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篮球情结的作文(集锦23篇)由网友“皓蓉业”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我的篮球情结的作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我的篮球情结的作文
我的篮球情结的作文
我的篮球情结,是从一部动画片开始的。
我11岁时迷上了一部动画片,名叫《灌蓝高手》。在动画片中,“湘北”中学篮球队中有实力较强的中锋兼队长“大猩猩”,擅长快攻的后卫宫城良田,最佳射手三井寿,技术超群的流川枫和具有无限潜力的樱木花道,构成了“湘北”最强大的阵容。其中,我最喜欢三井寿的远射与樱木花道的弹跳,最佩服流川枫的个人技术。动画片中,那种时时听到欢呼的感受让我心动。那种拥有凝聚力的球队让我想早日加入,和他们一起团结拼搏。
从那以后,篮球明星便成了我的偶像,篮球改变了我的生活。每天清晨,我总是第一个来到训练场地,开始我的热身运动,并且要打很长时间的篮球,直到汗流夹背为止。课间,和伙伴们探讨球技是我最大的快乐。回到家,一做完功课,我便拿起我的'篮球练习投篮动作。生活中某个和打篮球相似的动作都能引起我的篮球遐想,用妈妈的话说我是魔怔了。
我爱看篮球比赛,从不会错过任何精彩的赛事。每次看到火箭队的姚明在美国人面前抢篮板、扣篮、盖帽,我都格外兴奋。每当我看篮球节目时,你想让我离开,那是很困难的事。我眼睛盯着屏幕,嘴里喊着“进,进,扣篮!又一个三分。”气得妈妈总是骂我“小疯子”。
假如你到我的卧室里去,你会看到满屋子的球星照片。我疯狂地搜集迈克尔·乔丹和姚明等的图片,有时就像“着了魔”一样。对于nba的球星,我熟悉得很,什么麦葛雷迪、乔丹、姚明、丹尼尔、科比……我能说出一大堆来。当然也少不了与篮球有关的一切东西。
我梦想着有一天能和姚明哥哥一样,手中拿着篮球,在耀眼的篮球场上尽显自己的球技。
篇2:我的篮球情结小学作文
我的篮球情结小学作文
“啪,啪……”篮球声很快刺破清晨的宁静。
我乘着一丝还未褪尽的夜色,爬进学校,走到桥上迎接我的风送给我丝丝的清凉。看着河面上泛起的涟漪,突然有一种冲动,我用尽全身的力气跑向篮球场,耳边的风向后移地很快,居然有一种回家的感觉。我停在球场的中央,大口的喘着气,一抬头望见河对岸的那片小树林,树叶绿得要融化。
记得现在这些树叶的父辈们渐渐飘落到地上化做“春泥”的时候,我伴着17岁的细雨变成一个十足的差生,那时候我居然想哭。沉沦到了人生的最低谷了,似乎全世界都要将我否定,一个篮球滚到了我的面前,上面满是灰尘和我一样被上帝遗弃在一个看不见光明的角落。我捡起篮球,把他带回属于它的篮筐,投篮的那一刹那,顺着篮球飞的角度,我看见空中的灰尘在蓝天里被淹没。
之后的那次月考刚过去的一天,天阴阴的,要下雨了,我拿着球来到球场,雨下了,很细的雨,却很冷,冬天的雨就是这样。我不想停,雨水沿着额头向下滑然后滴到地上溅起一朵水花。
周杰伦的.那首歌《斗牛》我很喜欢,与篮球有关的,然后知道原来周杰伦也喜欢打篮球,可以把对篮球的爱通过音乐的形式表现出来,那也是一件很美的事。在这个暮夏我们在篮球中挥霍青春的汗水。
晚上我也是打篮球的,那时候球场上只有我和篮球,周围很静,篮球声刺破了静静泻下来的皎洁的月光,但这月光还是会沐浴去我全身的疲倦,让我忘记一个个烦人的事情。
打篮球的时候,篮球猛烈地撞向地面,似乎想撞裂这满载了血腥气味的地壳,声响击破了我的思绪,将思绪中的一个个无奈击的粉碎。于是篮球融进我的思想,将心中的无奈代替,使心变的充实。
轻轻的风毫不吝啬地吹,很多时候在风带走的满身疲惫的时候,我坐在篮球上仰望篮筐的空洞,消逝去眼睛里满满的迷茫。
篇3:关于篮球的优秀作文:我的篮球情结
只要讲到篮球,我的手就会不经意地痒起来,如果手中有一个篮球,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拿着篮球不顾一切地冲出去,无论什么时候。
我爱篮球,是不知不觉的。
小时候,球对我来说,是毫无兴趣的,都是爸爸一遍一遍地在耳边念叨:“这是皮球,这是足球,这是排球......”我除了记住它们的名字外,并没有对球产生一丝一毫的兴趣跟好奇。
长大点,当我再看到篮球时,篮球却又一种独特的吸引力,它深深地吸引着我。于是,我软磨硬泡地恳求着爸爸给我买了一个又大又漂亮且手感非常好的大篮球。
有了篮球,我就请妈妈帮我报了篮球班,到现在我已经学会了篮球的基本动作,并已经能熟练地做一些高难度的动作,如:胯下运球,我脚做弓箭步,把手中地球朝中间的空隙里一塞,反复地来回拍球。
为了能让我的球技更快地提高,我经常约上三五个球技高超的同学,午间一起打球。
那一次,我们几个又聚在一起打篮球比赛,我先发制人,当敌方准备传球时,我冷不丁地从后面冲了过去。时间刚刚好,我站在对方的前面,当篮球迎面飞过来时,我奋力一跃,双手接到了球。我猫下身子,眼睛凝视着球框,急忙把球运走。正当我要投球的那一瞬间,反方来了个盖帽,可恶!球没进。我咬牙切齿,心中的那一股力量被激发出来了,猛地冲上去,用了同样的方法准备抢球,可还是扑了个空。可我丝毫没放弃,再次冲了上去,用力一夺。哈哈,球还是到了我的手中,我孤注一掷,啊!球在最后几秒进了!球场顿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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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篮球情结作文
从小,跟着爸爸看NBA全明星赛,那时候就很不理解,那些人为什么会把篮球当做职业,甚至是为之受伤也一定要赢。
后来,慢慢长大,开始喜欢看各种偶像剧,不例外的,似乎每个长的帅帅的很讨人喜欢的男主都很会打篮球,而且很帅。
再后来,自己喜欢上的男生,好像也都会打球。虽然没有上演偶像剧里送水递毛巾的恶俗剧情,但不得不承认,他们穿着球服投入的样子真的`很迷人。想起一句话:认真的男生最迷人。
于是我在想,篮球真的有这么大魅力吗?其实,与其这样理解,倒不如说认真打球的人很有魅力。所以,也许是我的眼光局限住了,才会只关注到篮球,或者说,因为身边的人恰好和篮球有不解之缘,所以才更多的关注点放在了这里。
前几天,跟朋友一起看了场鲁能的足球赛,惊叹于她对足球的了解之余,更是被场上队员间的默契配合以及他们在球场上自由驰骋地情绪所带动,不自觉随之呐喊,跳跃,鼓掌,好似身临其境。开始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喜欢贝克汉姆,于是开始懂了,其实运动都是相通的,并不在于某一项运动会使人变得很帅,而是你在做这项运动时,全身心的投入,不受外力阻挠,认真的样子最动人。就像社团纳新的时候也毅然决然加入了学校的棒球队,只是想要去体验一下,去感受不同的运动带给人们的乐趣,以及它们各自不同的魅力。
篇5: 篮球情结作文
我的篮球情结,是从一部动画片开始的。
我11岁时迷上了一部动画片,名叫《灌蓝高手》。在动画片中,“湘北”中学篮球队中有实力较强的中锋兼队长“大猩猩”,擅长快攻的后卫宫城良田,最佳射手三井寿,技术超群的流川枫和具有无限潜力的樱木花道,构成了“湘北”最强大的阵容。其中,我最喜欢三井寿的远射与樱木花道的弹跳,最佩服流川枫的个人技术。动画片中,那种时时听到欢呼的感受让我心动。那种拥有凝聚力的球队让我想早日加入,和他们一起团结拼搏。
从那以后,篮球明星便成了我的偶像,篮球改变了我的生活。每天清晨,我总是第一个来到训练场地,开始我的热身运动,并且要打很长时间的篮球,直到汗流夹背为止。课间,和伙伴们探讨球技是我最大的快乐。回到家,一做完功课,我便拿起我的篮球练习投篮动作。生活中某个和打篮球相似的动作都能引起我的篮球遐想,用妈妈的话说我是魔怔了。
我爱看篮球比赛,从不会错过任何精彩的赛事。每次看到火箭队的姚明在美国人面前抢篮板、扣篮、盖帽,我都格外兴奋。每当我看篮球节目时,你想让我离开,那是很困难的事。我眼睛盯着屏幕,嘴里喊着“进,进,扣篮!又一个三分。”气得妈妈总是骂我“小疯子”。
假如你到我的卧室里去,你会看到满屋子的球星照片。我疯狂地搜集迈克尔・乔丹和姚明等的图片,有时就像“着了魔”一样。对于nba的球星,我熟悉得很,什么麦葛雷迪、乔丹、姚明、丹尼尔、科比……我能说出一大堆来。当然也少不了与篮球有关的一切东西。
我梦想着有一天能和姚明哥哥一样,手中拿着篮球,在耀眼的篮球场上尽显自己的球技。
篇6:我的篮球情结散文
我的篮球情结散文
我的篮球时代物资匮乏,运动服、回力鞋市场上很难买到,当年集训时或是打比赛时,自有公家发的运动服、回力鞋,比赛结束后, 外衣外裤还要交回去,留给下一届比赛的队员穿。平时穿的运动服、回力鞋只好靠自己求亲靠友地从外地买了。
当年,白回力鞋是男一女队员以及年轻人的钟爱,高高的白色的鞋帮衬托着红色的蓝色的运动服很是醒目,宽宽的白鞋带交织在鞋面上,不仅固定了脚与鞋,还给回力鞋画龙点睛,厚厚的海绵底富有弹性。穿上回力鞋跳投时不论跳多高落地时都不会硌脚,穿上白回力鞋跑起来脚下舒服极了,三步上篮时腰腿的功力都能得到极大的发挥。尤其是在场馆的地板上打球时,回力鞋与地板的摩一擦声相当好听。
不论谁,如果有一双像样的白回力鞋是很令人羡慕的事情,穿上白回力鞋,鞋面上会落满了嫉羡交织的目光。那时,基层代表队的队员借鞋、借运动服是很平常的事情,即使同一代表队的'替补队员有的也常常没有回力鞋,上下场换人时慌慌张张地换鞋的窘相比比皆是。那时,白回力真是身份的象征。
我格外喜欢白回力,而且,每逢上场时喜欢穿整洁的白回力。除发的白回力之外,我自己常常另外有一双“替补”。
当时,有一外地男生苦苦追我,我却因为他面孔过于漂亮而迟迟未做回应,可怜那位男生不知如何才能获得我的呼应。后来,他见我南征北战地打球,投其所好,千方百计地买到一双白回力鞋,准备送给我,苦于单位没放假,一时不能把鞋送到我手,他把鞋子放在哪里都不放心,就把白回力鞋放在枕头下,天天枕着,甚至还常常幻想我穿上鞋子在篮球场奔跑的样子。终于,放假了,他背着那双白回力鞋千里迢迢地来找我,我却去了外地打比赛。为了等我,他住在朋友家。那位朋友虽是男子汉,身高却只有168,穿38号鞋。两人见面自是一番欢喜,多饮了几杯,那位外地男生酒后倒头便睡,待他醒来之后目瞪口呆:做东的朋友竟然早已穿上了白回力鞋!竟然早已上街溜达一圈了,且又带回几位朋友,见那位外地男生醒来忙不迭地说:哥:谢谢你给我买的白回力鞋,我穿正好!另外几位也讨好地说:哥:这几天我们轮流请你,你回去之后给我们几个每人捎一双白回力鞋!原来,做东的朋友的朋友误以为那双白回力鞋是给他的。外地男生苦不堪言,只好硬撑着说:回去看看吧,也许能买到。
外地男生带着一嘴大水泡找到我,捶胸顿足地说:都怨我!
后来,外地男生终于为我买到了白回力鞋。后来,他成为我的男友,再后来,成为我的丈夫。
当物资丰富之后,我还一直在买白回力鞋。
当我打球的机会越来越少时,我还买白回力鞋。
每当我清理鞋子时,我都要仔细地看看我的各种款式的白回力鞋。白回力鞋留给我太多的回忆。
哦,白回力鞋啊,承载着我的青春,承载着我的梦幻,承载着我的拼搏,承载着我的荣誉。
篇7:我的情结作文
我的情结作文
清闲午后,落日黄昏,一杯清茶。翻开手中书卷,看亲情如灯,品人生似棋;看云卷云舒,观花开花落。冥冥之中,寄一份情思,得一片豁然,过百味人生。
你寂寞,泰戈尔对你说:“我们把世界看错了,反说它欺骗我们。”你自卑,一个声音告诉你:“你之所以感到巨人高不可攀,那只是因为你跪着。”你痛苦,牧师悄悄告诉你:“人比神伟大,因为神不懂得痛苦。”你违心,有人提示你:“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必须做,但你不一定喜欢做,这就是责任的全部意义。”你懊悔,聂鲁达在《太阳颂歌》中说:“过去我不了解太阳,那时我过的是冬天……”你焦急,大仲马对你讲:“人生就是不断的等待与希望。”闲暇时的翻阅,使你在不经意间和作者进行交流,他们的话在悄无声息中照亮我们生命的每一个角落,我们在日月更替、时钟滴答间度过百种人生。
人在喧嚣尘世,心必隐居山林。这才是读书时应有的境界。此时不是人在读,而是心在读,是心与心的交融。一泓湖水,微澜阵起,恰是共鸣所激起的浪花,你正在品味另一种人生。
如果你没有经历过人生的沉浮,不知亲人离世后的痛苦,不晓颠沛流离、四处逃亡的艰辛,不懂超越时空的孤独,不解国愁、家愁、情愁的滋味,就不妨走人那一首首或清新活泼、或凄婉哀凉、或内秀如竹、或大气如虹的宋词,重温李清照的坎坷人生。她“秀面芙蓉”从月光花影中走来。“见客人来,袜划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好个天真无邪的调皮少女。岁月的流转,使李清照满载着闺中所得的一切幸福,步人了爱河,留下了被后人称颂的《一剪梅》和《醉花阴·重阳》。当你在充满相思的秋季,吟诵着:“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时,是否能体会到这是一种对甜蜜的偷偷咀嚼呢?人们常渴望长久的幸福,但往往是一些不幸造就人生另一个巅峰。面对丈夫去世、金兵南犯的局面,李清照开始了她的流离生活。面对这残存的半壁江山,李清照不禁临风感慨:“千古风流人咏楼,江山留与后人愁。”她已“载不动,许多愁”。曾学富五车、词动京华的`她,到头来落得个报国无门,情无所托,学无所传。她像是落在四面不着边际的深渊里,无人能读懂她的心。李清照茫然地行走在杭州深秋的落叶黄花中,吟出了这首浓缩她一生和全身心痛楚的《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读她的诗,如同在走一条崎岖的人生之路;品她的诗,如同在品哀怨缠绵之中的阳刚之气。当我们偶然再回望一下千年前的风雨时,总能看见那个立于秋风黄花中寻寻觅觅的坚毅女神。
篇8:我学篮球作文
哇!太高兴了,爸爸又给我买了一个新的篮球,这可是爸爸给我买的第四个篮球了。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爱护它。
我拿起篮球,迫不及待地跑向篮球场,试试打着舒服不舒服。因为好久没打篮球了,我早就手痒痒了,先来个跨下运球,再来个空中接球,真过瘾。我又跑到线外,投一个三分球。谁知,不但没进,还差点儿砸着一个小孩呢!真倒霉。
才一段时间没打篮球而已,不至于连个三分球都进不了吧?我脱掉外衣,手捧篮球,仰望球篮,喝了一大口水,做了一副“三分球”非搞定不可的架势!接着开始一直练习投球的精准度和力度。直到浑身出满了汗才肯罢休。嘿嘿~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我抱着篮球跑向三分线再次投球的时候,只见球在空中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哗”的空心球耶!太棒了,太棒了,三分球终于被我投进了!
这让我想起妈妈说过;“重复是学习之母。”就拿今天打篮球来说,就算再高超的球技,你常时间搁浅不玩,也会失去它原有威力的不是吗?妈妈说:“复习就像用刀子刻石头一样只划一刀,刻不了很深,稍微把石头磨一磨,刀痕就消失了。可是,假如在同一个地方反复刻上数刀,一定能刻上很深的痕迹,这样的话再想从石头上磨掉刀痕就不容易了。”突然感觉妈妈的这番话很有道理耶!
理解了妈妈这些“重复记忆法”的道理,不仅在打篮球上知道该怎么玩出水平,相信在以后的学习上,我也懂的了怎么样才能把知识掌握的更扎实,更牢固!
篇9:我和篮球作文
篮球一直是我们学校一项特色活动,可是上一年级时,我不太喜欢篮球,因为我总觉得玩篮球是男孩的事。但是每次见到大哥哥、大姐姐们把篮球放在指尖上旋转时,也会心生羡慕。特别是通过学校举办的这次篮球节,我发现原来篮球可以玩得这么精彩,看到大哥哥、大姐姐们跟着音乐的节奏玩转篮球时,我就下定决心,有一天,我也要让篮球在我的指尖旋转。
于是,每天中午放学回家,我顾不上吃午饭也要先练上几分钟。晚上一放学我就抓紧
小学生作文大全
妈妈也在一边不断鼓励我,还帮我总结经验。原来,是我的手指放的位置不对,原本我总习惯用食指旋,可是食指的力量没有大拇指大,托不住球,而且要用大拇指的指腹来旋,左右手还要协调好。找到了原因后,经过几个中午的练习,我就能让篮球在我的指尖旋转起来了。现在,我还能用铅笔把球高高托起来旋转。
看着篮球在我的指尖旋转,我的心仿佛也跟着旋转起来。通过练习旋球,我深切体会到勤能补拙[注: 勤奋能够弥补不足。]的含义了。我想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一定能克服任何困难,做生活的强者。
篇10:我和篮球作文
今天,我和朋友去打篮球。我们到了篮球场,拿着球就开赛了。我们轮流投篮,先是老幺“蓝天”投,投进一个;然后是老大“非洲耗”投,也进了一个;最后是我投,共进了三个!
我们继续玩下去,我第一个积满五分。积满五分有什么奖励?没有,不过可以优先训练更难的。哪一种?运――篮――闯――关!
激烈的战斗打响了,我运着球冲刺,蓝天在后面穷追不舍,非洲耗在前面堵截,“杀”得我手忙脚乱。但我还是奋力拼搏,冲到了篮架下,我出手投篮,看着就要进了,球却打到了篮筐,弹了出去。但我并没有灰心,而是继续拼搏。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第三次抢球赛我投进了球。比赛结果:我轮流投篮得七分,运篮闯关进了一个球,得了两分,最后总得分九分。老幺轮流投篮得四分,他好像害怕运篮闯关,故意投不到五分。老大轮流投篮才得了二分,所以他也没有运篮闯关的资格。老大,加油!
老幺,你害怕挑战难关是xx的。一个人总是害怕挑战困难,就会很难获得进步与发展,在社会上会很难立足。所以,无论做什么事我们都应该坚持,只要持之以恒,不懈努力,我们都会取得好成绩。
篇11:我和篮球作文
今天我和爸爸打篮球,我非常紧张,来到篮球场。开始前我们决定好比赛的规则。
“嘟”的一声,比赛开始啦!哎!怎么我老是投不中球,幸好,爸爸也没有投进球。突然,幸运之神来了!我意外进了一球,得分2:0。这时爸爸也不甘落后,他使出了绝招,嘿!一个漂亮的空心球就像老鼠像钻洞一样一点也不费劲,把比分追成2:2。我想毕竟爸爸个子比我高,年龄比我大,这样子硬拼,是不明智的。我得使出自己的绝活:鲤鱼跃门,啊!机会来了,我接过球,1、2、3起跳一投,球进匡了,这时我激动地大喊起来。爸爸也为鼓起掌,还说:“儿子要想投进球不但要瞄得准还要注意抛物线弧度。”我说:“爸爸你说的我都不太懂,但是我会记住的。”经过一番激烈争斗后,我们的比分交替上升,最后,爸爸以18:10领先,成为今天的“神射手”。
虽然今天我没有战胜爸爸,但是我从爸爸那里学了不少球技,相信总有一天能成为爸爸心中的“神射手”。
篇12:我和篮球作文
妈妈给我买了个篮球,我非常开心。妈妈说,只要我每天打篮球,就能长得比爸爸还高。因此我下决心每天都要坚持打篮球。
下午,我来到篮球场,开始自己试着练习投球。旁边有别的小朋友投球特别准,我也比葫芦画瓢的跟着偷学了两招。不一会儿的功夫,我的投球和抢断球也有点像模像样了。过了一会,其他小朋友看我具备了相当了水平,就拉我入伙,我们六个人,三人一组,开始了分组对抗比赛。比赛开始了,我拼尽全力的四处奔跑,积极抢断,把对方的球抢了过来,又很快的传给了队友。我们队的三个队员来回来的传球,最后球到了我的手里,我用力的跳投。随着一声“嗖”的声音,球应筐而入!我非常开心。妈妈也表扬了我。
时间过得特别快,一个月过去了,我不但学会了打篮球的基本技术,个子也长高了。打球真是太棒了。
篇13: 我和篮球作文
近几节课,体育老师教我们打篮球。这让我一下子想起了我接触篮球的几次情景。
我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幼儿园中班。一次,一位男老师来到我们班,问:“有谁会打篮球?”我当时想:不就是一个球吗!而且我也经常拍皮球,估计它们差不多吧。于是,我就把手高高的举了起来。
我和小朋友们跟着那位老师一起到了操场。老师给每人发了一个篮球,我当时觉得它是一个又大又硬的球,我心里顿时犯了嘀咕:这怎么可能拍起来。我清楚的记得老师还用秒表给每人测了时间,我竟然在一分钟拍了120下,我可开心了。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认为会拍球就是会打篮球了。
渐渐的我才知道篮球是一项集体对抗运动,可也没机会玩。
直到有一次,我的好朋友动动约我去公园打篮球,我才体会到了对抗的乐趣。我的好朋友一直在学习打篮球,而我只能靠模仿他的动作跟他一起打。没想到我一下子就从他的手里把球给抢了过来,更没想到好长时间过去了,球一直掌控在我的手中。看着他那着急的表情,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近些天我对篮球方面的知识又有了新的了解。我知道了我国有一位著名的篮球运动员叫姚明,他身高2.26米。还知道了篮球框距离地面有3.05米高。于老师还教我们如何传球,现在我已经可以做出三、四个同学为一组,不击地互相传球的动作了。
总之,我越来越喜欢篮球了。我还想了解更多的关于篮球的知识。新学的动作也要回家多练习,我希望我能做得更熟练。
篇14: 我和篮球作文
这个篮球是蓝色的,蓝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它是七号的,比五号球大一点,弹跳性不是很好,弹起来也是比较高的,但没有五号球高。
我最喜欢的运动就是打篮球,我把它放在地上,它就好像有一股力量,从它小小的身体里爆发,把它推得越来越快。我把它向上抛,它就像一颗从外太空落下来的陨石,重重地砸下来,发出“砰”的一声巨响,穿遍整个篮球场。我把它越过我的头顶向前扔,它就像一只小鸟,刚找到食物,又飞了回来,来来回回三四次。我还把它放在手里搓呀搓,它就像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在享受着按摩,其实是我刚打完篮球,手很痒,毕竟经常打篮球的人手痒也是一件平常的事。
每次同学把他们的篮球拿出来和我比试,我只说一句:“篮球好坏,pK一场便知道。”
有时,我和同学一起玩篮球时,拍着拍着就成了足球中的踢飞球,我的脚爆发力可比他们好多了,一踢就得飞界呀!弄得他们出去捡,我心里也是很感到庆幸,幸好自己在里边。有一次,我把篮球一不小心踢到一个只有篮球大小才可以进去的小洞,我急忙喊:“啊,我的篮球,你出来吧!”篮球似乎听懂了似的,“砰”的一声又出来了。
篮球是我的好伙伴,它给我无穷的快乐。
篇15:我的圣诞情结作文
在一年这么多节日里,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最让我向往和期待的竟然是圣诞节。每年的圣诞节前夕,我都会莫名的兴奋,妈妈说我这是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圣诞情结”。
今年的圣诞节在我一天一天的期盼中又如期到来啦!学校里的圣诞气息可浓了,每个班级都精心布置了一番,不论是窗户,还是门,都粘上了有关圣诞节的装饰,连校门口,都放上了圣诞老人和圣诞树。就因为这样,上周去上学的路上我都偷着乐呢!
当然了,我可以偷偷地告诉你们,我有这么特别的“圣诞情结”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圣诞节可以看到各种漂亮的装饰,而是因为圣诞节我可以收到圣诞老人送我的心仪的礼物。坦白说,看到所有有关圣诞节的装扮的开心和收到礼物的兴奋比起来,其实都不足挂齿。这几天,只要一有空,我都会在那儿幻想,幻想着圣诞老人给我的礼物,是书包?是书?是文具?还是玩偶?去年的圣诞节我想要一本书,可圣诞老人却送我了一个大苹果。虽然这个苹果很大,很诱人,但我还是因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礼物而大哭了一场。后来,还是妈妈那句“苹果是平安果,圣诞老人是希望你能一辈子平平安安,是世界上最好的礼物”才使我不哭了呢!
今年,我早早地写好了给圣诞老人的信,也精心准备了给圣诞老人的礼物,我的目的很简单:讨好圣诞老人,希望他能送我一份心仪的礼物,让我过一个开开心心的圣诞节。
平安夜那天,我早早地挂好了圣诞袜,安静的爬进了被窝里,等待着圣诞老人的到来。第二天,我早早起了床,第一件事就是爬起来想看看圣诞袜里面装了什么礼物。圣诞袜看起来好像瘪瘪的,还没看我就有点小小的伤心了,因为我今年已经写信告诉圣诞老人了,我想要的是一个漂亮的书包,我看遍了圣诞袜的四周,也没有看到。但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迫切想知道“无情”的圣诞老人给我送了什么礼物。我小小心心地打开圣诞袜,哇!里面是两个可爱的麋鹿小玩偶,在小麋鹿的下面还有一张小纸条,上面用英语写着:“There is a gift on the table!”看到这句话,我顾不上穿衣服,大步冲向客厅。我看见一个紫色的、有扣子、功能齐全的“牛津大学”牌书包在“朝我微笑”。我最最爱的圣诞老人,你如果此刻还在我家,我一定送你一个大大的吻。我再也等不及了,迅速换了书包,我一定要带它去显摆显摆,我想象着自己背着书包,同学们看着我,露出羡慕的眼神。
感谢圣诞老人,感谢圣诞节!
篇16:我的文学情结作文
我的文学情结作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籍,是我人生的好朋友,爱书是缠绕我一生的情结。
我爱读武侠小说。最爱读金庸古龙黄易的小说,我喜欢在江湖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中寻找侠客们的另一面。看,《侠客行》中狄云怒杀花铁干,这是正义;看,《碧血剑》中袁承志二刺皇太极,这是爱国;看,《血蝙蝠》中沈胜衣勇闯蝙蝠寨,这是勇敢;再看段誉妙破玲珑棋局,这是武侠世界的智慧。我爱这武侠世界千变万化,情仇纠结幕幕传奇。
我爱读文学名著。无论是中华古典亦或是外国名著,他们使我阅读积累,充实自己。身处《海底两万里》,其中的“我”在逃生时遇到漩涡,我会为阿隆纳斯生死一线而紧张;神游《伊利亚特》中著名的“木马攻城战”时,我会为一举破城而兴奋。当读到《骆驼祥子》中祥子三起三落,堕入黑暗时,我会为这个小伙子惋惜。而投身《三国演义》中诸葛亮草船借箭时,我会为一夜巧得十万箭拍案叫绝。这些经典名著,让我欢喜让我忧,促我逐步成长。
我还爱读历史典籍。如果说“武侠”“名著”是一个泡沫,美丽而虚幻,那么历史典籍就是一块原石,初时平淡无奇,但是当你剖开细看就会在其中发现暗有光彩。
你看,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发生过许多令人感慨的故事:屈原不愿做亡国之奴,以身殉国,投身汨罗江。张骞出使西域,开创了丝绸之路,促进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诸葛亮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三国鼎立之势呕尽了拳拳老臣心。岳飞精忠报国,征战沙场,捍卫大宋疆土。袁崇焕戎马边疆,抵御满金,千刀万剐不改初心。还有林则徐“虎门销烟”的.无畏之举;文天祥“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壮志豪情。这些历史人物的种种言行、品格,让我时时感动,满腔激情。
书籍,就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情结,缠绕着爱书的我,使我欲罢不能。它们促我成长,让我进步。
篇17:我的上海情结作文
我的上海情结作文
地球人都知道,上海是个国际大都市,既繁华又时尚。大家都想成为上海人,外地人纷纷来上海打工。
作为上海人本应感到自豪和庆幸,但我并不觉得上海有什么好,空气不清新,人多口杂。不象桂林山清水秀,环境优美。
不久前我终于和爸爸来到了我梦寐以求的桂林,人说:“桂林山水甲天下”真是一点都没错。这里山水相依,不禁让我想起一首歌:“山也迢迢,水也迢迢,山水迢迢路遥遥”这里山峰连绵起伏,湖水清澈见底,看着这清的不能再清的湖水,我想起了上海的黄浦江,浑浊、肮脏、还有数不尽的垃圾。而漓江是春水碧于天,还能渔船听雨眠。我不禁感叹:人人尽说桂林好,梦娇只合桂林老!
不知不觉,天已黑了。我和爸爸想去看看桂林的夜景,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桂林哪有什么夜景啊?黑乎乎的一片,只有湖水受月光的照射,而发出的微微亮光而已。他没有五彩缤纷的霓虹灯,没有照来照去的探照灯,只有昏暗的路灯而已。我们失望极了,想想还是上海好,南京路上那不断变化的霓虹灯,外滩上,东方明珠和金贸大厦高高的矗立在那儿,多么雄伟!而这里只有单调的黑山,桂林的夜晚真的不能和上海比阿!桂林的人们早早就睡了,而现在上海的人们一定还在南京路上Shopping呢,或者是在外滩上观赏着这不夜城的美丽夜景,或是在某个KTV飚歌。“咕噜噜”是什么在叫?啊呀,是我的肚子,好饿啊!我突然想起了家乡的小笼包和小馄饨。我和爸爸马上去找吃夜宵的店,可是找了很久都找不到。我们只能饿着肚子回宾馆了,边走边想:还是上海好,这里一点都不方便,吃个宵夜都没有地方,这个时候上海有多少小餐厅还在营业?回答一定是:数不胜数!
第二天,又是一个令人神清气爽的'日子,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却只能仰望着蓝天,天依然那么蓝,却少了一丝宽广;云依然那么白,却少了一份自由;空气依然清新,却少了一点自然……这一切都是那么令我感到孤独、寂寞,我那颗寂寞的心,早已不由自主地飘到了故乡,来到了一个带着熟悉气味的地方—上海!
桂林除了山就是水,没有大型的商店,没有美丽的夜景,没有雄伟的大桥,没有小笼包,没有方便的交通,没有。
我呆不下了,我好想念上海阿,想念小笼包,想念大型的商店,想念美丽的夜景,想念雄伟的大桥,想念方便的交通,想念。
啊!带着急切地想念我终于又回到了故乡—上海,他还是那么繁华,那么时尚!古人云:“水是故乡清,月是故乡明”是啊,我此时才体会到这句名言的含义!
篇18:我的新华情结作文
现在沈阳的新华书店规模大、功能全、数量多,大小书店星罗棋布,遍布全市的大街小巷,人们购书非常方便,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消费需求。但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沈阳,新华书店屈指可数,人们想买本书往往要走十来里路。
记得当时沈阳最大的新华书店坐落在太原街,是市一级的书店,再有就是区一级书店。沈阳区新华书店在中街附近,也就是现在的荟华楼对面;皇姑区新华书店在北行南边,位于长江街与岐山路交汇处的东北角;大东区新华书店在小津桥路北,大东区政府西侧;铁西区新华书店在兴华街上,与和平影剧院毗邻;和平区不愧为沈阳的文化区,除了太原街新华书店外,区内还有马路湾新华书店、北市新华书店,在西塔东边还有一家朝鲜族书店。从上世纪70年代初到90年代初,这些书店都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那里留下了我渴望文化、渴望知识的足迹,我的上千册书藉都是在这些地方购买的。
我当时不论是买书还是杂志,都会在扉页上写下“购于XX新华书店或报刊门市部”字样,并记下年月日。上周在家整理书藉刊物,看着那扉页上的字迹,往事如烟,涌上心头,一幕一幕,如在眼前……
我买的第一本书是《人造地球卫星》。1970年4月24日,我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成功,中国是继美国和前苏联之后,第三个发射人造地球卫星的国家,用当时的话讲是大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大灭了帝国主义、修正主义的威风。当收音机里播放卫星传回的《东方红》乐曲时,年少的我和父母一样沉浸在自豪的喜悦中。当时我在沈河区团结路第二小学读四年级,那天放学后我去三角地附近的百货商店买作文本,偶然看见了那本《人造地球卫星》小册子,我让服务员拿给我,我翻了翻,非常想买,一看定价两角五分钱,我兜里就两角钱,即使不买作文本也不够,只好作罢。晚上和母亲要钱说想买本书,母亲听说是买课外书就没给我钱,我很失望,闷闷不乐。父亲看在眼里,没有说什么,趁母亲去井院投洗衣服的空隙,父亲问我买什么书,我如实说了,父亲未加思索就从兜里掏出三角钱给了我。次日,我去百货商店买书,书竟卖完了。我只好赶到离家最近的北市场新华书店,如愿以偿地买到了书,从这本书里我了解了地球,知道了什么是卫星,对太阳系也有了一个粗浅的认识。书店里琳琅满目的书燃起了我强烈的求知欲望。
上中学后,我用节省下来的零花钱,在北市新华书店陆续买了《宇宙的秘密》等自然科学读物。当时再版发行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总共有十六七册。想拥有这套丛书成了我的梦想,但全买下来得六七块钱,父母肯定是舍不得的。那时学校遵照毛主席“学生以学为主,兼学别样”的指示精神,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学工务农劳动。1974年暑假,学校让我们来到小北关街附近的红旗开关厂劳动,厂里每天给我们补助6角钱,这使我们的劳动热情格外高涨,一个月的辛勤劳动,我挣了18块钱。用现在的时髦话讲应该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桶金”。我用这笔钱给父母买了两盒牡丹牌香烟,剩余的17块钱全部买了书。我首先想买的是买《十万个为什么》,我冒着酷热来到北市书店,但没有整套的,只好有哪册买哪册了。我又赶到太原街书店,拾遗补缺又配上了几册,但还是不全,为了配成套,我中午饭也没吃,饿着肚子一咬牙,花一角钱乘环路电车来到了中街书店,也许是我的执著感动了上天,缺的那几册这里竟全有,真让我喜出望外,当即开票付款,服务员帮我把书捆扎起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回家了。这套书的阅读,拓展了我的眼界,也扩大了我的知识面,我没事就给同学出问题,最后还是我自问自答,让同学对我刮目相看,有人还给我起个绰号“万事通”。这年在我加入共青团的审查会上,班主任王老师对我的评价是“爱读书,知识面宽。”
1978年春,我来到沈阳市第一住宅建筑公司,当了一名建筑工人。同我一起入厂的青工学会了吸烟,还经常和老师傅们出去喝酒,但我有点不随乡入俗,显得有点另类,即不吸烟,也不喝酒,而是把钱省下来买书。班组里有位1974年入厂的青工叫潘英华,还有一位下乡返城的知青李月来,我们仨儿都爱读书、爱文学,成了工段里的文学青年。工余和午休时,我们就在一起交流读书体会。遇到雨休或下班后,我们就结伴来到附近的书店转转,往往都不会空手而归。尤其是发了薪水后,咱仨儿每人都会买三四本书,我的那些中外文学名著大都是这个时期买的。当时再版的中外文学名著都是畅销书,常常供不应求。1979年夏天,我们来到亚洲电影院对面的朱剪炉工地施工,为了第一时间买到新出版的书,咱仨儿几乎天天去中街新华书店,一来二去竟和卖文学类书藉的胖大姐成了朋友,后来胖大姐不但向我们通报最近要有什么新书上架的信息,还把对我们想买的书留下来,有了这个“后门”,我们买书就方便多了。我的《复活》、《红与黑》、《高老头》、《巴黎圣母院》都是在胖大姐的关照下购得的。现在想起来对胖大姐还心怀感激之情。那些年工地在哪里,工地附近的新华书店就会留下我们的足迹。高尔基说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阶梯上留下了我们向上攀登的足迹,我们无怨无悔,有趣有乐!
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图书市场的放开,书刊批发市场的成立,大大小小的书店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沈城,买书难的现象已经不复存在。从那以后新华书店去的确实少了,但我对她的感情依然如故,时间抹不去记忆,凝结在知识里的书店情结挥之不去!
篇19:我的新华情结作文
“从南京中山路55号到管家桥65号,我走了25年!”这是江苏经济报加盟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时,我发出的一番感叹。
记得第一次跨入新华日报大门是1975年4月初。当时,我作为第五期工农通讯员学习班成员,从苏北石油勘探工地风尘仆仆地闯进中山路55号那油墨飘香的大院,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三个月的专业培训,是新闻启蒙,也是道德熏陶,22岁的毛头小伙,从此与新闻结下了不解之缘。如今,当年参加培训的24名通讯员天各一方,每个人的结果都不尽相同,其实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正是由于这一过程,使我们的人生从这里拐了个弯。30多年来,我们组织过多次同学聚会,尽管一些同学已经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工作岗位,但对这个聚会绝不敷衍。“没有新华日报,我们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话道出了大家的心声。
多少年来,我以新华日报通讯员为荣,笔耕不辍,一旦有重要新闻总忘不了给新华日报投稿。采用不采用都无所谓,权当给家人捎封信。1985年,我赴京就读于中国新闻学院,得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在北京没有派驻记者,出于对新华日报的一片深情,同时也为了自己练练笔,我向报社领导主动请缨,“自投罗网”当了两年“编外记者”。在这期间,我积极和江苏省驻京办事处“攀亲”,与江苏驻京代表保持热线联系,获取了不少新闻线索,利用课余时间采写了180多篇消息、通讯、人物专访,拍摄了大量新闻图片,其中80%为江苏发生在北京的新闻。创刊不久的扬子晚报,头版不时以“本报北京专电”、“新华社供本报专稿”名义发表我的报道,以至一些朋友误以为我已另攀高枝。
著名记者李普曾经说过:“一个人一旦被网住了,他就摆脱不掉,不是别人拉住了他,而是他自己一往情深,舍不得离开。”对此我有同感,既然“自投罗网”,为了那份承诺,我就得像职业记者那样磨练自己,拼命地跑、用心抓新闻。好在从第二学期学校下午很少安排课程,我便买了月票,揣上北京交通图、采访本、照相机,利用下午和晚上到处抓新闻。为了给新华日报采写《江苏轻纺产品在北京》,我几乎跑遍了北京各大商场;为了抢一条“东海‘小萝卜头’塑像在京揭幕”的快讯,我在中国青少年宫转了三天;为了采访江苏藉在京文化名人,也不知道跑了多少冤枉腿;由于没有记者证,享受不到新闻稿三分钱一个字的优惠,在邮局我不得不花七分钱一个字发电报,抢发当日新闻,稿费还没发报费多,但我乐此不疲。同学问我,你哪来的这么大干劲?我坦言:有“家里人”在背后撑腰。当时,新华日报、扬子晚报先后有两位领导在中央党校学习,写什么、怎么写,我可以“现买现卖”。有时参加一些重要活动,他们都将我作为“家里人”介绍给对方,从而更好地拓宽了我的报道面。
有道是“山不转水转”,十几年后我转到了江苏经济报,紧接着江苏经济报加盟了新华日报报业集团,这回成了真正的“家里人”,我归属感油然而生。情系“新华”25载,我也成了“新华人”!
篇20:我的新华情结作文
其实,我只是新华书店的一名临时员工,进店时间也才四个月,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却有解不开的新华情结 。
十二年前,高考落榜的我让父亲黯然神伤。为了让我跳出农门,他不顾家里债台高筑,硬是借钱为我买了个城镇户口,又东奔西走,托人帮我招了工。当昔日的同窗好友还在为挤高考的独木桥而挑灯磨剑时,我却在人家羡慕的眼神中捧上了“铁饭碗”。那段时间,我满足得近乎陶醉。然而好景不长,在市场经济在潮的冲击下,我所在的单位几乎于一夜之间土崩瓦解。我下岗了,就回到了乡下,每月只去一趟县城,到单位领取120元的生活费。从此,失落与苦闷的阴霾就笼罩在我心头挥之不去。
那天上午,初春的风中还裹着浓浓的寒意。我从单位领到生活费出来,瑟缩着身子踯躅在县城的街头。想到回去的那趟班车还要三个多小时才发车,我就信步来到新华书店,想用看书来打发这段漫长的时间。走进书店大门,一股暖流随着书本油墨的清香扑面而来。书店里的人真多,但听不到一丝嘈杂的声响。工作人员忙而不乱,脸上都洋溢着真诚的笑意,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我挑了本《平凡的世界》找个空地坐下来翻阅,看完内容提要,就被主人公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染,不觉如饥似渴地往下读。待我回过神来,发现店内只有我一个顾客了,工作人员正在收拾书本、打扫地面,准备下班呢。我赶紧站起来,买下这本《平凡的世界》走出新华书店的.大门。
街上已是暮色苍茫,错过了回家的班车,我只得到一位远房亲戚家借宿。这晚我彻夜无眠,令我心潮澎湃的,有小说中坚韧不拔的主人公,也有书店内与外界截然不同的气息。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能去新华书店上班,一边侍弄店内的“阶梯”,一边借着阶梯努力使自己站得更高些、看得更远些,那当是人生最美的事了吧?我的新华情结由此而生。
此后,只要有机会去县城,我就一定会进新华书店坐坐,就带一身书香回家,就发一阵感叹,一阵遐想。后来我结婚,为人妻,生子,为人母。丈夫也爱看书,我们把各自的藏书清理出来,在集镇上开了个小书店。虽然只是出租图书,但我总愿意想像自己的小书店就是集镇上的新华书店,而我既是员工又是经理,每天在忙碌和遐想中自我陶醉。前来借书的大多是熟识的人,一般不放押金,所以总是借出的多还回的少。一年下来,我们尽千册书就损失过半。丈夫和我见势不妙,赶紧关门大吉。我又一次下岗了。
再后来,丈夫到县城工作,我带儿子随他迁居县城。两年多来,好些熟人给我介绍工作,超市收银员、酒店服务员、事业单位接待员......丈夫和我都婉言谢绝。丈夫也知道,新华情结在我心头根深蒂固了。我甚至想,如果不能到新华书店上班,就安心在家相夫教子,并在麻将桌上消耗部分无聊的时光。
原以为这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没料到机会真的就来了。今年7月,新华书店进行人事改革,面向社会招聘三名临时工,我闻讯立即报了名。面试、体检、培训、上岗,半个月后,我成了新华书店一名导购员。机会来得这样突然,让我有些难以置信。我是紧攥着一只拳头上完第一天班的,生怕这个幸福稍纵即逝。我很快熟悉了自己的工作,在不到两周时间内,就对自己所负责的七个书架、一个大平台的上千种图书的摆放位置了如指掌。清理书本、打扫卫生、向顾客推荐新书、为顾客打包,有时也到各单位去推销图书。工作单调但不觉枯燥,生活平静而不显寂聊。热心待顾客,真诚对同事,我迅速地融入了书店这个大家庭。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我就找出自己爱看的书,享受片刻的从容与闲适。
那天下班回家,碰到久未联络的牌友,忿然问我说:到书店上班五百块钱一个月,给你能放几个炮啊?亏你还这么上心!我淡淡一笑,说书店的福利好哇。牌友说你骗谁呢,临时工还有福利?我知道她不明白我的意思,在我看来,学习的机会才是最大的福利啊。半年来,我利用书上所学的知识,说服丈夫改掉了不吃早餐、爱喝浓茶的习惯,促使儿子改掉了爱吃零食、不吃蔬菜水果的毛病,我做饭菜不再只求口味,而更注重营养与科学.....什么样的福利还能比我丈夫孩子的健康更有价值呢?
漫长的冬夜,我和丈夫相对而坐烤着炉火,我向他介绍《易中天品三国》、《无毒一身轻》等新书,丈夫从眼镜片后射出的目光柔情千万,与我从前跟他讲某一精彩牌局时他看我的那种眼神截然相反。我知道,改变丈夫眼神的,是今天书香盈袖的我,改变我的,是书,是新华书店。我也知道,心中的新华情结将伴我一生。
篇21:我的火车情结作文
我的火车情结作文
6岁开始随家人四处“漂泊”,到处“闯荡”。于是每年春节回家过年成了习惯。回家一趟也麻烦;飞机票太贵,汽车不安全,于是便决定乘火车。久而久之,竟与火车结下了不解之缘。
如今已定居宁波,虽然火车几经提速,但赶回家依然要花17个小时。所以每次回家,必买卧铺票。对火车的好感,便从此开始。
火车吸引我之处,在于那熟悉得十分亲切的“咯啷”、“咯啷”的碰撞声,像似虔诚的信徒不厌其烦地,永无止境地敲着木鱼,渐渐地驱散我心中的阴霾,带给我心灵的平静。坐在车厢壁的弹簧椅上,头靠在窗边,随着火车轻轻摇摆颤动。沿途的风景被我贪婪地尽心眼底。火车既催眠又催梦。渐渐地,又眼不自觉地闭上,头枕着手臂,趴在桌上,甜甜地进入梦乡。梦里,是我可爱的故乡。
火车吸引我之处,还在于那延绵的车厢。年幼时,我总喜欢从火车的这一端,跑向那一端。通常是不可能真的做到这一点的,因为后两节预备车厢和前面八节硬座车厢里,堆满了民工兄弟。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在拥挤不堪的人群中熬过十几甚至二十几个小时的。不忍心常去添乱,因此也不愿想方设法地从中串过。在车厢里窜来窜去可是我的最爱。每到一节车厢,我都会跑去叼扰一下那节车厢的乘务员。碰见慈祥一点的,便死缠滥打,问这问那,一副连火车上最小的一颗螺丝的构造也要了解得清清楚楚才肯罢休的样子,碰到“凶狠“一点的当然是撒腿就跑喽。乐此不疲。
火车吸引我之处,更在于车厢里的乘客。车厢里总有大批大批的老乡,“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于是三个成群五个结营地凑在一起,叽叽喳喳聊天没完没了,一直到火车熄灯许久,还能在雷鸣般的`鼾声中听到几句细碎的话语。火车上的睡眠格外香甜,因此第二天一早,我们也总会起个大早,简单地洗漱一下,胡乱地扒几口方便面,再接着天南地北地侃,东拉西扯地吹。直到下了车还依然恋恋不舍地依依惜别。说好了要相互通信,相互联系,可惜一看到家人正赶来迎接风尘仆仆的我,便什么都忘了。唉,若是能记录一下他们的地址电话,那我的朋友可就遍布天涯海角了。
火车,是中华五千年文化中灿烂的一抹色彩。它是一种文化。也许有一天,它会消失,但至少它会永远存在于我的记忆深处。
篇22:我的夏天情结作文
我的夏天情结作文
夏天,是个让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季节。烈日炎炎,日头毒辣,谁愿意大热天的在外面转来转去,回来之后,大汗淋漓? 可我却独独爱上了夏天。
炎热的夏天中,冰淇淋是孩子们最佳的消暑点心,也是一道别有风韵的亮丽风景线。我对冰淇淋也是“一品钟情”,冰淇淋口味、样式众多,令人眼花缭乱。
爸爸妈妈童年时吃的“老冰棍”如今依然深受大家喜爱,虽然没有其他的口感好,但是我们青睐的是它那冰凉入口的.一瞬间。
“哈根达斯”这一品牌恐怕大家都耳熟能详。进口产品自然价格不菲。刚刚从北京旅游回来的我,有幸品尝了一番。买的时候发现,仅仅一点点提拉米苏口味的“哈根达斯”就要33元钱。不过因为冰淇淋是新鲜现盛,味道也不错,所以这钱花的倒也值。
“蒂兰圣雪”在淮南算一款卖得比较贵,也比较热门。这一款冰淇淋,最美味的当属香草味。这一口味,牛奶味非常浓郁,入口清凉,也是冷饮的佳选。
“小布丁”与“大布丁”是一对“姐妹花”,同样是一款奶油味雪糕,但似乎姐姐“大布丁”更受大家欢迎。妹妹“小布丁”个头小巧玲珑,对于抱着品尝心态的人们来说,“小布丁”是最佳人选,而对于急于解暑的人们来说,“大布丁”似乎更胜一筹。虽然个头不同,受欢迎程度也饱受争议,但是甜丝丝的牛奶味与冰冰凉凉的口感双重结合,是“大小布丁”热卖的秘籍。
我的最爱则是“伊利牧场”牌香草味冰淇淋。当我舀起一勺冰淇淋,放进嘴中时:一股香浓幼滑掠过舌尖,滑进喉咙,接踵而至的是挥之不去的香醇奶油味在口腔中蔓延,回味无穷。
在夏天,我唯一留恋的是这些花样繁多、口感清凉的冷饮,她们点缀了炎热的夏天,在夏天中划出一道凉爽的风景线,这是我的夏天情结!
篇23:我的空调情结作文
我的空调情结作文
从小,我就对空调有着独特的爱。夏天每天必开空调,调到最低度,冷风飕飕地吹来;冬天我也要开,开到最高度,热风徐徐溜出。空调几乎成了我夏冬的必备之物。
一、夏
“老妈,我要开空调!”我义正言辞地对老妈说。“行行行!”老妈一脸的无奈。因为老妈知道,只要不同意我就会死缠硬磨地泡着她。
我挥舞着双臂跑回卧室,拿起遥控器“滴”一声打开了空调。“欧拉拉欧拉拉……”我站在空调面前跳舞。这就是我夏天每天必干的事情——开空调。
在夏天炎热的太阳暴晒下,即使缩在房间中寸步不出家门,“锋利”的阳光也会钻透房顶来房中“做客”,而且我们家还是住在最顶楼,我又是个“汗人”,因此如果有几分钟不开空调我就会浑身燥热,在床上翻来覆去,身体汗汗,两股战战,几欲先走。同样,这也是老妈这么爽快地答应开空调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在夏天也会有意外发生。
有一天早晨起来,我随手点击遥控器的开关——
……
我大惊:“怎么回事?也没关插排啊?怎么?”我连忙打开灯——没亮。
“停电了!”这短短三个字像一声巨雷,狠狠劈在了我那“脆弱”的心灵上。“啊!那我今天该怎么过啊?”我哀嚎着。
下楼去看,在传达的黑板报上明明白白地写着:从早晨7点——晚上5点停电!
于是当天晚上来电的时候,我已经躺在床上,神志迷糊不清,嘴角微微抽搐,浑身是汗,热得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了!
所以可想而知,夏天我是多么需要空调了吧?
二、冬
冬天开空调?没听说过,可是,本人就是一个“冬天开空调”的忠实粉丝。
一到冬天冷得不能再冷的时候,本人就会拿起空调遥控器,打开空调调到最高度——这样,一会儿卧室里就暖洋洋的了。
大家肯定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暖气没来,可窗外已是大雪纷飞的世界,雪花飘落,看着看着浑身就凉透了。恐怕大家的做法和我一样吧?我迅速缩到被窝里只露出头,在身上盖上好几层棉被,身子呈球状,还不断向手心里哈气取暖。但自从第一次被雪花打得大败而回后,我潜心研究,发现原来在冬天,把空调开到最高度也可以取暖!有了这项“发明”,从那以后每当雪花纷飞时,我就会打开空调,就再也不用做缩头乌龟啦!
三、声音
说实在的,我发现我是最依赖空调的,既不是在夏天给人的凉爽,亦不是冬天给人的温暖,而是——那嗡嗡的声音。
声音?大家都很奇怪了:怎么还喜欢空调发出的声音?
没错,那声音在本人听来,简直是天籁之音啊!
我也曾追根求源探寻过我为什么会喜欢空调发出的'声音,原因却让人大跌眼镜——因为我从小就开空调,因此那嗡嗡的声音已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对空调声音的喜爱,甚至达到了这天籁之音,假如有一天听不见,我耳朵就会奇痒无比!
呵呵,这就是本人的“空调情结”。你的情结是什么呢?看完此文,请拨打电话号码,告诉我你的情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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