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深情的歌作文

时间:2022-08-11 07:58:42 更多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一支深情的歌作文(精选17篇)由网友“柚子茶”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一支深情的歌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支深情的歌作文

篇1:深山里的情歌散文

深山里的情歌散文

我与青儿过去接触不多,对她的了解甚少。近日得见一面,与之交谈中逐渐加深了对她的了解。青儿家住在偏远的小山村――青山沟,今年刚刚五十岁的她,穿着简朴,在她的身上看不到城市女人们普遍佩戴的那些金银首饰。发辫中伴着缕缕银丝,皱纹也已爬上了额头。她脸色黝黑,未施粉黛。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透着一股灵气。他同我谈起了她的家乡、她的人生、她的写作,脸上洋溢着兴奋与自豪。

青山沟远离县镇、交通闭塞,但那里却有赏不尽的天然美景。那里高山巍峨、峰峦叠翠;那里松林茂密、葳蕤丛生;那里甘泉流瀑、小溪潺潺。青儿从小就生长在这山清水秀的深山里,她眷恋着家乡的深山,对它情有独钟,长大成人后也就没有远赴它乡,而是在这里安家、生子,担当起贤妻良母的责任。

青儿只有初中文化,文化底子相对很薄,但她对文学艺术却是异常偏爱,几乎达到了痴迷程度。平时去赶集他舍不得花钱置办衣物,眼睛只盯着文学书籍,将积攒的零用钱都用来买书。她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读书学习。白天要去种地、做农活、喂养鸡、鸭、猪、狗、鹅,还要做饭、洗衣等很多家务,忙碌了一天的她只能利用晚上短暂的.休息时间,孜孜以求的看书学习,给自己充电,增加自己的知识,这些年她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涉猎范围广阔。既有我国古代文学名著,也有现代诗人徐志摩等人的诗歌,积累了一定的文学知识,了解了文学理论内涵,奠定了文学创作的功底。

她居住的只有30几户人家的小村庄里,别人家的媳妇冬闲忙着打麻将、串门子,坐在炕头唠家常是司空见惯,而她却大门不出,抓紧这一年中最难得的时间,络知识、查阅资料、学习写作。村里有人说她与正常人不一样,说她“有病”“一个农家妇女弄这些有啥用?再怎么也是农村妇女,莫非还想当作家不成?”面对这些冷嘲热讽,她淡然一笑,不肖一顾,依然我行我素,沉醉于她所钟爱的文学梦想中。

她深深地爱恋着生她、养她的那座大山、爱恋着涓涓细流、爱恋着散漫芬芳的泥土。她用那双粗糙的手指把对家乡的爱恋之情敲击在键盘上,发表于网络中。她写到“见证了山里的一切。它的自然美好,它的浑然大气,它的风调雨顺,它的干旱风沙。在这里我们饱尝了辛酸苦辣,同时我们也享受了开心幸福。我爱这里的山,山上有我的希望。五月果园里梨花飘香,我们的脸上挂满微笑;秋天树上硕果累累,我们的心里灌满了蜜糖。收获的季节里,瓜果销售到远方,看丈夫数着大把、大把的钞票,笑容洋溢在他的脸上,喜悦装进了我的心房。”“山给了我们希望,是我们生生不息的源泉。这里见证了我们走过的幸福时光,这里更有我们梦想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无怨无悔守望着家乡的山水,深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闻着那淡淡的果香。――《家在山里》)”她用质朴的小诗赞美家乡“路到山边尽,沟伴溪水长。山有野花开,随风阵阵香。”“深山几里崎岖路,两坡枫叶映秋色。”“一坡坡水果钩住了明月,一片片粮田醉倒了农家。”她用诗一般的语言讴歌家乡,抒发情怀。“秋天的山里,天高云淡。山顶上青松苍翠,松鼠穿梭嬉戏于林间;山下小溪跳跃、流水绵绵。我独倚在果树旁,在秋色里欣赏你美丽的容颜,你呈现给我人生最美的画卷,激发我写出人生最瑰丽的诗篇。家乡山水,今生我愿与你朝夕相伴,直到永远。”

读过她这些赞美家乡的诗文,我理解了一个农家妇女为何如此在文学道路上执着的追求,感受到她那颗炽热的心对家乡的无比热爱,一往深情。她的诗文充满着浓厚的乡土气息,散发着浓郁的泥土芳香,是一首首最美妙的“情歌。”

篇2:情歌作文

木吉他的旋律温和细腻,

像是时光的老人用充满生命的口吻在细说往昔,

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年岁的掌纹,

情歌作文

。

我们就像是无数条不平行的直线,

有缘相交,

而后渐行渐远。

留在彼此心间,

是那份共同的婉约的,

在盛夏光年被

喜欢看老旧的东西,

看着时光赋予它们的印记,

泛黄的照片,深致的院落,

记载着一段段各不相同的人们的故事,

我只是充当一个旁观者,

臆想当年发生过的事情,

是欢欣?抑或是凄美?还是耐人寻味的平凡的现实?

流年飞逝,

往事被尘封在心的某个阴暗的角落,

偶尔重见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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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是微妙的,

没有惋惜,

只是平静着,

欣赏已成琥珀的时光。

胶卷重播,

回忆顿成困兽,

丝缕寂寞如炊烟,婀娜多姿,

像思绪一般繁复而简洁。

只有前奏的歌,

当初觉得的无比光怪陆离,

多年后才知道,

副歌就是那缱绻的温柔。

篇3: 小情歌作文

小情歌作文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处处都可听见许多的声音,声音有很多种,有的是有规律节拍的音乐;有的则是让人心神不宁的噪音。

"小情歌”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首歌,他是苏打绿的主唱青峰唱的,当你们在听这首歌时,对许多感伤的.憧憬,便会一一涌出。“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唱着我们心头的白鸽,我想我很适合,当一个歌颂着,青春在风中飘着,你知道大雨让这个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受不了,看见你背影的来到,写下我,度秒如年难挨的离搔。”

我和妹妹是群不折不扣的电视儿童,有次在看电视时,我们无意间听见的。虽然我并不是什么歌手,但每次听到这首歌时,我就会跟着这首歌的节拍轻轻的唱;这一旁打电脑的妹妹总是笑我唱的五音不全。在听它的时候,可以让我放松充满压力的生活,让所有不愉快的心情好像都落荒而逃。

我喜欢听歌,歌可以使我们心情愉悦。它,就像是我们的朋友,倾听我们向它所诉说的不开心;所以喜欢听歌的人,一定可以活的比其它人更精采更快乐,因为有一群这么衷心的朋友在陪伴着我们。

篇4:秋日情歌优秀作文

秋日情歌优秀作文

假如我生在秋天,我一定会是一个爱唱歌的女孩,因为我爱秋天,爱她那主张的金黄色。

我最喜欢在秋天的傍晚,沿一路树叶慢慢地独自走回家,一边走一边踩那些落叶,听的那些好听的响声。听着听着,像一首情歌,有一点点死亡前的挣扎,但更多的是为秋殉情的激昂。落叶化作碎片,被风吹散了,但在秋天的记忆中,却依旧记录着落叶唱给秋的.情歌。

真感觉秋天是突然来的,不知怎么的,落叶变黄又飘了下来,路旁晒粮食的人把路切分成一切切,像一个个音符,串成一首歌,秋风吹过来,凉丝丝的,很舒服。若在四季的风中选一种,那一定是秋风!因为春风太甜腻,夏风太潮湿,而冬风又太凛冽,唯秋风像一首情歌,听得人心微颤,陶醉之后归于回味,听得人身心舒畅,身心荡漾。

我是一个爱淋雨的人,但是,是小雨。而我又是最爱秋雨,秋雨不大,像一丝丝锦锻从云外飞来,飘落在你身上,又悄然坠地,像人参果落地后一样不见踪影,只让人听得神仙一般。秋雨是不能看的,像情歌一样只能听,得闭上眼睛,才能听得见!

看秋天的晚霞最美。起起初白云在天际染了一道淡白,后来颜色渐渐变深,又出现了淡黄橘黄,都淡淡地抹开……天黑之前,又要变成淡紫色,颜色变多,边际难分,忽而淡,忽而浓,忽而浅,勿而深,像万物百态多变,人生冷暖无常。当然,这霞是美的,值得的,她在黑暗来临前将美奉献给世界,留在人心间。再者,今天去了,明天还会再来,像古老的情歌,幽幽地唱了百年,永远也唱不完。

是的,秋日的情歌是永远唱不完的,我要一直听下去,去听秋日的呼吸,触摸秋日的脉搏!我是爱秋的女孩,我也在附和着唱着,永远也不停止。

篇5: 那年的情歌作文

那年的情歌作文

爱情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老谋子导演的史上最干净的爱情影片《山楂树之恋》勾起了人们对纯爱的向往,把我带回到了那个纯真年代。

认识他是在一个美丽的冬天。工作的单调让人感到无趣,只希望赶快放假就能与家人团聚。正繁忙时忽闻公司来了几位新同事,叽叽喳喳好像来了外星人一般全体员工都去围观,好不热闹,使得工作也无法正常进行,我也无力阻止,只管回到自己的岗位。后来,因为工作需要把他们几个兵分几组,就这样他被安排到我们组。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彬彬有礼做了自我介绍。温文尔雅的举止,幽默风趣的谈吐显然一位博才,让我这个不曾与大学有缘的笨丫头好是羡慕。似乎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很自然的就拉近了我们的距离。在日常的工作中,他对我特别关照,经常帮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当忙得不可开交看不见我时,他就会大喊我的名字,声音响得能震塌整栋楼;工作之余我们谈人生、谈理想。我不开心时他会讲笑话逗我开心,然后轻轻摸摸我的头说:丫头,要开心哦!我对未来时他会鼓励我:丫头,别放弃自己,生活是梦好的!我遇到困难畏首畏尾时他会拍拍胸膛说:丫头,别怕,有我呢!日子就这样乐悠悠的过着。

记得那是一个烟雨蒙蒙的情人节,我和同寝室的同事去购物,结果忘了带伞,一路小跑,噼里啪啦的赶回来。正好在楼道口遇见他,被淋成了落汤鸡的我们无处闪躲,迅速跑回寝室。许久,等我换好被淋湿的衣服,他来找我,送给我来情人节第一次收到的礼物――阿尔卑斯巧克力奶糖。虽然没有玫瑰花娇艳芬芳洋溢的炫耀,却有微微的温暖,丝丝的甜蜜沁入心房。而后,我们聊了很久,浑然不觉窗外越下越大的雨的喧嚣。在我笑得不亦乐乎时,他突然问我是他帅还是周杰伦帅,我回答是他时,他竟笑得像个孩子,不由自主就唱起了周杰伦的歌: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能不能够永远单纯没有悲哀,我想带你骑单车,我想和你看棒球,想这样没担忧,唱着歌一直走;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你靠着我的肩膀,你在我胸口睡著,像这样的生活,我爱你你爱我。最是那黄品源的《小薇》让我记忆犹新。听着这优美的歌声,我沉溺在幸福的幻想之中,都不晓得他是什么时候回去休息的。

人各有志,他要离开这里,去另一个城市追寻自己的梦想。相逢总是带来欢乐,而离别总是充满忧伤。于是,我开始疯狂的躲避,我知道留不住他,离开是早晚的事。看见他只会让我更难过,看不见他我却又是那么的浮躁。在他要离去的那个下午,我知道他在等我,向我道别,可我却不想跟他道别,躲起来不见他。好久好久,终于忍不住还是想见他一面。当我赶到时,却只看见拐角处修长的背影和浅浅微笑的半边脸。他,真的走了。

后来,我托朋友四处打听他的联系方式(那时手机还不是很普及),用尽各种办法还是再也没有见到他。

如果他能再等我一分钟,如果我能再早到一分钟,如果我不那么任性,如果。丫头,又在犯傻了,人生没有如果。用周国平的一句话:最可叹的是散时视为寻常,不料再聚无日,一别竟成永诀。也许人生因为有遗憾才更美丽吧,现在只能用淡淡的文字来纪念那个青涩的年华纯纯的爱和动情的歌。

篇6:幸福不是情歌-情感作文

幸福不是情歌-情感作文

有些人在你面前时,你很难说一声谢谢。然而他们离开之后,你却有千言万语想说给自己听,或者也希望,有一天他能够看见。就是这么一种人,进入你生命的时候并不让人欢天喜地,他们却能够在离开你之后,让你一直想念,万语千言。我想我们都懂得幸福的感觉,可却在幸福进行时不懂得珍惜,直至后悔。

幸福不是情歌,不是唱完了就算了,不是一堂课,有时有不停的眼泪,有意想不到的苦涩。我们总以为世界很美好,前途很光明,一切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着,可真正去接触、面对时,才发现,想象很美好,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

时间老人在我们的生命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褪去了曾经的青涩、稚嫩,一步一步的走进社会,才明白,没了父母的经济支援,没了老师的谆谆教诲,没了朋友的陪伴守护,原来我们也只是一个人,一个人孤独的活在这个世上。

那时天真,这是对过去最好的总结了。那时、那时、那时,这是我们永远也无法跨越的'鸿沟。

或许该感谢岁月,把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变成了精通存活之道的大女孩,把曾经那个幼稚的自己抹杀,可我却怀念什么都不懂的年纪,不用为生活发愁,不用考虑太多的人情世故,一心一意做自己的事就好的小女孩。

越长大,越孤单。这句话一点也没说错,大学之前,我们的生活中总是充满着无数欢乐,在路上走着也可以这个人打招呼,那个人打招呼,生活圈子还算比较大;进入大学,似乎这种状况一下就被打破了,结识的也只是是一个班级体的人,曾经的朋友也一个个不曾联系,渐行渐远。

我是一个怀旧的人,放不下过去的很多人和事,也不停的在抱怨我们渐行渐远,可听得多了,别人会厌烦,连我自己也开始厌烦了,于是不埋怨,不联系,只把这份想念留在心底,在夜深人静时自己一个人静静回忆。

我知道,幸福不是情歌,不是偶尔来做客,无法被预测,它很真实的,温暖你每个时刻。因此现在,我知道越努力,越幸运。我会努力的做个温暖的女子,做一个爱笑的女子,快乐并感染身边的人快乐,尽力做到更好。偶尔任性,却不犀利。偶尔敏感,却不神经质。高兴,就笑,让大家都知道。悲伤,就哭,然后当做什么也没发生。

篇7: 一支钢笔作文

今天早晨,晴空万里,我的心情特别好,因为我买了一支新钢笔。我对它爱不释手。这时,同学们都围过来看我的钢笔。我的同桌小强的眼里闪亮闪亮,那眼神好像看到玉石似的。看着同学们的羡慕的眼神,我非常得意。

“铃铃铃”上课了,语文王老师让我们抄写生字,我正想要拿出钢笔来写字,却找不到钢笔了。我在桌面找了一会,急得额头都冒汗了,还是没有看到。

“我的钢笔去哪了?”我挠挠头,一边把手伸进抽屉,拿出书包,把书包抖了抖,这下把书包里面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还是没有找到。我心想:这怎么办啊?那可是老妈送给我的珍贵的钢笔呀!这时候,我想起来同桌小强,便问小强:“小强,你有看见我的钢笔吗?”“没有啊!”小强说完,便继续写生字了。

“还说什么好朋友,我的钢笔不见了,都不帮我找找,上次你本子不见了,亏我帮你找了半天呢!”我再次问小强:“你到底有没有看到我的钢笔!”“都说了没有,就是没有!”小强大声地说,说完便转过身去,不理我了。

看着小强那双眼晴,我总感觉小强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所以我便开始观察他。终于,我发现了小强在我转头便把头扭了过来,我一看他的目光躲闪,我心想:一定有问题!这时,刚好下课了,他起身上厕所,我便开始找他的笔盒,发现我的钢笔就在他的笔盒里!我心想:我的钢笔怎么会躺在他的笔盒里呢?难不成小强是小偷!

这时,小强回来了,我快速跑过去,拉着他的手,举着我的钢笔,大声质问小强:“你说这个怎么解释啊?这可是我在你的笔盒里找到了!”小强想解释,可是只说出了:“我我我没有!”

我看小强还不承认,便转过身去对全班的同学说:“看!这支钢笔就是在小强的笔盒里找到的!小强就是小偷!”小强默默地回到了座位上,趴在桌子上,我明显地听到他那鼻子在一抽一抽的。

看到小强哭的那一瞬间,我想起了今天早上,我向同学们炫耀的时候,小强说让他看一看,摸一摸,写几个字,他会按时还的。

原来是我冤枉了小强,我得向他道歉。我拿出一张白纸,上面写到“小强,对不起,是我冤枉你了,请你原谅我。”小强看到纸条后,他对着我笑了一笑,我也对他笑了一笑。

篇8: 一支钢笔作文

生日那天,妈妈送了我一支钢笔。

我的钢笔可好看了!它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衣服,衣服上有一个海贼王的图案,长约8厘米,握在手上字能写得更漂亮呢!

我带着钢笔来到了学校。“叮铃铃”下课了。我拿着钢笔在同学们面前炫耀起来。“哇,好漂亮的钢笔!”“我第一次见那么好看的钢笔!”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议论道。“这钢笔好看的无法用语言形容。”“马屁王”说。“这钢笔可是我妈妈从日本带来的。”我得意洋洋地说。“把你的钢笔给我用用好不好?”一个同学得寸进尺地说。“不行!”我说,“万一你弄坏了怎么办?”同学的脸上都露出流露出羡慕的神情。但小明同学一直没理我。我走到小明面前,问:“你难道不觉得我的钢笔很漂亮?”“不是挺普通的吗?”小明说。“你这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吗?”我毫不留情地说。小明同学笑了笑,不再说话。

下午,我想看看我的钢笔的时候,发现钢笔不见了。我马上跑到我们班“小侦探”的座位上,给了他一块钱,说:“我的钢笔不见了,你能帮我找找吗?”“可以”“小侦探”说。“小侦探”先问同学们:“你们有没有看见王弘森的钢笔?”“没有。”同学们回答。“小侦探”走到我身边,我急忙问:“钢笔找到了吗?”“没有”。“小侦探”回答。这时,同桌走过来说:“我好像看见小明的铅笔盒里有一支一模一样的钢笔。”我们擅自打开小明的铅笔盒,我的钢笔果然躺在小明的铅笔盒里。我质问小明:“你有没有拿我的钢笔?”“没有啊”小明回答。“那你的铅笔盒里怎么会有我的钢笔?”我问道。小明一声不吭,我就把钢笔拿走了。

回到家,我拿出笔记本准备做作业。突然,一支钢笔从里面掉出来。我一看,原来我的钢笔和小明的钢笔长得一模一样。

第二天,我把钢笔还给小明,对他说了一声“对不起”从小明也回答“没关系”。

从此,我和小明成了好朋友。

篇9: 一支钢笔作文

这一天回家,我迫不及待地放下书包,对爷爷说:“爷爷,快给钱,我要买钢笔。”

“哎,真是时代不同了,一年不到就换了三支钢笔,想想我们那个年代,一支钢笔就用到了读书毕业。”

“啊,用这么久啊!”爷爷的话勾起了我想了解爷爷小时候读书故事的欲望。

“那,爷爷,您就给我讲讲您小时候读书的故事吧。”

“行,那我就给你讲讲吧。”爷爷的目光突然变得深邃起来。爷爷的思绪已经飘进了他的童年时代。

“在我那个年代,小孩差不多都没钱上学,幸亏咱们家还比较‘富裕’,能上得起学。可是书包和铅笔盒等文具的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呢?”爷爷故意跟我卖关子,我都快被急死了,说:“爷爷,您快说呀,别跟我卖关子了。”

“好,好,我接着说,接着说。我的妈妈(我的太奶奶)就用一块布缝起来当书包,什么铅笔呀本子的,都一股脑儿地往里塞。”

说到这里,再回过头想想我现在的生活,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呢。“爷爷那时的书包都是布丁加布丁。”爷爷继续往下讲着:“我的书包在那时都是不换的,哪有像你们现在这么幸福呀。”

而我呢,到现在就用了四个书包了,如果我到爷爷的那个年代,那我一定是个大富翁了,人们一定都会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爷爷那时的作业虽然比较少,但是,他们做完作业后还要做喂猪、放羊等事情。爷爷那时的读物,那真是少得不能再少了,如果在一些没钱上学的孩子面前说课外书这个词儿,他们也许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要说我们现在的课外书,真是数不胜数,什么童话呀,小说呀,可真是太多了,如果把全中国的课外书连在一起,也许可以绕地球一圈呢。

说了这么多,其实这些都表示着我们的祖国日益强大。我们的祖国已经不是那个“东亚病夫”了。北京奥运会、神七升天等等,这些都表示我们的祖国正在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篇10: 一支钢笔作文

被信任的感觉是很奇妙的,它甜甜的,就好像糖果;它也会让人们都变得遵守诺言,不辜负别人对自己的信任。每个人都信任过别人,也被别人信任过……

一天,我来到学校门口,突然想起答应老师今天要带一支钢笔,但是我又忘记带了,怎么办?我飞速奔到学校南门小卖店门口。走进小店,我才想起没有带钱啊!我轻轻拿起一支钢笔,犹豫着:“我要不要买呢?不买要怎么跟老师说?买呢!嗯……我没有带钱啊,不知道能不能卖给我!”我犹犹豫豫的喊了声“阿姨!”“哎!”一个亲切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小同学,想买点什么?”我的脸一下红了,结结巴巴地说:“阿姨!我今天没有带钱,你能不能卖给我一支钢笔呢?我中午回家一定给你钱的!”“这样啊,那好吧!我相信你,中午记得拿钱给我!”小店阿姨犹豫了一下说。“嗯嗯,谢谢您!我下午一定给您把钱拿来。”我拿着钢笔蹦蹦跳跳地走了。莎士比亚说过:“人与人之间最高的信任,无过于言听计从的信任。”阿姨这么信任我,我一定要记得拿钱给她!

中午放学,第一件事就是找爸爸要钱“老爸!你能不能给我两块钱,我上午买了一支钢笔,但是没有带钱,我给小店阿姨说中午还她钱,我可不能失信啊!”爸爸听了,很惊喜,第一次听我说不能辜负别人的信任,非常爽快地递给了我两块钱。我接过钱后,小心翼翼的放进了我的上衣兜里,检查了好几遍,生怕丢了,从来没有觉得两块钱这么值钱。

下午上学,我像是刘翔附身了一样,有一双飞毛腿,风“刷刷”的从我耳边刮过,这种感觉好极了!“阿姨!给你钱!”“哦,你不说,我还忘了这件事了呢,呵呵,好的。”阿姨笑着接过了钱,我的心里也释然了,阿姨对我的信任让我铭记在心,我喜欢这种被信任的感觉。

被信任的感觉真好……

篇11:一支钢笔作文

一支钢笔作文

去世了,我握着手中闪闪发光的钢笔,无言地流泪……

从我刚记事起,外公就在黄昏推着一辆红色的小车来接我,那高大而笔挺的影子刚一跃进绿色草丛,我就情不自禁地扑上去,享受着老一辈对子女的疼爱与呵护。 在我读二年级时,总觉得外公喜欢嘴儿灵巧的表妹。但有一天,妈妈偶然对我说:“你外公常说你最敦厚,朴实,所以你也最讨他喜爱了,因为你外公也很憨厚,朴实,他也说你很像他。”我感动地点了点头。

在我读三年级时,我钢笔字写的很差,是班上几乎最后一名的'。一天,外公看见我在写字,于是就取下在上衣口袋里别着的那一支红色钢笔,在我的集名本子上写下了“五星红旗”四个大字,个个苍劲有力,可以看得出外公的极度爱国情。 有一天,妈妈忽然像心血来潮似的跟我谈外公,我这才知道了外公的身世:他小时候给人当童工,天天给人做牛做马,受尽了委屈和侮辱。第一,二次国内大革命时期,他参加了革命,工作一丝不苟,严谨认真,很快便在大众中有了很多威望。但是,“好肉一块不免有人馋”,很快,外公被“四人帮”诬陷为“走资派”的罪名,外公无怨无悔,心甘情愿的退出了革命。

从那以后,外公每天读书,看报,累了就看会儿电视,时不时地去看看他在天井里种的葡萄,生活依然无忧无虑。 但是,春天即去,夏天将来,外婆怕蚊子叮咬,就拔掉了外公种在天井里的葡萄。

从那以后,外公就患上了癌,妈妈说这是一种不治这症,患者一但染上,死亡率为90%。外公知道后,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外公去世了,我握着手中闪闪发光的钢笔,无言地流泪……

篇12: 一支圆珠笔作文

一支圆珠笔作文

我是一个老实的男生,虽然我很老实,但我也犯过不少错误,毕竟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呵呵,言归正传,最让无难忘的一次……

那次,我刚上二年级,看见了同桌“博士”的一支闪闪发光的一支圆珠笔,我顿时想出了个坏主意,拿它去陷害我的“仇人”小明,我刚想伸手拿,这是回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话“浩然,不许随便拿同学的东西,不许做坏事。”让我沉思了一会儿,但我还是抵不住这支圆珠笔的'诱惑。伸手拿走了。我趁下课时把这支笔放到小明的书包里,我自言自语地说:“嘿嘿,这下有好戏看了。”

上课了,同学们依次按顺序走进教室,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因为这节是班会课,“博士”肯定会告状的,果然不出所料,他打开铅笔盒,看见少了那只闪闪发光的笔,他到处询问,刚从后门进来的老师听到了,走上前去询问,“怎么回事?是丢了什么东西吗?”老师问,“是的,一支闪闪发光的圆珠笔,那是我最贵的一支笔,是我爸爸花了50元给我买的,要是不见了,回去肯定会被骂的。”博士慌张的说。“没事,老师一定会帮你找到的。同学们看看谁的书包里有。”“老师!老师!小明的书包里有支圆珠笔,闪闪发光的。”老师终于松了一口气说:“终于水落石出了。”博士前去确认一下,只就是他的笔。然后,批评典礼开始了,老师狠狠批评了小明,但小明就不承认,我看热闹的心情顿时就没有了,我浑身发颤,就好像心里被无数根针扎一样难受。这是我后悔了,我鼓起勇气,在全班同学面前承认这事是我做的,语音刚落,我的心情顿时变得舒畅起来,我本以为老师会批评我,结果老师表扬了我敢于承认错误,并告诉我不要在做这样的事儿了。

从那时起起,我从心里保证,我再也不做这样的事了。

篇13:一支护手霜作文

寒假里由于爷爷摔断了手,奶奶要在医院照顾爷爷,妈妈爸爸要上班。我只好被送到了乡下外婆家。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独自来外婆家。我即兴奋又高兴。

来到外婆家,外婆已经早早在门口等我了。我看见外婆急忙飞奔过去,“外婆好。”外婆用手抱住了我,摸摸我的小脸蛋,“乐乐,长胖了,长高了。”外婆高兴地说。当外婆用手摸我的脸蛋时,我感到了一丝丝的刺痛。我看见外婆的手上布满了皱纹,很毛很干燥。我的寒假生活就从这里开始了。

每天我都看见外婆忙碌的身影,早上6点就起床开始烧早饭,然后再把我们叫醒,她还要照顾两个老人的起居。洗衣服,田里干活。外婆从早忙到晚。我明白了外婆的手为什么那么沧桑,干燥。她重来也没用过护手霜。看见外婆这么辛苦,多么不容易啊。我决定一定不给外婆制造麻烦,我还要给她买支护手霜。第二天我趁陪外婆去买菜的时候,拿出妈妈给我的零用钱偷偷到超市买了一支护手霜。傍晚,当外婆洗好碗,干完家务后,我拿出护手霜递给外婆,小声地说:“外婆辛苦了,你擦擦这个。这是我送给你的。”外婆看到我拿的护手霜激动地说:“乐乐,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看到外婆能用上我给她买的护手霜,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篇14:一支狼毫笔作文

一支狼毫笔作文

我喜欢书法,因此我有许多毛笔。其中,那支狼毫笔常常把我带回几年前的时光。

那时我七岁,妈妈带我去了她慕名已久的“美甫”书法班。当时,我学习的是硬笔书法,负责教我的是高老师。他一头利落的短发,一双小而不失神采的眼睛,还有一双温热有力的大手。

刚到那儿时,我写得字没有顿笔,也没有结构,只是为了写字而写字。高老师对我说:“写字,是为了修身养性。”他让我写字速度不要太快,先慢下来才能写好。然后,用他那温热有力的大手握着我的小手,教我写形,教我结构,教我笔画,教我偏旁……两年后,我的硬笔书法已是大有长进。

后来,我又改学了软笔书法。我先学写楷书,高老师依然像之前一样细心、耐心地教我,我也认真努力地去学。终于,在一次比赛中我获奖了。高老师非常高兴,他建议我练习隶书。他说:“隶书能够陶冶人的.性情,使人沉静,促人思考,对你的学习会有帮助。”

刚学隶书,我写得十分难看。一是因为不熟练,二是因为我用的毛笔很普通,笔划不是粗就是细,总是写不好。高老师看出了我的问题,就借给我一支狼毫笔。抚摸着这支笔,高老师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支笔,是我大学时用的,跟着我很多年了。你拿去,用试试。”这支笔大小适中,既柔且韧,好用极了!有了这支笔,我练习时更加顺手了,也更有信心。一段时间后,我的隶书便写得像模像样,有了长足的进步。高老师高兴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因为学习任务十分繁重,我不能再去习字了。告辞时,高老师把借我平日习字用的那支狼毫笔拿给了我,说:“这支笔送给你,希望你能坚持练字。”我双手接过笔,深深地向高老师鞠躬告别。一走出那栋小楼,我的泪水便瞬间决堤。

现在,我一直坚持练习书法。每当我拿起这支小巧而柔韧的狼毫笔,高老师手把手教我习字的情景就会浮上心头。

篇15:一支钢笔作文

王紫卉

早上,我在教室里用我新买的钢笔写作业,突然我的钢笔掉在地上,可我正准备起来捡时,但是一脚被同桌踩坏了。

我生气地对同桌说:“你给我道歉,这可是我新买的钢笔。”同桌听到了我说的话,他怒气冲冲的说:“为什么给你道歉,我又不是故意的!”我想:是你踩坏的,竟然还不给我道歉。这时我气的脸都像苹果一样红了。“就是要给我道歉,是你踩坏的,凭什么不给我道歉!”我火冒三丈的说。他也气的像火炉说:“为什么给你道歉,这不是修一修就好了嘛。”

这时,老师把试卷发下来了,我的试卷竟然又考了100分,我高兴的叫了起来:“我又可以买两支新的钢笔了。”

【我的钢笔】

高佳妮

今天,我问我的同桌:“你知道我今天带了什么好东西吗?”同桌摇了摇头,我从笔袋里拿出了我那只新买的钢笔,同桌非常羡慕,又非常嫉妒。

中午我吃完饭,同桌故意把我的新钢笔弄掉在地上,更可气的是他还踩了好几脚,我让他给我赔,他还不赔。这时英语老师试卷发下来了,我看见我考了100分,我开心极了!我心想:我都考了100分,妈妈一定会再给我买一支钢笔的。下午数学和语文发下来一个100一个99,真的是太棒了!真不知道妈妈给我买多少钢笔呀,晚上妈妈给我买了两盒钢笔。

太棒了,我下次要考三个100分。

篇16:一支铅笔作文

一支铅笔作文

小哥可是年级里学神级别的人物。走路总是昂着头,自然也是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的,以他的话来说,就是:那些个凡人,不要把我与他们比在一处,这是对我的一种侮辱。

宇悦是年级里小哥唯一看得起的一个人,也是唯一一个可以和他一争高下的人。可她却不似小哥,“一脸云淡风轻与世无争之感”,叫我好不佩服。

我呢,则是一个学渣,他们的上晓天文下通地理于我而言永远是遥不可及的。

那一天,天气是晴朗的.,天蓝得像童话,没有一丝云彩。中午,宇悦按照惯例在教室读书,她眉头舒展,目含笑意,很沉浸的样子,再看赶作业的我的课桌,一片狼藉:油笔、水彩笔、钢笔胡乱散在桌上,像快要倒闭的文具店……哦,对了,还有一只中华牌铅笔。

小哥进来了,摇头晃脑,哼着不知名的小调,我正挥手想向他打个招呼,他那头歪斜一侧,似笑非笑的嘴一撇,让我只能尴尬地装作是要摸头发。这时,他眼角一斜,眼光一下落在我那我的课桌上,不知怎的,我的心中一阵寒意泛起。忽然,一丝轻鄙的闷哼,从他嘴边发出,斜了斜眼看看我。一把抓走了那支笔,我自是不知其所以然。“喂,那是我的笔。”出于传统观念中学习不好,就不太被学霸看得起的缘故,我底气显得有点不足。他不理我,径直拿着笔,眯缝个眼,又哼起了他的小调。我鼓了鼓气:“那是――”还没说完,就被他一个“冷哼”压下了我的勇气。“你偷人的笔还有理了?知道什么叫恶人先告状吗,you know?”这时宇悦读书的状态仿佛被打破了,她转过头来,自撇了小哥一眼。收到她的鼓舞,我夸张地加大了动作,使劲一拍桌子:“你凭什么说我偷?”下意识地看一眼宇悦,她笑了一下,偷偷向我比了个大拇指。仿佛得到了学霸加持,又加上刚刚他视为空气的无力之举,我捋起袖子就准备与他好好“理论”一番。

“呵呵,你就是因为上节课丢了一支一样的笔,仗着人家忍让你就无休止地栽赃,证据呢?凭什么?”宇悦转着笔,一脸“正气”。“我……我……昨天我丢了一只一模一样的!”他突然吞吐起来“为什么?”“为什么”在宇悦一阵猛烈炮火之后,小哥以叫老师的名义暂时偃旗息鼓,一溜烟地跑出了教室。宇悦笑眯眯地向我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一个小时后,小哥和老师都没回来。

篇17:一支唇膏作文

一支唇膏作文

前几日与母亲一同整理家中许久不用的物件。母亲坐在床边上,翻着一件几年没穿的呢大衣,突然“咔哒”一声,掉出了一个小东西。

母亲近几年已慢慢有些老花的症状,于是眯着眼端详那突兀滚落的小物件。

一支唇膏。

外表是盈盈的蓝色,外壳圆润,与细瘦的母亲极不相称。

旋开盖子,那许久不用的膏体有些凝滞,化妆品本应特有的味道也因为常年夹在大衣中堆在衣柜里而被樟脑丸的味道取代。颜色并不鲜艳,有些暗暗的橘红色,平平淡淡的,如母亲一般。

这支唇膏是我小学的时候和母亲一起在美宝莲专柜买的。母亲知道的名牌不多,对这枝“美宝莲”格外珍惜,甚少用。只记得有重大事情的时候母亲才会小心翼翼地打开它,坐在镜子前,谨慎而矜持地沿着唇形涂。母亲的唇色有些暗淡,在生活的柴米油盐间磨去了年轻的'鲜亮。但每次她涂完唇膏,端详自己一番,便会注意到镜子旁的我,对我报以一个有些羞涩的笑。

母亲再年轻一点的时候,头发还是鲜亮的黑色,皮肤还是泛光的荧白,我还是个剪着短发的小团子。母亲还有另一枝唇膏,颜色更鲜艳些。记忆有些模糊了,只记得每次和母亲一起出门前,她都会用那有些艳丽的红色装饰完自己唯一一处,再在仰着脸傻兮兮的我的额头上用那抹红色点上一点。家中的很多本相册都留下了那已经远去的一抹红色,年轻美丽的母亲,与短头发的有些呆呆的我。

眼前的母亲拿着那只唇膏端详了一会儿,又摩挲了一会儿,终究还是呐呐地放到了一边。就像难么那么多次,她为了家庭,把自己放到一边,任岁月在她美丽的眼角累下风霜,积下尘埃。而她自己,也被她自己遗忘,还有她美好的韶华。她最好的时光,被打磨成时光洪流中一颗微茫的沙砾,像唇膏,和凝在唇膏中的岁月,垂垂老去。

我拿起因为没有依托而又将滑落的唇膏,把它握在手中,我突然觉得它烫得吓人。

像是我,无端握住了母亲最美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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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深情的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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