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转让合同

时间:2022-08-16 08:20:40 合同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国有土地转让合同(共11篇)由网友“松子甜派”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国有土地转让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您。

国有土地转让合同

篇1:国有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丙方介绍成交并负责协助办理产权证及产权证、国土证过户手续等有关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_省_市 (以下简称“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全额转让给乙方,其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面积为平方米,土地性质为 ,土地使用年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要求乙方独自出资在该地块上自行修建房屋,所建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一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商定,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

三、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大写: )。 2.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甲方收到此价款即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等有关手续交给乙方,甲方同时将该地块交给乙方修建房屋。

3.乙方建好房屋,且甲方将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给乙方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尾款¥ 元(大写: )。

四、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支付丙方中介费¥ ,乙方取得甲方过户给自己的产权证和国土证时,再支付丙方中介费¥ 。

五、乙方在该地块上修建房屋竣工后15日内,甲方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所建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并按有关部门规定时间领取房屋产权证。甲方须在领取房屋产权证后15日内将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的处理:

1.乙方在修建房屋时如需甲方出面,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不得无故推辞,否则视为违约。甲方违约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建造房屋花钱、费时、耗力,因此交易过程中甲方须按时办理该地块上所建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并按时将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给乙方,若甲方不按时办理,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至完毕。

2.因乙方建造房屋花钱、费时、耗力,交易过程中,如甲方反悔不转让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给乙方,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须赔偿乙方因受让土地使用权及修建房屋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乙方已付甲方的所有款项甲方也须同时退还。乙方已付和未付给丙方的中介费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3.乙方违约责任的处理:交易过程中,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价款或反悔不受让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丙方作为中介方,须全程协助甲方和乙方办理产权证及产权证、国土证的过户手续,并负责通知、监督。因丙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办理产权证及产权证、国土证不能按时过户,丙方应退还已付中介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已得到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全体权利人的同意及授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甲方独自承担。

八、本合同中如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不一致时,应以手写项为优先。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九、签订本合同前,甲乙丙三方均已认真阅读了合同条款,对合同内容完全清楚明白,本合同是在公平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十、甲乙丙三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书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五日内视为送达。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三份,每份共两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即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丙方签署: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篇2:国有土地转让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受让位于:

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

(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

甲方与转让方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 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依照转让方的要求,提供该公司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3.2、甲方应承诺该地块由乙方促成土地转让成功,应付居间费人民币 万元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转让方就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转让方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居间报酬的确定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谈定)万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乙方促成甲方与转让方达成转让协议成功, 甲方按3.2条款付乙方人民币 万元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约定

甲乙双方友好洽谈该土地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成立之后,甲方认可乙方所应得的劳务费用。甲方给土地转让方作为第一笔交付定金款项的同时,必须将乙方的居间报酬人民币 万元(共计 元)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七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其它约定条款

8.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8.2、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盖章): 居间方(盖章):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约时间20_年 月 日 合同签约时间20_年 月 日

篇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第七条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的法规及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 (津保合字第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 (盖章)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三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项目。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乙方用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人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办法解决:(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名称____________ ; 法定名称____________ ;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

电 传____________ ; 电 传____________ ;

传 真____________ ; 传 真____________ ;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

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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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出让方(甲方):___ ____

受让方(乙方):___ 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二条 因办理《X国用第0XXX号》、《X国用()第0XXXX号》土地使用证时,乙方青海元通钾肥有限公司刚注册成立,没有公章,委托甲方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导致现《X国用(2007)第0XXX号》、《格国用(2008)第0XXXX8号》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变更土地的使用权。

第四条 使用权人由甲方变更为乙方的地块为土地使用证编号《X国用(2007)第0XXXX号》位于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面积为XXXX平方米及土地使用证编号《格国用(200

8)第0XXXX号》位于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面积为4021.10平方米。其位置与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 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人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七份,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

(盖章):

(签字):

(签字)

(盖章): (签字) (签字)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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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个人国有土地转让合同

转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字第地使用权中的号),总面积为国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1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年限为月年,建设年限为日。年月,原土地出让日至年

第三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写))。总金额(大元(币种:)。

第六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县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2号)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县国土局和县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县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局执一份;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公章

篇6: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xxxxxxx

法定住址:xxxxxxxxxxxxxxx;邮政编号: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受 让 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xx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将座落为,面积(号码:XXXXXXXXXXXX)及界址图划定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作商业用地。

第三条 本合同转让的土地是在原XXXXXXXXXX出让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转让,该地块使用期限约40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转让地价(评估地价)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地价款总额

第五条 乙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半地价款总额50%即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作履行合同定金,逾期不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减半返还。甲方收到全部款项后,将从《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转让地块移交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备查,送(市)县地产交易所一份,余下送有关部门。

第七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通讯和付款,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自行收到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和银行帐号应为: 。

甲 方:

乙 方:

法定名称:XXXXX有限公司 法定名称:

法定地址:

电 话:

邮政编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任何一方若变更以上通讯地址和帐号,在变更后3天内应将新的地址和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XXXXXX签订。

甲方(章):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帐 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号: 电 话: 法定地址:

篇7: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电 话: ;

受让方: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

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二、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国有土地,证编号为: ,宗地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详见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经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核准。

上述土地范围内的一切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建筑物: , ; 附着物: , 。

三、乙方愿意以总价人民币: 元(小写: 元)。

四、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转让地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开户银行: 帐户号: ,帐户名称: 。

五、甲乙双方对上述土地己勘察核实,对现状无异议。

六、 由甲、乙双方按国家现行规定向市税务部门交纳土地交易有关税费。

七、按该土地使用证确定的用途使用,转让后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八、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乙方如需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报请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经批准后与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地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九、转让地块原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办理转让过程中因增值所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及其他费用由双方方另行协商。

十、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年,土地使用剩余年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到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十二、乙方在本地块范围内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十三、土地使用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须于期满前180天向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与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付土地价款,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十四、甲方保证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房屋和附着物归其所有,且不存在租赁和抵押的情况。

十五、甲方隐瞒该宗地存在争议、共有、出租、抵押、被查或不符合转让条件等情况,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无条件给予补偿。

十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自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台山市土地交易中心监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主管的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监证单位:

20xx年10月21日

篇8: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方:(甲方)承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所附红线图为准。

二、乙方应遵守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与甲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使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有关登记文件所载明的权力和义务随之转移。主要内容有:

1、土地面积:平方米

2、土地用途:

3、截止日期至:

4、承让方同意待龙岩市新罗区统一开征土地使用费(税)时起,按政府规定逐年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缴纳土地使用费(税)。

三、根据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甲方以人民币元整(评估价)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交纳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涉及的有关税费。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如需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时,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重新与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五、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经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转让双方另订协议。

九、本合同于二月日在龙岩市新罗区签订。

转让方:承让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批准机关: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莲花小区

联系电话:

传真:

篇9:个人国有土地转让合同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______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 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4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5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9.6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9.7 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9.8 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让。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 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 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1.4、11.5条处理)。

篇10:个人国有土地转让合同

11.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1.3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4 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5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6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1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7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8 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2.2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5.以往协议

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 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1:个人国有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夏绪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主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以米( m),宗地四至界线及界址点座标见《宗地界址图》。

二、转让用途与年限 变必须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途变更手续,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让期满后,受让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注销或续用登记手续。

三、支付土地地价款方式及土地现状证》和交付该宗地的土地现状条件。

四、受让方获得土地使用权使用后,其建筑设施必须按转让用途与村镇规划部门的统一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各项要求,在两年内建成使用,否则,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受让方的土地使用权。

五、违约责任

受让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如果受让方不能按时支付土地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方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转让方并可请求受让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六、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的3日内局面告知另一方,经被告知方认可后,方能免除责任。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八、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订,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日生效。

十一、其它约定:

转让方:受让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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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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