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助学贷款工作总结

时间:2022-04-30 02:00:05 其他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我要暴富”为你分享15篇“国开行助学贷款工作总结”,经本站小编整理后发布,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国开行助学贷款工作总结

篇1:国开行助学贷款工作总结

国开行助学贷款工作总结

20xx年,在总行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辽宁分行成功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在资助辽宁籍学子圆其大学梦想的同时,也为开行在省内树立起了服务民生的`形象。

一、工作成果

1.严格验收县级资助中心,确保贷后管理高质高效。分行秉承着对学生负责、对总行负责的理念,对县级资助中心(以下简称县中心)进行了审慎的资格审查,先后两次奔赴全省(除大连及农信社覆盖地区)73家县中心进行验收工作,其中66家合格县中心于当年开展了助学贷款工作。

2.实现首笔贷款发放,助力学子大学梦想。分行11月15日实现了助学贷款业务的首笔发放,总计681.25万元,惠及学生1195人,辽宁省内各大媒体及辽宁省教育厅网站首页均对分行助学贷款业务进行了报道。

3.成功落实贴息及补偿金,确保助学贷款资产质量。分行于11月22日在系统中导出贴息及补偿金汇总表,在经省资助中心确认后,当日盖章送交至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12月21日,各级部门贴息及补偿金全额到账。

二、成功经验

1.成功培训县中心经办,确保一线人员业务素质过硬。分行先后两次对县中心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并自行印发培训教材下发至各经办人员手中以便学习巩固。在两批次资助中心验收期间,分行均对各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考核,确保业务受理、贷后管理等业务的顺利进行。经过以上努力,虽然辽宁省20xx年为首年开展助学贷款业务,但在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均未出现差错。

2.建立良好政府关系,确保业务运转正常。分行通过与省资助中心的多次沟通及交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业务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归集贴息及补偿金的过程中,由于涉及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地方高校等多方面协调工作,需耗费较长时间,省资助中心在了解情况后,果断进行垫付,确保了助学贷款业务贴息及补偿金于12月21日前全部到位。

三、存在问题

1.县中心人员编制少,结构不稳定。分行了解到,部分县中心人员无编制,多为当地县(区)教育局人员代为担任,一旦申请学生数量增加,现有人手无法应对,而且由于人员不稳定,分行的培训工作无法延续下去,易造成反复培训以及权责不清等问题。

2.支付宝使用方法宣传不到位,部分学生不清楚如何正确使用。贷款发放过后,部分学生向县中心及分行反映,支付宝账户中无余额,质疑开行是否全额进行贷款发放。经一线经办人员及分行人员耐心讲解后,方才了解查询路径,解决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落实县中心经办人员管理办法,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权责分明。希望总行能够明确县中心经办人员从业标准,这样既能够有固定的人员经办助学贷款业务,进一步方便业务的开展,又可以责任到人,以便在未来的时间里就相应贷款问题落实到人。

2.进一步充实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内容。希望总行能够将每年各分行提出的新问题纳入进学生手册内,这样既减轻了资助中心的工作量,也方便学生使用我行助学贷款。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梁启超先生百余年前的谆谆教导时时刻刻萦绕在耳旁,助学贷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分行将尽百分的努力,确保助学贷款业务长期顺利的开展下去。

篇2:助学贷款工作总结

大学生助学贷款得到了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提倡和推广,但在金融机构却勉为其难,实践中进展缓慢。造成的原因复杂多样,涉及到行政体制、金融体制、教育体制深层次矛盾和利益分配格局以及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等各个领域。主要表现在:

1、政府对助学贷款协调督促难以到位。我国金融管理体制在实施了重大改革,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除外)实行垂直领导和管理,造成政府协调督促难以落实。

2、金融机构对助学贷款缺乏兴趣。助学贷款是一现政策性业务,与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和网点现状存在着矛盾。助学贷款业务具有单笔金额少、涉及环节多,回收期长,利率低,管理成本高的特点,经办每一笔业务所花费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成本,加上各项费用,使该项贷款收益少甚至亏本。并且助学贷款利息50%部分需要财政补贴解决,而财政补贴部分须经教育、财政部门层层审核审批,往往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落实到位,影响了金融机构当期利息收益。

3、助学贷款制度设计和职业道德建设滞后。各金融机构没有制定相应的助学贷款操作办法,对助学贷款的开办机构、申请条件、发放程序、会计核算办法等缺乏具体的制度设计。部分学生家长错误地认为助学贷款也属于“国家福利”性质,可无偿使用。更有人认为助学贷款只怕贷不到,不怕还不掉,到期自有国家会想办法核销。部分信用社在把助学贷款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加以感情化、权力化的运用,大大提高了助学贷款的门槛,使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的贫困家庭可望而不可及。助学贷款逐渐演变成了一种人情贷款、权力贷款。

助学贷款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福祉。根据**县助学贷款工作实际,为此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助学贷款的认识。各职能部门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助学贷款的方式方法。金融、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向学生和全社会作好政策宣传工作,让每位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都能了解助学贷款的相关内容和相关政策。教育部门应督促学生、家长配合金融部门做好助学贷款的管理、情况反馈和毕业后的跟踪工作。

2、政府应指定金融机构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办理助学贷款业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和理由。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机构网点遍布全县各乡镇,符合贫困学生分布状况,能更近更快地解决城镇农村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的需求。同时,政府应出台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对信用社开办此项业务增加的成本支出,应给予一定方式的弥补,对有关税费,给予适当的减免。

3、尽快制定**县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弥补制度设计缺陷。制度设计力求做到内容具体明确,程序规范、结构严密,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后续可升级性。

4、建立助学贷款举报查处制度和政府救助制度。县政府应统一设立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对有举报经查实违规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并对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实行政府救助,政府应设立助学救助基金,每年经特别程序核定一批特殊贫困学生,由基金代其偿还部分助学贷款本金利息。

篇3:助学贷款工作总结

乐至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工作人员通过共同努力,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到了“应贷尽贷、简化程序、防范风险”,较好地解决了县内贫困学生的入学问题。

一、生源地贷款完成情况

20XX年乐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乐至县农村信用社为我县贫困大学新生和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总共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571500.00元,贷款学生共计282人。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社

1、发放贷款把关不严。

对于个别未在当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信用社未及时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衔接,核实该生的实际贷款状况,私自划拨助学贷款到该生账户。四川美术学院工艺设计专业林兰同学本人只在20XX年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XX年未主动提出贷款申请,信用社则按照以往惯例划拨贷款。

2、贷款发放程序不规范

部分贷款学生获得的助学贷款,未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放款通知书》通知信用社划拨。青海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杨青源、攀枝花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彭艳洪、内江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倪燕、四川大学化学生物工程专业李涛等四位同学均未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确认回执函》,我中心也未填写《放款通知书》通知信用社放款,信用社未知悉我中心,私自划拨助学贷款给以上四位学生。

(二)县内各高中学校

1、宣传工作不到位

多数高中学校忙于提高教学质量,专注于教学工作,忽略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任务。

2、思想上不够重视

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总共覆盖了县内九所高中学校,其总体任务完成情况较好。有的学校还超额完成了指标任务数,但个别生源较多的高中学校的任务完成情况反而不够理想。

篇4:助学贷款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为了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使更多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实现他们的大学梦想,我们素拓部针对这项事宜做了许多工作,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为贫困生以及那些需要帮助的同学提供我们力所能及的帮助,为他们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信息,积极配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1、首先我们对各班贷款人数进行统计,召集贷款人员开会,播放助学贷款操作视频,另外提点相关注意事项。

2、在熟知操作事宜后,我们以班为单位进行网上申报,为减少填写错误,我们在全程提供帮助,对其进行疑难解答。

3、之后是素拓部的整理收集资料的工作。包括学生贫困证明及承诺书、父母身份证及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等。并且及时对已交纳和未交纳材料进行统计。

4、在工作接近尾声时,我们对所有材料汇总,提交至学院,顺利完成此次助学贷款工作。

二、工作感想

1、肯定的:

在此次工作中,我们始终秉持着对学生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心态,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步工作。通过这次的工作,我们对国家的一些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工作能力有也显著进步。

工作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情况,一位学生不小心将我们的一部分汇总材料丢失,幸好我们在初步汇总完毕后准备了简单备份,为减少工作量发挥重要作用。这让我觉得做事情时,有时候多留一个心眼或许不是一件坏事。

2、不足的:

网上填报时很多同学都出现诸多问题,可能前期我们没有把注意事项传达清楚,协调不够到位。

认清自己的不足后我们会在此次助学贷款工作中以及往后的各项工作中不断改进,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及能力。

篇5:助学贷款工作总结

,在学工处的领导下,我院积极贯彻有关助学贷款文件精神,努力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的宣传工作,加大学生贷款材料的审核力度,进一步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教育。通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学生贷款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总结如下:

一、我院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做好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性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下来后,学院领导非常的重视,由我负责统管贷款工作,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协助管理,还在学生会中设立一个勤工助学部,让勤工助学部学生协助贷款经办老师做好贷款工作。学院领导还要求我们做到积极主动深入到学生当中,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积极主动加强对学生的贷款宣传,指导,主动承担在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并要求全院贷款相关工作人员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落实和推进我校贫困家庭学生贷款工作相关政策。

二、严把院内审核关,为学校尽快完成贷款工作,为银行高效放款打下良好基础

学院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查贷款学生资格和条件、按照经的要求认真准备贷款学生的材料并对材料认真审核,力争将问题在院内解决,确保报送银行时材料的完整性,为学校尽快完成贷款工作,为银行的高效放款打下坚实基础。

三、积极开展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意识教育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邀请贷款银行工作人员与贷款学生座谈,让学生明确还贷的操作流程和具体办法。通过座谈会,银行向贷款学生宣传全国个人征信系统的情况,加强了学生的诚信意识,增强了对履行贷款协议的理解。同时在学院内结合本学年学校诚信主题教育,围绕诚信贷款开展演讲、辩论、主题班会以及定期给贷款学生观看有关诚信和感恩电影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诚信意识。

四,助学贷款贷后管理

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特别是催款一直以来都是我们比较头痛的问题,虽然多数具备还款能力的贷款毕业生的还款心态和还款行为都是良好的,具有良好的信用表现,但是仍然有极个别同学由于缺乏基本信贷知识,甚至是抱有侥幸心理,导致还款不及时、不足量。在催款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比如说,有些学生一毕业后就销声匿迹,还有一些比我们还要早毕业的学生,根本找到不联系方式,最困惑的是与贷款学生家长的语言沟通问题。有些家长不但不会讲普通话,连听普通话都费劲。针对上面的'一些情况,我院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给学生的诚信教育,在学校已建立的信息库的基础上,再给每个年级的贷款学生建QQ群,并最大限度的挖掘我们的潜力,多掌握几门方言,以保证贷后工作的顺利完成此。

五,建议

第1点。建议领导给我们长期工作在贷款工作一线的老师发点福利,类似于就业奖金。

第2点。应昨天中午开会同志的强烈要求,建议我们的超业同志,晚上点菜时不要点与昨天中午一样的菜。

谢谢!

篇6:助学贷款部工作总结

助学贷款部工作总结

在这个学期中,我们抓住机遇,面对挑战。在各级领导及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在部门全体成员的积极努力,积极配合下,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这其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本学期的工作已经结束,助学贷款部可以将本学期主要工作,按4个主要的月份按顺序分:为9月份中心招新工作、10月助学金工作、11月份兼职数据库和中心的宣传工作、12月份资助中心的博客建设工作四大部分。所以主要工作也是按照这个顺序逐一开展,下面是主要工作回顾。

一、资助中心的招新工作。9月份,新学期伊始,为了能使新生更多的.了解学生资助中心,能够积极参与中心的招新纳新,为资助中心补充新的血液,我们学生资助中心扩大了宣传力度,张贴出了海报及通知,各位主任及干部干事不辞劳苦、耐心的讲解着中心的招新流程、各部门的设置及日常活动。我们部门在此次找新工作中新招干事5名。

二、贫困生数据库建立和助学金工作。10月份开始,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国发[20xx]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的通知》(财教[20xx]90号)精神,以及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xx]559号等文件精神,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体现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关怀,学生处资助中心助学贷款部在院老师的指导下在各系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之下,较好地完成了此项工作,在十月上旬,我们部门下到各系,开展了贫困生数据库建档工作,并将各系收集好的数据整理统计。十月下旬,我们部门开展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输机工作,随然工作任务量大,但是我们部门在其他部门的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输机任务。

三、兼职数据库的建立和中心宣传工作。为了更好的为我们想要参与勤工助学的同学提供岗位,我们中心下到大一各个班级宣讲介绍了资助中心,并介绍了兼职数据库。我们贷款部负责的是水利计通系。

四、资助中心博客建设:为了更好的介绍我们资助中心,即使介绍新的勤工助学岗位,在王有武主任的指导和王炳良同仁的帮助下,我们部门初步建设好我们中心的博客。

对于下学期我们工作将随实际情况而定,同时注意培养下一届接班人。回顾本学期的工作,我们有成就,也有不足。但我们富有激情,我们相信我们中心明天更美好。

篇7:助学贷款证明

省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同学(身份证号                       ),系我校  级             学院(       系)                       专业学生,学制   年。在校学习期间,该生思想积极向上,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学习成绩      (合格/良好/优秀)。

该生___________学年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现经学校审查,该生在校未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现前往你处申请办理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手续。

特此证明。

学生就读院系(章)          所在高校学生处或学工处(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    生    承   诺

1、本人确系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本学年学费,如发现所述情况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本人已了解生源地信用贷款责任和义务,如果贷款获得审批,将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

学生签字:

篇8: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学生):

乙方(贷款银行):

丙方(借款学生所在高校):

丁方(教育厅管理机构):

甲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为保证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乙方委托丙方、丁方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管理工作。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及乙方与广东省教育厅签订的有关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6000元人民币(大写 陆仟元人民币)。(注:不超过6000元的按实际金额填写)其中,学费、住宿费 6000 元人民币(大写 陆仟 元人民币);生活费 0 元人民币(大写 零 元人民币)。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项下借款。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 20XX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20 日止,共计 6 年 4 个月。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首次执行的利率为年利率 7.2 %。本合同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提款日起每满一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从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利率计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归还或挪用行为得到纠正为止。如果同一笔借款既逾期又挪用,执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择其重者。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

(二)借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之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甲方自付利息需在结息日5日前,由甲方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直接收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结息日5日前,将应付利息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此导致资金在途所产生的有关支出,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在校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日期的下月1日(毕业日期是指丙方确定的办理相关毕业手续的日期,具体日期为 20XX 年X月X日至XX月XX日);当甲方按照丙方的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划付

丙方通过乙方代理行将贷款资金划付到甲方个人账户。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扣收甲方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条 贷款偿还

(一)甲方应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偿还日期为20XX年 10 月 20 日。

具体还款方式包括:预存款项,应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付本金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收取;或:直接汇款,应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付本金汇入丙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收取;或:其他,甲方拟采用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的途径还款的,应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采用。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付本金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账户或丙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账户,由此导致资金在途所产生的有关支出,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先采用第一种方式偿还贷款。

(二)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向丙方提出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甲方在代理行开立的个人账户户名为: 必须是借款学生本人 ,账户号为: 贷款学生在农行开立的借记卡卡号 。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即授权乙方(通过代理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合同变更

除发生以下情况外,本合同规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如以下情况发生,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在还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后方可转学,丙方应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二)当甲方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时,应在毕业前30日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丙方审核通过后办理展期手续,并按甲方原所在学校的财政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贴息。

(三)甲方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丙方必须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后,方可为甲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条 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诺: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七条明确的账户中存有不低于当期应还本息额的资金;

(四)毕业时办理债务确认手续,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告知丙方,如毕业时未确定工作单位,应在工作单位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通知丙方;

(五)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1.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情况;

3.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六)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对甲方的个人(包括家庭)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进行调查;

(七)乙方、丙方、丁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和贷款违约信息;

(八)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篇9: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 (经办银行)

介绍人(丙方): (学校机构)

甲方经丙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级机构与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在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助学贷款年利率为 ______%。

实际发放贷款时,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二、贷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丙方指定的帐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该在获得学校出具的相关交费凭证后,将交费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二、丙方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乙方,并负责监督乙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三、丙方指定的账户是丙方所在学校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户户名

为: ,账户号为: ;

四、贷款发放计划: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发放方式: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二)按学年发放:

1.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2.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3.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4.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5.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款借据》的实际进帐日为准,实际还本日以《还款协议》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和《还款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毕业离校60日前,应通过丙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甲方与乙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二、甲方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甲方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款事宜,必须在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明确。

三、甲方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甲方进入还款期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 ,账户号为: 。

二、甲方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需要变更本条第一款所指定的账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供乙方扣划,否则造成乙方扣划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为约束借贷双方的法律依据。如发生以下情形,三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当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两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甲方在校期间,乙方允许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甲方应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丙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甲方转学:如甲方转学,必须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丙方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三、甲方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甲方必须在毕业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丙方审核通过后,由乙方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甲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丙方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学校对该笔贷款继续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甲方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后,或乙方与甲方签订还款协议后,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将本人的贷款信息及还款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使用。

二、甲方承诺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每次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额,并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明确的账户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明确的账户存款额不足扣收时,甲方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中划收;

(四)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 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 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 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五)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六)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十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丙方承诺

丙方受所在学校委托,作为甲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人,丙方承诺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学校授权委托书;

二、在本合同订立后,以挂号信等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甲方贷款情况,支持甲方偿还贷款;

三、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甲方,并负责监督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四、甲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丙方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篇10:助学贷款贫困证明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XXX,无力支持其完成学业,拟申请助学贷款.

特此证明.

经办人:

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上述情况属实.

经办人:

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公章)

年 月 日

篇11:助学贷款合同的

合作合同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合同,通常涉及到双方重大经济利益,必须依法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生效。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均规定,合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可见审批机构的批准是合营企业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只有经过批准,合同才算有效成立,未经批准合同无效。

_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合同范本

甲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为帮助高等学校中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双方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辖内高等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二、乙方负责协调地方财政部门、教育部门、银行及学校之间的关系。

三、乙方负责接收、审核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提交的贷款申请报告,核准各学校贷款申请额度,并抄送甲方。

四、乙方将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专户”,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

五、甲方须于每季度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属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分期限贷款余额、利息金额、50%利息贴息额。

六、乙方负责依据甲方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额,经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______日前向甲方划息经费。

七、甲、乙双方分别在本系统对当年安排的助学贷款实际发放额和户数进行统计,并由双方共同核对确认。

八、甲、乙双方应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安排情况、发放和收回情况、贴息款的划付情况、借款人的用款情况及毕业分配情况等进行及时沟通。

九、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助学贷款收回后终止。

十一、双方订立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2: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 张 三 (借款学生)

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所在学校名称:陕西师范大学 就读专业: xx专业 家庭住址: (x 省 x 市 x街道 x 号) 邮政编码: ****** 甲方父亲姓名:张xx 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工作单位名称:XXXXXXXXXXXXX 甲方母亲姓名:黄xx 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工作单位名称:XXXXXXXXXXXXX

贷款人(乙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环世纪星支行 (经办银行) 联系地址: 陕西西安市师大路2号 邮政编码: 71006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杨建林

联系电话:029-85239545

介绍人(丙方): 陕西师范大学 (学校机构) 所在学校: 陕西师范大学

联系地址: 陕西西安市师大路1号 邮政编码:71006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张 三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二环世纪星支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通过长城电子借记卡(活期一本通)或信用卡扣划方式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并遵守乙方相关章程。甲方长城电子借记卡(活期一本通)或信用卡的账号: *******(学生在中国银行办理的存折帐号)。

二、甲方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利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在本协议第一条款在所提供的长城电子借记卡(活期一本通)或信用卡发生遗失、被盗等行为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其他账户供乙方扣划。

四、甲方因发生本协议第三条款所述行为,未及时提供其他账户,造成乙方扣划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五、本协议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张 三(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看过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人还看了:

1.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2.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范本3篇

3.个人消费借款合同范本3篇

4.毕业生还款承诺书3篇

5.欠条合同书要怎么写

6.贷款承诺书范文大全

7.抵押借款合同最新范本

8.银行贷款申请书范文3篇

9.怎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

篇13:商业助学贷款详解

商业助学贷款

商业性助学贷款是贷款银行对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或直系家属或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商业性贷款,贷款只能用于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支出。

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按合同利率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分段计算,于下一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借款人可申请利息本金化,即在校年限内的贷款利息按年计入次年度借款本金。

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资料

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

3.本地居住证明资料:近一年任意3个月固定电话缴费清单,或水电费缴费清单等公用事业收费单据,或其他可以证明住址的资料

4.担保证明资料:抵押物权属证明。有共有权人的,还需提供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或要求共有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签字。提供其他辅助担保方式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用途证明资料:贷款用途为购车/购车位的:须提交能够证明购房用途真实性的资料,如购车/购车位合同、认购意向书、定金收据、首付款收据等;贷款用途为装修的:须提交能够证明装修真实性的资料,如所装修房产产权证明及装修合同、预付款收据等;贷款用途为用于教育学资的:须提交能够入学证明资料,如就读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类似性质证明资料

6.还款能力证明资料:我行代发工资客户可以直接提供其代发工资账户流水;社保账户流水或个人纳税单等.

商业助学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商业性助学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申请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80%。一般毕业后,开始还款,最多内还清。申请时,一般需要资产抵押或质押,有第三方担保人担保。

篇14: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第十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丙方承诺

(一)在本合同订立后,以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甲方贷款情况,支持甲方偿还贷款;

(二)受理学生贷款申请,对申请借款学生的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三)承担监督甲方贷款使用、催收贷款本息等贷后管理工作;

(四)甲方办理债务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五)对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退学、出国、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进行监管,并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甲方毕业后,跟踪并更新甲方就业情况及甲方与其家庭的有效联系地址;

(六)开展对甲方的信用教育,建立信用记录。

第十二条 丁方承诺

建立贷款违约信息公布机制。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应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甲方有关违约信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50%;

2.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3. 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四)、(五)、(六)款的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a.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b.甲方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清偿借款的;

c.甲方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2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丙方的;

d.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清偿借款的;

4.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乙方、丙方、丁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并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等相关机构;

5.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 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协调,直至停止向该校学生发放贷款。

(四)丁方违约责任

丁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丁方所属部门的上级机构反映情况,并要求所属部门的上级机构予以协调,直至停止向广东省高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纠纷的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争议应通过各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有关各方应就转让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与其他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

(二)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借款学生):

乙方(贷款银行):

丙方(借款学生所在高校):

丁方(教育厅管理机构):

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文3

发放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应借贷款方请求,发放贷款方将自有资金向借贷款方发放人民币贷款。经借贷款方与发放贷款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请共同遵守。

—、发放贷款方向借贷款方提供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

二、此项贷款按月息一分五厘计收。

三、贷款期限为一年。

四、此项贷款从2月21日起至2月21日止,计收利息。

五、借贷款方必须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18000元(大写:壹拾壹万捌仟元整)。

六、对借款方不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发放贷款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还付清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助学贷款信用合同

甲方:中国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

为帮助高等学校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一)甲方将在商业原则基础上,对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进行审查,并最迟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给予能否贷款的答复。

(二)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总和,最高限额暂定为10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四年。

(四)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五)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及借款合同等资料。

(六)甲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按学年及时将学杂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按学期将生活费用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七)甲方追索借款人逾期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八)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九)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十)乙方负责向甲方出具借款人在校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资料。

(十一)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资料。

(十二)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手续。

(十三)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十四)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十五)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三、违约责任

(十六)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十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十一、十三、十四、十五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补充条款(包括增、减修整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事宜

(十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行长(签字)_______________ 校长(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银行如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论文

农业机械化发展对策与建议论文

学生资助中心工作总结

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开幕式观后感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年度工作总结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观后感心得精选

城投公司副经理的工作总结

如何写英文的项目报告范文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学习心得精选

银行公司部实习心得

国开行助学贷款工作总结
《国开行助学贷款工作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国开行助学贷款工作总结(精选15篇)】相关文章:

项目年终的报告2023-08-30

项目试运行报告2023-03-09

项目报告2024-01-12

项目报告范文2023-03-29

项目情况报告2023-10-28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2022-04-30

城投公司施工单位管理制度2022-05-07

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新计划2023-04-08

第二届一带一路峰会优秀观后感精选2022-11-28

银行内审部工作总结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