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携物作文

时间:2022-05-14 01:42:29 更多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喜欢携物作文(精选20篇)由网友“春芽几枝”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喜欢携物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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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携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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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期末考试作文题目:喜欢小动物

外婆家养着一只漂亮的大公鸡,十分讨人喜爱。你瞧!鲜红的鸡冠竖在头顶上,像戴着一顶小红帽,又像一朵鸡冠花。

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骨碌碌地转动着。脖子上的羽毛金灿灿的,像是耀眼的锦缎,又像是黄色的`围巾。身上的羽毛就像雪白的棉袄,黑色的尾巴向上翘着。它走起路总是昂着头,显得十分威武。

古代没有时钟,只能靠公鸡的啼叫早起,读书的人听到啼叫,就要起来复习功课,练武的人“闻鸡起舞”,农民们听到“喔喔”声就要起床烧饭、干活。这只公鸡也天天报晓。

有一天,公鸡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走着好像在说题目:“瞧!我的衣裳多美丽。”我看见了它那美丽的羽毛,就躲在老树下,准备拔一根羽毛当作书签。

这时,它从老树旁走过,我突然冲过去拔了一根毛,公鸡吓得慌忙地跑开。从此以后,我给它吃东西,它都不敢吃,以为它吃东西时,我会拔它的羽毛。

在晚上十二点时,我学着公鸡“喔喔”叫,公鸡以为自己睡过头了,忘了报晓,也跟着“喔喔”地叫了起来,其它的公鸡也跟着“喔喔”地叫起来。我觉得十分有趣,“哈哈”地大笑起来。

我喜欢这只大公鸡,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篇2:《携物找家》说课稿

一、说活动教材

(一)教材分析:

本节活动是一个发展幼儿平衡能力的体育游戏。在小班身体动作技能的练习中,平衡能力的掌握是一个难点,也是练习的重点,因此,在本活动的设计中,我有意识增加进行平衡练习的机会,用反复游戏、增加情境、引发兴趣的不同方法,对这一重点进行反复练习,帮助幼儿掌握平衡的基本技能。

(二)幼儿现状分析。

新《纲要》强调要关注幼儿的已有经验,因此我在活动开始之前还对幼儿进行了现状分析。小班的孩子年龄比较小,思维还处于直觉行动向具体形象过渡的阶段,他们对事物的理解往往要通过自己的亲身活动来实现。同时,小班幼儿年龄小、自制力较差、注意力容易分散。所以兴趣也比较容易转移,因此,我就抓住孩子的兴趣点,利用游戏及自己的亲身体验让幼儿有兴趣轻松快乐的学习。

二、说活动目标

教育活动的目标是教育活动的起点和归宿,对活动起着导向作用。新《纲要》中指出:目标要注重全面性,要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根据我们小班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年龄特点,我确立了包含认知、能力、情感、等方面的目标:

1、练习走、爬、钻、跑等动作,提高动作的协调性。

2、学会在走跑活动中保护自己。

3、体验成功的快乐。

本次活动的重点就是使幼儿练习走跑动作及学会在走跑活动中保护自己,这在整节课的每个环节中都始终贯穿渗透。

本次活动的难点是学会在走跑活动中保护自己,因为这些动作是本次活动的新授动作,所以在活动中以个别示范、个别练习、集体练习、强调复习等几种方法来突破此难点,并用贴小红花为奖励,鼓励幼儿积极表演,让幼儿在表演的同时也加深了对走跑活动的`记忆。

三、说活动准备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本次活动目标和完成活动内容,我做了以下准备工作:

1、小兔、小鸡、小猫头饰若干,小兔、小鸡、小猫的房子。

2、欢快的音乐磁带。

3、平衡木、地毯积木、山洞等

四、说教法、学法

1、教法

《纲要》指出教师应成为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因此,在本活动中我主要采取了提问引导法,示范法这两种教学方法。

对于这两种方法的运用,我“变”以往教学的传统模式--教师说教,“为”以幼儿为主体,以启发引导幼儿想问题、回答问题,发展了幼儿的思维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以示范表演等手段对活动加以整合,使幼儿获得更直观的理解,充分调动了幼儿的学习积极性,从而达到科学性、健康性、愉悦性的和谐统一。

2、学法

在活动中,引导幼儿运用观察法、表演法来获得知识,通过认识小动物的家让幼儿用眼看、用嘴说、动脑思考,并能用动作进行表演,从而全身心地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

五、说教学程序

结合小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及活动目标,我设计了以下三个环节:

1、提出问题,激发幼儿兴趣。

首先,我对幼儿说“孩子的妈妈们来到这里和孩子们一块游戏”告诉孩子们“你们搬新家了,请大家一块去参观新家”活动中请三位老师扮演孩子的妈妈贯穿整节课。

2、练习走跑动作。

(1)先告诉小朋友:“请妈妈先回家看一下,告诉我们怎样回家”鸡妈妈爬过草地(地毯积木),兔妈妈钻过山洞,猫妈妈走过平衡木,只有这样才能回到自己的家(即回家的路线是固定的)后三位妈妈一同跑回孩子中间。期间教师点出回家时的注意事项怎么走、怎么爬,怎么钻,给幼儿以启发。

(2)幼儿在观察妈妈示范后,跟随妈妈一同回家,体验回家不同路线的乐趣,完成后跑回老师身边。

(3)捉迷藏游戏《找妈妈》,引导幼儿找到藏在不同房间中的自己的妈妈,让幼儿体验回家的不同路线,游戏反复进行多次。真正掌握走跑钻爬的动作,学会保护自己。

3、活动延伸。

老师和妈妈和幼儿一起听音乐模仿小动物跳舞。

六、说活动亮点

本次活动我突破了以往体育活动中产生的环节单一,整个活动始终围绕小动物回家的过程,配以动作的教学,避免了练习走跑动作的枯燥无味。另外,我将老师扮演的妈妈们,加入到整个教学活动中,给幼儿以家庭班的温暖,并且我将小鸡、小猫、小兔的图片展示给幼儿,刺激了幼儿的视觉和审美观,使幼儿能更好的学会在走跑活动中保护自己并提高走跑动作的协调性。

俗话说“教无定法,贵在得法。”今天我所展示的这个活动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希望在座的各位领导、老师能给予批评指正,让我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和孩子一起探索,一起成长。

篇3:喜欢作文

富兰克林说: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这句话没错,想要交谈就要思考,想要思考就要读书,所以读书是非常重要的。

就拿我来说,我很喜欢读书,在暑假里妈妈和我约定每天看书2个小时,可我因无法抵挡书对我的诱惑,总是半天半天地看书,有时甚至看得连吃饭都忘记了。我的阅读面很广,几乎什么都读:世界名着、中国古代名着、科幻小说等等。

我对书的迷恋使于四年级,那时爸爸给我买了一套连环画的《三国演义》,书中的那些英雄人物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爱不释手。从此,我就渐渐地迷上了书。到了五年级,由于我的阅读和理解水平都提高了,妈妈就给我买了些世界名着。世界名着和我以前看的有所不同,精彩的描写中蕴含着许多深刻的内涵。我先后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等书籍。书中主人公曲折的经历、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毅力深深地震撼了我,让我深受启迪,也让我真正体会了书是精神食粮这句话。现在我又开始阅读《说岳全传》、《史记经典故事》、《说唐全传》等中国古典名着。从中我感受到了我国古代人民的伟大精神,了解了我国漫长辉煌的历史以及每个时代不同的时代精神和时代风貌。

读书使我了解世界,使我扩展见识,使我明了事理,使我增长才干。正如培根所说:知识就是力量。想要有知识,定要多读书。让我们一起来吸收这份精神食粮吧。

篇4:喜欢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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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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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很平凡的女生,但我有一个很特别的名字李照青。从名字上就能明显地看出长辈们对我的期盼。

我嘛,个子不高,身材微胖,头发乌黑,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是单眼皮的。

我既不才华出众,也不天生丽质。虽然我努力学习,但是我很少在全年级考到名次靠前的位置。我焦虑过,可从来不自卑。和很多名人相比,我没有伟大的胸襟,和班上很多同学相比,我也缺少远大的理想。我的愿望就是希望有一天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有一份固定的收入和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我天生有些懒惰,所以到现在还不会做家务。妈妈也因此唠唠叨叨。有时,我还会回上几句嘴,害得我总会被爸爸训上一顿,连大气也不敢出,他可是我们家出了名的“暴君”,没有人敢惹他。虽然我不会做家务,但是饭后我会主动帮助妈妈收拾碗筷,实在太累或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也会偶尔偷个小懒!

和大多女生一样,我也喜爱音乐。只要隔一天没有唱歌,心里就痒痒的,而且在睡觉前还会小声哼上几曲。我不大喜欢画画,有时心血来潮也会画上一些东西,但是画出来的东西往往会被弄得面目全非。因此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画画了。

我还有一个不知是好是坏的习惯:每当不小心丢了一些小东西时,我都会哭得稀里哗啦的。事后想起来,仍然会很伤心。

为了能轻轻松松地读好初中,我常常告诫自己说:现在该是扎扎实实地读书的时候了,就从现在开始吧!

我要朝自己微笑,因为我喜欢这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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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奇怪的人,有着奇奇怪怪的想法和思考,还有那些极为好笑的习惯。

偶然看到杂志上的梦游娃娃,忽然喜欢上她。于是,怀着极强烈的执著,在校外喧闹的店铺穿梭长长地反反复复地穿梭。然而,终于在那家明亮的店里看到它的时候,我忽然只想这么看着,就看着她摆在那里,嘴角是一抹安然的天使样的微笑。于是,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于我而言,终将只是每个中午,默默地走过门口,刚好看到架子上的她,上扬着头,微微地冲我笑。带着我喜欢的,零星的.狡黠和微露的欢喜。他们问我:“为什么总去看,不买下它呢?”我摇摇头说:“我喜欢它,但是不想买它,不想拥有。”他们笑我,说我这是没有头绪的话。

常是这样的,我喜欢一个本子,却不愿在上面写下字迹,我只希望它会一直保持纯粹的自由。我喜欢一首歌,却只愿轻轻地在心里唱着,我希望它的曲调是属于所有的。我会喜欢一个名字,喜欢一个符号,甚至喜欢一个汉字,一个英语单词然而,我终究是不愿把它们据为己有,只是这么喜欢着,这么浅浅的喜欢,一种心灵最初、最安然的纯净。这种喜欢应是很美的情感,因为它往往不会奢求什么,不会强硬地要求拥有,不会蛮横地占据什么。没有什么属于它,然而却什么都属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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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颜色。我喜欢鲜艳娇嫩的暖色,也喜欢宁然清爽的冷色。我喜欢浅一些的颜色,喜欢明薄纯粹的色彩。曾经有一段时间,偏爱过冷漠而凝滞的暗灰与黑,固执地认为这些就是我生命的色调。我记得我还想过,我永远都不会再喜欢橙黄与红这样喜气洋洋的颜色了,它们已经远得像在另一个结界似的。可是现在,当我看到笼罩着一层毛茸茸光晕的橙红色太阳散着温暖而欢喜的光芒,看到新鲜而饱满、光滑得折射着淡淡光彩的橘子,看到某个夜晚,漆黑如墨的夜空悬挂着一轮水红色的弦月时,我居然依然会感到莫名的欣喜和感动,它们在身体的某个很深的地方,啜泣一般地奏响了。

我喜欢季节。喜欢春,喜欢春的复苏,喜欢那些飞扬在春日里的美丽风筝;喜欢夏,喜欢夏日清凉的泉水和香甜可口的冰淇淋;喜欢秋,喜欢看枯叶随风漫卷,挥洒别样的情怀。四季我皆爱,却最爱冬。许是因为我出生在冬季吧,那些冬日里另人颤粟的寒冷居然也成了我恋冬的原因。冬日,有大风。冬的风气势浩荡,铺天盖地围剿苍穹,风里面还夹杂着旷远苍茫的气息,凛冽,铿锵,像某种金属般质地硬朗。站在这样的风中张开双臂,让宽大的风衣里灌满风的呼啸,人,真的要呼啦啦飞起来呢。风是永远不会停的,它们以路过却不回首的姿态渐次穿过我暖烘烘的身体,卷走纠缠的温度,敲打我暴露在空气中的脸颊,染上一层最自然的高原红。张大嘴巴贪婪地吞咽东风,它的干冷,它的凛冽,和它作为一个流浪者的气质,好像被我尽收胸腔。霎的,身与心与魂,豁然开张。

我喜欢一些可爱的小矛盾。小小的矛盾,无伤大雅,有些古怪,有些无奈,因此格外生动可爱。就像我喜欢看书,喜欢花大把大把的时间整个儿地浸在书中,喜欢把脸埋在书上,使劲地嗅着或浓或淡的油墨气味一样。那油墨的气味我想说不上香,因为有时候,我甚至也会厌烦。比如学校新印了好几摞的油印试卷,就散发着类似的味道。我讨厌那些试卷,于是爱屋及乌般的,我讨厌它们的味道。再于是,奇怪了,矛盾了,我时时恋这气味又明明时时厌恶,相反的两种感觉偶然交织冲撞,这便是一种小小的矛盾。其实,我想说的是,这种矛盾多么有趣啊,它们或许仅仅属于你,它们给生活染上了一些截然相反的色调,它们时有碰撞,然后你的心上就会叮叮咚咚地响开了。

我喜欢一些简单的句子。寥寥几个字,居然有种超出平面的奇妙感应。那字不止是字了,甚至成了嗅觉听觉和触觉。川端康成说:“凌晨四点钟,看到海棠花未眠。”他这么浅浅一句话,轻轻地也不经意地缠住了我的心凌晨,夜将尽未尽,晨将至未至,花依然未眠这是多么清美的意象啊,如梦如诗如画,如最温柔的光辉,作家孩童般敏感洁净的心境,忽然展成光晕,让人惊叹、折服。于是这琐碎的日子,忽然间盈满花香,心,已是圣洁如洗。我喜欢这如诗的句子,还喜欢那些平白之至的话语。最近总是听说这样一句话:“这一秒不失望,下一秒就会有奇迹。”这句子干脆,几乎让人要朗朗脱口而出,其实细想,这话分明是骗人呢若真是如此奇迹岂不降值了?可是我偏偏喜欢它。我们都喜欢把失望和不快都压缩在瞬间,让好运紧随其后而来。这样的句子,多遂人意呀。况且,读着它,我几乎真的就要坚定地相信,相信下一刻即将喷薄的奇迹了。简单平白,但是给予人欣慰与信念有时候,这些,已足够美妙。

我还喜欢,这样一个我,心中充满了爱和美,能喜欢那么多,值得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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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能看见你,

却感觉你遥不可及。

每一次你的笑脸,

都令我呼吸困难。

我是一个平凡的女孩,

只好在远处眺望你。。

好想将这份心情告诉你,

看到你,甜甜的;

看到你和别的女孩在一起,酸酸的;

看到你受伤,苦苦的。

微风吹来,

请告诉我

我是喜欢你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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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的,终究不是现实,终究只是幻想,终究只是虚构。

我跟许多人说过,我很喜欢尹智厚,喜欢他最悲剧的结局,是的,我知道,最能抓住人心的不是happyending,只有悲剧的结局才会让人印象深刻,让人难以忘怀,让人久久思虑,让人深思其中的原因。所以,我会喜欢那个剧中的尹智厚,那个完美的悲剧王子,可是,我并不喜欢现实生活中的那个金贤重,那个很脱线,很努力地追求自己梦想的大男孩。不,也称不上是不喜欢,只是没有感觉,没有对剧中尹智厚的感觉,那种为他心疼的感觉。只是,看到他就想哭,其实,应该说很心疼他为丝草做消防员,做救生员,可是丝草却做不了他的谁!

我也和许多人说过,我喜欢单君昊,喜欢他细腻的心思,喜欢他高高在上的唯我独尊感,可是,同样地,我对现实生活中的明道也没有这种感觉。而我明明也知道明道的优秀之处以及他为了成为演员所付出的努力,我在《读者》上看到那篇介绍他成长历程的文章时也很感动,可就是比不上对单君昊的感觉。我明明也不是不喜欢明道啊!

也有人知道我很关注马天宇。其实,我对这号人物说不上喜欢。同样地,我只是看了《青衣》的MV,在那里面我喜欢上了那个台下看戏的少爷,只是因为他的一个神态。他走到后台正好是戏中女子在梳头的时候,他从门缝中看着她的表情,无数种感觉只化作一个神态,无数句未说出口的话化作一个眼神,就那一刹那,我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着娃娃脸的人。可是,我想我终究不可能喜欢马天宇的,因为我很清楚地知道,他并不是MV中的那个他,不是……

在喜欢的同时,我还很分得清楚演员和剧中人是不同的,这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我不清楚……

不过,太多的感动只存在于虚构中,这并不是件好事。我对虚构世界的感动永远无法再现实生活中实现,这对于我来说,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有可能,我这一辈子都在现实生活中寻找着与虚构世界同样的感动,然而永远找不到,那么,我是不是永远都不会感到感动?

篇5:喜欢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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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 东湖小学302班 苏诗蕙        我喜欢

因为春天

大地充满了勃勃生机;

我喜欢夏天,

因为夏天

可以吃到冰爽的雪糕;

我喜欢秋天,

因为秋天

甜甜的水果都成熟了;

我喜欢

因为冬天

小朋友们可以在一起堆雪人;

我问妈妈,

你最喜欢什么?

妈妈笑着说,

我喜欢你,

因为妈妈最爱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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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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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春天,

・  因为春天

・  大地充满了勃勃生机;

・  我喜欢夏天,

・  因为夏天

・  可以吃到冰爽的雪糕;

・  我喜欢秋天,

・  因为秋天

・  甜甜的.水果都成熟了;

・  我喜欢冬天,

・  因为冬天

・  小朋友们可以在一起堆雪人;

・  我问妈妈,

・  你最喜欢什么?

・  妈妈笑着说,

・  我喜欢你,

・  因为妈妈最爱自己的孩子。

指导教师:沈云平

篇13:喜欢

我非常喜欢夏七夕,喜欢那些小浪漫,无知的悲伤,静静地等待。我喜欢在每个问题章节寻找她,我喜欢在同一本杂志上等待故事的结束。我喜欢给她留个言,轻轻的打“深蓝,喜欢你”但是我不知道你是否会看到它。我喜欢她的《蓝色气球和苏霞》、《大海是颠倒的一天》和《流眼泪》,我喜欢她用最华丽的语言编的受伤的故事。但我最喜欢的是今年夏天我姐姐七夕写的《我不是你的朵拉――一个梦》。就像如果,我的意思是如果,如果有来生,那么我会在佛前向上帝祈祷,这样我就能出生在一个幸福健康的家庭,不会遇到天灾人祸。你会去哪里,会再见到你,和你好好生活在一起。只有那时你才会记得我?我喜欢,在这个不愉快的夏天,带着悲伤的心情,读你的小说《后来我们都哭了》,喜欢她的封面,她的文字,她的青春。七夕姐姐,我非常喜欢你的样子,我喜欢你空的房间里的生活照片。如此清纯的脸庞,但你的眼睛在夏天看起来总是那么受伤。七夕姐姐,很多人说你是悲伤的皇后,但我认为这是错误的。你的文章总是让我感到莫名的温暖,莫名的夏季伤害,莫名的痛苦,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样做。

我,可以用很多话来爱一个人,但不像你说的那么糟糕。你可以去看看她在11月5日写的七夕博客:在她的微博上有一个有趣的投票,问你妈妈对你有什么看法?有多种选择。我妈妈认为我太懒,我妈妈认为我花钱大手大脚,我妈妈认为我爱网络,我妈妈认为我个子不高,我妈妈认为我没有男朋友,这让人发笑。但是当我看到我朋友的一句话时,我的眼泪立刻掉了下来。她说,我妈妈认为我离家很远。也许现在许多生活在父母羽翼下的人不理解这句话对一个流浪者的意义。但是我不介意告诉你,有一天你将听不到你父母的唠叨,当你去一所千里之外的大学时,你将不再能轻易地品尝到你母亲的厨艺,当你坠入爱河并受到伤害时,你会哭得很厉害,但是你将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你一个接一个不知所措地走在街上,毕业后你不会顺利找到工作,你只剩下两块钱吃饭,你生病了,无人照顾,你只能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你不习惯一直开枪,你总是泡在面条里应付一日三餐。在公司里,你是有两面性的,当你在艰难的社会中行走时,你肯定会理解这个家庭。我喜欢,有很多人喜欢七夕,我喜欢,喜欢七夕。我喜欢烟花,买他们的烟花,所以他们无处可买。你的博客上有这么多人留言,你一定读过,但是你会看到我的留言吗,这么小,这么无知,这么没用。

篇14:喜欢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佳肴,你看广西柳州的螺蛳粉,北京著名的烤鸭,天津的狗不理包子……而西安的特色在我看来,就是最为著名的小吃――羊肉泡馍。

羊肉泡馍一般都是现做的,既新鲜又卫生,很受本地人的喜爱。每当羊肉泡馍店里来了客人,老板就先将面饼切成方形的模块儿,然后再将羊肉放入大锅,把姜丝、桂皮、八角、茴香等佐料撒入其间,盖上盖子闷煮,将肉煮熟后再捞出来。最后,将熬好的羊汤盛到装有饼块的碗中,放入适当香菜,木耳及些许粉丝,撒上葱花、香菜、花生末,再加入香油,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羊肉泡馍就做好了。白白的馍,厚厚的肉,绿绿的葱花和香菜,令人垂涎三尺。

每每吃起羊肉泡馍,总有人询问它的由来。据说五代末年,赵匡胤还未得志之时身无分文,流浪街头,于是向烧饼店的老板要了两张烧饼,但是烧饼太硬,咬不动。一家羊汤馆的老板看他可怜,就施舍了他一碗热腾腾羊肉汤。赵匡胤将烧饼掰成块儿,放入汤里,发现泡软的烧饼口感十分不错。后来赵匡胤当上了皇帝,就赏赐了这家店主,于是羊肉泡馍也有了声名。

吃羊肉泡馍也挺好玩的,我吃的时候总喜欢先把香菜搅拌均匀,然后用勺子舀起一块儿泡软的馍,大口地嚼起来,之后再喝几口滚烫的汤汁儿。也总是忍不住感叹“真是香啊!”暑假时,我和朋友一起去了羊肉泡馍店,同样点了两碗泡馍。吃的过程中我夹了好几次,馍都掉到了汤汁中,还溅得我满身都是。我忍不住抱怨。朋友告诉我:“馍太小夹不起来,可以用筷子扎进去,这样不就行了。”听了朋友的话,我恍然大悟,原来简单的吃馍也能吃出一些道理呀。

这就是我最爱的美食――西安羊肉泡馍,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可以亲自去陕西品尝。

篇15:喜欢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每当我在生活上遇到挫折的时候,它总给我动力,让我努力,让我奋斗,让我重新充满信心。

一次,我在家里玩,跑着跑着,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脚,“扑通”一声,猛地,摔在了地上,那时我弱不禁风,十分娇气,摔倒了便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爸爸在厨房听见了我的哭声,便闻声而来,听我讲完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后,他并没有把我扶起来,而是将这句话送给我:“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那时的我可能还很年幼,并不知道他说的这句话的所有正确意思,但是,我知道,他要告诉我:“我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于是,我慢慢的从地上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

爸爸说过的这句话一直陪着我,陪着我长大。

每当我把东西丢三落四而心灰意冷时,它总会给我力量。

四年级时,数学课上需要用的材料不见了,我心急如焚,如同是热锅上的蚂蚁,过了很久后,我还没有找到,我已经接近绝望了,想要放弃时,想要不找时,泪水想要夺眶而出时,我又想起了爸爸说过的那句话,我决定,我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于是,我克服了困难,用自己的力量,做了数学课上课需要使用的材料,心中还有一点小小的得意和自豪。

每当我考试考砸时,它总给我鼓励。

六年级,我的成绩退步的很快,期中考试成绩发下来,我的成绩并不理想,我想就此放弃,这时,我又想起了爸爸对我说的话,我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我看着错的题目,分析一道道题目错的原因,分析答案的由来,让我又重新充满了希望。

我最喜欢的格言:“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这句格言曾经陪伴着我,现在陪伴着我,以后也会陪伴着我,陪着我学习、生活,陪着我长大。

篇16:喜欢

我是个非常普通的女孩,但我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名字,李兆庆。

从名字上可以清楚地看到长者对我的期望。我不高。我又胖。我的头发又黑又厚。大眼睛是单眼皮。我既不是才华横溢,也不是自然美。虽然我努力学习,但我很少在整个年级名列前茅。我很担心,但从来没有自卑过。与许多名人相比,我没有一个伟大的想法,我缺乏一个伟大的理想比我的许多同学在课堂上。

我的愿望是有一天进入一所理想的大学,有固定的收入和幸福的家庭。我生来就有点懒,所以我还没做家务。母亲也唠叨着。有时我会说几句话,这样我就会被我父亲训练,甚至不敢走出他的气氛。虽然我不做家务,但晚饭后我会主动帮妈妈清理盘子和筷子。我太累或心情不好。我偶尔偷点懒。和大多数女孩一样,我喜欢音乐。只要你每隔一天不唱歌,睡觉前就会有几首歌。我不喜欢画画。有时我会画一些东西,但我画的东西往往完全不同。所以我发誓我再也不会画画了。我也有一个坏习惯:每次我意外失去一些小东西,我都会哭。想到这件事,我还是很难过。

为了轻松地阅读初中,我经常警告自己,现在是时候以脚踏实地的方式阅读了。我要对自己微笑,因为我喜欢。

篇17:喜欢

为什么不说是喜欢?仅仅只是喜欢。――题记。

一位来家里做客的阿姨,盯着桌子上我画的草稿。“哟,是你画的吗?画得不错,长大之后是想当画家吗?”我笑笑“不是,我只是喜欢。”阿姨似乎不甘心这个回答,继续追问“难道真的不想当画家吗?你天赋很好。”我还是一样的回答:

“我只是喜欢。”

是的,我只是喜欢画画。在一个充满露珠的早晨;在一个安静的洒满阳光的午后;在一个夜深人静只有一盏小灯的夜里,我一笔一画地绘着,仅仅是因为我喜欢。我喜欢绘画。

有的人看课外书,目的只是想提高写作能力;有的人写作,目的只是想赚些稿费;有的人发展兴趣爱好,只是因为这些可以考特长生......

我认识一位朋友,她非常喜欢小说。有一天她兴冲冲地对我说“我要当作家!”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作家赚钱也挺容易的,我说“加油。”后来她写了几篇短篇小说,挺好的。再后来,我与她时隔半年未见,再见到她时,我不经意地提起当时她对我说要当作家的事,她笑了一下“啊?是么,我不记得了。”

我哑然。

把话说得太绝对不好。为什么你不说是因为喜欢才要当作家的呢?即使你没有坚持下来,那也没有关系的――因为那只是你的喜欢。

目的为了提高写作能力而去阅读课外书籍的人,会忘了读课文书的悠闲;目的为了赚取稿费而去写作的人,会忘了写作带来的快乐;目的为了考试而去学习兴趣爱好的人,会忘了兴趣爱好带给他的充足感。

那样,会好累。

难道说做一件事一定要抱着一个目的去完成吗?难道说就不能单纯地,悠闲地做一件你喜欢的事吗?难道说就不能享受爱好带来的快乐了吗?

但愿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悠然恬静。

如何?如此。甚好。

篇18:喜欢

有时喜欢热闹,

有时喜欢冷清,

有时喜欢一个人走在路上,

路边的小草小话向我招手,

抬起头,看着一只只飞鸟从天空中掠过,

有时喜欢躺在软绵绵的被上,

阳光透过兰色的玻璃窗,

洒在我的脸上,

温和的看着天花板,

有时喜欢沉醉于书海之中,

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字里行间的点点滴滴,

仿佛已回到从前,回到童话时代,

有时喜欢遨游在网络里,

手指轻盈地在键盘上自由地舞动,

向好友倾诉着自己的欢乐,痛苦与悲伤~~~~~

篇19:喜欢

上大班时,我很调皮,每次考试才七、八十分,而且字写得似涂鸦。妈妈只好带我去练书法,我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妈妈:“什么是书法呀?妈妈?”妈妈对我说:“待会儿你会明白的。”妈妈带着我来到了徐老师的课堂上,我拿起铅笔,歪斜地画出了一条线。

随后的暑假里,我每天都练习线条、临摹老师和古代书法家的字成了我一天中最重要的功课。这样枯燥乏味的练习,要坚持一、两个小时,我有些讨厌了,因为我不能到楼下和小伙伴们捉迷藏、一起骑自行车了,还不能玩我心爱的遥控小赛车。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对我说:“你既然已经练了这么长时间了,放弃了怪可惜的,你说呢?”我听了,觉得妈妈说得有道理,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写字台上,认真地写字。

现在,我在学校里常常受到班主任老师的夸奖,还拿给同学们看,甚至还在学校里被表扬,因此,我在学校里成了小有名气的“小书法家”。每次班里出的黑板报上,总有我的杰作;每次在“学习园地”中展出的艺术作品,总有我的身影;每次学校里举行书画比赛,总有我去参加………

如今,我获得许多证书:“兰花杯”第二届全国青少年书画段位大赛荣获银奖,并授予七段段位,第四届“国艺杯”全国青少年书画大赛儿童组金奖等。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它是我继续前进的动力!

四年的书法学习之路,虽然艰苦,但我很愉快。

篇20:喜欢

记得二年级时,我的字实在惨不忍睹,不但别人看不懂,有时,我自己也不认识。妈妈“忍无可忍”,就决定让我跟马老师学书法。

那天晚上,妈妈带我去马老师家,看见墙上挂着几幅书法作品,龙飞凤舞,远看像一幅幅“山水画”。顿时有了兴趣,幻想有一天也能写得这样好。

马老师首先让我写几个铅笔字给他看。随机,他纠正我的写字姿势:不能用手腕用力,向里拐,而是大拇指和食指用力握住笔杆。头抬起来,保持一尺距离,人坐正,不要弯曲。我还不习惯,我慢慢地写,发现我的字不再倾斜了,大小比较匀称。整夜的字整齐而又清楚,心里想:练与不练的结果果真不一样。马老师及时表扬了我,他在我的练字本上圈了好几个红圈。每个星期我去两次去练书法,回到家里,我也坚持每天写一页回宫格。每当八点半时,许多人都在睡觉,而我提起笔写字,当寒冷的冬天,许多人在睡觉,我的手好冷,但还在写字;当放假时,我听见同学们玩时的欢笑声时,可我还在写字。那段时间,我的作业本上都是“优”,妈妈也表扬我,进步很大。记得那时。我最高兴的事:是和爸爸妈妈比赛,谁的铅笔字写得好。

半月后,我发现我的字不再提高,我有些着急,有些气馁,对练字有点厌烦。后来,妈妈说:“坚持就是胜利。”马老师说:“不经风霜苦,哪得腊梅吐清香。”于是我又足勇气写字。那一个个方块字就像一个个小娃娃,在我笔下诞生。我把老师圈了很多红圈的几页挂在书房里,搞了个“小小书法展”。每当家里来人时,我就拉他们看我的“书法作品”。

书法是我最喜欢的艺术,练就我的毅力,陶冶了我的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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