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总结(精选20篇)由网友“吃了蒜蓉乳酪包”投稿提供,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过的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参考,也相信能帮助到您。
篇1: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总结
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政府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主办件0件,会办件6件),分别为:《关于将潘州大道作为重点经济网络公路纳入省补助计划的建议》(1794号)、《关于将化州市打造成全国一类革命老区的建议》(1775)、《关于湛江机场迁建后采用“湛江粤西机场”或“湛江XX机场”名称的建议》(1602号)、《关于建立高州水库库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1530号)、《关于中茂高速阳春段线路规划的建议》(1338号)、《关于支持建立湛茂两市小东江水污染联防联治机制的建议》(1219)。对这6件人大代表建议,我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办理工作,并已全部将会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我们的案件办理方法主要是: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我市根据省人大代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落实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市长许志晖经常过问省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刚强,分管建议办理政府各建议事项的分管工作的各副市长领导具体抓,亲自部署、批办、审核。办理单位明确办理任务、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做到“有调查研究、有反馈意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理工作体系,保证了办理渠道的畅通,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规范办理
(一)确保质量,规范程序。为了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我市政府在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在保证建议办理质量上下功夫。今年我市政府在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严格按照登记、呈批、交办、督办、审核和答复等程序规范操作,把好交办关、审核关、反馈关,做到了“职责分明、督办有序、审核严格、答复规范”。同时,在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后,市政府办公室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跟踪督办,及时向各具体办理单位询问办理情况,不定时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办理答复完毕后,及时与主办单位沟通联系,了解建议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二)开门办理,加强沟通。我们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开门办理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协商会、见面会、现场办理会等,加强与建议人和有关方面人士联系、沟通,对我市承办建议所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协商,倾听建议人的意见,了解建议者的真实意图,找准建议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抓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深入调查研究,着力解决问题。各具体办理单位针对建议中所涉及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科学的解决方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如在办理建议《关于湛江机场迁建后采用“湛江粤西机场”或“湛江XX机场”名称的建议》(20xx1602号)的过程中,领导高度重视湛江机场迁建后采用“湛江粤西机场”或“湛江XX机场”名称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开会研究讨论,明确采用“湛江粤西机场”或“湛江XX机场”名称的重要意义,具体部署了相关工作。对于会办意见答复,市委书记李红军、常务副市长吴刚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做了重要批示。
三、加强联系,主动沟通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们主动加强与主办单位联系沟通,了解办理情况和进度,探索解决建议的方式方法,找准建议办理工作的着力点,形成办理建议的会办意见,确保建议办理的质量。
四、立足实际,注重实效
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目的是为了实现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重在落实和办出实效,我们在办理工作中始终把立足点放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力争把人大代表的建议付诸实施并尽可能解决存在问题。如在办理省人大第1530号《关于建立高州水库库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的过程中,我们认真研究建议所提问题,对能够落实的建议抓紧落实,对尚未具备条件落实的建议积极创造条件。我市高度重视高州水库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不断扩大公益林面积、对集雨区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关闭集雨区规模养殖场等举措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每年市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由于水库库区集雨区面积广,涉及群众多达41.3万人,且库区交通较为不便等因素,资金投入尚存较大缺口。
目前,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粤西广大人民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度的主要原因是水库库区集雨区面积广,涉及群众多达41.3万人,且库区交通较为不便等因素,资金投入尚存较大缺口。下一步,我市将依法落实地方政府管理责任,加大资金筹措投入力度,多措并举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库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严格开展联合执法,实现高州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也恳请省研究启动将高州水库库区纳入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作,并相应安排省级专项生态补偿资金,同时对高州水库库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设立专项补助资金用于高州水库库区生态环境保护。
多年来,我市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省人大、省政府的全面指导和大力支持,这些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建议办理工作的动力和保障。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建议办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不断创新建议办理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人大建议办理质量,更好地发挥建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篇2: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制度
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制度
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制度一、镇级人大代表就全镇各方面的工作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建议、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是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代表义务,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
二、代表建议、意见可以在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可以一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
三、代表建议、意见,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事由明确、内容清楚、批评有据、意见具体。
四、代表建议、意见的收集、审理、登记,在镇人代会会议期间由议案组负责,闭会期间由镇人大主席负责。
五、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由镇人大会议主席团集中交办;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意见,由镇人大主席随时交办。
六、代表建议、意见由镇人民政府承办,镇人大主席督办,镇属各部门协办。
七、镇人民政府对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集中交办的代表建议、意见应当自大会闭会之日起,对闭会期间随时交办的代表建议、意见应当自收到交办件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承办难度大,3个月内确实难以办结的,可适当延长,但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并在下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报告办理结果。
八、对代表反映的涉及全镇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以及连续3年以上提出的问题,镇人大要列入督办工作的重点,对不属于镇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积极主动向上级请示,争取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并将结果答复代表。
九、对属于2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意见,由镇人民政府指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并由主办部门负责答复,但协办部门要尽早将承办意见报送主办部门。
十、镇人大主席对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工作进行监督,对推诿不办、敷衍塞责、答非所问、答而不落实的情况,可以提出询问和批评,也可以向镇党委反映,要求认真重新办理。
十一、镇人大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主席团成员或部分镇人大代表参加的会议,听取镇人民政府关于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篇3:如何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如何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随着时代的进步,代表人民进一步参政议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知识结构的不断丰富,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的不断增强,代表、委员的眼球更加注重关注民生、关注发展、关注稳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因此,做好新时期的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随着海安开放型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招商引资工作的不断升温,领导对招商引资工作的不断加压,我县的利用外资工作也达到了一个空前的规模。但随之而来的也会出现一些问题,诸如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中提及到的新引进项目的环境污染问题、招商引资经费问题、出台优惠招商政策问题、整合招商资源问题、更新招商观念和方法问题、加大整治涉外劳务中介市场等一系列涉及到发展开放型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问题。代表委员所反映的问题大多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能否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事关全县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事关社会的稳定,事关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做好此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结合本局此项工作的开展,为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笔者有以下几方面对策建议。
一、领导支持,扎实推进,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前提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涉及到人员安排、政策的落实、部门协调乃至经费的安排等方方面面,没有局领导甚至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推进是很难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的。近年来,结合我局办理情况,笔者认为,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首先是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单位主要领导还须牵头召集相关负责人及涉及部门负责人会议,对代表所提的建议提案要进行认真学习和研究。在此基础上,根据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对涉及的部门及科室要进行明确的分工,结合现行的政策,落实专人,跟踪办理,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扎实稳步推进。
在办理过程中,还须由主要领导通过召开多次的协调会,听取各相关科室人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的情况汇报,对在办理的调研、落实政策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疏通和解决。只有领导的重视,才能确保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二、熟悉政策、强化落实,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关键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及的建议提案大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代表、委员在现实生活中涉及到的或者是了解到的真实情况的一种浓缩,是代表委员监督政府工作的一种途径,是对政府工作推进效果的一种反馈,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方法。对于一些提案,有些代表、委员对相关方面已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有些代表、委员本身就是某个方面的行家,要想达到代表满意率100的要求,并非草草了事、敷衍塞责就能解决的事情。作为承办部门和具体办理人员,应围绕代表委员所提及的中心,收集政策依据,吃透政策精神,并做到熟透于心,灵活运用。同时,围绕政策,强化落实,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带着强烈的工作热情,尽最大限度和最大能力为人民群众努力办实事,努力维护廉洁、高效、便捷的政府形象。例如,今年我局在办理代表委员提及的关于解决村级招商经费的问题上,因县委、县政府没有下达村级干部招商指标,因而涉及招商引资考核的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解决村级人员的招商经费问题。但代表能提出解决招商经费一事,说明了代表是想招商、关心招商。因而,我们在办理建议提案、答复代表过程中,并没有强调“没有政策”或“无法落实”之类的语言,而是围绕现行出台的政策,答复代表招商经费的解决可在招商奖励中列支,在用足政策的情况下,努力解决代表所提的中心问题,既保护了基层招商的热情,从而解决招商经费的问题。这样既能为代表解决招商经费提供途径,又避免因没有现成的政策而引起尴尬,正真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了实处,争得了代表的支持和满意。
三、加强沟通,寻求理解,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途径
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离不开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离不开寻求代表、委员的支持和理解。因为代表委员所提及的建议提案有些并不具有普遍性,有些与中央现行政策相抵触,有些是当地现有财力所不能解决的。因此,要做到代表满率达到100,尤其需要与代表委员做好沟通,加强与代表事前、事中、事后的沟通联系显得尤为重要。我局充分注重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在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事前,我们通过采取电话询问和实地考察等种种途径,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和提案的真实目的,了解建议提案内容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从而为全面准确的理解建议提案,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打下基础。事中,我们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请进来”,让代表一同见证落实的情况和效果,让代表熟悉我们办理的过程,了解涉及到的政策;“走出去”,进一步说明情况,对于符合政策办理和已办理或正在落实中的,我们通过主动与代表见面,加强沟通。对于不符合政策办理的建议、提案,我们同样将相关的政策文件与代表见面,认真讲解政策的适用的范围,同时积极协助代表向上级反映,争取领导的支持。事后,我们采取回访和邀请代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等方式,强化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努力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新时期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给我们办理单位和办理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进一步加大领导重视程度,提高政策熟悉程度,增加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密度,提高办理建议提案的办结率,才能更好地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才能在新时期面临新问题、新情况下,在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取得新成绩,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更好的维护政府在广大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也才能促进经济既快又好的发展。
篇4: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办理讲话稿
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办理讲话稿
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办理讲话稿同志们:
今天会议上决定了代表大会的时间,通过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质询案提出和办理三个办法,也听取了政府办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因为马上就要开人代会,所以利用今天这个时间,我就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方面提出和办理讲几点。
一是认识要端正。从代表来说,当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国家职务。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行使权力的具体形式,体现着代表的法律职责、社会事业心和对人民的责任感。每个代表既然接受了人民的重托,就应兑现承诺,积极履职,为民代言,以实际行动和成果回报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一府两院”及各级组织来说,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一种方式,是地方国家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的民意渠道。所以,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要上升到地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来认识,高度重视,严肃、认真、积极地对待,切实办好,绝对不能作为人民来信来访来看待和处理。另外对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作用要有正确的认识。有些代表之所以把本属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以议案的形式提出来,往往处于这样一种心理,认为用议案的形式提出的事情容易受到重视,用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提出的事情相对难以受到重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议案由人大来处理,当然会受到重视,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和部门来处理,同样也会受到重视。从以往的情况看,有的人大代表对代表议案的性质和作用,不甚了解,以为不管什么事,只要一用议案的形式提出,就会受到重视,甚至受到当地负责人委托,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以议案形式提出属于政府的事情,向国家要项目,要投资,()或要求解决某项专款等事项。象这类属于政府要办的事情则不宜作为议案提出,而可作为建议提出。因为如果以议案形式提出,最终也要转为建议办理,而且提议案必须是10人以上代表联名,这个过程比提建议复杂得多,所以最好用建议的形式提出。
二是质量要提高。从代表角度说,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根本目的是反映民意诉求、推进“一府两院”工作。因此,议案和建议只有与党委中心工作同向,与人大监督重点合拍,与政府工作同力,与群众愿望吻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是一份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这就需要代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发挥代表生活在基层、接触群众较多的优势,集思广益,并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充分论证,尽可能提高议案、建议质量。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的视察活动和调研活动,并结合自身平时的调查,注意广泛收集提议案的素材。(当代表的调研活动是贯穿于整个代表任期内的,不是为了开会才突击一下)。代表撰写议案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文件,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方针政策,以便于使自己所提议案具有法律和政策依据,能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所参考和采纳。每次小组活动,都要组织讨论,确定哪些事项作为议案和建议处理,年底前结合“会前视察”和专题小组活动,综合权衡全年活动情况,确定提交人代会的议案和建议。
三是督查要到位。代表满意是一个工作目标,但解决好议案、建议所反映问题才是最终目标。对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一般要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至迟不能超过6个月。对人大代表在平时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时间,法律上没有规定,全国人大机关一般要求在2个月到4个月之内办完发复代表。因特殊情况在限期内不能办结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有关代表说明情况和理由。如果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由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交办理单位重新办理,并在一月内重新答复代表。人大常委会要掌控办理工作进度,强化督办力度,尤其对能够解决而未解决、代表不满意的,要督促再次办理。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和纳入决策工作参考的,也要定期排查,年年有督促,届末回头看,尽可能推进落实。要对优秀建议者、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以激励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四是提交要规范。一般的说,形成一个议案要具备三个条件:(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这里所说的法定资格是指必须是人大代表。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是指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2)、从议案的内容来说,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各级人大职权的规定,否则就不能列为议案。如果属于政府工作方面的事情,则不应该以议案的形式去提出,而要用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去提出。(3)、从议案提出的时间来看,所提议案必须符合法定时间要求。虽然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议案可以在大会举行前提出,但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在大会期间并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前提出的。如果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议案就要当做建议、批评和意见来处理。
在撰写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时,应注意以下问题:要一事一案。一个议案只就一个问题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不要把几个问题放在一个议案中提出,这样给承办单位答复带来许多不便;要有题目,内容要详细,不能只是一句话;要使用大会印发的议案专用纸;参加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亲笔签名,在同一提案中,代表不能重复签名;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可认,以保证大会秘书处按照程序及时处理。(现在电脑打印普及了,最好用电脑打字打在上面,或打好后附在议案纸后)。
五是处理要符合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先由大会秘书处下设的议案组负责接收议案和对议案进行分类,经大会设立的议案审查委员会商议后提出议案处理意见报告,大会主席团来处理。具体处理程序是:⑴对于已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主席团交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在各代表团审议后,就可由主席团审议决定将已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直接提请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会议表决。⑵对于不列入大会会议议程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后,可以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⑶另外,如果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并报人民代表大会的下次会议备案或者提请下次人大会议审议。
篇5:人大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总结
人大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总结
20xx年,省人大交由我厅办理的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共77件,其中主办(含独办)19件、会办57件、参阅1件,建议内容主要涉及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补偿、固体废物和大气污染防治、环保资金投入、环保大数据建设、基层环保队伍建设等方面。目前,我厅承办的建议已经全部按时办结,并在工作中对参阅件予以研处。承办的19件主办建议中,确定为A类的8件、B类10件、C类1件;57件会办建议中,A类21件、B类34件、C类2件,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我厅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部署,将建议办理工作列为厅重点工作,每季度进行督办,鲁修禄厅长亲自部署及审定办理方案、答复意见。严格落实领导领办建议的要求,由鲁修禄厅长领办第1223号《关于尽快建立健全东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李晖巡视员领办第1101号《关于强化我省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建议》,同时成立建议办理工作小组,制定办理方案,确保各项办理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6月,鲁修禄厅长主持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代表刘艳英、会办单位和有关地市相关人员参加,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该建议的办理,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在20xx年以东江流域为试点,探索建立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省财政厅联合我厅编制完成东江流域省内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呈报省政府,拟以东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从体制机制上构建经济补偿和行政管控相结合的全流域长效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高质量完成省府办公厅重点督办建议。我厅主办的第1101号和第1598号建议被归并为《关于加强我省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加快推进危废处置设施建设的建议》,由省府办公厅重点督办。我厅高度重视,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办理工作计划报送省府办公厅审定。成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厅长鲁修禄同志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会办单位领导为组员。为进一步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厅长鲁修禄同志带队对佛山等地危险废物监管及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办调研,带队赴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粤桂两省区危险废物联防联控合作,并调研水泥窑协调处置固体废物技术;分管厅领导带队赴上海、浙江等省市开展固体废物立法与监管调研工作;7月20日,在佛山市组织现场调研,并由副厅长陈金銮同志主持召开建议办理座谈会,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省府办公厅及会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与代表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会后与代表进行多次沟通,反复征询和听取代表意见,答复时做到回应代表关切、直面存在问题并提出可操作性举措,得到了代表们的满意反馈。
(三)健全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制度。印发实施《XX省环境保护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和《XX省环境保护厅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责任。建立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厅领导分工负责、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将办理任务分解到每个处室和每个具体经办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规范办理。我厅严格规范从建议签收到答复等各环节的办理工作,确保办文严谨、准确。四是加强督办。确定专人负责督办,健全督办台账,列出建议办理事项清单,逐一更新建议办理动态等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办理工作有序开展。五是结果公开。我厅主办的建议复文均选择主动公开方式,并在门户网站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向社会全文公开建议复文。
(四)切实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调。我厅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切实做到与代表百分百沟通,通过电话及上门走访、现场调研、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和邮件联系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在办理过程中,对建议内容表述不够明确的,在办理前积极通过电话、短信或者邮件等方式与代表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建议内容及代表的要求。对于建议中涉及的体制机制完善、现有资金安排等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承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向代表耐心进行解释,争取代表理解。我厅答复的19件主办件中,有9件采取了调研、座谈或者走访的方式,其余10件也通过短信、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与领衔代表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办理第1135号《关于加快环保大数据建设,减轻企业负担、助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建议》过程中,邀请苏志锋代表参加座谈研讨会,向代表介绍我省环境大数据与互联网+环保应用建设总体方案,现场演示XX省环保大数据中心等系统及环保大数据查询、企业环保事务办理等具体功能操作,共同研究加快推进我省环保大数据与“互联网+环保”建设。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我厅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虽然已经按期答复代表,但是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承办人员在办理前与代表先行沟通力度不够,沟通方式有待拓宽。二是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实地调研还不够全方位,办理实效有待增强。三是与代表沟通的渠道不够畅顺。有的代表的联系电话较难接通;有的代表较长时间后才回复我厅的征询意见。四是有的代表建议内容表述不够明确,涉及职能部门较多,我厅在办理时难以准确把握建议主旨。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更多地采取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参加实地调研或者检查、召开座谈会研讨等形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密切关注代表对建议答复的反馈意见,在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省府办公厅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力争让代表满意、让问题解决,进一步推动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篇6:民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民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市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8件(主办5件、协办分办3件),政协提案22件(主办15件、协办分办7件)。-“B”类滚动办理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5件。涉及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主办件9件,区划地名的主办件9件,殡葬事务的主办件5件,社区的主办件3件,社会组织、慈善事业、防灾减灾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主办件各1件。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始终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履行政府责任、凝聚各方智慧力量、提升民政工作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水平、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措施,着力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强化沟通协商,融入业务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取得了“代表委员满意、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良好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不断健全办理工作体系。注重办前分析研究。办前对建议提案的内容、重点、办理要求等认真梳理,了解代表委员意图,找准问题症结,使办理工作有的放矢。落实完善办理责任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严格实行承办人员起草、科室负责人审改、办公室审核、局分管领导审定、局主要领导签发的分级责任制,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严肃性。推行分类与集中办理。对重点建议提案重点研究,重点办理,重点督办,重点落实。对民政局牵头的主办(首位)分办件加强协商办理,保证会办质量;对民政局参与的会办件,优先办理,确保及时将会办意见反馈主办(首位分办)部门。着力提升办理能力。采取以会代训和局办公室全程跟踪服务的方式,提升建议提案整体办理能力。
(二)全面落实办理协商机制。坚持真诚沟通。办理前主动联系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所提建议的背景与要求,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优化办理思路,完善办理结果。对于涉及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积极推动代表委员、民政局及各会办单位之间的沟通会商,凝聚共识。坚持及时反馈。建立了多渠道反馈机制,各承办科室在建议提案办理的收尾阶段,通过面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再次征求代表委员对答复的.意见,沟通回应有关问题。
(三)自觉强化约束激励。加强跟踪督办。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工作督办事项,按时通报进展情况。强化考核激励。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纳入科室年度考核,并与“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相挂钩。积极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及时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市政府建议提案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更好地接受代表和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倒逼办理质量的提升。
二、主要成效
今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一些是局里正在着手研究解决的,还有一些集中于长远发展方面。针对这一特点,我局狠抓成果转化,努力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增进社会福祉。
(一)推进了养老机构转型发展。今年,结合办理9件养老方面的建议,开展了“医养结合试点”,推动了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转移,推行社会化代养服务,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政策,启动了全市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调查摸底,推进了润泽医养中心项目等重大养老项目建设,健全了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考核机制。
(二)加强了临街楼门牌管理。为认真办理章登银代表提出的《我市临街街道门牌管理的议案》和市民盟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临街街道门牌号码管理的建议》(252号)、汪高社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居住小区道路命名与立牌的建议”(70号)等提案,报请市政府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从今年6月起启动了临街楼门牌清理整治工作,清理整治后统一安装临街楼门牌,逐步实现市区临街楼门牌标识系列化、编码科学化、规格标准化,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三)促进了相关民政工作。认真吸纳王维首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社区公章使用的建议》(259号),多次就社区盖章证明事项开展调研,形成《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研究下发了《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社区〔〕4号),规定社区可以出具8类证明事项,并将其纳入社区综合受理范围,实现“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处置”,让社区出具证明的同时,后台自动生成电子档案,使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更加规范,也保证了社区印章使用安全。认真吸纳翟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社会组织在培育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启动了政社脱钩改革,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组织倾斜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体系,加强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工作,扎实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结合办理王东贵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民盟**市委提出的《关于**墓地建设布局的意见》(8-2-165号),推进《**市公墓布局规划》(-2030年)编制工作,确定建设一座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促进了我市公墓建设和发展。
(四)助力民政未来科学发展。我局在谋划和促进民政事业长远发展时,特别注重发挥相关建议的决策参考作用。对于建议中涉及的长期困扰民政发展的难点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于那些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强,当前难以落实的问题,局里也深入研究破解办法,同时将方向性、愿景性的合理建议列入下步发展规划,融入长远发展。如认真研究马卫东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新建小区命名的建议”,确定了下一步小区命名的思路。汪高社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行政区划的建议”涉及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需要省政府审批,我们将在实际工作认真研究借鉴,适时开展调研,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陈全德委员提出的《探究“子女带薪”护理老人》,我市暂不具备实施条件,今后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结合社会效益,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断完善老年社会福利政策。徐玲丽代表提出的《构建家庭服务综合体系的建议》和李云鹤代表提出的《关于编制**市数字化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短期难以实现,市政府将其列为我局滚动办理建议,我局将认真吸纳代表们所提建议,将其纳入下一步我市社区建设和防灾减灾工作整体规划中统一谋划、统一推进。
总的来看,今年我局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继往,继续努力,充分吸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市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篇7:报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关于报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为高质量做好20xx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市人大人、市政协的大力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健全办理制度,完善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直面困难,勇于担当、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了办理工作扎实开展,初步形成了办理好、答复好、落实好的建议提案的长效机制,为高质量完成建设提案办理夯实了基础。20xx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2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主办10件,会办18件。截止目前,已经全部按要求办理,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一、今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涉水建议提案数量多。代表委员们更加关注水务事业发展和改革,从各个方面给我们建言献策,建议提案数量居历年之首,达28件之多。二是水利民生问题主题突出。民生问题成为今年建议提案的主题,饮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成为建议提案的重要内容。三是水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涉及城区水环境及河道水环境的建议提案达9件之多。总的来说,代表、委员们情系水利,从各个方面反映社情民意,有的直接表达了对水务工作的要求和期待。
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党组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水务局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业务部门承办”的三级责任制度,明确了责任领导及具体办理人员职责和时限。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在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我们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建立会商研判制度,先后召开局领导班子讨论会和承办科室、具体办理人员工作会,对提案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建立现场调研制度,坚决杜绝“脱离实际、闭门造车”的情况,把现场调研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对收到的提案及时造册登记,录入政协网上平台,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总结和发现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四是建立督查追踪制度,局办公室通过电话回访、查看自查报告、收集委员意见等方式对承办单位落实情况、实际效果进行督查督办,并将办理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三)领导挂帅,示范带动。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局领导率先示范、主动作为,为圆满完成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局主要领导亲自召集研究建议提案办理方案,亲自过问建议提案办理进度,亲自审签每一件提案回复意见,局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现场,了解情况,亲自与委员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获得广大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
(四)创新方式,提高质量。针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办理方法,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一是坚持“三见面”,通过采取现场调研、登门拜访、电话商谈、开会座谈、邀请代表、委员共同调研等方式,坚持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获知他们的真实意图;二是坚持“三审核”,从委员意图、法律法规、办理落实三个层面,对答复内容严格把关,确保规范、合法且符合实际;三是坚持“三督办”,通过领导催办、督查督办、宣传促办的方式,推动办理工作按照时间进度有效推进;四是坚持“三结合”,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智慧结晶,我们将办理工作与水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推动。
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通过代建议提案办理,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不仅是代表个人,而且是代表人民群众,不仅是某一件具体事项的解决,而且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体现,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问题,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我局与代表委员的见面率、提案的回复率以及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均达到100%,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对水务工作的评价稳中趋好。
(三)干部职工作风明显转变。通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干部职工坚决杜绝“凭经验、想当然”的做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习惯不断养成,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空话套话,讲实情、重落实的氛围不断浓厚;坚决杜绝庸懒散浮拖的不良作风,奋勇争先、务实苦干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利投入总量不足,限制了为民排忧解困的力度。一些项目虽然安排了国家资金投入,但由于水利工程量大而广且投资巨大,国家资金占的份额较少,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投入,受地方财力的影响,部分群众急需解决的水利工程得不到及时安排。
(二)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程序多,解决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如关于广汉实施龙泉水库小升中工程的建议,我局已组织专家和领导到水库现场进行调研,认为该水库具备扩容条件。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跟踪及台帐工作,兑现承诺,让代表委员们满意。
(二)加大向上级申报项目的工作力度,争取上级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三)做好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和面商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总体看,今年我局的办理工作,态度是严肃认真的,工作是扎实深入的,取得的成绩是较为明显的,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市的水务工作与全市人民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倍加努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变答复满意为落实满意,真正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篇8: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xx年共受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33件,其中市人大代表议案1件,区人大代表议案8件,区政协提案24件。我街主办2件、协办31件。今年建议、提案数量与往年基本持平,涉及民生、经济、建设等多方面内容,为此我街高度重视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办理规定,将建议和提案进行分类,召开交办会议,将任务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对32个议案、提案网上、书面进行答复和跟踪,力求委员满意,工作落实到位。现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切实做好办理工作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生活的追求也不断提高。今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中有12件涉及民众生活方面。今年我街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有所不同,民众生活中的事情它的特点是事情相对简单、但是具有反复性。因此,我街为确保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得到有效落实,我街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落实责任制。针对建议提案,形成了办理网络,每一件提案落实承办科室,明确了办理人员,提出了具体处理要求。主要负责人对由我街承办的所有议案提案逐件进行了认真的批示,并指示按办理方案逐项办理到位。确保了议案提案件件有着落,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的开展。在办理过程中,对交办的每件议案提案,我街一方面认真处理,跟踪督办,按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并将答复意见及时反馈给代表、委员;另一方面积极与会办单位联系,联手办理,互相配合,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以保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促进部门工作整体上水平
做好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关键问题是部门落实到位,注重实效,真正使代表议案、委员提案发挥作用,使有益的、合理的、可行的意见付诸实施。新华街作为花都区的一个重要街道,地处中心位置,人居密集,民众生活中的矛盾也在不断增加。为此,我街一方面,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协同合作的原则,凡是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有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认真分析情况,创造条件与会办单位协同合作,逐步解决。城管新华街中队是我街专门向区申请下沉到我街的一个重要部门,为我街处理日益严重的民众生活矛盾。针对委员提出的城区宵夜扰民、乱摆卖等问题,城管新华街中队做了大量工作,经常加班加点去处理这些问题。另一方面,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在办理工作中,我们集中精力解决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与我街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由分管领导签署办理意见、负责进度跟进,要求以办理这些重点建议、提案为契机,达到促进本职能部门工作开展的.目的。
三、存在不足和今后工作重点
虽然我街今年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还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办理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不足,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代表、委员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不够;二是科室之间协调配合还不够,办复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议案、提案的办理所涉及到的内容是项长期工程,有的因政策法规不完备、财力不足、条件不具备等原因,短期内难以完成。对于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继续加大跟踪办理力度,通过打电话、发电子邮件、上门见面等多种方式与代表和委员沟通,确保落到实处。
在今后的议案提案办理中,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继续加大领导力度。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强化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全办干部的办理意识、群众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满腔热情地做好办理工作。
2、继续加大办理力度。坚持把办理质量放在首位,逐步完善办理制度,在交办、调研、督办、检查、复文、反馈等环节上严格要求,做到实事求是、审慎处理、逐项落实、逐条解决,绝不敷衍了事,搪塞过关。
3、继续加大落实力度。对代表议案、政协提案,凡是有能力的立即办、抓紧办;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问题,加快办理进度;确有一定困难,但通过努力能办到的,积极想办法创造条件争取办到;由于现行政策或受客观条件限制,目前确实无法去办到的,实事求是地耐心向代表和委员解释清楚,增进了解,以求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篇9:上半年工作总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上半年工作总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xxx人民政府:
根据xxx人民政府督察办的要求,xxx环境保护局针对县十一届人大六次和xxx人民政协六界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中涉及环境保护的有关建议和提案交办工作已全部办理结束。两会期间,代表共提出环保相关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议案、提案涉及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水和噪声污染防治等多方面。在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下,涉及环保的全部建议、议案已答复两会代表和委员。现汇报总结如下: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小康xx的重要体现。
环保局在接到xxx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后,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针对每个建议、议案做了客观分析,并迅速组织相关科室、中队进行了部署、安排和分解,分清个案与共案,旧案与新案,主办案件与会办案件,做好分门别类。对明确为我局受理的案件,严格按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和xxx人民政府工作重点,结合环保局“一三五”工程和06年十件实事,按照职能分工逐件落实。分管局长统一部署安排,法规科督办,相关科室中队分工负责,具体承办。承办工作做到:1、负责组织对“案件”的内外调查处理。2、对涉及污染问题及单位的整改与处置的意见拟定。3、督促和检查污染源单位,落实整改措施。4、对办结案形成书面反馈,跟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的反馈。最后由法规科统一负责办结材料的`上报及建档资料的整理。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环保局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统一,凡是有条件应该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条件不具备,解决起来确有难度的,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去解决;对是一时无法解决的,也要列入工作计划逐步加以解决。并始终把人大代表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做得好与否的衡量标准,及时落实办理责任,定人员、定时限,把建议、议案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上。在建议、议案办理中,要求必须实地找代表委员当面沟通,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先具体处理,再当面沟通,最后答复。针对每一个案件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对确属需要解决,但因客观条以及技术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列入规划,原创:逐步加以解决,并于建议代表真诚沟通,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详细的解释说明,与代表达成共识,赢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整个建议、议案办理中解决率达100%,“当面沟通”率达到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总结这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圆满完成,环保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保证措施,以确保议案、提案的圆满答复:
一、团结的、强有力的领导是完成建议、议案办理工作的保证。局长办公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和分解。
二、采取得力措施是承办建议、议案的基本前提。在办理过程中,确定专门科室督办。每宗建议、提案具体落实到人。专案专办,限期办理。对承办工作不力的追究责任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三、积极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当面沟通,现场察看,详细了解具体情况,有针对性提出解决办法;
四、对重点建议、提案有专门分管局长亲自与代表委员面谈,加强了工作力度,增强了与代表委员沟通效果;
五、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形成完整的书面答复意见报局领导,经审查后,以正式文件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圆满答复。
今后,xxx环保局将始终如一的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各位政协委员议案,坚持树立“以人为本、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为建设和谐xx做出贡献。
篇10:环保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人民政府:
根据***人民政府督察办的要求,***环境保护局针对县十一届人大六次和***人民政协六界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中涉及环境保护的有关建议和提案交办工作已全部办理结束。两会期间,代表共提出环保相关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议案、提案涉及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水和噪声污染防治等多方面。在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下,涉及环保的全部建议、议案已答复两会代表和委员。现汇报总结如下: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小康宜阳的重要体现。
环保局在接到***人民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后,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针对每个建议、议案做了客观分析,并迅速组织相关科室、中队进行了部署、安排和分解,分清个案与[本文自范文搜网-找文章,到范文搜网]共案,旧案与新案,主办案件与会办案件,做好分门别类。对明确为我局受理的案件,严格按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06年工作重点,结合环保局“一三五”工程和06年十件实事,按照职能分工逐件落实。分管局长统一部署安排,法规科督办,相关科室中队分工负责,具体承办。承办工作做到:1、负责组织对“案件”的内外调查处理。2、对涉及污染问题及单位的整改与处置的意见拟定。3、督促和检查污染源单位,落实整改措施。4、对办结案形成书面反馈,跟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的反馈。最后由法规科统一负责办结材料的上报及建档资料的整理。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环保局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统一,凡是有条件应该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条件不具备,解决起来确有难度的,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去解决;对是一时无法解决的,也要列入工作计划逐步加以解决。并始终把人大代表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做得好与否的衡量标准,及时落实办理责任,定人员、定时限,把建议、议案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上。在建议、议案办理中,要求必须实地找代表委员当面沟通,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先具体处理,再当面沟通,最后答复。针对每一个案件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对确属需要解决,但因客观条以及技术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列入规划,逐步加以解决,并于建议代表真诚沟通,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详细的解释说明,与代表达成共识,赢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整个建议、议案办理中解决率达100%,“当面沟通”率达到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总结这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圆满完成,环保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保证措施,以确保议案、提案的圆满答复:
一、团结的、强有力的领导是完成建议、议案办理工作的保证。局长办公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和分解。
二、采取得力措施是承办建议、议案的基本前提。在办理过程中,确定专门科室督办。每宗建议、提案具体落实到人。专案专办,限期办理。对承办工作不力的追究责任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三、积极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当面沟通,现场察看,详细了解具体情况,有针对性提出解决办法;
四、对重点建议、提案有专门分管局长亲自与代表委员面谈,加强了工作力度,增强了与代表委员沟通效果;
五、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形成完整的书面答复意见报局领导,经审查后,以正式文件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圆满答复。
今后,***环保局将始终如一的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各位政协委员议案,坚持树立“以人为本、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为建设和谐宜阳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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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市商务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市商务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xx年,市商务局承办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共32件,其中主办件7件(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会办25件(人大议案转建议3件,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8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电子商务、加油站管理、楼宇经济、跨境电商、废旧物品回收、禁毒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市经济发展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提升嘉兴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的迫切愿望。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机制,加强与建议提案人的沟通,倾听群众想法征求群众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基本实现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三满意,发挥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应有的作用。办理过程中,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确保按时完成交办任务,市商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针对每个提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制度。同时要求办公室,重点负责建议提案分办、催办、汇总、报送和协调工作,确保每一个建议提案都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
(二)制定办理计划。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计划,要求办理处(室)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实施,确保办理工作按时、保质、高效推进。对于一些反映重大问题或有市领导批示的建议提案,则由局领导亲自领办,承办处(室)单位须制定详细的办理计划,明确办理方式,合理安排办理时间。我局不论主办件、会办件,均在要求办理的期限内完成答复。
(三)健全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确定“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原则,要求承办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确保办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一丝不苟,严谨规范。健全沟通机制,在办理全过程中,密切保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确保实现“办理前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力求代表、委员对答复件满意率达100%。
二、加强分类实施,确保办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
(一)实行分类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建议、提案实行分类办理。凡是已经解决的问题,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做好汇报工作;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都采取切实措施尽快解决;因条件不成熟暂时难以解决的,分别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解决不了的,我们认真解释,及时作出答复,同时诚恳做好回访工作,主动上门向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
(二)主动联系沟通。对于主办件,采取电话联系、上门沟通、集中见面等方式,加强与建议提案领衔人的对接与沟通,直接听取意见,了解建议提案提出时的初衷和办理要求。形成初步答复意见,主动上门进行联系,征询代表委员对初步答复内容的意见建议后,形成正式的办理答复。主办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委员们对我局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100%。对于会办件,我局要求办理人员提前十天左右反馈主办单位,为主办单位的办理工作留出宽裕的时间。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主办单位的联系沟通,使办理答复更具针对性。
(三)强化督查督办。采取倒计时的方式督办工作落实,以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催办,及时指导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早完成,早落实。对建议提案办理材料进行检查,确保不说空话大话套话,力戒敷衍应付。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跟踪问效,确保得到落实,不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
三、狠抓工作落实,将建议提案中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今年工作的方向
(一)针对代表委员提出加大推进电商及电商创新等问题。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20xx年成立了由副市长为组长、25个市级部门为成员的嘉兴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电商换市)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xx]46号)文件。提出了电子商务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每个县(市、区)各形成一个电子商务产业园(集聚区)和一批电子商务楼宇,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省比重达到13%以上,网络零售额突破1000亿元,规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85%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外贸出口额10%以上,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取得积极成效,基本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文件同时明确了对积极引进电子商务重大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实体企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集聚区)、打造电子商务特色楼宇、加强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和培养等五大类十五小类的电子商务扶持内容,包括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企业在土地、资金、人才、网销等方面的支持。
(二)针对代表委员提出要加快废旧物品回收提高环境保护水平问题。
1、建立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把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嘉兴“三城一市”和文明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20xx年,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被列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之一,由梁群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盛全生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该项工作相关事宜并出台会议纪要(备忘录)。目前,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城管、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以集中办公的形式,进一步加快回收网络建设和管理及综合整治工作进度。
2、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7月,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印发《关于市本级废旧商品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xx]104号),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提出到20xx年底,初步建成三个分拣集散中心、多个固定回收站和流动收购人员组成的市本级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同时,明确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废旧商品回收行业管理工作,19个单位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做好该项工作。
3、出台扶持政策。为推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市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一是银行贷款贴息。根据嘉兴市政府[20xx]10号会议纪要,市财政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废旧商品分拣集散中心项目融资三年财政贴息;三年后视项目的运行、发展情况,再具体研究是否延长贴息期限。二是明确税费减免、返回等优惠政策。对嘉兴市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运行过程中的税费减免、返回等优惠政策问题,待项目整体建成投运后,视情再行研究。三是当地政府按评估价供地。要求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分拣中心项目用地,按照评估价通过招拍挂的形式供地。四是政府给予多种形式支持。如经开区项目,已获得嘉兴经济开发区环保专项资金补助200万元,获得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助46.5万元。
4、推进各项工作。一是组建实施主体。8月,市供销社牵头组建成立嘉兴市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负责废旧商品分拣集散中心、回收站的统一建设、经营与管理。20xx年3月,梁群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协调,决定由市财政局、嘉实集团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万元增至7000万元。二是加快分拣中心建设。经济开发区岗山路分拣中心。该项目建设用地41.3亩,规划建造9幢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20386平方米,预计20xx年9月投入使用。秀洲区新塍镇分拣中心。该项目建设用地24.3亩,规划建造4幢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7761平方米,预计底建成投入使用。南湖区新丰镇分拣中心。该项目用地选址约40亩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地块拆迁整理,预计初可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启动回收站改造。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由市建委负责从现有垃圾中转站中调剂出6个站点,移交给嘉兴市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无偿使用,统一改造成废旧商品回收站。其他流动回收网点的布局,目前正在摸底调研规划过程中。四是健全规范运营机制。按照统一规划,三个分拣中心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主要面向市本级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的现有收购企业,引进部分专业化、规模化分拣企业入驻;分拣中心、回收站只租不售,由运营公司统一招租、统一管理;流动回收人员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的“七统一”标准,在指定区域包干收废;强化回收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下一步将在商务部门的指导下,由行业协会组织统一培训,持证上岗。
5、综合利用取得实效。一是加快示范园区(企业)建设。近几年来,我市切实推进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目前已有11个工业园区和47家企业荣获浙江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称号。如嘉兴港区的化工园区,本着“物流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的模式,以循环经济的理念来进行规划建设,通过工业管廊化进行物料运输,大幅度减少化工物料在运输途中的损耗,同时减轻对环境的'污染。二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我市按照《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列》精神,实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与建设项目主体“三同时”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省、市、县三级节能专项资金给予财政补助。近年来,我市浙江大华造纸废纸综合利用项目、平湖广轮新型建材河道淤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海盐海利化纤再生塑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一批项目先后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补助。三是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为了从源头上消减工业固废的排放,全市46家企业列入省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计划,32家企业列入省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全市185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节约用电11000万千瓦时,节水760万吨,消减固废1.2万吨。
(三)针对代表委员提出要加强自助式加油站管理问题。
1、规范建设自助加油站。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中对自助加油站(区)的建设要求及规定,成品油经营企业在设计、建设自助加油站时,充分考虑到了客户在自助加油时可能存在的操作不规范、缺乏安全意识及意外事件的发生,自助加油机需安装人体静电消除装置,设置醒目安全操作提示、警示。如中石化嘉兴分公司,人体静电消除装置设置在自助加油机键盘上,客户在自行操作前,必须要通过键盘输入才能进行加油操作,在操作的过程中实际上已进行了人体静电消除。该公司严格规定,各自助站每周必须对包括键盘在内的自助机设备进行静电导通测试,并做好相关数据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以确保安全装置的有效使用。
2、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按照规范要求,自助加油站要在自助加油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给司驾人员以警示和提醒。如中石化嘉兴分公司,在自助加油机泵岛或加油机上设置有醒目的安全操作说明“《自助加油客户须知》”,对客户可能存在或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均有明确警示,该公司目前正计划在自助加油机语音系统内增设安全提示语音播报模块。
3、提升自助加油操作能力。在自助加油时因操作不当难免发生滴漏现象,针对这种情况,为减少滴漏,目前汽油加油机都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油枪枪管处的集气罩罩住汽车油箱口,可以将挥发的油气高效率回收。同时,由加油站现场巡视人员提供指导帮助,使司驾人员逐步了解并掌握自助加油操作规范。如中石化嘉兴分公司,所有的自助站营业时均有工作人员在现场给予指导和帮助,对于初次使用自助加油的客户在指导自助加油的同时,也会及时提示相关安全操作宣传和说明。
4、应急消防措施到位。为保证消防安全,加油机上均设有紧急切断装置,周边都存有黄沙、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加油工作人员均经过专业消防演练,一旦发生意外可立即紧急处置。如中石化嘉兴分公司,目前所有的自助站只在现场有工作人员配备的前提下进行营业,工作人员的职责一是现场指导,二是现场安全提示和监管。该公司所有加油站已实现实时联网监控,专人24小时负责对各自助站的安全作业监控。
同时,为规范散装汽油购买,嘉兴市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商务等4部门建立了散装购买汽油登记系统,将购买人信息与涉恐、涉稳、涉暴、信访、扬言实施过激行为人员以及其他重点对象资源库进行实时比对,落实管控措施。为应对加油站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公安机关对加油站群众有关散装汽油异常情况报警的,快速出警处置。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局今年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还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办理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不足,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代表、委员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不够,办复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建议提案的办理所涉及到的内容是项长期工程,比如促进我市跨境电商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等,在新经济形势下,会不断出现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需要通过各方面努力的发展,才能使其健康发展。
今后,我局将继续发扬成绩,改进不足,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领导和办理,强化社会服务意识,以搞好办理工作为契机,查民情、重民意,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做好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工作,让代表、委员放心满意。
篇1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承办县政府交办人大代表建议任务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57件,目前已经全面完成办结工作。其中:人大代表建议计40件,按办理类别分:A类26件,占交办任务的65%,B类9件,占交办任务的22.5%,C类5件,占交办任务的12.5%。政协委员提案计17件,按办理类别分:A类7件,占交办任务的41.2%,B类8件,占交办任务的47%,C类2件,占交办任务的11.8%。实现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面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为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保障
为切实做好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部署人大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增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成立了承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承办人员。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督促过问办理进展情况,分管领导充分明确办理工作的职责,直接参与,积极协调解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关系,做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和三农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局办公室坚持日常跟踪督促,进一步增强了承办人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着力推进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感,按照信息资源共享的要求,各股室、各部门相互配合,紧密协作。明确需多科室多部门共同完成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由排列序号第一的责任人牵头纳总。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具体包括初审、交办、办理、答复等程序,形成了环节流畅、责任清晰的办理流程,大力促进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严格按照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程序,通过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明确了办理时限。有效保证了各项办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对提前完成办理任务的'股室和承办人员予以表扬,对规定时期内未完成办理任务的进行督促,责令其说明原因,限时完成。强力保证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完成时限。
(二)创新方法,提升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
为有效提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我局坚持严把审核关,提升办理水平和质量。各承办股室负责人认真负责,精心安排办理工作。在收到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任务后,经办股室认真审阅文件,研究办理要求,指导安排专人进行办理工作,并对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使每一件建议和提案办理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在办理过程中,为了及时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沟通,合理利用电话或下乡工作的机会,开展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初次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为二次上门书面答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强化督促,注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效
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各承办股室从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高度出发,主动征询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制定工作计划,狠抓具体环节,提高了办理工作实效。坚持与水利、农业、美丽乡村建设和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相结合,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效益。在走访见面过程中,积极开展互动。对短时期内能解决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采取有效措施,想方设法解决,对短时期内解决不了的人大代表建议,说明情况,做好耐心解释工作,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面答复阶段,我局采取领导班子成员划片带队上门答复的形式,有效缩短了办理时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局办理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三、存在问题
由于我局今年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任务繁重,且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内容结合股室工作职责,承办任务主要集中在部分股室,承办任务无法做到均衡。有的股室承办任务多达10余件,从而出现部分办件质量不高,不够规范等问题。少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仅从局部利益出发,大局意识不强。
四、下步工作
我局将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政务公开。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履职履责,认真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后续工作,实行跟踪问效,对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查找短板和不足,促进人大代表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发挥应有的效果。
篇1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分别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本市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以下统称承办单位)应当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包括:
(一)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和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依法提出的议案,经主席团决定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
第四条 代表应当主要围绕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五条 下列情况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一)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近亲属个人问题的;
(二)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
(三)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四)没有实际内容的;
(五)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
第六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由代表一人提出,也可以由代表联名提出;联名提出的,由领衔代表负责,其内容应当反映联名代表的真实意愿。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议,内容具体,意见明确。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印制的专用纸填写,代表要亲笔签名。
第七条 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其内容分别交承办单位研究办理。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登记、整理、交办、督办、检查等具体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第八条 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的期限为: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在大会闭会之后召开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上交办;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交办。
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自交办之日起30日内确定并转交承办单位办理。具体协调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
第九条 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及时退回。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承办单位退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确定新的承办单位并重新交办或转办。
第十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交办或转办时应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主办和协办单位应当及时联系和协商。协办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负责按规定期限答复代表。
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制度,实行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负责制,保证办理质量。
第十二条 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过程中,应当通过下列形式办理:
(一)走访代表,与代表面对面直接了解建议和意见;
(二)开展调研,针对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研究解决措施;
(三)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
(四)邀请代表实地视察,了解情况;
(五)现场办理,现场答复代表。
第十三条 承办单位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将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结果答复代表:
(一)应当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
(二)应当解决而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代表如实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的意见;
(三)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向代表充分说明原因;
(四)内容相同的合并办理,分别答复。
第十四条 承办单位对答复代表予以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组织实施落实。
第十五条 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 承办单位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就办理情况和意见向代表作出书面答复。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向代表说明理由,并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同意,所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第十七条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书面答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后,送交代表,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的答复意见同时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第十八条 代表收到办理结果的答复后,应当在30日内用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承办单位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进行反馈意见。
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出书面意见,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承办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将重新办理情况作出答复。
第十九条 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下列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一)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办理情况;
(三)必要时,组织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四)对涉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重大问题的,由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决定重点督办;
(五)其他检查、监督方式。
第二十条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工作评议时,应当将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列为评议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向承办单位了解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或者约见承办单位主管领导,提出意见和询问。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和下级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当年年底前分别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将本年度的办理情况,向下一年度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 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发挥作用成效显著的,承办单位和人员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成绩突出的,由市人大常委会给予表彰。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责成承办单位限期改正并报告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有关机关应依法追究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一)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超期限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二)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互相推诿,严重影响办理工作的;
(三)贻误办理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对代表进行刁难、无理指责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违反本规定有关保密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篇1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指代表书面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对本省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三条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职权,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和组织、企事业单位为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第四条 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具体体现。承办单位应当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代表的权利,及时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
第五条 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也可以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可以一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
第六条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案,事由明确,内容清楚,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第七条 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本人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求撤回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其办理工作即行终止。
第三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
第八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机构负责在会议期间交承办单位办理;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负责在接到之日起五日内交承办单位办理。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时,对代表书面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及时转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按照前款规定交承办单位办理。
第九条 对于代表本人要求予以保密或者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可能使代表或者当事人受到打击、报复、要挟等行为侵害的,交办机关及承办单位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条 承办单位对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及时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应当及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机构说明情况;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当在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或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说明情况,属于省人民政府职责范围的,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其他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未经协调机关同意,承办单位不得擅自退回或转办。
第十一条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中的重要事项,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中的重要事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
第四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
第十二条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根据本条例第 八条的规定,分别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机构、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
第十三条 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承办单位应当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实行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确保办理质量。
对代表提出的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应当予以协调或者直接组织办理。
第十四条 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根据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属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抓紧解决;属于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列入今后工作计划或者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属于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如实向代表说明情况。
承办单位对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计划、规划解决的,应当在落实后再次答复代表。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答复不能落实的,应当及时向代表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期限为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交办机关同意,至迟不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条件办理的,承办单位应当在会议期间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第十六条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必须件件给予答复。答复形式可以是当面答复,也可以是书面答复。凡有条件当面答复的,应当做到当面答复。根据代表的.要求,也可以既当面答复,又书面答复。
承办单位对于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答复每位代表;对于内容相同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并案办理,但必须分别答复每位代表。
第十七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各承办单位应当分别办理并答复代表。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两个以上承办单位会同办理的,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会办单位联系,会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及时向主办单位提供书面会办意见,并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
第十八条 承办单位当面答复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时,应当填写《当面答复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记录》,并由代表签署意见。书面答复时,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格式,正式行文,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加盖承办单位公章,直接寄送代表。
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当面答复和书面答复,承办单位应当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属于政府系统的承办单位应当同时抄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第十九条 承办单位书面答复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时,应当附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征求代表对本部门办理工作的意见。代表应当认真填写,及时寄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负责将代表反馈意见印发有关承办单位。
第二十条 代表对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答复不满意的,由交办机关责成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并在一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重新办理时,承办单位应当听取代表意见。
篇15: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
第二十一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负责。省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
第二十二条 对代表提出的重要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可以建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承办单位汇报,询问办理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必要时,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相关议题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下一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印发下一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体代表。
第二十四条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有权就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对有关承办单位依法提出询问和质询。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就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对有关承办单位依法提出询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 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述职评议、跟踪督办、特定问题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
代表或者代表小组可以对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调查、视察,具体联系安排工作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负责。被调查、视察单位分管办理工作的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应当如实向代表汇报情况,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责成承办单位限期改正并报告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责成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承办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一)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答复意见不符合实际,答复不落实又不说明原因的;
(二)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对代表进行刁难、无理指责或者打击报复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 九条规定没有为代表保密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就本省各方面的工作,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参照本条例办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向有关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属于当地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当地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条例研究处理。
第二十八条 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1月1日起实施。
篇16:完善办理制度 强化督办措施 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完善办理制度 强化督办措施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在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充分说明了市人大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对我们来讲更是鞭策和鼓舞,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首先,我代表xx县人大常委会向参加会议的市人大领导和其它县市区的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鼓掌)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和推动,也是党和国家机关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矛盾的主要渠道。而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办理,有利于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有利于调动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有利于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近年来,我们xx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途径,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强化督办措施,使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下面,我把我们的主要做法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一、提前介入,加强引导,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水平的综合反映。它直接影响到代表整体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为了提高代表建议质量,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前提,把好人大代表选举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是代表广大人民行使权力的使者,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因此人大代表必须具备优良的政治素质,坚实的文化素质及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只有具备了这样的综合素质,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胜任代表工作。20底,在选举xx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深入到各个选区严格把关,慎重筛选,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选了出来,xx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共267名,其中党员176人,占66%;大专文化程度的103人,占39%,比上届提高4个百分点;干部59人,占22%;知识分子43人,占16%,比上届提高3个百分点;工人、农民158人,妇女56人,中青年代表242人,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这届人大代表组成结构更加合理,政治素质强,文化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二是抓基础,搞好代表学习和培训。代表产生以后,我们针对新当选的代表比较多,对代表工作不熟悉这一状况,及时编印了近10万字的《人大代表读本》一书,发到每位代表手中,并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时间对代表进行了培训。同时,为了便于学习,我们还为代表订阅了《人民代表报》、《人民权利报》、《人大工作通讯》等报刊,及时为代表提供所需的学习资料。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代表比较全面地掌握了代表工作的有关知识,熟悉了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抓关键,积极组织代表开展好视察、调查活动。除搞好平时的视察、调查活动以外,每次人代会前,我们都要组织代表开展好视察调查活动。如第三次人代会之前,我们就分两次组织代表进行了视察,第一次是12月15日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视察了污水处理厂、xx集团、xx集团、化工、纸业、xx集团、以及xx镇的、肉联厂、清真肉联厂等。第二次是202月1日人代会召开前夕,组织所有农民代表视察了等。通过视察,代表对我县的政治、经济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出的建议更有说服力和针对性。四是抓重点,组织代表联系选民,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了方便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本届人大常委会按照就地就近、便于活动的原则,把驻乡镇的225名县人大代表编成了35个小组,把驻县直的42名县人大代表编成了5个代表小组。我们坚持每月以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选民座谈会、每季度集中走访一次选民的制度,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通过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代表充分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提出了很多有分量、高质量的建议。五是抓规范,加强指导,规范建议的内容和格式。高质量的代表建议要求格式规范,事由明确,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每次人代会前,我们都要专门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就“代表如何提建议”做专题辅导,并把《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和统一格式的建议专用纸发给代表。同时,为了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我们还把好建议的选题关、内容关和文字关,避免代表所提建议题目过大、要求过高、涉及面过宽等现象。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不仅规范了建议的内容和格式,而且增强了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是抓审查,严把建议质量关。从我们这里的实践看,代表为引起“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往往将一些渴望尽快解决的具体问题或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意见扩写成议案。按照法律规定,议案必须由有提案权的机关和达到法定人数的代表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由于所提问题不具备议案的性质,基本上被作为建议处理,有的代表建议表达内容不具体、含含糊糊、字迹潦草,有的代表建议偏面、没有全局性等。对这些问题议案审查委员会都严格把关,返给代表重新整理。总之,由于我们从源头上提高了代表素质,搞好了代表的学习和培训,抓好了代表的视察和调查活动,对代表建议进行了严格审查把关,近年来,我县的代表建议质量明显提高。县十五届人大一、二、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77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69件。这些建议在内容上、文字上、格式上都基本达到了规范化要求,确保了建议的质量。 二、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提高建议办理水平。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是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们xx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是这样做的:一是梳理分类,明确重点。每次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都及时编印代表建议分类表和代表建议一览表。使代表建议和承办单位对号入座。对代表反映强烈、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并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通报“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督促其集中办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办理责任制。为了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每年人代会后,我们都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常委会分管主任、政府分管县长参加会议,对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办理的时限、程序和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对承办人员进行培训,交办会上共同学习《xx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使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三是注重质量,逐一把关。我们要求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务必于5月下旬以书面形式,统一格式,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县长审阅签字后送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审核。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审核后拿出初步意见,向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汇报,然后形成正式意见向主任会议汇报,对答复不诚恳、不规范的予以退回,并限期重新答复。20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经过审核,有8件答复不合格被退回重新答复。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重新审核合格后,函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四是抓好督办落实,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代表建议答复后,不能只看纸上答复得怎样,还要看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解决的如何,是否落到实处。每年我们都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积极做好代表建议的督促落实工作。尤其对代表建议比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都积极地搞好协调和督导工作,确保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让代表满意。从近年来的办理情况来看,承办单位认识到位,思想端正,能够把办理好代表建议,提高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上来认识,对代表所提出的问题凡是能够解决的,都及时进行了解决,对因条件或政策限制不能解决的也都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向代表做了解释说明,取得了代表的谅解。如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x城代表团等代表提出“修复路”的建议。县政府和交通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目前这条路已通车使用,总投资700余万元,路程18公里,全部是水泥罩面,公路标准非常高,当地群众非常满意。市、县人大代表、x城镇党委书记激动地说:“关于这条路,我们镇政府多次请示县政府都没有解决,正是人大代表提建议,积极地呼吁才得以解决,非常感谢县人大、感谢人大代表”。再如城区污水污染问题历来是城区市民和城郊居民反映的焦点问题,在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xx乡代表团等代表提出“关于沟污染治理”的建议,县政府认为建议提的好,并采纳了这条建议,在阳谷县城西北角建设了一处日处理废水规模8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规模4万吨,总投资6445万元,目前土建主体已基本完成,投入运营后,斜店沟废水污染将大大减轻,人民的生活环境将大大改善。还有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x镇代表团代表提出“加快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引起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并多次召开研讨会研究解决的措施和方案。目前,由xx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已基本完工,投入使用后,将为全县老年人提供一处设施相对齐全、功能相对完善的休闲、锻炼场所,并将成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窗口。五是调查反馈,力求代表满意。代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是检验“一府两院”办理质量的标准,也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办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此,每年承办单位答复完后,我们都组成调查组,通过召开代表和群众座谈会、走访提建议代表、向提建议代表函发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查,对代表不尽满意和需要进一步落实的建议,一一分析原因,反馈给“一府两院”,“一府两院”根据反馈情况专门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落实办理措施。各单位将再办理、再落实的情况向代表再做重新答复和补充答复。去年,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57件,通过调查和征询代表意见,代表对3件建议办理结果不满意,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会同政府办公室进行了认真分析,责成有关部门重新办理落实,并责令有关部门与代表见面,了解代表不满意的真正原因,以便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通过有关部门的重新答复和办理,代表表示满意。六是视察检查,逐项落实。每年第三季度,我们都安排适当时间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66件,涉及到23个部门,8月27日,我们分3组,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对其中11个承办建议较多的单位进行了集中视察。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57件,涉及到14个部门,年10月15日,我们又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所有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在肯定承办单位成绩的同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促进了建议的落实。今年9月份,我们还将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七是听取汇报,坚持“回头看”。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汇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是我们搞好督办工作的又一种重要方式,每年年底,下一次人代会召开前,我们都要在常委会上听取“一府两院”的办理情况汇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这样不仅能够促使“一府两院”改进办理代表建议的方式、方法,而且通过“回头看”促进了办理质量的巩固和再提高。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在办理代表建议方面所做的这些工作,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各级领导的期望、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一定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学习借鉴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推动我县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谢谢大家!
篇17:XXXX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XXXX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在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各类建议69件。这些建议涉及农林水电、工交、财贸、城建、环保、旅游、土地、供销、乡镇企业等经济建设类的有53件,占76.8%;涉及教育、卫生、电信、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类的有11件,占15.9%;涉及公安、人事、扶贫等综合类的有5件,占7.3%。其中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有68件,占代表建议总件数的98.6%。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68件建议分别落实到政府19个部门负责办理。
一、基本情况
根据分类标准,经逐件核定,办理情况分为以下四类:
(一)A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1件,占总件数的30.49%。比如:蔡光发代表提出的《建议返还95年上交的预留更新费15000元》(第34号建议),经过林业部门调查,里古白村委会1995年以间伐方式采伐杉木
(二)B类: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30件,占总件数的43.5%。比如:李国代表提出的《建议县政府打通县粮食局至县中医院道路》(第18号建议), 县政府行文扩建建设路北段时,县城建、土地部门就对该段路作了初步设计,打通该段路需拆迁二十余户农户和部分单位的房屋,拆迁费用是建设费用的10倍,县城建局已立项上报省州争取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组织实施。吴自明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湾塘乡集贸市场建设》(第25号建议),县政府对此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机构,落实了人员,召开了现场办公会。县城建部门已于20初组织人员完成了湾塘新区的规划设计,并积极上报省州争取建设资金,目前正在抓紧建设。杨忠华等10位代表提出的《把滴水层乡集贸市场开发列为小城镇建设项目,解决滴水层乡无市场的问题》(第20号建议),经县城建部门调查,滴水层乡集镇距县城较近,绝大部分物资自然向县城市场流通,现有市场无更多的人进行商品交易,目前再兴建产品交易市场不符合实际。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决定》,已把滴水层乡集镇建设纳入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定位为县城的工业区、蔬菜供给基地。秦高德代表提出的《村村通公路,打击无牌、无证、无照和黑车黑户》(第58号建议),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把交通列为我县“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以县城为中心,县乡公路和乡村公路为网络,国家和地方一起上,构筑内通乡村、外通周边市县的交通网络。“十五”期间重点完成人白公路、白团公路建设和芷白公路、大围山公路改造,实现村村通公路,加快自然村公路建设,强化公路管养,提高通载率。建议中提到的打击无牌、无证、无照和黑车黑户的问题,县公安局从
(三)C类: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留待以后研究解决的17件,占总件数的24.6%。比如:关于帮助解决凹嘎、水田、石坎、胜利村委会建盖办公楼所需资金的问题,张家春、陶绍全、廖兴合、王永彪代表提出了第42、44、45、46号建议,在政收入增长缓慢,收入与支出比例反差越来越大,财政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每建一个村委会,县财政补助10000元的政策不变,不足部分只有积极向省州争取资金,逐步进行解决。杨光荣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自然村公路建设给予补助》(第11号建议),目前,省州对乡村公路建设给予每公里补助火工材料款8000元,对自然村公路建设没有纳入补助计划,而我县财政又处于收不抵支的状况,对建议反映和要求解决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只有待今后财政状况好转再给予考虑。胡绍兴代表提出的《建议放开化肥市场》(第65号建议),为切实做好2001年全州的化肥等农资供应工作,州政府根据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做好2001年化肥等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红政发〔2000〕102号),明确规定全州2001年执行边疆、内地区别对待的化肥流通管理方式,含XX县在内的边疆六县化肥流通管理继续实行直接计划管理为主,政府定价的经营模式。边六县化肥经营渠道只是供销社农资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化肥经营,并确定边六县的化肥价格由州物价局会同州财政局、州供销社、州农资公司制定。因此,XX无权擅自放开化肥经营市场。为切实解决XX化肥价格比内地市县价格稍高而导致农民负担较重的问题,县政府已加强对供销部门的督促,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降低了化肥销售价格,经营的化肥品种价格均比州物价局定价低。马学武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恢复湾塘乡有关站所》(第67号建议),1994年以来,湾塘乡工商所、国税所、营业所、供销社、邮电所、粮管所相继拆并白河乡,是符合湾塘乡实际的。主要因为湾塘乡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且只有一个市场,涉及到的业务量不大,有的站所效益不好,收不抵支,有的站所工作量小,职能弱化。为提高综合服务效能,增强竞争能力,撤并乡镇部分站所实行区域管理、设点服务,是符合我县乡镇部分站所实情的。但随着湾塘乡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县人民政府将根据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站所逐步恢复。张石祥代表提出的《建议适当降低城区农村电视信号费》(第54号建议),我县城区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是经过州县物价部门审核批准,不属于多收或乱收的情况。我县由于网络用户少,投资大,特别是对农村的投入更大,整个网络运行处于收不抵支状况。如果再降低收视费,将会造成难以维护的状况,但在服务上我们将全力提供优质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黄大云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和平底咪底电话村建设》(第56号建议),根据电信局技术人员勘察,底咪底距离和平乡电信所较远,架设电缆无法解决,只有用光缆才能保证通话质量,但架设光缆线路需要投入资金50万元,而实际安装电话的用户并不多,造成投入大而产出小。结合边远山区的实际,可以采用450兆无线电话来解决。廖兴合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石坎村委会狗头山驿道桥》(第7号建议),驿道桥建设因无专门补助资金,而我县财政又十分困难,无力解决,建议发动群众投工投劳,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四)D类:所提建议和要求因其他原因不能解决的1件,占1.5%。熊开云等10位代表提出的《要求政府再次解决木梯黑和县茶厂以地换路而不履行合同的纠纷》(第1号建议),县经贸委于
二、主要做法
县人民政府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历来十分重视,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探索和总结,已基本形成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制度比较健全、程序比较规范、措施比较完备的建议办理工作管理体系,办理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去年从收到代表反馈的意见来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100%,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爱护和支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神圣职责。作为政府机关,认真办好每一件建议,有利于促进政府工作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有利于促进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促进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去年的办理工作,在接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69件建议后,县政府办公室进行了认真归类,按政府工作分工送各位副县长阅示。为保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完善,办理代表建议越来越得到政府领导及承办部门的重视,自觉地把办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办作为县政府的综合职能部门,专门安排分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批办,督办科具体抓督促检查落实。各承办单位建立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职能科室具体承办,办公室督促协调”的责任制。政府的一些部门在“交办会”结束后,随即召开会议,认真传达领会县长的讲话精神,对承办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办好每件建议,不仅要思想认识到位,而且具体工作上也要到位,要把办理建议工作与XX县的“十五”规划工作结合起来,对能办理的要及时答复办理,该列入计划、规划的要列入计划、规划,因条件限制不能办到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保证了交政府办理的68件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
(三)改进方法、注重实效
认真办好每一件建议,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各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尽力按照建议反映和提出的事项及要求,根据政策规定和现有条件,实事求是地给予办理和作出答复。凡是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就给予尽快解决;对目前解决暂时有困难的,认真研究,列入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承办部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请示,争取落实解决;对一些受目前条件限制、不符合政策规定、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格要求,提高质量
在去年的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面商在前,答复在后,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电话、书信联系等方法,广泛与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和协商,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受到代表的普遍欢迎。19个部门所办理的建议面商率达100%。通过面商,为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与代表直接对话提供了机会,代表与承办部门人员能更深入、更直接地探讨问题,陈述意见,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同时也密切了政府机关及承办人员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五)加大督促,认真总结
去年,在办理代表建议期间,恰逢县级各部门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保证办理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县政府办公室与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密切配合,加强对整个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并采取了电话催办等措施,使各承办部门圆满完成了建议办理工作。建议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部门对本部门办理工作作了认真总结,凡是办理2件以上的部门,大都写出了书面总结,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及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年的办理工作作出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办理过程中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促进了建议办理工作。
三、今后工作意见
总结我县政府系统近几年来,特别是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工作,认识在不断深化,工作在不断进步,质量在不断提高,效果在不断体现,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然而,与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代表们的期望,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办理过程中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深入调查研究不够;二是有的答复过于原则、简单和空泛,缺乏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三是对一些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还做得不够积极主动;四是有一些建议涉及资金问题,因我县财力有限,一时无法解决。针对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办理方法,使办理工作不断办出新的水平和新的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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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20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今年我厅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03件(人大建议236件,政协提案67件)。其中,思路类的2%,项目资金类258件,占办理总数的85 %;解释说明类的39件,占办理总数的13%。今年建议、提案办理有下列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办理任务重。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总数比上年大幅增加,办理总量列省直办理单位之首。二是办理的要求高。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对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提出了新的要求。办理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三是办理的难度大。我厅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中,要资金要项目的多,而且大部分都在规划或者计划外,解决的难度大;再就是要求撤消收费站的多,还有一部分建议、提案涉及到体制和政策调整问题,短期内根本无法解决。从上述情况看,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完成办复率是没有问题,但要完成满意率和见面率,由于数量多、难度大,确实比较困难。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按期如质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我们根据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要求和历来的做法,拟提出如下办理工作方案,请厅领导审定。 一、办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今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承办单位和处室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规章文件精神,从讲政治、讲法制的高度,按“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省公路局、厅规划办、计划处、财务处等承办量任务较重的单位和部门,要坚持一把手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负责,抓紧办好。2005年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总的要求是:认识要再深化,领导要再加强,方法要再创造,质量要再提高;力争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达到“两个提高”(提高见面率、提高满意率)和“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 二、办理的主要方法 (一)厅党组集体办理和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 我们在所有建议、提案中选择了一些政策性较强、事关交通全局、通过努力可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请厅党组集体办理和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 1、党组集体办理2件: (1)、1315号建议《建议尽快出台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措施》 (2)、307号提案《解决农村村级公路建设问题的提案》 2、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8件: 李 安 厅 长: 164号提案《请求增补湘西州县际公路计划》 陈明宪 副厅长:1448号建议《关于请求建设吉首至凤凰高等级公路的建议》 詹新华 副厅长:34号建议《关于解决因重点工程建设失地少地农民生活出路问题的建议》 杜 翔 副厅长:1669号建议《关于请求对芷江收费站实施搬迁的建议》 邹和平 副厅长:72号建议《修改湖南省实施<公路法> 办法,确保公路两侧用地》 吴亚中 总 工:253号提案《涟水流域生态和城市发展用水水源建设及涟水复航》 汤新建 组 长:705号提案《关于加强公路修筑中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李德旗 局 长:707号提案《完善立法,优化环境,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单位、处室分类办理 今年有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单位和处室有:规划办79件,公路局77件,计划处51件、县乡办42件、财务处31件、航务局8件、高管局7件,基建处6件、法规处2件。各单位、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要求在4月30日以前全部办结送厅办。厅办在5月30日以前完成整个办理工作,并写出办理情况总结,分别报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 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对思路类的建议提案要认真研究,把代表和委员提出的一些好的构想充实到全省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中去;对项目类的建议提案要深入论证,把代表委员所提出的关系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列入到计划中去。对资金类的建议提案要多方想办法,尽可能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取得实效;对一些确实难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要认真向代表委员解释汇报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办理 根据省上的要求,建议提案办理见面率要达到100%。各承办单位、处室要走出去、请进来,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办理。要利用下基层工作的机会与代表委员见面、约请代表委员来长、委托市州交通局与代表委员见面、电话联系代表委员等方式,想方设法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交流意见,实现100%的.见面率。 (四)书面办理与实地调查办理相结合 大量建议、提案,我们拟采取书面办理的形式进行办理,并在5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除此以外,各承办单位要选择若干件建议、提案,采取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办理。实地调查主要是选择能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提案,实地察看,督促办理意见的落实,并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小型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办理和落实情况,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努力做到代表委员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后再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力争满意率达到100%。 (五)组织代表委员视察交通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宣传交通工作,争取代表委员对交通工作的更大支持,根据省人大联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拟于今年上半年组织一次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视察重点是高速公路工程和县乡公路建设工程。具体视察方案另行上报。 三、确保办理任务完成和办理质量提高的主要措施 (一)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办理情况实行微机管理。办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不断创新办理方式。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继续发扬以往好的作法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办理方式。特别是对代表和委员表示不满意或附带有建议的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建立再次办理档案。 (三)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答复”行文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言要通顺、流畅;文字要工整、清晰。各单位和部门领导对“答复”意见要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四)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从交办之日开始,厅办每半个月对办理情况督办一次,了解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务必在4月30日之前完成本单位、本部门的办理任务,将经过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的“答复”件送交厅办(同时报送A盘)。 厅 办 公 室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篇19: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示例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示例
一、高度重视,责任明确
按照区政府目督办的要求,区广新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题研究,明确了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要求认真、负责、细致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确保代表委员对我局的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均达100%。
二、规范办理,分工明确
一是根据建议提案涉及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责任领导,由责任领导负责牵头、督促和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有效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效率。
二是明确了具体承办的责任科室,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须知》规定的程序,及时联系沟通代表委员,办件过程中多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调研考察,商讨解决办法,使办理工作最大程度的透明化。
三是明确局办公室集中管理,负责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办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醒和指导承办科室按时办结建议提案,并及时将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录入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接受代表委员们的监督和检查。
三、按时办结,目标明确
今年,区广新局承办的7件主办件和1件协办件均按时办结,代表委员对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均为100%,有力促进了全区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篇20:交通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2005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今年我局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4件(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3件)。其中项目资金类11件,解释说明类的3件。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有下列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办理任务重。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总数比上年大幅增加,是县直单位办理任务较多的单位之一。二是办理的要求高。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对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提出了新的要求。办理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三是办理的难度大。我局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中,要资金要项目的多,而且大部分都在规划或者计划外,或主动权不在县一级,解决的难度相当大;还有一部分建议、提案涉及到体制和政策调整问题,短期内根本无法解决。从上述情况看,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完成办复率是没有问题,但要百分之百完成满意率和见面率,难度相当大。尽管如此,我局还是认真按照全县建议、提案交办会的要求,按照“执政为民”的理念,克服一切困难,想尽一切办法,力尽可能地给代表、委员们一个满意地答复,进一步促进全县交通工作的发展。具体来讲,今年的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统一了高标准办理建议、提案的思想全县交办会后,局长朱元敬在局党委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会上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承办单位和股室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规章文件精神,从提高执政能力,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的高度,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思想认识搞统一。为保证办理质量。局长朱元亲自挂帅,亲自办理,并成立了由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曹国晖具体抓,局办公室、财基股以级县运管所、县公路局等股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具体承办人员的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加强了承办工作的领导力量。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对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 二、统一了高标准办理建议、提案的要求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把办理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促进交通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基本达到了“两个提高”(提高见面率、提高满意率)和“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如局长朱元敬,多次利用下基层调研的机会与代表委员见面,交流意见。对建议、提案的回复,我们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坚持做到了“答复”行文简练、充实;数字慎重、准确;语言通顺、流畅;文字工整、清晰。三、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促进了交通工作的发展在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近几年来,我们的路越修越多,越修越好,而相关的建议提案也越来越多。我们认为,这不是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没有成绩。恰恰相反,是这几年的交通发展带来了新的希望,是交通建设迎来了难得的机遇期,人民群众看到了这一点。因此,我们要调查研究,因势利导,引导好、保护好基层群众对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统筹处理好建议提案的集中点与交通建设的侧重点两者之间关系,进一步促进交通工作的发展。如针对代表、委员们反映较为集中的农村公路建管养的问题,我们就作了一些有益的控索。我局在去年《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全县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责任的通知》(华政发[2004]3号)的基础上,今年6月,又以《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突击抢修地方公路确保汛期道路畅通的通知》(华政办函[2005]44号)要求乡镇加强地方公路养护,确保交通顺畅。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我县在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投资、养护责任等方面做了一些有意的尝试,基本做到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与常年养护经费挂钩、与县财政转移的道路建护费拨付挂钩、与今后该乡镇交通建设项目的安排挂钩。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虽已全部办复,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办理工作与代表委员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集中表现在:由于地方配套建设资金的不到位,近几年交通建设负债高达2406.9万元,其中尾欠工程款1805.72万元,向县交通系统干部职工集资、借款555万元,尾欠集资款利息46.18万元。我局实无力再筹资用于大规模的公路改造升级,无法满足代表、委员们关于升级改造公路的要求。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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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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