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蟋蟀笼子作文1000字(集锦24篇)由网友“全智鹹蛋糕”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一只蟋蟀笼子作文10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一只蟋蟀笼子的六年级作文
一只蟋蟀笼子的六年级作文
在我的书橱里,摆放着一只很精致的蟋蟀笼子,蟋蟀虽然没有了,但笼子我一直没舍得扔掉,每当我看见它就会想起那位苏北乡下小女孩,她的守信让我很感动!
那是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家楼上传来一阵小女孩的哭泣声,过了一会哭声越来越大,楼上这段时间在搞装潢,怎么会有小女孩的哭声呢?我叫上妈妈,上楼去看个究竟,楼上的门没有关,我们就直接进到房间,一个和我差不多大小的小女孩正蹲在那里哭泣,很委屈,很伤心的样子,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收拾地上打碎了的碗和撒了一地的面条,看见我们来,他们显得有些拘谨,妈妈和他交谈得知,他们的家在苏北乡下,小女孩的爸爸是木匠,到城里来给别人做木工活,他们已经一年多没有见面了,这次趁放暑假小女孩来南京和爸爸见面,跟着爸爸一会城东一会城西的奔波着,这不,这一段时间就在城东给别人干活,今天早上,小女孩想去中山陵玩,爸爸说手里的活忙,没有时间带她去。在吃早餐的时候,她不小心把一整碗面条打翻到地上了,爸爸很生气,骂了她,还打了一巴掌,说她是故意的`,小女孩怯怯地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弄清楚了情况,妈妈说:“你女儿和我女儿差不多大,就下楼来和她一起玩吧。”
来到家里,我拿出爸爸前几天给我买的蟋蟀笼子,笼子里装着一只活蹦乱跳的蟋蟀,小女孩说,蟋蟀又叫蛐蛐,在她们乡下,房前屋后的草丛里,田野上庄稼地里到处都可听到蛐蛐的叫声,她还告诉我蛐蛐和蝈蝈是不同的,第一天我们玩得很开心。第二天,我们又在一起玩,我们拿着一个豆荚逗着笼子里的蟋蟀,蟋蟀在笼子里跳来跳去,正玩得高兴之时,她手里拎着的蟋蟀笼子掉在地上正好被她一脚踩坏了,蟋蟀也奄奄一息,我很生气,她也傻了眼。僵持了一会儿,她怯怯在对我说:“姐姐,是我不好,我爸爸是木匠,我一定让他重新做一只新的笼子赔你”。我没好气地说:“那还有蟋蟀呢?”她说:“也一定捉一只蟋蟀赔给你”。
过了半个月,小女孩不仅没赔我笼子,而且还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这里。我跟妈妈说:“这个小女孩真不讲信用。”暑假结束前一星期,一天,我正在家里,听到了急促的敲门声,开门一看,是那个小女孩,她显然是走路走得太急了,满头大汗。她手里拎着一只很精致的蟋蟀笼子,笼子里装着一只又大又壮的蟋蟀。“姐姐,给,赔你的蟋蟀笼子!上次我们不辞而别,因为爸爸去城西干活了,再过几天,我就要回乡下去上学了,催促爸爸把笼子做好了,又去郊外捉了一只蟋蟀,今天给你送来”。我接过笼子,紧紧地握着她的手,看着她黑里透红的脸蛋开满了灿烂的微笑,汗水已湿透发梢,我心里五味杂陈,不知说什么才好……。
篇2:蟋蟀还乡作文1000字
蟋蟀还乡1000字作文篇1
蟋蟀还乡
清晨,马里奥一家与塔克,哈里来为切斯特送别。因为切斯特的到来使马里奥一家的经济大有好转,所以他们特意为切斯特订了火车票,并买了一大篮子的食物给切斯特做道别的礼物。就这样,它安全无地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切斯特一回到自己的家乡,便受到了村民们的热烈欢迎,谁让他是纽约最有名的音乐家呢?顿时,村民,摄像头,话筒纷纷把切斯特给围住了,连它自己的远房亲戚也立马冒了出来,要与切斯特称兄道弟。哎,可怜的切斯特还没来得及歇歇脚,就被人马不停蹄地围住了,看来,它又是村里的焦点喽!
终于,这繁忙的一天过去了,切斯特早已被那些难缠的人们弄得上气不接下气。它倒床便睡了,做着一个甜甜的梦:它坐在马里奥的报摊上,自由自在地欢唱,猫儿哈里与老鼠塔克在一旁做它最忠实的倾听者,他们快乐地谈笑着,一起卖报,整天痛痛快快,忘记了苦闷,也忘记了忧愁……
又是一天的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耀在切斯特脸上时,它才伸伸懒腰,起了床。可它一走出来,又是人们众星拱月般围绕它,争着抢着要为它介绍工作,去自己的公司上班,并且一个劲儿的叫价。那简直比股市暴涨还要迅猛,好像在举行拍卖会一样,切斯特就是拍卖品。切斯特早已烦闷了这种生活,它向父母求助,可在这种下层人民的眼中,谁不会见钱眼开呢?它的父母也与那些人们是一伙儿的了,并极力劝说切斯特去找份工作,挣一大笔钱回来。没办法,切斯特只得去找自己以前的那些朋友,还是它们好啊,都愿意帮助切斯特。于是,切斯特又向朋友哈里与塔克通过信件诉说了苦闷——纽约的好朋友也很乐意帮助自己呀!
后来,切斯特还得知,自己纽约的听众都非常想听自己的歌。并许诺若它能回来,它们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包括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演奏规定的歌曲。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终于,切斯特拿定了主意,它本来是想回到自己的家乡获得解脱的,可与此前几乎还是一个样儿,它要离开家乡,远远地离开!于是,通过大伙儿的努力,切斯特又搭上了去纽约的火车。一路上,它即激动又担忧,便把此刻自己内心的情感唱了出来,这一唱,使火车上满座宾客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连司机也被这优美的乐曲给迷住了!
突然,一阵剧烈的摇晃,切斯特感到自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压下了,它睁开朦胧的双眼
篇3:观察蟋蟀作文1000字
观察蟋蟀作文1000字
20xx年9月9日 星期日
我十分喜欢小昆虫,其中最喜欢观察的就是蟋蟀了。每年秋天,我都要和爸爸一起捉几只蟋蟀养起来,而今年也不例外。
傍晚,小区里到处可以听到蟋蟀叫的声音。我和爸爸静静地坐在小区的长椅上,侧耳倾听,很快,在草丛中的一块石头下我们听到“蛐蛐蛐蛐”的叫声,我和爸爸相互一笑,循着叫声,蹑手蹑脚地靠近“目标”,爸爸一手拿着网罩,一手轻轻抬起砖块,只见爸爸一网罩下,蟋蟀在网罩中拼死地挣扎着,仿佛在说:“放我出去,放我出去。”不一会儿,我和爸爸就捕捉到了八只战利品,把它们放在事先准备好的罐子里,宝贝似的养起来。
20xx年9月10日 星期一
今天放学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来到蟋蟀罐前,准备仔仔细细地观察一下蟋蟀。
蟋蟀也叫蛐蛐儿,还有人叫它“促织”,是一种古老的昆虫,至少已有1。4亿年的历史,它身长大约20毫米,浑身上下穿着又黑又亮的盔甲,显得威风凛凛!头上长着一对长长的褐色触角,比它的身子还长呢。它有三对腿,一对比一对长,一对比一对粗,最后面的后腿不仅又粗又长,而且还长着许多小刺,让人看了不禁有点心虚。那它们是公蛐蛐还是母蛐蛐呢?这时我想起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过:公蛐蛐有两条又小又细的尾巴,而母蛐蛐却有三条尾巴,中间的那条长些,就像一个横写的山字。
蟋蟀可能是有些怕我,见我走近了就立刻退到罐子的.后边,用触须冲着我摆动,张开两颗大牙紧盯着我,后腿向里收着,显得很紧张。见此情景,我先给蟋蟀的罐子里分别放了一些水和米饭,然后和它们聊起天来,想让它们能够尽快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但是一晚上过去了,它们俩却一声都没有叫,我只好失望地去睡觉了。
20xx年9月11日 星期二
今天放学回家,一下电梯,我就听到从我家传来“蛐蛐蛐蛐”,像是音乐家唱歌似的蛐蛐儿声,我开心地和爸爸说:“爸爸,爸爸,我的两个小伙伴终于叫啦!”爸爸笑着对我说:“都是你的功劳啊,你把它们照顾得这么好。”进门后,我瞬间就飞奔到蛐蛐儿罐旁,打开罐盖子,和我那两个可爱的“小伙伴”打了一个招呼。哇!你们俩真乖,不但把水都喝了,而且饭也都吃了,我自言自语起来。这时,我发现蟋蟀唱歌的时候翅膀会不停地挥动着,这是为什么呢?我跑去问爸爸。爸爸意味深长地告诉我:“蟋蟀的歌声是通过翅膀的摩擦发出的。”原来蟋蟀会唱歌的秘密在于翅膀啊,顿时我恍然大悟。
经过我的悉心照顾,我的小伙伴们慢慢长大了,它们已经安心地在我家生活,每天用那悦耳的歌声陪伴着我。通过这次观察,我对蟋蟀有了更多的了解。以后,我还要进一步观察,探寻更多有关动物的奥秘!
篇4:一只猫作文1000字
没有嚣叫,没有低吟,关了音响,像是一个又一个完全静止的画面的组合,又如在林地间飘忽不定的轻风。也许不等我的目光在它黄浊的皮毛上聚焦,它就早已将我捅成蜂窝——用目光。我看不见它,我听不见它,我却能感受到某个杂草丛的角落,传来一丝杌陧。
乡下的外婆家,草木葳蕤,是我儿时的最爱之地。不知何年何月,何处老林,偶遇一只猫的影子。鬼使神差,我跟着那影子钻进了我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林子里,渐渐地,我离开了我目力可及的林间小路。
终于,它疲倦了。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
它仿佛只是一副躯壳,纹丝不动,它斑驳芜杂的皮毛上还留着几粒土腥,四肢是如此僵硬,只有那双炯炯的眼,透露了埋藏于内心的自信。
我当然不喜欢这种僵局,于是我若无其事地走了。
毕竟,这里与城市可不大同小异。已是正午,烈日高悬,融化着翡翠般的叶子,似乎就快要滴下来了,草间花瓣上竖立的蝶,会在你用手捂过去的瞬间溜出指缝,在半空中一闪一闪,蓦的就不见了,晶莹剔透的蛛网,挂着可可小虫的脑袋,却不见它的主人……我跑着跳着,自然很快就饿了。
匆匆吃完饭,我蹑手蹑脚把一只小蛋饺攥在手心里,心里想着早前那个瘦弱的躯体。我又来到了那片林子,四下寻找,却是一片寂静。正当我失落的要往回走时,却听见乱石堆枯草后面传来瑟瑟的声音,又是它,我笑了,它一身黄毛和枯草一体,但对我来说却是那样的格格不入。就这样,小蛋饺让我和它拉近了距离。开始,它只是在我离去时叼着蛋饺躲到不知什么地方享用,而后,我即使蹲在它旁边,它也无所畏惧了。它原来是那么瘦。
三天的假期,临别的时候到了。
三天来,外婆家大哥小妹一堆亲戚朋友来做客。大人们“谈人生”“谈理想”,而我们这一帮小佬则爱上了那只猫,爱上了它的躯体,它胖了,它干净了,它是那样高贵,正如同宠物店里的优良品种。它很乖,我们都可以抱它起来,软软的,沉沉的,像抱着一只泰迪,它尖尖的耳朵可以随意弯折,但只要一松手,便会啪的一声弹回原样,而鞭子般的猫尾也总是懒洋洋的铺在地上,它不时走到我们小腿旁,用那丝绸般的皮毛磨蹭着,就像把小腿插进海滩边细沙里磨蹭,酥酥痒痒,不禁再次抱它起来,差一点就亲上去了。
……
一番挥手告别,天阴沉沉的下着雨,最后一次我透过车窗,望见不远处衰草丛中卧着一只猫,它好像也望着我,眼神是那么天真纯洁。
若干年后,回首往事,忆及那只猫时,潸然泪下。我最后一眼见到的只是一个人类的尤物。
那草尖叶下倏忽而过的精灵,葬送在了一只蛋饺里。
这是一段经久不散的回忆,一只猫与我们的三天,我们用童真的心,创造利用生命的漏洞的奇迹,扼杀了它自由的天性。
篇5:一只漂流瓶1000字作文
一只漂流瓶1000字作文
在美丽的大海边,有一位可爱的小姑娘,她扎着长长的小辫子,穿着天蓝色的裙子,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漂流瓶。她趴在沙滩上用笔在一张洁白的纸上写下了她的愿望:我希望有一个漂亮的珍珠手镯,因为这样能让自己变的像小公主一样漂亮!写完后,她将白纸卷了起来,塞进漂流瓶,将漂流瓶的盖子盖紧,抛入大海。
漂流瓶漂呀漂,漂到一只小鱼的旁边。那只小鱼很好奇,打开瓶子,拿出了那张纸,看了上面写的话后,不稀罕的'将那张纸装进漂流瓶,扔到了旁边,漂流瓶只好又漂呀漂。
它漂到了一个蚌前,蚌也好奇地打开瓶子,看了那张纸,笑呵呵的问漂流瓶:“写这张纸的人是将你诞生在这世界的人吗?”
“是呀,她还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呢!”漂流瓶自我炫耀道。
蚌说:“我会实现她的愿望的。”
漂流瓶说:“啊,你真的能实现她的愿望吗?她还在海滩上玩,我们快行动吧!”
蚌招呼来它的好伙伴,用自己身体里的珍珠,和伙伴们身体里的珍珠,挑选出漂亮的海草,串成了精美的珍珠手镯,蚌在白纸的另一面写到:“我完成了你的梦想,希望你能喜欢这个珍珠手镯。”它把珍珠手镯和那张纸装进漂流瓶里,盖上了盖子,让漂流瓶回到小女孩的手里。
因为到海面上还要好几天,所以到了夜晚,漂流瓶就躺在一丛海草旁边睡着了。可从旁边经过的鲤鱼女士觉得这个手镯配得上她,便悄悄地从漂流瓶里拿出了那串珍珠手镯,便匆匆向旁边游去。
但是鲤鱼女士游动的声音惊醒了漂流瓶,她看到自己的身体里没有了珍珠手镯,而珍珠手镯却戴在鲤鱼女士的手上。漂流瓶连忙追过去对鲤鱼女士严肃地说:“鲤鱼女士,我看你表面上是一个美丽的女士,但我希望你的心灵也要美丽,请你主动把珍珠手镯还给我吧!”鲤鱼女士觉得漂流瓶说的对,便把珍珠手镯惭愧地还给了漂流瓶。
漂流瓶飘呀飘,刚才扔掉它的那条小鱼又游过来了,惭愧地说:“对不起,我刚才扔掉你,是我不对,那我现在把你驮回去吧!”漂流瓶说:“没事,大家都是好朋友,快走吧!”
小鱼用头顶着漂流瓶往海面上游。到了海面上,漂流瓶跟小鱼道了别,便独自一个人向沙滩旁漂去。
小女孩看到漂流瓶回来了,里边还有自己想要的珍珠手镯,就开心地拔下盖子,将那张纸拿在手里,看到了蚌写给她的话。她心里特别感激漂流瓶,但是漂流瓶想告诉她这是蚌给他做的手镯,蚌的功劳最大,但因为她不会说人话,便把这种喜悦憋在了心里!
篇6:假如一只小鸟作文1000字
阳春三月,百花斗艳,百鸟争鸣,一副生命旺盛的景象。可就在这美如图画的季节中,隐藏着一个十分凶恶的“超级杀手”——“非典型肺炎”。正是它,时时刻刻威胁着千千万万人的生命,同样使我们暂时失去了校园美好的学习时光。
爸爸妈妈都是老师,还要上班联系学生,每天家里只剩我孤独一人。这星期六,为了丰富我的生活,爸爸给我买了一本《英雄萨姆》游戏光盘,我高兴得跳了起来,因为我早就听同学说这是一款很好的射击游戏(正义压倒邪恶的那种)。
我迫不及待地想把它安装上。咦?这可难住我了:安装界面怎么都是英文?难道好游戏都是外国出版的?(我很气愤)我暗下决心,好好学习电脑,长大以后,为中国的游戏贡献一份力量。这时,我想起我家还有《金山快译》这个宝典,这是汉化软件的一个很好的工具,(经常看到爸爸使用它,其实爸爸的英语水平跟我不相上下)我便把它搬出来。哇塞!全都变成我熟悉的中文了。(这时我才深深地感觉到,母语是最亲切的语言)
点击“开始安装”后,我焦急地等待着:1%、2%……98%(加油啊!)100%,安装完毕了!(我激动得热泪盈眶)
我迫不及待地进入了游戏,哇,这么多关,总共有10关!我今天就要翻版!(郑重其事地想)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开始了游戏。我感觉到这是一款真正的三维游戏,什么武器都有,简直是太棒了!我先换了几把枪试试手。可是没走几步就被敌人砍死了。(恍然大悟我还没有看说明书,不知道怎么玩呢!)
2050年,许多怪兽侵占了我们的家园——地球,他们重兵把守在一个基地上,萨姆为了拯救地球,与敌人展开了殊死搏斗……我充当的角色就是英雄萨姆。(生活中,其实我也是一个英雄,哈哈!)我要靠自己的力量,为我们地球而战(可不是吹牛)!
“吃饭了!”爸爸喊。
“再等一会儿,我正在进行激烈的战斗。”
爸爸似乎也被我的游戏吸引过来。在爸爸的指导下,我终于闯过了第一关。我对爸爸说:“您看,我是不是一个拯救地球的`小英雄?”“对,你是,那么,我就是英雄的父亲!”(比我还能吹,我爸向来如此)
这时,从厨房传来妈妈的声音:“你们两个电脑迷,到底什么时候才吃饭?”
这款游戏陪伴我度过了难熬的孤独假期,不仅给我带来了欢乐,而且使我的意志更加坚强了。我不光要在虚幻的世界当一名英雄,生活中面对非典的恶魔,有勇气去战胜它。像“萨姆”那样,长大我也要造福人类,去迎接各种挑战。
篇7:我是一只蟋蟀作文
每一个星光
。我们在这片广阔的草地上,闻着泥土的芳香,欢快地蹦着、跳着。
我们一个个穿着美丽的衣裳,翩翩起舞[注: 形容轻快地跳起舞来。]。我听到了伙伴们的呼唤:“嘿!演唱会开始了,怎么你还不去啊?”我一听,兴奋极了,连忙跑到演出的舞台上,手拿“吉他”,做好了准备。
在满天的星光下,在这寂静中,我们全神贯注[注: 贯注:集中。全部精神集中在一点上,
篇8:我是一只蟋蟀作文
我虽然是一只十分小的蟋蟀,但也有我们的用途呀!你们可不要小看我哦!
我知道人们在想,蟋蟀有特别好的工具吗?现在我告诉你“没有”,因为我并不是什么挖掘技术的专家,所以人们对我的劳动才十分地惊奇,惊讶!
我盖房子大多是在十月,秋天初赛的时候。我用前足扒土,还用钳子搬掉较大的土块。我用强有力的后足踏地。我的后腿上有两排锯,用它将泥土推到后面,倾斜地铺开……我这做房子的内容已经跟你说过了,你记住了吗?
这就是一只小蟋蟀――我。
篇9:我是一只蟋蟀作文
“蛐蛐”、“蛐蛐”,宁静的夜晚,我与伙伴们在阴凉的草丛里开晚会,你一言,我一语,热闹极了!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们正在商议怎么盖房子呢。
经过一番讨论,我们决定先挖一个倾斜的洞,再进行修整,不过首先要挑一个好地方。为了建造一个舒适的屋子,我一夜没合眼,心里盘算着怎么造。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起床开工了。我用前足扒着土,用钳子搬土块,还用后足踏地,忙得不可交差。一会儿就气喘吁吁,只好在洞口休息。我一刻不停地劳动着,从秋天一直忙到冬天,一天都不浪费。
功夫不负有心人,温暖的住宅总算建成了,你在我的房子外面随时可以听到欢声笑语。
篇10: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00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000字
书中讲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误打误撞被带到纽约城之后,被善良的在时代广场的地铁里有个报摊白利尼一家收留了。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对它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而柴斯特在这儿也结识了两位朋友聪明/仗义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老实的亨利猫。柴斯特有着超能的音乐天赋,可以用自已的翅膀鸣叫演奏音乐,它最后奇迹般地成了纽约城最有名的演奏家,也因为这个柴斯特帮助,使得玛利欧一家的报摊的生意越来越好。但是柴斯特又是一只有着浓浓乡愁的蟋蟀,他想家了,于是有一晚趁玛利欧睡着的时候,柴斯特在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最后登上了一列开往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的列车,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看完这个故事,我被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这种亲密无间的关系所深深的感动了。从这个故事当中,我发现只要你有一颗真心,你能够用一颗真心去对待别人不要说人了,就连动物都能真切地感受到。作为老师的我们更应该需要真心,只有你的真心对待,你的学生才能真正地朝着你希望的'方向发展。
班里转来一位新同学,但是他的精神状态一直都不怎么好,开学这几天一直都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每天来到学校都低头不语,偷偷哭泣,上课不愿抬起头。
我很想打开孩子的心扉,第一次交流,他说自己步希望爸妈离开自己,不希望爸妈出门到外面做生意。可是开导过后,收效甚微。第二次电话与其妈妈交流,原来在外地读书这一年来,因为一次老师的不合理处理,让他的自信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从此厌学,不愿去学校,上课不愿意听讲,浑浑噩噩地过了一个学期,成绩一落千丈不说,孩子的自信心都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不愿意再跟任何同学交流。于是有了我跟他的第三次交流:一开始只是点头或者摇头,要不就是表示自己不知道,看到这样的反应,你简直要抓狂。忍耐忍耐,在我觉得自己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继续忍住,耐心地将孩子从走廊请到了办公室,开导,分析,摆事实讲道理。孩子似乎有那么点点的动摇了,表示自己愿意试着去改变,愿意让自己变得积极一些。
我不知道接下来这个孩子是不是可以有极大的改变,但是我想我愿意去做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哪怕更多次数的交流,因为我想帮助他,我希望他可以站起来。《广场上的蟋蟀》中动物之间都如此的友好互助,让原本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生了,让一支蟋蟀成为了最有名的演奏家。最大的推动力不就是朋友与主人的真心对待么?
我愿用我的真心。耐心地等待坏开!
篇11:《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前几天看完了一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愧是名著,不愧是让作者说出“有过这么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的书,真心觉得很厉害,感觉包含了很多,前半本少女视角的世界,怕黑怕鬼简单粗暴去打架,想象神秘邻居的生活可以过一个暑假,不谙世事心思单纯。后半段伏笔揭开,好像把美人脸上的面纱终于拿下,美的惊天动地,震慑人心。所有的人物都鲜活起来,阿迪克斯实在是太棒的一个人了,做律师做父亲做邻居做雇主,他克制又宽容,正直又善良,勇敢又聪明,甚至还带有一点童真。书里的世界和现实世界一样,没有那么好,但也绝对不会多么糟。人与人之间没有那么大差别,在你了解他后,每个人都是一个好人。
我之前看过一句话,人类为什么要看书。因为人本动物,是书籍让我们明白去克制自己的兽性,变得知书达理起来。那么多无处安放的情绪,那么多不为人知的眼泪,那么多不见天日的念头,都是要通过自己来化解,像打太极,把尖锐的黑暗的都四两拨千斤,留下云淡风轻,成为一个快乐的好人。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自己快乐啊。
书里有很多非常经典的话,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句“有时候我想作为父亲,我是完全失败了。但是我是他们的一切,jim看任何人之前总先看我,我一直极力正直的生活,以便毫无愧色的回头看他……”
这段话太打动人了。小孩子看任何人之前都先看家长,这是会真实发生的事情,也可以理解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现在有很多育儿公众号,教父母很多事,什么时候分床如何添加辅食怎么提高孩子的自信……但是据我观察,凡是高阶一点的公众号,都会明确的表达一个思想“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事情是言传身教,你是怎样,你的孩子就是怎样。”不需要太过于纠结细节,不需要太过于焦虑,孩子看了太多电视怎么办,孩子吃了太多糖怎么办,孩子不爱吃青菜怎么办。这些事是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更自由更宽容更幸福更自信的人。
我老公一直认为儒家思想就是中庸之道,而中庸之道说到底就是一个心态的平和,不极端不被情绪左右。我非常赞同他的中庸之道,也相信只有成为一个能控制好自己情绪的人,才能幸福。养孩子是让我多了一个理由对自己有要求,也是一个很大的动力促进我进步。从某种意义上说,孩子也是给了我第二个生命。
所以准备还是多看看书了,有些书会让人感到很幸福,觉得读书是一件好事,会让人有读书的欲望,《杀死一只知更鸟》毫无疑问就是这种书。牛顿说“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是在哪儿看的,说这巨人的肩膀就是这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书籍,知识就是力量。而且我最近看了几本书,已经感觉到有些不一样,比之前看事情更深刻有逻辑,也有自信了许多,词汇量也有提升,表达的欲望也更强一些。书任何时候读起来都不晚,它永远不放弃我。
篇12:《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00字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
“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哈哈哈~
篇1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不,我们不会胜利,一百年来从来都没有过的。 ―――题记
人之所以呼吸是因为逼不得已,读书也是这样。看这本书是在的1月,然而作者哈勃李去世是在2月份,很庆幸能够早早的读它。
小说反映了大萧条背景下美国民众的普通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这些偏见让无辜的人遭受莫须有的灾难,黑人罗宾逊成为这种偏见的牺牲品。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良心责任与仁慈的光芒。他积极地为黑人辩护,总是知道自己必败无疑,但他依旧选择正义。令无数的人为他站立,鼓掌,欢呼。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只有违背良心的准则可以不遵守
是的,主人公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们做人应有的品质和精神。不应该因为别人的偏见就放弃和退缩,他用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坚持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
武力不是拿来炫耀的
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 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主人公的女儿)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都能做一个美好的人。
其实,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些差劲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世风日下”的不正义现象。比如公交车上的乘客目睹小偷“ 肆意妄为的工作”却无动于衷,路遇摔倒老人急忙退避三舍,你往我的奶粉里加点三聚氰胺,我往你的酸奶里放两双皮鞋...在义与利面前,人们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利。没办法,现实总不会像歌词唱的那么好听。
有种善良叫做正义,需要人们的维护。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
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篇1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木芙蓉盛开的日子,“我们读书吧“开始了。
明明是读同一本书,我们看到的却有那么多不同。
有一个安静的女孩子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想要把这本温柔的书读给谁听。
请你看看她写的读书笔记,也许有一天,能听到她温柔的声音在读它。
“Lawyers,I suppose,were children once.”
这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写在正文前的一句话。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在许多地方见人带着一丝企盼写下。但我并不知道这具体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是出自于这本书。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太多人推荐我反而不愿意去看。加上我一贯的对于“杀”这个字保持警惕,片面地觉得这是个悬疑小说(从来不看。不要谴责我,我知道我关上了世界给我打开的一扇门。)于是更不想看了。
九月底,苏菲姐在朋友圈里发起了读书小组活动,大家一起来看这本书。我也只是找了放在一边,没有特别大的动力去看,就偶尔看两三页。看书或许真的需要缘分,两三页并不能打动我,但是也没有让我想要丢下这本书,冥冥中有一种吸引力拉着我,跟我说,没事,你不需要特别喜欢,你慢慢看下去就好了。于是我从九月底一直看到了今天,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没有很多时间可以看书,只能在吃饭坐车的时候看一点。
这是一本温柔的书,怎么温柔,第一个原因就是它情节不那么紧凑,对于没时间看上的我十分仁慈,让我有空看看就很好,这让我有一种住在书里的感觉,它会说,你忙你的,常回家看看就好了。
会让人感觉温柔的,更重要是它的语言很温柔。这本书从一个九岁孩子的视角去写,一个九岁的孩子会有什么样的视角?一个似懂非懂的,充满好奇心的年纪,爱冒险,不怕生,不畏死,追寻着有趣与未知,觉醒的理智像慢慢舒张的触角,去探知所处世界的每一个细节,遇见的每一个人,听到每一件事,然后开始感受、思考、判断、反思。
已经成年的世界,有它的一套惯有的运行规则,但对于成长中的孩子,一切都是新的,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许许多多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她需要再问一遍为什么,有时候勇气来了还要去对抗一下。
这个时候,生活在她身边的父亲、管家、哥哥、伙伴、学校老师、邻居……这些与她息息相关的人,就是她所有问题的答案的出口,跟着她的好奇心,我们慢慢去了解这些人,她在成长,哥哥在成长,身边人的形象也从过去的印象中剥落,重新显现。
故事的情节并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让人感到内心一角柔软坍塌的,是梅科姆的每一个人,他们是生活在小镇里的平凡人,但每一个人心底都有自己的一个准则,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外国文学中最困难的就是辨认每一个人物,在这本书里,这根本不是一个负担,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形象都清晰无比,你会清楚地知道,这一个是谁,这就是ta会说的话,是ta会做的事。
最让我感到幸福的,是看到他们尽管是市井小民,却清楚地知道正义的所在,平日里斤斤计较不好相与,但是在正义面前他们很坚定。我想,打动我的是,我从这里能够看到独立思考和正义良知的所在,于是我在看书的时候总是充满希望。
莫迪小姐,卡波尼,泰勒法官,怪人拉德利,甚至是凶悍的杜博思太太等等等等,都让我感到很温暖,光明与黑暗界限模糊,但他们清楚地知道,面对什么,应该站在哪一边。他们不是东倒西歪没有根的人,不是屈膝折腰没有脊梁骨的人。我感到欣喜,因为“我”生活在这些人中间。
放到最后写的,是“我”的哥哥杰姆和父亲阿蒂克斯,这两个她生命中最亲近的人。
我很羡慕她能够有哥哥杰姆一起长大,他们一起恶作剧,一起玩耍,矛盾多多,但是从未改变的是他们都关爱着对方,希望对方能够好好的。在一个人冲动的时候,另一个人会拉住ta,拉不住的时候,就陪着ta一起去冒险。杰姆先斯科特(我)一步长大,看见这个男孩子从一个冲动的小孩渐渐成长为一个沉稳的少年,在斯科特的眼里,他“走了不一样的路”,这一个过程,是在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冲突事件中悄无声息得蜕变而成。在我这,杰姆的成长很大部分的推动因素在于他对父亲阿蒂克斯的爱,以及父亲对他的影响。
这个小说的核心人物,父亲阿蒂克斯。他是一个律师,起初他是一个低调不怎么特别的人,所以我一开始并没有觉得他有什么存在感。但随着孩子们闯的祸和镇上发生的事情越来越多,这个父亲的形象越来越清晰,孩子们开始在父亲的教育和莫迪小姐的讲述中慢慢了解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待人有礼,对人宽厚,他从不跟孩子们说什么是好的什么就是坏的,他只教了孩子们两件事,一是“除非你穿上那个人的鞋子,不然你不会知道那个人在想什么”,没有人可以真正的理解别人,但要尽量去理解,另一个是,不要对人心怀恶意,伤害别人的事情是绝对不允许的。
很多时候他像是个和稀泥的,这个也好,那个也好,这个没关系,那个也没事,但是最后在法庭上,在他需要为人辩护的时候,在触及底线的时候,他始终站稳了正义的那一条线,从未挪动过脚步,即便那会给他带来无尽的麻烦。在他身上责任与正义是绝对不允许推托的。
这样的人,这样的“好人”似乎是很累的,但我觉得他又是幸运的,因为他内心坚定而强大,他不需要为良知的动摇而备受折磨。
他就像一片大海,内心宽广而深远,稳稳地流动,容纳世间无数河流,心底是他人无法触及的沉静。他无声地保护着他的孩子们,无声地为自己心中的正义坚持着,又像一座沉默的大山。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会对孩子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他对孩子有要求,却也最大限度地去让他们自由生长,用他的爱去理解和包容他们,每一次他讲话,都让我觉得内心十分的平静,由此,两个孩子在成长中长出来的倒刺和因此生出的伤疤,都在他沉静的力量里渐渐被抚平。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但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的时候,看在上帝的份上,你要好好回答他。千万不要编故事。孩子虽然是孩子,可他们比成人更快地发现你在回避,而这种回避只会把他们弄糊涂了。”
“阿蒂克斯,你从来没打过她。”
“我承认。到目前为止我的口头威胁还管用。杰克,她是尽量听我的话。虽然有一半的时候都达不到要求,但她努力了。”
有这样的一个父亲陪在身边成长,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看阿蒂克斯的时候,我常常也会想起我的父亲。他从未在我面前掩饰过世间的险恶,人性的扭曲,即使是很小的时候,他让我看到这些,他跟我说,这存在,这是存在的,没必要去回避,但你要去理解。他从来不跟我断言这个人怎么样那个人怎么样,只会跟我一起去试着理解,他为什么会这样做,然后我们不要心怀恶意。他会说,也许我们可以怎么做,那样会更好。他跟我说,对事不对人,人无完人,不要去对人有所要求,但对于自己,要尽力做到最好。对人对事,不要有怨气,去接受,去解决,不要乌烟瘴气。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向善。
他对我的期盼只有一个,做个好人。他对自己的要求只有一个,尽力做个好人。他说,做好人很累,但是每一次我感到累的时候,就会想,我多做一件好事,说不定就能积点福报,让我的女儿过得幸福。
此生何其有幸,成为他的女儿。
看到这一本书,同样也是一种幸运,无论什么时候,正义,爱,坚持,永远都能够给感动。这温暖,点点滴滴治愈着我,愿大家去看的时候也能够为自己找到一份安宁。
篇15: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平等公平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18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篇16: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不,我们不会胜利,一百年来从来都没有过的。 ―――题记
人之所以呼吸是因为逼不得已,读书也是这样。看这本书是在的1月,然而作者哈勃李去世是在2月份,很庆幸能够早早的读它。
小说反映了大萧条背景下美国民众的普通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这些偏见让无辜的人遭受莫须有的灾难,黑人罗宾逊成为这种偏见的牺牲品。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良心责任与仁慈的光芒。他积极地为黑人辩护,总是知道自己必败无疑,但他依旧选择正义。令无数的人为他站立,鼓掌,欢呼。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只有违背良心的准则可以不遵守
是的,主人公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们做人应有的品质和精神。不应该因为别人的偏见就放弃和退缩,他用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坚持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
武力不是拿来炫耀的
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 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主人公的女儿)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都能做一个美好的人。
其实,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些差劲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世风日下”的不正义现象。比如公交车上的乘客目睹小偷“ 肆意妄为的工作”却无动于衷,路遇摔倒老人急忙退避三舍,你往我的奶粉里加点三聚氰胺,我往你的酸奶里放两双皮鞋...在义与利面前,人们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利。没办法,现实总不会像歌词唱的那么好听。
有种善良叫做正义,需要人们的维护。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
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篇17: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很早前就听过这本书,但一直都停留在“想看”的阶段。大约一个月前看见有朋友在“微信阅读”里分享了它,才终于付之行动。看完后甚为赞同其是一本适合亲子教育的书籍,这让初为人母的我很是庆幸能遇见它。
本书的作者哈珀·李终其一生只发表过此篇令其名声大噪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让其获得1961年普利策奖。但本书带来出乎其料的盛誉,让她不堪聚光灯下的生活,从此封笔,过上了隐居的生活。
这本书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它是从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其所见所闻,从而将整个故事串联起来。故事的主线是女孩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强暴的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
读书伊始,感觉就是一个幼稚小女孩在平铺直叙她和哥哥迪尔以及小伙伴杰姆的生活日常,丝毫没有感受到本书的魅力。但是随着一次次父亲阿迪克斯出场,深深地被其吸引,这样一个父亲,堪称完美。在和子女的交流过程中,能站在平等、尊重的立场,与孩子们沟通。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是阿迪克斯在面对女儿斯库特发牢骚时,对她说的。在很多人觉得他人的行为不可理喻时,阿迪克斯从另一个角度给了解释。每个人成长的环境不同,所以不要轻易的以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的对错。
在学校里很多人都称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纠正斯库特并告诉她这是个蔑称。而斯库特理直气壮的说“在学校里,所有人都这么叫”时,阿迪克斯的回答是“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父亲阿迪克斯就是这么一个人,有些像《追风筝的人》里父亲的行事风格,就是在大家都认为的“真理”面前,自己先揣度是否合理,合理即接受,不合理就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在这里,父亲阿迪克斯再次展现了他善良的一面,虽然他不能改变大部分人对黑人歧视的观念,但至少他在引导自己的孩子学会去尊重他人。
摘抄:甚至没有资格教导你和杰姆如何做人。
这是他在为黑人辩护却得不到大家理解,孩子们在周遭人的议论中也质疑父亲的行为时,阿迪克斯对斯库特说的话。他一直以来都是在言传身教,努力给孩子们树立一个榜样。在做事情时,会考虑自己的行为对孩子们的影响。这是值得为人父母们学习之处。
摘抄: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时,你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不要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虽然说孩子毕竟是孩子,但他们会比成人更敏锐地察觉到你在回避问题,回避只能让他们糊里糊涂。
这就是阿迪克斯在与孩子们沟通时的精髓,他从始至终都是在认真回答孩子们的问题,尊重他们的问题,努力去解答他们的困惑。也允许他们做出不礼貌的事情,事后,他会耐心和孩子们交流。
摘抄: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在面对白人诬陷黑人这件事情上,几乎整个小镇都是站在白人这边的。虽然事实已经很明显了,但是那些白人们就是不愿承认他们认为的“黑鬼”无辜。读后感.而阿迪克斯在面对整个镇上人的压力时,毅然接下这个案子,为黑人辩护,即使危机自身安全也在所不惜。他就是这样一个勇敢无畏的人,因为他心中有一把良心尺。
摘抄:如果别人把那当成一个侮辱性的字眼来骂你,并不能贬损你的人格。那只能让你看到,骂你的人有多可悲,他的谩骂并不能伤害到你。
如果内心坚定强大,就会无惧流言蜚语。反倒是诅咒者更令人同情。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向孩子们解释自己在做的事情,也是在循循善诱孩子们。
总之,这本书有太多的教育经典,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对文章最大的感触就是阿迪克斯作为一名父亲对两个孩子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这种影响是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所以随着剧情的发展,能明显感受到哥哥杰姆从幼稚调皮慢慢成长为成熟稳重、像父亲一样的绅士,而妹妹斯库特在行为思考上也都在蜕变,哥妹俩的行为举止里能看到父亲阿迪克斯的复印成分,这是令我由衷佩服的地方!这本书启发着我如何做一位母亲,希望自己能有所吸收。
篇18: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很早前就听过这本书,但一直都停留在“想看”的阶段。大约一个月前看见有朋友在“微信阅读”里分享了它,才终于付之行动。看完后甚为赞同其是一本适合亲子教育的书籍,这让初为人母的我很是庆幸能遇见它。
本书的作者哈珀·李终其一生只发表过此篇令其名声大噪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让其获得1961年普利策奖。但本书带来出乎其料的盛誉,让她不堪聚光灯下的生活,从此封笔,过上了隐居的生活。
这本书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它是从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其所见所闻,从而将整个故事串联起来。故事的主线是女孩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强暴的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
读书伊始,感觉就是一个幼稚小女孩在平铺直叙她和哥哥迪尔以及小伙伴杰姆的生活日常,丝毫没有感受到本书的魅力。但是随着一次次父亲阿迪克斯出场,深深地被其吸引,这样一个父亲,堪称完美。在和子女的交流过程中,能站在平等、尊重的立场,与孩子们沟通。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是阿迪克斯在面对女儿斯库特发牢骚时,对她说的。在很多人觉得他人的行为不可理喻时,阿迪克斯从另一个角度给了解释。每个人成长的环境不同,所以不要轻易的以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的对错。
在学校里很多人都称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纠正斯库特并告诉她这是个蔑称。而斯库特理直气壮的说“在学校里,所有人都这么叫”时,阿迪克斯的回答是“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父亲阿迪克斯就是这么一个人,有些像《追风筝的人》里父亲的行事风格,就是在大家都认为的“真理”面前,自己先揣度是否合理,合理即接受,不合理就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在这里,父亲阿迪克斯再次展现了他善良的一面,虽然他不能改变大部分人对黑人歧视的观念,但至少他在引导自己的孩子学会去尊重他人。
篇19: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本书站在一个女童的视角,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强奸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从阿蒂克斯接下这个“强奸案”开始,所有积攒的情绪开始酝酿、升腾,终于在他做最后案情陈词时爆发出来。一向温文尔雅的绅士,脱掉了外套,在女儿斯科特的眼中这真的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通过这样的细节描写,来诉说作为一名律师,一名不满社会现状,为穷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内心的那种愤怒与急切。然而,他也只能这样,一如他告诉儿子詹姆(也可能是斯科特):“一些事情,我们明知道不管怎样努力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们还是要去做,并一直坚持。”虽然最终汤姆仍被判有罪,虽然有那么多的白人因为这件事讽刺芬奇一家,可是改变已悄然发生。在看到案败后,芬奇家被各色农产品包围,黑人朋友穷尽自己,也在对芬奇律师表达崇敬与感谢。读到这里时,我不禁流泪。芬奇想保护的不就是这样善良的“知更鸟”吗?
贯穿全文神秘的怪人,一直以‘阴森’、“恐怖”的形象出现。当斯科特、迪儿他们通过儿童剧去影射他时;当他们一次一次试图引诱怪人出现时,阿蒂克斯都加以阻拦,开始,我认为是他发自内心的绅士品格,不允许孩子们去做这种带有侮辱不敬的事情,看到最后我才知道,阿蒂克斯看问题的深刻,在他眼里拉德利一家是不满现实,逃避在自己世界里“知更鸟”,善良了人值得被呵护。也正是这深居的怪人拉德利,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下了詹姆和斯科特。
一切似乎没变,一切却又都在改变。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眼见未见真实,所以不要妄对人,对事轻易下结论,深以为然,勉。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不,我们不会胜利,一百年来从来都没有过的。 ―――题记
人之所以呼吸是因为逼不得已,读书也是这样。看这本书是在的1月,然而作者哈勃李去世是在2月份,很庆幸能够早早的读它。
小说反映了大萧条背景下美国民众的普通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这些偏见让无辜的人遭受莫须有的灾难,黑人罗宾逊成为这种偏见的牺牲品。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良心责任与仁慈的光芒。他积极地为黑人辩护,总是知道自己必败无疑,但他依旧选择正义。令无数的人为他站立,鼓掌,欢呼。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只有违背良心的准则可以不遵守
是的,主人公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们做人应有的品质和精神。不应该因为别人的偏见就放弃和退缩,他用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坚持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
武力不是拿来炫耀的
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 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主人公的女儿)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都能做一个美好的人。
其实,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些差劲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世风日下”的不正义现象。比如公交车上的乘客目睹小偷“ 肆意妄为的工作”却无动于衷,路遇摔倒老人急忙退避三舍,你往我的奶粉里加点三聚氰胺,我往你的酸奶里放两双皮鞋...在义与利面前,人们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利。没办法,现实总不会像歌词唱的那么好听。
有种善良叫做正义,需要人们的维护。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
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篇20:我是一只小蟋蟀作文
我是一只小蟋蟀,平时在青草丛中生活。转眼已经十月了,我打算建造一所属于我的小屋。事不宜迟,开工!
我在青草丛中左看看,右瞧瞧,最后索性跳上了一株长得很高的野草,总算在一棵盘槐树后面找到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地方。这真是一片风水宝地!左边有一块大石头,右边青草茂盛,后边的盘槐树里还有一个小水潭,正合我意。于是我用后足开始刨土,碎石块、小土粒从我的身子下面飞出,我不分日夜地挖着土。不知多少天,我总算挖出个合我心意的小巢穴。它有十寸深,四寸宽,葫芦状,“口小肚大”从大厅到后房,再到卧室,最后是小水池。这水池顺着盘槐树下的大水潭一刻不停地滴着水。而且我还有一个发现,在水池的后面,有一颗大大的珠子,这可是我的宝藏!不知不觉地,我睡过去了……
又一个春天来了,鸟儿又叫了,桃树又笑了,我又唱起了歌。
篇21:我是一只小蟋蟀作文
“我是一只小蟋蟀,小啊小蟋蟀……”我是一只小蟋蟀,哼着小曲,在昆虫王国里漫游。
昆虫王国里真热闹啊!到处都是人山人海的。我来到了一个最热闹的地方,这儿有一个擂台,只见两个蟋蟀公子在上面斗得难解难分,又见旁边坐着一位如花似玉的蟋蟀小姐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他们打斗。噢,原来这里正在比武招亲呢!旁边还有屎壳郎先生在一边卖“粪球”牌棉花糖,一边观看战斗。我买了个“粪球”牌棉花糖,没想到这糖还挺好吃的,甜甜的,还有点酸酸的味道。
突然,擂台那边有了新的战况,刚才占优势的那只蟋蟀被另一只蟋蟀摁倒在地。他挣扎着,想摆脱摁着他的那只蟋蟀,而另一只蟋蟀也死死地摁着他,丝毫也不放松。两只蟋蟀就这样僵持着,谁也不肯罢手。那另一只蟋蟀呢,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等他靠近了,轻轻一闪,就到了那只蟋蟀身后,又将他摁倒在地。这次他吸取了教训,将被摁倒在地的`蟋蟀举了起来,往天空中一抛,扑哧一声,那只蟋蟀落败的蟋蟀重重地摔在地上,再也“帅”不起来了!只见获胜了的蟋蟀得意洋洋,牵着蟋蟀小姐的手,当上了她们家的乘龙快婿。
太精彩了,观众在台下高呼,我也连声叫好……“叮铃铃,叮铃铃,懒猪起床,懒猪起床……”我极不情愿地睁开眼睛,结束了我那有去趣的昆虫王国之旅。
篇22:我是一只小蟋蟀作文
大家好!我是一只小蟋蟀。我会唱歌,但我最出色的还不是我的歌声,而是我的住宅。
我不像别的昆虫,自己不好好挖洞,却去抢别的昆虫的洞。我对生活的要求很高,得检查这儿的阳光充不充足,排水是否优良。我的挖掘地既要阳光充足,又要排水优良,周围还要有草。找到合适的地方,已经秋天了,我就开始挖了。我用前足扒土,后足把从前足扒出来的土通过后腿的两排锯运到门口。等挖到九寸深,一指宽时,我就用刚才的方法把土刨到前面的草地上,再搬掉。我的门前有一丛草半掩着,那就是门。门前有一块平坦的地,是我的平台,当四周很安静时,我就在上面弹琴。
屋子里没什么布置,但墙很光滑,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把粗糙的地方修理平整,很卫生,我从来都不在里面拉屎撒尿,因为我很喜欢这个住宅。
这就是我的住宅,怎么样?好吧?
篇23:我是一只蟋蟀作文300字
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只动物,我的名字叫做蟋蟀,草地是我的生活天地。我没有蝴蝶的美丽,也没有黄莺一样的歌喉,但我有一种特殊的本领,那就是造房子。
我造房子比别的小动物都讲究,不肯随遇而安。我在草地里找了这边,也找了那边,慎重地选住址,一定要排水优良,并且温暖的阳光。一般的住宅,都把大厅和卧室分开。为了不让凶猛的动物发现我的住宅,我就在草地丛隐蔽的地方开了一条弯弯的隧道,最多九寸深,一指宽,门口还有一丛草半掩着。伙伴从洞里出来总十分小心,谁也不去碰这丛草,门口收拾得十分平坦。
大体上讲,我的住所修得很简朴,清洁,干燥,卫生。这么漂亮的房子却是靠我自身的手足一点点建出来的。秋天是建造房子的最好季节,大家说干就干,用前足扒土,用钳子搬掉较大的土块,后足踏踏地,将泥土往后推,一座房子的总体部分用不了多久就造好了。不过,我们还要花大部分时间作室内的装修。
冬天来了,太阳暖暖地照着,大家还可以坐在家门口晒晒太阳,自由自在地享受自己劳动的成果。
篇24:我是一只蟋蟀作文300字
我是一只小蟋蟀,我如果要建造房子,就一定要慎重的的选择住址,不但要排水优良,还要有温和的阳光。
在朝着阳光的堤岸上,有时会看到草丛中隐藏着一条倾斜的隧道,那便是我的住宅。隧道顺着地势弯弯曲曲,最多不过九寸深,一指宽,是蟋蟀家族的最佳的居住所。
我住宅出口的地方总有一丛草半掩着。假如肚子饿了,我就出来吃周围的嫩草,但决不去碰这一丛草,因为它就是我住宅的一座门。那微斜的门口,本是坑坑洼洼的,凹凸不平。经过我认真又仔细的耙扫后,变得很平坦。这可以说是我的活动平台,每当四周很安静的时候,我就会在这平台上弹琴、歌唱。
屋子的内部虽然没有什么布置,但是它有一个特点,就是墙壁很光滑。我是爱干净的'小蟋蟀,住所当然是简朴的,清洁,干燥,很卫生的。
我盖房子一般是选择在十月,洞穴随着天气的变冷和我的身体增长,必须加深加阔,所以我就今天做一点儿,明天做一点儿,从住宅里连续不断地抛出泥土。每天就是这样修建房子,累了就休息,日复一日不停歇。
这就是我——蟋蟀,为了建筑我的住宅,为了拥有一个舒适的家,我愿不辞劳苦地工作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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