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接送的协议书

时间:2022-04-30 00:30:04 合同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沙东彭于晏”为你分享14篇“校车接送的协议书”,经本站小编整理后发布,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校车接送的协议书

篇1:校车接送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幼儿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明确学校和家庭在这一方面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家校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特制定本协议如下:

1、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的教育,引导幼儿遵守相关规则。

2、学校校车在每一站均有教师负责。乘车幼儿在指定站点上下车,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接送,否则后果自负;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3、未经相关负责教师的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乘坐校车的时间和地点。

4、如有特殊情况幼儿不能准时乘坐校车,请家长朋友及时与站点负责教师联系,以免影响校车运行。

5、如遇道路施工、交通限制等情况,需要改变线路或站点时,学校将提前告知幼儿家长,家长应配合。

6、接送时间:本协议学年期间每天早晨接、下午送。接送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放假日,协议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不得进行单方面变动或提前退乘。

7、接送费用:每个月收费一次,每月按26天计算(法定节假日除外不计费);学期最后一个月收费截止到放假日。幼儿生病、有事等未能乘车,学校不予退费。

8、为保障校车的正常运行,请家长一定督促孩子准时准点乘坐校车。

如果误点由家长自行送幼儿到校,其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家长自理。

9、乘坐校车的.幼儿到校后实行封闭式管理,幼儿中午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

10、乘车幼儿统一办理校园一卡通,凭卡乘车、就餐、借阅。

监护人注:因孩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前述此类协议的行为能力,所以只能由孩子家长签署协议,同时应列明其监护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家长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家长签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

学校:(盖章)校车部值班电话:

时间:

篇2:校车接送协议书

为了做好校车接送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校车服务,特列出以下内容:

学校方面:

1、保证每天按时出车(特殊情况除外),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到接送点接学生。

2、做好校车的安全检查工作,司机每天出车前、收车后都要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学校领导不定期对校车进行隐患排查,确保校车安全、正常行驶。

3、学校领导做好对司机与跟车老师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接送工作。

4、校车行驶过程中,跟车老师时刻监管学生情况,维持车内秩序。

5、如出现特殊情况(如车子出现故障、雷雨天气、塞车等等),未能正常出车接送学生的,学校应及时打电话告知家长,并尽快安排其他车辆接送学生。

6、为了更好、更准时接完所有的学生,家长应提醒学生准时候车。对于未及时到点的学生,跟车老师应打电话给家长咨询未到原因,候车时间为2分钟,超时不侯,敬请谅解!

家长方面:

1、因全部校车已安装GPS视频定位监控系统,学校在确定孩子孩子接送的上落点后,您不能随便更换接送点或接送趟次。如因迟到或其他原因强行乘坐其他校巴或趟次的,就会导致超载而受到交通部门的处罚,您要承担处罚后果。因此,当您的孩子搭乘校车的地址变更时,在校车可载人数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将为您调整,如无法调整的情况下,请您自行解决孩子接送问题。

2、请您督促孩子准时候车,如因迟到未能及时到达乘车点,请您亲自送孩子回学校!

3、学校每天按时把孩子送到指定的候车点:。孩子下车后,安全问题由您监管。请您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4、当孩子不舒服或特殊情况不能上学时,请您提前致电告知跟车老师和班主任,以便我们的接送工作的运行。跟车老师电话:望各家长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学校的工作!万分感谢!(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及学校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班级:

学校领导签名(盖章):家长签名:

日期:日期:

篇3:校车接送协议书

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1、我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园方同意并交费后方能乘坐校车。

2、园方保证接送校车证照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司机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校车配备1名随车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5、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校车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并按规定上报路线到主管部门备案,请家长在规定停靠点上下车,其余地点不予停车接送。

7、家长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提前接送自己的孩子,并签字予以确认。家长和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上车时由家长牵领送到随车人员手中,下车时由随车人员牵领送到家长手中。

8、家长应确保与园方之间的联系畅通,家长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校车,报上代接人的身份证、电话、姓名等详细资料以备核实身份,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园方不承担责任。

9、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0、教师及家长均有义务教育幼儿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家长负责赔偿。

11、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遇突发特殊情况,请家长亲自接送幼儿入园、离园。

12、以上双方职责,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执行,出现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每学期由家长校方重新签署。

xxx教育幼儿园:家长:

日期: 日期:

篇4:校车接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8座东风小康面的车1辆,车号GA2452,并有专职驾驶员,为确保甲方教师准时上、下班提供服务,并确保甲方教师安全。为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租车时间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二、租车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车壹辆。

三、车辆行使路线:张掖—沙井镇东四村。

四、车辆安全及驾驶员状况:

1、车窗、顶窗防风防雨密封性好。

2、车辆内必须保持整洁,座位保持清洁,空调运转正常,装遮阳窗帘。

3、车辆须参加交管部门强制保险及其客运车规定的险种。

4、驾驶员应具备C照及安全驾驶经历。

6、每月一次校车驾驶员安全学习和车辆安全自查。

五、租费:

按每人每趟次6.5元结算。

六、接送时间:

周一早晨7:30张掖至沙井镇东四村。

周五下午5:00沙井镇东四村至张掖。

七、结算方法:

每月结算一次。

八、违约责任:

1、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甲方师生伤亡的一切损失,都由乙方负责赔偿,交通事故处理由乙方负责解决。

2、甲方如需要更改行使路线和停靠站,须提前通知乙方。如需变更开车时间,即开车日期,也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另行协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行车中途车辆抛锚或交通事故若不能及时修理和处理,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由甲方负责进行车辆调配,确保教师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4、车辆违约由甲方填好特殊情况记录表并由乙方签字确认。如情况属实而乙方拒签,则可认定乙方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协议期满时,乙方如继续租车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十一、本协议书租车期满后自动失效。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心学校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篇5:校车接送协议书

甲方:星红小学乘校车学生之家长

乙方:康达校车有限公司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每学期付给乙方乘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学生上学时,甲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候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乙方应提供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提供培训合格的司乘人员。

2.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按规定时间接送学生。

3.乙方安排的司乘人员应负责被接学生在接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提供的.车辆应按国家法律规定或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应保险,并自负费用按时进行检修及年度审验。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有效期:20XX年2月——20XX年7月

学生家长(签字):

甲方

乙方(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20XX年2月

篇6:校车接送协议书

甲方:学生家长

乙方:鑫日游商务旅游咨询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组织的学生提供上下学车辆接送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辆牌照号码为客车座(以下简称“服务车辆”),用于向甲方组织的各校学生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接送服务。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学生接送服务的时间段内,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学生上下学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接送甲方学生上下学,并指定专用,乙方不得将服务车辆用于同时接送其他人员或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承诺服务车辆必须为按照政府车辆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的,依法检验合格的车辆,并具有各项合法的运营手续及资质。

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应按照车辆厂家的规定完成各项保养检修,并保证始终具备安全、卫生、舒适的运行状态。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车辆保险(交强险,乘员险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必须为自己车辆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配备专门司机及护导人员各一名,以保证提供安全、有效的接送服务。

护导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车辆的司机必须具备相关车型的驾驶年限5年以上驾龄的职业经历,且未发生过任何曾经有意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不良执业经历。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司机的驾驶执照等职业资质证书。

6.乙方车辆在接送甲方学生上下学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交通意外,乙方所造成的一切乘车人员的伤亡损失和相关事宜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并与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于善后事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孩子在乘坐校车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乘车规定,如遇因甲方孩子不遵守乘车规定;造成伤害的乙方只负责承担保险公司赔付部分,超出部分有甲方自己承担。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中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接送服务的期限为,自20XX年9月日起至20XX年月学校放假期间的每个接送日。

接送日指所接送学校的规定的除寒暑假及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外乙方学生的每个上学日。

三.接送地点及接送时间

乙方在上述服务期限内,于每个接送日上午将乙方学生由接送至小学,于每个接送日下午将乙方学生由小学接送至上午被接地点。

服务车辆的准确发车与停靠地点及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具体的接送线路附表格。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金额:

往返接送的学生,每人每月费用为300元,单程费用为200元,特殊情况双方商量确认。

甲乙双方均同意:

1.如因甲方学生自身原因未能搭乘甲方服务车辆,乙方不予退费,不可抗力除外。

2.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都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运作,乙方不予退费。

3.因寒暑假前后接送日不定,车费将按平均日计算,

4.服务费用按月计算,甲方被接送人员是否乘满接送日期,不影响乙方按月计算并收取该费用。

如果不继续接受服务,乙方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否则乙方仍应当按前述约定数额向甲方支付该等费用。

五.责任义务

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司机及看护人员在提供接送服务期间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行为并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或法律后果,乙方上述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并且不得有车内吸烟、吐痰、说脏话等不文明行为。

2.乙方应向甲方准时的接送服务,不得因乙方原因导致接送站时间延误。

如遇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完成接送服务,乙方应保证及时安排其它替代车辆它车辆接送学生,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担甲方学生自接到乙方看护人员手中或服务车辆上至交送至学校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

4.乙方方负责为甲方学生办理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险种:人身意外伤害险承保金额:¥380,000/人

5.乙方在接送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交通堵塞严重等原因,被接送学生回家时间延长时,乙方应及时通知家长并说明原因,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迟延,甲方不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被接送学生上学时,甲方或其委托的人员需陪同被接送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乙方车辆,早晨做到人等车。

放学时车辆到达地点后,甲方或其委托的人员必须及时将被接送学生接回避免学生走失。

2.甲方被接送学生如有不用接送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班车负责人。

3.甲方应督促被接送学生服从乙方工作人员的管理,无特殊情况,行车路线不再改变,如需换乘车辆应须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提前作出安排。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各项责任义务且经甲方催告仍不履行的',或有违约行为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予以纠正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且未发生的服务费用。

2.如果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变差不能另甲方人员满意,甲方人员中有10人以上共同提出更换要求时,乙方应与甲方协商更换同等档次、车况良好的车辆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

3.如果乙方司机及看护人员在服务期间所提供的汽车驾驶与学生看护服务质量不能令甲方人员满意,甲方人员中有10人以上共同提出撤换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符合前述约定条件的人员继续提供服务。

4.如果在乙方有意隐瞒车龄、车况及司机、看护人员的真实情况,或在服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乙方被接送学生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对甲方各项损失(包括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供接送服务时,每迟延一次,乙方有权按比例扣除当日应支付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其后的费用支付时直接扣除)。

若乙方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未能准时提供接送服务,或一次无故不履行接送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且未发生的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如甲方不履行支付费用的义务且经乙方催告仍不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如因甲方单方原因导致被接送学生不能准时到达约定地点的,乙方有权为其他被接送学生考虑拒绝延时等待前述发生迟延的被接送学生,由此所造成的任何费用及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8.在本协议期间,除非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或不可抗力情形,未经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未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篇7:校车接送的简单协议书

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1、我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园方同意并交费后方能乘坐校车。

2、园方保证接送校车证照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司机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校车配备1名随车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5、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校车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并按规定上报路线到主管部门备案,请家长在规定停靠点上下车,其余地点不予停车接送。

7、家长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提前接送自己的孩子,并签字予以确认。家长和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上车时由家长牵领送到随车人员手中,下车时由随车人员牵领送到家长手中。

8、家长应确保与园方之间的联系畅通,家长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校车,报上代接人的身份证、电话、姓名等详细资料以备核实身份,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园方不承担责任。

9、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0、教师及家长均有义务教育幼儿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家长负责赔偿。

11、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遇突发特殊情况,请家长亲自接送幼儿入园、离园。

12、以上双方职责,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执行,出现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每学期由家长校方重新签署。

篇8:校车接送安全协议书

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1、我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园方同意并交费后方能乘坐校车。

2、园方保证接送校车证照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司机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校车配备1名随车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5、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校车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并按规定上报路线到主管部门备案,请家长在规定停靠点上下车,其余地点不予停车接送。

7、家长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提前接送自己的孩子,并签字予以确认。家长和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上车时由家长牵领送到随车人员手中,下车时由随车人员牵领送到家长手中。

8、家长应确保与园方之间的联系畅通,家长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校车,报上代接人的身份证、电话、姓名等详细资料以备核实身份,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园方不承担责任。

9、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0、教师及家长均有义务教育幼儿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家长负责赔偿。

11、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遇突发特殊情况,请家长亲自接送幼儿入园、离园。

12、以上双方职责,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执行,出现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每学期由家长校方重新签署。

xxx幼儿园:(盖章)

年 月 日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篇9:校车接送的简单版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8座东风小康面的车1辆,车号甘xxx,并有专职驾驶员,为确保甲方教师准时上、下班提供服务,并确保甲方教师安全。为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租车时间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1月15日止。

二、租车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车壹辆。

三、车辆行使路线:

四、车辆安全及驾驶员状况:

1、车窗、顶窗防风防雨密封性好。

2、车辆内必须保持整洁,座位保持清洁,空调运转正常,装遮阳窗帘。

3、车辆须参加交管部门强制保险及其客运车规定的险种。

4、驾驶员应具备C照及安全驾驶经历。

6、每月一次校车驾驶员安全学习和车辆安全自查。

五、租费:

按每人每趟次6.5元结算。

六、接送时间:

周一早晨7:30 张掖至沙井镇东四村

周五下午5:00 沙井镇东四村至张掖

七、结算方法:

每月结算一次。

八、违约责任:

1、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甲方师生伤亡的一切损失,都由乙方负责赔偿,交通事故处理由乙方负责解决。

2、甲方如需要更改行使路线和停靠站,须提前通知乙方。如需变更开车时间,即开车日期,也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另行协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行车中途车辆抛锚或交通事故若不能及时修理和处理,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由甲方负责进行车辆调配,确保教师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4、车辆违约由甲方填好特殊情况记录表并由乙方签字确认。如情况属实而乙方拒签,则可认定乙方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协议期满时,乙方如继续租车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十一、 本协议书租车期满后自动失效。

十二、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心学校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0:学校校车安全接送方案

学校校车安全接送方案

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17号令)、《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状况,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规范全市校车管理模式,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全市学生交通安全,努力实现全市校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清理整顿接送学生的营运校车,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师生、家长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以及乱停乱放车辆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张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校车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四、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全市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幼儿园)规章制度管理的考核内容。督促学校(幼儿园)做到“四定”:定人、定时、定车、定点,“五有”:有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接送合同、有应急预案、有管理台账(包括车辆信息登记、学生分组登记、乘车点名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等),同时加强与市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做好校车运输过程的监管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加强校车的道路交通巡逻管控和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的重点值守,严格加强对过往学生接送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运载学生。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校车及运载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未经审批而非法营业的无证无牌车辆的打击惩治力度,确保我市校车有序运营。

(三)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令)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企业的监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的,必须按规定配备标准车辆,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校车质量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营运车辆运送学生、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运载学生;督促从事校车服务的营运车辆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和保养。严禁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或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记录不良的客运企业从事学生运载服务。

(四)市安监局:负责加强对学生运载车辆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大对学生运载车辆安全的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督促整改到位,并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发布信息,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六)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推进解决校车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督办和问责机制。

(七)市物价局:负责对校车进行成本核算,核定收费标准。

(八)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负总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认真研究解决因学校布局调整、学生集中住校后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配合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校车标准审定、交通标志、停靠站点及行驶线路的设置和维护工作,落实校车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校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校车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校车法规教育宣传及培训工作。市教育局要经常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做到宣传教育培训有内容、有记载,并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要定期组织开展校车单位的业务培训,强化校车运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

2.树立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市新闻宣传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校车安全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学生交通安全、理解和支持校车安全管理的正确舆论导向。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强化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校车申请入户管理程序

校车必须符合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在取得校车行政许可后,方可向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申办校车入户登记手续。

1.提出校车使用申请。由车辆所有人填写《市校车申请表》、《市校车驾驶员申请表》后到教育部门办理校车申请。车辆所有人不属于学校的,应提供学校租赁该车的相关证明。市教育局对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办学资质、资产评估报告、服务范围辐射区域进行评估,对使用校车的必要性、可行性实行听证会制度(不批准的,由校车管理部门说明理由),然后提交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待市教育局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

2.驾驶人资质审查。车辆所有人应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询驾驶人具体情况。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校车驾驶资格。对租赁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该学校要掌握驾驶人基本情况,并与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纳入源头化管理。车辆所有人持《市校车申请表》、《市校车驾驶员申请表》及办理的校车注册登记资料,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资料、录入信息、签章、建立档案。

4.确定校车性质。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在审查车辆所有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凭证时,应审查《市校车申请表》、《市校车驾驶员申请表》及相关校车许可材料,根据车辆使用性质确定专用校车或非专用校车以及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或其他校车,并存入本地机动车管理档案。

5.核发校车标牌。经审核符合校车许可条件的,由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已配备校车安全设备,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时一并核发校车标牌。

(三)建立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校车和运载学生车辆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让校车和运载学生车辆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学生乘用车辆的运营和管理工作真正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教育、交通运输、公安、物价、宣传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与监管,确保校车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有序经营,不得随意抬高营运价格。教育和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校车、运载学生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台帐。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运营者的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校车及运载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载、无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学生乘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确保我市校车和运载学生车辆的有序运营。

(四)建立校车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校车管理的相关单位要加强部门联系与协调。一是要切实做好调查了解工作。相关单位要全面了解我市学生乘用车辆的现状,准确掌握各镇办、各学校的学生乘用车辆数,真实了解学生及家长的想法和实际需求,同时要认真思考校车和运载学生车辆在实际操作和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积极为政府制定科学可行的校车管理方案当好参谋。二是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学校、校车司机、家长、学生等社会群体的思想工作,使其从思想上真正认同、接受校车和运载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学生用车监控平台,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运营校车实施监控,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实现信息共享。

篇11:校车接送承诺书

校车任务关系学生能否按时上课,关系学生人身安全,关系公司效益。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校车任务,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保证提前20分钟到达校车接送地点,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车队调度员。出车前出现问题,及时与值班运管员反映更换车辆;半路接送学生前出现异常,反映给值班运管员,由管理人员安排其他车辆接送学生;接送中出现异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优方案做好应急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二、坚持安全行车,接送校车车速控制在50km/h以内,不冲红灯,按道行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用心研究校车接送途经道路安全隐患,提高驾驶操作能力。

三、坚持优质服务,对学生及老师坚持服务态度好,有求必应,不厌其烦,照顾好学生,特别是将手伸出窗外,在车内随意走动的学生,做到及时提醒;坏车后,加强学生行为的管理,要求学生不得随意在车上走动,确保车上学生的安全;所有校车不能装载其他乘客。

四、按照政府和公司的.要求,将校车接送标识按照要求放置,确保清晰容易识别。

五、校车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做好“三检”工作,及时清洁车辆卫生,回场后及时加油,将学生遗留的物品上交车队办公室。

六、校车出现坏车时,所有校车车辆协助坏车做好转移学生的工作;积极主动与校方进行沟通,取得校方的理解和支持。

七、校车到达学校后,服从校方的管理;出车前记好校车老师的电话,及时联系老师。

八、工作时间代表公司形象,注重个人形象,接送校车着装工服,戴领带和工号卡,不在车厢内抽烟,不说服务忌语。

承诺人:

日期:

篇12:幼儿园校车接送制度

园内接送幼儿制度

1.时间:早7:30-8:10送幼儿入园,17:00-18:30接幼儿回家。

2.家长入园要衣冠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

3.家庭应选固定的3个以内家庭成员接送幼儿。如果家长临时有事,委托其它亲戚或朋友接幼儿,必须事先与班级教师电话联系,并请代接人员携带接送卡方可接幼儿。

4.教师应及时清点幼儿人数,对接送幼儿人员情况及交待事宜牢记在心,必要时做好书面记录,中途接回幼儿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注明。

5.家长和教师均要经常教育幼儿不跟陌生人走,不擅自离开幼儿园。

校车接送幼儿制度

1.校车司机与接送人员要牢记幼儿姓名、站名、班级。

2.家庭成员出示接送卡接幼儿,如特殊情况委托他人接送,必须同时出示接送卡和身份证。

3.乘校车幼儿接送点无人接或家长未带接送卡时,要随车带回幼儿园,交由长托班管理,直至家长来园接回。不得委托别人家长或其他人代接。

篇13:幼儿园校车接送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篇14:学校校车接送交接制度

一、车辆接送老师必须清楚并遵守接受时间。

二、接送过程,老师不准坐车头,锁好前后车门。要组织好学生,不能让学生打开窗口、门,或打架。

三、态度要和蔼、热情。家长交待事物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各班主任转交接。

四、学生上下车时,老师必须亲自下车。护送学生亲自交到家长手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学校通知或资料单据,必须由接送老师亲自转交家长手里,不能由学生转交。

六、校车接送回来,一定要清点人数,并保持回车干净。

七、接送老师必须凭卡接送幼儿。如有食物及药物必须听家长交待清楚并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

八、出现漏接情况,当接送老师和司机同负责任。

九、接送老师要保管好学校的财务。

十、司机要安全行车,不开快车、不疲劳驾驶。

十一、如发现特殊情况及家长意见,必须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校车安全责任协议书

接送初一作文

校车安全教案设计

学校校车管理工作总结

校车司机个人工作总结

写校车安全承诺书

校车接送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工作汇报

校车事故应急预案

校车司机聘用合同

校车接送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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