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盲孩与弃狗》的读后感((精选26篇))由网友“低脂海河牛奶”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优秀作文:《盲孩与弃狗》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盲孩与弃狗读后感
这几日,我读了一本《盲孩与弃狗》的书,它是一本十分感人的书。书的大概内容是:一只丑陋的叫“迪克”的弃狗和一个父母离异且双目失明的孩子“阿炯”不期而遇。从此,“阿炯”和“迪克”相依为命。“迪克”为了保护主人,杀死了它的妻子。“阿炯”得了病,却没有钱看病,“迪克”为了多挣钱就去当活靶子,差点被人打死了。幸好“阿炯”有个师傅教给了他拉二胡的方法,还送给他一个二胡。“阿炯”就在街上卖艺,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因为生活上的不幸,“阿炯”只能去昆明找他的妈妈。在历经千辛万苦之后,“阿炯”找到了妈妈,可他的妈妈已经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阿炯”和“迪克”走了,他们去了一个叫太阳的故乡……
我不愿意看到书中的悲惨结局,我多么希望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阿炯”和“迪克”走向太阳之乡时,有许多好心人收留了他们,医生治好了“阿炯”的眼睛,“迪克”和另一只让它心仪的母狗组成了家庭,生下了许多小狗。“阿炯”被评为二胡高手,他和“迪克”还有那些好心人们一起走向了美好的生活。
此时,我真的要告别这本书了。我努力地回味着书中的一切,我真的希望“你们一切都好,一切都好”。最后我想告诉阿炯;“上苍让你们在一起,你们要珍惜,要互帮互助,度过难关,希望一切都好”。
读完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因为我有一个幸福的家,有爸爸妈妈的关心疼爱,但可怜的“阿炯”就没有这些。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呀!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的学习。我们还应该知足常乐,用自己的力量更多的回报社会。
篇2:《盲孩与弃狗》读后感600字
有些人会说单单一个狗有什么用?它们只能当看门狗、猎狗使!我讨厌这种说法,因为这狗是无辜的!现在的狗,能够帮助警察叔叔差毒品呢!在字典中狗居然有着另外一种解释:~腿子。~仗人势。~尾续貂(喻拿粗劣的东西接到美好的东西后面,很不相称,常指文章)。这些组的词?对狗有一种什么样的侵犯?
我在学校的图书管里偶然借到了一本书,当时,我只是随便的翻了翻,并没有在意里面的内容,回到了家中,细细的阅读,是我的眼眶中有了感动的泪水,这是我第一次为一只狗而哭!
这本书的'名字叫:《盲孩与弃狗》。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一眼就看到了那上面的插图,妈呀,这狗,怎么这么出奇的丑,一双斜巴眼,塌鼻梁,天生一张有豁口的歪嘴,露着参差不齐的牙齿,一身乱糟糟无光泽的狗毛,又细又短光溜溜的尾巴如同老鼠似的。谁都看不出来,它是血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狗!
它被主人赶出了家,从此,它就在森林里生活,它一心想要找一位主人,可是,无论它是多么的努力,付出了多少,依然没有人相信它,人,都是以貌取人,从不了解别人的内心!
有一天,它遇到了主人公:阿炯,阿炯是一位盲孩,你这条弃狗从此有了一位小主人。
你为它失去自己的妻子、与他穿越死林、你还救过他的性命,为了他能治好病,你愿意把自己当人家练拳的靶子,你叫迪克,我记得,你在红雷剧院中,听到了观众喊你的名字,可回答却不是你,而是另外一只狗时,你生气了,你是无可替代的,只有你,只有是你的主人同甘共苦过的,自己的名字无人替换,两人之间的情感无人可替换,在故事中,只有你和你的主人才知道这个道理……
狗,你是一条猎狗,你是血统高贵、性情勇猛的猎狗!不管你的外表怎样,你依然是我们人类的好伙伴、好助手、好朋友!
编辑推荐:
更多读后感范文进入读后感大全:duhougan/
篇3:优秀作文:《盲孩与弃狗》的读后感
有些人会说单单一个狗有什么用?它们只能当看门狗、猎狗使!我讨厌这种说法,因为这狗是无辜的!现在的狗,能够帮助警察叔叔差毒品呢!在字典中狗居然有着另外一种解释:~腿子。~仗人势。~尾续貂(喻拿粗劣的东西接到美好的东西后面,很不相称,常指文章)。这些组的词?对狗有一种什么样的侵犯?
我在学校的图书管里偶然借到了一本书,当时,我只是随便的翻了翻,并没有在意里面的内容,回到了家中,细细的阅读,是我的眼眶中有了感动的泪水,这是我第一次为一只狗而哭!
这本书的名字叫:《盲孩与弃狗》。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一眼就看到了那上面的插图,妈呀,这狗,怎么这么出奇的丑,一双斜巴眼,塌鼻梁,天生一张有豁口的歪嘴,露着参差不齐的牙齿,一身乱糟糟无光泽的`狗毛,又细又短光溜溜的尾巴如同老鼠似的。谁都看不出来,它是血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狗!
它被主人赶出了家,从此,它就在森林里生活,它一心想要找一位主人,可是,无论它是多么的努力,付出了多少,依然没有人相信它,人,都是以貌取人,从不了解别人的内心!
有一天,它遇到了主人公:阿炯,阿炯是一位盲孩,你这条弃狗从此有了一位小主人。
你为它失去自己的妻子、与他穿越死林、你还救过他的性命,为了他能治好病,你愿意把自己当人家练拳的靶子,你叫迪克,我记得,你在红雷剧院中,听到了观众喊你的名字,可回答却不是你,而是另外一只狗时,你生气了,你是无可替代的,只有你,只有是你的主人同甘共苦过的,自己的名字无人替换,两人之间的情感无人可替换,在故事中,只有你和你的主人才知道这个道理……
狗,你是一条猎狗,你是血统高贵、性情勇猛的猎狗!不管你的外表怎样,你依然是我们人类的好伙伴、好助手、好朋友!
篇4:狗与猪优秀作文
狗与猪优秀作文
寂静的晚上,狗像往常一样走向了厕所,它没有办法,它太饿了,狗与猪。
猪像往常一样,吃饱了在睡觉呢。但今夜它没有睡熟,因为下雨了。
狗舔食的声音把猪吵醒了。猪翻了翻身子,扇了扇耳朵,动了动他那肥胖的下颚,说道:“狗改不了吃屎。”
狗依旧在吃着,它不想顾及别的太多,猪也没有再多嘴,因为它懒得说。
突然,狗狂叫起来,往外面奔去。猪被吓了一跳,歪起了脑袋,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村外,有一辆摩托车经过,狗仔细的`审视着那辆摩托车,追近看了一下。摩托车加速驶离,很快模糊在夜色里。
狗也回来了。这时猪嘟囔道:“有事没事就喜欢瞎叫,不吓着人家骑摩托车的,也不怕吓着小主人。”狗说:“主人不会怪我的,这是我的使命。”
“什么狗屁使命,那都是不现实的。兄弟,现实点吧。你看我整天啥事不干,照样吃饱喝足。你白天看家,晚上守夜,吃了上顿愁下顿。主人高兴了,摸摸你的头,不高兴了就踹你一脚。你整天为他卖命,值得吗?”
狗没有再理猪,因为在他眼里猪已不值得自己在意,猪太渺小了。
时间过得真快,又该过年了。这天早上猪起得很早,因为昨天晚上主人没有喂它。它在圈里转哪,转哪,叫呀,叫呀。转到太阳升起,叫到喜鹊上梢,可主人还是没有来喂它。只听见主人与一个人在说话。
“今年收成不错,打算过个大年,中学生作文《狗与猪》。”
“就是,日子越过越好了,是该享福了,过年就该这样。你跟郑屠说好了吗?”
“说了,他一会就来。”
又过了一会,一个穿着黑衣的人过来了。这时狗也叫了起来,听见主人吆喝就不叫了。那人先和主人说笑了几句,便一同来到猪圈。那人拍拍猪屁股说:“这畜牲叫你喂得真肥,准让你今年过得流油。”说完哈哈大笑起来,同行的人也笑起来。
“别的都准备好了吧?”
“好啦,水烧烫了,小车也找着了,这是绳子。”
“那咱们开始吧!”
“开始吧!”
那人利索地抓住了猪的后腿,拴上了绳子。主人打开了圈门,一个人推着独轮车过来了。郑屠拿了根小棍在猪的屁股上打了一下,想把它撵出猪圈。猪看到这阵势,吓坏了,一个劲乱跑,净往角落里跑。但终究还怕郑屠的棍子,很快被赶出猪圈。这时几个人便围了过来,个个都是壮汉。这下把猪吓得赶紧往回跑,但圈门已经关注了,而且绳子越拉越紧,它渐渐感到危机的到来。这时又是一惊,另一条后腿又被人抓住了。它不住地弹着后腿,但不大工夫两条前腿也被人抓住了,只觉得像飘起来一样。片刻,又重重地落到了小车上,疼得猪大叫起来。但身上早被绳子缠住了,缠得他动弹不得。
此时,一道白光闪过,只觉脖子一凉,便疼了起来,猪疼得大声嗥叫,但是渐渐的,它的脑袋轻飘飘的,昏了,也不觉得疼了,也动不了了,它死了。
狗跑了过来,舔了舔地上的血渍,又使劲地舔了起来。很久没有尝到这个味了,舔着舔着,它想起了从前。那时它还在草原上流浪,整日饥饿,后来主人收留了它,在它非常饥饿的时候帮助了它。于是从那一刻起,它便确定了自己的使命,永远忠于他,不论寒冷、饥饿、炎热……
篇5:狼与狗的优秀作文
有一天,一只狼和一只狗约定好要到森林公园里玩,他们说好是早上八点半,狗早上八点就到了,可是狼才早上九点才到了,等的狗都不耐烦了。
还有一次,狗请狼到他做客,不光有了一人,还有老虎,狮子,大象,野猪,老鹰等很多客人,他梦约定中午十二点来,可是狼下午三点钟来,可是他一来菜都吃完了,所有的人都走了,只剩下狗一个人了在家里睡觉,狼把狗叫醒说,问道人都去哪了,狗说,人家为了等你,等的都不耐烦了,人家早就回去,那你们也可以有耐心等等我呀,在等饭菜早就凉的不能吃了他们狼就吵了起来,狼说,那你怎么不看电视等我呀,狗说,电视也么什么好看的,那你们可以玩电脑呀,狗说,电脑我已经玩腻了,狼又说,那你还可以出去逛街,狗说,街道上没什么意思,那你可以看书呀,狗说说我早就看够了,那你还可散步呀,散步有啥意思,他们两吵得是很厉害的,简直就是龙争虎斗。
还有一次,森林举办了美食大会,看谁做得更美味给好吃,要求是两个人参加是星期六的早上九点,狗和狼也参加了,星期六到了,狗到了现场,可是狼没有到,到比赛时间剩一分钟了,可是狼还没有到,最后狗取消了比赛资格,等够遇见狼的时候,他们就打闹起来了。
篇6:狼与狗的优秀作文
我在原始森林遇见了一只狗。准确一点,是一只像极了狼的狗。它懂得怎么隐藏,远远的看见我便躲了起来。
对于它我很惊讶。它不会对我“撒娇”,更不会摇它那总是竖着的尾巴——它的尾巴硬邦邦的藏在身后,尾尖朝地。甚至连叫声也没有。它看我的眼神也是冲满敌意的,仿佛我就是它的猎物。我向前走了几步,准备用狗粮诱惑它。它却只在原地打转,见我走动便发出低低的“呜呜”声,像有什么东西卡在它的喉咙里。我知道它在警告,不准我再走近。
狗粮似乎诱惑住了它。这只像极了狼的狗终于移动了它的脚,但最终我还是失败了——它只是闻了闻狗粮,并没有要吃它的意思。我想起了我还有一根火腿肠。“它能诱惑住它吗?”我翻着背包,疑惑的想。
它跳开了。那只像极了狼的狗以极快的速度跳开了!我还没来得及拿出火腿肠,它就用犀利的.眼神警惕的望着我。我拿着火腿肠又向前走了几步,它终于叫出了声。却是充满敌意和愤怒的 !
这只像极了狼的狗呲着牙,弓着背发出声势凶猛的警告。看他的样子似乎随时都想扑过来!尖利的牙齿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惨白的光。
它还是一只狗吗?
不是。
于是我走开了,离开了这只像极了狼的狗。
我在繁华的城市遇见了一只狼。准确一点,是一只像极了狗的狼。它懂得怎样“撒娇”,远远的看见你就跑了过来。
对于它我同样很惊讶。它不会对我发动攻击,更不会对我长嗥——它总是摇着尾巴,虽然只是低低的在地上扫来扫去,像一把小型扫帚。它看我的目光也是温柔的,甚至还微微透露着讨好的意思。特别是在我给它食物的时侯,还会欣喜的叫一声。
它不会撕咬。因为它不懂撕咬,也不知道什么是撕咬。通常都是主人把煮好的肉食放在碗里给它吃,有时会加一些饭和菜。狼一般不会吃人吃的东西。可这只狼,生活在繁华城市的,像极了狗的狼会认为是主人在给它的食物加量。
看到熟悉的人,它会向你撒娇讨吃的。看到不熟悉的人,它也是温柔的目送他(她)走远。它总是趴在地上,没有人时便把脑袋放在前肢上,死死的盯着厨房。在阳光的照耀下,它的目光温柔而善良。
它还是一只狼吗?
不是。
于是我又走开了,离开了这只像极了狗的狼。
篇7:狼与狗的优秀作文
狼,陆地中的强者,草原上的霸主。狼之所以成为狼,是因为它一生下来就强烈的意识到“我要吃肉”,并且倾尽全力去吃肉,放开肚皮去吃肉,从而磨砺了锋利的狼牙,练就了高超的生存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它们在险恶中抗争,在竞争中长大,在它们自信的眼神里永远洋溢着霸气。它们不知疲倦的跟踪、侦察和扑捉食物,它们的耐心让人类自愧不如。它们从不安于现状,永远居安思危。在这千变万化的大自然中,它们必然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正是这充满艰险的环境使它们顽强的成长、生活、战斗,体味着自己不断强大并战胜对手的喜悦。同时,它们更形成了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桀骜不驯的性格。正是如此,它们才会把尊严和自由看得和生命一样重要,它们对自由的渴望,对尊严的扞卫,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强烈的责任心,严明的纪律性、紧密的团队精神、顽强的战斗作风、不畏任何强悍对手的气质,共同铸就了它们强者的风范,在自然界几百年的生存淘汰中,狼军团始终是胜利者。它们在广袤的原野上战天斗地,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抗争,谱写出一曲曲悲壮的,震撼人心的狼军团之歌。狼军团之歌,是战斗之歌,是不屈之歌,是进去之歌,是战无不胜之歌。草原牧民称狼为“战神”,并尊狼为民族的精神“图腾”,灵魂“旗帜”。他们与狼战斗,与狼共舞,从而创造了辉煌的草原帝国,缔造了不可抹灭的草原神话。也正是这狼一般的民族将有几千年历史的泱泱华夏大国打得支离破碎,使其改朝换代,更是横扫了整个亚欧大陆,锐不可当,所向披靡。狗,人类的忠实仆人和朋友。几千年前,它们与狼是同一祖先,可狗却没有狼群那样对吃肉的渴望,所以它们苟且偷生,动摇了自己的家族信念。因为饥饿使它们归顺了人类,它们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杂食动物,除了看家,一生碌碌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已习惯了这种衣食无忧的生活,从而不思进取,也更没能接受大自然的考验,以至于其狠性丧失殆尽,没有锐利的双眼,没有锋利的钢牙,没有警觉的耳朵,更缺乏了狼那作为强者才有的风范,这使得它们不懂得团结合作,没有超强的生命力,一生都只得依靠人类的收养而生存着。它们没有了对美好物质的极力追求,对于食物更是有啥吃啥,就连那垃圾场、垃圾池里的腐肉、剩菜也是吃得津津有味。与人的几千年生活使狗更加温顺、听话了,这些便要全归功于儒家思想的优秀教导了,这更使狗们不再有自由、尊严、抗争,从此对它的主人低眉折腰、惟命是从。这也使得它们很快成了人类的宠儿,而它们祖先给它们的那宝贵的狼性呢?想必早已荡然无存了吧!
现有的便仅仅是人类给它们的那些一文不值的儒家思想,也正是这些东西剥夺了它们的狼性,紧锁了它们的心灵之窗,使它们从此软弱了,诚然没有了多少生命光辉,仅有的一点儿光环也显得那么的黯淡无光。羊,无可置疑的弱者。它们一生下来便满足于吃草,不会去尝试其余的东西,总是安于现状,而每当危险来临之时,它们总是想着要逃避,十分消极得避战。每当一只狼在追赶捕杀着一只羊时,周围的羊们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架势,仍然低着头在地上安然的啃着草。可到了狼群全体进攻时,它们便毫无章法,又无准备,更缺乏指挥的仓皇逃命。羊一生别无他求,仅仅希望自己有草吃,跑得快,但是,无论羊跑得多快,它始终是被追逐者,始终是狼捕猎的对象,始终是弱者。要成为一头狼,首先就必须树立一个“我要吃肉”的目标,目光不要太过短浅,要像狼一样有耐性,不要成为一条狗,更不要成为一只羊。要想成为一头狼,惟有在恶劣的环境下不断的磨练,才能获得狼性;惟有不断拼搏,才能获取宝贵的“肉。”成为一头狼便成为一名强者,而这强者并非是宠出来的,而是在逆境中成长,在历练中成熟,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
篇8:优秀作文:老人小孩与狗同行
优秀作文:老人小孩与狗同行
傍晚,吃完饭,撑着没事,在小区内散步。这对于我来说是个陌生的环境,仅凭着经常走过的记忆,足以让我在这空间里散散步.
也许散步的人都是比较无聊,我几乎是绕了一条巷又一条巷,每个不同颜色的档口里有各样的人,他们都是辛苦了一整天的人,有的还在边吃快餐,边核对数据,就在那盏没有家温暖的昏黄的灯光下,单身的白领啊,何处才是家的方向?那种多思的情绪浮起,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又会身在哪里呢?
走着走着,突然我的身后跟了一只白间黄的小狗,换作以前我会怕它上来突然咬我,那我该怎么办?可今晚我却没有加紧步伐,依旧慢悠悠地走,谁知狗走得比我还快,却在与我平行的位置不再加快步伐,跟我同步走起来.我有点纳闷,怎么连狗也读懂我的寂寞,陪我走起来了。没有抗拒,也没有必要抗拒,既然来了,同行又有何不妥?过了一会儿,一个老人推着一辆BB车,也跟我跟狗走到了同一条直线上了.这是一种什么心情?好象挺好玩的',我,狗、老人,婴儿车,在路灯的反照下拉了形态各异的影子,不可思议,但是至少不会是我形影孤只。
人其实从不孤独,这种在寂寞中的热闹,不属于我,却能在擦身而过的瞬间感到真实。而可怕的是处于喧嚣中却仍会感到无比寂寞,多么可怕!
在我沉思片刻间,狗与老人都不见了。一抬头,原来他们已经走到我的前头。其实,我真的不知道狗什么时候跟在我后面,可却知道它什么时候跟我走上同一直线;知道老人与小孩什么时候走上跟我同一条直线,我却不知道狗什么时候离我远去。甚至我原本以为会跟我同个方向的老人小孩也悄悄地,走到了我前面,影子也越来越远。
终于明白原来人最终也只是独立个体,路,还得自己走下去。于是,还是我一个人在昏黄的灯光下走着,走着……
篇9:《保姆狗的阴谋》读后感优秀作文
《笑猫日记》是一本讲述笑猫周围发生的故事的系列读物,很适合小朋友读。
寒假中我读了其中的一本,名叫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主要讲了保姆狗(它是一腊肠狗)和一只牧羊犬帅仔。但因为帅仔太漂亮了得到了许多爱,也招来了许多嫉妒,在他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它不知道,许多惊险事故都是因他而发生的。强烈的嫉妒心使保姆狗走上了罪恶的深渊,后来保姆狗精心策划的车祸,想害死帅仔,但是事与愿违,车子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保姆狗负了重伤,而帅仔却安然无恙。它这时才忏悔但是为时已晚。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不能因为嫉妒而丧失理智去害别人。我们要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更要相信性格决定命运。你有好的性格就有好的命运。
其实,每个人、动物头上都有一片自己的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片天空下生活,我们不能抢夺别人的天空。
篇10:《保姆狗的阴谋》读后感优秀作文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会笑,取名叫;笑猫。故事中还有很多名贵的狗狗,有性格很好的“地包天”、还有高大彪悍的 '’帅仔‘’、有酷爱打扮的‘’菲娜‘’、
还有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的‘’保姆狗老头儿‘’……当然还有‘’超淘气‘’的马小跳、‘’疯丫头‘’杜真子。保姆狗老头儿是帅仔的保姆。虽然帅仔对老头儿百般依恋,但毕竟帅仔是老头儿抚养长大的,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来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的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老头儿失宠了。
有时,嫉妒心可以让人鬼迷心窍,让人丧失理智,使人最终走上犯罪的深渊。嫉妒是一个人最可怕的缺点,是人生之大敌。曹操出于嫉妒,恼羞成怒,杀害杨修,结果留得千载骂名;李自成出于嫉妒,斩李岩而使王图霸业半途夭折……历史上的无数惨剧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让嫉妒心永远的离开我!
篇11:《保姆狗的阴谋》读后感优秀作文
我读过许多书,如:《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淘气包马小跳》……其中我最喜欢《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
穿红衣服的小姐家有两只狗,一只是腊肠犬——姆狗,一只是牧羊帅仔,保姆狗一直照顾着帅仔,帅仔却越大越漂亮,人们渐渐把对保姆狗的爱转移到了帅仔身上,保姆狗失宠了。从此,保姆狗对牧羊犬十分仇恨,想报仇。有一次,保姆狗带着帅仔去马路边散步,突然一辆客车飞奔而来。保姆狗认为时机到了,直冲马路中央,他想:如果他带着帅仔到客车的前面,他往轮胎中间一趴,帅仔就会被压死,所以他往轮胎下一趴,可驾驶员一拐弯将保姆狗压死了。他临死前说出的真相让帅仔不敢相信。是嫉妒让他的内心变成了魔鬼。
我想对腊肠犬说:“如果当初你不陷害帅仔,那么你还活着,是你的嫉妒心害了你,俗话说得好:恶有恶报。”
在学习过程中也不要嫉妒别人的成绩比你好,要学习他(她)优秀的地方,这样学习成绩才能进步,如果你嫉妒别人的话,学习成绩只会退步,在生活中也一样。
这本书告诉我:不要让嫉妒蒙蔽了你的双眼,让你的内心变成魔鬼。
篇12:《保姆狗的阴谋》读后感优秀作文
在静静的深夜,我常常会想起牧羊犬帅仔与保姆狗的故事。只是一只天真,单纯的牧羊犬与心狠手辣的保姆狗之间的故事。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在翠湖公园,我(笑猫)第一次见到了帅仔和保姆狗。他见帅仔十分顺从于保姆狗,而保母狗看帅仔的眼神中却充满了幽愤和嫉妒。因此保母狗一次又一次的想害帅仔:用加过老鼠药的饼干喂帅仔、设计车祸要碾死帅仔。但是,老天有眼,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保姆狗不幸死在了自己的陷阱之中。虽然笑猫一再安慰帅仔,但他却仍一脸茫然,始终不愿相信真相。他将保姆狗抱在怀中,哭得死去活来,一直陪伴着他,走完了再又一路。
我从这个故事中感受到保姆狗的心理已经扭曲了。满脑子只剩下对帅仔的嫉妒和愤怒:他嫉妒女主人对帅仔的厚爱。才最终使他变得残忍无比。同时我也对他的死感到十分惋惜,因为本来他是可以生活的无忧无虑的,却因为嫉妒而命丧黄泉了。我体会到在生活中,我们不能像保姆狗一样,对别人只有嫉妒,因为这样是没有好结果的。我们应该去面对,去努力争取自己所向往的东西。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蔚蓝的天空,为什么一定要得到别人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就让我们一同向着自己的天空去努力,去付出吧!
篇13:金贝贝与丑丑狗优秀作文450字
金贝贝与丑丑狗优秀作文450字
扬红缨阿姨写的《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太好看了。我一口气读完了它,我随着小女生金贝贝一块儿游戏、做值日、还和她一起做葡萄项链送给米老师,祝米老师教师节快乐。我为她快乐而高兴,我也为她掉泪而难过。其中印象最深的还是金贝贝与丑丑狗的故事。
丑丑是一条小狗,长得很丑。你看它,一只眼睛大,一只眼睛小,鼻子趿拉在下面,头上的毛乱七八糟,有的毛还遮住了眼睛。丑丑狗丑是丑,但是丑的可爱,它见了谁都会摇尾巴。可是谁都说它丑,干洗店的老板娘嫌它丑,金贝贝的妈妈也说它丑,但是金贝贝不嫌它丑。每次放学回家,金贝贝路过赶洗店,都会把她带的巧克力豆和牛肉干给丑丑吃。金贝贝还会蹲在它跟前把学校里的`事情都讲给丑丑听。金贝贝越来越喜欢丑丑,丑丑也越来越喜欢金贝贝。可是老板娘把丑丑扔了。金贝贝知道后非常伤心,急得“哇哇”大哭。一天放学,金贝贝看到了丑丑狗,金贝贝不顾它身上脏兮兮的,就把它抱了起来,“丑丑,丑丑!你到哪里去了?我快想死你了!”这一天,金贝贝对着丑丑说了好多话。从此以后,丑丑都会到学校门口等金贝贝。
多感人的故事啊!金贝贝把丑丑狗当成她的知心朋友,护着它,爱着它。在金贝贝的眼里丑丑是美的,在我的眼里金贝贝更美!
篇14:狗猫鼠小说读后感优秀作文
在收拾书桌的时候,突然看到这本《朝花夕拾》,带回来很久了,但一直没有看,今日下着小雨,在这样阴凉的天气,手捧一本书和一杯热茶,应该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鲁迅,原名周树人,生于1881年,卒于1936年,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他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尤其在韩国、日本思想文化领域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被誉为“二十世纪东亚文化地图上占最大领土的作家”。
代表作品:《呐喊》、《彷徨》、《朝花夕拾》、《野草》、《华盖集》、《中国小说史略》等。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现代文学家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指早上掉落的花,傍晚的时候捡起,比喻旧事重提。
此文集作为“回忆的记事”,多侧面地反映了作者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形象地反映了他的性格和志趣的形成经过。
前七篇反映他童年时代在绍兴的家庭和私塾中的生活情景,后三篇叙述他从家乡到南京,又到日本留学,然后回国教书的经历。
揭露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种种丑恶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反映了有抱负的青年知识分子在旧中国茫茫黑夜中,不畏艰险,寻找光明的困难历程,以及抒发了作者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 。
文集以记事为主,饱含着浓烈的抒情气息,往往又夹以议论,做到了抒情、叙事和议论融为一体,优美和谐,朴实感人。作品富有诗情画意,又不时穿插着幽默和讽喻;形象生动,格调明朗,有强烈的感染力 。
在《狗、猫、鼠》当中,写了作者仇猫的原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在《狗.猫.鼠》中,鲁迅先生清算了他仇猫的缘由:
一是猫对于自己抓捕到的猎物,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一-番之后,直至玩厌了,才肯吃下去。二是猫与狮虎同族,却一副媚态。三是猫吃了鲁迅先生小时候最爱的小鼠,虽然是个误会,但这可厌的猫确实在日后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虽看上去是鲁迅先生对猫恶行的控诉,但却别有深意。鲁迅先生的文章带有一定的批判色彩,其实他借用猫的形象来讽刺当时社会之中,那些恃强凌弱、仗势欺人的暴虐者。
猫在玩弄猎物这一点上,确实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折磨弱者的坏习惯相同。
当时的中国,与典型的弱肉强食一般无二,有些人认为自己拥有“强大”的力量,便去抓住另一类“弱小”者的错误与缺点不放。
如猫般折磨他们,这种坏习惯竟逐渐成为当时的社会风气!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这些都毫不留情地揭露出来,更表现了他对弱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先生仇猫,也与它们一副媚态有关。那些封建社会中的所谓“绅士”们带给鲁迅先生厌恶,而他们的种种丑态,竟与猫的天生媚态出奇相似。
文章之中多次的批判讽刺,令我对鲁迅先生在那样一种情势下,这样一种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批判精神深深折服。
在我阅读《狗.猫.鼠》这篇文章时,注意到鲁迅先生的一段文字:“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这句话着实写出了人共性的一些丑恶。
人类文明虽然进步了,人类虽然是最高等的动物,却再没有如同动物一般的是非分明。
我们总在为各种事情找着各式各样天花乱坠的理由,为了一些浮华肤浅的东西变得做作甚至虚伪,于是我们便很难看到是非对错看的明朗以及那些爱憎分明的人了。
而更可怕的在于,没有了爱憎分明,是非黑白便在某些徒有华表的东西下变得很轻很轻。这便是一种不可取的态度!
篇15:与狗有关的五年级优秀作文:忘不了你的可爱
你—一条狗—我的生日礼物,你去了哪里?我怎样才能找到你?对了,你已经走了,是到了天堂吗?
那样也好。在一年前,我第一次看到你时,你多么的小呀,那时你就是舅舅给我的生日礼物—一条狗。我多喜欢你呀!
再一次见你时,你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当时的小样了,你已经站起来了,有我那么高了,我那时就更喜欢你了,你多么完美,全身洁白,又可爱、聪明,谁不会不喜欢你呀!
我很想你带回家,我跟老妈说:“能不能”。老妈说:“能”。我开心的快要跳起来!我们很快就把你送回了属于你的家,我爸爸看到你时,也特别喜欢你。
就这样,我们每天都在一起玩耍,很开心,不过因为你得了一场病,让快乐变成了惧怕。医生说你的病很可怕,治不好。当我们知道治不了的时候,我特别伤心,老妈也伤心,就这样你离开了人世,去了天堂。
在我眼里你是完美的,是最棒的,你无人能比。我每天都在想,那时候我一直都坚信你会回来的,但现在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来,虽然你离开了人世,但我永远也忘不了你,忘不了你的可爱。
作者:五五班 李奕安
公众号:你好语文
篇16:五年级优秀叙事作文:狗与鸡的战争
五年级优秀叙事作文:狗与鸡的战争
今天中午,我亲眼目睹了一幅残忍的画面,一只狗与一只鸡之间的战争。
中午,我回家吃饭的路上,看见一只黑色的小狗从盛红米业院子里赶出了一只鸡。小黑狗看起来可爱极了,乌黑明亮的眼睛,黑色的毛发没有一点杂色,让人有种想摸摸它抱抱它的冲动。这只狗追的是一只极为温顺的大母鸡。只见这只小黑狗一直穷追不舍。母鸡吓得直叫唤,小黑狗猛地向这只鸡扑过去,逮住了这只母鸡。小黑狗立马咬住了鸡的'脖子,鸡的叫声越来越小,直至死去,小狗才松开。但它对鸡的攻击仍未停止,它慢慢地把鸡的毛拔掉。然后,它叼走了这只可怜的鸡。
我都不忍心再往下看了。这只外表很可爱、很温顺的小黑狗,内心居然这么残忍。有一位大姐姐也看见了这个场面,她半天没吭声,一直沉默着,凝视着这情景。这只狗,这只鸡,同样是动物,为什么不可以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呢?难道这就是弱肉强食?这就是动物的生存之道?
篇17:《我与地坛》读后感优秀作文
【永恒的宁静】
据说在《我与地坛》出版那年,有人曾说,“这一年有了《我与地坛》,即使没有任何其它书籍的出版,于中国文坛也是大丰收。”
当时买书时,我还看不懂这本书中的深意,现在细细品来,那句话的确不错。
史铁生的散文不同于我读过的其它女作家的文笔。龙应台于琐事中读懂了生活的真谛,自有一股脉脉温情;张晓风的散文更为细腻,有柔媚之感。惟读史铁生的文字,除了坚韧之外,比寻常男作家多一份深邃和厚重,我想应当是他正直青春时两腿截瘫,心境多次在生与死间游走的缘故罢。
他为寻找宁静来到地坛,地坛也因他而熠熠生辉。史铁生作为一个苦难的人,他想过死,想过放弃,但他最终明白,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他把死看成旅人艰难跋涉后终点的灯光,给人温暖和安慰,他像疲惫的人盼望休息一样盼望最后的沉睡,但他并不急于求死,他仍挣扎着前行,他选择做一个勇士。他继续艰难的活着,他梦想消灭残疾,消灭病痛、丑陋、愚昧和鄙陋,但又发现这样的世界寡然无味。他听凭命运的安排 ,充当起苦难的角色,他知道“是没什么道理好讲的。”他不再抱怨,他向着思考的路走去 。
思考了死亡,思考了苦难,史铁生开始思考活着。他想要索取,想要让这悲惨的命运多得到点儿什么。他说,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他终于走到了能让母亲为他骄傲的地方。
地坛似乎有着一种魔力,它接纳了那个落魄的人,那个摇着轮椅进来的青年,以它特有的悠久和博大、寂静和深邃,帮助了那个青年人找到了心灵的安宁。他走过生,走过死,走过朝阳和落日,走过生命的轮回。他有着博大而深沉的心。
史铁生在地坛永恒的安静中找到了灵魂的归属。他说,“有一条界线似的,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了清纯之气扑来,悠远浑厚。”地坛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平息汹涌的心绪,净化纷乱的灵魂。那是一个荒旷的所在,引领我们回到最初的眺望,去看那生命的固有的疑难。
史铁生凭借地坛的宁静回望写作的零度,他已在空灵澄净的心中达到最高的境界:如果无法在地坛中找到安静,不如在安静中找到地坛。灵魂不死,他说: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篇18:《我与地坛》读后感优秀作文
【感悟人生 把握幸福】
这是一本令我灵魂震撼的书……
在我脱离公立的初中母校,踏入私立的高中后,每天早起晚睡,埋首苦读。当我抬头目视远方,眼神迷离,梦想在前方仍然若隐若现,现实却已经真切地压在肩上。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找到了这本洋溢着对生命欢喜的书——《我与地坛》。
史铁生先生,是久仰大名的。早时,只是粗略地知道他是一位高位截瘫,又丧失了双亲的作家。他的作品并不多,《我与地坛》就是其中一本。
这本谈生论死的书,字里行间展示了超然与淡泊——不惧生,亦不惧死。我仿佛看到了在寂寞的地坛中,有着那么一位坐在轮椅上,饱经沧桑的人。他对着这地坛默默地诉说着自己所经历的一切。而地坛就如一位沉默的智慧老者,缓缓地说:“孩子,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是的,对于史铁生而言,生活的残酷就在于在他最年轻的时候,永远的囚禁了他的自由,不给他一点的希望。
我掩卷沉思——
听,这是信仰的声音。
《我与地坛》——这本书的封面,简简单单写着书名。翻开扉页,既无作者简介也无多余介绍,一如史铁生先生的文风,清新素雅却绝不堆砌累赘。夹着编者用心制作的书签,上面印着一句动人心魄的话: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书的封底同样也有一句话: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夜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这本书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史铁生先生以坚定的信仰支撑起的乐观、豁达与淡泊。接受残缺、接受苦难,却仍愿以更昂扬的姿态活下去。面对这喧嚷的世界,他轻轻叹息“我们走了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地坛有它的悠远,有它的浑厚,有它的深邃,它不曾喧哗亦不曾回答,它就在那里,那就是最好的回答。在千百年如一日的地坛中,没有喧嚣,没有招摇,他在这里找到了信仰,找到了生命的归属。西方一位哲人曾说过:“别走的太快,等等灵魂。”没有信仰的前行正如没有灵魂的躯体,对于我要开始的这段新的旅程,要带上的不是迷茫与慌乱,而是信仰与灵魂。
听,这是生命的律动。
有人说:“一个人可以失去点什么,但是没有了自由就什么都没了。”然而,生命却给予了史铁生博大、自由、辽阔的心灵。人的出生、成长、死亡是永恒的循环……在这世间完完整整地走一遭,等到即将面对死亡时又何需惧怕?!因为来到这世上,只有经历了欢乐与苦痛,才构成了完整的生命。死亡不会因为你的抗拒而离开,却可以将你如蝼蚁般转瞬即逝的生命,凝练成不朽与永恒。
正如庄子所言“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看淡生死荣辱,抛弃外在的桎梏,遵从自己的本心,把眼界放宽了,世界也就辽阔了,这样才能真正有一种“逍遥游”的境界。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种.种羁绊而颇感烦躁,当过一段时间后,回首凝眸,才蓦然发现,当初为之痛苦不堪的往事,其实是多么不值一提。多少人恋生惧死,其实正是不洒脱谋杀了自己的生命。“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那些生老病死、悲欢离合,都成了生命交织的背景。正如史铁生所言,夜的静谧、旷野的沉寂、繁花的开落与潮起潮落、云卷云舒,才是生命的主题。
听,这是关爱的声音。
《我与地坛》中有许多写母亲的文章,如《合欢树》、《秋天的怀念》等等。读来亲切自然,令人动容。想起我离开父母,第一次孤身到私立学校求学、住宿、生活,一切都要靠自己。经历过刻骨铭心的孤独与寂寞,再读这些文章,就不仅仅是感到动容,甚至是催我泪下了。平时,有父母相伴的日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觉得理所当然。只有失去后,才觉得自己拥有的是多么的珍贵。因为,这是人世间最真挚最无私的关爱啊!
史铁生的一句话最令我难忘——“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地坛对于他来说,已不仅仅是一座废弃的古园了,更是母亲深沉的爱。这份爱不曾被说出来,而是无声地凝结在每一道车辙中,凝结在这地坛中。读着,读着,我的眼泪簌簌而下。
《我与地坛》并不随史铁生先生的离去而褪色,反而在时光的流转中更加熠熠生辉。
地坛有声,有生命的声音,有信仰的声音,有爱的声音……地坛不在这里,地坛在我们心里。
听,地坛的声音。
斯人虽逝,墨依留香。
篇19:《我与地坛》读后感优秀作文
【透过死亡看生命】
《我与地坛》讲述的是史铁生在失去双腿后摇着轮椅在地坛中不断思考的结晶。更准确地说,是一个人从缚蛹到成蝶的过程,是一个人从死走向生的过程。那么,史铁生的生与死是如何的呢?又给我们又留下了什么样的关于生与死的思考?
《我与地坛》中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史铁生的死与史铁生的生。所讲的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而是史铁生经历过死一般的痛苦,和在寻死的漩涡不断挣扎的过程。在因病行走艰难而即将进入北京友谊医院时,史铁生曾在医院门前有着这样一个决心:“要么好,要么死,一定不要再这样走出来。”只言片语,却可以窥见史铁生在清楚自己可能面对无法预料的疾病前,宁可直接赴死,不愿活着残缺。基于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史铁生此时对于未知的孰好孰坏的未来抱有怎样的悲观态度,以及正经受着悲观给自己所带来的折磨与煎熬。很不幸,上天似乎要给史铁生持续的苦痛。在风华正茂的二十一岁,史铁生失去了双腿,因此陷入了夜的黑暗。而后,史铁生沉浸在自己的悲痛中。在这段时间,史铁生几乎每天都要去离家不远的地坛,在那儿,史铁生咒怨这世事的不公,生起无数次的赴死的念头。“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甚至于说出“我一连几小时想着关于死的事。”而这足见,史铁生寻死的念头已经成熟,或许在某一瞬间,他已经有详细的死亡计划。史铁生似乎真的要诀别这个世上了。
可史铁生并不愿意屈服于命运的安排,他选择在思考死的问题后,思索起生的意义。“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一刻,史铁生参透了死生的哲学,他不再紧紧抓住死的问题不放,而是释怀。他已经明白,死是一个必然的结果,纠结于此是耗费功夫。于是,史铁生决定“活着试试看”,因此在经历了众多苦难后,史铁生开始寻找生的意义。而写作,便是他从一而终喜爱的事情,“写作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是为了写作。”史铁生将他对于生与死的思考写了出来,也是将过去与现在的自己写了出来。经过炼狱般的思考终于绽放出最美的光彩。有些人死后方生,史铁生的时代终于到来。也正是在这个将自己融进文字的过程中,史铁生更进一步地思考出死与生的关系。“太阳每天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夕阳与旭日的转换,老人与小孩的变换,不正是生与死的转换吗?不也是生与死的传承吗?想得透彻的史铁生终于解脱开来,不再避讳自己的双腿。在后来的一次采访中,史铁生还自嘲打趣:“职业是生病,业余是写作。”
史铁生学会了透过死亡看生命,终于找寻到一条用笔开拓的路,并用自己如星空般灿烂的思考铺满了这条路。走过这条路的人,都迫不及待地感受着史铁生深刻的思考和自由的心魂。在这条路上,你会惊叹创造者思想的深邃健全,心灵的自由纯粹。你不会相信创造者身体上有残疾,因为他的思想是如此的璀璨夺目。正如走过这条路的周国平曾说:“史铁生不是一个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他自由的心魂漫游在世界和人生的无疆之域,思考着生与死、苦难与信仰、残缺与爱情、神命与法律、写作与艺术等重大问题,他的思考既执著又开阔,既深刻又平易近人,他的“写作之夜”依然充实而完整。”史铁生透过死亡看到了生命真正的本质,不再沉浸于命运的不幸,而是努力摆脱命运的捉弄,收获到了思想的硕果。此刻,史铁生身体不再有残疾,反而,他比常人更加健全!
史铁生得到了更加健全的“身体”,正是他从对生与死的深切思考中得来的。司马迁曾说:“人固有一死,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这与史铁生的观点不谋而合:死是一件不必执着的事情,它必然降临。我们所要做的便是正确地认识死亡,并从中找到如何去生活的答案:好好地活,别给生命留下遗憾。但在现实社会中,却有一些人无法做到。我们可以发现,新闻时常播报一些人寻死的信息,他们因种.种原因而选择死亡,或为爱情的不称心,或为工作的不顺心,或为学习的不满意。种.种诱因,促使他们在万丈高的大楼一跃而下,在滚滚波涛中一跳了事。他们经历过像史铁生一样挣扎的过程,却没有像史铁生一样脱身出来。他们不曾犹疑吗?并不是。他们只是太过于揪着眼前的困难不放,将死亡看得太轻,于是走向了真正意义上的死亡。而史铁生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给我们以告诫:不要轻易放弃生的希望,不要轻易掉进死的绝望。
史铁生的生与死,教会了我们透过死亡看生命。透过死亡看生命,你会更明白生命之可贵,从而更懂得去把握生命。学会透过死亡看生命吧,如此,你的生命会更多彩缤纷。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篇20:《我与地坛》读后感优秀作文
【平凡的人,不平凡的爱】
母爱不是香醇的茶水,也不是浓郁的咖啡,只是一碗平凡的白开水。母爱是一个甜美的字眼,它可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是一句嘘寒问暖;是一个充满鼓励的掌声;也可能是一个饱含深情的拥抱。
《我与地坛》这本书流露着史铁生对母亲的留恋,每一个字似乎都在倾吐着母亲对他不平凡的爱。尤其是在史铁生写作刚刚卓有成效时,他与母亲却早已阴阳两相隔,“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痛让我潸然泪落。母亲有着这样一个原本风华正茂却在一夜之间突然瘫痪的的孩子,背负着整个家庭的命运,为了儿子的双腿治病,负债累累。她的离开好像是因为上帝不忍心,而把她召回去吧。他想起曾经合欢树的晃动的树影,想起自己再也看不到已经有房顶一般高的合欢树,想起抚养自己长大的母亲,想起童年的事,想到失魂落魄的自己,想起当年母亲在临死前临终的话语,生活了下来,母亲的影子依旧在他的心里隐约地晃动。
倘若世界没有了困苦,世界还能够存在吗?要是没有了愚蠢,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有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命运?也许这是上天的安排,这是多么一位平凡的母亲,又是多么一份不平凡的爱。
同样是一天,作者正想去地坛里度过新的一天,他拿好书,摇着轮椅,突然发现自己的东西忘了,于是赶紧回去拿。他小心翼翼地转过轮椅,看到母亲站在院子前,眼睛旁边红肿着,似乎对儿子的回来没有任何反映,水哗哗的眼睛直视着儿子,好像在谴责自己的过错,又好像在祷告上帝保佑自己的孩子。也许在那个时候作者只会厌烦母亲这样的做法,然而当母亲长眠于地下时,当他回头,也只能看到枝叶飘落,秋风习习。
每当秋风瑟瑟,大雁北归时,作者常常回想起北海的菊花,常常回想起曾经的母亲。在作者双腿瘫痪后,脾气也随之变得暴怒无常,死的念头频来入梦。母亲那时候也常常肝疼整宿都翻来覆去无法入睡。一天,母亲跟作者说:“北海的菊花开了,我带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流露出央求的神情。“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的话,就明天?”母亲说,作者答应了,让母亲喜出望外。虽然这个时候母亲还大口大口地呕吐出鲜血,但她依然去了,这也就让母亲永远地离开了,就在他临终前,依然坚持用最后一口气说:“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话音刚落,黯然逝去。又是一个秋天,作者和妹妹去北海看了菊花,看到了菊花泼泼洒洒,高洁浪漫的样子,让自己好好活,顽强的活……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有无数的历史蔓延,都有无限的时间延伸。作者虽然来生孤独,无数的历史和无限的时间也因破碎而成片段,但母亲还依然在他的心中晃动,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中,激励自己活下去,永远,永远…………
我也有一位母亲,常常与作者一样让母亲顾虑、焦躁和担心,将自己能做的事都重压在母亲的身上,但我与作者截然不同的是,母亲依然在我的身边,帮助我,呵护我,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是母亲给予了我们生命,是母亲给予了我们温暖,母亲就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形影不离的朋友!我们要珍惜眼前的幸福!
小学的一天,不知哪来的一股怨气,让刚刚起床的自己心情坏到了极点。没有吃早餐便背起书包怒气冲冲地去了学校,那天正好轮到我站岗,我拿着本子站在学校门口,还是心不在焉。在快要下岗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母亲拿着糯米团子站在门口,召唤我过来,我一把拿过糯米团子,涨红了脸,气哄哄地把糯米团子扔进了垃圾桶。现在看了这本书,怀念起当时自己的幼稚,也倍感羞愧,既然母亲给予了你生命,你也应该以加倍的感恩回报母亲,感谢母亲对自己的抚养。
怀念曾经,母亲将我们带到了人世间,一把屎,一把尿地帮助我们,打理着我们的生活,一句句最质朴的话语里无不感受出那份对儿子的爱。母爱像蜡烛,奉献青春,用自己的青春灌溉我们幼小的心灵;母爱像大雪中的一件皮衣,供给温暖,呵护我们长大;母爱像甘泉,为我们添加成长的能量;母亲像一枚指南针,在你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和道路。我们既有一份力量,就应该用每一分力量去回报母亲,感恩母亲这样平凡的人,给予了我们不平凡的爱!
篇21:《我与地坛》读后感优秀作文
在一个阴天里,和学生一起读《我与地坛》,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变得沉静了。
仿佛把心交给了史铁生,与他一起在那个不热闹的地坛旁边一待就是十五个春夏秋冬。自己仿佛看穿了什么,渐渐的身子正了,人却变得恍惚不定又庆幸着什么。他的故事占满我的脑子,时不时的就会浮现出儿子与母亲的情感纠纷,我有些乱了。
我渐渐的被大脑支配仿佛自己就是史铁生,悄无声息的进入了那个废弃的古园,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我一次次的和死神对话,站在那颗大树下,望到了母亲找我时脸上的焦急神色。是她用爱唤醒了我沉睡的记忆。而后,一对老夫妻,一位唱歌的青年,弱智女孩和她的哥哥,无数次给我鼓励,给我生命的海洋,给了我重生的机会,坚强地走了过来。
我想对人来说,人生仅此一次,我们难道要随意的去玩弄什么?还是要好好把握。人生难免多坎坷,但这不是能顺理成章认为是逃避的理由,人生何来风平浪静?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磨练,学会心疼自己。尊重生命是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最基本感谢父母的方式。
阳光下母亲与我们共同温暖,风雨中母亲为我们遮挡庇护,史铁生告诉我们人生短暂,珍惜每一份温暖和呵护,珍惜现在。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你看到了时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太阳熄灭着走下山去,余辉散满了傍晚的西天。你在朦胧幽静的沉沉暮色中,在野草荒藤肆意蔓延的古园中,看见了自己的心魂,看见了敬仰的园神。
你曾经在轮椅上失魂落魄狼狈不堪,你为着躲避一个世界,而来到另一个世界,古园在沉寂中等待你。
你来到这荒芜的园子里寻觅自己,你在老树下荒草边颓墙旁,静坐观想,窥看自己的心魂。
你在思考人生,思考死亡。对于为何被抛于这世界上来,你曾经疑惑不解,恐慌一圈一圈捆绑了你整颗心。
末了,你终于彻悟: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你的生命由生死组成,一半是生,一半是死。
从你呱呱坠地的一刻起,你开始向死亡迈进。你说了,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你所有的时间,都是从你的生命中剥夺而来,得到多少,也就失去了多少。活过一刻便死去一刻。
人,都是这样一点一点地,慢慢死去。
你知道,生死有别。死是一段路,生是一座桥。上了桥,始终会下桥;下了桥,始终会上路。
你看见园子中自己的车辙旁,竟都是母亲不张扬的脚印。你深知你的母亲爱你,可她猝然上了路时,你心中满是痛悔。
你的长跑家朋友一圈一圈一年一年周而复始地努力,眼见成功就在面前却无法触及,你望他绝望的身影,你是在为命运而叹息吗?
你看到那哥哥照顾着智障的美丽妹妹,你是在感慨生命。她满裙的小灯笼花洒落了一地呀,你的心碎了吗?
园神说: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
你亦清楚,生死无异。想生是欲,想死是望。
你说,人真正的名字叫做欲望。那么,用你的欲去控制你的望,在那个园子里偷偷地写吧。把激情幻化成文字,以笔杆为武器,任你的心魂在自由的天穹下,畅快地吸取生命的养分,用你的欲去战胜你的望。
做个勇敢的人质,做个激情的演员,做个精明的观众。
园神看到的,是你自己用对生的向往救了自己。你还活着,你赢了。
园神说: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福址。
生死来来往往,岁月依旧。
你记得又忘了。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我亦看到了时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园神啊,这原来也是我的罪孽与福址。
篇22:《我与地坛》读后感优秀作文
我读过许多书,而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对我来说非常特别的书,或者说的做好的书。那就是史铁生先生的《我与地坛》
这本书讲了作者双腿瘫痪后,心情十分失落,就摇着轮椅进入了家附近的地坛。也就是从那天开始,他就和上下班一样,别人上班他就摇着轮椅进入,别人下班他便摇着轮椅回家,不论严寒或酷暑。
后来,他的母亲便鼓励他写作,他便认真的写了起来。母亲爱花,可自从他的双腿瘫痪后,种的花全死了……
他写过许多的小说,可是都没有出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写的小说终于获奖了,可是他的母亲却已经不在了,如果她在,一定会非常高兴的。自此以后作者开始走好运。但是好像每个人都是这样的,身体缺什么就最想要什么,他想踢足球,打篮球和游泳……其中最想做的是田径。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人在遇到困或者人体残疾后,不能退缩,不能被困难打倒,而要向着光明的未来继续前进。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努力着你就成功了!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篇23:《我与地坛》读后感优秀作文
正如爱默生说过:“一个伟大的灵魂,会强化思想和生命。”中国当代著名散文家史铁生,完美地契合了这个要求。
命运对人向来是不公平的,对一个普普通通的插队青年来说,也许平平淡淡过完一生就是他的愿望。然而21岁的史铁生却遭遇了无限的痛苦。在他风华正茂、欲展宏图大志之际,命运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因“上帝直接在那条娇嫩的脊髓上做了手脚”,他的后半生将在轮椅上度过!对于一个热爱田径与足球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场飞来横祸!
双腿截瘫后的史铁生,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然而他的母亲——一位平凡却伟大的妇女,一直默默守护在他的身旁,就算“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也无限容忍着儿子的坏脾气。日后史铁生回忆起这段往事,无不叹息痛恨于自己没能善待母亲,没能让母亲“分享我的一点点快乐”,他因此“甚至对世界对上帝充满了仇恨和厌恶”。这份母亲对儿子的担忧与深情、儿子对母亲的回忆与追思,让人为之动容。
而整本书中最让人动情的,还属史铁生对待生命,坚忍不拔的态度。史铁生一生生过的病大大小小、不计其数,故他自称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这份调侃自我的娱乐精神,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写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曾写道:“此病未去彼病又来,成群结队好像都相中我这身体是一处乐园。生病也是生活体验之一种,甚或算得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久在病中,能豁达地写下这些文字,且字里行间还透露出作者的轻松与乐观,这不能不叫人敬佩。
活在世上,失意与痛苦总是相伴相随,没有人能完完全全地摆脱它们,所以对待它们的态度,就决定了你的一生是否完满与幸福。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它也是如此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史铁生在近二十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也更加清晰,他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温和,终成一代大家。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如地坛般的净地,让人细细地品味人生。
篇24:《我与地坛》读后感优秀作文
对《我与地坛》的最初印象,就是来源于课文里的节选篇目《秋天的怀念》,可那篇的“主角”并非作者自己,而是作者的母亲,在作者的回忆中,母亲在作者刚瘫痪时,并没有一味的爱,而是理解他,宽恕他。尽管在作者发脾气,摔坏东西时,母亲还是没有责怪,而是让他“好好儿活”。作者在双腿刚瘫痪时,每天都要去地坛,母亲虽然担心他做傻事,胡思乱想,但丝毫没有过问,只是在心中默默地祈祷。可是这份爱,作者却在母亲逝世以后才懂。
人都说母爱如水,温柔细腻,读了此篇,便更感觉母爱也是可以如山的,作者母亲的爱无声而深沉,仿佛一条无尽而坚定的延伸向远方的路,为什么说像路呢?在令人绝望的命运面前,一个人又该如何看清眼前的路?事实上是,他的迷茫和绝望,早已掩盖了眼前的路,但是母亲的坚强,为他拨开了眼前的迷雾,给他指示一条通向远方的路,这条路指向哪儿?我唯一能确定的,便是这是一条生路,至于怎样生,这是只有走下去才能找到的答案,我猜当时的史铁生也并不知道到底该往哪儿走,会遇到什么,只有走下去,所有的困难与苦难,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
我想,《我与地坛》讲述的,便是这么一个生的故事。与其说是讲述,不如说是自言自语,自问自答,自我斗争,自我追寻。生与死只一念之差,所以作者史铁生时常还会想到死,在生与死之间作精神的斗争,当然是生赢得了胜利,不然也不会有这样一个令人敬佩的史铁生。
所以《我与地坛》此书很适合失意的时候阅读,因为它首先是由一个失意的人所写,我也从中“偷”到了一点面对命运时坚强的方法,比如说“好运设计”,以作者的阐述“背了运的时候只是想走运有多么好,要是能走运有多好。到底会有多好呢?想想吧,干嘛不想一想呢?我就常常这样去想,我常常浪费很多时间去做这样的蠢事”,然而我却不认为这是一件“蠢事”,对我这样的一个“蠢人”来说,这是一个足够有趣的人在与命运斗争时所玩的一点小小游戏,一个小小的骗局,至少它对调整你挫败沮丧的心情起了一定的效用,为什么我们的喜悦,我们的哀愁,全都要依靠他人,依靠外物,依靠命运赐予的事件来赋予呢?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自己设计自己的情绪,自己给自己加点料?当命运使你失望,甚至绝望时,重要的都已不再重要了,这时又何必要执着于命运的那些真假,何必不放下那些所谓的“自尊”,做一回“蠢人”,自我安慰,自我排解,设计好运?想想生活中的坐禅吧,也许有些差别,但本质上相差无几,冥想,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无扰之地,世外桃源,达到内心的宁静与满足。
《我与地坛》其中的地坛,也许另有所指,即人心中的那片净土,那片休憩之地。这地坛,曾在作者失意之时“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作者说“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你也许可以说这是一个失意的人的胡言乱语,或者这不过是为了与环境融入而说的冠冕堂皇的话语,可如果用心去体会,这真真是人与心灵最亲密的耳语,最真诚的赞美。我常以为人是很顽强的,史铁生式的顽强,人总是可以找到自己的心灵,或是为了快乐幸福,或是为了一己私欲,但是不管为什么吧,人总是在自我对话着,甚至有时在这心灵之中为自己的私欲自我辩护着,维护最原始的私欲,那就是生,此时,地坛不再是一个具体的地点,它只是一个象征,象征着那些艰苦的岁月里支持着我们走下去的那些自我拷问,那些痛苦与混乱之后的宁静和生的希望。作者认为,那七十五年他所做仅一事,那便是扶轮问路,地坛不过是心魂之旅中的一处景观,一次际遇,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至此,有关命运与苦难,我们到底该如何呢?一样的无限之问,唯有学习作者,走下去,不断地自我拷问,自我思考,牢记地坛,走下去。
篇25:《我与地坛》读后感优秀作文
我总是觉得,固执,是这个世界上最浪漫的词汇。即使面对命运,我们笑道:休论公道,我们还是固执地不愿在死神与命运的逼迫下沉沉睡去,固执的向远方跑去。
而在远方,该是有一堵青灰色的墙,如上帝一般,温柔,但是冷酷;永恒,但是脆弱。
所以我不愿让那个叫史铁生的人被淹没在世人眼中的地坛里,淹没在世人口中的苦难残疾里。因为他应该是一堵墙,离上帝最远,但最近的墙。
死亡
我时常在想,到底是什么东西让我们抗拒死亡却又最终接受了死亡的存在?又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我们在接受死亡之后又重新鼓起勇气去面对活着?我不知道。在读完史铁生先生的故事之后,我还是不知道。但我想,应该只有这本书,才会让我真的有勇气去面临死亡,才会让我真正睁开眼睛,心平气和的给即将逝去的人收拾行囊,也应该只有这本书,才会教会我生命而不仅仅是死亡。
“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人生意义的灵魂,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
就在史铁生二十一岁生日的第二天,就在他觉得自己对医学对生命还未及了解,甚至还舒心的躺下来睡了个好觉,心里想着:“十天,一个月,好吧就算是三个月,然后我就能回到原来的样子了”的时候,他还未曾意识到这将是打垮他人生的一段劫数,也是他最终在自己中发掘出自己的重要旅程。他一点点在延长的时间里安慰自己:“好吧好吧,就算是三个月!我平白的相信这样一个期限。”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么“平白”两个字里面有多少的心酸与回首的艰辛。
在一个月有一个月的等待里,他从不安,到乞求,最后到终日躺在病床上一言不发,心里由着一个死字去填埋,他渐渐的,渐渐地明白过来:这病是生在骨髓里的,好不了的。二十一岁终于过去,他被朋友们抬着出了医院。他没有死,却也再不能走,对未来怀着希望也怀着恐惧。如果没有经历过,我们应该很难想像在青春的大好年华里失去了双腿是怎样的心情。我们应该也很难想象在生命的初期便遭遇了死亡,和一辈子这么飘渺的字眼。没了,没有了,一辈子都不能站起来了,奇迹的案例都没有发生过,这该是有多大的绝望。
多么庆幸又多么后怕的是,我也曾经这么真实的面对过:“一辈子”这么让人心慌的词语。,在一次大跳跃中,我拉伤了大腿肌腱,在病床和轮椅上的日子里,我的脑海里不止一次的想到医生的诊断说明:永久不能做大幅度的舞蹈动作。就因为这么一句话,我不得不放弃民族舞的学习。但我不死心,没有放弃动作幅度很小的拉丁舞。但是,的年末,我再次因为旧伤复发,不得不彻底放弃舞蹈。
我只是放弃了舞蹈,而史铁生先生,却是放弃了一生走路的机会。
但是史铁生先生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在上帝的恩赐和千难万苦之后,还有一句话:“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个?因为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重生
“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史铁生
双腿残废之后的史铁生,在一个叫做地坛的小公园里整日整日待着不出来,他曾经对着这院里面的一面墙愤怒过,咆哮过,乞求过,最后又归于了平静。就在那段最难熬的时间里,有一天晚上,在小台灯幽寂而又喧嚣的光线里,那个郁郁寡欢的少年突然开始想写点什么,那也许就是他创作欲望最初的萌生。只有在那一刻,他忘记了死。
在古园里度过的日子里,这个少年终日思考的只是三个问题:第一个是要不要去死,第二个是为什么活,第三个是干嘛要写作。他终日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望着自己戛然而止在问题里面的人生,会不会有时候觉得不值当要去活下来,我不知道。他似乎已经融入成了这个古院的一棵柏树,他知道园子里有个每天坚持练唱的小伙子;遇见一个有天赋的长跑运动员,平静地与他讲错失机遇而不再跑步的经历;还看到一个漂亮却有残疾的小姑娘,受尽了陌生人的欺辱却有一个对她很好的哥哥保护她。他知道这个院子的春夏秋冬都有些什么样细微的变化,他知道这个院子里的每一面他凝望过的墙都在对他说些什么。
最终,他听清楚了这里园神对他成年累月重复的话:孩子,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与福祉。
这个曾经离死亡这么近的人,他终于承认了说:命运叫我写一样叫做小说的东西。
几乎每一个写作的人都知道,写作这件事太奇妙了。就只是冥冥之中的一句话,一种感觉:“写点什么吧”,就能让你拿出命去写。即使你不知道写作到底有什么意义,即使你不知道你的作品到底有没有人去读,你就是突然有一天就觉得是时候要写了。
是在一个下午,我在阳台上坐着,秋风不强劲但细密,吹得人只能眯起眼。我平铺开一张纸,用夹子夹住,开开笔盖,有些东西慢慢的在脑中成型。有一刻,我就是知道我该写点什么。我空下一切时间去写,我慢慢的想,慢慢的写,然后有一日发现字数可观。
也就是在那一段时间的某一天,只听得“突”的一小下,电脑的硬盘宣告报废。就一个晚上一句话的事情,颠覆了我整个世界。那些日日夜夜一下子就全都没有了。
那是我在写作路上所遭受的最猛烈的一次挫折。也是我第一次发现,南墙就像上帝跟你开的一个玩笑,把你撞过去时所有的力气无声化解。
封笔不再继续的日子已经过了很久了,我不知道我接下来是不是还会再写下去,我也不知道我接下来还会不会再选择写作,毕竟未来的时日还多,心里的墙除不掉,也放不下。
我也终于知道,写作对于史铁生先生,或是对于我来说,并不仅仅是喜欢那么简单,那是一种融在你的命运和血液里的劫数,不得不去,却撞墙撞的心甘情愿。
写作到底是什么?写作到底是为了什么?我还是不明白。我唯一知道的是,这样的劫数是史铁生先生生命里不得不经历的命,也是多少怀揣着文学梦的人午夜梦回,用生命去创作,去完成的东西。
史铁生先生的《我与地坛》实质上是由好多好多个或长或短的散文编写而成的,读完全书,我反倒不甚在意那些大家公认的好文章和好句子了,尽管我知道那真的写的挺好挺好。我只记住了一篇文章《墙下短记》,我也只记住了一句话:
“不要熄灭破墙而出的欲望,否则鼾声又起。
但要接受墙。”
这难道不就是对于生命最好的解答了吗?最终的最终,你要学着接受一切,接受死亡,接受活着,最后接受自己,尽管那个自己很让你讨厌。
生命的真谛,是我们自己去寻找出来的,所以我不愿意让那个少年淹没在世人眼中的地坛里,淹没在苦难残疾里,淹没在对生命的泛泛而谈。所以我也不愿懂得了,我们总是要有一个自己的地坛,不是吗?
篇26:心理学与生活读后感优秀作文
焦老师上课的时候有问到,你觉得给你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哪一本书,大概是这么问的,不能是教科书,不能是小说。我第一本想到的是佛洛依德的《梦的解析》,那时候看这本书差点没看疯掉。不能否认佛洛依德果真是一个天才,他大胆的想象与逻辑推断让我对心理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梦的解析》对于我这个非心理学专业,又刚开始接触心理学的人来说是很难懂的,几乎是一本天书,但是我还是坚持读了下来。还记得那时候整整一个月的时光我都用《梦的解析》中写的方法为自我解梦,还拉这周围的同学为他们解梦,呵呵,很疯狂。这是一本十分搞笑的书,最近打算重读等重读完再介绍吧。或许有同学也在看这本书我们能够互相研究一下,因为我当时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宿舍的人都被我研究怕了。记得当时每一天早上,我第一句问他们的话就是“你们昨晚做了什么梦”
而这次介绍的让我印象很深刻的书,是《心理学与生活》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国外的译本,是国外心理学的入门教程,写得十分通俗易懂,书中用很多心理学在生活中运用的例子来解释心理学的原理,看过这本书的人对心理学都有大概的了解,而且会对心理学产生浓厚的兴趣。
其次,这本书的作者并不会简单的罗列一些概念和方法,作者始终是以一种循序渐进的方法对你进行启发,或者用提问的方法,或者举例,或者运用一些图案,他能充分的从初学者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一个心理学专家的角度出发去编排这本书,这点让我很敬佩;还有,这本书每章后都有一个总结性的句子,把提到的重点列出来,在这点上,我国出的很多教材也有类似的做法,但是更多都是出一些习题在后面,并没有做一些总结性的归纳。
我以前向很多同学和朋友推荐过这本书,我认为,如果是心理学的初学者,就必须要看这本书,而如果是一个已经对心理学很有研究的人我也觉得这本书同样很值得去看。我自我也已经读过几遍,有时候闲下来的时候,也会偶尔翻开某些章节看看,里面写得很多东西都很有意思,对生活似乎很有启发的样貌,让你不由的从心理学的视角去观察和理解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周围的人和事。
有时候,我在想,我们介绍教育技术学基础的书也完全能够仿照这本书的写法。国内的学科基础的教材,总是很喜欢介绍很多学科的概念性的东西,介绍很多有关学科历史的东西,介绍很多晦涩难懂的理论与方法,让刚刚学习这个学科的人望而生畏,甚至产生厌倦。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固然很重要,但是我觉得就应运用循序渐进的方法,更多的是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出发,运用一些实际运用的例子,来让初学者对这个学科产生浓厚兴趣的同时,又能让初学者了解这个学科的基本原理和知识结构,从而为他们以后的学习铺平道路。
同样,期望已经看过这本书的同学和打算看的同学,我们能够多交流一下心得体会。
★ 狐狸与我观后感
★ 盲丐小学作文
【优秀作文:《盲孩与弃狗》的读后感(精选26篇)】相关文章:
《小舍得》的读后感2024-01-04
一代醇儒张元济阅读答案2022-12-17
奇幻森林电影五年级观后感2022-11-28
广州小升初语文试卷及答案真题2024-05-12
舍得读后感之三2023-08-08
舍去什么 得到什么 《舍得》 读后感 三2022-05-08
《舍得》读后感――忍耐就是力量2022-05-06
北京四中小升初语文测试题及答案2024-01-01
电影奇幻森林观后感2024-03-21
小升初真题卷四语文试卷及答案2023-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