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作文《走进小说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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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作文《走进小说的世界》

篇1:关于走进小说世界初三作文

走进苏轼

在古代的众多诗人中,我最喜欢的是苏轼。因为他他的天才,他的灵动,他的超逸,他的多情,他的别致,浑身散发着诗香。大起大落,沉浮莫测的人生,曲折多难的儿女情长。

走近苏轼,揭开他心灵深处的神秘面纱,去感受他的顽强、乐观的信念和超然自适的人生态度。

“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人生的跌宕起伏,狂风暴雨,他一笑泯千仇,淡然漠视,在烟雨迷蒙的人生中探求新的道路。“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苏轼的坦然乐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身遭贬谪又蒙受冤屈,处境险恶,生活困顿,但他临危不惧,永远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风雨不断打击着他支离破碎的人生,苏轼没有见风使舵,也没有惊慌失措,而用平常心去面对,去承受。

他带着乐观旷达,走进自然,走近山水,消除一切挫折、不幸。登临山水,怀古凭吊,去感受大自然的雄奇壮丽,抒发自己的壮志豪情,在苦闷中寻求超越和解脱。“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縠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他苦闷和彷徨的同时,他为泛舟赤壁静谧美好的景色所陶醉,对归隐江河以寄余生的向往。他将有限的生命融入大自然,使精神得以获得超然,获得自由。

走近苏轼,让我们一起体会他的安逸,顽强。

走进《老人与海》

我喜欢《老人与海》这部小说,我从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写中,进入了老渔民桑提亚哥的晚年生活。

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保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通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后关头,终于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己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己:“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忍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

走进《老人与海》我明白了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副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走进《西游记》

很多人都看过《西游记》,但是当我用心走进《西游记》,你会发现另一层世界。

孙悟空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走进《红楼梦》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走进《红楼梦》你会发现《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曹雪芹先生历时十年完成这部著作,用细腻和巧妙的文笔叙述了一个繁荣一时的荣国府。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走进《红楼梦》中你会发现里面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让我感慨万千,它让我第一次走入作者的笔下,体会作者的心酸。

走进《卖火柴的小女孩》

《卖火柴的小女孩》相信大家对这个故事都不陌生。

当你走进《卖火柴的小女孩》你会发现,这个社会对于你来说是如此的不公平。新年前夜,在喜庆的气氛中,有谁会注意到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女孩?对于富人来说,你与他们丝毫没有关系。你蜷缩在墙角,饥寒交迫。那股烤鹅的香味仿佛存在于梦里,一堵又厚又冷的墙,隔开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当你擦亮火柴,一切的美丽幻想,都是你心中至真的渴求。正如火光闪了几下就熄灭了,那些美妙的东西可望而不可及,只能是奢求。当星星从夜幕滑落,又一根火柴燃烧起来……

你是多么的纯真、坚强和善良!在黑暗的社会里,在那个处处对穷人不公平的环境里,你却如同一条小溪,始终清澈见底。你知道每一根火柴对于你家徒四壁的家庭来说都是宝贵的。尽管爸爸迫于生计而对你流露不出一丝疼爱之情,你还是理解了他。为什么只因为贫穷,就丝毫激不起别人的同情之心?凄美的结局是那么充满了讽刺性!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残酷无情。

我们多么像泡在蜜罐里,亲情滋润着我们不缺吃不缺穿的生活。当我们围坐在饭桌边吃团圆饭时,辞旧迎新的这个夜晚,你的悲惨境遇是那么的不可想象——食不果腹,穿着单薄的衣服徘徊街头。我们看来平常不过的生活,成了你的奢望。为什么当你孤苦无依的时候,我们还在为父母的唠叨而厌烦?为什么当你饥寒交迫时,我们还在饭桌前挑三拣四?这对你来说一定是不可思议的。你本应该得到美好的童年,本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但贫穷剥夺了你应有的权利。

走进《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字里行间渗透的深深同情间,我了解了你。我祝福你在另一个世界能够得到幸福。

走进小说世界

《老鹿王哈克》是我很喜欢的一部小说,我看的时候老是会情不自禁的走进这个小说世界。

哈克是鹿群中心高气傲的鹿王,但是岁月不饶人,哈克衰老了,它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咕咚一声气绝身亡。可哈克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平淡地死去,它希望给鹿群带来安宁——用智慧和力量向老狼发起挑战。为了这个缥缈,让所有

“人”不敢想象的愿望,哈克受尽屈辱,它放弃了王位,失去了心爱的妻子,同时又遭到了同伴们的唾弃。可是鹿王的责任心却一直以无穷的力量支撑着它。他知道自己害怕狼,但它最终以智慧与狼同归于尽,让鹿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我佩服鹿王的勇气,无论书中,还是电视上,鹿面对狼总改不了怯懦、胆颤,可是哈克,它虽然也害怕过,但是它能站起来,独自一个“人”去跟老狼斗智慧,它需要下多少大的决心啊!同时,哈克的责任心更是让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哈克向狼挑战,是为了让整个种族更加繁荣昌盛,日子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我,对班级,对同学,少了哈克的那份最沉重的责任心。

走出这部小说,心中仿佛倒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股脑儿涌了上来。

篇2:初三走进小说世界的作文

续写《西游记》

大家都知道《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四人取得真经后就各自散了,那么大家知道他们之后的事情吗?不要着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孙悟空回到花果山,金箍儿已经没了,骄傲自大的本性又回到他身上。到处张显本领,受到众猴追捧,好不快活。猪八戒又回到高老庄,贪吃好色的本性也回到他的身上。靠取回真经的成就,真是想要什么有什么,逍遥自在。沙僧回到流沙河,海味吃了个遍。唐僧回到长安,天天大鱼大肉,毫无顾忌。

这样不知不觉过了5。有一天,孙悟空闲得无聊,便离开花果山去找其他三人。孙悟空说:“这样的生活多没劲呀,我们去外面转转吧。”经过一致同意和商量,他们最后选择了去火焰山。

他们来到火焰山附近,还没着地,便感到热气腾腾。刚落地一会儿,他们便大汗淋漓。四周一片荒凉,草木枯落,不远处就有几座大烟囱。孙悟空正奇怪:火焰山不是灭了吗,怎么还那么热?他们正想找个人家问问,却看到一个老人摇摇晃晃走过来。孙悟空定睛一看,这不是土地神吗?于是说:“土地,土地!”土地神见是唐僧师徒四人,不敢怠慢,慌忙走向前。孙悟空问:“现在是什么时节?”土地神说:“现在正值春分。”孙悟空又说:“那这里为什么那么热?既然是春天,为什么草木枯落?”土地神一听,便大倒苦水:“哎,现在人类生产技术提高了,为了生产东西,不顾一切的建立工厂。”土地生用手往烟囱方向一指,说:“这就是工厂的烟囱,时不时冒出黑气,致使我经常咳嗽,也很少看到蓝天白云。我还听到什么全球变暖之类的消息,我想和春天就烈日炎炎的情况有关系吧。”突然,土地神弯下腰来,捂着肚子,“咿呀咿呀”的呻吟。唐僧急忙说:“你不要紧吧。”土地神说:“没事,过一会儿就好了。”过了一会儿,土地神直起腰来,气愤地说:“最近我看到原本清澈的小河边的浑浊不堪,我正是因为喝了小河的水才闹肚子的。而且人类现在还捕捉残杀动物,许多动物濒临灭绝。什么老虎,鲨鱼翅,蛇都成了人类餐桌上的美食。”唐僧说:“善哉,善哉。我以后再也不吃大鱼大肉了。”孙悟空便说:“我去南海找菩萨,看看她有什么办法。”说完,一溜烟没影了。

孙悟空到了菩萨那,正想说话,菩萨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了,这些不知好歹的人,暂且饶恕他们一次吧。”说完,拿着杨柳枝儿蘸了一点甘露,向天下洒去。顿时水变的清澈见底,枯树冒出了芽,一朵朵白云飘在天上,鸟儿欢快的唱着歌作文

经过这次外出,唐僧师徒四人都有很大启发。都劝告人们:“地球只有一个,请爱护我们的地球吧。”

好吧,这段是我们自己续写的啦,至于唐僧师徒四人到底做什么去了,我也不清楚。

续写《凡卡》

今天学完《凡卡》这篇短篇小说,我又给那个背景的结尾续写了一段。

凡卡写完信后,想把信寄给爷爷,可是他没有钱,趁老板们出去礼拜还没回来,他赶紧从架子上拿下一双大皮鞋,穿上,连夜赶回了乡下去找爷爷,但是,凡卡才只是一个9岁的孩子,根本忘记了回乡下的路,于是,他迷了路。

凡卡困了,他很想睡觉,所以就打算先睡一觉,明天一大早在赶路。。。。。。一会儿,老板回来了,发现凡卡不见了,桌上只留下一支旧钢笔和一瓶旧墨水,那一对高价皮鞋也不见了,老板很愤怒地对其他小学徒们说:“你们去给我把凡卡和那双高价皮鞋找回来,要不就别想吃饭,别想睡觉!”

他们没过一会儿就找到了凡卡,准备赶紧带他回去,凡卡不想回去,对他们说:“难道你们还想留在那里过挨打、挨饿的日子吗?快逃吧!别呆在那鬼地方了,和我一起回乡下吧!”他们也想回去,于是,就答应了小凡卡。每人偷偷回去拿了一双大皮鞋,跟着凡卡,一起找到了回家的路。

而老板却因为皮鞋都被拿光了而破了产,无奈在街上乞讨。

凡卡回到家,爷爷见到他全身被打过的伤痕,实在也不忍心再把他送去当学徒了。凡卡把从老板那里偷来的皮鞋卖了钱,一部分给爷爷,一部分给自己当学费——他要读书。

最后,因为凡卡的聪明才智,长大当上了官,二爷爷却不幸病死。凡卡心里想着:也不知道老板们现在怎么样了,当年偷了他们的皮鞋,做的有点不对,应该补偿一下。可当他找到老板时,他已经饿死街头。

续写《穷人》

桑娜拉开了雪白的帐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西蒙的两个孩子,旁边,是桑娜和渔夫的五个孩子。这七个很小的孩子,正躺在床上睡觉,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桑娜抱起了西蒙的一个孩子,苦笑着对渔夫说,我们该怎么办,怎么才能养活这么多的孩子啊!

……

晃眼,十几年过去了,桑娜一家子在极端贫困的生活条件下,终于熬到了十月革命的爆发。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七个孩子看到夜以继日的父母,脸上已布满风霜,身心憔悴、疲惫,这一情景让孩子们很心痛。于是,孩子们齐心协力,小小年纪一起下海捕鱼,虽然捕的鱼数量不多,可他们已经很满足,正兴高采烈的准备回家,却被鱼村的恶霸逮了个正着,把他们手里刚刚捕来的鱼抢走了,嘴里恶狠狠地抛下一句:“哼,这些鱼还不够你家的税。”

老渔夫看到后,昂天嚎啕:“上帝啊,可怜可怜我们吧,你让我们穷人怎么活啊?”捕鱼的生计很难为续。七个兄弟决定到城里去打工,用赚来的黑面包养活父母和自己。

虽然十月革命已胜利,但是社会还是很动荡人们还是吃不饱、穿不暖,七个兄弟由于肯吃苦,都找到各自的工作,别人下了班,而他们还在努力的工作着,干那最脏最累的活,为了多赚那么一点点的黑面包。而老板太苛刻,并不领情,不打即骂,只想榨干他们身上的血汗,就像吸血鬼很贪婪。而俄国内战爆发,民不聊生,尸体遍野,战死、饿死、病死到处凄凉一片。

七兄弟在城里亲眼目睹,多多少少了解了列宁的苏联红军。为了彻底改变现状,他们一起加入了为穷人打天下的苏联红军。部队里,兄弟一条心,作战英勇、所向披靡,取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而在后方的父母也受到苏维埃政府的帮助,生活上的温饱已不成问题,解决了孩子们的后顾之忧。勋功章和捷报频传,渔夫的脸上露出了从来都没有过的笑容,对着桑娜说:“孩子们都长大了,咱们对得起西蒙,也可以放心了。”

七兄弟奔赴在各个战场,为推翻旧政权的势力,为列宁提出的创建社会主义目标浴血奋战。直至战争结束,虽然他们身体上都负过伤,但他们都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兄弟们相约从各自的部队,向那海边的小乡村聚集,和父母团圆。

傍晚,狂风奇迹般地停止了,粉红色的夕阳染红了半边天,孩子们迎着海风,愉快地在沙滩上洗起了小脚丫。渔夫也喜上眉梢地乘着船满载而归,又能饱餐一顿了,他们欢笑着,飘荡在沙滩,飘向了海洋……

《孔乙己》续写

今天在家闲着没事,我把《孔乙己》续写了一段。

孔乙己从酒店里出来,慢慢地挪到一座庙前,他心想:我孔乙己自幼熟读经书,不想落到如此地步,当年同窗丁不仁狗屁不通,仗着家里有钱,贿赂考官才弄了个举人,现在,竟如此欺人!他越想越气,这时,天降大雪,寒风凛冽,孔乙己饥寒交加,昏了过去。

也是孔乙己命不该绝,且说自从范进中举以后,前来绍兴赴任,只见他一身锦衣绣带,满身珠光宝气。他的妻子、母亲也坐在轿中,胡屠户跟着当贴身侍卫,一看天降大雪,道路难走,便到庙中躲一躲。忽然范进看到一个人,那人身穿破夹袄,面色腊黄,乱蓬蓬的头发活像个鸡窝,蜷着两腿,下垫一蒲包,用草绳拴在肩上,手里还拿一本破书,范进想到自己当初的遭遇,断定他是个读书人,便将其带回绍兴。

到了绍兴,范进便忙着替孔乙己求医问药,孔乙己本无大碍,调养了一些日子,便康复了,范进因与孔乙己情投意合,因此二人结拜为兄弟,范进让孔乙己当了师爷。

一日,孔乙己来到咸亨酒店,掌柜抬头一看:孔乙己穿一身崭新的长衫,面色红润,左手捋着胡须,右手拿着折扇,一摇一摆地走了进来,掌柜急忙上前,满脸堆笑地说:“孔老爷光顾此店真是三生有幸,快,快请里面坐!”说着,便领孔乙己进了隔壁,抹了抹桌子。孔乙己将大串钱扔在桌子上,说:“这回,要上好酒,将以前欠的一并还清!”掌柜的赶忙搬出绍兴老酒,陪笑道:“孔老爷见外了,你欠的钱早就从粉板上拭去了,再提就是看不起小的了!”掌柜的只顾献殷勤,忘了住手,酒流了一地。

正在这时,丁举人一步跨了进来,孔乙己一愣,还未反应过来,丁举人就作揖道:“恭喜孔老兄,愚弟这厢有礼了。”孔乙己不理他。丁举人又施一礼:“都是小人该死,读书人窃书能算偷吗?孔老兄如果要,都送与您!”孔乙己还是不理,丁举人急了:“当初咱们同窗十载,亲如骨肉,仁兄若不原谅,小弟就死在面前!”说罢便要往墙上撞。孔乙己这才作罢。周围早已围满了短衣帮,都纷纷说道:“孔老爷福大命大造化大,莫和小的们一般见识,日后还请多多关照!”孔乙己露出得意的神色,之后便说些“之乎者也”之类的话,众人频频点头,夸他有学问,店里充满快活的气氛。

过了几日,丁举人又亲自登门做媒,将自己未满18岁的妹妹许配给孔乙己为妻……

这个结局大家很意外吧,我是不是续写的很精彩。

续写《变色龙》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变色龙》,看完这部小说我觉得不带劲,于是我又给他续写了一段。

一天,警官奥楚蔑洛夫正在大街上巡视着。觉得有点口渴,便随手拿了一个苹果啃了起来。忽然看到对面来了个军官,后面还跟着一队士兵。他下意识地眯起眼睛仔细一看,原来是乌拉吉米尔将军,便立刻扔掉了手里的苹果,抹了抹嘴,带着满脸含笑的温情迎上去说:“将军大人好!”

“你是谁?”乌拉吉米尔将军甚感迷惑,实在想不起什么时候见过警官。”

“我就是上次帮您找到您爱犬的奥楚蔑洛夫呀。”

“嗯。”乌拉吉米尔将军冷漠地点点头。

“说实话,您那爱犬真是机灵。一口就咬破了那坏家伙的手指头。你看它那伶俐的耳朵,一看就知道是犬中之英。我敢肯定您那爱犬不须训练也会是一头勇猛无比的……”

“废话!”奥楚蔑洛夫的话忽然被打断了,“那条狗味道还不错……”奥楚蔑洛夫吓了一跳。原来那条狗已经被将军给吃了,真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他灵机一动,连忙说:“我也说嘛,将军府里的畜生怎么会那么瘦。后来我听说是因为这种狗的营养全被骨头给吸收了,别看它长得那么瘦,它那骨头可脆了,而且营养丰富,将军可真是好眼力!要是换成了别人怎么看得出来呢?”

“你这混蛋!我是看那条笨狗连只兔子都抓不住,才叫人砍了它喂狗的,没想到它那些兄弟们还吃得挺香。你这家伙胡说什么?”

将军一挥手把奥楚蔑洛夫摔在地上,掏出了枪。

只听见奥楚蔑洛夫痛苦地低吼了一声……

“将军真是好枪法!今天真是不枉此行,终于把那只追了很久的鹰给打下来了。”将军的部下捧着将军的猎物奉承道。

原来那一枪并没有打在奥楚蔑洛夫身上。但是奥楚蔑洛夫呢?怎么没听见他来拍马屁?他怎么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众人回头一看,原来他已经断气了!

哈哈,这个续写《变色龙》大家觉得我写的怎么样?

篇3:初三作文《走进小说的世界》

初三作文《走进小说的世界》

范文一:《续写《孔乙己《

孔乙己喝了半碗酒,离开了咸亨酒店。慢慢地用两手在地上挪着,两眼不敢向旁边斜视。几个顽童跟着他,一边跑一边叫着,孔乙己只是低着头毫不理睬。过了一阵,顽童们便觉得无聊,便各自散开了。

一阵寒风吹来,树上的黄叶纷纷往下落,整个鲁镇显得格外寂静,只听见孔乙己身下的蒲包在地下摩擦的刷刷声。偶尔有一两个行人从孔乙己的身旁走过,瞧也没瞧他一眼。

孔乙己漫无目的地挪着,不知不觉出了鲁镇,路上铺着一层厚厚的灰土。只见他的脚刚落到地上,“扑”的一声便尘土飞扬。他的眼睛被迷住了,满脸灰突突的,但他不回头,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傍晚的时候,孔乙己一蹭到了一座小山冈上,蒙蒙胧胧的望见了不远处有座村庄。此时的他早已筋皮力尽了,挪不动半步了。凛冽的寒风迎面吹来,枯黄的树叶在风中摇曳,不时传来一阵阵乌鸦的“呱,呱”的叫声,孔乙己浑身一颤,抬头呆呆地望着灰冷的天空,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涌上心头。

他向四周看看,发现前面有间小草房,两边的土墙歪歪斜斜,屋顶上的茅草经风一吹,横七竖八的飘落着,孔乙己拼命挣扎过去,推开虚掩着的门,挤了进去,他想暂时在里头避避风,可以稍稍休息一下。借着门缝透出的一丝微弱的亮光,屋里阴暗潮湿,墙角堆着一些稻草,除了这些什么也没有了。孔乙己把散落的稻草收拾了一下,铺在地上躺在上面,两眼紧闭,此时的他肚子早已饿得“咕咕”直叫,连睁开眼的力气也没有了,全身像散了架似的,大概由于太累了的缘故吧,不一会,他就迷迷湖糊糊地睡着了。

只见他的眼前忽然金光一闪,身子也慢慢地浮了起来,飘出了小草房,落在一座小花园中,一身华贵的状元服,头戴官帽,脚穿官靴,好不气派。他满面春光,一只手捋着梳得很整齐的胡须,踱着小八步,在府中踱来踱去,时不时露出一丝微笑。

恍惚中孔乙己坐着官轿回到了鲁镇,又来到了咸亨酒店。他背着两手,踱着小步,用两眼扫视了一下掌柜的。掌柜的一眼就认出了孔乙己,连忙跑出来,惶恐地弯下腰说道:“给大爷请安,大爷赏光,进屋坐坐。”孔乙己没搭话,昂着头,双手倒背,漫漫地踱了进去,后面的随从紧跟着。掌柜的快步过来,掀开里间的门帘,让孔大人进去。

孔乙己一座定,掌柜的.连忙亲自用抹布把桌子擦了又擦,然后双手捧着菜单递到孔乙己的面前,孔乙己捋着胡须,看了半晌,慢慢地点了几道菜,又慢条斯理的说“就这些,再给我那些随从们弄些酒菜,一块算帐,连同上次欠的十九个钱一块结了。”掌柜的笑着说;“孔大人,您说哪里去了,您能到小店坐坐,是您看得起,以后还得多多关照。”只见掌柜的边说,一边拿着酒给孔乙己斟满,而孔乙己只是笑笑,伸出两指,端起酒杯放在嘴边抿了抿,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一阵狂风吹过,那扇破门被吹开了,屋顶上的草慢慢飞了起来。孔乙己全身哆嗦了一下,醒来一看,原来是一场梦。他连忙用双手爬了过去,使尽全身力气想要把门关上,突然哗的一声巨响,小屋连顶带墙塌了下来。孔乙己连哼也没哼一声,就被埋在底下。

一阵寒风吹来,只见光秃秃的树上几只乌鸦呆呆地站在上面,鲁镇显得寂静极了……

范文二:《续写《孔乙己《

孔乙己喝完酒,又在旁人的笑声中,慢慢走去了。半路上来了一群小孩子,嘻嘻哈哈地围着他唱:“孔乙己,穷书生,偷书不成折了腿;孔乙己,偷书贼!”孔乙己涨红了脸,青筋显现:“非贼,非贼也……窃书不算是偷,非偷也……”

逃离了酒店,又碰见小孩子的嘲笑。孔乙己满是羞愧,逃脱了这群小孩,现在的他无家可归,流落街头,他想:“读书人岂有流浪街头之理。”于是艰难地爬上山,天灰蒙蒙,夹杂着细雨,孔乙己身上的伤发疼,口中念道:“天色如吾之心也,雨,如吾之泪……吾在世上再无意义,干脆一死,一了百了,君子无眷于世也……”说着,向悬崖边挪去。突然,停下来说:“未可,未可,吾未达成心愿,死不得,死不得,吾必再度参加科举,讨个秀才功名回来。”于是又回去了。

孔乙己多天没来了。人们确信他真的死了。店里没有快活的气氛了,人们无聊地喝酒,没人提到孔乙己。掌柜翻看了旧账本,又念叨着孔乙己欠十九个钱的事:“这贼书生,死也不把钱还清,扮什么清高啊!”这时店外有对话声:“听说孔乙己中举了,这次还真捞个秀才回来,他正在回镇的路上,大班人马护送他呢!”“真的么?他不是死了么?”这下店里都开了话题,大家对孔乙己中举的事充满怀疑。掌柜撇着嘴笑道:“怎么可能,贼当上秀才,笑话……”一会儿人各自散了。

几个时辰后,远远传来敲锣打鼓声,离酒店越来越近了。大伙都出来看热闹了!只见一大队人马走来,报录人喊道:“孔老爷中举回乡咯!”人马来到店门口停下来,一个衣冠楚楚,干干净净的人大步地向店里迈,后面有十多个随从。嘿,正是当年那个穿着又脏又破,浑浑噩噩的孔乙己,他真的中了秀才!掌柜都吓呆了,孔乙己从袖中摸出二十个钱,掼在桌上:“看好了,没少你的,还多出一个!”掌柜不知所措:“是,是!多谢孔大人,多谢孔老爷!孔老爷要来点什么下酒吗?”

这时,丁举人来了,一进酒店就向孔乙己跪下:“孔大人,孔老爷!小的诸多不是,请原谅,您大的不不计小的过,我已派人给您筑了套房子,小的陪你去看看,如何?”“好吧!”孔乙己向外走去。“来人,保护孔老爷!”丁举人像只小狗跟在后头。掌柜说:“孔老爷慢走啊!……”

接下来,人们不断往孔乙己家里跑,送猪、鸡蛋、鹅,金银珠宝,为了讨好孔乙己,掌柜还要求我写一本《有关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的书……

范文三:《续写《孔乙己《

孔乙己被打断腿后,他离开酒店,,一拐一拐地匍匐前进。这时,不远处一片锣鼓声,还伴随着一阵阵的贺喜声和鞭炮声。“是新官上人啊!”孔乙己回过头,原来是丁举人的管家在说话,他问,这个新官是谁?丁举人的管家瞥了他一眼,说:孔乙己,你以为是谁啊!你有资格问我吗?被我家老爷打断了腿,现在想和新县官攀关系吗?你有什么本钱啊?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孔乙己不语。孔乙己转过头看着县官,他觉得这个县官甚是眼熟,只是想不起在那里见过。这时县官看见了他,立即下车走到他身边,高兴的对他说孔先生还记得我吗?”孔乙己一脸疑惑地望着他,他又说:“一年前,我上京考试,被山贼抢劫,路过这里,孔老先生省下喝酒的钱,送给我当作盘缠,助我上京。我考试高中状元,一个月前被调到这里当官。”孔乙己渐渐回忆起来,点了点头。县官拉他上了一顶新轿子,并公开拜他为老师。孔乙己的事不知什么时候在鲁镇传开了,第二天,丁举人就带了几百两银子和一份房契来拜访孔乙己。孔乙己再三推辞,丁举人却硬塞给他。又因自己打断了孔乙己的腿,不住地给孔乙己赔罪。留了半日,笑眯眯地走了。有了钱,他先去医院把它的腿治好,过了不久,他出院了。丁举人听说他的腿痊愈了,特意去接他,当孔乙己出来时,丁举人已经在门外等候多时了。丁举人说:孔先生,请上轿,走到半路,对丁举人说:我要去咸亨酒店,我还欠那里的掌柜十九个钱呢,我到那吃顿饭顺便把钱还清。到了咸亨酒店,他穿着整齐华丽的长衫,要了几碗酒和一碗荤菜。过了好一会儿,他叫来掌柜,问:“一共多少钱?”掌柜恭恭敬敬地说:“五十个钱。”孔乙己说:“上次一共还欠十九个钱吧,这次一次清了吧。多余的就不用找了。”说完,一个仆人手一扬,扔出了一百多个钱,搀扶着孔乙己走出了大门。掌柜跟在后面,笑眯眯地送走了孔乙己,笑嘻嘻地回到房里数钱去了。

不久,孔乙己考上了秀才,紧接着就考上了举人。不久。他也成为了一个县官,众人对他刮目相看。不过,它比别的县官好得多,一次,一个人来他家,发现他家有许多书,想偷一本,正巧被孔乙己的管家看到了,于是将这个人带到孔乙己面前,孔乙己看了一眼这个人,发现这个人也穿着破旧不堪的长衫,脸上也有伤痕。他想起了自己过去的经历,他的生活一定跟我过去一样,我不能像丁举人把我的腿打断那样打断他的腿,于是,就慈祥的对他说,您想看哪本就拿去看吧,

不过,我要告诉您:做事不要小偷小摸,要先想结果再去行动,否则不会有好下场的,这个人一脸疑惑,于是,孔乙己将自己的亲身经历讲了一遍,这个人才明白。自此,这个地方变成一个安定和谐的城市。

范文四:《续写《穷人《

“哦,桑娜,你早抱回来了,怎么不跟我早说呢?”“嘻嘻,我还觉得你和我想得不一样呢!”“西蒙是咱的好邻居,我一定同意!”古老的钟又安详地响了十二下,大家都静静地睡了,在呼啸的海涛声中睡得又香又甜,昏暗的早晨,渔夫又迎着彭湃的海浪出海了,桑娜也里外忙活着,缝缝补补,分着黑面包,还不时地望着七张宁静可爱的小脸。正当她叫醒这些小懒虫时,大的惊奇地说:“咦,阿姨家的小弟弟怎么在这儿?”

“孩子,你西蒙阿姨去做工,孩子留在家里住几天。”“不,不行,我还天天吃不饱,饿着肚子。这样会饿着小弟弟的。”一个小女孩着急地说。“哦,孩子们,西蒙阿姨死了,我们不挺一挺,两个小弟弟就会挨饿,要被冻死了,你们愿意吗?”懂事的大孩子立马说:“我们会挺过来的,有爸爸,妈妈,还有我和弟弟妹妹,我明天就和爸爸一起干活,让小弟弟吃饱!”桑娜高兴极了,眼里充满了欣慰的泪水。可高兴过后,她又忧愁起来,鱼没有了,黑面包也剩下几块了,孩子们和大人也许能坚持过去,可小孩子没有奶,黑面包也啃不进去,怎么办呢?听着床上的啼哭声和乖哄声,她焦急地一遍又一遍地翻着装鱼的袋子,可只有吃得干干净净的鱼刺和啃得一空二白的海蚌壳,唉!上帝捉弄人,有什么办法呢?桑娜只好一次又一次地画着十字,保佑全家能吃饱,人人健康哩!时光真是折磨人,桑娜把用仅有的鱼骨做出的汤倒进杯子里,喂给宝宝,他们终于喝了下去,不哭了,咯咯地笑了起来。孩子们高兴得直亲他俩的小脸,桑娜紧缩的眉头也放松了,慈祥地抚摸着一颗颗紧挨着的小脑袋。

傍晚,狂风奇迹般地停止了,粉红色的夕阳染红了半边天,孩子们迎着海风,愉快地在沙滩上洗起了小脚丫。渔夫也喜上眉梢地乘着船满载而归,又能饱餐一顿了,他们欢笑着,飘荡在沙滩,飘向了海洋……

范文五:《续写《穷人《

“你瞧,他们在这里啦。”桑娜拉开帐子。

渔夫看到孩子们安详的睡着了,严肃的脸露出了会心的笑。为了养活七个孩子,渔夫知道自己的责任更重了。

……

晃眼,十几年过去了,桑娜一家子在极端贫困的生活条件下,终于熬到了十月革命的爆发。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七个孩子看到夜以继日的父母,脸上已布满风霜,身心憔悴、疲惫,这一情景让孩子们很心痛。于是,孩子们齐心协力,小小年纪一起下海捕鱼,虽然捕的鱼数量不多,可他们已经很满足,正兴高采烈的准备回家,却被鱼村的恶霸逮了个正着,把他们手里刚刚捕来的鱼抢走了,嘴里恶狠狠地抛下一句:“哼,这些鱼还不够你家的税。”

老渔夫看到后,昂天嚎啕:“上帝啊,可怜可怜我们吧,你让我们穷人怎么活啊?”捕鱼的生计很难为续。七个兄弟决定到城里去打工,用赚来的黑面包养活父母和自己。

虽然十月革命已胜利,但是社会还是很动荡人们还是吃不饱、穿不暖,七个兄弟由于肯吃苦,都找到各自的工作,别人下了班,而他们还在努力的工作着,干那最脏最累的活,为了多赚那么一点点的黑面包。而老板太苛刻,并不领情,不打即骂,只想榨干他们身上的血汗,就像吸血鬼很贪婪。而俄国内战爆发,民不聊生,尸体遍野,战死、饿死、病死到处凄凉一片。

七兄弟在城里亲眼目睹,多多少少了解了列宁的苏联红军。为了彻底改变现状,他们一起加入了为穷人打天下的苏联红军。部队里,兄弟一条心,作战英勇、所向披靡,取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而在后方的父母也受到苏维埃政府的帮助,生活上的温饱已不成问题,解决了孩子们的后顾之忧。勋功章和捷报频传,渔夫的脸上露出了从来都没有过的笑容,对着桑娜说:“孩子们都长大了,咱们对得起西蒙,也可以放心了。”

七兄弟奔赴在各个战场,为推翻旧政权的势力,为列宁提出的创建社会主义目标浴血奋战。直至战争结束,虽然他们身体上都负过伤,但他们都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兄弟们相约从各自的部队,向那海边的小乡村聚集,和父母团圆。

小屋里传出阵阵轻松愉快的欢笑声……

范文六:《续写《穷人《

桑娜拉开了雪白的帐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西蒙的两个孩子,旁边,是桑娜和渔夫的五个孩子。这七个很小的孩子,正躺在床上睡觉,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桑娜抱起了西蒙的一个孩子,苦笑着对渔夫说,我们该怎么办,怎么才能养活这么多的孩子啊!如果这两个小孩有什么损伤,我们该怎样面对西蒙的在天之灵,说完,桑那的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似得,止不住的往下流,豆大的泪水滴落在她的衣服上。手背上。渔夫望着床上的几个小孩缓缓地向桑娜走来,他就像一位慈爱的老者似的,轻轻的,用手拂去了桑娜的泪水,说桑娜不用怕,咱们一定能够挺过去的,只要你我少吃一口饭,西蒙的两个孩子不就有饭吃了吗,我相信西蒙的在天之灵,一定会保佑我们的。好了,我们补好渔网就去睡觉吧。嗯,好吧,说着,她把怀里的孩子放下,便去补渔网了。此时桑娜家的老钟,沙哑的响了一下,两下,三下……

第二天,桑娜拉和渔夫早早的起了床,将她们的女邻居西蒙埋葬了,他俩在西蒙的坟墓前,沉默了良久。过了一会,桑娜说,去吃早饭吧,于是夫妻俩就回到了屋中,吃完饭,渔夫便开着小船去打鱼了,桑娜倚在门上,望着晴朗的天空和丈夫远去的背影,喃喃的说,愿上帝保佑我们。

篇4: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那满地的金黄】

街上车来车往,人头攒动。

街道两旁,有着许许多多的妇女在卖着桔子。

她们在地上铺一层布,把一堆新鲜的桔子摆在上面高声叫卖。在她们之中,有一个老妇。

老妇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干瘦枯黄的手指像老树枝一样拨弄着地上的桔子,偶尔发出的一声叫卖,也是沙哑无力的。

别的妇女的叫卖声一声高过一声,桔子也很快就卖了出去。人们似乎视老妇为透明,连带着老妇的桔子也不受欢迎。老妇的桔子并不比其他人的差。可是却没人愿意在她的摊位前驻足。

也许,人们总是喜欢光鲜亮丽的外表吧。

老妇安静地坐在一那个角落,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目光却不带一丝乞求,没有平常小贩眼里的期望。她偶尔伸出那像枯树枝一样的手,拨弄桔子……

一位打扮得时尚年轻女郎拎着包走了过来,脚下的高跟鞋敲击着地面发出“叭嗒叭嗒”的清脆响声。

那高高的鞋跟一不小心勾住了老妇用来垫桔子的布,布被高跟鞋越拖越远,桔子滚落了一地,金黄金黄的布满了一街道。

女郎注意到了“高跟鞋”的异常,厌恶地看了一眼被勾住的布,皱了皱眉,“真晦气!”像是没有看到那散落一地的桔子,眼中没有一丝歉意,扬长而去。

老妇手足无措地看着一地的金黄,慢慢地移过去捡起那块被拖了很远的布。一个戴眼镜的女孩看见了,走到老妇面前,默不作声地蹲在地上开始帮老妇捡起散落一地的桔子。

在老妇身旁卖桔子的妇女看到了这一幕,扔下手中的桔子,也蹲在地上帮老妇拾起桔子。

街道两旁的行人看到了这一地的金黄。一个中年男人立刻反应过来,三步并作两步也跑过来帮助老妇捡桔子。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捡桔子的队伍中,一个个金黄的桔子被人们捡起递到老妇手中。

老妇感激地看着这些人,想要把桔子送给那些帮助她的人。一转身……

女孩把桔子轻轻放在老妇身旁,扶了扶眼镜,走了。

妇女回到了自己的摊位,继续叫卖着。

中年男人拍了拍手上的灰,扭过身进了旁边的书店。

街道上车来车往,人头攒动,老妇人这里成了靓丽的一点……

篇5: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哦,那遍野的黄花】

那是一个黄花遍野的季节,他们相识了。雪儿19岁,莲儿18岁。

他俩同在一个班,开学没几天,他们便很熟悉了,上课的时候,常在一起研究学习上的问题,下课经常和同学们谈天说地,毫无顾忌。

不久,同学们发现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雪儿突然变得沉默寡言,喜欢一个人在角落里发呆,好奇的同学终于发现,雪儿的视线总在莲儿身上,他一定是爱上莲儿啦,大家偷偷议论着。

莲儿病了,请假回家休息了几天,雪儿像没了魂儿,一有空闲就拼命在球场上自己投篮,每次都是汗水湿透衣衫。回到寝室,他就出神的凝望着天花板。莲儿终于回来了,雪儿立刻变成了快乐的小鸟,每天都笑得那么灿烂。

转眼,临近期末了,雪儿和莲儿成了学习上的一对伙伴,相互给予支持和鼓励,所以他们心里根本就没有挂科这一概念。可是,雪儿他怕失去莲儿,他多想告诉莲儿对她是多么喜欢,可雪儿不敢,他怕莲儿不接受会让他离得更远,于是,雪儿只能一有时间就在角落里偷偷看着莲儿,三餐后的寝室窗玻璃上总是印着他的脸,眼睛死死盯着从食堂出来的莲儿。每次放假,莲儿返校的时候,刚进校门迎接她的就是雪儿那张熟悉的脸。就这样雪儿偷偷的看着莲儿两年。

那年的夏天,班长组织大家去郊游,那正是黄花遍野的季节,莲儿在黄花丛中像翩翩飞舞的蝴蝶,雪儿远远地看着,同学们都想成全雪儿,都悄悄地离开,只有雪儿和莲儿了,他们唱啊,跳啊,雪儿突然抱住了莲儿,颤抖地说:“我爱你”!莲儿听到了雪儿那剧烈的心跳,那么有力,急促,但莲儿立刻挣脱开来,她觉得雪儿亵渎他们的友谊,大声说:“我讨厌你”!

从那以后,他们之间没了友谊,莲儿总是和雪儿拉开距离。可雪儿却愈加爱着莲儿,现实使雪儿陷入痛苦与迷茫,他又总出现在篮球场,疯狂地把篮球摔得砰砰直响,同学们知道,他是想在疲惫中遗忘,但是,雪儿终于战胜不了自己,闭上眼,总是莲儿那可爱的脸,明明近在咫尺,心却那么遥远,多么残酷啊!

时间过了一天又一天,莲儿也习惯了总看她的那张脸,渐渐地开始对雪儿有了好感,他们在毕业的前一天和几个要好的朋友一起去游玩,那仍是黄花遍野的时候,盛开的黄花是那么耀眼,它们一片一片,雪儿告诉莲儿,毕业了我们也会经常见面。

第二天,雪儿送莲儿到了车站,列车徐徐离开站台,雪儿的心空了,莲儿看到的是张模糊的脸,她擦干眼泪强作笑脸.

遗憾的是在毕业以后的日子里,雪儿和莲儿相距遥远,各自的事业使他们的见面有了局限,渐渐地,莲儿的心离雪儿越来越远,雪儿赌气离开了莲儿。不久,雪儿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很普通的姑娘。

听朋友说,雪儿生活很平淡,没有爱,只有责任,他不爱他的妻子,因为莲儿,他后悔当初和莲儿赌气,也害了他妻子这个女人。雪儿说:莲儿是我的最爱,我的初恋,我永远无法忘怀。

又是一年夏天,黄花遍野,那颜色那么扎眼!

篇6: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都是网络惹得祸】

他,在异国打工,每每无聊时,总喜欢打开电脑,寻觅故乡影子。一次偶然机会,一位男同胞跃然屏上。思乡的情结让身处异国的他感到阵阵兴奋,手指迅速而优雅地在键盘上搜索敲打。经过一番交流,对方也是一位在该地区打工的老乡。同是天崖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同病相怜的他俩,很快就结成了好兄弟。已婚的他,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比他小几岁的拜把兄弟,那年他俩一起双双回国探亲。

在祖国故乡期间,相互串门自不在话下。

他有个妹妹长得蛮好看,拜把兄弟过来串门,一眼就看上了他妹妹。在他的凑合下,他妹妹与其拜把兄弟很快结成爱的涟漪,拜把兄弟成了他的妹夫。

随着时间的流逝,照旧在异国打工而家眷留在中国的他俩约好,每年回家探亲采取接替办法,一个先回国探亲,一个留守异国,这样轮流对换,好让家中的亲人感到更多的温暖。

可万万没想到,他妹夫回国期间竟会与他夫人产生暧昧关系,他被一直蒙在鼓里。

今年,轮到他年关先回中国探亲。都说“小别胜新婚”,可他一年才回家一次,妻子却不冷不热,让他难于捉摸。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细心的他不动声色,暗地里向自己的母亲吐露自己疑惑的心迹。当他从自己母亲口中听到有关妻子与妹夫的流言蜚语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曾经深深的爱着自己的那个她,竟会与自己耳鬓厮磨的拜把兄弟兼妹夫做出这等龌龊的事,令他心如撕裂般沉痛,痛得无法呼吸,伤心怒愤涨满了他的胸腔,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让他戴这样的绿帽子不气死才怪。屏息以待,抓奸抓双。

他精心导演了一出双潢戏,谎称自己回他国去打工,通知妹夫回国探亲,自己却躲藏在朋友处等候时机。果然不出所料,奸夫淫妇当场被擒,真相暴露,两个美好的家庭就这样双双破裂。

都是网络惹的祸,不然,他哥妹俩也不会受到如此的凌辱,成了街谈巷议的话柄。

篇7: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林冲棒打洪教头》前传】

记起林冲这个人,相信你一定不会陌生吧!凡是读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武艺高强,有勇有谋的人。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名叫《林冲棒打洪教头》,你可知道这个故事的前传,今天就让我给你介绍一下吧!

林冲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妻子张氏。在一次庙会上,被当朝太尉高俅的儿子高衙内调戏,幸亏林冲即使喝止。从此,高衙内便怀恨在心,并与父亲高俅设计了一条陷害林冲的计谋。

那一日,林冲与结拜兄弟鲁智深一起在一个酒馆喝酒,只见一个大汉走进来,将拿着的刀往桌子上一拍,怒气冲冲地说:“这么大的一个东京,竟没有一个认识兵器的!”林冲听罢,走到那汉子面前,把刀抽出来一看,只见那刀青光夺目,冷气侵人。讨价还价后,便将刀买了下来。

第二天,高俅派人让林冲带上那把宝刀到府上看个究竟。那侍卫带着林冲走进几道门,来的一个空旷的场所,便去禀告高太尉去了。只是半天不见一个人影,林冲等得不耐烦了,便抬头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四个大青字:“白虎节堂”。这可是商议军机要事之处啊!林冲不由得吓出了一身冷汗。这时,高太尉带领一队人马冲了出来,大喝道:“林冲!你知法度否?手拿利器,莫不是来刺杀本官?快给我将他拿下!”林冲百口莫辩,高俅命人将其刺配沧州。路经柴进庄时,自大的洪教头硬要与林冲比武,结果以惨败告终。

古今中外,有许多英雄在面对黑暗势力时勇于作斗争,令我十分佩服,我把他们的事迹铭记在心。

篇8: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

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

一部不足百页的作品,却能让一代代人一读再读。我从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写中,进入了老渔民桑提亚哥的晚年生活。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保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通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后关头,终于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己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己:“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忍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副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尽生命的能量,为自己的理想追求过、奋斗过的老人,不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吗?这样的人生应该无怨无悔。

篇9: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黄金海】

“集合!”水手的手一颤,失落了手中的小铁块。“叫嚷什么啊!可恶的船长!”他咕嚷着,一脚把铁块踢进船长室,旋即跑上甲板。

“集合!集合!”船长叫嚷着,不耐烦地看着眼前稀稀拉拉的人群。这群讨厌鬼,还不是时间紧迫,不然,怎么可能拉来这么一帮水手?他嘀咕着,望眼四下,看人差不多齐了,说道:“各位,我举行这次航海的目的众所周知,是为了跟随我们伟大的西班牙皇家舰队司令哥伦布的足迹,去探寻印度的财富。”下面的人群耷拉着应和着。“但是,这只是次要的!我的目标,是找到印度上的黄金国度皮兽并征服之!”“黄金!”人群中顷刻间迸出一双双晶亮的目光。船长调高音量说道:“没错!”那里的国王用金制的酒杯喝酒,他们的黄金像我们的废铁一样不值钱!人群安静了,眼睛齐刷刷地望着船长胜利的笑容。“如今,没有一艘船,一支舰队开赴向那个黄金国度——除了我们,”船长说道,“只要我们足够团结”“对。”“足够快”“对”。“就意味着我们有足够的能力支配那股巨大的财富!”“对!”人群中爆出了一声巨大的回应。“所以,请每个人守好自己的岗位,不出一周,黄金就是我们的了!现在,各就各位!”人群瞬间四下散开,船主帆被撑至最大,甲板上人们各自用尽气力完成自己分内的事——这是一帮多么优异的船员呀!当然,是在黄金的驱使下。船长放下思绪,走进了船长室。

一周后,这艘由欧洲出发的帆船临近了秘鲁海岸,也就是所谓的黄金国。瞭望台上,一双双迫切需要黄金来填充的,如狼似虎的目光来回扫射着大海,似乎要把海洋看穿,一直看进秘鲁国那闪亮的国库。然而,海上一片空旷,明天早上,你们将看到它。般长的证据中透出十足的自信。但,他还是快步跑回船长室,仔细观看他的航海图去了。

翌日,“我们什么也没看到!”船长被愤怒的船员把船长拉出船,押上了甲板。船长眨巴了两个惺松睡眼,放眼望向远方的同时,口中念叨着:“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碧海静静环抱着船,远方,水天一色。

船长发了疯似地冲开众人,踢开船长室的木门,双手抄起身边的海图,对准罗盘上的方位后研究起来。“不可能,就在这儿!”“黄金在哪儿”众人眼中失掉了光彩,“就在这儿!只是……只是它……不可能!”“黄金在哪儿!”众人声音中透出了难以压抑的愤怒——为了那个如今已是子乌虚有的黄金国,这一个星期他们以超常的精力对抗着海上的狂风暴雨,这为了什么?船长瘫倒在地,他知道,这帮人会怎么对付他。

又过了一天,船长被狂怒的人们丢进了“黄金海”,大副成为了船长,他决定原路返航。船长至死也不明白,黄金,他出海唯一追寻的财富,最后成了终结他的屠刀。

然而,当船返航时,船员们惊讶地发现,他们的起始点,欧洲,古老的欧洲,消失在了茫茫大西洋中!

没想到,真没想到。

众人得知消息后,纷纷涌上船艏,眺望着似乎不久前仍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的西班牙港。如今,却只是一片汪洋,众人怅然望着大海,困惑中仍是困惑,迷惘中,一片诡异升腾而起。

“不许动!那是我的!”一名水手飞扑向一个伸手向他干粮袋进军的另一名水手,不想一声爆响后,他倒在了血泊中。一名随船教士披头散发,双眼无神地终日游戈在船中,“上帝愤怒了,淹没了这的一样,我们,是上帝的选民……”他念念有词,游荡着,正如这艘游荡海面上不知何去何去的航船。而船长室中,大副、二副以及所有仍剩几丝理智的人翻找着所有航海资料,检查着所有航海仪器——他们不求答案,只求心安。

然而,被装在办公桌正中央的精美罗盘,没有一个人决定动它。

红色的箭头,如石雕般,木然指向前方,没有一个人想过为什么。

几周后,船上最后一桶面粉空了,人们互相拔刀相向,为的是对方手上的粮食口袋,一时间,喊杀声不绝如缕。没想到,这些人在理智与生存中,果断选择了后者。

罗盘静指着前方。红色的箭头,如血,更似剑。

又过了几周,最后存在下的几个人吃尽了最后的粮食,在饥饿的灼灼目光中,他们,不,它们的刀开始收割对方的血肉。

没想到,真没想到,在人性与生存中,他们又果断选择了后者。

罗盘静指着前方,岿然不动的箭头,似乎引领着人们驶向灭亡。

最后,仅剩的那个水手,从对手身上抽出了刀,静静走向了全船人之前动也不敢动的火药桶。

没错,他要与船同归于尽。

巨响过后,船,缓缓下沉,罗盘,也浸入了冰冷的海水中,在罗盘下,那个一直被众人认为最安全,最正常的地方,赫然吸着一块金子。它不大,却改变了整船人的命运。

没想到,真没想到。

篇10: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冬蛰 】

纷纷扬扬的大雪下了一夜。

阻了行人的归路,恼了旅客的情思。

酒馆好似埋在雪里开的,蒙上一层厚厚的屏障后,再也看不清了。

远远望去,惟有店家反复擦拭过的店前一盏大红灯笼极为鲜明。一点红,摇曳在风雪里,晃在每个远行人的心上。

经过的人搓了搓通红的手,看见这红灯笼心也痒了。谁不想进去烫起一碗热酒,配一盘熟肉暖暖肚子呢?

小酒馆热闹起来。雪片被凌乱地抖在空中,像一簇蓬飞的草团。

掌柜本该舒适地坐在柜台旁。毕竟这霜雪寒得刺骨,店里倒是热气腾腾。但是,店前独立许久的白衣人令他颇有些好奇,他便起身去了门边。

他开了门,拾了门前竹竿打算把门边的雪扫一扫。经过白衣人身边,他笑道:“客官,不进点来坐一坐么?这雪看是要下好一会儿啊。”这人身材高大,估量八尺有余。掌柜一看,才知,他穿的原来是件红裘,被雪淋得白了。

白衣人缓慢向掌柜这边看过来。唇红齿白,眉目细长。浓眉微翘入鬓,眸子薄霜如镜,额头到眉梢隐隐约约有一道狭长的伤疤,已淡得快看不见了,却也醒目。

他沉吟片刻道:“也罢。掌柜,与我热碗酒,切碗素菜来吃。”说着,步入店堂,拣了个清净角落坐下。

白衣人脱去斗篷,露出里边一件绛皂色的袍子,是平庸的样式,袖口几处微有绣花。可那布料轻盈通透,稳重华贵,一看就不是穷人家能穿得起的,这与他面目上的狼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店里伙计见了这件袍子,愈加恭敬地对待他。

酒是好酒。白衣人独酌着,静坐在一隅看来往的人们,一言不发。

门外白雪纷飞。白衣人的目光不在酒上,似乎也不在店中的任何一处地方。他的目光穿透过木门,和门外鹅毛大雪相缠绕。

小酒馆里吵闹声划拳声不绝,风雪愈来愈大了。

冗长的吱呀一声,门开了。门上堆积的雪扑簌簌地落下,飞入门前的雪中,了无痕迹。

嬉闹声没有因此停下,白衣人的视线却偏了。他直看向那个刚刚进来的人,目光里说不清是什么。

那倒是个一表人才的儿郎。凛凛一躯,身长八九尺。结束齐整,腰系佩玉,弯刀横握,镶玉的乌黑抹额微束起长发,着一身胡服,更显出矫健身量。细看时,才能看出他的眼眸却是碧色的,原来是边疆的胡人。

正值战争的休战期。酒馆所在的地方,是两国协约的一块放缓地带。两方军民任意出入,不能在此伤人。有少数民族的人来往,也不奇怪。

那人也看到了独自喝酒的白衣人,他自怀中随手掏出根金条,啪地丢在柜台上,言道:“拿坛酒来!”一面径直步向白衣人那桌。

人坐定了。白衣人漠视那人仰头喝酒,并不做声。

那人半坛酒尽,斜了白衣人一眼道:“想必还认得我?你倒有此雅兴。”

言语里有不声张的敌意,白衣人看他一眼,意在彼此彼此。

重重一声,那人把酒坛拍于案上。又是嚯的一声,长刀已经出鞘,有如长虹贯日,直逼向白衣人胸口。旁近的人面面相觑,一时安静下来。

“不怕么?”那人冷笑,有意侧着刀锋似要逼入。

“在此地,谅你不敢放肆。”白衣人终于开口,“况且,杀了我,又如何?”

“杀了将军,叫将军与妻儿团聚如何?”

话音未落,白衣人衣袖微翻,整张木桌已倒插在刀刃上,整桌酒菜都被掀翻了,酒浆溅了一地。白衣人怒目一瞪,起身大喝:“你竟卑鄙至此!”

原来白衣人是汉族的将军,那人却是胡人可汗之子。前些时日,胡人乘将军妻儿来探访之际,使计擒了将军妻儿。将军为国家大义,远赴边陲,与妻儿音信难托。而今知晓妻儿至此,他是万般滋味涌上心头,恨不得手刃面前之人。

那人放低了声音:“将军可曾记得舍妹玉芝公主?”

将军道:“战争如何能不流血!”眼中怒火不减。

那人复冷笑道:“战争因你们而起!”

将军恨恨一瞪道:“若不是你们胡人一而再地侵扰边境,我等又怎会起兵?!”

那人亦放声道:“若不是汉人欺压,我们怎可能侵扰?!”

将军愣了片刻,眼前浮现出他破敌军阵营时,面前何其萧条的景象。与胡人的凶猛截然不同的是城内,到处是落败。房屋都变作了残阙,胡人妇女泣不成声,只有些老人手拿祭神的器物在祷告,不停地祷告。他亦想起自己秀丽的家乡,是一派山清水秀,小儿在杨柳岸边捉知了,回头对他嘻嘻一笑。

将军神色微缓,语气放平:“本将与公主逢于战中,本是敌我之分,一时剑起,教公主花颜凋零,命断沙场,是一人之责。胡人战士骁勇善战,我汉人军士亦是英姿飒爽,本也都是战争所迫,才不得已……”将军的声音愈加悲愤凄凉,“可为何要害我妻儿!”浓眉拧在一块儿,像一块化不开的坚冰。

那人忽而笑了几声,将刀复还入鞘中,稍理衣衫,微侧身道:“将军不愧所负盛名。小可着实佩服。可我族亦是爱好和平,两国若是交好,停止战争,岂不是更好?将军莫怪,前些道将军妻儿已故的言语,不过试探而已。”

将军惊喜回身答道:“我亦有此志。想我两国烽烟不断,原因道来甚是简单,若早能各退一步,避免战乱,皆大欢喜。令妹之事,不予追究,感激不尽。”

那人眼眸刹那间黯淡下来,勉强说了几句客套话,将要辞去。忽听得将军道:“且慢!”

只听到身后哗一声拔尖声,将军捧剑在手,向前一步道:“玉芝公主的配剑,教我拿了,特此归还,也算是让公主魂归故里了罢。”

那人双手颤抖着拿回剑,眼里满是怀念。

休战是漫长的蛰伏。

酒馆的伙计打理完店里,却还是大雪纷飞。人影在雪中迷离。

后来将军才知,那人虽是可汗之子,却对汉家文化别有兴趣,本就是不愿打仗的。经过与可汗商议,便让他作为外交使者出使都城。

自此,两国友好往来,和谐共处。因将军有功,封侯加官,皇帝命他带妻儿回京朝见。

冬蛰过去了。积雪融化,小酒馆在早春的暖风中更添一份喜庆,那盏红灯笼悠悠地,闪烁依旧。

篇11: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考试之前】

还有一个小时就要考试了,她和其他学生一道坐在教室里。紧张的气氛充斥着整个教室,同学们都朗朗地读起了书,似乎想利用这最后一丁点时间,把所有的知识塞进脑袋。老师扫视了一下教室,满意地点了点头。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坐在角落里的她。

她穿着雪白的连衣裙,桌上收拾得十分整洁,仔细看她,秀气的眉毛下,有一双清澈如潭水的眼睛,此时深不可测;她又单纯得如同一个孩子一样,长长的睫毛闪动着。

她还在想着昨天晚上的事。她平时成绩优异,备受老师亲睐;班上还有一个同学陈露,整天不学无术,还嘲笑她是个书呆子。可是,因为她的老爸是市长,于是,老师也得让她三分。

昨天晚上,陈露的爸爸突然来找她,叫她代替陈露去中考,然后拿出一叠钱说,如果她答应,就把钱给她。她开始坚决地拒绝了,可是她一回答,便看见了高位截瘫的老爸,想到了高昂的医疗费,决心又不禁地动摇了。终于,她答应了。

突然,身旁好朋友林青的说话声将她从回忆中拉了出来,还有十分钟就要考试了,难道她真的要代替陈露去考试吗?看着陈露正在与旁人高谈论阔,飞扬跋扈,她的心如刀绞般一点一点疼。回过头,发现陈露的爸爸就在教室边站立。

她开始在黑与白之间艰难地抉择着:陈露的爸爸既然会做出这样的事,那么他肯定也不是一个好市长,又想起了贪污的下场。终于,她毅然大踏步地朝陈露的爸爸走去,为了他,为了自己,为了陈露,也为了人民能有一位好市长,她迎着刺眼的阳光朝他走去……

篇12: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王位】

她是大公狼派克的爱妻。派克是群体中的王,是至高无上的帝王,而她就是王后!

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她花斑可是狼群中的“西施”。蜂腰宽肩,肩上有两块对称的斑点,像两只蝴蝶飞在她的身边,使她显得更加妩媚。

她天天和派克在一起看日出,看日落。派克对她很好,每次狼群抓到猎物了,派克马上把那热气腾腾的肠子带回来给花斑。在人眼里,肠子并不是什么美味,可在狼眼里,肠子糯滑可口,是狼的最爱。派克每天都给她送来最好的食物,因为花斑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看着肚子里跃动的小生命,花斑感到无比幸福。

可上天却和她开了一个恶意的玩笑。那天,花斑正在分娩,一只年轻的大公狼却站出来与派克争夺王位。他叫黑黑,是狼群中的优秀大公狼。他才三岁,在狼的生命中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只见他轻蔑的望了一眼派克,仰天长啸。花斑看着洋洋得意的黑黑,心想:唉,你这来的也太不是时候了吧?我正在分娩,要是派克因为我而分了神,该怎么办哪?哦,不会的,派克不会有事的,他是狼王,不会有事的。花斑一边想,一边为派克默默地祈祷。

不一会儿,派克和黑黑就打起来了。狼牙对狼牙,,打得不可开交。黑黑把派克咬得狼毛飞旋。乍一看,还以为黑黑占取优势,可仔细一看,派克的狼牙始终对着黑黑的脖颈,口口致命,而且把自己的脖颈保护的很好,始终不露出破绽。而黑黑毕竟初出茅庐,技巧、动作都不熟练,只不过是用牙齿疯狂地咬罢了,可狼的身体比钢筋还硬,只要不咬到脖子和腰椎,什么事都没有,顶多咬掉些狼毛,其他一无所获。

几十个回合下来,黑黑累得口吐白沫,直喘粗气。而派克呢?依然精神饱满。眼看胜利在望,花斑却因为分娩的痛苦而发出了一声嗥叫,派克处于对妻子的关心,急忙转过头去看花斑,脆弱的脖子毫无保留的露了出来。黑黑看准时机,用尽全身力气用力一扑,狼牙准确无误地刺进了派克的喉管,只听见“嘣”地一声,派克的喉管断了。他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倒在了地上,鲜血不断从喉管中喷出。

派克死了,黑黑成了新一代的狼王,狼群纷纷涌向黑黑,庆祝新狼王的诞生。花斑傻了,无法接受这瞬间的巨变。她生产完毕,两只雄狼崽映入花斑的眼帘。花斑这才缓过神来,帮狼崽舔去身上的胞衣,对着派克的尸体大声痛哭。她愤怒的望向一旁正幸灾乐祸的黑黑,心里燃起了复仇的火焰。

篇13: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王老急奇遇记】

昨晚偶得一梦,早起醒来,迟迟没有起床,琢磨这梦境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想起红楼梦开篇亦是全因贾宝玉的一个梦,于是将梦境稍加整理,原文记录如下:

古有木石前盟,今有老急传奇。

话说这一天,灵吉菩萨去找赤脚大仙、观音菩萨斗地主,归来路上,眼见天色已晚,不由得急驾祥云

归府而去,急匆匆间转头,发现不见了身边的善财童子,也不知这小丫头干嘛去了,整天迷迷糊糊,莫不是在哪困着了?

灵吉菩萨掐指算来:哎呀,不好,这小丫头今世与凡间的一名唤作王老急的有一段不解之渊源,今日已到期,这小丫头,恐怕难逃“劫数”,我先去找她回来再说。

灵吉菩萨掉头寻找来时的路,只见善财童子,站在那里歪着个头,两眼盯着凡间的一切,似是痴呆。

灵吉菩萨一声断喝:呔,善财小儿,不随你主回家,在这作甚?

善财小童子回过神来说道:主,我看见凡间中国有一男子整日耕耘在银屏之上,文章写得甚是好看,竟一时看得入迷。

善财小儿,唉,看来你也是凡心不改呀,看你等如此痴迷摸样,我今就放你下凡而去,限你三日之内,速速返回,如有违背,定罚不饶。

我的主啊,那我可就真的走了哦。

嗯——不可得意忘形,想起人间自有安徒生的《美人鱼》——一女子爱上王子的悲惨故事,你若想下凡,必将承受文中那一女子的千般之苦,万般之痛,我将你化作一只不能言语却聪慧无比的猕猴下界而去,你可愿意?

我愿意。

承受人间的千辛万苦,也将在所不惜?

是的,我愿意承受。

唉,似你等痴迷小儿,不知人间苦,谅你也难以回头。如此,亲,记住,哪日你看到你身上的猴毛掉落,化成一天仙美女,既是你的归期,去吧……

再说凡间的王老急,王老急本不是他的本名,人家大号:王宝文,只因此人有三急:说话急,走路急,做事急,故人送外号王老急。

此人四十来岁,长的那是英姿飒爽,气宇轩昂,可称得上是人间一美男子哦。

这一天,王老急六点准时起床,拉栓开门,只听得“扑通”一声,不知什么东西跌进门中,砸在老急的脚面之上,王老急睁眼细看,原来是一猕猴,老急就想了,这穷乡僻壤,无山无水的,哪来的猕猴。

但看到小猕猴早已冻僵,就把它安置在炕头上,盖上被子,老急去烧火做饭,七点半叫醒儿子起床吃饭上学,期间看到猕猴已然醒来,瞪着圆溜溜、湿漉漉的小眼珠看着老急,老急就想:这小东西煞是可爱,醒了,它自己愿意走就走,也不去管它。

王老急把一切事务安顿好,打开了电脑,这老急上网不玩游戏、不偷菜、不聊天,偏偏喜爱文字,两年的时间文章写了数百篇,对于文字的那份痴迷,简直不可以用文字来描述的清楚的。

王老急写到酣处,拿起杯子饮了一口茶,咂了几口,感觉不对,茶我还没有沏,哪来的热乎茶水,扭头观瞧,只见这小猕猴在一旁嘻嘻傻笑,老急笑起来——这小东西真是可爱,还知道给我端茶倒水了?比我那老儿子可强多了,呵呵。

忽然想起小猕来还没有吃饭,想必已经饿了,就拿出米饭、鱼来招待,小猕猴也甚是欢喜,把米饭扔得满地到处都是,鱼却吃了个精光。

王老急摇头笑道:唉,你这小东西,不是是何处尤物,无缘无故讨扰俺老人家,没办法,看来我也只有欣然接受了……

篇14:走进小说天地初三作文精选

【仲夏之夜】

夜晚,又再次降临。我抬起头,看着那绚丽的星星在夜空中奔跑着,画出了一幅图画,此时,我在想:它,还在那里吗?

我随着父母从小在森林里长大,学会了各种生存本领,日子虽然有趣,但还是平淡的过着。事情是从那一天开始的……

在那个出现了火烧云的傍晚,我百无聊赖的走到了那一棵古老的,参天大榕树下。平常我总会爬上树,在树丛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一个又大又甜的水蜜桃,一朵鲜艳而美丽的花,或是一把带着荧光白的短绒毛……而现在,我不想再爬上树,而是奋力一跳,手伸进了最矮的树丛中,在里面摸到了一个又软又柔的东西。我把它扯下来,发现是一只硕大的兔子,他好像受到了惊吓,猛的跑到离我有些距离的地方。我仔细打量着他:一对肥大的耳朵耷拉着,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忽闪着,它还有一身雪白的绒毛,发出了淡淡白光,浑身散发着高贵的气质。我情不自禁的向前走了一步,想仔细看看他,谁知那只兔子却大喝一声:“凡人,你不要乱来!”我吓得坐到了地上,心中有点惧怕,这只会说话的兔子。可是它说完话后却直接晕了过去。

当兔子醒来的时候,它正躺在我的桌子上,它立刻跳了起来,警惕地看着我,问出来一连串的问题:“你是谁?这是哪里?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同样紧张的说:“这里是我的家,你的背后有一道伤口因为裂开,所以晕倒在了地上。我把你救了回来,抹上了草药湖,你已经好多了。而我就是你口中的凡人,对了,你是谁啊?”“多谢救命之恩,”兔子感激地说道,“我是兔神,家在另一个世界,哦,我叫小团。桌子上这是你的面条吧,我饿了先吃几口,请不要介意。”我看着眼前这只能说话还会吃面条的兔子,不禁和他多聊了几句。在聊天中,我知道小团住在另一个世界,而只有在出现火烧云的傍晚,在那棵老榕树上才会打开两个世界的穿梭门。小团对人类有警惕性,是因为人类伤害过它的同伴,并且还揪过它的毛,但是现在,小团已经完全信任我了。我问小团什么时候回去?它说它要等到下一个出现火烧云的傍晚,是在三个月后。

在这段时间里,我并不孤独,因为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陪我玩。我还为它做了一个树叶小窝。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次,我和小团在一片小丛林中玩耍的时候,一支利箭射中了小团,它,痛苦地呻吟了一声,随即听到了村子里猎人的叫喊声:“快,我射中了一只肥兔子,来捉呀!”小团飞快的说了一声:“后天是火烧云日,我会出现在……”它跑了。在下一秒,一群骑着骏马全副武装的猎人,出现在我的面前,其中一个厉声喝问:“小朋友,那只肥兔子往哪跑了?”“那……那边……兔子往那边跑了。”我指着小团逃跑的反方向,结结巴巴的说。猎人们急忙去追赶,我嘴上松了一口气,可是心里却忐忑不安——小团现在怎么样了呢?我边想边快步走回了家。小团说它会在后天火烧云日出现,会在哪儿呢?对了,肯定会在那棵老榕树下。尽管我这么想,觉得放心了一点,但是还会在吃饭的时候突然跑出门外,或者在睡觉时底下的小窝有没有白色的身影。在这两天里我几乎把整个森林都找遍了,可是连一把白色的绒毛也没有找到。在火烧云日的下午,我伤心极了,垂头丧气地爬上了那棵古老的大榕树,心里想着他一定不会回来了,将这段回忆收藏起来吧……“喂喂发什么呆呢!”一句话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我缓慢的抬起了我的脑袋,只见那白色的绒毛,胖嘟嘟的脸上一双红宝石吃惊地望着我,我破涕为笑,抱起了小团,任凭高兴的泪水肆意流淌。“哎哎,别哭了,我这不是平平安安回来了吗,快抹一下鼻涕吧,都滴到我身上了,”小团一脸嫌弃地说,“对了,今晚,在兔子们的世界里,有一场名叫仲夏之夜的流星雨,你要陪我一起去看吗?”我笑着点了点头:“好呀。”

火烧云伴随着穿梭门降临了,我拉着小团的耳朵,飞快的跑进了穿梭门里。

“哎哟!”我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爬起来,眼前是一片悬崖,悬崖下面是一片辉映着淡蓝色波光的大海,海蓝的像梦幻。小团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身后还多了一群可爱的小兔子,它们顶着两块大圆石头,一块是蓝色的,另一块是白色的,我们各挑一块石头坐下。夜,悄悄的飘来了,在浓的像墨的黑夜里,一颗小流星悄无声息地划破了天际,紧接着,一颗又一颗璀璨的流星奔跑着,拖出了一条长长的尾巴。“好美啊!”我感叹道。“快许一个愿望吧,”小团提醒我,“很有效的哦。”我双手合十,轻轻地在脑海中许下一个愿望,突然间,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飘了起来,小团的身体也飘起来。那群小兔子在夜空中围着我和小团奔跑,小团淡雅地笑了,留给我一句话:“谢谢你,留给我美好回忆的人……类……”

我晕了过去,醒来时躺在我家的床上,床上有一块乳白色的大石头,上面刻着一个男孩和一只兔子在看流星雨,我把石头翻过来,背面竟然是海蓝色的,上面写着……

“好好珍藏这份美好的回忆,这不是真实,也不是梦幻。再见了,我的好朋友——人类。”“再见了,小团。我一定不会忘记你的。”我想着,脸颊划过了晶莹的泪。

篇15:走进狼世界初三作文

走进狼世界初三作文

读了《狼图腾》《明星狼》《重返狼群》,觉得小时候听过的关于狼的童话,看过的关于狼的动画片太假太假……

《小红帽》的故事中,狼陰险狡诈,吃了外婆,装成狼外婆。《东坡先生与狼》的故事中,狼又成了忘恩负义的代表。《喜羊羊和灰太狼》中,那灰太狼又笨又傻,每次都被羊儿们欺负的遍体鳞伤。

可现实生活中的狼是这样的吗?读《狼图腾》《明星狼》《重返狼群》后,彻底颠覆了狼在我脑海里的形象:

《狼图腾》,是作家姜戎30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在草原,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回来后写的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

《明星狼》,是电影《狼图腾》制片人王为民在筹拍、实拍电影的过程中,记录下的许多精彩感人、闻所未闻的“狼演员”的故事。

《重返狼群》中,李微漪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的日记和影像资料,整理成了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读《狼图腾》,让我体会到了狼在与人战斗中的机智聪明,它们的战法比我们人类的还 要精明;读《狼图腾》,让我体会到了狼的团结一致,冬天时,它们会聚在一起,一起捕猎,而且很听从狼王的.指挥。读《狼图腾》,让我体会到了狼的忍耐,捕猎时它们不会心急坏了大事,它们先静静地等候,会抓准时机在进攻。读《狼图腾》,让我体会到了狼的勇敢,母狼公狼捕不到猎物,它们宁愿冒着生命危险去牧民的羊圈里,叼走一只羊,可它们也不能让自己的小狼崽子饿着。读《狼图腾》,让我体会到了蒙古的游牧民族,对狼和腾格里的尊敬。读《狼图腾》,让我体会到了南方蒙古人,对草原的不敬和破坏。

读《明星狼》,看着已经把王为民当成爸爸的Cloudy从一只稚气未脱的和别人抢奶喝的小狼,再变成了狼群中的狼王和电影中的明星狼。可当电影杀青后,Cloudy不得不与王为民分开,送到安德鲁在加拿大的养狼基地。然而,狼的爱是天下纯度最高的爱,是可以用狼血狼命来捍卫的爱。狼的爱,容不得一丝一毫的伤害和背叛,到了加拿大时,Cloudy见不到了王为民便开始绝食。这是我们人能做得到的吗?

读《重返狼群》,让我看到狼天生的本性,它为食而狂,它们天生就会捕猎、游泳……它们的骨子里,就有着向往自由的血脉。读《重返狼群》,让我看到李微漪为了送小狼格林回草原,她付出了多少心血,就像一位狼妈妈,教它怎样在草原上生存。她写《重返狼群》时,曾说过:其实我只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他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让我们走进狼世界,看看最真实的狼,它们其实也有柔情的一面,也有我们人类难以学习到的一面……

篇16:走进昆虫世界初三作文

今天,我去图书馆买书。无意间看到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书,觉得名字很吸引人便拿起来读了读。在前言中我看到了法国戏曲家罗斯丹对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的评价:“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的思,像美术家一般的看,像文学家一般的写。”当时我就想罗斯丹对作者的评价都那么高,这本书一定很有看头。果然,他没让我失望。

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的“啃”起了这本书。我越看越是爱不释手,在此同时,也对法布尔产生了崇高敬意。

一是法布尔对昆虫有着独特的见解。为什们这样说呢?其实大家在“萤火虫”这一章中就可以看出来。人们都会认为萤火虫在夜晚带给我们光明,它们一定是善良的使者,但是在《昆虫记》里法布尔却这样写道:“别看萤火虫十分弱小,它却是肉食动物,它是猎取野味的猎人,它在猎取野味的同时,其手段更是歹毒,他总是猎取还没有樱桃大的蜗牛,它们总是先把蜗牛麻醉了,然后将蜗牛的肉化成汁液,一滴不漏地吸走······”法布尔的这种独特的见解着实令人敬佩!

我对法布尔的敬佩不单单是他对昆虫有着独特的见解,更主要的是他对研究昆虫的坚持不懈的精神在《昆虫记》一书中每一章上都有着对昆虫的精确,详细的研究。让我们足不出户,就拥有了昆虫的第一手资料。你们说我能不崇拜他吗?

说起坚持不懈,我还真是自愧不如啊!每当我下定决心做事时,我总是缺少个坚持不懈。而法布尔却能轻而易举做到。正是坚持不懈,让法布尔向他人证明了自己,获得了荣耀,正是坚持不懈,才让法布尔有了昆虫的第一手资料,从而造福于人类。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令人佩服!

在《昆虫记》一书里,我认识了各色各样的昆虫,也学会了坚持不懈!

篇17:走进小说天地的初三作文

走进小说天地的初三作文

喜欢小说里面作者精心塑造的人物,仿佛有血有肉一般,栩栩如生。

然而,在沉迷的时候,无法自拔的时候,就会想象到那些人物好像皮影戏里面的那些小人们,如果操控他们的人一不小心失了手,便没有那么精美的戏了。

像郭敬明所说,他一直在编造别人的命运,编着他们的故事,留着自己的眼泪,那些鲜活的人,总是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他们看着他微笑,忧伤,最后他举手把他们杀死。

郭敬明总是喜欢把小说里面的`人物写死。然而人们不知道,他笔下的文字忧伤而脆弱,本人却坚强而不折。我佩服他的精神,毅力,与天赋。

他伤感的文字总会让我联想到某个可怜的孩子,那样的忧伤。听着时光断裂的声音,把所有单纯忧伤的岁月留在十八岁里。那些繁忙充实的日子,痛苦也好,幸福也罢,都是短暂的,好像就那么一瞬就过去了,过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下雪般的惆怅,也不再那样简简单单浅浅淡淡。脱离了学校,操场,面对一张张陌生的脸孔,开始走不同于以往的路。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挺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记了。后来在郭敬明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中也看到了这句话,虽然不太一样,但这句才是原话,总之意思大差不多,满含哲理的。

很多时候很多细节很多话语都会感动到我。例如那次天尚说的,她属于诗,属于画,属于精致唯美的爱情故事,属于瑰丽的城堡,但不属于我的生活。她像一幅赏心悦目但价值连城的画,我只会欣赏,却不能心动。

我震撼了好久。后来被我用来作为随身携带的小语,时刻想着告诉自己这一番话,理智。

篇18:走进初三作文

时光荏苒,转眼我们已走进了初三的大门。初三,我们将面对中考这个严峻的考验;初三,是我们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初三”,简简单单两个字,说得轻巧,谁知道它的背后暗含着多少辛勤的汗水?

初三,有苦。每天面对着那一堆厚厚的书本,一叠叠试卷,有着做不完的习题,看不完的资料书……刚开始的时候,我很不适应,有些抱怨,有时也想到过放弃。但转念一想,既然来了,选择了,就不能轻易服输。现在所面对的一切都是中考前的一个个小插曲,我们把这些小插曲一个个征服了,那我们定能在中考时高奏凯旋曲。

初三,有泪。一次次的考试,我们的成绩总不会都尽如人意。这时我们常会这样想:“唉,这次考试又没考好,怎么办?要是中考是这样的成绩,我怎么对得起父母啊!”失望、害怕,阴云密布,潸然泪下。其实这是一种消极的心态,我们应该正确地面对自己的失败,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地沿着曲折的道路前行,直达成功的顶峰。

初三,有乐。攻克一道难题,取得一次优异考试的成绩,都会让我们喜出望外。终于,我们的付出得到了回报。这将激励着我们更加努力地去学习。学习充满着成功的喜悦,我们沉浸在这喜悦中,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付出越多,就能收获更多的喜悦。

走进初三,一切都不同以往。我们没有了以前那样多的活动时间了,我们的学习压力更大了。在初三这个学年里,我们应该为我们的老师,为我们的父母,更为我们自己做点什么呢?努力学习吧,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我们的老师、父母。

我们一定可以为我们的未来铺就一条美好的道路,初三,我们一起加油!

篇19:走进初三作文

十年寒窗苦读,终为金榜题名时。在千呼万唤中,我轻叹一声:初三了!人生的第一个重要选择,我小心翼翼地敲开了这扇门。

升入初三,父母不再是以往的父母,他们的眼神对你不再是那么松懈,而是充满着期待,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心切,你的耳边萦绕着中考的话题。哦,中考,骑在学生身上的武士挥动着武器,使他对你的压力化成动力。是的,你不在是初一初二的你,不在是那个只知道玩的你,而是攻读到深夜,做大量练习题“书呆子”的你。常常看书到深夜,为了防止眼皮拥抱,你买了“风油精”,每当快要坚持不住时,你便在两眼周围涂上它,随之一阵辣痛的感觉驱走了睡意之神,但谁能明白内心的辣痛会随之而去呢?

初三,竞争力激烈,你只要松懈一点,便会被别人甩在后边,你不得不加倍努力,为了父母,为了自己,斯人独憔悴。看着自己日渐消瘦的脸庞,沉吟几句:“江流今古愁,山雨兴亡泪,黄花笑人闲未得,泪痕缕缕东风恨。”初三使得人憔悴啊!初三充满竞争,下课了,教室里仍保持安静,抬头四下望望教室,同学们埋头看书、做作业,没有一个人愿意掉队,被同学们甩在后面,所以他们学习、学习、再学习,这就是竞争!

初三,心中充满希望,你不会因为一次考试的失败而灰心丧气,我们是自信和潜力的代言人。失败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跌倒了再爬起来!不是因为事情困难而失去信心,而是因为失去信心事情才困难。升入初三,就应该有这样的一把烈火,让它在心中燃烧,烘暖潮湿的心!你会想:初三啦,我长大了,我有自己的见解、自己的思想,面对人生的选择,我会用心以待,面对中考,我会沉着相待。初三,越是紧张就越具有一番味道,好好品味吧!

篇20:走进初三作文

窗外的四季变换真快,而你,也是,而我,更是。从小时候的不话不谈,到现如今的寥寥几句,我们变得太多了。让我再亲昵的叫你一声吧,妈妈。

我,从小的药罐子,别看我这么高,不太廋,但身体却差得很,医院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隔几日不去都会感觉忘记做了什么,为此我的老妈可是废了不少劲,可这个胃病一直是个大难题。“你这就是从小吃东西狼吞虎咽,吃得又快,才生了毛病,谁能管你?明知道胃不舒服,还和你爸抢的吃辣椒,我看你就是活该。”这就是我老妈,干什么都是嘴上不饶人,虽嘴上骂的我,停不下来,可是手上却一直在找药,明摆着的刀子嘴豆腐心呐。这几天闹胃。我是吃不下,吐不来,好一个人叫人难受,每天只能草草的喝一口米汤,就离开了饭桌,只剩老妈一人望着我离开的背影,无能为力的叹气与摇头。

当别人还在为只剩几个月的中考奋笔疾书时,我因为胃疼只好早早躺下,“妈,你给我讲故事吧,这样分散注意力,我就不疼了。”“小时候都没有讲,怎么大了才开始讲?”虽然嘴上说得不愿意,但还是去拿了故事书,我听的是《中国古典故事精编100首》,其中的小故事都特别有意思,我依靠在妈妈的腿上,听着故事,随着那迷人的声音进入梦乡,声音越来越迷离……睡了一觉的我醒来,大概已经凌晨,我看到了她捧着故事书安静的睡着,像个洋娃娃,爬满沧桑的洋娃娃,嘿,我都多久没有这样看过你了,妈妈。

是那醉人心弦的包裹着爱的声音让我走进她,走进她的心,去倾听那久违的童话。

篇21:走进初三作文

初二的生活刚过去了,仿佛就在昨天,一可今天我们却走进了初三。没有往常的吵闹声,没有抄作业的同学,没有老师来了打小报告的同学,每位同学都在听从班干部和课代表的安排,静静的等待老师的到来。我想,是同学们知道紧张的时候到了,明年就要中考了。

8月31日,早晨,我带着兴奋的心情来到了我们的新班,见到两个月未见到的同学,我们分奋斗讨论着初三的话题,可我依然固执的觉着初三并没有什么,只不过是学习紧张了,和初二应该差不多。可是等我们一切准备好,听班主任为我们讲述新初三时,我傻了,老师说:“初三,我们要半年甚至是12月份以前要学完初三整个学年所有的书,而且没有了美术、音乐这些课,有些同学认为还有体育课可以放松一下,但体育课更辛苦,上课一直在不断的练着跑步、跳远、跳绳,是非常累的。

课本学完以后就是做题,做题,做题。”听到着我惊了一下,原来初三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他可怕的有点让我恐惧。老师又说了:“辛苦这一年,什么都好,考上一个自己理想的高中,自己也高兴,家人亲戚也为你高兴。”仔细想想,也是,我要把这些恐惧消灭,转化为学习的动力。

在我上初二的时候,就听姐姐告诉我,初三很辛苦,也很紧张,老师上课的语速加快了,作业更多了,学的东西越来越难了,考试的次数越来越多了,玩的时间也没有了,一切一切都变了,初三就是这样,如果努力这一年,考上一所好高中,心里也能有些安慰。

已经开学两天了,我也感觉到了紧张的气氛,同学们都开始认真学习了,连班里原来学习不是太好的同学也开始努力奋斗了,我想,都是为了明年的那一次考试——中考。

篇22:走进初三作文

一本书,是一面时代的镜子,照出你完美的一刻;一本书,是一块历史的化石,带你探索古老的神秘;一本书,是一架文明的阶梯,让你的品德超出一般;一本书,是一艘小船;让你遨游知识的海洋。

书是我生命里的一部分,如果世界上没有了书籍,正如人失去了精神,思想无法传播,知识不能保存,语言失去意义……

我从书中懂得了爱,学会了生存……每天,跟我相伴的朋友就是书。丁玲也深有体会地说:“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有一种味道,很高的,可以忘掉一切的味道……”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休闲方式,有的人享受睡眠,有的人享受娱乐,有的人享受踏青,还有的人享受网络。其实,读书也是一种很好的享受方式

记得有一次暑假,早晨妈妈没有叫我起床,睡了个大懒觉,所以晚上睡不着,读了一会儿书,又写了一篇观书的稿子。第二天,书不知被我放在了哪里,就东翻西找,偶尔发现了一本《小学生600字作文》,便情不自禁地看了起来,似乎忘掉了一切……我好像在享受美味,一点点去消化,快乐无比。

爱心是一盏灯,黑暗中照亮前行的路;爱是一首诗,冰冷中渴求温暖的心房;爱是夏日的风,是冬日的阳,是春日的雨,是秋日的果……让我把书中的爱心传递。

书,可以让我了解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可以让我了解现代人民的聪明才智,可以让我了解中华民族的世代精英:钱学森为国研制导弹;詹天佑为国修筑铁路……走进书里去,就会感到无比快乐,知识无穷无尽,记住“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中寻找快乐是最好不过的了。

爱书吧,从你识字以后,书应是你不可分离的终身伴侣!

篇23:走进初三作文

时间如离弦之箭,刺破寒冷的冰雪,让盎然春意从地下汩汩地涌出。

比喻生动优美

三月,铺开了春的画卷,让我们徐徐步入。

和煦的阳光洒满了大地,嫩绿的新叶探出了身子。娇美的花骨朵柔情地绽放,给世界一个暖暖的笑脸。

看到这般景色,云朵停止了飞翔,遥望着春景;蝴蝶翩翩地舞动,享受着春景。

看,燕子飞回来了。“谁家新燕啄春泥”,它叼着泥土,从枝桠间穿梭,吐下一块建筑用的砖块,又飞向蓝天,和白云互相问候。

看,树林里的花儿开放了。和着春雨的梨花,绯红如霞的桃花,随风飘扬的樱花,营造着一个甜蜜的梦。

看,那一湖碧水,荡漾着无限春光。鱼儿在水里欢快地游动,似乎连水也活泼起来了。湖边娇美的花儿对着它,梳理自己的妆容,垂柳徐徐地摇动,摇曳着春风,摇曳着诗情画意。

具体描写了春天的特点,观察细致具体

……

于是,你停下了脚步,你以为景色已达绝美,再没有什么可胜过它。

可是你错了。“春华秋实”,春水映梨花固然美丽,可是秋风拂玉果更加甜美,更加喜悦。

过渡顺畅自然

春天,只有经过艳阳暴雨的洗礼,才能结出甜美的,具有价值的果实。千万不要浅尝辄止,正如哲人所说:“春天里不要做秋天的梦”。

语句深刻,饱含哲理

所以,还是让我们从容地面对压力,恭敬地迈开步伐,谦卑地不断开拓吧。

千万不要被一时的表象所迷惑。青春,只有经过不断的磨砺,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与价值。当宝刀铸成的那一刻,你才会明白,曾经面对的重压,原来是智慧的磨刀石。

内心的感悟深刻

所以,我毫不客气地说:“走进春天,请勿打扰”。

照应开头,抒情自然真挚

篇24:走进初三作文

我时常站在窗台边,望着蓝的透彻的天空发呆,天空中的蓝由浅入深,在幽深道歉,有事心灵竟然会进入一种无杂念的境界。我想,我就会像这样,一直带到生命齿轮带我走过快乐的初三……

迷茫的初三

慢慢的走进初三;暗暗地我们种下了理想;真真的我们怀念着过去;深深的我们感到了不安。我们不禁问道初三是什么?初三是人生卖出的第一步,如果这一不都卖不出去,以后是无法把握人生的。

理想的初三

年纪的升高,年龄的增长,让我们少了一丝稚嫩与顽皮,多了一些成熟与稳重。渐渐明白学习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不仅历风雨这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我们一起唱出了心中的理想。我相信,只要用心呵护我们的理想就一定能够成功。

信念的初三

各个同学都在为着自己的共同理想而奋斗,学的耕女里了。同学们都把作业当成考试去判断。除了学习方面有所改变,还有情感方面的改变,生病时天哦国学的一声问候,如三月的春风,温暖宜人;迷茫时老师的帮助,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引领方向。在这些爱的陪伴下,都会使你变得不再孤单。

初三的生活固然是忙碌的,档你在紧张中放松,预约自我,在忙碌中体味成功,衣服是,你会发现:初三是你长大了,坚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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