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度工作总结(共14篇)由网友“小狗便利贴”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度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下达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考核专项目标的通知》(郫目督〔20xx〕10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郫府办〔20xx〕18号)文件精神,我社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具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社领导高度重视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叶永东为组长,分管领导杨晓琳为副组长,机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全面落实《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开展此项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县供销联社通过公告栏、标语、会议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干部和机关、下属单位宣传“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谐幸福的生态田园城市,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认真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按照《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专项目标分解表》的要求,对照责任分工和郫筒镇居住小区绿化整改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并超额完成崇兴小区紫荆花的栽植工作。
四、 认真开展建绿、爱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
3 月15,县供销联社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开展了养绿护绿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县供销联社分管领导组织职工干部共15人,拾捡办公区绿化带垃圾、铲除杂草、修剪枝叶,使办公区面貌焕然一新。并以“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活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契机,组织志愿者在县联社小区院落开展拾捡垃圾、铲除杂草、修剪枝叶,劝导市民不从绿化带中穿行,不损坏草坪、花坛,不攀折花木,不在绿化停放车辆等养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
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和“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掀起了全体职工干部植绿、养绿、护绿的热潮,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推进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增强了责任意识。
本月继续强化日常环境监察力度,本月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5人次,加强了县城区垃圾焚烧现象的现场检查力度,安排环境监察人员向各商户进行宣传教育爱护环境,防止火灾隐患。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垃圾焚烧现象及时制止。认真做好20xx年县域生态功能区自查工作,根据成员单位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比照分析,形成自查报告于8日前上报克州环保局。
继续落实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规定,按照国家、自治区的产业政策严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准入关。按照《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出具环评登记表2个,预审建设项目1个。
稳步推进20xx年排污申报登记各项工作。为提高我县各企业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实现申报数据的动态管理,强化各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分析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数据收集分析工作,下周开始计算机录入系统工作预计3月中旬完成。
春节长假期间,提前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的安保值班工作,切实落实县委、政府有关精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上下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做到环保热线和全体人员手机24小时畅通,值班车辆必须在位,随时可以赶赴污染事故现场,确保有污染投诉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值班期间,要求值班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值班记录,每天下午六点必须向综治办报平安。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上报县委、政府。通过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我县今年春节期间的环境安全。
二、下月工作计划
1、加强日常环境监察,做好“两会”期间环境纠纷预防工作,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引发信访投诉。
2、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并做好相关学习培训工作。
3、完XX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社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实施,从宣传教育、狠抓平时入手,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节能减排活动的深入开展,在供销社系统树立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科学观念,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xx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我社成立了由杨晓琳副主任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节能降耗活动的日常工作;确定办公室主任为机关能源统计责任人,按时上报单位能耗消费统计数据,建立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和台账资料。领导小组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指导、协调、监督各科室认真开展机关节能降耗活动,并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节能降耗责任人,负责实施各科室的节能降耗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上阶段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下阶段机关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还不定期检查各科室节能降耗活动开展情况,监督各科室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二)强化教育,提高意识
经常利用机关工作人员全体会议时机,对全社工作人员进行节能降耗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并利用互联网、电视短片、科技书籍等各种方式对全局机关干部开展节能降耗方面知识的培训教育,不断丰富机关干部的节能知识,从而提高其节能意识。在电灯开关、电脑、空调等电器旁边张贴节约用电提示标语,在自来水笼头旁边张贴节约用水提示标语,提醒全体工作人员自觉节约用水用电。
(三)健全制度,有效实施
根据我社实际情况,制定了机关节约用水、用电、用油及办公用品的工作计划与细则,还制定了相应的节能奖惩办法。一是节约用电制度。规定要优先购买经过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或产品,率先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低能效设备和产品。机关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要随手关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减少待机消耗,外出办事时间较长的,要关闭这些办公设备。下班时,应关闭所有可以关闭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夏季、冬季需要开空调的,应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夏季空调温度控制在26摄氏度以上,冬季取暖温度控制在20摄氏度以内,办公室无人时应及时关闭空调。公共区域的照明灯要安装自动控制开关,防止“长明灯”现象。二是节约用水制度。及时检查更新老化的供水管线,防止漏水,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卫生洁具,避免发生“长流水”现象。每天上午烧开水应根据个人实际需要量冲水,避免今天烧明天倒现象。办公区内各幢楼要尽量安装单立水表,以便独立计量。三是节约燃油制度。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活动用车,能几个人同行的,不分乘多辆车;集体公务活动,不分散使用多辆小轿车。根据车型和排气量,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四是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制度。降低纸张消耗,提倡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清印次数,尽量使用双面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对使用过的信封、复印纸进行再利用。倡导使用钢笔书写,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打印机、复印机的墨水、墨粉用完后,要重新灌装,再次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办公设备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办公设备的采购。
(四)加强督查,落实政策
深刻学习有关国家、省、市、县节能工作政策,吃透其精神、掌握其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运用政策指导节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节能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节能要求。制定本单位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按计划部署、协调、指导各科室开展节能活动。并采用突击检查方式,对各科室的节能降耗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二、取得成效
(一)提高了节能意识,增强了降耗自觉性。通过经常性的机关节能降耗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会议、电视、网络、书籍等方式对机关干部进行节能知识培训,大大提高了机关干部的节能意识,增强了降耗自觉性。现在,我社机关人员随手关灯、多人拼车、废纸利用等节能现象时时可见,并能相互督促,初步形成了良好的机关整体节能氛围。
(二)安装节能灯具,淘汰耗能设备。在原有灯具无法使用的情况下,重新购买配置了一批节能灯具安装,有效减少了用电度数。
(三)实现较上年降低能耗3.2%以上,降低了机关消耗,节约了社会能源。
三、下步措施
虽然我社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机关节能降耗还有很大空间,节能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因此,我社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入开展机关节能降耗活动。
(一)加强节能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节能意识和自觉性。
(二)制定节能考核措施,落实各科室节能责任,核定合理的人均办公经费,试行推广费用包干制度,对节能贡献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对浪费严重的.人员进行批评。
(三)加强节能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科室节能情况检查,进行节能评比,随时监督指正各种不节能行为,努力营造人人节能的良好氛围。
篇2: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总结
县政府并市联社:
20xx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社的领导下,我社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思想,以科学发展统揽全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抓好专合组织发展、“新网工程”实施、招商引资、信访维稳、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等工作,圆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任务。
专合组织新发展8个,完成年计划的72.7%;规范专合组织6个,完成年计划的75%;打造示范专合组织8个(省级4个,市级2个,县级2),完成年计划的133.3%。发展流通网点6个,完成年计划的60%;吸纳成员企业1个,完成年计划的50%,
一、加强指导,注重实效,专合组织建设成效明显。
二、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新网工程实施进展顺利。
三、立足产业,强化招商,助推农业产业化稳步发展。
首先,我们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各股室和成员企业今年目标考核,层层落实责任。
其次,切实做到招商引资工作与供销社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全县供销社人才和网络优势,重点在农业产业化上做文章。和中科院武汉植物院、中石化抚顺研究院、市供销社、大英县政府、大英县广茂金丝油桐专业合作社共同签订油桐生产柴油的意向性合作协议。计划投资30亿元在大英县建立金丝油桐生产加工基地。现已投资2316万元,发展金丝油桐4.5万亩。
四、创新思路,及时排查,维稳信访工作扎实有效。
在维稳信访工作中,我社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加大排查、调处、稳控力度,及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遗留信访问题。上半年,共接待来人来访78人次,受理信访案件3件,调处3件,调处率100%。确保了零进京上访和零到省集访目标的实现。
五、强化学习,规范制度,机关建设有了新的提升。
上半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资金紧缺口大较为突出,为了工作开展,严重影响到干部职工的待遇。需要加大向上争资力度,缓解资金压力。二是专合组织发展不平衡,有的乡镇行动缓慢。我社要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促进专合组织全面发展。三是维稳形势严峻,压力大。全县供销社通过退休(移交社保)、辞职等办法,分流了3100人,这些人员已与供销社没有联系,增大了维稳的难度。
篇3: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省供销社的领导下,在市安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等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年”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总体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奖惩),加大了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省社和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市社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安全的工作机制,时刻把安全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把安全工作作为目标管理的否定指标之一。从而,全市供销社系统形成了纵横到位的安全生产组织网络体系。
二、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一年来,各单位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导,狠抓了安全学习教育。一是强化了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与“五五”普法和平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全市系统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务院、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结合各类惊心动魄的火灾、洪灾、交通事故、机损人伤等典型案例的分析,狠抓安全警醒教育。三是加强了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市系统共组织各类安全培训班6期,参训人员达700余人次,特别是射洪、蓬溪等县社坚持对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和对义务消防抢险人员经常组织演练,提高灭火、抢修作战能力。通过系统上下扎实的安全教育和学习,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提高了安全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继续实行目标管理,逗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市系统继续实行了目标管理,逗硬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市社年初将省社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区县供销社和市直参股企业。层层签定了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特别是射洪县、蓬溪县供销社等单位,从县社到企业,企业到部门、到车间、到员工,组织了至上而下的签定工作。据统计,全市系统共签定安全责任书600余份,由于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具体,形成了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人人有职责、有任务、有目标的局面,为系统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控制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狠抓专项治理,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全市供销系统实际,各单位狠抓了防火、防汛和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等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及时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二是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摸底排队,做到了不留任何死角。三是限期彻底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据统计,全市系统发现安全疏散通道不畅,标志不齐、消防器材不足、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储存不规范、员工用火、用电安全意识淡薄、个别单位防汛措施不到位等事故隐患10余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投入整改资金15万余元,隐患整改率达98%以上,使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杜绝了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五、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防范
今年我市各级供销社突出了以防火为中心,以防盗窃、防交通事故、防工伤死亡和防汛为重点,全方位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了对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技术人员岗前、岗中、岗后操作规程,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不规范操作;落实了内防外护的措施,完善了保安、门卫24小时巡逻值班制度;落实了安全行车、防火、防汛、等管理制度,起到了防范于未然的作用。
一年来,全市供销社系统在市委、市府、省社的指导和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安全生产工作落到了实处,收到了实效,杜绝了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完成了各级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
篇4: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度工作总结
有关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供销社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和市供销社的专业目标任务,结合我社实际,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为农服务宗旨,强化服务功能,进一步巩固改制成果,创新经营体制,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绩。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本系统商品购进12500万元,同比增长15.1%;商品总销售完成13700万元,同比增长15.5%;农副产品完成1098万元,同比增长11%;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完成3100万元,同比增长10%;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完成980万元,同比增长3%;消费品零售额完成4899万元,同比增长18%;实现利税86万元,同比增长18%;新建专业合作社3个,新建村级综合服务店28个,发展示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2个,发展行业协会2个。其主要工作如下:
一、为农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充分利用本系统基层网络优势,强化为农服务功能。一是以县七星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为龙头,积极发展农资配送业务,全力以赴抓好农资供应服务,在春耕生产和抗旱应急期间,有效地保障了全县农资需求。二是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扶持了生姜、茶叶、银杏、三农科技等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了合作经济组织实力。三是加强了农村综合服务店和“三农”服务中心建设,全县已建成综合服务便民农家店180家,“三农”服务中心12个。四是拓展服务范围,以七星公司为载体,与希望集团华西公司联合开发新型生猪饲料。通过以上工作有效地改善了农村购物和科技信息服务环境,做到了便民利民,重塑了供销合作社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新网工程”建设起步良好。
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积极改善农村物流环境,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要求,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强化服务为手段,以惠农便民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连锁配送,巩固网络终端;实行开门开放办社,共建联合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了“新网工程”建设。
一是建立了农资商品连锁经营网络。由县七星农资公司为龙头,联合全县农资经营店和综合服务社,开展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目前,公司已建立农资经营配送点92个,农资配送率达60%以上,有效地抵制了伪劣农资商品的侵入,同时平抑了农资价格,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二是组建了烟花爆竹特殊商品的连锁经营网络,设立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实行了“统一采购,统一门店标识,统一封签,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安全监管”的“六统一”经营网络体系。确保了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和规范管理。
三是完善了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网络,充分发挥了地域优势,以市鑫侬公司为依托,实行上下联合,开展了废旧车辆拆卸及再生资源回收服务,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率的提高。
三、烟花爆竹归口经营规范有序,安全设施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和经营管理,确保全年安全经营无事故发生。今年以来,一是强化了烟花爆竹流通协会的自律作用,加强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设施投入,使全县烟花爆竹另售网点基本达到规范化经营、连锁化管理;二是以烟花爆竹公安执勤室为主体,积极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参与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活动。全年共查处非法经营点87个、配合公安、安监打击非法生产小作坊4家、收缴销毁成品鞭炮152万响、烟花响、半成品鞭炮432万响、生产原材料3000公斤、行政拘留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分子3人;三是加大了烟花爆竹仓库安全设施投入,今年筹资金50余万元,改造标准化烟花爆竹仓库,已经省安监部门验收合格,首批获得全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篇5:钟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第十四条 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是钟山县供销联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钟山县供销联社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和通过代表大会决议;
(四)通过或修改钟山县供销联社章程;
(五)选举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主任、主任;
(六)选举监事会监事、副主任、主任;
(七)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成员社选举或推荐产生。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制定。
第十七条 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召集。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成员社请求,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八条 召开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时间和会议的议程,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应当于开会前一个月通知成员社。
第十九条 成员社对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建议,须在会前提交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
第二十条 召开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各项决议案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召开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时,由出席代表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五章 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设理事会。理事会是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对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组织召开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执行其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章程第八条的各项职能和任务;
(三)研究部署钟山县供销联社重要工作,指导钟山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促进成员社之间经济联合与合作;
(四)批准接纳成员社或者取消成员社资格;
(五)代表钟山县供销联社行使出资人的职责;
(六)行使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五年。理事实行单位替补制。
在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常务理事、副主任、主任变动的,由理事会履行相关手续。
钟山县供销联社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理事会主任为钟山县供销联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召集。
常务理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出请求,可以临时召开理事会全体会议。
理事会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是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理事会主任、副主任、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实行单位替补制。
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负责召集理事会全体会议,并向其报告工作;
(二)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三)决定钟山县供销联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决定钟山县供销联社内部管理制度;
(五)决定钟山县供销联社内部办事机构的设置;
(六)决定钟山县供销联社企事业单位的设立、合并、分立或解散;
(七)决定钟山县供销联社对企业的出资及投资收益的管理和使用;
(八)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会主任或受理事会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有全体常务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二十九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设监事会。监事会是钟山县供销联社的监督机构,对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 监事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和监事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五年。监事实行单位替补制。
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常务理事、理事会办事机构、钟山县供销联社出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设社外监事。社外监事成员单位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监事人选由有关单位推荐,其原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
在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事会监事、副主任、主任变动的,由监事会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监事会的职权是:
(一)监督理事会对本章程和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理事会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理事会对政府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指导成员社监事会开展工作;
(六)提议临时举行理事会全体会议;
(七)监事会对理事会的重大决定有不同意见,提出建议未被采纳时,有权向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反映;
(八)监事会组成人员列席理事会全体会议。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监事会主任或受监事会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须有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七章 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第三十三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对归口管理的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的活动依法进行组织、指导、服务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 各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应当坚持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在法律和自身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广泛吸收会员,积极加入相关的区域性行业组织,努力推动所在行业的发展。
第三十五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根据履行职能和任务的需要,设立企事业单位,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是出资企事业单位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可设立全资性质的集团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经钟山县供销联社授权管理运营本级经营性社有资产,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保持控股地位。钟山县供销联社出资企业包括钟山县供销联社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
第三十六条 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独立的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出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人投入的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出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市场经济取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为钟山县供销联社的改革发展服务。
第八章 财务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财政和审计主管部门规章以及本章程的规定,设立会计机构和审计机构,建立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
第四十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资金来源包括社有资产收益、接受捐赠和资助、合作发展基金、成员社股金,以及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和专项资金等。
合作发展基金由成员社根据有关规定认缴的资金、国家扶持资金和钟山县供销联社决定增加的资金构成,用于发展供销合作事业。
成员社股金和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由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制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拨入钟山县供销联社的财政预算拨款及国家专项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公积金作为积累性资金,属于钟山县供销联社自有资金,由钟山县供销联社管理使用。
第四十二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审计机构对钟山县供销联社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及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对有关人员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各成员社可参照本章程,制定本级社章程。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钟山县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篇6:钟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参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钟山县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钟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钟山县供销联社)是钟山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钟山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钟山县供销联社实行开放办社,根据申请,可接纳承认本章程、志愿加入的社会经济组织作为成员社。
第三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第四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的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推动成员社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优质安全商品供应的保障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第五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加入贺州市供销合作联社,为其成员社。钟山县供销联社实行团体社员制,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的职责。
第六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财产属于集体所有。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是钟山县供销联社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代表。
钟山县供销联社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社址设在钟山县城东路号。
第二章 职能和任务
第八条 钟山县供销联社的职能和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钟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贺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的决议、决定,参与研究制订钟山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合作经济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订钟山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钟山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规划、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指导钟山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建设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和方便、安全、实惠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大力构建以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为主的五大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加速形成以县供销合作社企业为中心、乡镇配送中心为骨干、村屯网点为终端的连锁配送网络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承担钟山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组织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烟花爆竹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
(四)指导钟山县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的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组织、指导、扶持、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五)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
(六)向钟山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成员社的意见与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指导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
(八)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企业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九)对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的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十)组织钟山县供销合作社和相关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开展与市外、县外供销合作社、有关国家(地区)合作社的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资助;
(十一)承担政府委托的业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执行上级社的决议、决定。承办钟山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钟山县供销联社根据职能与任务的要求,依法设立企事业单位,并实施对其领导和管理。
第三章 成员社
第十条 凡承认钟山县供销联社章程、自愿履行各项义务的乡镇供销合作社,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跨区域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服务的各类行业协会,大中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可申请加入钟山县供销联社,经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批准,成为成员社或成员单位(以下统称成员社)。
乡镇供销社作为钟山县供销联社成员,其理事会、监事会主要领导的选举、调动要征求钟山县供销联社的意见,并保持其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设立钟山县供销联社合作发展基金,合作发展基金的构成为:争取本级财政支持的资金和成员社交纳的基金。
成员社的资产归各成员社所有,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一条 成员社的权利:
(一)选举或推荐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代表;
(二)参加钟山县供销联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请求钟山县供销联社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享受钟山县供销联社提供服务;
(五)以钟山县供销联社成员社名义开展活动;
(六)监督钟山县供销联社成员社股金的使用;
(七)申请使用钟山县供销联社合作发展基金;
(八)对钟山县供销联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成员社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二)执行钟山县供销联社决议;
(三)向钟山县供销联社交纳成员社股金;
(四)按规定向钟山县供销联社交纳合作发展基金;
(五)维护钟山县供销联社及成员社的合法权益;
(六)完成钟山县供销联社交办和委托的任务;
(七)向钟山县供销联社报告工作,反映有关情况;
(八)接受钟山县供销联社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成员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决议,取消其成员社资格:
(一)丧失法人资格的;
(二)自动放弃成员社资格的;
(三)违反本章程,拒不履行规定义务,且情节严重的;
(四)故意侵害钟山县供销联社或其他成员社合法权益的`。
篇7: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供销社)是立足城乡流通的以集体所有制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依托,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供销社的宗旨是,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推动成员社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切实加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引导和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村现代流通,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政府农村工作体系和服务的主要组成部门,成为推动农村合作事业发展的带动力量,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第四条 供销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第五条 供销社实行开放办社,接纳其他承认供销社章程、志愿加入的社会经济组织作为成员社。
第六条 供销社的成员团体、企事业单位各自行使独立的财产所有权,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私分、侵占其财产。
第七条 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是嘉兴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者、参与者与服务者,对成员社负有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的职责。
第八条 市供销社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本级社集体财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依法享有重大决策、资产收益和处置以及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九条 市供销社参加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其成员社,接受其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使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的标识。
第十条 市供销社社址设在嘉兴。
市供销社的英文全称是Jiaxing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
第二章 职能和任务
第十一条 市供销社的职能和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参与组织发展各类涉农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联合会)、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文化等领域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三)指导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参与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改善农村流通环境,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四)构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开展资金互助、农信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支农服务;
(五)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市级化肥市场调控,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防汛、救灾物资等商品的储备;
(六)指导供销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促进合作社的联合与合作,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管理、监督和运营社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完善,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建立和完善上级社对下级社工作考核制度;
(九)代表本区域供销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接受捐赠、资助;
(十)加强与大专院校联系,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指导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
(十一)对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协会等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和行业主管单位的职责;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成员社
第十二条 市供销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十三条 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履行各项义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县(市、区)供销社、基层供销合作社、行业协会(联合会)、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其它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加入市供销社,经市供销社理事会批准,成为成员社。
第十四条 成员社的权利:
(一)选举或推荐出席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享受市供销社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享受支持供销社的各类政策;
(四)参加市供销社组织的国(境)内外合作交流活动;
(五)要求市供销社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六)以市供销社的成员社名义开展活动;
(七)申请使用市供销社的合作资金;
(八)对市供销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第十五条 成员社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市供销社章程;
(二)执行市供销社决议;
(三)按规定向市供销社交纳合作资金;
(四)维护市供销社及其成员社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市供销社委托的任务;
(六)向市供销社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七)接受市供销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八)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成员社退社应书面报市供销社,经市供销社理事会批准后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六条 成员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供销社理事会决议,取消其成员社资格:
(一)成员社自动解体或解散的;
(二)自动放弃成员社资格的;
(三)违反本章程,拒不履行规定义务且情节严重的;
(四)故意侵害市供销社与其他成员社合法权益的。
第四章 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 全市供销社由供销社的基层组织、县级供销社组成。各级供销社实行民主管理。联合社实行团体成员制。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村连锁经营组织、各种协会、联合会、农产品经纪人组织及其它按自愿原则加入的各类经济组织等,构成供销社的基层组织。
第十八条 各级供销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经济联合关系,大力推进产权连接,实行上级社为成员社服务、各级联合社为供销社的基层组织服务的原则。上级社对成员社负有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的职责。
第十九条 基层供销合作社按照行政区划、经济区域和服务功能合理布局,坚持为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农村社区服务,实行团体成员和个体成员相结合的社员制度。
第二十条 市、县供销社是同级政府领导的供销社联合组织。其领导成员由同级地方党委提名,民主选举产生。其中主要领导人选,必须事先征求上级供销社意见。
第二十一条 各级供销社的资产归各级供销社所有,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其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上级供销社对下级供销社的社有资产负有指导、监督责任。县级供销社对基层社负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监管责任,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
第二十二条 各成员社根据职能和任务要求,设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是其出资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社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履行出资者职责。
第五章 领导管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 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是市供销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四条 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供销社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供销社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和通过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四)修改和通过供销社章程;
(五)选举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
(六)讨论并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五条 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成员社选举或推荐产生。
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市供销社理事会制定。
第二十六条 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市供销社理事会召集。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一)理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二)监事会提议召开的;
(三)有三分之一以上成员社联名请求召开的。
全市供销社临时代表会议行使代表大会职权。
第二十七条 全市供销社召开代表大会的时间和会议议程,由市供销社理事会于开会前一个月通知各成员社。
第二十八条 成员社对代表大会的建议案,须在大会召开前提交市供销社理事会。
第二十九条 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各项决议案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条 召开代表大会时,由出席代表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三十一条 市供销社设理事会,对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二条 市供销社理事会的职责:
(一)组织召开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或临时代表会议,执行其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能和任务;
(三)研究部署市供销社重要工作,指导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促进成员社之间的经济联合与合作;
(四)选举理事会主任、副主任;
(五)批准接纳成员社或者取消成员社资格;
(六)理事会是本级社集体财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产的所有权代表,依法享有重大决策、资产收益和处置以及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七)办理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市供销社理事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理事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兼职的理事原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市级供销社理事实行单位替补制。
在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副主任、主任有变动的,由理事会履行相关手续。
市供销社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理事会主任为市供销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 市供销社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召开临时会议:
(一)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请求时。
第三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是市供销社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主任、副主任组成。
第三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
(一)负责召集市供销社理事会全体会议或临时会议,并向其报告工作;
(二)执行市供销社理事会的决议;
(三)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第三十七条 市供销社常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会主任或受理事会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
理事会全体会议和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全体理事或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理事或常务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八条 市供销社设监事会,对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和监事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兼职的监事由有关部门推荐,原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市级部门和县级供销社监事实行单位替补制。
市供销社理事会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九条 市供销社监事会的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对本章程和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临时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理事会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理事会对政府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监督社有资产的运营和管理情况;
(五)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指导成员社监事会开展工作;
(七)提议召开临时全市供销社代表会议和理事会临时会议;
(八)选举监事会副主任、主任;
(九)列席理事会会议;
(十)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四十条 市供销社监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任或受监事会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须有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举行,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在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事、监事会副主任、主任有变动的,由监事会履行相关手续。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提出建议未被采纳时,有权向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和临时代表会议反映。
第四十二条 市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副主任、监事会主任任免由中共嘉兴市委提名,经民主选举通过,报市人民政府公布。
第六章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十三条 各级联合社(供销合作社)根据履行职能和任务需要,设立企事业单位,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保持应有的控制力。
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运营、监督体制,实行社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完善出资人制度,建立社有资产运营主体,行使社有资产的投资、运营职责,保持社有资产运营、监管及其收益的独立性。
第四十四条 市供销社设立社有独资的公司,运营本级经营性社有资产,承担本级经营性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并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第四十五条 市供销社出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对出资人投入的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
第四十六条 市供销社举办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单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各类经营管理人员,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科技、信息和人才支撑。
第四十七条 市供销社对有关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和行业主管单位的职责,对归口管理的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的活动依法进行组织、指导与监督。
第四十八条 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是独立的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章 财务与会计
第四十九条 市供销社依照法律法规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处理财务会计事项。
社有资产和财政部门预算资金分别建帐核算。
第五十条 市供销社资金来源包括历史积累形成的各类资产、合作资金、政府专项资金以及社会捐赠等。
市供销社历史积累形成的各类资产属集体资产,属市供销社自有资产,由市供销社负责运营和管理。
合作资金由成员社根据有关规定认缴的资金、国家政策扶持资金、市供销社决定增加的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构成,用于社务活动和发展合作经济事业。
国家拨入市供销社的财政预算拨款及国家专项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第五十一条 市供销社应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各成员社可参照本章程制定本级社章程,报市供销社备案。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市供销社理事会。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经嘉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嘉兴市人民政府备案。
篇8: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度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度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
二0**年,XX县供销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的正确领导下,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照《**人民政府关于XX县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郫府发[**]*号文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郫府办[**]**号文件精神,以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促进了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通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形势良好,确保了全系统全年无事故。现就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按照《**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认真贯彻“政府领导、部门监督、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一把手”责任制,县社成立了以叶永东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多年的规定,每年末,县社分别和下属17个法人单位签订了《**供销社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供销合作社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有效期为来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责任人或管理人如工作变动,继任人为当然责任人,签订率达100%。使各基层单位法人代表明确了自己“一岗双责”的责任。督促下属单位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门店、经营户,年初各基层单位也分别与所属范围内的门店、经营户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系统内形成一个人人重视安全生产,户户抓好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局面。20**年、20**年县联社连续两年被县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部门”,20**年3月被省供销社授予20**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并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同时,县联社还在年初及时修正了《县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小组》、《XX县供销社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图》,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及危险部位分布图,并上墙公示,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主任、副主任,各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工作职责,和当应急事件发生后,各部门相互协调、组织救援等相关措施。
二、注重实效,抓好安全培训
县社系统在4月24日组织了《消防法》培训,并进行消防演练,这是新消防法实施前全县范围第一家举办的活动。 基层单位法人代表、 安检员、租赁企业负责人、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共计98人参训。全年下属综贸公司、家私商场、先锋社、西浦社[含安靖社、团结社]、农资公司、花园社、三道堰社等单位先后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共7次,229余名员工参训。花园、三道堰两社并将“农资放心店” 经营业主请回社上进行培训演练;特殊岗位送培10人;今年3月、4月土产公司先后两次组织烟花爆竹协会会员和在岗职工到新津.邛崃炮厂参观交流,学习兄弟单位安全先进管理经验;8月20日县联社汇同县消防大队举行全方位夜间消防实战演习一次,消防大队共出动六辆消防车、两台照明车,消防官兵40余名,共计员工42名参加演习。通过培训,使各级单位和人员都熟练掌握了安全生产技能,保障了安全生产设备的完好率。省、市、县领导检查我社工作时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扩大影响,抓好安全生产宣传
积极参加县上“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安全月宣传活动,和省、市社今冬明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向公众发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图画1200余份。下发《消防法》单行本共200余册。积极订阅安全生产报刊。7月14日,土产公司在三道堰顺河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职工安全文化交流演讲赛,评出一、二、三等奖,此项活动寓教于乐,富有特色。全系统在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期间,共悬挂标语47份、张贴宣传画61张,培训96人,开展安全咨询1次,发放宣传资料1260余份,参加隐患排查189人/次,整改隐患20起。到目前止,县、基两级共发安全生产简报信息88篇。土产公司板报两处,共办15期;晨光社板报两处,共17期,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安全生产知识群众性活动,不少活动形式新颖、生动形象、效果明显。
四、狠抓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投入,消除安全隐患
我们坚持重点单位日检查,一般单位月检查,县社每季度的检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派专人值守,限期整改完毕。今年安德社投入2万余元;红星社投入1万余元维修加固危房,并将维修后资料报县社备案。安靖社今年新建营业大楼,在营业前即进行消防投入,消防设备投入 6.7余万元,安装消防栓7个,新增灭火器 14 个,并一步到位安装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团结社原老仓库加工作坊安全生产工作中管理较为混乱,为了消除隐患,该社下决心终止原仓库租赁户租房协议。晨光社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坚持每日巡查记录, 每月一次大检查,周六、周日管理人员坚持轮流值班制度,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大、小节日上报值班安排,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严格。今年,该社下属暖福床上用品厂送培3人,厂区内更换多幅警示标语,并安装了15个监控摄像头,对全厂的消防安全进行全方位监控。安全生产投入3万余元,厂区面貌换然一新,安全保障大大增强。
8月24日、9月11日,综贸公司面临突如其来的两场暴雨,公司负责人带领员工冒着大雨奋不顾身,积极投入到抗洪抢险,不仅将商家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赢得了广大商家的一致称赞, 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到位。今年四月公司 [含蜀都家私商场]被县政府授予“XX县消防先进单位”称号。
今年3月9日四川建科消防技术开发工程有限公司,对农资公司大楼安装调试gst一119net第三代城市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管理网络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系统、防火卷帘系统等,这套远程监控系统的投入正式运行,标志着农资大楼消防安全实现自动化,网络信息化管理模式。为确保商场免受火灾事故之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特别是在今年“春节”和“国庆”节前,省市供销社领导,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等领导先后四次分别到我社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深入到企业商场、门市、仓库进行督查,排查事故隐患,并对我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充分说明了上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心。领导们的到来和亲切的慰问,极大地鼓舞了全体干部职工,全系统干部职工决心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各项条例管理制度,保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出现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认真履行周检查、月检查制度。1至11月基层单位共进行了871余次安全隐患排查,有1860余人次参加,受检门市、店铺、仓库、生产经营场所共计1835个单位门店。整改大小隐患68处 。全系统今年共投入19.9万元(其中:维修加固投入4万元;新增改造安全生产设施、新购填充灭火器械14.26万元;培训费1.56万元)。为确保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基层单位文件资料、档案进行查看,各单位安全生产记载清楚,隐患整改及时,上报安全检查报表及时,做到隐患有排查、整改有回复。
县社对基层各单位1―11月平均检查了5次,并有现场检查记录在案。全年安全信息报道共计16篇,被县以上部门和刊物采用12篇,下发安全生产文件17份,汇报材料25份。县联社及时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报表,向有较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5份,企业隐患整改后有回复;重大节假日值班安排和安全生产汇报材料、专项检查材料报送及时。由于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责任明确,县社在安全生产上加大监管力度,保证了信息畅通;无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安全事故的人和事发生。园满完成了上级给我系统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五、加强对土产日杂公司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的安全监管
县社每月对烟花爆竹仓库和批发门市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照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库管人员到位情况、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押运员运输、进出货物等都进行跟踪检查。在秸秆禁烧季节,县社还派出工作人员每日对烟花爆竹仓库周边禁烧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无一把火、无一堆灰。安全检查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今年,县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各单位参加了职工工伤保险;土产公司今年积极参加财产保险,投保140万元财产,保障了集体财产安全和职工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开展严打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活动。今年共用40天时间,节前分四个时段开展“打非”,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两处:唐元镇钓鱼村十社一民房(34组、124饼);友爱镇何家场弥陀村十二社一民房(烟花10组、圆饼炮60组)。截至目前“打非”办已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84组(饼),出动执法人员765人/次。估计价值约1万余元,6月20日并集中消毁打非收缴的烟花爆竹,鞭炮1万余饼 、烟花20余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群众拍手称快。在春节前后,积极配合县职能部门对全县300余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实现了零事故。
根据《**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监(20**)**号]要求。今年四月经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烟花爆竹安全研究所审查和考评验收,并委托市安监部门复查,核准县土产日用杂品公司为“省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二月、四月, 公司先后被县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被**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授予”20**年度安全经营先进单位”称号。
六、存在的问题
由于目前我县各基层供销社改制滞后,部分企业经济状况不佳,
运行困难,经营设施陈旧,安防设备不足,无法得到全面更新,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少数基层负责人还存在“重经营、轻安全”、“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的现象,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心存侥幸心理,思想松懈,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缺乏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不到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变能力差。
另一部分企业消防设备单一,硬件设施不到位,企业排查整改不彻底。如:先锋社职工宿舍;西浦社五交化、副食仓库尚属危房,综贸公司家俱展区需改造提档升级,以防水患和垮塌等。对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强有力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想办法添措施。要结合旧城改造,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下决心迎难而上,加大招商开发力度,彻底消除隐患。着力打造供销社新形象。为构建安全和谐XX县作新贡献。
根据县控烟工作的相关要求,半年来,按照社区制定的控烟控烟工作计划,我们通过健康教育、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社区宣传栏、橱窗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认真学习有关卫生常识和健康促进知识,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吸烟的危害和控烟的意义,严格执行在公共场所执行控烟规定。作到社区内公共场所无人吸烟,居民控烟、控烟意识增强。归纳起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在社区控烟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社区书记、主任亲自负责相关部门制订计划,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控烟制度,并责成专人负责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收效显著。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控烟海报等多种形式,对居民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特别是社区内学校学生,通过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控烟知识,培养学生不吸烟行为的好习惯,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同时,利用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等活动,开展社区内共建单位的控烟、戒烟、控烟教育,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的控烟能力。活动开展后,得到了社区内广大居民的积极支持,控烟小组对个别持反对意见的有着多年吸烟史的老烟民谈心,对他们进行健康教育,并为其开展大量的业余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使有吸烟史的烟民在一个无烟的大环境下慢慢戒除手中的.香烟。
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社区办公楼、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醒目标志,不设烟具。
四、社区带头,人人参与控烟活动。
控烟小组带头控烟,社区其他委员及各小组长组织齐抓共管控烟工作。全体居民共同参与控烟活动,人人争做控烟的主人,相互监督。有力地提高了居民的控烟责任感,增强了控烟能力。
五、控烟宣传遍及家庭和社区。
社区主动和居民配合,利用居民会议、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和国家对控烟工作有关法规,倡导居民戒烟、控烟。5月31日无烟日,社区在实验中学以及峰岩广场、各居民小区举行无烟宣传,宣传控烟措施、吸烟危害等,建议家长控烟、戒烟,以身做则为教育学生养成不吸烟的习惯做表率。
总之,经努力,社区居民进一步明确了控烟的意义,为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居民形成良好的健康习惯,促进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作出了一定的成绩。我们将继续作好控烟工作,为我县“创卫”工作做贡献。
根据**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XX市文明委“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元旦・春节・元宵节主题活动”的通知淮文委〔20**〕55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心做好工作安排,并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区充分调动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办、各企事业单位的力量,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利用宣传车、标语、墙报等多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 “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通过宣传,广泛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力量,促使大家尽我们的绵薄之力帮助弱势群体、贫困地区。同时,也唤起了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贫困地区的关注,让更多的人加入到“送温暖、献爱心”队伍中来,区委、区政府领导分成6个组慰问小组,慰问全区316家贫困户,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区法院、区检察院看望慰问了56名留守儿童,给他们送去学习用品;区文明办看望了困难道德模范和环卫工人,送去过节的礼物,向他们致以新春的祝福,努力在全区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区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生活,真正做到热在基层、热在群众。元旦即将来临之际,为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进一步推进特色教育,建设书香校园,让学生亲近经典,接受经典诗文的熏陶,领悟灿烂中华文明的真谛。12月28日,XX市XX区洪庄小学第六届“迎新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拉开了帷幕。在浓郁的书香与热烈的氛围中,比赛分班级逐班举行,各班学生人人参与。
1月11日,由XX区委、区政府主办,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体育局承办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迎新春、促和谐、奔小康”戏曲、声乐、器乐大赛在洪庄礼堂举行。经过激烈角逐,宋疃镇宋疃村农民李伟的唢呐独奏《好日子》、雷山村豫剧爱好者董玲演唱的《千悔万恨儿招认》以及*高三学生潘秋的歌曲《你把我灌醉》分别荣获器乐组、戏曲组和声乐组一等奖。
2月6日,XX区直机关工委和XX区文体广电局联合举办“迎新春”趣味运动会,用内容丰富多样、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激发干部职工投身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努力营造团结奋斗、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喜庆、祥和、安定的节日氛围。
此外春节期间,XX区各单位、各镇办都举行了迎新春晚会等活动,丰富了群众的节日生活。2月5日上午,尽管天空中飘着毛毛细雨,但烈山镇榴园村却格外热闹。该村近千名村民欢聚一堂,在家门口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幸福榴园、美好乡村”红红火火迎新年趣味运动会。
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二,杨庄矿职工在工人村体育场为市民奉献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闹年贺岁活动,营造了浓郁的喜庆氛围,给蛇年新春佳节带来了吉祥。
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丰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 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四,XX区多家单位在烈山镇洪庄村于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闹元宵活动,有猜谜语、包元宵比赛、戏曲晚会等活动,大力弘扬优秀民俗文化,营造和谐、祥和、团圆、喜庆的元宵节日气氛。
(三)大力开展主题志愿活动。
XX区紧紧围绕辞旧迎新、团圆平安、“三关爱”的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XX区文明办20*年12月10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关爱空巢老人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从20**年12月15日开始,至20**年2月底止,分为五个阶段。XX区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分别从为“空巢老人”提供“六个一”生活照料服务;为“空巢老人”提供“五个一”心理抚慰服务;为“空巢老人”提供“四个一”健康保健服务;为“空巢老人”提供节日“送温暖”服务;为“空巢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春节前夕,XX区各镇办都组织志愿者开展了“争先进位、共建和谐迎新春”、“情系春节 爱暖空巢”等一系列“关爱空巢老人”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们为空巢老人贴春联、贴窗花;打扫卫生;检查身体;包饺子;给老人们送去慰问品、慰问金,使老人们在节日里感受到了温暖和关怀。1月28日,区文明办组织200多名志愿者深入到乡镇敬老院、光荣院及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家中为他们送去新年礼物,帮助老人们洗衣服,清洁室内卫生,并为老人们现场表演了自编自演的小品、歌舞等节目。
2月3日,XX市XX区第一实验小学志愿者开展向退休老教师“送春联、送祝福”的活动,感恩师德,感谢老师的辛勤劳动,洋溢出浓浓的师生情谊。当志愿者们拿着对联赠送到各位老师手中时,老师们连声感谢,笑意连连。
2.开展关爱社会活动。1月29日,区安监局组织志愿者100多人在工人村大街,开展居民春节安全知识宣传,现场咨询讲解,宣传实用安全技术知识,让居民过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3.开展关爱自然活动。2月16日上午,按照XX区委办的统一安排,XX市XX区委办组织500多名志愿者到烈山镇榴园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经过近3个小时的劳动,栽植树苗6000余棵,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能为关爱自然,美化环境贡献一份力量,志愿者们感到由衷的高兴。2月25日,烈山镇蒋疃村组织志愿者,开展“爱我家园、美化乡村”活动,200多名青年志愿者参加了植树活动,栽植树苗3000多颗,他们把自己栽植的树林命名为“青春林”,留作永恒的纪念。
篇9: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牧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是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自治区联社实行合作办社、开放办社,根据申请,可接纳承认本章程、志愿加入的盟市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经济组织,作为成员社。
第三条 全区供销合作社行业和系统是由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社有企业实体经济、旗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类主体构成,是自下而上联合、自上而下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实行系统行业指导和地方政府直接领导的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基层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农牧民为基础的群众性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创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乡村综合服务社、基层农畜产品专业协会等四种合作经济组织形式。该类组织是直接与农牧民通过入社、入股、经营业务合作、利益分配等方式建立起的紧密型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其主要经济制度为集体所有制前提下的股份合作制、合作制、业主制等组织形式,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80%为农牧民社员,其发展方向和目的是真正办成农牧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第五条 社有企业实体经济是各级供销合作社出资兴办的企业法人实体,其组织形式是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包括自治区级、盟市级和旗县级供销合作社通过联合与合作设立的各类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行业的经济支柱。各级社有企业是全区供销合作社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委托的重要商品经营任务、组织开展农村牧区商品流通、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
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行业组织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包括自治区级、盟市级和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级联合社受地方党委政府的委托,承担着组织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组织推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和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管理职能;承担着本级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职能。联合社机关是地方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
第七条 自治区联社的宗旨是:组织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类主体积极开展为农牧业、农村牧区、农牧民服务,推动其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承担起党和政府与农牧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重任,参与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牧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第八条 自治区联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第九条 自治区联社实行团体社员制,对成员社负有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的职责。
第十条 自治区联社资产属于集体所有。自治区联社理事会是自治区联社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代表,自治区联社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 自治区联社加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成员社。
第二章 职能与任务
第十二条 自治区联社的职能与任务:
一、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二、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三、组织、协调和管理农村牧区商品流通经营业务,具体实施农牧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等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简称“新网工程”);
四、组织发展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构建区域合作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
五、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综合开发及扶贫开发等工作;
六、承担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少数民族特需品、防灾救灾物资等商品储备供应任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七、行使本级联合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和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活动;
九、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对农牧民社员和系统内职工的教育培训等活动,积极为全系统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十、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成员社
第十三条 凡承认自治区联社章程、自愿履行各项义务的盟市供销合作社、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服务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农牧业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等,可申请加入自治区联社,经自治区联社理事会批准,成为成员社或者成员单位(以下统称成员社)。
第十四条 成员社的权利:
一、选举或推荐出席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参加自治区联社组织的国内、国际活动;
三、参与自治区联社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经营;
四、请求自治区联社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享受自治区联社提供的各项服务;
六、申请使用上级社的合作发展基金;
七、监督自治区联社成员社股金的使用;
八、参与自治区联社管理,对自治区联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成员社的义务:
一、遵守自治区联社章程,执行自治区联社决议;
二、向自治区联社缴纳成员社股金;
三、按照规定向自治区联社交纳合作发展基金;
四、维护自治区联社及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完成自治区联社委托、交办的工作任务,接受自治区联社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五、向自治区联社报告工作,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成员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自治区联社理事会决议,取消其成员社资格。
一、丧失法人资格的;
二、自动放弃成员社资格的;
三、违反本章程,拒不履行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的。
第四章 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 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是自治区联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理事会、监事会,依据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 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修改和通过自治区联社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自治区联社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选举自治区联社理事会理事、副主任、主任及监事会监事、副主任、主任;
五、讨论并决定自治区联社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十九条 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成员社选举或者推荐产生。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自治区联社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自治区联社理事会召集。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联社理事会应当在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举行一个月之前,将开会日期和会议议程通知成员社。各成员社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案须在会前提交自治区联社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召开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各项决议案须由出席会议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 召开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时,由出席代表选举产生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五章 理事会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是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执行机构,对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组织召开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执行其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章程第十二条规定的各项职能和任务;
三、研究部署自治区联社重要工作,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促进成员社之间经济联合与合作;
四、代表自治区联社履行出资人职责;
五、批准接纳成员社或取消成员社资格;
六、推选或免除出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行使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理事若干人,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设农牧民理事和专家理事。成员社理事实行单位替补制。
在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理事、副主任、主任变动的,由理事会履行相关手续。
自治区联社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理事会主任为自治区联社的法定代表人,主持自治区联社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监事会提议,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出申请,可以临时召集理事会全体会议。召开理事会议须有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理事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立办事机构。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是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监督机构,对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 监事会的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对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理事会对国家和自治区委托的各项经济工作及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监督理事会对本章程和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和重要经济活动的运行情况;
五、参与理事会重大决策,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临时举行理事会全体会议;
七、指导各成员社和社有企业监事会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和监事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监事会设农民监事和专家监事。成员社监事实行单位替补制。
自治区联社理事以及理事会办事机构、出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在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事会监事、副主任、主任变动的,由监事会履行相关手续。
监事会组成人员列席理事会全体会议。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监事会主任或受监事会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监事会会议。
召开监事会会议须有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各项决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监事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章 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
第三十三条 自治区联社根据履行职能和任务的需要,设立企事业单位,对为农牧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保持控股地位。自治区联社理事会是出资企事业单位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
自治区联社设立全资的投融资和资产管理公司,经营本级社有资产。
理事会代表自治区联社按照出资额依法对出资企事业单位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是独立的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自治区联社出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合理分配。同时对企业出资人投入的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自治区联社出资企业要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推进主业突出、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集团化建设,积极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拓展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为农牧服务实力。
第三十六条 自治区联社可设立教育文化事业单位,加快培育供销合作社各级各类经营管理人员,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加强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畜产品经纪人、农牧民社员技能培训,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三十七条 自治区联社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对归口管理的行业协会及其他社团组织的活动依法进行组织、指导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 各行业协会及其他社团组织应当坚持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在法律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广泛吸收会员,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承接政府委托职能,增强服务功能,积极加入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努力推动所在行业的发展。
第八章 财务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自治区联社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本章程的规定,设立会计机构和审计机构,建立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
第四十条 自治区联社资金来源包括社有资产收益、接受捐赠和资助、成员社股金、合作发展基金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财政预算拨款和专项资金等。
合作发展基金是由成员社根据有关规定认缴的资金、国家和自治区扶持资金及自治区联社决定增加的资金构成,用于发展供销合作事业。
成员社股金和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由自治区联社理事会制定。
第四十一条 自治区拨入自治区联社的财政预算拨款及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公积金作为积累性资金,属于自治区联社自有资金,由自治区联社管理使用。
自治区联社自有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预决算制度,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联社理事会制定。
第四十二条 成员社退社,其股金应于年终决算后6个月内退还。
第四十三条 自治区联社审计机构对自治区联社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及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对有关人员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事业单位、主管社团组织应当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备案。
各成员社可参照本章程制定本级社章程,报自治区联社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自治区联社理事会。
篇10: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基层社、各公司:
20**年县供销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以服务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港口XX县、企业XX县、旅游活县”主题战略为中心,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三大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的思想,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和谐合江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为重点,加强机关干部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建设
1、狠抓机关作风建设
按照合委发[]7号文件要求,我社从20**年3月10日到5月下旬,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开展“最缺什么、最差什么、整改什么”为主题的软环境大讨论活动,并将范围扩大到全社机关职工,重点是认真开展“最缺什么”、“最大的差距什么”、“应该整改的是什么”的大讨论,深入查找、查到伤处,认真剖析,剖到痛处,扎实整改,改出实效。针对机关办事效率低、履职不到位、执行不力、推诿扯皮等问题开展讨论。通过作风整顿,努力实现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做到为民开拓、务实、清廉。在机关内部营造解放思想,顾全大局,敢闯敢试,热情服务,立说立行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港口XX县、企业XX县、旅游活县”主题战略,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2、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
认真贯彻省、市、县文明委关于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和实践动,营造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良好社会风气和道德规范。认真抓好爱国主义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 “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抓好职工的时事政治学习、形势教育、“四五”普法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以创建“五型”机关为载体,建立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规范学习,建立考学制度和探索学习长效机制,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要求,认真落实学习资料、辅导人员、学习内容、学习经费、学习时间和检查监督。以职工理论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会、党课学习、观看党建电教片、开展学习讨论、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供销社的法律法规。平时加强检查监督,年终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二)在县委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动员会后,县供销社就行政效能建设有关问题及时进行了研究,成立了以供销社党委书记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组,并相继下发了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机关职工和退休职工会议,主要领导就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相关精神进行了动员和传达,并结合供销社自身实际进行了安排部署。随后便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了查找问题、剖析整改和建立相关制度的工作。供销社在集中开展的这次行政效能建设中,始终注重狠抓三个环节:一是明确了责任。在领导组中,明确了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制度。供销社在建立行政效能首问责任制等“三项制度” 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机关管理、以及软环境治理等十一项制度。为了便于群众监督和办事便利,进一步规范了胸牌、门牌、座牌和政务公开栏等“三牌一栏”的机关管理问责机制,尤其是规范的政务公开栏,明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服务承诺,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以及责任追究提供了最直接有效的依据,为行政效能建设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性保证;三是明确了效能考核。县供销社明确将行政效能建设中,机关职工的工作态度、履职能力和服务质量等考核的结果,纳入年终对机关党员干部和职工创先争优、晋级和目标管理奖惩的依据。如对机关工作人员被评为优秀党员或优秀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三项制度”和机关管理“十一项”相关制度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创建文明型机关。结合巩固和加强我社县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以文明单位建设为载体,加强文明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文明股室、文明岗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文明细胞建设。
篇11:打造供销社新形象河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打造供销社新形象河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摘要:河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50年,共有10个市直企业、10个基层社.资产总值8522万元,在职干部职工823人;各类经营网点450个,总营业面积603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平方米;各类市场11个,新建农村超市、农家店、农资店74个.作 者: 作者单位: 期 刊:中国合作经济 Journal:CHINA CO-OPERATION ECONOMY 年,卷(期):, “”(3) 分类号:篇12:供销合作社上半年工作总结
供销合作社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县社党委、理事会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社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
二、完善农资连锁经营
1、加大投入,完善软件硬件。为确保协会舒畅、高效运转,我们起草了《博兴县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章程》,对协会管理、会员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协会规范运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先后制定《博兴县农资商品监督巡查制度》、《博兴县农资商品备案制度》等制度,确定协会内部及会员管理规程,规范了协会运作的软件。从有效发挥协会职能入手,专门设置了化验室、样品档案室等,协会投资6万元购买了化验设备、留样器材、微机、打码机、验码机等,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物质保障。
2、备案管理,严格形式审查。在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健全落实“帐票卡书”管理制度的同时,按照章程规定,协会必须对批发企业购进农资(化肥)的十类材料予以备案。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者、生产企业商标注册或商标使用许可证、进货发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购销合同、购进数量等,备案材料齐全发放《农资商品备案证明,截止目前,协会已备案化肥76批次。
3、贴标入市,严格质量把关。协会化验室工作人员依据《农资商品备案证明》,按照抽样检验操作规程,现场提取农资样品,进行初检,建立农资商品档案,对初检合格的农资商品,协会打印条码标识,工作人员现场贴标,确立入市资格准予流通;对初检不合格农资商品,及时送法定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贴标入市;复检仍不合格,在监督退回生产企业的同时,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对流通环节同类农资和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名优企业的国家免检农资产品,协会确认备案材料齐全无误后,免于初检,贴标入市。截止目前,已抽检化肥61批次,涉及化肥35000余吨;对初检涉嫌不合格的一个批次化肥送检,法定检测合格后入市经营;11批次国家免检企业农资产品备案材料齐全后,直接贴标入市。
篇13:县供销合作社年终工作总结
县供销合作社年终工作总结
县供销合作社年终工作总结201*年,我社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的正确领导下,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中心组、机关学习日、支部学习活动日等多种形式,把学习贯彻推向深入,把系统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统一到县委的具体部署上来。坚持以国务院40号文件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基层组织、现代流通和为农服务三大体系,强化社有企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三大版块,突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为农服务、网络建设和信访稳定等五项重点,硬化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大推进力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成效显着。
积极开展“现代农业重点工程突破年”活动,全力推进xxxx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通过一年努力,市场先后开设了水果、蔬菜、豆制品、肉禽蛋等四个交易区,入场经营户200多户;新建电子商务信息中心,2500吨高位冷库,垃圾处理中转站,自助银行服务点;完善xxxx地方农副产品专营区和社区平价店,开展直供直销,不断转变经营业态,拓展经营范围;市场综合办公楼、客户服务处、充电站、食堂、医务室、公交车停靠点等服务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帮助办理了消防许可及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手续,全年投入达2150万元,实现交易额6.2亿元。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开设了废旧金属交易和废旧家电拆解两个交易区,先后有12家大户入场经营,新上了废旧塑料加工项目,市场的经营、加工和服务功能逐步完善。
二、强化责任意识,招商引资工作再度取得突破
扎实开展招商引资,组建专业队伍,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激励措施,广泛开展招商,江苏玉成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与北京宏祥瑞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投资1亿元,新上塑料包装废弃物处理(再生聚脂瓶片加工)项目,5月28日正式签约,订购德国设备两套,正在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市场南侧原生猪屠宰场建设用地20亩,经协调后作为市场新上项目用地,8000平方米恒温库已先行开工建设;上海焙乐颂食品公司投资7000万元新上的旅游航空食品加工项目,xxxx年11月份28亩项目建设用地在开发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落实到位,目前已开工建设;去年8月,该司还与盐城翠珊屋食品公司合作,投入万元,在建阳镇建立食品原料加工基地,年产500吨优质糯米粉,已在建阳镇新阳村流转土地347.3亩,今年再争取流转650亩,累计达1000亩,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xxxx实际,大力组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工程和为农服务提升工程,()抓资金投入,抓项目建设,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分管领导,一个项目一套工作班子,制定计划,落实措施,明确职责,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与此同时,将在建的连锁配送中心建设以及直营店、加盟店、配送网点建设项目先后申报了国家、省级专项,全年共获得各级财政扶持补助资金111.8万元,为推进项目建设,培强做大龙头企业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加强载体建设,为农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201*年108号文件精神,积极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努力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建办为农综合服务社。坚持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并举,开放式、高起点推进为农综合服务社建设,年初县总社专门下发文件,对全年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先后组织开展了专题推进会、现场观摩会、自查验收等活动,扎实抓好创建工作,新建的服务社不但有日用品、农资超市和农副产品、废旧物资收购,还有粮油加工、卫生室、文体娱乐室、庄稼医院、农机服务等项目,xxxx年共新建为农综合服务社15个,其中4个三星级社全部通过省级评审验收。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着“先登记后完善,边建设边发展”的思路,积极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新注册了专业合作社12个,组建了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个。对已登记的合作社、按照“四有”的要求,抓组织机构的健全,抓经营管理的规范,对照《章程》开展实质性运作,共有5个专业合作社分别被省、市评为“五好”示范社。开展农产品购销。以海华粮油专业合作社为龙头,主动与嘉汇米业、冠华水产、丰盛牧业、悦达农业、广丰蔬菜等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与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在xxxx设立农产品配供基地,全年共配供大米、虾仁、蛋品、蔬菜等优质农产品5000多万元。以农民经纪人为依托,搞好农产品购销,全年共分3批培训农民经纪人562名,其中发证150人。年底前,我们还组织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参加了省农博会和xxxx海峡两岸(江苏)名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暨产销对接洽谈会,大力宣传和推介我县的农产品,增加知名度,扩大交易额。
四、着力整合资源,连锁经营网络重构全面实施
一是巩固和完善农资连锁经营。以兴源农资公司为龙头,以县城、宝塔、九龙口、裴刘和火车站等5个农资配送中心为骨干,以“农资农家店”、农资超市、农资经营门店为网络终端,推行连锁配送,网络功能逐步健全,新增连锁网点15个,实现销售1.2亿元;二是组织实施日用工业品连锁配送。针对xxxx实际,将推行日用工业品连锁配送作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以坤源超市有限公司为平台,加快配送中心建设,开展工业品的连锁配送,至年底,已改建配送中心1个,发展直营店和加盟店14个,日用工业品连锁网络建设逐步完善。三是创办再生资源标准化网点,在开展全县再生资源市场建设和整治的同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兴办再生资源标准化绿色回收网点30个。
五、积极化解矛盾,和谐供销建设扎实有效推进
全面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人员挂点挂社,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坚持从源头上抓起。采取请上来和走下去的办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排查问题,化解矛盾。既深入细致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又尽最大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以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我们通过信访接待,办理信访件,开展“金桥行动”、“三解三促”等活动,全年先后接待来访32批180多人次,办理来信22件,化解各类信访问题11个,特别是省、市交办的3个重点信访事项的妥善处置,确保“两会”期间及关健时段未出现去省赴京上访、群访及重特大事件,全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呈现出良好的态势,改革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得到改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没有改变”,即:全系统仍处于奋力爬坡的关键时期,经济总量小、经济实力弱的面貌没有根本改变;系统整体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平衡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建设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服务领域不宽、贡献份额不大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并切实加以解决。
篇14:县供销合作社上半年工作总结
。着力推进“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XX年1-6月份实现销售收入34.8亿元,利税1.2亿元,利润7800万元。总结上半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
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塑供销合作社形象的战略举措。年初我们结合区域、交通、人口密度、农村购买力状况等客观现实和供销社企业的自身条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明确了发展数量、建设布局、工程标准、管理模式、推进措施。XX年启动建设的乡镇超市5处。店子供销超市:由店子供销社投资180万元,在店子镇供销社驻地新建超市一处,建筑面积2765平方米。湖滨供销超市、社区服务中心:由湖滨供销社投资200万元,在西闸老村委院新建超市一处,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超市南侧是占地1300平方米的`健身广场,超市北侧是占地8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为西闸村民提供购物、科技、医疗、法律咨询、体育健身和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目前,两处超市和一处社区服务中心选址已定,拆迁工作已经完成,预计XX年9月1日竣工,10月1日正式营业。吕艺、乔庄、城关三处乡镇超市正在紧锣密鼓筹划之中。
二、完善农资连锁经营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资经营中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我县农资连锁经营健康发展,更好的为“三农”服务,与县工商局联合,成立博兴县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以吕艺中心社生资市场为依托,由县供销社成立博兴县兴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建设农资连锁配送中心20处,整合系统内180家农资经营店,吸引社会上更多的经营门店加盟,成立农资连锁经营基本网络。引导有经营实力的农资经营单位加盟经营服务网络,对连锁经营网络范围内的化肥、农药、农地膜等主要农资商品实行“统一配送、连锁经营”。在农资连锁经营网点的设置上,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每个村都有经营网点的网络格局,选择有经营实力、诚实守信的经营户加盟连锁。三个月来共发展农资加盟店120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加大投入,完善软件硬件。为确保协会舒畅、高效运转,我们起草了《博兴县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章程》,对协会管理、会员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协会规范运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先后制定《博兴县农资商品监督巡查制度》、《博兴县农资商品备案制度》等制度,确定协会内部及会员管理规程,规范了协会运作的软件。从有效发挥协会职能入手,专门设置了化验室、样品档案室等,协会投资6万元购买了化验设备、留样器材、微机、打码机、验码机等,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物质保障。
2、备案管理,严格形式审查。在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健全落实“帐
票卡书”管理制度的同时,按照章程规定,协会必须对批发企业购进农资(化肥)的十类材料予以备案。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者、生产企业商标注册或商标使用许可证、进货发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购销合同、购进数量等,备案材料齐全发放《农资商品备案证明,截止目前,协会已备案化肥76批次,
总结
3、贴标入市,严格质量把关。协会化验室工作人员依据《农资商品备案证明》,按照抽样检验操作规程,现场提取农资样品,进行初检,建立农资商品档案,对初检合格的农资商品,协会打印条码标识,工作人员现场贴标,确立入市资格准予流通;对初检不合格农资商品,及时送法定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贴标入市;复检仍不合格,在监督退回生产企业的同时,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对流通环节同类农资和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名优企业的国家免检农资产品,协会确认备案材料齐全无误后,免于初检,贴标入市。截止目前,已抽检化肥61批次,涉及化肥35000余吨;对初检涉嫌不合格的一个批次化肥送检,法定检测合格后入市经营;11批次国家免检企业农资产品备案材料齐全后,直接贴标入市。
4、强化工商行政监管执法。协助县工商局分别农资经营业户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地实施监管。一是协会稽查大队强化日常监管。对农资配送中心,坚持没有举报不检查;对备案贴标农资,属地工商所使用条码识别器,以确认条码与备案信息是否一致为重点,进行一般检查;对未备案贴标农资,突出五查五看管理,即:重点查证照,看有无经营资格;查质量,看许可证、批准文号、保质期;查包装,看有无仿冒;查广告,看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查登记,看进销制度是否健全。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春耕备播、夏种秋收等重点季节,以种子、化肥、农药及农机具为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整治7次,检查农资经营业户312户(次),取缔无照经营农资业户26户,对13家农资挂靠经营业户进行了规范。三是查办大要案件。根据举报电话和日常监管发现的案源,今年已对11起涉及案件进行了查处。
三、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是现阶段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品,因地制宜,创办或联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好博兴棉花协会、博兴县养鸭协会、博兴县养殖协会、工艺品专业合作社、水产专业合作社的典型带动作用,引导农民中的优秀生产经营者,发起组建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切实做好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的培训工作,发挥专业合作社的龙头作用,大力推行“龙头+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向市场提供标准化的农产品。XX年以来,山东华康食品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带动龙头,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连结农户,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性发展之路”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思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组织标准化生产,初步形成了樱桃谷鸭种鸭养殖、孵化,商品鸭养殖、回收、加工、冷藏、销售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已发展培育商品鸭养殖基地153个,带动养殖户4600多个,覆盖了整个滨州市,辐射到周边市区。XX年1-6月份已向养殖户投放收购资金2.6亿元。户均增收3.7万元。通过产业带动,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转化2800多人。在本地采取村企互动的形式,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扶持、帮助下,带动发展了26个养殖专业村、1个运输专业村、两个专业协会。养殖产生的鸭粪全部还田,对改善土壤地力,特别是盐碱地改良,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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