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都是人生之歌作文(集锦30篇)由网友“seelin”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冰与火都是人生之歌作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冰与火都是人生之歌作文
冰与火都是人生之歌作文
在生命的最初,每个小孩都拥有同样干净的皮囊与灵魂,犹如一张白纸,生活的悲欢离合远在地平线以下。有人宠溺他们,将所有的阳光收集起来赠送;有人担忧他们,将点点泪水从衣襟上抖落,沾湿孩子们的眼眶。孩子们在大人的牵引中勾勒着世界的模样,这是认识的最初。
我们不能拉走小孩伸向生命之火取暖的小手。纯净的心灵渴望爱的保护,这是生而为人的本能。婴孩不自觉地将小嘴凑向母亲温暖的乳房,第一天上幼儿园的孩子趴在栏杆上放声大哭。这都是对爱与温暖不自觉地讨要。这些东西就像水和食物一样,是生命的必需品。漫漫长河中,多少所谓的奸佞贼子,不过也是在生命的最初过早地触碰了孤独的味道,即使最终长大成人了,内心仍然坚硬如冰,其中永远缺失了一块。没有感受过阳光的人永远不会相信温暖,失去爱的孩子往往更容易走入黑暗中恶魔的怀抱,心灵呈现出一种病态,是终其一生也不能完整的痛楚。
事实上,爱是一种滋养。孩子的心灵稚嫩而脆弱,尚未成型,仍需生活去塑造。这时候,唯有柔软如母亲的手一般的爱,才能捏出最澄净透亮的形状,就像来自612星球的小王子一样。这是他们最珍贵的地方。小孩子之所以为小孩子,皆出于此。我们带着不由自主的微笑称这一个个小小的灵魂为“小天使”“小太阳”,大概就是这个原因。用爱的雨露灌溉成长中的小苗,孩子们才能走得更远,灵魂更加通透,世界才会因为他们多一线阳光。
可是同样的,对于这个世界的冰冷,我们也不能完完全全地阻挡,把它们当成豺狼饿虎,不敢让孩子们触碰。孩子们需要甜腻的糖果,可同样也需要治病的苦涩良药。快乐与痛苦一直都是一对孪生兄弟,我们不能改变这一点,同样的`,也不该逃避,反要学会接受。对于孩子们来说,背光黑暗的那一面不应该被遮遮掩掩,相反的,应当大方地将其展露出来,告诉他们,世界是这个样子的,有太阳也有夜晚,有善意的微笑也有狰狞的面容。给他们一些忧伤,让他们受一些伤,因而学会变得更加谦卑勇敢。
那些从未见过黑暗的孩子的世界是无法可想的。他们生活在“世界永远是温暖灿烂的”这样一个假象中太久,一旦虚幻的水晶坠入黑暗,摔得粉碎,现实的苦涩将会如同潮水般奔涌而来,淹没他们还来不及张开的翅膀。突如其来的痛苦让他们陷入恐惧与黑暗的漩涡之中,“你们欺骗我!这个世界根本不是你们说的那个样子!”他们愤怒而绝望地吼叫着。于是,背叛替代了相信,绝望替代了光明,所有真心的温暖都变成了欺骗,长久生活在温室中的花朵枯萎残破,成了大时代中渺小的牺牲品。
我想,悲剧与痛苦不应该完全地从孩子们的世界中连根拔起,那也是他们走向世界,认识世界的一面镜子。就如同冰与火都是人生之歌,它们在火热与冰封中拼凑出了孩子们眼中的世界。给小孩梦,也要给他们真相;给小孩爱,也要给他们泪水。一双双澄澈的眼睛逐渐能把世界看清,却仍然能够相信;一个个稚嫩的灵魂慢慢长出了坚硬的外壳,却仍然散发着热量。
在冰与火的拉扯中,他们渐渐长大。他们或许平凡,但至少善良而勇敢。
篇2:冰与火之歌初中作文
冰与火之歌初中作文
“凛冬将至……”
静静地品读着一本西方玄幻小说,当目光轻抚过着四个字却,却不禁黯然。
凛冬吗?
几天下雪的早上,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里三层外三层。围巾口罩帽子全戴上,只露出两只眼睛。呼出的热气濡湿了口罩,睫毛上挑着一串串晶莹的水珠。刚上来的暖意却被寒风偷走,心,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进初二下才一个星期不到,紧张、急促、压力便像潮水般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若体力不支,或是甘愿放弃,怕变回被狠狠地拍到礁石上粉身碎骨吧。
无数次把滚水注满杯中,再用双手握紧。伴随着一团团热气缭绕卷舒,迷迷幻幻。却清楚感到十指被灼伤的疼痛。雾气越来越少,手越捧越紧。当旋转的水面平静下来,雾气飘散,指尖只剩瓷器光润冰凉的触感时,心又冷下来。
这……就是凛冬吗?
这些在橘黄灯下中斜斜飘下无数像针一样的东西,它比雨更加轻盈也更加强烈。它像是士兵,是不惧死亡的士兵,它们一个个向前冲去,前赴后继,你压着我,我挨着你,似乎不将我的伞给贯穿,它们就不会罢休一样,那种速,那种多而密,那种天下间唯我独尊的霸气,让冬季的茫茫白色成了主色调,让冷也成了伴奏。
学校里一本本校本教材,一张张英语学案,还有预习、背诵、复习任务,每天的作业量骤然猛增,一时让人有些吃不消。题目的难度比起上个学期也是提高了一个台阶,语文的文言文,物理的二力守衡、英语的时态等,都让人有些苦恼与烦躁,让我的心也似乎早便失去了温度。
如今仍能挤出些许时间读读自己所喜欢的书,到了下一个凛冬,这些书怕是早被闲置到哪个旮旯里去了吧。
我能想象,凛冬时的初三。刺骨的寒风驱散不了教室内的温热,即使“四肢僵劲不能动”,手中的`笔的速度也不会慢。每个人的精神都是紧绷的,每个人都是全神贯注地在学习。就算顶着风侵入肌体的冰冷,每个人也会奋力奔跑。
这是场与冰的斗争。
一切的努力与拼搏,都是为了那酷夏的一次考试——中考。仿佛所有的力量都在这一刻迸发而出,即使汗流浃背也不在乎,只为了这一刻,决定人生命运的一个转折。
这是冰与火的抗衡。
这难道是冰火地狱吗?
不!这不是!
我想起校园中的鸟鸣,我记起同学们一起安静学习的身影,我忆起未学物理时对物理元素的好奇和渴望。
你认为初二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的,那它就是怎么样的。所以我不认为初二是冰火地狱,应是一首冰与火之歌。
在冰与火中谱写命运,唱出未来。不管是否是凛冬将至,冷意无限,冰冷彻骨,都要在冰与火中高歌,在希望和努力中重生。
篇3:冰与火之歌800字作文
冰与火之歌800字作文
万家灯火辉煌之时,我却拿着笔和节能灯相依为命,街上老夫老妻你侬我侬双双把家还,我却在和圆锥曲线,空间向量藕断丝连,纠缠不清,楼下的小情侣又吵架了,没关系,我理解,因为我刚刚和动能展开一场骂战,因为我把他和动量弄混了。
墙上的的钟表亘古不变的收拾,滴滴答答像是迎接末日的礼赞,时针,分针,秒针,拖着巨大的虚影,构成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纵使我千遍百遍不愿意,但还是被他们拉走,拖拖沓沓向前走去,好像听见了末日的歌声,当初路易十四在断头台上听到号角,应该也是是这种心情了吧。
高考还是来了,就在哪不远的远方、
以前对高考的关注只有那令人费解的作文题目和令人开心一时的零分作文,但今年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不!是没有什么异样的了,所有的东西,所有的人都变快了!其他人已经穿着鲜红的.运动衣在红色跑道上开跑了,我却还穿着睡衣,喝着橙汁,晒着太阳,享受阳光的沐浴。可是……有什么不对啊。
只能赶紧开炮,一切都有些慌乱,一切都令我手足无措,突然迷茫了,就像寒冰一样,把我拒之门外,没有一点心慈手软,像个冷酷的钢铁骑士,晚上,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可我却用它来失眠,夜色在天花板上,好不凄凉,想着和别人的约定,想着那些誓言,心中只剩下了苦涩与不甘,既然你如冰,那我便如火。
错一道题,那就在做三遍,下课了?那又怎样?我要学习别来烦我。体育课?足球?别逗了,物理卷子还在等我呢,一起吃饭?算了吧。你给我带个饼吧……一切似乎走上了正轨,但只是似乎,周围人眼神充满了陌生,身体的健康程度也不如从前,夜里失眠依旧,只不过不是成绩了,是肠炎,一切似乎又不对了,高考你如欲念之火将我吞噬,那我就心如坚冰与你抗争到底、
高考带给了我什么,我不知道,因为没有经历过,我无法评头论足,但是备战高考的日子一定会成为记忆之匣里欢笑与泪水交织的回忆。
谁说冰与火不能相容,闭上眼,用心去听,天顶之上,苍穹之下,海面上翻滚的波浪之间,教堂窗户飘扬的幕纱之间,那一首辽阔的,壮美的冰与火之歌。
篇4:冰与火之歌1500字作文
冰与火之歌1500字作文
前言:千万木要以为本文是诗歌,实话告诉你们,这是一种游戏的名字,根据电影《权力的游戏》改编,也是一种书的名字,也叫做《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被全球公认为最血腥的剧本,我们知道不管是什么电视剧或电影,主角都是有主角光环的,不会挂掉,但是《权力的游戏》中,不管是主角还是配角,下场都是死,虽然我没看过(主要因为太恐怖不敢看),但是现在说着都有点毛骨悚然了,还是不说了,这是游戏嘛,没必要普及这些知识,但是我认为拿来凑字数还是不错滴(哈哈,我就是这么聪明)。
咳咳,这回是第一届冰与火之歌游戏大赛的现场!没错,仍然是你们熟悉的主持人,首先感谢赞助商星辰&流星对我们栏目的大力支持,接下来还是以赞助商视角为您播送。
没错,还是我,这次可不能不认真了,上次三国杀被虐的不要不要的,这次我要逆袭,成为胜利者!(大家为我加油吧)
首先我知道大家对这款游戏有点陌生,所以我先稍微讲解一下。拜拉席恩家族:根据地为龙石岛,破船湾,御林,拥有铁王座,可以在平局是决定哪一方胜利。
第一位发动指令,可使用两个带星指令。兰尼斯特家族:根据地为兰尼斯港,金声海,石圣堂,拥有信鸦,可以在开局时修改指令,第二位发动指令,可使用三个带星指令。高庭家族:根据地为高庭,多恩边疆,一座海峡(忘记什么名字了,作者很健忘的,刚玩完就忘了地名),第四位发动指令,可使用零个带星指令。葛雷乔伊家族:根据地为派克岛,铁民湾,灰水望,拥有瓦雷利亚钢剑,可以增加一点攻城或守城战斗力,第五位发动指令,可使用一个带星指令。史塔克家族:根据地为临冬城,颤抖海,白港。第三位发动指令,可使用三个带星指令。
好了,现在开始。
我运气不错,选到了史塔克家族,虎据北方,整个临冬城地域广大,东接颤抖海,西至寒冰湾,南接卡林湾,北达黑城堡,十分富饶,拥有两点征兵点数,一个补给,一个王冠,家族标记是一匹帅气的白马,虎虎生威(其实每个家族都差不多,只不过是我为了张扬自己的威风而已,嘻嘻)。
游戏开始,拜拉席恩首先动手,那货为了攻打中立城池,夺得魁首,不惜浪费自己的安全,挺进了君临,哈哈,这货傻炸天了,因为我只有一艘船,他有两艘,只要他夺得狭海,便可以直接把我海军摧毁,他放弃了这个大好机会,进入了黑水湾,简直笑死我,他还洋洋得意,像是在吹嘘自己牛逼。
轮到兰尼斯特了,这货可不傻,他尽力扩张自己的`疆域,进了黑水河,奔流城,赫伦堡,石圣堂和兰尼斯港被空虚着,但是他并不在乎,因为那边有金声海的支援,犹如铜墙铁壁。
终于到我大展身手了,我让一艘船进入狭海,扩张了海域,派骑兵进卡林湾,守住南部边疆,然后派一个小步兵进入寡妇角,戏称“这个士兵没老婆,去那边找寡妇当老婆了。”惹得大家哄堂大笑,然后我派一个小步兵去了黑城堡,又说“这个小步兵要去投奔野人来入侵我们了,快交钱让我来筹兵杀了这货。”大家笑喷,我布置完毕后,轮到高庭和葛雷乔伊了。高庭开始扩张,进入了风息堡,旧城,夏海,逐渐强盛起来。葛雷乔伊增强势力,进入海疆城,菲林特之指。
开始翻事件牌,第一件事是征兵。开始征兵了,拜拉席恩的两艘船拔地而起,又征了几个小兵,用于扩张版图,兰尼斯特因为占领许多重要城池,大大加强了海军和陆军的兵力,成为目前整个游戏最强大的家族。我的海军增加了两艘船,一个骑兵。葛雷乔伊增加了两艘船,几个小兵。
第二件事是诸王纷争,我不客气地抢走了拜拉席恩家族的铁王座,高庭夺得瓦雷利亚钢剑,兰尼斯特保住了信鸦。
第三件事是野人入侵,咳咳,野人还是个蛋,没有卵攻击力,于是相当于没翻事件牌,游戏继续。
接下来三回合,兰尼斯特灭亡了葛雷乔伊家族,势力空前庞大,占据众多重要城池,号称伟大的大西洋兼凡德里多民族共同体帝国,说的我头都晕了。拜拉席恩的权势被兰尼斯特大削,仅保有君临和龙石岛,高庭在南部比较稳定,拥有河湾地,旧城,高庭,度假岛(哈哈,我起的名字,真名是兰亭岛),阳戬城,风息堡,多恩边疆,星坠城,海峡,夏海,多恩海,等广大地区,号称伟大的巴西帝国,是目前游戏上唯一与兰尼斯特家族旗鼓相当的势力。我执掌临冬城,黑城堡,卡林湾,艾林谷,磐石海岸,五指半岛,明月山脉等辽阔区域,抵抗着兰尼斯特家族的扩张。
我不甘落后,利用屯居在卡林湾的三个小骑兵开始纵横天下,占领了灰水望,海疆城,实力不断膨胀,竟然作死作死般地说了一句话,“你们一堆菜鸡,有种群殴老子啊,老子不怕。”结果引起公愤,“你说的,别怪劳资们不客气,兄弟们,上!”兰尼斯特眼疾手快,抓住我的缺陷,迅速攻破寒冰湾,磐石海岸,高庭夺走我的铁王座,帮兰尼斯特攻破了黑城堡,灰水望,海疆城,艾林谷,明月山脉,五指半岛等地区。
我有点气喘,高庭不给我喘息的机会,在两回合内灭亡了拜拉席恩的海军,攻破了狭海,颤抖海,仅三回合便攻进临冬城,声张“血洗临冬城”,又打进寡妇角,破了白港。我只保有卡林湾,接近灭族,最后高庭偷进了日落之海,金声海,把兰尼斯港和奔流城攻破(叫你打我,这就是报应),兰尼斯特无奈,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与高庭争衡,只好把我灭族了,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高庭还是占据了魁首,攻破了君临城,艾林谷,游戏结束。
在此提醒大家:表学偶,千万莫作死,不作死不会死,一作死马上死。
后言:咳咳,这次咋又被虐爆了,算了,接下来还有游戏,我不信我一直被虐,哼!另外还有有童鞋说偶文章木有中心思想,这次偶写出来了,本文章的中心思想就在最后一段,其他都是——废话。
篇5:《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篇6:《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这部小说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写实,再也没有传统奇幻作品那样鲜明对立的善恶。反而是具备一切善良品质的主角,往往活不过权利的游戏的第一个回合。
看到后面,这本奇幻小说,经常会让我合起书来想思考这个世界,思考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里。
带着荣誉和正义来到君临的艾德·史塔克,在先王驾崩之后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为了荣誉和正义所累,丧失了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但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还为后来妻儿离散,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
而天真无邪的丹妮莉丝在却因为自己的仁慈,让仇恨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让马王不明不白的死掉,让自己孩子为之殉葬。之后,又在奴隶湾,带着一腔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热血,杀掉奴隶主,解放了奴隶,并且设置了制度,而奇怪的是那些处于善良的努力最终却没有带来善良的结果,奴隶们的生命依然得不到保障,弱者们依附于丹妮莉丝,让她的队伍变得迟缓而庞大。
而另一面,小恶魔一生都在为自己相貌付出代价,小时候,父亲和哥哥用残忍的手段迫使他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然而这却非常奇妙的让他的心中保留了一点最后的希望的火种,当整个君临上下一团糟,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得失而奔忙的时候,小恶魔却在力挽狂澜,改变当时兰尼斯特家族的颓势。而黑水河之战中,面对在火焰面前颤抖的猎狗,他一个侏儒带着部队冲出城门解围,正当胜利之神向他招手的时候,却遇到了姐姐前来暗算他的骑士。而最后,当他从那场地狱一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时候,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功绩。
不管是对于现实里的我们,还是对于书里那些沉迷于骑士传说的少女们,这本书都是一针解毒剂,从小到大,我们读过无数善恶分明的故事,我们受过无数教育把我们教育的善良无害,可是谁又能预防善意带来的恶果呢?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变得更聪明,不被道德和规则束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追求自己应该追求的结果。
所以,这不是一首冰与火之歌,而是一首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挽歌。
篇7:《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席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平,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
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篇8:《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一部史诗魔幻小说,洋洋洒洒五百多万字。从1994年写到现在,多次获有科幻艺术界诺贝尔之称“雨果奖”。但这些并不能完全描述这部小说的精湛与完美。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震撼的。作者用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将一个虚幻的维斯特洛大陆展现在我的面前。勾勒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世界,人没有绝对的善恶好坏之分,阴谋、权术、自私、背叛、杀戮、嘲弄、血腥围绕着每一个人,在险恶的现实下残存着人性中的一丝善念。
不同于其他长篇小说,他叙述方式是特别的。以pov视角写作叙述,每个人物都有支线。借由各个角色的价值观的冲突与其相异的体验,而拼凑出了一个面相十分广阔的故事线;有些角色彼此间最初看似毫无关联,但到了故事后半时却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关系。更奇特的是这部小说并没有真正意义的主角,这是前所未有的。每当觉得这个角色有主角光环时,在后面的某一章就死了,而且越是牛逼的人死的越憋屈。正如作者马丁老爷子所说“历史是不断前进的,历史没有主角。”
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
这部小说简直缤纷绚烂的不像是虚构,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扉页甚至带有具体的地图。多种文化,语言,信仰相互碰撞。你很难想象在第一卷提起的每一句话,甚至是诗歌都与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字后的章节遥相呼应。维基百科上有人甚至撰写了专门的冰与火之歌系列词条来细分这个故事。
《冰与火之歌》就像在一片空白的书页中创造一个恢弘磅礴的世界,然后给它以生命和历史,它不愧为一部史诗式的巨著。
篇9:《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平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我们能够把握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追寻的是什么呢?也许不过是无悔地过好每一天而已。
篇10: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去年的时候就开始零零碎碎的看一会儿冰与火之歌的小说。原计划是在新一季上映前,小说的进度要跟上,奈何拖拖拉拉现在才看到第三卷。
好故事总会有些充实的背景,透过人物的只言片语,就仿佛向你描绘了全部。
狼家罗柏南下的时候,需要经过佛雷家的河口。弗雷说,只要你娶我一个闺女咱们结为亲家,我才让你过,借给你军队。(通过联姻获取最大胜利果实)罗柏先是同意了,后来认识了另一位姑娘,感觉找到了真爱,然后向佛雷悔婚。自然就发生了血色婚礼,狼家南下的军队全灭。这就是剧情里边讲的故事。
而背景故事呢,通过凯特林・徒利(狼妈)的父亲,在床上神志不清的呢喃(主要是讲他怎么对不起自己的小女儿,也就是凯特林的妹妹)可以了解到当时的背景。
徒利家的大女儿早就许配给狼家,而小女儿则喜欢上了一块儿长大的小指头,并且偷偷有了孩子。(从之前的故事可以知道小指头其实只是想娶个富家小姐,改换一下门楣)她父亲不愿把自己闺女嫁给这个小指头,所以逼着她打掉了孩子。并且在劳勃和奈德南下,攻打龙家的时候,在河口其提出条件,让艾林(奈德的上一任首相)娶了自己小女儿才让过河的。
当然类似的背景交代,书里边写的还有很多,有一些比较隐晦,添上了我这个追剧党的很多坑。
权力的游戏,每个时代都一样。变的不过是斗争方式、包装。
篇11: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好像在权游首季后,好奇后续剧情才去看原著的,读得很草率,无感。
终季观后又捧来重读,书与剧立分高下。
小恶魔虽然还是偶尔碰壁,甚至真的骑猪扮了小丑,但智商依然在线。
珊莎渐渐成长,但还没凄惨到嫁给小剥皮。真正嫁小剥皮的是临冬城总管的女儿,伪史塔克。
暗暗发力影响大局走向的除了小指头,瓦里斯也在时刻准备着,第五部终节里他杀了狮子家的凯冯,因为后者刚把托曼王朝拉上正轨。
蓝宝石岛塔斯之女布蕾妮受石心夫人胁迫诱走了詹姆兰尼斯特,截至当前并无狗血浪漫剧情发生。
还有书中用了大量笔墨但剧中草草带过甚至并未出场的人物:葛雷乔伊们,石心夫人,多恩王子昆廷,雷加的小王子,琼恩克林顿等等,个个鲜活。至于雷加本人,虽已逝去多年,但在每个人的'回忆中栩栩如生。
这书最吸引人的不只是场面宏大、人物众多,它披着魔幻封面,其实是在讲人性与历史。
不是吗,如果当年赫伦堡比武大会雷加没有赢,如果他没有把爱与美桂冠献给莱安娜史塔克,那他可能会顺利继位,成为一位好国王。如果小指头不是野心勃勃,如果莱莎徒利没能被他利用,杀了劳勃的国王之手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并嫁祸兰尼斯特姐弟,奈德史塔克不会南下。如果凯瑟琳徒利不那么莽撞,就不会像妹妹一样被小指头利用而不分青红皂白拿下小恶魔,如果奈德多懂一些权谋,如果小乔不那么暴虐,奈德不会丧命,五王之战也不会发生。再说流亡的丹妮莉斯兄妹,如果哥哥不那么狂妄幼稚,不会死得那么可笑可悲,如果妹妹再理智一些,马王不会丧命,在奴隶湾不会几生波折。而琼恩克林顿,也反思过因自己的宅心仁厚致使劳勃逃过一劫最终夺走龙家王座。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熟能无过?谁是完人?就是这样,世界才更为精彩有趣。
期待六七八部......
篇12: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用近三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冰与火之歌,昨晚结束时一如我发朋友圈时说,当时的心像最后君临的天气,下一场小雪,一切都湿漉漉。
早上醒得时候习惯打开掌阅,想起冰火已经看完了,心里惘然。
冰火的画卷从奈德大人亲斩逃兵开始,然这时更像是一卷空白卷轴,还无笔墨在上。冰原狼是史塔克家族的族徽,在奈德大人斩首逃兵的回途中发现一只冰原狼死于鹿角,留下五子小崽,这里才像是有一只画笔开始作画,也像一潭沉静的水池忽然落进一颗石子然后起了涟漪。
向前听好多人推崇自己所爱的作品往往以史诗著作来作为给他最高的评价,但这在看冰火之前,我对这四字实在没有多大感受。
史诗――史在于严酷无情,在于众生平等,在于无奈。
奈德大人一生为荣誉,荣誉不能保他无虞,也因荣誉而死;这场权利的游戏,参与者智商不够,眼光不够,不能权衡利弊者都得出局,像罗柏,克制不住少年人对爱的冲动,不知身为一方之王该有牺牲,所以等待他的是红色婚礼;琼恩・雪诺宣誓后加入守夜人,当临冬城被破他无能为力,小妹落入波顿家族他依然是。
这才像史,一切不如人愿,让人无可奈何,且又黑暗。
诗是浪漫,是可供传唱,传颂的故事。布蕾妮忠于凯特琳夫人,立下誓言寻找珊莎小姐;多恩王子秉行父命万里寻找龙母。
无数人梦想着一生事迹能得歌手传唱,在疯王之后,也就泰温公爵获此荣耀,我想此后该多了。
维斯特洛大陆这一世的青年们,每一人都值得歌手传唱。
弑君者的不白之冤总有一天会昭雪;伊蒙学士一生忠于守夜人誓言;琼恩雪诺是八千年来唯一一位将野人放进长城;世人眼中的侏儒终有一日会御龙而返。
寥寥几言,皆是一时心头所感。
篇13:《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起初是在看另一部奇幻巨著《时光之轮》时了解到《冰与火之歌》这本书的,当时我听闻此书在叙述与塑造人物方面与水浒传颇有相似,便对它产生了兴趣,但因学业繁重,一直没有过多接触。
真正开始阅读是在去年暑假,一个凉爽静谧的夏末之夜。犹记得我从11点翻开封面,直到接近1点才放下,中间目光未离书页一寸,口中未进滴水,从书中世界脱离后方觉口中干燥,头晕目眩,劳累无比。纵然如此,那阅读带来的厚重感仍使我难以入睡。
辗转反侧中宏大而复杂宛如史诗的故事跃然脑海,越发清晰。我想起了引子中几名绝境长城守夜人的对话,起初看来不知所云,实则伏笔无穷,贯穿始终,暗示了主线的走向;我感慨书中人物的生与死,总会有一个浅显的因素干扰视听,但细细思考,隐藏在暗处的真相绝对会令人惊叹;我串起故事的每一个章节,发现每一个章节都以不同的视角叙述,这种切换手法容易使时间段层,然而文字水平高深莫测的作者却处理得有条不紊,着实值得称奇。
同时,我又将《冰与火之歌》托尔金的传统奇幻进行了比较,不得不承认,就算与始祖级奇幻小说《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也是不遑多让,它不照搬托尔金“小人物拯救世界”“的套路,而往往是塑造一个小人物,渺如芥子,接着让小人物在某情况下大放异彩,例如侏儒提利昂,因身材矮小倍受嘲笑,可他从来没被嘲笑击败,他一直乐观,敢于与他人交锋,他用智慧和幽默告诉世界,在心灵深处,他是个精神强大的巨人。
身处由几十个亿个体组成的大千世界,何人不是过客?何人不是凡人?何人不能理解平凡中的伟大?
今朝寒窗苦读,也许明日就提名金榜;清晨居于乡野,也许黄昏就能奉召入帝都。
永远不必谈命途多舛,只需铭记路漫漫其修远兮,苍天在上不会埋没有真才实学的人,这世界,是公平的……
相信我的感悟,与诸位不尽相同。这正是一部伟大作品的魅力所在,《冰与火之歌》和莎翁的《哈姆雷特》共通,一千个人读,便有一千种想法。但每一个人读,也定会受到心灵的涤荡,宛如和友人促膝长谈。
我们读《冰与火之歌》是一件没有尽头的事情,因为我们的人生,也是一场冰与火交织的闹剧,我们的过往,也能在书中找到影子,读《冰与火之歌》即是读岁月。
千百年后,后来人如若观赏镌刻在石板上的《冰与火之歌》,恐怕亦将有感于斯文!
篇14:《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这是一本引起我强烈的阅读欲望的一本名著,早在三年前,我就听闻了他的鼎鼎大名。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偶然在书架上发现了它,便拿起来研读,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也正是因为它,我才走进了西方魔幻小说的门。
在翻开这本书时,我就被吸引住了。译者在本书的开头有这么几段话:“本书采取了独特的试点人物视角,坚决不开‘上帝视角’。其次,本书每个章节张弛有度,能引起人连续的阅读。第三,本书诚如前文所提及的,其核心在于‘人’・・・・・・在其他幻想文学作品中,读者往往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急时刻能化险为夷,而本书将为你带来真正的惊愕。”
根据这段文字,我跟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和好奇,带着这样的心理,我读完了本书第一册。
事实上,当我读完这第一册书时,看得我是云里雾里的,这可不是以前小时候看的睡前读物,而是一本需要反复阅读的名著。光这第一册就有大小百位人物,都在不同的地点。他们身上的故事也都晦涩难懂。包括一大堆意义不明的预言和伏笔。
但是,作者的的确确用他高超的叙事手法和写作技巧抓住了我的眼球。我感觉这本书精彩的地方,还在后头呢。于是我接着读了下去。
先不说那精彩的智谋交锋,作者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真的让我体验到了真正的惊愕――被烙上金箔的爱情,于风中凋零的理想主义。血色婚礼。
在这次巨大变革中,战无不胜的北境之王遭到了部下的背叛,家族数千年的根基毁于一旦,连少狼主自己也和他忠诚的属下埋没在了奔流城中。一朝一夕之间,他的荣誉和理想都变成了子虚乌有,他失去了自己拥有的一切。整个北境的愤怒,用仇恨聚集的正义之师全歼于奔流。狼王的理想被东西两境变成了吹灭北境复兴的狂风。
这个剧情对我的内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我真正有了想把它研读透彻的欲望。这真的是一曲由人心,家族和欲望组成的“长歌”,而不仅仅是由权力组成的“游戏”。
篇15: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第一卷中最令人震撼的莫过于奈德的被砍头,在第一卷的前半段,狼家无疑是我们心中的主角,狮家则是十足的反派,对于习惯了金庸邪不能胜正的故事情节的我们,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奈德将会带领家族战胜对手,然而随着熊孩子乔佛里的一声令下,奈德人头落地,没有劫法场,没有刀下留人,我们认为伟光正的主角就此殒命,由此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然而这就是生活,主角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在枪林弹雨中还能飘然而过甚至没有粘上一片灰尘,这些都只是艺术,我们不止一次幻想自己才是生活的主角,其他人都是NPC,无论我们犯了什么错误,都会有人在最后时刻出现帮我们摆平一切,总有机会从头再来。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只是生活的配角,地球并不会为某一个人停止转动,我们并不总会有第二次机会,我们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哥有他的宝剑,我有我的脑袋,我的脑袋需要阅读,就像我哥的宝剑需要磨刀石。”这是一个私生子与一个侏儒之间的对话的一部分,出生于狮家的侏儒有一个英俊潇洒的哥哥,而且武艺高强,是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侏儒的母亲却因为生他而死于难产,使他一直受到父亲的仇视。同样是生于狮家,他没有万人迷的容貌,没有高强的武艺,家族也对他不待见,他能倚仗的只有他的智慧,而阅读就是最好的办法。
现今社会精彩纷呈,我们每天会接收到海量的资讯,每天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哪一样不比阅读有趣,然而我们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头脑的锐利,需要用阅读来保持心中的宁静,积累知识,拓宽眼界。
篇16: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很多小说有主人公,通过他们我们经历,感知善与恶,透过他的眼睛看世界。但《冰与火》用的是POV(Point of View)――“视点人物写作手法”,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那么正与邪,美与丑,忠诚与叛徒,用什么来定义?
有本书观点说,人们可以通过书、影、音来获得同理心,获得“感同身受”的能力,读到时我浮现出《权利的游戏》琼恩与珊莎的重逢拥抱,那一刻我也湿了眼眶,虽然后几季改编的只剩下游戏了。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提到一句,薛蟠看到林黛玉,犹如雪狮子向火,浑身酥软,便是POV基础了,换个庸俗的眼睛来看,林妹妹也是美人,证明她并不只是高雅宝玉的眼中西施。
而《冰与火之歌》将POV手法运用到了极致,每一章节都是完美的短篇,都是视点人物内心深入的挖掘,都能身临其境代入,特别是字体变化的心底思绪,一字一句久久萦绕,念头跟着流淌,所思所想,所感所忆,成为他(她)。只有他(她)的见闻、视野、价值观,可靠或不可靠,认同或不认同,则在于读者。
很遗憾,最开始接触的是美剧《权利的游戏》,并未发现书本的精妙,去年在家的时候翻起放置已久的《冰雨的风暴》,仿佛一下子发现了宝藏,沉浸式一口气《群鸦的盛宴》《魔龙的狂舞》,甚至不解馋,重又翻开《权利的游戏》精读,这种前后并行同时阅读也是新体验,那些埋藏的细节与伏笔,一一对应。精读的方式是用心读每一句,铺垫了多少往事,延伸了多少未来,而每一句能读出这些内涵是基于遨游维基百科每个词条,立体的历史网,上下多少年;仅仅是一部分的五个小时历史讲述短片;《冰与火的世界》整个世界观的构造,豆瓣付费专栏的讲解;《七王国的骑士》外传故事,厚积薄发。这么读下来,正传里短短两三年,却有百千年的沉淀,二十来个视点,却有百多个人物交织,符合去年底深度阅读的目标。
每一个名字都可以谈上千言万语,自身生命进程和球状的关系树,每一个家族都让人沉迷并探索,鲜明的家徽族语和上千年的历史,这里的世界涵盖所有,历史风俗,文化信仰,地理政治,面面俱到,好的小说让人逃离生活。赢得每场战役却输掉这场战争的少狼主,红色婚礼真让人眼球都掉下来。全王国最有权势的狮子泰温,在厕所被亲儿子用十字弓射死;早已死去多年的龙家婴儿,流浪多年后终于反攻回去大陆;固执的二鹿,还在冰天雪地里信仰他的红神。POV下,对人物的看法倾向于多个角度,最鲜明的是詹姆,兰尼斯特家族在书本还未开始时,就是所谓的敌方,而他更是视荣誉和誓言为无物的“弑君者”,但被俘、断手、关系破裂,他的挣扎和苦楚,由他自己讲来那些经历,读着会不会动容。
顶好的小说则融入生活,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我喜欢读历史,而《冰与火之歌》有近则3,远则1虚构架空的历史,真实到每个细节,合理到没有破绽。这是作者数十年的打磨,一旦成型,世界里的人物会自行发展,奈德必须死,背叛早已铺垫,狮家盛极必衰。视点人物提醒自己多换位,任何事站在对方角度思考;读到西班牙可以自动带入多恩领,整个世界取材于现实很容易读出,互相促进;随着“小恶魔”弑亲逃亡,再放荡邪恶只要有自己的内核,即便是矮小的人物,也能投射出硕大的影子;狼家的男孩一个个凋零,史塔克家族由珊莎继承,为何不能是女孩?血脉并不是冠以另一个姓氏就会改变,狭海对面还有个正宗的女王即将回归;琼恩,管他是姓雪诺,史塔克还是塔格利安,怯弱且智慧的山姆,塔斯的布蕾妮,没有贵族的继承,每个平凡的人都奋斗着自己的人生;无人不冤,有情皆孽。
小说还没写完,犹如断臂维纳斯,可以无尽想象,自己创作,参与其中,陪伴左右,正像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
篇17:《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乔治啊啊马丁创造一个维斯特洛世界,《魔戒》、《火影忍者》也都是一言不合就创造一个世界。相比之下,《三体》、《沙丘》、《哈利波特》并未真正地创造一个世界。《三体》讲述人类未来几百年发生的事情,《沙丘》讲述人类未来1万年发生的事情,《哈利波特》则构建一个麻瓜看不见的魔法世界。
何谓创造一个世界?《冰与火之歌》、《魔戒》、《火影忍者》有自己的地图,有自己的国家,从过去到未来能够追溯几百上千年的时间,甚至有自己的物理定律。一场战役有成千上万人参与,笔下的角色也有数百名,当然,死亡是在所难免的,没有不死人的战争。
战争啊,人们要么处于战争之中,要么处于战争的阴影之下。所以杀戮和背叛总是常态,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人有着清奇的脑回路:
大敌当前,杀掉长官后逃跑。
大敌当前,把弱者先杀死。
大敌当前,将俘虏放生。
极端的环境总是逼使人们作出极端的决策,于是匪夷所思的行为和冲突的剧情被铺设地到处都是。
比如塞外的卡斯特和自己的老婆结婚,生了男孩杀死,生了女孩则娶下来。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
这些世界并不真实存在,却也不会从脑海中消失。于是自己讲的话、梦中的话、创造世界的话、现实的话,这些语言的界限会逐渐模糊,以至于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与《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剧情更丰富,人们面对的是一个多目标系统,而非毁灭一枚戒指,当目标一旦多起来,选择就变得十分困难,只考虑眼前的利益往往会满盘皆输,并且追随者也跟着一起被杀。
与《火影忍者》相比,《冰与火之歌》更严谨,《火影忍者》是柏拉图式独裁世界与跳蚤窝式民主世界对抗,嘴遁的大道理往往能说服对方。《冰与火之歌》则是利益的计算,每个人都面临着保全自己和获取利益的艰难选择,站错队伍的后果是生与死的区别。读书笔记。欺骗、谎言、信任、荣誉、眼线、情报都在影响一个人的决策,没有人可以通过大道理来说服对方,只有家族的延续,复仇的冲动,黄金的诱惑才能改变对方脑中的打算。
天真的人会遭受惩罚,自幼受到诗歌和故事熏陶的珊莎对世界满怀幻想,当看到父亲人头落地,躯体还在手舞足蹈地痉挛时,受到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开始走上一条认清现实之路。
琼恩·雪诺刚从长城出发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他不知道北方有多么危险。
截至第二部看完,这个世界已经打成一团,史坦尼斯进攻君临失败,临冬城被恐怖堡的私生子拉姆斯·波顿占领,当然罗柏和凯瑟琳还活着。这时的世界除了几只杀人的异鬼、布兰的狼梦、梅丽珊卓的黑影外,并无更多的魔法。
篇18:《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xx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d tell you about ser Dun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篇19:《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冰与火之歌》系列读了大约有9个月,平均每3个月一卷,前段时间刚刚读完《冰雨的风暴》上中下3本,全书洋溢着两个字:误解。
说到误解,这种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是稀疏平常,我们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们满意、不可能让所有人知道全部的真相,Valar Morghulis – Valar Dohaeris,总有聪明人会理解的。
小恶魔提利昂在都城保卫战倾其全力保卫都城,甚至失去一只鼻子,若没有他,都城必将沦陷,而所有胜利的荣耀却被前来支援的父亲攫取。大家举杯欢庆之中,小恶魔却他阴冷的房间里不省人事。
战争结束后,倒戈投降的提利尔家族为君临的人运来了大量物资和补给,获得了君临百姓的爱戴,而君临的百姓们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提利尔家族的封锁才带来了君临战争期间的饥荒。人们认为饥荒是小恶魔造成的,恨透了小恶魔却爱戴提利尔家族。
琼恩应断掌的要求,杀死断掌,作为卧底向野人投降,但他逃回黑城堡,将野人来袭的消息告诉黑衣兄弟后却被杰诺斯·史林特冠以变色龙的称号被打入冰牢。
詹姆是一个重视荣誉的人,生为公爵之子,金色的头发、金色的家族、天生的战士,却与自己的亲姐姐陷入爱情之中,即使被披上白袍,读书笔记立下永不结婚的誓言,也不能阻止他与王后生下两子一女,因为杀死疯王而被冠以“弑君者”的称号。他将丑陋而强壮的布蕾妮救下后却发现她大大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委屈,他心想,“傻瓜,你本该亲吻我的,干嘛我他妈做什么事都被人误解?是疯王伊里斯,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
其实还有些许讽刺:
詹姆在五王之战中失去了右手,幻影手指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另外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现摘录如下:
小保罗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
曼斯·雷德为了获取巨鹿的毛皮与影子山猫打斗,被撕烂了手臂和脊背,弟兄们担心他就要流血死掉,而他却在野人的救治下生存了下来,他感慨自己流的血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
雷拳托蒙德对琼恩说,“如果你喜欢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
“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那活儿不用的,那样的话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对小指头说,“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还有一些经典语句: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
疼痛刺穿断肢,残酷一如笑颜。
永远都要让你的敌人迷惑,永远都要让他们猜不透你的打算、看不清你的为人,这样你真正的目的就不会暴露。世界上只有一种永恒的游戏:权力的游戏。——小指头作者:Alvin
篇20: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从1994年写到现在,多次获有科幻艺术界诺贝尔之称“雨果奖”。但这些并不能完全描述这部小说的精湛与完美。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震撼的。作者用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将一个虚幻的维斯特洛大陆展现在我的面前。勾勒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世界,人没有绝对的善恶好坏之分,阴谋、权术、自私、背叛、杀戮、嘲弄、血腥围绕着每一个人,在险恶的现实下残存着人性中的一丝善念。
不同于其他长篇小说,他叙述方式是特别的。以pov视角写作叙述,每个人物都有支线。借由各个角色的价值观的冲突与其相异的体验,而拼凑出了一个面相十分广阔的故事线;有些角色彼此间最初看似毫无关联,但到了故事后半时却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关系。更奇特的是这部小说并没有真正意义的主角,这是前所未有的。每当觉得这个角色有主角光环时,在后面的某一章就死了,而且越是牛逼的人死的越憋屈。正如作者马丁老爷子所说“历史是不断前进的,历史没有主角。”
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
这部小说简直缤纷绚烂的不像是虚构,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扉页甚至带有具体的地图。多种文化,语言,信仰相互碰撞。你很难想象在第一卷提起的每一句话,甚至是诗歌都与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字后的章节遥相呼应。维基百科上有人甚至撰写了专门的冰与火之歌系列词条来细分这个故事。
《冰与火之歌》就像在一片空白的书页中创造一个恢弘磅礴的世界,然后给它以生命和历史,它不愧为一部史诗式的巨著。
篇21: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由乔治·RR·马丁所著的《冰与火之歌》,一直位于我心中奇幻小说的顶峰。翻开书,独特的POV写法,生动的描写,跌宕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一场人性盛宴。善良与邪恶的碰撞,人性与权力的融合,生与死的搏斗,冰与火的乐章。一个个立体又生动的人物,一段段唏嘘又震撼的传奇,一篇篇现实又残酷的故事,让我和角色随着乐点在权利的大厅翩翩起舞。
这次读书会,我选择主持这本书,通过和老师同学们交流思想、碰撞灵感,让我更加全面细致地思考这本书的含义,并将从中学到的道理运用于生活。
在这次的准备和讨论中,我最印象深刻的莫过于一个人物——提利昂·兰尼斯特。这本书中,他是我最喜爱的一个角色。生于贵族却因为侏儒外形受到所有人的偏见与歧视,但是他用智慧的大脑让大家看到他强大的一面。查阅资料时,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提利昂——侏儒的身材却有巨人的影子”。我被这句话深深触动了,在和老师、同学们讨论后,我又多方面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他在尚武时代尊重知识,善于动脑;能认清自己,也愿意了解其他阶层;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不因自己的缺陷认命受歧视,一直在反抗偏见……他的形象让我产生了共鸣。尤其是最后一条,让我不禁想起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瓶颈——即使困难重重,也从不愿放弃,我不相信别人轻易的否定,只相信要拼尽全力做好自己,闪耀专属的光辉。
我还有两条重要的体会,一个是要时刻保持警惕性,正如史塔克家族的祖语:“凛冬将至”。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未雨绸缪。另一个是作为组织者或管理者,要结合实际情况的同时,贴合群众的意愿行事,将公众的利益排在第一位,这样的管理才是最稳固、最长久的。
《冰与火之歌》读书会让我成长了很多,也对阅读产生了更大的兴趣,和其他人交流思想,将知识带入生活,充实我的心灵,精彩我的人生,也希望我在今后学习与生活的漫漫长路中,阅读能一直伴我左右。
篇22: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冰与火之歌――这名字之前看到过很多次,但是每次都被它后面紧跟的几个字打消了兴趣:权利之争。在我看来,作为一部西方魔幻题材的作品,却以政治斗争为核心,这不免太乏味了点。我想多数看西幻的人都比较期待那些龙与魔法、英雄与传奇、战争与史诗一类的场景吧,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在现实中都已经看得很多了,又何必到幻想故事中继续看呢。不过,这两天看完了电视剧的第一季,发现我的想法或许还是有些偏颇了。
这两天闲来无事把第一季全下下来看了看,虽然中间有些地方感觉有点跳跃,但是总体还是很不错的,毕竟这只是一个宏大故事的开端。
开始的两集很不错,神秘的异鬼、黑衣的守夜人、长得略像菠萝(吐槽下)的龙蛋等,都非常吸引人的眼球;然后转到临冬城,古老的城堡、身着铠甲的骑士、国王与贵族领主等,也都是常见的西幻的一些必要元素,视觉上的效果也都非常不错。但是到了中间,艾德・史塔克去了君临城做宰相,各种势力开始明争暗斗,我开始觉得枯燥无味,怎么像是看到中国宫斗片的影子?尤其是艾德公爵所表现出的政治素养的缺乏,甚至可以说是天真,让我很无语:出身于古老家族的公爵大人在政治上真有这么低能?另外,中间有些跳跃的地方让人不知所措,比如一些新的支线人物、剧情的出现显得很突兀,完全没有过渡,我只能理解为电视中很难对小说中的大局情况进行展现。
不过,看完了之后再回味一下,觉着其实整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起码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可以看很久,总比电影短短两三个小时来的爽些,哈哈。另外,突然想起那句老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想来即便是西幻故事里,人也肯定是主体,所以也难免会有政治斗争。但是其实还是希望多看到一些比较西幻特有的富有想象力的东西。(恩,也许小说里的描写会有些不一样吧,回头去看小说了……)
再说下剧集(小说)里面的一些比较好的地方吧。首先,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异界,一个曾经有龙与魔法的世界,这是一个充满新奇与幻想的世界。其次,故事有多条主线和支线,比如:王位之争、异鬼入侵、野蛮人袭来等。并且具有多人物视角,包括buster琼恩・雪诺、little布兰・史塔克、'boy'艾丽娅・史塔克、True Dragon丹妮莉丝・坦格里安、half-man提利昂・兰尼斯特等等。这样的设定极大地丰富和充实了故事内容,并给人以更大的想象空间。然后,虽然故事的发展还是有很多西方历史事件的影子,但是其本身还是显得非常紧凑合理。
最后再感叹一句:什么时候国人能拍出这种感觉的片子,吾辈就算知足啦。
篇23: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冰与火之歌——这名字之前看到过很多次,但是每次都被它后面紧跟的几个字打消了兴趣:权利之争。在我看来,作为一部西方魔幻题材的作品,却以政治斗争为核心,这不免太乏味了点。我想多数看西幻的人都比较期待那些龙与魔法、英雄与传奇、战争与史诗一类的场景吧,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在现实中都已经看得很多了,又何必到幻想故事中继续看呢。不过,这两天看完了电视剧的第一季,发现我的想法或许还是有些偏颇了。
这两天闲来无事把第一季全下下来看了看,虽然中间有些地方感觉有点跳跃,但是总体还是很不错的,毕竟这只是一个宏大故事的开端。
开始的两集很不错,神秘的异鬼、黑衣的守夜人、长得略像菠萝(吐槽下)的龙蛋等,都非常吸引人的眼球;然后转到临冬城,古老的城堡、身着铠甲的骑士、国王与贵族领主等,也都是常见的西幻的一些必要元素,视觉上的效果也都非常不错。但是到了中间,艾德·史塔克去了君临城做宰相,各种势力开始明争暗斗,我开始觉得枯燥无味,怎么像是看到中国宫斗片的影子?尤其是艾德公爵所表现出的政治素养的缺乏,甚至可以说是天真,让我很无语:出身于古老家族的公爵大人在政治上真有这么低能?另外,中间有些跳跃的地方让人不知所措,比如一些新的支线人物、剧情的出现显得很突兀,完全没有过渡,我只能理解为电视中很难对小说中的大局情况进行展现。
不过,看完了之后再回味一下,觉着其实整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起码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可以看很久,总比电影短短两三个小时来的爽些,哈哈。另外,突然想起那句老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想来即便是西幻故事里,人也肯定是主体,所以也难免会有政治斗争。但是其实还是希望多看到一些比较西幻特有的富有想象力的东西。
再说下剧集(小说)里面的一些比较好的地方吧。首先,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异界,一个曾经有龙与魔法的世界,这是一个充满新奇与幻想的世界。其次,故事有多条主线和支线,比如:王位之争、异鬼入侵、野蛮人袭来等。并且具有多人物视角,包括buster琼恩·雪诺、little布兰·史塔克、'boy'艾丽娅·史塔克、True Dragon丹妮莉丝·坦格里安、half-man提利昂·兰尼斯特等等。这样的设定极大地丰富和充实了故事内容,并给人以更大的想象空间。然后,虽然故事的发展还是有很多西方历史事件的影子,但是其本身还是显得非常紧凑合理。
最后再感叹一句:什么时候国人能拍出这种感觉的片子,吾辈就算知足啦。
篇24: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又写了个“上”,唉,经济规律决定了好看的书必然是出一卷收一卷的钱啊。(说到这儿我想当年我也该把那本小说的上半部先卖了,换点稿费也许能刺激下自己写后半部分的热情吧)
《冰与火之歌》至今为止出到第四部,据离最终章还有蛮长一段时间需要等待,所以看到一半,我先写个读到一半的读后感。
“冰与火之歌”是现代西方最出名的一部奇幻小说了,其大热的原因当然也与其还在写作中有关,最近一段时间没有写博的一个原因就是:我的时间都用来读它了!
其实,挺难看的……
我的意思首先是:看的挺辛苦的,平均每面花费的时间比较稳定在2分钟,即一本280面,140页的书我要花费560分钟,9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才能读完,相对于《神雕》这类一天能看完3/4本的速度而言,只能说超慢。
虽然我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看的这么慢,但还是不断的让自己进入书中的环境——也许这正是真正慢的原因:冰与火之歌中大量雨果级的环境素描不断让一个又一个场景出现在我的眼前,说实话,我本人的习惯可一直是忽略环境素描,直接进入故事,仅字里行间提供少量可供想象的素材的,那样我自己认为看的轻松,看的舒服。而马丁式的文字风格注定不断灌输着欧洲中世纪的风物过来,对于几乎对欧洲史了解仅大于0的我来说(一般的中国读者应该是无限趋近于零吧),不得不一次又一次从我看过的史诗大片和奇幻游戏中搜寻可供参考与匹配的碎片,老实说,中世纪的那些钢甲锁甲皮甲,单手剑双手剑双刃斧还真是看多到腻了……每当环境构成以后就好希望换成东方武侠或者玄幻中的风格,那样就有熟悉的多也亲切的多并且时尚的多的感觉了。
不知道现在的年轻读者是否有看环境素描的习惯,但毫无疑问,我以前都是跳过的,难得老马能把文字控制的这么有强制性(我试过不看这些,于是就有种赶进度的感觉,好象在拚命往前翻,恨不得立马看完全书的感觉,说实话,这故事是二百多块钱买的,还真有点舍不得……)
关于故事-总论
第一部看完,已经可以很明确的看出来,故事的主角,现在还是群小屁孩,无论是北境王家的六兄妹还是龙族的末代传人,都不满16岁,实际上,他们的平均年龄也就12岁左右。在未来那个可以预期的大冲撞的时代里,他们将成为主角,而前几部曲里,就是他们的成长故事。
虽然阅读的过程是种享受,但对于漫长的等待来说,还真不如不知道有这么一部小说的好啊!
关于故事-剧情简评
相对于已经成为古董的《魔戒》来说,这部小说时尚多了。——时尚的含义大家自己理解吧。
相对于“哪里呀”,“地海”这些个传说,显然这是个比较成人级的故事(虽然主角们都还~那个小啊)。
相对于“三国演义”——我实在很BS 那个拿三国出来比较的人,还把三国给踩到地板下去了,我实在很难想象如果后金的爷儿们拿着冰与火之歌去跟明朝干仗有没有机会生存到跟吴三桂对话。
据说马老爷子做过编剧,而我在小说中的确看到了大量好莱坞编剧的习惯模式,比如杀人(已经没什么戏的配角)不眨眼,比如本书独创的多主角轮换写作方法(如果不是在编剧生涯中针对镜头的转移而修订剧本,普通的作家很难下决心写出这样的小说吧)
至于故事里发生的事 …… 有些地方还是挺不容易理解的:
在中国,远交近攻几乎是基本法则。象龙石堡的史坦尼斯舍近求远的先跑去打遥远的蓝礼公爵老巢而不去打一天船程可到的君临(相当于咱们国家的北京),只能说是白痴到不能再白痴的行为,在东方只可谓无法理喻,但如果代入西方的所谓荣誉之类的想法,似乎也能说的过去(史是蓝的兄长,也是顺位继承人,但是蓝先他而称王),加上有个女影缝师当中间人,使得最不合理的一件事变成可以接受,并期待其原因。
瑟曦搞定奈德倒是没什么争议,相于儿童文学来说,这是最大也最真实的一个转变!身在朝中而不谙权谋之道的人活不长是自然界优胜劣汰之不变的、法则——不过这绝对不能说是什么很有深度的事儿(转过来与成人文学相较的话)。所谓官帷之内的权谋,可不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事,对于绝大部分生活在中国的读者来说,冰与火之歌所呈现的权谋之争真的很小儿科,不褒不贬的评价的话,很戏剧化!
最后
这是一部很出名的奇幻闲书,阅读的过程就象看一部精彩的美剧-比如,英雄。
人物众多,线索众多。镜头在不断蒙太奇的切换中推进着故事的发展,不管出于什么考虑,很多线索被压的非常缓慢,看的时候实在让人有点着急。
虽然看起来颇为费劲,不过我每天还是兴冲冲的回到家里捧起它,希望更快一点读完已经发行的部分!
“冰与火之歌”——一部值得拥有的通俗小说!
篇25: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初次接触冰与火是在高一前的夏天,应该算是奇幻文学的初体验,看的还是盗版,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之后虽频频接触各种国内国外的奇幻文学,可是却再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第二卷《列王的纷争》中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和琼恩之间曾有过如此的问答:
“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世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默默无闻。即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得没错。”#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www.gkstk.com end#“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但坚守誓言。”
他就是这样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痛的孩子。不过,有的时候,我也会私下庆幸,庆幸他只是一个私生子,庆幸他加入了守夜人,因为这样他便不用被卷入那令人发指的权力游戏的漩涡之中,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罗柏死去之后,我更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着。即使守夜人再怎么艰辛,即使长城外有着再危险的敌人,都比不过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的险恶,只希望他能够在远离权利欲望的地方坚守着他的信念。可是在《冰雨的风暴》中,不安定的因素还是出现了,龙石岛上的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找到了琼恩并向他许诺如果琼恩愿意向他宣誓效忠便能够让他成为真正的史塔克公爵,那一刻,琼恩迷惑了。作为一个孩子,他也不是没有憧憬过也许有一天临冬城将会成为他的城堡,而他将成为史塔克公爵,可是奇迹正是因为不可实现才会被称为奇迹。尽管在这一卷中,琼恩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我相信,迷惘过后的他仍然会是那个琼恩·雪诺,而不是琼恩·史塔克。
冰与火中让人疼惜的孩子还有很多,艾利亚、布兰、丹妮莉丝、罗柏、山姆塔尔……他们都是在这场残酷的游戏中被迫长大的,唯一的期望只有希望其中仍然生存着的孩子们一路走好,死去的孩子们也能获得最终的安息——即使这是一个再难达成的悲愿。
迄今为止,《冰与火之歌》的英文原著出版到第四卷,而中文版则才到第三卷,终端还很遥远,但是无论如何,在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走下去,直到终末的降临。
篇26: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前阵子去书店消耗书票,带回家只有一套书,但这套书有9本之多,他就是《冰与火之歌》。
买冰火是缘于kevin最近都在看这部剧,而我,晚上要陪小武睡,总是没有时间跟着一起看。而且冰火人物众多,场面宏大,哪个家族怎么来去,看片容易看着看着就雾水了,不如买套书慢慢看。
昨晚,我刚刚把卷一权利的游戏看完。虽看完了3本,怎么好像刚看个序似的。
一切都刚刚开始。
拜拉席恩家,国王哥哥劳勃黑色幽默地死于一头野猪,俩弟弟各自心怀自己的打算,而且也都有争一片天地的能力;
兰尼斯特家,皇后姐姐终于如愿做了太后摄政王,可惜儿子乔弗里完全没有做个傀儡的意思,您有真才实料也成呀,他却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皇后姐姐的双胞胎哥哥詹姆帅气、高大,却有勇无谋,小弟弟提利昂虽然是个丑陋的侏儒,作者却赋予他智慧、幽默和善良的内心,有点担心他之后的结局,在如此残酷的家庭和社会背景中,他毕竟一无铁杆部下,二身体受限。
坦格利安家,这家净出些猛人,如雷加,如丹尼莉丝,但结局也够超级无敌惨了。要说其他家族的人物还算比较真实,这家的人是完全魔幻。一不怕火,二可以孵化或驾驭龙。额滴神呃,是真正的龙!这家还出怪胎,不是外表上的,是内心。如兄弟姐妹通婚,如每个人都幻想自己是真龙化身.........
还有我最感兴趣的史塔克家,因为这家最有生活气息,有普通人家的夫妻、父子、母子、兄妹、兄弟情谊,只是子女要众多一些。这家有我喜欢的私生子琼恩,不论非亲生的凯瑟琳妈妈怎么冷淡的对他,他还是那么爱着哥哥罗柏,爱着妹妹艾莉亚,爱着弟弟布兰,为了家人甘冒生命的危险。我也喜欢布兰,这个喜欢攀爬的孩子,我祈祷他可以医好双腿,被赋予超能力,但又觉得在即将**的未来,貌似很难。还有不在乎做个小姐的艾莉亚,为了练剑什么苦都甘之如饴,听从自己内心的愿望,但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一个女生,最后的归宿总是嫁了个什么什么丈夫吧。
总之,好期待下一卷。凛冬将至,一定会天下大乱的。
读书心得
篇27:《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魔戒是开山鼻祖,地位不用说了,情节也不说了,光是创造的精灵语说明这是一本倾注了心血的作品。
龙枪,估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第一部完全按照规则设定,有些枯燥,法师还总要记魔法,盗贼随时都能偷东西,后面几部好很多,时间久了记不清了,但是这个剧情是我最喜欢的,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也是非常丰满,有血有肉,那个叫雷斯林的法师,是我读过的奇幻魔幻作品里最喜欢的角色了,这个掌握了过去和未来的强者,最后一刻甚至可以封神。
龙枪不好的地方是,小说大概有几十本,不同作者写的,良莠不齐,如果仅看正史,还是非常精彩的。
最后说冰火,也是个奇幻小说,其实背景也很好,而且没写完,后面展开展开,也许能不错。
但是就我看过的1—4部来说,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魔幻版的欧洲宫廷政治斗争史。
给我的感觉甚至可以说里面很多情节掰扯掰扯可能就是现实中发生过的事情。
我对整本书中的这是谁的儿子,谁的女儿,谁的老妈子,谁是私生子,谁是教父,谁是教皇,谁是皇帝非常非常困惑,这东西对我放松心情没任何帮助,只能让我知道宫廷斗争多黑暗。
所有这4本书与其说围绕魔法和大陆命运来讲,不如说是围绕各个皇族之间的斗争在讲。
简化大陆部分情节就是狼和鹿是兄弟,狮子和鹿是联姻,狮子是外戚,玫瑰也是外戚候补,章鱼是狼的养子,狮子害了鹿皇帝,其他的鹿跟狮子斗,鹿之间也互相斗,狼和鱼斗狮子,章鱼占了狼窝,玫瑰蠢蠢欲动,狮子拉拢玫瑰,鹿被打败,后来狼里面有人叛变,狼被屠了。
这么说剧情其实挺精彩,但是跟魔幻毛关系都没有。随便架空一个欧洲中古世纪,往里面带入人物就好了。
外加两部分情节,一个是北地之墙外面,一个是沙漠大陆那头龙女。
里面有很多描写,比如这个岛那个岛,这个宫廷那个宫廷,这个那个的,就好比为了魔幻而魔幻。
结论就是,冰火是本好小说,尤其对喜欢宫斗的同学,冰火潜力也很大,因为挖了那么多坑,后面会填上,冰火也是本残缺不全要素欠缺的奇幻小说。
篇28:《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冰与火之歌》是部很好看的书,也是一个想象力和个性都很张扬的故事。对于一个矛盾关系纷繁复杂、结构框架极具野心的故事而言,作者必须具有强大的掌控驾驭能力,否则根本无法压制弘大叙事所带来的状况百出的'弊端。现在看来马丁老爷子是个中高手,我喜欢他丰富的想象,他对权力戏和人物的洞察力,以及那些很棒的台词。如果看一个人要看他的眼睛,那么看一个故事或一部戏就要看它的台词。台词好不能绝对保证故事好,但台词烂的故事九成都是烂的。从台词能看出作者是不是有头脑,冰火里带感的台词和有意思的话俯拾皆是,作者让每个人都能说出很棒的话,或幽默,或残酷,或幽默且残酷,看着看着实在忍不住想记一下,于是就顺手开了这个边看边记的更新帖,看看我能记下多少。这个想法从第二部快结束时才想起,所以第一二部的会少一些。
“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的箴言,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同样也可以在现实中被广泛引用——它确实也被广泛引用了。
“名字是危险的东西。”(提利昂)——如果小恶魔说的是“你最好不要知道我的名字。”感觉是不是差了一层?
“韦赛里斯是个傻瓜,傻瓜相信蠢事。”(丹妮莉丝)——哈哈哈哈。
“你们都还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头,身上都是夏天味道。”(艾里沙爵士)——好有冰火特色的比方。
“您自己也应该祷告。”凯特琳补充道。“为了胜利?”(蓝礼)“为了理智。”(凯特琳)——总是喜欢这些简单有力的话。
“她有狼的血统。”(乔弗里)“你有鹅的脑瓜。”(提利昂)——冰火的人物谱都很精彩,但小恶魔无疑是作者最用心思的人物之一。
“我不是在威胁国王,爵士,我是在教育外甥。波隆、提魅,柏洛斯爵士再张嘴,就宰了他。”侏儒微笑,“这才叫威胁,爵士,知道区别了吗?”——侏儒嘴皮子厉害,老爷子笔头伶俐。
提利昂隐约意识到有个学士正在询问他是否受伤。他二话不说,推开庭院的人丛,来到外甥面前。他用力踢他。这感觉真过瘾,他想多踢两下。——这段很过瘾,我看得也很过瘾。
柏洛斯和马林互换一个眼色。“我们要穿着白袍去吗,太后陛下?”柏洛斯爵士问。“光着身子也无所谓!那样倒好,可以提醒暴民你们还是男人。看到你们在街上的表现,只怕大家都忘了!”(瑟曦)——接上段,俩姐弟发脾气都很有趣。
“朋友们,”瓦里斯说,“斗嘴无益。我请求两位,将心掏出来,协力办事啊。”“掏谁的心?”提利昂酸溜溜地说。他想到几个颇有诱惑力的候选人。——同一章,妙语如珠。
“我对你的爱就已经让我丢脸了。”(提利昂)——小恶魔其实也挺可怜。
我统辖的军队比你率领的这支更庞大,凯特琳目送他们离去,心里不禁想。我统辖着怀疑与恐惧的大军。——她感觉到的恐惧远大于能看到的力量。
黑暗是可疑的盟友。(兰尼斯特军趁夜袭击奔流城失败。)——冰火里很多这样有意思的比喻。
“他们会为骑士头衔杀人,但不会为此而死。”(波隆)——头脑清楚的人才说得出一针见血的话。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怖!”“我很诚实,恐怖的是这个世界。”(猎狗)——猎狗的话跟他的脸一样冷酷可怕。
篇29:《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 dtell you about ser Dun 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篇30:冰与火之歌的经典语录
关于冰与火之歌的经典语录
1、人生不比歌谣有朝一日你可能会大失所望。
2、不管想要的是什么,一旦到手,我们便又会想要其他的。
3、权力就像墙上的阴影,再渺小的人也能投射出巨大的影子。
4、最蠢的人通常也比嘲笑他们的家伙聪明。
5、吾念所归,无惧无退
6、在权力的游戏中,最卑微的棋子也有自己的欲望,有时候会拒绝你为他们设计好的行动。
7、我更喜欢死的历史。死的历史用墨水书写,活的历史则用鲜血。
8、要保持剑的'锋利就得时时磨拭,要保持头脑灵光就得看书。
9、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
10、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
11、人只有在害怕的时候才会变勇敢。
12、勇气和愚蠢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13、奇才总是出现在不可思议的地方。
14、自由是危险的事物,但人人都渴望它的滋味。
15、我们做母亲的总是竭力阻止儿子们踏进坟墓。可他们偏要往里走。
16、你不但要了解自己的部下,”有次她听父亲这么对罗柏说,“还必须让他们也了解你。别想教你的手下为一个他们所不认识的人卖命。
17、有时候风暴实在强烈,你别无选择,只能收起船帆。
18、恐惧比利剑更伤人。
19、明刀明枪的敌人不足为惧,笑里藏刀的对手更加凶险。
20、很多时候,没有愉快的选择,只不过其中之一比余下的略少一些悲哀罢了。
21、因为我梦到了你。
22、我们相信判决死刑的人必须亲自动手。如果你要取人性命,你至少应该注视他的双眼,聆听他的临终遗言。假如做不到这点,那么或许他罪不致死。
23、我们有能力去爱,那是对我们最美好的恩赐,却也是我们最深沉的悲哀。
24、好男人应该放弃私欲,竭尽全力为家族争取优势地位。
25、我会爱上任何一个声音,只要不是我的回声。
26、当你什么都不是的时候,你就会无所畏惧。
27、那个少年,从小想当亚瑟?戴恩,但不知怎地,生命拐了个弯,最后成为了微笑骑士。
28、这是盛夏群岛人悼念死者的方式。他们以生命来回应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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