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大风灾害应急预案(整理19篇)由网友“seuweich”投稿提供,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过的处置大风灾害应急预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处置大风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大风天及重要节日期间河坝火灾防控工作,健全落实联动机制,进一步增强本单位防范、应对和处置火灾等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市河管处特制订工作预案。
本预案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响应、逐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严格排查消除火灾等不安全隐患问题,坚决落实做好河坝范围内灭火救援的各项工作。
为确实做好大风天及重要节日期间火灾等安全防控工作,特成立市河管处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工作组组长职责:全盘统一总指挥发生的各类处突应急事件,安排部署具体防御救援任务,力争第一时间响应、控制事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降低生命财产损失。
工作组副组长职责: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排查、整治和督导,协助组长做好火灾防控等各项准备工作。
各科室成员职责:应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前期工作,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在第一时间迅速处置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并落实责任和任务分工等。
结合本单位范围内火灾等安全防控的的.规律和特点,目前开展整治工作围绕以下四个阶段具体实施:
1、增强火灾防控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开展综合治理,督促落实各项安全主体责任;
2、针对人口流动、密集型区域窗口优势,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广播通讯、展板、网络平台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防范意识,增强群防群治的防范能力;
3、加强河坝区域性、普遍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科室突出重点,加大日常工作综合治理力度,各河段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巡察、监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可采取相应醒目的安全提示措施,消除一切火灾安全的隐患问题;
4、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应急车辆和救援工具的准备工作,加强联动防范机制,增强领导小组的预警救援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事故的损失和影响。
篇2:处置大风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重大风险事故的发生,强化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减少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损失,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炼铁厂区域内发生的各类应急事故。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1、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
2、负责向生产安环部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直接拨打应急部门电话请求支援。
3、负责抢险救灾具体方案和措施的决策,并组织落实。
4、负责组织对伤员的抢救。
5、负责组织车间(科室)对重大事故的调查。
四、组织原则及应急处理
1、组织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指导方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障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抢险;各司其职,各单位层层落实防汛责任,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生产秩序正常。
2、应急处理
2.1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应迅速向单位负责人、指挥部汇报,由当班调度通知总调。
2.2报告完毕,应当在事故现场适当位置设置警戒,并安排人员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护车。安 排事故处理人员后,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并及时清点人数,解除警戒。
2.3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抢救伤员,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中的职工。
2.4事故抢救中,要准确判明事故状况,争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造成事故蔓延和抢救人员的伤亡。
2.5及时抢救所有能抢救的财产,尽可能确保财产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到最小限度。
2.6对事故实施抢救过程中,要尽可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原因,正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
2.7储存、保管与重大风险事故处理有关物资、设备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厂重大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调遣,保障事故抢险和救灾过程中急需设备、器材的供应。
五、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
1、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防范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职工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六、附则
1、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预案解释权归炼铁厂。
3、附件:《重大风险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略)。
篇3:冰雹大风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防范、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安全事故,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保证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特制定应对风雹(雷电、大风、龙卷风、冰雹)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生命无价、安全至上。学校高度重视师生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在先,消除隐患,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停课不停学的安全工作抓实、抓好。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范围
风雹(雷电、大风、台风、冰雹)等。
四、具体措施
1、正常教育教学期间(上课期间),如突遇暴雨等重大自然灾害,将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启动应急预案,决定是否立即停课,并安排好学生的及时离校。
2、如在非教学期间,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决定学生是否到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校园安全防护。
3、启动预案后,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课、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临时放假等措施,避免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采取措施前,应提前通知家长)。在停课期间班主任及时与每位家长取得联系,并作出合理的学习和辅导意见,确保学生停课不停学。
4、必须停课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进度和班级停学不停课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每一位学生在家都能够学习文化知识。
5、对于就近到校的学生,教师要做好教学辅导和安全工作,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通讯手段把具体学习内容传递给家长,使家校学习进度一致。
6、假期期间如遇重大自然灾害,将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校园防护。
7、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学校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8、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9、加强与家长的联系。班主任利用微信、电话、短信等通讯手段,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要将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通知家长。
10、加强值班值守,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学校实行领导带班、教师执勤制度,要求值勤人员及班主任教师保证通信畅通,提前到校,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五、应急保障
1、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2、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3、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4、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5、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六、善后工作
1、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中心校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2、学校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篇4:冰雹大风灾害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台风暴雨冰雹恶劣天气的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幼儿园特制定本预案。
一、台风暴雨冰雹天气来临之前
班级:
①向仓库领好防滑材料(如麻袋、警告标志、警戒带等),放到便于领取的地方,平时在门卫配一把铁锹和防滑材料与防护警示设施。
②提前布置园区排水的任务,分发工具,明确要求。
③检查水电、门窗等设施,提前采取保护措施。
④告知幼儿听从老师安排,不要慌乱。
办公室:
①提示教职工在台风暴雨冰雹天气期间尽量不要外出。
②根据实际情况,告知任课教师可能变动课表的情况。
领导班子:
①平时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幼儿自救互救、自保互保的能力。
②通过园园广播及时播送气象消息和有关指示、规定。
二、暴雨冰雹天气来临之后
1.如果适逢幼儿园放假,执行市教育局停课的规定,至少一位带班领导在园值班。幼儿处通过幼儿园信息平台或班主任告知幼儿家长,办公室按原计划组织力量排查园区内安全隐患和排水情况,确保园区安全和主要排水通道畅通,并安排好在园师生的生活。
2.如果逢幼儿园正常上课,因地制宜,继续按课程表上课,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办公室:
①首先保证水电正常供应,食堂正常运转。
②天晴后立即组织力量查看园内安全情况和排水情况(若为夜间,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值班领导早晨5:30开始排查),具体分工为:一楼各班班主任负责食堂至教室通道;二楼班主任负责楼道;当班保安负责大门口;后勤人员和驾驶员负责食堂通道,其中维修工专门负责重点区域应急处理(如铺麻袋等)。
③必要时动员没有上课的青年老师排查。
④严重积水的路段,一时清除有困难的,立即设置警示标志,禁止幼儿通行。
领导班子:
①园医随时待命,处理突发的跌伤事故。
②根据实际情况,
通过广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③幼儿处老师和行政值日老师在非上课时间巡视园园,要特别关注教学区和运动区的情况,排查隐患,每位教职工都要随时劝阻幼儿做危险动作。
④对部分班级开展的“天气文化”活动及时规范(如时间、地点、教师在场管理等)。
三、放学后
通知家长接送、组织教师护送学生,并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待幼儿离园后园长组织教师对各个园舍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避免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教师及时上报园长,及时处理。
篇5:突发大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大风气象灾害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大风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气象灾害,它常使作物倒伏,尘土飞扬,严重时能拔起大树,吹倒广告牌,毁坏建筑设施和吹翻江河湖面上的船舶,造成伤亡事故。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依托政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风灾害造成的损失。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项目部是突发大风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单位,具体负责项目部险情监测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信息。
2)项目部要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传递渠道,施工现场日常值班人员接到大风灾害气象预报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大风气象特点编制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
4)项目所在地市级气象局发布预警等级预报后,项目经理应安排专人及时通过电话、短信、通知、QQ、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有关场所人员发布预警应急信息。
4.2预警行动
1)预警分级
(1)Ⅳ级: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2)Ⅲ级: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Ⅱ级: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4)Ⅰ级: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预警发布程序
(1)发布Ⅳ-Ⅲ级大风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经项目部安全部审查、安全总监签批后,由项目部发布,并报公司安监部备案。
(2)发布Ⅱ-Ⅰ级大风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后,项目部安全部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同时报告公司安全部。
3)预警发布后的应对程序和措施
(1)Ⅳ级预警发布后:
a、高排架及塔机等大型设备做好防风措施。
b、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c、停止水上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施工作业活动;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d、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2)Ⅲ级预警发布后:
a、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b、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c、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3)Ⅱ级预警发布后:
a、人员尽量少外出。
b、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c、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d、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4)Ⅰ级预警发布后:
a、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
b、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c、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d、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5 信息报告程序
1)报警系统及程序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必要时可先行向外部救援机构寻求支援。
2)现场报警方式
报警主要采取移动电话、对讲机、口头等方式报警。当事人或知情人应首先向现场负责人报警,同时向周边人员呼喊,请求支援;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必须组织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各班组、施工作业队、工区、项目部职能部门、项目部、分局等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定期在本单位内部发放或公布,告知于各参建人员。
3)通讯、联络方式
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各单位、部门等负责人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随时接收应急救援报告和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电话、对讲机、网络进行联络;有条件的单位至少安排一部值班应急车,在电话、对讲机、网络中断的情况下,利用车辆进行内外、上下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4)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为了救援单位及人员在最短的时间了解大风气象灾害情况,及时开展救援,报警内容必须简练、准确。
5)向外求援方式
在内部救援能力不足时,主要向邻近请求协调其他单位救援。必要时,向社会救援组织发出应急救援信息,如120(医疗救护)、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篇6:突发大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一般突发大风气象灾害:瞬时风力达7~8级(风速13.9~20.7m/s)。
(2)较大突发大风气象灾害:瞬时风力达9~10级(风速20.8~28.4m/s)。
(3)重大突发大风气象灾害:瞬时风力达11级以上(风速≥28.5m/s)。
(4)特大突发大风气象灾害:沙尘暴、龙卷风。
2)响应分级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Ⅰ级、Ⅱ级大风灾害时,由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大风灾害时,由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处理。
(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大风灾害时,发生单位(部门)启动本单位(部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处置。
6.2响应程序
1)Ⅰ级响应程序
当大风灾害达到Ⅰ级应急响应标准时,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同时按照如下内容响应:
a、大风灾害单位立即上报公司,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预案,就有关应急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
b、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c、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及时向当地政府防汛办、四川省安监局、集团公司等上级单位报告大风灾害情况,并及时续报大风灾害发展态势。
2)Ⅱ级应急响应
当达到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a、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各救援小组成员到位,先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
b、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
c、应急指挥中心按照程序向公司报告大风灾害救援进展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
3)Ⅲ级应急响应
当大风灾害达到Ⅲ级应急响应标准时,大风气象灾害发生单位(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a、立即向大风灾害发生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大风灾害发生单位的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该机构成员必须立即到位。
b、由大风灾害发生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研究制定决策救援方案,统一指挥和调配本单位(部门)一切有效资源进行大风灾害的应急处理;必要时请援政府支持保障部门采取应急行动,防止大风灾害的进一步扩大。
c、应急办公室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应急办公室立即向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报告大风灾害情况,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到位,并按照应急指令下达程序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应急办公室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6.3处置措施
1)先期处置
(1)对是否转移人员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出决策。
(2)及时划分大风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3)加强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2)应急处置
(1)工程项目部发生大风灾害时,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班组长首先组织人员疏散,清点人员,确定有无人员失踪、受伤。如有施工人员失踪或伤亡,在确保无次生灾害的情况下立即组织开展救助工作。在第一时间向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紧急报告,主要说明出事的地点、事故的大小、有无人员伤亡等。
(2)灾害已导致人员伤亡时,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应会同工地医疗人员乘专车火速赶往现场,指挥营救工作,并拨打当地120急救电话求救。项目经理在未到达现场之前,应授权给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全权指挥救援,避免耽误抢救时间。
(3)在实施救援之前,现场施工负责人需保持头脑冷静,防止出现二次伤亡。现场施救过程中,在专业医疗人员到达前由救助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救助。要争分夺秒抢救压埋者,使头部先露出,保证呼吸畅通,呼吸停止者立即做人工呼吸。在实施人工呼吸前,先要将伤员迅速地搬到附近较安全又通风的地方,再将伤员领口解开,腰带放松,拖掉鞋子。口腔里若有尘土、血块、痰液、假牙等,应完全吸出或取出。
(4)如发现伤员有骨折现象,则利用木板、竹片和绳布等捆绑骨折处的上下关节,固定骨折部位。如伤者伤口出血比较严重,应让其以头低脚高的姿势躺卧,使用消毒纱布或清洁物覆盖在伤口上,用绷带较紧的包扎,以压迫止血,或选则弹性好的、橡胶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巾等。对上肢出血者,捆绑在其上臂1/2处,对下肢出血者,捆绑在其腿上2/3处,并每隔断25-40min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min;如伤者剧烈痛疼难忍,即打开现场医药箱,让其先服用止痛剂和镇痛剂。对伤者救护时不要随意移动或翻动其身体。
(5)伤员在经过项目医疗人员简单救护后,不管受伤轻重,均应用救护车或项目部车辆尽快送到最近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与治疗,听从医生意见是否进行留院观察。
(6)根据事故的性质、控制程度等决定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疏散,人员疏散由项目部行政第一责任人下达疏散命令,项目部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参与实施。应对被疏散的人群、数量,疏散区域、距离、路线、运输工具等事先考虑和准备。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
(7)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内部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服从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配。管理责任人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数量合理。
篇7:2023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指 挥 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
2.1.2 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2.1.3 成员单位
市农委、气象局、林业局、环保局、民政局、卫生局、建设局、公安局、武警支队、交通局、财政局、阜新车务段。
2.2职责
2.2.1 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等。
2.2.2 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阜新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各应急单位的应急行动;负责应急的信息收集、处理和通报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阜新市沙尘暴灾害应急资料库;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2.3 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及灾害的气象评估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性天气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市林业局:定期开展全市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收集并建立我市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防灾减灾和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市财政局:负责解决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时,需要紧急购置抗灾物资所需的资金。
市农委:指导农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市环保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参与灾情核查;管理、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市卫生局: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协调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灾后城市公共部位沙尘清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
市武警支队:协助地方政府抢险救灾。
市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灾减灾工作,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运输车辆。
阜新车务段:组织制订铁路运输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铁路运输安全。
3、预警和监测
3.1预警预报
3.1.1 每年年初,由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邀请专家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当年沙尘暴灾害发生趋势,报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为领导决策和防灾减灾服务。
3.1.2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由市气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尘暴的分析和预报,及时作出沙尘暴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
3.1.3 市气象局应加强对沙尘暴灾害性天气的监测,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及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沙尘暴天气情况及其相关资料,为应急决策服务。
3.2预警支持系统
3.2.1 林业部门要定期开展全市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完善沙化土地监测体系,特别是重点风沙区要建立定位监测站(点),为沙尘暴预测、分析、预警提供基础数据。
3.2.2 收集并建立我市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防灾减灾和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3.2.3 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决策指挥网络体系,实现沙尘暴灾害、决策和指挥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
4、应急响应
4.1 沙尘暴灾害分级
按照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将突发沙尘暴灾害分为4级。
(1) 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2) 重大沙尘暴灾害(Ⅱ级)∶造成人员死亡5-10人,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3) 较大沙尘暴灾害(Ⅲ级)∶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 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
(4) 一般沙尘暴灾害(Ⅵ级)∶对人畜、农作物、经济林木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4.2 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4.2.1 一级、二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Ⅰ级)、重大沙尘暴灾害(Ⅱ级)后,立即启动市、县区两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向省气象局、省林业厅、市政府报告沙尘暴有关情况。
4.2.2 三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或一般沙尘暴灾害(Ⅲ级或Ⅳ级)后,启动市或县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4.3 险情响应措施
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灾害预警后,各级政府应迅速做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沙尘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晓;动员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安排本地交通部门及时封闭高速公路或采取限速及限流措施,并在灾后尽快清扫路面,保证行车安全,及时开放交通。同时,市重大沙尘暴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启动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
4.4 灾害应急措施
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后,经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批准,启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指挥部立即转为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协调工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立即组成救灾指挥部,认真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好舆论导向,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市政府和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县通报。
4.5 信息共享和处理
4.5.1 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各级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4.5.2 突发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本级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向本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日常管理办公室报告。
4.5.3 信息报告时限与内容要求。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将沙尘暴的预报、预警以及沙尘暴发生时的强度、影响范围和沙尘暴的结束时间等情况在30分钟内报告市重大沙尘暴应急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在应对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5.4 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各级气象、林业等部门要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沙尘暴灾害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的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4.6 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由气象、林业、农(牧)业、交通、民政、建设、公安、武警、财政、卫生等部门参加的指挥部。
4.7 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在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
4.8 后期处置
对于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5、保障措施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要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保证和维护信息通讯渠道的通畅,保证防灾救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要建立和落实备用通讯系统。
5.2 完善沙化和荒漠化监测体系
继续做好全市沙化和荒漠化土地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沙化和荒漠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县级监测机构和站点建设,提高装备水平,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反应灵敏的全市沙化和荒漠化监测体系,保证沙尘暴灾害信息的迅捷、真实和可靠。并掌握主要沙区的社会经济状况,为沙尘暴预报、预警及灾害的气象评估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为防灾减灾提供服务。
5.3 强化技术咨询,建立技术储备
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应组成相应的沙尘暴灾害专家咨询组,为沙尘暴灾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要增加配备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的装备,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做出迅速反应。开展沙尘暴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为推进沙尘暴灾害防治工作做好服务。
5.4 落实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财政经费,按《阜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执行。
5.5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意识
各级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定期组织对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地方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人员、沙尘暴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尘暴灾害的有关专门知识,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6、附则
6.1 有关说明
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6.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御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突发沙尘暴灾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3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6.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8:2023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四平市铁西区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国家林业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四平市铁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平市铁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沙尘暴灾害的紧急应对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四平市铁西区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区政府主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农林水利局
区民政局
区卫生局
区交通局
平西乡人民政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农林水利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沙尘暴灾害的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系统内各单位的应急行动;负责应急信息收集、处理、通报以及具体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对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资料库,建设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 区农林水利局:指导农业生产灾前预防和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二) 区民政局:负责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三) 区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落实救治医院及医疗物品,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四)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落实救灾运输车辆。
(五)平西乡人民政府:负责农业生产灾前预防和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第三章 预警、监测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区农林水利局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本地当年沙尘暴灾害趋势预测,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报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为领导决策和防灾减灾提供依据。
二、预警支持系统
(一)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开展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根据需要收集不同区域的沙化土地、植被等信息,为沙尘暴预测、分析、预警提供基础数据。
(二)收集并建立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三)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决策指挥网络体系,实现沙尘暴灾害决策和指挥信息的快速传递的反馈。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沙尘暴灾害分级
根据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程度,将沙尘暴灾害分为四级:
(一) 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
(二) 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
(三) 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
(四) 一般沙尘暴灾害(IV级)。
二、分级响应
针对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一) 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由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二) 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由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 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由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四) 一般沙尘暴灾害(IV级),由平西乡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响应措施
当气象部门做出特大、重大沙尘暴预警后,区政府及时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立即响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将危险地带的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
四、应急措施
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落实救灾措施和责任,做好救援和重建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信息共享和处理
(一)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二)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乡政府有关部门在沙尘暴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损失情况报告本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向本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信息报告时限要求。乡政府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沙尘暴发生两小时内将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报告区政府,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应在发生后两小时内,将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上报区政府。
(四)沙尘暴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各地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报告后,及时报告区政府,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五)区农林水利局等部门要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沙尘暴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的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六、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属地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由农林水利局、交通、民政、财政、卫生、平西乡政府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发布预案启动命令的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第五章 后期处理
一、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指挥部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沙尘暴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的对策措施。
二、善后处理
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等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遇有特殊困难,由当区政府逐级请示上级政府解决。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
二、技术储备与保障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成沙尘暴灾害专家咨询组,为沙尘暴灾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沙尘暴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装备建设,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做出迅速反应。
三、宣传培训保障
(一) 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开展防沙治沙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二) 培训。定期组织各级沙尘暴应急管理人员、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掌握防沙治沙的有关知识,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
第七章 附则
一、名词术语
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沙尘吹起,使空气变的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一公里的天气现象。
二、预案制定、管理
本预案由区农林水利局制定、管理、并负责修订、解释。
篇9:2023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的监测、预报、预防及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家自 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1.3.2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成立县级应急领导小组,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3.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沙尘暴灾害发生时,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利用重大沙尘暴预警预报资源,必要时争取利用市级优势资源进行处置。
1.3.4注重备战,快速反应。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能够迅速、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突发灾害。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或由相邻地区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影响到我县境内,需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救灾的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Ⅰ级)时;
(二)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Ⅱ级),需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协助指导救灾时。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贾爱民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张建岭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王佳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李 晴 县气象局局长
田献章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熙泽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文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郝同清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邸淑娟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王月星 县交通局班子成员
马喜成 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陆全乐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人
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是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县级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和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2.1.2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红福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为: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应急的信息收集、处理、通报以及具体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资料库以及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1.3现场工作组
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在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派出现场工作组。其职责为:了解突发沙尘暴灾害及其损失情况,做好灾情监测、分析和救援工作;了解当地突发沙尘暴灾害救援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1.4专家咨询组
县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在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成立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人员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技术人员组成。其职责为:指导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完善;对沙尘暴灾害进行预测分析,为防灾减灾作好服务;参与对突发沙尘暴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后果评价;赴沙尘暴发生区调研沙尘暴灾害形成的原因,提出沙尘暴灾害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2.2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突发沙尘暴灾害是一种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自然灾害,在县政府及其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县委办、政府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和体育局、交通局、广播电视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具体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发生重、特大沙尘暴后,负责对县委、人大、_、县政府系统、驻唐单位和企业的沙尘暴信息发布,动员、组织各单位开展灾害避险、灾害自救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征兆时,要及时做出预报,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县民政局: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县卫生健康局: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和卫生防疫人员对灾区伤员进行抢救并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县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对策预案,保证公路、铁路在灾害天气状况下运输安全;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车辆。
县广播电视台:即时播发预警信息和灾害信息、救灾信息和指挥命令。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普及幼儿园、中小学校学生的沙尘暴灾害知识;灾害发生时组织在校学生开展自救、避险工作。
三、预警和监测机制
3.1预警预报
(1)每年年初,由县自然资和规划局、气象局联合邀请专家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当年沙尘暴灾害趋势,报县政府,为领导决策和防灾减灾服务。
(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县气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尘暴的分析和预测,及时做出沙尘暴灾害预警预报,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
(3)县气象局利用气象卫星和地面站点,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及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沙尘暴情况及其相关资料,为应急决策服务。
3.2预警支持系统
(1)自然资源部门定期开展全县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并完善全县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能根据需要提取不同区域的沙化土地、植被等信息,为沙尘暴预测、分析、预警提供基础数据。
(2)自然资源部门收集并建立各乡镇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3)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决策指挥网络体系,实现沙尘暴灾害,决策和指挥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
四、应急响应
4.1沙尘暴灾害分级
按照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将突发沙尘暴灾害分为四级。
特大沙尘暴灾害(Ⅰ级):影响区域较大,造成10名以上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重大沙尘暴灾害(Ⅱ级):影响区域较大,造成5-10名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国家高速公路、铁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较大沙尘暴灾害(Ⅲ级):造成5名以下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国家高速公路、铁路封闭的。
一般沙尘暴灾害(Ⅳ级):对人畜、农作物、林木、交通等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4.2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1)当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Ⅰ级)和重大沙尘暴灾害(Ⅱ)后,立即启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向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沙尘暴灾害有关情况。请求启动市级、省级直至国家级应急预案。
(2)当发生较大或一般沙尘暴灾害(Ⅲ级或Ⅳ级)后,县应急领导小组向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沙尘暴灾害有关情况,根据县政府意见,决定是否起动应急预案。
4.3险情响应措施
当气象部门做出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县应急领导小组要抓紧做好防灾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3.1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险情响应措施
在接到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积极协调气象部门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对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要及时做出预报;将险情通报交通、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做好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的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以及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
4.3.2乡镇人民政府险情响应措施
气象部门做出强、特强沙尘暴灾害预警后,主要受影响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做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沙尘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晓。要部署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要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沙尘暴发生前人员不要外出,牲畜入圈。
4.3.3县政府险情响应措施
安排交通部门及时封闭高速公路或采取限速及限流措施,并在灾后尽快清扫路面、街面,保证行车安全,及时开放交通。同时,做好启动社会性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
4.4灾害应急措施
4.4.1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后,立即组织做好救援指挥、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好舆论导向,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县政府和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县通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详细了解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灾害损失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县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部署,并组成现场工作组;必要时,邀请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派人参加。
(3)现场工作组应于2小时内出发赶赴灾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突发灾害应急措施的落实,慰问受灾群众,并对当地沙尘暴灾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灾情,分析原因。在到达现场后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灾情报县政府和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4)现场处置应按照统一领导、处置果断,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进行。
4.4.2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灾害应急措施
灾害发生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落实救灾措施和责任,认真做好灾后救援和重建工作,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告上县政府和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5信息共享和处理
(1)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2)突发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县级各有关部门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县政府和市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各地沙尘暴发生2小时内将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报告市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的,应结束后2个小时内,将沙尘暴灾害状况初步信息上报县政府和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沙尘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沙尘暴造成的灾害损失情况报县政府和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各地特大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报告,经汇总和处理后,及时报告县政府,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等部门要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沙尘暴灾害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的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4.6通讯联络
在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处置过程中,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现场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之间都要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联络渠道,保持通讯畅通。要明确主要联络人员、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
4.7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县范围内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4.8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在沙尘暴灾害结束后,县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
4.9新闻发布
4.9.1县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沙尘暴灾害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并确定专人负责。
4.9.2沙尘暴灾害情况要向新闻界发布。新闻发布要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发布要把握时机,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发布的内容包括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危害情况和处理结果等。
4.10应急结束程序
对于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县应急领导小组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五、保障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要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领导小组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保证防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2沙化监测体系基础信息保障
进一步完善县级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为沙尘暴中短期预测提供基础数据,为防灾减灾提供报务。
5.3荒漠化监测体系保障
荒漠化监测体系建设是了解和掌握沙尘暴灾害信息的基础性工作,要抓紧完善县级荒漠化监测体系,特别是县级监测机构和站点建设,提高装备水平,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反应灵敏的荒漠化监测体系,保证沙尘暴灾害信息的迅捷、真实和可靠。
5.4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财政经费,由县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渠道解决。
5.5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相应的沙尘暴灾害专家咨询组,为沙尘暴灾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报务。自然资源部门要配备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装备,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能够做出迅速反应。要应用已经建立的沙尘暴监测与灾情评估系统,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技术合作,共同开展沙尘暴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为推进沙尘暴灾害防治工作做好服务。
5.6宣传培训保障
(1)宣传教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2)培训。定期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人员、沙尘暴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尘暴灾害的有关专业知识,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六、附则
6.1名词术语的定义和说明
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6.2预案管理和更新
由县重大沙尘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案实施情况,邀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对预案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专家论证后报县政府批准发布实施。
6.3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御沙尘暴灾害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沙尘暴灾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6.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10:2023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国家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辽宁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阜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阜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原则。把保障沙尘暴高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市气象局制定和实施本预案,指导全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县区要层层组成应急指挥部,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3) 坚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的原则。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4) 坚持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的原则。市、县区各级应急指挥部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迅速、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突发灾害。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或相邻地区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影响到我市境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 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时;
(2) 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时;
(3) 发生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且有关县区提出请求,需要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指导救灾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篇11:2023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对管理水平,建立高效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国家林草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做好应对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各单位应利用现有资源,做到资源和信息共享。
准备到位,快速反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重大沙尘暴引起的灾害应对工作。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领导组
在忻州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下,(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立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负责市内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工作。
组 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科、火灾预防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营林绿化科、林权场圃管理和科技科,市林草事务中心及各县(市、区)林草部门负责人组成。
市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应急工作组及专家咨询组,办公室设在市林草事务中心,市林草事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市领导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表1。
新闻宣传组和综合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为市林草事务中心,现场处置组牵头单位为市林草事务中心。
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见附表 2。
2.2 县(市、区)应急机构
各县(市、区)应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 预警和监测机制
3.1 监测与预报
在市指挥部领导下,市领导组及各相关工作组做好重大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定期会商全市土地沙漠化发展趋势,定点开展沙化土地监测工作。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应加强监测、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发现重大沙尘暴灾情,及时向市领导组报告重大沙尘暴发生发展情况。
3.2 预防预警
按照国家沙尘暴天气预警信号分级标准,我市重大沙尘暴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三级。市领导组根据预警信号做好预防工作,并适时通知相关县(市、区)做好预防工作。
对重大沙尘暴可能发生的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及动态变化等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向灾害影响地域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重大沙尘暴灾害预警信号。
忻州市重大沙尘暴天气预警信号分级及预警措施见附表3。
重大沙尘暴灾害可能发生地县(市、区)领导组及预警区域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
当重大沙尘暴天气过程离境,宣布预警解除。
3.3 应急值守
市领导组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处理灾害信息,并向市指挥部报告。重大沙尘暴易发期3月至5月、重大沙尘暴可能发生期11月至次年2月,市领导组实行24小时领导轮流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350-3034701。
3.4 信息报送
市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市气象部门或当地重大沙尘暴发生情况信息,研判可能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情况,及时提出预警信号发布建议,并报市指挥部和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重大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参照国家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分级,我市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重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密切关注沙尘天气发生发展及变化过程,根据重大沙尘暴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并报市领导组,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市级响应。
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分级标准及响应措施见附表 4。
4.2 分级响应
四级响应
当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启动四级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灾害发生地,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2)市领导组办公室及时跟踪掌握情况,及时分析研判重大沙尘暴动态,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三级响应
当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三级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协调县(市、区)做好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2)派出工作组赴灾害发生地,指导开展灾害应对工作。
(3)视情况协调调拔应对救援物资、装备。
(4)密切监测灾情变化,随时掌握灾害应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
二级响应
当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二级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市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2)视情况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地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灾情会商,分析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提出灾害应对建议,上报灾情应对工作开展情况,指挥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应对工作。
(3)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协调、调拔应对救援物资、装备等,增派应急力量。
一级响应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一级响应,在做好二级响应工作基础上,按照上级工作组意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3 先期处置
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县(市、区)领导组视情况组织重大沙尘暴应对和先期处置工作。密切关注重大沙尘暴灾害发展趋势及引发的其他灾害信息,及时收集、汇总、核实上报。
4.4 信息报告
收集、核实、汇总并上报市指挥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处置的相关信息。
4.5 响应调整
根据重大沙尘暴灾情发展趋势,经市领导组会商,调整响应级别,并报市指挥部。
4.6 响应终止
当重大沙尘暴离境或险情排除时,下达终止响应指令,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领导组办公室及时组织专家咨询组和事发县(市、区)有关人员对重大沙尘暴灾害及应对处置工作的情况、人员物资使用、损失、波及范围等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5.2 灾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领导组关注、派员指导重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根据突发事件需求,商请市通信管理部门,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必要通信器材,保障信息渠道通畅,同时建立和落实备用通信系统。
6.2 经费保障
市级预防和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所需工作经费,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财务科对市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所需资金测算进行审核,负责落实用于应对物资采购、日常工作以及相关监测设备采购、监测站点建设等的相关经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提供资金援助。
6.3 技术保障
专家咨询组为重大沙尘暴事发地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利用已建立的重大沙尘暴监测与灾情评估系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技术合作,共同开展重大沙尘暴预测、预警、预防和应对处置技术研究,推进重大沙尘暴灾害预防和救助工作。
6.4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建立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物资储备库,储备相关药品物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县(市、区)林草部门加强防护用品、器械等应对物资的储备。
6.5 应急队伍保障
各县(市、区)领导组应加强队伍建设,配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适时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和应对演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应对处置能力。市领导组要建立专家咨询组,为科学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应对提供指导和咨询,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重大沙尘暴应对救援工作。
6.6 宣传、培训与演练
6.6.1 宣传
市领导组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对重大沙尘暴宣传方案。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全民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6.6.2 培训
市领导组统一组织,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指挥、应急管理与应急处置水平。
6.6.3 演练
市领导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等能力。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浮尘:当天气条件为无风或平均风速≤3.0m/s,尘沙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的天气现象。
扬沙:风将地面尘沙吹起,使空气相当混浊,水平能见度在1-10公里以内的天气现象。
沙尘暴: 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7.2 表彰与责任
对在预防和处置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3 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各县(市、区)应参照本预案修订各自预案,并与本预案衔接。
7.4 预案的发布
预案修订后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布,并提供报警电话和主管部门信息,涉密内容除外。
7.5 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图: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表:1.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组工作职责
3.忻州市重大沙尘暴天气预警信号分级及预警措施
4.忻州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分级标准及响应措施
篇12:2023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1.3工作总则
1.3.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沙尘暴高发区、路径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1.3.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县林草局制定和实施本预案,领导和指导全县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责任。各乡镇也要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3.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沙尘暴灾害发生时,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1.3.4平战结合,快速反应。县、乡两级应急领导小组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工作准备和预案准备,常抓不懈,不打无准备之仗,迅速、及时、有效地应对重大突发灾害。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及相邻县区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影响到我县境内、需要县林草局协助县政府指导救灾的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Ⅰ级)时;
(二)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Ⅱ级)时;
(三)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Ⅲ级)时。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靖远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林草局局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白银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靖远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为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县级重大沙尘暴灾害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研究、解决县级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2.1.2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气象局: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畜牧中心:指导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畜牧业生产。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县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民政局: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卫生健康局: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和卫生防疫人员对灾区伤员进行抢救并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对策预案,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车辆。
2.1.3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草局,由主管副局长兼任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林草局各下属单位组成。其职责为: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系统内各应急单位的应急行动;负责应急信息统计、收集、处理、通报以及具体的对外联系、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沙尘暴灾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资料库,研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1.4现场工作组
靖远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应在重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派出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由各下属单位和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其职责是:了解突发沙尘暴灾害及其损失情况,协助县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机构做好灾情监测、分析和救援工作;了解地方突发沙尘暴灾害救援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2乡镇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各乡镇要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机构,制订本辖区内的突发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沙尘暴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以及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情况。
3、预警和监测机制
3.1预警预报
3.1.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由气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尘暴的分析和预测,及时作出沙尘暴灾害预警预报,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
3.1.2气象局应利用有关设备,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及时提供沙尘暴情况及相关资料,为应急决策服务。
3.2预警支持系统
3.2.1定期开展全县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并完善全县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
3.2.2收集并建立全县土壤沙化地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3.2.3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现代化的决策指挥网络体系,实现沙尘暴灾害、决策和指挥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
4、应急响应
4.1沙尘暴灾害分级
按照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将突发沙尘暴灾害分为4级。
4.1.1特大沙尘暴灾害(Ⅰ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1.2重大沙尘暴灾害(Ⅱ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5--10人,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4.1.3较大沙尘暴灾害(Ⅲ级):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
4.1.4一般沙尘暴灾害(Ⅳ级):对人畜、农作物、林木、交通等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4.2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4.2.1当发生特大、重大沙尘暴灾害后,立即启动县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向上级林草主管部门、县政府报告沙尘暴灾害有关情况。
4.2.2当发生较大或一般沙尘暴灾害后,由县林草局决定启动县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沙尘暴灾害有关情况。
4.3险情响应措施
当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县林草局和各乡镇要及时作出响应,抓紧做好防灾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4.3.1乡镇险情响应措施
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灾害预警后,县政府应迅速作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沙尘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晓;动员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林草部门要做好启动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
4.3.2靖远县险情响应措施
在接到重大沙尘暴预警后,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积极协调气象部门,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对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报;组织交通、农业等部门,做好重大沙尘暴灾害的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以及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
4.4灾害应急措施
4.4.1采取的灾害应急措施
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林草局应按照县、乡两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落实救灾措施和责任,认真做好灾后救援和重建工作,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告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同时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县区通报。
4.4.2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采取的灾害应急措施
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后,经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启动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协调工作。会同各成员单位立即组成救灾指挥部,认真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好舆论导向,维护灾区稳定,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市政府和省林草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县通报。
应急指挥部采取的应急措施:
(一)会同各成员单位详细了解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灾害损失等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林草局报告。
(二)应急指挥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部署,并组成现场工作组。
(三)现场工作组应迅速赶赴灾区,协助乡镇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突发灾害应急措施的落实,慰问受灾群众,并对当地沙尘暴灾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灾情,分析原因。在到达现场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灾情报县政府和市林草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四)现场处置应按照统一领导、处置果断,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进行。
4.5信息共享和处理
4.5.1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县、乡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上报。
4.5.2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办公室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各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后向县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4.5.3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县、乡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要在各地沙尘暴发生2小时内将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报告县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属于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在结束后2个小时内,将沙尘暴灾害状况初步信息报告县政府和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
4.5.4办公室在接到各乡镇特大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报告,经汇总和处理后,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林草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4.5.5要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沙尘暴灾害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的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4.6通讯联络
在重大沙尘暴灾害处置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地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之间都要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联络渠道,保持通讯畅通。要明确主要联络人员、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在专用电话发生故障时要设法采用其它有线电话、无线通讯方式等一切可能利用的通讯工具进行联络。
4.7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在当地政府,各乡镇要尽快制定本辖区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统一负责辖区范围内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4.8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沙尘暴灾害结束后,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
4.9新闻发布
4.9.1靖远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沙尘暴灾害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并确定专人负责。
4.9.2沙尘暴灾害情况要向新闻界发布。新闻发布要经县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发布要把握时机,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发布的内容包括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危害情况和处理结果等。
4.10应急结束程序
重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5、保障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县、乡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领导机构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保证防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2沙化监测体系基础信息保障
抓紧做好全县沙化土地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县、乡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并掌握主要沙区的社经济状况,为沙尘暴中短期预测提供基础数据,为报灾减灾提供服务。
5.3宣传培训保障
5.3.1宣传教育。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防沙治沙》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沙尘暴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5.3.2培训。定期组织对各乡镇主管领导、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人员、沙尘暴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尘暴灾害的有关专门知识,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6、附则
6.1沙尘暴:
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6.2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御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沙尘暴灾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3预案制定与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县林草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13:2023年大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及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央、省、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现任追究的规定》
篇14:2023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精选
为确保我镇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成县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及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一)指导方针。防震减灾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震前、震时、震后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措施。
(二)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先进技术手段为支撑,进行科学决策;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在自救呼救和震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镇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调度全镇防震减灾工作。发生地震灾害事件,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镇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抗震救灾工作。为了做好全镇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纸坊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强万祥、镇长张虎林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杨炜同志、党委副书记李春同志、副镇长李辉、杨星悦、郝会兵同志任副组长,各站所及派出所、医院、供电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镇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以及地震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
1、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或临震应急期的起至时间。
3、统一领导全镇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人员,协调驻点部队派遣抢险救灾部队。
4、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跨镇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解决协调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5、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向县政府请求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6、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7、统一把握震情、灾情报道口径。
(二)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导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察工作组。
1、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李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苏定辉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本镇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3)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传报导组
宣传报导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组长由苏定辉同志兼任,成员由党政办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组长由武装部长郝会斌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王小强同志兼任,成员由武装部、派出所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4、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组长由武装部长郝会斌同志兼任,副组长由镇卫生院院长胡志锋同志、计生办主任陈海洲同志担任,成员由卫生院、计生办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辖区学校校长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镇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5、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组长由副镇长李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财政所所长苏环春同志、民政办主任赵卫东同志兼任,成员由财政所、民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镇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4)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特别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5)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6、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组长由副镇长李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民政办主任赵卫东同志担任,成员由民政办、供电站及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7、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组长由镇长张虎林同志担任,成员由民政、财政所、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8、督察工作组
督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纪检办公室,组长由纪检书记李春同志兼任,成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在处置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震情和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应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地震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指挥协调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镇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县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县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镇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3、紧急处理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地震现场紧急处理的主要内容。
(1)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必要时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及时疏散群众,组织建筑物的安全鉴定,查明次生、衍生灾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的发生;
(4)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进行灾害损失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4、应急行动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指挥部根据灾害种类和分布情况,迅速组织搜救被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2)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情发生后,镇政府应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并认真落实。
(3)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动员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对灾区提供救助,根据需要开展捐款、捐物活动。
(4)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和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应急达到以下条件: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镇指挥部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申请应急结束,由县政府批准并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应急状态。
篇15:大风应急预案
随着夏季的到来,防洪防汛工作迫在眉睫。鉴于我公司处于长江边缘,如果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旦突发事件来临很可能对公司带来严重影响,为了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了防洪防汛应急情况方案,成立了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发现不能处置的险情及时向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配备了相应的物资、设备和其他防洪防汛用品,确保工程安全度过汛期。其应急方案如下:
应急原则:
我公司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的原则,团结防台防汛的.精神”,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团结一致,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一.防台抗台领导小组: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组员:xxx
二.抢险突击队:
设备科--xx、电工、维修工值班人员(设备科确定);
起重组---xx、xx;
基建科---xx;
行政科---xx
驾驶员;安环部-----全体安全员、保安队员;
各科室---班组长。
三.准备抢险物资
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并逐步按时到达船台应急位置。明确抢险到位的设备物资主要有:
1.卡吊一辆(制造部准备)
2.应急汽车一辆(附带担架一副)行政科与安环部准备
3.货车一辆、叉车二辆、翻斗车一辆;(制造部生产保障科准备)
4.电焊机二台(制造部准备)
5.电筒8盏(制造部准备6盏,安环部准备2盏)
6.沙袋1000只(制造部生产保障科)
7.对讲机公司内调整不少于8部(制造部4部安环部2部设备科2部,自用);
8.其他抗台防汛设备物资备足(仓库负责)
四.要求
1、根据突发事件的先兆立即启动本预案。
2、预案启动时,所有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所有负责人全力以赴,无条件自觉服从现场抢险指挥、调动。
3、一旦突发事件来临,公司由左总带队,制造部凌拥军、设备科xx、基建科xx、行政人事部xx、安环部xx、仓库xx组成的检查组对码头、船台等防台工作进行检查。各部门、科室按照责任区的划分各自组织防台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在台风来临前整改完成,同时要求对所有门窗、配电箱做好检查关闭工作,制造部要做好码头船舶的缆绳检查紧固工作和所有行车在台风来临前的锚定工作。
4、所有防台抗台领导小组人员和抢险小组人员在台风期间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篇16: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打造和谐校园,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王中宁(全面负责校园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徐伟(校园安全分管责任人)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安全工作措施
1、总务处应提前做好以下相关准备:检查校园设备和设施,及时处理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自来水管的防冻保护,防冻裂而出现断水等;食堂发电机的检修与维护,柴油储备;教师宿舍照明用具;防滑用麻布袋,主要应急用于学校易积水受冻区域及公共场合入口处;食堂、宿舍、教室房顶在出现长时间厚积雪时的清理和防压措施;适量的应急现金。
2、班主任要对学生做好形势知情教育,教育学生防冻防摔、以室内活动为主,停止一切室外活动包括早操和体育课。
3、当日值日领导及值周老师全部到岗,应特别注意在校门口、教室门口、走廊、食堂入口、宿舍进出口等处,引导组织学生小心行走、有序活动、防滑防摔。保证学校主干道、校门口及走廊畅通,大雪天气各班按区域卫生划分及时扫雪铲雪。
4、医务室有适量的防治冻伤与感冒类药品储备,做好在校人员特别是学生伤病的治疗和日报告。
5、学校应急通知应严格执行,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保证校内外信息畅通,学校应急联系电话:
7、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篇17: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抵御和防范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以及把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按照国务院“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指示精神和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人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和制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在汛期前后,对乡内水利、防洪设施、重点地质监测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隐患,确保安全渡汛,努力将人畜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等。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见附表《眉山市区xx年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责任表》。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篇18:灾害应急预案
㈠预防措施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
2、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3、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4、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6、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学校在台风、洪灾、旱灾、地震、泥石流、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19: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农作物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编制20xx年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防灾减灾意识,切实保护好广大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长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股站和各乡镇农技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农作物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五、应急组织机构
农业局成立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农技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植保植检站,办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检站站长兼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汇总、核查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作物有关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测预报信息;在发生时期,组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股站职责
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做好配合并督导各股站和相关乡镇技术人员工作。
2、办公室、植保植检站负责核查、收集、反映灾情,指导灾后生产;制定农作物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意见、落实各项农作物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
3、科教股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土肥站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5、农机监理站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6、财务股负责救灾资金的准备和政策落实工作。
七、预防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等部门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预警信息,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受灾面积、损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由办公室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州农业局报告。农作物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上报详细农业重大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八、预警发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
1、收到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气象灾害预测预报。
2、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九、预防控制
1、不断完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根据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作物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避灾抗灾能力。
3、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4、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十、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主要采取的措施为: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确保不成灾。
十一、应急响应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县应急预案;派出技术小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作物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
十二、应急解除
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应急解除。
★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 寒潮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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