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喜欢作文700字

时间:2022-10-13 08:19:10 更多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论我喜欢作文700字(精选26篇)由网友“黎青主”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论我喜欢作文700字,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论我喜欢作文700字

篇1:论我喜欢作文700字

论我喜欢作文700字

每个人都会犯错。只是有些人做错事不只不听别人的劝告,反而觉得没什么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一样;但也有人犯了一点小错误就谨慎的停下脚步自我检讨。于是每个人在人际关系、团体互动及社交群体上等等的人生路上就走出了不同的路线!

在西游记里面,孙悟空被如来佛点化之前也是以“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态度把天庭闹的一团乱。而我自己也有过这样的想法,也觉得做错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及师长的教诲下才发现,其实“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是一种超级自我又放肆的感觉,既任性又固执的表现,会说这句话的人大多是自以为是或固执不知随和变通的人,现在回想起来我也觉得自己以前实在是太无知了,完全没有顾虑到别人的安危及感受,还不时的把自己的'坏心情传给别人,让别人的心情和举止的自由受到限制。

在现今的社会上犯罪的年龄层越来越低,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无心或是有亿的误触法网,只为了“好玩”或在家“无聊”没事做。有好奇心是好的,但前提是不危害到他人的自由与安全。我看了许多的新闻报导,发现那些事件显示触法的年轻人有一个通病,就是都有“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观念深植在他们的心中,让他们觉得没什么大不了,更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孰不知这些偏差行为造成社会成本的付出和大众的困扰;若因此使他人受伤害的话,不只自己会一辈子感到良心不安,也必须为了而负起法律的责任,真是得不偿失啊!

综合以上之总总,我认为身为社会上的一份子,尤其是国家未来的主人翁,更要学会自我掌控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的情绪失控而影响到别人,更不要因为自己心情不好而触犯了法律,使自己和家人蒙羞。要当一个大家都喜欢的人就是要学孔夫子说的精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喔!

篇2:我喜欢700字作文

我喜欢700字作文

我喜欢高高的山脉,一座座高山组成山脉,一会儿高,一会儿低,此起彼伏,连绵不断。我喜欢它的绿,不管是翠绿还是墨绿,它总能给人以心旷神怡的感受。我喜欢墨绿的那份严肃庄重,我喜欢翠绿的那份清新淡雅,我喜欢浅绿的那份自然甜美,而墨绿、翠绿、浅绿在一起,它就显得是那样奇异,那样醉人。山脉之间,偶尔有些小瀑布,山脉之间,偶尔有些小瀑布,山脉好像没有尽头,一直在延伸。如果在秋季的薄阴天气,微微的云在你头上飘,再回头看山脉,心里不自觉的有些留恋。因为,那油油的绿,因为,那厚积的绿,因为那明亮的绿。

我喜欢茫茫的海。海,一个奇妙的字,海它没有边际,它广阔无垠。我喜欢它风平浪静的时候,我们乘着小帆船,缓缓行驶在海面,迎面吹来了一缕缕海风。海风拂面,我感觉到一种健康的'麻痹。看看海,小波浪和海风助推着,快看呐,小波浪正对着我们微笑。那蓝,蓝里透白,是多么奇妙,多么有趣。海本是咸的,但看着微波荡漾的样子,蓝里透白的奇妙色彩,总使我觉得它是甜的,甜而不腻,而且还很软。

我也喜欢梦。梦里,我无所不能,我不是小学生了。我有时是超人,我有时是个侠客,有时是个特工。在梦里,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我飞上云端,和小鸟一起飞翔,我潜进水里,抛开一切杂念,幻想我要的世界,我回到陆地,寻找我的梦想。做梦,就得美一点!

我还喜欢读书。总喜欢在宁静的夜晚,独自坐在我的小书屋里。捧起一本本书,我喜欢历史书,因为,看着它,就看到了光荣。然而,也看到王朝的衰亡。我喜欢唐太宗的英明果断,武则天的圆滑多智,李煜的文采奕奕。我同情戚夫人的悲惨结局,我崇拜李清照的词的优美婉约,我鄙视慈禧的种种罪状,我恨纣王的残暴阴毒,也感谢那些无名的抗日英雄。

我喜欢写作。总喜欢在黄昏时分,拿起日记本,记下一天的点点滴滴。回味起来,便更有意思。把生活记录下来,你的生活便留下你的脚印。

我喜欢好多好多的东西,但我更喜欢生活。一切源于生活。

篇3:我喜欢作文700字

叮铃铃,叮铃铃我们家的电话在每周五傍晚的六七点钟一定会响起。我赶紧跑去接了电话。正如我所料,那个电话果然是外婆打来的,听筒里传来了外婆慈祥的声音:喂,是大宝吗,记得明天到外婆家来玩噢。好的外婆,我一定会来的。我高兴地说。

有一次,我照常带着妹妹去外婆家吃饭。那天吃完饭后,我像一袋米那样瘫在沙发上看电视,可妹妹却抢着去帮外公洗碗。外婆十分高兴一边夸妹妹勤快,爱劳动,一边说我好吃懒做,吃完了饭只会看电视。我听着外婆对我的不满,越听越来气。我趁外婆不注意的时候,跑到阳台上,把外婆放在那准备明年开春种的喇叭花种子盒一脚踢飞。种子稀稀拉拉地撒了一地。外婆闻声赶了过来,她看了看一地的种子和满脸委屈的我,把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对我叫到U你在干什么!我说:谁让你老说我好吃懒做的!外婆听了,更生气了:就算是我说错你了,你为什么把我攒的种子都踢飞了?说着拿起扫把就要打我。我见势不妙,强在外婆之前上了楼,关上了门,靠在门上,大气也不敢出一口。我隐约听到外婆在说:下次再也不让这个捣蛋鬼来玩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妈妈来外婆家接我们了。外婆站在一边,沉着脸,一句话也不说。我想,外婆下次可能真的不让我来她家玩了。

又是一个星期五,这一整天,我都心神不宁,害怕外婆今天真的不会打电话来了。到了晚上,我第一次感到时间过得如此之慢。突然,清脆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寂静。我有时第一个跑上去接了电话,听筒里又传来外婆那熟悉而慈祥的声音:大宝,记得明天来我家玩噢。我高兴极了,大声对外婆说:好的外婆,我一定会来的。那一次,我吃饭吃的又快又好,还帮外公外婆做了很多家务,用优秀的表现弥补上次犯下的错误。

我终于明白我每周五到底在等什么了,我在等的不是外婆为我做的丰盛午餐,而是我最喜欢也是我最不想失去的东西外婆对我们的牵挂。我的外婆已经快七十岁了,但她还是像原来那样,保持着对我们一家人的牵挂。

篇4:我喜欢作文700字

书看多了,有时也爱弄弄笔杆子,时间长了,不知不觉中我喜欢上写作。

也许,生活中的我只是一个配角,一个旁听者,喜欢别人缠缠绵绵的故事,在故事中感叹花开花落,斗转星移,物是人非,故事听多了,看多了,也便有了倾诉的欲望,当这种欲望像夏天的河水涨满时,关于自己抑或别人的故事,便幻化成潺潺的小溪,在方格织就的天地里,一泻汪洋,透过那涓涓细流,你将看到一个小女孩对世界的认识,生活的追求,友爱的理解,科学的好奇与崇拜,在这个自由空间里,我会毫无顾及地放飞自己的理想,倾诉自己的委屈,写下所有想说的话。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是心的诉说,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铺开稿纸,任思绪如骏马在记忆的草原上自由的奔驰,任情感似潮水在记忆的河流中奔涌,我把喜怒哀乐告诉大家孤独与寂寞从此与我无缘,写作的过程,是那样的细腻,那样的温柔与甜密。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是情的感悟,有时人生,理想的求索无法方表,有时感天动地,人间挚爱无法理解,有时荡气回肠的感情纠纷无法诠释,但只要拿起笔思绪就如皇水般流畅,主会莫名奇妙的大彻大悟。

我喜欢写作,因为经是美的升华,春夏秋冬四季轮回,万事万物,变化无常,但只要将审美的眼光,聚焦笔端,我的胸怀就会像大海一样宽广,眼前永远是一派春色。

我喜欢写作,因为它是智慧的结晶,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尽收笔下或搜索枯肠,或灵感顿发,或千锤百炼,一气呵成,只要握紧手中的笔,智慧之门就会时时向我开启。

从此,投稿成了我“生活必修课”,等待似乎不那么痛苦相反,它让我感到生活的充实、幸福。因为这种等待是淡淡的欣慰。

相信,若干年后,我仍是喜欢写作的女孩,只是不再等待一篇小小的稿子,而是一部又一部自己的书,我相信,这是一个并不遥远的事。

篇5:我喜欢作文700字

向窗外望去,是一片广阔的田野。夜色下,田野静悄悄的,偶尔有风吹过,吹在窗户上,夹杂着呼啸,在严冬的背景下,寒意凛然。

冬天的田野就像剃光的头,只留下一些植物的根,光秃秃的,没有任何阴凉。站在田野旁边,刺骨的寒风迎面扑来,使人们措手不及,产生一种寒冷的感觉和颤抖。如果天气晴朗,田野是散步的好地方。在野外小道上,你可以独自享受宁静和休闲。阳光明媚,空气中飘着淡淡的土壤香味。但是对我来说,我感觉不到平静。

每次散步,我都会找一些玩伴在田野里玩耍,享受田野的乐趣。别担心冬天的田野太冷清了。即使天气寒冷,我家乡的田野也不会失去太多生机。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福建和广东那样温暖,但仍然会有几只鸟在田野上振翅飞翔,告诉我它们不会放弃田野。而“野火永不尽消,春风又高”的顽强杂草则利用漏洞,开始肆意侵占农田。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清晨,温暖的阳光洒在这片广阔的稻田上。春风掠过,露珠在阳光下看起来晶莹剔透。农民们早早来到田地,卷起裤管,戴上草帽,一棵接一棵地播种幼苗。青春期就像一个勤劳的农民,播下希望的种子,流下汗水和希望,培育光明的未来,品味耕耘的苦与甜。仰望天空,展望未来,我的眼里充满了渴望和期待。总有一天,我们也会拥有自己的天空。

夏天,田野成了昆虫狂欢的地方。蜻蜓、蝉、金龟子。各种各样的昆虫都喜欢加入这个有趣的活动。蜻蜓就像一个飞行员,在空中自由滑行,有时轻轻地停留在幼苗上,有时在树上,有时栖息在墙上,到处都是它的停机坪。蝉似乎是天生的歌手。它把大部分时间用于唱歌。他们喧闹的哭声是夏夜的催眠曲,伴随着我进入我甜蜜的梦乡。

陶渊明自古热爱田园生活,“晨光使荒原和污秽得到解脱,月亮和荷花又回到锄头上”。田园生活使陶渊明远离了真正的名利,远离了现实的干扰,享受到了农民的简单幸福。土壤的简单使人们回到了他们原来的自然状态,并使田野永远保持安静与和平,但并不缺乏活力。当人们来到这里,他们感到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远离真正的纠纷。

我喜欢田野,它的宁静、安逸和简单。

篇6:我喜欢作文700字

在我的老师当中,我的老师―杨老师是我最喜欢的老师。

她上课语言准确生动,声调抑扬顿挫,情感真挚感人,她上的课具有磁铁一样的吸引力,我最喜欢上杨老师的语文课了。

杨老师身材匀称,圆圆的脸,看起来很和蔼。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炯炯有神的眼睛,极具东方之美。她给人留下的印象特别朴素。

记得有一次,杨老师给我们上的是《日月潭》这一课。杨老师说,请同学们听我朗读一遍,我读的时候请同学们想象一下日月潭的景象。我们听着,想着,好像自己随着老师的朗读声在畅游日月潭,在欣赏着那清澈秀丽的日月潭的水。杨老师的每一句形象生动的话,每一个准确有趣的手势,都在我们面前描画出了奇秀的日月潭。就连班上最调皮的几个同学,都在津津有味的听着,思考着,想象着…

杨老师的语文课就是这样,她总以丰富的情感,创造出一种具体生动的情境,带领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探索。我最喜欢上杨老师的语文课。

她,是我们的数学老师,身高是我见过的老师中最小巧的,体型中等,一头靓丽的黑发,戴着一副眼镜,虽然她不是很温柔,但我还是很喜欢她。她就是我们班的钟广菊老师。

一天,上课铃响了,我们在学小数点,老师让我们写小数的加法。我写完后交给老师,没想到老师却说:“还有一个小数点没打。”我看了看,果真还有一个小数点没打。我不以为然地说:“反正只有一个小数点没打,您就给我打一个钩吧。”没想到钟老师严厉说:“你太懒了,抄十遍再来!”我只好乖乖回到座位上,认真改正错误。

还有一次考试,有一道题我苦思冥想硬是做不出来,老师鼓励我说:“别急,仔细想一下,动动脑筋,你一定能够做到的!”看着老师鼓励的目光,我静下心来,反复读题、分析,结果我真的做到了,得了100分。钟老师微笑着对我说:“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够做到的!”

钟老师,你真是一位严格的老师啊!

篇7: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一个平凡的小学生,和大部分少年一样喜欢看漫画。我被漫画里漂亮的人物,趣味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所以我爱上了漫画,也爱上了画画。

铅笔在洁白的纸张上轻轻舞动着,一条条曲线,直线,很快在纸上出现。不一会儿,一个活泼,俏皮的女孩出此刻了纸上。描边,涂色,勾勒,我和我的画画工具们把这个女孩变得更漂亮了。而我这幅画被谢雨暄看见了,她连连惊叹道:“真漂亮呀!”这一惊叹又引来了不少同学,他们也对我的画十分满意。赞扬声,惊叹声,一切一切的声音涌进我耳里,也在有空的时候画,甚至在上课的时候都画(在科学课上偶尔画),可是我可不敢在语,数,外这三门课上画。虽然我的画画技术在增长,可终究没有那些专业人士画得好,所以・・・・・・

报了画画兴趣班后,我很快融入了大团体,教师的画画技术嘛,不用说也明白,同学们的画画技术也是一个比一个高。我努力地把手中的画画好,可我总是不满意,再画,不好,再画,不好・・・・・・铅笔削了又削,橡皮擦了又擦,最终画出了令我满意的画。画好后先细心翼翼地描边,再用橡皮轻轻擦去铅笔的痕迹,下头是让我最头疼的时刻――涂色,这个涂色可不是用水彩笔随便涂涂就算了,是让我们自我用水粉把颜色调出来,有时调错了得重调,还不给用原本的颜色上色,有时颜料没调成,倒是把我干净的双手弄上了颜料,这一切是多么的,可这都无法阻挡我对画画的喜爱。渐渐的,我画了一幅又一副的画,技术与画画知识也增长了。听教师说这学期学完,就要学更难得素描了,我得加把劲了!

琴,棋,书,画中我选择了画,也喜欢画。我什么时候都画,画出一幅幅美丽的图画,画出让大家满意的画,画什么呢不管怎样我喜欢画,画呀画,画呀画・・・・・・画春天的绿叶,画夏天的荷花,画秋天的枫叶,画冬天的梅花。哎呀――!都8点了!再画妈妈要骂了・・・・・・

篇8:我喜欢作文700字

雪并不常常光顾杭州,但这也让我们更加期盼雪的到来。盼望着,盼望着,雪在清晨带给我了一个惊喜。与往常一样,在妈妈的催促下我睁开了那睡眼朦胧的双眼,不情不愿地起身,双眼无意瞟过窗外,便看到了那朝思暮想的它――雪,太过激动的我不管被窝外的寒冷,跳出被窝,就这么趴在玻璃窗上,呆呆地看着外边那个美妙、令我向往的世界。

起床后,吃过早饭,我便向停车场走去,准备去上学。从家通向停车场的有一条小径,经过一晚上的时间,地上的积雪已经有些厚了。清晨,很早,那积雪还是原本的样子。入目那一切的洁白,我带着心中的欢喜,抬脚踏上小径。我喜欢这样,在洁白的雪上印着自己的脚印,我走得很慢很慢,让脚慢慢地陷入雪里,再抬腿,迈步向前。我就这么慢慢地走,唯恐这美好的时光就这么在一个个脚印中悄悄溜走。唉,看着前方的停车场,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坐上了车,看着窗外那条小径上一串的脚印,我又忍不住笑了,这片美好的雪,我走过呢。

车子从雪地上小心翼翼地开向了大马路。看着眼前这幅美丽的画卷,我又一次感到了震惊,雪,它总是能够带给我惊喜。漆黑的柏油马路两旁,那原本因为冬天的来临而变得光秃秃、黑黝黝的树却因为雪的到来而变得美丽、纯洁。漆黑的树枝上盖着一层厚厚的洁白,那一眼望去,就像是专门为展出而制成的冰雕,那么地精致,晶莹剔透,洁白动人。

到了学校后,每节下课因为临近期末而专心学习的同学们都一改常态,兴奋地跑到窗户边,看着外边的飘雪和屋外的洁白,只觉得异常幸福。我忍不住伸手去接,好幸运,一朵雪花飘然落入手心。仔细观察这一小片雪花,那有棱有角、雪白透明的花瓣是那么精致美丽。因为掌心的温度,雪花悄悄融化,看着手心的水珠,我还一愣一愣的回味着刚才那花的芬芳美丽,这花怎么能这么好看呢?

我好喜欢雪啊!

篇9: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凌霜傲雪的梅花,那迷人的香气,在冬日的第一缕云霞中散开。我喜欢它的美丽无瑕,我喜欢它那种不与别人争奇斗艳的品质。

我喜欢春天来临之际,刚冒出的嫩芽,我喜欢那种与我们一样经过雨水与阳光的滋润而茁壮成长的姿态。

我喜欢夏日茂盛的大树,我喜欢坐在树下乘凉,在无比静谧的环境下,静静地读一本书,伴着柔和的夏风,拂去心中一点一滴的微微杂念,使自己更加轻松自在。

我喜欢秋姑娘送来的硕果,红得给人一种喜庆和温暖,忍不住想咬一口的感觉。只要吃一口,就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清凉。

我喜欢看随风飘动的五星红旗,我喜欢它那种飒爽英姿,给人一种不知名的庄严感,在鼓励着我们要像革命先烈一样拥有顽强不屈、坚贞不渝、团结一心的美好精神。

我喜欢鸟儿,因为我想像鸟儿一样在蓝天中自由飞翔,想像它一样拥有一对美丽的炫彩的翅膀。

我喜欢夜空中被群星包围的月亮,喜欢它的明亮,喜欢它的寂静,喜欢它的凄凉。每当看见月亮时,一种说不出的思念之情油然而生。

我喜欢吹葫芦丝,特别是在郁郁葱葱的竹林里,坐在光洁的石凳上,吹着悠扬婉转的乐曲。我喜欢这种静而优雅的美。

我喜欢徜徉在知识的'海洋,文学的殿堂中。在这里,我可以像一匹饿狼,贪婪地吮吸着书中的无限精华。

我喜欢朋友,在闲暇之余,我喜欢和知心朋友坐在一起,畅谈人生的真谛。

我喜欢音乐,在写完作业后,拿起MP3,听一些柔美的旋律,让自己疲惫的身心得到少许的休息,但我也喜欢听摇滚,特别是在下午,它能让我遮挡在柔和下的无限激情全部都可以爆发出来。

我喜欢练毛笔字,每当写好一个字时,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喜悦,在这种喜悦之情的伴随下,我将能写出更好的字体。

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篇10:我喜欢作文700字

我喜欢浓浓的夜色,如墨一般。静静的站在窗前,仰望茫茫苍穹,有时看着珍珠般璀璨夺目的繁星,那美妙的光亮闪动着、激荡在内心阴暗的角落里,几度迷茫、几分欢欣。

更喜欢享受水一般柔和的月光,每当注视那悬挂于高空的残月,泪总无法自制的崩流而出,为什么会在这般明亮的盈月下心生悲伤,我不曾知道,只想起故乡那片更好更蓝的天空、那伦更圆更亮的月亮!

我喜欢坐在暖暖的阳光下、一片碧绿的草地上。感受草的柔软、风的清凉、听鸟的欢叫。我或和着一起歌唱、或随风而舞。没有锁事的烦忧,没有尘世的喧哗,只有内心真正的欢喜。静静地躺在大自然的胸怀中肉如孩子躺在母亲的怀中一样。任凭嘻闹、欢叫,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比鸟儿更快乐、比阳光更开心、比草儿更美丽。我喜欢狂风暴雨。独自立于阴云之下,听其雷鸣、看其闪电。任狂风吹动我的发丝衣衫,任大雨打湿我的发丝、脸颊、胸埔、全身。冰凉的雨水渗透到我的身体里,与鲜红的血溶为一体!我狂笑此乃人生之快事!这是如此的狂放,尽管发丝太乱!这是如此的激昂,尽管雨水太过冰凉!这是既然天生我育我、既然我立于天地之间,那我还有何惧。

是的,我不怕任何的狂风暴雨,恰恰我是及其的喜欢。

我愿做一名水手,撑凡握桨、踏上遥远的航线,去看海上第一缕曙光,去崭风破浪,完成我的'使命。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与憧憬。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淡远和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露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像是展示着什么。

四川核工业工程学校六年级:赵有伍

第1篇

篇11:我喜欢秋天700字作文

我喜欢秋天700字作文

瑟瑟秋风,吹走了烈日炎炎的夏天,迎来了瓜果飘香的秋天。

如果小草是春天的信臣那么落叶百分百是秋天的使者。一叶知新,树叶听到秋风的呼唤,于是,它们离开枝头,像一只只彩蝶翩翩起舞,在秋高气爽的晴空下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继而静静地、默默地贴紧大地,铺满了整个树林。金黄的土地上的金黄的落叶,形态不一,色泽也不尽相同。或许恰恰因为差异产生美,五彩斑斓的落叶给土地盖上了一条美丽的花毛毯。

秋天悄无声息的来了,菊花也赶趟似的,你不让我,我不让你,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他们在这个秋天里不约而同的绽放了,虽然相逢即是缘,但它们似乎都抱着不打不相识的想法,于是便互相媲美,争奇斗艳,每一朵秋菊都想要艳压群芳呢。这不,蜜蜂与蝴蝶收到选美大赛的邀请函,纷纷结伴而行,要给自己的亲朋好加油打气哩。

秋天不仅是一幅多姿多彩的油画,也是一副硕果累累的彩绘。

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令人喜悦的收获。棒槌似的玉米咧开了嘴巴,露出了一排排整齐的金牙齿;沉甸甸的谷穗仿佛听了谁讲笑话似的,笑弯了腰;高粱涨红了脸,就好像喝醉了酒的小伙子;棉花敞开心扉,露出了洁白无瑕的内心;一个个黄澄澄的柿子把树枝也压弯了,像灯笼似的挂在枝头上;葡萄也来争秋了,一颗颗紫红的水晶葡萄挂满了枝头。这下子人们可乐开了怀,脸上洋溢着笑容,嘴边向上的弧度怎么收都收不住。

秋天像美丽的姑娘,绽放出幸福的笑容,嗅一嗅花香,瞧一瞧落叶。秋天又似淘气的孩子,一不小心打翻了颜料瓶,又呼啦啦跑过广阔的田野,手里提着沉甸甸的果篮,却一点都不感觉重,是因为篮里装满了香甜可口的瓜果的缘故吗?

我喜欢秋天,喜欢它的叶,喜欢它的花,喜欢它的果。

篇12:我喜欢小白兔作文700字

我喜欢小白兔作文700字

前几天,学校进行一次期中测试。我考得还不错,妈妈问我想要什么奖励,我想了想,就对妈妈说:“给我买一只小白兔吧!”妈妈答应我了。

第二天,刚进家门,我就迫不及待地问妈妈:“小白兔买回来了吗?它现在什么地方呀?”“瞧!把你急得猴样,当然买回来了,看!它正在你的房间里呢!”妈妈笑眯眯地对我说。我急忙跑到房间里去看它。

小白兔长着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豆瓣嘴,吃起东西来真是有趣极了!一条短短的尾巴。真是太可爱了!

我给心爱的小白兔起了个名字叫“雪雪”。因为它全身都雪白雪白的,滚起来,就好像是一团雪白的`绒球一样。“雪雪”可喜欢我给它买东西吃了!一天,放学后,我走在路上想:我应该该给“雪雪”带点食物吃,小白兔最爱吃蔬菜和萝卜了。于是,我就给“雪雪”买了一大堆好吃的东西。“雪雪”,一到家我就叫它,它仿佛听见我说的话了,立马跑到我的前面,把脚搭在我的脚上,好像在说:“小主人,我过来了,你喊我来有什么事呀?”“来,给你吃萝卜,你一定要长得快快的。”我笑嘻嘻地对小白兔说。对了,忘了告诉你,小白兔吃东西总是细嚼慢咽的,看得我好着急呀!你说,这样慢慢地吃,要吃到什么时候呀!

小白兔经常和我在花园旁追逐打闹了。今天,我们也不例外。突然,我们被爸爸看见了,爸爸居然也有童心未泯的时候。爸爸玩着玩着,突然把我撞倒了,我哇哇大哭起来。爸爸居然和“雪雪”一起跑了,“爸爸真是‘老顽童’,‘雪雪’是个‘小顽童’。”我不高兴地嘟起嘴。

到了晚上,爸爸走进我的房间,悄悄地对我说:“娟娟,你知道小白兔有什么作用吗?”

“不知道。”

“小白兔可以长时间不喝水,还能单腿将老鹰踢飞呢!”哦!原来小白兔还有这么大的用处呀!

从那以后,你如果要问我喜欢什么动物,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我喜欢小白兔。我爱小白兔,爱它那雪白身体,爱它那宝石般的眼睛。我爱小白兔!更爱雪雪。

篇13:我喜欢看书作文700字

我喜欢看书作文700字

很多人喜欢玩游戏,很多人喜欢玩电脑,然而,我却喜欢看书。

书向我展示了一个丰富的、神奇的、有趣的世界,让我知道,书里可以有好多好笑的事情,有童话,有诗歌,有恐龙,有奇妙的宇宙……有一切我们想得到的和想不到的事情,撩动我对阅读的好奇和渴望。

看书能给我带来梦想。我喜欢一边听着美妙的音乐,一边看着著名法国现代科学幻想之父——儒勒·凡尔纳的书。他那非凡的想象力,浪漫而又符合科学的.幻想,使我如痴如醉,迈进了未来世界。在那时,还没有发现冥王星,然而在《太阳系历险记》中,他便写道在海王星之外还有一颗行星;在那时,还没有发明电报,在凡尔纳的笔下,却不仅有电报,还有“有声传真”——电视了;凡尔纳在莱特兄弟制造出第一架飞机之前几十年,便已在他的作品中写到了直升飞机。我渴望成为一个富有想象力的科学家。

看书能给我带来知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因此,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尤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是我书柜里的珍藏。从中我能知道为什么我们要喝水?为什么水能灭火?为什么我们不吃生马铃薯?我还有一整套《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在那里,我学到了蝙蝠如何飞行,洞穴生物的能量来源等等。我时常遨游在茫茫的书海中,在书籍里,我汲取各类知识,了解大千世界中隐藏的秘密。

看书能给我带来乐趣。那些有趣的故事,让我禁不住哈哈大笑。一次,我做完作业,在床上看《爆笑校园》之存钱罐,我看到最后一幅图时,都笑得忍不住在床上打滚,谁知,乐极生悲,不小心滚到了地上,身体的疼痛还是没能止住我的快乐。更让我开心的是,我常常和爸爸一块看,一块儿交流,一块儿开心地大笑。

啊!书,你是我忠实的伙伴,你能给我带来快乐,能解开我心中的迷惑,给我带来知识,我喜欢你。

篇14:我喜欢夏天作文700字

我喜欢夏天作文700字

我最喜欢的季节就是充满阳光,充满热情的夏天。可能有很多人都不喜欢夏天,因为夏天非常热,而且到了夏天的时候,人们容易犯困,但是我却不一样,我非常喜欢夏天。

我喜欢夏天是有原因的,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我喜欢阳光。我们都知道,万物生长靠太阳,没有太阳,我们自然界无论是人还是动植物,都不能够正常的生长。我喜欢夏天的太阳,尤其是早晨起床时候的太阳,那个时候的太阳,不热不冷,非常的`柔和,尤其是在早晨有一点雾气的时候,太阳在雾气蒙蒙中升起,夹杂着一些神秘感,再听上几声鸟鸣,觉得这一天非常的神奇,非常的美妙。

我喜欢太阳,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太阳可以帮助我解决很多,因为水所造成的问题。比如,我们夏天的衣服,因为出汗容易脏,所以我们夏天洗衣服的频率非常的高,但是夏天洗衣服,衣服干的时间也是非常的短,像短袖T恤这样薄的衣服,上午洗,经过一中午的太阳照射,下午就可以变干了。到了晚上就可以穿上了。而且夏天无论是屋子内还是其他地方,都非常的干燥,不会有潮湿的现象,因为我本人非常喜欢干燥的环境,所以我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太阳。

除了喜欢夏天的太阳以外,我还喜欢夏天的雨,夏天便进入了雨季,无论是大雨,小雨毛毛雨,总会在突然之间下起一场,夏季的雨最能让人觉得酣畅淋漓了,尤其是当你在活动或者是干一些劳动的时候,浑身大汗,这时候如果来一场雨,你会觉得非常痛快。我特别喜欢趴在窗户上看外面雨的情景,我喜欢看雨滴滴落到水缸,溅起水花的样子,我也喜欢雨水通过房顶的屋檐流下来的样子,总之县城的雨水给我带来了快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带来了不可描述的快感。

我喜欢夏天,虽然大家说夏天炎热,但是夏天却热情似火,到了下雨的时候,却又让人能够酣畅淋漓。

夏天就是这样。

篇15:我喜欢牵牛花700字作文

我很喜欢牵牛花的。

虽然,她没有华丽的、富贵的感觉,但我喜欢她们清晨迎着太阳盛放的样子,好美好美的.模样,让我感动。

那是一种清纯和朝气的味道,象一种馨香缭绕着你,感染着你。

青翠的藤蔓,茂密的缠绕在依附的枝干或墙上,本就写意着一种蓬勃,昭示着生命的绚烂,就算不开花的时候,我也喜欢多看几眼那绿色的屏障,那里自然的散发着一种亲切的温情,让我那样想靠近他们。

忽然,一天的清晨,从他们身边走过的时候,有了一抹异样的颜色在那绿色的海潮中如舟子般摇曳,晨光折射着还润泽的水气,闪烁着粼粼的波光,我的眼睛亮了,我的心也在刹那儿间鲜亮了起来,我知道,她来了,仰着粉 嫩的脸颊,唱着欢快的歌来对着我笑了,我也就全身兴奋了起来,笑意洋溢在这个清晨,那空气里便弥漫着快乐的音符,跳动着晶亮的乐章了。

篇16:我喜欢马700字作文

我喜欢马700字作文

马是人类无言的朋友,从古至今,马总是默默无闻的为人类伏着东西,它们勤勤恳恳,“工作”时候低着头脚踏实地的做好,马是一种诚恳的动物,我喜欢马。

我喜欢我家乡田间小路上拉着车飞奔的马,它们的身型十分匀称,肌肉结实,步态优美,鬃毛还透着油油的亮光。它们很是驯良,主人往往只用几个简单的口令,就让明白自己该干什么。它们几乎不会把主人的命令执行错。它们熟练地前进、停止、倒退、转弯、爬坡,像机器一样的精准。它们脾气很好,我想一定对善待它的主人怀有深深地感激,于是拼尽气力为主人干活,而且总是保质保量。它们很少伤人,很少耍犟脾气,总是默默地、勤恳地劳动着,不管年富力强的还是老掉了牙的,他们总以自己的勇敢为主人担起风雨,驮起责任。他们像脚下的黄土地一样朴实,拉车、拉磨、拉犁,它们已经是主人家的一分子。他们总是默默无语,只听到那奋力蹬踢的蹄声,只听得那清脆的脖铃声,只听得那吃饱时或卖力时那欢快而高亢的嘶鸣声。

我喜欢《西游记》里忠心耿耿的白龙马。喜欢那一袭一尘不染潇洒的素装,喜欢小白龙传奇的身世。对善良俊美的小白龙总有一些婉惜:唉,可惜了,从龙王之子变成他人的坐骑;有时又会为他而庆幸:幸亏观音菩萨网开一面,没有置他死地,而是将他变成马,赋予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使命,总算让小白龙这颗忠心没有泯灭。可爱的白龙马,与师徒四人共同面对艰难,任劳任怨。它不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英雄,却总是驮得最重的走得最累的无名奉献者。他总是默默地,不张扬不争功也不抱怨。当困难难以逾越时,它却能挺身而出。孙悟空赌气离开时、他善意地劝说八戒找回师兄,唐僧身陷囹圄时,他化作舞剑的女子大显身手,勇敢机智地与敌人周旋、较量。无言的白龙马,你是唐僧师徒的好助手,你是西行途中的善良使者。忠诚在你身上尽展无余。

我喜欢“盛装舞步”中典雅高贵的马。“盛装舞步”已经被列为了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可见,人类在最隆重最神圣的奥运会上也需要一种最可爱的动物朋友与我们共同分享。于是,选中了马。骑着马表演的是绅士,高贵的气质与高贵的衣着高贵的动作造就了极至的风度。那同台演出的`马呢,也盛装登场,显得光鲜亮丽、华贵无比。高难的动作、曼妙的舞步、无言的默契,让人心中生出无数的赞叹:这两位选手可真是一对“黄金搭档”啊!在那一刻,我们得到的不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震撼,源于人与动物的和谐之极。

如今,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再可以随处见到马了,但是,新世纪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携龙马精神,成为奔跑在阳光下的千里马呢?

篇17:我喜欢龙作文700字

龙是中国的象征,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也是中国文化的象征,而我也喜欢“龙”,因为它是中华民族的魂魄。

龙是人们臆想中的动物。远古时期,龙只是人们崇拜的一种图腾。龙的样子也是集九种动物的形象与一身:脚似鹿,头似牛,嘴似驴,眼似虾,耳似象,须似人,鳞似鱼,腹似蛇,足似凤,可以说它的形象是一种“九不像”的形象。当然,这种形象是远古人类对自然力、神力的崇拜,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祈求平安。

龙的传说故事也很多。自古以来,大家所知道的有“龙生九子”、“八仙斗花龙”、“龙女拜观音”、“鲧化黄龙”……其中,让我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鲧化黄龙”。传说,很久以前,天帝派鲧下凡去治水,鲧采取堵塞的方法,治了八年的水,水患也没有平息。鲧焦急万分,后来,他知道天庭有个宝物叫做“息壤”,可以让土壤不停地生长。于是,他偷“息壤”治水,水患平息了。但天帝知道后,十分生气,先是收回宝物,而后派天兵天将用雷电斩杀鲧。鲧死后,尸身三年不腐烂,天帝怕生出事端,就派天兵天将下凡去剖开他的肚子,结果,一条黄龙横空出世,据说这条黄龙就是鲧的儿子大禹。

龙的成语也层出不穷。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有龙腾虎跃、龙马精神、望子成龙、龙凤呈祥、生龙活虎,还有一些关于龙的成语故事,如画龙点睛、叶公好龙等等,它们中有的是对龙的崇拜,有的则是人们对美好愿望的一种表达……但无论如何,它们都是对龙文化的一种传播。

除此之外,龙文化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衣服有龙袍,食物有龙须面、龙眼,家具有龙椅,节日元旦的舞龙会、端午的赛龙舟,地名有黑龙江、上海的龙华镇……

我喜欢“龙”,也喜欢“龙”文化!其实,“龙”文化渗透在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才成就了我们中华文化的根深蒂固。我自豪,我是龙的传人!

篇18:我喜欢国画作文700字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世人须传承

七八岁时,被母亲安排了国画课。小孩子嘛,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学画画一点也不轻松,好几次想放弃,却又说不清怎么还是坚持下来了。不过,我现在却是发自内心地爱上这门艺术了。

喜欢国画,因为它的一笔一勾都刚劲有力,从不拖拉。画山水时,笔上的水不能吸太干,很难控制,如果笔头在纸上稍微多停留一秒,水很快就会浸开,一漫开就会破坏整幅画的构造,再也无法弥补。所以,每一笔都要快要有力,亦如人生,不能拖拉。

喜欢国画,因为它拥有严谨的构图,不能随便,不能将就。画工笔时,重要的是用笔的细致和柔腻,一停一提,都有它的技巧和规矩,每一道工序都有它的地位和意义,烦躁不得,马虎不得。很多时候,错画一笔,错毁一画。这般的讲究,亦如人生,不能将就。

喜欢国画,因为它聚集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文化和智慧。古人有齐白石,今人有徐悲鸿,哪一位不是几近完美地诠释了国画的风韵,中华的风采?我的国画老师常在课上教导我说,国画是门艺术,是古人给我们留下的艺术!所以,不论多大,学了几年,这一生都必须对国画保留着一颗纯粹的敬仰的心!他说这话时,脸上严肃和语中的激昂我铭记于心。这般的赤子之心,亦如人生,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得记得自己的初心,不能忘本。

学国画七年了,这途中我目睹了太多的放弃,为了学业,为了家庭。因为目睹了太多放弃,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初中了,花费这么多时间在国画上,到底值不值得?这太难回答了。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跟不上了,我在考虑:要不把国画课停了吧,去补补数学。就差一点,我就放弃了,可那时,母亲无意间说了句我终身难忘的话:“国画,需要有人传承。”

嗯,我来传承这门艺术。对国画的喜爱,源于他人,终于自己。

篇19:我喜欢优秀作文700字

我喜欢优秀作文700字

我喜欢生活中一切的美好,它让我感受到无处不在的温馨、诗意与快乐……

我喜欢春天的翠意盎然。嫩绿的小草从那软绵绵的土壤了探出头来,树尖长出了嫩嫩的绿芽儿,仿佛要流出水滴似的`,大地就在这时慢慢的苏醒过来。

我喜欢夏天里重重叠叠的“大绿伞”,为我们送来了片片阴凉,让我们无忧无虑的在下面尽情的嬉戏、打滚、看书、下棋……,大绿伞也沉浸在我们的欢乐之中,随着风儿轻轻摇摆!

我喜欢秋天的硕果累累。空气里到处都弥漫着果香和桂花想,凉凉的,甜甜的!柿子像个橙色的灯笼高傲的挂在枝头。最夸张的是石榴,张着嘴、呲着牙一直笑着。

我喜欢冬天的庄严肃穆,大地披上了一层白纱,树木也不例外,穿上了满身银珠片的棉衣,银光闪闪。 仿佛是在冰河世界里。

我喜欢旅行,期望能走遍世界各地,去欣赏自然的美丽。因为大自然的画笔,画出了如此美妙的奇观!有海的壮阔,林的青翠,冰的晶莹,石的奇特!这都是大自然赋予它们的美丽。

然而,我也喜欢夕阳,那种柔软,散发着美丽而又令人恬静的红光,给大地投下一片金黄,我躺在草地上欣赏着,红光映在我身上。它温暖着我,我拥抱着它。那感觉就像妈妈,是那么的温馨。我更喜欢妈妈的笑容,因为这笑容让我收到力量,感到温暖,触到我心底最柔软的部分…

我喜欢我的家,周末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听着舒缓的曲子,妈妈捧着细瓷的小茶杯,微笑着听我和爸爸谈天说地。和他们在一起,我就觉得快乐,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喜欢一切的一切,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篇20:我喜欢跑步700字作文

我跑步我快乐

有的人的爱好是游泳,有的人的爱好是读书,而我的爱好是再平凡不过的跑步。

上一次,我被老爸臭骂了一顿,我伤心地开起电视机,正好听见电视里的人说:“想哭就去跑步,让汗水把眼泪都蒸发掉,这样会好受些。”听完这句话,我立即下楼去跑步了。

我看着天空跑步,天上的云忽然变成了小人儿,好像在为我加油。

跑完之后,我满身大汗跑了回去。一进家门就看见老爸正气呼呼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还翘着二郎腿呢!

此时,余兴未尽的我便和老爸打了个招呼:“怎么啦?老爸,伤心啊,伤心就去跑步吧!跑步会让你把所有不开心的事都抛到九霄云外!”老爸还没回过神来,我就把他手中的手机抢了过来,兜在口袋里,又去跑步了。

我一边听歌一边跑步,一会儿快跑,一会儿慢跑,一会儿正着跑,一会儿倒着跑。

我觉得一个人跑不过瘾,就把我的伙伴们全都召集起来,去学校的操场上比赛。她们都是骑单车去的,只有我是跑着去的,我没想到我着两条腿,竟然能跑过两个轮子的单车,伙伴们都惊叹不已。

到了操场,她们把单车放一边,都站在了起跑线上。“各就位,预备——跑!”小丫一声令下,我像箭一样冲在了最前面。快到100米冲刺的时候,伙伴们都有气无力了,可我还是体力充沛,第一个冲过终点线。

……

只要我伤心的时候,我就会去跑步,因为汗水会洗去所有的伤心事,从此,我喜欢上了跑步。

我在跑步中找到了乐趣。

我跑步我快乐。

篇21:我喜欢读书作文700字

我喜欢读书作文700字

自小我就酷爱读书因为我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经常在书店遨游,而且一去就是两三个小时,有时候,不到书店关门时我绝对不会走。

去年,我阿姨还在我家住的时候。我经常哀求她让她带我去上班。因为我阿姨在三水广场的国美电器当咨询员。在她上班时我肯定一口气跑去我最熟悉的――新华书店。刚来到书店门口却发现书店还没开门,我在书店门口焦急地等,等的'时间真不是滋味,好不容易才等到书店开门,一拉开卷我就迫不及待地走向文学类的书。精心选了一本《笑猫日记》找个安静的地方悄悄地开始品尝我的黄金屋。我正要看,却发现书店里只有我一人。那更好安静极了。看了一会我就禁不住大笑起来,虽然只有我一个人但是吵到工作人员,他们还是会警告我让我小声点。我只好依着他们。过了一会我便邹紧眉头,&小学作文%&握紧拳头为故事里的主人公打抱不平,一会我又变得沉静起来。小朋友们陆续来到书店看书,他们大多数都是看喜羊羊,有时候还会笑出声来。尽管他们有多吵,我依然在品尝我的黄金屋丝毫不受影响。

很快到了午饭时间可我的黄金屋只品尝到一半,不管了继续。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我的书也看完了,突然我发现怎么书店里连个人影也没有呢?都上洗手间啦?突然一声砸的声音引起了我的注意。啊,糟糕书店要关门了。我马上跑出去,幸好还赶得及。要是再迟一步我就要在黄金屋里过夜了,不过也好。想着想着,阿姨来了。我问她下班了吗,阿姨点点头。回家时我把在书店里的事告诉家人。他们都笑开了怀。

篇22:我喜欢谎言作文700字

我喜欢谎言作文700字

我喜欢谎言作文

我讨厌谎言,因为我喜欢做一个诚实的人。但是,我又喜欢谎言。而我喜欢的谎言是一种善意的谎言。

这时有人要问了:“什么是善意的谎言呢?”善意的谎言就是对别人没有任何的恶意或是损伤的'谎言。而善意的谎言往往出自于爱。

记得上一次,我们家刚搬家。那时候我并没有家里的钥匙。而当我在敲家门时,才发现家里没有人。我坐在楼下的沙发上无奈地写着作业。每当有一个人进来时,我都会情不自尽地看看那个人是不是我的爸爸或妈妈。可惜每一次都不是。

这时,我们的邻居看到了我,她和蔼可亲地说:“你好!小朋友,你们是刚刚搬过来的吧?”我微笑地点点头。突然,我那个不争气的肚子开始叫了起来:“咕!咕!”我尴尬地笑了笑,阿姨说:“你肚子饿了吧?看你爸爸妈妈还没有回来,要不先在我家吃几个饺子吧?”我摇摇头说:“没关系的,你们就自己吃好了,我爸爸妈妈应该很快就会回来的。”阿姨点点头,说了声再见,就走了。

七点,七点半,八点。到八点了,爸爸妈妈还没有回来,我有点气馁了。而我看见邻居家正在吃着热气腾腾的饺子时,我的肚子闹得更欢了。我心想:早知道刚才答应阿姨的请求呢!

这时,阿姨走过来对我说:“艾琪,你妈妈刚才已经打电话给我了,让你在我们家吃饭。”我想:她连我的名字都知道了,或许妈妈真的打电话给她了呢?于是,我就在阿姨家安心的吃饭了。

九点了,妈妈回来了。阿姨也让我回家了。回到家后,我问妈妈:“妈妈,你什么时候打电话给邻居的阿姨啊?”妈妈疑惑不解地说:“我没有打电话给她啊!”我大吃一惊!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后来,我仔细一想,这就是我喜欢的谎言。

篇23:我喜欢书作文700字

书,一个又优雅又美丽的名字。他常常变成蝴蝶带我飞在知识的花丛;有时他又变成甲虫让我和他奔跑在快乐的草丛。

我喜欢书,书也喜欢我。一有空,哪怕是一分钟的工夫我也要紧紧地抱住书,开心地啃起来。我看得最早的一本书叫《故事大王》,那是妈妈给我买的,买回后搁置了很久,当时我对它的好感远不如电视,看见书就像老鼠看见猫一样。到后来我没事干,家里的电视也坏掉了,时间没处打发,我就拿起那本书看,结果越看越着迷,一刻也不愿放开它,我就这样爱上了看书。

我爱看各种各样的书,尤其是作文书,所以我作文写得也很好。有一次作文题目是“我的心爱之物”,我立马就想到用作文书中讲的三步写物方法,即怎样得到这个物品的,它的外形怎样,还有与它发生的故事来写,所以我三下五除二一会儿功夫就写完了。等作文发下来的时候,我一看92分,文中的红色波浪线圈了一段又一段,后面还有一个大大的“优”,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这都是看书的回报。

我看过的书中大多都有鼓励读书的话,比如“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还有“读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如果让我来比喻书,我愿这样说:书是一只蜜蜂,带我在知识的花丛飞翔;书是一艘大船,载我穿过知识的海洋。自从我在书上写下了这句激励自己读书的话,我就更爱读书了,无论是天文地理、医学军事,都是我的宝葫芦。

无论去哪儿,我都要带上一个“宝葫芦”。旅游、上学、吃饭时,一本书总不离手,妈妈有时嗔怪我成了书虫,还笑说干脆让我吃书得了,那样饭也省了!因为我总是吃饭时捧着书,直到饭已凉透,妈妈催的不耐烦了,我才恋恋不舍放下手中的书。有时,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竟忘了做家庭作业,也让妈妈数落了好几次呢!

书,就是我最钟爱的“游戏机”。它比任何一部游戏机都更能令我着迷,希望我身边有更多的小伙伴加入这个“游戏”!

篇24:我喜欢吊兰作文700字

在我家窗台上有几盆吊兰,每年四五月份从吊兰中心就会抽出细嫩的苔,这就是它们的茎。几天后茎上开出花来,花有五六个花瓣,花形很小,花瓣白似雪,花蕊黄如锦,清新淡雅,一点也不招摇,我非常喜欢它们。

每年春天,妈妈就会带着我到楼下翻种吊兰。我们先把花盆中的吊兰和老土倒出来,再培上新土,把吊兰长茎上的一簇簇新芽剪下栽进土壤里,把它们抱回家放在窗台上,再浇满水。这样一盆盆吊兰就种好了。

吊兰不但好种且易成活,不需精心照顾便可茁壮成长。吊兰的叶子又细又长,叶面翠绿,随着吊兰越长越旺,叶子顶端开始向下弯曲,叶面也逐渐变得宽大,越发翠绿,显得生机勃勃。远远看去特别漂亮,把家也装点得格外美丽。

每年四五月份,从吊兰的中心就会抽出一根根茎芽,茎芽越长越长,超出盆面,向下弯曲。几天后茎上开出一朵朵白色的小花。花很小,有五六个花瓣,也很稀疏,一条茎上只有三四朵。走近了还能闻到淡淡的花香,清新淡雅,很不起眼。它的花期很短,大概六七天就凋谢了。如果不细心观察错过了花期可能还以为吊兰不会开花呢。我以前就是那样认为的,直到有一天妈妈带我看了我才知道。

花谢之后,在开花的地方长出一簇簇新芽,随着新芽的生长,长茎越来越长,也越来越沉,围着花盆四周垂了下去。如果把花盆悬在空中,风一吹那些新芽就像一只只仙鹤翩翩起舞,显得十分美丽。它们就是吊兰的幼苗,长大后又可以移栽了。

这些白色的小花稀稀疏疏,花期也很短,它不像牡丹那样雍容华贵,引得文人墨客争相作诗留画,赞赏有加;也不像玫瑰那样香气宜人,引得蝴蝶蜜蜂翩翩起舞,流连忘返;更不像太阳花那样经久不衰,色彩夺目,令人叫绝。它的花形那么小,它的花色那么浅,它的花香那么淡,它的花期那么短。它是那么的不起眼,但却四季常青,给人们带来一片绿色,一片生机,一片活力。它美化了环境,净化了空气,它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色彩。这不正是我们提倡的雷锋精神吗?

我喜欢这些清新淡雅的吊兰花,更喜欢那些具有吊兰精神的人。

篇25:我喜欢游戏7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玩游戏

一个星期天,我作业做完了,就走到电脑旁,开始了与任田敬的“反恐1.5”的对战。

“反恐1.5”是一种单机游戏。它可以随意找地图来进行战斗,有警方和匪方两种人物可以选,有时还能开吉普车,救人质,人人都有100滴生命值,买东西还能加强防御力。

开始了,我选了一个警察队长,又买了一个防弹衣,一个防爆盾,便与我的手下一一另三个警察,一起行动“a攻任田敬计划”。因为匪方只有他一人,所以赢是垂手可得嘛。but,我小

篇26:我喜欢音乐作文700字

人们都说,音乐有一种特别神奇的力量,它就像冬日里最温暖最耀眼的阳光,可以使濒临绝望的人重新得到生的希望;它也好似久旱后的第一场清澈甜润的甘雨,给沙漠中艰难跋涉的人继续前进下去的勇气;音乐,它更如同八月十五那最圆满的月亮,不论人们身在何处,总会深深地眷念这一道幽幽的月光。

音乐,在我心中,在大众心中就是这般神奇的东西,它,普普通通,却也是一门独一无二的艺术,在如今的21世纪,音乐,有着我们不可忽视的力量。在众多和它媲美的佼佼者中间,美术,色彩艳丽却少了一丝激情;体育,激情飞扬却少了一丝柔美;书法,墨香四溢却少了一份心动在里面。唯有音乐,它是最完美的仙子,有激情、有力量、有尊严、有自信,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它就像是一位最独特的魔术师,发出的声音既是来自大自然的最纯正、最原始的歌唱,也是来自世界最动人、最热血的呐喊。在音乐中,我们能看到至善至美的仙女,也可以抨击最黑暗的现实……

一首激情飞扬的重金属音乐,带着对世界的热爱和对生活的向往与欢呼,那来自灵魂深处的声音像磁铁一般牢牢吸引着我们的耳朵,使人忍不住深陷进去;而旋律轻松欢快的广场舞曲更是音乐中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了,只要是在这片干干净净的音乐圣域,大家可以卸下内心所有的浮躁,尽情地唱唱跳跳,没有一个人会来阻拦你……

而我最钟爱的轻音乐,就更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其中。它虽鲜少有华丽的歌词的点缀,但是那缓缓流动在心间的甜润而清新优雅的声音却仿佛春日里融化的第一股山泉,就那么荡漾在了我们干涸的心田,如何使人不沉醉?

这,便是音乐的最大魅力了。很多时候,我们对它的喜爱是不必过多地用言语叙述的,只要竖起耳朵听着,细细地听着,就足够了。

噢,我喜欢音乐,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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