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共读我要做个好孩子小学作文(共17篇)由网友“jhsm89”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亲子共读我要做个好孩子小学作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亲子共读我要做个好孩子小学作文
亲子共读我要做个好孩子小学作文
这本书给讲述了一个叫金铃的女孩子在六年级时候发生的和父母、老师以及同学之间的趣事。这本书最吸引我的部分是:有一次,金铃的爸爸教了乡下人一些养殖业的知识,他们很感激就送了一条很大的鱼。
这条鱼有浴缸那么大,身上的一片鱼鳞竟然有一个小碗那么大,而且鱼鳞与身体连接很紧!金铃的妈妈赵卉紫忙乎半天也没有拿下几片鱼鳞,只好向金铃的奶奶求援。还是金铃奶奶有办法,一听这件事就带上斧头到金铃家。一路上人们很诧异:他们家发生什么事,她怎么带把斧头?当奶奶和妈妈杀这条大鱼的时候,金铃感到很害怕,那么多血,但她又不想错过这个杀大鱼的`场景,只好偷偷的从指缝看!我在菜场也只见过别人用小刀去鱼鳃和内脏和钢刷刷鱼鳞,没见过用斧头的。
如果我家有这么一条鱼,我肯定舍不得吃,让妈妈养着给大伙看看这个大家伙,或者拍几张照片给同学们瞧瞧。我可真羡慕金铃家有这么大一条鱼,而且是她爸爸的知识回报,也让我看到了知识就是力量。
这也是金铃努力做一个好孩子的动力之一,也是我懂了必须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孩子、好学生。指导老师:黄剑
篇2: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黄蓓佳写的作品。
书中讲述了六年级的小主人公金铃在这小学的最后一年里和同学之间发生的故事。金铃,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长得胖嘟嘟的,可招人喜欢啦!她的学习成绩中不溜,语文和英语的成绩还行,数学就说不过去了,加看成了减,乘看成了除,直到一天,金铃给小蚕找桑叶,闯进了一位老奶奶家院子里,老奶奶喜欢上了她,帮她补习数学,使得金铃的成绩有了进步。
金铃的爸爸――金亦鸣是一名教授,但管起家里的事粗心大意。金铃的妈妈――赵亦紫是一本杂志封面的编辑,细心地管着家中的事和金铃的成绩。
作者黄蓓佳用童趣,吸引人的种种手法,描绘出了金铃的生活。有心酸,有兴奋,有意外,但更多的是幸福。爸爸的学生送来的大鱼,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爱她的老师、同学……在黄蓓佳的笔下栩栩如生。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童年的短暂。金铃的童年虽然离去了,但我相信童年的友谊、幸福会永远的保留在她心中。
篇3: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她虽然成绩中等,但她善良正直。她很热情,一路走到学校,街上的小店主几乎都认识她。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金铃养了一些蚕宝宝,一天桑叶不够了,金铃拿了五角钱去买。可是卖桑叶的已经不在了,她看着蚕宝宝个个仰着头,摇头晃脑,似乎在说:“我饿了!我饿了!”为了能喂饱蚕宝宝们,她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甚至挨家挨户地趴在人家的围墙上看。终于让她找到并摘了几片桑叶,为此她还差点儿被当成小偷。反过来看看我,在二年级的时候也养过蚕宝宝,蚕宝宝吃的桑叶几乎全是妈妈摘的。我只会在兴趣来的时候喂两片桑叶,顺手抓抓它们。虽然是我要求养蚕宝宝的,可从不曾为了自己的责任而付出努力。从现在起,我也要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书中的金铃学习成绩中等,但是她从来没有放弃做好孩子的努力,为了实现对妈妈的诺言,在学习上不懈地努力,上辅导班、做试卷等等。学习成绩并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坏,品德才是至关重要的。金铃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做出的种种努力,正体现了她言出必行的品德。我今年十岁了,是一名小男子汉了。这种持之以恒,言出必行的品德,将要作为我今后的行为目标。
读了文章后,我想像金铃那样做一个活泼开朗,正直善良并自强不息的好孩子。
篇4: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这本书写的太好了。书中描写了很多大人和小孩,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他们像在我面前说话,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金铃和她妈妈――卉紫。这是一对可敬可亲可爱的母女啊,像是我的妈妈和我,又像是天下的母亲和她们的子女。
故事里金铃很爱妈妈,喜欢抓住妈妈手睡觉,觉得心里安慰踏实。常常跟妈妈絮絮叨叨说些学校里的事,同样她对妈妈的唠叨也能原谅,能忍气吞声。妈妈对她的学习重视得不能再重视了也绞尽脑汁提高她的成绩。啊!可怜天下父母心!我感动,我佩服,我同情,我和金铃一样对妈妈有些事情的过份关心有点嫌烦。
其实金铃家的事哪家没有呀!在学校时我和同学还互相论呢!就拿我来说吧。虽然爸爸妈妈要求没她妈妈那么严格,可每天听都是:作业做完没,考了多少分,第几名?等等。很少听到:你心情怎么样,过的愉快吧?的问话。我不是自夸,我还算得上一个听话的孩子。我不想过多的惹大人们生气,也不想放弃自己想做的,有趣的事情。
想想金铃,比比自己,我现在懂了:大人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自己的愿望,永远不会一致的。请大人们在“殷切希望”的同时,多给我们一点“自由空间”;而我们呢?多读一点书,激励自己努力、再努力。
这本书真好看呀!
篇5: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一部长篇儿童小说,主人公是个名叫金铃的女孩。她有点胖,体育总不及格。她丢三落四,书包就是个“垃圾袋”。她极其粗心,语文错别字多得离奇,数学稀里糊涂10道题起码错6道,英语考试10分钟不到就交卷,不是首字母没大写,就是音标有错。妈妈认为金铃不用功,得过且过,烂泥扶不上墙。金铃说自己是个坏孩子,像个没人喜欢的可怜的老鼠。
金铃真的是个坏孩子吗?我可不这么认为!
金铃善良有爱心。她爱小动物,不忍心看到蚕宝宝被同学丢弃惨死,就把它们都带回家去养。她把无家可归的小妹妹幸幸带回家,给她洗澡,陪她睡觉。就在幸幸离开金铃家以后,金铃还几次去郊外看望她,并攒钱给幸幸买昂贵的芭比娃娃。
金铃重感情。王老师去美国以后,她怅然若失、闷闷不乐,给老师写信,先打草稿再誉写,特别认真。邢老师生病后,她是班上唯一一个去看望邢老师的学生。她用买橡皮的钱给邢老师买了一朵玫瑰花。当邢老师问起班上的情况时,为了不让老师生气,金铃就小心翼翼拣些不那么严重的事情来说,添油加醋、绘声绘色,说得老师笑眯眯。
金铃能写一手好文章。她写的那篇《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金铃正直机敏。她被同学诬陷之后,没有忍气吞声,利用智慧为自己讨回了公道。金铃懂事、善解人意。凡事总为爸爸妈妈着想,不任性、不自私,没有一点小公主的娇气。金铃天真可爱,把猪八戒演得活灵活现,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哦,我知道为什么黄蓓佳阿姨为什么给我们的主人公起名叫金铃了,因为她有一颗像金子一样美好可贵的心灵。
篇6: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暑假是看书的最好时间,灿烂的阳光洒在树上,我吹着空调,走进了黄蓓佳大作家的畅销大作――《我要做个好孩子》。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一位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学习成绩中等,但为人善良、正直。金铃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最难能可贵的是,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始终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最后他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的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小说里的人物形象鲜明,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让我深深地着迷。
读书能明理,说得一点也不错。自从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从《要命的数学》中明白了,做人要诚实守信,做错事,要敢于承担。从《猫和鼠,你喜欢哪个》中我明白了,大自然中,生命应该是平等的,无论是弱小还是强大,高贵还是卑贱,优秀还是平凡,我们都应该得到尊重。希望所有的爸爸妈妈能明白,不要处处与别人家的孩子比较,不要老是别人家的孩子是最好。我们每个孩子也一样,都希望被爸妈看重、被肯定。读书笔记・因为我们也在努力着,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更好的孩子,也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和赞美的。我认为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好,诚实守信、善良正直等品德才是好孩子的标准。
我印象最深的故事――病急乱投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精灵,数学很差,他的妈妈――赵卉紫,觉得她有学习障碍,就带他去脑科医院看病,结果医生说他没问题,经过很久在特级教师孙老师的提醒下在明白,金铃数学不好的原因是她对数学不感兴趣,对自己没有信心。从这个故事中让我明白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兴趣和信心,什么事情都能做好。
书本不知不觉看完了,我懂得了道理更多了。我想,只要我们要尽心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在爸爸妈妈眼中,我们都是好孩子。
篇7: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寒假时要求阅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开头,就欲罢不能地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是一本故事书,作者黄培佳阿姨写一个叫金铃的女孩一直坚定要做一个好孩子。金铃作文写得特好,曾获得过市里的奖,有一次妈妈和她去长江百货公司买书包,看见红纸上写为了庆祝长江百货公司开业十周年,只要写一篇关于长江百货的作文就可领奖,于是金铃想试试,一个星期过去了,金铃获得二等奖,一家人高兴极了,妈妈说:“咱家金铃成了获奖专业户了!”金铃用了新学的成语――小刀一试,爸爸听了从房里跑出来说:“你刚才说什么――杀鸡用牛刀?!”妈妈和金铃哈哈大笑。和金铃相比,我不如她积极,平时阅读量不多,今后还得向她那样多思考多动笔。
书中金铃比较浮躁,考试成绩忽上忽下,对新换的老师极其不适应,最后终于改正了,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学习。
通过许许多多的事,她成了一名好孩子。合书沉思,思绪万千・・・・・・
篇8: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同学们,你们读过著名作家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吗?这本书的内容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保证让你越读越爱读。
主人公金玲是一位11周岁上小学六年级的胖女孩,她活泼开朗又有爱心。她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聊得上共同的话题,一看就非常讨人喜欢。然而她那快乐的性格与繁重的作业、升学的压力之间产生了矛盾冲突,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压着她稚嫩的双肩,她日复一日地埋身于作业、考试、评比、分数之中,不能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鲜空气、不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金玲是一个乐天派,还是一个中等生。因为她的性格,她挨批评时多,受表扬时少,始终被排斥于“好学生”的行列之外。我想:很多家长和老师已经懂得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这个道理,他们为什么还要吝啬自己的赞美词?我们从小就一直努力做个好孩子,然而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了,我们总不能做得样样都让你们满意吧!
我非常喜欢金玲,也很同情她,因为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自从背上书包进入学校大门的那一天起,我的课余生活基本上被学习占领了。除了做学校本身的作业外,周末还得去学英语、奥数、钢琴,我只能忙里偷闲地干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可惜这样的乐趣太少了,就像书中写到的“快乐就像肥皂泡一样转瞬即逝。”我真想对大人们说:“玩是我们的天性,快乐是我们的权力。”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准确地表达了我们的心声,同学们赶快来一起读一读吧!
篇9: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我要做个好孩子》。它是出于黄蓓佳之手,也是著名倾情小说系列。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金玲和她的好朋友尚海之间发生的故事。金玲曾近被同学诬赖,但是她用真理说服了现场看见这件事的人 于胖儿,让他帮自己澄清事实。最后励志要做一名好学生 、好孩子。她在认识了辛辛这个小女孩后,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变。辛辛走后,她捡到了许多蚕宝宝。可惜家里没桑叶,他去偷了。她意外结识了一位已经退休的小学特级教师:孙淑云奶奶。再老奶奶的教导下,原本不好的数学已经从倒数第四变成了全班前十名。老奶奶让金玲保守秘密,可是被妈妈知道了,好几节课都被拒之门外。但她在期末考试的时候更加努力,考取了好成绩。完成了做一个好孩子的愿望。
小学六年级的金玲,她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人。她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保留了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美好的心灵。她在一学期里,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斗争”。学期末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了考场。我虽然在学习上很努力里,但我也要学习金玲的机敏、善良和正直。当然也要学习她的责任感。金玲成绩虽然不好,但肯努力就行。比如说爱迪生,他是试验了成千上万种材料,才发明出了灯泡。她也和爱迪生一样,在别人的不看好下努力。金玲身上的许多品质是我所没有的,我一定要把她身上的优点都学习过来!
篇10: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小女孩,她身高⒈ 4 米 , 体重 50 公斤,是个标准的重量级选手。
金铃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自来熟”,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聊上共同的话题,时不时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
她学习中等,不好也不坏,但她是个可爱、善良的小女孩。
有一次,一位修车的老爷爷突然中风死了,丢下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幸幸。幸幸的父母早就离婚了,夫妻俩都很自私,谁都不肯要幸幸,生怕这孩子拖累了自己。金铃想把幸幸带回家,但妈妈不同意,她提出,只要金铃能考到优秀就把幸幸留下来。金铃一心想把幸幸留下来,考试时非常细心,终于考到了优秀―― 98 分。妈妈没办法只好把幸幸留了下来。金铃像一个小母亲似的很负责地把幸幸抱到浴缸里,先用热水把幸幸全身冲了一遍,然后仔细地打上肥皂,再从脖子开始依次搓洗。儿童节时金铃买了一个连自己都没有的,很贵的芭比娃娃以及一本格林童话作为礼物,送给了幸幸。
就是这么一个有母亲味的小女孩,还非常重情义。
邢老师生病时,金铃觉得邢老师是为了班级而累病的,她买了一束康乃馨送给老师,为了不让老师生气,金铃把班上的坏事说成了好事,善意的谎言让老师开心地笑了。
其实,每个同学都和金铃一样,都愿意做个好孩子。也许我们的父母只希望我们有所成就,但大家不要忘了要像金铃一样关爱父母、助人为乐,做个好孩子。
篇11: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金铃,我感觉她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可她的的母亲和老师以前却不这么认为。母亲每天给金铃买这买那的,结果全是复习题。从此,上六年级的她,除了给母亲买菜的时间,就再也没有一点玩的时间了。似乎书都长了手,硬要把她拽回去不可。
金铃是一个丢三落四的女生,可她的口才能力十分好,令人刮目相看。同时,她做事也考虑很周到,这两点我一定要向她学习。
先说说她的口才能力。在猫和老鼠你喜欢哪个中,金铃用充足的理由说服了母亲,让母亲把猫送回去。天啊,关于猫和老鼠的联想出自一个11岁孩子的口中,带着那种铭心刻骨的哀伤幽怨,构成了对成年人的震撼!
还有就是她做事考虑很周到,很大度。从倪志伟让金铃扮演猪八戒中,她就用自己很周到而细密,又不伤害大家的方式,打败了倪志伟,真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呀!
金铃,你真是我的学习榜样之一。
篇12:读《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主要讲了六年级学生金铃在班上的成绩中等,为了做一个好孩子,她作出了种种的努力,最后得到了许多人的尊重。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了解到心底很善良。每天放学后,都到小食摊后面的一个角落里找她的老朋友----一只浑身脏兮兮的虎皮花纹的小黄猫。她经常把好吃的东西分给小黄猫吃,让它不会饿着。 金铃还很精灵、机敏,每次有人遇到困难时,她都会想办法去解决。 我非常喜欢书中主人公金铃,因为她虽然成绩不是很好,可是他非常乐于助人,而且很机灵、乐观,老师、家人、同学都很喜欢她。 她那天真、纯洁的心很值得我们去学习
篇13: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阿姨。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的是主人公――金铃。
书中最令我敬佩的是金铃的善良。金铃走在放学的路上,看见一群人围在修车老爷爷的家门口。金铃打听后得知:老爷爷因中风而突然去世,屋里还有一个小女孩坐在板凳上,她就是老爷爷的孙女幸幸,幸幸的父母离婚了,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幸幸,所以把幸幸扔给了爷爷,现在幸幸的爷爷已经去世,无人照料幸幸。了解了幸幸的不幸遭遇,金铃毫不犹豫地从人群中站出来,不假思索地说:“让幸幸来我家住吧。”简短的一句话,让我的心灵得到了洗礼。一个仅仅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孩,在别人危难之际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她的话语,她的举动,是善良本性的展示,对幸幸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对读者而言,那是精神的激励,是爱的传递。
读完这本书,我时常会想:生活中,假如我们都能像金铃那样善良、有爱心,我们这个社会不就充满了关爱、理解与信任吗?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篇14: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有一本书在我们实验二小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知晓,那就是――《我要做好孩子》。书中的人物个性鲜明。又胖又可爱,做人正直的金铃;还有金铃的同桌尚海,是一位袖珍型的“男子汉”,金铃爸爸是位大方慷慨的大学副教授,是让我敬佩的父亲,金铃妈妈做事非常严厉,特别对金铃的教育是一丝不苟,还有金铃的邢老师真的是威力十足啊!对学生们的犯错是毫不留情的!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要命的数学》那一章节,从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我们不能骗人,要讲信用,做人要正直,要不然骗别人,最后就是骗自己;还有我知道不能像金铃那样因为考不好而想要蒙混过关,自欺欺人,我引以为戒,考不好没关系,每次检测是对这一间段学习状况的反馈,检测成绩不好,说明这一知识点,我没有掌握好,或者自己的学习状态不佳……我一定要勇敢面对自己的不足,找出具体原因,查漏补缺,这样的我才能有进步!
就像这次英语期末检测,试题卷我都做对了,答题卷上,我竟然5个选择题落做;两个题目从试题卷抄过来,上下个抄错了;还有最后几道阅读题不会做,乱做了,结果可想而知。
从这次的检测中,我明白了――我与“粗心”交上了朋友,也说明还没有掌握检查的方法。阅读题虽然难度高,但也有同学做对,说明我对这一知识点没有掌握。
我想,深入剖析自己的不足,敢于更正,我一定会越来越完美。
篇15: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家是什么?是亲人的怀抱,是温暖的归巢。
在这里父母用慈爱的伞为儿女撑起一片晴空;儿女用孝顺的心给父母捧上一杯香茶。让爱住我家,爱就是用心体会爸爸的辛苦,妈妈的唠叨;让爱住我家,爱就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健康,平安,快乐住下;让爱住我家,爱就是象小蜜蜂一样勤劳,用甜美的花蜜滋润家人的生活;让爱住我家,爱就是一粥一饭,来之不易。
当看到这篇文章我惊呆了。里面讲了一个女孩叫卓佳,卓佳的家庭比较特殊:妈妈由于先天小儿麻痹症,双脚无力,行走需要借助轮椅;爸爸患矮小症,还驼背,一家人日子过得很艰苦。因为父母身体的特殊,卓佳从小就学会做家务,帮助他们减轻负担。卓佳每天过着辛苦但充实的生活。
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什么是百善孝为先。孝敬长辈不是一句口号,一种称呼。孝,应该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卓佳的孝就体现那琐碎的日常生活中。而我呢?扪心自问,我非常惭愧。我家离学校不远,坐公交车就两三站路。可就因为我的胆小,害得爷爷奶奶轮流接送我。爷爷在西溪湿地种树,有时下班要四点半,为了接我,来不及擦汗,来不及喝水,每次都匆匆忙忙。有时来晚了,我还无理地埋怨他迟到。许多时候,爷爷要加班,只好让奶奶来接我。奶奶从幼儿园接回弟弟,带着他一块儿来学校接我,然后步行回家,赶着做晚饭。现在回想起来真难为情。不过,自从上了四年级,我就变得懂事了,独自坐公交车上下学,回家还能帮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想这也是孝吧。
百善孝为先。同学们,让我们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篇16: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看见另一个我
----《我要做个好孩子》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长篇小说《我要做个好孩子》看了之后,我感觉我像是在照镜子,因为我仿佛看到了六年级时候的另一个我,那个时候的我们很傻很天真。但是很幸福。
让我记忆犹新的有个片段是――金铃的书包很乱。有的时候把书和笔、橡皮都统统的塞入书包里。有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要他们把作业找出来。所有同学都已经全部拿出来了,全部都是一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样子。只有金铃一个人还在书包里捣鼓了半天也没找出个东西来。于是,金铃急了。她“急中生智”的把书包整个往下一倒。书包里的书本、文具全部散落一地,她蹲在地上,急急忙忙的找着,只看见她的汗珠一颗颗的往下落,接连不断,就像“牛毛细雨”到“倾盆大雨”一样的。下课后,老师把她叫到办公室教育了金铃一番。放学回到家里后,妈妈帮她收拾书包的时候问她:你文具盒里的橡皮去哪儿了?金铃也在书包里找了半天才说:我丢了。妈妈听到金铃这样说就有些生气,金铃啊,妈妈给你买橡皮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你就不能把你的橡皮管好吗?金铃听后心里头也有些不舒服。到了第二天放学的时候,金铃回到家妈妈就问她,橡皮呢?金铃说这次她没有丢,但是在书包里找了半天也没看见橡皮的踪迹,妈妈看到后正准备说她,就在这时金铃说找到了。妈妈看后有些无奈,原来我们的小金铃怕橡皮不见了,一放学就握在手里,回到家的时候就忘了。这时妈妈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看到这里,我就看到了我以前掉橡皮的场景,我爸爸妈妈也是每次都跟我带一大包橡皮,而且每次放学回家的时候我的橡皮也不见了,爸爸妈妈也是既无奈有生气的跟我买,他们每次跟我买橡皮都烦了。但是我在爸爸妈妈的这一声声责备中体会到的是浓浓的爱意。
虽然这本书是讲关于怎么做一个好孩子的,但是在这本书中却也充满着父母、老师、同学的爱。
篇17: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做个好孩子,是许多孩子心中的美好愿望,我也不例外。捧着《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爱不释手。主人公――六年级的女生金铃渐渐地走入我的心里,在我心中洒满了阳光。
金铃生性乐观,总是能找到生活的乐趣。她是“自来熟”和谁都能说到一块,从家里到学校那条街上的男女老少都喜欢她。这让性格内向的我多么羡慕呀!像金铃那样,随时保持心灵的愉快,永远以微笑面对生活,怎能不让人喜欢呢?生活总是喜怒哀乐交替着,如果我能正确对待挫折和委屈,尽量忘掉不愉快的事情,轻视烦恼,渐渐地,我也能成为金铃那样的“阳光女孩”吧?
金铃情感丰富,猫儿、狗儿、蚕儿,都是她心头的牵挂;她心地善良,百般呵护无家可归的小女孩朵儿;她正直仗义,保护瘦小的同桌……她发自内心的举动散发着爱的光芒,她是个多有爱心的孩子呀!有了爱心才能学会宽容、学会感恩。爱心就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指引做人的那颗北斗星啊。多一些真诚、多一些善良,少一些欺骗、少一些猜忌,我们的生活将会多么美好!
金铃并不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金铃的数学成绩挺差,属于中等生。她决心做个“好孩子”――提高自己的成绩。可是她曾经偷过的懒,马虎过的学业,都化成困难加倍还给了她。沉重的书包犹如大山一样压着金铃那幼嫩的双肩,她每天埋没在作业、考试、分数之中。她迷茫,她辛苦,可是她依然努力。在她身上,我仿佛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在班上也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学生――成绩不出色,表现不显眼。但是我一直都很努力。因为我知道,我们的学习是一场“马拉松长跑”。有的同学“呼呼”向前,一马当先。我留在了大多数人的中间,只要坚持努力,总有超越的机会。倘若我对自己不负责任,不肯用功,停滞不前,最终就会和大家走散。“不用力攀爬人生的'高峰,最终只好在谷底兴叹。”我会专注地努力着,心无旁骛地勤奋着,相信总有一天,我也可以攀上高峰,看到更美的风景。
我要做个好孩子,善良、纯挚、诚实、以给予为乐、努力向上……这些精神力量像缕缕阳光,洒落在我的心灵,将会点点滴滴改变着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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