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施工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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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施工总承包合同(精选13篇)由网友“魏涛律师”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过的厂房施工总承包合同,欢迎阅读与借鉴!

厂房施工总承包合同

篇1:厂房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山东鸿润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一、工程名称:钢结构厂房

二、工程地点:海阳市行村工业园

三、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部分工程施工按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如有变更,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工程期限:自钢架进场之日起, 天内完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施工,工期顺延)。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钢结构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价款的元:钢结构工程安装完毕,支付合同价款的30%¥ 元;工程结束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元;剩余价款的35%¥ 元三个月内付清;余留合同价款的5%¥ 元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一年结束后五日内付清。

七、工程质量: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承包方对交付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工程竣工验收:承包方承建的工程,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发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后5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与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否则视同交验,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九、施工安全: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问题,由承包方负责本项目施工安装过程中施工安装人员的安全及人身保险,如果出现事故完全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不负责任何事故责任。但承包方不负责施工现场第三方的人身保险。

十、本工程依据发包人提供图纸施工,工程量若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发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烟台市福山区年 月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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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厂房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山东鸿润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一、工程名称:钢结构厂房

二、工程地点:海阳市行村工业园

三、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部分工程施工按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如有变更,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工程期限:自钢架进场之日起, 天内完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施工,工期顺延)。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钢结构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 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价款的元:钢结构工程安装完毕,支付合同价款的30%¥ 元;工程结束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元;剩余价款的35%¥ 元三个月内付清;余留合同价款的5%¥ 元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一年结束后五日内付清。

七、工程质量: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承包方对交付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工程竣工验收:承包方承建的工程,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发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后5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与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否则视同交验,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九、施工安全: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问题,由承包方负责本项目施工安装过程中施工安装人员的安全及人身保险,如果出现事故完全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不负责任何事故责任。但承包方不负责施工现场第三方的人身保险。

十、本工程依据发包人提供图纸施工,工程量若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发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烟台市福山区年 月年 月 日 日

篇3:厂房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蔡君浩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在城南社区地建造3层楼房一幢,今将该工程的砖砌、木摸、钢筋绑扎(圆钉、铅丝等)、筛砂、砼浇捣、架子等工种以清工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职责,便于施工,经双方充分协商取得一致,特签定如下施工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和形式:甲方将该楼房的砖砌、钢筋、木摸、钢筋绑扎、砼浇捣、筛砂、架子等工种由乙方以轻工形式承包施工。

二、开竣工日期:基础开挖开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三、发包工程款:发包工程款总计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76000元整),一次性包死。

四、工程质量:乙方保证工程质量,按图施工达到合格标准,图纸如有变更,凭原图纸设计(或甲方)变更联系乙方施工。基础要立摸进行浇灌,要求达到每角必须要弯头连接,每50-60公分有拉筋,框筋在15-16公尺,基础要达到标准,楼面厚度要达到规范标准,折膜按规定时间并征得甲方同意再可折膜。每层楼面都要用机器浇确保11公分以上。甲方邀请马道锋同志监督乙方建议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管理,请乙方给予合作配合。

五、材料供应: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必须采购合格材料,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在某材料使用前2天,乙方就通知甲方备料,以免影响施工。

六、工程验收:基础、砼腰箍及主体结构、竣工,甲方邀请相关人员及本人亲自到场参加验收,对钢筋的规格、配筋、数量、衔接等进行自查,竣工验收合格,应出具工程验收手续。

七、工程款的预付及结算方法。

1、基础及第一层完工

2、第二层完工

3、屋面完工

4、内、外墙粉好

5、工程竣工后,暂扣五仟元作为维修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付给乙方。

八、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确保施工安全,甲方应参加工程的安全和人生与财产保险。乙方负责自己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措施或责任事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都应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竣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如天气下雨、停工待料、水泥养护、安装楼板,不能正常施工而工期顺延,处以总承包款的5%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返工,其工料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能按第七条规定付款,除工期顺延外,并处以总承包款的5%违约金。

十、其他:工棚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为甲方节省材料,在到场材料中不尽人意由乙方负责筛选,甲方密切配合,提供各种方便。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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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曲阳宏州雕塑园林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创意园非遗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非遗建筑工程 (2#商业) 工程地点: 创意园区内 工程承包范围: 先期 结构、

二、主要资金来源 自筹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 工程完工或决算完毕

施工工期: 200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材质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材质要求: 国标

五、执行标准、规范

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

5.2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六、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7.1.1 提供基准坐标资料

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的内容和时间: 开工2天内

7.1.3 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

承包人的进场条件: 三通一平

承包人的进厂日期: 提供施工图后2天

7.1.4 临时用水电等提供和节点铺设发包人提供给临时水、电 及指定的电源、水源位置施工方自行接引到施工现场 ,设备自备。

6.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提供基准坐标资料。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有义务与承包人在现场交验。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资料的延误,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6.3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6.4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6.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6.6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篇5:施工总承包合同

七、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1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1.2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坐标复验和放线。承包人有义务在现场与发包人共同复验基准坐标资料(含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位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

1.3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在施工开工15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随着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发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承包人自费修改完善。

1.4承包人在开工日期3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前,并按本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能够提供的水电等临时使用的类别,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资保管)所需的临时用水电等的品质、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时间和节点位置。承包人自费负责计量仪器的购买、安装和维护。

1.5 承包人需提供所购材料的实验资料并自行承担实验费用。所购材料质量检测未达到合格要求,自行承担退场及更换材料的费用。

2承包人的投保及责任

2.1 按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投保类别,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其投保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在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等。

(1)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及本专用条款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依据工程实施阶段的需要按期投保;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新颁布的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包人投保的强制性保险,

2.2 保险单对联合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时,保险赔偿对每个联合被保险人分别施用。承包人代表自己的被保险人,保证其被保险人遵守保险单约定的条件及其赔偿金额。

2.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有由政府要求的保险事项由施工方自行支付。期间所发生的工程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 施工进度计划

3.1 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3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八、违约责任

8.1 违约责任

8.1.1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发包人未能履行约定,未能按时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艺技术或(和)建筑造型、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

(3)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发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当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8.1.2 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未能按时进场或未能满足施工进度。

(2)承包人未能履行对其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验的约定、施工质量与检验的约定,未能修复缺陷;

(3)承包人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导致的任何主要部分或整个工程丧失了使用价值、生产价值、使用利益;

(4)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5)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经必要的许可、或适用法律不允许转让的,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单位。

九、工程竣工验收

9.1 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

9.1.1 工程符合工程接收的相关约定,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并完成了约定的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经发包人或监理人验收后,承包人依据竣工试验的检验与验收竣工后试验及其试运行考核结果等资料的基础上,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的格式、内容和份数在专用条款约定。

9.1.2 发包人在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后的25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承包人自费修改。25日内发包人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资料或(和)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确认。

十、竣工结算

10.1 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根据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被发包人认可后的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10.2 最终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30日内,经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协商一致后,由承包人自费修正,并提交最终的竣工结算报告和最终的结算资料。

10.3 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发包人在承包人约定提交了最终竣工结算资料的30日内,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

10.4 未能答复竣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据约定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的30日内,未能提出修改意见,也未予答复,视为发包人认可了该竣工结算资料作为最终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根据约定,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

10.5 发包人未能支付竣工结算的款项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结清应付给承包人的竣工结算的款项余额,承包人有权从发包人根据约定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减该款项的余额。合同未约定发包人从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资料后的第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支付拖欠的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及其利息。

(2)根据约定,发包人未能在约定的30日内对竣工结算资料提出修改意见和答复,也未能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从承包人提交该报告后的第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支付拖欠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及其利息。

10.6 未能按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30日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按时结清,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交付工程时,承包人须交付;发包人未要求交付工程时,承包人须承担保管、维护和保养的费用和责任,不包括已被发包人使用、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的任何部分。

10.7 承包人未能支付竣工结算的款项

(1)承包人未能按约定结清应付给分包工人的工资竣工结算中的款项余额,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的余额中扣除代为支付,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质量保修责任

11.1 质量保修责任书

1.1 质量保修责任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是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修内容、范围、期限和责任,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接收日期,或单项工程或(和)工程视为被接收的日期,是承包人保修责任开始的日期。

1.2 承包人未能提交质量保修责任书、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发包人可不与承包人办理竣工结算,不承担尚未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项的相应利息,尽管约定了延期支付利息。当承包人提交了质量保修责任书,提请与发包人签订该责任书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付款利息时,但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签署质量保修责任书,发包人从接到该责任书的第11天起承担竣工结算延期支付的利息。

十二、质量保修金额及质保期

12.1 质量保修金额。质量保修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3%.

12.2 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方式为工程款决算时一次性扣除。

12.3 质量保修金额的支付为质保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12.4质保期为一年,防水质保期五年,采暖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

十三、现场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甲方(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场材料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验收规范的工程有权提出要求施工方改正、返工、或停工整改,对全部进场材料进行监督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严禁使用。对于严重警告并多次出现同样错误的,有权对施工方视情节处以经济罚款。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施工方报验的隐蔽验收工程经工程师验收时同一部位两次验收不合格,工程师有权对施工方处以-5000元罚款。

十四、承包范围

结构: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至室内地坪)基础工程: 从设计图纸的基础垫层开始至±0.00的所有工程项目±0.00以上主体工程: 所有钢筋、砼及水电消防预埋等结构总承包。注: 主体工程量;按建筑面积每平米钢筋(53公斤以内)、混凝土(0.33m3) 最后依据实际的工程量进行决算。

十五、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约计肆佰贰拾捌万肆千元 。单价结构每平米560元,建筑面积约为3893m2。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变更外,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十六、结算方式

本工程结构按单价总承包计算工程款,以实际图纸面积记取工程价款,结构单价每平米价格560元(不包含建筑税)建筑面积约计3893m2,结构总价款约计2180080元,(贰佰壹拾捌万零捌拾元)。按照施工单价包含的钢筋、砼含量进行决算,超出及减少部分钢筋按每吨3300元、砼每立方260元进行最终决算,含量差距与报价在3%以内不做调整。(详见报价单)

16.1工程进度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第一次付款支付结构一层封顶的工程款的70% ,第二次付款到结构全部封顶后结算已完工程款的80%。验收完毕结算到完成工程款的97%剩余3%质保金,到质保期结束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2)其他约定进度款

其他约定进度款有: 施工方垫资到结构封顶,按实际完成工程每平米建设方支付施工方每平米增加造价20元。结构全部封顶 后一次性支付到施工方工程总价款的80% 。验收完毕结算到完成工程款的97%剩余3%质保金,到质保期结束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作为对双方签订的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项目总包工程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结构形式: 结构

二、2.1承包范围:甲方将委托乙方承担图纸版号为 中所包

2.2(费率、模拟清单合同适用)

2.3承包范围详见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 三、总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具体详见专用条款。

五、合同造价为:□ 暂定总价 □ 固定总价

合同暂定造价(费率、模拟清单合同适用)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

2) 本合同的协议书;

3) 本合同的专用条款;

4) 本合同的附件;

5) 本合同的通用条款;

6) 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

7) 图纸;

8) 本合同的合同计价清单;

9) 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

10)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七、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

八、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通用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加盖骑缝章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篇6: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曲阳宏州雕塑园林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创意园非遗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非遗建筑工程 (2#商业) 工程地点: 创意园区内 工程承包范围: 先期 结构、

二、主要资金来源 自筹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 工程完工或决算完毕

施工工期: 200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材质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材质要求: 国标

五、执行标准、规范

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

5.2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六、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7.1.1 提供基准坐标资料

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的内容和时间: 开工2天内

7.1.3 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

承包人的进场条件: 三通一平

承包人的进厂日期: 提供施工图后2天

7.1.4 临时用水电等提供和节点铺设发包人提供给临时水、电 及指定的电源、水源位置施工方自行接引到施工现场 ,设备自备。

6.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提供基准坐标资料。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有义务与承包人在现场交验。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资料的延误,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6.3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6.4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6.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6.6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1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1.2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坐标复验和放线。承包人有义务在现场与发包人共同复验基准坐标资料(含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位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

1.3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在施工开工15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随着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发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承包人自费修改完善。

1.4承包人在开工日期3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前,并按本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能够提供的水电等临时使用的类别,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资保管)所需的临时用水电等的品质、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时间和节点位置。承包人自费负责计量仪器的购买、安装和维护。

1.5 承包人需提供所购材料的实验资料并自行承担实验费用。所购材料质量检测未达到合格要求,自行承担退场及更换材料的费用。

2承包人的投保及责任

2.1 按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投保类别,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其投保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在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等。

(1)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及本专用条款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依据工程实施阶段的需要按期投保;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新颁布的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包人投保的强制性保险,

2.2 保险单对联合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时,保险赔偿对每个联合被保险人分别施用。承包人代表自己的被保险人,保证其被保险人遵守保险单约定的条件及其赔偿金额。

2.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有由政府要求的保险事项由施工方自行支付。期间所发生的工程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 施工进度计划

3.1 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3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八、违约责任

8.1 违约责任

8.1.1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发包人未能履行约定,未能按时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工艺技术或(和)建筑造型、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

(3)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发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当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8.1.2 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未能按时进场或未能满足施工进度。

(2)承包人未能履行对其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验的约定、施工质量与检验的约定,未能修复缺陷;

(3)承包人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经三次试验仍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导致的任何主要部分或整个工程丧失了使用价值、生产价值、使用利益;

(4)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5)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未经必要的许可、或适用法律不允许转让的,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单位。

九、工程竣工验收

9.1 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

9.1.1 工程符合工程接收的相关约定,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并完成了约定的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经发包人或监理人验收后,承包人依据竣工试验的检验与验收竣工后试验及其试运行考核结果等资料的基础上,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的格式、内容和份数在专用条款约定。

9.1.2 发包人在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后的25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承包人自费修改。25日内发包人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资料或(和)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确认。

十、竣工结算

10.1 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根据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被发包人认可后的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10.2 最终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30日内,经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协商一致后,由承包人自费修正,并提交最终的竣工结算报告和最终的结算资料。

10.3 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发包人在承包人约定提交了最终竣工结算资料的30日内,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

10.4 未能答复竣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根据约定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的30日内,未能提出修改意见,也未予答复,视为发包人认可了该竣工结算资料作为最终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根据约定,结清竣工结算的款项。

10.5 发包人未能支付竣工结算的款项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结清应付给承包人的竣工结算的款项余额,承包人有权从发包人根据约定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减该款项的余额。合同未约定发包人从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资料后的第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支付拖欠的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及其利息。

(2)根据约定,发包人未能在约定的30日内对竣工结算资料提出修改意见和答复,也未能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从承包人提交该报告后的第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支付拖欠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款项的余额及其利息。

10.6 未能按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30日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按时结清,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交付工程时,承包人须交付;发包人未要求交付工程时,承包人须承担保管、维护和保养的费用和责任,不包括已被发包人使用、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的任何部分。

10.7 承包人未能支付竣工结算的款项

(1)承包人未能按约定结清应付给分包工人的工资竣工结算中的款项余额,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的余额中扣除代为支付,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质量保修责任

11.1 质量保修责任书

1.1 质量保修责任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是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修内容、范围、期限和责任,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的接收日期,或单项工程或(和)工程视为被接收的日期,是承包人保修责任开始的日期。

1.2 承包人未能提交质量保修责任书、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发包人可不与承包人办理竣工结算,不承担尚未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项的相应利息,尽管约定了延期支付利息。当承包人提交了质量保修责任书,提请与发包人签订该责任书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付款利息时,但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签署质量保修责任书,发包人从接到该责任书的第11天起承担竣工结算延期支付的利息。

十二、质量保修金额及质保期

12.1 质量保修金额。质量保修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3%.

12.2 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方式为工程款决算时一次性扣除。

12.3 质量保修金额的支付为质保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12.4质保期为一年,防水质保期五年,采暖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

十三、现场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甲方(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场材料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验收规范的工程有权提出要求施工方改正、返工、或停工整改,对全部进场材料进行监督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严禁使用。对于严重警告并多次出现同样错误的,有权对施工方视情节处以经济罚款。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施工方报验的隐蔽验收工程经工程师验收时同一部位两次验收不合格,工程师有权对施工方处以20xx-5000元罚款。

十四、承包范围

结构: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至室内地坪)基础工程: 从设计图纸的基础垫层开始至±0.00的所有工程项目±0.00以上主体工程: 所有钢筋、砼及水电消防预埋等结构总承包。注: 主体工程量;按建筑面积每平米钢筋(53公斤以内)、混凝土(0.33m3) 最后依据实际的工程量进行决算。

十五、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约计肆佰贰拾捌万肆千元 。单价结构每平米560元,建筑面积约为3893m2。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变更外,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十六、结算方式

本工程结构按单价总承包计算工程款,以实际图纸面积记取工程价款,结构单价每平米价格560元(不包含建筑税)建筑面积约计3893m2,结构总价款约计2180080元,(贰佰壹拾捌万零捌拾元)。按照施工单价包含的钢筋、砼含量进行决算,超出及减少部分钢筋按每吨3300元、砼每立方260元进行最终决算,含量差距与报价在3%以内不做调整。(详见报价单)

16.1工程进度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第一次付款支付结构一层封顶的工程款的70% ,第二次付款到结构全部封顶后结算已完工程款的80%。验收完毕结算到完成工程款的97%剩余3%质保金,到质保期结束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2)其他约定进度款

其他约定进度款有: 施工方垫资到结构封顶,按实际完成工程每平米建设方支付施工方每平米增加造价20元。结构全部封顶 后一次性支付到施工方工程总价款的80% 。验收完毕结算到完成工程款的97%剩余3%质保金,到质保期结束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篇7: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室内装饰部分。

承包方式:

4、合同暂定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合同暂定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若甲方施工图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不再做更改,则造价工程量即以报价清单(见附件)中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依据结算,报价清单中列明的但最终实际未施工的项目验收时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5、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23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节假日若物业不禁止施工(包括周六周日),则工期按实际工期,节假日若物业禁止施工(包括周六周日),则工期向后顺延。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如乙方负责材料采购的,应严格按合同附件中的材料表、报价清单所列材料及品牌组织材料采购。若所使用的材料一旦被发现未按上述表单供应或出现以次充好、低劣假冒等情况,应禁止使用并承担假一罚十的惩罚;若已使用,不仅应承担惩罚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和工程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应工程重做,相应款项扣减,工期不顺延等。(以报价清单价格及数量为惩罚依据)

2、如甲方负责材料采购的,应严格按合同附件中的材料表、报价清单所列材料及品牌组织材料采购,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负责材料及时到场。材料到现场后,乙方应负责验收确认,且工程竣工未移交前对材料的毁损灭失承担责任。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评定 合格 级标准。

3、本工程由 方设计,向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一式 份。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7、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甲方有权另订验收时间,如甲方届时仍未按期参加的乙方才有权组织人员进行验收,该验收结果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在2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材料 7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乙方应再次向甲方确认审查结果,如甲确认无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结清尾款;如有异议,由双方另行协商尾款支付时间。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等资料。

10、工程保修期为 2 年,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如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维修需求后 24 小时内响应,并在 指定 天内修复完毕,如乙方怠于履行前述义务,导致甲方遭第三方索赔或诉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图纸提供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单位的安全,防止相邻单位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本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应在 3 天内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发票金额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 2 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并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9)乙方施工人员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及一切经济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按照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7 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每日0.3%合同总价 为违约金,乙方的工程款则按照实际完成情况予以支付。且乙方同意,该违约金可优先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追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款、律师费、公证费)。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喷淋有损坏的(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应支付金额0.3% ,工期顺延。

6、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7、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9、施工期间除本合同约定外由乙方其他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第三人原因引起的安全等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担保险费用。乙方承诺对施工期间或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乙方工作人员或任意第三方、甲方及其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失负责,此类损失或纠纷与甲方无涉。

2、甲方必须为工程项目投保相应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3、甲方必须承担分包合同范围外所有一切费用包括物业交付装修押金。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如第三人已对工程施工的,乙方应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1、工程造价预算书

2、安全施工规范

3、工程施工进度表

4、其他

甲方(签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8:施工总承包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守信、自愿、互惠互利的根本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就项目合作方式签订

1、大亚湾假日大酒店装饰改造工程;

2、大亚湾新建住宅楼工程(中海国际广场及滨海星城);经协商并确定明确以下的目标和责任,供双方共同履行遵守。

一、工程合作项目

1、本合同及工程合作项目依据以下合同签订:①于20xx年10月16日签订之【房屋定向建设销售意向合同书】。②【广东中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xx年9月27日与【中盛南方贸易有限公司】建设“石化城”的授权委托书。③【惠州大亚湾金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盛南方贸易有限公司】于20xx年9月27日签订之【股权转让合同】。

2、大亚湾假日大酒店装饰改造工程,计划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

3、大亚湾深圳新建住宅楼工程(含精装修,中海国际广场及滨海星城),计划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约110亿元人民币(30万平方土地)项目。

二、甲乙双方商议认同确定,所属三个项目工程由乙方进行总承包,由乙方全权负责组织施工、采购与管理,每个项目分别分签工程承包合同(属不可撤消合同,详见各项工程承包合同)。

三、工程程序

①工程合同及三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

②甲方开立【进场通知书】(滨海星城10万㎡土建封顶、装修及新建土建、装修11万㎡)或40万-80万㎡可开工相关文件。

③上项首期开工报建手续已送件(政府部门送件)。

④甲方提列开工前需支付之全部费用,研讨核实并签名。

⑤乙方在大亚湾开立帐号。

四、甲方保证已签订之工程由乙方总承包施工,否则视为背信,依本合同第十条违约处理。

五、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条件:

1、甲方提出:

A、进程计划:①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政府相关文件、地质报告、第一期土建图纸及酒店装修图纸;②乙方组织预算小组研图及预算;③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④乙方于大亚湾银行开立专款专用帐户;⑤乙方不负责工程开工前所有相关之直接费用【包括设计费、政府规费、配套费、工地现场整地费、围墙、项目部成立(工棚、办公家具等)、每期各分项工程所有材料采购款之前期资金、甲方货款间接费】,乙方负责每期计划开工项目、短期内开工之责任与管理权利。

B、乙方必须具备本建筑资质及相关合法手续,并报册工作人员简介等。

C、甲方提供全套施工图纸乙方编列预算及各个项目证书,政府相关文件批文,总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开立帐号,甲方汇入资金到大亚湾开立银行帐号。

2、乙方提出:

A、甲方应提供相应完整资料、手续、图纸,并对上述三个工程项目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B、甲方需提供给乙方全部办公条件。

C、甲方对工程方面,包括资料、图纸、设计、工地现场对乙方进行交底,交接工作任务。

六、双方研究商议三个项目的开工时间、程序安排。

1、原假日大酒店拟订于20xx年 月 日前开工,进度计划详见施工总合同。

2、大亚湾新建住宅楼拟订于20xx年 月 日前进场开工,依《房屋定向建设销售意向合同书》20xx年8月底完成180万平方米,平均一年完成约40万平方米之计划执行,进度计划详见施工总合同。

3、乙方必须于各项工程开工20天前进场组织项目部(甲方于进场通知书写明进场时间)。

4、对于承包方之工程结算与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原则条文如下:

结算方式:①大亚湾假日酒店装饰改造工程;②大亚湾新建住宅楼工程(中海国际广场);③滨海星城项目工程;均依据20xx年广东省最新定额一级一类取费标准结算,并依据市场材料、人工等价差调整后单价按时结算。

付款方式:①进场费总价5%,于乙方进场后5天内支付给乙方。②备料款为总价10%,于乙方进场后10天内支付。③月进度款:每月工程量75%结算(进度款不含进场费及备料款)。④各分项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95%。⑤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97%。⑥保质金3%,于工程完工一年后10天内支付。

七、其它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通知甲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件文件。

2、每期所有分项工程所需一切主材、附材,均由乙方全权负责采购,甲方应有协作配合义务。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执行中所出现新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修改补充的条款,作为合同的有效附件。

九、合作合同纠纷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解与仲裁。

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违约

1、此合同为不可撤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消此合同,否则视为背信,于乙方提出背信事证后三天内无条件支付乙方本合同所有项目总造价的5%(百分之五)的背信金,每超过一天,甲方另支付应给乙方背信金的2‰(千分之二)为滞纳金。

2、甲方严重过失或疏于履行合同所约定的责任,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甲方除应赔偿乙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已投资金额的10%的违约罚金给乙方,如属双方的共同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应负的违约责任。

十一、以上合同以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作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4月 日

篇9: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作为对双方签订的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项目总包工程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结构形式: 结构

二、2.1承包范围:甲方将委托乙方承担图纸版号为 中所包

2.2(费率、模拟清单合同适用)

2.3承包范围详见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 三、总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具体详见专用条款。

五、合同造价为:□ 暂定总价 □ 固定总价

合同暂定造价(费率、模拟清单合同适用)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

2) 本合同的协议书;

3) 本合同的专用条款;

4) 本合同的附件;

5) 本合同的通用条款;

6) 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

7) 图纸;

8) 本合同的合同计价清单;

9) 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

10)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七、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

八、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通用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加盖骑缝章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篇10:施工总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特订立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大包干做法(发放乙方工程量由甲方安排为准)。以承包临时便道的路面结构及两侧排水沟施工以及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并自行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并完成,

二、工期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三、甲方责任

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

甲方现场代表定为: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

1.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

乙方现场代表指定为: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监管,按质量完成工作;

3.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遵守法纪,文明施工;

5.负责提供自乙方施工用水、电接口以后的所有乙方自用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的提供,安装和使用维护管理;

6.负责乙方施工用水电的水电费;

7.负责乙方所有人员的吃、住、交通安排;

8.负责乙方自用临时设施的搭建、自用工具设备的管理;

9.道路起点接________公司路口便道,终点在一号中。

10.路面结构采用0-5mm碎石面层(15cm厚),级配开山石基层(50cm厚),路面宽6米。

11.临时路面的平整度必须严格按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12.路面的密实度达到90%。

13.临时路两边各修一排水明沟,明沟内不允许出现倒坡积水等,边坡要求机械拍打。

14.负责(________)年的工程质量保证维护。乙方承担工程完工后(________)年内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维护,保质期内发生事故,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若发生需立即抢修、无法等乙方到来的情况,甲方也可委托第三方抢修。事故维修或抢修的费用,若事故属施工质量问题引至,由乙方负责。

五、处罚责任

1.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其责任范围的施工条件或其他甲方责任造成误工时间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损失,并罚款____元/次,属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3.因乙方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不听从甲方劝阻的,罚款________元/次,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除需承担所处罚金额外,并罚款________元/次,被登报点名批评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4.因乙方责任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除需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罚金外,并罚款____元/天,造成甲方总工期延误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责任书。

5.保质期内,乙方未能按时对工程进行维护,或发生事故时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维修,罚款____元/次。

6.工程途中所有机械设备以及承包方人员不得退出,不得讨价还价。否则,全部工程量不予结算,当作赔偿。

六、工作内容及单价

1.临时便道长度暂定____m,总价____圆,结算时按实际长度按比例多除少补。

2.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的安装(管材由甲方提供),不再给乙方增加费用。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元。

七、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于工程完成后将工程进度报给甲方,甲方____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工程完成____%后支付____万圆工程款给乙方,余下工程款验收合格后两个月付清。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1:简单版厂房施工承包合同

第一条定义

“业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厂”指在附录_________中指定的构成固定设备的全部机器、设备和材料。

“工地”指按本合同用于建造工厂的全部土地。

“工程”指承包商按本合同实施的工程。

“合同价格”指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项。

第二条承包商的职责

1、承包商应负责设计、筹划以及在工地上建造工厂。

2、除了业主根据第_________条提供的项目和设施,承包商应提供所有为使工厂成功建造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工具、设施、劳工和服务。

3、承包商应根据附录_________中的日程安排施工。

4、承包商应根据附录_________中的规定为业主培训工厂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

5、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_________中规定的备件。

6、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_________中指定的维修设备。

第三条业主的职责

1、业主应提供工地,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允许承包商自由地、不受干扰地出入该工地。

2、业主应按时提供附录_________中指定的物件和设施。

3、业主将从有关部门获取为工厂建造、设备运行所必需的执照和许可证,包括承包商雇员的工作许可证。

4、业主应按第_________条中规定的合同价格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第四条合同价格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金额为合同价格,作为承包商完成该工程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的全部报酬。

2、合同价格不再上调,完成工种的成本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商定合同价格时应认为承包商已获得全部信息并已把所有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估计在内。

第五条设计图样

1、承包商应根据合同,在附录_________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交工厂建造所需的图样,供业主审批。业主应在收到这些图样后一个月内,对图样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2、承包商应对上述图样中的任何缺点、错误或疏漏负责,除非这种缺点、错误或疏漏是因业主书面提供的不准确信息所致。

3、业主或承包商互相提供的所有图样和技术资料,收到方应作为机密文件对待,除非另有商定,收到方不得将这些图样和资料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目的。

第六条检验

1、承包商应该按法律和正常的工程惯例的要求,负责工厂所有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业主有权在任何适当时间对建造中的工厂的材料和工艺进行检验和测试,费用自理。这种检验或测试不能免除承包商在合同中应尽的任何义务。

3、完工后的工厂应由业主进行检验和测试;工厂何时可以测试,承包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

4、承包商应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为彻底而有效的检测提供所需要的协助、劳力、材料、电力、燃料、设备、备用品和仪器。

5、工厂通过上述测试后,业主应向承包商签发一份表示通过测试的证书。检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未圆满解决,工厂不得移交。

第七条工地

1、承包商应在工地上提供所有令业主满意的材料、劳力、设备、服务和便利,以便顺利施工和完工。

2、在总体上得到上述保证的前提下,承包商应提供下列各项必需品:

a、建筑设备;

b、工地上使用的运输工具,包括临时道路;

c、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所需的篱笆、灯光、岗哨以及所有其他材料和服务;

d、为材料和施工人员(包括业主雇员)提供临时仓库、办公室和其他房屋建筑;

e、在整个工程移交之前提供电话、灭火设备和急救设备;

f、供施工人员使用的卫生设备和食堂。

3、承包商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的所安全及其他条例。

4、无论何时,承包商都不应在业主的房产及其邻近建筑物、车道和街道上堆积施工用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应从建筑物及其周围清除所有用剩的材料,保持工地和工厂安全、整洁,以备使用。

第八条承包商的工作人员

1、承包商将自费为其全部工作人员提供饮食、交通及一切必要的便利。

2、合同签署后,承包商应指定一名项目经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全权代表承包商。他将在工作时间内坐镇施工现场。业主向项目经理发出的所有指示,如同发给承包商本人一样,同样具有约束力。

3、如果业主认为工地上承包商的雇员品行不端、不能胜任工作或有失职行为,可要求承包商将此人调离或更换。

第九条责任

1、在工厂被最终验收之前,承包商应对工厂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并自费将其修复,直至业主满意。然而,如果根据本合同,这类损坏的责任不在承包商,而业主要求予以修复,承包商应按业主指示办理,但费用由业主负担。

2、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前,凡因承包商或其分包商的疏忽,或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而产生的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承包商应向业主赔偿,并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索赔、要求或费用支出。

3、如果业主因某种原因遭受索赔或诉讼,而按本条款规定承包商应该或可能对该事由承担法律责任,则业主应立即书面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以业主名义接手并通过谈判处理解决或能由此而产生的诉讼,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承包商要求,业主应向承包商提供承包商为处理此类索赔或诉讼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和帮助。

第十条保险

1、在不限制承包商责任的情况下,承包商将自费投保下列险:

a、机器设备从工厂交货到目的地的运输险。

b、为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所的雇员投保雇员赔偿险,或者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投保类似的法定社会保险。

c、防备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产品责任险,期限到维修期结束,每次事件的金额不少于_________美元。

d、对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在执行本合同中使用的所有车辆投保综合汽车责任险。

2、上述保险单应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业主、及其工程师、顾问、雇员、代理人为联合投保人。保险单应包含保险人放弃对业主及其工程师、顾问、雇员及代理人的代位权之条款。

3、承包商应保持上述保单的完全有效性,直到本合同对其规定的义务解除为止。业主有权随时索取保单、背书、续保和保险费收据的复印件。如果承包商未能全面投保,业主应有权代表承包商办理上述保险,支付所有相关保费,并从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完工

1、一俟工厂的全部建设和安装工程完工,承包商应通知业主,并根据附录______的规定进行机械安装完成测试工作,直至业主满意

2、测试圆满结束后,业主应签发一份完工证明书。在完工证明书签发之前,不得给工厂进料。

3、如果在建造和安装中出现不影响完成安装的小缺陷,或者在测试中测出不影响工厂开工的缺陷,业主应签发完工证明书,而承包商则有义务尽快修复这些不足之处。

第十二条最后验收

1、完工证明书颁发之后,承包商应提前_________天将工厂性能测试的时间通知业主。

2、为使测试准时开始,业主应按附录_________中的要求提供原料和其他设备,而承包商应按通知的时间开始性能测试。

3、性能测试将按附示_________的规定进行。测试成功后,业主应签发一份最后验收证明书,证明工厂已从证书签发日起移交业主

4、如果工厂未能通过性能测试,承包商在进行他认为必要的调整之后,应在业主在场的情况下重新进行测试,时间由双方商定,条件照旧。

5、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前,工厂不得投入商业性运转。如工厂未能通过性能测试,业主仍可酌情颁发最后验收合格证书,条件是承包商必须尽快纠正工厂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违约赔偿金

1、如果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性能测试的再次失败,而双方并无继续重新测试的协议,则对最后一次测试的结果进行评估。承包商将根据附录_________的规定向业主支付违约赔偿费,费率不超过合同价格的_________%。

2、如果承包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个月内获得整个工厂的最后验收合格证书,承包商须根据附录_________的规定向业主每月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_________%的拖延赔偿费,但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格的_________%。

3、承包商应根据附录_________规定的格式开立一份以业主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价格_________%的保证书,作为其履行本条款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十四条保修

1、承包商保证,在最后验收合格证书签发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或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所提供的工厂无设计、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

2、发现问题后,如果承包商的代表在现场工作,业主应在_________天内按本条款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提出全部要求;如果承包商的代表不在现场,业主应在_________天内以航空邮件将确证材料发往承包商总公司。承包商应更换或修理所有有缺陷的零部件。为此,应允许承包商随时自由出入工地,检查缺损部件,使其能履行本保修条款。如果承包商因某种特殊情况未能在适当期限内进行双方同意的补救工作,业主有权自行修复,但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3、本保修的先决条件是,业主须按承包商的指示和具体规定的性能参数对工厂进行装备、操作和维护。如果业主未经承包商同意试图自行修正,则本保修条款无效。

4、本保修条款不包括因自然损坏的物件,也不包括使用寿命不到_________个月的消耗品或类似物件。

5、如果承包商遵照上更换任何设备、材料或工艺,则本保修条款的规定也适用于经修理或更换的设备、材料或工艺,期限为从修理或更换完成之日起1年。

第十五条专利权和专利使用费

1、承包商应全力保护业主在使用其提

供的工帮时免遭因侵犯第三方的`专利、设计或版权而面临的诉讼、索赔、要求和各种费用。

2、如果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设计、工厂设备的制造和供应以及在工程建造中实施的工作或使用的方法涉及了第三方的专利,他也应向终第三方支付按许可证或许可知要款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专利使用费和其他款项。但是,如果业主在经营或使用该厂或其中任何部分时涉及了第三方的专利,他应向第三方支付按许可证或许可条款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专利使用费和其他款项。

第十六条暂停

1、业主有权随时向承包商发出书面通知,指示其暂停工程的任何部分或整个工程,如果暂停期超过_______天,则按合同第______条规定作终止合同处理。

2、如果业主未能按照本合同在规定日期_________天内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或者如果承包商因业主在履行合同上的失误而被中断或拖延了工程的进行,承包商有权暂停执行本合同。

3、如果工程按本条款规定暂停,承包商有权收取附加费用,以补偿由于此类暂停、中断和拖延,以及本合同的合理延期执行所造成的成本增加。

第十七条合同终止

1、按照第_________第规定,如果暂停时间持续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都有权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2、业主可以随时书面命令承包商停工,承包商在收到终止命令后应停止工地上所有的工作,但工程师出于保护、安全目的,或整理已建的或正在安装的工程,这类工作仍可继续。承包商在收到终止命令后,也应立即停止所有正在工地外进行的履行合同的工作。

3、根据本条款和第_________条规定,合同终止后,承包商有权收取下列费用:

a、与所完成的工程和劳务相应的那部分合同价格;

b、与已完成但未移交的工厂相应的那部分合同价格。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款能履行或推迟履行其义务,则不对另一方负责,也不应视作违反合同。

2、“不可抗力”指业主或承包商无法控制的情况,使当事人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或者不得不延迟履行其义务。下列情况均被视作“不可抗力”:

a、战争、敌对事件、外敌行动、入侵、类似战争的军事行动(不管是事宣战)、内战;

b、士兵哗变、军事叛乱、起义、造反、革命、篡权、或者任何个人代表某个组织或与某个组织有联系、旨在以暴力推翻合法或现存政府、或以恐怖主义或暴力对政府施加影响的行为;

c、地震、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

d、所有港口、机场、船运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均遭拒绝;

e、工人罢工、工厂停工、或其他的劳工联合行动,影响了承包商和分包商履行其义务;

f、当事人无法控制、从而使其不能履行义务的其他任何意外情况。

3、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他可将不可抗力和由此造成的延迟或妨碍情况通知另一方。发出通知的一方允许根据具体情况及妨碍或延迟持续的时间免于履行或推迟履行合同。

4、根据本第款第3分条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免于履行或推迟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持续了_________个月,那么任何一方都可随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第十九条转让及分包

1、承包商有权按其惯例分包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部分,而不解除承包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义务。

2、事先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的权利、义务,或合同的任何部分转让或让与第三方,除非公司合并或改组。如出现此种情况,任何一方都不应毫无理由地予以拒绝。

第二十条宣传

承包商在作与本合同相关的宣传材料的散发或公开宣布前,应征得业主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日

1、本合同生效日为双方签字后,业主获得当事人双方各自有关当局的所有必要批文之日。

2、如果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仍不能生效,合同即被视作无效,除非双方另有商定。

第二十二条法律和规定

1、承包商应在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事务中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命令。

2、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和履行,应完全以_________国的法律为准。

第二十三条完整合同

1、本合同是与约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它取代了以前所有与本合同事项有关的洽谈、说明及口头或书面协议。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四条合同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和英语起草,并以英文本为准,对方双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通知

1、按本合同发出的每个通知、同意、指示、命令或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发送方式有:向对方有关官员当面递交,或预付邮资航空传递,或通过电报、电传,或先发电报后信件确认。通讯地址如下: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通知、同意、请求和其他文件发往某个海外目的地,在邮寄日后第_________天应视作已经送交;如果发往国内目的地,在邮寄日后第_________天视作已经送交。用电报、电传发出的通知、同意或请求应视作当天送达。

3、按本条款发送的所有通知、同意、批示或决定,应由有关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任何一方任何时候如欲变动收件地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承包商(盖章):________业主(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篇12:简单版厂房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位于,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楼层建筑图纸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装饰室内墙批类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等;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漏处理。

三、承包价格:

按建筑面积一层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计,二层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计。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以建成后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程承包款总价。

四、付款方式:

甲方分阶段支付乙方工程款,完成第一层砖砌并倒制好楼面后支付____________元;完成全部房屋主体建筑后支付____________元;全部建筑及装修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测量全部建筑面积后,支付全部工程款。甲方从工程款中扣留____________元作为建筑质量保证金,二年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或乙方维修处理好质量问题后,再全部付清。

五、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第一,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保持清洁卫生。

七、工期要求:

施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完成全部承建工程,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造成甲方有关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八、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

2、电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保修期;

以上保质期满后,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程建筑质量保证款。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3: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和获奖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获奖等级: 市优样板工程、省优样板工程、鲁班奖工程

5.合同价款

待施工图出齐45天内,按下述原则编制总承包价款:

本工程实行“统一量、定额结合市场价、竞争费”的计价原则,待施工图出来后,45天内,总承包方根据招标说明的有关规定和2001年《xx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xx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xx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1991年《xx省园林建筑定额》,采用综合定额的计价办法和委托编制中介预算时,建设局发布的相应季度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及承包人承诺的费率计算出整个工程价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2003年7月12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xx市兴xxxxx务区610栋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建小厂房合同范本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范本

厂房装修合同

工厂厂房装修合同

搭建厂房工程合同

钢结构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装修合同格式

厂房修建承包合同

钢构厂房安全标语

设备基础承包合同

厂房施工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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