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杯作文大赛(合集9篇)由网友“langzping”投稿提供,下面给大家分享叶圣陶杯作文大赛,欢迎阅读!
篇1:叶圣陶杯优秀作文欣赏
我爱他,爱到地老天荒,爱到天下黄昏,爱到遍地尸骸。===题记
那是一树一树的花开,那是燕在梁间喃呢,那是爱,那是暖,那是希望,那是人间四月天,那是他,那是父亲。
他有一脸肃穆,满面花斑;他有一眼沧桑,浑浊不清;他有一手老茧,十指粗大;他有一腔抱负,壮志难酬;他有一颗琥珀般的心,温厚澄澈。他有一份群山般的情,厚重崇高。他是父亲。他用仅有的力量擎起一片天,他没那么伟大,无法为我翻云覆雨,然而他足够深爱,一心一意为我遮风挡雨。
每个女孩都会爱从童话中走出来的人。但当我的长途客车延时,深夜里车站亮枯灯,候车厅早已大门紧闭,他站在雨里,细雨纷纷,亮一圈闪闪的橙色暖光。他站在雨里,举伞向我走来。身上是没换下的工装,我才觉得他从来都不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人,他没有白马,他没有缀满宝石珠光宝气价值连城的华服。他只有灼灼的目光与殷切的等待。他怕我来早了要等他,他甚至来不及换不下工装,他来了,然后他就这样等。一生中他又要为我等多少次呢?我不敢想。
从我作为一种存在被孕育在母亲腹中开始。那种等待便已萌芽,在经历许多年黑暗的煎熬之后破土而出,风雨洗礼,再到开花结果,瓜熟蒂落,归为尘土。他的医生似乎总在等,等我学会说话叫他一声爸爸,等我学会走路做他的跟屁虫,等我长大别再哭闹,等我独立可以离开他。他的一生似乎都在等,等得天下黄昏,终于等到我拥有自己的天下,他便长眠在水清沙白幼鸟飞回的河岸,。他用一辈子去等,却又这样别无所求。他在我身后,目送我走远,他等我可以有自己的辉煌,他等我给他的归期。
他太沉默,像全天下的父亲那样,他很沉闷。他曾亲手用一块香樟木为我做了一颗爱心。割锯,打磨,放在床头柜上散发树木他有的浓郁芬芳。大约过了很久,我才注意到这样的小玩意儿,想到很久以前在他面前提了一次想要一颗木头做成的爱心。很多时候都是这样,我提过的,就成了他的心愿,他默默地记在心里等有一天像魔术师一样把他们变到我眼前。他的爱,那么平静。
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新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的生活有变迁与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的,奔向布满暗礁的海滩。我一个人散步,一个人逛街,一个人远行,一个人勇敢的向前奔跑。我说;“爸爸,你回去吧。”我说,:“你别问,你不懂。”我说“你是不是没年轻过啊,就像个可笑的老古董。”我说,“你怎么那么烦,什么都要管,我是我自己的。”我说过太多太多年少轻狂的话,却独独忘了说,“爸爸,我爱你啊,我是真的很爱你的啊!”
他的头发白了,他的脊背弯了,他的眉毛染上了风霜,他的目光失去了光彩,他的面庞不再年轻,他大笑的时候眼角的鱼尾纹像放射线,他会在夜里失眠了,他的呼吸变得很沉重了。我知道,他老了,她像一只始终,发条都已经锈迹斑斑了。我当然知道他老的太快了。我还在四处飘荡,像没有脚的飞鸟,他为我搭了巢,我却不愿驻足。
他做的一手好菜,我却做什么都不像样子,我央他教我,他说不教你,女孩子还是什么都不会做好了。他怕我以后吃苦受累,他想为我擎起一片天。他从未教导我什么,却又在我内心写下许多不朽的篇章,那些关于爱关于付出的故事。他一一用生命来实践。
有个夏夜,夜色朦胧里,我看见路灯把人行道上变电箱的影子胡乱射在一面墙上,树木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他在阳台上吸烟。他看天空,我仰头,说:“真漂亮。”他不知怎地,沉默了半天,说道,“可惜爸爸不能为你摘下来。”又是很久的沉默。
他做不到的事情太多。他不可以让我穿金戴银,他不可以给我买最新款的名品,他不可以开最好的车,他不可以带我去更大的城市,他不能让我过更好的生活,他觉得自己没有用,他为无法为我摘一颗星星而抱歉,可是啊,他不知道对我来说,他就是夜空中最亮的星,与我温暖同行,他不知道啊,也许他不能带我吃法餐坐游轮,可他每天可以为我跑三条街去买我喜欢的豆浆油条就足够了呀。他爱我,我也爱他,一切完满的刚好。
我像一个公主,双手提裙摆一步步走下台阶。他从远方走来,他没有白马,可是他。是那么的'迷人。他笑向我走来,他的目光如此深邃,他是我不会骑白马的爱人,我要丢掉水晶鞋想他跑去,如果他没有白马,那我也不要做公主,我只要他,我这年迈的爱人。
我爱他,没什么理由,只是爱他,一如他爱我。他是我一辈子的爱人。我那不会骑白马的爱人,我爱你,你知道么?真的,很爱很爱你。
篇2:叶圣陶杯优秀作文欣赏
如果我问“让座到底为了什么?”会有多少人翻翻政治书给我一个官方的答案:道德素养,文化修养。又会有人拿出这个客观到令人心寒的社会新闻“少年因不让座遭老人打骂”“女孩因不让座老人怒其坐其腿上”“让座”的本质无非离不开素养,中国的优秀道德品质。作为一名文科生可以说我要比理科生感性一点,也或许是受爷爷的影响。在公车上看到老人站是一种压抑是一种心痛。在这个布满低头族的世界里,权衡道德的尺度早被网络的病毒所击碎,何德何能会用心去让。
对老人的感性大多来自于父亲和身体不太好的爷爷。几年来,爷爷的身体越发不适,父亲于老家和城市间满回跑。为了劝服爷爷住院及一系列手续,一个月内消瘦了许多。父亲偶尔会冲我们抱怨几句,却是子女中用心最多,最深的。偶然的晚饭间,当父亲平静地宣布完爷爷住院的消息,气氛陷入一片平静,微妙的分子又在翻涌。父亲顿了顿把视线转向我,让我一起去看爷爷。
残阳间,充满消毒水的医院里,刚进病房只看见爷爷靠床头看那抹渐渐淡去的夕阳。见到我们进来,爷爷浑浊的眼中闪过一丝光亮,每次见爷爷,明明他都好好地坐在我面前,但消瘦的身子和斑驳的脸颊总令心中一片悸动。作为他最小的孙女,爷爷带那偏执的爱,徘徊在我走过的路上。在父亲与爷爷的交谈间,我环顾了下病房里其他的病人,所有人都面色苍白,带饱经沧桑的病态痴痴地看电视。那一刻,在一间病房里我感到了人到暮年的无助,与被病魔缠绕的痛楚。那些逝去的青春早已在他们的人生中烟消云散,或许他们只能对照片抹泪水。日在夕阳,怀念这一天所做过的事却再也回不去。回去的路上,父亲告诫我这是子女的本分,同样是身为孙女的我的责任。不只是对爷爷,对任何一位老人都要抱这颗心。残留的夕阳带走的是光阴,留下的是黑暗。
一次上海旅游的的地铁中,两侧的座位都被低头族所占领,一站上来两位衣破旧的老人,几乎没人抬头哪怕一眼,又有人不愿把还没坐热的位子拱手让出。两位老人相互对视了几眼什么也没说,弓身子靠柱子。那抹容颜在瞬间击中回忆中的碎片。与爷爷的身影不断重合,那沉重的心跳声,那双已丧失光泽的双眸,那些被带走记忆中的微笑。又想起父亲的话,一阵的酸楚从心头涌出。起立,迈出一步,微笑,“您坐吧”老人脸上闪过错愕与欣慰。站在柱子旁感受风吹过的声音,又想起那已逝的夕阳。让座让的是道德吗?让的是修养吗?所谓的礼,本质是从一颗心开始。回望那些夕阳残霞,让的是一颗心,炽热的心。
篇3:叶圣陶杯优秀作文欣赏
皎洁月光,洒落身旁;浓浓思乡,传递希望。
秋天到了,树上的红枫叶,都是由稚嫩的淡淡的绿色叶片,经历长时间的风吹雨打,才成为了今天这片红叶,这是它生命结束之前的灿烂。很多时候,自然界其实和人类极其的相似。
中秋,一轮明月高挂于天,宁静淡远的思绪随晚风来到家乡,在亲人的耳边低低诉语。
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
这是宋朝苏轼的《中秋月》,哀愁与感慨述说了一篇优美诗句。看那依旧皎洁的月光,仿佛没有受到喧闹的干扰,露出淡淡的微笑,笑达眼底,眼前的月亮是世界上最纯洁之物。
这时,有一首歌传来,淡淡的孤独伤感,让我想到:孤身在外的人,在中秋到来之际,心中有不知名的情绪,好似牵挂,好似怀念,好似自怜,又好似思念,但是却不知是这四种之和。
一抹难以抹除的想法,开始立根,那便是——回家!
想到回家,我便又想起了家乡的小院。小院里种已经成熟的蔬菜,全家人喜气洋洋地收获一年的劳动果实。一边说趣事,一边开怀大笑。如此惬意,如此闲暇……
皎洁月光,浓浓思乡。恨意陪伴的人,在中秋时看见那轮高挂于天的明月,心中难免不会有触动。仿佛,月亮倒映出母亲的拐杖,父亲的旧大衣,还有父母脸上那些深深浅浅的皱纹,毕竟岁月在他们脸上留下了痕迹……
中秋之夜,我趴在阳台上,望窗外那张微笑的脸庞,看行人们愉悦的表情,儿童们迫不及待地拿起大月饼,当月饼被消灭干净时,满意的巴喳巴喳嘴巴,伸出舌头舔舔嘴角上的月饼渣,心满意足地笑了。我也笑了。
中秋之夜,皎洁月光,浓浓思乡。
篇4:叶圣陶杯优秀作文欣赏
“阿平,你试讲一讲这道题。”老师的双眸中充满了期待,她紧紧的盯我,好像要把握看透一般。
“老师,我……”我缓缓站起身,我想说:“老师,我不会。”可是我的嘴巴却只是张了张,没有说出来。
我害怕,害怕达错题被同学取笑,我害怕答错一次题以后会在重演闹剧,我害怕做了坏学生。我自己的答题理论与老师的理论完全不符合,我担心我答错了题目。这时候,脑海中慢慢闪现出父亲的背影。
“爸!”我失落的望父亲。父亲用眼角撇了我一眼,手中把玩我买来的一颗硕大弹珠。弹珠很大,有网球大小。“怎么了?”父亲淡淡说道。
“我在学校得不到老师的重视,被安排坐在第一组最后一张桌子,老师说我刚开学就喜欢说话,其实,我是在跟同桌讨论作业。”我不甘心的细声细语。父亲转过身体,一双黑眼时不时闪动亮光。我感觉全身特别不舒服,我也不敢正面对父亲漆黑的双眼。父亲好像清楚我特别不舒服,便不再盯我看,而是站起沙发往我的房间走去。
“你跟我来。”父亲丢下这一句话,便自己先踏步进入我的房间。我好奇的思索,不清楚父亲要进入我的房间干什么事,可是父亲所做的事在我心底深处都是正确的事情。
我的房间不大,跟一般的卧室差不多,一桌一椅一床,墙上挂许许多多的海报以及一些摆饰品。我进入房间后,便看到父亲正在我小时候的玩具箱里翻来覆去,寻找什么东西。不一会儿,父亲手中多了一盒弹珠。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弹珠,每天放学便与同学一起弹弹珠。可是父亲拿我的弹珠干什么呢?我站在原来默默无语,父亲坐在椅子上,打开弹珠盒子,里面花花绿绿的弹珠一大堆。父亲从盒里随意取出一颗弹珠。
“这是你的弹珠,你能看得到他吗?”父亲缓缓的说。
“是的,他现在在你手上。”我回答道。父亲盯我的双眼,继续说道:“你现在能找得到他吗?”父亲说我,便把手里的弹珠往盒里一扔,然后在合上弹珠盒子,摇了摇。我看父亲,哭笑的摇了摇头。“这个也是你的弹珠。”父亲说完把刚才把玩那一颗网球大弹珠拿了起来,然后往弹珠盒里一扔。
“你能找到他吗?”父亲重复了刚才的动作,然后继续问我。我点了点头。
“他是你最喜欢的弹珠,因为他很大,很亮,很美。他有别的弹珠所没有的魅力。”父亲缓缓说。突然我脑中一亮,原来如此。
父亲轻笑一声,满意的点了点头。
“想要做到跟一颗大弹珠一样被人一眼就认出他的魅力,那就需要努力,你会有机会的,你的学习成绩不差,如果能认真听课,老师会注意到你的。”父亲说完,便留下我一人在房间里思索。
“阿平,你怎么了?”老师看见我发呆,担心的问了一声。我突然回过神来,盯题:“因为SinA所对的角……所以他们是等边三角形。”我说完后,班里的同学都惊呆了,因为老师还没有教过些证明题,而我是在父亲的指导下才会了一点,同学们眼中看我的的眼光都好像在看怪物一般。
“很好阿平,你很聪明,没错同学们,阿平所说的答案虽然跟老师的证明不太一样,但是也能证明出这一道题目。大家给阿平一个鼓励。”说完老师便第一个拍起掌来,接一大群同学也蚊跟牛尾的拍起掌来。我心里突然充满了自信与自豪感。
父亲对我的教育我一直念念不忘,事隔三秋却还清楚的印刻在我的脑海里,这是父亲教会我的,一个人不会一直默默无闻,除非是自愿的。
篇5:叶圣陶杯优秀作文欣赏
清凉的风挽去了夏,夏天不带一丝眷恋的走了,只剩下清冷的秋。
在秋天与夏天的交换季里,夏天还残留属于它的气息。天气依旧热。
日光下,仿佛一切都温暖了起来。那一抹清新的绿色,也被它包裹。通过树叶在阳光下绿的透明的幻影,我看到了最纯正的绿色。阳光直穿过叶与叶之间的缝隙,唯美又刺眼。
学习的日子依旧厌倦。唯一值得我好奇的,就是在学校的栏杆旁那个孤独的背影。
那是一位老爷爷。原本挺直的背早已被岁月摧残的只能弯曲,鬓间出现了几缕银丝,额头上的皱纹被时间挤压的越加明显,在那慈祥的面容中仍旧残留年轻时的意气风发。他穿的衣服很破,就是那种洗的发白的蓝色外套,里边只穿了一件白色背心,裤子呢,是军绿色的,松松垮垮,有些黑黑的。手里拿一根棍子,上面插满了糖葫芦,还细心的用塑料袋包好。
他经常望我们笑,是一位很慈祥的爷爷。但是有时候我觉得他是落寞的。
没多少人买糖葫芦,老爷爷的生意也不好,通常都很寡淡。现在的大人都不让孩子吃这些东西了,就算是有些孩子想吃也不给。我从老爷爷那落寞的背影中,可以看到浓浓的忧伤。
我实在受不了这种忧伤,不敢直视他的眼睛。糖葫芦我吃过,但是这些小商贩卖的东西,我爸爸妈妈也不能给我买,因为他们担心这种食品是对我不好的。我也只能无奈的接受了这个安排。尽管我每次看到的,都是那一张熟悉而慈祥的面孔。
我见过这个爷爷很多次了。每次都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时间。
三年级的时候,我见到有一些嘴馋的同学经常带钱来学校跑到栏杆那儿伸出手去买东西。那个爷爷呢,则是颤抖双手数钱,然后拿来一根糖葫芦递给同学。同学满心欢喜的露出笑容,老爷爷也美滋滋的。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我曾好奇想去买这个糖葫芦,但是最后还是没买,是因为爸爸妈妈。我记得老爷爷那些许失落的神情。
现在过去了这么久,那个爷爷依旧在卖糖葫芦。依旧在到处流浪。
我看到他走到学校旁公立幼儿园的门口,孤独的背影站立在那儿,等待人来买。可是车来车往,人来人往,从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位老爷爷。他的糖葫芦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刺眼。那通透的红,在我眼里,也格外刺目。
卖糖葫芦收入微薄,没什么钱可赚的。就像老爷爷那破旧的衣服,已经洗了无数遍了,可是还是舍不得买新的衣服。
我看不出老爷爷有什么苦衷,也不曾想过。因为我和老爷爷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无法去了解他的苦衷里面包含多少无可奈何与忧伤,我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孩子。
我也曾想过去了解老爷爷的情况,可是每当迈出步子的时候,望他那清冷孤独的背影,我又踌躇了。
好像我们之间有一道墙,我捅破了,怕刺伤对面的人,我不捅破,又怕对面的人离开。我和老爷爷之间的距离好像渐行渐远,好像我们就是一条不同的平行线,是永远不可能相交的,我只能远远地望,束手无策的望,却又不能帮忙……
篇6:创新杯作文大赛
创新杯作文大赛
我为蜀都狂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筑一方城,创新杯作文大赛。你是否和我一样狂热于那“当年走马锦城西,曾为梅花醉似泥”的锦官城?
——题记
“狂”字,犭部,所谓狂,即任情地做事,不用理智约束感情。用键盘在“为”和“狂”之间敲上“蜀都”二字时,稍稍有些许停滞——真的对蜀都有着如此的狂热执迷吗?却忽然、阳台上潜入的穿堂风偷来楼下几家茶铺热闹的吆喝,送来满室夹杂着夏日香气的断续的叫好声,嘴角的弧度便上扬开来——对锦城的感情,怎么值不起一个“狂”字?而蓉城那满室墨香的草堂,那紧扣着诸葛丞相的武侯祠又如何当不起堪堪狂字?“成都是府。成都是天府。天府的人好安逸。”易中天教授在《读城记》一书中,成都府一栏的开篇,便是这骈散有致的三句话。恰也是这短短三排字,便勾勒出了我心中最美的地方。 好,你又要问我了——成都哪里安逸?哪里让你如此狂爱不已?那我也不能随便用几个形容词敷衍你,我敷衍不起,更不愿敷衍。那就只好长话长说,一一为你道来。
我为蜀都狂,狂的不是它“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那外在的区区名号。为我所狂的,是我生在成都,长在成都,感受到的深切的文化关怀。 而说到天府文化,不得不提起的,便是茶。不,说茶还不大准确,细化一些,说白了,应是茶馆,是茶铺。
—、狂热之——我把童年泡在了茶里。记忆里的六七岁,不爱“红妆”,却总喜欢随着爷爷去“泡”茶馆。所以为“泡”,是在于热腾腾的茶水永远满杯,袅袅的雾气旋转着升起在各式各样的茶铺里,伴着人们大清早便开始的议论抬杠,消散——聚拢——消散。那时整天坐在茶馆,也并不喜欢疯来疯去,而是喜欢静静坐在爷爷腿上,听他和其他一干爷爷叔叔辈儿的人大侃龙门阵。他们不讲东家长李家短,他们只会天南地北指点江山,逸闻趣事挨个儿点一通,最爱的是偶尔有个好话题的,大家便开始滔滔不绝,或英雄所见略同而会心一笑。 自己又特别迷恋司马相如写的赋,便又觉得个个侃爷都是作赋高手。而自然——龙门阵,便是我们成都人的“赋”。越这样觉得,爱去茶铺的次数便就越多,渐渐成痴,养成了每日必去的好习惯。 现在想来,当时是怎样一种享受啊!一群文化人,本地的、外地的,聚在老街深处,扎堆在茶铺子里,话题温馨,言语亲和,和每天高达12万人大的茶客一起,组成一支不折不扣的十万大军,分享心得,等到夕阳落山,再等到夕阳无山可落,终于才恋恋不舍地回家。我想除了成都府,无地敢出其二。诚然,那段泡在茶里的时光,便就是自己遥远的童年时代,少了橡皮筋少了毽子,却多了一份文化积淀,初中作文《创新杯作文大赛》。让我能早早体会到了成都这方水土上的语言,原来就恰似踢球好手,把话语颠来倒去,反复品味,形成一支味蕾上的舞蹈,耍出千万般花样。
二、古迹之所以为我心中古迹。后来稍稍大了些,就爱趁着假期去看那些名胜古迹。哪怕摸摸那里一块砖,一片瓦,也会高兴好半天。那时我还不知道,原来踏足过锦官这片土地的文人雅士大有人在,不止只是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还有李白、三苏、黄庭坚、李商隐……他们都让这片大地因历史的沉淀愈加厚重,又因岁月的磨洗愈见辉光。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踏进武侯祠,厚重的历史气息便能把自己像作茧一般,紧紧缚祝你不会感到窒息,只是会异常沉重,异常小心,生怕一个大声,而打破了沉寂以外的未知名的感觉。而我就偏爱沿着低矮的墙壁,以背贴墙,顺着墙根,双手触着青石砖头,一步一步地闭眼前移。指尖的微凉似乎可以真实地传递到心尖,把因泛起历史而躁动热血的心冷却稍许。是的,或许是因为生长于天府,或许不是,我最爱的诗人便是那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杜甫,当然,出身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三国当中自也是偏爱诸葛三分。
三、串串香串起的人生百味。我爱成都的小吃,并不全为一时食欲,在于你能吃到的,是一种家的感觉。大街小巷,路边摊的叫卖声声声入耳,就像是家里人唤你无二。串串香麻辣的味道在味蕾上久久挥散不去,促使你张开全身的毛孔呼吸。偶尔芙蓉的香气传来,重重一吸,舒适许多,却还舍不得那股味道散去,便又开始新一轮奋战。最爱和玩伴一起到锦里去走街串巷,从街头吃到结尾。知道瞅见各家已灯火黄昏,才马不停蹄赶回家,享受家中家常美味。有人总质疑质疑质疑,说什么成都怎么就成了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不是还有句俗语叫“要拴住男人的心,先拴住男人的胃吗?”你的品尝时能感到食物以外的温暖,怎么能不感到留恋,不感到不舍?不同国籍不同种族的人来到成都,看见他们吃到麻辣串时那一瞬的糗态,直教人捧腹,又直教人心疼。 大家如此不同,相隔千山万水,或许你家庭美满,或许你才从公司离职,你或许高居庙堂,你或许默默无闻。可是却在一根串串香上有了近乎神似的表情和动作。你不能不喟叹大千世界的神奇,不得不想起原来人生百味,也可以如此简单。
刘永在《一寸金·成都》中曾经这样赞过成都:——井络天开,剑岭云横控西夏。地胜异,锦里风流,蚕市繁华,簇簇歌台舞榭。雅俗多游赏,轻裘俊,靓妆艳冶。当春昼,摸石江边,浣花溪畔景如画。的的确确,成都美,成都好巴适,成都夏无酷暑,冬不严寒,成都人和善。可是倘使你不如我般生长在这片安宁祥和的土地上了,你变难以体味我心中那份痴狂。我一直耿耿于怀于“乐不思蜀”,实在理解不了怎会有人乐不思蜀?至少我仅仅呆在这里,都止不住反复咀嚼这里的每一种风味每一个表情。何况我们,大有可能在两年后各奔东西,到另外的城市开拓自己全新的人生,去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那个时候,成都的夕阳,便再也不会每天照红自己的脸,记忆里的小桥流水人家又会不会变成高楼大厦?但我始终喻之于怀,我不会忘记这里的每一个符号。
除却茶铺美食,除却名胜古迹,这里还有太多的我的心之所向。这里的麻将的碰撞声,这里银杏树叶做成的书签,这里的太阳神鸟……孰敢或忘? 二十里中香不断,青羊宫到浣花溪。那是属于自己的土地,那是梦想开始的地方。不是单单一个“狂”字就能解释得清的。古人有句话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想,大概就是如此了吧。
篇7:创新杯作文大赛
创新杯作文大赛
创新杯作文大赛
我为蜀都狂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筑一方城,创新杯作文大赛。你是否和我一样狂热于那“当年走马锦城西,曾为梅花醉似泥”的锦官城?
——题记
“狂”字,犭部,所谓狂,即任情地做事,不用理智约束感情。用键盘在“为”和“狂”之间敲上“蜀都”二字时,稍稍有些许停滞——真的对蜀都有着如此的狂热执迷吗?却忽然、阳台上潜入的穿堂风偷来楼下几家茶铺热闹的吆喝,送来满室夹杂着夏日香气的断续的叫好声,嘴角的弧度便上扬开来——对锦城的感情,怎么值不起一个“狂”字?而蓉城那满室墨香的草堂,那紧扣着诸葛丞相的武侯祠又如何当不起堪堪狂字?“成都是府。成都是天府。天府的人好安逸。”易中天教授在《读城记》一书中,成都府一栏的开篇,便是这骈散有致的三句话。恰也是这短短三排字,便勾勒出了我心中最美的地方。 好,你又要问我了——成都哪里安逸?哪里让你如此狂爱不已?那我也不能随便用几个形容词敷衍你,我敷衍不起,更不愿敷衍。那就只好长话长说,一一为你道来。
我为蜀都狂,狂的不是它“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那外在的区区名号。为我所狂的,是我生在成都,长在成都,感受到的深切的文化关怀。 而说到天府文化,不得不提起的,便是茶。不,说茶还不大准确,细化一些,说白了,应是茶馆,是茶铺。
—、狂热之——我把童年泡在了茶里。记忆里的六七岁,不爱“红妆”,却总喜欢随着爷爷去“泡”茶馆。所以为“泡”,是在于热腾腾的茶水永远满杯,袅袅的雾气旋转着升起在各式各样的茶铺里,伴着人们大清早便开始的议论抬杠,消散——聚拢——消散。那时整天坐在茶馆,也并不喜欢疯来疯去,而是喜欢静静坐在爷爷腿上,听他和其他一干爷爷叔叔辈儿的人大侃龙门阵。他们不讲东家长李家短,他们只会天南地北指点江山,逸闻趣事挨个儿点一通,最爱的是偶尔有个好话题的,大家便开始滔滔不绝,或英雄所见略同而会心一笑。 自己又特别迷恋司马相如写的赋,便又觉得个个侃爷都是作赋高手。而自然——龙门阵,便是我们成都人的“赋”。越这样觉得,爱去茶铺的次数便就越多,渐渐成痴,养成了每日必去的好习惯。 现在想来,当时是怎样一种享受啊!一群文化人,本地的、外地的,聚在老街深处,扎堆在茶铺子里,话题温馨,言语亲和,和每天高达12万人大的茶客一起,组成一支不折不扣的十万大军,分享心得,等到夕阳落山,再等到夕阳无山可落,终于才恋恋不舍地回家。我想除了成都府,无地敢出其二。诚然,那段泡在茶里的时光,便就是自己遥远的童年时代,少了橡皮筋少了毽子,却多了一份文化积淀,初中作文《创新杯作文大赛》。让我能早早体会到了成都这方水土上的语言,原来就恰似踢球好手,把话语颠来倒去,反复品味,形成一支味蕾上的舞蹈,耍出千万般花样。
二、古迹之所以为我心中古迹。后来稍稍大了些,就爱趁着假期去看那些名胜古迹。哪怕摸摸那里一块砖,一片瓦,也会高兴好半天。那时我还不知道,原来踏足过锦官这片土地的文人雅士大有人在,不止只是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还有李白、三苏、黄庭坚、李商隐……他们都让这片大地因历史的沉淀愈加厚重,又因岁月的磨洗愈见辉光。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踏进武侯祠,厚重的历史气息便能把自己像作茧一般,紧紧缚祝你不会感到窒息,只是会异常沉重,异常小心,生怕一个大声,而打破了沉寂以外的未知名的感觉。而我就偏爱沿着低矮的墙壁,以背贴墙,顺着墙根,双手触着青石砖头,一步一步地闭眼前移。指尖的微凉似乎可以真实地传递到心尖,把因泛起历史而躁动热血的心冷却稍许。是的,或许是因为生长于天府,或许不是,我最爱的诗人便是那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杜甫,当然,出身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三国当中自也是偏爱诸葛三分。
三、串串香串起的人生百味。我爱成都的小吃,并不全为一时食欲,在于你能吃到的,是一种家的感觉。大街小巷,路边摊的叫卖声声声入耳,就像是家里人唤你无二。串串香麻辣的味道在味蕾上久久挥散不去,促使你张开全身的毛孔呼吸。偶尔芙蓉的香气传来,重重一吸,舒适许多,却还舍不得那股味道散去,便又开始新一轮奋战。最爱和玩伴一起到锦里去走街串巷,从街头吃到结尾。知道瞅见各家已灯火黄昏,才马不停蹄赶回家,享受家中家常美味。有人总质疑质疑质疑,说什么成都怎么就成了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不是还有句俗语叫“要拴住男人的心,先拴住男人的胃吗?”你的`品尝时能感到食物以外的温暖,怎么能不感到留恋,不感到不舍?不同国籍不同种族的人来到成都,看见他们吃到麻辣串时那一瞬的糗态,直教人捧腹,又直教人心疼。 大家如此不同,相隔千山万水,或许你家庭美满,或许你才从公司离职,你或许高居庙堂,你或许默默无闻。可是却在一根串串香上有了近乎神似的表情和动作。你不能不喟叹大千世界的神奇,不得不想起原来人生百味,也可以如此简单。
刘永在《一寸金·成都》中曾经这样赞过成都:——井络天开,剑岭云横控西夏。地胜异,锦里风流,蚕市繁华,簇簇歌台舞榭。雅俗多游赏,轻裘俊,靓妆艳冶。当春昼,摸石江边,浣花溪畔景如画。的的确确,成都美,成都好巴适,成都夏无酷暑,冬不严寒,成都人和善。可是倘使你不如我般生长在这片安宁祥和的土地上了16年,你变难以体味我心中那份痴狂。我一直耿耿于怀于“乐不思蜀”,实在理解不了怎会有人乐不思蜀?至少我仅仅呆在这里,都止不住反复咀嚼这里的每一种风味每一个表情。何况我们,大有可能在两年后各奔东西,到另外的城市开拓自己全新的人生,去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那个时候,成都的夕阳,便再也不会每天照红自己的脸,记忆里的小桥流水人家又会不会变成高楼大厦?但我始终喻之于怀,我不会忘记这里的每一个符号。
除却茶铺美食,除却名胜古迹,这里还有太多的我的心之所向。这里的麻将的碰撞声,这里银杏树叶做成的书签,这里的太阳神鸟……孰敢或忘? 二十里中香不断,青羊宫到浣花溪。那是属于自己的土地,那是梦想开始的地方。不是单单一个“狂”字就能解释得清的。古人有句话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想,大概就是如此了吧。
篇8:作文 “森林杯”诗歌大赛
作文 “森林杯”诗歌大赛
一天,小鹿、小熊起了一个大早,去参加“森林杯”诗歌大赛。
山坡上,选手都已入座,主持人开始报规则:“请各位选手现场创作一首与‘森林环保’有关的诗,前6名可刊登在《森林报》上,若发现抄袭本文作废。预备――开始写!”
有人已经飞速地写起来,有人还在沉思,“紧急补充,紧急补充,比赛限时为30分钟,每篇诗限字50-150字!”
“唰唰唰!”蚕吃桑叶似的声音越来越大,选手们全部头不抬,眼不斜地写着。
“丁零零。”“时间到!”“唰唰唰!”的声音夏然而止,4位考官大象、老虎、犀牛、狮子开始收卷,“哇!快看这篇文章!犀牛惊叫起来,快看这篇诗歌!”大家都围拢来,犀牛主持人般的声音立刻在森林中回响了起来:
森林,大自然为您效劳
作者小鹿
森林,
大自然为您效劳
潺潺的河水
流过您身旁,
滋润您,
为您解渴。
高大的山儿
托着您,
为您的美景
锦上添花。
可爱的鸟儿,
飞过您的头颅,
为您带来,
美妙的音乐
不用谢,
亲爱的森林
因为,
我们愿意!
“多好的文章啊!”
“她一定是冠军喽!”
“要不然就登这篇了!”《森林报》主编长颈鹿推了推眼睛。“其他的与她相比逊色多了!”
“各位选手,很抱歉,因为小鹿选手与大家实力相差太大,所以评委决定,只在《森林报》上刊登小鹿的`作品。”台下没有叹息声,只有祝贺声。
小鹿登上了最高领奖台,她高兴极了,高高仰起她美丽的头颅!在她母亲的怀抱――大森林里环视一周!款款深情地说:“谢谢大家,更要谢谢我们的森林妈妈!值此母亲节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来爱戴我们的妈妈,不要让她再受伤害!”
顿时,森林里响起雷鸣般掌声……
浙江绍兴行知小学三年级:王曦元
篇9: 家庭杯陀螺大赛作文
家庭杯陀螺大赛作文
现在是北京时间20xx年1月29日14点30分,我家举行‘家庭杯’陀螺大赛!
虽然,妈妈和爸爸都不会玩,我只好让他们现学现卖了,爸爸十分不情愿,主动放弃。
妈妈很快就学会了,并且玩得有模有样,就这样,我们开始了热身赛。1号选手:我;2号选手:妈妈。1号选手使用的是80克的激光战甲,2号选手使用的是185克的赤焰神鸟。
开始比赛,双方都发出陀螺。刚开始,双方都是气势汹汹,都互不相让,恰似两只猛虎在交战。突然,双方相撞,毕竟重量相差悬殊,激光战甲一下子就飞了出去。热身赛的`胜利者是2号选手。
下面直接进行决赛,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我信心十足,心里想:这冠军肯定非我莫属了,妈妈肯定斗不过我。
第一场开始,没想到我没发射好,一头乱撞,妈妈轻而易举地胜了我,妈妈高兴地说:“哈哈!你输了!我赢了!”我不服气地说:“这只是失误。”
第二场开始,我采用打持久战,妈妈的太重了,果然转不快,和我怎么也比不上,过了两三分钟,妈妈的陀螺停止了转动,我高兴极了:“我赢了!”
第三场开始,这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一场。两位选手各就各位,发射!这场比赛异常激烈,双方相撞数次,我紧张极了;再这么下去,输的必定是我。一定要赢,只听“乒”的一声,我的陀螺被打飞了,妈妈竟然赢了我。
妈妈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竟然胜过了我,我把我亲自做的“陀螺”奖杯颁给了妈妈。“家庭杯”陀螺大赛就这样圆满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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