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总结(精选19篇)由网友“awftan”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总结,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个人总结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个人总结
自20xx年7月开始,成为一名实习律师,至今已经一年时间。在这一年的实习生涯,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劳动争议纠纷类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类型、合同纠纷类型、侵害著作权纠纷类型、商标纠纷等类型的以民事案件为主)的处理流程、学会了如何起草各种基本的法律文书(主要涉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了解了如何分析案情(主要涉及案情思路分析、证据资料收集整理、证据目录书写、参考案例与相关法律法规查询)、做到了更好地与人沟通(主要涉及案件当事人个人、公司客户、对方代理人、法官等)……
个中滋味,甘苦自知,这一年来的风风雨雨,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却记载着一个青涩的律师实习人员或多或少的磨砺与收获,让我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那就是: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我们都任重而道远。那意味着不仅要精通法律、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学习能力,更关键的是能将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办案当中,同时,还要在执业过程中始终遵循律师的职业道德与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我这一年的实习生涯,主要做出以下几点感悟与总结:
信任,是律师执业的根本,不仅每位律师都需要,更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础。赢得信任,不只是让当事人对你当时的信任,更是要赢得一个朋友,若无法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律师将失去生存空间。在工作中,要审慎、严谨,珍惜委托人、当事人对我们的信任,信任在最初取得的时候可能有难度,但是信任在丢失之后,则再也难以取得。
与客户良好的.沟通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在这方面,我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我要检讨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虽然有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缺乏自信的表现。
在与指导老师交流沟通交流工作时,指导老师给出的建议,作为一名律师,要提高自己的底气,在法律方面自己是专业人员,做事要底气足,要将自己的工作经历不断融入到新的工作中,将平时的语言转换为更为专业的法言法语,同时要低调而委婉,注意自己交流的方式。
作为律师,对于客户给出的结论或者意见,要是准确的,如果实在难以答复,或者第一次接触的事物,则万万不可模棱两可,可以告知当事人查询后再给予准确答复。
做好律师的第一步,如果很多能力还有所欠缺,那么至少要学会做一面镜子,将指导老师反馈给你的信息折射出来,展现出自己作为律师的专业之处。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并从一点一滴做起,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我价值。
篇2: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协议书
一、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 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实习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基本情况
实习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业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习指导律师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执业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业年限: 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实习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和实习律师事务所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
实习人员自有管辖权的律师协会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在实习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限为一年。
(二)实习内容
1.实习指导律师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实习指导律师应当制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可作为本协议附件。
2.实习律师实习期间应该听从实习指导律师的安排,虚心学习,认真完成指定任务。
(三)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权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实习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
实习律师事务所的权利
1.实习律师事务所有权对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实习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实习律师事务所有权根据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具体表现,对其品行、操守及其是否适合律师职业作出初步判断;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习律师事务所的义务
1.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实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实习环境和条件;
2.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表现,如实作出《实习鉴定书》;
3.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正式实习前,对实习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实习纪律
1.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集体荣誉,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各项制度的管理,保守实习律师事务所商业秘密。
2.实习人员违反实习纪律的,实习指导律师可以教育纠正,如情节严重,实习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实习。
3.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详细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间纪律规范》,作为本协议附件。
(六)违约责任
实习人员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习律师事务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双方共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费用
第一条 协议双方就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费用问题约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实习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协议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3.实习协议的解除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协议期满,自动解除;
(3)协议双方或一方出现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的行为,本协议可以单方解除;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约定
1.协议双方还就以下事项达成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及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实习人员______份,实习律师事务所______份,审核登记机关______份。
实习人员(签章): 实习单位(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 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说 明: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适用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使用。
2.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和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协议。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协议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自行约定和补充约定内容不得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相抵触。协议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篇3:申请执业律师实习总结
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月15日,我在xxxx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毕业实习。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在实习期间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所里律师交付的工作。在所里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另外,xx律师事务所的理念和与队友间的相互扶持使我对团队合作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一、走进律所
xx律师事务所位于xx中级人民法院对面,虽然规模不大,但是运作与管理上却是井井有条的。实习第一天,我依照约定时间到达xx律师事务所,一个很亲切的内勤姐姐接待了我和另外4个实习生,在她的引领下,我们参观了xx所,对所里的办公区域划分、办公设备的使用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在内勤姐姐的介绍下认识了所里大部分的律师。之后,内勤姐姐带我们到了各自接下来的“据点”“拜师”,我拜见的师傅是所里资历最深的律师胥主任。胥主任是个很和蔼的中年律师,办案经验和人生阅历都很丰富,在这3个月的实习中教给了我很多实践经验,让我受益匪浅。
二、实习内容
此次在xx所的实习,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打印、复印资料,打孔、装订文件。
这项工作是我到xx以后做的第一项工作,由于之前在法院实习时也较多地接触了这项工作,因此打印机、复印机、打孔机的使用都比较熟练,工作效率颇高。
2、送取文件。
将文书原件送去当事人处盖章,取回,再送去法院,或者取案件的相关资料。这项工作比较枯燥乏味,但是在送取了3个月文件之后,我充分地熟悉了这个城市的公交线路,也算是一点小小的收获吧。
3、文件归档。
文件归档是实习生的必做工作之一。做文件归档,只要循着办案程序的思路,理清大致框架,就可以较轻易地做好。而办案程序的思路无非是:律师函——准备起诉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证据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民事起诉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等)——法院判决书——(若判决得不到有效履行)申请执行书(当中还可涉及到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财产保全申请担保书)。所以在归档的过程当中,需要的更多是耐心和细心。
实习的前期,我与同期前来的实习生一起整理了大量档案,全部排序、制作目录、入档、装订。这些工作虽然琐碎重复,但却使我熟悉了律师办案的程序和相应的司法程序,也一定程度上锻炼了自己的耐心和细心。
4、查找资料。
说到查找资料,其实对我们每一个大学生来讲都不陌生。因为在学校时每做一篇论文都要做资料查找,google、baidu、图书馆、期刊网等都是资料的来源。类似的,实习期间我在律所所做的资料查找主要是通过网络、电话的方式,帮助律师搜集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部门的具体规定。
初做这项工作时,由于缺乏经验、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搜集到的资料既不全面详细也不够新,而且效率低下。在请教律助后,我初步了解了资料查询的步骤、范围和技巧,再搜集资料时,效率就高了很多。
关于资料查找的步骤:先是有针对性地对背景材料进行收集和分析,以归纳出查找主题,这一步骤已经由我的指导律师做好;查找完信息后就应摘录要点并做批注;最后是以文件夹的形式分类保存。资料查找的范围包括:背景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府文件;相关学者论著;具体案例中律师的做法和法院的看法等。
资料查找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项工作,因为在工作的过程中可以了解各种不同的法律规定、相关案例以及相关的学术理论,并且可以同律师讨论案件情况。而且这项工作对锻炼信息搜集、整理能力很有帮助。而信息搜集与整理能力在法律实务与学术研究上都是十分重要的。
5、翻译。
翻译,包括英译汉与汉译英。翻译的内容有法律条文、合同书以及一些公司的内部规定。这项工作是我在此次实习中遇到的一个难点,虽然所里需要翻译的文件并不是很多,但是这些文件的内容却纷繁复杂,在翻译时又特别强调专业性。因此,翻译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作为实习生,我翻译的文本一般都会由律师核准一遍,然后提出修改意见或直接进行修改,之后再把最终版本发给客户。在翻译英文材料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了解到自己的英语水平是多么的无法满足实际运用的需要,以至于大部分专业的法律词汇都无法准确的翻译。在以后的学习中,我想应该把法律英语作为一个重点来学习,以适应实际应用的需要。
6、起草法律文书。
起草法律文书是我3个月实习生涯中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当然我撰写的法律文书通常并不会真正被应用,这项工作对我来说实际上只是一种练习。虽然在学校学习过司法文书写作,在律师实务与公证的课上也学习过各种常见的法律文书的写作,但是终究只是纸上谈兵,到了实际应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懂得怎样去写好法律文书。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在撰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说实话,真的很后悔当初没有认认真真地学习法律文书的写作。好在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给予了我悉心的指导,让我领悟到了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注意事项和相关技巧。
通过对法律文书写作的学习和练习,我认为要写好法律文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创造性的表达出来。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要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总的来讲,起草法律文书是一项含金量比较高的工作,既锻炼头脑,又锻炼文笔。通过起草法律文书这项工作,我的写作能力、逻辑思考能力、综合运用资料的能力以及法律适用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7、观摩庭审。
与去年的认识实习不同,在这次实习中我并没有很多的观摩庭审,只是在指导律师的建议下有针对性的观摩了2次庭审,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各一次。通过观摩庭审,我细致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学习到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
8、其他工作,包括跟随律师外出调查取证、会见客户、处理各种电子表格、收发传真、寄取邮件、登记退信等等。
三、实习心得
在历时3个月的实习期间,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专业术语、程序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掌握。实习不仅使我在专业知识方面受益匪浅,在其他方面也获益良多。比如在为律师整理准备材料时,我学会了如何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访客来电时,我学会了礼貌地待人接物;在与同期的实习生一同完成翻译、文件归档的工作时,我学会了团队协作、扬长避短。
总的来说,这次实习让我收获颇丰,既增加了对行业的了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时又锻炼了与人沟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短暂的实习使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时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而实习恰恰使我认识到了一些课程的价值,尤其是那些曾经被自己忽视的课程。
时间过得真快,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由于时间短、专业知识不扎实、经验不足等,使我对这次实习留下了一些遗憾和困惑。可能正因为有这些遗憾和困惑,我以后的日子才会更精彩,我将本着“学高身正、明德睿智、刚正坚卓”的构想和精神前进,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老师们给了我成长的空间,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教给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争取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从业人员。
篇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为申请律师执业依法需要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规则。
篇5: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第四条 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规则的规定,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确保实习质量。
律师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实习登记
第五条 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品行良好;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六)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第六条 实习人员应当在拟申请律师执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实习;司法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拟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住所地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实习申请表》;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三)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五)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
(六)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以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八)申请实习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九)拟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不具有本规则第八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第八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三)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四)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第九条 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申请实习人员姓名;
(二)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
(三)实习指导律师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执业年限;
(四)拟安排实习的起止日期;
(五)申请实习人员和律师事务所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六)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相关费用的安排。
篇6:律师执业人员实习个人总结
转眼间,实习期已过,经过一年多的学习、锻炼与积累,除了逐渐掌握了执业技能、办案技巧,我也渐渐对律师行业有了深入的认识,虽然道路布满荆棘,但这也坚定了我努力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信念。
一年多的实习生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却记载着一个青涩的律师实习人员长长短短或多或少的磨砺、收获,及时的总结回顾,不仅能够帮助自己认清自己在工作当中的不足,同时也能将工作经验所得加以整理,有利于自己未来的发展。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律师实习的必要性
实习阶段是执业律师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正如许多其他行业的学徒制,实习人员相当于律师行业的学徒。这学徒,在实习期间,可以得到在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谆谆教导,能够在办案工程中学习相应的办案技巧及执业技能。这个阶段是学习、积累经验的最好时机,但学习的过程也是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自省的过程,决不能因为挫折而气馁,而是应当有越挫越勇的勇气,一旦出现工作低级失误或遭遇客户投诉等问题,必须直面问题所在,并认真加以改进。正如很多前辈所说的,“早犯错比晚犯错好”,若是到了自己正式职业,自己的任何失误都可能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破坏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严重的还将影响整个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实习经历很重要,因为有了经历才会有成长,才会有进步。
二、为什么当律师
做一件事情,特别是选择从事何种职业这一重大的人生事项,若不知道、不清楚为何而作,那就很难能够做好做强做大,或者朝自己所设想的方向前行,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努力地原地打转。
律师,在有些人眼里,仅是稻粱谋的安身立命之计,有些人则把它当成弘扬法治之道。不管是稻粱谋,还是弘法道,这不仅是个人价值追求的不同,也是“生存与发展的问题”的体现,这都无可厚非。极端一点讲,在自己依靠法律尚不能苟活的时代,如何让普罗大众信法守法。所以关键的问题在于,虽然丰满的理想总需臣服于骨感的现实,律师应该想办法让骨感的现实丰满,且不忘初心。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律师者,往往是在“穷”处立,能往“达”处行。
三、实习期间的经验总结及执业技能的提高
一方面,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七大部门法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法律规范层次较为分明。在此背景下,经过几年法科教育的我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可谓是冰山一角,仍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比如,若是因为自己法律水平有所欠缺,无法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岂不尴尬?但随着社会分工愈加精细化,法律行业也是如此,正如日本管理学大师大前研一所说,专业是成功的唯一途径。对此,我认为,律师首先应该知悉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知晓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常识性问题,如刑法三大原则、举证责任、过错推定等;其次应当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在某个专业领域加以深入研究,如知识产权领域、刑事辩护领域等。另一方面,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使得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同时也深切体会到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以及孜孜不倦学习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
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执业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若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解决具体问题的操作能力,那也只是纸上谈兵。对于此,我刚进入实习期,刚接触法律事务时感受深刻,碰到指导律师交代的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却不知如何下手,待到指导律师指教时才恍然大悟。
四、关于法律职业的人际关系
由于律师职业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工作中的相当一部分时间是需要与人直接沟通的,比如与客户、当事人洽谈,与对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与对方律师辩驳,与法官沟通交流法律意见,等等。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能够在沟通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会耐心仔细地倾听、冷静审慎地思考、全面细致必须询问,学会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抽身出来,再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分析。
实习期间,在陪同指导律师会见当事人、参加庭审、调解、参与谈判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不同的沟通对象有不同的诉求或目的,而与此对应的沟通方式也应有所不同。比如,与客户沟通时,由于客户的心态或自身侧重点不同,可能其叙述的内容会繁多无序,此时应耐心倾听、用心分析,再根据客户描述的向客户复述基本情况,并就自己的疑问询问客户,帮助其厘清问题所在,以期全面了解事件全貌及客户真实要求;与法官或书记员沟通时,由于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此时沟通应当简明扼要,快速清晰地阐明己方观点;与对方当事人沟通时应多注意谈判技巧,,在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前提下尽量争取己方当事人的利益。
另外,律师应该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在工作过程中更应该加强与客户沟通,尽心尽力地把工作处理得让客户满意。避免让其对律师产生意见,增加不信任感。当事人或者客户,就是法律职业的市场所在,每一个律师都应该维护好这一个市场,如果因为自己对客户百般忽悠或收钱不办事,就有可能很会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对此造成的影响就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这将对整个律师行业都产生负面影响。当然,在尽心尽力的情况下,也不能忽略了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因为沟通不畅导致的纠纷误解也不在少数,律师除了埋头苦干,也需要让当事人知道我们在埋头苦干。例如,我在实习期间,就曾因为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由于客观原因起诉阶段迟迟无法立案,由于我疏忽大意未及时向当事人说明、解释相关案件情况,结果在电话里被当事人狠狠的骂了一顿。
五、关于职业展望
我认为,律师的传统方向一般有二,专业化律师与“万金油”律师。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大势所趋之下律师行业也不能免俗。只有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专长,能够做出自己特色和名声,才有发展前途。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知识的爆炸型增长意味着现代社会难以出现亚里士多德式人物。一个律师不可能擅长所有的专业领域,对自己不熟悉领域进行执业,必须是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做起来也会比较辛苦和困难。所以只有专业化、品牌化,才能跟得上社会的进步、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要求,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脱颖而出,走向成功。
律师任重而道远。对于我们青年律师而言,最为关心的还是自己即将从事的这个行业的前景如何,从最基本的是能否赚到钱养家糊口到能否铁肩担道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个行业的前景,我觉得:希望与困难并存。总的说来,律师在执业中还有很多不应该有的不利因素在困扰着律师的执业:比如说律师在做刑事案件的时候,往往有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难;另外,著名的刑法第
306条也是悬挂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整体来说,我国司法仍未独立,行政和个人干预司法审判现象还比较严重;人情案还比较普遍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律师执业的重大障碍。虽然在律师职业道路困难重重,但通往光明的道路必定布满荆棘:一是,宪法中已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二是,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已经实行十余年,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在形成,法律职业人的素质也在不断的提高;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全国多地试点进行,全国法律界倍加关注。而这些就是我们应该看到的希望,给律师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这更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步,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路漫漫其修远兮,律师并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是一个充满挑战与艰辛的工作,但我希望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从此,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出一份力。
篇7:律师执业人员实习个人总结
悠悠岁月情,四载学法路。很欣慰,通过自身的努力,我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其中,让人倍感安慰的是,我第三卷考出了水平,取得一百二十五分的高分。
好汉都不提当年勇,何况我当年还不算勇。历史的篇章就翻到这里了。
由于种种原因,我迈入社会的第一步,便非常幸运的加入了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这个大家庭。但这是我理性选择的结果。也就是说,成为律师是我的追求。而不是,如某部分人所宣传的'那样——实在没办法了,就去做律师。法律是需要信仰的。毫无疑问,律师这个行业需要“仰望星空”的人。
有追求的人,总有一种感染人人的“魔力”,这是年轻人的朝气。主任们和老律师们,看着眼前的新人,几多欢喜几多愁。我就像一张白纸,可以塑造的空间极大。但这也是短板,因为在律师这个高要求高风险的行业里,白纸意味着经验缺乏,这不是好事。当然,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作为过来人,他们给我的建议是做个“务实的理想主义者”。
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我是来实习的,为我提供平台的是天行健。因此,认识天行健,了解天行健,进而认同天行健,便成了实习阶段的第一堂课。我可以不知道,怎么做是最好的;但必须很清楚,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因此,学习天行健的规矩便是第一堂课的第一部分。文化是需要时间来积淀的,而知悉“天行健文化”的最好方式便是耳濡目染,同样需要时间。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在这样的办所理念的指引下,在指导律师和老律师“传帮带”的辅导下,我像初生的幼苗,无限渴望那甜美的甘露。实习的日子,就这样紧张而有序的进行着。感谢上帝,感谢师傅,感谢同事,感谢委托人,感谢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感谢家人亲友,感谢书籍及互联网,因为你们身上的光辉,普照着我这颗正在成长的幼苗。植物是有趋光性的,人是有慧根的,在这些日子里,我不断学习甚至“偷师”,不断成长……还有什么能比成长更让人激动的呢?
律师办案需要三项基本的能力,一是查找资料的能力,二是法律关系的分析能力,三是口头表达及文字组织能力。科班出身的我,在法律技能的学习与领悟上,体现出应有的优势。而这和悟性有关,更与勤奋好学分不开。有时,听老律师一席话,真能胜读十年书。这是人生的感慨,是佛教的顿悟。不过,我觉得,顿悟其实是厚积薄发的结果,需要知识与阅历的长期累积。
总之,通过一年多的实习,我觉得自己基本具备独立执业的能力。
同时,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广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培训,我从优秀律师的身上体会到——山外有山,多出去见见高人,人就会变得谦虚起来。
学无止境。我希望自己执业以后,继续秉承天行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执业理念,继续听从老律师做个“务实的理想主义者”的建议,将律师路越走越长,越走越宽。
申请执业在即,实习的往事历历在目,令我百感交集。对律师所,对同事的厚爱,我难以言表。你们都是“自信而不高傲,上进而不自满”的谦谦君子,遇上你们,是我这些日子最大的收获。
篇8: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最新版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提高执业律师的素质,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前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协会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确保实习质量。
本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接受北京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本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本协会的面试考核。
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管理工作由本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申执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实习登记
第五条 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六)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第六条 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
(一)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的;
(二)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的;
(四)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五)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六)有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
前款所列不良品行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发生在申请实习登记五年以前,且申请实习人员证明其不良品行确已改正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至少二名执业十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当地资深律师为其出具的品行评价和推荐书,经律师协会设立的品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收实习人员实习:
(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营状况不良的;
(二)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三)不能为实习人员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办公条件;
(四)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未满一年的;
(五)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未逾三年的;
(六)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七)目前正在接受投诉处理,且有充分理由认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
第八条 接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实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实习协议》。
第九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三)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四)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及其以上行业处分;
(五)五年内未受过训诫行业处分。
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第十条 实习人员应当按照本协会公布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实习,通过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外省户籍需另附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二)《律师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符合本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人事档案关系存放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刑事处罚证明原件;
(五)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提交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教师证或工作证复印件)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六)《实习协议》复印件;
(七)实习人员与申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八)本协会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十一条 本协会将在收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递交的全部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审核,并向审查合格的申请实习人员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第十二条 实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协会撤销实习登记,收缴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一)申请实习人员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实习登记的;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实习人员准予实习登记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准予实习登记的。
申请实习人员因有前款第(一)项情形被撤销实习登记的,应当同时给予其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其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
第三章 集中培训
第十三条 集中培训由本协会或其委托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第十四条 集中培训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
通过集中培训,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应当熟悉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确立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观念,自觉遵守律师执业规范,了解律师实务知识。
第十五条 集中培训采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培训大纲和指定的教材。本协会可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教学材料。
第十六条 本协会可根据培训内容需要,选聘执业律师、专家、学者和司法工作人员担任授课教师,但应当以执业律师为主。
第十七条 受聘担任授课教师的执业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执业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二)在某一领域有突出的业务专长;
(三)品行良好,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关心律师行业发展,热心律师教育事业;
(五)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本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实习人员在集中培训期间应当遵守本协会及培训机构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间到培训地点参加学习。
第十九条 集中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本协会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集中培训,所需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
第二十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
第四章 实务训练
第二十一条 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安排。
第二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在接收实习人员实习时,应当按规定为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且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实习人员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 实习指导律师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实习人员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二)指导实习人员学习掌握律师执业管理规定;
(三)指导实习人员学习掌握律师执业业务规则;
(四)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执业基本技能训练;
(五)监督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定期记录并作出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在实习结束时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的情况出具考评意见。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实习活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定期或者适时召开会议,通报实习人员的实习情况,研究改进实习工作的措施;
(二)对实习指导律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背规定职责的,应当停止其指导实习的工作;
(三)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实习效果进行监督和考查,并在实习结束时为其出具《实习鉴定书》。
第二十五条 实习人员接受实务训练,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独自承办律师业务;
(二)以律师身份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或对外签发法律文书;
(三)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
(四)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律师业务;
(六)不服从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的监督管理;
(七)擅自中断实习活动;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或者故意损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九)其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实习人员应当在实习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办理律师业务,接受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代理、非诉事务代理、担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以及代书法律文书等技能训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程序和执业规则。
第二十七条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实务训练,应达到如下要求:
(一)在实习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接待当事人活动;
(二)在实习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工作;
(三)在实习指导律师指导下进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第二十八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完成实务训练项目并被实习指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考评、鉴定合格,且没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签发实习鉴定,并按要求向本协会提交该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考核材料。
第二十九条 实习人员因指导律师生病、离职等原因中断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实习人员重新安排符合条件的指导律师,并将变更后的指导律师报本协会审查,已进行的实习有效。
第三十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不得转所,但所在律师事务所发生终止、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的除外。
实习期间转所的,应当注销其原实习登记,交回实习证,并重新办理实习人员登记手续。
实习人员申请注销实习登记的,应在其取得实习证满三个月后提出申请。
第五章 面试考核
第三十一条 实习人员应当在实习期满两年内申请参加本协会组织的面试考核,逾期未申请的应当重新申请实习。
第三十二条 实习人员申请面试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
实习指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考评意见和实习鉴定意见应当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实作出评价;
实务训练材料应包括不少于10份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等;
(四)本协会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三十三条 实习人员应当按照本协会的统一安排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安排在本协会网站公布,实习人员须按照考核时间安排准时参加。
第三十四条 面试考核应当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实务训练情况、执业基本技能掌握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实习纪律的情况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进行全面考核,据实出具考核意见。
考核人员将根据实习人员的应答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分,作出考核评价。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将在面试考核结束后七日内,在本协会网站公示面试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日,在公示期满后公布实习鉴定合格的实习人员名单,核发《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鉴定意见书》。
第三十六条 对于面试考核不合格的实习人员,本协会将以书面形式告知考核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应当对在公示期内收到的投诉或者举报进行调查。对有证据证明通过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协会应当撤销对该实习人员的面试考核合格意见,并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
第三十八条 实习人员对面试考核不合格结果或被撤销面试考核合格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自收到书面考核结果或被撤销面试考核合格意见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所在律师事务所以书面形式向本协会申请复核。本协会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
第三十九条 实习人员面试考核不合格的或被撤销面试考核合格意见的,本协会可做出给予延长实习期三至九个月的决定。实习人员可在按照延长期限完成实务训练后,重新提交面试考核申请。
第六章 实习监督
第四十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协会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同时停止其实习指导工作,并给予二年内禁止接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
(一)不履行或者懈怠履行实习管理职责的;
(二)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违反实习纪律或者从事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律师事务所负有管理责任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实习人员出具《实习鉴定书》、考评意见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
(四)为实习人员出具不实、虚假的《实习鉴定书》、考评意见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
(五) 与实习人员签订虚假劳动合同的;
(六) 以为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提供办公条件等理由向实习人员收取费用的;
(七)为实习人员安排指导律师,一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超过二名的;
(八)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 实习指导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协会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同时停止其实习指导工作,并给予二年内禁止指导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
(一)不履行或者懈怠履行实习指导职责的;
(二)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违反实习纪律或者从事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实习人员出具《实习鉴定书》、考评意见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
(四)为实习人员出具不实、虚假的《实习鉴定书》、考评意见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
(五) 以为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等理由向实习人员私自收取费用的;
(六)一名实习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超过二名的;
(七)有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报告本协会。本协会应当给予该实习人员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实习,收缴实习证,并给予其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
(一)私自以律师名义从事本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所列违规行为的;
(二)不服从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监督管理的;
(三)不能按规定完成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项目的;
(四)擅自中断实习活动的;
(五)有其他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或者损害律师职业形象行为的。
第四十三条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发生本规则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向本协会报告。经查证属实的,本协会应当责令其停止实习,收缴实习证,并给予其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
第四十四条 实习人员凭不实、虚假的《实习鉴定书》、考评意见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或者采取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面试考核的,由本协会撤销对该实习人员出具的考核合格意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并给予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
前款规定情形的处理发生在实习人员已获准律师执业之后的,本协会同时将处理决定通报北京市司法局。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市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组织管理工作,依据本规则执行;司法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所指“日”均以工作日计算。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本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本协会理事会通过并于11月1日起施行。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所具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另外,根据其他法规规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向申请执业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有相应的律师事务所接纳
篇9:律师执业人员年度总结
20xx年河北亚华律师事务所在市司法局及市律师协会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一方面提高认识、着眼全局,大力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另一方面立足本职、优化服务,做好“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服务民生”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做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律师党建工作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根据省厅党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共保定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我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大力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水平。
20xx年6月27日,在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下,河北亚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集中全所7名律师党员及全体律师,组织“庆七一,人民律师忠于党”的党建活动,并于20xx年9月2日、20xx年9月19日等多次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社区普通百姓带去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真正做到惠及于民、为民排忧。
二、服务大局、强化责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本着“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立足“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所积极发挥律师队伍作用,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解决关乎社会稳定、经济安全发展的问题出谋划策。
国庆期间,由翟向工主任带头并组织亚华律师事务所的在职律师轮流值班,立足于自己的本职工作,耐心解答前来本所咨询群众的疑难法律问题,使群众能够相对舒心的度过“双节”,为保证社会稳定贡献力量。社会公信度、诚信度、美誉度也不断提高。
三、关乎民生、心系发展,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我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重点经济建设项目,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及时服务,优质服务,自觉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0xx年全年我所律师共办理经济类案件30余起,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数量达13余家,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
四、珍视荣誉、恪守本职,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切实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本所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依法办案。我所要求每位执业律师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工作中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要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了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要求执业律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为此我所开展了以“诚信为本,取信于民”的活动。通过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我所及全体执业律师自xx年建所以来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享有较高的信誉,工作受到社会有关人士、单位及委托人的好评,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篇10: 律师实习人员实习总结
一年的实习期转纵即逝,由刚开始的不知所措、茫然,到后来的按部就班、循序渐进,都体现了指导老师的心血与无私奉献精神。
实习期间,我对律师及律师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律师执业的深刻认识
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具体为: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最为基本的职责;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新《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3、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实践证明,律师参与诉讼、仲裁有利于推动纠纷解决,有利于配合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和正确使用法律,公平解决纠纷;4、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方面负有职业上的责任。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而法律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仅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今后的法律人生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正义。
二、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
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要做到规范宣传。律师收费时,要做到规范收费。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保守当事人的秘密。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和法官、检察官、警官、仲裁员其他法律执业人员的关系。
三、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
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一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要以一种“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与法律之间”的心态去办理案件。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证据越充分、越完整、越客观,对案件客观事实的还原就越有力。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非常的娴熟。因为程序公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没有程序,实体公正则无法启动、无法推进。
四、我对法律职业和法律人的理解更透彻。
在实习中,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实务,对法律职业或者说法律人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在往后执业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和克服这些差异和冲突,学会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现实的法务工作。学习法律实务,办理各种案件,与不同的人打交道,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知识。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所在。社会在发展,情势在变化,新的问题,需要新的思维,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勇于实践,才能做与时俱进的合格律师。
实习期间,我对律师的实务及案件的流程有了更深刻、更直观的认识,具体包括:
一、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们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们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二、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我们曾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三、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四、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在一年的实习时间里,我们配合所里内勤,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五、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们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篇11:律师实习人员实习总结
转眼间,实习期已过,经过一年多的学习、锻炼与积累,除了逐渐掌握了执业技能、办案技巧,我也渐渐对律师行业有了深入的认识,虽然道路布满荆棘,但这也坚定了我努力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信念。
一年多的实习生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却记载着一个青涩的律师实习人员长长短短或多或少的磨砺、收获,及时的总结回顾,不仅能够帮助自己认清自己在工作当中的不足,同时也能将工作经验所得加以整理,有利于自己未来的发展。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律师实习的必要性
实习阶段是执业律师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正如许多其他行业的学徒制,实习人员相当于律师行业的学徒。这学徒,在实习期间,可以得到在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谆谆教导,能够在办案工程中学习相应的办案技巧及执业技能。这个阶段是学习、积累经验的最好时机,但学习的过程也是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自省的过程,决不能因为挫折而气馁,而是应当有越挫越勇的勇气,一旦出现工作低级失误或遭遇客户投诉等问题,必须直面问题所在,并认真加以改进。正如很多前辈所说的,“早犯错比晚犯错好”,若是到了自己正式职业,自己的任何失误都可能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破坏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严重的还将影响整个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实习经历很重要,因为有了经历才会有成长,才会有进步。
二、为什么当律师
做一件事情,特别是选择从事何种职业这一重大的人生事项,若不知道、不清楚为何而作,那就很难能够做好做强做大,或者朝自己所设想的方向前行,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努力地原地打转。
律师,在有些人眼里,仅是稻粱谋的安身立命之计,有些人则把它当成弘扬法治之道。不管是稻粱谋,还是弘法道,这不仅是个人价值追求的不同,也是“生存与发展的问题”的体现,这都无可厚非。极端一点讲,在自己依靠法律尚不能苟活的时代,如何让普罗大众信法守法。所以关键的问题在于,虽然丰满的理想总需臣服于骨感的现实,律师应该想办法让骨感的现实丰满,且不忘初心。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律师者,往往是在“穷”处立,能往“达”处行。
三、实习期间的经验总结及执业技能的提高
一方面,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七大部门法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法律规范层次较为分明。在此背景下,经过几年法科教育的我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可谓是冰山一角,仍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比如,若是因为自己法律水平有所欠缺,无法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岂不尴尬? 但随着社会分工愈加精细化,法律行业也是如此,正如日本管理学大师大前研一所说,专业是成功的唯一途径。对此,我认为,律师首先应该知悉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知晓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常识性问题,如刑法三大原则、举证责任、过错推定等;其次应当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在某个专业领域加以深入研究,如知识产权领域、刑事辩护领域等。另一方面,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使得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同时也深切体会到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以及孜孜不倦学习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执业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若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解决具体问题的操作能力,那也只是纸上谈兵。对于此,我刚进入实习期,刚接触法律事务时感受深刻,碰到指导律师交代的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却不知如何下手,待到指导律师指教时才恍然大悟。
四、关于法律职业的人际关系
由于律师职业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工作中的相当一部分时间是需要与人直接沟通的,比如与客户、当事人洽谈,与对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与对方律师辩驳,与法官沟通交流法律意见,等等。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能够在沟通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会耐心仔细地倾听、冷静审慎地思考、全面细致必须询问,学会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抽身出来,再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分析。
实习期间,在陪同指导律师会见当事人、参加庭审、调解、参与谈判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不同的沟通对象有不同的诉求或目的,而与此对应的沟通方式也应有所不同。比如,与客户沟通时,由于客户的心态或自身侧重点不同,可能其叙述的内容会繁多无序,此时应耐心倾听、用心分析,再根据客户描述的向客户复述基本情况,并就自己的疑问询问客户,帮助其厘清问题所在,以期全面了解事件全貌及客户真实要求;与法官或书记员沟通时,由于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此时沟通应当简明扼要,快速清晰地阐明己方观点;与对方当事人沟通时应多注意谈判技巧,,在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前提下尽量争取己方当事人的利益。
另外,律师应该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在工作过程中更应该加强与客户沟通,尽心尽力地把工作处理得让客户满意。避免让其对律师产生意见,增加不信任感。当事人或者客户,就是法律职业的市场所在,每一个律师都应该维护好这一个市场,如果因为自己对客户百般忽悠或收钱不办事,就有可能很会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对此造成的影响就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这将对整个律师行业都产生负面影响。当然,在尽心尽力的情况下,也不能忽略了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因为沟通不畅导致的纠纷误解也不在少数,律师除了埋头苦干,也需要让当事人知道我们在埋头苦干。例如,我在实习期间,就曾因为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由于客观原因起诉阶段迟迟无法立案,由于我疏忽大意未及时向当事人说明、解释相关案件情况,结果在电话里被当事人狠狠的骂了一顿。
五、关于职业展望
我认为,律师的传统方向一般有二,专业化律师与“万金油”律师。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大势所趋之下律师行业也不能免俗。只有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专长,能够做出自己特色和名声,才有发展前途。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知识的爆炸型增长意味着现代社会难以出现亚里士多德式人物。一个律师不可能擅长所有的专业领域,对自己不熟悉领域进行执业,必须是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做起来也会比较辛苦和困难。所以只有专业化、品牌化,才能跟得上社会的进步、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要求,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脱颖而出,走向成功。
律师任重而道远。对于我们青年律师而言,最为关心的还是自己即将从事的这个行业的前景如何,从最基本的是能否赚到钱养家糊口到能否铁肩担道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个行业的前景,我觉得:希望与困难并存。总的说来,律师在执业中还有很多不应该有的不利因素在困扰着律师的执业:比如说律师在做刑事案件的时候,往往有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难;另外,著名的刑法第306条也是悬挂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整体来说,我国司法仍未独立,行政和个人干预司法审判现象还比较严重;人情案还比较普遍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律师执业的重大障碍。虽然在律师职业道路困难重重,但通往光明的道路必定布满荆棘:一是,宪法中已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二是,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已经实行十余年,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在形成,法律职业人的素质也在不断的提高;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全国多地试点进行,全国法律界倍加关注。而这些就是我们应该看到的希望,给律师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这更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步,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路漫漫其修远兮,律师并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是一个充满挑战与艰辛的工作,但我希望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从此,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出一份力。
指导律师意见
该实习人员在本律师的指导下经过一年的实习,体现出较为优秀的品行素养和工作素养,能够自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基本规范,实习期间未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品行素养方面,该实习人员对本律师及其他律师交代的工作任务勤勉尽职、一丝不苟;对客户的咨询能做到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对此客户表示满意。工作素养方面,该实习人员勤奋好学,法学基础较为扎实,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能够协助律师解决问题,在工作中积极学习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培养了一定的业务能力。
综上所述,实习人员已具备执业律师的各项基本能力,本律师对其职业能力表示认可,希望他进一步学习,增加自身的执业水平,在工作中更有作为。
篇12: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心得体会
7月23日至28日,我有幸参加了省律协举办的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感谢任主任和刘老师对培训的精心安排,各位领导和老师对我们毫无保留、无私奉献的谆谆教诲,各项课程从律师执业价值观、律师执业道德、律师执业素养以及律师执业技巧等方面的全方位科学授课,在解答了我的困惑与迷茫的同时,又让我对律师行业多了万分憧憬与敬畏。
每一位老师的授课内容都独具匠心,其中的精彩与老师传递的精华无法在此一一呈现,我仅作部分列举。王玉亮老师的“语言与律师实务”让我深刻地体会到“语言的力量”,同样的含义用不同的语言方式表达,可能会造成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后果,作为律师的我们不仅需要敏捷的头脑,还要具备有效、准确的表达能力;王维嘉老师的“法律文书写作”则从律师工作不可或缺的另一层面,即文书表达方面对我们进行了规范的教导与指引;张慧老师在“民商事业务诉讼与技巧”课程中,以其切身经历与典型案例为我们生动地讲述了她的执业历程和执业技巧。受教于女强人张老师的不仅是她的精明与智慧,更有其对案件不懈努力和执着探索、创新的精神,这些都让我由衷地钦佩;孟凡湖老师的“刑事辩护技能与规范”,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一位刑辩律师对其挚爱工作的一丝不苟与尽职尽责;崔冠军老师的“律师职业风险与防范”更是为我们这样还未步入执业和社会各项历练与诱惑的实习律师敲响警钟,让我铭记心头。短短一周的课程让我受益终身,各位老师对我们的殷殷教诲与切切期盼让我倍受感动,我的头脑与精神得到了一次震撼的洗礼……当然,让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各位律师大咖的精彩课程,还有省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国龙的一席讲话。
以前的我,只是从小小实习生的眼界看待律师这个职业,犹如管中窥豹。我虽然完成了学业,通过了司法考试,并且成为了一名实习律师。但与披荆斩棘、身经百战的执业律师相比,我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然而我相信律师是个苦尽甘来的职业,虽然我们都无法预测自身职业的发展,但是执业的每一次提笔、落笔都至关重要。生活压力、竞争压力会让刚刚步入职场的我们经历些困难,但是只要我们足够努力,竭尽所能地完成每一项任务,郑重地拿起自己人生的画笔,负责地、浓重地麾下笔墨,不辜负领导对我们的期望,不辜负自己曾经的付出与选择,我们也有机会走向成功。曾经的这些认识并非有错,但是心态、眼界显然不够长远和开阔。然而,张书记的一席话重新打开了我的视野以及对律师行业的整体认知。
张书记高屋建瓴,由律师整体行业的发展现状这一宏观层面进行切入,让我认识到现如今行业竞争压力与机遇并存,我省律师与他省之间的差距以及律师将来的发展方向,从而更好地进行自我定位、确定发展目标;其次介绍了省律师协会职能及重点工作,省律协为律师搭建的各项政治平台、业务平台以及培训教育,让我感受到了律协对我们的温暖关怀及提携帮助。我们应该多多把握每一次培训、教育的机会以及律协搭建的`各项优质的平台,才能更快地促进自身的成长;最后张书记表达了对于青年律师的期望与成长建议,其中包括政治思想、专业能力、职业道德与纪律等等。
由宏观到微观的授课角度使我更加清晰地了解到自己在律师行业所处的地位,身在律师界的最底层,虽然渺小,但不平凡。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每个成功律师都是从青年律师脚踏实地地走来的,这条路上,没有捷径,只有经营。当然,并非所有的青年律师最终都会成为张书记所说的行业领军人才,毕竟做好律师,着实并非易事。首先,优秀的律师头脑中要有最基本的专业知识储备与办案能力。其次,精神上要有专业、奉献和敬业精神。再次,道德上要守住底线,把控风险、遵守纪律。最后,外型上要保持职业礼仪与形象。即使完美地做到这些还不够,律师还需要成为社会活动家,拥有足够的人脉积累与高度的社会评价。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的我们身处在法治社会的黄金时代,律师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社会责任,因为社会的发展需要我们奉献,公平与正义需要我们捍卫,法治进程需要我们推动。同时,社会的进步也同样会造就律师职业、促进律师的成长与发展。选我所爱,爱我所选。因为热爱,所以选择;因为选择,所以坚持。律师是一个大浪淘沙,厚积薄发且大器晚成的职业。在这个修炼的过程中,在我们的本领还远远配不起我们的野心的时候,我们实习律师唯一应该做的,就是摒除工作上浮躁的心态,将身子低到尘埃里,不计回报地努力工作和付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律师的工作永远没有无用功,我们遇到的困难与磨练皆会成为我们走向成功路上的垫脚石。我坚信,律师之路,没有捷径,只有经营。只要我们足够努力,我们的的未来不是梦。
再次感谢各位律师,感谢组织培训的各位工作人员,感谢省律协!
任建苗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
篇13:执业实习律师总结3000字
7月末,很有幸收到_律所全球合伙人_律师的offer,从美丽、幽静的华政校园进入到__律师团队实习。实习期间,我在律师思维、专业能力、待人接物等方面受到了团队律师直接或间接的教导,有了一些心得体会写了下来。
思维启示之一:往返于理论与实务,律师思考问题的路径不同于学者
在学校里,当我们遇到一个法律上的疑难问题或争议焦点时,第一反应往往是寻找相关规范依据或翻阅学者学术著作观点,以求尽量周延地思考、分析问题。而律师思考的路径却不一样。当律师遇到法律问题或疑难案件时,他们往往先从法宝网或无讼网上查询同类案件的判决书,特别是上海地区法院的判决观点,嗣后再进行法律文献检索以及学术观点查阅的对比分析工作。
由此可见,理论研究者与实务工作者的出发与立足点是不同的,前者立足于发掘问题的真相,找寻事物的应然标准,而后者则是站在当事人立场上,想尽办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从实际判决中权衡利弊,实现对于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学术研究侧重于寻找真相,而律师实务则侧重于寻找最有利于当事人的真相。
思维启示之二:律师不只是法律专业人员,许多时候更像是一名商人
我最初认为律师是法律工匠,他们在规范与逻辑的框架下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法律技艺上追求精益求精。这种认识固然没错,但还欠缺一些火候。虽然看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是律师的安身立命之本,但未注意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律师要吃饭,就要寻找案源,就要开拓市场,所以律师不仅仅是一名法律人,也是一名生意人,在市场经济的浪花中拼搏、遨游。
峰回路转,我需要辩证看待这一问题。扎实的法律专业技术是律师职业之路的基础,案源与市场的开拓则是律师实现更广远道路的上层建筑。不能走向极端地谋求开拓市场而放松了对于专业技术的精进。虽然律师有着商人属性,但其本职工作还是法律工作者。
当其在寻找案源、开拓市场的同时,市场也在考验着律师,因为法律服务需求者更希望遇到技术娴熟、经验老到的专业律师,而非“半瓶水”的商人律师。当然,这两者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在每一个阶段都有不同的侧重,我需要综合考虑,结合实际,具体分析。
专业启示之一:“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在此问题上,我应当检讨。进入团队实习以来,我做过行政类的工作,如收发快递、案件归档、开具发票等等,也做过专业性的工作,如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反诉书、催告函、分红协议、庭审发言稿等等。由于所学专业是法律,可能自然对于法律事务较为亲近,而对于行政类工作总是以专业不对口为借口心里而生着埋怨。
对于此事,_律师亲自对我予以了疏导。她所表达的是一种换位思考方式。即在我的立场上,作为学生出去实习是为了学习专业知识固然是没错的,若出去工作后,也是希望做案子及相关法律事务。但需要思考,为什么、凭什么律师要将专业工作交给一个新人来做,案子不仅直接关系到律师此案的收入,还关系到他的名声以及以后的收入。
将重要工作交给新人来做,首先新人的能力需要达到一定水平,而且得踏实靠谱。试想,若是该新人连简单的行政工作都没有能力做好,怎么相信他有能力做好更为疑难复杂的法律工作?另外,某些看似无意义的事务,也许正在打造基本功,绕开也是不行的。经此一语,我认识到应该摒弃自己浮躁的想法,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事无巨细,到了自己头上,都应认真做好,一屋不扫难以扫天下。
专业启示之二:做事认真,对于法律工作更要追求精益求精
在此问题上,十分佩服程律师。程律师在办案时曾叫我做过相关问题的法律检索,寻找适案规范并进行多种视角分析。我找寻完毕提交上去之后,程律师总能在我的基础之上,加入许多新的见解或补全材料。她这样的专业能力,没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是做不到的。
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我曾学习过程律师办过的案子,在每一个案子中,程律师都会查找出多个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并写下自己的理解和代理策略。都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有着这般精益求精的做事态度,怎能不赢得诉讼。在此处,我明白了什么是“专业”,这也将影响我以后的工作与生活。
待人接物上:我学会了要待人温和,待事积极。
在待事上,记得_律师曾赞扬了在团队实习的另外一个女生,说她在团队中十分活跃,无论是谁交代的事情,亦无论是大事小事,她都能够积极主动且认真地完成。这样一来,团队的律师都觉得她做事认真靠谱,更愿意找她办事合作,形成了良性循环,应该向她学习。
在待人上,待人温和,拥有一个良好人品十分重要。程律师说,她之前之所以在困境的时候能够获得来团队实习的机会,是因为得到了师兄的举荐。为什么能够师兄的举荐?我想这大概也是基于良好人品的奖励回馈,对别人好,亦是对自己好,很多时候更是会收获到难以预料的惊喜。在待人接物上,我受到的启发除了写下来外,更需要在心里面细细品味。
总的来说,能够来到优秀、专业、充满人文关怀的_律师团队实习,是我的荣幸。_律师深耕房地产领域、金融领域十余年,我深深地被她的学识、人脉、经验、专业能力所震撼,仅在实习期间,就有幸观摩到_律师亲自办理房产案子,为当事人有效地维护了权益。
篇14:执业实习律师总结3000字
这一年,我本身并没有所谓发生那种“质”的飞跃,然而这不代表我一无所获,相反,“颠覆”和“重生”,才刚刚开始上演。
一、职业的转换
职业的转换过程是在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以及同事的带领下慢慢适应的。
毫无疑问,实践检验真理。之前在法院工作两年,积累了一些办案技巧,加上在学校里学习的法律知识,从事律师后,每天都在接受着检验。同时,每一个案子、每个当事人的问题,似乎都在拷问我,我能否胜任律师这个职业。之前总觉着在法院上过班,应该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后来才发现,这是两种不同的职业类型,虽然都是为当事人解决纠纷,但是各自有各自的职责。从律师的角度来看,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拿到案件,而是如何为客户解决问题,有时候诉讼也并非最好的策略,可能会建议客户变更一下方式,这也是一种服务意识。
二、抗压能力要强
一名优秀的律师,应当懂得如何坚守职业。不仅要在生存压力下坚守,更要在当事人与法官面前坚守。用“十年磨一剑”来形容一名律师的成长,一点儿都不夸张。作为年轻律师,我需要做的就是坚守内心的法律信仰,坚守律师的职业操守。这一年里,感触颇多的是在与人沟通方面。第一次跟着指导老师接待的时候,我十分紧张,笔录做的乱七八糟。后期意识到这个问题,我及时调整了自己,不能急,往事都有一个开头。在空闲之余,慢慢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越害怕,越要去面对,不能因为害怕面对当事人而拒绝接待。慢慢往后,从紧张、不知所措到后来我一个人也能很好的解答当事人的问题并成功签署合同。我赢得了尊重,增强了信心。这中间,真诚必不可少,有了真诚,才能取得信任,律师才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案情;认真谨慎的工作态度不可少。人们在对薄公堂时肯定会存在不同的认识,不仅在原被告双方之间,同样也可能在法官之间、法官与律师之间。在遇到与我方观点之间存在明显分歧的时候,我并没有与他们面红耳赤的争论,而是利用专业方式递交逻辑清晰的意见书,向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最终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权益。
三、细节决定成败
1、遵守时间和承诺
律师这个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必须重视时间。如果经常迟到,一旦养成习惯,这个习惯可就很严重了。例如开庭时间,我一般在庭前半小时到庭。再次翻阅卷宗,整理一下头绪;或者庭前有条件的话可以与法官交流一下案情。若是开庭迟到,遇上守时的法官,看到当事人没有来,会缺席审理和判决或者按撤诉处理,这就是正当程序,迟到一方无话可说。没有在审理程序中发表当事人的意见,这样不仅辜负了当事人的委托,律所也会涉及赔偿,对我们的律师生涯也会写下重重的一笔。
代理案件的过程,所做的工作要让当事人看到。在实习期间对客户所要求的,能办到的事情我都尽量去办,不拖延,对于绝对不能办到的事情,不会瞎承诺。对于承办案件从立案到判决文书下发的过程我都会向当事人做一个准确的汇报,使当事人自己感受到我们在为这个案件做工作,是投放了精力在帮助他处理纠纷,而不是让当事人觉着签了合同之后,律师就开庭的时候通知了我,律师也就开个庭,什么都不管还收那么多钱。这也并不是作为一个律师签订代理合同的初衷。所以做了这么多准备工作,为什么不让当事人看到?
2、简单的事情重复做
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书写完某个法律文件后,比如一个合同,至少要看上三遍。如果有条件,就找同行或者指导律师大体的翻阅一下,尽量防止一些措辞或者内容上的漏洞。因为我们实习律师往往在业务和思维上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不像资深律师那样自然的就能规避一些文书中的错误。对法律业务中的措辞、标点等细节也要把握好。实习期间跟随同事办理一个案件,诉状中标点符号点错了,要是就这么交给法院,损失的可是10倍的款项。我特别惭愧,这种低级到不能再低级的错误竟然真的发生在我身上。还是因为不仔细,从自己手中走出去的文字,就要一个一个看仔细。在实习期我们刚开始做的案件并不会很复杂,事情也不繁杂,但我觉得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已然不易,复杂的事情不一定做得了。在办理案件中要端正心态,简单的事情重复做,而且在做的过程中,请注意总结核心要点,提高工作效率。
四、多反馈,重效率
现代社会,有拖延症的人不在少数。老师、同事交代的事情,是否完成我都会及时告诉对方这件事是否办得成。小事可以微信短信汇报,重事就要电话汇报。作为一个实习生,能主动则主动,老师或者同事找你帮忙或者要求你处理某个事项一定是手头忙不过来,他们肯定没空在去问你是否完成这些工作,那么这时我帮助他们完成这些事项后,我都主动反馈给老师、同事,这样他们会觉着我是一个很有效率的人,执业以后可以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习惯性拖延,一定会影响工作效率和进度,所以我如果三分钟之内能够完成的一般都会立即完成。一旦今日事今日完成不了,事情就会堆积得越来越多。
五、完善知识体系
一名优秀的律师,要具备开放的知识体系。“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每一个案子,都是对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的检验。然而书本上的专业知识与实践中的专业技术相差甚远,甚至理解起来截然相反。如果不具备开放的知识体系,很容易被这种颠覆所困扰。实习期并没有那么忙,忙的不可开交,忙的没时间学习。作为一个刚入行的小律师,多多少少会缺乏那么一点自信。缺乏自信的原因自我感觉是因为不敢说,不确定自己说的和实践中办案中的程序是否一样。如何增强自信?我在实习过程中,最注重的就是专业知识,。然而法律就像一个兵器库,在面对各行各业里的纠纷时,律师就是挑选适当兵器的人,出错了兵器随时可能面临吃败仗的局面。而正确选择兵器的前提是律师能够深入了解状况,能够触类旁通,随时搜集掌握对方的状况。知己知彼,方可百战百胜。因此,局限于法律类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律师应当了解其他行业的信息,扩大知识面。实习律师要具备“填充”意识和“触点”意识,培养新事物、新动向的敏感性,不断调整自己,完善自己。另外,仅凭书本上的知识,无法做到通过现象看本质,实践是最有效的学习方法。法律具有开放性,不仅在于它关乎各行各业,更在于它指向未来。没有永恒的正确,所以一定要为今天可能犯下的错误留一个出口。在实践中,法律提供途径,法庭提供场所,让我在每一个案子中反思、自省,并前行。开放的知识体系,能够让我知道身处何方,如何确定方向,如何在合适的时间“亮剑”。
一名优秀的律师,要做到勤于修炼。学无止境,尤其是律师这个具有时代性的职业,更是如此。要将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于实习律师来说,课本知识进行实践,是一个自我深化的过程,因此,要勤于在实践中学习,运用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同时,实习律师应当勤于思考,勤于表达,勤于辩论,避免沟通障碍,培养谨慎严密的法律思维,将法律规则予以践行。另外,在与当事人以及法官的沟通中,实习律师也应当注重商务礼仪的修炼,在举手投足间体现自己的专业素养以及个人教养。“作为一名青年律师,你首先具备的一种观念就是不要相信‘关系’的作用,不仅自己不要找关系,也不要相信他人找了关系,这是你对法律起码的尊重。”这份起码的尊重就是对法律忠诚的延伸吧,法律赋予了律师生存的本领,赋予了精神的寄托,赋予了丰富的感情,作为律师的你花了很多的时间去学习法律,去通过司法考试。而现在需要你去使用她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不要盲目追求利益而忘却了你本应该依靠的力量,忘记了你的初心,这如同背叛,所以我时常提醒我自己不要忘记我准备进入这个行业时所确立的决心和信仰:对法律忠诚。
六、路上会更加丰富多彩
在我看来,律师不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职业。想要获得自由,不是要离开,而是要留下来,律师便是自由的坚守者。从事律师执业,是我一直以来的追求,如今我也越来越清楚,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是相当具有挑战性的,这对我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想,我的人生会因为律师执业更加丰富多彩,更有意义。
篇15:执业实习律师总结3000字
11月2日上午,我怀着忐忑但又满怀期待的心情,与同校的几位同学一起来到了广东_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为期四个多月的实习生涯。
在实习期间,在丁姐和柳律师的带领下,我分别在客户组以及合同组都待过一段不短的时间,有幸接触到律所里面不同部门的工作任务。在客户组期间,工作较为简单,主要尝试了怎样与客户建立联系及沟通的工作,虽然接触机会不多,但也受益颇深。在合同组期间,在柳律师带领下,我接触到很多非诉讼业务,包括最日常的审核合同、起草协议书、法律意见书、进行法律意见答复等工作。同时,在此期间,我初次尝试了简讯的写作工作,在吴主任、彭秘书长的指导下,针对简讯的写作角度、写作技巧等方面,吴主任对我进行了细心指导,并最终让我对简讯的书写结构、语言组织能力、写作角度等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回顾这段实习经历,我从一开始不知道如何审核合同,到懂得如何审核合同,以及如何快速的审核合同,还有幸学习了如何归纳各类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最让我受益颇多的是在第一次书写法律意见书时,柳律师耐心指导我进行前期案件详情梳理,以及写作思路和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之后又耐心的帮助我进行了法律意见书初稿的修改。完成初稿之后,在吴主任的指导下,针对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及某些法律用语或字词进行修改及规范,历经多次修改,法律意见书才最终完成。在那一刻,我深刻感受到了虽然只是起草一份法律意见书,但在起草过程中对内容的关注度和理解力一点都不能马虎。我意识到了作为法律职业人在从事法律工作、进行法律文书写作时,在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储备前提下,最关键的是要掌握案件核心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办法,以及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在确定具体文书内容的同时,还应对文书格式规范、逻辑结构、用语规范等细节方面进行严格的自审及修改,时刻保持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态度。
此外,在柳律师的带领下,我也有幸在后期参与了一次团队协作。从这次协作中认识到团队分工合作、组织统领以及加强团队沟通的重要性。离开学校的书本教学,第一次真实的接触案件并进行有关诉讼文书方面的写作,并且在起草过程中也有幸得到了吴主任的指导。
在这段实习期间,在吴主任及柳律师的悉心教导下,我学会了如何跳脱出学校的书本化教学,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疑难,真正做到了书本知识与实践经验的融合运用。从多次的实习机会中,通过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揭开了法律知识本身枯燥乏味的面纱,让我更进一步的发现法学的有趣之处。
在此,我要诚挚的感谢吴主任、柳律师、丁姐、彭秘书长以及其他同事在这段实习期间对我的教导与帮助,让我真实地接触到律师职业,初步认识学习了非诉业务的工作处理模式及业务范围,并且从中有所收获,有所进步。
篇16:执业实习律师总结3000字
一、律师的形象
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是谓律师。只有在接受委托或指定以后,我们才能开始工作,故律师工作离不开律所公函、当事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如需要)等材料。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接受委托后,我们应尽所能为其提供服务,在法律的限度内维护其最大的权益。如在案件中应对证据材料进行法律与事实分析,努力寻求方法对瑕疵证据进行补强;如在起草工伤赔偿协议中,我们站在客户的立场,将赔偿款谈的越低越好,但应有底线,避免协议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
律师应当追求卓越。我发现几乎所有的律师,都不会因为通过司考而停下学习的脚步,他们时刻保持着学习的热情,学习英语、税务、注册会计师等。法律在更新,律师的知识面也在更新。九尺之台,始于垒土,只有终身学习,才能不断地丰富自身,将专业服务于大众。律师不会对某件事贸然发表结论,通过对事件的分析探讨后才会发布看法。律师服务越来越趋于专业化,我们应当在磨砺法律实务技能的同时,在某个领域进行深入学习,如税务。
律师应当时刻保持着职业形象。不论是拜访顾问单位还是在所内日常办公,我们作为律师都应当穿着得体,礼貌待人、有时间观念。大雾大雪天,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可能会遭遇堵车,应当提前出门。我们经常碰到在律师费上斤斤计较的当事人,对此,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价,但不能给客户留下可以讲价很随意的印象。
二、遵守执业伦理,是律师工作的生命线。
律师依靠技能,但律师不是天使,难免会发生失误,需要时刻遵守执业伦理。如应做到避免利益冲突、依法合理收费、规范委托关系、遵守保密义务、规范业务推广、处理职业关系、承担社会责任。
律师竞争的目标是赢得当事人,律师竞争的内容是声誉,切不可为了钱财,失去对法律的信仰。在妥善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中,应注意不私下收费、不低价竞争、不主动打电话给潜在客户推销自己做法律顾问;对潜在客户,不主动发名片,不主动加微信,除非对方索要;谨慎采用风险收费方式,评估后发现如果没有胜诉并执行到位可能的,坚决不要采用风险收费方式;全风险收费方式,更是将风险全部转嫁给律师承担,没有必要;绝对不承诺案件结果,就算从专业角度有很高的胜算,也绝不表露。
律师应坚持独立性。我们与客户是双向选择的过程,我们在选择客户的时候,不应一概而就,应进行选择。如有些客户言语尖锐,态度蛮横,以为只要给钱,律师就应无条件为他服务,对于此类客户大可拒绝,一旦纠缠,将一直被纠缠。即使对于合作过程中关系良好,在续签时也会找各种理由进行拒绝,这时我们应放平心态,而非妄自菲薄或恶语相向。在案件处理中,我们应坦诚对待客户,案件的有利点、不利点均需与客户分享。对于客户的主张,我们应站在法律的角度独立地分析问题,进而对客户进行引导。
三、律师的命运靠技能
我们所主要做法律顾问,有些单位第二年没有续签的主要原因是觉得我们专业不够。的确,律师技能的高低决定了律师的命运。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再学习,增强自身的技能。
1、工具技能。律师必须具备娴熟的资料查询技能,熟悉如何快速有效地查询到自己需要的法律法规和证据,熟练使用各类工具,用技术驱动法律。现在互联网的发展大大便利了我们实务操作。如通过无讼APP,查询案例、学习优秀的文章、进行外地委托立案;通过法天使公众号,查找优秀的合同模板;通过讯飞听见网站,将录音文件快速转化成文字;通过小程序微法院进行立案;通过扫描全能王将文书进行扫描并保存等。
2、文书技能。实习期内,进行了大量的文书写作,涉及起诉状、反诉状、证据清单、律师函、代理词、答辩状、撤诉申请、强制执行申请、退费申请、情况说明、财产保全申请、调查取证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各项合同起草等。在文书写作前,第一步一定是与客户或主办律师沟通,了解事实,事实是文书的生命与灵魂。用语应当法言法语,力求精辟准确,让字斟酌句成为我们的习惯。合同起草与审核中,要换位思考,从客户的角度看问题。文书写作中,还应注意用语、格式、逻辑结构,切勿犯低级错误,如将甲方乙方搞混、任由错别字、句式不统一、标点符号用错、上下文矛盾等。
3、沟通技能。律师会遇到各式各样的客户。我们应注意倾听客户的声音,让别人把话说完。在倾听的同时应注意有效地询问,在沟通中提炼案件事实与焦点。在法律顾问中,律师作为合法合规的守护人,应让客户自己做决定,而不是我们代替他做决定,如客户咨询是否该起诉时,应告知起诉的优点与缺点,如有其它方式亦可告知,而非为了律师费,鼓励客户诉讼。不管是付费咨询还是朋友的免费咨询,真诚地提供有用的信息,提出可行适当的建议,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在收费上,大大方方谈,你付出你的时间、你积累多年的知识和经验,理所应当。沟通中,我们亦要保持谦逊的态度,细心地解释法律、谦虚地请教客户。
4、诉讼技能。法院是客户进行维权的最后屏障,我们应为当事人追求最好的结果。案件受理时,要做好利益冲突审查,无冲突后签订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书、账户确认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受理后,应当及时开始处理,这其中要与客户保持联系,切勿让客户认为我们收钱不办事。案件办理中,应注重细节,如起诉状务必当事人核对后由本人签字、如邮寄应明确告知打印几份、邮寄地址等,在对证据分析时,要多思考,如是否具有瑕疵,能够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等。开庭要注意做好庭审记录,方便庭后补充材料。律师在庭审中,应做到职业,不能在庭审中使用玩手机、要倾听对方发言、根据庭审状况应变而非照着稿子念,最重要的是庭前应与当事人交流,以免出现无言以对情景。我们要特别注意程序,不应程序的使用不当而发生纠纷,如提起管辖异议期限、上诉期、上诉邮寄法院等。
5、管理技能。律师工作多而繁杂,涉及各类案件、非诉、法律顾问服务以及我们所内部工作等事项。如不能有效地进行工作管理,将会陷入无止境的白忙活状态。通过两年以来的实践,我将工作进行分类,分成案件、律师函、顾问服务、法律意见书、常用法律文书、股权、破产、借鉴提升、日常工作、所内参考材料等十大类,在各大类中又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划分。除工作内容的分类管理外,律师应进行时间管理,如将各案件受理、沟通、立案、缴纳诉讼费、调解、开庭、判决、申请执行等时间在一个Excel表中标明,并设定提醒事项。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每日开始前,对昨日遗留问题及代办事项进行安排,分轻重缓急。案件结束,应按照所内流程进行案卷归档。
6、总结技能。律师实务与理论不同,会随着时间、政策、法院等进行变动。我们应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方案进行记录下来,并定期进行反思总结。如记录如何调取户籍信息、不动产信息、工商内档等,对于文件进行规范的命名整理。在案件中,我们应反思诉讼中的争议焦点、证据效力,并运用到法律顾问服务中,这样才能让诉讼与非诉相辅相成。
总的来说,在这短暂的实习期中,学习到了基本的法律实务技能,也加强了对律师职业伦理和律师行业的理解。但随着实习的深入,越来越发现法律好难,越来越难,但律师就是应有迎难而上的勇气,保持学习的势头,不断磨砺自己的实务技能。于我,实习结束意味着新的征程。再次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律所里的其他同事。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加强实务操作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而不懈奋斗!
篇17:执业实习律师总结3000字
宋朝诗人陆游有诗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知识必须要投入到实践之中才能有更深刻的体会。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广东_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从七月份至今,我已进行了为期四个多月的实习。在实习的过程中,_所的律师、律师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总结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并写下此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在_所实习所做的工作可以简单地分为业务工作和所务工作两大类,其中,业务工作即具体的案件承办工作是主要的部分。由于我加入的是金融部,所以我主要从事的是金融法、公司法以及涉外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但偶尔也会接受其他部门同事所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完成的工作简要归纳如下:
1、案件归档工作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加入_这个大家庭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通过整理卷宗,我初步了解熟悉了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
2、非诉讼业务工作
_所与许多大中型企业集团和政府机构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开发合作、股票证券、银行业务、法律顾问、商事谈判等非诉讼服务。而我所在的金融部就主要是处理非诉方面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律师办理了广州某旅游集团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广州某铝业集团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山东某公司股权收购、北京某汽车软件公司重组等具体项目。除此之外,还包括一些顾问单位的合同审查以及法律咨询等工作。
3、仲裁与诉讼工作
由于胜伦所在劳动法领域具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因此,我在实习期间也协助律师办理了一些劳动仲裁和诉讼方面的工作。除此之外,我也协助律师处理了一些商事合同纠纷,包括准备证据材料、研究具体的法律问题、和律师讨论诉讼策略等。
4、产品研发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金融部资产证券化和新三板两大产品的研发工作。具体包括查询资料、整理法规、研究法律问题、提出修改建议等。
二、实习的收获与感想
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1、实习使我认识到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_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2、实习帮助我树立法律职业的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的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3、实习对今后学习和工作的指导作用
一是严谨、辨证与恒心。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维在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取得成功。二是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同样这个方法也应该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三是切忌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篇18: 律师实习人员个人总结
时光荏苒,犹如白驹过隙,转眼之间自己即将完成由实习律师到执行律师的角色转换,经过一年多的学习与锻炼,明显感觉到自己有些许的变化,已由最初的无所适从变成有条不紊,对于想象中的律师行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回望过去一年多的实习生涯,就像打破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交织其中,感受颇多。但我却很满足,因为只有经历过挫折才会有成长,才会有进步,俗话说“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实习期是学习,是积累经验的最好时机。在吴律师的指导下,以及九凰所的律师前辈、律师同仁的热心帮助下,我学到很多。自己的实务经验从零开始慢慢累积,以前学到的理论知识也更好的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深化。时至今日,在我准备正式迈入律师职业生涯的第一步时,对这个职业充满了深厚又复杂的感情,也对所有帮助我迈入律师这行业的人充满感激之情。回顾一年来的实习生涯作以下几点总结
首先,对律师这行业的重新认识。我同一些从法学专业毕业直接通过司法考试进入律师行业的有所不同。我是从金融行业转行到律师行业的,以前的工作经历及有过的一些社会经验,形成了一套固有的为人处事方法和原则,在新行业中需要角色的转换,往往非常不适应,很难有所改变,非常痛苦。虽然,在过去也曾经接触过一些金融法律知识以及认识一些律师朋友,但隔行如隔山,没有进入这角色之前与进入这角色之后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律师这职业是复杂的,或者也可以说是单纯的。其复杂之处在于,律师不仅要服务于各行各业的当事人,包括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而且要和公安、检察、司法、政府等众多部门存在关系。一个案件往往涉及很多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层面,对于一个刚刚进入律师行业的人来说,这些经历无疑是极其鲜活而又深刻的。其单纯之处在于,正如《律师法》所要求的,律师的首要职责,乃是服务于当事人。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律师没有自己的立场,如果有,那也是符合法律和正义以及律师职业准则和道德标准的立场。除此之外,律师别无其他立场。这种作为追求公正之过程中的“工具性”价值,使我在过去一年来不断地思考和重新定位自己的立场和位置,不断尝试改变自己,以构建自己作为一名律师应当具备的职业特征。
其次,要加强法学理论知识学习和法律实务实践,用理论来指导实践,用实践检验理论。过去一年接触到的实务工作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法学体系博大精深,历史攸久,而且领域宽广,我现在所知法学知识相对于整个法学体系只能算是冰山一角,空气中一尘埃。同时,“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理论的学习可以培养我的基本思考逻辑。但是,没有实践检验的理论必然是僵死的,了无生气,难以适用,也最终无法起到其保护权利、维护正义的初衷。对于律师而言,一名成功的律师,过硬的理论知识必不可少,娴熟灵活的实践经验尤为重要。把理论知识投射到鲜活的案例中,变成维护当事****益的有力武器,想方设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自己的使命。这些都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应当具备的根本素质。
再次,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谈判能力,辩论能力,协调能力等。专业素质必备,综合素质地位同样举足轻重,有时甚至对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大凡成功的律师,其过人之处并不仅仅因为他扎实的专业素质,还有让人折服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魅力。我认为综合素质的提高,主要是多参加具体的案件处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锻炼自己的协调能力。当然这些综合能力的提高,必须通过实践经验不断积累完善。虽然这一年多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在实习期间,这样的锻炼的机会还是未免太少,也算是一种遗憾。
篇19: 律师实习人员个人总结
今年春节过后我到常鸿所实习,三月取得北京律协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成为一名首都实习律师。经过半年多的实习,深感陷入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不能全面系统地了解广泛的律师业务,也不能静下心来及时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得失。
迷茫困惑之际,第二十九期北京市申请律师职业人员培训在我学习生活了三年的法大研究生院开班了。经过一个月的资深律师培训授课、海淀法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庭审观摩,结合半年多的实习经历,我增强了对律师业的认识,受益颇多。
一、关于中国律师的历史。
自19xx年9月16日民国政府颁布《律师暂行章程》确立律师制度算起,今年是中国律师制度建立一百周年。如果将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零星律师制度和实践忽略不计,自1980年全国人大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算起,律师制度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真正确立和发展不过三十余年的时间。
作为新世纪的首都准律师,我深感律师制度创设不易,决心从现在和自身做起,珍惜律师声誉,爱护律师形象,为中国法治建设和律师业发展做好自己的工作。
二、关于律师职业形象。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工作需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构成法律职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个行业中,我们在同样的课堂上经过了法学本科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共享同样的宪政信仰和法治理念,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从不同的角度致力于法治国家的建设。法官出庭必身着法袍手持法槌,检察官和公证员也属于国家机构从业人员,有着行业共同的制服,只有律师分布于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出庭是否穿着律师袍也并无强行性规定。在法庭上,律师的形象如何同庄严的国徽相映衬,同法庭的氛围相符合,在社会活动中,律师如何与社会其他职业的形象明显区分,这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实践中,事务律师基本能做到统一穿着职业正装,这与事务律师将自身定位为高端服务业从业人员和事务律师一般在规模化、团队化、公司化管理的大型律所执业有关。而出庭律师,由于主要接触基层民众,平时生活中对律师的职业形象往往关注不够,以致出庭时着装较为随意,和法庭上的法官、检察官形成了鲜明对比,难免有损律师在委托人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对此,我认为,在工作时间,律师应当穿着职业正装,出庭时律师至少应当穿着职业正装,有条件的应当穿着律师袍出庭。
三、关于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
实践中,委托人往往是通过亲友或之前客户介绍找到我们的,有的委托人是政府机构或大型企业,有的委托人则文化水平不高或情绪控制意思表达能力较弱。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很多基层民众一生中几乎没和律师打过交道,甚至没有见过一个律师,思想观念中却存在“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律师就是那个和法官混得熟帮当事人疏通关系的人”的愚昧观念,见到律师的第一句话往往是“你和法官熟吗?”同时,紧接着的第二句话则是“这官司能打赢吗?”
一些律师由于生计所迫或者商业逐利心理驱使,为了能签下合同揽到业务,将《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置之脑后,对潜在的委托人大肆吹嘘、大包大揽,不恰当地提高了委托人对律师的期望值,接下案子后发现委托人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或者法律适用中存在重大障碍,不得不教唆委托人伪造证据材料,甚至对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严重破坏了律师在法官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认为,作为中国社会中一个年轻的职业,律师应当在同潜在委托人进行业务洽谈时,引导公众对法律、司法和律师形成全面正确的认识,帮助公众树立法治意识从而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如果律师一味迎合委托人,放弃法律立场和律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立性定位,将会使越来越多的公众“信访”不“信法”。法律没有了权威和地位,一切靠金钱和权力说话,那么律师业以致法律职业也就迎来了灭顶之灾。
年初,我为北京市某区政府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做论证,当时申请人对多年前的一个“请示”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已经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我提出,“请示”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区政府依法应当不予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即可。当时区政府法制办刚刚来了一个分管行政复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觉得承认当初受理错误面子上不好看,要求我改变论证意见。从专业角度反复思量,我对论证意见向法制办进行解释,顶住负责人的压力坚持自己的专业意见。后来,区法制办向北京市法制办进行了咨询,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
我坚持认为,律师是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服务的底线是依法,如果违反法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那么他提供的不再是法律服务,他也就不再是律师了。通过听各位资深律师授课,我更加坚信,律师应当坚持在依法的前提下为委托人出具独立专业的法律意见。
资深律师们这样描述律师与法官的关系,那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从法学院毕业时,有的同学会去做法官,有的同学会去做律师。同窗学习四年以致七年、十年后,法学院毕业生会奔向法官、检察官、政府法务、企业法务、律师、公证员等不同的法律工作岗位。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做久了,难免会形成特定的思维习惯,比如检察官一般倾向于认为刑事被告人是有罪的。
在法庭上,法官是高高在上的,他端坐于等腰三角形的最高处,控辩双方的律师相向而坐,同时面向法官陈述自己的意见。控辩双方都希望自己的意见更多地为法官采纳,从而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同时巩固委托人与自己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那么,在日常生活和诉讼过程中,律师是否需要在法官面前低人一等,甚至请客送礼向法官行贿呢?
我认为,在法庭、仲裁庭中,控方律师、辩方律师和法官、仲裁员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只有控辩双方律师充分展示单方的证据、陈述单方的法律意见,才能为法官认定查明案件事实,并最终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正所谓集思广益,法官承担着决策者的作用,双方律师就是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的谋士幕僚,三方分工合作的目标是,得出一个评判是非、赏善罚恶的公平结论。当然了,委托人难免存在趋利避害、讳疾忌医的情形,律师并不能保证委托人向自己陈述的事实、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准确的、全面的,这就需要律师、法官睁大自己的眼睛,努力做出专业而独立的判断。
四、关于律师职业风险防范。
事实上,作为高风险的法律职业,律师是最重视职业风险防范的行业群体。律师的日常工作就是,帮助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委托人发现、防范、治理和应对法律风险。为此,律师给公众留下了不近人情、斤斤计较的职业形象。试想,如果购物不索要和保存发票,那么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就缺失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核心证据。如果商事交易不订立书面合同,不把条款拟订的周密完备,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争议,空口无凭如何能说清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理,在律师的执业活动中,律师也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职业风险防范问题。
除了避免向委托人大包大揽,最后不能实现委托人意图,引发律协行业处分或司法局行政处罚外,我们需要做好同委托人的接谈笔录,把每一次同委托人就事实陈述、证据提交、风险提示进行沟通的情况记录在案,一方面是制作案卷检索备忘,另外可以明确律师为委托人所做的工作,完整呈现委托代理合同履行的状况和过程。
综上,一个月的集中培训,使我能够结合半年多的实习律师工作,总结得失,明确方向,非常感谢律协资深律师为即将入行的准律师阐明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展现和传授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四大领域及法律顾问、合同、劳动法、著作权、商标、公司、房地产等律师业务的基本技能。我相信,在律协、律所和资深律师的指导下,我会早日成为一名合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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