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说课稿的评价细则(精选15篇)由网友“绘梨衣”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小学说课稿的评价细则,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篇1:班会评价标准细则
评价指标 评 价 要 素 得分
班会主题(10分) 主题突出,贴近学生实际
教育目标(10分) 目标明确、具体、清晰、适度,关注学生的认知、情感、行为三个维度的'有机融合,和谐发展
教育内容(20分) 内容丰富,材料新颖,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富有时代气息,有启发性
教育过程方法
(30分) 有层次,有坡度,结构紧凑,衔接自然
形式多样有趣,贴近学生生活,符合学生年龄特征
体现主体性原则,老师是主导,关注全体学生;学生是主体,表现自然,参与面广
体现互动性原则,师生之间、生生之间融合性、互动性强,
关系融洽
体现体验性原则,注重学生的学习、生活的实践体验和内心感悟
教师素养
(20分) 知识面广,举止大方,情绪饱满,有亲和力,善于使用肢体语言,语言言简意赅,富有艺术性,班会中生成性资源的捕捉和多媒体技术合理使用
教育即时效果
(10分) 学生积极投入、认识提高、情感共鸣
总评得分
备注:请您从以下两方面对本节班会进行点评。
1、 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素点评,突出活动中的某一亮点,并提出不足之处。
2、 观摩此节班会所引发的反思。
点评字数在1500字左右,此项作业将作为班主任基本功考核的一项内容,请于开学后,上交电子版到共享区-教育办公室-班主任基本功考核。
篇2:任课教师安全评价细则
一、任课教师安全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如下:(10制,计入学校综合
测评折合成 分)
1、安全会议(2分)按时参加会议、培训、安全演练。无故
不参加或找人代签到的,每次减0.2分.
2、培训笔记(2分)按要求内容整理安全笔记(每学期8课
时),字迹清楚2分,每少一课时减0.2分。
3、安全教育(2分)任课教师教案有课前一分钟警示教育,
每课时都有安全警示教育内容的记2分,每缺少一次减0.1分.
4、值班值宿(4分)值班教师在值班日按时到岗认真负责,
带班领导负责检查记录值班情况,酒后值班、空岗、不按时到岗,每次减0.4分。(以值班记录为准)
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优、聘职资格。
1、出现责任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
2、出现责任事故,被教育局通报的;
篇3:班会评价标准细则参考
评价指标
评价要素得分
班会主题(10分)主题突出,贴近学生实际
教育目标(10分)目标明确、具体、清晰、适度,关注学生的.认知、情感、行为三个维度的有机融合,和谐发展
教育内容(20分)内容丰富,材料新颖,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富有时代气息,有启发性
教育过程方法(30分)有层次,有坡度,结构紧凑,衔接自然
形式多样有趣,贴近学生生活,符合学生年龄特征
体现主体性原则,老师是主导,关注全体学生;学生是主体,表现自然,参与面广
体现互动性原则,师生之间、生生之间融合性、互动性强,关系融洽
体现体验性原则,注重学生的学习、生活的实践体验和内心感悟
教师素养(20分)知识面广,举止大方,情绪饱满,有亲和力,善于使用肢体语言,语言言简意赅,富有艺术性,班会中生成性资源的捕捉和多媒体技术合理使用
教育即时效果(10分)学生积极投入、认识提高、情感共鸣
总评得分
备注:请您从以下两方面对本节班会进行点评。
1、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素点评,突出活动中的某一亮点,并提出不足之处。
2、观摩此节班会所引发的反思。
点评字数在1500字左右,此项作业将作为班主任基本功考核的一项内容,请于开学后,上交电子版到共享区-教育办公室-班主任基本功考核。
篇4:小学生素质评价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整体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班级评价为主体,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二)发展性原则。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程。
(三)可行性原则。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四)客观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二、评价内容与方法
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即“目标+等级+特长+评语”的综合评价。小目标的确定使学生养成扬长避短,养成奋发向上的好习惯;等级评价和延缓评价,是以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特长评价发展了学生兴趣和特长;综合评语采用“优点+鼓励+希望”的基本模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和自尊心。
(一)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5个方面的内容。
(二)评价依据。评价以《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依据。
(三)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要求,确定自评等级。
2、学生互评。根据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相关要求,学生互相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评价等级。
3、教师评价。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4、小组评价:使学生之间在相互沟通协商过程中,增进双方的了解和理解,形成积极、友好、平等的同学关系。
5、家长评价:使家长积极地参与到学生的评价过程中,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的发展。
(四)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
1、等级评价。学期等级。每学期从5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一个等级,以A(优秀)、B(良好)、C(及格)、D(待及格)呈现。
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篇5:小学生素质评价细则
一、学习方面
(一)上课要求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敢于向老师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
2、学习具有主动性,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活动,不做旁观者,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按时到校,有事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4、带好每天的学习用品,包括课本、文具等。
一周之内从未举手发言的同学减5分,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二)作业要求
1、作业应该做到整洁,书写工整,规范自己的字体,做到横平竖直。
2、作业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按时交作业或不带作业的同学每次扣1分,作业得5个“优”的可以换一面小红旗,得一面小红旗加1分;不合格的根据情况重做或改正错处,直到合格为止。
3、每天至少读20分钟的书,并摘抄优美句词。每个月评一次“读书之星”,被评为“读书之星”的加2分;一周背诵一首古诗,由家长签字监督,古诗作为考试内容,不能按要求完成者减1分。
4、老师布置的口头作业及查资料的作业也在考核范围之内。
(三)参加实践活动要求
1、积极参加各学科组织的实践活动、竞赛活动、征文活动。在校级组织的竞赛及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的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的每人次加4分,三等奖的每人次加3分。被学校选中的征文每人次加3分。在班级里被选中的作文、小报、绘画等作品,每人次加1分。在刊物上发表作文,每篇加10分。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能力,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知识。
3、鼓励根据各学科的学科特点进行发明创作,根据实际情况加分。
二、纪律方面
(一)课堂纪律
1、预备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在座位上端正做好,等待老师上课,不许大声喧哗,更不许在座位间跑动,违者减1分。
2、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学习,尊重老师的劳动。
3、对回答问题出现错误的同学不嬉笑、不嘲讽,违者减1分。
(二)课间纪律
1、下课铃响之后,不允许在教室内嬉笑打闹,不允许大声喧哗,提倡去室外活动。违者减1分。
2、在楼道内要按右侧通行,不停留、不喧哗、不追逐;见到老师要让老师先行;绝不允许在楼道内进行体育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3、课间活动不做危险游戏,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三)间操、放学
1、周一升旗时一律穿校服;按升旗仪式要求行注目礼。
2、做操要规范、用力,不敷衍、不应付。
3、站队整齐迅速,听从体育委员的指挥,走路步伐坚定有力,保持队形整齐。
4、放学一律要站好队走出校门,一直到公园门口方可解散,中途不得私自离开队伍,值日生值完日后也要站队离开。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四)校外纪律
1、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社区环境,不践踏草坪,不折损树木。
2、遵守公共秩序,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3、不恃强凌弱,不上网吧,不聚众打架斗殴,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的活动。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三、卫生方面
1、讲卫生,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保持衣服干净整洁;学会自己洗袜子、洗手帕;学会自己整理学习用品、收拾房间。卫生委员每周检查一次指甲,指甲过长或指甲缝有污垢者,每次减1分。
2、值日生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各小组要有分工、有合作,实施值日组组长钥匙传递制,值日组长负责制。值完日负责关好教室的门窗,出现安全问题追究值日生的责任。值日生要保持室内干净、物品摆放有序、窗明几净。详细要求见《四年四班值日小组分工表》。
3、公共场所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对地面的杂物要及时清理;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
4、爱护自己的桌椅,并保持桌椅的清洁,不在桌椅上乱刻乱画。
5、不带零食,更不许在学校吃零食。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四、文明礼貌
1、注意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如“请”、“您”、“谢谢”、“不客气”“对不起”、“没关系”等。
2、见到师长要问好,主动让师长先行;在家对父母也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3、不上网吧,不看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报刊、书籍、影视作品等,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行为习惯。
4、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和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五、班级各管理人员职责
班级各管理人员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管理人员要有奖有惩,鼓励他们树立为班级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班长:全面负责管理班级事务,做好老师的小助手。
学习委员:组织好学生上好早读;语文课前要组织同学们背诵古诗;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及时协助老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在周末和月末统计学生的考核情况。
文艺委员:负责每天上课之前起歌头,上午王美艺,下午王子怡;在班级开展的文艺活动中起带头、组织作用,负责上音乐课组织同学站队,并维护好课堂纪律。
体育委员:在班级开展的各项体育活动中起带头、组织的作用,并负责间操和体育课前的站队,要求做到带入带出队形整齐、口号洪亮。负责监督和记录不认真上课的同学,间操。
卫生委员(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和督促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每天课间要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负责检查每位同学的课桌椅是否整齐、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指甲及衣物等的卫生状况。
纪律委员(纪律监督员):负责管理班级纪律、特别是课间纪律,课间要在室内和室外流动检查,保持课间室内安静。
电教委员:负责每天开启、关闭电脑;负责大屏幕及周围的卫生;微机课前负责整队,并协助老师维护课堂纪律。
科代表:负责收发各科作业,并及时与本学科老师进行沟通。
学习小组长:负责收取本小组成员的作业,并统计好作业数量,交到科代表处;负责记录本组成员的考核情况,并在周末把统计好的结果交到学习委员处。
值日小组长:负责监督本组成员做好值日工作,及时清理班级内的垃圾,上午下午各清理一次;负责带钥匙,为班级开门,并在放学时把门反锁;配合卫生委员和卫生监督员做好卫生检查监督工作。
对不负责任的班干部,要视情节轻重给与扣分、警告和撤职的惩罚。
篇6:小学生素质评价细则
为了搞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正、公平、客观地评价每一位同学、本着易于操作的原则,特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进行统一要求:
一、道德品质:
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积极参与各种爱国主义、弘扬民族精神的各种集体活动;
●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捐助的表现;热心帮助他人或集体;能服从集体决定
①有升旗迟到、旷到
②在队列里说话,不守纪律的
③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
④未穿校服
⑤不服从班主任工作安排的
⑥语言侮辱、取笑其他同学(或老师)的
⑦有抄作业,不交作业的
⑧旷课、逃课的 以上行为有1-2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基本合格,3项以上符合的为不合格。
⑨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⑩有抽烟行为的 此两项中符合其中一项评价为不合格。
二、公民素养:
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
(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①有上课(出操)迟到、旷课
②上课说话,不守纪律的
③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
④未穿校服
⑤不服从班主任工作安排的
⑥语言侮辱、取笑其他同学(或老师)的
⑦有抄作业,不交作业的 以上行为有1-2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基本合格,3项以上符合的为不合格。
①有违犯民族团结的言行的评价为不合格
②破坏公共财物的评价为不合格
③利用手机观看黄色视频的评价为不合格
④仪容仪表检查(一学期两次不合格) 评价为不合格
⑤未穿校服的(一学期两次) 评价为不合格
三、学习能力:以学生学习考试成绩(期中、期末、模块考试)为准并参照学科竞赛成绩合理分配等级。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
●获校级以上特优生、三好学生荣誉
●学习考试成绩至少在班级名列前茅,学科竞赛成绩突出,
●必须完成研究性学习相关学习任务。
①有上课迟到、看课外书籍
②上课说话,不守纪律的
③有抄作业,不交作业的,以上行为有1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C,3项以上符合的为D。无正当理由旷课超过5节的本项考核为D
四、交流和合作:
上课未经老师允许插话、和其他同学讲话、顶撞教师的,拒绝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的此项评价为C或D等。
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
●能积极主动完成教师布置的工作(如劳动、体育、收交作业、板报等)的班委,班委工作积极主动,组织能力强,成效显著;(如班级活动受表彰,组织者给予奖励)
●能服从配合班委搞好班级工作(如板报组成员)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社团活动,并积极开展工作
●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
五、运动和健康:
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
●体育与健康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者
●市级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
●校级各类比赛球队或班级的主力队员。
①两操有逃操、旷操行为(1-3次/学期),此项评价为C等
②和同学发生矛盾吵架行为的此项评价为C等
③两操有逃操、旷操行为(3次以上/学期)此项评价为D等
④有打架行为的此项评价为D等
⑤有吸烟、喝酒、出入网吧行为的,此项评价为D等
⑥按学期体育考试成绩(或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为准依次评价),因身体伤残原因不参加“两操”等体育活动的不得扣分。
六、审美与表现
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
(1)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
(2)有艺术特长并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专业机构认证
(3)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奖
(4)在校级组织或认可的艺术类比赛中获奖
有下列情况此项评价为C等
1,不穿校服的、
2、烫发或染发的
3、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的
有下列情况此项评价为D等
仪容仪表检查(一学期三次以上不合格) 评价为D等
未穿校服的(一学期三次以上) 评价为D等
篇7:文明学生评价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老区沂蒙精神与国际视野的特质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文明行为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等要求,把学生素质形象进行规范化,建立学生素质指标评价体系,对学生文明行为与综合素质进行操行评定,实行学生素质形象指标化管理。
二、评价内容
学生文明行为与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含思想品德、文明行为、理想信念、遵纪守法、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考核采取记实的形式。具体评价指标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学生文明行为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评先树优、推优入党和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直接计入学生档案。凡评价结果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取消其申请各类评先树优、奖助学金、“推优入党”、预备党员转正等资格。
三、组织实施
学生文明行为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工作部(处)责评价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各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组成的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评价时间
按学年度进行,于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完成。各学院应于每学期末公布“记实”成绩,并于学年末前一周完成评价工作的统计、公示工作。辅导员将及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记录学生评价情况,并将结果按学年度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成绩申诉
凡对个人评价结果有疑义者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学院评价工作小组应在3日内予以答复。
(三)信息交流
建立学院与学生家长信息沟通反馈制度,每年暑期内,学院将评价结果书面通知学生家长,并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
四、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8:文明学生评价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宁乡县中小学养成教育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促使学校学生文明素养及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能够取得应有的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提升学生的文明素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特拟订《学生文明素养评价方案》。
二、评价原则:
1.全面性原则。
既要注重学生的语言规范,更要注重学生的行为表现,既要注重学生的校内表现,也要注重学生的校外言行。着眼于学生文明素养的整体提高。
2.发展性原则。
评价学生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表扬学生的进步,指出学生的不足,为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提升文明素养提供诚恳的建议和帮助。
3.多元化原则。
学生基础文明素养评价采取学生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的自评和学生间的互评,使对学生的评价成为学生、教师、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
4.客观性原则。
学生评价的着眼点要瞄准学生自身的纵向发展,要更多的关注学生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变化、发展和进步。对学生进行评价时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三、评价内容:
根据学校《学生文明素养及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实施方案》,基础文明素养主要指:“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卫生习惯”养成教育、“节俭习惯”养成教育、“安全意识”养成教育四个板块,共有38项内容。
具体内容:见附表
四、评价标准:
对学生基础文明素养实行等级评价,即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大队部日常检查、教师评定的结果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而后再根据各自的权重比例,得出四个板块的最终等级结果。
(一) 具体评价标准:
1.文明礼仪评价标准:
优秀:达评价细则中的9项(寄宿生达10项)要求;
良好:达评价细则中的8项及以上要求;
合格:达评价细则中的6项及以上要求;
不合格:达评价细则中的5项及以下要求。
2.卫生习惯评价标准:
优秀:达评价细则中的7项及以上要求;
良好:达评价细则中的6项及以上要求;
合格:达评价细则中的5项及以上要求;
不合格:达评价细则中的4项及以下要求。
3.节俭习惯评价标准:
优秀:达评价细则中的8项要求;
良好:达评价细则中的7项及以上要求;
合格:达评价细则中的5项及以上要求;
不合格:达评价细则中的4项及以下要求。
4.安全意识评价标准:
优秀:达评价细则中的10项及以上要求,其中1、3、4、6、7、8、9、11、12必须达到;
良好:达评价细则中的9项及以上要求,其中1、3、4、6、7、8、9、11、12必须达到;
合格:达评价细则中的7项及以上要求,即1、3、4、6、8、9、11必须达到;
不合格:达评价细则中的6项及以下要求。
(二) 评价结果确定:
学生基础文明素养最终评价结果,将分成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凡评为优秀的,四个板块中至少有三个优秀,还有一个要良好;凡评为良好的,四个板块都为良好,或一个优秀,两个良好,还有一个为合格;凡评为合格的,四个板块中必须四个都是合格或合格以上;四个板块中有三个评为合格或合格以上,一个不合格则作为基本合格;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合格,则最终平定为不合格。
(三) 评价结果使用:
1.学生基础文明素养的最终评价结果,将与优秀学生评比、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校园十佳评比、三好学生评比等直接挂钩;初三学生将与热点高中推荐生直接挂钩。
2.学生基础文明素养的最终评价结果,将与学校文明班级评比直接挂钩。
篇9:文明学生评价细则
1、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要求上进,关心爱护集体、助人为乐,主动为集体、为他人多做好事。
2、严格遵守《 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用文明礼仪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3、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公益劳动和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4、诚实正直,言行一致,讲文明,团结友爱,集体荣誉感强。
5、勤奋学习,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按时完成各科作业。
6、尊敬全体老师,遵循老师教诲,孝敬父母、长辈,做到关心、体贴。
7、不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室、网吧等中学生不宜的活动场所,自觉抵制消极文
化的影响。
8、爱护学校公共设施和财物。
9、有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俭朴,讲究卫生,做到穿戴整齐、朴素大方、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花钱。
10、认真值日,不乱吐、乱扔。自觉主动保持走廊、楼梯、教室、校园整洁、干净。
11、保持坐、立、走的正确姿势,上课发言要举手、接送东西动作要规范等。
12、礼仪方面,包括升国旗,遇见老师和客人是否问好,是否主动让路,在走廊楼梯行走是否有跑跳现象,是否有打闹行为等。
13、谈吐方面,包括平时说话是否用礼貌语言(如请、您、请原谅、对不起、没关系),是否说脏话或骂人等。
篇10:新三好学生评价细则
新三好学生评价细则
新概念评价三好学生是在传统的三好学生评价方案的基础上,通过拓展育人空间,建立新的“三好”评价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种做法,改单一评价为学校、家庭、社区综合评价,倡导“在校做个好学生——主动学习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勤俭自强孝敬长辈的好孩子;在社区做个好公民——诚实守信道德规范的好公民”。(以下简称新三好)
评价“新三好”指导思想
1、以十六报告精神“要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指针,教育部[]26号文件《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对学生、教师与学校评价的.内容要多元……评价方法要多样”为指导,结合新一轮课改的教育思想构建新的评价方案。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内容作为主要内涵,同时结合时代特点,拓宽评价内容,克服以往评三好具体操作中重智轻德的唯成绩化倾向,坚持评价内容多元化。以“好学生”的具体标准为“合格+特长”,“好孩子”的具体标准为“勤俭+孝敬”,“好公民”的具体标准为“公德+再责任”,来构建“新概念”评价三好学生的实施方案。
3、延伸评价的时空范围,从大教育观出发,不仅重视学生在校的表现,而且要考查学生在家庭,社会的表现。让家庭,社会成员参与对学生的评价,这样容易形成教育的合力,从而真正意义上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优化育人环境。
二、“新概念”评价三好学生的原则
1、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出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评价内容与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家长、社区人士共同参与评价的交互活动。
3、评价方法多样化。既注重结果,也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
三、“新三好”的评价内容
(1)学校好学生
1、遵守日常行为规范。
2、诚实守信,尊重他人。
3、体育成绩达标。
4、集体观念强。
5、善于学习,学习习惯好,自学能力强,对问题有独立见解。
6、特长突出。
7、遇到问题点子多,有创新意识。
8、积极参加劳动,认真做好值日,维护校园环境。
9、与同学和睦相处,做老师的小助手。
(2)家庭好孩子
10、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衣物收放整齐。
11、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
12、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父母同意不在外住宿。
13、对长辈有意见,应有礼貌地提出,不闹脾气,不顶撞。
14、进行有益于身心的活动。
15、生活节俭,不乱花钱。
1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自觉学习,关心时事。
17、主动与父母沟通,体贴家长。
18、活泼开朗,热情待客。
19、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家里的一切事情。
(3)社区好公民
20、尊重外地人,遇人问路,认真指引。
21、乘车主动让座。
22、遵守交通规则。
23、爱护公共设旄,环境意识强。
24、见义勇为,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5、遵守公共秩序。
26、不进“三室两厅”。
27、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远离毒、赌、黄。
28、积极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社会公益活动。
29、留意社区新事物,积极参加社区科普活动。
四、评选操作办法
(一)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
2、学生、教师、家长、社区人员多元评价。
3、学校综合评议。
4、公示结果。
(二)操作方法;
具体评选中,每一项指标分别由学生本人、同学、老师、家长、社区(居
委会或楼长)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打分,五类评价的最终结果按权重计算出最后得分。各班按学校下达的指标差额投标推选,公示结果,上报学校;最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评价、审该,确定“新三好”学生名单(也可以先评单项,然后再评选出新三好)。
篇11:小学职称评定细则
1、按着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
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 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谓。
2、请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一、评审条件
中级:中学一级(满足一条即可)
1、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
2、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3、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4、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高级:中学高级(满足一条即可)
1、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
2、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3、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4、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取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
5、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
(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
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
教学工作满、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⑵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⑶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⑷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并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⑵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从教,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在毕业班任教2年以上或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⑵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的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⑶在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有两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受嘉奖奖励。
(三)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⑵大专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⑷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和中学一级教师相同的基本条件之一。
四、破格申报
凡学历或任职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视为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职称[]9号)规定的破格条件掌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破格。
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原则上不实行学历破格晋升(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有文件规定的人员除外)。
五、关于任职资格和学历的说明
(一)凡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本科或双专科学历、小学教师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
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二)对年龄在四十周岁(含)以下的四星级高中教师和三十五周岁(含)以下的其他高中教师原则上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方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如不符合上述学历(或学位)要求,可以按学历破格要求来申报,但须为在读教育硕士一年以上或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凡1956年(含)以前出生的农村中学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及1951年(含)以前出生的其他初中教师,从教以上,取得双专科学历,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其他人员,凡取得省教育厅认可的双专科学历(其中必须有一个专业学历与所申报专业相同),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可作为已符合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对待。但对1957年(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或符合有关破格要求。
(四)对1956年底前出生的初中教师,高中(中专)毕业后参加工作、教龄满20年,担任中学一级教师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15年的,经审核和考核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显著,达到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期内综合考核为优秀者,可不作为学历破格。其它人员须具备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必备条件。
(五)对先工作后学历者,如取得的后学历是具备规定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在职称报评时按正常晋升条件掌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破格处理。
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规定学历才能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锡职办[]2号文规定,对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且中专毕业后、职龄满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系列所规定的相应破格条件,考核优秀的,允许破格报评中级任职资格。
六、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破格晋升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须有两次以上“优秀”或任期内年度考
核有一次“优秀 ”、并在非同一年度获得本单位(含)以上的各类表彰。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或未定等次,延长职龄1年;年度考核为不
合格,须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含)合格以上,方可申报。
七、论文与能力测试
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者,要提供有一定质量的联系教育教学实际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的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有一篇与申报学科相同)。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者提供论文至少2篇(其中须有一篇发表或县、区级以上获奖),且均须经过学校审定通过,其论文内容原则上要与申报的专业相对口。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参加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能力测试等评价考核。
八、引进或调入人员的评审
(一)凡从外地引进到同系列学校内任教的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确认,可提供个人档案和有关材料及时报市职称办审核并按规定统一办理确认手续,审核未通过的教师不得聘任。
(二)已具备非教育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现从事教学的专业与原从事专业相同或相关,经考核已具备同级别教师系列职务的任职条件的,可报评中小学教师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部队转业军人调入教育系统后,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备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可以直接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九、计算机的考核要求
按照省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凡申报高、中级职称者,必须通过相应的职称计算机考核。
篇12:小学职称评定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严谨规范,更好地发挥职称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现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重新制定我市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评审办法。
一、量化评审原则
1.注重教学业绩;
2.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
3.客观公正、严谨规范。
二、量化要素及分值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分值15分;
(二)教育工作,分值20分;
(三)教学工作,分值35分;
(四)教科研工作,分值20分;
(五)其它工作,分值10分。
三、量化评审细则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15分)
1.年度考核(10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6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2分。
2.综合表彰(5分)。1任现职以来,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嘉奖、记功。镇校级每次1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4分,省级及以上每次5分。其中,镇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2任现职以来,获得各类与教育教学工作及申报人员岗位职责有关的单项表彰。市(区)级每次1分,泰州市级每次2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二)教育工作(20分)
1.教育管理(8分)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团委(总支)书记、少先大队辅导员三年以上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四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两年)或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四年以上5分。任现职以来,担任上述工作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
2.教育实绩(8分)
1所带班级或活动小组成绩显著,获镇校级表彰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4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3分,省级每次4分,国家级每次5分。其中同年度集体和个人表彰按得分高的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2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市(区)级每人次0.5分,泰州市级每人次1分,省级及以上每人次1.5分。同一学生参加同种竞赛,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教学工作(35分)
1.循环教学(8分)
胜任本学科教学,已从事申报学科本学段各年级的教学工作5分。担任过小学3届,或中学2届以上毕业班,或本学科学段最高年级教学工作3分。
2.工作量(8分)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时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必须有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8分。
3.学生满意度(5分)
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课堂教学测评学生满意率均为80%以上3分;学年度课堂教学测评学生满意率90%以上每次加0.5分。
4.公开课(6分)
任现职以来,开设公开课、示范观摩课。镇校级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3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3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5. 基本功比赛(8分)
任现职以来,参加课堂教学竞赛和各类教师基本功竞赛获奖。课堂教学竞赛市(区)级每次3分,泰州市级每次5分,省级及以上每次6分。基本功竞赛镇校级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4分),市(区)级每次2分,泰州市级每次3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四)教科研工作要求(20分)
1.发表获奖论文或参编教参(10分)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论文(申报学科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获奖。公开发表市(区)级每篇1分,泰州市级每篇3分,省级每篇5分,核心刊物每篇8分;获奖或专题研讨会交流,市(区)级每篇1分,泰州市级每篇2分,省级每篇3分(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得分计);参加泰州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编写的已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分
2.课题研究及教改实验工作(10分)
市(区)级及以上批准立项课题研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6分。仅参与市(区)级及以上批准立项课题研究工作的3分;参加教改实验取得一定效果,教育教学经验在市(区)级及以上范围推广的5分。
(五)其它(10分)
1.教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今每年0.5分。
2.进档。任现职至今,进档职龄每年0.5分。作为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另加1分。
3.学历。小学教师本科毕业加1分,中、小学教师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分,博士学位4分。
4.农村任教。从教以来在农村任教满3年的1分、满5年的2分、满8年的3分;市(区)内支教1年1分,跨市(区)支教1年2分,跨省支教1年3分。
篇13:小学职称评定细则
一、考核等第:任现职以来考核均合格以上5分, 其中有一年优秀6分, 二年以上8分。
二、任现职年限:5年:2分; 6年:3分; 7年:4分; 8年及:5分;9年:6分;及以上:7分;
三、工作职责: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5分;未达到规定课时:4分。
2、任现职以来,担任正班主任、大队辅导员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5分;副班主任每年0.5分,累计不超过4分。
3、常年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含竞赛、文艺节目等):2分
4、兼任行政工作:(兼职的取最高档次)
(1)校备课组长、教研组成员或教科员:1分
(2)校教研组长、县中心组成员、年级组长:2分
(3)中层领导:2分
(4)校级领导:2分
5、履行职责:2-10分(评聘小组根据教师师德、工作认真程度、履行职责等评分)
四、教育、教学指导:
1、培养教师情况:有指导初级教师5分,有承担学校委托的培养教师任务或带实习生加1分。
2、校级公开课1分,县级公开课2分,市级及以上3分。(讲座减半计算,累计不超过5分)
五、教育、教学辅导:
学生获奖(现职以来的教育局组织的现场比赛)(累计不超过4分)
县级: 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三等奖0.5分;
市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
六、文化、专业知识水平:
1、学历:大专0.5分,本科1分。
被评为星级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取最高级别)
校级:1分;县级:3分(一星级1分,二星级2分);市级:6分;省级:10分
2、教学比武:(同时获称号取一项,累计不超过6分)
校级: 一等奖1分
县级: 一等奖3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市级及以上: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3、论文(任现职以来由教育局组织的论文参照下述标准加分,由学校选送但又非教育局组织的论文下降2个级别加分,同一篇论文取最高级别,案例减半计算累计不超过6分。)
(1)发表: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1分;市级以上发表2分。
(2)获奖: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4、课题结题(累计不超过8分)
课题负责人: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课题组成员0.5分。(优秀和资助结题加1分)
5、教师参加基本功或素质比赛:县一等奖以上1分,县二等奖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七、加分:
1、先进:(单项减半计算,须层层推荐)
校级:1分; 县级:3分; 市级及以上:5分(累计不超过5分)
2、教龄: 3、校龄:
6——9年 2分 1——3年 1分
10—— 3分 4——5年 2分
13—— 4分 6年以上 3分
以上 6分
篇14:小学班规细则
我们对小学的生的教育,不仅仅是教学,要求是必要的,老师引导学生制定好班规,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对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是很有助益的。
一、进校:穿戴整洁重仪表,备齐用品准时到;进校说声老师好,相互问候有礼貌。
二、早读:勤奋好学争分秒,贵在自觉效率高;语数英语同重要,书声琅琅气氛好。
三、升旗:升旗仪式要搞好,热爱祖国第一条;齐唱国歌感情深,肃立致敬要做到。
四、两操:出操集队快静齐,动作规范做好操;每天眼操做两次,持之以恒视力保。
五、上课:铃声一响教室静,专心听讲勤思考;举手发言敢提问,尊敬师长听教导。
六、课间:课间休息不吵闹,文明整洁要做到;勤俭节约爱公物,遵循公德要重要。
七、学习:各门功课要学好,遵守纪律最重要;预习复习要自觉,环环扣紧才生效。
八、作业:审清题意独立做,格式规范不抄袭;簿本整洁字端正,保质保量按时交。
九、活动:科技文体热情高,体魄健壮素质好;思想觉悟要提高,班队活动少不了。
十、生活:爱惜粮食要记牢,节约水电少浪费;服从管理加自理,遵守纪律觉悟高。
十一离校:值日卫生勤打扫,按时离校关门窗;横穿马路站看行,安全法规要记牢。
十二目标:班级公约牢记心,行为习惯常对照;同学之间勤勉励,道德情操修养好。
篇15:小学班规细则
一学习纪律
1.课间即做好下堂课准备,桌面放好有关材料及学习用品;上课铃一响即发音唱歌或集体读背古诗。除负责纪律的干部外,任何同学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座位或找同学说话和讨论问题,也不能问问题。违者扣1分。
2.早读课提前五分钟,所有同学必须听从老师或科代表的'要求。违者扣1分。
3.上课不得说闲话,不得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违者扣1分。
4.早晨到校后不得在教室外逗留,应立即进教室作学习准备,检查作业,并不得说话。违者扣1分。
5.早晨进教室即将有关作业放在组长的课桌上,由组长统一收齐交科代表;预备铃一响,不再收作业。违者扣1分。
6.不得抄作业和赶作业。违者扣2分;超过3次通报家长配合教育。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同此。
7.上课、自习无故迟到全期不超过2次。违者扣2分;写一篇200字的文字,记述迟到经过及心理活动。
8.课堂上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扣2分;并写一篇不少于300字的文字,向同学和老师表示歉意。
9.上课、自习说话影响他人学习者,扣1分;经提醒一次后仍然说话,罚其当一次值日生。
10.上课、自习无正当理由睡觉者,扣1分;罚其当一次值日生。
二清洁卫生
11.清洁每天做2次,分早晨、放学。
12.在教学区内不得吃任何零食,也不许把任何饮料和面包带进教室。违者扣1分。
13.每人负责自己座位周围的纸屑脏物,负责周围的保洁。违者扣1分。
14.课堂和课间均不得向垃圾桶远距离扔垃圾。励志教育 违者扣1分。
15.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清洁任务。违者扣1分;并重做卫生。
16.乱扔纸屑、脏物、粉笔,墙上乱画,随地吐痰者,一经发现,罚其扫教室。
17.打扫教室卫生脱逃者,罚其独自打扫教室一天。扣2分。
三体育锻炼
18.认真上好体育课,违纪者如课前集合不认真、逃课,不按老师要求训练等,扣1分;罚跑400米。
19.认真做好课间操。做课间操不认真者,扣1分;并重做课间操及领操一天。无故不做课间操者,扣2分;罚跑400米。
20.做眼保健操必须认真,动作标准,违者扣1分;并重做2遍。一周发现三次不认真者,扣2分;重做2遍;并写300字文字检讨。
四其他
21.升旗仪式不得说笑,升旗时必须肃立,两眼向国旗、校旗行注目礼。违者课间在国旗下肃立五分钟,并扣1分。
22.考试、测验以及平时听写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违者通报家长,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定处分。
23.每人负责自己桌椅的维护,不得乱画乱刻或有其他损坏。不得在黑板、桌面、墙壁上乱写乱画,违者应消除其痕迹并扣1分。违者按有意损坏公物论处。不小心损坏公物者,如主动承认并赔偿,不予追究;若有意损坏公物而且不诚实甚至抵赖,则扣2分,并按照原价加倍赔偿。
24.不得吵架、打架或与同学怄气。违者互写道歉信并当全班同学面念
25.不得说脏话,不得叫别人侮辱性绰号。违者扣1分。
26不得在教室里高声喧哗或打闹,违者扣1分。
27.不服从管理或与有关同学顶撞,在全班做书面检查,扣2分。
28.班委和其他执法人有意冤枉、报复同学者,一经核实,扣2分,并向有关同学当众道歉。
29放学路队整齐,不追打,服从体育委员及路队长指挥。
30.如遇突发违纪事件,班委会可视具体情况对有关同学予以处理。
31.《班级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大多数同学的意见随时予以修改完善。
32.未列出其他违纪处理办法,可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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