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习了法作文(整理26篇)由网友“晚晚”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我学习了法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我学习了法作文
学习,可谓是从古到今都恒古不变的一个谈论话题。从中国到外国,从古代到现代,时时刻刻都有许多的仁人志士,时时刻刻都有许多良好的学者,他们传授经验方法,他们讲解知识技能,为后世的创新、学习,开创了一条基本的捷径。那么学习又是什么呢?又应该怎样学习?
许多学生认为学习就是漫无目的的——做老师要做的,学老师要学的东西,其实他们是错误的。学习的真正意义是要快乐自己,是让自己的身心和品位得到提高,这样才能使自己在日后的生活中更有写意的生活,更有崇高的理想,更有美好的心态。一位文学家这样说过:“其实学习真正的`目的是要提高自身的品位,而不仅仅是学习知识那么简单罢了!”
我们作为学者,而且还应该温故而知新。因为我们每天都在不停的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信息,如果我们不善于总结归纳,不善于温故而知新的话,那么我们就很可能会忘掉他们,第二天可能就一无所知了。所以我们要有时间一定要将自己学习的内容,不管是课内的课外的生活中的社会上的都要做好笔记,温故而知新,这样才能使得知识循环体系,这样才能使得我们学习更有效率,更有效果。
学习是一个终身的过程,学习是没有止境的。——别看现在我们学的是书本知识,将来学习的可能就是社会上的处事经验以及做人的道理等等。但是我们作为学者,千万不能放弃学习,因为学习必定是自己终身的旅程,不能因为一时的困难就放弃,而放弃了学习,这样对我们的人生才是更加有害!
所有的初中生学子们,努力学习吧,只有学习才是唯一的出路。好好学习,努力向上,积极奋斗,这样才能使人生更加的辉煌!
篇2:我学习了法作文600字
我学习了法作文600字
随着人们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渐渐地,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变得越发重要。然而,一小部分人却仍然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无视法律的存在。另一些呢,则连自己有犯罪行为都不知道。
前两天,我见朋友有一款联想电子游戏机,便向他将游戏机借了过来。星期六,我正好在家写作业。突然,我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几秒钟的平静之后,只听“轰”的一声,我家的门一阵摇晃,紧接着门开了,我看见一名四年级学生走了进来。他看见了我,就像耗子见了猫一样,连忙神色慌张的跑掉了。到了第二天,游戏机就离奇的失踪了。又过了两天,正当我一筹莫展时,忽然想起:会不会是他?之后,我将这个想法对妈妈说了一下,她也十分同意。于是,便马上让村上的老师打了个电话给他的班主任。一天之后,班主任将被他偷去的游戏机还了回来。
本来,我们是想将他送去警察局。但经过多番考虑,妈妈决定为了不影响他以后的前程,此事决口不提。在此,我也要提醒妈妈:即使不将他送去警察局,也应送进教育局接受教育。像您这样一味的纵容他,而不对他实行教育,他的前途也不见得有多好。所以,做人应公私分明,也许你觉得是好事,但其他人也不会都像你这样想。
还有一次,爸爸发现一个酗酒闹事,好意前去阻拦,却被打破了头。因为都是同村一场,顾及两人的交情,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可是,我就不赞同大人的观点,情面固然重要,但至少也应该让他知道,他已经触犯了法律。
同时,我也衷心希望,一旦相互之间发生争执,千万不要手脚相拼,兵戎相见。有不能直接解决的事,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你打伤了人,不仅有理说不清,说不定还会被判恶意伤人。作为小学的我们,在很多时候都需要用法律来保护我们。就让我们一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篇3:我学习进步了作文
我的作文有进步了
过去每次作文,老师出的题目,我就提起笔写,写了几个字又画掉,画掉又写,写了很久,还没写成一段话,真难死人。
后来经过老师的帮助,我渐渐学会了下作文的方法。
写作文时,我先把题目想一想,要求些什么,然后想想要些什么事情。有时候可以写的事情很多,我就挑最有意义的或者自己最熟悉的写。
接着我又想怎样写,先写什么,后写什么,那些地方详细,哪些地方可写简略写。我一边想,一边在纸上记下来,再整理修改,就成了作文提纲…… 郏县西街小学五年级:笑着走出寂寞
篇4:我学习了法律知识的作文
我学习了法律知识的作文
随着人们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渐渐地,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变得越发重要。然而,一小部分人却仍然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无视法律的`存在。另一些呢,则连自己有犯罪行为都不知道。
前两天,我见朋友有一款联想电子游戏机,便向他将游戏机借了过来。星期六,我正好在家写作业。突然,我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几秒钟的平静之后,只听“轰”的一声,我家的门一阵摇晃,紧接着门开了,我看见一名四年级学生走了进来。他看见了我,就像耗子见了猫一样,连忙神色慌张的跑掉了。到了第二天,游戏机就离奇的失踪了。又过了两天,正当我一筹莫展时,忽然想起:会不会是他?之后,我将这个想法对妈妈说了一下,她也十分同意。于是,便马上让村上的老师打了个电话给他的班主任。一天之后,班主任将被他偷去的游戏机还了回来。
本来,我们是想将他送去警察局。但经过多番考虑,妈妈决定为了不影响他以后的前程,此事决口不提。在此,我也要提醒妈妈:即使不将他送去警察局,也应送进教育局接受教育。像您这样一味的纵容他,而不对他实行教育,他的前途也不见得有多好。所以,做人应公私分明,也许你觉得是好事,但其他人也不会都像你这样想。
还有一次,爸爸发现一个酗酒闹事,好意前去阻拦,却被打破了头。因为都是同村一场,顾及两人的交情,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可是,我就不赞同大人的观点,情面固然重要,但至少也应该让他知道,他已经触犯了法律。
同时,我也衷心希望,一旦相互之间发生争执,千万不要手脚相拼,兵戎相见。有不能直接解决的事,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你打伤了人,不仅有理说不清,说不定还会被判恶意伤人。作为小学的我们,在很多时候都需要用法律来保护我们。就让我们一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篇5:我当上学习委员了作文100字
我当上学习委员了作文100字
今天我很高兴能当上学习委员,我感觉很光荣,能和班上其他的`图书管理委员、心理委员、卫生委员、节粮员、节水节电委员等8名同学成为许老师的小助手,真是太开心了!
从今以后我不但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还要和其他同学一起进步!
我还希望我的字能写的像有些同学,像印刷出来的一样!
篇6:我学习马克思主义已经十周年了(-2015)
十年前的今天,XX年6月3日,我第一次阅读到了马克思主义书籍,记得是《马克思的故事》,虽然有些字还是不认识,但是我一下子就被马克思同志的人格与梦想所吸引,深深的感动,听到马克思同志不幸逝世的消息,流下了眼泪,但是虽然不知道马克思主义是什么,但是就觉得这个东西是好的。。。
每次看到当时的在党的会议上的话语,虽然不是很明白,但是就是觉得那就是我看的那本书上写的那样,
后来到三四年级每次看到那个画像里的大胡子男人给中国人的印象是既威严神圣而又神秘莫测。他的学说为什么能有如此大的现实魅力,是一个让我从懂点事儿开始就感兴趣的问题。四年级时老师告诉我们,马克思之所以牛,是因为他以前的社会主义都是“空想社会主义”是“乌托邦”,而马克思他老人家开创了“科学社会主义”。
但我常想不明白:马克思对理想社会的理解怎么就科学了?
老师告诉我,马克思构造的未来社会叫共产主义就是:社会产品极大丰富;劳动成为人的第一需要;社会产品按需分配。社会产品极大丰富倒好理解,但劳动成为人的第一需要就比较让人困惑了,难道掏大粪这样的工作也能成为人的第一需要?老师解释说:那时候全是机械化了,掏大粪这种工作只要按一个按钮就解决了,让我们茅塞顿开。
至于按需分配,我想到自己吃鱼最爱吃鱼头,妈妈常专卖鱼头来给我吃,她老抱怨,现在的鱼头卖的比鱼身子还贵,我想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人都可以吃鱼头,鱼身子谁来吃呢?如果没人吃,只有用来喂猫,能那共产主义社会岂不是太浪费了。这个问题我没问老师,因为我从[参考消息]上的一则新闻找到了答案,里面说记不得的那一国的科学家通过生物工程技术发明了一种方形的西红柿,这样放起来不占地方。我举一反三、豁然开朗,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一定能培育出只有头,没有身子或者身子很小的鱼。
五年级,彻底颠覆我的憧憬的是再大一点我懂得了一个概念叫能源危机,想必这是马克思在那个时代所没有遇见过的。我知道了很多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而人的需求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那么看来即使在物质极大丰裕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们依然要抑制自己的消费欲望。未来社会的基本矛盾仍将是有限资源与无限欲望的矛盾。
回过头来想,其实我们对美好生活的想象能力都是取决于我们的现实基础,就像以前有个笑话,村子里搞深入揭批“四人帮”,一农民大爷上台发言:江青狗日的腐化着呢,这婆娘床头放了两罐糖,一罐红糖,一罐白糖,她吃油条都蘸着糖,想蘸红糖就蘸红糖,想蘸白糖就蘸白糖,把俺们贫下中农肺都气炸了!对当年那个农村老大爷来说,如果有人告诉他有一个社会这个社会里人人每天都能吃到油条蘸糖,他一定会把这当白日梦。如果让老大爷编教科书,也许他会把每天有个红苕吃称作科学社会主义,把每天吃油条蘸糖称作空想社会主义。
六年级我拜读了资本论以后,我感觉马克思理论如果要说科学性,主要不在于他的具体预言和结论,那是算命先生的工作。而是他分析过程和思路。其他的“仁人志士”也会痛斥富人的无耻贪婪,凭着想像构造一个美好的社会该是怎样,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没有轻下结论,他从商品和货币开始解构资本主义,一步步推出他的结论,写的着作都论斤称。这个马克思在我脑海里,倒不象是中国人所熟悉的为工人阶级利益捏着粗大的拳头赤膊上阵的革命导师,更像一个苦啃书本,板凳坐得十年冷,甚至学究气十足的古典学者。难怪他不仅能在当时打动吃不饱、穿不暖一天工作十四个小时的劳苦大众,时至今日仍以其缜密严谨的思维魅力令无数哪怕不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的衣食无忧的爱智者叹服。
初一,课外书告诉我们资本论中的精粹是剩余价值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不能算作马克思一人的专利,当今剩余价值理论也早已不再是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权威话语。但我想这并不能说明马克思的研究是不科学的,很大程度上这是由于马克思的研究工作占有资料的局限造成的,他想论证的是一个能发挥一千年作用的命题,但就算他磨穿了大英博物馆的地板,他也不可能算清在他身后几十年乃至一百年的资本主义发展。他就像一个国际象棋大师,他预言了对手下面几步将如何走,并公布了自己的预言,宣告了他的对手必将失败。并不是马克思的预料不高明,而是当时还没有博弈论,他忘了他的对手是一群和他一样智慧的大脑的集合,马克思的预言让他们警醒并放弃了原来的战术,他们绞尽脑汁走出了几步连马克思都没有预料到的好棋。
初二,我当选社团中央第一书记、主席,有了新的看法但是在我看来他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还远不是这些预言和结论,恰是他真诚而理智的乌托邦情怀。
他充分的符合后来西方知识分子研究中所提出的理念人(themanoftheideas)的概念,他身上充满人文主义的终极关怀,他关注社会核心价值,力求运用他们坚持的理想来寻求生活的意义,并以自己认同的价值与观念作为准则,来争取他们所认为的更合理的世界。理念人展现了人文知识分子是为观念、为理想而生活的这种特点,将这类人区别于工程人,技术人这类专家型的知识分子。
乌托邦是一个在现实中不存在或者达不到的精神王国,之所以说马克思具有骨子里的乌托邦情怀,是因为他不满足于那个人人都无奈的接受的现实的经验世界,他不认为现存的就是合理的,相反他无论是论证“剥削”还是人的“异化”都旨在展现现实的不合理与荒诞,指出人们“自由地”成为资本的奴隶,也就“自由地”失去了自由。对于时代的痛苦,他不满足于跟着感觉走,摸着石头过河,而喜欢搞“理性设计”,他用自己的一系列作品告诉世人,还有一个彼岸世界或者说精神王国,这就是:人的全面解放。
其实这种乌托邦情怀,我们国家的老祖宗身上也有。比如淮南子明明的记载着:“东方有君子之国”,当然你在地图上肯定找不到。山海经里也说:“君子国衣冠带剑,其人好让不争。”《镜花缘》还给君子国一些有情节的描述。自由市场上,买物的人说;“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卖物的人说:“既承照顾,敢不仰体?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况敝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不过我们小时候都是把这当作笑话来看。
有宗教学者说,中国人的民族基因里就没有真正的信仰意识。当中国人习惯于用香火供品祈求无灾无病,升官发财,福禄寿喜的时候。马克思传达给我们一种信仰告诉人们要向往打破锁链的自由。难怪画像里他的目光这样坚定而又忧郁。
初三毕业,我再次当选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历经社团的坎坷险阻,我认为他的执着让我想起佛祖乔答摩·悉达多在尼连禅河中洗去六年的尘垢于岸边毕波罗树下发愿:我今若不能证得无上菩提,身体碎坏,犹如微尘,誓不起此座。最后他们同样得出结论,此岸的世界是苦的,而彼岸的境界,只有破除自身魔障才能证得。使他们的理论打动人并赢得了无数信众的很大一部分共通点,同样是他们悲天悯人的终极关怀。
这也是所以马克思主义能够构成一种精神上的信仰。它鼓舞生存在此岸的人们对现实不合理的抗争,也有对真善美的追求,它抚慰人们的心灵,给予人们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的道德勇气,是对人们工业化社会现实生活无可逃避的巨大欠缺的精神补偿。
今天看来,告诉我们傅丽叶、圣西门的那一套是乌托邦又叫空想社会主义,从马克思开始才叫科学社会主义,也许是他的铁哥们恩格斯为了树立他的学术威信。后来我们阴差阳错的把不能实现的“空想”“乌托邦”和科学作为二元对立,甚至把实现了的现实和“科学”等同起来,绝不是马克思他老人家的本意。
其实不符合经验或难于“兑现”并不等于不科学,牛顿定律解释的自由落体是在绝对真空的情况下的理论推导,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19世纪初法国科学家卡诺认为在工作于两个给定温度之间的所有热机中,以卡诺理想的可逆热机所产生的动力为最大,这样热效率百分之百的热机在现实中也造不出来,你能说它不科学么?
高一,我也继续深入,马克思理论的形象开始改变大概是从苏联革命成功开始的,一些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帜的行为让世人开始怀疑甚至对马克思主义倒胃口,“苏联揭露的斯大林的统治,其黑暗不亚于历史上任何最专制暴虐的统治”。与此同时资本主义却在“与时俱进”。当年马克思说过,社会主义的胜利使得它的敌人也扮装成社会主义者。而今,则是社会主义运动在苏联、东欧等地的失利常常使得它的信徒也扮装成非社会主义者。
有人认为正是这种乌托邦情怀在一系列社会主义实践中造成了灾难,种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对此秦晖先生一针见血的指出,我国的文化大革命,人民公社运动就是例证。在那个年月除了伟大领袖和一些因不懂事而头脑发热的小孩以外,连中央委员们都不得不韬光养晦、明哲保身,谁的脑海里还有一点忠于理想的情操。在饿殍遍野的年代,这么多农民出身的干部里,除了一个彭德怀跳出来为农民鼓与呼,没有人敢于质疑当时荒唐的政策路线的合理性,哪里还谈得上什么乌托邦情怀。参与大跃进的那些“无限忠诚”的中坚分子大多数本身就不相信什么乌托邦,他们并不打算为之奋斗牺牲,却鼓动和胁迫别人去奋斗牺牲。人性中自私和邪恶的一面被淋漓尽致的发挥。也许领袖个人的出发点是善良的,但是他没有权力把他一个人的理想强加在全国人民身上,即使是一座最美丽的花园,当它强制性的把人关在其中它就成了监狱,是专制把乌托邦变成了集中营。
回过神来,很多学者指出实际上我们的时代仍然需要乌托邦情怀而专制主义才是我们的敌人。是借着理想来裹挟群众,利用在此岸孤立无援的个体的绝望来操纵他们的野心家们玷污了乌托邦的旗帜。大众是有头脑和选择权的,你可以用你的理想来鼓舞和感召世人,但你无权用你个人的理想来支配世人,把不同意你观点的人都镇压为。
我们要警惕的是,如果我们的民族或者世界可以憧憬一个光明的未来,这个未来之国决不是一群放弃独立思考,只懂得纪律、忠诚和服从的“建设者”在一种声音的统一号令下,迈着整齐的步伐来建造的,用哈耶克的话来说,那是通向奴役之路,那种所谓的乌托邦充其量是金凯利的“楚们世界”或者奥威尔的“动物农庄”。
马克思为我们指出,通向自由王国之路,是以“自由人联合体”来克服人的异化,实现人的复归,即人的自由个性的复归。这也就是后来在《宣言》中的那句凝聚着马克思理想而后来有些国家“正宗的马克思主义者”闭口不提的至理名言:“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高二,现在的我,这种乌托邦情怀和书生意气在今天被某些“正宗的马克思主义者”看作不切实际的书生造反、十年不成,斥为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相为印证的是当年毛泽东批林彪“不是极左,而是极右”。连不少受过运动之苦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如今都在谈论如何“告别乌托邦”。
而这才是马克思留给我们最宝贵的精神遗产之一,也正应该成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灵魂中的一部分。是他让我们不要为统治者们的英明伟大而放弃自我,执着地追问当下社会的不合理、不科学、不道德,质疑现实的合法性,憧憬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之国”,那里有公正、有平等、有尊严、有幸福。
今天当我们谈到走向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的时候,其实隐含的逻辑就是承认,当前的精神状态和政治生态至少是不够文明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理想的文明状态就是一个乌托邦。
一般意义上制度变迁的研究都会导致一种看法:一种制度自身就包含着合理性,制度变迁总是意味着制度从效率较低的形式趋向效率较高的形式。在现实中确实在一定时期的制度变迁,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迅速优化。但它难于解释为什么人类经常在某些时期无奈的生活在对大多数人都不利的低效率甚至野蛮的制度下。往往一种制度人人都认为它不合理,但谁都没有办法,只有说这是“中国特色”。为什么按经济人的假设应该是理性,的却选择了低效和非理性的制度?这就是“诺思悖论”。而诺思教授对此的回答是:路径依赖。他指出,在制度变迁中,存在一种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得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有自我强化的趋势。对此觉醒的个体的抗争常常是无力的。
人作为一种理性动物的苦恼往往在于,当不能逃离我们就寄托于改变现实,但我们改变现实的理想遭遇挫折,我们又用理想来安慰自己。放大来看,整个知识分子群体的情感历程就是在这几极之间往复震荡。
追梦人常是苦闷的。今天的人们,常借“坦塔洛斯”之名形容可望不可及所引起的痛苦。它是希腊神话中宙斯和自然女神普洛托之子,因得罪众神而被打入地狱,拘留在一个湖的中央。他口干舌燥,但要低头喝水时,水就向四周退去;他想采摘头顶的满树鲜果,但刚一伸手,树枝就马上抬向高处。相信那个吕日周离开长治时,他心中会真切的感受到这种无力回天的坦塔洛斯之痛。
面向未来
但梦想的真正价值还不在于能否在自己眼前“变现”。那种全心投入的渴望,不畏流言的努力。如同白衣胜雪的年少情怀,对纯美爱情的渴望、夸父追日般对伟大真理的冲动。也许岁月会使一个人的行为变得世故而成熟,适者生存的理论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个正直有理想的“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会在一种环境中成长为机会主义的政治动物。但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却绝不会从灵魂中抹去梦想的烙印。
对乌托邦的向往,也并非要回避现实。《桃花源记》描绘了一个偶然在山谷里被发现的“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乐土,但最后却没有忘了告诉世人,第二次再去却怎么也找不着了,让一丝酸涩怅惘留在人们心中。先民感叹:乐土乐土,爰得我所。当人们发现自己没有办法通过梦想来到达彼岸的自由王国,即使自由女神的火炬下也不是属于你的乐土,并不妨碍人们怀着现实感哪怕是被迫留下来建设自己此岸的家园。
现实会给予我们这样的经验,真正的正义是难于实现的,绝对和永恒的爱是不存在的,完全的公平是无法达到甚至难于界定的,人类历史的演进是非理性而且冷酷的。也许我们已经足够的成熟和世故,我们觉得自己已经看透了而变得冷嘲。有人可以用玩世不恭的表象来保护自己,但我相信如果敲开他们玩世不恭的壳,透过佯狂和反讽,他们内心仍然有炙热和真正值得珍视的东西。
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在读到张贤亮的《牧马人》、《绿化树》里的知识分子在艰难困苦中,把对梦想中的共产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作为精神的支柱。也许从心里感到不可思议甚至觉得是愚忠,这么多大学生为了某一份好工作而入党的同时。我们不希望我们这个时代被彻底的唯物主义打倒,我们仍然应该旗帜鲜明的鼓舞这个社会的每一个人无论用哪一种方式保有向往先进文化未来发展方向的勇气,鼓励人们知行合一地实践我们憧憬中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乃至政治文明。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吕日周们的努力是何等的可贵,说是个人英雄主义也好,书生意气也好。如阿尔温.托夫勒所描述的,对任何变革都会有,“一帮人迫不及待地出来扼杀,其理由是这些建议不现实,同时又为现存的东西辩护,说它们才是现实的,不管这些东西多么荒谬。”
假如没有这样的人对貌似永恒和习以为常的社会经验和政治传统发起的挑战,假如我们的社会不懂得给予这样的人善意和尊重甚至必要的支持,我们的社会和我们的政治将没有未来。
司马车同志的明天将更加美好,我们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实践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的司马车路线将更加胜利!
高三:宋建安
篇7:学习“安全生产法”作文及题材
父母给予我们生命,我们就应该好好珍惜它,在这个世界里有很多生命,就是因为这些生命的到来,才让这个美好的世界变得更有趣、更精彩,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我们的生命。
在大马路上,车来车往,十分危险,所以我们要记着一句话:安全在于行动。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那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幕幕悲惨的场面令人震惊,日常发生的事故令人触目惊心,我们很难想象,会有多少个家庭因为事故家破人亡。
我们小区的广场上,有许多小孩在玩耍、奔跑着,嬉戏着,对面就是一条宽广的马路,有一次,一个小朋友跑到了马路上,他没看到对面飞速而来的汽车,司机还没来得急刹车,他就命丧车轮下了,当时流了很多血,司机还没醒悟过来,就被警察带走了。我目睹了这一切,不敢相信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孩子刹那间就没了。
还有一次,一个家长骑着摩托车去送孩子上学,因为快迟到了,所以闯了红灯,就在摩托车像骏马一样奔腾驰骋的时候,一辆红色小轿车也飞奔而来,由于车速太快,所以摩托车上的孩子被甩出去了十几米远,导致那位儿童头缝了七针,并造成交通堵塞三小时。我相信大家都不希望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或他人身上吧!
就这么两个简单的举动,竟能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吗?我们仔细想一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遵守法规,每个人都能把安全常挂在心间,这些事还会发生吗?
我曾看到过一个新闻:一群天真可爱的孩子们去河边玩,大概都五、六岁左右,这个年龄的孩子天真无邪,不幸的是,因为天太热,孩子们都下水玩了,因为不知道水的深浅,无知让他们都溺水身亡了,打捞队找了好几天,最终找到的都是尸体,孩子们的家长伤心过度,都进了医院。通过这件事,爸爸告诉我:“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我一直铭记在心,时刻注意安全,保护自己的生命。
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没理由不珍惜。“生命诚可贵,安全重于山。”只要我们安全在心中,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让我们共同努力,心存安全,在建起一幢幢高楼的同时,也建起一座座平安的丰碑!
篇8: 法在我身边作文
法者,国之栋梁也。国有国法,家亦有家规。法律乃国家确定的行为准则,关乎兴衰之大道,不可不慎也。我所思者:法不应似水中之月,镜中之花,空中之楼阁,华而不实;也不应如禀性奇怪的长者,令人无从接近,当走进人民,接近人民。法不应高高在上,应在我等身边。
我国现代立法工作自1982年重修宪法开始,至今不过三十余年,法律基础不牢,法律意识亦不厚。自改革开放起,科学技术愈加先进,意识形态复加多变,法律生活似地基不牢之屋,又遇洪流,雪上加霜,焉有稳之理也。社会发展快马加鞭,法律进步却步履维艰,不知猴年马月才可赶上。社会发展和法律进步的发展不平衡致使法律与基层人民生活脱节问题严重。此危害已初见端倪,法律制定者有心立法,却无力执行,似老父见不肖子孙时的无可奈何;法律执行者有力执行,却无法可依,似老虎吃刺猬时的无处下口。此酿成的苦酒便是有完善的法供参考,却无人执行;有足够的人供执行,却无法可依。法律不接近人民,人民亦不亲近法,这正好也解释了为何今日人民对其质疑频繁。
我的观点:法应在我身边,即法应弯下腰,贴下身子,如此,才可看明民间疾苦,听清世间真言,否则如高高在上的老爷,双眼一闭,两耳一塞,如何晓得人民之苦,解得人民之急。此问题之关键便是出于立法者与执行者的不协调上。打蛇打七寸,要解决此难题,需从此入手。立法者应赶上时代潮流,贴近人民生活,加强法律可行性,加强与执法者合作;执法者也不应怠慢误事,一旦有法可依,果断出击,还要将执行时的实际困难及可行建议告于立法者知晓。执行时也要从实际出发,依人民之需而适时变通。而人民也应加强法律意识建设。三方共同出力,方才可医治法不近人的顽疾。
此问题之本质是立法宏观与微观的矛盾。宏则高高在上,人民不亲;微则繁琐冗长,法规难施。这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应适度调节二者关系,达成有机统一,才可达到法律为民之功效。
法应弯下腰,贴下身子,人民才愿意与其接近,法应在我身边,如此,才不负立法为民的誓言。
篇9: 法在我身边作文
我一开始认为我们身边应该没有几条法律,可是细数下来却有好几条。
第一、同学们经常会趁别人不注意时拿走他人的东西,又或者是借东西的时候,有借无还。这种事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别看只是拿了尺子、钢笔、橡皮等小东西,如果一直这样,长大就是拿钱,也就是偷,那就犯法了!所以我们不能从小养成偷东西的坏习惯。
第二、有的同学跟别的同学打架,打的鼻青脸肿还好,如果打出血就算故意伤害了,是会拘留的。
第三、同学们之间经常互相起外号,比如“肥猪”、“瘦猴”、“天才”……但是其实这是犯法的哦,这侵犯了肖像权。
……
其实不止这些,只不过我懒得写了哦,看来法律知识真是多啊!
篇10: 法在我身边作文
“法律”这个词对于我―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来说,感觉它很陌生,很遥远;总是认为,我们还小,根本就不用懂法,学法,可事实并非如此。法律时时刻刻都在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它就像我们的影子。
在学校里遵守纪律是一种守法的表现;过马路遵守交通规则是一种守法的表现;法不分大小事、不分幼长、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只要你不守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学们,其实,法就在我们的生活中,积极的学习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只有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才能健康成长;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做一个好学生、好公民。
篇11: 法在我身边作文
法律,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今天,我来说一说我身边的法律吧。
我因为喜欢玩,所以经常被太阳晒,日子久了,我的皮肤被太阳晒黑了。
妈妈老用嘲笑的眼光看着我,喊我”黑巧克力“呵呵呵。我很难过不就皮肤晒黑了嘛!至于给我起外号吗?
我妈妈的朋友来我家串门,妈妈就对她朋友说我是”黑巧克力“,我很难为情。阿姨就目不转睛的看着我,我被阿姨看的实在是难为情极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诋毁和诬告陷害。我希望妈妈以后不要再喊我黑巧克力了……
篇12: 法在我身边作文
无规矩不成方圆。
――题记
有一位老师,让学生不使用圆规和三角尺,徒手在练习本上画出一个正方形和一个圆,结果,学生画出来的只是一些丑陋的方块和形态各异的“鸭蛋”,老师对学生们说了一句话:“无规矩不成方圆。”规代表圆规,矩代表三角尺,它们用来划定范围,这就如同法与我们的关系。范围以内的可以做,范围以外的则不能做。
法律看似离我们非常的遥远,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如今,校园暴力事件成为了社会的关注点,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类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是由于学校管理的纰漏,导致那些捣乱分子有机可乘,另一方面是由于中学生正处于叛逆期,难免会脾气暴躁,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从而产生矛盾。
有些学生认为,同伴受到了委屈,帮他把“仇人”痛扁一顿,就是替同伴出了气,报了仇。然而,有些中学生因为积怨太深,下手又不知轻重,反倒酿成了大祸,给自己带来了法律的严惩甚至是牢狱之灾。古人云:“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双方都退一步,都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想一想,这类事件完全可以避免;如果双方都能有一颗宽容的心,便可以大大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率。如果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可以请成年人帮助解决,要想办法压制住自己心中的怒火,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悔恨终生。
最近也有一些女学生受到侵害的事件,在我们谴责那些不法分子的同时,是不是也该想想,那些女学生做的到底对不对。现在的中小学校园里,不乏有一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学生,染发、烫头、超短裙,这些成年人的打扮都在她们身上体现,她们这种跨年龄的打扮,首先就违反了《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最后只能自找苦吃,一袭运动服、学生装才是我们应有的打扮。
身为学生的我们,应该严格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等到违法时再后悔已经为时已晚。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篇13: 法在我身边作文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那我们的生活环境也是一样,只有在法治社会下,人们才能安居乐业。“法制”时时刻刻伴随在我们身边,并一直提醒我们:时刻遵纪守法,安全伴我一生。
法制是任何人都要遵守的,不做违法的事,一旦做了违法的事,那就会有相应的惩罚。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小偷在偷东西时被摄像头拍下来了,失窃的人后来报了警,警察叔叔将小偷抓住,关进牢房里进行改造。所以说:“偷窃是违法的,我们不能学哦”。
而且我经常在路边的墙上看到关于法制的宣传广告,我也知道了许多,比如说不能伤害他人、不违反交通规则……每次我们全家出去吃饭,爸爸只要喝了酒就不开车,因为法律规定不允许酒后驾车,我也经常在新闻里看到有人酒后驾车造成很严重的交通事故的报道,让家人无比痛苦。
有了法制,才有安全。我们虽然是小学生,但是也应该随时遵守规矩,遵守法制。遵守法制也是从小事做起,从你、我、他做起,让我们一起大声说:“遵守法制,从我做起”。
篇14: 法在我身边作文
早晨,阳光透过纱窗,把我从睡梦中扯了出来。刚一睁眼,顽皮的弟弟就一蹦一跳地跑到我身边,忽闪着他那水汪汪的大眼睛说:“姐姐,我们去公园玩吧!”本来我还有作业要做,不想答应他,可是经不住他软磨硬泡,我脑袋一热,便答应了,弟弟高兴地一蹦三尺高。
于是,早饭过后,姑姑便带我俩出发了,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心情如阳光般灿烂。过马路了,正好是红灯,我和姑姑便拉着弟弟的手,等着绿灯亮了再通过。可是我那调皮的弟弟,看看左右路口都没人,便硬要拉着我们过马路。我们不答应他,他便如脱缰的小野马一个人往马路对面冲过去,我们只好跟着后面把他拽回来。这时,我很生气地问他:“难道你们老师没教育过你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闯红灯吗?”弟弟听了满不在乎地说:“哎呀,干嘛发那么大火,反正左右都没人,还要浪费那时间干什么?!”我大吼一声:“没人也不能闯,这是交通规则!”姑姑也跟着我批评他“要是人人都无视红绿灯,马路上还不乱了套,我们也不安全啦!”弟弟听了,满脸羞愧地对我说:“姐姐,对不起,我下次再不闯红灯了。”
我说:“不仅仅是不能闯红灯,走在路上就要遵守走在路上的规则,为了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能做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事,明白吗?”弟弟乖乖地点了点头,拉起我的手,跟着我和姑姑看着绿灯亮了才过马路。
以前,我时常憧憬着:路上车水马龙,小朋友们安全地行走,没有碰撞,司机不需要时常按喇叭,那样,该多美好!其实这并不难,只要我们人人都遵守法律,遵守规则,并且手拉手,带动我们身边的人一起,让他们感受到“法,就在我们身边”,这样,我们的社会便会更和谐,不是吗?
篇15: 法在我身边作文
在大街上,有时会发现有老人跌倒,他们跌坐在地上,嘴里一直叫痛。可过往的行人来去匆匆,看到的也装作没看到,每个人都怕被讹。当然还是有好人的,他们会热心地上前帮扶,可惜他们善意的举动,却给他们带来了不好的结果。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这么一则报道“安徽女大学生扶老人被讹事件反转目击者称是她撞的”,我抵不住好奇心,点进去看了。标题是《大学生扶老人被赖上寻目击证人》,报道正文如下:8日,网友@袁大宸发博求助,称自己是安徽淮南师范学院的大三学生,扶了一名摔倒的老太,并帮忙拨了120,结果被老太家属要求负全责,因有监控死角没拍到,于是上网寻求目击证人,求还一个公道。目前,网友@任梵僮已站出来帮忙作证……看到这儿,我有些为这个大姐姐感到不平,还好警察叔叔了解到了,并要把真相调查出来。
我想,生活中总是会遇到很多的污蔑,这时,要相信法律,懂得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只要大家心存善心,法治会把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的美好。
篇16: 法在我身边作文
“笛笛笛…….”这种声音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吧!对,这就是汽车的鸣叫,你们害不害怕汽车?下面,就我而言,谈一谈我们身边的交通吧!
你们知道吗?自1886年世界上第辆汽车问世以来,自1886年世界上第一辆汽车问世以来,全世界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已经超过了34万了并且仍以每年40万的速度在递增。目前我国的交通事故十分严重,20xx年全国共发交通事故56.8万起,伤亡55,1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7.7亿元,平均死亡271人。这个数字是多么令人触目惊心啊!
我记得,我们学校在最近就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那时道路还在维修,所以就把人行道变成机动车道,就在那天,一八岁的小女孩和她的哥哥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忽然,一辆大货车无情地从小女孩身上压过,小女孩的生命就随着大货车的开动而消失。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是父母的精神支柱,她的父母伤心欲绝,精神崩溃。
我们作为小学生应该怎样遵守交通呢?我们过马路时应该左右看,不要在马路中间逗留或在马路中间和伙伴们追逐打闹。我们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只要你能做到这三点,就可以确保自己“快快乐乐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我们还应该时刻到交通警察叔叔那里了解一下“交通规则,”例如看懂交通警察叔叔所做的手势……
篇17: 法在我身边作文
法无处不在。我认为“法”就是一种约束我们不良行为一种规则。如果在这世界上没法,那这个社会就是一团糟。
法不一定是某人触犯了宪法,还可以是一个小小的举动,比如:吐一口痰,扔个垃圾在地上,都触犯了文明法则。记得有一次,我在走向班级的时候,看见地上有一个易拉罐,这时,一辆电动车从它上面驶过,结果那车后轮一颠,上面的人差一点就摔下来了,还好稳住了不然就要出事了。看来文明法则真的很重要,如果人人不守文明法则,我们生活环境不仅很危险,还会污染环境。不仅杂乱无章,而且还会存在危险。
我们的生活中不光有文明法则,还有交通法规,它也很重要。
交通法规很常见比如闯一次红灯,逆向行驶都犯了交通法。一次我外公骑着电动车送我去上学校,到了我们学校边的一处红绿灯,许多的老爷爷呀,老奶奶呀,都因为赶时间,而闯红灯了。我对外公说:“我们可千万不可以闯红灯呀!”
“没事,人家都走了,就一次没关系的。”外公不在意的说道。
“不行!闯红灯不仅违反了交通法则,而且十分的危险!”
我外公转过头来,用赞许的眼光看着我。我说道:“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则。”
家中有家规,校园有校规,国家有宪法。啊!法可真是无处不在呀!
篇18: 法在我身边作文
“法律”这个词对于我---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来说,感觉它很陌生,很遥远;总是认为,我们还小,根本就不用懂法,学法,可事实并非如此。 法律时时刻刻都在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它就像我们的影子。
在学校里遵守纪律是一种守法的表现;过马路遵守交通规则是一种守法的表现;法不分大小事、不分幼长、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只要你不守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学们,其实,法就在我们的生活中,积极的学习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只有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才能健康成长;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做一个好学生、好公民。
作文点评:
非常赞成小作者的观点:“法不分大事小事、不分长幼、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只要你不守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小作者在作文中,用朴实、通顺的语言,表达对法的理解,说得朴素而有道理。如果能结合个人或身边人的具体事例来谈,会是一篇有内容的好作文。
篇19: 法在我身边作文
说个故事吧。有个人,去参加生日,红灯要走。他命大,没死,却终身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这个人就是王叔叔,我去看他时,他说:我知道现在这个结果,真是后悔啊!‘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啊!我说:晚啦,许多人都在事情发生时才开始反思,那你们早哪去啦?我停了停继续说,小孩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有些人就说:‘没事我闯过,怕什么?’可你们想过没有,这不是闯没闯的问题,而是这有多危险!在我的一番话下,王叔叔满脸羞红的低下了头。
像闯红灯这类小要求,这些大家都知道,可又有几个人做到了这一个有一个的要求呢?有些简单的规则,总会被人们抛之脑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应该做到知法,懂法。我相信这一代的少先队员会成为一些总爱不遵守规则的大人的榜样。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王叔叔听,得到了他的大力赞同。哈!我又多了个同盟军!社会又多了个知法的人!中国又多了个爱国的中国公民!
法官是公平的,守护真善美,打击假恶丑
篇20: 法在我身边作文
我们生活在“法”的国度里。我们的生活一直离不开“法”,这几天,我就对交通法规有了新的认识。
前几天,爸爸因为手指骨折而住院,星期天的时候,我去手外科医院看望爸爸。在医院里,我看到好多病人,其中当天被救护车送来的两个伤者给我印象特别深刻。一个是小男孩,跟我差不多大,一个是二十岁左右的大姐姐,他们被送来的时候,身上到处是血,连担架都被染红了。后来听人们说,那个小男孩的一条腿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断了,那位大姐姐更严重,两条腿都断了,据说是她自己闯红灯被一辆工程车给撞伤的。虽然常在电视里看到这样的报道,但当我亲眼看到着血淋淋的场景时,我还是很紧张,很害怕。人们都说,他们如果都遵守交通法规,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这真是血的教训啊。
这仅仅是我们生活中的一种法规。老师说,其实我们身边的“法”很多,比如跟我们相关的《妇女儿童权益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我们平时要多留意、多观察、多学习,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我们一直生活在法制社会中,“法”就在我们身边,“法” 就在我们心中……
篇21: 法在我身边作文
法律,有些人不那么注意,你一但触犯了法律,就会产生不可想像的后果。
有一天,我看到了一个大叔在路上不停的在用棒子打小孩子,一边还说:“这么不争气,才考了85分,你还敢给我回来!看我不教训你,你个兔崽子!”这位大叔是很不道德的,如果再这样下去,他迟早是要接受法律的审判。
有一天,我又遇见了那个小男孩,我对他说:“你爸爸对你太残忍了,我真不忍心看这场面。”“那也没办法,我考的太差了。”“那也不能这样啊,太暴力了,这样是犯法的呀,千万不要那样做,回去一定要转告你爸爸,千万不能这样做,被哪个学法律的人看见了是要上法庭的。”小男孩说:“我知道了。”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大家一定要做个守法的公民哦!
篇22: 法在我身边作文
我相信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许多的事情都需要法律来判断。今天我就要向大家讲述一下在我身边需要法律来判断的一件事。
那一天是星期天,我的妈妈因为上一次考试我考了一百分,妈妈忘了给我买一件礼物,所以给我一百元钱,让我自己去买一件礼物,给那一次补上。
我兴高采烈地来到玩具店,经过一番精挑细选,我选好了一件非常帅气的坦克模型。便向店长问:”这个玩具多少元钱?”店长懒懒地说:“七十五元钱。”我给一百元钱给了店长,店长找给我二十五元钱后,我便蹦蹦跳跳地回家了。
刚到家,我跑到沙发上,迫不及待地把坦克模型打开了。我先拿出说明书,后来就照着说明书慢慢地拼了起来。刚拼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少了好几个零件,便跑去告诉妈妈。妈妈对我说:“自己先去找一找,找不到再来问我。”我听了妈妈的话,仔细地找呀找呀,可就是找不到那几个零件。就再次去问妈妈,妈妈严肃地说:“如果找不到的话,可能这个物品是伪劣产品,应该去找店长换一下。”
我立刻给零件都装了起来,去找店长。我一路跑到玩具店,向店长详细地说了一下情况。说完后,店长不但不承认,嘴里还骂着说:“胡说,一派胡言,我的店里不可能有伪劣产品,你快走,不要打扰我做生意。”
我见了也不跟他缠着,直接拨打了消费者热线的电话,向叔叔诉说了我的情况。最后,店长真是“不见黄河不死心”,给正版的坦克模型给了我。啊!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用处可真大呀!
篇23: 法在我身边作文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法是每个人都应遵守的规定,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工厂不可以随意排放污水,是违犯了环境保护法法真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啊。
我看到过一个报道:有个成绩很好孩子,上了初中以后有一天路过网吧,经不住诱惑进去玩了起来,后来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向朋友借钱上网,很久都不还。后来他的朋友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给他钱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法治的时代,学法、知法、用法是现代社会对公民基本的`能力素质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篇24:法在我身边作文
大家都知道犯法的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举例说说我身边的事情吧!
我和爸爸一起去买西瓜,刚要回家去,我的眼球就被什么事情给吸引注了。原来是因为一个老板找给他的钱是假的,老板还知道这钱是假的,还故意给他,那位顾客气的破口大骂。
两个人互不让步,吵得越来越激烈,开始动手打人,打的你死我活,路人上去劝说;不要用武力解决,用法律来解决。
两人听后,立刻去了法院,分别都请了律师。
结果下来了,那位顾客赢了官司。而那位老板败诉了还赔了一些钱。所以说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法在我身边,公平解决每一件事。
篇25:法在我身边作文
法是什么?从前的我总是觉得,法似乎有些遥不可及,可现在我发现,法无处不在,它就在一件件小事中,就在你我的身边。
我的妈妈一直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她在开电动车的时候总是很小心,速度也很慢。每一次出行,她总是远远地被甩在我们身后,这让我和爸爸都有些无奈,总是开口劝她:“你就开的稍微快一点吧,不会有事的。”这时,她通常会摇摇头,然后开始给我们讲述各类交通事故,教育我们要遵守交通法规。而接下来的日子,她还是坚持着她之前的原则――1、前面有人赶紧踩刹车。2、慢就慢些,开车快不得。3、就算路上一辆车也没有,大家都过马路了,也要等到绿灯再往前走。对此我只能送四个字――太过谨慎!但是,就在最近,有一件事彻底改变我的看法。
那天,妈妈气冲冲地回到家,一脸的愤愤不平。我和爸爸见了,忙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解释道:“今天我开车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后面一个人推了推我,让我快点往前走。可是,绿色的是转弯灯啊,怎么直行呢?我跟他解释,他竟然说‘旁边的人都过去了,我为什么不能走’,还让我给他让路。”
见妈妈情绪激动,我连忙安慰:“一点儿小事,你就给他让让,气什么呢?”“小事,要是过马路时突然开来一辆车还是小事吗?搞不好就是一条人命,人家闯红灯是人家的事,我可能管不了;但我是我,我就是‘胆小’,破坏交通法规的事我不干。”
“不会出事的,既然没车你就过去吧,平时大家不都这样吗?反正等着也是等着。”我不以为然。
“看起来趁着没车过马路是小事,但敢坏风气就是这样形成的呀。你别看你妈平时慢慢腾腾的,但我这样小心守法是不会出事的;你再看你老爸,每天开的那么快,难保哪天就……”
“不会的!”我听着妈妈一本正经的话,不禁有些脸红。我转头看了看爸爸,只见他也正若有所思。看来,有时小心也是福呀!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规则是为人定的,但那绝不是束缚住我们的枷锁。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知法、懂法、守法,让文明之花常开不败!
篇26:法在我身边作文
有一份关于“中学生如何遵守交通法规”的调查结果显示,97%的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不少人认为只是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已,不会对社会造成伤害。但这一触目惊心的数据却反映出当今人们普遍缺乏法律意识,树立法律意识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
许多人认为法律离自己很遥远,其实不然,法律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稍一疏忽,就会有违法违纪的举动。
法律意识的培养,能塑造一个人高尚的品德,培养一个人高洁的人格,会成长为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之人。法律意识并不仅仅制约着我们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会帮助我们成长为一个更优秀,更美好的人。刘备有一句耳熟能详的名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这不仅是他给阿斗的忠告,也是他自己一生的座右铭。小恶,即是违法违纪的事,刘备是一个宽厚仁慈的人,在诸葛亮火烧新野的时候,他没有丢下新野的百姓,而是带领着这些百姓一起逃去他乡。诚然,即使刘备不愿意带领这些百姓一起离开,也是情有可原的,并不会遭到世人诟病,但他却在及其困难的情况下,带着百姓一起走,可见他的仁慈与宽厚,也是因这一点,他才能获得平民百姓的支持,才能得民心,一步一步的扩大自己的领地,复兴汉室。而这一切,皆是因刘备从不愿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才能培养如此高尚的人格与品德。可见,遵纪守法是成人的第一步。
但反观多年以后的现代,遵纪守法这一概念早已被人们忽视,甚至不屑一顾,法律意识淡薄的令人惊心。当今中学生犯错甚至犯罪,不仅仅是因为青春期不计后果的冲动,也是因为他们缺乏法律意识,除非犯了极其严重的罪行,才会明白何为违法。某地四名初二学生,因贪慕虚荣,而经常去高消费场所,这远远超过了其家长的承受范围。他们从电视录像中得知抢劫是来钱很容易,于是自恃人高胆大,而到处勒索同学。这给许多同学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危害了学校秩序。但他们却认为抢劫同学的钱财是无所谓的。最终,他们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这四名中学生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即使是犯了如此严重的罪行,还是意识不到自己的过错。由此可见,一旦缺乏了法律意识,那他将是一个可悲的人,是一个与禽兽无异,不具有人的品行。
树立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修养品格,是当今时代的必要任务。
★ 论法律源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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