指示行权履责的边界。认真对待权利,不仅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对依法立法、依法决策和依法办案的要求。当然,尊重老百姓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权利不可限制,为了公共利益,政府不仅可以征收征用私人财产、限制公民自由,还可以征收税款,因此,真正的问题不是权利能不能限制,而是对私权利的限制本身限度何在。这里的限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目的的正当性——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公权力限制私权利的正当理由,也是唯一理由。二是形式的正当性——法定性。对生命、人身自由等的限制只能通过法律为之,对财产的征收征用一般也应通过法律规定,规定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基本权利。三是程序的正当性——纠纷的可诉性。权利人对权利的限制不服的,应当允许其通过诉讼等途径得到救济。四是征收征用情形补偿的正当性——公正补偿。征收征用是对个别人财产权的限制,即使出于公共利益,也不能让少数人牺牲过多。

民法典将于1月1日正式实施。在未来的半年时间里,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任务不轻,民法典的宣传普及以及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的研究任务也不轻,只有充分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

篇7: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版

5月29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安排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

作为党员干部要通过主动学好民法典,宣传好民法典,解读好民法典,更好地推动民法典的实施。

要立足于“民”,要与民法典中“人民至上”的思想同频共振。《诗经》有云,“知我者谓我心忧”。知民心者,为民而行。民法典的诞生,体现的是为民立法典,向民心而行。党员干部学习民法典要感悟“典”中的为民之心。只有与“典”中的为民之心产生同频共振,才能融入其中,才能真正学在其中。其实,学习民法典的过程,也是激励为民情怀的过程。民法典作为一部系统的法典,全部内容都是围绕着人的权利书写,是我国目前最长的、拥有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可以说是集民法之大成。在学习中,党员干部更要思考,在为民的实践中是否也能形成像民法典那样为民的系统做法和可借鉴、可推广的为民经验;是否也有要让为民的工作更上一层楼的决心和勇气。在学中有此思考后,更加积极地去践行,在践行中更加深悟民法典。

要创新于“法”,不断创造与时俱进的宣传、学习之法。比如在民法典诞生过程中,有媒体微信公众号的“民法典与‘小明’的故事”“哪吒,喜得新‘新秘籍’”等宣传图画和动画视频,不仅生动形象,浅显易懂,更让人耳目一新。要想让群众学好民法典,就要大力宣传好民法典,让群众有兴趣、有热度。不仅要为民法典的学习造势,更要与时俱进,简单明了地向群众展示好民法典。让群众在工作之余、小憩之前,看一下民法典,既愉悦心情,又方便记忆;让群众在茶余饭后,乐意和家人聊一聊民法典,讨论一下身边发生的百姓事。这样既有利于普法,又能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的文明素质。当民法典正式实施后,能概全貌,能懂其意。让民法典中的为民实践,在提前经历过一番“春雨”滋润之后,进一步生根延展。要深耕于“典”,用好典型事,发动典型人,以“典”解“典”。民法典共有7编和附则,1260个法条,对应着细致入微的民生关切。民法典的诞生来之不易,需细品。其中有很多是生活中共性的民生关切,可以说非常“典型”,更要以久久为功的状态去学习。要以这些“典型事”为重点,深入解读民法典,让群众再遇这样的事情,解决起来不慌,心有底,省时高效。

篇8: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字左右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安排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地区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们党还于1954年、1962年、1979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外资企业法、技术合同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著作权法、收养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票据法、拍卖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在主席台就座,栗战书主持闭幕会并发表讲话。 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之后,我主持3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民法总则、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3个草案。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第二,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法与时转则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表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也给民事立法提出了新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三,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

篇9: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字左右

今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总共1260条的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在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民法典及其实施有关情况吹风会上,多位民法专家表示,民法典是我国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它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对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重要作用。

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法典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说,我国民法典是一部理念先进、体例科学、结构严谨、内容完整的法典。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精华,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张文显高度肯定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他认为,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切中社会热点凸显人民需求

高空抛物坠物怎么追责、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业主权利如何保障……专家认为,我国民法典的一大特色,是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关切和社会需求。

“我的房子70年后怎么办?”这是许多业主的心头事。民法典延续了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动续期的规则。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王利明认为,“自动续期”强化了对老百姓的财产保护,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有利于“恒心恒产”的形成。

针对性骚扰认定难、监管难的问题,民法典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明确了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的防范和处置义务。王利明表示,民法典对性骚扰行为确定了三个标准:首先,性骚扰行为可以以文字、图片等形式表现出来,通常是犯罪行为以外的违法行为;其次,它是指向特定人而不是泛泛的,这个特定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第三,该行为必须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不符合其利益。

在物权编中增加居住权有关规定,在侵权责任编中对高空抛物坠物侵权规则作出修改完善,在继承编中修改相关规定适应老龄社会发展,在婚姻家庭编中细化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孙宪忠认为,民法典不仅在法律层面作出了重大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还是国家治理层面上的重大更新。

让民法典在全社会“落地生根”

民法典实施后,一些民事领域的单行法将不再有效。孙宪忠表示,在相关法律的衔接上,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领域还存在需要清理的司法解释,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目前已经在着手这项工作。

张文显说,从民法典通过到实施有7个月的准备期,在此期间,立法机关要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司法机关要抓紧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保持一致;行政机关要以民法典为标尺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与民法典的有机对接。

“民法典是与老百姓‘距离最近’的法律。我们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充分发挥民法典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价值功能。”张文显说。

篇10: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版

在今年的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基层干部,就要学习民法典,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熟记,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榜样,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带货”的县长、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排雷英雄杜国富、奋战在脱贫攻坚付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基层干部,在学习榜样中、汲取榜样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有样子,就有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节节高。

篇11:民法典公开课观后感学习心得体会

乌海超高压供电局组织全局人员参加《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培训班,在为期一天的线上学习过程中,使我受益匪浅。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是不同寻常的一年,作为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新冠疫情的赶考之年、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中国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的列车上,带领全国人民走向更近美好的未来,尽管在通往未来的道路上,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风浪,只要全国人民齐心协力,万众一心,这块坚稳的“基石”定能让这辆列车全速稳步前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经过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仅仅是达成几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对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份圆满的答卷,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权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所有中国公民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是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篇12:关于学习民法典公开课观后感心得体会

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后,我感触良多。

一是牢牢把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民法典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准确理解民法典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在裁判民事案件时,切实运用这些基本原则来确定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含义或进行法律漏洞填补,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质量,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牢牢把握民法典的时代特征。民法典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国家治理重大成果、重要经验的沉淀,回应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需要、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以及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时代科技进步带来的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我们要牢牢把握民法典的时代特征,通过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发布典型案例、法治进校园等方式,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引领人民群众强化公共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牢牢把握民法典的创新规定。民法典在体系上、内容上均有很多创新规定。如独创人格权编,增设居住权制度,允许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设定抵押等等。我们要把学习研究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度研究民法典创新性规定及其所体现的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深度研究民法典施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更新司法理念,提升专业素养,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准确适用,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开展学习民法典公开课活动心得体会

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精选

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800字作文

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精选

民法典学习公开课观后感心得

民法典公开课个人观后感

公开课有感

民法典学习公开课观后感

公开课个人优秀心得

《民法典》观后感心得精选

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心得体会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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