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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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简历

篇1:检验检测简历

个人基本简历 
简历编号: 更新日期: 无照片
姓 名:/国籍:中国
目前所在地:惠州民族:汉族
户口所在地:广州身材:172 cm?72 kg
婚姻状况:已婚年龄:27 岁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工业/工厂类:生产管理、化学工程类:检验检测、化学工程类:操作
工作年限:4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日期:两个星期
月薪要求:--3500希望工作地区:惠州 深圳 东莞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起止年月:-01 ~ -04江门市新会园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所属行业:化学化工,生物制品
担任职务:生产车间主管 
工作描述:按时保质完成订单要求、日常车间人员调配及生产技术培训,物料需求管理、使用erp并按erp流程完善生产管理流程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起止年月:-07 ~ -12肇庆东凌皮具
公司性质:外商独资所属行业:文娱体育,办公用品
担任职务:内销部配送主管 
工作描述:负责对沃尔玛、易初莲花、百佳等国内大型超市订单配送及物流调配,并培训配送人员保质、按时完成相关订单配送要求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华南农业大学
最高学历:本科获得学位: 工学学士毕业日期:2006-07-01
所学专业一:生物工程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学校(机构)专 业获得证书证书编号
-092006-07华南农业大学生物工程工学学士441284198212294715
 
语言能力
外语:英语 良好  
国语水平:精通粤语水平: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本人有生产车间3年现场管理经验,对灌装类电气化设备及输送设备有熟练的使用及维护经验,3年erp使用经验,能独立使用erp管理物料,具有叉车证,有两年叉车驾驶经验
 
详细个人自传
  
 
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电话: 
手 机: QQ号码: 
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篇2:机构检验检测承诺书

诚信检验承诺书

目前,平湖市检验检测机构共有平湖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平湖市环境监测站、平湖市正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平湖市滨海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平湖市交通工程试验室、平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湖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嘉兴市纺织面料(服装)检测中心、平湖市保安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平湖市防雷设施检测站10家。

为推动检验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正公平、科学准确、规范有序的检测环境,树立检验机构诚信公正、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市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携全市10家检验检测机构做出诚信检验承诺如下:

1.承诺遵守《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检验工作的要求,严格依法施检,严格依据标准开展检测,确保检测公正、科学、准确。

2.承诺遵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等规定,确保检验资质合法有效,禁止未通过计量认证开展检测服务工作。

3.保证对外独立开展检测服务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务等方面的干预和其他内部与外部的行政压力。

4.禁止伪造检验数据,禁止出具虚假报告,保证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可靠。

5.贯彻执行“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优质高效、方便顾客”以及自行规定的服务方针,对所有顾客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对待,保证提供同等质量的优质服务。

6.严格保守顾客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不利用顾客的技术与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7.认真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执行党风、行风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维护检测机构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篇3:机构检验检测承诺书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保障上路行驶机动车的安全性和环保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本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机动车检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机动车检验公正、结果准确、服务有效,我单位特向社会郑重公开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监管部门关于机动车检验的各项要求,切实担负起机动车检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检验数据负责,对检验结果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机动车检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坚持诚信检测,规范操作,质量为本,准确公正。

三、严格按照实验资质认定授权的承检范围开展检验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相关标准,确保检验项目齐全,原始数据、检验记录真实、规范、齐全,保证报告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机动车检验设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部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检验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检验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规范化操作,为社会提供高效热情的服务。(村主任竞选承诺书)

五、坚决抵制下列行为:

(一)在计算机检测系统中设置人为更改数据的程序或作弊检测的软件、伪造或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只收费不检等虚作假行为。

(二)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三)在机动车检验过程中以权谋私、索要或者收取礼品、礼金及其他物品,收取贿赂的行为。

篇4:机构检验检测承诺书

内江市检验检测机构承诺书

为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检测机构队伍素质,提升行业社会地位,树立行业新形象,我们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二、在质监部门核准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三、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程序规范,检测结果真实、有效、准确。

五、出具检测报告必须客观、公正、及时。

六、保持工作独立性,确保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七、严守被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机密。

八、不弄虚作假,不出具虚假报告。

九、对检测结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检测机构承诺书3篇检测机构承诺书3篇。

承诺单位:内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内江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内江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二○xx年五月二十八日

篇5: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

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从事军工产品的检验检测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是指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方法,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确定被检对象的特性,并出具数据、结果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检验检测机构,包括依法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许可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成立、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客观独立、科学准确、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检验检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检验检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区承担质量技术监督职能的部门(以下统称质量技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活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检验检测活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质量技监、司法行政、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环保、规划国土资源、卫生计生、水务、交通、民防、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经济信息化和气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负有资质许可、行政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和本市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未作明确规定的,由质量技监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七条市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综合协调、资源共享的原则,规划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和促进保障措施,推进检验检测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综合使用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检验检测产业发展,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认定。

第八条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研发,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参与标准制定。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国内外实验室认可等能力认定,使其检验检测能力符合国际准则和通用要求,实现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国际互认。

鼓励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仪器设备和检验检测方法等专利,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打击侵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检验检测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和相关标准,开展业务培训,协调解决会员纠纷,规范和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第二章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人员、仪器设备和环境设施,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对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有资质许可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许可;未取得资质许可的,不得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活动。

第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持续具备与其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能力。

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取得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资质许可部门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

第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的醒目位置,公示其取得的资质许可证书、认可证书。公示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查验入驻平台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证书、认可证书,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相关信息。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虚假描述、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被检对象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强制性标准,可能存在严重危害环境或者公共安全情形的,应当立即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行业管理的需要,对前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环境或者公共安全的情形制定信息报告目录,并对外公布。

第十四条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投保机构责任保险和人员职业责任保险,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和风险抵御水平。

第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有执业资格规定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聘用检验检测人员之前,应当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途径查询其信用记录,不得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必要的检验检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检验检测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第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应当独立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

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八条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者以其他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二)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机构印章、资质许可标志或者检验检测人员签字;

(三)推销、监制被检对象或者其他与检验检测活动有利益关联的产品、服务;

(四)其他影响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行为。

第三章检验检测行为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检验检测服务合同,约定检验检测项目、依据、样品获取及处置方式、报告形式等内容。

第二十条检验检测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且面向社会接受委托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其资质许可范围内能够提供的检验检测项目。在公告的项目范围内,除下列情形外,不得拒绝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因下列情形无法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应当说明理由:

(一)被检对象不符合样品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

(二)对所承担的政府委托业务公正性产生影响的;

(三)因设备故障等原因暂时停止对外服务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鼓励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提供前款规定的普遍服务,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因履行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委托他人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对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受到处罚的检验检测机构,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前款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购买其检验检测服务。

第二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通过采样、抽样等方式获取样品的,应当与委托人约定采样、抽样的具体要求。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委托人送样获取样品的,委托人应当如实告知样品的来源、识别信息和基本状态;委托人未如实告知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拒绝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和委托人应当对样品的来源、识别信息和基本状态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要求对样品进行保管和处置。

第二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者约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应当注明样品获取方式、检验检测依据,以及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等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利诱、胁迫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公布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得作误导性的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活动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建立档案,并至少保存六年。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托人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有异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解释说明;委托人有需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相关原始记录和其他证明材料。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市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会同其他资质许可部门建立联合现场评审制度,组建联合评审专家组,对检验检测机构同时申请多项资质许可或者申请相关资质许可的复审,实施联合现场评审。

联合现场评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质量技监部门会同其他资质许可等部门制定并发布。

第二十七条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以计量认证为前置条件的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部门应当依法采信计量认证结果,对相同内容不再重复考核,但发现检验检测机构不再符合计量认证规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计量认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资质许可。

第二十八条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资质许可事项外,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许可变更或者延续的,资质许可部门可以依法简化现场评审或者采用书面评审等方式。

第二十九条市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会同其他资质许可部门公布取得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及其项目范围,供社会公众查询;对属于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予以标注。

第三十条市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组建行业监管专家库,编制检验检测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督检查计划,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组织能力验证和比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一条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分类监管制度,按照检验检测行业风险程度、能力认定结果、日常监管记录、举报投诉等情况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分类,根据分类结果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不同频次、方式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第三十二条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检验检测经营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向检验检测机构、委托人等有关单位及人员询问、调查有关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的`检验检测活动档案、合同、发票、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投诉举报线索,对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三十三条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将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开,并将其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信用状况不良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日常监管中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授予荣誉或者提供政策扶持时,应当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信用状况不良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依法予以限制。

第三十四条市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统计分析,并每年向社会发布本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检验检测机构的数量、分布、种类;

(二)检验检测行业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三)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应对策;

(四)其他需要发布的情况。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向市质量技监部门报送相关统计信息。

第三十五条能力认定机构应当对取得其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跟踪监督,验证其是否持续符合认定条件。检验检测机构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能力认定机构应当撤销其能力证明文件,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六条检验检测相关行业协会可以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对违规的会员采取警告、通告批评、开除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违法活动的,应当及时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发现检验检测机构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的,有权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对能够确定有权处理部门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处分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不再符合资质许可或者执业资格条件仍继续从事相应检验检测活动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按规定要求改正的,暂扣其资质许可证;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资质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检验检测机构未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未履行信息查验义务,或者未按照规定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被检对象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强制性标准,可能存在严重危害环境或者公共安全情形时,未立即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其所收取的检验检测费用,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者以其他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其所收取的检验检测费用,并处检验检测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检验检测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禁止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伪造、变造检验检测机构印章、资质许可标志或者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其所收取的检验检测费用,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检验检测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且面向社会接受委托的检验检测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聘用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保存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设立的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内部机构,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参照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篇6:检验检测人员承诺书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机构要求所有检验检测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做出如下承诺:

一、检验检测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准确记录,做出诚信守法看展检验检测,绝不在没有实施检验检测或没有完成全过程检验检测的情况下出具数据和结果,诚实开展检验检测公作的承诺;

二、严格准守保密制度以维护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出对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进行保密的承诺;

1.保密范围:

检测工作中涉及到的文件、资料、记录;

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不得向外界泄露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相关信息

三、严格遵守检验检测人员纪律,切实履行防止商业贿赂的自我承诺并切实拒绝商业贿赂。

1.廉洁自律,不直接或间接接受委托单位提供的各种不正当的报酬(财务、礼品馈赠及高消费活动等);

2.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做出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自身诚信性承诺。 本人承诺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一有发现,接受本机构的任何处理意见。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准照执行,欢迎委托单位及有关人员监督执行。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检测人员均须签署此承诺。

2.本承诺一式两份,经本人签署后,一份交机构存档,一份交本人留存。

篇7:检测检验分包协议范本

甲方(发包方):

乙方(分包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有关分包检验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作为(□通过CNAS认可 □通过CMA计量认证)实验室或(□大专院校 □科研院所 □企业 □社会)实验室,甲方对其认可或认定范围内的管理和技术能力予以确认,并将乙方已注册的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及方法,作为甲方的分包范围。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就分包的测试项目向客户承担直接的质量责任,乙方应承担连带的技术责任。

第三条 甲方保留对乙方实施第二方审核的权利。一旦发现乙方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向甲方承诺:

1、乙方自接到甲方送检样品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限内完成按甲方所要求的检验依据对需检项目的检测,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出具测试结果报告;

2、乙方在承接甲方分包样品时,必须仔细检查样品标识、封口、数量等以保证符合检测的需求,确认无误后方可接受,如有异议,请即与甲方联系;

3、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承包的检测工作转包给其他实验室;

4、当实验室人员、设备等资源或注册的检查范围发生变化,已影响到承包的检测工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保证检测数据的重现性符合有关规定,对检测报告的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保护客户的机密和专有权的义务。

第五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承诺:

1、就分包测试项目的能力负责向客户进行解释和说明;

2、保证乙方承包甲方检测工作所应获取的相应权益。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期满根据双方情况在行商定续期。

第七条 本协议各条款由双方实验室主任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检测检验分包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无损检测技术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分包协议条款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受甲方委托,就其安装中所需要的无损检测工作(包括:X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和表面渗透检测等),乙方提供无损检测技术服务。

2、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无损检测技术服务。派员数量依据检测工作任务量,由乙方决定,以确保甲方施工检验的需要。

3、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施工所用的法规标准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乙方责任

1、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察及相关监督检验。

2、乙方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认真负责地进行检验工作,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3、乙方所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应按甲方合理的时间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检验工作。

三、甲方责任

1、向监察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安全部门的监察。

2、甲方需以书面形式为乙方提供检验及评定标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能满足检验工作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地、电源供给、检验工件移动或运输所需的人员配合条件。

4、甲方应负责乙方所派人员在工作场所的安全(若乙方人员未按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除外)。

5、甲方承接工程时,需通知乙方,具体商议检验费用等事宜。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按商定的日期到甲方实施检验工作。

2、及时向甲方交流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3、按商定的日期,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

五、检验收费

检验收费参照《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规定,结合甲、乙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

六、结算方式:双方共同协商。

七、射线检测底片的保存:底片由乙方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7年。

八、合同有效期为壹年。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检测检验分包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3号文件及交通部有关工程质量检验的规定,经过共同协商,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

一、服务内容:

受甲方委托,由乙方承担对 工程所包含的相关试验检测工作。

二、检测工作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参数依据成立该项目工地试验室所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乙方仅对甲方现有投标文件中合同约定的试验检测频率要求进行测试,出具检验报告,乙方对甲方的相关检测信息确认无误后、应在对外承诺的检验周期内出具准确可靠的试验检测报告。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样品进行留样,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复验、追溯、样品保存期为一个月。

3、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对方有关试验检测资料向第三方透露。

4、该协议有效期以签订的日期当日起生效,不符合相关试验检测规范的样品,可采取拒收及不出具相关试验检测报告的形式,予以处理。

三、工作条件及协作事项:

甲方负责(或督促监理、施工单位)为乙方提供设计文件、原材料试验记录、现场施工记录、隐蔽工程现场实测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派熟悉的技术人员,协调相关工作,创造便利的检测设备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检测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计划检测、检验项目及工程数量,双方协商本项目合同所需检测的货币总工程量的8‰作为检测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首付50%检测费用,作为现场检测费用;剩余的50%费用,在领取检测报告时一并付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诚信检验检测承诺书

为推动检验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正公平、科学准确、规范有序的检测环境,树立检验机构诚信公正、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现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遵守《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检验工作的要求,严格依法施检,严格依据标准开展检测,确保检测公正、科学、准确。

2、承诺遵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等规定,确保检验资质合法有效,禁止未通过计量认证开展检测服务工作。

3、保证对外独立开展检测服务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务等方面的干预和其它内部和外部的行政压力。

4、禁止伪造检验数据,禁止出具虚假报告,保证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可靠。

5、贯彻执行“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优质高效、方便顾客”以及自行规定的服务方针,对所有顾客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对待,保证提供同等质量的优质服务。

6、严格保守顾客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不利用顾客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7、认真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服务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上墙公示。执行党风、行风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维护检测机构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承诺人:xuexila

日期:XX月XX日

篇11:诚信检验检测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本公司管理体系的各项规定,维护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保持检测活动的独立性,确保为社会提供公正的检测数据,作为公司的检测人员,本人特做如下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法、无违纪,做一个合格的检测人员,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向社会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果客观、公正和准确,不出具虚假检验数据,对出具的检验数据负责。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只为本公司从事交办的各项检测工作,不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执业。

3、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依法检测,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坚持独立检测、独立判断,与检测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保证进行回避,确保检测工作不受来自行政、经济或其它方面的影响与干预,维护检测工作的严肃性。

5、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泄漏客户的技术和机密信息,对所有检测任务一视同仁,并接受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督与帮助,维护检测工作的客观性。

6、保证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提升与从事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测能力和专业水平,并符合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检测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

我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xuexila

日期:20XX月XX日

看了诚信检验检测承诺书的人还看

1.检测机构承诺书

2.年检测中心承诺书

3.检测站个人承诺书

4.诚信个人承诺书

篇12:检验检测质量手册范本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4月8日

ABCD人民医院检验科

授 权 书

为确保检验科的运作符合ISO15189: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现授权给本院检验科负责本院的医学检验工作,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法人单位承担。

授权检验科主任负责检验科的日常运作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本院对检验结果的公正性、独立性不进行不恰当的干预,同时要求院属各相关科室对检验科的工作予以配合。

ABCD人民医院院长:

年 月 日

批 准 令

本手册依据ISO 15189:2015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的规定而制定,它阐述了ABCD人民医院检验科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对ABCD人民医院检验科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适用于ABCD人民医检验科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本手册第A版已经审定,现予批准,并于批准之日起生效。

批准人签字:

批准人职务:ABCD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批准日期:月08日

篇13:检验检测质量手册范本

1医院质量手册批准页

(电子文件编码:YYFL002)

质量手册是本院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院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和指南,全体员工在各项质量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手册中所阐述的质量体系的要求和内容执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为提高医院质量管理水平,使医院质量管理与国际标准接轨,本院根据GB/T19001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参照GB/T19001 ISO9004-2000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结合本行业的特点编制了医院的《质量手册》。

本质量手册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检验科质量手册范本}.

(本手册将持续完善修改)

院长: ╳╳╳

日期:二零零二年╳月╳日

0.2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电子文件编码:YYFL003)

为了贯彻执行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加强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领导,特任命╳╳╳为我院的管理者代表。

1、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得到建立和保持;

2、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

3、整个组织内促进患者要求意识的形成;

4、就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对外联络。

院长: ╳╳╳

日期:二零零二年╳月╳日

0.5引用文件、术语及缩写

(电子文件编码:YYFL006)

(1)引用文件

①ISO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和术语。

②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术语

在本质量手册现行版本中使用的术语描述如下:

供应商 医院 患者

注:①术语中“医院”相当于标准中使用的术语“组织”。

②术语中“供应商”相当于标准中使用的术语“供方”。

③术语中“患者”相当于标准中使用的术语“顾客”。

(3)缩写

①ISO9000:“ISO9001:2000”的简称。

②本 院:╳╳╳医院

(4)特别声明

本手册参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内容进行编写。

1.前 言

(电子文件编码:YYFL007)

1.1 医院简介(略)

1.2 质量手册的说明

本质量手册描述了医院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结构与职责以及ISO9001:2000中本系统条款的规定。本手册对外用以证实本院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患者要求的医疗服务,对内作为本院质量管理体系的最高文件,通过本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过程的实施和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规要求,实现患者满意。本手册将按有关文件控制规定进行发放、使用、变更的控制。

1.3 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相容性

由于在建立本质量管理体系时,本院同时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因此在建立本质量管理体系时,尽量考虑了与计算机系统结合,部分工作完成方式、信息的传递方式、记录的形式等将以计算机媒介形式体现。正常运行中这种融合的程序将逐步加大。

1.4 引用标准的说明

本手册依据ISO9001:2000标准要求建立,同时考虑到本院的实际情况,对于标准中不适用于本系统的部分予以剪裁。

本手册在格式上采用与ISO9001:2000版标准条款对照的格式。

2.本院医疗系统结构与职责

(电子文件编码:YYFL008)

2.1 本院系统结构

l 本院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结构描述如下:

在院长的领导下,医疗系统为医院组织结构的主系统,医疗系统的最高负责人为院长。院长主要职责与权限见本手册2.2职责描述。护理系统为医疗系统的子系统,系统描述见

2.2.7。

2.1 主要职责与权限

l 院长的职责与权限

(1)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健康教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定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6)负责医院组织机构、人员职责确定以及资源和人员的调配。

(7)组织、制定并批准本院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8)负责审批质量手册。

(9)负责对待管理评审。

(10) 负责严重差错事故的处理。

l 业务副院长的职责与权限

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l 行政副院长的职责与权限

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医院的行政、财务、总务、预防保健和社区医学工作。

l 管理者代表职责

(1)负责按ISO9001:2000的要求建立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

(2)审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3)负责系统内部审核。

(4)向院长报告本院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和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

(5)在系统内促进患者要求意识的形成。

(6)负责质量策划。

l 医院办公室(人事政工科)工作职责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综合拟定工作计划规划,起草工作总结及院长交办的其它文件。

(2)负责全院的文秘工作和行政公文的审核、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案、保管、利用等工作。

(3)协助院长、副院长处理全院日常院务行政工作。

(4)负责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总体控制。

(5)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担负人事工作,包括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l 医务科工作职责范围

(1) 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进行医疗工作总结。

(2) 协助主管院长对诊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各级医、技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工作情况。

(3) 教育与组织各级诊疗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规,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服务质量。

(4) 采取奶效措施,防范医疗事故及差错的发生,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报告和处理。

l 护理部分系统结构及工作职责

在主管业务院长的领导下,护理部主任负责护理系统的各项工作。

检测员年终总结

试验员个人简历

公路试验检测

公路试验检测人员工作总结

药品质量检测求职简历

检测员

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学生自我鉴定

检验个人简历

品质检测员个人求职简历

试验员年终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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